000541佛山照明最新消息公告-000541最新公司消息
≈≈佛山照明000541≈≈(更新:22.02.26)────────────────────────────────────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01日
2)02月26日(000541)佛山照明: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之标的资产完成过户的
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以总股本135848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1元 ;B股:以总股本135
848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1元,股权登记日:2021-07-15;除权除息日:2021
-07-16;红利发放日:2021-07-16;B股:最后交易日:2021-07-15;B股:股权
登记日:2021-07-20;B股:除息日:2021-07-16;B股:红利发放日:2021-07-
20;
机构调研:1)2020年07月22日机构到上市公司调研(详见后)
●21-09-30 净利润:19201.33万 同比增:-16.25% 营业收入:32.47亿 同比增:26.86%
────────┬────┬────┬────┬────┬───────
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1392│ 0.0802│ 0.0305│ 0.2265│ 0.1662
每股净资产 │ 4.1223│ 4.2238│ 4.0233│ 4.4763│ 3.7161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0005│ 0.0108│ 0.0108│ 0.0108│ 0.1133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8659│ 1.5899│ 1.2868│ 1.2566│ 1.2033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3.1600│ 1.8200│ 0.7100│ 5.8200│ 4.6200
────────┼────┼────┼────┼────┼───────
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1410│ 0.0812│ 0.0310│ 0.2327│ 0.1683
每股净资产 │ 4.2353│ 4.3397│ 4.1336│ 4.5991│ 3.8180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0005│ 0.0111│ 0.0111│ 0.0111│ 0.1165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9170│ 1.6336│ 1.3221│ 1.2911│ 1.2363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3.3286│ 1.8705│ 0.7496│ 5.0594│ 4.4764
────────┴────┴─┬──┴────┴───┬┴───────
A 股简称:佛山照明 代码:000541 │总股本(万):136199.46 │法人:吴圣辉
B 股简称:粤照明B 代码:200541 │A 股 (万):105408.55 │总经理:雷自合
上市日期:1993-11-23 发行价:10.23│B 股 (万):29473.99 │行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主承销商:佛山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限售流通A股(万):423.59
电话:0757-82966028;0757-82966062;0757-82810239 董秘:黄震环│主营范围:生产和经营各种电光源产品及其配
│套灯具
───────────────┴────────────────────
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
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
2021年 │ --│ 0.1392│ 0.0802│ 0.0305
─────────┼─────┼─────┼─────┼────────
2020年 │ 0.2265│ 0.1662│ 0.1080│ 0.0226
─────────┼─────┼─────┼─────┼────────
2019年 │ 0.2116│ 0.1649│ 0.1195│ 0.0619
─────────┼─────┼─────┼─────┼────────
2018年 │ 0.2699│ 0.2313│ 0.1638│ 0.0759
─────────┼─────┼─────┼─────┼────────
2017年 │ 0.5819│ 0.5334│ 0.1796│ 0.1796
─────────┴─────┴─────┴─────┴────────
[2022-02-26](000541)佛山照明: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之标的资产完成过户的公告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 B(B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22-014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之标的资产完成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
“佛山照明”)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分别召开
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持有的佛山市西格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格玛”)100%股权(西格玛持有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79,753,050 股股份)以及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集团”)、广东省广晟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资本”,原名: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星光电”)52,051,945 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具
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0 月 28 日、2022 年 1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
露的《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工作已办理完成,公司已支付全部价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一)交易价款支付情况
1、对电子集团的对价支付安排
按照公司与电子集团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公司向电子集团支付的交易对价安排如下:
(1)佛山照明应在与电子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日起 5 个工
作日内向电子集团支付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的 30%,即人民币27,539.41 万元作为本次交易的保证金;
(2)上述股权转让协议“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之日(即协议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佛山照明应将股权转让款剩余的 70%支付至电子集团指定的银行账户,即人民币 64,258.62 万元。佛山照明已经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换成应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如因客观原因佛山照明难以在上述付款期限内完成支付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适当延长,但最晚应在上述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 30 日内支付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佛山照明已向电子集团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共计 91,798.02 万元。
2、对广晟集团的对价支付安排
按照公司与广晟集团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公司向广晟集团支付的交易对价安排如下:
(1)佛山照明应在与广晟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广晟集团支付本次股份转让总价款的 30%,即人民币15,973.59 万元至广晟集团指定的银行账户作为本次交易的保证金。
(2)上述股份转让协议“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之日(即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佛山照明应将股份转让总价款剩余的70% 支付至广晟集团指定的银行账户,即佛山照明本次应向广晟集团支付人民币 37,271.70 万元。佛山照明已经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换成本次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如因客观原因佛山照明难以在上述付款期限内完成支付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适当延长,但最晚应在上述股份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 30 日内支付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佛山照明已向广晟集团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
共计 53,245.28 万元。
3、对广晟资本的对价支付安排
