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16什么时候复牌?-深康佳A停牌最新消息
≈≈深康佳A000016≈≈(更新:22.02.23)
[2022-02-23] (000016)深康佳A: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 公告编号:2022-08
债券代码:114489、114524债券简称:19 康佳 04、19 康佳 06
114894、133003 21 康佳 01、21 康佳 02
133040 21 康佳 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四次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及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局主席刘凤喜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按持股比例向毅
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保障毅康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求,会议决定本公司按持股比例向毅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6 亿元财务资助,借款期限不超过 1 年,借款的年化利率不低于 5.5%且不超过 6%。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此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授权本公司经营班子落实最终方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按持股比例向毅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二)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深圳康佳通信科
技有限公司向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为了满足宜宾华侨城三江置业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拟为宜宾华侨城三江置业有限公司 8 亿元融资提供全额担保,会议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康佳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宜宾华侨城三江置业有限公司股东按持股比例向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金额不超过 1.6 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三年。
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本次关联交易,并就此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刘凤喜先生、姚威先生、李峥先生回避表决,其他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会议授权本公司经营班子落实最终方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深圳康佳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向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等。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2022-02-23] (000016)深康佳A:关于按持股比例向毅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 公告编号:2022-09
债券代码:114489、114524 债券简称:19 康佳 04、19 康佳 06
114894、133003 21 康佳 01、21 康佳 02
133040 21 康佳 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按持股比例向毅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拟按持股比例向毅康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毅康科技公司”,为本公司持股 24.98%的参股公司)提供不超过 6 亿元财务资助,借款期限不超过 1 年,借款的年化利率不低于5.5%且不超过 6%。
2、本公司董事局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按持股比例向毅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共有 7 名董事,实
到董事 7 名,董事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截至信息披露日,本公司对外实际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 177,771.08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1.09%,不存在对外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毅康科技公司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其中本公司持有毅康科技公司24.98%的股权,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毅康科技公司 51%的股权,烟台百江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烟台清润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烟台清江川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烟台丰清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 4 家有限合伙企业合计持有毅康科技公司 24.02%的股权。
因业务发展需要,毅康科技公司拟在2022年向股东申请不超过24亿元借款。经协商,本公司拟按持股比例向毅康科技公司提供不超过 6 亿元财务资助,借款期限不超过 1 年,借款的年化利率不低于 5.5%且不超过 6%。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及毅康科技公司的其他股东将一起按持股比例以相同条件向毅康科技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本公司将根据毅康科技公司实际业务需求在借款额度内按持股比例分批次提供财务资助。
(二)本公司按持股比例向毅康科技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推动毅康科技公司快速发展,不会影响本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三)本公司董事局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四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按持股比例向毅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
案》。公司共有 7 名董事,实到董事 7 名,董事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毅康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9 年 6 月 16 日。注册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 300 号业达智谷大厦 15 层。法定代表人:曲毅。注册资本:25,798.4962 万元。控股股东: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环保技术推广服务;环保工程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工程施工;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地基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水处理工程、水源及供水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工程、建筑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河流与湖泊治理及防洪工程、市政供排水、污水处理、城市防洪公共事业工程的设计、施工;光伏发电、太阳能、风力发电项目的设计、施工、技术推广服务及技术咨询;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劳务分包;环保工程及工程项目管理咨询;环保与新能源项目相关的技术咨询;以自有资金对水务行业的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电子产品、工业自动化产品的研发、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工业电子产品、给排水管材管件、塑料制品、建筑材料(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机械产品、园林植物;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毅康科技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元) 持股比例(%)
1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131,572,330.00 51.0000
2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4,452,000.00 24.9828
3 烟台百江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2,935,051.00 12.7663
4 烟台丰清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4,637,242.00 5.6737
5 烟台清润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3,455,052.00 5.2154
6 烟台清江川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933,287.00 0.3618
合计 257,984,962.00 100.0000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烟台百江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烟台丰清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烟台清润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烟台清江川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四家企业为毅康科技员工及其他小股东的持股平台。上述毅康科技公司的股东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及毅康科技公司的其他股东将一起按持股比例以相
同条件向毅康科技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本公司按持股比例向毅康科技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
(二)财务情况
毅康科技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和 2021年1-9 月份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321,186.73 1,526,725.32
负债总额 1,166,395.76 1,353,956.75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106,542.02 118,319.58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327,263.68 126,565.6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8,943.22 11,777.56
为保障毅康科技公司业务经营,在本公司挂牌转让毅康科技公司 11.70%股
权完成前,本公司向毅康科技公司提供的股东借款余额合计为 158,192.00 万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收回的财务资助金额为 115,521.25 万元,尚
未收回的财务资助金额为 42,670.75 万元。毅康科技公司将在挂牌转让毅康科技公司 11.70%股权完成后的在 3 个月内偿还本公司已提供的全部股东借款,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关联关系及其他情况说明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毅康科技公司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毅康科技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一)财务资助对象:毅康科技公司。
(二)财务资助金额:本公司拟按持股比例向毅康科技公司提供不超过 6
亿元财务资助,本公司将根据毅康科技公司实际业务需求在借款额度内按持股比例分批次提供财务资助。
(三)资金用途:本公司按持股比例对毅康科技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解决毅康科技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促进毅康科技公司快速发展。
(四)财务资助的期限:不超过 1 年。
(五)财务资助利率:年化利率不低于 5.5%且不超过 6%。
(六)其他重要条款: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及毅康科技公司的其他股东将一起按持股比例以相同条件向毅康科技公司提供股东借款。
四、风险防范措施
首先,毅康科技公司的资产状况良好,其运营的环保项目预计可产生较好的收益,因此毅康科技公司具备相应的还款能力。其次,本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的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本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且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及毅康科技公司的其他股东将一起按持股比例以相同条件向毅康科技公司提供
股东借款。综上所述,本次按持股比例向毅康科技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风险可控,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按持股比例向毅康科技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推动毅康科技公司快速发展。本公司对毅康科技公司的资产状况、债务偿还能力等进行了全面评估,毅康科技公司具备偿还财务资助的能力,该笔财务资助风险可控。同时,本公司将根据毅康科技公司实际业务需求在借款额度内按持股比例分批次提供财务资助,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及毅康科技公司的其他股东将一起按持股比例以相同条件向毅康科技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局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按持股比例向毅康科技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基于本公司对毅康科技公司的资产状况、债务偿还能力等进行了全面评估后确定的,毅康科技公司具备偿还财务资助的能力。独立董事认为本公司向其提供财务资助的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时,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董事局的表决结果。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借款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截至信息披露日,本公司对外实际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 177,771.08 万元,
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1.09%,不存在对外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本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2022-02-23] (000016)深康佳A:关于深圳康佳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向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 公告编号:2022-10
债券代码:114489、114524 债券简称:19 康佳 04、19 康佳 06
114894、133003 21 康佳 01、21 康佳 02
133040 21 康佳 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康佳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向深圳华侨城股份
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469,323.65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93%,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 556,947.55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6%。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124,300.00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5%。
一、反担保情况暨关联交易概述
宜宾华侨城三江置业有限公司(简称“三江置业公司”)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其中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深圳康佳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康佳通信公司”)持有三江置业公司 20%的股权,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侨城股份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华侨城(成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三江置业公司 55%的股权,四川量典置业有限公司持有三江置业公司 25%的股权。
因业务发展需要,华侨城股份公司拟为三江置业公司的 8 亿元融资提供全额
连带责任担保。康佳通信公司与四川量典置业有限公司作为三江置业公司的少数股东,拟按照持股比例向华侨城股份公司提供反担保,其中,康佳通信公司向华侨城股份公司提供不超过 1.6 亿元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三年。因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同为华侨城股份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星期一)召开了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四次会议,
公司 7 名董事,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康
佳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向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本次关联交易,并就此次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刘凤喜先生、姚威先生、李峥先生回避表决,其他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一)债务人:宜宾华侨城三江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 年 11 月 29 日
注册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南岸街道广场西路四号广电中心 2307 室
法定代表人:王建文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餐饮娱乐的管理服务;文化活动的组织策划;演出场所经营;舞美设计、旅游信息服务;旅游设施的开发与经营、项目策划、设计;酒店管理;市场营销策划;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三江置业公司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股三江置业公司。
(二)产权及控制关系
华侨城(成都)投资有限公司(华侨城股份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有三江置业公司 55%的股权,其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量典置业有限公司持有三江置业公司 25%的股权,其实际控制人为宜宾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康佳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持有三江置业公司 20%的股权。综上所述,三江置业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三江置业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和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
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289,484.10 349,435.26
负债总额 187,372.45 247,161.35
净资产 102,111.66 102,273.91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9月
营业收入 45,384.54 3,986.94
利润总额 10,149.12 216.34
净利润 7,279.96 162.25
(四)三江置业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反担保中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反担保中被担保人: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7 年 9 月 2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指挥部大楼 103、105、107、111、112 室
法定代表人:段先念
注册资本:820,179.39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旅游及其关联产业的投资和管理;房地产开发;
自有物业租赁;酒店管理;文化活动的组织策划;会展策划;旅游项目策划;旅游信息咨询;旅游工艺品的销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同为华侨城股份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公司与华侨城股份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二)产权及控制关系
华侨城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华侨城股份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和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
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45,658,825.20 48,121,443.43
负债总额 34,621,272.88 36,377,168.71
净资产 7,839,696.55 8,078,341.40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9月
营业收入 8,186,809.01 4,944,477.85
利润总额 2,189,754.80 746,774.15
净利润 1,268,535.83 341,928.04
(四)华侨城股份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了满足三江置业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华侨城股份公司拟为三江置业公司的8 亿元融资提供全额担保,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康佳通信公司作为三江置业公司股东,拟按持股比例向华侨城股份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反担保金额不超过 1.6 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局认为,三江置业公司是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而进行的 8 亿元
融资,并由华侨城股份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康佳通信公司作为三江置业公司的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向华侨城股份公司提供不超过 1.6 亿元反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公允、公平,符合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向关联人输送利益的情形,也未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另外,三江置业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资产状况良好,并且本公司可及时了解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三江置业公司的决策,因此,本次反担保风险可控。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上述关联交易,
同意提交董事局会议进行讨论。
董事局会议审核通过后,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议案在提交董事局会议审议前,经过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决议是公司董事局根据公司实际需要而作出的,该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国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康佳通信公司作为三江置业公司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向华侨城股份公司提供反担保符合商业惯例,公司关联交易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在对此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刘凤喜先生、姚威先生、李峥先生回避表决,其余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此项交易。该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该关联交易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因此,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独立董事同意董事局的表决结果。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469,323.65 万元,
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93%,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 556,947.55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6%。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24,300.00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5%。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等。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2022-02-23] (000016)深康佳A:关于为兴达鸿业电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公告编号:2022-11
债券代码:114489、114524 债券简称:19 康佳 04、19 康佳 06
114894、133003 21 康佳 01、21 康佳 02
133040 21 康佳 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兴达鸿业电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469,323.65 万元,
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93%,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 556,947.55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6%。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24,300.00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5%。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控股公司广东兴达鸿业电子有限公司(简称“兴达鸿业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简称“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为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与兴达鸿业公司签署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 5,800 万元,期限为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公司同意债权期限延展的,保证期间至延展协议或补充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本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四十九次会议及 2018 年
10 月 8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广东兴达鸿业
电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兴达鸿业公司提供金额为 1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五年。
担保方 被担保方 经审议的 担保金额占 是否
担保 被担保 持股比 最近一期 最高担保 本次新增 尚在担保期 可用担保额 上市公司最 关联
方 方 例 资产负债 额度 担保金额 限的金额 度 近一期净资 担保
率 产比例
康佳 兴达鸿 51% 108.38% 10,000 5,800 万元 4,000 万元 200万元 1.16% 否
集团 业公司 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广东兴达鸿业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 年 10 月 20 日
注册地点:中山市阜沙镇阜沙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胡泽洪
注册资本:8,889 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电路板配套电镀;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兴达鸿业公司为本公司的间接控股公司,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深圳康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 51%的股权。
兴达鸿业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和 2021 年度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日 2021 年 12 月 31日
资产总额 59,182.83 67,687.66
负债总额 61,655.71 73,362.55
净资产 -2,472.88 -5,674.9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48,678.73 65,566.94
利润总额 0.28 -4,118.39
净利润 161.72 -3,202.02
兴达鸿业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债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金额为 5,800 万元,担保范围是厦门国际银行珠
海分行与兴达鸿业公司签署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金及利息(包括逾期罚息和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和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公司同意债权期限延展的,保证期间至延展协议或补充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5、合同生效:经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为了提高本公司资金流动性,同时为了满足兴达鸿业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保障兴达鸿业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本公司决定为兴达鸿业公司签署的融资合同提供担保。
本公司董事局认为,兴达鸿业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公司,本公司对其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本公司对兴达鸿业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本公司为控股公司兴达鸿业公司提供担保时,兴达鸿业公司其他股东为担保额度的 49%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469,323.65 万元,
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93%,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 556,947.55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6%。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24,300.00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5%。
六、备查文件目录
《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2022-02-17] (000016)深康佳A: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 公告编号:2022-07债券代码:114489、114524债券简称:19 康佳 04、19 康佳 06
114894、133003 21 康佳 01、21 康佳 02
133040 21 康佳 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召开的第
九届董事局第四十次会议及 2021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
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聘请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
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2021-23)。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本公司近日收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告知函》。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指派汤其美先生(项目合伙人)、申玲芝女士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申玲芝女士工作调整,现指派刘剑华先生替换申玲芝女士作为本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汤其美先生、刘剑华先生。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基本信息
刘剑华先生,200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刘剑华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本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告知函》;
(二)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身份证件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二年二月十六日
[2022-02-09] (000016)深康佳A: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 公告编号:2022-06
债券代码:114489、114524 债券简称:19 康佳 04、19 康佳 06
114894、133003 21 康佳 01、21 康佳 02
133040 21 康佳 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1 日披露的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预案》(简称“本次交易预案”)“重大风险提示”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因公司与江苏海四达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四达电源”)的股东就本次交 易的 部分核 心条款 尚未达 成一致 ,江 苏海四 达集团 有限公 司等 海四达电源的股东决定终止本次交易。公司在积极与交易对方进行磋商。后续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交易聘请的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其为其他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上述立案调查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由于本次交易涉及行政许可事项,因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上述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结束前,公司本次交易申请材料存在无法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受理的风险。公司及本次交易与上述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事项无关,上述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向深圳明高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 11 名赣州明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明高科技”)股东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明高科技 100%股权,拟向江苏海四达集团有限公司等 33 名海四达电源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海四达电源 100%股权,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
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的历史披露情况
1、公司因筹划资产重组事项尚存不确定性,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证券代码:000016、200016)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筹划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69)、2021 年 9 月 7 日
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71)。
2、2021 年 9 月 1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开市起复牌。
3、2021 年 10 月 9 日、2021 年 11 月 9 日,2021 年 12 月 9日,2022年 1月
8 日公司按规定披露了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78)、《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93)、《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3)、《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
三、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有序推进和落实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鉴于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各方较多,标的公司资产、业务规模较大,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
因公司与海四达电源的股东就本次交易的部分核心条款尚未达成一致,江苏海四达集团有限公司等海四达电源的股东决定终止本次交易。公司在积极与交易对方进行磋商。后续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另外,本次交易聘请的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其为其他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上述立案调查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由于本次交易涉及行政许可事项,因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上述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结束前,公司本次交易申请材料存在无法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受理的风险。公司及本次交易与上述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事项无关,上述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交易方案尚需进一步磋商,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本次交易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披露本次交易预案后,但尚未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前,每 30日发布本次交易进展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二年二月八日
[2022-01-25] (000016)深康佳A: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公告编号:2022-05
债券代码:114489、114524 债券简称:19 康佳 04、19 康佳 06
114894、133003 21 康佳 01、21 康佳 02
133040 21 康佳 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479,601.63 万
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94%,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 564,998.40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7%。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124,300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5%。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全资孙公司辽阳康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康顺智能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简称“招商银行大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根据保证书约定,本公司为招商银行大连分行与康顺智能公司签署的《授信协议》项下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金额为 0.5 亿元,担保期限为担保书生效之日开始到授信协议中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被担保人为康顺智能公司,债权人为招商银行大连分行。
