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30什么时候复牌?-富奥股份停牌最新消息
≈≈富奥股份000030≈≈(更新:22.02.08)
[2022-02-08] (000030)富奥股份: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2-07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召
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
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1-51)。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7 日起正式
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8 日披露的《关
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59)。2021 年 10 月 9 日,公司
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61)。2021年 11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21-67)。2021 年 12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71)。2022 年 1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
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
公司股份,累计回购 A 股数量为 21,832,240 股,占公司 A 股的比例约为 1.2385%,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 1.2058%,本次回购最高成交价为 6.3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60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 130,002,519.40 元(不含佣金等其他固定费用)。公司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1.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交易时间回购股份: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2. 自公司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 77,869,938 股的25%。
3.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继续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8 日
[2022-01-22] (000030)富奥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2-06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本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 2022
年 1 月 6 日的《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号 2022-
04)
2、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21 日(星期五)下午 1: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1 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1 日上午 9:15 至 2022 年 1 月 21 日下午
3:00。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召集人: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张丕杰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8人,代表股份 1,219,493,47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67.354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人,代表股份 436,239,21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4.094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人,代表股份 783,254,2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3.2605%。
2、外资股股东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6,680 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
0.014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
数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6,680 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
数 0.0140%。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人,代表股份 9,763,49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539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人,代表股份 9,763,49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5393%。
4、外资股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6,680 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
0.014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
数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6,680 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
数 0.0140%。
5、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广东广和(长春)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股东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1.00 关于公司认购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345,2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就本议案的表决,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天亿投资有限公司、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6,68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63,4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6,68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2.00 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14,152,1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620%;反对
5,341,3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8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6,68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22,1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2930%;反对 5,341,3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4.70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6,68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3.00 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投资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19,493,4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6,68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63,4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6,68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4.00 关于预计公司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4,267,2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845%;反对
3,224,4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147%;弃权 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
就本议案的表决,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28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4.1916%;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5.80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32,6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9094%;反对 3,224,4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0251%;弃权 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56%。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28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1916%;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8084%。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5.00 关于预计公司与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345,2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就本议案的表决,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天亿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6,68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63,4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6,68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6.00 关于预计公司与参股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19,487,0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28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4.1916%;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2022-01-06] (000030)富奥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2-03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5 日(星
期三)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资
料已于 2022 年 1 月 5 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
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董事张丕杰先生、白绪贵先生、柳长庆先生、周晓峰先生、刘卫国先生、甘先国先生、李晓先生、马新彦女士、马野驰先生均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1月21日在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0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该次股东大会拟审议如下议案:
1. 关于公司认购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2. 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投资预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预计公司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2022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议案
5. 关于预计公司与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
6. 关于预计公司与参股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备查文件
经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2022-01-06] (000030)富奥股份:关于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2-05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甘先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111,31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1%;副总经理王晓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05,6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9%,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窗口期除外),甘先国先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77,82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5%;王晓平先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76,4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0%。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甘先国先生、副总经理王晓平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甘先国先生: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1,111,3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1%。
王晓平先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705,6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3、股份来源:以持有的原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在上市公司前身原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原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时换股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份
4、减持数量及比例:
序号 股东全称 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 甘先国 277,828 0.015
2 王晓平 176,408 0.010
合计 454,236 0.025
注: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甘先国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晓平先生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甘先国先生、王晓平先生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承诺。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甘先国先生、王晓平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甘先国先生、王晓平先生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
1、甘先国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王晓平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6 日
[2022-01-06] (000030)富奥股份:关于认购一汽富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获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2-02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购一汽富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获吉林省国有
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认购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关于富奥股份认购一汽富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批复》(吉运营发【2022】1 号),该批复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认购一汽富维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认购金额不超过 63,503.36 万元。
二是公司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设立的证券账户应当标注“SS”标识。
本次认购一汽富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本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2022-01-06] (000030)富奥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2-04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21 日(星期五)下午 1:00
⑵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1 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1 日上午 9:15 至
2022 年 1 月 21 日下午 3:00。
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⑴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
出席现场会议;
⑵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时持有公司 A、B 股股票
的股东进行网络投票时,应当通过其持有的 A 股股东账户与 B 股股
东账户分别投票。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1 月 17 日(星期
一),B 股股东应在 2022 年 1 月 12 日(即 B 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
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 出席对象:
⑴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⑶ 广东广和(长春)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 701 号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关于公司认购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投资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预计公司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预计公司与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预计公司与参股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本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上的相关公告。
(二)特别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在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关联股东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需就关于公司认购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与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回避表决;公司关联股东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天亿投资有限公司需就关于公司认购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与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回避表决。
三、 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 √
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关于公司认购长春一汽富维汽车
1.00 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
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0 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财务预算 √
报告》的议案
3.00 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投资预算 √
报告》的议案
关于预计公司与中国第一汽车集
4.00 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2022 √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预计公司与长春一汽富维汽
5.00 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
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00 关于预计公司与参股子公司2022 √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 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方式
⑴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代
理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和出席
人身份证。
⑵ 个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
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委托授权书(见附件一)和出席人身份证。
⑶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 登记地点: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 701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 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20 日(8:30-12:00;13:30-17:00)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 网 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请见附件二。
六、 其他事项
联系人:刘岩、沈相君
联系电话:0431-85122797 传真:0431-85122756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 备查文件
1、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6 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富奥汽车零部件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已充分了解本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及全部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
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
提案
关于公司认购长春一汽富维
1.00 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 √
公开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2.00 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财务 √
预算报告》的议案
3.00 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投资 √
预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预计公司与中国第一汽
4.00 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 √
业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
关于预计公司与长春一汽富
5.00 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
关于预计公司与参股子公司
6.00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
案
注:委托人应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用画“√”的方式明确表示意见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股的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户代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2022-01-05] (000030)富奥股份: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2-01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召
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
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1-51)。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7 日起正式
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8 日披露的《关
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59)。2021 年 10 月 9 日,公司
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61)。2021年 11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21-67)。2021 年 12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71)。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
购公司股份,累计回购 A 股数量为 21,832,240 股,占公司 A 股的比例约为
1.238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 1.2058%,本次回购最高成交价为 6.3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60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 130,002,519.40 元(不含佣金等其他固定费用)。公司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1.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
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交易时间回购股份: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2. 自公司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
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 77,869,938 股的25%。
3.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继续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本
次回购计划,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5 日
[2021-12-30] (000030)富奥股份:关于境外收购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1-76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收购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对外投资概述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收购ABC UmformtechnikGmbH & Co.KG有限合伙份额和ABC Umformtechnik GmbH全部股份》的议案,公司
拟以自有资金收购ABC Umformtechnik GmbH & Co. KG有限合伙份额和 ABC
Umformtechnik GmbH全部股份(两者合称标的公司)。该交易分两次收购,公司已于2021年2月1日完成第一次交割,收购标的公司80%股份,按照与Altenloh,
Brinck & Co. GmbH & Co. KG(以下简称“出售方”)签署的《股份购买协议》,
过渡期满后,公司收购其余20%股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境外收购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39)、《关于境外收购股份购买协议签署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40)、《关于境外收购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
二、 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鉴于本次境外收购第二次交割的先决条件均已满足,根据《股份购买协议》
约定,并经与出售方签署的书面文件确认,本次境外收购第二次交割已于2021年12月28日完成。第二次交割完成后,本次境外收购已全部交割完毕,公司持有标的公司100%股份。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价款
按照《股份购买协议》约定,实际交易对价根据经审计的最终交割报表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交易对价(对应标的公司100%股份)为1,313.30万欧元,公司前期已支付1050.64万欧元(对应标的公司80%股份),本次交易支付262.66万欧元(对应标的公司20%股份)。
(二)资金来源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对外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第二次交割完成后,公司持有标的公司100%股份,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标的公司作为公司欧洲业务发展的前沿阵地,将全力开展本地化经营,建立国际化研发中心,扩大海外业务规模,充分发挥协同作用,进行产品整合,推动公司的国际化运营。
三、 相关风险提示
德国的法律政策体系、商业环境、文化特征与中国存在较大区别,本次交割后,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经营、管理、后续整合及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变化等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标的公司的资金管理和对外投资风险的管理,提升标的公司的管理水平,利用自身竞争优势,发挥公司在国内外市场的协同作用,抵御经营风险,推动公司的快速发展。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22] (000030)富奥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1- 75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上海科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在上海设立
全 资 子 公 司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21-66)。
近日,该全资子公司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1. 公司名称:富奥智研(上海)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2. 住 所: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940号B幢3层
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MA7ERQUH0R
4. 法定代表人:陈永祥
5.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0万元整
6.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软件开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 成立日期:2021 年 12 月 17 日
9. 营业期限:2021 年 12 月 17 日至 2051 年 12 月16 日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2 日
[2021-12-16] (000030)富奥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1–72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奥股份”或“公司”)于 2021年 12 月 14 日(星期二)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的
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现场出席董事 6 名,通讯出席董事 2 名,委托出席董事 1
