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8286敏芯股份最新消息公告-688286最新公司消息
≈≈敏芯股份688286≈≈(更新:22.02.26)────────────────────────────────────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19日
2)预计2021年年度净利润1100万元至1300万元,下降幅度为73.58%至68.78
% (公告日期:2022-01-25)
3)02月26日(688286)敏芯股份: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度业绩快报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以总股本532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2.4元 ;股权登记日:2021
-06-17;除权除息日:2021-06-18;红利发放日:2021-06-18;
机构调研:1)2022年01月26日机构到上市公司调研(详见后)
●21-12-31 净利润:1302.17万 同比增:-68.72% 营业收入:3.52亿 同比增: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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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12-31│21-09-30│21-06-30│21-03-31│20-12-31
每股收益 │ 0.2400│ 0.1600│ 0.1900│ 0.0800│ 0.9400
每股净资产 │ 20.6200│ 20.3940│ 20.2573│ 20.2166│ 19.9600
每股资本公积金 │ --│ 16.5243│ 16.3542│ 16.1840│ 16.0138
每股未分配利润 │ --│ 2.5489│ 2.5824│ 2.7118│ 2.6304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1.2100│ 0.7800│ 0.9500│ 0.4100│ 7.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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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12-31│21-09-30│21-06-30│21-03-31│20-12-31
每股收益 │ --│ 0.1579│ 0.1912│ 0.0812│ 0.7793
每股净资产 │ --│ 20.3063│ 20.1702│ 20.1296│ 19.8791
每股资本公积金 │ --│ 16.4533│ 16.2838│ 16.1144│ 15.9450
每股未分配利润 │ --│ 2.5379│ 2.5713│ 2.7001│ 2.6190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0.7775│ 0.9481│ 0.4036│ 3.9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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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敏芯股份 代码:688286 │总股本(万):5342.98 │法人:
上市日期:2020-08-10 发行价:62.67│A 股 (万):3201.12 │总经理:李刚
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限售流通A股(万):2141.86│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电话:- 董秘:董铭彦 │主营范围:MEMS 传感器研发与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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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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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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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0.2400│ 0.1600│ 0.1900│ 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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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9400│ 0.7500│ 0.4300│ 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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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1.5300│ 1.1000│ 0.7600│ 0.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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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1.48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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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37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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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6](688286)敏芯股份: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 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
营业总收入 351,758,084.54 330,074,706.48 6.57
营业利润 3,743,056.95 42,770,864.74 -91.25
利润总额 5,300,774.21 42,460,759.67 -87.5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3,021,688.71 41,636,093.96 -68.72
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960,960.42 35,625,733.76 -105.50
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0.24 0.94 -74.47
(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1.21 7.55 下降 6.34 个百
率(%) 分点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
总资产 1,161,638,804.67 1,123,763,708.05 3.37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 1,101,675,004.29 1,062,135,619.94 3.72
者权益
股本 53,429,801.00 53,200,000.00 0.4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20.62 19.96 3.31
的每股净资产(元)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但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
二、 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35,175.81 万元,同比增长 6.57%;实现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302.17 万元,同比减少 68.7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6.10 万元,同比减少 105.50%。公司净利润减少主要受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后产生的股份支付影响,报告期内股份支付金
额约 3,482.98 万元,比去年增加 3,181.22 万元。如去除股份支付影响,公司 2021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 4,299.10 万元。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 116,163.88 万元,较报告期初增长 3.37%,归属于
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 110,167.50 万元,较报告期初增长 3.72%。
报告期内,由于消费类电子行业整体增速放缓叠加芯片缺货的影响,导致部分消费类终端品牌出货量减少,进而影响上游元器件供应厂商的出货,并且公司主力产品 MEMS 声学传感器的行业整体产能充足,行业竞争加剧,特别是价格竞争较为激烈,使得公司遇到产业链传导以及行业竞争加剧的双重阻力。在此情况下,公司不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深化产品结构,持续提升产品竞争力,在竞争十分激烈的市场环境下,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仍实现了一定的增长,产品毛利率保持了稳定。但是受制于公司新产品尚处于起量期,暂未和主力产品声学传感器形成组合竞争优势,因此,公司的主要业务收入增速开始放缓。
