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532什么时候复牌?-华金资本停牌最新消息
≈≈华金资本000532≈≈(更新:21.12.29)
[2021-12-29] (000532)华金资本: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1-076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以通讯传真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11 名,实际到会董事11 名。会议的召开与召集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企业年金方案>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规范实施企业年金的意见》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企业年金方案》的部分条款作出修订。
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的议案》
2013 年 1 月 1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珠海华金资本
股份有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管理制度》。鉴于前述制度相关表述已不适应公司当前发展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重新制定并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外派董事、监事相关的责、权、利,有利于公司加强对外派董事、监事的系统管理。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营运资金充足,同时有效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珠海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冠科技”)向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 2.5亿元的综合授信。分别为:公司以信用担保方式向光大银行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1 亿元,授信期限 1 年;主要为流动资金贷款、内保外债综合额度及开立融资性保函等。华冠科技以抵押担保方式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额度不超过 1.5 亿元,用于华冠科技三号厂房的开发建设及日常经营周转等。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本。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2021-12-11] (000532)华金资本: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1-075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4 日召开了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0 年 9 月 25 日召开了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珠海铧盈投资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珠海富海华金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9.24%合伙份额、珠海星蓝华金文化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8.51%合伙份额、珠海力合华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70.42%合伙份额、珠海华金盛盈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00%合伙份额、和谐并购安华私募投资基金 56.68%基金份额、珠海富海铧创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12.10%合伙份额、珠海华金盛盈四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75%合伙份额、珠海华金文化传媒专项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9.14%合伙份额、珠海华金盛盈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72%合伙份额和珠海华实创业实体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8.31%合伙份额转让给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资产已全部过户完成,办理完毕交割手续,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完成的公告》。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过程中相关各方所作承诺如下(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中“释义”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交易对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l、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不利用本公司对上市公
司的控股权进行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控股子公司合法权益的活动。
2、在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公平对待各下属
控股企业按照自身形成的核心竞争优势,依照市场商业原则参与公平竞争。
3、本公司将采取积极措施避免发生与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
避免同业 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并促使本公司控制企业避免发生与上市公司及其附属
竞争 企业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4、自本承诺签署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不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的业务产生竞争;若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拓展后业务产生竞争,则本公司及
本公司控制的公司将采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整合、业务托管等方式进行处理。
5、本承诺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本公司保证严格履行本
承诺函中各项承诺,如因违反该等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
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l、保证华金资本资产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上市公司的资产全部处于上市公司的控制
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
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
(2)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
2、保证华金资本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在上市公司专职工作,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
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
(2)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或
领取报酬;
(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和本公司
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
保证上市 3、保证华金资本财务独立:
公司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性 (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
账户;
(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通
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
(5)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4、保证华金资本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依照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5、保证华金资本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
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保证尽量减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无法避
免或有合理原因的关联交易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
6、保证上市公司在其他方面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保持独立。
l、本公司及关联方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与上市公司将遵循市场交易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
规范及减 交易,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少关联交 2、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通过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
易 业的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承担任何不正
当的义务。
3、本公司将促使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通过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关
系谋求特殊的利益,不会进行有损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
l、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确保本次 2、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重大资产 施及其承诺的明确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重组填补 诺届时将按照交易所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被摊薄即 3、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若未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期回报措 施,将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上公开说明未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具体原施得以切 因并向上市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实履行 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
4、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l、本公司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
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公司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
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
承诺提供 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信息真 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
实、准确 2、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本和完整 公司保证本公司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
且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
1、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
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承诺自身 的情形。
合法合规 2、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
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等情形。
重大资产 l、本公司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公司将不以任重组期间 何方式减待所待有的华金资本股份,亦无任何减持华金资本股份的计划;
股份减持 2、若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承诺将
计划 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本公司系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愿意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二、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人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1、本人保证就本次交易所提供的全部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
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
上市公司全 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将暂停转让在
体董事、监 承诺提供信息 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事、高级管 真实、准确和 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
理人员 完整 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
[2021-12-11] (000532)华金资本: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1-074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4 日召开了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0 年 9 月 25 日召开了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珠海铧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铧盈投资”)通过与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实控股”)签定附条件生效的《资产转让协议》,将持有的珠海富海华金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9.24%合伙份额、珠海星蓝华金文化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8.51%合伙份额、珠海力合华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70.42%合伙份额、珠海华金盛盈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00%合伙份额、和谐并购安华私募投资基金 56.68%基金份额、珠海富海铧创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12.10%合伙份额、珠海华金盛盈四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75%合伙份额、珠海华金文化传媒专项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9.14%合伙份额、珠海华金盛盈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72%合伙份额和珠海华实创业实体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8.31%合伙份额转让给华实控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重大重组事项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情况:
(一)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根据《资产转让协议》,双方确认并同意,在华实控股支付完毕本协议项下转让价款之日,即视为标的资产的转让完成,华实控股即取代铧盈投资持有标的资产,并享有和承担基于标的资产而产生全部收益与责任。
在华实控股支付完毕本协议项下转让价款后,铧盈投资应当协助华实控股办理所
实控股到标的企业处办理合伙份额持有人名册变更登记手续及相关标的企业出具相应的出资证明、变更后合伙份额持有人名册,向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完毕标的企业合伙人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变更及相关份额转让变更登记手续等。
根据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现更名为“珠海市横琴新区市场监督管理
局”)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出具的变更登记情况的核准文件,铧盈投资已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将所持珠海华金盛盈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份额过户至华实控股名下。
根据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现更名为“珠海市横琴新区市场监督管理
局”)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出具的变更登记情况的核准文件,铧盈投资已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将所持珠海华金盛盈四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份额过户至华实控股名下。
根据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现更名为“珠海市横琴新区市场监督管理
局”)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出具的变更登记情况的核准文件,铧盈投资已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将所持海华金盛盈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份额过户至华实控股名下。
根据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现更名为“珠海市横琴新区市场监督管理
局”)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出具的变更登记情况的核准文件,铧盈投资已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将所持珠海华金文化传媒专项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份额过户至华实控股名下。
根据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现更名为“珠海市横琴新区市场监督管理
局”)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出具的变更登记情况的核准文件,铧盈投资已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将所持珠海华实创业实体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份额过户至华实控股名下。
根据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现更名为“珠海市横琴新区市场监督管理
局”)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出具的变更登记情况的核准文件,铧盈投资已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将所持珠海力合华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份额过户至华实控股名下。
根据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现更名为“珠海市横琴新区市场监督管理
局”)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出具的变更登记情况的核准文件,铧盈投资已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将所持珠海星蓝华金文化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份额过户至华实控股名下。
2021 年 2 月 17 日,铧盈投资与华实控股签订份额转让协议,铧盈投资将所持的
和谐并购安华私募投资基金的份额过户至华实控股名下。
根据珠海市横琴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出具的变更登记情况的
核准文件,铧盈投资已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将所持珠海富海铧创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
金(有限合伙)的份额过户至华实控股名下。
根据珠海市横琴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出具的变更登记情况的
核准文件,铧盈投资已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将所持珠海富海华金创业投资基金(有限
合伙)的份额过户至华实控股名下。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的过户已经办理完毕。
(二)交易对价的支付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交易对手方华实控股的全部转让款。
(三)标的资产债权债务处理情况
根据《资产转让协议》的约定,在华实控股支付完毕全部转让款后即享有和承担基于标的资产而产生的全部受益与责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资产的债权债务已全部转移给华实控股。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后续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事项已经完成,本次交易的后续事项主要包括:
交易各方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及承诺;
公司履行法律法规要求的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在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均按照已签署的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协议和作出的相关承诺全面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后续事项在合规性方面不存在重大障碍,该等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三、中介机构对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发表
了如下的结论意见:
1、本次交易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交易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无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3、交易对方已经支付本次交易全部转让价款;
4、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已完成标的资产的交付及过户,过户手续合法有效,上市公司已合法转让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所有权;
5、上市公司已就本次交易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的要求,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与已披露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形;
6、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实施过程中不存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被其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关联人占用的情形;除为“16 力合债”提供反担保外(已于 2021年 6 月完成本息兑付并摘牌),不存在上市公司为其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7、在本次重组相关承诺的履行过程中,承诺各方无违反承诺的情形;
8、在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均按照已签署的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协议和作出的相关承诺全面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后续事项在合规性方面不存在重大障碍,该等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二)法律顾问结论意见
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法律顾问,发表了如下的结论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具备实施的法定条件;《资产转让协议》约定的交易对价已经支付,且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形;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协议及承诺均正常履行;在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均按照已签署的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协议和作出的相关承诺全面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四、备查文件
1、《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3、《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4、相关资产交付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1 日
