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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529什么时候复牌?-广弘控股停牌最新消息
 ≈≈广弘控股000529≈≈(更新:22.02.22)
[2022-02-22] (000529)广弘控股:广弘控股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与一致行动人之间持有本公司股份大宗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2--07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与一致行动人之间持有本公司股份大宗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转让为公司控股股东与一致行动人之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的股
权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转让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股份总数发生变化, 也
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22 年 2 月 21 日,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广弘资产)及一致行动人广东广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弘创投)发来的《关于广弘资产与一致行动人之间股份转让的告知函》,函称:广弘资产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弘控股)控股股东,持有广弘控股 300,669,932 股股份,占广弘控股总股本的 51.50%。广弘创投为广弘资产下属全资子公司,系广弘资产一致行动人,其持有广弘控股 18,117,589 股股份。为加快“广弘资产存量资产优化整合”的总体设想,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广弘创投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
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将其所持有的 11,348,755 股广弘控股股份转让给广弘资产。广弘创投本次转让后,其剩余所持广弘控股 6,768,834 股股份计划于本次交易 90日后,以合适时机再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给广弘资产。
    一、 本次股份转让的基本情况
    广弘创投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受让广弘资产下属全资子公司广东省畜禽生
产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弘控股 11,348,755 股股票,占广弘控股总股本的 1.94%;
自 2020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1 年 8 月 4 日,广弘创投以自有资金通过深交所证券
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广弘控股 6,768,834 股股份,占广弘控股总股本的 1.16%,增持完成后广弘创投合计持有广弘控股 18,117,589 股股份,占广
弘控股总股本的 3.10%。
    广弘创投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通过深交所的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向广
弘资产转让所持广弘控股股份 11,348,755 股,占广弘控股总股本的 1.94%。此次大宗交易的价格及数量经广弘创投与广弘资产议价协商后确定,交易金额共计人民币 7864.69 万元。
    二、本次交易发生前后广弘资产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东名称                占本公司总股                  占本公司总股
                  持股数        本比例        持股数        本比例
    广弘资产    300,669,932        51.50%      312,018,687        53.45%
    广弘创投      18,117,589          3.10%        6,768,834        1.16%
      合计      318,787,521        54.61%      318,787,521        54.61%
    本次大宗交易前,广弘资产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弘创投资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318,787,521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4.61%。本次大宗交易后,广弘资产持有本公司股份 312,018,687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3.45%,广弘创投持有本公司股份 6,768,83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16%,广弘资产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弘创投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318,787,521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4.61%,即大宗交易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拥有权益股份总数无发生变化。
    三、相关承诺
    广弘资产作为广弘控股的股东,承诺在与下属全资子公司广弘创投之间的大宗交易广弘控股股份期间和交易完成后的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广弘控股股份。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大宗交易转让股份为控股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所进行的股份转让,本次股份转让没有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总数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等后续工作。
    3、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相关股东违反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2022-02-10] (000529)广弘控股:广弘控股2022年1月份畜禽养殖业务主要产品销售情况简报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2-06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份畜禽养殖业务主要产品销售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业务中包括畜禽养殖业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1 号——上市公司从事畜禽、水产养殖业务》的披露要求,现将公司 2022 年 1 月份畜禽养殖业务主要产品销售情况披露如下:
    一、2022 年 1 月份生猪销售情况
    2022 年 1 月份,公司销售生猪 8,101 头(其中:销售种猪 137 头、猪苗 6,319
头、肉猪及淘汰生猪 1,645 头),收入 568 万元,生猪销售均价 15.61 元/公斤,
环比变动分别为 7.3%、-11.9%、-11.7%,同比变动分别为-59.2%、-87.3%、-74.2%。主要指标变化因素如下:1、公司生猪销量同比下降 59.2%,主要原因是市场需求波动所致;2、公司生猪销售收入同比下降 87.3%,主要原因是生猪销售均价降低叠加销售量减少所致;3、公司生猪销售均价同比下降 74.2%,主要原因是受国内生猪市场行情变化,价格回调影响所致。
    二、2022 年 1 月份鸡产品销售情况
    2022 年 1 月份,公司销售鸡苗 258 万羽(其中:销售商品代鸡苗 258 万羽),
收入 305 万元,鸡苗销售均价 1.19 元/羽,环比变动分别为 3.6%、5.6%、2.6%,
同比变动分别为 29.3%、87.5%、45.1%。主要指标变化因素如下:1、公司鸡苗销售收入同比上升 87.5%,主要原因是相比去年鸡苗销售量和均价上升叠加所致;2、公司鸡苗销售均价同比上升 45.1%,主要原因是受市场行情变化,价格变动影响所致。
    三、特别提示
    1、上述披露仅包含公司畜禽养殖业务的销售情况,不包含其他业务。
    2、上述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可能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一定差异,仅作为阶段性财务数据供投资者参考。
    3、基于非洲猪瘟疫情对养猪行业的影响仍未完全消除,未来出栏量仍存在月度波动的可能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二二年二月十日

[2022-01-29] (000529)广弘控股:广弘控股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2--05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30,180 万元— 35,000 万元    盈利:30,179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0.00%—15.97%
扣除非经常损益 盈利:26,180 万元—31,000 万元    盈利:29,269 万元
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0.55%—5.91%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52 元—0.60 元            盈利:0.52 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与年度审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且不存在分歧,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业绩同比增长主要原因如下:
  1、2021 年度公司下属食品行业业绩同比上升,一方面是通过积极开拓市场,增加经营品种,同比销售数量有明显提升,销售收入实现增长;另一方面企业积极降本增效,使经营利润增加。
  2、2021 年度公司下属教育图书板块业绩同比上升,主要是通过积极推动征订率较低的薄弱地区,攻克选用率较低的高中教辅材料模块,提高征订使用率,并积极开拓幼儿图书和中职图书,相关收入同比上升。同时,对成本费用进行精细化管理,使经营利润稳步增加。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根据目前经营情况等数据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2022-01-13] (000529)广弘控股:广弘控股2022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2-04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6 日以书面、电子文件方式发出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参与表决 8 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蔡飚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缪安民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详细资料见附件一)。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一:财务负责人缪安民先生详细资料
    缪安民,男,汉族,1967 年 6 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现任广东广弘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广东省广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历任广东省食品实业公司副总经理、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广弘食品冷冻实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总支书记,广弘食品贸易分公司总经理;广弘食品集团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