与此同时,由于公司产能扩张、客户突破、新产品研发处于投入阶段,相关投入效益尚未在当期体现以及公司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产生了较大的股份支付费用等因素叠加影响,导致本报告期内净利润出现了下降的情况,具体如下:
1、为吸引和保留人才,公司于 2020 年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并于 2021 年
进一步授予了预留部分股权激励,在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按照归属比例分期确认了股份支付费用,报告期内公司的股份支付费用较上年同期有大幅增长,报告期内股份支付金额约 3,482.98 万元,比去年增加 3,181.22 万元。如去除股份支付影响,公司 2021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 4,299.10 万元。
2、为进一步增加公司研发实力,加快新产品研发进度,公司研发投入大幅
增加,报告期内研发费用为 6,525.81 万元,比上年增长约 2,321.47 万元。2021 年
度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18.55%,较 2020 年增加 5.81 个百分点。因此对
净利润造成了直接影响。
(二)主要指标变动原因分析
1、报告期内,营业利润 374.31 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 91.25%;利润总
额 530.08 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 87.5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02.17 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 68.72%,整体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在收入略有增长的情况下,为加强研发实力而大幅增加研发投入及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大额股份支付费用综合所致。
2、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6.10 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 105.5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以及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增加所致。其中,公司 2021 年度非经常性
损益的金额为 1,498.26 万元,较 2020 年增加 897.23 万元,主要为公司收到的政
府补助。
3、报告期末,基本每股收益 0.24 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 74.47%,主要原
因系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下降导致。
三、 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 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主要财务指标可能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具体数据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6 日
[2022-02-23](688286)敏芯股份: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出具的《关于更换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之保荐代表人的函》。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国泰君安指定伍前辉女士、倪晓伟先生作为保荐代表人,负责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及持续
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伍前辉女士现因个人工作变动原
因,不再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泰君安指派周大川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伍前辉女士担任公司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周大川先生和倪晓伟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伍前辉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3 日
附件:
周大川先生简历
周大川先生,现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助理董事,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周大川先生一直从事保荐相关业务,熟练掌握了保荐业务相关的法律、会计等专业知识,曾参与的已完成保荐项目包括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等,在审项目包括湖南鑫远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长沙博大科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等。周大川先生是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项目的主要项目组成员,并具有丰富的项目保荐和持续督导工作经验,具备继续履行对敏芯股份持续督导职责的胜任能力。
[2022-02-09](688286)敏芯股份: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已判决,原告提起上诉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原告提起上诉案件的一审判决结
果为驳回原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次上诉事项不会对公司
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损益产生负面影
响。
一、 诉讼基本情况
2020 年 3 月 4 日,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尔股份”)就产品编码
为“MB17H11N ”、“ MB10H11X”、“MB16H11Y ”的产品主张公司侵害其第ZL201410374326.0 的发明专利权为由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
具体诉讼请求包括:(1)主张公司停止侵害歌尔股份第 ZL201410374326.0号发明专利权的行为,包括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被诉侵权产品,销毁制造被诉侵权产品的专用模具和设备;(2)主张公司赔偿歌尔股份经济损失 3,000 万元;(3)主张公司赔偿歌尔股份维权合理支出 100 万元。
2022 年 1 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上述案件作出一审民事判决,判决结果
为驳回原告歌尔股份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196,800 元,由原告歌尔股份
负担(已交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一审判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二、 本次上诉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送达的 1 份《民事上诉状》,上诉人歌尔股份就公司侵害其发明专利权纠纷(专利号为 ZL201410374326.0)一案,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2020)京 73 民初 177 号民事判决,现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具体的上诉请求如下:
1、撤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2020)京 73 民初 177 号民事判决。
2、改判支持上诉人的一审全部诉讼请求,即:
(1)判令被上诉人立即停止侵害第 201410374326.0 号发明专利权的行为,包括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被诉侵权产品,销毁制造被诉侵权产品的专用模具和设备;
(2)判令被上诉人赔偿上诉人经济损失 3,000 万元;
(3)判令被上诉人赔偿上诉人维权合理支出 100 万元。
3、一审、二审诉讼费用均由被上诉人承担。
三、 本次上诉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原告提起上诉案件的一审判决结果为驳回原告歌尔股份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次上诉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除了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之外,公司目前尚有多起未了结诉讼案件,具体的情况请详见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定期公告和临时公告。后续公司将会继续高度重视,并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积极应诉,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也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9 日
[2022-01-25](688286)敏芯股份: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34,500 万元至 35,500 万元,与上