[2021-11-15] (000532)华金资本: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1-073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4 日召开了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0 年 9 月 25 日召开了公司 2020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珠海铧盈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的珠海富海华金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9.24%合伙份额、珠海星蓝华金文化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8.51%合伙份额、珠海力合华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70.42%合伙份额、珠海华金盛盈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00%合伙份额、和谐并购安华私募投资基金56.68%基金份额、珠海富海铧创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12.10%合伙份额、珠海华金盛盈四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75%合伙份额、珠海华金文化传媒专项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9.14%合伙份额、珠海华金盛盈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72%合伙份额和珠海华实创业实体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8.31%合伙份额转让给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公司
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12 月 25 日以及 2021 年 1 月 22 日、2 月 20 日、3 月 20
日、4 月 19 日、5 月 19 日、6 月 18 日、7 月 17 日、8 月 18 日、9 月 16 日、10
月 16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051,2021-011、014、021、035、042、045、051、057、066、067)。现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珠海华金盛盈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华金盛盈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华金盛盈四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华金文化传媒专项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珠海华实创业实体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珠海力合华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珠海星蓝华金文化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富海铧创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和谐并购安华私募投资基金份额等九项资产的过户转让已完成,剩余标的资产的过户工作仍在持续推进。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披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本公司的信息请以公司正式披露的公告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5 日
[2021-10-28] (000532)华金资本: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676元
每股净资产: 3.102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88%
营业总收入: 3.71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9225.23万元
[2021-10-28] (000532)华金资本: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1-071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10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
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 5 名,实际到会监事 5 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2021-10-28] (000532)华金资本: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1-070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以通讯传真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11 名,实际到会董事11 名。会议的召开与召集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的挂网公告《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2021-10-20] (000532)华金资本:关于签订智汇湾创新中心项目委托运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1-069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智汇湾创新中心项目委托运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7年12月11日和12月27日,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珠海智汇湾创新中心项目的议案》, 同意由下属子公司珠海华金智汇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汇湾公司”或“甲方”)始建智汇湾创新中心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精心打造集“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于一体的科技产业孵化器园区。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
现项目即将投产,根据经营需要,智汇湾公司拟与珠海华发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园公司”或“乙方”)签订《委托运营管理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委托其为项目开展一系列预招商和运营管理事务,借助专业团队,快速聚拢人气,以促进园区顺利开园并有序高效运作。本合同金额总计不超过¥5,783,210(大写:伍佰柒拾捌万叁仟贰佰壹拾元),具体金额以结算为准。并授权智汇湾公司与产业园公司就该项目签署《委托运营管理合同》并处理相关一切事宜。
2、智汇湾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为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实控股”),产业园公司为华实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华实控股为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董事长郭瑾女士兼任华实控股董事长及总经理,本公司副董事长及总裁谢浩先生兼任华实控股董事,本公司董事李光宁先生兼任华发集团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邹超勇先生兼任华发集团董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郭瑾、谢浩、李光宁、邹超勇回避表决。
3、2021 年 10 月 19 日,本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对《关于签订智
汇湾创新中心项目委托运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交易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华发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440400MA53NM987G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金融产业发展基地 9 号楼二层 2-12
法定代表人:石小星
成立日期:2019 年 8 月 29 日
经营范围:产业园区和孵化器的运营管理,科技平台的运营管理,高新技术企业的孵化与服务;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法律、知识产权);产业项目的招商运营,产业研究、招商策划、招商培训、招商活动的策划组织;物业租售,企业营销策划,企业事务代理;科学技术的交流与服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公关活动组织策划,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企业培训、媒体代理、文化传媒。
股东信息及持股比例: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0.61 亿元,净资产 0.03 亿元;
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 亿元,净利润-0.06 亿元。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 0.41 亿元,净资产-25.21 万元;2021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0.07 亿元,净利润-0.03 亿元。
经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等,该交易对手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次交易的委托服务价格采用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平等、资源、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价格。根据本次关联交易标的,委托运营管理费用由咨询费、运营管理费、物
业费及不可预见费用等四项构成。其中运营管理费具体包括人力成本、宣传推广费、水电费、策划活动费、办公费、软件费、数字展厅运维费、差旅及接待费等。上述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委托管理职责及内容
乙方在委托范围内对项目园区进行运营管理,负责日常运营维护、招商拓客、项目租售等,充分发挥乙方的专业优势,确保项目园区的安全运营并实现项目园区的保值增值,按照年度经营计划完成相关任务指标及协助甲方履行与政府签订的项目投资协议、项目监管协议内的各项责任与义务,最大限度地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2. 委托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3. 甲方的权利义务
委托期限内,甲方对乙方经营管理项目园区享有监督权,有权对乙方实施的经营管理行为提出意见、建议;有权要求乙方定期或不定期向甲方报告项目园区经营管理情况;应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委托运营费用,直接支付项目水、电费用,并根据乙方需求免费为乙方提供办公场地和设施设备,满足拎包入驻条件,为乙方经营管理项目园区提供必要的协助;全力支持乙方的招商运营工作,协助开展交通、产业配套完善、资质申报、政策扶持、平台引进、活动举办等工作;对于乙方在委托管理期间对工程建设、工程设备改造、环境提升、客户服务、费用支付等事项提出的书面意见、请示及资金、用印申请等,为确保快速响应企业的入驻需求和入驻企业的服务诉求,提高客户满意度,避免客户流失,甲方应当在收到书面意见、申请后 5 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保证及时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招商运营有关的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图纸、装修方案、测绘报告、产权证等各种资料,向乙方提供有关本项目物业运营管理过程中所必须具备的法律文件及政府批文等相关文件。
4.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抽调精干的项目运营管理服务团队为甲方服务,须配备专业的招商团队和
运营团队,其中必须包括项目负责人 1 名、招商经理 1 名、招商专员若干(不少于 3
名)、运营经理 1 名、运营专员若干(不少于 2 名)等;并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收取运营费用。
(2)乙方负责项目的资产管理及日常维护,并根据协商约定的授权范围和已经
审批的权限,自主、高效、有序地开展项目运营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产业规划、园区招商、产业运营服务、宣传推广、品牌建设、园区物业咨询等与项目运营相关的其他工作。未经由甲方审批同意的,乙方无权实施;乙方对项目园区仅享有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的经营管理权,而无任何处置权,处置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转让、赠与等可能导致权利主体发生变化或权利行使受到制约的行为。
(3)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向甲方定期提供项目园区相关的资料、数据;应于每月第 7 个工作日前向甲方报送前一个月项目园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情况、租赁情况、回款情况、近期重大经营计划、重大经营事项、预算外资金使用计划等方面的工作以及出现的问题等。如有必要,还应当提供资料:1)新签订的租售合同明细表(应包括合同的名称、当事方、标的、金额、支付比例、当月付款、累计付款、期限、签订日期、事项以及履行进展状况);2)招商及其变更、经济签证及工程洽商等经济类函件台账。
(4)为确保甲方履行监管职责之目的,乙方应于每次向甲方申请运营费用时,向甲方提供后续资金使用计划,内容应包括运营相关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税金支付等用款事项及额度支付安排。
(5)乙方在发起有关项目园区的销售合同、租赁合同、保险合同、物业管理合同、装修改造维修工程施工合同等的用印申请前,必须先完成乙方的内部审核流程,并提供乙方内部审批单复印件。
(6)项目园区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遇到重大潜在风险,已经或可能对甲方合法权益产生影响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不利影响的扩大。
(7)委托期限内,乙方不得实施任何损坏项目园区的行为。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改变项目园区主体结构的,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恢复项目园区原状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8)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当将其在委托期限内取得的与项目园区的全部文件资料移交给甲方,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合同、销售合同、物业管理合同、装修、改造、维修工程施工合同、保险合同及其他影响项目园区权益的文件、证件及附属资料。
(9)负责编制每年度工作方案(方案包括工作目标、经营计划和预算),以此作为履行本合同、取得运营费用等事项的基础。工作目标、经营计划和预算经甲方确定后执行。
(10)依据获得的授权范围和已经批准的权限,负责自主选定招商对象,拟定并组织乙方各相关部门审查销售合同、租赁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催缴租金、履约保证金,追缴买受人及承租人的违约金,办理销售类特殊事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退房、换房、更名、加减名、变更付款方式及退租结算等手续,并将租金及相关费用归缴给甲方指定账户。
(11)选定第三方服务机构和供应商,签订并执行相关合同;负责项目园区的安全生产、消防管理等工作,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并对其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
5. 经营管理收益及其支付
(1)委托期限内项目园区产生的所有收益均归甲方所有。
(2)为确保委托运营合法合规,提高运营服务效率,保障客户体验满意度,委托期限内,与资产相关的租赁、销售行为产生的收入,由客户遵本合同甲乙双方的约定支付到甲方账户。
6. 费用约定和支付方式
(1)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服务费用为运营费用(含税)。本合同金额总计不超过¥5,783,210(大写:伍佰柒拾捌万叁仟贰佰壹拾元),具体金额以年度结算为准。
运营费用包含乙方在开展下述相关专业服务工作中所产生的相关成本费用,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场所使用、招商客户调研、宣传推广、客户运营服务、融资服务等综合服务、装修及配套设施设备(或装修补贴)、购买其他第三方专业服务所产生的相关费用、项目日常运营开支以及乙方服务酬金等。
(2)2021 年的委托运营管理费用按以下方式进行支付:①产业咨询费和运营服务费,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的 1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②运营成本和需业主补贴的物业费、不可预见费等,由甲方在乙方向其提交 2021 年年度决算报告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据实支付;③乙方在前述约定的费用支付日前 15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当期应支付的运营费用发票。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产业园公司是专业经验丰富的产业园区运营服务商,拥有完善的招商运营服务体系,可为入驻企业提供“投资+金融+城市”的产融一体化特色服务,具有体系化、专业化、智慧化运营管理专业产业园区的能力。
本次交易的开展有利于公司借助专业团队的力量,快速推进智汇湾项目的顺利开园,在产融结合的大背景下吸引更多有实力的产业落地,聚集创新能力,孵化有潜力的企业,打造优质产业园品牌。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除本次交易外,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产业园
公司及关联方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22,006 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黄
[2021-10-20] (000532)华金资本: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1-068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以通讯传真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11 名,实际到会董事11 名。会议的召开与召集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智汇湾创新中心项目委托运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郭瑾、李光宁、谢浩、邹超勇实施了回避表决。
同意子公司珠海华金智汇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汇湾公司”)与珠海华发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园公司”)签订《委托运营管理合同》(合同金额总计不超过¥5,783,210),由后者对智汇湾创新中心项目开展一系列预招商和运营管理工作,并授权智汇湾公司与产业园公司就该项目签署《委托运营管理合同》并处理相关一切事宜。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的挂网公告《关于签订智汇湾创新中心项目委托运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0 日
[2021-10-16] (000532)华金资本: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1-067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4 日召开了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0 年 9 月 25 日召开了公司 2020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珠海铧盈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的珠海富海华金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9.24%合伙份额、珠海星蓝华金文化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8.51%合伙份额、珠海力合华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70.42%合伙份额、珠海华金盛盈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00%合伙份额、和谐并购安华私募投资基金56.68%基金份额、珠海富海铧创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12.10%合伙份额、珠海华金盛盈四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75%合伙份额、珠海华金文化传媒专项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9.14%合伙份额、珠海华金盛盈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72%合伙份额和珠海华实创业实体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8.31%合伙份额转让给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公司
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12 月 25 日以及 2021 年 1 月 22 日、2 月 20 日、3 月 20
日、4 月 19 日、5 月 19 日、6 月 18 日、7 月 17 日、8 月 18 日、9 月 16 日发布
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051,2021-011、014、021、035、042、045、051、057、066)。现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珠海华金盛盈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华金盛盈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华金盛盈四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华金文化传媒专项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珠海华实创业实体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珠海力合华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珠海星蓝华金文化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富海铧创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和谐并购安华私募投资基金份额等九项资产的过户转让已完成,剩余标的资产的过户工作仍在持续推进中。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披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本公司的信息请以公司正式披露的公告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6 日
[2021-09-16] (000532)华金资本: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1-066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4 日召开了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0 年 9 月 25 日召开了公司 2020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珠海铧盈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的珠海富海华金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9.24%合伙份额、珠海星蓝华金文化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8.51%合伙份额、珠海力合华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70.42%合伙份额、珠海华金盛盈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00%合伙份额、和谐并购安华私募投资基金56.68%基金份额、珠海富海铧创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12.10%合伙份额、珠海华金盛盈四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75%合伙份额、珠海华金文化传媒专项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9.14%合伙份额、珠海华金盛盈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72%合伙份额和珠海华实创业实体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8.31%合伙份额转让给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公司
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12 月 25 日以及 2021 年 1 月 22 日、2 月 20 日、3 月 20
日、4 月 19 日、5 月 19 日、6 月 18 日、7 月 17 日、8 月 18 日发布了《关于重
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051,2021-011、014、021、035、042、045、051、057)。现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珠海华金盛盈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珠海华金盛盈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华金盛盈四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华金文化传媒专项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珠海华实创业实体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珠海力合华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珠海星蓝华金文化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富海铧创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和谐并购安华私募投资基金份额等九项资产的过户转让已完成,剩余标的资产的过户工作仍在持续推进中。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披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本公司的信息请以公司正式披露的公告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6 日