为满足本公司控股孙公司江西新凤微晶玉石有限公司(简称“微晶玉石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义县支行(简称“农业银行安义县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为农业银行安义县支行与微晶玉石公司在约定期限内办理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 0.72 亿元,期限为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被担保人为微晶玉石公司,债权人为农业银行安义县支行。
本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四十次会议及 2021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辽阳康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康顺智能公司提供金额为 1 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三年。
本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及 2019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江西新凤微晶玉石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微晶玉石公司提供金额为 2.5 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五年。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占 是否
担保 被担保方 持股比 最近一期 经审议的最 本次新增 尚在担保期 可用担保额 上市公司最 关联
方 例 资产负债 高担保额度 担保金额 限的金额 度 近一期净资 担保
率 产比例
康佳 康顺智能 100% 99.14% 10,000 万元 5,000万元 2,000 万元 3,000 万元 0.83% 否
集团 公司
康佳 微晶玉石 51% 101.78% 25,000 万元 7,200万元 17,778.85 万 21.15 万元 2.96% 否
集团 公司 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辽阳康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 年 5 月 9 日
注册地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中华大街 145 号
法定代表人:孙东树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报废机动车回收,报废机动车拆解,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有 色金属合金销售,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 资源销售,塑料制品制造,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 处理,环保咨询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 电子产品销售,日用电器修理,日用家电零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电子元器 件零售,物业管理,塑料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智能家庭 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 售,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康顺智能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康顺智能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和 2021 年 1-11 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1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28,717.47 93,293.88
负债总额 27,413.37 92,493.41
净资产 1,304.10 800.47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11 月
营业收入 13,194.14 67,367.60
利润总额 407.61 -503.63
净利润 304.10 -503.63
(二)被担保人:江西新凤微晶玉石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 年 5 月 5 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冷素敏
注册资本:8,000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 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建筑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 术研发,科技中介服务,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国内贸易代 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批发,机械零件、零部 件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工具销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微晶玉石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孙公司,本公司通过控股 子公司江西康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 100%的股权。
微晶玉石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和 2021 年 1-11 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
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1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56,892.69 58,765.02
负债总额 53,937.73 59,812.31
净资产 2,954.96 -1,047.29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11 月
营业收入 8,549.10 12,010.73
利润总额 -7,460.90 -4,708.53
净利润 -6,316.66 -4,002.25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康顺智能公司与招商银行大连分行
1、合同双方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招商银行大连分行(债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金额为 0.5 亿元,担保范围是授信协议项下发生
的借款本金、利息、复息、招商银行大连分行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因康顺智能公司违约而应支付给招商银行大连分行的违约金和罚息、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其他费用。
3、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担保期限为担保书生效之日开始到授信协议中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5、合同生效:双方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二)微晶玉石公司与农业银行安义县支行
1、合同双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农业银行安义县支行(债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金额为 0.72 亿元,担保范围是农业银行安义县支
行与微晶玉石公司在约定期限内办理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务项下发生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微晶玉石公司和本公司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合同生效:自各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为了提高本公司资金流动性,同时为了满足康顺智能公司、微晶玉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保障上述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本公司决定为上述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
本公司董事局认为,康顺智能公司和微晶玉石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公司, 本公司对上述公司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本公司对上 述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康顺智能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孙公司,本公司为康顺智能公司提供担保事宜,无需反担保。本公司为控股孙公司微晶玉石公司提供担保时,该公司的其他股东为担保额度的 49%向本公司提供反担
[2022-01-25] (000016)深康佳A: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公告编号:2022-04
债券代码:114489、114524 债券简称:19 康佳 04、19 康佳 06
114894、133003 21 康佳 01、21 康佳 02
133040 21 康佳 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79,000 万元–99,000 万元 盈利:47,763.33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65.40% - 107.27%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300,000 万元–360,000 万元 亏损:236,759.08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26.71% -52.05%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3281 元/股–0.4111 元/股 盈利:0.1984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但本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 事项已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一)报告期,本公司坚持以科技创新驱动经营发展,践行“科技+产业+ 园区”发展战略,持续完善“科技+产业+资本”发展模式,聚焦“半导体科技+ 新消费电子+新能源”产业主线,稳步推进公司从“康佳电子”向“康佳科技” 转型。
报告期内,围绕公司的战略规划,本公司主要取得了以下成果:
1、本公司坚持以科技创新驱动,深入落实“自主创新+技术引进”原则,持 续强化科技领域的研发投入。报告期内,本公司获得多项奖励。本公司联合完成 的《新一代智能视频业务系统及产业化》获得广东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联合完 成的《基于多场耦合的新型保鲜冰箱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获得安徽省科学技
术进步奖三等奖,申报的《一种 LED 显示屏多功能控制系统》获得 2020 年深圳
市专利奖。
报告期内,本公司在持续开展 Micro LED 相关技术研发的同时,积极推进
Mini LED 芯片等技术的产业化。目前,本公司已建成 Micro LED 全制程研发生
产线,自主开发的混合式巨量转移技术已在转移效率和良率方面获得大幅提升,
并成功巨量转移出穿戴显示屏;本公司研发的 Micro LED 芯片和 Mini LED 芯片
均完成了小批量和中批量试产。本公司盐城半导体封测基地已投产并在积极提升良率和产能。
2、报告期内,本公司持续完善“科技+产业+资本”发展模式。2021 年,本
公司完成了毅康科技有限公司以及深圳市易平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战略投资者引入工作,为其后续资本化运作奠定了基础;另外,本公司与合作方共同发起成立了多个产业基金,为公司的战略推进和产业落地搭建了一个协同赋能的产业基金体系。
3、报告期内,本公司新消费电子业务积极拉长产业链和拓宽产品群。本公司彩电业务在持续优化产品结构,聚焦精品的同时,不断增强高端智能制造实力,并从传统显示向车载显示、穿戴显示等领域探索。本公司白电业务积极补齐产品线与生产线,形成了“康佳+新飞”双品牌运作及“冰洗冷空厨”全品类布局的新产业格局。
(二)报告期内,受市场竞争愈加激烈、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国内消费疲软等因素影响,本公司新消费电子业务产生了一定额度的亏损。另外,本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部分可能发生信用、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三)预计本公司 2021 年 1-12 月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的影响金额为 40-44 亿元,主要为政府补贴收入和转让所持公司股权产生的收益。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本公司 2021 年度的具体财
务数据以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
[2022-01-18] (000016)深康佳A: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公告编号:2022-02
债券代码:114489、114524 债券简称:19 康佳 04、19 康佳 06
114894、133003 21 康佳 01、21 康佳 02
133040 21 康佳 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三次会议,
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及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局主席刘凤喜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康芯威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会议决定合肥康芯威存储技术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挂牌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具体如下:
(一)同意合肥康芯威存储技术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挂牌交易方式实施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增资金额预计为 1.5-2.5 亿元,增资前的整体估值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值且不低于 4 亿元;
(二)同意深圳康芯威半导体有限公司放弃本次增资事项的优先认缴出资权。
会议授权本公司经营班子落实最终方案。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孙公司拟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七日
[2022-01-18] (000016)深康佳A:关于控股孙公司拟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公告编号:2022-03
债券代码:114489、114524 债券简称:19 康佳 04、19 康佳 06
114894、133003 21 康佳 01、21 康佳 02
133040 21 康佳 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拟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一)合肥康芯威存储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康芯威公司”)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的控股孙公司(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深圳康芯威半导体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康芯威公司 51%股权)。康芯威公司主要从事存储器主控芯片的设计和销售业务。因业务发展需要,康芯威公司拟通过国有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预计增资金额为 1.5-2.5 亿元,增资前的整体估值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值且不低于 4 亿元,最终交易价格和交易对方将根据公开挂牌征集结果确定。深圳康芯威半导体有限公司拟放弃本次增资事项的优先认缴出资权。康芯威公司将在本次增资扩股工商变更前偿还本公司已提供的全部股东借款本金和利息。
(二)本次增资扩股以公开挂牌交易的方式进行,交易对方尚未确定,目前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经公开挂牌程序确定的交易对方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康芯威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本公司共有 7 名董事,实到
董事 7 名,董事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四)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增资扩股在公司董事局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扩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增资扩股将在国有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交易方式进行,尚无确定交易对方,本公司将根据该增资扩股的进展情况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增资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 称:合 肥康 芯威存 储技 术有限 公司 。统一 社会 信用 代码:
91340111MA2T7CF039。法定代表人:于海。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成立时
间:2018 年 11 月 7 日。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 3963
号智能装备科技园 D3 栋 5 层。股权结构: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康芯威半导体有限公司持有康芯威公司 51%股权,深圳国鑫微电子有限公司持有康芯威公司49%股权。深圳康芯威半导体有限公司和深圳国鑫微电子有限公司放弃本次增资事项的优先认缴出资权。经营范围:半导体、元器件专用材料开发、采购及销售;半导体设备及材料、电子器件、新型元器件、电子产品、电器、通信器材、电子设备的研发设计、采购、销售(含互联网销售)、代理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半导体及相关产品的设计、研发、封装、测试、采购、销售及售后服务;半导体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目前,康芯威公司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康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性往来余额 377,140.77 元,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康存储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经营性往来余额 150,000.00 元,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康存储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性往来余额 308,890.97 美元。为保障康芯威公司业务经营,截至目前,本公司已向康芯威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本金合计约 8,368.25 万元。除上述资金往来以外,本公司不存在向康芯威公司提供担保、委托理财以及其他康芯威公司占用本公司资金的情况。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情形。在本次增资扩股的工商变更完成前,本公司将收回对康芯威公司的全部股东借款本金和利息。
康芯威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和 2021 年 1-11 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日 2021 年 11 月 30日
资产总额 5,179.74 3,521.69
负债总额 6,457.71 9,629.80
净资产 -1,277.97 -6,108.10
应收账款总额 0.38 324.21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11 月
营业收入 7,367.29 2,047.60
营业利润 -3,350.55 -4,803.33
利润总额 -3,352.34 -4,829.28
净利润 -3,352.46 -4,830.13
经营活动产生的 -2,363.06 -2,782.26
现金流量净额
四、增资扩股的定价依据
康芯威公司本次以公开挂牌交易方式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康芯威公司将在挂牌期间完成审计评估及相关备案工作,审计和评估的基准日为 2021 年 11月 30 日。康芯威公司增资前的整体估值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值且不低于 4 亿元,最终交易价格以国有产权交易所确认的实际成交价为准。
五、增资扩股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资扩股的交易对方尚不确定,因此尚未签署增资扩股协议。
六、增资扩股的原因及影响
本次康芯威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利于导入战略投资者的资源,增强康芯威公司资本实力,促进康芯威公司业务发展,加速推进康芯威公司资本化运作。本次增资扩股符合本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不影响本公司现有业务的稳定。因康芯威公司增资扩股的整体估值、增资比例以及增资扩股完成后本公司是否对康芯威公司丧失控制权等因素暂时无法明确,本次增资扩股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的影响尚不确定。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扩股需在国有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该程序将保证交易价格的公平合理性,不会出现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增资扩股将在国有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交易方式进行,最终新增注册资本、增资价格、最终投资人投资金额及其持股比例将依据公开挂牌征集结果确定,结果具有不确定性。本公司将根据增资扩股的进展情况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等。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二年一月十七日
[2022-01-08] (000016)深康佳A: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 公告编号:2022-01
债券代码:114423、114489 债券简称:19 康佳 02、19 康佳 04
114524、114894 19 康佳 06、21 康佳 01
133003、133040 21 康佳 02、21 康佳 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1 日披露的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预案》(简称“本次交易预案”)“重大风险提示”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近日,因公司与江苏海四达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四达电源”)的股东就本次交易的部分核心条款尚未达成一致,江苏海四达集团有限公司等海四达电源的股东决定终止本次交易。公司将继续积极与交易对方进行磋商。后续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向深圳明高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 11 名赣州明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明高科技”)股东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明高科技 100%股权,拟向江苏海四达集团有限公司等 33 名海四达电源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海四达电源 100%股权,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的历史披露情况
1、公司因筹划资产重组事项尚存不确定性,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证券代码:000016、200016)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筹划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69)、2021 年 9 月 7 日
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
71)。
2、2021 年 9 月 1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开市起复牌。
3、2021 年 10 月 9 日、2021 年 11 月 9 日,2021 年 12 月 9日公司按规定披
露了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78)、《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93)、《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3)。
三、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有序推进和落实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鉴于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各方较多,标的公司资产、业务规模较大,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
近日,因公司与海四达电源的股东就本次交易的部分核心条款尚未达成一致,江苏海四达集团有限公司等海四达电源的股东决定终止本次交易。公司将继续积极与交易对方进行磋商。后续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交易方案尚需进一步磋商,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本次交易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披露本次交易预案后,但尚未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前,每 30 日发布本次交易进展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二年一月七日
[2021-12-31] (000016)深康佳A:关于挂牌转让深圳市易平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 公告编号:2021-108
债券代码:114423、114489 债券简称:19 康佳 02、19 康佳 04
114524、114894 19 康佳 06、21 康佳 01
133003、133040 21 康佳 02、21 康佳 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转让深圳市易平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由深圳市侨易数字化科技有限公司等 17 家受让方组成的联合体签订的《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有关此
合同的详细情况,请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挂牌转让深圳
市易平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5)),本公司于近日完成了深圳市易平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并收到全部 28 亿元股权转让款。
深圳市易平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次工商变更的主要内容为:
序 股东名称 工商变更前 工商变更后
号 的持股比例 的持股比例
1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5.7766% 25.7766%
2 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4.2234% 4.2234%
3 深圳市侨易数字化科技有限公司 - 35.0000%
4 盐城康盐信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5400%
5 上海幻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
6 重庆康芯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000%
7 重庆昆域创新智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3000%
8 海南辉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7500%
9 宜宾康慧电子信息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7500%
10 喜粤新媒二号(珠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2500%
11 杭州源星昱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500%
12 珠海中缔金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500%
13 天津开源未来科技创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2500%
14 杭州华数智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0.2500%
15 湖南长沙天心区玖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1250%
16 湖南玖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1250%
17 江西君健实业有限公司 - 0.1250%
序 股东名称 工商变更前 工商变更后
号 的持股比例 的持股比例
18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 - 0.0250%
19 北京奥维云网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0.0100%
合计 100% 100%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2021-12-31] (000016)深康佳A: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 公告编号:2021-109
债券代码:114423、114489 债券简称:19 康佳 02、19 康佳 04
114524、114894 19 康佳 06、21 康佳 01
133003、133040 21 康佳 02、21 康佳 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479,631.97? 万
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94%,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 610,803.95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72%。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124,300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5%。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全资孙公司辽阳康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康顺智能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与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分行(简称“盛京银行辽阳分行”)签署了《借款保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为盛京银行辽阳分行与康顺智能公司签署的《借款合同》项下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 0.2 亿元,担保期限为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到借款合同中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被担保人为康顺智能公司,债权人为盛京银行辽阳分行。
本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四十次会议及 2021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辽阳康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康顺智能公司提供金额为 1 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三年。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占 是否
担保 被担保方 持股比 最近一期 经审议的最 本次新增 尚在担保期 可用担保额 上市公司最 关联
方 例 资产负债 高担保额度 担保金额 限的金额 度 近一期净资 担保
率 产比例
康佳 康顺智能 100% 99.14% 1 亿元 0.2亿元 0 亿元 0.8亿元 0.24% 否
集团 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辽阳康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 年 5 月 9 日
注册地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中华大街 145 号
法定代表人:孙东树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报废机动车回收,报废机动车拆解,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有 色金属合金销售,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 资源销售,塑料制品制造,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 处理,环保咨询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 电子产品销售,日用电器修理,日用家电零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电子元器 件零售,物业管理,塑料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智能家庭 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 售,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康顺智能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康顺智能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和 2021 年 1-11 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日 2021 年 11 月 30日
资产总额 28,717.47 93,293.88
负债总额 27,413.37 92,493.41
净资产 1,304.10 800.47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11 月
营业收入 13,194.14 67,367.60
利润总额 407.61 -503.63
净利润 304.10 -503.63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盛京银行辽阳分行(债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金额为 0.2 亿元,担保范围是借款合同项下发生
的借款本金、利息、印花税,盛京银行辽阳分行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康顺智能公
司违约而应支付给盛京银行辽阳分行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其他费用。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到借款合同中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5、合同生效:双方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为了提高本公司资金流动性,同时为了满足康顺智能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本公司决定为康顺智能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
本公司董事局认为,康顺智能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孙公司,本公司对该公 司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康顺智能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孙公司,本公司为康顺智能公司提供担保事宜,无需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479,631.97? 万元,
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94%,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 610,803.95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72%。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124,300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5%。
六、备查文件目录
《借款保证合同》等。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2021-12-29] (000016)深康佳A: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 公告编号:2021-107
债券代码:114423、114489 债券简称:19 康佳 02、19 康佳 04
114524、114894 19 康佳 06、21 康佳 01
133003、133040 21 康佳 02、21 康佳 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为了支持本公司在重庆市的产业发展,近日,重庆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向本公司合计持股 75%的重庆康佳光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拨付了合计 2 亿元的产业发展资金。该政府补助为现金形式,资金已到重庆康佳光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账户,不具备可持续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重庆康佳光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不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的长期资产,故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二)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补助属于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本期直接计入其他收益。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述补助资金的取得将对本公司 2021 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其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重庆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拨付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及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2021-12-25] (000016)深康佳A:关于控股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 公告编号:2021-106
债券代码:114423、114489 债券简称:19 康佳 02、19 康佳 04
114524、114894 19 康佳 06、21 康佳 01
133003、133040 21 康佳 02、21 康佳 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为了支持本公司在西安市的产业发展,近日,西安国际港务区管理委员会向陕西康佳智能家电有限公司(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合计持有其 51%的股权)拨付了 3 亿元的产业落地奖励。上述政府补助为现金形式,资金已到陕西康佳智能家电有限公司账户,不具备可持续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陕西康佳智能家电有限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不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的长期资产,故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二)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补助属于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本期直接计入其他收益。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述补助资金的取得将对本公司 2021 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其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政府补助的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2021-12-18] (000016)深康佳A:关于挂牌转让深圳市易平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公告编号:2021-105
债券代码:114423、114489 债券简称:19 康佳 02、19 康佳 04
114524、114894 19 康佳 06、21 康佳 01
133003、133040 21 康佳 02、21 康佳 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转让深圳市易平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受让方将在《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
将剩余的 196,000 万元产权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存在受让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产权交易尾款的风险。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 日披露了《关
于挂牌转让深圳市易平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60)。2021 年 11 月 1 日,本公司将持有的深圳市易平方网络科技有限公