名,其中公司董事张丕杰先生、白绪贵先生、甘先国先生、李晓先生、马新彦女士、马野驰先生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周晓峰先生、刘卫国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柳长庆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以现场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委托张丕杰先生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张丕杰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2022年市场销售预测与主机厂产量计划,并结合产品及原材料市场价格变动趋势,公司编制了2022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投资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依据发展规划和内外部市场分析,并结合经营实际,编制了公司 2022年投资预算报告。2022 年投资预算总额预计为 18,275 万元。
单位:万元
合计 规划 研发 安环 生产 管理
18,275 9,591 4,536 769 1,767 1,612
特别提示:上述投资预算为公司 2022 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能否按期实施完成还受汽车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预计公司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2022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综合服务、金融存贷款服务等类型的日常关联交易。该等交易的产生是基于维持正常生产经营之需要,有助于公司市场的稳定与拓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市场化运作方式下,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进行的,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与一汽集团及其下属企业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合同签订 截至披 上年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金额或预 露日已 (2021
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计金额 发生金 年)发生
额 额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 协作件、检 市场定价 16,949 - 4,721
公司 测服务等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协作件等 市场定价 3,814 - 1,245
向 关 联 人
采购商品/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协作件等 市场定价 513 - 99
接受劳务
其他关联人小计 协作件、网 市场定价 6,931 - 448
络服务等
合计 28,207 - 6,513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零部件等 市场定价 606,041 - 318,428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 零部件等 市场定价 474,965 182,347
公司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零部件等 市场定价 374,479 - 284,165
向 关 联 人
销售商品/ 一汽奔腾轿车有限公司 零部件等 市场定价 114,962 - 51,863
提供劳务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进出 零部件等 市场定价 1,200 - 557
口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人小计 零部件等 市场定价 20,606 - 301
合计 1,592,253 - 837,662
存款余额 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存款余额 40,000 - 60,000
贷款余额 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贷款余额 43,000 - 3,000
利息收入 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利息收入 1,176 - 543
利息支出 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利息支出 1,864 - 44
具体内容详见本决议公告日同日在《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21-74)。
独立董事已就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柳长庆先生、刘卫国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股东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四、关于预计公司与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与关联方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富维”)发生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该等交易的产生是基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维持正常生产经营之需要,有助于公司市场的稳定与拓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一汽富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市场化运作方式下,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进行的,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与一汽富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合同签订 截至披 上年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金额或预 露日已 (2021
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计金额 发生金 年)发生
额 额
向 关 联 人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
采购商品/ 件股份有限公司 协作件等 市场定价 1,458 - 23
接受劳务
向 关 联 人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
销售商品/ 件股份有限公司 零部件等 市场定价 3,958 - 564
提供劳务
具体内容详见本决议公告日同日在《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巨潮资 讯网上刊登的《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21-74)。
独立董事已就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丕杰先生、白绪贵先 生、柳长庆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因为本议案与议案三、议案五所预计的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超过股东大 会审议标准,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一并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股东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 司、吉林省天亿投资有限公司、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均需回避表决。
五、关于预计公司与参股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参股子公司拟发生原材料采购、接受劳务等类型的日常关联交易。该 等交易的产生是基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维持正常生产经营之需要,有助于公司市 场的稳定与拓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是在市场化运作方式下,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规定进行的,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与参股 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合同签订 截至披 上年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金额或预 露日已 (2021
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计金额 发生金 年)发生
额 额
富赛益劢汽车电子有限 协作件等 市场定价 70,725 - 50
[2021-12-16] (000030)富奥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1–73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星期二)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
会议资料已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
席监事 3 名,公司监事孙静波女士、宋子会先生以现场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杨丽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丽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预计公司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2022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综合服务、金融存贷款服务等类型的日常关联交易。该等交易的产生是基于维持正常生产经营之需要,有助于公司市场的稳定与拓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市场化运作方式下,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进行的,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与一汽 集团及其下属企业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合同签订 截至披 上年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金额或预 露日已 (2021
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计金额 发生金 年)发生
额 额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 协作件、检 市场定价 16,949 - 4,721
公司 测服务等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协作件等 市场定价 3,814 - 1,245
向 关 联 人
采购商品/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协作件等 市场定价 513 - 99
接受劳务
其他关联人小计 协作件、网 市场定价 6,931 - 448
络服务等
合计 28,207 - 6,513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零部件等 市场定价 606,041 - 318,428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 零部件等 市场定价 474,965 182,347
公司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零部件等 市场定价 374,479 - 284,165
向 关 联 人
销售商品/ 一汽奔腾轿车有限公司 零部件等 市场定价 114,962 - 51,863
提供劳务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进出 零部件等 市场定价 1,200 - 557
口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人小计 零部件等 市场定价 20,606 - 301
合计 1,592,253 - 837,662
存款余额 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存款余额 40,000 - 60,000
贷款余额 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贷款余额 43,000 - 3,000
利息收入 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利息收入 1,176 - 543
利息支出 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利息支出 1,864 - 44
具体内容详见本决议公告日同日在《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21-74)。
表决情况: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杨丽女士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股东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二、关于预计公司与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与关联方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富维”)发生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该等交易的产生是基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维持正常生产经营之需要,有助于公司市场的稳定与拓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一汽富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市场化运作方式下,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进行的,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与一汽富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合同签订 截至披 上年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金额或预 露日已 (2021
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计金额 发生金 年)发生
额 额
向 关 联 人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
采购商品/ 件股份有限公司 协作件等 市场定价 1,458 - 23
接受劳务
向 关 联 人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
销售商品/ 件股份有限公司 零部件等 市场定价 3,958 - 564
提供劳务
具体内容详见本决议公告日同日在《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21-74)。
表决情况: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孙静波女士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股东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天亿投资有限公司、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均需回避表决。
三、关于预计公司与参股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参股子公司拟发生原材料采购、接受劳务等类型的日常关联交易。该等交易的产生是基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维持正常生产经营之需要,有助于公司市场的稳定与拓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市场化运作方式下,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进行的,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与参股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合同签订 截至披 上年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金额或预 露日已 (2021
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计金额 发生金 年)发生
额 额
富赛益劢汽车电子有限 协作件等 市场定价 70,725 - 50
公司
蒂森克虏伯富奥辽阳弹 协作件等 市场定价 19,784 - 8,507
簧有限公司
长春东睦富奥新材料有 协作件等 市场定价 6,471 - 3,389
限公司
向 关 联 人 采埃孚富奥底盘技术(长
采购商品/ 春)有限公司 协作件等 市场定价 5,750 - 2,889
接受劳务 大众一汽平台零部件有
限公司 协作件等 市场定价 1,200 - 229
其他关联人小计 协作件等 市场定价 11,983 - 653
合计 115,913 - 15,717
向 关 联 人 大众一汽平台零部件有 零部件、劳 市场定价 48,712 - 27,848
销售商品/ 限公司 务等
提供劳务 天合富奥汽车安全系统 零部件、劳 市场定价 7,152 - 2,750
[长春]有限公司 务等
其他关联人小计 零部件、劳 市场定价 6,947
[2021-12-16] (000030)富奥股份: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股票代码: 000030、200030 股票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 2021–74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22 年度内,公司将与关联方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富维”)发生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综合服务、金融存贷款服务等类型的日常关联交易。同时,公司还将与公司部分下属子公司发生采购、销售商品等类型的日常关联交易。
2.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预计公司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与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与参股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于预计公司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柳长庆先生、刘卫国先生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该议案;《关于预计公司与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张丕杰先生、 白绪贵先生、柳长庆先生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3.上述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在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 关联股东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需就《关于预计公司与中国第一汽车集 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预计公司与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回避表 决;公司关联股东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天亿投资有限公司 需就《关于预计公司与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2年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 预计与一汽集团及其下属企业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合同签订 截至披 上年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金额或预 露日已 (2021
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计金额 发生金 年)发生
额 额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 协作件、检 市场定价 16,949 - 4,721
公司 测服务等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协作件等 市场定价 3,814 - 1,245
向 关 联 人
采购商品/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协作件等 市场定价 513 - 99
接受劳务
其他关联人小计 协作件、网 市场定价 6,931 - 448
络服务等
合计 28,207 - 6,513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零部件等 市场定价 606,041 - 318,428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 零部件等 市场定价 474,965 182,347
向 关 联 人 公司
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零部件等 市场定价 374,479 - 284,165
一汽奔腾轿车有限公司 零部件等 市场定价 114,962 - 51,863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进出 零部件等 市场定价 1,200 - 557
口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人小计 零部件等 市场定价 20,606 - 301
合计 1,592,253 - 837,662
存款余额 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存款余额 40,000 - 60,000
贷款余额 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贷款余额 43,000 - 3,000
利息收入 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利息收入 1,176 - 543
利息支出 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利息支出 1,864 - 44
2.预计与一汽富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合同签订 截至披 上年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金额或预 露日已 (2021
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计金额 发生金 年)发生
额 额
向 关 联 人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
采购商品/ 件股份有限公司 协作件等 市场定价 1,458 - 23
接受劳务
向 关 联 人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
销售商品/ 件股份有限公司 零部件等 市场定价 3,958 - 564
提供劳务
3.预计与参股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合同签订 截至披 上年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金额或预 露日已 (2021
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计金额 发生金 年)发生
额 额
富赛益劢汽车电子有限 协作件等 市场定价 70,725 - 50
向 关 联 人 公司
采购商品/ 蒂森克虏伯富奥辽阳弹 协作件等 市场定价 19,784 - 8,507
接受劳务 簧有限公司
长春东睦富奥新材料有 协作件等 市场定价 6,471 - 3,389
限公司
合同签订 截至披 上年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金额或预 露日已 (2021
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计金额 发生金 年)发生
额 额
采埃孚富奥底盘技术(长 协作件等 市场定价 5,750 - 2,889
春)有限公司
大众一汽平台零部件有 协作件等 市场定价 1,200 - 229
限公司
其他关联人小计 协作件等 市场定价 11,983 - 653
合计 115,913 - 15,717
大众一汽平台零部件有 零部件、劳 市场定价 48,712 - 27,848
限公司 务等
天合富奥汽车安全系统 零部件、劳 市场定价 7,152 - 2,750
向 关 联 人 [长春]有限公司 务等
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 其他关联人小计 零部件、劳 市场定价 6,947 - 1,903
务等
合计 62,811 - 32,500
大众一汽平台零部件有 租赁服务 市场定价 821 - 684
限公司
天合富奥汽车安全系统 租赁服务 市场定价 233 - 196
[长春]有限公司
出租资产
其他关联人小计 租赁服务 市场定价 800 - 101
合计 1,854 - 982
收取商标 天合富奥商用车转向器 商标 权 使 协议定价 369 - 262
权使用费 (长春)有限公司 用费
(三)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情况
1. 预计与一汽集团及其下
[2021-12-03] (000030)富奥股份: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
1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1-71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1-51)。公司于2021年9月7日起正式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8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59)。2021年10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61)。2021年11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67)。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累计回购A股数量为21,832,240股,占公司A股的比例约为
2
1.238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1.2058%,本次回购最高成交价为6.3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60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30,002,519.40元(不含佣金等其他固定费用)。公司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1.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交易时间回购股份: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2. 自公司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77,869,938股的25%。
3.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继续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2021-12-02] (000030)富奥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1- 69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1年11月24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监事杨丽女士、孙静波女士、宋子会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丽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公司认购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与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富维”)的战略合作,深化双方在内部运营管理、技术研发、下游客户渠道等方面的资源共享与合作,发挥协同效应,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公司拟认购一汽富维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认购”),与之签署《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与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的同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
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需要和本次认购进程处理本次认购后续相关事项,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认购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
根据双方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认购一汽富维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认购金额不超过63,503.36万元。本次认购的定价基准日为一汽富维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21年12月2日)。每股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一汽富维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与一汽富维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孰高者(按“进一位”保留两位小数精确至分)。如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一汽富维股票交易均价的80%,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一汽富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则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如发行价格为发行前一汽富维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值,且一汽富维在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每股净资产值将相应调整。本次认购股份的数量为认购总额除以一汽富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一汽富维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200,736,290股(含本数)。最终认购数量及金额需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数量为准。
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预计直接持有一汽富维57,835,482股 A 股股票,占一汽富维发行后总股本的7.96%。
由于一汽富维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且一汽富维的法定代表人张丕杰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长,因此本次认购构成关联交易,孙静波女士(一汽富维董事)为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此议案时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天亿投资有限公司、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备查文件
经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2日
[2021-12-02] (000030)富奥股份:关于公司认购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1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1-70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认购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批准,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奥股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富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以及其他有权机构的备案、批准、许可、授权或同意(如适用)后,方可实施。能否取得相关批准和核准,以及最终取得相关批准和核准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加强公司与一汽富维的战略合作,深化双方在内部运营管理、技术研发、下游客户渠道等方面的资源共享与合作,发挥协同效应,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公司拟认购一汽富维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认购”或“本次交易”),与之签署《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与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
2
协议》”),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的同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需要和本次认购进程处理本次认购后续相关事项,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认购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
根据双方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认购一汽富维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认购金额不超过63,503.36万元。本次认购的定价基准日为一汽富维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21年12月2日)。每股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一汽富维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与一汽富维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孰高者(按“进一位”保留两位小数精确至分)。如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一汽富维股票交易均价的80%,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一汽富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则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如发行价格为发行前一汽富维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值,且一汽富维在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每股净资产值将相应调整。本次认购股份的数量为认购总额除以一汽富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一汽富维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200,736,290股(含本数)。最终认购数量及金额需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数量为准。
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预计直接持有一汽富维57,835,482股 A 股股票,占一汽富维发行后总股本的7.96%。
(二)关联关系说明
由于一汽富维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且一汽富维的法定代表人张丕杰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长,因此本次认购构成关联交易,张丕杰先生、白绪贵先生(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的母
3