总经理。2009 年 10 月至 2020 年 8 月历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副总经理;2020 年 6 月至今任广东省广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0 年 8 月至今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2022年 1 月起兼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缪安民先生未持有广弘控股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022-01-07] (000529)广弘控股:广弘控股关于高管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2-03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月6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陈增玲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因已到退休年龄,陈增玲女士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职务,陈增玲女士 辞职后将不再在公司工作和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陈增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陈增玲女士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作,陈增玲女士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在聘任新的财务负责人之前,公司董事会指定董事长蔡飚先生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财务负责人的聘任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陈增玲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

[2022-01-07] (000529)广弘控股:广弘控股2021年12月份畜禽养殖业务主要产品销售情况简报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2-02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份畜禽养殖业务主要产品销售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生产经营情况,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1 号——上市公司从事畜禽、水产养殖业务》的披露要求。现将 2021 年 12 月份畜禽养殖业务主要产品销售情况披露如下:
    一、2021 年 12 月份生猪销售情况
  2021 年 1--12 月,公司累计销售生猪 114,823 头,收入 15,862 万元,生猪销
售均价 37.82 元/公斤,同比变动分别为 14.6%、-40.6%、-53.9%。
  2021 年 12 月份,公司销售生猪 7,548 头(其中:销售种猪 357 头、猪苗 5,585
头、肉猪及淘汰生猪 1,606 头),收入 645 万元,生猪销售均价 17.68 元/公斤,
环比变动分别为-42.5%、-43.4%、9.6%,同比变动分别为 990.8%、99.7%、-65.1%。主要指标变化因素如下:1、公司生猪销售量环比减少 42.5%,主要原因是上月销售力度较大本月回缓所致;2、公司生猪销售收入环比减少 43.4%,主要原因是生猪销量下降所致;3、公司生猪销量同比上升 990.8%,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生猪销售量较低;4、公司生猪销售收入同比上升 99.7%,主要原因是生猪销量增加所致;5、公司生猪销售均价同比下降 65.1%,主要原因是受国内生猪市场行情变化,价格回调影响所致。
    二、2021 年 12 月份鸡产品销售情况
  2021 年 1--12 月,公司累计销售鸡苗 2,484 万羽,收入 2,972 万元,鸡苗销
售均价 1.20 元/羽,同比变动分别为-32.6%、-48.5%、-23.6%。
  2021 年 12 月份,公司销售鸡苗 249 万羽(其中:销售商品代鸡苗 249 万羽),
收入 289 万元,鸡苗销售均价 1.16 元/羽,环比变动分别为 0.5%、-10.2%、-10.8%,
同比变动分别为 6.4%、57.0%、46.8%。主要指标变化因素如下:1、公司鸡苗销售收入同比上升 57.0%,主要原因是相比去年鸡苗销售量和均价上升叠加所致;
2、公司鸡苗销售均价同比上升 46.8%,主要原因是受本地鸡苗市场行情变化,价格变动影响所致。
    三、特别提示
  1、上述披露仅包含公司畜禽养殖业务的销售情况,不包含其他业务。
  2、上述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可能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一定差异,仅作为阶段性财务数据供投资者参考。
  3、基于非洲猪瘟疫情对养猪行业的影响仍未完全消除,未来出栏量仍存在月度波动的可能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二二年一月七日

[2022-01-01] (000529)广弘控股:广弘控股关于为子公司兴宁农牧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2-01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兴宁广弘农牧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弘控股或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兴宁广弘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 31,000 万元长期项目贷款及公司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为加快兴宁广弘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宁广弘农牧”)年出栏 30 万头规模化生猪养殖项目建设,董事会同意兴宁广弘农牧向银行申请31,000 万元贷款,期限 15 年,由公司对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兴宁广弘农牧 31,000 万元的 15 年期贷款事项,并拟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公司对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一切事宜。该议案于
2021 年 9 月 9 日经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和 9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5、47、52)。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1 年 12 月 30 日,兴宁广弘农牧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
支行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合同编号:44010420210002567,以下简称“主合同”),由兴宁广弘农牧(以下称:主合同债务人)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以下称:主合同债权人)申请贷款金额 31,000 万元,贷款期限 15 年。同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44100120210163341),约定公司为主合同债务人(兴宁广弘农牧)履行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向主合同债权人提供保证担保。债务本金为31,000 万元,担保期限 15 年。保证担保范围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保证人)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债权人)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签订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为:
  (一) 被担保主债权的种类、金额和期限
  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债权人按主合同与债务人形成的债权,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为固定资产贷款,币种为人民币,本金数额为 31,000 万元(大写)叁亿壹仟万元整 ,总借款期限为 15 年,自第一笔借款发放之日起至借款人按合同约定应当清偿全部借款本息之日止的时段。
  (二) 保证担保的范围
  本合同的保证担保范围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三)保证方式
  保证人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期间
  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且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五)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  1  种方式解
决:1、诉讼。由债权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债权人不履行约定义务,造成保证人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保证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按本合同所担保主债权本金数额的  1%向债权人支付违约金;造成债权人损失的,应同时给予全额赔偿:
  (1)未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必要合法的内部或外部的批准或授权;
  (2)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财务报表、公司章程或者其他相关资料、信息;
  (3)发生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情形;
    (4)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者影响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行为。
  3、如主合同被解除,保证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返还、赔偿损失等)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额为 44,000 万元;本次担保发生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 39,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05%。上述担保均已按相关规定履行了股东大会审批程序。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没有发生其它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其它合并报表范围外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情况,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2、《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 一 日

[2021-12-25] (000529)广弘控股:广弘控股关于与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签订《广弘控股食品冷链智慧港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1-68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签订《广弘控股食品冷链智慧港项
            目投资框架协议书》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一)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及广弘控股“十四五”发展规划,加快企业专业化、品牌化发展,推动传统食品冷藏贸易向现代食品冷链产业服务转型,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广弘控股)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拟与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签订<广弘控股食品冷链智慧港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广东广弘智慧港食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广东广弘智慧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均为暂定名,尚未注册)拟与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签订《广弘控股食品冷链智慧港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拟计划投资建设广弘控股食品冷链智慧港项目(以下简称:智慧港项目),项目总用地约 192 亩,拟建设综合展贸交易中心、高端总部商务中心、供应链金融中心、智慧科创中心、消费体验中心等物业。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有关签订《广弘控股食品冷链智慧港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的一切事宜。(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61《广弘控股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2021-63《广弘控股关于拟与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签订<广弘控股食品冷链智慧港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二)公司设立的两家子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工作,取得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核准公司设立的两家子公司名称分别为广东广弘智慧港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和广东广弘智慧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67《广弘控股关于投资设立