司(简称“易平方公司”)70%的股权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
近日,根据国有产权交易规则,本公司与由深圳市侨易数字化科技有限公司等 17 家受让方组成的联合体签订了《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交易价格为 280,000万元。受让方将按照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交易价款。
在受让方支付全部产权交易价款和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本公司将尽快完成易平方公司的工商变更手续。
一、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侨易数字化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深圳市侨易数字化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H04838J。成立日期:2021 年 9 月 10 日。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李涛。注册资本:10,000 万元。注册地址:深圳
市南山区沙河街道中新街社区深南大道 9018 号华侨城大厦 A 座 4301。主要股东:
深圳华侨城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 100%股权。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
无。
(二)盐城康盐信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盐城康盐信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91320903MA22Y6NC97。成立日期:2020 年 11 月 4 日。企业性质:有限合伙
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柯汉华、张博。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注册地址:盐城市盐都区高新区创新中心五号楼(D)。主要股东:江苏黄海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 15%份额,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 10%份额,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 10%份额,盐城康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 0.05%份额,深圳康佳资本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 0.05%份额,东台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 10%份额,深圳市康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 40%份额,盐城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 14.9%份额,即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合计持有其 40.05%份额。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上海幻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公 司 名 称 : 上 海 幻 电 信 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310115067801988G。成立日期:2013 年 5 月 2 日。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
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徐逸。注册资本:1,099.3539 万元。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祖冲之路 2277 弄 1 号 905、906 室。主要股东:陈
睿持 52.303%股权,徐逸持 44.3079%股权,李旎持 3.3890%股权。经营范围:信息科技、计算机软硬件、网络工程领域内的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玩具、工艺美术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服装的销售,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信业务,票务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重庆康芯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重庆康芯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91500120MA61DRRQ8W。成立日期:2021 年 3 月 15 日。企业性质:有限合伙
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康佳资本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重庆两山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注册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
双星大道 50 号 9 幢 4-2。主要股东:重庆两山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 49.95%份额,
深圳市康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 49.95%份额,深圳康佳资本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 0.05%份额,重庆两山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 0.05%份额,即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合计持有其 50%份额。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依
法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五)重庆昆域创新智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重庆昆域创新智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7MAAC4DHYXM。成立日期:2021 年 11 月 29 日。企业
性质: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昆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
本:17,210 万元。注册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金凤镇凤笙路 21 号 1 幢。主要股
东:桐乡市乌镇佳域数字经济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 58.1058%份额,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持 41.2551%份额,深圳市昆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 0.6391%份额,即本公司通过间接持股 40%的参股合伙企业桐乡市乌镇佳域数字经济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 58.1058%份额。经营范:许可项目: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六)海南辉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海南辉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9025MAA964UG97。成立日期:2021 年 11 月 22 日。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
业。执行事务合伙人:陈威群。注册资本:1000 万元。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
市龙华区银湖路都市森林小区 2 幢 4-7 号铺面。主要股东:陈威群持 55.00%股
权,陈钟雄持 15.00%股权,吴智持 15.00%股权,陈泽原持 15.00%股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融资咨询服务;保险公估业务;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对外承包工程;企业总部管理;专业设计服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地产评估(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七)宜宾康慧电子信息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宜宾康慧电子信息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91511500MA62YM806W。成立日期:2020 年 8 月 25 日。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宜宾市新兴产业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康佳资本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200 万元。注册地址: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金沙江南路 3 号 15 层 1501 号。主要股东:深圳市康佳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持 39.92%份额,四川省川南经济区一体化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 39.92%份额,宜宾市新兴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 19.96%份额,深圳康佳资本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 0.1%份额,宜宾市新兴产业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持 0.1%份额,即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合计持有其 40.02%份额。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受托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八)喜粤新媒二号(珠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喜粤新媒二号(珠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7B3GR3G。成立日期:2021 年 10 月 21 日。企业
性质: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广东南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9,545 万元。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琴朗道 88 号 1322 办公-B。主要股东:
广东南新金控投资有限公司持 60.1362%份额,盐城康盐信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 29.8586%份额,珠海日升月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3.4678%份额,邓伟山持 2.0953%份额,姜鹏持 2.0953%份额,周磊持 1.0477%份额,曾虹持 1.0477%份额,广东南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 0.2514%份额,即本公司通过间接持股 40.05%的参股合伙企业盐城康盐信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 29.8586%份额。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九)杭州源星昱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杭州源星昱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91330103MA2AXW402M。成立日期:2017 年 11 月 2 日。企业性质:有限合
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源星昱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70,200 万元。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新华路 266 号 697 室。
主要股东:上海分众鸿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 39.8860%股权,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持 14.2450%份额,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 14.2450%份额,安吉复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 10.2564%份额,杭州下城科技创业创新基金有限公司持 7.6923%份额,上海荣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 5.6980%份额,杭州文化创意产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 5.1282%份额,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源星昱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 2.8490%份额。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十)珠海中缔金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珠海中缔金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91440400MA58DCWG1
[2021-12-14] (000016)深康佳A:关于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公告编号:2021-104债券代码:114423、114489债券简称:19 康佳 02、19 康佳 04
114524、114894 19 康佳 06、21 康佳 01
133003、133040 21 康佳 02、21 康佳 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披露了《第
九届董事局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96)和《关于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公告》(2021-97)。根据董事局会议决议,本公司拟由持股 80%的控股子公司在本公司董事局审批通过的授权范围内参与竞拍璧山区约 404 亩商住用地土地使用权。
近日,本公司持股 80%的控股子公司四川城锐房地产有限公司通过公开竞拍方式,以 6.11 亿元(即挂牌起始价,在董事局审批通过的授权范围内)竞得位于璧山区璧城街道新堰社区、双龙社区约 167.67 亩商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地块的具体情况如下:
1、地块编号:BS21-1J-402 号。
2、地块位置:璧山区璧城街道新堰社区、双龙社区。
3、出让面积:合计 111,782.41 ㎡,其中二类居住用地为 20,054.19 ㎡,商
业商务用地为 91,728.22 ㎡。
4、容积率: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1.5,商业商务用地容积率≤1。
5、成交价格:6.11 亿元。
6、土地出让年限:50 年。
7、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商业商务用地。
四川城锐房地产有限公司将尽快与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剩余约 236 亩商住用地的具体挂牌时间尚未确定。本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中标重庆市璧山区约 167.67 亩商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符合本公司“科技+产业+园区”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本公司在重庆市的业务布局,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2021-12-09] (000016)深康佳A: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 公告编号:2021-103
债券代码:114423、114489 债券简称:19 康佳 02、19 康佳 04
114524、114894 19 康佳 06、21 康佳 01
133003、133040 21 康佳 02、21 康佳 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1 日披露的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预案》(简称“本次交易预案”)“重大风险提示”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交易预案披露的风险事项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局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方案或者对本次交易方案做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3 号: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披露本次交易预案后,但尚未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前,每 30日发布本次交易进展公告。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向深圳明高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 11 名赣州明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明高科技”)股东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明高科技 100%股权,拟向江苏海四达集团有限公司等 33 名江苏海四达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四达电源”)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海四达电源 100%股权,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的历史披露情况
1、公司因筹划资产重组事项尚存不确定性,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证券代码:000016、200016)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筹划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69)、2021 年 9月 7 日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71)。
2、2021 年 9 月 1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开市起复牌。
3、2021 年 10 月 9 日、2021 年 11 月 9 日,公司按规定披露了进展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78)、《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93)。
三、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有序推进和落实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仍在正常进行中。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局会议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披露本次交易草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披露本次交易预案后,但尚未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前,每 30 日发布本次交易进展公告。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本次交易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2021-12-04] (000016)深康佳A: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21-102
债券代码:114423、114489 债券简称:19康佳02、19康佳04
114524、114894 19康佳06、21康佳01
133003、133040 21康佳02、21康佳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477,182.96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94%,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591,554.98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0%。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48,3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康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康佳电子科技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简称“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为浦发银行深圳分行与康佳电子科技公司签署的《融资额度协议》项下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5亿元,担保期限为保证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被担保人为康佳电子科技公司,债权人为浦发银行深圳分行。
根据康佳电子科技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简称“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及建信融通有限责任公司给予康佳电子科技公司的7,000万元融资额度承担无条件付款责任。被担保人为康佳电子科技公司,债权人为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及建信融通有限责任公司。
为满足本公司全资孙公司四川康佳智能终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四川康佳智能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全资孙公司宜宾康佳科技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简称“宜宾康佳科技公司”)与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港支行(简称“宜宾商业银行临港支行”)签署了《最高额抵押合同》。宜宾康佳科技公司以其持有的土地、房产为四川康佳智能公司与宜宾商业银行临港支行在约定期间内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为28,771.88万元。担保期限为抵押
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被担保人为四川康佳智能公司,债权人为宜宾商业银行临港支行。
本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四十九次会议及2018年10月8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深圳康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康佳电子科技公司提供金额为3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五年。
宜宾康佳科技公司股东会已同意以土地、房产为四川康佳智能公司与宜宾商业银行临港支行在约定期间内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股比例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经审议的最高担保额度
本次新增担保金额
尚在担保期限的金额
可用担保额度
担保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是否关联担保
康佳集团
康佳电子科技公司
100%
101.85%
35亿元
5.7亿元
11.5亿元
23.5亿元
20.41%
否
宜宾康佳科技公司
四川康佳智能公司
100%
98.50%
28,771.88万元
28,771.88万元
0
28,771.88万元
3.41%
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深圳康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月16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常东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从事新产品、应用软件系统、音视频集成系统、智慧家居系统、平安城市系统、智慧城市系统、高新技术及相关设备的研究开发、销售,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咨询服务以及运行维护服务;从事电视机、广播电视接收设备、显示器件、幻灯及投影设备、数字音视频广播系统及产品、视听器材、新型电子元器件等电子信息产品的技术开发;从事家用电器及其零配件的批发零售;从事净水设备、水处理装置及配件的研发、销售;经营电子商务;从事广告业务;供应链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投资咨询;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凭备案经营)、日用口罩(非医用)。(以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仓储服务;经
营电信业务;人力资源服务;从事家用电器及其零配件的生产。
产权及控制关系:康佳电子科技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康佳电子科技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和2021年1-10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10月31日
资产总额
438,856.86
682,701.91
负债总额
405,328.96
695,334.93
净资产
33,527.90
-12,633.02
项目
2020年度
2021年1-10月
营业收入
463,516.97
373,136.25
利润总额
-69,364.03
-54,489.36
净利润
-57,525.18
-46,160.92
(二)被担保人:四川康佳智能终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月15日
注册地址:宜宾市临港经开区国兴大道港园路西段12号
法定代表人:吴勇军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技术、电子信息及信息技术处理、系统集成、通信技术的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新通信网络、三网融合、新型平板显示、高性能集成电路和高端软件等技术的开发、咨询、转让和应用;智能机器人的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通信设备零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大数据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管理咨询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供应链管理服务及相关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制造;销售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计算机和办公设备维修;计算机和辅助设备修理;移动电信服务;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物流代理服务;新型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制造;新型显示器件销售;教育咨询服务;教学专用仪器制造;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四川康佳智能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四川康佳智能公司2020年度和2021年1-10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10月31日
资产总额
37,196.03
214,666.61
负债总额
30,219.86
211,443.57
净资产
6,976.16
3,223.04
项目
2020年度
2021年1-10月
营业收入
88,816.56
422,761.97
利润总额
-1,673.19
-4,139.44
净利润
-1,676.51
-3,753.1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康佳电子科技公司与浦发银行深圳分行
1、合同双方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浦发银行深圳分行(债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金额为5亿元,担保范围是浦发银行深圳分行与康佳电子科技公司签署的《融资额度协议》项下的债权本金人民币5亿元及由此产生得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得费用、以及浦发银行深圳分行实现担保权力和债权所产生得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融资额度协议》经浦发银行深圳分行要求康佳电子科技公司需补足得的保证金。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保证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5、合同生效:自各方负责人签名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二)康佳电子科技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及建信融通有限责任公司
1、合同双方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及建信融通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
2、主要内容:本公司为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及建信融通有限责任公司给予康佳电子科技公司的7,000万元融资额度承担无条件付款责任。
(三)四川康佳智能公司与宜宾商业银行临港支行。
1、合同双方为:宜宾康佳科技公司(抵押保证人)、宜宾商业银行临港支行(债权人)
2、抵押担保金额及范围:最高担保额度为28,771.88万元,抵押担保范围为宜宾商业银行临港支行依合同对四川康佳智能公司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宜宾商业银行临港支行垫付的有关费用以及宜宾商业银行临港支行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公证费、公告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变(拍)卖费、处置费、过户费、相关税费等。)
3、担保方式:抵押担保责任。
4、保证期间:抵押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合同生效:自各方负责人签名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为了提高本公司资金流动性,同时为了满足康佳电子科技公司、四川康佳智能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本公司及宜宾康佳科技公司决定分别为康佳电子科技公司及四川康佳智能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
本公司董事局认为,康佳电子科技公司及四川康佳智能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本公司对上述公司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康佳电子科技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为康佳电子科技公司提供担保事宜,无需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477,182.96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94%,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591,554.98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0%。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48,3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
六、备查文件目录
《最高额保证合同》等。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2021-12-01] (000016)深康佳A: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21-101
债券代码:114423、114489 债券简称:19康佳02、19康佳04
114524、114894 19康佳06、21康佳01
133003、133040 21康佳02、21康佳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累计诉讼及仲裁概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及控股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新发生累计诉讼、仲裁金额合计为85,736.12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17%。其中,作为原告或申请人的诉讼、仲裁金额为82,419.41万元;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诉讼、仲裁金额为3,316.71万元(本公司及控股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新发生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
二、已披露诉讼、仲裁进展情况说明
本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披露的《关于大额未决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63)、2020年9月19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97)、2021年6月1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8)以及相关定期报告中对本公司及控股公司涉及诉讼、仲裁的有关情况进行了公告。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上述部分诉讼案件未判决,尚无法准确判断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本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附件:连续十二个月内新发生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统计表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连续十二个月内新发生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统计表 一、本公司及控股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的大额诉讼、仲裁情况
序号
原告/申请人
被告/被申请人
案由
诉讼请求
标的金额
(万元)
受理时间
受理机构
进展情况
1
深圳市康佳利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耀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升新罗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弘耀鼎胜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深圳祥瑞盈通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罗静霞、罗宗武、罗宗银、罗造通、罗赛音
合同纠纷
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货款及违约金
15,453.44
2021.7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审审理中
2
河南新飞制冷器具有限公司
汕头市美森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美森源塑胶电子有限公司、林元钦、黄瑞容、江苏华东五金城有限公司、创富商贸广场房产开发(惠州)有限公司
委托合同纠纷
请求判令解除合同,被告返还货款和支付违约金,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12,990.20
2021.8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审审理中
3
河南新飞制冷器具有限公司
深圳市美森源塑胶电子有限公司、汕头市美森科技有限公司、林元钦、黄瑞容、创富商贸广场房产开发(惠州)有限公司
委托合同纠纷
请求判令解除合同,被告返还货款和支付违约金,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4,211.33
2021.8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一审审理中
4
安徽康佳电子有限公司
深圳市美森源塑胶电子有限公司、汕头市美森科技有限公司、林元钦、黄瑞容、江苏华东五金城有限公司
委托合同纠纷
请求判令解除合同,被告返还货款和支付违约金,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4,980.06
2021.8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一审审理中
5
安徽康佳电子有限公司
汕头市美森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美森源塑胶电子有限公司、林元钦、黄瑞容、江苏华东五金城有限公司
委托合同纠纷
请求判令解除合同,被告返还货款和支付违约金,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7,958.82
2021.10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审审理中
6 4
海南康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汕头市美森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美森源塑胶电子有限公司、江苏华东五金城有限公司
委托合同纠纷
请求判令解除合同,被告返还货款和支付违约金,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6,806.60
2021.10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审审理中
7
康佳集团股份
福安市新尚电子有限公司、福建兆冠工贸
侵犯商标
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
3,000.00
2021.10
福州市中级
一审审理中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金华市康佳医疗器械厂、王骏
权及不正当竞争
及赔偿损失
人民法院
8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罗造通、罗静霞、 罗宗银、罗宗武、深圳市耀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纠纷
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股份回购款及利息
24,875.22
2021.11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法院已受理
小计
80,275.67
-- 二、本公司及控股公司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大额诉讼、仲裁情况
1
深圳康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茂鑫源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合同纠纷
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
2,662.43
2021.7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一审审理中
小计
2,662.43
-- 三、其他小额诉讼情况
其他单笔在2,000万以下的小额诉讼(安徽康佳同创电器有限公司、四川康佳智能终端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兴达鸿业电子有限公司、江西康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西高透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康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合计
2,798.02
[2021-11-27] (000016)深康佳A:关于毅康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 公告编号:2021-100
债券代码:114423、114489 债券简称:19 康佳 02、19 康佳 04
114524、114894 19 康佳 06、21 康佳 01
133003、133040 21 康佳 02、21 康佳 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毅康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11 月 5 日,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山东高速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山东高速”)、烟台百江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烟台清润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烟台清江川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烟台丰清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订了《股权投资协议》,具体情况请见本公
司于 2021 年 11 月 6 日披露的《关于毅康科技有限公司股转及增资相关事项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92))。
2021 年 11 月 26 日,根据《股权投资协议》约定,在转让毅康科技有限公
司(简称“毅康科技”)股权事项完成工商变更后,山东高速对毅康科技增资15 亿元事项完成了工商变更。后续,本公司将与毅康科技其他股东以及核心管理团队一同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促进毅康科技业务快速发展。毅康科技本次工商变更的主要内容为:
序 增资前 增资后
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万元) (%) (万元) (%)
1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445.20 39.3000 6,445.20 24.9828
2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3,758.74 22.9191 13,157.23 51.0000
3 烟台百江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 3,293.51 20.0823 3,293.51 12.7663
合伙)
4 烟台丰清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463.72 8.9252 1,463.72 5.6737
5 烟台清润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 1,345.51 8.2043 1,345.51 5.2154
合伙)
6 烟台清江川企业管理中心(有限 93.33 0.5691 93.33 0.3618
合伙)