按照公司与广晟资本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公司向广晟资本支付的交易对价安排如下:
(1)佛山照明应在与广晟资本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广晟资本支付本次股份转让总价款的 30%,即人民币1,999.95 万元至广晟资本指定的银行账户作为本次交易的保证金。
(2)上述股份转让协议“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之日(即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佛山照明应将股份转让总价款剩余的70% 支付至广晟资本指定的银行账户,即佛山照明本次应向广晟资本支付人民币 4,666.55 万元。佛山照明已经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换成本次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如因客观原因佛山照明难以在上述付款期限内完成支付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适当延长,但最晚应在上述股份协议生效之日起 30 日内支付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佛山照明已向广晟资本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共计 6,666.50 万元。
(二)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2022 年 1 月 28 日,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了西格玛股东变
更后的营业执照并对工商档案资料进行变更,西格玛 100%的股权已经过户登记至佛山照明名下。
2022 年 2 月 24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证
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广晟集团、广晟资本合计持有的国星光电52,051,945 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已经过户登记至佛山照明名下,国星光电 52,051,945 股股份交割已完成。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佛山照明及其全资子公司合计持有国星光电132,819,895 股股份,占国星光电总股本的 21.48%,佛山照明已成为国星光电的控股股东。
(三)标的资产的债权债务处理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方案为佛山照明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电子集团持有的西格玛100%股权(西格玛持有国星光电79,753,050股股份)以及广晟集团、广晟资本合计持有的国星光电 52,051,945 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原由标的公司享有和承担的债权债务继续由标的公司享有和承担。本次交易不涉及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的转移,债权债务的处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
(一)本次交易各方需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文件的约定及其作出的相关承诺;
(二)佛山照明需履行后续的法律法规要求的信息披露事宜。
三、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实施过程的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意见:
佛山照明本次交易的审批以及实施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各方已履行了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标的资产的转让过户已经完成,交易对价的支付已按照相关协议的约定履行,本次交易不涉及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的转移,债权债务的处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与已披露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本次交易而发生更换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签署的协议及作出的承诺已履行或正在履行,未发生违反协议或承诺实质约定的情形;在相关各方按照其签署的相关协议和作出的相关承诺完全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合规性风险和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法律顾问结论意见:
本次交易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相关交易文件约定的交割条件已得到满足,本次交易依法可以实施;佛山照明已按照《股份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及相关文件的约定支付标的股份和标的股权的转让对价,标的股份和标的股权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本次交易的实施符合《证券法》《公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交易各方需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文件的约定及其作出的相关承诺,上市公司履行后续的法律法规要求的信息披露事宜,在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履行交易协议约定后续义务及其为本次交易所作出的相关承诺的情况下,该等后续事项的办理预计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2022-02-26](000541)佛山照明: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承诺事项的公告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 B(B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22-015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佛山照
明”)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同意通过重大资产购买的方式实现合计持有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1.48%的股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经全部办理完毕。
本次交易相关各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具有相同含义):
(一)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方 承诺名称 承诺主要内容1
1、承诺人将对自身及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约束,如果将来承诺
人及相关企业的产品或业务与国星光电及国星光电子公司的产品或业务出现相
同或类似的情况,承诺人承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解决:
(1)国星光电认为必要时,承诺人及相关企业将减持直至全部转让所持有的有
关于避免同 关资产和业务;
业竞争的承 (2)国星光电认为必要时,承诺人可以通过适当方式优先收购国星光电及国星
佛山照明 诺函 光电子公司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
2、承诺人在消除或避免同业竞争方面所做各项承诺,同样适用于承诺人下属直
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承诺人有义务督促并确保承诺人其他下属企业执行本文
件所述各项事项安排并严格遵守全部承诺。
3、如承诺人或下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致使国星光电受到损
失的,承诺人将给予国星光电合理赔偿。
关于不存在 1、上市公司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
内幕交易的 易的情形;
1 “承诺主要内容”项下的“承诺人”指该承诺对应的左列承诺方,下同。
承诺 2、截至《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具日,上市公司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
查的情形,且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亦不
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
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1、承诺人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的
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 6 个月,不存在因违反证
符合《上市 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 3 个月导致不得减持国星光电股份
公司股东、 的情形。
董监高减持 2、承诺人如在本次交易后仍持有国星光电股份的,将遵守以下规定:
股份的若干 (1)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承诺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规定》的承 减持本次交易所取得的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
诺 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2)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承诺人计划在 3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