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 1,492.53 万元至 2,492.53 万元,同比增加4.52%到 7.55%。
2、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100 万元
至 1,3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 2,863.61 万元到 3,063.61
万元,同比减少 68.78%到 73.58%。
3、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00万元至-4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3,762.57万元到 3,962.57 万元,同比减少 105.61%到 111.23%。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007.47 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4,163.61 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562.57 万元。
三、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深化产品结构,持续提升产品竞争力,在竞争十分激烈的市场环境下,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仍实现了一定的增长,产品毛利率保持了稳定。虽然主要业务收入实现了增长,但是收入增速开始放缓,主要原因如下:
1、随着消费类电子行业整体增速放缓,叠加芯片缺货,导致部分消费类终端品牌出货量减少,进而影响上游元器件供应;
2、行业整体产能充足,行业竞争进入加剧期,价格竞争较为激烈;
3、公司新产品尚处于起量期,暂未和主力产品声学传感器形成组合竞争优势。
(二)净利润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1 年,公司产能扩张、客户突破、新产品研发处于投入阶段,相关投入效益尚未在当期体现。本报告期内净利润出现了下降的情况,主要原因具体如下:
1、为吸引和保留人才,公司于 2020 年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并于 2021 年
进一步授予了预留部分股权激励,在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按照归属比例分期确认了股份支付费用,报告期内公司的股份支付费用较上年同期有大幅增长,报告期内股份支付金额约 3,483 万元,比去年增加 3,181 万元。如去除股份支付影响,
公司 2021 年归母净利润约 4,100 万元至 4,300 万元,略低于去年同期。
2、为进一步增加公司研发实力,加快新产品研发进度,公司研发投入大幅
增加,报告期内研发费用约为 6,500 万元,比上年增长约 2,296 万元。2021 年度
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重预计不少于 18.4%,较 2020 年增加 5.6 个百分点。因
此对净利润造成了直接影响。
(三)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
公司 2021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约为 1,500 万元,较 2020 年增加约 899
万元,主要为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计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21](688286)敏芯股份: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已判决,原告提起上诉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原告提起上诉案件的一审判决结
果为驳回原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本次上诉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
常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一、 诉讼基本情况
2019 年 7 月 29 日,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尔股份”)以公司产
品中产品编码为“MB17H11N”、“MB10H11X”、“MB16H11Y”的产品侵害其第ZL201521115976.X 实用新型专利权为由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
具体诉讼请求包括:(1)主张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其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行为,包括立即停止制造、销售和许诺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的行为,销毁被控侵权产品,以及销毁专用于制造被控侵权产品的零部件、工具、模具及设备;(2)主张公司向歌尔股份承担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费用共计 1,000 万元(注:歌尔股份在本次案件庭审过程中,将主张被告承担的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费用金额由原先的 300 万元提高至 1,000 万元)。
2021 年 12 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上述案件作出一审民事判决,判决结果
为驳回原告歌尔股份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八万一千八百元,由原告歌尔股份
(已交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一审判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
二、 本次上诉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送达的 1 份《民事上诉状》,上诉人歌尔股份就公司侵害其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专利号为 ZL201521115976.X)一案,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2019)京 73 民初 1214 号民事判决,现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具体的上诉请求如下:
1、恳请最高人民法院撤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2019)京 73 民初 1214
号民事判决书。
2、恳请最高人民法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改判,支持上诉人在一审中提出的诉讼请求。
三、 本次上诉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原告提起上诉案件的一审判决结果为驳回原告歌尔股份的诉讼请求。本次上诉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除了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之外,公司目前尚有多起未了结诉讼案件,具体的情况请详见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定期公告和临时公告。后续公司将会继续高度重视,并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积极应诉,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也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
[2022-01-19](688286)敏芯股份: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一审判决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一审判决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3,000 万元
判决结果:本次诉讼判决为一审判决,判决结果为驳回原告歌尔股份有限公
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判决结果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
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一、 诉讼基本情况
2020 年 3 月 4 日,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尔股份”)就产品编码
为“MB17H11N ”、“ MB10H11X”、“MB16H11Y ”的产品主张公司侵害其第ZL201410374326.0 的发明专利权为由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
具体诉讼请求包括:(1)主张公司停止侵害歌尔股份第 ZL201410374326.0号发明专利权的行为,包括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被诉侵权产品,销毁制造被诉侵权产品的专用模具和设备;(2)主张公司赔偿歌尔股份经济损失 3,000 万元;(3)主张公司赔偿歌尔股份维权合理支出 100 万元。
相关诉讼基本情况已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三、诉讼、仲裁及其他事项情况”之“(三)其
他未决诉讼”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之“三、特别风险提示”之“(一)公司涉及专利诉讼的情况”中披露。
二、 诉讼判决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出具的一审民事判决书(案号为:(2020)京 73 民初 177 号)。一审判决结果如下:
驳回原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 196,800 元,由原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各方当事人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三、 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诉讼判决为一审判决,判决结果为驳回原告歌尔股份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次判决结果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除了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之外,公司目前尚有多起未了结诉讼案件,具体的情况请详见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定期公告和临时公告。后续公司将会继续高度重视,并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积极应诉,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也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
[2022-01-04](688286)敏芯股份: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苏
州德斯倍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斯倍”)自 2021 年 12 月 22 日至本公告
披露日,累计获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款项共计人民币 5,388,400.00 元,具体
明细如下:
序 收款单 补助内容 补助金额 补助依据
号 位
1 敏芯股 2021 年度苏州工业园区知识产 250,000.00 《2020 年苏州工业园区知识产权
份 权维权资助 政策资助受理通知》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财政厅
敏芯股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项目 关于组织2021年度江苏省工业和
2 份 补贴 4,000,000.00 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
申 报 的 通 知 》( 苏 工 信 综 合
[2021]198 号)
2019 年苏州工业园区技术改造 《关于开展2020年度苏州市工业
3 德斯倍 资金 1,138,400.00 企业有效投入奖补资金申报工作
的通知》(苏工信技改[2021]1 号)
合计 5,388,400.00 /
二、政府补助的类型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上述获得的政府补助
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上述政府补助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
2021 年度损益的影响,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4 日
[2021-12-31](688286)敏芯股份: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9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 3,831,023 股,其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9.08%减少至 7.17%;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收到股东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创投”)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比例超过 1%的告知函》,现将其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名称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东沙湖股权投资中心19楼2层
信息披露义务 235室
人基本信息
权益变动时 2021年12月30日
间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 (%)
权益变动明细
中新创投 大宗交易 2021/12/30 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0 1.91
/ 合计 / / 1,000,000 1.91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合计持有股 4,831,023 9.08 3,831,023 7.17
中新创投 份
其中:无限售 4,477,585 8.42 3,477,585 6.51
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 4,831,023 9.08 3,831,023 7.17
合计 份
其中:无限售 4,477,585 8.42 3,477,585 6.51
条件股份
备注:
1、2021 年 11 月,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确定归属股份数量合计 22.9801 万股,归属股份
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
完成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工作,并在 2021 年 12 月 3 日正式上市流通,公司股
份总数由 5,320 万股增加至 5,342.9801 万股。
2、中新创投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的股份中包含其通过转融通方式出借所持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307,000 股。
3、以上表格中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差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4、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5、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相关承诺。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31](688286)敏芯股份: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进展暨收到撤诉裁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7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暨收到撤诉裁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原告撤诉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400 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
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近日,公司收到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案号为:(2019)京 73 民初 1213 号)。根据该裁定书,就原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尔股份”)与被告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 诉讼基本情况
2019 年 7 月 29 日,歌尔股份以公司产品中产品编码为“MB17H11N”、
“MB10H11X”的产品侵害其第 ZL201020001125.3 实用新型专利权为由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
具体诉讼请求包括:(1)主张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其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行为,包括立即停止制造、销售和许诺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的行为,销毁被控侵权产品,以及销毁专用于制造被控侵权产品的零部件、工具、模具及设备;(2)主张公司
赔偿原告 400 万元以及承担诉讼费用以及歌尔股份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相关诉讼基本情况已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三、诉讼、仲裁及其他事项情况”之“(三)其他未决诉讼”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之“三、特别风险提示”之“(一)公司涉及专利诉讼的情况”中披露。
二、 诉讼裁定情况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案号为:(2019)京 73 民初 1213