合计 16,400.00 100.0000 25,798.50 100.0000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2021-11-26] (000016)深康佳A: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公告编号:2021-96
债券代码:114423、114489 债券简称:19 康佳 02、19 康佳 04
114524、114894 19 康佳 06、21 康佳 01
133003、133040 21 康佳 02、21 康佳 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星期三)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及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局主席刘凤喜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参与竞拍重庆
市璧山区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为了落实“科技+产业+园区”的发展战略,会议决定本公司持股 80%的控股
子公司在本公司董事局审批通过的授权范围内参与重庆市璧山区约 404 亩商住用地土地使用权的竞拍。
会议授权本公司经营班子落实最终方案。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二)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重庆康佳光电
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向股东提供借款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会议同意重庆康佳光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向其股东提供借款,其中向重庆两山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2.3 亿元的借款,期限不超过 1 年,利率为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会议要求,在重庆康佳光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需要资金时,重庆康佳光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股东应按照股权比例及时归还上述借款。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次借款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授权康佳集团经营班子落实最终方案。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按股权比例向股东提供借款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次会议决议等。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2021-11-26] (000016)深康佳A:关于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公告编号:2021-97
债券代码:114423、114489 债券简称:19 康佳 02、19 康佳 04
114524、114894 19 康佳 06、21 康佳 01
133003、133040 21 康佳 02、21 康佳 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目标地块土地使用权需通过参与招拍挂程序获得,竞拍结果具有不确定性。本公司将根据竞拍的进展情况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交易概述
为了落实“科技+产业+园区”的发展战略,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持股 80%的控股子公司拟在本公司董事局审批通过的授权范围内参与璧山区约 404 亩商住用地土地使用权的竞拍。
本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星期三)召开了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竞拍重庆市璧山区土地使用权的议案》。本公司共有
7 名董事,会议实到董事 7 名,董事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
过了该项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在本公司董事局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的主要内容
地块位置:位于重庆市璧山区玉泉湖西侧。
土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商业商服用地。
地块面积:总占地约 404 亩,其中二类居住用地约 305 亩,容积率 1.5,计
容建筑面积约 30.5 万㎡;商业商服用地约 98 亩,容积率 1.0,计容建筑面积约
6.5 万㎡。具体规划性质、控制性规划指标、建筑规模最终以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确定的规划指标为准。
本公司持股 80%的控股子公司拟在本公司董事局审批通过的授权范围内参
与上述约 404 亩商住用地土地使用权的竞拍,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三、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参与竞拍重庆市璧山区目标地块土地使用权符合本公司“科技+产业+园区”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本公司在重庆市的业务布局,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重庆市璧山区目标地块土地使用权需通过参与招拍挂程序获得,竞拍结果具有不确定性。
本公司将根据竞拍的进展情况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及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2021-11-26] (000016)深康佳A:关于控股子公司按股权比例向股东提供借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公告编号:2021-98
债券代码:114423、114489 债券简称:19 康佳 02、19 康佳 04
114524、114894 19 康佳 06、21 康佳 01
133003、133040 21 康佳 02、21 康佳 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按股权比例向股东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控股子公司按股权比例向股东提供借款事项概述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重庆康佳光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简称“光电研究院”,本公司合计持有其 75%的股权,另一股东重庆两山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 25%的股权)拟根据自身的经营计划和实际资金情况,按照股权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各股东提供借款,其中向重庆两山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两山投资”)提供不超过 2.3 亿元的借款,期限不超过 1 年,利率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因光电研究院目前有部分闲置资金,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考虑光电研究院资金使用计划后,光电研究院计划按照股权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各股东提供一定金额的短期借款。
本公司董事局于 2021 年 11月 24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康佳光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向股东提供借款
的议案》。公司共有 7 名董事,实到董事 7 名,董事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董事局同时要求在光电研究院需要资金时,光电研究院的股东应按照股权比例及时归还上述借款。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控股子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重庆两山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住所:重庆市璧山区壁泉街道双星大道 8 号。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李正洪。成立
时间:2015 年 7 月 13 日。注册资本:人民币 10 亿元。控股股东:重庆两山建
设投资有限公司。经营范围:负责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投资(不得从事银行、证券、保险等需要取得许可或审批的金融业务)及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两山投资持有光电研究院 25%的股权,两山投资及其股东方与本公司及本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两山投资 2020 年度经审计和 2021年1-10 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日 2021 年 10 月 31日
资产总额 1,839,874,907.52 2,072,970,166.38
负债总额 560,171,208.38 793,795,437.14
净资产 1,279,703,699.14 1,279,174,729.24
资产负债率 30.45% 38.29%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10 月
营业收入 0 0
利润总额 11,049,721.90 -499,998.76
净利润 8,287,291.43 -528,969.90
经了解,两山投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资产状况较好,可以正常履约。
三、控股子公司按股权比例向股东提供借款的主要内容
(一)借款对象:本公司及两山投资。
(二)借款金额:光电研究院在根据自身的经营计划合理预计未来资金安排后,拟按照股权比例以同等条件向本公司和两山投资分别提供不超过 6.9 亿元和2.3 亿元借款。当光电研究院需要支付设备购置款及日常经营费用等大额资金支出时,光电研究院的股东将按照股权比例及时归还上述借款。
(三)借款期限:不超过 1 年。
(四)利率:各股东按照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同等计息。
四、风险防范措施
首先,两山投资的资产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较低,因此两山投资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其次,光电研究院是在不影响其自身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按股权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各股东提供借款。综上所述,光电研究院按股权比例向股东提供借款风险可控,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光电研究院在根据自身的经营计划合理预计未来资金安排后,按股权比例以同等条件向股东提供借款,不会影响光电研究院的正常运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光电研究院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光电研究院按股权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各股东提供借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本公司及光电研究院的正常经营,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经全面评估两山投资的资产状况、债务偿还能力后,独立董事认为两山投资具备偿还借款的能力,光电研究院按股权比例向股东两山投资提供借款的整体风
险可控。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独立董事同意董事局的表决结果。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借款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对外实际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 109,870.34 万元,
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 13.04%。本公司没有逾期未收回借款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2021-11-19] (000016)深康佳A:关于收回财务资助款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 公告编号:2021-94
债券代码:114423、114489 债券简称:19 康佳 02、19 康佳 04
114524、114894 19 康佳 06、21 康佳 01
133003、133040 21 康佳 02、21 康佳 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回财务资助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披露了
《关于向重庆庆佳公司提供 890 万元财务资助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21),由于参股公司重庆庆佳电子有限公司(简称“重庆庆佳公司”)未能及时归还本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本金及利息,本公司向重庆庆佳公司提供的 890万元财务资助出现了逾期。为推动重庆庆佳公司尽快偿还本公司的财务资助款项,本公司在继续积极推动重庆庆佳公司完成土地收储工作的同时,于 2020 年6 月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起诉重庆庆佳公司,要求重庆庆佳公司履行偿还义务。
2021 年 11 月 18 日,重庆庆佳公司已偿还了上述 890 万元财务资助的本
金、利息、罚息共计 1,207.56 万元。上述金额已全部转入本公司账户。本公司已全额收回对重庆庆佳公司的财务资助。
根据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公司对重庆庆佳公司财务资助事项扣税后收益
合计 225.05 万元,其中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产生税后收益约 85.81 万元,本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对上述收益进行会计处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对外实际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 109,870.34 万
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 13.04%。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2021-11-09] (000016)深康佳A: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 公告编号:2021-93
债券代码:114423、114489 债券简称:19 康佳 02、19 康佳 04
114524、114894 19 康佳 06、21 康佳 01
133003、133040 21 康佳 02、21 康佳 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1 日披露的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预案》(简称“本次交易预案”)“重大风险提示”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交易预案披露的风险事项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局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方案或者对本次交易方案做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3 号: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披露本次交易预案后,但尚未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前,每 30日发布本次交易进展公告。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向深圳明高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 11 名赣州明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明高科技”)股东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明高科技 100%股权,拟向江苏海四达集团有限公司等 33 名江苏海四达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四达电源”)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海四达电源 100%股权,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的历史披露情况
1、公司因筹划资产重组事项尚存不确定性,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证券代码:000016、200016)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筹划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69)、2021 年 9月 7 日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71)。
2、2021 年 9 月 1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开市起复牌。
3、2021 年 10 月 9 日,公司按规定披露了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78)。
三、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有序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本次交易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披露本次交易预案后,但尚未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前,每 30 日发布本次交易进展公告。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本次交易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2021-11-06] (000016)深康佳A:关于向关联方租赁物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公告编号:2021-91
债券代码:114423、114489 债券简称:19 康佳 02、19 康佳 04
114524、114894 19 康佳 06、21 康佳 01
133003、133040 21 康佳 02、21 康佳 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租赁物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概述
(一)因业务发展需要,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的控股孙公司康佳数字产业投资发展(武汉)有限公司(简称“康佳数字产业”,本公司间接持股 51%)拟向武汉青山古镇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青山置业”)租赁位于武汉市青山区工人村路不超过 116,097 平方米的物业,用于建设生态科技
园,租期 8 年,第 1 年租金标准为 17 元/平方米/月(每 2 年递增 3%),租金合计
不超过 1.97 亿元。
(二)因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为青山置业及本公司控股孙公司康佳数字产业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三)本公司董事局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星期五)召开了第九届董事局第
四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租赁物业的议案》。本公司共有7 名董事,实到董事 7 名。在董事局会议对该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除关联董事
刘凤喜先生、姚威先生、李峥先生回避表决外,其余 4 名董事以 4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本次交易,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同意董事局的表决结果。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青山古镇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
人 代 表 : 范 鹏 。 注 册 资 本 : 5000 万 人 民 币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420107MA49AMKJXH。成立日期:2019 年 9 月 4 日。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
营、商品房销售、租赁;物业管理;项目策划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建材、五金产品、电子产品、家具、电力设备批零兼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主要办公地点、注册地:武汉市青山区红钢
二街 29 号中交江锦湾 10 栋 B 号楼一单元 10 层 19 号。实际控制人:华侨城集团
有限公司。
青山置业为位于武汉市青山区工人村路 116,097 平方米物业的唯一合法所有权人,且该物业不存在产权纠纷和房屋安全隐患。青山置业的控股股东华侨城
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底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6,710 亿元,净资产为 1,891
亿元,2020 年年度营业收入为 1,471 亿元,归母净利润为 79 亿元,经营情况良
好,财务状况稳健,信誉度高。
因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为青山置业及本公司控股孙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为青山置业所持有的位于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工人村路的物业,建
筑面积不超过 116,097 平方米,其中写字楼约 55,288 平方米,公寓约 7,083 平
方米,商墅约 15,167 平方米,商铺约 12,533 平方米,仓储约 26,026 平方米。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
康佳数字产业拟整体租赁青山置业位于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工人村路的物
业,第 1 年租金标准为 17 元/平方米/月(每 2 年递增 3%),总租期为 8 年,物
业建筑面积不超过 116,097 平方米,其中写字楼约 55,288 平方米,公寓约 7,083
平方米,商墅约 15,167 平方米,商铺约 12,533 平方米,仓储约 26,026 平方米。
康佳数字产业向青山置业支付的租金合计不超过 1.97 亿元。康佳数字产业将在租赁上述物业后以工业设计、数字经济为产业主题,运营管理打造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孵化器、培训学院、展览展示中心、产业办公以及相关商业配套。
根据调研,标的物业在区位、租期及租金方面具有一定优势。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扩大本公司创投业务产业基地布局,促进创投业务发展并增加本公司收入。本次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与华侨城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止 2021 年 9 月末,本公司向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拆入资金
30.11 亿元,拆出资金 1.58 亿元。2021 年年初至 9 月末,本公司向华侨城集团
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拆入资金产生的利息为 6,496.15 万元,拆出资金产生的利息为 965.66 万元;与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其他各
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为 15,172.54 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此次关联交易,同意提交董事局会议进行讨论。
董事局会议审核通过后,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议案在提交董事局会议审议前,经过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局会议进行讨论;决议是公司董事局根据公司实际需要而作出的,该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国内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商业惯例,本次交易有利于本公司相关业务发展并增加本公司收入,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公司关联交易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国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程序,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在对此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刘凤喜先生、姚威先生、李峥先生回避表决,其余与会董事审议通过此项交易。该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该关联交易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独立董事同意董事局的表决结果。
八、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局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及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2021-11-06] (000016)深康佳A:第九届董事局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公告编号:2021-90
债券代码:114423、114489 债券简称:19 康佳 02、19 康佳 04
114524、114894 19 康佳 06、21 康佳 01
133003、133040 21 康佳 02、21 康佳 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局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四十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及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局主席刘凤喜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局专
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局成员发生变动,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会议决定调整公司董事局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1、战略委员会
刘凤喜、姚威、周彬、李峥、孙盛典
主任委员:刘凤喜
2、提名委员会
孙盛典、刘凤喜、周彬、王曙光、邓春华
主任委员:孙盛典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孙盛典、刘凤喜、李峥、王曙光、邓春华
主任委员:孙盛典
董事局下属财务与审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变。
(二)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毅康科技有限
公司股转及增资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资产配置,推动下属公司资本化运作,会议决定以下事项:
1、同意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在根据国有产权交易规则受让公司挂牌转让的毅康科技有限公司 11.7%股权的同时,受让烟台百江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毅康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持有的 11.2191%股权,公司放弃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2、在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同意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每 1 元注册资本对应 15.96 元的价格对毅康科技有限公司增资 15 亿元,公司放弃对毅康科技有限公司的增资认购权,增资完成后公司对毅康科技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将由39.70%下降至 24.9828%。
3、同意增资完成后毅康科技有限公司的业绩承诺方案及如果未完成业绩承诺的补偿方案;并同意签署上述交易的相关协议。
会议授权康佳集团经营班子落实最终方案。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毅康科技有限公司股转及增资相关事项的公告》。
(三)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租赁
物业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会议同意康佳数字产业投资发展(武汉)有限公司向武汉青山古镇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租赁位于武汉市青山区工人村路的不超过 116,097
平方米的物业,用于建设生态科技园,租期 8 年,第 1 年租金标准为 17 元/平方
米/月(每 2 年递增 3%),租金合计不超过 1.97 亿元。
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本次交易,并就此次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刘凤喜先生、姚威先生、李峥先生回避表决,其他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会议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落实最终方案。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向关联方租赁物业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局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等。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2021-11-06] (000016)深康佳A:关于挂牌转让毅康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公告编号:2021-89
债券代码:114423、114489 债券简称:19 康佳 02、19 康佳 04
114524、114894 19 康佳 06、21 康佳 01
133003、133040 21 康佳 02、21 康佳 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转让毅康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的生效条件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对本次交易所涉经营者集中事宜审查通过,存在经营者集中审查未能通过的风险。
2、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山东高速”)将在《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剩余的 21,436.8336 万元产权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存在山东高速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产权交易尾款的风险。
3、本次股权转让需要在《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并取得上海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进行工商变更,交易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 日披露了《关
于挂牌转让毅康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61)。2021年 8 月 16 日,本公司将持有的毅康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毅康科技”)11.70%的股权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
近日,根据国有产权交易规则,本公司与山东高速对《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签字盖章,交易价格为 30,624.048 万元。山东高速将按照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交易价款。
《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对本次交易所涉经营者集中事宜审查通过之日起生效。待《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本公司及交易各方将积极推进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等工作,从而尽快完成本次股权转让。
为增强毅康科技资本实力,促进毅康科技业务快速发展,本公司、毅康科技其他原股东以及山东高速另行约定了后续的合作方案。
一、交易方的基本情况
公 司 名 称 : 山 东 高 速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370000863134717K。成立日期:1999 年 11 月 16 日。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
司。法定代表人:赛志毅;注册资本:481,116.5857 万人民币。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 29 号七星吉祥大厦 A 座。实际控制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营业务:从事对高等级公路、桥梁、隧道基础设施的投资、管理、养护、咨询服务及批准的收费。对高等级公路、桥梁、隧道基础设施的投资、管理、养护、咨询服务及批准的收费,救援、清障;仓储(不含化学危险品);装饰装修;建筑材料的销售;对港口、公路、水路运输投资;公路信息网络管理;汽车清洗。
经询问,山东高速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山东高速已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 9,187.2144 万元履约保证金,确保本次交易按照《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实施。山东高速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3,629,466.06 万元,营业收入为 1,136,516.48 万元,净利润为213,943.54 万元。山东高速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具备履约能力。
二、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1、合同标的为本公司持有的毅康科技 11.70%股权。经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文号:鹏信资评报字[2021]
第 S139 号),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毅康科技净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 260,800
万元,产权交易标的对应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30,513.6 万元。
2、本次股权交易已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至 2021 年 11 月 4 日,经上海联合
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挂牌期间只征集到山东高速作为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规则确定山东高速为毅康科技 11.70%股权的受让方,山东高速同意依法受让本合同项下毅康科技 11.70%股权。
3、交易价格为 30,624.048 万元人民币。
4、付款方式:山东高速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交易价款。山东高速已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 9,187.2144 万元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后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除上述保证金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外,山东高速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其余的产权交易价款 21,436.8336 万元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5、毅康科技需要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的 3 个月内偿还本公司已对毅康科技提供的全部股东借款,在 6 个月内解除本公司已对毅康科技提供的全部担保。山东高速同意在受让 11.70%股权后,通过增资借款等方式为毅康科技发展提供资金。
6、《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对本次交易所涉经营者集中事宜审查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对本公司的影响
挂牌转让毅康科技 11.70%股权可优化本公司资产配置,推动下属公司资本化运作,提高本公司整体效益。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不再并表毅康科技。
本此交易若顺利完成,以毅康科技 2021 年 9 月 30 日账面值和交易价格为基础计
算,预计本公司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税后利得约为 2,257.29 万元,剩余股权转为权益法核算,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因此产生的税后利得预计约为19,663.78 万元。
四、风险提示
1、《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的生效条件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对本次交易所涉经营者集中事宜审查通过,存在经营者集中审查未能通过的风险。
2、山东高速将在《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剩余的 21,436.8336 万元产权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存在山东高速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产权交易尾款的风险。
3、本次股权转让需要在《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并取得上海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进行工商变更,交易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等。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2021-11-02] (000016)深康佳A: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公告编号:2021-88债券代码:114423、114489债券简称:19 康佳 02、19 康佳 04
114524、114894 19 康佳 06、21 康佳 01
133003、133040 21 康佳 02、21 康佳 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11月1日(星期一)下午2:5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日。
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19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局。
5、主持人:鉴于公司董事局主席因公出差,不能现场出席并主持会议,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兼总裁周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587,877,088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24.414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583,019,404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4.212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4,857,68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017%。
2、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58,738,772 股,占公司外资股
股份总数 7.239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58,736,572 股,占公司外资股
股份总数 7.239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200 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
0.0003%。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64,130,156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66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59,272,47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461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4,857,68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017%。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 2 人、监事 1 人、高级管理人员 2 人,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过投票表决,通过了《关于增选第九届董事局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7,711,6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9%;反对
15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4%;弃权 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 58,738,772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964,7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21%;反对
15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25%;弃权 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翁春娴、王靖茹;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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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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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3] (000016)深康佳A: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 公告编号:2022-08