子公司进展暨子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二、进展情况
    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广东广弘智慧港产业运营管理有限
公司、广东广弘智慧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正式签订了《广弘控股食品冷链智慧港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
    三、存在的风险
    (一)本次签订的《广弘控股食品冷链智慧港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涉及的后续具体投资事项尚需协议各方进一步落实和推进,同时需按上市公司法定审批程序经审批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签订的《广弘控股食品冷链智慧港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依法通过土地公开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具体投资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存在不确定性。
    后续公司将根据该项目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2021-12-18] (000529)广弘控股:广弘控股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进展暨子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1-67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进展暨子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及广弘控股“十四五”规划,加快企业专业化、品牌化发展,推动传统食品冷藏贸易向现代食品冷链产业服务转型,实施落地广弘控股食品冷链智慧港项目,构建食品产业地标名片,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技术、服务、模块较为完善的绿色食品冷链服务商和安全、便捷、质优的绿色食品供应商,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广弘控股或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四次临时
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广东广弘智慧港食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和《关于投资设立广东广弘智慧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广弘控股以自有资金全额出资,在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设广东广弘智慧港食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和广东广弘智慧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上述两家子公司注册资本均为人民币 5000 万元。董事会同意授权由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有关设立上述两家子公司的一切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12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61、62)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公司设立的两家子公司已于近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工作,取得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核准公司设立的两家子公司名称分别为广东广弘智慧港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和广东广弘智慧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上述两家公司相关信息如下:
    (一)公司名称:广东广弘智慧港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Y8JJD74
    住所:广州市增城区越秀区朱村街朱村大道西 108 号 1 栋 1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高子英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 年 12 月 16 日
    营业期限:2021 年 12 月 16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商务服务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名称:广东广弘智慧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Y8JJK41
    住所:广州市增城区越秀区朱村街朱村大道西 108 号 1 栋 102
    法定代表人:高子英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 年 12 月 16 日
    营业期限:2021 年 12 月 16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商务服务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1、广东广弘智慧港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2、广东广弘智慧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2021-12-15] (000529)广弘控股:广弘控股2021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1-66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以通讯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到
监事 4 名,实到 4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欧立民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对下列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 号—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2021-12-15] (000529)广弘控股:广弘控股2021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1--61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以书面、电子文件方式发出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
应到董事 8 人,现场参会 6 人,通讯方式参会 2 人,董事高宏波先生、董事夏斌先生
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监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蔡飚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广东广弘智慧港食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广弘控股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62)。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 5000 万元在广州市增城区投资设立广东广弘智慧港食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占其注册资本5000 万元的 100%。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发起设立广东广弘智慧港食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同意本议案。
  独 立 董 事 就 该 事 项 发 表 了 独 立 意 见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广东广弘智慧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广弘控股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62)。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 5000 万元在广州市增城区投资设立广东广弘智慧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占其注册资本 5000万元的 100%。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发起设立广东广弘智慧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同意本议案。
  独 立 董 事 就 该 事 项 发 表 了 独 立 意 见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与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签订《广弘控股食品冷链智慧港
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广弘控股关于拟与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签订<广弘控股食品冷链智慧港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63)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广东广弘智慧港食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广东广弘智慧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均为暂定名,尚未注册)与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签订《广弘控股食品冷链智慧港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拟计划投资建设广弘控股食品冷链智慧港项目。项目总用地约 192 亩,拟建设综合展贸交易中心、高端总部商务中心、供应链金融中心、智慧科创中心、消费体验中心等物业。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签订《广弘控股食品冷链智慧港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同意本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终止租赁办公场地之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广弘控股关于公司终止租赁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64)
  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租赁关联方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 680 号广弘大院自编 1 栋(一、二、三楼)的房屋及其配套设施。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同意本议案。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
时,关联董事蔡飚先生、高宏波先生、夏斌先生回避了表决。
  独 立 董 事 就 该 事 项 发 表 了 独 立 意 见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65)。
  董事会同意公司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起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进行会
计政策变更,由成本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同意本议案。