[2021-09-14] (000532)华金资本: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1-065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国家高新区前湾二路2号总部基地一期B栋5楼本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30起。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合规。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郭瑾女士主持会议。
7、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出席了会议。
8、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69,999,3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3169%。(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代表股份数463,017股,占公司总股数的0.1343%),具体如下:
(1)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4人,代表股份数169,917,34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9.2931%。
(2)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共计8人,代表股份数82,000股,占公司总股数的
0.0238%。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外部董事津贴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 130,033,9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6.4909%;反对
8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82%;弃权 39,883,3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3.4609%。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81,017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2901%;反对 82,0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09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数169,917,3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8%;
反对票 8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2%;弃权票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81,017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2901%;反对 82,0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09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珠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亚晶、冯楠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珠海)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
[2021-08-27] (000532)华金资本: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852元
每股净资产: 2.924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89%
营业总收入: 2.38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936.85万元
[2021-08-27] (000532)华金资本: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1-058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以通讯传真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
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11 名,实际到会董事 11名。会议的召开与召集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的挂网公告《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联董事郭瑾、李光宁、谢浩、邹超勇实施了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的挂网公告《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外部董事津贴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一鸣、黄燕飞、王怀兵、窦欢、安寿辉实施了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的挂网公告《关于调整公司外部董事津贴的公告》(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的挂网公告《关于为公司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该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部分资产报废、核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的挂网公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部分资产报废、核销的公告》(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同意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的挂网公告《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
[2021-08-27] (000532)华金资本: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1-059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8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
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 5 名,实际到会监事 5 名。会议的召开与召集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部分资产报废、核销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2021 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部分资产报废、核销的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关于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及部分资产报废、核销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部分资产的报废和核销。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为公司及全体董监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
行使监督权利、履行有关职责。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的挂网公告《关于为公司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网址:http://www.cninfo.com.cn)。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该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
[2021-08-27] (000532)华金资本: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1-064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定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合规。
(四)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13日(星期一)14:30起。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9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三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9 月 8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七)现场会议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国家高新区前湾二路 2 号总部基地一期 B 栋 5
楼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 议案名称
1、《关于调整公司外部董事津贴的议案》;
2、《关于为公司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2、《关于为公司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三)特别事项说明
1、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调整公司外部董事津贴的议案 √
2.00 关于为公司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二)登记时间:2021年9月10日(星期五)上午9:00-下午17:00。
(三)登记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国家高新区前湾二路2号总部基地一期B栋5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加庆
联系电话:0756-3612810 指定传真:0756-3612812
电子邮箱:liangjiaqing@huajinct.com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国家高新区前湾二路2号总部基地一期B栋5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1908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32”,投票简称为“华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三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9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3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个人(或单位)出席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
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或本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目打“√”):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调整公司外部董事津贴的议案 √
2.00 关于为公司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
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法人应加盖单位印章)
[2021-08-19] (000532)华金资本: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1-057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4 日召开了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0 年 9 月 25 日召开了公司 2020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珠海铧盈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的珠海富海华金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9.24%合伙份额、珠海星蓝华金文化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8.51%合伙份额、珠海力合华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70.42%合伙份额、珠海华金盛盈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00%合伙份额、和谐并购安华私募投资基金56.68%基金份额、珠海富海铧创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12.10%合伙份额、珠海华金盛盈四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75%合伙份额、珠海华金文化传媒专项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9.14%合伙份额、珠海华金盛盈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72%合伙份额和珠海华实创业实体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8.31%合伙份额转让给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公司
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12 月 25 日以及 2021 年 1 月 22 日、2 月 20 日、3 月 20
日、4 月 19 日、5 月 19 日、6 月 18 日、7 月 17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
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051,2021-011、014、021、035、042、045、051)。现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珠海华金盛盈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珠海华金盛盈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华金盛盈四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华金文化传媒专项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珠海华实创业实体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珠海力合华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珠海星蓝华金文化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富海铧创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和谐并购安华私募投资基金份额等九项资产的过户转让已完成,剩余标的资产的过户工作仍在有序推进中。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披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本公司的信息请以公司正式披露的公告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8 日
[2021-08-12] (000532)华金资本: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终止审查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1-056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终止审查
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召开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21]74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2 日
[2021-07-23] (000532)华金资本: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关于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1-055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关于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
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1 月 19 日,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珠海华发
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实控股”)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以下简称“《股票认购合同》”)。近期,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变化、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的规划,经与中介机构认真研究论证,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2021年 7 月 22 日,公司与华实控股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或“本协议”)。鉴于华实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2 月 5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与控股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的议案》,并签署了《股票认购合同》。
2021 年 7 月 22 日,公司与华实控股签署了《终止协议》,因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撤回申请文件,华实控股将不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鉴于华实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二、《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和签订时间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签署。
甲方/发行人: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认购人: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协议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后,《股票认购合同》即终止,除保密条款外,
《股票认购合同》的其他条款对双方均不再具有约束力,甲乙双方就《股票认购合同》不再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任何一方不会根据《股票认购合同》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对方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条 甲乙双方同意,截至本协议签署日,《股票认购合同》约定的生效条件尚
未成就,《股票认购合同》尚未生效、履行,双方未因《股票认购合同》的签署互负任何责任或义务,因签署《股票认购合同》而发生的费用(如有)由双方各自承担。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并承诺,双方就《股票认购合同》的签署、终止不存在任
何违约情形,亦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潜在纠纷,双方不就《股票认购合同》的签署、终止而追究另一方的违约责任或主张任何赔偿。
第四条 本协议的签署、生效、履行及解释均适用中国法律并受其管辖。因本协
议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 甲乙双方同意并承诺,自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将配合办理终止《股票认
购合同》的信息披露等事宜。
第六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
在甲方董事会通过决议批准本协议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其余用于办
理相关登记或备案等法律手续。
三、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是公司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 年 7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关于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
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且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上述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上述事项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另行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与控股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上述协议签署系公司与控股股东真实的意思表示,协议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将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审议该议案,上述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董事会审议表决,公司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2、本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与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鉴于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在审议和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李光宁、郭瑾、谢浩、邹超勇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与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4、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3 日
[2021-07-23] (000532)华金资本: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1-053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以电子
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 5 名,实际到会监事 5 名。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及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周优芬、李微欢实施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关于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关于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周优芬、李微欢实施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7 月 23 日
[2021-07-23] (000532)华金资本: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关于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1-055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关于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
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1 月 19 日,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珠海华发
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实控股”)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以下简称“《股票认购合同》”)。近期,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变化、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的规划,经与中介机构认真研究论证,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2021年 7 月 22 日,公司与华实控股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或“本协议”)。鉴于华实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2 月 5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与控股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的议案》,并签署了《股票认购合同》。
2021 年 7 月 22 日,公司与华实控股签署了《终止协议》,因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撤回申请文件,华实控股将不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鉴于华实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二、《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和签订时间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签署。
甲方/发行人: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认购人: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协议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后,《股票认购合同》即终止,除保密条款外,
《股票认购合同》的其他条款对双方均不再具有约束力,甲乙双方就《股票认购合同》不再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任何一方不会根据《股票认购合同》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对方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条 甲乙双方同意,截至本协议签署日,《股票认购合同》约定的生效条件尚