债券代码:114489、114524债券简称:19 康佳 04、19 康佳 06
114894、133003 21 康佳 01、21 康佳 02
133040 21 康佳 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四次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及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局主席刘凤喜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按持股比例向毅
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保障毅康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求,会议决定本公司按持股比例向毅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6 亿元财务资助,借款期限不超过 1 年,借款的年化利率不低于 5.5%且不超过 6%。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此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授权本公司经营班子落实最终方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按持股比例向毅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二)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深圳康佳通信科
技有限公司向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为了满足宜宾华侨城三江置业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拟为宜宾华侨城三江置业有限公司 8 亿元融资提供全额担保,会议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康佳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宜宾华侨城三江置业有限公司股东按持股比例向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金额不超过 1.6 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三年。
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本次关联交易,并就此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刘凤喜先生、姚威先生、李峥先生回避表决,其他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会议授权本公司经营班子落实最终方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深圳康佳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向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等。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2022-02-23] (000016)深康佳A:关于按持股比例向毅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 公告编号:2022-09
债券代码:114489、114524 债券简称:19 康佳 04、19 康佳 06
114894、133003 21 康佳 01、21 康佳 02
133040 21 康佳 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按持股比例向毅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拟按持股比例向毅康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毅康科技公司”,为本公司持股 24.98%的参股公司)提供不超过 6 亿元财务资助,借款期限不超过 1 年,借款的年化利率不低于5.5%且不超过 6%。
2、本公司董事局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按持股比例向毅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共有 7 名董事,实
到董事 7 名,董事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截至信息披露日,本公司对外实际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 177,771.08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1.09%,不存在对外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毅康科技公司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其中本公司持有毅康科技公司24.98%的股权,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毅康科技公司 51%的股权,烟台百江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烟台清润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烟台清江川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烟台丰清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 4 家有限合伙企业合计持有毅康科技公司 24.02%的股权。
因业务发展需要,毅康科技公司拟在2022年向股东申请不超过24亿元借款。经协商,本公司拟按持股比例向毅康科技公司提供不超过 6 亿元财务资助,借款期限不超过 1 年,借款的年化利率不低于 5.5%且不超过 6%。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及毅康科技公司的其他股东将一起按持股比例以相同条件向毅康科技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本公司将根据毅康科技公司实际业务需求在借款额度内按持股比例分批次提供财务资助。
(二)本公司按持股比例向毅康科技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推动毅康科技公司快速发展,不会影响本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三)本公司董事局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四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按持股比例向毅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
案》。公司共有 7 名董事,实到董事 7 名,董事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毅康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9 年 6 月 16 日。注册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 300 号业达智谷大厦 15 层。法定代表人:曲毅。注册资本:25,798.4962 万元。控股股东: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环保技术推广服务;环保工程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工程施工;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地基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水处理工程、水源及供水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工程、建筑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河流与湖泊治理及防洪工程、市政供排水、污水处理、城市防洪公共事业工程的设计、施工;光伏发电、太阳能、风力发电项目的设计、施工、技术推广服务及技术咨询;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劳务分包;环保工程及工程项目管理咨询;环保与新能源项目相关的技术咨询;以自有资金对水务行业的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电子产品、工业自动化产品的研发、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工业电子产品、给排水管材管件、塑料制品、建筑材料(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机械产品、园林植物;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毅康科技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元) 持股比例(%)
1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131,572,330.00 51.0000
2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4,452,000.00 24.9828
3 烟台百江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2,935,051.00 12.7663
4 烟台丰清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4,637,242.00 5.6737
5 烟台清润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3,455,052.00 5.2154
6 烟台清江川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933,287.00 0.3618
合计 257,984,962.00 100.0000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烟台百江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烟台丰清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烟台清润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烟台清江川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四家企业为毅康科技员工及其他小股东的持股平台。上述毅康科技公司的股东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及毅康科技公司的其他股东将一起按持股比例以相
同条件向毅康科技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本公司按持股比例向毅康科技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
(二)财务情况
毅康科技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和 2021年1-9 月份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321,186.73 1,526,725.32
负债总额 1,166,395.76 1,353,956.75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106,542.02 118,319.58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327,263.68 126,565.6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8,943.22 11,777.56
为保障毅康科技公司业务经营,在本公司挂牌转让毅康科技公司 11.70%股
权完成前,本公司向毅康科技公司提供的股东借款余额合计为 158,192.00 万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收回的财务资助金额为 115,521.25 万元,尚
未收回的财务资助金额为 42,670.75 万元。毅康科技公司将在挂牌转让毅康科技公司 11.70%股权完成后的在 3 个月内偿还本公司已提供的全部股东借款,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关联关系及其他情况说明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毅康科技公司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毅康科技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一)财务资助对象:毅康科技公司。
(二)财务资助金额:本公司拟按持股比例向毅康科技公司提供不超过 6
亿元财务资助,本公司将根据毅康科技公司实际业务需求在借款额度内按持股比例分批次提供财务资助。
(三)资金用途:本公司按持股比例对毅康科技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解决毅康科技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促进毅康科技公司快速发展。
(四)财务资助的期限:不超过 1 年。
(五)财务资助利率:年化利率不低于 5.5%且不超过 6%。
(六)其他重要条款: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及毅康科技公司的其他股东将一起按持股比例以相同条件向毅康科技公司提供股东借款。
四、风险防范措施
首先,毅康科技公司的资产状况良好,其运营的环保项目预计可产生较好的收益,因此毅康科技公司具备相应的还款能力。其次,本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的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本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且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及毅康科技公司的其他股东将一起按持股比例以相同条件向毅康科技公司提供
股东借款。综上所述,本次按持股比例向毅康科技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风险可控,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按持股比例向毅康科技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推动毅康科技公司快速发展。本公司对毅康科技公司的资产状况、债务偿还能力等进行了全面评估,毅康科技公司具备偿还财务资助的能力,该笔财务资助风险可控。同时,本公司将根据毅康科技公司实际业务需求在借款额度内按持股比例分批次提供财务资助,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及毅康科技公司的其他股东将一起按持股比例以相同条件向毅康科技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局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按持股比例向毅康科技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基于本公司对毅康科技公司的资产状况、债务偿还能力等进行了全面评估后确定的,毅康科技公司具备偿还财务资助的能力。独立董事认为本公司向其提供财务资助的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时,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董事局的表决结果。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借款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截至信息披露日,本公司对外实际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 177,771.08 万元,
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1.09%,不存在对外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本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2022-02-23] (000016)深康佳A:关于深圳康佳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向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 公告编号:2022-10
债券代码:114489、114524 债券简称:19 康佳 04、19 康佳 06
114894、133003 21 康佳 01、21 康佳 02
133040 21 康佳 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康佳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向深圳华侨城股份
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469,323.65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93%,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 556,947.55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6%。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124,300.00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5%。
一、反担保情况暨关联交易概述
宜宾华侨城三江置业有限公司(简称“三江置业公司”)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其中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深圳康佳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康佳通信公司”)持有三江置业公司 20%的股权,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侨城股份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华侨城(成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三江置业公司 55%的股权,四川量典置业有限公司持有三江置业公司 25%的股权。
因业务发展需要,华侨城股份公司拟为三江置业公司的 8 亿元融资提供全额
连带责任担保。康佳通信公司与四川量典置业有限公司作为三江置业公司的少数股东,拟按照持股比例向华侨城股份公司提供反担保,其中,康佳通信公司向华侨城股份公司提供不超过 1.6 亿元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三年。因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同为华侨城股份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星期一)召开了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四次会议,
公司 7 名董事,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康
佳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向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本次关联交易,并就此次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刘凤喜先生、姚威先生、李峥先生回避表决,其他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一)债务人:宜宾华侨城三江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 年 11 月 29 日
注册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南岸街道广场西路四号广电中心 2307 室
法定代表人:王建文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餐饮娱乐的管理服务;文化活动的组织策划;演出场所经营;舞美设计、旅游信息服务;旅游设施的开发与经营、项目策划、设计;酒店管理;市场营销策划;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三江置业公司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股三江置业公司。
(二)产权及控制关系
华侨城(成都)投资有限公司(华侨城股份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有三江置业公司 55%的股权,其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量典置业有限公司持有三江置业公司 25%的股权,其实际控制人为宜宾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康佳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持有三江置业公司 20%的股权。综上所述,三江置业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三江置业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和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
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289,484.10 349,435.26
负债总额 187,372.45 247,161.35
净资产 102,111.66 102,273.91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9月
营业收入 45,384.54 3,986.94
利润总额 10,149.12 216.34
净利润 7,279.96 162.25
(四)三江置业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反担保中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反担保中被担保人: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7 年 9 月 2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指挥部大楼 103、105、107、111、112 室
法定代表人:段先念
注册资本:820,179.39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旅游及其关联产业的投资和管理;房地产开发;
自有物业租赁;酒店管理;文化活动的组织策划;会展策划;旅游项目策划;旅游信息咨询;旅游工艺品的销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同为华侨城股份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公司与华侨城股份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二)产权及控制关系
华侨城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华侨城股份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和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
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45,658,825.20 48,121,443.43
负债总额 34,621,272.88 36,377,168.71
净资产 7,839,696.55 8,078,341.40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9月
营业收入 8,186,809.01 4,944,477.85
利润总额 2,189,754.80 746,774.15
净利润 1,268,535.83 341,928.04
(四)华侨城股份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了满足三江置业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华侨城股份公司拟为三江置业公司的8 亿元融资提供全额担保,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康佳通信公司作为三江置业公司股东,拟按持股比例向华侨城股份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反担保金额不超过 1.6 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局认为,三江置业公司是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而进行的 8 亿元
融资,并由华侨城股份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康佳通信公司作为三江置业公司的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向华侨城股份公司提供不超过 1.6 亿元反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公允、公平,符合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向关联人输送利益的情形,也未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另外,三江置业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资产状况良好,并且本公司可及时了解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三江置业公司的决策,因此,本次反担保风险可控。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上述关联交易,
同意提交董事局会议进行讨论。
董事局会议审核通过后,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议案在提交董事局会议审议前,经过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决议是公司董事局根据公司实际需要而作出的,该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国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康佳通信公司作为三江置业公司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向华侨城股份公司提供反担保符合商业惯例,公司关联交易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在对此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刘凤喜先生、姚威先生、李峥先生回避表决,其余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此项交易。该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该关联交易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因此,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独立董事同意董事局的表决结果。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469,323.65 万元,
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93%,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 556,947.55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6%。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24,300.00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5%。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等。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2022-02-23] (000016)深康佳A:关于为兴达鸿业电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公告编号:2022-11
债券代码:114489、114524 债券简称:19 康佳 04、19 康佳 06
114894、133003 21 康佳 01、21 康佳 02
133040 21 康佳 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兴达鸿业电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469,323.65 万元,
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93%,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 556,947.55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6%。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24,300.00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5%。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控股公司广东兴达鸿业电子有限公司(简称“兴达鸿业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简称“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为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与兴达鸿业公司签署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 5,800 万元,期限为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公司同意债权期限延展的,保证期间至延展协议或补充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本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四十九次会议及 2018 年
10 月 8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广东兴达鸿业
电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兴达鸿业公司提供金额为 1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五年。
担保方 被担保方 经审议的 担保金额占 是否
担保 被担保 持股比 最近一期 最高担保 本次新增 尚在担保期 可用担保额 上市公司最 关联
方 方 例 资产负债 额度 担保金额 限的金额 度 近一期净资 担保
率 产比例
康佳 兴达鸿 51% 108.38% 10,000 5,800 万元 4,000 万元 200万元 1.16% 否
集团 业公司 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广东兴达鸿业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 年 10 月 20 日
注册地点:中山市阜沙镇阜沙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胡泽洪
注册资本:8,889 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电路板配套电镀;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兴达鸿业公司为本公司的间接控股公司,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深圳康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 51%的股权。
兴达鸿业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和 2021 年度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日 2021 年 12 月 31日
资产总额 59,182.83 67,687.66
负债总额 61,655.71 73,362.55
净资产 -2,472.88 -5,674.9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48,678.73 65,566.94
利润总额 0.28 -4,118.39
净利润 161.72 -3,202.02
兴达鸿业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债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金额为 5,800 万元,担保范围是厦门国际银行珠
海分行与兴达鸿业公司签署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金及利息(包括逾期罚息和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和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公司同意债权期限延展的,保证期间至延展协议或补充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5、合同生效:经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为了提高本公司资金流动性,同时为了满足兴达鸿业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保障兴达鸿业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本公司决定为兴达鸿业公司签署的融资合同提供担保。
本公司董事局认为,兴达鸿业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公司,本公司对其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本公司对兴达鸿业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本公司为控股公司兴达鸿业公司提供担保时,兴达鸿业公司其他股东为担保额度的 49%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469,323.65 万元,
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93%,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 556,947.55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6%。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24,300.00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5%。
六、备查文件目录
《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2022-02-17] (000016)深康佳A: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 公告编号:2022-07债券代码:114489、114524债券简称:19 康佳 04、19 康佳 06
114894、133003 21 康佳 01、21 康佳 02
133040 21 康佳 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召开的第
九届董事局第四十次会议及 2021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
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聘请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
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2021-23)。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本公司近日收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告知函》。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指派汤其美先生(项目合伙人)、申玲芝女士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申玲芝女士工作调整,现指派刘剑华先生替换申玲芝女士作为本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汤其美先生、刘剑华先生。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基本信息
刘剑华先生,200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刘剑华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本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告知函》;
(二)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身份证件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二年二月十六日
[2022-02-09] (000016)深康佳A: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 公告编号:2022-06
债券代码:114489、114524 债券简称:19 康佳 04、19 康佳 06
114894、133003 21 康佳 01、21 康佳 02
133040 21 康佳 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1 日披露的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预案》(简称“本次交易预案”)“重大风险提示”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因公司与江苏海四达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四达电源”)的股东就本次交 易的 部分核 心条款 尚未达 成一致 ,江 苏海四 达集团 有限公 司等 海四达电源的股东决定终止本次交易。公司在积极与交易对方进行磋商。后续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交易聘请的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其为其他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上述立案调查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由于本次交易涉及行政许可事项,因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上述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结束前,公司本次交易申请材料存在无法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受理的风险。公司及本次交易与上述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事项无关,上述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向深圳明高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 11 名赣州明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明高科技”)股东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明高科技 100%股权,拟向江苏海四达集团有限公司等 33 名海四达电源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海四达电源 100%股权,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
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的历史披露情况
1、公司因筹划资产重组事项尚存不确定性,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证券代码:000016、200016)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筹划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69)、2021 年 9 月 7 日
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71)。
2、2021 年 9 月 1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开市起复牌。
3、2021 年 10 月 9 日、2021 年 11 月 9 日,2021 年 12 月 9日,2022年 1月
8 日公司按规定披露了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78)、《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93)、《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3)、《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
三、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有序推进和落实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鉴于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各方较多,标的公司资产、业务规模较大,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
因公司与海四达电源的股东就本次交易的部分核心条款尚未达成一致,江苏海四达集团有限公司等海四达电源的股东决定终止本次交易。公司在积极与交易对方进行磋商。后续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另外,本次交易聘请的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其为其他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上述立案调查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由于本次交易涉及行政许可事项,因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上述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结束前,公司本次交易申请材料存在无法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受理的风险。公司及本次交易与上述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事项无关,上述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交易方案尚需进一步磋商,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本次交易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披露本次交易预案后,但尚未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前,每 30日发布本次交易进展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二年二月八日
[2022-01-25] (000016)深康佳A: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公告编号:2022-05
债券代码:114489、114524 债券简称:19 康佳 04、19 康佳 06
114894、133003 21 康佳 01、21 康佳 02
133040 21 康佳 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479,601.63 万
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94%,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 564,998.40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7%。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124,300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5%。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全资孙公司辽阳康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康顺智能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简称“招商银行大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根据保证书约定,本公司为招商银行大连分行与康顺智能公司签署的《授信协议》项下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金额为 0.5 亿元,担保期限为担保书生效之日开始到授信协议中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被担保人为康顺智能公司,债权人为招商银行大连分行。