中竞价交易减持本次交易所取得的股份的,减持的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国星光电
股份总数的 1%。
1、截至承诺函出具日,上市公司在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任何刑事处罚、证券市场
相关的行政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不存
在最近 12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上市公司诚
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以及其他被中国证监会
关于合法合 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
规的承诺 2、截至承诺函出具日,上市公司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
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且尚未责任认定的情形。
3、截至承诺函出具日,上市公司现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不存在政府公职人
员、原政府公职人员、高校党政领导干部在本公司违规兼职(任职)的情形。
1、承诺人已向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估值、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
构提供了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
关于本次重 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承诺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
大资产重组 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
所提供信息 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真实、准确、 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
完整的承诺 的法律责任。
2、承诺人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重大资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佛山照明 产重组摊薄 式损害公司利益;
董事、高 即期回报的 2、承诺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级管理人 风险采取填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员 补措施的承 4、承诺未来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诺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制定股权激励方案,本人将积极促使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
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
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
会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
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
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相应法律责任。
1、本人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期间无股份减持计划,本承
诺人将不以其他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佛山照明股份(如有)。
关于重大资 2、若佛山照明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期间实施转增股份、送股、
产重组期间 配股等除权行为,则本人因此获得的新增股份同样遵守上述不减持承诺。
不减持佛山 3、如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佛山照明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向佛
照明股份的 山照明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 承诺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承诺人签署即对承诺人构成有
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本承诺函持续有效,不可撤销。承诺人保
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的各项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承诺人将承担相关法律责
任。
1、承诺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的情形;
关于不存在 2、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且最
内幕交易的 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承诺 员会作
[2022-02-18]佛山照明(000541):佛山照明与航天柏克(广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证券时报
2月16日,佛山照明与航天柏克(广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以共同参与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契合点,充分整合各自优势资源,创新合作模式,共同为国家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贡献智慧力量。据了解,航天柏克(广东)科技有限公司是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旗下从事尖端电源技术研发的骨干企业。
[2022-02-14]佛山照明(000541):佛山照明与广州百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证券时报
近日,佛山照明与广州百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佛山照明总部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以大开发商供应招标库合作为切入点,积极探索地产企业与产品供应链平台企业的合作模式创新,并在充分整合各自优势资源的基础上,努力牵引供应链行业以及下一步产品升级与技术研发的方向,促进行业发展,并实现企业自身产业模式和运营模式的创新变革,进一步开拓市场,持续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实现互利共赢。
[2022-02-11](000541)佛山照明:关于佛山市西格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过户完成暨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 B(B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22-013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佛山市西格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过户
完成暨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佛山市西格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格玛”)100%股权(西格玛持有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79,753,050 股股份)以及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晟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原名: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星光电”)52,051,945 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
份。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0 月 28 日、2022 年 1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
网上披露的《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组织实施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近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了佛山市西格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 100%股权过户及工商变更手续,取得了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情况如下:
名称:佛山市西格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信用代码:91440600661491804M
住所: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 18 号内办公楼 2 楼 207 室
法定代表人:焦志刚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 年 4 月 26 日
经营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及项目投资策划、咨询、管理;国内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涉及许可证经营的须凭相关许可证经营);企业管理咨询,商贸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有西格玛 100%股权,西格玛成为公司全