号)主要内容如下: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歌尔公司的撤诉申请意思表示真实,并未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其撤诉申请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本院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二万二千八百元,减半收取一万一千四百元,由原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三、 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裁定,本次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除了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之外,公司目前尚有多起未了结诉讼案件,具体的情况请详见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定期公告和临时公告。后续公司将会继续高度重视,并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积极应诉,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也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31](688286)敏芯股份: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一审判决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8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一审判决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1,000 万元
判决结果:本次诉讼判决为一审判决,判决结果为驳回原告歌尔股份有限公
司的诉讼请求。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判决结果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
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一、 诉讼基本情况
2019 年 7 月 29 日,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尔股份”)以公司产
品中产品编码为“MB17H11N”、“MB10H11X”、“MB16H11Y”的产品侵害其第ZL201521115976.X 实用新型专利权为由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
具体诉讼请求包括:(1)主张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其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行为,包括立即停止制造、销售和许诺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的行为,销毁被控侵权产品,以及销毁专用于制造被控侵权产品的零部件、工具、模具及设备;(2)主张公司向歌尔股份承担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费用共计 1,000 万元(注:歌尔股份在本次案件庭审过程中,将主张被告承担的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费用金额由原先的 300 万元提高至 1,000 万元)。
相关诉讼基本情况已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三、诉讼、仲裁及其他事项情况”之“(三)其他未决诉讼”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之“三、特别风险提示”之“(一)公司涉及专利诉讼的情况”中披露。
二、 诉讼判决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出具的一审民事判决书(案号为:(2019)京 73 民初 1214 号)。一审判决结果如下:
驳回原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八万一千八百元,由原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双方当事人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三、 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诉讼判决为一审判决,判决结果为驳回原告歌尔股份的诉讼请求。本次判决结果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除了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之外,公司目前尚有多起未了结诉讼案件,具体的情况请详见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定期公告和临时公告。后续公司将会继续高度重视,并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积极应诉,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也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机构调研
调研时间:2022年01月26日
调研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混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淡水泉(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深圳望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宏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明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源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凯斯博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天虫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景泰利丰基金有限公司,上海焱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丰琰投资管理(浙江自贸区)有限公司,兴业银行理财子公司,上海鹤禧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金控投资有限公司,海通权益投资部,民生银行理财子公司,润晖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QFII)
接待人:董事会秘书:董铭彦,IR:蔡芳祺
调研内容:主要内容介绍:一、公司情况介绍二、投资者问答投资者问答:1、从公司2021业绩预告来看,利润下滑的主要原因是什么?答:(1)公司为吸引和保留人才,于2020年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并于2021年进一步授予了预留部分股权激励,报告期内股份支付费用较大,对净利润造成了一定影响;(2)为进一步增加研发实力,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和研发人员扩充,因此对净利润造成了直接的影响;2、公司2022年的发展思路是什么?答:2022年,公司传统产品硅麦依然会保持平稳的增速,品牌客户端也将持续导入,在新产品方面,公司在电子烟领域推出的器件已经开始小批量出货,预计2022年上半年出货量会逐渐平稳,公司的压力类产品也开始逐步向国内知名厂商的消费类电子产品放量,这也将有利于公司其他产品的推进,骨传导方面也会在2022年迎来新的突破。3、公司目前品牌大客户的突破情况怎么样?答:目前公司自建的封装测试厂已经投产运营,具备了进入品牌客户供应商门槛的条件,目前已经取得了国内某品牌客户的AVL认证,其他品牌客户也开始了审核流程,整体的进度在公司预期之内,还是比较积极的。4、汽车领域有什么突破?答:公司的硅麦产品一直有给声控模组厂商供货,2022年公司也会从器件产品往模组产品做过渡,另外也会考虑去选择并购优质的标的,利用标的的客户资源优势和自身的技术优势加快此类产品的推进。5、接下来硅麦的收入来源主要有哪些?答:一是ODM端,从目前的订单情况来看,还是比较稳定的;另外一方面来来自品牌客户,2022年下半年新的封测线投产后,品牌客户端的订单也会陆续放出来。6、电子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出货的?答:电子烟产品从2021年Q3开始小批量出货。7、中试线目前的建设进度如何?答:2022年下半年将会通线,2023年整体交付,目前建设进展一切顺利,会在规定时间内投产。8、公司研发费用增长的主要原因有哪些?答:公司一直以来重视研发,为了扩充研发团队,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逐年递增,研发人员薪酬也相对增加,另一方面则是研发领料的费用。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1-12-14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收盘价格涨幅达到15%的前五只证券
涨幅:16.10 成交量:254.52万股 成交金额:26263.29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大南路证|2650.08 |-- |
|券营业部 | | |
|机构专用 |1359.65 |--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分公司 |1071.65 |--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区金碧路证|924.17 |-- |
|券营业部 | |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苏州桥证券营业|839.69 |-- |
|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苏州大道东|-- |1395.96 |
|证券营业部 |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肇嘉浜路证券营|-- |1343.25 |
|业部 | | |
|机构专用 |-- |550.28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529.27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 |425.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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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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