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811东方集团最新消息公告-600811最新公司消息
≈≈东方集团600811≈≈(更新:22.02.25)────────────────────────────────────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30日
2)预计2021年年度净利润-150000万元至-130000万元 (公告日期:2022-
01-29)
3)02月25日(600811)东方集团:东方集团关于与关联方提供互保的进展公
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增发预案:1)2021年拟非公开发行, 发行价格:2.99元/股; 方案进度:董事会预案
发行对象: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机构调研:1)2022年01月29日机构到上市公司调研(详见后)
●21-09-30 净利润:26734.06万 同比增:-44.06% 营业收入:104.78亿 同比增:-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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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0731│ 0.0687│ 0.0506│ 0.0657│ 0.1306
每股净资产 │ 5.7803│ 5.7536│ 5.7386│ 5.6863│ 5.7473
每股资本公积金 │ 2.3834│ 2.3832│ 2.3834│ 2.3878│ 2.3837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5509│ 1.5466│ 1.5287│ 1.4789│ 1.5709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1.2600│ 1.1800│ 0.8700│ 1.1400│ 2.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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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0720│ 0.0677│ 0.0498│ 0.0647│ 0.1287
每股净资产 │ 5.7803│ 5.7536│ 5.7386│ 5.6863│ 5.7473
每股资本公积金 │ 2.3834│ 2.3832│ 2.3834│ 2.3878│ 2.3837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5509│ 1.5466│ 1.5287│ 1.4789│ 1.5709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1.2451│ 1.1769│ 0.8684│ 1.1384│ 2.2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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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东方集团 代码:600811 │总股本(万):371457.61 │法人:孙明涛
上市日期:1994-01-06 发行价:6.69│A 股 (万):371457.61 │总经理:孙明涛
主承销商:上海海通证券公司 │ │行业:农副食品加工业
电话:86-451-53666028 董秘:康文杰│主营范围:商业银行、人寿保险业务;建材连
│锁超市;港口交通;加工制造业和房地产开发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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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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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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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0.0731│ 0.0687│ 0.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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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0657│ 0.1306│ 0.0973│ 0.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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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0.1581│ 0.1296│ 0.0949│ 0.0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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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1765│ 0.2082│ 0.1414│ 0.0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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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2070│ 0.1608│ 0.1087│ 0.1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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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5](600811)东方集团:东方集团关于与关联方提供互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2-016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提供互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于
近日偿还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北京分行”)
2.7 亿元流动资金贷款,前述贷款偿还后,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拟向民生银行北京分
行再次申请流动资金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2.7 亿元,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截止 2022 年 2 月 24 日,公司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实
际余额为人民币 37.89 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一、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召开 2020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 2021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互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融资需求,提高融资效率,公司与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继续建立互保关系并签署互保协议,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提供担保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且公司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为公司提
供的担保余额。协议有效期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2021 年 6 月 24 日)
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于近日偿还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北京分行”)2.7 亿元流动资金贷款,前述贷款偿还后,东方
集团有限公司拟向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再次申请流动资金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2.7亿元,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融资及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方 被担保方 金融机构 担保(本金) 业务品种 融资期限 担保方式 反担保方
金额
中国民生银
东方集团股 东方集团有 行股份有限 2.7 亿元 流动资金贷 1 年 连带责任保 辉澜投资有
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公司北京分 款 证担保 限公司
行
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互保协议约定范围内确定担保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在担保限额内的单笔担保不再单独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为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截止 2022 年 2 月 24 日,公司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37.89 亿元,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46.31 亿元,互保金额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二、被担保人情况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0 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显峰,注册地址为北
京市朝阳区丽都花园路 5 号院 1 号楼 26 层 2606,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投资管理;
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珠宝首饰、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食用农产品、橡胶制品、矿产品、金属矿石、金属材料、纸浆、纸制品、金属制品、钢材、焦炭、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饲料、饲料添加剂、燃料油、塑料制品;贸易经纪与代理;物业管理;计算机系统集成;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交流;信息咨询(不含中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经济贸易咨询;市场调查;销售食品;成品油零售。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 768.30 亿元,负债总额 498.39
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60.44 亿元,流动负债总额 330.74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总额 37.12 亿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 921.38 亿元,净利润 6.90 亿元,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0.19 亿元。
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 802.63 亿元,负债总额 523.99
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95.53 亿元,流动负债总额 413.57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总额 39.17 亿元,2021 年 1-9 月实现营业总收入 694.94 亿元,净利润 10.97 亿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0.27 亿元。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和通过其全资子公司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 29.96%股份。股权结构图如下: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及数额
本合同项下主债权的种类为流动资金贷款,币种及本金数额为人民币 2.7 亿元,被担保的主债权也包括债权人为主债务人履行垫款/付款责任产生的追偿权。
2、保证方式
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
本合同约定的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款项和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4、保证期间
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反担保安排
针对公司本次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保证担保,本公司与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辉澜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反担保协议》。根据协议约定,辉澜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向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保证担保以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的期限为本公司为相关方提供担保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两年。
五、反担保方辉澜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辉澜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为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资本为 5 万美元,主要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等。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辉澜投资有限公司合计 100%股
权。辉澜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其全资子公司 He Fu International Limited 持有联合能源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能源集团”)30.55%股份,为联合能源集团第一大股东。联合能源集团(0467.HK)为一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企业,主要从事上游石油天然气勘探与生产开发运营等业务。
辉澜投资有限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合并报表资产总额为 225.86 亿
元,负债总额为 144.60 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81.26 亿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
58.70 亿元,实现净利润 5.01 亿元。
根据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5 日出具的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拟以辉澜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担保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
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2021]第 030080 号),截止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辉澜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 74.01 亿元。
辉澜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反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 36.1 亿元(含本次反担保),前述评估净资产价值能够覆盖相关反担保金额。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 2022 年 2 月 24 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含子公司为子