公司,间接控制一汽富维)董事长)、柳长庆先生(一汽富维董事)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认购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天亿投资有限公司、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四)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以及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说明
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未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尚需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批准,富奥股份股东大会及一汽富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以及其他有权机构的备案、批准、许可、授权或同意(如适用)后,方可实施。能否取得相关批准和核准,以及最终取得相关批准和核准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606092819L
3、注册地址/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汽车产业开发区东风南街1399号
4、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5、法定代表人:张丕杰
6、注册资本:669,120,968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汽车改装(除小轿车、轻型车)、制造汽车零部件、汽车修理、经销汽车配件、汽车、小轿车、仓储、劳务服务(劳务派遣除外)、设备及场地
4
租赁、技术服务、制造非标设备、模具机加工、污水处理、物业管理、国内贸易、国际贸易等服务项目。
8、主要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6.32%,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4.93%,长春一汽富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04%。一汽富维控股股东为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9、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9月30日
/2021年1-9月
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1-12月
资产总额
1,858,014.59
1,791,312.94
负债总额
1,040,404.93
1,000,368.06
所有者权益
817,609.66
790,944.88
营业总收入
1,432,537.48
1,951,997.97
利润总额
86,440.48
110,278.85
净利润
75,996.87
96,923.87
注:2021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0、一汽富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1、与公司关联关系:一汽富维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且一汽富维的法定代表人张丕杰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长,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一汽富维非公开发行的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基准日为一汽富维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21年12月2日)。根据《股份认购协议》,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一汽富维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
5
票交易总量)与一汽富维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孰高者(按“进一位”保留两位小数精确至分)。
如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一汽富维股票交易均价的80%,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一汽富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如发行价格为发行前一汽富维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值,且一汽富维在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每股净资产值将作相应调整。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和签订时间
《股份认购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2021 年 12月1日在长春市签署:
甲方: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二)认购方式
富奥股份以现金方式认购一汽富维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A股股票。
(三)认购标的
一汽富维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股票面值人民币1.00元。
6
(四)每股发行价格及调整机制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一汽富维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发行价格确定为定价基准日之前20个交易日一汽富维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与一汽富维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孰高者(按“进一位”保留两位小数精确至分)。
如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一汽富维股票交易均价的80%,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一汽富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如发行价格为发行前一汽富维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值,且一汽富维在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每股净资产值将作相应调整。
(五)认购数量及认购金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发行数量届时以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准确定,且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一汽富维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200,736,290股(含本数)。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7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一汽富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发行数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双方一致同意,富奥股份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富奥股份应向一汽富维支付的股份认购款总额为《股份认购协议》约定的发行价格乘以富奥股份实际认购的股份数量。
(六)限售期
富奥股份本次认购获得的一汽富维新发行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自新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至该等股份解除限售之日止,富奥股份由于一汽富维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原因增持的一汽富维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富奥股份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及一汽富维的要求,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股份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办理相关股份锁定事宜。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机构对于富奥股份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限售期结束后,富奥股份所认购股份的转让将按《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缴款、验资及股份登记
1、富奥股份承诺在一汽富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缴款通知书》确定的具体缴款日期将认购价款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完毕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扣除相关费用再划入一汽富维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2、一汽富维应指定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对该等认购款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8
3、在富奥股份按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以及《股份认购协议》约定足额交付认购价款后,一汽富维应及时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证券登记结算部门规定的程序,将富奥股份实际认购的一汽富维本次发行的股份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证券登记系统登记在富奥股份名下,以实现交付。
(八)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前一汽富维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九)先决条件
《股份认购协议》自双方加盖公章、且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成立,并于以下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
1、一汽富维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方案;
2、富奥股份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认购《股份认购协议》项下的一汽富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3、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取得有权国资审批单位的批准;
4、中国证监会核准一汽富维本次非公开发行。
(十)违约责任
1、《股份认购协议》签署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地震、火灾等灾害性事件、战争及政治动乱、其他任何不可预见且不可避免的事由)外,任何一方如未能履行其在《股份认购协议》项下之义务、承诺,或其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所作出的陈述或保证存在虚假、误导或者重大遗漏,则该方应被视作违约,违约方应负责赔偿守约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违约方应当根据守约方的要求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或向守约方支付足额的赔偿金。上述赔偿金为实际损失,但不得超过违反协议一方订立协议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协议可能造成的损失。
9
3、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股份认购协议》的义务将不被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股份认购协议》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
4、如《股份认购协议》因协议约定情形自动解除,任何一方均无需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5、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前,如因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或其他原因需要对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进行调整,则由双方进行协商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十一)协议的生效及终止
1、《股份认购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成立,并在《股份认购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第1至4项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2、《股份认购协议》签署后,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1)双方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等有权审议机构未能审议通过本协议所约定的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未获得有权国资审批单位批准;
(3)一汽富维根据其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认为本次发行已不能达到发行目的,而主动向中国证监会撤回申请材料或终止发行;
(4)中国证监会未能核准一汽富维本次非公开发行。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涉及本公司股份转让;除本公告已有披露外,不涉及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除富奥股份与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外,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其他关联交易。
10
本次交易完成后,若富奥股份与一汽富维发生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关联交易相关管理制度的定价原则进行关联交易定价,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为避免富奥股份与一汽富维构成同业竞争,保证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富奥股份出具了《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避免与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关于富奥股份现有主营业务和本次募投项目不发生同业竞争承诺如下:
“本公司与一汽富维同属汽车零部件生产制造行业。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主要从事底盘系统、环境系统、发动机附件系统、制动与传动系统、转向及安全系统、紧固件产品等汽车零部件的设计、研发、制造和销售等业务;一汽富维主要从事汽车内饰系统、汽车外饰系统、冲压件、汽车车灯系统、汽车车轮系统等汽车零部件的设计、研发、制造和销售等主营业务。
经核查双方现有主营业务领域,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与一汽富维及其控制的企业没有经营相同的主营业务,相关主营业务领域不存在交叉、重叠的情况。此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也没有经营与一汽富维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同的业务。因此,本公司与一汽富维之间不存在实质性的同业竞争。”
富奥股份就避免与一汽富维未来发生同业竞争承诺如下:
“1.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企业将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间接投资新建或收购兼并等方式)从事与一汽富维现有主营业务相同的业务。
2.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企业将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间接投资新建或收购兼并等方式)从事与一汽富维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同的业务。
11
3.本次发行完成后,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企业从任何第三方处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一汽富维现有主营业务及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本公司将立即通知一汽富维,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一汽富维。”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富奥股份和一汽富维将充分发挥各自在技术、客户、生产运营及战略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在市场拓展、内部运营管理、技术研发、战略资源协同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实现双方优势互补,达到降本增效、提升市场竞争力的双赢效果,最终实现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及品牌价值的提升。
(二)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预计直接持有一汽富维7.96%股份。公司参与一汽富维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利于提升整体运营能力,有利于进一步降本增效,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提高公司投资收益。
在持股期间,鉴于公司将参与一汽富维的公司治理,因此其业绩变动可能对公司损益产生一定影响,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尚需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批准,富奥股份和一汽富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以及其他有权机构的备案、批准、许可、授权或同意(如适用)后,方可实施。能否取得相关批准和核准,以及最终取得相关批准和核准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存在不能成功认购的风险。
(三)关联交易对交易对手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不会导致一汽富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八、本年度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一汽富维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12
自2021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一汽富维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4,844,867.75元(不包括本次交易)。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认购一汽富维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遵循了市场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认购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公司认购一汽富维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息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遵循了市场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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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董事会决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董事会决议的独立意见;
5、《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与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2021-12-02] (000030)富奥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1- 69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1年11月24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监事杨丽女士、孙静波女士、宋子会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丽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公司认购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与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富维”)的战略合作,深化双方在内部运营管理、技术研发、下游客户渠道等方面的资源共享与合作,发挥协同效应,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公司拟认购一汽富维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认购”),与之签署《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与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的同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
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需要和本次认购进程处理本次认购后续相关事项,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认购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
根据双方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认购一汽富维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认购金额不超过63,503.36万元。本次认购的定价基准日为一汽富维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21年12月2日)。每股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一汽富维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与一汽富维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孰高者(按“进一位”保留两位小数精确至分)。如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一汽富维股票交易均价的80%,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一汽富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则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如发行价格为发行前一汽富维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值,且一汽富维在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每股净资产值将相应调整。本次认购股份的数量为认购总额除以一汽富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一汽富维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200,736,290股(含本数)。最终认购数量及金额需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数量为准。
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预计直接持有一汽富维57,835,482股 A 股股票,占一汽富维发行后总股本的7.96%。
由于一汽富维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且一汽富维的法定代表人张丕杰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长,因此本次认购构成关联交易,孙静波女士(一汽富维董事)为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此议案时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天亿投资有限公司、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备查文件
经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2日
[2021-11-03] (000030)富奥股份: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1-67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召
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
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1-51)。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7 日起正式
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8 日披露的《关
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59)。2021 年 10 月 9 日,公司
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61)。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
购公司股份,累计回购 A 股数量为 21,832,240 股,占公司 A 股的比例约为
1.238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 1.2058%,本次回购最高成交价为 6.3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60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 130,002,519.40 元(不含佣金等其他
固定费用)。公司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1.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交易时间回购股份: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2. 自公司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 77,869,938 股的25%。
3.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继续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3 日
[2021-10-29] (000030)富奥股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37元
每股净资产: 4.028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76%
营业总收入: 93.5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6.44亿元
[2021-10-29] (000030)富奥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1- 65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星期三)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1年10月22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监事杨丽女士、孙静波女士、宋子会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丽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6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备查文件
经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29] (000030)富奥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1- 64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
(星期三)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
议资料已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董事张丕杰先生、白绪贵先生、柳长庆先生、周晓峰先生、刘卫国先生、甘先国先生、李晓先生、马新彦女士、马野驰先生均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丕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6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设立上海科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快速提升自主研发能力,突破核心技术,完善研发布局,积极获取市场订单,公司拟在上海设立全资子公司“富奥(上海)科技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 500 万元。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备查文件
经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13] (000030)富奥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1- 62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星期一)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1年10月9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监事杨丽女士、孙静波女士、宋子会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推举监事杨丽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议选举杨丽女士为第十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十届监事会相同。
杨丽,女,1973 年 11 月生,吉林辉南人,2005 年 6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6 年 7 月参加工作,吉林大学国际贸易专业本科毕业、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中国一汽车身厂(现解放卡车厂)计财科统计员、综合计划员;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计财部、财控部、经控部预算管理室经济运行分析主管;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经营控制部预算管理室经营业绩考核主管;中国
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经营控制部投资管理室综合投资管理主管、综合投资管理主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2017 年 12 月更名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投资总体管理处投资综合管理主任(代理处长);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运营管理处投资综合管理主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运营管理高级主任、总账综合高级主任、财务共享中心主任(试聘期一年);2021 年 4 月,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运营管理部总监。
杨丽女士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截止公告披露日不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备查文件
经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13 日
[2021-09-15] (000030)富奥股份: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1-60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本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的《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号 2021-
55)
2、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14 日(星期二)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4 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 2021 年 9 月 14 日下午
3:00。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召集人: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张丕杰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1,214,014,766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67.052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人,代表股份 255,103,23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4.089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人,代表股份 958,911,53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2.9624%。
2、外资股东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
0.0000%。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4,284,78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36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521,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028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3,763,28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2079%。
4、外资股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
0.0000%。