  独 立 董 事 就 该 事 项 发 表 了 独 立 意 见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2021-12-15] (000529)广弘控股:广弘控股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1-65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弘控股或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方法初始确定为成本计量模式。公司目前所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主要是位于广州大道北520号物业,用于对外出租。随着其所处区域的经济发展,房地产价值产生较大变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更能够动态反映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便于投资者客观了解公司的资产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自2021年12月31日起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由成本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评估机构出具的相关投资性房地产评估结果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
  变更日期:2021年12月31日
  (二)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主要为长期用于出租的房屋建筑物,变更前公司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计提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率列示如下:
    类型        折旧年限(年)  预计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45          0.00-5.00%      2.375%-5.00%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 号—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由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属于会计政策变更,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处理。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的,应当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公司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经公司初步测算,公司本次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将增加
2020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 11,214.04 万元、增加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1,558.20 万元(以上数据均为合并口径);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增加 2019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
益 9,655.84 万元,增加 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9,655.84 万元。
上述数据为本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将以年度审计机构确认的结果为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最近一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后盈亏性质出现改变。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导致公司尚未披露的最近一个报告期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且公司预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的影响比例将不超过 50%。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评估机构出具的相关投资性房地产评估结果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若相关资产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导致其公允价值变动,可能会增加公司未来年度业绩波动的风险。
    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已分别经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最近一期经审计股东权益的影响比例将不超过 50%,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具备合理性、可操作性,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3 号—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3 号—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 号—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四)监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五)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2021-12-15] (000529)广弘控股:广弘控股关于公司终止租赁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1-64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终止租赁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因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弘控股)发展及满足日
常经营办公需要,公司 2020 年 12 月 22 日召开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租赁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弘资产”)租赁房屋及其配套设施作为办
公使用。双方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本次关联交易租
赁办公场地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 680 号广弘大院自编 1 栋(一、二、三楼)的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房屋使用面积 3000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10 年,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止,租金为 2,520,000 元/年,从第二年
开始每年递增 2%,前 6 个月为装修免租期。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
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详见 2020 年 12 月 23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公告编号:2020--54、55)。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租赁场地装修项目工程进度放缓,为减轻广弘控股租金负担,努力把疫情影响降至最低,也为了促进广弘控股加快发展,2021 年 6月 30 日广弘资产与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甲乙双方同意将《房
屋租赁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装修免租期延长 6 个月,即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本次签订补充协议事项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权限范围内,无需
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详见 2021 年 7 月 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公告编号:2021--39)。
  因前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及现阶段广弘资产对该场地另有规划,双方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签订《终止协议》,提前终止租赁广弘资产位于广州市天河
区广州大道北 680 号广弘大院自编 1 栋(一、二、三楼)的房屋及其配套设施。
  (二)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广弘资产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 312,018,6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60%,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广弘资产系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审批程序履行情况
  公司 2021 年 12 月 14 日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以 5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终止租赁办公场地之关联交易的议案》,3 名关联董事蔡飚先生、高宏波先生和夏斌先生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事项,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并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终止关联交易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终止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2021 年 12 月 14 日,公司与广弘资产签订《终止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出租人(甲方):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承租人(乙方):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自本协议签订并生效之日起,原合同终止,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终止,尚未履行的合同内容终止履行,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并生效之日起 10 个自然日内全额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赁保证金人民币 42 万元。
  三、终止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除按原租赁协议约定向广弘资产缴纳租赁保证金人民币 42 万元外,双方之间未产生其他应结算费用,双方已于《终止协议》中对租赁保证金的退还作约定安排,有利于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同时,本次终止租赁办公场地事项不影响公司发展及日常办公需求,有利于减少关联交易,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同意将该事项作为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本次终止租赁办公室场地之关联交易的事宜,事前双方已进行友
好协商,解除相关租赁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事项不存在造成公司向关联方利益倾斜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
  (三)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四)《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2021-12-15] (000529)广弘控股:广弘控股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1-62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及广弘控股“十四五”规划,加快企业专业化、品牌化发展,推动传统食品冷藏贸易向现代食品冷链产业服务转型,实施落地广弘控股食品冷链智慧港项目,构建食品产业地标名片,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技术、服务、模块较为完善的绿色食品冷链服务商和安全、便捷、质优的绿色食品供应商,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弘控股或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在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设广东广弘智慧港食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食品产业公司)和广东广弘智慧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业投资公司)。食品产业公司和实业投资公司注册资本均为人民币 5000 万元,由广弘控股全额出资。