未成就,《股票认购合同》尚未生效、履行,双方未因《股票认购合同》的签署互负任何责任或义务,因签署《股票认购合同》而发生的费用(如有)由双方各自承担。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并承诺,双方就《股票认购合同》的签署、终止不存在任
何违约情形,亦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潜在纠纷,双方不就《股票认购合同》的签署、终止而追究另一方的违约责任或主张任何赔偿。
第四条 本协议的签署、生效、履行及解释均适用中国法律并受其管辖。因本协
议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 甲乙双方同意并承诺,自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将配合办理终止《股票认
购合同》的信息披露等事宜。
第六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
在甲方董事会通过决议批准本协议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其余用于办
理相关登记或备案等法律手续。
三、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是公司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 年 7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关于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
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且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上述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上述事项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另行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与控股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上述协议签署系公司与控股股东真实的意思表示,协议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将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审议该议案,上述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董事会审议表决,公司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2、本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与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鉴于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在审议和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李光宁、郭瑾、谢浩、邹超勇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与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4、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3 日
[2021-07-23] (000532)华金资本: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1-052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以通讯传真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
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11 名,实际到会董事 11名。会议的召开与召集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
件的公告》。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光宁、郭瑾、谢浩、邹超勇实施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关于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关于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公告》。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光宁、郭瑾、谢浩、邹超勇实施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3 日
[2021-07-23] (000532)华金资本: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1-054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召开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非公开发行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月 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2 月 5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
受理单》(受理序号:211484);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
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484 号)。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主要原因
近期,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变化、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的规划,经与中介机构认真研究论证,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三、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是公司综合考虑当前市场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授权,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是公司综合考虑未
来发展规划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董事会审议表决,公司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是公司综合考虑未
来发展规划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审议和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李光宁、郭瑾、谢浩、邹超勇已按规定回避表决。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与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4、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3 日
[2021-07-17] (000532)华金资本: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1-051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4 日召开了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0 年 9 月 25 日召开了公司 2020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珠海铧盈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的珠海富海华金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9.24%合伙份额、珠海星蓝华金文化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8.51%合伙份额、珠海力合华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70.42%合伙份额、珠海华金盛盈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00%合伙份额、和谐并购安华私募投资基金56.68%基金份额、珠海富海铧创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12.10%合伙份额、珠海华金盛盈四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75%合伙份额、珠海华金文化传媒专项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9.14%合伙份额、珠海华金盛盈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72%合伙份额和珠海华实创业实体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8.31%合伙份额转让给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公司
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12 月 25 日以及 2021 年 1 月 22 日、2 月 20 日、3 月 20
日、4 月 19 日、5 月 19 日、6 月 18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0-050、051,2021-011、014、021、035、042、045)。现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珠海华金盛盈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珠海华金盛盈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华金盛盈四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华金文化传媒专项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珠海华实创业实体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珠海力合华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珠海星蓝华金文化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富海铧创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和谐并购安华私募投资基金份额等九项资产的过户转让已完成,剩余标的资产的过户工作仍在有序推进中。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披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本公司的信息请以公司正式披露的公告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7 日
[2021-07-13] (000532)华金资本: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1-050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以通讯传真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7 月 6 日
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11 名,实际到会董事 11名。会议的召开与召集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扶贫资金的议案》
公司计划通过“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向横琴新区捐资 10 万元脱贫帮扶资金,
具体由横琴新区统筹精准投放到户到项目。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控股子公司珠海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冠科技”)拟通过抵押位于珠海市唐家湾镇华冠路 1 号现有等值厂房的自有物业,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0 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用于推进华冠科技三号厂房的建设,贷款期限为七年。具体事宜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
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3 日
[2021-06-28] (000532)华金资本: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1-049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6 月 25 日,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484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 股上交所主板和深交所主板、B 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在规定期限内以临时公告的形式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8 日
[2021-06-22] (000532)华金资本: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1-048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以通讯传真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
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11 名,实际到会董事 11名。会议的召开与召集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含流动资金及内保外债综合额度),授信期限 1 年,担保方式为信用。
同意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悉尼分行申请不超过美元3,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授信期限 1 年,担保方式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为我司开具的融资性保函或信用证。
上述事宜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2 日
[2021-06-22] (000532)华金资本:“16力合债”公司债券2021年本息兑付暨摘牌公告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1-047
债券代码:112406 债券简称:16 力合债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16 力合债”公司债券 2021 年本息兑付暨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债权登记日:2021 年 6 月 25 日
最后交易日:2021 年 6 月 25 日
计息期间:2020 年 6 月 27 日至 2021 年 6 月 26 日
债券兑付兑息日:2021 年 6 月 28 日
债券摘牌日:2021 年 6 月 28 日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本公司”或“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 2016 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6 力合债”,债券代码
112406)(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支付 2020 年 6 月 27 日至
2021 年 6 月 26 日期间的利息及本期债券剩余本金。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6 月 25 日,凡在 2021 年 6 月 25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
次派发的利息及本金;2021 年 6 月 25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
息及本金。
为确保本息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本公司《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力合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16力合债(112406)
3、发行人: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4、债券面值:每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5、发行总规模和期限: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为人民币3亿元,期限5年,债券存续期第三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第3年末,本期债券持有人部分选择行使回售选择权,回售债券数量为298,000张,回售总金额为
31,260,200.00元(含利息);剩余托管债券为2,702,000张。
6、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477号”文核准发行。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权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
8、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9%,在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保持不变;在存续期第3年末,发行人具有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但未行使,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2019年6月27日至2021年6月26日),票面利率继续保持为4.9%。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9、计息期限:2016年6月27日至2021年6月26日
10、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6月27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兑付日:2021年6月28日
12、信用级别: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级
13、担保情况: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公司债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4、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6年8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6、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为“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方案
按照《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公告》,“16力合债”的票面利率为4.9%,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期债券
本次兑付兑息金额为人民币104.9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每张实际取得的兑付兑息额为人民币103.92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人每张实际取得的兑付兑息额为人民币104.90元。
三、本期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兑付兑息日及摘牌日
1、债权登记日:2021年6月25日
2、最后交易日:2021年6月25日
3、债券兑付兑息日:2021年6月28日
4、债券摘牌日:2021年6月28日
四、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对象为截止2021年6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6力合债”持有人。
凡在2021年6月25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及本金;2021年6月25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及本金。
五、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方法
1、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兑付兑息。在本次兑付兑息日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兑付兑息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兑付兑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兑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2、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兑付兑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
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等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国家高新区前湾二路2号总部基地一期B栋5楼
联系人:梁加庆
联系电话:0756-3612810
八、本期债券兑付兑息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国家高新区前湾二路2号总部基地一期B栋5楼
法定代表人:郭瑾
联系人:高小军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国家高新区前湾二路2号总部基地一期B栋5楼
联系电话:0756-3612808
传真:0756-3612812
2、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项目负责人:徐永妍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23楼
联系电话:021-68826802
传真:021-68826800
3、担保人: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拱北联安路9号
法定代表人:李光宁
联系人:游思能
联系电话:0756-8131908
传真:0756-8131587
4、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于文强
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2日
[2021-06-18] (000532)华金资本:关于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1-046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
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1484)。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8 日
[2021-06-18] (000532)华金资本: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1-045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4 日召开了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0 年 9 月 25 日召开了公司 2020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珠海铧盈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的珠海富海华金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9.24%合伙份额、珠海星蓝华金文化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8.51%合伙份额、珠海力合华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70.42%合伙份额、珠海华金盛盈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00%合伙份额、和谐并购安华私募投资基金56.68%基金份额、珠海富海铧创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12.10%合伙份额、珠海华金盛盈四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75%合伙份额、珠海华金文化传媒专项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9.14%合伙份额、珠海华金盛盈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72%合伙份额和珠海华实创业实体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8.31%合伙份额转让给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公司
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12 月 25 日以及 2021 年 1 月 22 日、2 月 20 日、3 月 20
日、4 月 19 日、5 月 19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0-050、051,2021-011、014、021、035、042)。现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珠海华金盛盈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珠海华金盛盈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华金盛盈四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华金文化传媒专项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珠海华实创业实体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珠海力合华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珠海星蓝华金文化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富海铧创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和谐并购安华私募投资基金份额等九项资产的过户转让已完成,剩余标的资产的过户工作仍在有序推进中。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披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本公司的信息请以公司正式披露的公告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8 日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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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9] (000532)华金资本: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1-076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以通讯传真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11 名,实际到会董事11 名。会议的召开与召集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企业年金方案>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规范实施企业年金的意见》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企业年金方案》的部分条款作出修订。