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国星光电 1,014,900 股股份,通过西格玛间接持有国星光电 79,753,050 股股份,公司通过直接、间接合计持有国星光电 80,767,950 股股份,占国星光电总股本的 13.06%。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10 日
[2022-02-10](000541)佛山照明: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1)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00541(A 股) 200541(B 股)
公告编号:2022-012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注销回购股份,股本减少导致股东拥有权益的比例增加,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已回购的 1300 万股 A 股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在扣除用于股权激励计划的1300万股A股后,剩余已回购的A股股份18,952,995
股以及已回购 B 股股份 18,398,512 股,合计 37,351,507 股股份将全
部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15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公告》。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
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 2022 年 2 月 8 日办理完毕,公司总股本由
1,399,346,154 股变更为 1,361,994,647 股。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香港华晟”)、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投资”) 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数量和比例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
广晟集团 83,130,898 5.94% 83,130,898 6.10%
电子集团 122,694,246 8.77% 122,694,246 9.01%
香港华晟 188,496,430 13.47% 188,496,430 13.84%
广晟投资 25,482,252 1.82% 25,482,252 1.87%
合计 419,803,826 30.00% 419,803,826 30.82%
二、其他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9 日
[2022-02-10](000541)佛山照明: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00541(A 股) 200541(B 股)
公告编号:2022-012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注销回购股份,股本减少导致股东拥有权益的比例增加,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已回购的 1300 万股 A 股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在扣除用于股权激励计划的1300万股A股后,剩余已回购的A股股份18,952,995
股以及已回购 B 股股份 18,398,512 股,合计 37,351,507 股股份将全
部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15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公告》。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
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 2022 年 2 月 8 日办理完毕,公司总股本由
1,399,346,154 股变更为 1,361,994,647 股。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香港华晟”)、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投资”) 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数量和比例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
广晟集团 83,130,898 5.94% 83,130,898 6.10%
电子集团 122,694,246 8.77% 122,694,246 9.01%
香港华晟 188,496,430 13.47% 188,496,430 13.84%
广晟投资 25,482,252 1.82% 25,482,252 1.87%
合计 419,803,826 30.00% 419,803,826 30.82%
二、其他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9 日
[2022-02-10](000541)佛山照明: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1)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00541(A 股) 200541(B 股)
公告编号:2022-011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回购股份注销导致公司总股本、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发生变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就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0
年 12 月 18 日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回购主要内容如下:
(1)回购股份金额:回购 A 股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 2 亿元人民币
(含)且不超过 3.5 亿元人民币(含);回购 B 股的资金总额为不低
于 1 亿港元(含)且不超过 2 亿港元(含),按 2020 年 12 月 2 日港
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 港元=0.84635 人民币换算,折合人民币不低于 8463.5 万元(含)且不超过 16927 万元(含)。
(2)回购股份价格:回购 A 股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8.52
元/股,回购 B 股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 3.84 港元/股。2020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回购 A 股股份的价格上限由 8.52 元/股调整为
8.42 元/股,回购 B 股股份的价格上限由 3.84 港元/股调整为 3.72
港元/股。
(3)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4)回购股份用途:回购的 B 股股份全部依法予以注销;回购的
A 股股份拟不低于 900 万股且不高于 1399 万股用于股权激励计划,
拟不低于 1447.41 万股且不高于 2708.98 万股予以注销。
以上事项的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2020 年 12
月 1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及《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6 日、2021 年 2 月 5 日首次通过股份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 A 股、B 股,并在回购期间的每个月前 3 个交易日内及回购股份比例达 1%时披露了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截至 2021 年 12 月 18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 A 股股份 31,952,995 股,回购公司 B 股股份 18,398,512 股,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60%。回购 A 股购买的最高价为 6.70元/股,最低价为 5.61 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 20,195.56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 B 股购买的最高价为 3.40 港元/股,最低价为 3.00 港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港元 5,858.82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届满。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12 月 21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4、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已回购的 1300 万股 A 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在扣除
用于股权激励计划的 1300 万股 A 股后,剩余已回购的 A 股股份
18,952,995 股以及已回购 B 股股份 18,398,512 股,合计 37,351,507
股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1 月 15 日刊登于巨潮
资讯网的《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公告》。
二、 回购股份的注销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本次注销的
已回购社会公众股数量为 37,351,507 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2.67%,其中注销 A 股股份为 18,952,995 股,注销 B 股股份为