    (二)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广东广弘智慧港食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投资设立广东广弘智慧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并同意授权由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有关设立食品产业公司和实业投资公司的一切事宜。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广弘控股拟投资设立广东广弘智慧港食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其基本信息如下(具体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登记信息为准):
  1、公司名称:广东广弘智慧港食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
  4、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朱村大道西(拟)
  5、经营期限:长期,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
  6、经营范围:批发兼零售:冷冻肉、冷冻水产品、速冻方便食品、蛋及蛋类制品、预包装食品、酒精饮料、乳制品;农副产品收购;国内贸易;仓储;货物加工打包和装卸服务,代办货物配送,冷链配送;物业租赁及管理;货物进出品、技术进出口;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水产品加工;食品冷藏及空调、冷藏设备的技术咨询;商贸信息咨询;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经营管理,摊位出租管理,停车场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及股权结构: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食品产业公司成立后,公司将直接持有该公司 100%股权。
  (二)广弘控股拟投资设立广东广弘智慧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其基本信息如下(具体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登记信息为准):
  1、公司名称:广东广弘智慧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
  4、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朱村大道西(拟)
  5、经营期限:长期,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
  6、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及股权结构: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实业投资公司成立后,公司将直接持有该公司 100%股权。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设立的食品产业公司和实业投资公司均为全资子公司,无需签署对外
投资合同。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投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设立食品产业公司和实业投资公司是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及公司“十四五”规划,加快企业专业化、品牌化发展,推动传统食品冷藏贸易向现代食品冷链产业服务转型,通过应用物联技术、区块链技术、大数据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打造园区产业生态闭环,不断对公司主业产业生态进行赋能升级,全方位挖掘和提升项目价值,实施落地广弘控股食品冷链智慧港项目。本次对外投资设立食品产业公司和实业投资公司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进一步对公司食品主业的提质增效,提升核心竞争力。
  (二)本次对外投资设立食品产业公司和实业投资公司尚需工商管理部门核准,存在不确定性;食品产业公司和实业投资公司在未来实际运营管理过程中,可能受到政策、市场、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影响,本次投资在后续经营、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存在不确定性。
    五、其他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投资进展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投资设立广东广弘智慧港食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和广东广弘智慧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2021-12-15] (000529)广弘控股:广弘控股关于拟与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签订《广弘控股食品冷链智慧港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1-63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签订《广弘控股食品冷链智慧港
              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签订的《广弘控股食品冷链智慧港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框架协议书》)涉及的后续具体投资事项尚需协议各方进一步落实和推进,同时需按上市公司法定审批程序经审批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拟签订的《投资框架协议书》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依法通过土地公开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具体投资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一、概述
  (一)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及广弘控股“十四五”发展规划,加快企业专业化、品牌化发展,推动传统食品冷藏贸易向现代食品冷链产业服务转型,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弘控股)及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广东广弘智慧港食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广东广弘智慧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均为暂定名,尚未注册)拟与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签订《广弘控股食品冷链智慧港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拟计划投资建设广弘控股食品冷链智慧港项目(以下简称:智慧港项目),项目总用地约192 亩,拟建设综合展贸交易中心、高端总部商务中心、供应链金融中心、智慧
科创中心、消费体验中心等物业。
    (二)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与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签订<广弘控股食品冷链智慧港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的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有关签订《广弘控股食品冷链智慧港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的一切事宜。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协议,拟签订《投资框架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  方: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
  乙  方: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丙  方:广东广弘智慧港食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公司全资子公司,尚未注册)
  丁  方:广东广弘智慧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公司全资子公司,尚未注册)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弘控股食品冷链智慧港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拟选址增城区中新镇(用地性质、面积、年限和位置以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审批为准)。
  项目投资方: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主体:广东广弘智慧港食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广东广弘智慧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内容:项目总用地约 192 亩,拟建设展贸交易中心、高端总部商务中心、消费体验中心、供应链金融中心、智慧科创中心等物业。项目建设用地将由建设单位依法通过土地公开出让方式取得项目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三)各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甲方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支持丙方、丁方依法通过土地公开出让方式取得项目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2)甲方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配合丙方、丁方办理本项目所涉及的立项备案、工商注册、规划报建、施工许可等行政审批手续。
  (3)甲方应对项目受让宗地地块进行场地平整及建设地块周边基础设施,按规划提供道路以及供水、排水等接驳口,并承担接驳口之前的基础设施建设费用。
  2、乙丙丁三方义务
  (1)乙丙丁三方承诺按照协议约定进行投资、建设、经营。
  (2)丙方、丁方承诺在取得项目用地后,在广州市增城区依法依规持续经营,所产生的税收在增城缴纳并在增城依法上报统计数据,且 20 年内不迁出增城或改变纳税和统计义务。
  (3)丙方、丁方承诺本项目及入驻本项目所在地所有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的生态环境、安全、产业发展等各方面法律、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要求。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投资框架协议书》的签订,符合国家政策及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加快企业专业化、品牌化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将公司打造为粤港澳大湾区技术、服务、模块较为完善的绿色食品冷链服务商和安全、便捷、质优的绿色食品供应商,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同时,更多专业人才的引入和更优质业务资源的集聚,也有利于进一步做大做优冷链仓储服务和市场管理服务主业,全力推进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目前项目尚处于筹备阶段,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从公司长期发展来看,将对公司营业规模和经营业绩的提升带来积极影响。
    四、存在的风险
    (一)本次拟签订的《投资框架协议书》涉及的后续具体投资事项尚需协议各方进一步落实和推进,同时需按上市公司法定审批程序经审批后方可实施,
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拟签订的《投资框架协议书》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依法通过土地公开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具体投资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拟签订的《广弘控股食品冷链智慧港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2021-12-08] (000529)广弘控股:广弘控股2021年11月份畜禽养殖业务主要产品销售情况简报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1-60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份畜禽养殖业务主要产品销售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财务审计