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的议案》
2013 年 1 月 1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珠海华金资本
股份有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管理制度》。鉴于前述制度相关表述已不适应公司当前发展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重新制定并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外派董事、监事相关的责、权、利,有利于公司加强对外派董事、监事的系统管理。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营运资金充足,同时有效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珠海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冠科技”)向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 2.5亿元的综合授信。分别为:公司以信用担保方式向光大银行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1 亿元,授信期限 1 年;主要为流动资金贷款、内保外债综合额度及开立融资性保函等。华冠科技以抵押担保方式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额度不超过 1.5 亿元,用于华冠科技三号厂房的开发建设及日常经营周转等。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本。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2021-12-11] (000532)华金资本: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1-075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4 日召开了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0 年 9 月 25 日召开了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珠海铧盈投资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珠海富海华金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9.24%合伙份额、珠海星蓝华金文化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8.51%合伙份额、珠海力合华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70.42%合伙份额、珠海华金盛盈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00%合伙份额、和谐并购安华私募投资基金 56.68%基金份额、珠海富海铧创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12.10%合伙份额、珠海华金盛盈四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75%合伙份额、珠海华金文化传媒专项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9.14%合伙份额、珠海华金盛盈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72%合伙份额和珠海华实创业实体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8.31%合伙份额转让给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资产已全部过户完成,办理完毕交割手续,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完成的公告》。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过程中相关各方所作承诺如下(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中“释义”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交易对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l、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不利用本公司对上市公
司的控股权进行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控股子公司合法权益的活动。
2、在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公平对待各下属
控股企业按照自身形成的核心竞争优势,依照市场商业原则参与公平竞争。
3、本公司将采取积极措施避免发生与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
避免同业 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并促使本公司控制企业避免发生与上市公司及其附属
竞争 企业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4、自本承诺签署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不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的业务产生竞争;若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拓展后业务产生竞争,则本公司及
本公司控制的公司将采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整合、业务托管等方式进行处理。
5、本承诺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本公司保证严格履行本
承诺函中各项承诺,如因违反该等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
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l、保证华金资本资产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上市公司的资产全部处于上市公司的控制
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
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
(2)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
2、保证华金资本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在上市公司专职工作,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
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
(2)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或
领取报酬;
(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和本公司
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
保证上市 3、保证华金资本财务独立:
公司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性 (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
账户;
(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通
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
(5)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4、保证华金资本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依照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5、保证华金资本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
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保证尽量减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无法避
免或有合理原因的关联交易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
6、保证上市公司在其他方面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保持独立。
l、本公司及关联方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与上市公司将遵循市场交易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
规范及减 交易,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少关联交 2、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通过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
易 业的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承担任何不正
当的义务。
3、本公司将促使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通过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关
系谋求特殊的利益,不会进行有损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
l、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确保本次 2、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重大资产 施及其承诺的明确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重组填补 诺届时将按照交易所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被摊薄即 3、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若未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期回报措 施,将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上公开说明未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具体原施得以切 因并向上市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实履行 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
4、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l、本公司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
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公司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
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
承诺提供 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信息真 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
实、准确 2、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本和完整 公司保证本公司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
且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
1、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
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承诺自身 的情形。
合法合规 2、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
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等情形。
重大资产 l、本公司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公司将不以任重组期间 何方式减待所待有的华金资本股份,亦无任何减持华金资本股份的计划;
股份减持 2、若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承诺将
计划 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本公司系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愿意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二、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人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1、本人保证就本次交易所提供的全部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
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
上市公司全 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将暂停转让在
体董事、监 承诺提供信息 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事、高级管 真实、准确和 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
理人员 完整 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
[2021-12-11] (000532)华金资本: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1-074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4 日召开了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0 年 9 月 25 日召开了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珠海铧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铧盈投资”)通过与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实控股”)签定附条件生效的《资产转让协议》,将持有的珠海富海华金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9.24%合伙份额、珠海星蓝华金文化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8.51%合伙份额、珠海力合华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70.42%合伙份额、珠海华金盛盈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00%合伙份额、和谐并购安华私募投资基金 56.68%基金份额、珠海富海铧创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12.10%合伙份额、珠海华金盛盈四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75%合伙份额、珠海华金文化传媒专项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9.14%合伙份额、珠海华金盛盈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72%合伙份额和珠海华实创业实体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8.31%合伙份额转让给华实控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重大重组事项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情况:
(一)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根据《资产转让协议》,双方确认并同意,在华实控股支付完毕本协议项下转让价款之日,即视为标的资产的转让完成,华实控股即取代铧盈投资持有标的资产,并享有和承担基于标的资产而产生全部收益与责任。
在华实控股支付完毕本协议项下转让价款后,铧盈投资应当协助华实控股办理所
实控股到标的企业处办理合伙份额持有人名册变更登记手续及相关标的企业出具相应的出资证明、变更后合伙份额持有人名册,向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完毕标的企业合伙人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变更及相关份额转让变更登记手续等。
根据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现更名为“珠海市横琴新区市场监督管理
局”)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出具的变更登记情况的核准文件,铧盈投资已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将所持珠海华金盛盈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份额过户至华实控股名下。
根据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现更名为“珠海市横琴新区市场监督管理
局”)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出具的变更登记情况的核准文件,铧盈投资已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将所持珠海华金盛盈四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份额过户至华实控股名下。
根据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现更名为“珠海市横琴新区市场监督管理
局”)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出具的变更登记情况的核准文件,铧盈投资已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将所持海华金盛盈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份额过户至华实控股名下。
根据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现更名为“珠海市横琴新区市场监督管理
局”)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出具的变更登记情况的核准文件,铧盈投资已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将所持珠海华金文化传媒专项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份额过户至华实控股名下。
根据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现更名为“珠海市横琴新区市场监督管理
局”)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出具的变更登记情况的核准文件,铧盈投资已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将所持珠海华实创业实体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份额过户至华实控股名下。
根据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现更名为“珠海市横琴新区市场监督管理
局”)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出具的变更登记情况的核准文件,铧盈投资已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将所持珠海力合华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份额过户至华实控股名下。
根据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现更名为“珠海市横琴新区市场监督管理
局”)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出具的变更登记情况的核准文件,铧盈投资已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将所持珠海星蓝华金文化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份额过户至华实控股名下。
2021 年 2 月 17 日,铧盈投资与华实控股签订份额转让协议,铧盈投资将所持的
和谐并购安华私募投资基金的份额过户至华实控股名下。
根据珠海市横琴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出具的变更登记情况的
核准文件,铧盈投资已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将所持珠海富海铧创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
金(有限合伙)的份额过户至华实控股名下。
根据珠海市横琴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出具的变更登记情况的
核准文件,铧盈投资已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将所持珠海富海华金创业投资基金(有限
合伙)的份额过户至华实控股名下。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的过户已经办理完毕。
(二)交易对价的支付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交易对手方华实控股的全部转让款。
(三)标的资产债权债务处理情况
根据《资产转让协议》的约定,在华实控股支付完毕全部转让款后即享有和承担基于标的资产而产生的全部受益与责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资产的债权债务已全部转移给华实控股。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后续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事项已经完成,本次交易的后续事项主要包括:
交易各方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及承诺;
公司履行法律法规要求的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在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均按照已签署的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协议和作出的相关承诺全面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后续事项在合规性方面不存在重大障碍,该等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三、中介机构对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发表
了如下的结论意见:
1、本次交易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交易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无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3、交易对方已经支付本次交易全部转让价款;
4、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已完成标的资产的交付及过户,过户手续合法有效,上市公司已合法转让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所有权;
5、上市公司已就本次交易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的要求,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与已披露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形;
6、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实施过程中不存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被其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关联人占用的情形;除为“16 力合债”提供反担保外(已于 2021年 6 月完成本息兑付并摘牌),不存在上市公司为其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7、在本次重组相关承诺的履行过程中,承诺各方无违反承诺的情形;
8、在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均按照已签署的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协议和作出的相关承诺全面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后续事项在合规性方面不存在重大障碍,该等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二)法律顾问结论意见
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法律顾问,发表了如下的结论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具备实施的法定条件;《资产转让协议》约定的交易对价已经支付,且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形;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协议及承诺均正常履行;在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均按照已签署的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协议和作出的相关承诺全面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四、备查文件
1、《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3、《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4、相关资产交付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1 日