为满足本公司控股孙公司江西新凤微晶玉石有限公司(简称“微晶玉石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义县支行(简称“农业银行安义县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为农业银行安义县支行与微晶玉石公司在约定期限内办理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 0.72 亿元,期限为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被担保人为微晶玉石公司,债权人为农业银行安义县支行。
本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四十次会议及 2021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辽阳康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康顺智能公司提供金额为 1 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三年。
本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及 2019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江西新凤微晶玉石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微晶玉石公司提供金额为 2.5 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五年。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占 是否
担保 被担保方 持股比 最近一期 经审议的最 本次新增 尚在担保期 可用担保额 上市公司最 关联
方 例 资产负债 高担保额度 担保金额 限的金额 度 近一期净资 担保
率 产比例
康佳 康顺智能 100% 99.14% 10,000 万元 5,000万元 2,000 万元 3,000 万元 0.83% 否
集团 公司
康佳 微晶玉石 51% 101.78% 25,000 万元 7,200万元 17,778.85 万 21.15 万元 2.96% 否
集团 公司 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辽阳康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 年 5 月 9 日
注册地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中华大街 145 号
法定代表人:孙东树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报废机动车回收,报废机动车拆解,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有 色金属合金销售,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 资源销售,塑料制品制造,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 处理,环保咨询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 电子产品销售,日用电器修理,日用家电零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电子元器 件零售,物业管理,塑料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智能家庭 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 售,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康顺智能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康顺智能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和 2021 年 1-11 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1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28,717.47 93,293.88
负债总额 27,413.37 92,493.41
净资产 1,304.10 800.47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11 月
营业收入 13,194.14 67,367.60
利润总额 407.61 -503.63
净利润 304.10 -503.63
(二)被担保人:江西新凤微晶玉石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 年 5 月 5 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冷素敏
注册资本:8,000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 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建筑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 术研发,科技中介服务,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国内贸易代 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批发,机械零件、零部 件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工具销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微晶玉石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孙公司,本公司通过控股 子公司江西康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 100%的股权。
微晶玉石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和 2021 年 1-11 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
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1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56,892.69 58,765.02
负债总额 53,937.73 59,812.31
净资产 2,954.96 -1,047.29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11 月
营业收入 8,549.10 12,010.73
利润总额 -7,460.90 -4,708.53
净利润 -6,316.66 -4,002.25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康顺智能公司与招商银行大连分行
1、合同双方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招商银行大连分行(债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金额为 0.5 亿元,担保范围是授信协议项下发生
的借款本金、利息、复息、招商银行大连分行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因康顺智能公司违约而应支付给招商银行大连分行的违约金和罚息、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其他费用。
3、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担保期限为担保书生效之日开始到授信协议中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5、合同生效:双方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二)微晶玉石公司与农业银行安义县支行
1、合同双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农业银行安义县支行(债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金额为 0.72 亿元,担保范围是农业银行安义县支
行与微晶玉石公司在约定期限内办理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务项下发生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微晶玉石公司和本公司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合同生效:自各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为了提高本公司资金流动性,同时为了满足康顺智能公司、微晶玉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保障上述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本公司决定为上述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
本公司董事局认为,康顺智能公司和微晶玉石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公司, 本公司对上述公司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本公司对上 述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康顺智能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孙公司,本公司为康顺智能公司提供担保事宜,无需反担保。本公司为控股孙公司微晶玉石公司提供担保时,该公司的其他股东为担保额度的 49%向本公司提供反担
[2022-01-25] (000016)深康佳A: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公告编号:2022-04
债券代码:114489、114524 债券简称:19 康佳 04、19 康佳 06
114894、133003 21 康佳 01、21 康佳 02
133040 21 康佳 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79,000 万元–99,000 万元 盈利:47,763.33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65.40% - 107.27%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300,000 万元–360,000 万元 亏损:236,759.08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26.71% -52.05%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3281 元/股–0.4111 元/股 盈利:0.1984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但本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 事项已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一)报告期,本公司坚持以科技创新驱动经营发展,践行“科技+产业+ 园区”发展战略,持续完善“科技+产业+资本”发展模式,聚焦“半导体科技+ 新消费电子+新能源”产业主线,稳步推进公司从“康佳电子”向“康佳科技” 转型。
报告期内,围绕公司的战略规划,本公司主要取得了以下成果:
1、本公司坚持以科技创新驱动,深入落实“自主创新+技术引进”原则,持 续强化科技领域的研发投入。报告期内,本公司获得多项奖励。本公司联合完成 的《新一代智能视频业务系统及产业化》获得广东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联合完 成的《基于多场耦合的新型保鲜冰箱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获得安徽省科学技
术进步奖三等奖,申报的《一种 LED 显示屏多功能控制系统》获得 2020 年深圳
市专利奖。
报告期内,本公司在持续开展 Micro LED 相关技术研发的同时,积极推进
Mini LED 芯片等技术的产业化。目前,本公司已建成 Micro LED 全制程研发生
产线,自主开发的混合式巨量转移技术已在转移效率和良率方面获得大幅提升,
并成功巨量转移出穿戴显示屏;本公司研发的 Micro LED 芯片和 Mini LED 芯片
均完成了小批量和中批量试产。本公司盐城半导体封测基地已投产并在积极提升良率和产能。
2、报告期内,本公司持续完善“科技+产业+资本”发展模式。2021 年,本
公司完成了毅康科技有限公司以及深圳市易平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战略投资者引入工作,为其后续资本化运作奠定了基础;另外,本公司与合作方共同发起成立了多个产业基金,为公司的战略推进和产业落地搭建了一个协同赋能的产业基金体系。
3、报告期内,本公司新消费电子业务积极拉长产业链和拓宽产品群。本公司彩电业务在持续优化产品结构,聚焦精品的同时,不断增强高端智能制造实力,并从传统显示向车载显示、穿戴显示等领域探索。本公司白电业务积极补齐产品线与生产线,形成了“康佳+新飞”双品牌运作及“冰洗冷空厨”全品类布局的新产业格局。
(二)报告期内,受市场竞争愈加激烈、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国内消费疲软等因素影响,本公司新消费电子业务产生了一定额度的亏损。另外,本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部分可能发生信用、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三)预计本公司 2021 年 1-12 月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的影响金额为 40-44 亿元,主要为政府补贴收入和转让所持公司股权产生的收益。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本公司 2021 年度的具体财
务数据以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
[2022-01-18] (000016)深康佳A: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公告编号:2022-02
债券代码:114489、114524 债券简称:19 康佳 04、19 康佳 06
114894、133003 21 康佳 01、21 康佳 02
133040 21 康佳 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三次会议,
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及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局主席刘凤喜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康芯威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会议决定合肥康芯威存储技术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挂牌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具体如下:
(一)同意合肥康芯威存储技术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挂牌交易方式实施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增资金额预计为 1.5-2.5 亿元,增资前的整体估值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值且不低于 4 亿元;
(二)同意深圳康芯威半导体有限公司放弃本次增资事项的优先认缴出资权。
会议授权本公司经营班子落实最终方案。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孙公司拟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七日
[2022-01-18] (000016)深康佳A:关于控股孙公司拟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公告编号:2022-03
债券代码:114489、114524 债券简称:19 康佳 04、19 康佳 06
114894、133003 21 康佳 01、21 康佳 02
133040 21 康佳 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拟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一)合肥康芯威存储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康芯威公司”)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的控股孙公司(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深圳康芯威半导体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康芯威公司 51%股权)。康芯威公司主要从事存储器主控芯片的设计和销售业务。因业务发展需要,康芯威公司拟通过国有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预计增资金额为 1.5-2.5 亿元,增资前的整体估值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值且不低于 4 亿元,最终交易价格和交易对方将根据公开挂牌征集结果确定。深圳康芯威半导体有限公司拟放弃本次增资事项的优先认缴出资权。康芯威公司将在本次增资扩股工商变更前偿还本公司已提供的全部股东借款本金和利息。
(二)本次增资扩股以公开挂牌交易的方式进行,交易对方尚未确定,目前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经公开挂牌程序确定的交易对方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康芯威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本公司共有 7 名董事,实到
董事 7 名,董事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四)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增资扩股在公司董事局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扩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增资扩股将在国有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交易方式进行,尚无确定交易对方,本公司将根据该增资扩股的进展情况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增资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 称:合 肥康 芯威存 储技 术有限 公司 。统一 社会 信用 代码:
91340111MA2T7CF039。法定代表人:于海。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成立时
间:2018 年 11 月 7 日。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 3963
号智能装备科技园 D3 栋 5 层。股权结构: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康芯威半导体有限公司持有康芯威公司 51%股权,深圳国鑫微电子有限公司持有康芯威公司49%股权。深圳康芯威半导体有限公司和深圳国鑫微电子有限公司放弃本次增资事项的优先认缴出资权。经营范围:半导体、元器件专用材料开发、采购及销售;半导体设备及材料、电子器件、新型元器件、电子产品、电器、通信器材、电子设备的研发设计、采购、销售(含互联网销售)、代理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半导体及相关产品的设计、研发、封装、测试、采购、销售及售后服务;半导体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目前,康芯威公司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康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性往来余额 377,140.77 元,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康存储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经营性往来余额 150,000.00 元,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康存储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性往来余额 308,890.97 美元。为保障康芯威公司业务经营,截至目前,本公司已向康芯威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本金合计约 8,368.25 万元。除上述资金往来以外,本公司不存在向康芯威公司提供担保、委托理财以及其他康芯威公司占用本公司资金的情况。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情形。在本次增资扩股的工商变更完成前,本公司将收回对康芯威公司的全部股东借款本金和利息。
康芯威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和 2021 年 1-11 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日 2021 年 11 月 30日
资产总额 5,179.74 3,521.69
负债总额 6,457.71 9,629.80
净资产 -1,277.97 -6,108.10
应收账款总额 0.38 324.21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11 月
营业收入 7,367.29 2,047.60
营业利润 -3,350.55 -4,803.33
利润总额 -3,352.34 -4,829.28
净利润 -3,352.46 -4,830.13
经营活动产生的 -2,363.06 -2,782.26
现金流量净额
四、增资扩股的定价依据
康芯威公司本次以公开挂牌交易方式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康芯威公司将在挂牌期间完成审计评估及相关备案工作,审计和评估的基准日为 2021 年 11月 30 日。康芯威公司增资前的整体估值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值且不低于 4 亿元,最终交易价格以国有产权交易所确认的实际成交价为准。
五、增资扩股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资扩股的交易对方尚不确定,因此尚未签署增资扩股协议。
六、增资扩股的原因及影响
本次康芯威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利于导入战略投资者的资源,增强康芯威公司资本实力,促进康芯威公司业务发展,加速推进康芯威公司资本化运作。本次增资扩股符合本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不影响本公司现有业务的稳定。因康芯威公司增资扩股的整体估值、增资比例以及增资扩股完成后本公司是否对康芯威公司丧失控制权等因素暂时无法明确,本次增资扩股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的影响尚不确定。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扩股需在国有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该程序将保证交易价格的公平合理性,不会出现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增资扩股将在国有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交易方式进行,最终新增注册资本、增资价格、最终投资人投资金额及其持股比例将依据公开挂牌征集结果确定,结果具有不确定性。本公司将根据增资扩股的进展情况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等。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二年一月十七日
[2022-01-08] (000016)深康佳A: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 公告编号:2022-01
债券代码:114423、114489 债券简称:19 康佳 02、19 康佳 04
114524、114894 19 康佳 06、21 康佳 01
133003、133040 21 康佳 02、21 康佳 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1 日披露的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预案》(简称“本次交易预案”)“重大风险提示”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近日,因公司与江苏海四达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四达电源”)的股东就本次交易的部分核心条款尚未达成一致,江苏海四达集团有限公司等海四达电源的股东决定终止本次交易。公司将继续积极与交易对方进行磋商。后续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向深圳明高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 11 名赣州明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明高科技”)股东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明高科技 100%股权,拟向江苏海四达集团有限公司等 33 名海四达电源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海四达电源 100%股权,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的历史披露情况
1、公司因筹划资产重组事项尚存不确定性,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证券代码:000016、200016)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筹划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69)、2021 年 9 月 7 日
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
71)。
2、2021 年 9 月 1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开市起复牌。
3、2021 年 10 月 9 日、2021 年 11 月 9 日,2021 年 12 月 9日公司按规定披
露了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78)、《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93)、《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3)。
三、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有序推进和落实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鉴于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各方较多,标的公司资产、业务规模较大,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
近日,因公司与海四达电源的股东就本次交易的部分核心条款尚未达成一致,江苏海四达集团有限公司等海四达电源的股东决定终止本次交易。公司将继续积极与交易对方进行磋商。后续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交易方案尚需进一步磋商,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本次交易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披露本次交易预案后,但尚未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前,每 30 日发布本次交易进展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二年一月七日
[2021-12-31] (000016)深康佳A:关于挂牌转让深圳市易平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 公告编号:2021-108
债券代码:114423、114489 债券简称:19 康佳 02、19 康佳 04
114524、114894 19 康佳 06、21 康佳 01
133003、133040 21 康佳 02、21 康佳 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转让深圳市易平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由深圳市侨易数字化科技有限公司等 17 家受让方组成的联合体签订的《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有关此
合同的详细情况,请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挂牌转让深圳
市易平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5)),本公司于近日完成了深圳市易平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并收到全部 28 亿元股权转让款。
深圳市易平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次工商变更的主要内容为:
序 股东名称 工商变更前 工商变更后
号 的持股比例 的持股比例
1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5.7766% 25.7766%
2 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4.2234% 4.2234%
3 深圳市侨易数字化科技有限公司 - 35.0000%
4 盐城康盐信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5400%
5 上海幻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
6 重庆康芯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000%
7 重庆昆域创新智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3000%
8 海南辉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7500%
9 宜宾康慧电子信息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7500%
10 喜粤新媒二号(珠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2500%
11 杭州源星昱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500%
12 珠海中缔金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500%
13 天津开源未来科技创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2500%
14 杭州华数智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0.2500%
15 湖南长沙天心区玖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1250%
16 湖南玖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1250%
17 江西君健实业有限公司 - 0.1250%
序 股东名称 工商变更前 工商变更后
号 的持股比例 的持股比例
18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 - 0.0250%
19 北京奥维云网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0.0100%
合计 100% 100%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2021-12-31] (000016)深康佳A: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 公告编号:2021-109
债券代码:114423、114489 债券简称:19 康佳 02、19 康佳 04
114524、114894 19 康佳 06、21 康佳 01
133003、133040 21 康佳 02、21 康佳 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479,631.97? 万
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94%,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 610,803.95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72%。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124,300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5%。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全资孙公司辽阳康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康顺智能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与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分行(简称“盛京银行辽阳分行”)签署了《借款保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为盛京银行辽阳分行与康顺智能公司签署的《借款合同》项下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 0.2 亿元,担保期限为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到借款合同中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被担保人为康顺智能公司,债权人为盛京银行辽阳分行。
本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四十次会议及 2021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辽阳康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康顺智能公司提供金额为 1 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三年。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占 是否
担保 被担保方 持股比 最近一期 经审议的最 本次新增 尚在担保期 可用担保额 上市公司最 关联
方 例 资产负债 高担保额度 担保金额 限的金额 度 近一期净资 担保
率 产比例
康佳 康顺智能 100% 99.14% 1 亿元 0.2亿元 0 亿元 0.8亿元 0.24% 否
集团 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辽阳康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 年 5 月 9 日
注册地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中华大街 145 号
法定代表人:孙东树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报废机动车回收,报废机动车拆解,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有 色金属合金销售,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 资源销售,塑料制品制造,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 处理,环保咨询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 电子产品销售,日用电器修理,日用家电零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电子元器 件零售,物业管理,塑料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智能家庭 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 售,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康顺智能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康顺智能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和 2021 年 1-11 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日 2021 年 11 月 30日
资产总额 28,717.47 93,293.88
负债总额 27,413.37 92,493.41
净资产 1,304.10 800.47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11 月
营业收入 13,194.14 67,367.60
利润总额 407.61 -503.63
净利润 304.10 -503.63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盛京银行辽阳分行(债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金额为 0.2 亿元,担保范围是借款合同项下发生
的借款本金、利息、印花税,盛京银行辽阳分行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康顺智能公
司违约而应支付给盛京银行辽阳分行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其他费用。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到借款合同中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5、合同生效:双方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为了提高本公司资金流动性,同时为了满足康顺智能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本公司决定为康顺智能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
本公司董事局认为,康顺智能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孙公司,本公司对该公 司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康顺智能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孙公司,本公司为康顺智能公司提供担保事宜,无需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479,631.97? 万元,
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94%,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 610,803.95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72%。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124,300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5%。
六、备查文件目录
《借款保证合同》等。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2021-12-29] (000016)深康佳A: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 公告编号:2021-107
债券代码:114423、114489 债券简称:19 康佳 02、19 康佳 04
114524、114894 19 康佳 06、21 康佳 01
133003、133040 21 康佳 02、21 康佳 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为了支持本公司在重庆市的产业发展,近日,重庆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向本公司合计持股 75%的重庆康佳光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拨付了合计 2 亿元的产业发展资金。该政府补助为现金形式,资金已到重庆康佳光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账户,不具备可持续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重庆康佳光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不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的长期资产,故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二)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补助属于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本期直接计入其他收益。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述补助资金的取得将对本公司 2021 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其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重庆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拨付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及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2021-12-25] (000016)深康佳A:关于控股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 公告编号:2021-106
债券代码:114423、114489 债券简称:19 康佳 02、19 康佳 04
114524、114894 19 康佳 06、21 康佳 01
133003、133040 21 康佳 02、21 康佳 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为了支持本公司在西安市的产业发展,近日,西安国际港务区管理委员会向陕西康佳智能家电有限公司(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合计持有其 51%的股权)拨付了 3 亿元的产业落地奖励。上述政府补助为现金形式,资金已到陕西康佳智能家电有限公司账户,不具备可持续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陕西康佳智能家电有限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不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的长期资产,故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二)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补助属于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本期直接计入其他收益。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述补助资金的取得将对本公司 2021 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其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政府补助的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2021-12-18] (000016)深康佳A:关于挂牌转让深圳市易平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公告编号:2021-105
债券代码:114423、114489 债券简称:19 康佳 02、19 康佳 04
114524、114894 19 康佳 06、21 康佳 01
133003、133040 21 康佳 02、21 康佳 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转让深圳市易平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受让方将在《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
将剩余的 196,000 万元产权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存在受让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产权交易尾款的风险。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 日披露了《关
于挂牌转让深圳市易平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60)。2021 年 11 月 1 日,本公司将持有的深圳市易平方网络科技有限公