报告和生产经营情况,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1 号——上市公司从事畜禽、水产养殖业务》的披露要求。现将 2021 年 11 月份畜禽养殖业务主要产品销售情况披露如下:
    一、2021 年 11 月份生猪销售情况
    2021 年 1--11 月,公司累计销售生猪 107,275 头,收入 15,217 万元,生猪销
售均价 39.74 元/公斤,同比变动分别为 7.8%、-42.4%、-52.0%。
    2021 年 11 月份,公司销售生猪 13,135 头(其中:销售种猪 2,942 头、猪苗
7,471 头、肉猪及淘汰生猪 2,722 头),收入 1,140 万元,生猪销售均价 16.14 元
/公斤,环比变动分别为 49.8%、62.6%、16.9%,同比变动分别为 54.0%、-19.5%、-73.7%。主要指标变化因素如下:1、公司生猪销售量环比增加 49.8%,主要原因是加强市场销售拓展力度所致;2、公司生猪销售收入环比增加 62.6%,主要原因是生猪销售量上升所致;3、公司生猪销量同比上升 54.0%,主要原因是加强市场销售拓展力度所致;4、公司生猪销售均价同比下降 73.7%,主要原因是受国内生猪市场行情变化,价格回调影响所致。
    二、2021 年 11 月份鸡产品销售情况
    2021 年 1--11 月,公司累计销售鸡苗 2,235 万羽,收入 2,683 万元,鸡苗销
售均价 1.20 元/羽,同比变动分别为-35.2%、-52.0%、-25.9%。
    2021 年 11 月份,公司销售鸡苗 248 万羽(其中:销售商品代鸡苗 242 万羽、
父母代鸡苗 6 万羽),收入 322 万元,鸡苗销售均价 1.30 元/羽,环比变动分别
为 19.4%、45.4%、21.5%,同比变动分别为-4.6%、46.0%、52.9%。主要指标变化因素如下:1、公司鸡苗销售收入环比增加 45.4%,主要原因是鸡苗销售量和均价上升叠加所致;2、公司鸡苗销售收入同比上升 46.0%,主要原因是相比去
年鸡苗销售量和均价上升叠加所致;3、公司鸡苗销售均价同比上升 52.9%,主要原因是受市场行情变化,价格变动影响所致。
    三、特别提示
    1、上述披露仅包含公司畜禽养殖业务的销售情况,不包含其他业务。
    2、上述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可能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一定差异,仅作为阶段性财务数据供投资者参考。
    3、基于非洲猪瘟疫情对养猪行业的影响仍未完全消除,未来出栏量仍存在月度波动的可能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2021-11-06] (000529)广弘控股:广弘控股2021年10月份畜禽养殖业务主要产品销售情况简报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1-59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份畜禽养殖业务主要产品销售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财务审计
报告和生产经营情况,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1 号——上市公司从事畜禽、水产养殖业务》的披露要求。现将 2021 年 10 月份畜禽养殖业务主要产品销售情况披露如下:
    一、2021 年 10月份生猪销售情况
    2021 年 1--10 月,公司累计销售生猪 94,140 头,收入 14,078 万元,生猪销
售均价 45.08 元/公斤,同比变动分别为 3.5%、-43.7%、-46.6%。
    2021 年 10 月份,公司销售生猪 8,771 头(其中:销售种猪 1,649 头、猪苗
4,825 头、肉猪及淘汰生猪 2,297 头),收入 701 万元,生猪销售均价 13.81 元/
公斤,环比变动分别为 10.5%、86.1%、-22.6%,同比变动分别为 10.6%、-65.9%、-80.7%。主要指标变化因素如下:1、公司生猪销售收入环比增加 86.1%,主要原因是种猪和肉猪销售量环比增加所致;2、公司生猪销售收入同比减少 65.9%,主要原因是生猪销售均价同比下降所致;3、公司生猪销售均价同比下降 80.7%,主要原因是受国内生猪市场行情变化,价格回调影响所致。
    二、2021 年 10月份鸡产品销售情况
    2021 年 1--10 月,公司累计销售鸡苗 1,988 万羽,收入 2,361 万元,鸡苗销
售均价 1.20 元/羽,同比变动分别为-37.7%、-56.0%、-28.6%。
    2021 年 10 月份,公司销售鸡苗 207 万羽(其中:销售商品代鸡苗 207 万羽),
收入 221 万元,鸡苗销售均价 1.07 元/羽,环比变动分别为 15.2%、-4.7%、-17.1%,
同比变动分别为-18.8%、-5.8%、16.3%。
    三、特别提示
    1、上述披露仅包含公司畜禽养殖业务的销售情况,不包含其他业务。
    2、上述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可能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一定差
异,仅作为阶段性财务数据供投资者参考。
    3、基于非洲猪瘟疫情对养猪行业的影响仍未完全消除,未来出栏量仍存在月度波动的可能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二一年十一月六日

[2021-10-30] (000529)广弘控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1--56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以传真方式、电子文件方式发
出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参与表决董事 8 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蔡飚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2021-10-30] (000529)广弘控股: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1--57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28 日在
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以通讯和书面方式发出,会
议应到监事 4 名,参与表决监事 4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欧立民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对下列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同意本议案。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2021-10-30] (000529)广弘控股: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42元
    每股净资产: 3.633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09%
    营业总收入: 23.19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46亿元

[2021-10-22] (000529)广弘控股:广弘控股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惠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1-55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惠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收到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广丰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广丰农牧)转来的惠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惠市环(惠城)罚〔2021〕64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情况
    《决定书》指出,惠州广丰农牧存在臭气扰民的情况,惠州市生态环境局通过现场调查,于2021年9月12日委托广东惠利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惠州广丰农牧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进行采样检测,根据2021年9月13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S11691912C1】结果显示,惠州广丰农牧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不达标,其中2#点位超标0. 8倍、3#点位超标0. 1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款和《惠州市环保局主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2018年版)》,参照表第20项的规定,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决定责令惠州广丰农牧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壹拾万元罚款(?100,000)。
    惠州广丰农牧如不服上述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惠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事件背景情况
    惠州广丰农牧成立于 2004 年,位于惠州市三栋镇大帽山,占地面积约 148
万平方米,从 2011 年开始主要从事生猪养殖业务。该公司旧的生猪生产线在养殖过程中有废水、废气(臭气)等污染物产生,配套有污染防治设施(废水处理),废水经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该公司场区内水塘,部分回收利用。目前该公司新的
生猪生产线----智能数字化种猪繁育一体化项目已竣工逐步投入生产,新生产线有较强的废水、废气收集处理能力。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惠州广丰农牧在接受检查后,管理层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采取一系列措施改正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行为,解决臭气扰民问题。
    1、对生猪生产线各栋猪舍除臭设施设备运行进行检查,严格要求相关人员每天做好相关除臭工作,在旧生产线上通过利用生物、物理和化学等技术和方法,降低臭气排放浓度;
    2、将旧生产线的生猪逐步转入新的生产线,利用新生产线的设施设备有效降低臭气排放浓度;
    3、旧生产线生猪转入新生产线后,逐步对旧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增加永久性的除臭设施设备。
    通过上述措施,目前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基本达标。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事件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公司将引以为戒,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在生产过程中持续加强对环保的控制和监督,加强对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本次行政处罚事项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5.1 条、第 14.5.2条和第 14.5.3 条中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3、公司本次行政处罚事项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惠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惠市环(惠城)罚〔2021〕64号】。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2021-10-09] (000529)广弘控股:广弘控股2021年9月份畜禽养殖业务主要产品销售情况简报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1-54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份畜禽养殖业务主要产品销售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生产经营情况,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1 号——上市公司从事畜禽、水产养殖业务》的披露要求。现将 2021 年 9 月份畜禽养殖业务主要产品销售情况披露如下:
    一、2021 年 9 月份生猪销售情况
  2021 年 1--9 月,公司累计销售生猪 85,369 头,收入 13,377 万元,生猪销售
均价 51.14 元/公斤,同比变动分别为 2.8%、-41.7%、-40.4%。
  2021 年 9 月份,公司销售生猪 7,936 头(其中:猪苗 7,028 头、肉猪及淘汰
生猪 908 头),收入 377 万元,生猪销售均价 17.84 元/公斤,环比变动分别为
24.5%、-11.20%、-24.7%,同比变动分别为-4.1%、-81.2%、-79.5%。主要指标变化因素如下:1、公司生猪销售收入同比减少 81.2%,主要原因是生猪销售量和销售均价同比下降所致;2、公司生猪销售均价同比下降 79.5%,主要原因是受国内生猪市场行情变化,价格回调影响所致。
    二、2021 年 9 月份鸡产品销售情况
  2021 年 1--9 月,公司累计销售鸡苗 1,781 万羽,收入 2,139 万元,鸡苗销售