5、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股东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1.00 关于向 ABC UT客户宝马集团出具安慰函暨担保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14,010,3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6%;反对 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80,3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73%;反对 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2.00 关于选举杨丽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13,962,8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7%;反对
5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32,8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887%;反对 5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1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5 日
[2021-09-08] (000030)富奥股份: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1-59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召
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
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1-51),并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披露了
《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57)。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7 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
回购公司股份,回购 A 股数量为 660,000 股,占公司 A 股比例约为 0.0365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 0.03645%,本次回购最高成交价为 6.1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16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 4,070,764 元(不含佣金等其它固定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1.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交易时间回购股份: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2. 公司于2021年9月7日首次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 77,869,938 股的 25%。
3.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8 日
[2021-08-31] (000030)富奥股份: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续信息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1- 58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
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在《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告董事会决议前一交易日(即2021年8月25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持股前十名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441,995,373 24.41
2 吉林省天亿投资有限公司 331,495,386 18.31
3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52,568,785 13.95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4 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181,657,489 10.03
5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 68,909,026 3.81
用证券账户
6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5,004,200 1.93
7 #廉健 12,364,917 0.68
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行业景 10,955,439 0.61
气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价 9,050,593 0.50
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0 南方基金-农业银行-南方中证金融 8,509,200 0.47
资产管理计划
10 广发基金-农业银行-广发中证金融 8,509,200 0.47
资产管理计划
10 工银瑞信基金-农业银行-工银瑞信 8,509,200 0.47
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10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欧中证金融 8,509,200 0.47
资产管理计划
10 博时基金-农业银行-博时中证金融 8,509,200 0.47
资产管理计划
10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中证金融 8,509,200 0.47
资产管理计划
10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中证金融 8,509,200 0.47
资产管理计划
10 易方达基金-农业银行-易方达中证 8,509,200 0.47
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10 银华基金-农业银行-银华中证金融 8,509,200 0.47
资产管理计划
合 计 1,420,584,008 78.46
公司持股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441,995,373 24.41
2 吉林省天亿投资有限公司 331,495,386 18.31
3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52,568,785 13.95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4 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181,657,489 10.03
5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 68,909,026 3.81
用证券账户
6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5,004,200 1.93
7 #廉健 12,364,917 0.68
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行业景 10,955,439 0.61
气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价 9,050,593 0.50
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0 南方基金-农业银行-南方中证金融 8,509,200 0.47
资产管理计划
10 广发基金-农业银行-广发中证金融 8,509,200 0.47
资产管理计划
10 工银瑞信基金-农业银行-工银瑞信 8,509,200 0.47
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10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欧中证金融 8,509,200 0.47
资产管理计划
10 博时基金-农业银行-博时中证金融 8,509,200 0.47
资产管理计划
10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中证金融 8,509,200 0.47
资产管理计划
10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中证金融 8,509,200 0.47
资产管理计划
10 易方达基金-农业银行-易方达中证 8,509,200 0.47
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10 银华基金-农业银行-银华中证金融 8,509,200 0.47
资产管理计划
合 计 1,420,584,008 78.46
注:证券账户名称前标注“#”的持有人为既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又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1 日
[2021-08-28] (000030)富奥股份:关于合资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1- 56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资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汽车电子核心部件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有限合伙)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21-27)。
近日,该合资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具体注册信息如下:
1. 公司名称:富赛益劢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2. 住 所:长春市汽车开发区东风大街7999号
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0MA84UMEK1C
4. 法定代表人:凌剑辉
5. 注册资本:贰亿陆仟万元整
6.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 经营范围:智能车载设备制造;以富赛电子生产汽车电子核心零部件为
主,兼其它汽车电子产品核心部件或套件的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成立日期:2021 年 08 月 27 日
9. 营业期限:2021 年 08 月 27 日至 2041 年 08 月 27 日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8 日
[2021-08-26] (000030)富奥股份: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854元
每股净资产: 4.002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69%
营业总收入: 66.7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97亿元
[2021-08-26] (000030)富奥股份: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1- 49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星
期二)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资
料已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
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董事张丕杰先生、白绪贵先生、柳长庆先生、周晓峰先生、刘卫国先生、甘先国先生、李晓先生、马新彦女士、马野驰先生均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相关附件。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
1. 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2019 年 3 月 5 日至 2020 年 2 月 15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 68,909,026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为 3.81%,回购的最高价为 5.20元/股、回购的最低价为 4.20 元/股,回购均价 5.00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金额为 344,888,582.11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二条: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应当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回
购结果公告日期为 2020 年 2 月 18 日,即最晚应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转让或注销。
根据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告的《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公告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股票期权的公告》,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起始日为 2023 年 5
月 18 日(授予日 2021 年 5 月 18 日锁定 24 个月后),故公司已回购的股份不能
用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因此为满足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或后续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需求,结合公司自身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发展战略,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2. 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为保证本次回购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视具体情况选择适宜的回购方式。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3.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近期公司股价,公司本次回购 A 股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9.00 元/股(含 9.00 元/股)。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总经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启动后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本次回购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本次回购价格上限低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4.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30 亿元(含 1.30 亿元),不超过人民
币 2.60 亿元(含 2.60 亿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资金为准,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将根据届时公司股价确定。
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5.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实施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实施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总经理根据董事会授权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实施期限自总经理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总经理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7. 本次回购有关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回购有关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合法、有序、高效地完成本次股份回购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本次回购股份的决议有效期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工作的有关事宜,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董事会决议,结合公司和市场实际情况,确定本次回购的最终实施方案和条款(包括决定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具体用途的使用比例等);
2. 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方式、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因素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4. 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5. 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6. 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7. 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内容;
8.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向 ABC UT 客户宝马集团出具安慰函暨担保事项的议案
公司收购 ABC Umformtechnik GmbH & Co.KG(以下简称“ABC UT”)已于 2021
年 2 月 1 日完成第一次交割,按照与 ABC UT 原股东 Altenloh,Brinck & Co.GmbH
&Co.KG 签订的《股份购买协议》,公司作为新股东,须替换原股东向 ABC UT 客户宝马集团出具安慰函。公司拟承诺为 ABC UT 提供持续的运营、财务及必要的投资支持,以确保 ABC UT 能够及时、正确地履行与宝马集团签订的合同/订单
中的所有必要的义务。若 ABC UT 不能履行与宝马集团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司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 500 万欧元。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王淼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为确保公司证券事务的正常运行,公司拟聘任刘岩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刘岩女士简历如下:
刘岩,女,1990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东师
范大学,注册会计师,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财务部总账会计,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股权投资管理员、股权投资主管。现任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六、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1 年9月 14 日在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 701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
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该次股东大会拟审议如下议案:
1. 《关于向 ABC UT 客户宝马集团出具安慰函暨担保事项的议案》
2. 《关于选举杨丽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备查文件
1. 经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董事会决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2021-08-26] (000030)富奥股份:关于董事会秘书提议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1-48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提议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志勇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议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函》。李志勇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 提议人:李志勇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截止本公告日,未持有公司股份。
2. 提议时间:2021 年 8 月 19 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2019 年 3 月 5 日至 2020 年 2 月 15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 68,909,026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为 3.81%,回购的最高价为 5.20元/股、回购的最低价为 4.20 元/股,回购均价 5.00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金额为
344,888,582.11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二条: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应当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回购结
果公告日期为 2020 年 2 月 18 日,即最晚应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转让或注销。根
据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告的《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公告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股票期权的公告》,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起始日为 2023 年 5
月 18 日(授予日 2021 年 5 月 18 日锁定 24 个月后),故公司已回购的股份不能
用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因此为满足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或后续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需求,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若公司未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三、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方式、价格区间、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 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或后
续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3. 回购股份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4. 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公司本次回购 A 股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9.00 元/股(含 9.00 元/股)。
5. 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2.60亿元、最高回购价格 9.00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为 28,888,888 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股本总额的 1.60%;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1.30 亿元测算,则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为 14,444,444 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股本总额的 0.80%;
与公司 2019 年 3 月 5 日至 2020 年 2 月 15 日期间已回购的 68,909,026 股股份合
并计算,均未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
6. 回购的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30 亿元(含 1.30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2.60 亿元(含 2.60 亿元)。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李志勇先生在提议前六个月内(即2021年2月19日至2021年8月19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关于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说明
提议人李志勇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无股份增减持计划。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李志勇先生承诺: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
七、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结合公司近期股价情况及经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认为目前实施回购股份具有可行性。就上述提议公司已制定相关的回购议案,并提请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2021-08-26] (000030)富奥股份: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1- 50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星期二)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1年8月19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监事初加宁先生、孙静波女士、宋子会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初加宁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相关附件。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 关于提名杨丽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
案
公司股东提名杨丽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杨丽女士个人简历如下:
杨丽,女,1973 年 11 月生,吉林辉南人,2005 年 6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6 年 7 月参加工作,吉林大学国际贸易专业本科毕业、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计财部、财控部、经控部预算管理室经济运行分析主管;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经营控制部预算管理室计财部经营业绩考核主管;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经营控制部投资管理室综合投资管理主管、综合投资管理主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2017 年 12 月更名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投资总体管理处投资综合管理主任(代理处长);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运营管理处投资综合管理主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运营管理高级主任、总账综合高级主任、财务共享中心主任(试聘期一年);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财务共享中心主任(试聘期一年)。2021 年 2 月,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运营管理部总监(试聘期一年)。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经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2021-08-26] (000030)富奥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1- 55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14 日(星期二)下午 2:00
⑵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4 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
2021 年 9 月 14 日下午 3: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⑴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
出席现场会议;
⑵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时持有公司 A、B 股股票
的股东进行网络投票时,应当通过其持有的 A 股股东账户与 B 股股
东账户分别投票。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9月9日(星期四),
B 股股东应在 2021 年 9 月 6 日(即 B 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
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⑴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本公司股东。
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⑶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 701 号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关于向ABC UT客户宝马集团出具安慰函暨担保事项的议案
2、关于选举杨丽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zse.cn 上的相关公告。
(二)特别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 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 √
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向 ABC UT 客户宝马集团出具 √
安慰函暨担保事项的议案
2.00 关于选举杨丽女士为公司第十届 √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四、 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方式
⑴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代
理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和出席
人身份证。
⑵ 个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
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委托授权书(见附件一)和出席人身份证。
⑶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 登记地点: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 701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 登记时间:2021 年 9 月 13 日(8:30-12:00;13:30-17:00)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 网 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请见附件二。
六、 其他事项
联系人:刘岩、沈相君
联系电话:0431-85122797 传真:0431-85122756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 备查文件
1、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富奥汽车零部件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已充分了解本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及全部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
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
提案
关于向 ABC UT 客户宝马集团
1.00 出具安慰函暨担保事项的议 √
案
关于选举杨丽女士为公司第
2.00 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的议案
注:委托人应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用画“√”的方式明确表示意见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股的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户代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二: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30
2、投票简称:富奥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9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4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4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
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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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08] (000030)富奥股份: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2-07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召
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
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1-51)。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7 日起正式
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8 日披露的《关
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59)。2021 年 10 月 9 日,公司