18,398,512 股,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8 日。本次
股 份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1,399,346,154 股 变 更 为
1,361,994,647 股。
三、 注销前后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完成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 1,399,346,154 股变更
为 1,361,994,647 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3,169,196 0.94% 0 13,169,196 0.97%
其中:A 股 4,235,897 0.30% 0 4,235,897 0.31%
B 股 8,933,299 0.64% 0 8,933,299 0.6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386,176,958 99.06% -37,351,507 1,348,825,451 99.03%
其中:A 股 1,073,038,507 76.68% -18,952,995 1,054,085,512 77.39%
B 股 313,138,451 22.38% -18,398,512 294,739,939 21.64%
三、总股份 1,399,346,154 100% -37,351,507 1,361,994,647 100%
四、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实施的回购股份注销,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财务状
况等方面产生实质性影响,注销后公司股本总额和股权分布仍符合上
市条件。
五、 后续事项安排
公司后续将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按
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9 日
[2022-02-10](000541)佛山照明: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00541(A 股) 200541(B 股)
公告编号:2022-011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回购股份注销导致公司总股本、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发生变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就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0
年 12 月 18 日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回购主要内容如下:
(1)回购股份金额:回购 A 股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 2 亿元人民币
(含)且不超过 3.5 亿元人民币(含);回购 B 股的资金总额为不低
于 1 亿港元(含)且不超过 2 亿港元(含),按 2020 年 12 月 2 日港
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 港元=0.84635 人民币换算,折合人民币不低于 8463.5 万元(含)且不超过 16927 万元(含)。
(2)回购股份价格:回购 A 股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8.52
元/股,回购 B 股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 3.84 港元/股。2020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回购 A 股股份的价格上限由 8.52 元/股调整为
8.42 元/股,回购 B 股股份的价格上限由 3.84 港元/股调整为 3.72
港元/股。
(3)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4)回购股份用途:回购的 B 股股份全部依法予以注销;回购的
A 股股份拟不低于 900 万股且不高于 1399 万股用于股权激励计划,
拟不低于 1447.41 万股且不高于 2708.98 万股予以注销。
以上事项的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2020 年 12
月 1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及《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6 日、2021 年 2 月 5 日首次通过股份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 A 股、B 股,并在回购期间的每个月前 3 个交易日内及回购股份比例达 1%时披露了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截至 2021 年 12 月 18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 A 股股份 31,952,995 股,回购公司 B 股股份 18,398,512 股,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60%。回购 A 股购买的最高价为 6.70元/股,最低价为 5.61 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 20,195.56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 B 股购买的最高价为 3.40 港元/股,最低价为 3.00 港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港元 5,858.82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届满。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12 月 21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4、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已回购的 1300 万股 A 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在扣除
用于股权激励计划的 1300 万股 A 股后,剩余已回购的 A 股股份
18,952,995 股以及已回购 B 股股份 18,398,512 股,合计 37,351,507
股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1 月 15 日刊登于巨潮
资讯网的《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公告》。
二、 回购股份的注销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本次注销的
已回购社会公众股数量为 37,351,507 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2.67%,其中注销 A 股股份为 18,952,995 股,注销 B 股股份为
18,398,512 股,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8 日。本次
股 份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1,399,346,154 股 变 更 为
1,361,994,647 股。
三、 注销前后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完成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 1,399,346,154 股变更
为 1,361,994,647 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3,169,196 0.94% 0 13,169,196 0.97%
其中:A 股 4,235,897 0.30% 0 4,235,897 0.31%
B 股 8,933,299 0.64% 0 8,933,299 0.6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386,176,958 99.06% -37,351,507 1,348,825,451 99.03%
其中:A 股 1,073,038,507 76.68% -18,952,995 1,054,085,512 77.39%
B 股 313,138,451 22.38% -18,398,512 294,739,939 21.64%
三、总股份 1,399,346,154 100% -37,351,507 1,361,994,647 100%
四、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实施的回购股份注销,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财务状
况等方面产生实质性影响,注销后公司股本总额和股权分布仍符合上
市条件。
五、 后续事项安排
公司后续将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按
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9 日
[2022-01-28](000541)佛山照明: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00541(A 股) 200541(B 股)
公告编号:2022-010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www.gzggzy.cn)等招标网站发布了《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高明生产基地智慧 LED 照明生产厂房(1~3 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对公司高明生产基地智慧 LED 照明生产厂房(1~3 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经履行相应开标、评审、公示等程序后,确定中标人为由广东一新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主)和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组成的投标联合体,中标金额合计为 12,999.138 万元。