均价 1.19 元/羽,同比变动分别为-39.3%、-58.3%、-32.0%。
  2021 年 9 月份,公司销售鸡苗 180 万羽(其中:销售商品代鸡苗 179 万羽、
父母代鸡苗 1 万羽),收入 232 万元,鸡苗销售均价 1.29 元/羽,环比变动分别
为-19.4%、9.2%、35.8%,同比变动分别为-25.2%、-23.7%、1.6%。主要指标变化因素如下:公司鸡苗销售均价环比上升 35.8%,主要原因是受区域性本地鸡苗市场行情变化,价格波动影响所致。
    三、特别提示
  1、上述披露仅包含公司畜禽养殖业务的销售情况,不包含其他业务。
  2、上述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可能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一定差异,仅作为阶段性财务数据供投资者参考。
  3、基于非洲猪瘟疫情对养猪行业的影响仍未完全消除,未来出栏量仍存在月度波动的可能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二一年十月九日

[2021-09-29] (000529)广弘控股:广弘控股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1-53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9月28日收到公司董事陈楚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陈楚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以及董事会下设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等职务。陈楚盛先生辞职后将不再在公司工作和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陈楚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陈楚盛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的要求,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作,陈楚盛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陈楚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2021-09-10] (000529)广弘控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1-52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9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9月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9日上午9:15—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任意时间。
    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 437 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 37 楼公司会议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召集人: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蔡飚先生
  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刊登在 2021 年 8 月 24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上,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2、出席会议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301,409,032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51.629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方式出席
的股东 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300,669,932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51.503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739,10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0.1266%。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739,10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0.1266%。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为兴宁广弘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 31000 万元长期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01,391,7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3%;反对 1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弃权 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72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593%;反对 1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077%;弃权 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30%。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01,364,4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2%;反对 4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7%;弃权 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69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9656%;反对 4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6014%;弃权 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30%。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01,364,4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2%;反对 4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7%;弃权 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69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9656%;反对 4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6014%;弃权 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30%。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锡海、 陈必成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的规定,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2021-09-08] (000529)广弘控股:广弘控股2021年8月份畜禽养殖业务主要产品销售情况简报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1-51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份畜禽养殖业务主要产品销售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生产经营情况,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1 号——上市公司从事畜禽、水产养殖业务》的披露要求。现将 2021 年 8 月份畜禽养殖业务主要产品销售情况披露如下:
    一、2021 年 8 月份生猪销售情况
  2021 年 1--8 月,公司累计销售生猪 77,433 头,收入 13,000 万元,生猪销售
均价 54.07 元/公斤,同比变动分别为 3.6%、-37.9%、-36.9%。
  2021 年 8 月份,公司销售生猪 6,375 头(其中:销售种猪 58 头、猪苗 5,682
头、肉猪及淘汰生猪 635 头),收入 424 万元,生猪销售均价 23.69 元/公斤,环
比变动分别为-18.7%、-37.0%、-19.8%,同比变动分别为-32.6%、-81.9%、-76.2%。主要指标变化因素如下:1、公司生猪销售收入环比减少 37.0%,主要原因是生猪销售量和销售均价环比下降所致;2、公司生猪销售头数同比减少 32.6%,主要原因是适当调整销售节奏配合属下惠州广丰农牧智能数字化种猪繁育一体化项目预留部分种猪;3、公司生猪销售收入同比减少 81.9%,主要原因是生猪销售量和销售均价同比下降所致;4、公司生猪销售均价同比下降 76.2%,主要原因是受国内生猪市场行情变化,价格回调影响所致。
    二、2021 年 8 月份鸡产品销售情况
  2021 年 1--8 月,公司累计销售鸡苗 1,600 万羽,收入 1,907 万元,鸡苗销售
均价 1.19 元/羽,同比变动分别为-40.6%、-60.5%、-33.5%。
  2021 年 8 月份,公司销售鸡苗 223 万羽(其中:销售商品代鸡苗 223 万羽、
父母代鸡苗 0 万羽),收入 213 万元,鸡苗销售均价 0.95 元/羽,环比变动分别
为 26.8%、7.0%、-15.9%,同比变动分别为-26.8%、-40.5%、-18.8%。主要指标变化因素如下:公司鸡苗销售收入同比减少 40.5%,主要原因是市场价格低迷,
为减少损失降低产量和销量,销量和销售均价大幅减少叠加影响所致。
    三、特别提示
  1、上述披露仅包含公司畜禽养殖业务的销售情况,不包含其他板块业务。
  2、上述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可能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一定差异,仅作为阶段性财务数据供投资者参考。
  3、基于非洲猪瘟疫情对养猪行业的影响仍未完全消除,未来出栏量仍存在月度波动的可能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二一年九月八日

[2021-08-24] (000529)广弘控股: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1-49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集人: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决定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9月9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9月9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网络投票。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现场记名投票方式或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2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9 月 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 437 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 37 楼公司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审议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为兴宁广弘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 31000 万元长期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3、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请查阅公司 2021 年 8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兴宁广弘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 31000万元长期项目贷款及公司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议案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
  序号                                                            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审议关于公司为兴宁广弘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 31000
  1.00                                                              √