[2021-11-15] (000532)华金资本: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1-073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4 日召开了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0 年 9 月 25 日召开了公司 2020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珠海铧盈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的珠海富海华金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9.24%合伙份额、珠海星蓝华金文化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8.51%合伙份额、珠海力合华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70.42%合伙份额、珠海华金盛盈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00%合伙份额、和谐并购安华私募投资基金56.68%基金份额、珠海富海铧创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12.10%合伙份额、珠海华金盛盈四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75%合伙份额、珠海华金文化传媒专项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9.14%合伙份额、珠海华金盛盈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72%合伙份额和珠海华实创业实体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8.31%合伙份额转让给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公司
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12 月 25 日以及 2021 年 1 月 22 日、2 月 20 日、3 月 20
日、4 月 19 日、5 月 19 日、6 月 18 日、7 月 17 日、8 月 18 日、9 月 16 日、10
月 16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051,2021-011、014、021、035、042、045、051、057、066、067)。现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珠海华金盛盈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华金盛盈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华金盛盈四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华金文化传媒专项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珠海华实创业实体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珠海力合华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珠海星蓝华金文化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富海铧创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和谐并购安华私募投资基金份额等九项资产的过户转让已完成,剩余标的资产的过户工作仍在持续推进。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披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本公司的信息请以公司正式披露的公告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5 日
[2021-10-28] (000532)华金资本: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676元
每股净资产: 3.102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88%
营业总收入: 3.71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9225.23万元
[2021-10-28] (000532)华金资本: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1-071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10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
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 5 名,实际到会监事 5 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2021-10-28] (000532)华金资本: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1-070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以通讯传真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11 名,实际到会董事11 名。会议的召开与召集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的挂网公告《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2021-10-20] (000532)华金资本:关于签订智汇湾创新中心项目委托运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1-069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智汇湾创新中心项目委托运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7年12月11日和12月27日,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珠海智汇湾创新中心项目的议案》, 同意由下属子公司珠海华金智汇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汇湾公司”或“甲方”)始建智汇湾创新中心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精心打造集“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于一体的科技产业孵化器园区。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
现项目即将投产,根据经营需要,智汇湾公司拟与珠海华发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园公司”或“乙方”)签订《委托运营管理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委托其为项目开展一系列预招商和运营管理事务,借助专业团队,快速聚拢人气,以促进园区顺利开园并有序高效运作。本合同金额总计不超过¥5,783,210(大写:伍佰柒拾捌万叁仟贰佰壹拾元),具体金额以结算为准。并授权智汇湾公司与产业园公司就该项目签署《委托运营管理合同》并处理相关一切事宜。
2、智汇湾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为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实控股”),产业园公司为华实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华实控股为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董事长郭瑾女士兼任华实控股董事长及总经理,本公司副董事长及总裁谢浩先生兼任华实控股董事,本公司董事李光宁先生兼任华发集团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邹超勇先生兼任华发集团董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郭瑾、谢浩、李光宁、邹超勇回避表决。
3、2021 年 10 月 19 日,本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对《关于签订智
汇湾创新中心项目委托运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交易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华发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440400MA53NM987G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金融产业发展基地 9 号楼二层 2-12
法定代表人:石小星
成立日期:2019 年 8 月 29 日
经营范围:产业园区和孵化器的运营管理,科技平台的运营管理,高新技术企业的孵化与服务;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法律、知识产权);产业项目的招商运营,产业研究、招商策划、招商培训、招商活动的策划组织;物业租售,企业营销策划,企业事务代理;科学技术的交流与服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公关活动组织策划,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企业培训、媒体代理、文化传媒。
股东信息及持股比例: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0.61 亿元,净资产 0.03 亿元;
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 亿元,净利润-0.06 亿元。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 0.41 亿元,净资产-25.21 万元;2021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0.07 亿元,净利润-0.03 亿元。
经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等,该交易对手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次交易的委托服务价格采用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平等、资源、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价格。根据本次关联交易标的,委托运营管理费用由咨询费、运营管理费、物
业费及不可预见费用等四项构成。其中运营管理费具体包括人力成本、宣传推广费、水电费、策划活动费、办公费、软件费、数字展厅运维费、差旅及接待费等。上述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委托管理职责及内容
乙方在委托范围内对项目园区进行运营管理,负责日常运营维护、招商拓客、项目租售等,充分发挥乙方的专业优势,确保项目园区的安全运营并实现项目园区的保值增值,按照年度经营计划完成相关任务指标及协助甲方履行与政府签订的项目投资协议、项目监管协议内的各项责任与义务,最大限度地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2. 委托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3. 甲方的权利义务
委托期限内,甲方对乙方经营管理项目园区享有监督权,有权对乙方实施的经营管理行为提出意见、建议;有权要求乙方定期或不定期向甲方报告项目园区经营管理情况;应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委托运营费用,直接支付项目水、电费用,并根据乙方需求免费为乙方提供办公场地和设施设备,满足拎包入驻条件,为乙方经营管理项目园区提供必要的协助;全力支持乙方的招商运营工作,协助开展交通、产业配套完善、资质申报、政策扶持、平台引进、活动举办等工作;对于乙方在委托管理期间对工程建设、工程设备改造、环境提升、客户服务、费用支付等事项提出的书面意见、请示及资金、用印申请等,为确保快速响应企业的入驻需求和入驻企业的服务诉求,提高客户满意度,避免客户流失,甲方应当在收到书面意见、申请后 5 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保证及时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招商运营有关的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图纸、装修方案、测绘报告、产权证等各种资料,向乙方提供有关本项目物业运营管理过程中所必须具备的法律文件及政府批文等相关文件。
4.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抽调精干的项目运营管理服务团队为甲方服务,须配备专业的招商团队和
运营团队,其中必须包括项目负责人 1 名、招商经理 1 名、招商专员若干(不少于 3
名)、运营经理 1 名、运营专员若干(不少于 2 名)等;并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收取运营费用。
(2)乙方负责项目的资产管理及日常维护,并根据协商约定的授权范围和已经
审批的权限,自主、高效、有序地开展项目运营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产业规划、园区招商、产业运营服务、宣传推广、品牌建设、园区物业咨询等与项目运营相关的其他工作。未经由甲方审批同意的,乙方无权实施;乙方对项目园区仅享有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的经营管理权,而无任何处置权,处置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转让、赠与等可能导致权利主体发生变化或权利行使受到制约的行为。
(3)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向甲方定期提供项目园区相关的资料、数据;应于每月第 7 个工作日前向甲方报送前一个月项目园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情况、租赁情况、回款情况、近期重大经营计划、重大经营事项、预算外资金使用计划等方面的工作以及出现的问题等。如有必要,还应当提供资料:1)新签订的租售合同明细表(应包括合同的名称、当事方、标的、金额、支付比例、当月付款、累计付款、期限、签订日期、事项以及履行进展状况);2)招商及其变更、经济签证及工程洽商等经济类函件台账。
(4)为确保甲方履行监管职责之目的,乙方应于每次向甲方申请运营费用时,向甲方提供后续资金使用计划,内容应包括运营相关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税金支付等用款事项及额度支付安排。
(5)乙方在发起有关项目园区的销售合同、租赁合同、保险合同、物业管理合同、装修改造维修工程施工合同等的用印申请前,必须先完成乙方的内部审核流程,并提供乙方内部审批单复印件。
(6)项目园区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遇到重大潜在风险,已经或可能对甲方合法权益产生影响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不利影响的扩大。
(7)委托期限内,乙方不得实施任何损坏项目园区的行为。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改变项目园区主体结构的,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恢复项目园区原状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8)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当将其在委托期限内取得的与项目园区的全部文件资料移交给甲方,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合同、销售合同、物业管理合同、装修、改造、维修工程施工合同、保险合同及其他影响项目园区权益的文件、证件及附属资料。
(9)负责编制每年度工作方案(方案包括工作目标、经营计划和预算),以此作为履行本合同、取得运营费用等事项的基础。工作目标、经营计划和预算经甲方确定后执行。
(10)依据获得的授权范围和已经批准的权限,负责自主选定招商对象,拟定并组织乙方各相关部门审查销售合同、租赁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催缴租金、履约保证金,追缴买受人及承租人的违约金,办理销售类特殊事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退房、换房、更名、加减名、变更付款方式及退租结算等手续,并将租金及相关费用归缴给甲方指定账户。
(11)选定第三方服务机构和供应商,签订并执行相关合同;负责项目园区的安全生产、消防管理等工作,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并对其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
5. 经营管理收益及其支付
(1)委托期限内项目园区产生的所有收益均归甲方所有。
(2)为确保委托运营合法合规,提高运营服务效率,保障客户体验满意度,委托期限内,与资产相关的租赁、销售行为产生的收入,由客户遵本合同甲乙双方的约定支付到甲方账户。
6. 费用约定和支付方式
(1)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服务费用为运营费用(含税)。本合同金额总计不超过¥5,783,210(大写:伍佰柒拾捌万叁仟贰佰壹拾元),具体金额以年度结算为准。
运营费用包含乙方在开展下述相关专业服务工作中所产生的相关成本费用,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场所使用、招商客户调研、宣传推广、客户运营服务、融资服务等综合服务、装修及配套设施设备(或装修补贴)、购买其他第三方专业服务所产生的相关费用、项目日常运营开支以及乙方服务酬金等。
(2)2021 年的委托运营管理费用按以下方式进行支付:①产业咨询费和运营服务费,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的 1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②运营成本和需业主补贴的物业费、不可预见费等,由甲方在乙方向其提交 2021 年年度决算报告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据实支付;③乙方在前述约定的费用支付日前 15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当期应支付的运营费用发票。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产业园公司是专业经验丰富的产业园区运营服务商,拥有完善的招商运营服务体系,可为入驻企业提供“投资+金融+城市”的产融一体化特色服务,具有体系化、专业化、智慧化运营管理专业产业园区的能力。
本次交易的开展有利于公司借助专业团队的力量,快速推进智汇湾项目的顺利开园,在产融结合的大背景下吸引更多有实力的产业落地,聚集创新能力,孵化有潜力的企业,打造优质产业园品牌。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除本次交易外,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产业园
公司及关联方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22,006 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黄
[2021-10-20] (000532)华金资本: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1-068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以通讯传真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11 名,实际到会董事11 名。会议的召开与召集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智汇湾创新中心项目委托运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郭瑾、李光宁、谢浩、邹超勇实施了回避表决。
同意子公司珠海华金智汇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汇湾公司”)与珠海华发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园公司”)签订《委托运营管理合同》(合同金额总计不超过¥5,783,210),由后者对智汇湾创新中心项目开展一系列预招商和运营管理工作,并授权智汇湾公司与产业园公司就该项目签署《委托运营管理合同》并处理相关一切事宜。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的挂网公告《关于签订智汇湾创新中心项目委托运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0 日
[2021-10-16] (000532)华金资本: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1-067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4 日召开了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0 年 9 月 25 日召开了公司 2020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珠海铧盈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的珠海富海华金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9.24%合伙份额、珠海星蓝华金文化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8.51%合伙份额、珠海力合华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70.42%合伙份额、珠海华金盛盈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00%合伙份额、和谐并购安华私募投资基金56.68%基金份额、珠海富海铧创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12.10%合伙份额、珠海华金盛盈四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75%合伙份额、珠海华金文化传媒专项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9.14%合伙份额、珠海华金盛盈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72%合伙份额和珠海华实创业实体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8.31%合伙份额转让给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公司
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12 月 25 日以及 2021 年 1 月 22 日、2 月 20 日、3 月 20
日、4 月 19 日、5 月 19 日、6 月 18 日、7 月 17 日、8 月 18 日、9 月 16 日发布
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051,2021-011、014、021、035、042、045、051、057、066)。现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珠海华金盛盈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华金盛盈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华金盛盈四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华金文化传媒专项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珠海华实创业实体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珠海力合华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珠海星蓝华金文化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富海铧创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和谐并购安华私募投资基金份额等九项资产的过户转让已完成,剩余标的资产的过户工作仍在持续推进中。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披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本公司的信息请以公司正式披露的公告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6 日
[2021-09-16] (000532)华金资本: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1-066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4 日召开了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0 年 9 月 25 日召开了公司 2020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珠海铧盈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的珠海富海华金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9.24%合伙份额、珠海星蓝华金文化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8.51%合伙份额、珠海力合华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70.42%合伙份额、珠海华金盛盈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00%合伙份额、和谐并购安华私募投资基金56.68%基金份额、珠海富海铧创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12.10%合伙份额、珠海华金盛盈四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75%合伙份额、珠海华金文化传媒专项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9.14%合伙份额、珠海华金盛盈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72%合伙份额和珠海华实创业实体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8.31%合伙份额转让给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公司
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12 月 25 日以及 2021 年 1 月 22 日、2 月 20 日、3 月 20
日、4 月 19 日、5 月 19 日、6 月 18 日、7 月 17 日、8 月 18 日发布了《关于重
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051,2021-011、014、021、035、042、045、051、057)。现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珠海华金盛盈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珠海华金盛盈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华金盛盈四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华金文化传媒专项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珠海华实创业实体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珠海力合华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珠海星蓝华金文化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富海铧创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和谐并购安华私募投资基金份额等九项资产的过户转让已完成,剩余标的资产的过户工作仍在持续推进中。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披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本公司的信息请以公司正式披露的公告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6 日