司(简称“易平方公司”)70%的股权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
近日,根据国有产权交易规则,本公司与由深圳市侨易数字化科技有限公司等 17 家受让方组成的联合体签订了《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交易价格为 280,000万元。受让方将按照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交易价款。
在受让方支付全部产权交易价款和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本公司将尽快完成易平方公司的工商变更手续。
一、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侨易数字化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深圳市侨易数字化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H04838J。成立日期:2021 年 9 月 10 日。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李涛。注册资本:10,000 万元。注册地址:深圳
市南山区沙河街道中新街社区深南大道 9018 号华侨城大厦 A 座 4301。主要股东:
深圳华侨城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 100%股权。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
无。
(二)盐城康盐信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盐城康盐信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91320903MA22Y6NC97。成立日期:2020 年 11 月 4 日。企业性质:有限合伙
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柯汉华、张博。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注册地址:盐城市盐都区高新区创新中心五号楼(D)。主要股东:江苏黄海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 15%份额,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 10%份额,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 10%份额,盐城康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 0.05%份额,深圳康佳资本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 0.05%份额,东台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 10%份额,深圳市康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 40%份额,盐城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 14.9%份额,即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合计持有其 40.05%份额。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上海幻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公 司 名 称 : 上 海 幻 电 信 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310115067801988G。成立日期:2013 年 5 月 2 日。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
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徐逸。注册资本:1,099.3539 万元。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祖冲之路 2277 弄 1 号 905、906 室。主要股东:陈
睿持 52.303%股权,徐逸持 44.3079%股权,李旎持 3.3890%股权。经营范围:信息科技、计算机软硬件、网络工程领域内的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玩具、工艺美术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服装的销售,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信业务,票务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重庆康芯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重庆康芯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91500120MA61DRRQ8W。成立日期:2021 年 3 月 15 日。企业性质:有限合伙
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康佳资本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重庆两山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注册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
双星大道 50 号 9 幢 4-2。主要股东:重庆两山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 49.95%份额,
深圳市康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 49.95%份额,深圳康佳资本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 0.05%份额,重庆两山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 0.05%份额,即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合计持有其 50%份额。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依
法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五)重庆昆域创新智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重庆昆域创新智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7MAAC4DHYXM。成立日期:2021 年 11 月 29 日。企业
性质: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昆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
本:17,210 万元。注册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金凤镇凤笙路 21 号 1 幢。主要股
东:桐乡市乌镇佳域数字经济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 58.1058%份额,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持 41.2551%份额,深圳市昆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 0.6391%份额,即本公司通过间接持股 40%的参股合伙企业桐乡市乌镇佳域数字经济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 58.1058%份额。经营范:许可项目: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六)海南辉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海南辉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9025MAA964UG97。成立日期:2021 年 11 月 22 日。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
业。执行事务合伙人:陈威群。注册资本:1000 万元。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
市龙华区银湖路都市森林小区 2 幢 4-7 号铺面。主要股东:陈威群持 55.00%股
权,陈钟雄持 15.00%股权,吴智持 15.00%股权,陈泽原持 15.00%股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融资咨询服务;保险公估业务;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对外承包工程;企业总部管理;专业设计服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地产评估(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七)宜宾康慧电子信息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宜宾康慧电子信息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91511500MA62YM806W。成立日期:2020 年 8 月 25 日。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宜宾市新兴产业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康佳资本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200 万元。注册地址: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金沙江南路 3 号 15 层 1501 号。主要股东:深圳市康佳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持 39.92%份额,四川省川南经济区一体化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 39.92%份额,宜宾市新兴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 19.96%份额,深圳康佳资本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 0.1%份额,宜宾市新兴产业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持 0.1%份额,即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合计持有其 40.02%份额。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受托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八)喜粤新媒二号(珠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喜粤新媒二号(珠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7B3GR3G。成立日期:2021 年 10 月 21 日。企业
性质: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广东南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9,545 万元。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琴朗道 88 号 1322 办公-B。主要股东:
广东南新金控投资有限公司持 60.1362%份额,盐城康盐信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 29.8586%份额,珠海日升月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3.4678%份额,邓伟山持 2.0953%份额,姜鹏持 2.0953%份额,周磊持 1.0477%份额,曾虹持 1.0477%份额,广东南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 0.2514%份额,即本公司通过间接持股 40.05%的参股合伙企业盐城康盐信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 29.8586%份额。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九)杭州源星昱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杭州源星昱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91330103MA2AXW402M。成立日期:2017 年 11 月 2 日。企业性质:有限合
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源星昱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70,200 万元。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新华路 266 号 697 室。
主要股东:上海分众鸿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 39.8860%股权,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持 14.2450%份额,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 14.2450%份额,安吉复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 10.2564%份额,杭州下城科技创业创新基金有限公司持 7.6923%份额,上海荣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 5.6980%份额,杭州文化创意产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 5.1282%份额,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源星昱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 2.8490%份额。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十)珠海中缔金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珠海中缔金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91440400MA58DCWG1
[2021-12-14] (000016)深康佳A:关于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公告编号:2021-104债券代码:114423、114489债券简称:19 康佳 02、19 康佳 04
114524、114894 19 康佳 06、21 康佳 01
133003、133040 21 康佳 02、21 康佳 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披露了《第
九届董事局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96)和《关于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公告》(2021-97)。根据董事局会议决议,本公司拟由持股 80%的控股子公司在本公司董事局审批通过的授权范围内参与竞拍璧山区约 404 亩商住用地土地使用权。
近日,本公司持股 80%的控股子公司四川城锐房地产有限公司通过公开竞拍方式,以 6.11 亿元(即挂牌起始价,在董事局审批通过的授权范围内)竞得位于璧山区璧城街道新堰社区、双龙社区约 167.67 亩商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地块的具体情况如下:
1、地块编号:BS21-1J-402 号。
2、地块位置:璧山区璧城街道新堰社区、双龙社区。
3、出让面积:合计 111,782.41 ㎡,其中二类居住用地为 20,054.19 ㎡,商
业商务用地为 91,728.22 ㎡。
4、容积率: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1.5,商业商务用地容积率≤1。
5、成交价格:6.11 亿元。
6、土地出让年限:50 年。
7、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商业商务用地。
四川城锐房地产有限公司将尽快与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剩余约 236 亩商住用地的具体挂牌时间尚未确定。本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中标重庆市璧山区约 167.67 亩商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符合本公司“科技+产业+园区”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本公司在重庆市的业务布局,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2021-12-09] (000016)深康佳A: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 公告编号:2021-103
债券代码:114423、114489 债券简称:19 康佳 02、19 康佳 04
114524、114894 19 康佳 06、21 康佳 01
133003、133040 21 康佳 02、21 康佳 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1 日披露的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预案》(简称“本次交易预案”)“重大风险提示”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交易预案披露的风险事项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局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方案或者对本次交易方案做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3 号: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披露本次交易预案后,但尚未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前,每 30日发布本次交易进展公告。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向深圳明高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 11 名赣州明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明高科技”)股东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明高科技 100%股权,拟向江苏海四达集团有限公司等 33 名江苏海四达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四达电源”)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海四达电源 100%股权,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的历史披露情况
1、公司因筹划资产重组事项尚存不确定性,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证券代码:000016、200016)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筹划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69)、2021 年 9月 7 日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71)。
2、2021 年 9 月 1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开市起复牌。
3、2021 年 10 月 9 日、2021 年 11 月 9 日,公司按规定披露了进展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78)、《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93)。
三、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有序推进和落实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仍在正常进行中。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局会议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披露本次交易草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披露本次交易预案后,但尚未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前,每 30 日发布本次交易进展公告。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本次交易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2021-12-04] (000016)深康佳A: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21-102
债券代码:114423、114489 债券简称:19康佳02、19康佳04
114524、114894 19康佳06、21康佳01
133003、133040 21康佳02、21康佳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477,182.96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94%,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591,554.98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0%。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48,3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康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康佳电子科技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简称“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为浦发银行深圳分行与康佳电子科技公司签署的《融资额度协议》项下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5亿元,担保期限为保证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被担保人为康佳电子科技公司,债权人为浦发银行深圳分行。
根据康佳电子科技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简称“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及建信融通有限责任公司给予康佳电子科技公司的7,000万元融资额度承担无条件付款责任。被担保人为康佳电子科技公司,债权人为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及建信融通有限责任公司。
为满足本公司全资孙公司四川康佳智能终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四川康佳智能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全资孙公司宜宾康佳科技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简称“宜宾康佳科技公司”)与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港支行(简称“宜宾商业银行临港支行”)签署了《最高额抵押合同》。宜宾康佳科技公司以其持有的土地、房产为四川康佳智能公司与宜宾商业银行临港支行在约定期间内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为28,771.88万元。担保期限为抵押
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被担保人为四川康佳智能公司,债权人为宜宾商业银行临港支行。
本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四十九次会议及2018年10月8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深圳康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康佳电子科技公司提供金额为3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五年。
宜宾康佳科技公司股东会已同意以土地、房产为四川康佳智能公司与宜宾商业银行临港支行在约定期间内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股比例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经审议的最高担保额度
本次新增担保金额
尚在担保期限的金额
可用担保额度
担保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是否关联担保
康佳集团
康佳电子科技公司
100%
101.85%
35亿元
5.7亿元
11.5亿元
23.5亿元
20.41%
否
宜宾康佳科技公司
四川康佳智能公司
100%
98.50%
28,771.88万元
28,771.88万元
0
28,771.88万元
3.41%
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深圳康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月16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常东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从事新产品、应用软件系统、音视频集成系统、智慧家居系统、平安城市系统、智慧城市系统、高新技术及相关设备的研究开发、销售,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咨询服务以及运行维护服务;从事电视机、广播电视接收设备、显示器件、幻灯及投影设备、数字音视频广播系统及产品、视听器材、新型电子元器件等电子信息产品的技术开发;从事家用电器及其零配件的批发零售;从事净水设备、水处理装置及配件的研发、销售;经营电子商务;从事广告业务;供应链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投资咨询;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凭备案经营)、日用口罩(非医用)。(以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仓储服务;经
营电信业务;人力资源服务;从事家用电器及其零配件的生产。
产权及控制关系:康佳电子科技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康佳电子科技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和2021年1-10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10月31日
资产总额
438,856.86
682,701.91
负债总额
405,328.96
695,334.93
净资产
33,527.90
-12,633.02
项目
2020年度
2021年1-10月
营业收入
463,516.97
373,136.25
利润总额
-69,364.03
-54,489.36
净利润
-57,525.18
-46,160.92
(二)被担保人:四川康佳智能终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月15日
注册地址:宜宾市临港经开区国兴大道港园路西段12号
法定代表人:吴勇军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技术、电子信息及信息技术处理、系统集成、通信技术的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新通信网络、三网融合、新型平板显示、高性能集成电路和高端软件等技术的开发、咨询、转让和应用;智能机器人的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通信设备零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大数据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管理咨询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供应链管理服务及相关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制造;销售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计算机和办公设备维修;计算机和辅助设备修理;移动电信服务;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物流代理服务;新型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制造;新型显示器件销售;教育咨询服务;教学专用仪器制造;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四川康佳智能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四川康佳智能公司2020年度和2021年1-10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10月31日
资产总额
37,196.03
214,666.61
负债总额
30,219.86
211,443.57
净资产
6,976.16
3,223.04
项目
2020年度
2021年1-10月
营业收入
88,816.56
422,761.97
利润总额
-1,673.19
-4,139.44
净利润
-1,676.51
-3,753.1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康佳电子科技公司与浦发银行深圳分行
1、合同双方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浦发银行深圳分行(债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金额为5亿元,担保范围是浦发银行深圳分行与康佳电子科技公司签署的《融资额度协议》项下的债权本金人民币5亿元及由此产生得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得费用、以及浦发银行深圳分行实现担保权力和债权所产生得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融资额度协议》经浦发银行深圳分行要求康佳电子科技公司需补足得的保证金。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保证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5、合同生效:自各方负责人签名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二)康佳电子科技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及建信融通有限责任公司
1、合同双方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及建信融通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
2、主要内容:本公司为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及建信融通有限责任公司给予康佳电子科技公司的7,000万元融资额度承担无条件付款责任。
(三)四川康佳智能公司与宜宾商业银行临港支行。
1、合同双方为:宜宾康佳科技公司(抵押保证人)、宜宾商业银行临港支行(债权人)
2、抵押担保金额及范围:最高担保额度为28,771.88万元,抵押担保范围为宜宾商业银行临港支行依合同对四川康佳智能公司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宜宾商业银行临港支行垫付的有关费用以及宜宾商业银行临港支行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公证费、公告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变(拍)卖费、处置费、过户费、相关税费等。)
3、担保方式:抵押担保责任。
4、保证期间:抵押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合同生效:自各方负责人签名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为了提高本公司资金流动性,同时为了满足康佳电子科技公司、四川康佳智能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本公司及宜宾康佳科技公司决定分别为康佳电子科技公司及四川康佳智能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
本公司董事局认为,康佳电子科技公司及四川康佳智能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本公司对上述公司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康佳电子科技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为康佳电子科技公司提供担保事宜,无需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477,182.96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94%,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591,554.98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0%。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48,3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
六、备查文件目录
《最高额保证合同》等。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2021-12-01] (000016)深康佳A: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21-101
债券代码:114423、114489 债券简称:19康佳02、19康佳04
114524、114894 19康佳06、21康佳01
133003、133040 21康佳02、21康佳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累计诉讼及仲裁概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及控股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新发生累计诉讼、仲裁金额合计为85,736.12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17%。其中,作为原告或申请人的诉讼、仲裁金额为82,419.41万元;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诉讼、仲裁金额为3,316.71万元(本公司及控股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新发生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
二、已披露诉讼、仲裁进展情况说明
本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披露的《关于大额未决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63)、2020年9月19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97)、2021年6月1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8)以及相关定期报告中对本公司及控股公司涉及诉讼、仲裁的有关情况进行了公告。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上述部分诉讼案件未判决,尚无法准确判断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本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附件:连续十二个月内新发生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统计表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连续十二个月内新发生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统计表 一、本公司及控股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的大额诉讼、仲裁情况
序号
原告/申请人
被告/被申请人
案由
诉讼请求
标的金额
(万元)
受理时间
受理机构
进展情况
1
深圳市康佳利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耀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升新罗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弘耀鼎胜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深圳祥瑞盈通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罗静霞、罗宗武、罗宗银、罗造通、罗赛音
合同纠纷
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货款及违约金
15,453.44
2021.7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审审理中
2
河南新飞制冷器具有限公司
汕头市美森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美森源塑胶电子有限公司、林元钦、黄瑞容、江苏华东五金城有限公司、创富商贸广场房产开发(惠州)有限公司
委托合同纠纷
请求判令解除合同,被告返还货款和支付违约金,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12,990.20
2021.8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审审理中
3
河南新飞制冷器具有限公司
深圳市美森源塑胶电子有限公司、汕头市美森科技有限公司、林元钦、黄瑞容、创富商贸广场房产开发(惠州)有限公司
委托合同纠纷
请求判令解除合同,被告返还货款和支付违约金,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4,211.33
2021.8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一审审理中
4
安徽康佳电子有限公司
深圳市美森源塑胶电子有限公司、汕头市美森科技有限公司、林元钦、黄瑞容、江苏华东五金城有限公司
委托合同纠纷
请求判令解除合同,被告返还货款和支付违约金,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4,980.06
2021.8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一审审理中
5
安徽康佳电子有限公司
汕头市美森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美森源塑胶电子有限公司、林元钦、黄瑞容、江苏华东五金城有限公司
委托合同纠纷
请求判令解除合同,被告返还货款和支付违约金,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7,958.82
2021.10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审审理中
6 4
海南康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汕头市美森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美森源塑胶电子有限公司、江苏华东五金城有限公司
委托合同纠纷
请求判令解除合同,被告返还货款和支付违约金,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6,806.60
2021.10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审审理中
7
康佳集团股份
福安市新尚电子有限公司、福建兆冠工贸
侵犯商标
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
3,000.00
2021.10
福州市中级
一审审理中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金华市康佳医疗器械厂、王骏
权及不正当竞争
及赔偿损失
人民法院
8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罗造通、罗静霞、 罗宗银、罗宗武、深圳市耀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纠纷
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股份回购款及利息
24,875.22
2021.11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法院已受理
小计
80,275.67
-- 二、本公司及控股公司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大额诉讼、仲裁情况
1
深圳康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茂鑫源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合同纠纷
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
2,662.43
2021.7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一审审理中
小计
2,662.43
-- 三、其他小额诉讼情况
其他单笔在2,000万以下的小额诉讼(安徽康佳同创电器有限公司、四川康佳智能终端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兴达鸿业电子有限公司、江西康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西高透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康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合计
2,798.02
[2021-11-27] (000016)深康佳A:关于毅康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 公告编号:2021-100
债券代码:114423、114489 债券简称:19 康佳 02、19 康佳 04
114524、114894 19 康佳 06、21 康佳 01
133003、133040 21 康佳 02、21 康佳 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毅康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11 月 5 日,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山东高速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山东高速”)、烟台百江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烟台清润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烟台清江川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烟台丰清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订了《股权投资协议》,具体情况请见本公
司于 2021 年 11 月 6 日披露的《关于毅康科技有限公司股转及增资相关事项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92))。
2021 年 11 月 26 日,根据《股权投资协议》约定,在转让毅康科技有限公
司(简称“毅康科技”)股权事项完成工商变更后,山东高速对毅康科技增资15 亿元事项完成了工商变更。后续,本公司将与毅康科技其他股东以及核心管理团队一同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促进毅康科技业务快速发展。毅康科技本次工商变更的主要内容为:
序 增资前 增资后
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万元) (%) (万元) (%)
1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445.20 39.3000 6,445.20 24.9828
2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3,758.74 22.9191 13,157.23 51.0000
3 烟台百江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 3,293.51 20.0823 3,293.51 12.7663
合伙)
4 烟台丰清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463.72 8.9252 1,463.72 5.6737
5 烟台清润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 1,345.51 8.2043 1,345.51 5.2154
合伙)
6 烟台清江川企业管理中心(有限 93.33 0.5691 93.33 0.3618
合伙)