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61)。2021年 11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21-67)。2021 年 12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71)。2022 年 1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
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
公司股份,累计回购 A 股数量为 21,832,240 股,占公司 A 股的比例约为 1.2385%,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 1.2058%,本次回购最高成交价为 6.3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60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 130,002,519.40 元(不含佣金等其他固定费用)。公司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1.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交易时间回购股份: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2. 自公司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 77,869,938 股的25%。
3.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继续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8 日
[2022-01-22] (000030)富奥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2-06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本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 2022
年 1 月 6 日的《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号 2022-
04)
2、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21 日(星期五)下午 1: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1 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1 日上午 9:15 至 2022 年 1 月 21 日下午
3:00。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召集人: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张丕杰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8人,代表股份 1,219,493,47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67.354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人,代表股份 436,239,21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4.094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人,代表股份 783,254,2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3.2605%。
2、外资股股东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6,680 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
0.014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
数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6,680 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
数 0.0140%。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人,代表股份 9,763,49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539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人,代表股份 9,763,49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5393%。
4、外资股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6,680 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
0.014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
数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6,680 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
数 0.0140%。
5、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广东广和(长春)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股东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1.00 关于公司认购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345,2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就本议案的表决,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天亿投资有限公司、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6,68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63,4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6,68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2.00 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14,152,1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620%;反对
5,341,3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8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6,68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22,1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2930%;反对 5,341,3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4.70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6,68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3.00 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投资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19,493,4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6,68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63,4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6,68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4.00 关于预计公司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4,267,2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845%;反对
3,224,4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147%;弃权 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
就本议案的表决,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28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4.1916%;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5.80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32,6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9094%;反对 3,224,4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0251%;弃权 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56%。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28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1916%;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8084%。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5.00 关于预计公司与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345,2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就本议案的表决,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天亿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6,68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63,4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6,68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6.00 关于预计公司与参股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19,487,0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28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4.1916%;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2022-01-06] (000030)富奥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2-03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5 日(星
期三)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资
料已于 2022 年 1 月 5 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
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董事张丕杰先生、白绪贵先生、柳长庆先生、周晓峰先生、刘卫国先生、甘先国先生、李晓先生、马新彦女士、马野驰先生均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1月21日在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0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该次股东大会拟审议如下议案:
1. 关于公司认购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2. 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投资预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预计公司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2022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议案
5. 关于预计公司与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
6. 关于预计公司与参股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备查文件
经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2022-01-06] (000030)富奥股份:关于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2-05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甘先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111,31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1%;副总经理王晓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05,6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9%,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窗口期除外),甘先国先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77,82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5%;王晓平先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76,4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0%。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甘先国先生、副总经理王晓平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甘先国先生: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1,111,3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1%。
王晓平先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705,6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3、股份来源:以持有的原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在上市公司前身原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原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时换股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份
4、减持数量及比例:
序号 股东全称 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 甘先国 277,828 0.015
2 王晓平 176,408 0.010
合计 454,236 0.025
注: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甘先国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晓平先生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甘先国先生、王晓平先生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承诺。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甘先国先生、王晓平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甘先国先生、王晓平先生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
1、甘先国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王晓平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6 日
[2022-01-06] (000030)富奥股份:关于认购一汽富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获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2-02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购一汽富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获吉林省国有
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认购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关于富奥股份认购一汽富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批复》(吉运营发【2022】1 号),该批复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认购一汽富维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认购金额不超过 63,503.36 万元。
二是公司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设立的证券账户应当标注“SS”标识。
本次认购一汽富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本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2022-01-06] (000030)富奥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2-04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21 日(星期五)下午 1:00
⑵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1 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1 日上午 9:15 至
2022 年 1 月 21 日下午 3:00。
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⑴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
出席现场会议;
⑵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时持有公司 A、B 股股票
的股东进行网络投票时,应当通过其持有的 A 股股东账户与 B 股股
东账户分别投票。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1 月 17 日(星期
一),B 股股东应在 2022 年 1 月 12 日(即 B 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
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 出席对象:
⑴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⑶ 广东广和(长春)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 701 号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关于公司认购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投资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预计公司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预计公司与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预计公司与参股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本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上的相关公告。
(二)特别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在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关联股东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需就关于公司认购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与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回避表决;公司关联股东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天亿投资有限公司需就关于公司认购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与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回避表决。
三、 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 √
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关于公司认购长春一汽富维汽车
1.00 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
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0 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财务预算 √
报告》的议案
3.00 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投资预算 √
报告》的议案
关于预计公司与中国第一汽车集
4.00 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2022 √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预计公司与长春一汽富维汽
5.00 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
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00 关于预计公司与参股子公司2022 √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 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方式
⑴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代
理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和出席
人身份证。
⑵ 个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
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委托授权书(见附件一)和出席人身份证。
⑶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 登记地点: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 701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 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20 日(8:30-12:00;13:30-17:00)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 网 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请见附件二。
六、 其他事项
联系人:刘岩、沈相君
联系电话:0431-85122797 传真:0431-85122756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 备查文件
1、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6 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富奥汽车零部件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已充分了解本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及全部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
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
提案
关于公司认购长春一汽富维
1.00 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 √
公开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2.00 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财务 √
预算报告》的议案
3.00 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投资 √
预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预计公司与中国第一汽
4.00 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 √
业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
关于预计公司与长春一汽富
5.00 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
关于预计公司与参股子公司
6.00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
案
注:委托人应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用画“√”的方式明确表示意见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股的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户代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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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05] (000030)富奥股份: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2-01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召
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
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1-51)。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7 日起正式
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8 日披露的《关
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59)。2021 年 10 月 9 日,公司
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61)。2021年 11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21-67)。2021 年 12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71)。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
购公司股份,累计回购 A 股数量为 21,832,240 股,占公司 A 股的比例约为
1.238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 1.2058%,本次回购最高成交价为 6.3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60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 130,002,519.40 元(不含佣金等其他固定费用)。公司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1.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
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交易时间回购股份: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2. 自公司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
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 77,869,938 股的25%。
3.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继续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本
次回购计划,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5 日
[2021-12-30] (000030)富奥股份:关于境外收购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1-76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收购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对外投资概述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收购ABC UmformtechnikGmbH & Co.KG有限合伙份额和ABC Umformtechnik GmbH全部股份》的议案,公司
拟以自有资金收购ABC Umformtechnik GmbH & Co. KG有限合伙份额和 ABC
Umformtechnik GmbH全部股份(两者合称标的公司)。该交易分两次收购,公司已于2021年2月1日完成第一次交割,收购标的公司80%股份,按照与Altenloh,
Brinck & Co. GmbH & Co. KG(以下简称“出售方”)签署的《股份购买协议》,
过渡期满后,公司收购其余20%股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境外收购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39)、《关于境外收购股份购买协议签署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40)、《关于境外收购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
二、 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鉴于本次境外收购第二次交割的先决条件均已满足,根据《股份购买协议》
约定,并经与出售方签署的书面文件确认,本次境外收购第二次交割已于2021年12月28日完成。第二次交割完成后,本次境外收购已全部交割完毕,公司持有标的公司100%股份。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价款
按照《股份购买协议》约定,实际交易对价根据经审计的最终交割报表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交易对价(对应标的公司100%股份)为1,313.30万欧元,公司前期已支付1050.64万欧元(对应标的公司80%股份),本次交易支付262.66万欧元(对应标的公司20%股份)。
(二)资金来源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对外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第二次交割完成后,公司持有标的公司100%股份,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标的公司作为公司欧洲业务发展的前沿阵地,将全力开展本地化经营,建立国际化研发中心,扩大海外业务规模,充分发挥协同作用,进行产品整合,推动公司的国际化运营。
三、 相关风险提示
德国的法律政策体系、商业环境、文化特征与中国存在较大区别,本次交割后,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经营、管理、后续整合及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变化等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标的公司的资金管理和对外投资风险的管理,提升标的公司的管理水平,利用自身竞争优势,发挥公司在国内外市场的协同作用,抵御经营风险,推动公司的快速发展。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22] (000030)富奥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1- 75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上海科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在上海设立
全 资 子 公 司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21-66)。
近日,该全资子公司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1. 公司名称:富奥智研(上海)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2. 住 所: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940号B幢3层
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MA7ERQUH0R
4. 法定代表人:陈永祥
5.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0万元整
6.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软件开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 成立日期:2021 年 12 月 17 日
9. 营业期限:2021 年 12 月 17 日至 2051 年 12 月16 日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2 日
[2021-12-16] (000030)富奥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1–72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奥股份”或“公司”)于 2021年 12 月 14 日(星期二)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的
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现场出席董事 6 名,通讯出席董事 2 名,委托出席董事 1
名,其中公司董事张丕杰先生、白绪贵先生、甘先国先生、李晓先生、马新彦女士、马野驰先生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周晓峰先生、刘卫国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柳长庆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以现场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委托张丕杰先生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张丕杰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2022年市场销售预测与主机厂产量计划,并结合产品及原材料市场价格变动趋势,公司编制了2022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投资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依据发展规划和内外部市场分析,并结合经营实际,编制了公司 2022年投资预算报告。2022 年投资预算总额预计为 18,275 万元。
单位:万元
合计 规划 研发 安环 生产 管理
18,275 9,591 4,536 769 1,767 1,612