[2021-09-14] (000532)华金资本: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1-065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国家高新区前湾二路2号总部基地一期B栋5楼本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30起。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合规。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郭瑾女士主持会议。
7、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出席了会议。
8、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69,999,3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3169%。(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代表股份数463,017股,占公司总股数的0.1343%),具体如下:
(1)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4人,代表股份数169,917,34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9.2931%。
(2)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共计8人,代表股份数82,000股,占公司总股数的
0.0238%。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外部董事津贴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 130,033,9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6.4909%;反对
8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82%;弃权 39,883,3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3.4609%。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81,017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2901%;反对 82,0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09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数169,917,3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8%;
反对票 8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2%;弃权票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81,017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2901%;反对 82,0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09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珠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亚晶、冯楠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珠海)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
[2021-08-27] (000532)华金资本: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852元
每股净资产: 2.924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89%
营业总收入: 2.38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936.85万元
[2021-08-27] (000532)华金资本: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1-058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以通讯传真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
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11 名,实际到会董事 11名。会议的召开与召集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的挂网公告《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联董事郭瑾、李光宁、谢浩、邹超勇实施了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的挂网公告《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外部董事津贴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一鸣、黄燕飞、王怀兵、窦欢、安寿辉实施了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的挂网公告《关于调整公司外部董事津贴的公告》(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的挂网公告《关于为公司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该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部分资产报废、核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的挂网公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部分资产报废、核销的公告》(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同意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的挂网公告《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
[2021-08-27] (000532)华金资本: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1-059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8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
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 5 名,实际到会监事 5 名。会议的召开与召集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部分资产报废、核销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2021 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部分资产报废、核销的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关于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及部分资产报废、核销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部分资产的报废和核销。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为公司及全体董监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
行使监督权利、履行有关职责。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的挂网公告《关于为公司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网址:http://www.cninfo.com.cn)。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该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
[2021-08-27] (000532)华金资本: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1-064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定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合规。
(四)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13日(星期一)14:30起。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9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三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9 月 8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七)现场会议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国家高新区前湾二路 2 号总部基地一期 B 栋 5
楼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 议案名称
1、《关于调整公司外部董事津贴的议案》;
2、《关于为公司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2、《关于为公司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三)特别事项说明
1、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调整公司外部董事津贴的议案 √
2.00 关于为公司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二)登记时间:2021年9月10日(星期五)上午9:00-下午17:00。
(三)登记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国家高新区前湾二路2号总部基地一期B栋5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加庆
联系电话:0756-3612810 指定传真:0756-3612812
电子邮箱:liangjiaqing@huajinct.com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国家高新区前湾二路2号总部基地一期B栋5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1908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32”,投票简称为“华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三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9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3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个人(或单位)出席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
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或本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目打“√”):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调整公司外部董事津贴的议案 √
2.00 关于为公司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
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法人应加盖单位印章)
[2021-08-19] (000532)华金资本: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1-057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4 日召开了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0 年 9 月 25 日召开了公司 2020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珠海铧盈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的珠海富海华金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9.24%合伙份额、珠海星蓝华金文化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8.51%合伙份额、珠海力合华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70.42%合伙份额、珠海华金盛盈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00%合伙份额、和谐并购安华私募投资基金56.68%基金份额、珠海富海铧创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12.10%合伙份额、珠海华金盛盈四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75%合伙份额、珠海华金文化传媒专项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9.14%合伙份额、珠海华金盛盈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72%合伙份额和珠海华实创业实体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8.31%合伙份额转让给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公司
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12 月 25 日以及 2021 年 1 月 22 日、2 月 20 日、3 月 20
日、4 月 19 日、5 月 19 日、6 月 18 日、7 月 17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
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051,2021-011、014、021、035、042、045、051)。现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珠海华金盛盈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珠海华金盛盈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华金盛盈四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华金文化传媒专项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珠海华实创业实体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珠海力合华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珠海星蓝华金文化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富海铧创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和谐并购安华私募投资基金份额等九项资产的过户转让已完成,剩余标的资产的过户工作仍在有序推进中。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披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本公司的信息请以公司正式披露的公告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8 日
[2021-08-12] (000532)华金资本: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终止审查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1-056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终止审查
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召开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21]74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2 日
[2021-07-23] (000532)华金资本: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关于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1-055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关于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
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1 月 19 日,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珠海华发
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实控股”)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以下简称“《股票认购合同》”)。近期,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变化、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的规划,经与中介机构认真研究论证,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2021年 7 月 22 日,公司与华实控股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或“本协议”)。鉴于华实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2 月 5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与控股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的议案》,并签署了《股票认购合同》。
2021 年 7 月 22 日,公司与华实控股签署了《终止协议》,因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撤回申请文件,华实控股将不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鉴于华实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二、《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和签订时间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签署。
甲方/发行人: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认购人: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协议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后,《股票认购合同》即终止,除保密条款外,
《股票认购合同》的其他条款对双方均不再具有约束力,甲乙双方就《股票认购合同》不再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任何一方不会根据《股票认购合同》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对方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条 甲乙双方同意,截至本协议签署日,《股票认购合同》约定的生效条件尚
未成就,《股票认购合同》尚未生效、履行,双方未因《股票认购合同》的签署互负任何责任或义务,因签署《股票认购合同》而发生的费用(如有)由双方各自承担。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并承诺,双方就《股票认购合同》的签署、终止不存在任
何违约情形,亦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潜在纠纷,双方不就《股票认购合同》的签署、终止而追究另一方的违约责任或主张任何赔偿。
第四条 本协议的签署、生效、履行及解释均适用中国法律并受其管辖。因本协
议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 甲乙双方同意并承诺,自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将配合办理终止《股票认
购合同》的信息披露等事宜。
第六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
在甲方董事会通过决议批准本协议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其余用于办
理相关登记或备案等法律手续。
三、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是公司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 年 7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关于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
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且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上述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上述事项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另行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与控股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上述协议签署系公司与控股股东真实的意思表示,协议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将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审议该议案,上述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董事会审议表决,公司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2、本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与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鉴于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在审议和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李光宁、郭瑾、谢浩、邹超勇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与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4、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3 日
[2021-07-23] (000532)华金资本: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1-053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以电子
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 5 名,实际到会监事 5 名。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及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周优芬、李微欢实施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关于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关于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周优芬、李微欢实施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7 月 23 日
[2021-07-23] (000532)华金资本: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关于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1-055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关于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
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1 月 19 日,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珠海华发
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实控股”)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以下简称“《股票认购合同》”)。近期,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变化、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的规划,经与中介机构认真研究论证,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2021年 7 月 22 日,公司与华实控股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或“本协议”)。鉴于华实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2 月 5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与控股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的议案》,并签署了《股票认购合同》。
2021 年 7 月 22 日,公司与华实控股签署了《终止协议》,因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撤回申请文件,华实控股将不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鉴于华实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二、《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和签订时间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签署。
甲方/发行人: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认购人: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协议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后,《股票认购合同》即终止,除保密条款外,
《股票认购合同》的其他条款对双方均不再具有约束力,甲乙双方就《股票认购合同》不再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任何一方不会根据《股票认购合同》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对方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条 甲乙双方同意,截至本协议签署日,《股票认购合同》约定的生效条件尚