(二)关联关系说明
上述投标联合体中的广东一新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新长城”)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集团”)的二级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由一新长城参与的上述投标联合体中标“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高明生产基地智慧 LED 照明生产厂房(1~3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形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由于公司高明生产基地智慧 LED 照明生产厂房(1~3 栋)设计
施工总承包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 中标单位基本情况
(一)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 97 号
法定代表人:曾宪川
注册资本:68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4 年 4 月 15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4558576332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工程设计;城乡规划编制;工程勘察综合类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环境工程设计;人防工程设计;室内外装修工程设计;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照明工程设计、压力管道设计;测绘;检验检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策划与评估;机电顾问咨询;工程项目管理;项目代建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设备、材料采购及销售;建筑检测鉴定;政府采购代理服务;项目投资及管理,投资咨询;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服务;软件开发;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建筑产品开发制造;销售:建筑材料,普通机械;图文制作服务;承担国外和国内外资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监理服务以及上述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及零配件出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总资产 140,897.71 306,037.47
净资产 64,218.46 179,483.07
2020 年度 2021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191,490.11 108,305.64
净利润 13,653.95 10,041.4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5.16%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不是公司的关联方。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经查询相关信息,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 广东一新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 95 号交通局大楼 6 楼
601、602 室
法定代表人:陶聿君
注册资本:108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 年 7 月 28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65708668N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市政公用、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土石方、建筑装修装饰、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预应力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环保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建筑幕墙装饰及装修;建筑物拆除活动,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工程咨询;水泥制品制造,混凝土预制
构件生产、安装及销售,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历史沿革:一新长城前身是广州军区一支重要的建筑施工队伍,从 50 年代起就从事部队营房、战地交通、国防公路、机场基础设施的工程建设,具有丰富的施工经验。军队企业移交地方管理后,经过改革重组,于 2004 年 7 月成立广东一新长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05年 10 月更名为广东一新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一新长城具备国家建设部批准的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和园林古建筑工程一级专业承包资质;钢结构工程二级专业承包资质;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及 GB/T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总资产 35,138.24 34,080.68
净资产 9,401.56 9,504.61
2020 年度 2021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75,764.12 49,253.55
净利润 612.31 103.0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广东省广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广东省广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广东一新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由一新长城参与的上述投标联合体中标公司招标项目形成关联交易。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经查询相关信息,一新长城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高明生产基地智慧 LED 照明生产厂房(1~3 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内容包括:(1)设计内容:根据项目招标文件所述范围内设计工作,包括厂房建筑、装饰装修及配套的二次消防(不含精装修)、机电及配套的道路、绿化设计工作、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变更设计、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设计后续配合服务、竣工图等项目实施所需设计的内容。(2)施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招标文件、合同约定的施工总承包。具体施工内容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具体情况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www.gzggzy.cn)等网站查阅。
四、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对高明生产基地智慧 LED 照明生产厂房(1~3 栋)设计施
工总承包组织了公开招标,设计施工总承包价格为中标方报价,本次关联交易的金额为 12,999.138 万元。
五、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于近期向中标单位发送了《中标通知书》(广州公资交[建设]字[2021]第[07347]号)。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与项目中标单位签署协议,公司将尽快按照相关规定组织签订合同,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六、 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公司因投资建设公司高明生产基地智慧 LED 照明生产厂房(1~3栋)设计施工项目,与关联方一新长城发生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的项目投资所需,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自愿平等的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造成不
利影响。
七、 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2 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一新长城(包括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0 万元(不含本次交易)。
八、 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由公开招标导致,交易定价方式公平、公正、公开,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因公开招标构成的关联交易事项。九、 备查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独立董事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机构调研
调研时间:2020年07月22日
调研公司:长城证券
接待人:董事会办公室人员:黄玉芬,董事会办公室人员:孙芳文
调研内容:1、问:公司与国星光电共同投资成立的合资公司的情况,对半年报是否有影响?