          万元长期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2.00                                                              √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3.00  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先通过传真或邮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以传真或邮寄信函收到时间为准;股东登记表和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 2、3)。
  (二)登记时间
  2021 年 9 月 6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7:00
  (三)登记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 437 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 37 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 437 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 37 楼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邮政编码:510030
    联系人:苏东明
    电话:(020)83603985      传真:(020)83603989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五、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股东登记表(复印有效)
  附件 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29”,投票简称为“广弘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1年9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
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 所 投 资 者服 务 密码 ” 。 具 体的 身 份认 证 流 程 可登 录 互联 网 投 票 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                              股东证券账户号: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登记日期:
    (注:本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附件 3: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公司(本人)参加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我公司(本人)对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备注
 议案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审议关于公司为兴宁广弘农
      牧发展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
 1.00                              √
      31000 万元长期项目贷款提
      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2.00                              √
      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
      议案
      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3.00                              √
      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的议案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公章或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授权日期:2021 年月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2021-08-24] (000529)广弘控股: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1--50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以通讯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
到监事 4 名,实到 4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欧立民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对下列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同意本议案。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2021-08-24] (000529)广弘控股: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1-45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以传真方式、电子文件方式
发出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在会议室召开。会
议应到董事 9 人,现场参会 6 人,通讯方式参会 3 人,董事高宏波先生、夏斌先
生、独立董事郭天武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监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蔡飚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同意本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兴宁广弘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 31000 万元长期项目贷款及公司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编号:2021-47《关于兴宁广弘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 31000 万元长期项目贷款及公司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董事会同意兴宁广弘农牧公司向银行申请 31,000 万元贷款,期限 15 年,由
公司对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兴宁广弘农牧公司 31,000 万元的 15 年期贷款事项,并拟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公司对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一切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同意本议案。
  上述公司为兴宁广弘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 31000 万元长期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该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所在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并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本公司提供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等服务,聘任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为 113万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同日公告编号:2021-48《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同意本议案。
  四、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该所为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所在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为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发表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本公司提供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聘任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为 20 万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同日公告编号:2021-48《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同意本议案。
  五、审议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同日公告编号:2021-49《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定于 2021 年9 月 9 日下午15:00 在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 437号越秀
城市广场南塔 37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同意本议案。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2021-08-24] (000529)广弘控股: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9元
    每股净资产: 3.502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48%
    营业总收入: 16.38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69亿元

[2021-08-07] (000529)广弘控股:广弘控股2021年7月份畜禽养殖业务主要产品销售情况简报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1-44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份畜禽养殖业务主要产品销售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生产经营情况,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1 号——上市公司从事畜禽、水产养殖业务》的披露要求。现将 2021 年 7 月份畜禽养殖业务主要产品销售情况披露如下:
    一、2021 年 7 月份生猪销售情况
  2021 年 1--7 月,公司累计销售生猪 71,058 头,收入 12,576 万元,生猪销售
均价 56.51 元/公斤,同比变动分别为 8.8%、-32.3%、-32.8%。
  2021 年 7 月份,公司销售生猪 7,837 头(其中:销售种猪 893 头、猪苗 6,612
头、肉猪及淘汰生猪 332 头),收入 673 万元,生猪销售均价 29.56 元/公斤,环
比变动分别为-14.5%、-19.6%、-5.8%,同比变动分别为 6.3%、-56.3%、-64.9%。主要指标变化因素如下:1 公司生猪销售收入同比减少 56.3%,主要原因是生猪销售均价同比大幅下降所致;2、公司生猪销售均价同比下降 64.9%,主要原因是受国内生猪市场行情变化,价格回调影响所致。
    二、2021 年 7 月份鸡产品销售情况
  2021 年 1--7 月,公司累计销售鸡苗 1,377 万羽,收入 1,694 万元,鸡苗销售
均价 1.23 元/羽,同比变动分别为-42.4%、-62.1%、-34.2%。
  2021 年 7 月份,公司销售鸡苗 176 万羽(其中:销售商品代鸡苗 176 万羽、
父母代鸡苗 0 万羽),收入 199 万元,鸡苗销售均价 1.13 元/羽,环比变动分别
为-5.6%、2.0%、8.7%,同比变动分别为-34.4%、-32.7%、2.7%。主要指标变化因素如下:1、公司鸡苗销售量同比减少 34.4%,主要原因是市场价格低迷,为减少损失降低产量和销量;2、公司鸡苗销售收入同比减少 32.7%,主要原因是受销量减少影响所致。
    三、特别提示
  1、上述披露仅包含公司畜禽养殖业务的销售情况,不包含其他业务。
  2、上述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可能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一定差异,仅作为阶段性财务数据供投资者参考。
  3、基于非洲猪瘟疫情对养猪行业的影响仍未完全消除,未来出栏量仍存在月度波动的可能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二一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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