特别提示:上述投资预算为公司 2022 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能否按期实施完成还受汽车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预计公司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2022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综合服务、金融存贷款服务等类型的日常关联交易。该等交易的产生是基于维持正常生产经营之需要,有助于公司市场的稳定与拓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市场化运作方式下,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进行的,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与一汽集团及其下属企业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合同签订 截至披 上年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金额或预 露日已 (2021
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计金额 发生金 年)发生
额 额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 协作件、检 市场定价 16,949 - 4,721
公司 测服务等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协作件等 市场定价 3,814 - 1,245
向 关 联 人
采购商品/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协作件等 市场定价 513 - 99
接受劳务
其他关联人小计 协作件、网 市场定价 6,931 - 448
络服务等
合计 28,207 - 6,513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零部件等 市场定价 606,041 - 318,428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 零部件等 市场定价 474,965 182,347
公司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零部件等 市场定价 374,479 - 284,165
向 关 联 人
销售商品/ 一汽奔腾轿车有限公司 零部件等 市场定价 114,962 - 51,863
提供劳务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进出 零部件等 市场定价 1,200 - 557
口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人小计 零部件等 市场定价 20,606 - 301
合计 1,592,253 - 837,662
存款余额 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存款余额 40,000 - 60,000
贷款余额 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贷款余额 43,000 - 3,000
利息收入 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利息收入 1,176 - 543
利息支出 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利息支出 1,864 - 44
具体内容详见本决议公告日同日在《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21-74)。
独立董事已就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柳长庆先生、刘卫国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股东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四、关于预计公司与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与关联方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富维”)发生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该等交易的产生是基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维持正常生产经营之需要,有助于公司市场的稳定与拓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一汽富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市场化运作方式下,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进行的,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与一汽富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合同签订 截至披 上年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金额或预 露日已 (2021
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计金额 发生金 年)发生
额 额
向 关 联 人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
采购商品/ 件股份有限公司 协作件等 市场定价 1,458 - 23
接受劳务
向 关 联 人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
销售商品/ 件股份有限公司 零部件等 市场定价 3,958 - 564
提供劳务
具体内容详见本决议公告日同日在《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巨潮资 讯网上刊登的《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21-74)。
独立董事已就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丕杰先生、白绪贵先 生、柳长庆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因为本议案与议案三、议案五所预计的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超过股东大 会审议标准,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一并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股东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 司、吉林省天亿投资有限公司、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均需回避表决。
五、关于预计公司与参股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参股子公司拟发生原材料采购、接受劳务等类型的日常关联交易。该 等交易的产生是基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维持正常生产经营之需要,有助于公司市 场的稳定与拓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是在市场化运作方式下,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规定进行的,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与参股 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合同签订 截至披 上年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金额或预 露日已 (2021
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计金额 发生金 年)发生
额 额
富赛益劢汽车电子有限 协作件等 市场定价 70,725 - 50
[2021-12-16] (000030)富奥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1–73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星期二)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
会议资料已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
席监事 3 名,公司监事孙静波女士、宋子会先生以现场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杨丽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丽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预计公司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2022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综合服务、金融存贷款服务等类型的日常关联交易。该等交易的产生是基于维持正常生产经营之需要,有助于公司市场的稳定与拓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市场化运作方式下,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进行的,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与一汽 集团及其下属企业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合同签订 截至披 上年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金额或预 露日已 (2021
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计金额 发生金 年)发生
额 额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 协作件、检 市场定价 16,949 - 4,721
公司 测服务等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协作件等 市场定价 3,814 - 1,245
向 关 联 人
采购商品/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协作件等 市场定价 513 - 99
接受劳务
其他关联人小计 协作件、网 市场定价 6,931 - 448
络服务等
合计 28,207 - 6,513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零部件等 市场定价 606,041 - 318,428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 零部件等 市场定价 474,965 182,347
公司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零部件等 市场定价 374,479 - 284,165
向 关 联 人
销售商品/ 一汽奔腾轿车有限公司 零部件等 市场定价 114,962 - 51,863
提供劳务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进出 零部件等 市场定价 1,200 - 557
口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人小计 零部件等 市场定价 20,606 - 301
合计 1,592,253 - 837,662
存款余额 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存款余额 40,000 - 60,000
贷款余额 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贷款余额 43,000 - 3,000
利息收入 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利息收入 1,176 - 543
利息支出 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利息支出 1,864 - 44
具体内容详见本决议公告日同日在《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21-74)。
表决情况: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杨丽女士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股东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二、关于预计公司与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与关联方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富维”)发生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该等交易的产生是基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维持正常生产经营之需要,有助于公司市场的稳定与拓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一汽富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市场化运作方式下,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进行的,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与一汽富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合同签订 截至披 上年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金额或预 露日已 (2021
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计金额 发生金 年)发生
额 额
向 关 联 人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
采购商品/ 件股份有限公司 协作件等 市场定价 1,458 - 23
接受劳务
向 关 联 人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
销售商品/ 件股份有限公司 零部件等 市场定价 3,958 - 564
提供劳务
具体内容详见本决议公告日同日在《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21-74)。
表决情况: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孙静波女士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股东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天亿投资有限公司、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均需回避表决。
三、关于预计公司与参股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参股子公司拟发生原材料采购、接受劳务等类型的日常关联交易。该等交易的产生是基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维持正常生产经营之需要,有助于公司市场的稳定与拓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市场化运作方式下,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进行的,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与参股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合同签订 截至披 上年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金额或预 露日已 (2021
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计金额 发生金 年)发生
额 额
富赛益劢汽车电子有限 协作件等 市场定价 70,725 - 50
公司
蒂森克虏伯富奥辽阳弹 协作件等 市场定价 19,784 - 8,507
簧有限公司
长春东睦富奥新材料有 协作件等 市场定价 6,471 - 3,389
限公司
向 关 联 人 采埃孚富奥底盘技术(长
采购商品/ 春)有限公司 协作件等 市场定价 5,750 - 2,889
接受劳务 大众一汽平台零部件有
限公司 协作件等 市场定价 1,200 - 229
其他关联人小计 协作件等 市场定价 11,983 - 653
合计 115,913 - 15,717
向 关 联 人 大众一汽平台零部件有 零部件、劳 市场定价 48,712 - 27,848
销售商品/ 限公司 务等
提供劳务 天合富奥汽车安全系统 零部件、劳 市场定价 7,152 - 2,750
[长春]有限公司 务等
其他关联人小计 零部件、劳 市场定价 6,947
[2021-12-16] (000030)富奥股份: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股票代码: 000030、200030 股票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 2021–74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22 年度内,公司将与关联方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富维”)发生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综合服务、金融存贷款服务等类型的日常关联交易。同时,公司还将与公司部分下属子公司发生采购、销售商品等类型的日常关联交易。
2.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预计公司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与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与参股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于预计公司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柳长庆先生、刘卫国先生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该议案;《关于预计公司与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张丕杰先生、 白绪贵先生、柳长庆先生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3.上述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在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 关联股东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需就《关于预计公司与中国第一汽车集 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预计公司与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回避表 决;公司关联股东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天亿投资有限公司 需就《关于预计公司与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2年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 预计与一汽集团及其下属企业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合同签订 截至披 上年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金额或预 露日已 (2021
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计金额 发生金 年)发生
额 额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 协作件、检 市场定价 16,949 - 4,721
公司 测服务等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协作件等 市场定价 3,814 - 1,245
向 关 联 人
采购商品/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协作件等 市场定价 513 - 99
接受劳务
其他关联人小计 协作件、网 市场定价 6,931 - 448
络服务等
合计 28,207 - 6,513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零部件等 市场定价 606,041 - 318,428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 零部件等 市场定价 474,965 182,347
向 关 联 人 公司
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零部件等 市场定价 374,479 - 284,165
一汽奔腾轿车有限公司 零部件等 市场定价 114,962 - 51,863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进出 零部件等 市场定价 1,200 - 557
口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人小计 零部件等 市场定价 20,606 - 301
合计 1,592,253 - 837,662
存款余额 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存款余额 40,000 - 60,000
贷款余额 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贷款余额 43,000 - 3,000
利息收入 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利息收入 1,176 - 543
利息支出 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利息支出 1,864 - 44
2.预计与一汽富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合同签订 截至披 上年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金额或预 露日已 (2021
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计金额 发生金 年)发生
额 额
向 关 联 人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
采购商品/ 件股份有限公司 协作件等 市场定价 1,458 - 23
接受劳务
向 关 联 人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
销售商品/ 件股份有限公司 零部件等 市场定价 3,958 - 564
提供劳务
3.预计与参股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合同签订 截至披 上年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金额或预 露日已 (2021
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计金额 发生金 年)发生
额 额
富赛益劢汽车电子有限 协作件等 市场定价 70,725 - 50
向 关 联 人 公司
采购商品/ 蒂森克虏伯富奥辽阳弹 协作件等 市场定价 19,784 - 8,507
接受劳务 簧有限公司
长春东睦富奥新材料有 协作件等 市场定价 6,471 - 3,389
限公司
合同签订 截至披 上年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金额或预 露日已 (2021
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计金额 发生金 年)发生
额 额
采埃孚富奥底盘技术(长 协作件等 市场定价 5,750 - 2,889
春)有限公司
大众一汽平台零部件有 协作件等 市场定价 1,200 - 229
限公司
其他关联人小计 协作件等 市场定价 11,983 - 653
合计 115,913 - 15,717
大众一汽平台零部件有 零部件、劳 市场定价 48,712 - 27,848
限公司 务等
天合富奥汽车安全系统 零部件、劳 市场定价 7,152 - 2,750
向 关 联 人 [长春]有限公司 务等
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 其他关联人小计 零部件、劳 市场定价 6,947 - 1,903
务等
合计 62,811 - 32,500
大众一汽平台零部件有 租赁服务 市场定价 821 - 684
限公司
天合富奥汽车安全系统 租赁服务 市场定价 233 - 196
[长春]有限公司
出租资产
其他关联人小计 租赁服务 市场定价 800 - 101
合计 1,854 - 982
收取商标 天合富奥商用车转向器 商标 权 使 协议定价 369 - 262
权使用费 (长春)有限公司 用费
(三)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情况
1. 预计与一汽集团及其下
[2021-12-03] (000030)富奥股份: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
1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1-71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1-51)。公司于2021年9月7日起正式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8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59)。2021年10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61)。2021年11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67)。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累计回购A股数量为21,832,240股,占公司A股的比例约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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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8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1.2058%,本次回购最高成交价为6.3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60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30,002,519.40元(不含佣金等其他固定费用)。公司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1.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交易时间回购股份: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2. 自公司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77,869,938股的25%。
3.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继续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2021-12-02] (000030)富奥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1- 69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1年11月24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监事杨丽女士、孙静波女士、宋子会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丽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公司认购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与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富维”)的战略合作,深化双方在内部运营管理、技术研发、下游客户渠道等方面的资源共享与合作,发挥协同效应,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公司拟认购一汽富维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认购”),与之签署《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与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的同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
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需要和本次认购进程处理本次认购后续相关事项,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认购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
根据双方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认购一汽富维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认购金额不超过63,503.36万元。本次认购的定价基准日为一汽富维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21年12月2日)。每股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一汽富维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与一汽富维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孰高者(按“进一位”保留两位小数精确至分)。如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一汽富维股票交易均价的80%,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一汽富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则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如发行价格为发行前一汽富维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值,且一汽富维在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每股净资产值将相应调整。本次认购股份的数量为认购总额除以一汽富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一汽富维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200,736,290股(含本数)。最终认购数量及金额需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数量为准。
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预计直接持有一汽富维57,835,482股 A 股股票,占一汽富维发行后总股本的7.96%。
由于一汽富维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且一汽富维的法定代表人张丕杰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长,因此本次认购构成关联交易,孙静波女士(一汽富维董事)为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此议案时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天亿投资有限公司、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备查文件
经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2日
[2021-12-02] (000030)富奥股份:关于公司认购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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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1-70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认购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批准,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奥股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富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以及其他有权机构的备案、批准、许可、授权或同意(如适用)后,方可实施。能否取得相关批准和核准,以及最终取得相关批准和核准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加强公司与一汽富维的战略合作,深化双方在内部运营管理、技术研发、下游客户渠道等方面的资源共享与合作,发挥协同效应,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公司拟认购一汽富维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认购”或“本次交易”),与之签署《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与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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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的同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需要和本次认购进程处理本次认购后续相关事项,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认购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
根据双方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认购一汽富维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认购金额不超过63,503.36万元。本次认购的定价基准日为一汽富维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21年12月2日)。每股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一汽富维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与一汽富维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孰高者(按“进一位”保留两位小数精确至分)。如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一汽富维股票交易均价的80%,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一汽富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则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如发行价格为发行前一汽富维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值,且一汽富维在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每股净资产值将相应调整。本次认购股份的数量为认购总额除以一汽富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一汽富维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200,736,290股(含本数)。最终认购数量及金额需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数量为准。
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预计直接持有一汽富维57,835,482股 A 股股票,占一汽富维发行后总股本的7.96%。
(二)关联关系说明
由于一汽富维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且一汽富维的法定代表人张丕杰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长,因此本次认购构成关联交易,张丕杰先生、白绪贵先生(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的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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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间接控制一汽富维)董事长)、柳长庆先生(一汽富维董事)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认购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天亿投资有限公司、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四)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以及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说明