合计 16,400.00 100.0000 25,798.50 100.0000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2021-11-26] (000016)深康佳A: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公告编号:2021-96
债券代码:114423、114489 债券简称:19 康佳 02、19 康佳 04
114524、114894 19 康佳 06、21 康佳 01
133003、133040 21 康佳 02、21 康佳 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星期三)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及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局主席刘凤喜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参与竞拍重庆
市璧山区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为了落实“科技+产业+园区”的发展战略,会议决定本公司持股 80%的控股
子公司在本公司董事局审批通过的授权范围内参与重庆市璧山区约 404 亩商住用地土地使用权的竞拍。
会议授权本公司经营班子落实最终方案。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二)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重庆康佳光电
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向股东提供借款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会议同意重庆康佳光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向其股东提供借款,其中向重庆两山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2.3 亿元的借款,期限不超过 1 年,利率为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会议要求,在重庆康佳光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需要资金时,重庆康佳光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股东应按照股权比例及时归还上述借款。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次借款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授权康佳集团经营班子落实最终方案。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按股权比例向股东提供借款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次会议决议等。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2021-11-26] (000016)深康佳A:关于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公告编号:2021-97
债券代码:114423、114489 债券简称:19 康佳 02、19 康佳 04
114524、114894 19 康佳 06、21 康佳 01
133003、133040 21 康佳 02、21 康佳 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目标地块土地使用权需通过参与招拍挂程序获得,竞拍结果具有不确定性。本公司将根据竞拍的进展情况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交易概述
为了落实“科技+产业+园区”的发展战略,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持股 80%的控股子公司拟在本公司董事局审批通过的授权范围内参与璧山区约 404 亩商住用地土地使用权的竞拍。
本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星期三)召开了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竞拍重庆市璧山区土地使用权的议案》。本公司共有
7 名董事,会议实到董事 7 名,董事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
过了该项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在本公司董事局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的主要内容
地块位置:位于重庆市璧山区玉泉湖西侧。
土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商业商服用地。
地块面积:总占地约 404 亩,其中二类居住用地约 305 亩,容积率 1.5,计
容建筑面积约 30.5 万㎡;商业商服用地约 98 亩,容积率 1.0,计容建筑面积约
6.5 万㎡。具体规划性质、控制性规划指标、建筑规模最终以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确定的规划指标为准。
本公司持股 80%的控股子公司拟在本公司董事局审批通过的授权范围内参
与上述约 404 亩商住用地土地使用权的竞拍,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三、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参与竞拍重庆市璧山区目标地块土地使用权符合本公司“科技+产业+园区”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本公司在重庆市的业务布局,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重庆市璧山区目标地块土地使用权需通过参与招拍挂程序获得,竞拍结果具有不确定性。
本公司将根据竞拍的进展情况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及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2021-11-26] (000016)深康佳A:关于控股子公司按股权比例向股东提供借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公告编号:2021-98
债券代码:114423、114489 债券简称:19 康佳 02、19 康佳 04
114524、114894 19 康佳 06、21 康佳 01
133003、133040 21 康佳 02、21 康佳 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按股权比例向股东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控股子公司按股权比例向股东提供借款事项概述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重庆康佳光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简称“光电研究院”,本公司合计持有其 75%的股权,另一股东重庆两山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 25%的股权)拟根据自身的经营计划和实际资金情况,按照股权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各股东提供借款,其中向重庆两山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两山投资”)提供不超过 2.3 亿元的借款,期限不超过 1 年,利率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因光电研究院目前有部分闲置资金,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考虑光电研究院资金使用计划后,光电研究院计划按照股权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各股东提供一定金额的短期借款。
本公司董事局于 2021 年 11月 24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康佳光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向股东提供借款
的议案》。公司共有 7 名董事,实到董事 7 名,董事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董事局同时要求在光电研究院需要资金时,光电研究院的股东应按照股权比例及时归还上述借款。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控股子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重庆两山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住所:重庆市璧山区壁泉街道双星大道 8 号。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李正洪。成立
时间:2015 年 7 月 13 日。注册资本:人民币 10 亿元。控股股东:重庆两山建
设投资有限公司。经营范围:负责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投资(不得从事银行、证券、保险等需要取得许可或审批的金融业务)及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两山投资持有光电研究院 25%的股权,两山投资及其股东方与本公司及本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两山投资 2020 年度经审计和 2021年1-10 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日 2021 年 10 月 31日
资产总额 1,839,874,907.52 2,072,970,166.38
负债总额 560,171,208.38 793,795,437.14
净资产 1,279,703,699.14 1,279,174,729.24
资产负债率 30.45% 38.29%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10 月
营业收入 0 0
利润总额 11,049,721.90 -499,998.76
净利润 8,287,291.43 -528,969.90
经了解,两山投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资产状况较好,可以正常履约。
三、控股子公司按股权比例向股东提供借款的主要内容
(一)借款对象:本公司及两山投资。
(二)借款金额:光电研究院在根据自身的经营计划合理预计未来资金安排后,拟按照股权比例以同等条件向本公司和两山投资分别提供不超过 6.9 亿元和2.3 亿元借款。当光电研究院需要支付设备购置款及日常经营费用等大额资金支出时,光电研究院的股东将按照股权比例及时归还上述借款。
(三)借款期限:不超过 1 年。
(四)利率:各股东按照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同等计息。
四、风险防范措施
首先,两山投资的资产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较低,因此两山投资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其次,光电研究院是在不影响其自身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按股权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各股东提供借款。综上所述,光电研究院按股权比例向股东提供借款风险可控,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光电研究院在根据自身的经营计划合理预计未来资金安排后,按股权比例以同等条件向股东提供借款,不会影响光电研究院的正常运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光电研究院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光电研究院按股权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各股东提供借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本公司及光电研究院的正常经营,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经全面评估两山投资的资产状况、债务偿还能力后,独立董事认为两山投资具备偿还借款的能力,光电研究院按股权比例向股东两山投资提供借款的整体风
险可控。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独立董事同意董事局的表决结果。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借款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对外实际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 109,870.34 万元,
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 13.04%。本公司没有逾期未收回借款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2021-11-19] (000016)深康佳A:关于收回财务资助款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 公告编号:2021-94
债券代码:114423、114489 债券简称:19 康佳 02、19 康佳 04
114524、114894 19 康佳 06、21 康佳 01
133003、133040 21 康佳 02、21 康佳 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回财务资助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披露了
《关于向重庆庆佳公司提供 890 万元财务资助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21),由于参股公司重庆庆佳电子有限公司(简称“重庆庆佳公司”)未能及时归还本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本金及利息,本公司向重庆庆佳公司提供的 890万元财务资助出现了逾期。为推动重庆庆佳公司尽快偿还本公司的财务资助款项,本公司在继续积极推动重庆庆佳公司完成土地收储工作的同时,于 2020 年6 月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起诉重庆庆佳公司,要求重庆庆佳公司履行偿还义务。
2021 年 11 月 18 日,重庆庆佳公司已偿还了上述 890 万元财务资助的本
金、利息、罚息共计 1,207.56 万元。上述金额已全部转入本公司账户。本公司已全额收回对重庆庆佳公司的财务资助。
根据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公司对重庆庆佳公司财务资助事项扣税后收益
合计 225.05 万元,其中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产生税后收益约 85.81 万元,本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对上述收益进行会计处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对外实际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 109,870.34 万
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 13.04%。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2021-11-09] (000016)深康佳A: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 公告编号:2021-93
债券代码:114423、114489 债券简称:19 康佳 02、19 康佳 04
114524、114894 19 康佳 06、21 康佳 01
133003、133040 21 康佳 02、21 康佳 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1 日披露的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预案》(简称“本次交易预案”)“重大风险提示”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交易预案披露的风险事项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局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方案或者对本次交易方案做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3 号: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披露本次交易预案后,但尚未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前,每 30日发布本次交易进展公告。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向深圳明高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 11 名赣州明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明高科技”)股东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明高科技 100%股权,拟向江苏海四达集团有限公司等 33 名江苏海四达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四达电源”)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海四达电源 100%股权,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的历史披露情况
1、公司因筹划资产重组事项尚存不确定性,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证券代码:000016、200016)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筹划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69)、2021 年 9月 7 日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71)。
2、2021 年 9 月 1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开市起复牌。
3、2021 年 10 月 9 日,公司按规定披露了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78)。
三、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有序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本次交易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披露本次交易预案后,但尚未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前,每 30 日发布本次交易进展公告。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本次交易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2021-11-06] (000016)深康佳A:关于向关联方租赁物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公告编号:2021-91
债券代码:114423、114489 债券简称:19 康佳 02、19 康佳 04
114524、114894 19 康佳 06、21 康佳 01
133003、133040 21 康佳 02、21 康佳 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租赁物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概述
(一)因业务发展需要,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的控股孙公司康佳数字产业投资发展(武汉)有限公司(简称“康佳数字产业”,本公司间接持股 51%)拟向武汉青山古镇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青山置业”)租赁位于武汉市青山区工人村路不超过 116,097 平方米的物业,用于建设生态科技
园,租期 8 年,第 1 年租金标准为 17 元/平方米/月(每 2 年递增 3%),租金合计
不超过 1.97 亿元。
(二)因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为青山置业及本公司控股孙公司康佳数字产业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三)本公司董事局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星期五)召开了第九届董事局第
四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租赁物业的议案》。本公司共有7 名董事,实到董事 7 名。在董事局会议对该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除关联董事
刘凤喜先生、姚威先生、李峥先生回避表决外,其余 4 名董事以 4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本次交易,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同意董事局的表决结果。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青山古镇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
人 代 表 : 范 鹏 。 注 册 资 本 : 5000 万 人 民 币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420107MA49AMKJXH。成立日期:2019 年 9 月 4 日。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
营、商品房销售、租赁;物业管理;项目策划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建材、五金产品、电子产品、家具、电力设备批零兼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主要办公地点、注册地:武汉市青山区红钢
二街 29 号中交江锦湾 10 栋 B 号楼一单元 10 层 19 号。实际控制人:华侨城集团
有限公司。
青山置业为位于武汉市青山区工人村路 116,097 平方米物业的唯一合法所有权人,且该物业不存在产权纠纷和房屋安全隐患。青山置业的控股股东华侨城
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底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6,710 亿元,净资产为 1,891
亿元,2020 年年度营业收入为 1,471 亿元,归母净利润为 79 亿元,经营情况良
好,财务状况稳健,信誉度高。
因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为青山置业及本公司控股孙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为青山置业所持有的位于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工人村路的物业,建
筑面积不超过 116,097 平方米,其中写字楼约 55,288 平方米,公寓约 7,083 平
方米,商墅约 15,167 平方米,商铺约 12,533 平方米,仓储约 26,026 平方米。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
康佳数字产业拟整体租赁青山置业位于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工人村路的物
业,第 1 年租金标准为 17 元/平方米/月(每 2 年递增 3%),总租期为 8 年,物
业建筑面积不超过 116,097 平方米,其中写字楼约 55,288 平方米,公寓约 7,083
平方米,商墅约 15,167 平方米,商铺约 12,533 平方米,仓储约 26,026 平方米。
康佳数字产业向青山置业支付的租金合计不超过 1.97 亿元。康佳数字产业将在租赁上述物业后以工业设计、数字经济为产业主题,运营管理打造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孵化器、培训学院、展览展示中心、产业办公以及相关商业配套。
根据调研,标的物业在区位、租期及租金方面具有一定优势。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扩大本公司创投业务产业基地布局,促进创投业务发展并增加本公司收入。本次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与华侨城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止 2021 年 9 月末,本公司向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拆入资金
30.11 亿元,拆出资金 1.58 亿元。2021 年年初至 9 月末,本公司向华侨城集团
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拆入资金产生的利息为 6,496.15 万元,拆出资金产生的利息为 965.66 万元;与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其他各
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为 15,172.54 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此次关联交易,同意提交董事局会议进行讨论。
董事局会议审核通过后,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议案在提交董事局会议审议前,经过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局会议进行讨论;决议是公司董事局根据公司实际需要而作出的,该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国内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商业惯例,本次交易有利于本公司相关业务发展并增加本公司收入,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公司关联交易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国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程序,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在对此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刘凤喜先生、姚威先生、李峥先生回避表决,其余与会董事审议通过此项交易。该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该关联交易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独立董事同意董事局的表决结果。
八、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局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及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2021-11-06] (000016)深康佳A:第九届董事局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公告编号:2021-90
债券代码:114423、114489 债券简称:19 康佳 02、19 康佳 04
114524、114894 19 康佳 06、21 康佳 01
133003、133040 21 康佳 02、21 康佳 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局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四十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及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局主席刘凤喜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局专
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局成员发生变动,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会议决定调整公司董事局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1、战略委员会
刘凤喜、姚威、周彬、李峥、孙盛典
主任委员:刘凤喜
2、提名委员会
孙盛典、刘凤喜、周彬、王曙光、邓春华
主任委员:孙盛典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孙盛典、刘凤喜、李峥、王曙光、邓春华
主任委员:孙盛典
董事局下属财务与审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变。
(二)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毅康科技有限
公司股转及增资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资产配置,推动下属公司资本化运作,会议决定以下事项:
1、同意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在根据国有产权交易规则受让公司挂牌转让的毅康科技有限公司 11.7%股权的同时,受让烟台百江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毅康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持有的 11.2191%股权,公司放弃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2、在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同意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每 1 元注册资本对应 15.96 元的价格对毅康科技有限公司增资 15 亿元,公司放弃对毅康科技有限公司的增资认购权,增资完成后公司对毅康科技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将由39.70%下降至 24.9828%。
3、同意增资完成后毅康科技有限公司的业绩承诺方案及如果未完成业绩承诺的补偿方案;并同意签署上述交易的相关协议。
会议授权康佳集团经营班子落实最终方案。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毅康科技有限公司股转及增资相关事项的公告》。
(三)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租赁
物业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会议同意康佳数字产业投资发展(武汉)有限公司向武汉青山古镇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租赁位于武汉市青山区工人村路的不超过 116,097
平方米的物业,用于建设生态科技园,租期 8 年,第 1 年租金标准为 17 元/平方
米/月(每 2 年递增 3%),租金合计不超过 1.97 亿元。
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本次交易,并就此次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刘凤喜先生、姚威先生、李峥先生回避表决,其他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会议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落实最终方案。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向关联方租赁物业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局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等。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2021-11-06] (000016)深康佳A:关于挂牌转让毅康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公告编号:2021-89
债券代码:114423、114489 债券简称:19 康佳 02、19 康佳 04
114524、114894 19 康佳 06、21 康佳 01
133003、133040 21 康佳 02、21 康佳 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转让毅康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的生效条件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对本次交易所涉经营者集中事宜审查通过,存在经营者集中审查未能通过的风险。
2、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山东高速”)将在《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剩余的 21,436.8336 万元产权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存在山东高速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产权交易尾款的风险。
3、本次股权转让需要在《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并取得上海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进行工商变更,交易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 日披露了《关
于挂牌转让毅康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61)。2021年 8 月 16 日,本公司将持有的毅康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毅康科技”)11.70%的股权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
近日,根据国有产权交易规则,本公司与山东高速对《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签字盖章,交易价格为 30,624.048 万元。山东高速将按照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交易价款。
《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对本次交易所涉经营者集中事宜审查通过之日起生效。待《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本公司及交易各方将积极推进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等工作,从而尽快完成本次股权转让。
为增强毅康科技资本实力,促进毅康科技业务快速发展,本公司、毅康科技其他原股东以及山东高速另行约定了后续的合作方案。
一、交易方的基本情况
公 司 名 称 : 山 东 高 速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370000863134717K。成立日期:1999 年 11 月 16 日。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
司。法定代表人:赛志毅;注册资本:481,116.5857 万人民币。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 29 号七星吉祥大厦 A 座。实际控制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营业务:从事对高等级公路、桥梁、隧道基础设施的投资、管理、养护、咨询服务及批准的收费。对高等级公路、桥梁、隧道基础设施的投资、管理、养护、咨询服务及批准的收费,救援、清障;仓储(不含化学危险品);装饰装修;建筑材料的销售;对港口、公路、水路运输投资;公路信息网络管理;汽车清洗。
经询问,山东高速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山东高速已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 9,187.2144 万元履约保证金,确保本次交易按照《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实施。山东高速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3,629,466.06 万元,营业收入为 1,136,516.48 万元,净利润为213,943.54 万元。山东高速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具备履约能力。
二、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1、合同标的为本公司持有的毅康科技 11.70%股权。经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文号:鹏信资评报字[2021]
第 S139 号),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毅康科技净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 260,800
万元,产权交易标的对应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30,513.6 万元。
2、本次股权交易已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至 2021 年 11 月 4 日,经上海联合
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挂牌期间只征集到山东高速作为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规则确定山东高速为毅康科技 11.70%股权的受让方,山东高速同意依法受让本合同项下毅康科技 11.70%股权。
3、交易价格为 30,624.048 万元人民币。
4、付款方式:山东高速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交易价款。山东高速已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 9,187.2144 万元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后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除上述保证金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外,山东高速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其余的产权交易价款 21,436.8336 万元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5、毅康科技需要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的 3 个月内偿还本公司已对毅康科技提供的全部股东借款,在 6 个月内解除本公司已对毅康科技提供的全部担保。山东高速同意在受让 11.70%股权后,通过增资借款等方式为毅康科技发展提供资金。
6、《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对本次交易所涉经营者集中事宜审查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对本公司的影响
挂牌转让毅康科技 11.70%股权可优化本公司资产配置,推动下属公司资本化运作,提高本公司整体效益。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不再并表毅康科技。
本此交易若顺利完成,以毅康科技 2021 年 9 月 30 日账面值和交易价格为基础计
算,预计本公司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税后利得约为 2,257.29 万元,剩余股权转为权益法核算,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因此产生的税后利得预计约为19,663.78 万元。
四、风险提示
1、《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的生效条件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对本次交易所涉经营者集中事宜审查通过,存在经营者集中审查未能通过的风险。
2、山东高速将在《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剩余的 21,436.8336 万元产权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存在山东高速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产权交易尾款的风险。
3、本次股权转让需要在《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并取得上海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进行工商变更,交易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等。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2021-11-02] (000016)深康佳A: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公告编号:2021-88债券代码:114423、114489债券简称:19 康佳 02、19 康佳 04
114524、114894 19 康佳 06、21 康佳 01
133003、133040 21 康佳 02、21 康佳 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11月1日(星期一)下午2:5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日。
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19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局。
5、主持人:鉴于公司董事局主席因公出差,不能现场出席并主持会议,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兼总裁周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587,877,088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24.414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583,019,404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4.212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4,857,68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017%。
2、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58,738,772 股,占公司外资股
股份总数 7.239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58,736,572 股,占公司外资股
股份总数 7.239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200 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
0.0003%。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64,130,156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66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59,272,47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461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4,857,68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017%。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 2 人、监事 1 人、高级管理人员 2 人,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过投票表决,通过了《关于增选第九届董事局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7,711,6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9%;反对
15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4%;弃权 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 58,738,772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964,7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21%;反对
15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25%;弃权 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翁春娴、王靖茹;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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