答:2020年5月28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成立合资公司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0年6月双方开始进行成立合资公司的前期准备工作,合资公司对公司上半年业绩无影响。
2、问:疫情对公司上半年业绩的影响,二季度业绩如何?
答:一季度公司生产经营受疫情影响较大,三月份以来,国内疫情逐步得到控制,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加快推进,二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3.2%,增长率由负转正,公司二季度业绩也较一季度明显改善。
3、问:汇率对公司利润是否有影响?贸易战加征关税对公司业务是否有影响?
答:人民币贬值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正向影响。公司出口的业务占营业收入的40%左右,面对中美贸易摩擦,公司加大研发力度、加快推出新产品,提高公司产品的附加值,同时,通过加强“技术+服务”的方式,不断提高大客户的粘性,从而提升公司的竞争力。
4、问:公司的毛利率还有提升的空间吗?
答:未来公司将通过以下方面来提升公司毛利率:①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推动产品向中高端方向发展;②加强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加强对成本的控制。
5、问:请介绍下近期注销的两家子公司的情况及原因。
答:公司注销的两家子公司分别是佛山市禅盛电子镇流器有限公司、佛山电器照明新光源科技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上两家子公司主要为母公司提供代工生产,没有独立对外开展业务,为了整合内部资源,降低经营管理成本,公司决定注销两家子公司。
6、问: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是否带动了照明行业的需求?
答:照明行业与房地产行业具有较强的相关性,近几年房地产行业确实带动了照明行业的市场需求。公司顺应精装房交付政策的实施,积极加强与房地产公司的合作,努力进入地产集采项目。
7、问:公司大股东近期增持的原因是什么?
答:公司大股东认可公司的发展战略、发展前景及投资价值,所以进行了增持。
8、问:公司从何时开始参股厦门银行?
答:公司从2008年开始参股厦门银行,先后参与厦门银行增发共4次,目前持有厦门银行股份1.09亿股。2020年7月16日厦门银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
9、问:公司近期是否有新产品推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方向是怎样的?
答:今年疫情期间,公司在复工后迅速组织力量,研发、升级推出了系列防疫杀菌的功能性新产品和健康照明新产品投放市场。同时,公司进一步加强智能照明产品的开发、推广力度,在市场上推出了智能新品。
按照公司发展规划,接下来在保证通用照明产品的基础上,将不断拓展细分领域,研发生产出一批具有竞争性的新产品。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0-06-02 连续三个交易日内,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累计跌幅偏离值:-21.65 成交量:24779.00万股 成交金额:156997.00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溧阳煤建路证券|2543.58 |8.49 |
|营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二|1575.83 |1546.19 |
|证券营业部 | |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人民中路证券营|1342.32 |611.03 |
|业部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和平北路证券营|1317.21 |74.29 |
|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二|1300.81 |2683.16 |
|证券营业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二|1300.81 |2683.16 |
|证券营业部 | | |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宁波桑田路证券营业|165.12 |2347.97 |
|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北京中路第|1076.37 |1664.93 |
|二证券营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二|1575.83 |1546.19 |
|证券营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城区江苏|737.66 |1343.52 |
|大道证券营业部 | |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8-09-05|5.84 |62.63 |365.78 |中国银河证券股|中国银河证券股|
| | | | |份有限公司北京|份有限公司北京|
| | | | |珠市口大街证券|珠市口大街证券|
| | | | |营业部 |营业部 |
└─────┴───┴────┴────┴───────┴───────┘
(三)融资融券
┌─────┬─────┬─────┬────┬─────┬──────┐
| 交易日期 | 融资余额 |融资买入额|融券余额|融券卖出量|融资融券余额|
| | (万元) | (万元) |(万元)| (万股) | (万元) |
├─────┼─────┼─────┼────┼─────┼──────┤
|2019-06-27|23159.89 |85.16 |36.73 |0.00 |23196.63 |
└─────┴─────┴─────┴────┴─────┴──────┘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