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未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尚需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批准,富奥股份股东大会及一汽富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以及其他有权机构的备案、批准、许可、授权或同意(如适用)后,方可实施。能否取得相关批准和核准,以及最终取得相关批准和核准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606092819L
3、注册地址/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汽车产业开发区东风南街1399号
4、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5、法定代表人:张丕杰
6、注册资本:669,120,968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汽车改装(除小轿车、轻型车)、制造汽车零部件、汽车修理、经销汽车配件、汽车、小轿车、仓储、劳务服务(劳务派遣除外)、设备及场地
4
租赁、技术服务、制造非标设备、模具机加工、污水处理、物业管理、国内贸易、国际贸易等服务项目。
8、主要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6.32%,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4.93%,长春一汽富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04%。一汽富维控股股东为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9、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9月30日
/2021年1-9月
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1-12月
资产总额
1,858,014.59
1,791,312.94
负债总额
1,040,404.93
1,000,368.06
所有者权益
817,609.66
790,944.88
营业总收入
1,432,537.48
1,951,997.97
利润总额
86,440.48
110,278.85
净利润
75,996.87
96,923.87
注:2021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0、一汽富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1、与公司关联关系:一汽富维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且一汽富维的法定代表人张丕杰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长,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一汽富维非公开发行的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基准日为一汽富维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21年12月2日)。根据《股份认购协议》,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一汽富维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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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交易总量)与一汽富维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孰高者(按“进一位”保留两位小数精确至分)。
如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一汽富维股票交易均价的80%,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一汽富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如发行价格为发行前一汽富维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值,且一汽富维在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每股净资产值将作相应调整。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和签订时间
《股份认购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2021 年 12月1日在长春市签署:
甲方: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二)认购方式
富奥股份以现金方式认购一汽富维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A股股票。
(三)认购标的
一汽富维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股票面值人民币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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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每股发行价格及调整机制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一汽富维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发行价格确定为定价基准日之前20个交易日一汽富维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与一汽富维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孰高者(按“进一位”保留两位小数精确至分)。
如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一汽富维股票交易均价的80%,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一汽富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如发行价格为发行前一汽富维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值,且一汽富维在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每股净资产值将作相应调整。
(五)认购数量及认购金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发行数量届时以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准确定,且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一汽富维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200,736,290股(含本数)。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7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一汽富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发行数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双方一致同意,富奥股份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富奥股份应向一汽富维支付的股份认购款总额为《股份认购协议》约定的发行价格乘以富奥股份实际认购的股份数量。
(六)限售期
富奥股份本次认购获得的一汽富维新发行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自新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至该等股份解除限售之日止,富奥股份由于一汽富维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原因增持的一汽富维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富奥股份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及一汽富维的要求,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股份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办理相关股份锁定事宜。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机构对于富奥股份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限售期结束后,富奥股份所认购股份的转让将按《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缴款、验资及股份登记
1、富奥股份承诺在一汽富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缴款通知书》确定的具体缴款日期将认购价款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完毕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扣除相关费用再划入一汽富维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2、一汽富维应指定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对该等认购款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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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富奥股份按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以及《股份认购协议》约定足额交付认购价款后,一汽富维应及时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证券登记结算部门规定的程序,将富奥股份实际认购的一汽富维本次发行的股份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证券登记系统登记在富奥股份名下,以实现交付。
(八)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前一汽富维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九)先决条件
《股份认购协议》自双方加盖公章、且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成立,并于以下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
1、一汽富维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方案;
2、富奥股份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认购《股份认购协议》项下的一汽富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3、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取得有权国资审批单位的批准;
4、中国证监会核准一汽富维本次非公开发行。
(十)违约责任
1、《股份认购协议》签署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地震、火灾等灾害性事件、战争及政治动乱、其他任何不可预见且不可避免的事由)外,任何一方如未能履行其在《股份认购协议》项下之义务、承诺,或其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所作出的陈述或保证存在虚假、误导或者重大遗漏,则该方应被视作违约,违约方应负责赔偿守约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违约方应当根据守约方的要求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或向守约方支付足额的赔偿金。上述赔偿金为实际损失,但不得超过违反协议一方订立协议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协议可能造成的损失。
9
3、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股份认购协议》的义务将不被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股份认购协议》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
4、如《股份认购协议》因协议约定情形自动解除,任何一方均无需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5、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前,如因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或其他原因需要对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进行调整,则由双方进行协商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十一)协议的生效及终止
1、《股份认购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成立,并在《股份认购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第1至4项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2、《股份认购协议》签署后,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1)双方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等有权审议机构未能审议通过本协议所约定的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未获得有权国资审批单位批准;
(3)一汽富维根据其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认为本次发行已不能达到发行目的,而主动向中国证监会撤回申请材料或终止发行;
(4)中国证监会未能核准一汽富维本次非公开发行。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涉及本公司股份转让;除本公告已有披露外,不涉及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除富奥股份与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外,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其他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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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完成后,若富奥股份与一汽富维发生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关联交易相关管理制度的定价原则进行关联交易定价,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为避免富奥股份与一汽富维构成同业竞争,保证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富奥股份出具了《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避免与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关于富奥股份现有主营业务和本次募投项目不发生同业竞争承诺如下:
“本公司与一汽富维同属汽车零部件生产制造行业。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主要从事底盘系统、环境系统、发动机附件系统、制动与传动系统、转向及安全系统、紧固件产品等汽车零部件的设计、研发、制造和销售等业务;一汽富维主要从事汽车内饰系统、汽车外饰系统、冲压件、汽车车灯系统、汽车车轮系统等汽车零部件的设计、研发、制造和销售等主营业务。
经核查双方现有主营业务领域,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与一汽富维及其控制的企业没有经营相同的主营业务,相关主营业务领域不存在交叉、重叠的情况。此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也没有经营与一汽富维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同的业务。因此,本公司与一汽富维之间不存在实质性的同业竞争。”
富奥股份就避免与一汽富维未来发生同业竞争承诺如下:
“1.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企业将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间接投资新建或收购兼并等方式)从事与一汽富维现有主营业务相同的业务。
2.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企业将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间接投资新建或收购兼并等方式)从事与一汽富维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同的业务。
11
3.本次发行完成后,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企业从任何第三方处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一汽富维现有主营业务及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本公司将立即通知一汽富维,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一汽富维。”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富奥股份和一汽富维将充分发挥各自在技术、客户、生产运营及战略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在市场拓展、内部运营管理、技术研发、战略资源协同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实现双方优势互补,达到降本增效、提升市场竞争力的双赢效果,最终实现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及品牌价值的提升。
(二)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预计直接持有一汽富维7.96%股份。公司参与一汽富维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利于提升整体运营能力,有利于进一步降本增效,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提高公司投资收益。
在持股期间,鉴于公司将参与一汽富维的公司治理,因此其业绩变动可能对公司损益产生一定影响,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尚需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批准,富奥股份和一汽富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以及其他有权机构的备案、批准、许可、授权或同意(如适用)后,方可实施。能否取得相关批准和核准,以及最终取得相关批准和核准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存在不能成功认购的风险。
(三)关联交易对交易对手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不会导致一汽富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八、本年度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一汽富维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12
自2021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一汽富维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4,844,867.75元(不包括本次交易)。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认购一汽富维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遵循了市场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认购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公司认购一汽富维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息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遵循了市场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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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董事会决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董事会决议的独立意见;
5、《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与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2021-12-02] (000030)富奥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1- 69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1年11月24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监事杨丽女士、孙静波女士、宋子会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丽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公司认购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与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富维”)的战略合作,深化双方在内部运营管理、技术研发、下游客户渠道等方面的资源共享与合作,发挥协同效应,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公司拟认购一汽富维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认购”),与之签署《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与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的同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
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需要和本次认购进程处理本次认购后续相关事项,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认购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
根据双方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认购一汽富维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认购金额不超过63,503.36万元。本次认购的定价基准日为一汽富维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21年12月2日)。每股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一汽富维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与一汽富维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孰高者(按“进一位”保留两位小数精确至分)。如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一汽富维股票交易均价的80%,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一汽富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则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如发行价格为发行前一汽富维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值,且一汽富维在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每股净资产值将相应调整。本次认购股份的数量为认购总额除以一汽富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一汽富维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200,736,290股(含本数)。最终认购数量及金额需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数量为准。
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预计直接持有一汽富维57,835,482股 A 股股票,占一汽富维发行后总股本的7.96%。
由于一汽富维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且一汽富维的法定代表人张丕杰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长,因此本次认购构成关联交易,孙静波女士(一汽富维董事)为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此议案时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天亿投资有限公司、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备查文件
经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2日
[2021-11-03] (000030)富奥股份: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1-67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召
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
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1-51)。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7 日起正式
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8 日披露的《关
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59)。2021 年 10 月 9 日,公司
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61)。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
购公司股份,累计回购 A 股数量为 21,832,240 股,占公司 A 股的比例约为
1.238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 1.2058%,本次回购最高成交价为 6.3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60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 130,002,519.40 元(不含佣金等其他
固定费用)。公司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1.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交易时间回购股份: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2. 自公司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 77,869,938 股的25%。
3.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继续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3 日
[2021-10-29] (000030)富奥股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37元
每股净资产: 4.028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76%
营业总收入: 93.5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6.44亿元
[2021-10-29] (000030)富奥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1- 65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星期三)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1年10月22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监事杨丽女士、孙静波女士、宋子会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丽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6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备查文件
经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29] (000030)富奥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1- 64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
(星期三)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
议资料已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董事张丕杰先生、白绪贵先生、柳长庆先生、周晓峰先生、刘卫国先生、甘先国先生、李晓先生、马新彦女士、马野驰先生均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丕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6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设立上海科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快速提升自主研发能力,突破核心技术,完善研发布局,积极获取市场订单,公司拟在上海设立全资子公司“富奥(上海)科技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 500 万元。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备查文件
经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13] (000030)富奥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1- 62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星期一)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1年10月9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监事杨丽女士、孙静波女士、宋子会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推举监事杨丽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议选举杨丽女士为第十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十届监事会相同。
杨丽,女,1973 年 11 月生,吉林辉南人,2005 年 6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6 年 7 月参加工作,吉林大学国际贸易专业本科毕业、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中国一汽车身厂(现解放卡车厂)计财科统计员、综合计划员;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计财部、财控部、经控部预算管理室经济运行分析主管;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经营控制部预算管理室经营业绩考核主管;中国
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经营控制部投资管理室综合投资管理主管、综合投资管理主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2017 年 12 月更名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投资总体管理处投资综合管理主任(代理处长);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运营管理处投资综合管理主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运营管理高级主任、总账综合高级主任、财务共享中心主任(试聘期一年);2021 年 4 月,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运营管理部总监。
杨丽女士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截止公告披露日不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备查文件
经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13 日
[2021-09-15] (000030)富奥股份: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1-60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本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的《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号 2021-
55)
2、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14 日(星期二)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4 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 2021 年 9 月 14 日下午
3:00。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召集人: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张丕杰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1,214,014,766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67.052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人,代表股份 255,103,23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4.089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人,代表股份 958,911,53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2.9624%。
2、外资股东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
0.0000%。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4,284,78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36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521,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028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3,763,28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2079%。