未成就,《股票认购合同》尚未生效、履行,双方未因《股票认购合同》的签署互负任何责任或义务,因签署《股票认购合同》而发生的费用(如有)由双方各自承担。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并承诺,双方就《股票认购合同》的签署、终止不存在任
何违约情形,亦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潜在纠纷,双方不就《股票认购合同》的签署、终止而追究另一方的违约责任或主张任何赔偿。
第四条 本协议的签署、生效、履行及解释均适用中国法律并受其管辖。因本协
议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 甲乙双方同意并承诺,自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将配合办理终止《股票认
购合同》的信息披露等事宜。
第六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
在甲方董事会通过决议批准本协议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其余用于办
理相关登记或备案等法律手续。
三、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是公司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 年 7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关于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
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且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上述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上述事项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另行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与控股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上述协议签署系公司与控股股东真实的意思表示,协议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将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审议该议案,上述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董事会审议表决,公司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2、本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与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鉴于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在审议和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李光宁、郭瑾、谢浩、邹超勇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与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4、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3 日
[2021-07-23] (000532)华金资本: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1-052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以通讯传真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
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11 名,实际到会董事 11名。会议的召开与召集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
件的公告》。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光宁、郭瑾、谢浩、邹超勇实施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关于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关于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公告》。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光宁、郭瑾、谢浩、邹超勇实施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3 日
[2021-07-23] (000532)华金资本: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1-054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召开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非公开发行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月 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2 月 5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
受理单》(受理序号:211484);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
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484 号)。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主要原因
近期,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变化、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的规划,经与中介机构认真研究论证,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三、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是公司综合考虑当前市场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授权,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是公司综合考虑未
来发展规划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董事会审议表决,公司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是公司综合考虑未
来发展规划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审议和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李光宁、郭瑾、谢浩、邹超勇已按规定回避表决。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与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4、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3 日
[2021-07-17] (000532)华金资本: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1-051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4 日召开了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0 年 9 月 25 日召开了公司 2020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珠海铧盈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的珠海富海华金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9.24%合伙份额、珠海星蓝华金文化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8.51%合伙份额、珠海力合华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70.42%合伙份额、珠海华金盛盈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00%合伙份额、和谐并购安华私募投资基金56.68%基金份额、珠海富海铧创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12.10%合伙份额、珠海华金盛盈四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75%合伙份额、珠海华金文化传媒专项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9.14%合伙份额、珠海华金盛盈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72%合伙份额和珠海华实创业实体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8.31%合伙份额转让给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公司
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12 月 25 日以及 2021 年 1 月 22 日、2 月 20 日、3 月 20
日、4 月 19 日、5 月 19 日、6 月 18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0-050、051,2021-011、014、021、035、042、045)。现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珠海华金盛盈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珠海华金盛盈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华金盛盈四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华金文化传媒专项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珠海华实创业实体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珠海力合华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珠海星蓝华金文化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富海铧创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和谐并购安华私募投资基金份额等九项资产的过户转让已完成,剩余标的资产的过户工作仍在有序推进中。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披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本公司的信息请以公司正式披露的公告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7 日
[2021-07-13] (000532)华金资本: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1-050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以通讯传真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7 月 6 日
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11 名,实际到会董事 11名。会议的召开与召集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扶贫资金的议案》
公司计划通过“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向横琴新区捐资 10 万元脱贫帮扶资金,
具体由横琴新区统筹精准投放到户到项目。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控股子公司珠海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冠科技”)拟通过抵押位于珠海市唐家湾镇华冠路 1 号现有等值厂房的自有物业,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0 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用于推进华冠科技三号厂房的建设,贷款期限为七年。具体事宜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
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3 日
[2021-06-28] (000532)华金资本: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1-049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6 月 25 日,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484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 股上交所主板和深交所主板、B 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在规定期限内以临时公告的形式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8 日
[2021-06-22] (000532)华金资本: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1-048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以通讯传真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
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11 名,实际到会董事 11名。会议的召开与召集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含流动资金及内保外债综合额度),授信期限 1 年,担保方式为信用。
同意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悉尼分行申请不超过美元3,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授信期限 1 年,担保方式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为我司开具的融资性保函或信用证。
上述事宜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2 日
[2021-06-22] (000532)华金资本:“16力合债”公司债券2021年本息兑付暨摘牌公告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1-047
债券代码:112406 债券简称:16 力合债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16 力合债”公司债券 2021 年本息兑付暨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债权登记日:2021 年 6 月 25 日
最后交易日:2021 年 6 月 25 日
计息期间:2020 年 6 月 27 日至 2021 年 6 月 26 日
债券兑付兑息日:2021 年 6 月 28 日
债券摘牌日:2021 年 6 月 28 日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本公司”或“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 2016 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6 力合债”,债券代码
112406)(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支付 2020 年 6 月 27 日至
2021 年 6 月 26 日期间的利息及本期债券剩余本金。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6 月 25 日,凡在 2021 年 6 月 25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
次派发的利息及本金;2021 年 6 月 25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
息及本金。
为确保本息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本公司《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力合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16力合债(112406)
3、发行人: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4、债券面值:每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5、发行总规模和期限: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为人民币3亿元,期限5年,债券存续期第三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第3年末,本期债券持有人部分选择行使回售选择权,回售债券数量为298,000张,回售总金额为
31,260,200.00元(含利息);剩余托管债券为2,702,000张。
6、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477号”文核准发行。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权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
8、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9%,在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保持不变;在存续期第3年末,发行人具有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但未行使,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2019年6月27日至2021年6月26日),票面利率继续保持为4.9%。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9、计息期限:2016年6月27日至2021年6月26日
10、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6月27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兑付日:2021年6月28日
12、信用级别: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级
13、担保情况: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公司债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4、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6年8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6、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为“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方案
按照《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公告》,“16力合债”的票面利率为4.9%,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期债券
本次兑付兑息金额为人民币104.9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每张实际取得的兑付兑息额为人民币103.92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人每张实际取得的兑付兑息额为人民币104.90元。
三、本期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兑付兑息日及摘牌日
1、债权登记日:2021年6月25日
2、最后交易日:2021年6月25日
3、债券兑付兑息日:2021年6月28日
4、债券摘牌日:2021年6月28日
四、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对象为截止2021年6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6力合债”持有人。
凡在2021年6月25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及本金;2021年6月25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及本金。
五、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方法
1、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兑付兑息。在本次兑付兑息日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兑付兑息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兑付兑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兑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2、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兑付兑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
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等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国家高新区前湾二路2号总部基地一期B栋5楼
联系人:梁加庆
联系电话:0756-3612810
八、本期债券兑付兑息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国家高新区前湾二路2号总部基地一期B栋5楼
法定代表人:郭瑾
联系人:高小军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国家高新区前湾二路2号总部基地一期B栋5楼
联系电话:0756-3612808
传真:0756-3612812
2、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项目负责人:徐永妍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23楼
联系电话:021-68826802
传真:021-68826800
3、担保人: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拱北联安路9号
法定代表人:李光宁
联系人:游思能
联系电话:0756-8131908
传真:0756-8131587
4、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于文强
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2日
[2021-06-18] (000532)华金资本:关于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1-046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
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1484)。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8 日
[2021-06-18] (000532)华金资本: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1-045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4 日召开了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0 年 9 月 25 日召开了公司 2020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珠海铧盈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的珠海富海华金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9.24%合伙份额、珠海星蓝华金文化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8.51%合伙份额、珠海力合华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70.42%合伙份额、珠海华金盛盈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00%合伙份额、和谐并购安华私募投资基金56.68%基金份额、珠海富海铧创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12.10%合伙份额、珠海华金盛盈四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75%合伙份额、珠海华金文化传媒专项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9.14%合伙份额、珠海华金盛盈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72%合伙份额和珠海华实创业实体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8.31%合伙份额转让给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公司
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12 月 25 日以及 2021 年 1 月 22 日、2 月 20 日、3 月 20
日、4 月 19 日、5 月 19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0-050、051,2021-011、014、021、035、042)。现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珠海华金盛盈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珠海华金盛盈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华金盛盈四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华金文化传媒专项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珠海华实创业实体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珠海力合华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珠海星蓝华金文化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富海铧创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和谐并购安华私募投资基金份额等九项资产的过户转让已完成,剩余标的资产的过户工作仍在有序推进中。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披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本公司的信息请以公司正式披露的公告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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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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