4、外资股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
0.0000%。
5、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股东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1.00 关于向 ABC UT客户宝马集团出具安慰函暨担保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14,010,3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6%;反对 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80,3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73%;反对 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2.00 关于选举杨丽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13,962,8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7%;反对
5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32,8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887%;反对 5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1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5 日
[2021-09-08] (000030)富奥股份: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1-59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召
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
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1-51),并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披露了
《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57)。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7 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
回购公司股份,回购 A 股数量为 660,000 股,占公司 A 股比例约为 0.0365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 0.03645%,本次回购最高成交价为 6.1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16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 4,070,764 元(不含佣金等其它固定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1.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交易时间回购股份: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2. 公司于2021年9月7日首次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 77,869,938 股的 25%。
3.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8 日
[2021-08-31] (000030)富奥股份: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续信息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1- 58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
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在《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告董事会决议前一交易日(即2021年8月25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持股前十名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441,995,373 24.41
2 吉林省天亿投资有限公司 331,495,386 18.31
3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52,568,785 13.95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4 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181,657,489 10.03
5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 68,909,026 3.81
用证券账户
6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5,004,200 1.93
7 #廉健 12,364,917 0.68
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行业景 10,955,439 0.61
气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价 9,050,593 0.50
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0 南方基金-农业银行-南方中证金融 8,509,200 0.47
资产管理计划
10 广发基金-农业银行-广发中证金融 8,509,200 0.47
资产管理计划
10 工银瑞信基金-农业银行-工银瑞信 8,509,200 0.47
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10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欧中证金融 8,509,200 0.47
资产管理计划
10 博时基金-农业银行-博时中证金融 8,509,200 0.47
资产管理计划
10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中证金融 8,509,200 0.47
资产管理计划
10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中证金融 8,509,200 0.47
资产管理计划
10 易方达基金-农业银行-易方达中证 8,509,200 0.47
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10 银华基金-农业银行-银华中证金融 8,509,200 0.47
资产管理计划
合 计 1,420,584,008 78.46
公司持股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441,995,373 24.41
2 吉林省天亿投资有限公司 331,495,386 18.31
3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52,568,785 13.95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4 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181,657,489 10.03
5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 68,909,026 3.81
用证券账户
6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5,004,200 1.93
7 #廉健 12,364,917 0.68
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行业景 10,955,439 0.61
气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价 9,050,593 0.50
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0 南方基金-农业银行-南方中证金融 8,509,200 0.47
资产管理计划
10 广发基金-农业银行-广发中证金融 8,509,200 0.47
资产管理计划
10 工银瑞信基金-农业银行-工银瑞信 8,509,200 0.47
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10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欧中证金融 8,509,200 0.47
资产管理计划
10 博时基金-农业银行-博时中证金融 8,509,200 0.47
资产管理计划
10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中证金融 8,509,200 0.47
资产管理计划
10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中证金融 8,509,200 0.47
资产管理计划
10 易方达基金-农业银行-易方达中证 8,509,200 0.47
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10 银华基金-农业银行-银华中证金融 8,509,200 0.47
资产管理计划
合 计 1,420,584,008 78.46
注:证券账户名称前标注“#”的持有人为既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又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1 日
[2021-08-28] (000030)富奥股份:关于合资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1- 56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资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汽车电子核心部件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有限合伙)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21-27)。
近日,该合资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具体注册信息如下:
1. 公司名称:富赛益劢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2. 住 所:长春市汽车开发区东风大街7999号
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0MA84UMEK1C
4. 法定代表人:凌剑辉
5. 注册资本:贰亿陆仟万元整
6.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 经营范围:智能车载设备制造;以富赛电子生产汽车电子核心零部件为
主,兼其它汽车电子产品核心部件或套件的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成立日期:2021 年 08 月 27 日
9. 营业期限:2021 年 08 月 27 日至 2041 年 08 月 27 日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8 日
[2021-08-26] (000030)富奥股份: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854元
每股净资产: 4.002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69%
营业总收入: 66.7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97亿元
[2021-08-26] (000030)富奥股份: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1- 49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星
期二)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资
料已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
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董事张丕杰先生、白绪贵先生、柳长庆先生、周晓峰先生、刘卫国先生、甘先国先生、李晓先生、马新彦女士、马野驰先生均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相关附件。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
1. 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2019 年 3 月 5 日至 2020 年 2 月 15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 68,909,026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为 3.81%,回购的最高价为 5.20元/股、回购的最低价为 4.20 元/股,回购均价 5.00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金额为 344,888,582.11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二条: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应当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回
购结果公告日期为 2020 年 2 月 18 日,即最晚应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转让或注销。
根据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告的《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公告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股票期权的公告》,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起始日为 2023 年 5
月 18 日(授予日 2021 年 5 月 18 日锁定 24 个月后),故公司已回购的股份不能
用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因此为满足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或后续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需求,结合公司自身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发展战略,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2. 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为保证本次回购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视具体情况选择适宜的回购方式。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3.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近期公司股价,公司本次回购 A 股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9.00 元/股(含 9.00 元/股)。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总经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启动后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本次回购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本次回购价格上限低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4.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30 亿元(含 1.30 亿元),不超过人民
币 2.60 亿元(含 2.60 亿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资金为准,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将根据届时公司股价确定。
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5.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实施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实施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总经理根据董事会授权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实施期限自总经理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总经理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7. 本次回购有关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回购有关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合法、有序、高效地完成本次股份回购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本次回购股份的决议有效期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工作的有关事宜,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董事会决议,结合公司和市场实际情况,确定本次回购的最终实施方案和条款(包括决定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具体用途的使用比例等);
2. 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方式、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因素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4. 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5. 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6. 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7. 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内容;
8.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向 ABC UT 客户宝马集团出具安慰函暨担保事项的议案
公司收购 ABC Umformtechnik GmbH & Co.KG(以下简称“ABC UT”)已于 2021
年 2 月 1 日完成第一次交割,按照与 ABC UT 原股东 Altenloh,Brinck & Co.GmbH
&Co.KG 签订的《股份购买协议》,公司作为新股东,须替换原股东向 ABC UT 客户宝马集团出具安慰函。公司拟承诺为 ABC UT 提供持续的运营、财务及必要的投资支持,以确保 ABC UT 能够及时、正确地履行与宝马集团签订的合同/订单
中的所有必要的义务。若 ABC UT 不能履行与宝马集团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司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 500 万欧元。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王淼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为确保公司证券事务的正常运行,公司拟聘任刘岩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刘岩女士简历如下:
刘岩,女,1990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东师
范大学,注册会计师,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财务部总账会计,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股权投资管理员、股权投资主管。现任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六、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1 年9月 14 日在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 701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
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该次股东大会拟审议如下议案:
1. 《关于向 ABC UT 客户宝马集团出具安慰函暨担保事项的议案》
2. 《关于选举杨丽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备查文件
1. 经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董事会决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2021-08-26] (000030)富奥股份:关于董事会秘书提议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1-48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提议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志勇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议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函》。李志勇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 提议人:李志勇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截止本公告日,未持有公司股份。
2. 提议时间:2021 年 8 月 19 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2019 年 3 月 5 日至 2020 年 2 月 15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 68,909,026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为 3.81%,回购的最高价为 5.20元/股、回购的最低价为 4.20 元/股,回购均价 5.00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金额为
344,888,582.11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二条: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应当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回购结
果公告日期为 2020 年 2 月 18 日,即最晚应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转让或注销。根
据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告的《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公告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股票期权的公告》,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起始日为 2023 年 5
月 18 日(授予日 2021 年 5 月 18 日锁定 24 个月后),故公司已回购的股份不能
用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因此为满足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或后续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需求,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若公司未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三、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方式、价格区间、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 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或后
续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3. 回购股份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4. 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公司本次回购 A 股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9.00 元/股(含 9.00 元/股)。
5. 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2.60亿元、最高回购价格 9.00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为 28,888,888 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股本总额的 1.60%;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1.30 亿元测算,则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为 14,444,444 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股本总额的 0.80%;
与公司 2019 年 3 月 5 日至 2020 年 2 月 15 日期间已回购的 68,909,026 股股份合
并计算,均未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
6. 回购的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30 亿元(含 1.30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2.60 亿元(含 2.60 亿元)。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李志勇先生在提议前六个月内(即2021年2月19日至2021年8月19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关于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说明
提议人李志勇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无股份增减持计划。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李志勇先生承诺: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
七、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结合公司近期股价情况及经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认为目前实施回购股份具有可行性。就上述提议公司已制定相关的回购议案,并提请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2021-08-26] (000030)富奥股份: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1- 50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星期二)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1年8月19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监事初加宁先生、孙静波女士、宋子会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初加宁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相关附件。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 关于提名杨丽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
案
公司股东提名杨丽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杨丽女士个人简历如下:
杨丽,女,1973 年 11 月生,吉林辉南人,2005 年 6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6 年 7 月参加工作,吉林大学国际贸易专业本科毕业、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计财部、财控部、经控部预算管理室经济运行分析主管;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经营控制部预算管理室计财部经营业绩考核主管;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经营控制部投资管理室综合投资管理主管、综合投资管理主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2017 年 12 月更名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投资总体管理处投资综合管理主任(代理处长);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运营管理处投资综合管理主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运营管理高级主任、总账综合高级主任、财务共享中心主任(试聘期一年);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财务共享中心主任(试聘期一年)。2021 年 2 月,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运营管理部总监(试聘期一年)。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经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2021-08-26] (000030)富奥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1- 55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14 日(星期二)下午 2:00
⑵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4 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
2021 年 9 月 14 日下午 3: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⑴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
出席现场会议;
⑵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时持有公司 A、B 股股票
的股东进行网络投票时,应当通过其持有的 A 股股东账户与 B 股股
东账户分别投票。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9月9日(星期四),
B 股股东应在 2021 年 9 月 6 日(即 B 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
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⑴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本公司股东。
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⑶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 701 号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关于向ABC UT客户宝马集团出具安慰函暨担保事项的议案
2、关于选举杨丽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zse.cn 上的相关公告。
(二)特别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 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 √
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向 ABC UT 客户宝马集团出具 √
安慰函暨担保事项的议案
2.00 关于选举杨丽女士为公司第十届 √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四、 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方式
⑴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代
理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和出席
人身份证。
⑵ 个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
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委托授权书(见附件一)和出席人身份证。
⑶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 登记地点: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 701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 登记时间:2021 年 9 月 13 日(8:30-12:00;13:30-17:00)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 网 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请见附件二。
六、 其他事项
联系人:刘岩、沈相君
联系电话:0431-85122797 传真:0431-85122756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 备查文件
1、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富奥汽车零部件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已充分了解本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及全部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
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
提案
关于向 ABC UT 客户宝马集团
1.00 出具安慰函暨担保事项的议 √
案
关于选举杨丽女士为公司第
2.00 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的议案
注:委托人应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用画“√”的方式明确表示意见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股的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户代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二: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30
2、投票简称:富奥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9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4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4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
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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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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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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