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94.61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44.79%。公司为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37.89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17.94%。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46.31 亿元。公司为除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以
外的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0.52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0.25%。公司上述担保无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2022-02-15](600811)东方集团:东方集团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2-015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近日,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对其所持 15,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
了股票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
其全资子公司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112,975,7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9.96%,上述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
份数量为 803,721,159 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为 72.21%。
是否存在被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的风险:否。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收到控股股东东
方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2022 年 2 月 11 日,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 15,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该笔质押业
务是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
润澜”)在中信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补充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质押情况(单位:股)
是否为 是否 是否 质 占其与一致 占公
股东名称 控股股 本次质押股 为限 补充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权 行动人合计 司总 质押融资
东 数 售股 质押 日 日 人 所持股份比 股本 资金用途
例 比例
中
东方集团 是 15,000,000 否 是 2022-2-11 2022-7-26 信 1.35% 0.40% 股东方生
有限公司 证 产经营
券
合计 15,000,000 / / / / / 1.35% 0.40% /
备注:“占其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所持股份比例”是指占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控股股东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比例。
2、被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情况。
3、截止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单位:股)
股东 持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持股数量 比例 累计质押数 累计质押数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冻结股 限售股 冻结股
量 量 比例 比例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东方集
团有限 492,822,091 13.27% 375,156,159 390,156,159 79.17% 10.50% 0 0 0 0
公司
西藏东
方润澜 608,854,587 16.39% 413,565,000 413,565,000 67.93% 11.13% 0 0 0 0
投资有
限公司
张宏伟 11,299,049 0.30% 0 0 0% 0 0 0 0 0
合计 1,112,975,727 29.96% 788,721,159 803,721,159 72.21% 21.64% 0 0 0 0
二、股份质押其他情况说明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含本
次质押)
是否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名称 为控 质押股数(股)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对应融资余额
股股 日 比例 比例
东
16,856,159 2020-5-21 2022-5-20 1.07 亿元
255,000,000.00 2020-12-3 2022-12-3 中国民生银行 4.98 亿元
东方集团 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 79.17% 10.50%
有限公司 股东 103,300,000.00 2020-12-7 2022-12-7 1.98 亿元
15,000,000 2022-2-11 2022-7-26 中信证券 注
96,000,000 2021-11-12 2022-11-1 哈尔滨银行股 4.8 亿元
控股 份有限公司
西藏东方 股东 195,090,000 2017-4-26 2022-7-26
润澜投资 之全 54,725,000 2021-8-5 2022-7-26 中信证券 67.93% 11.13% 2.57 亿元
有限公司 资子
公司 67,750,000 2020-9-21 2022-5-20 中国民生银行 1.52 亿元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803,721,159 / / / / 21.64% 16.92 亿元
(注:该笔质押为东方润澜在中信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补充质押。)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质押的目的为东方润澜在中信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
补充质押,还款资金来源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东方润澜日常经营流动资金。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未经审计合并报表资产总额 802.63 亿元,所有者权
益 278.65 亿元,2021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694.94 亿元,净利润 10.97 亿元。东方
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
2、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东方润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相关质押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公司治理和生产经营包括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4、截止目前,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东方润澜相关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被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的风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如后续出现平仓风险,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东方润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追加保证金等应对措施应对平仓风险。
上述事项如出现其他重大变化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2022-02-12](600811)东方集团:东方集团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2-014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辉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澜公司”)92%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一、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2021 年 6 月 29 日,公司因拟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申请股票自
2021 年 6 月 30 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
2021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辉澜公司 92%股权。详见公司
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3)、《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7 月14 日开市起复牌。
2021 年 7 月 26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
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775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对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8)。
2021 年 9 月 4 日,公司及相关方就《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回复,并对本次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之回复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0)、《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1)和《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
2021 年 10 月 6 日,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已豁免公司对香港联交所上
市公司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股票的强制要约收购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10 月 9 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3)。
除上述公告外,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8 月 14 日、2021 年 9 月 11 日、2021 年 11 月
13 日、2021 年 12 月 13 日披露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2 年 1 月 12 日,因无法在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发出召开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司披露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暨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临2022-001)。
截止目前,公司一直在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相关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等工作,但由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位于境外,投资层级较多,所涉及的审计、评估、境外核查工作量较大,受到新冠疫情的较大影响,导致工作进度不及预期。公司目前正在积极协调控股股东方及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工作,如有新的进展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提示
1、鉴于本次交易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尚未完成,且尚需履行公司及相关方必要的内外部相关决策、审批和备案程序,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2 日
[2022-02-09](600811)东方集团:东方集团关于大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2-013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第一大股东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对其所持公司
72,115,385 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解质押手续。
截止 2022 年 2 月 8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及其全资子公司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112,975,7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9.96%,本次解质押后,上述一致行
动人合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788,721,159 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为
70.87%。
是否存在被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的风险:否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8 日收到第一大股东
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润澜”)通知,2022 年 1 月 28 日,东方
润澜将其质押给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 72,115,385 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解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解质股份 72,115,385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6.48%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94%
解质时间 2022 年 1 月 28 日
持股数量 1,112,975,727 股
持股比例 29.96%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788,721,159 股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70.87%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1.23%
备注:
1、持股数量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2、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和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实际控制
的公司。张宏伟先生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名泽东方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94%股权,东
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
东方润澜存在后续质押计划。公司将根据东方润澜的通知和质押情况,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二、截止 2022 年 2 月 8 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单位:股)
股东 持股 本次解除质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持股数量 比例 押前累计质 押后累计质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冻结股 限售股 冻结股
押数量 押数量 比例 比例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东方集
团有限 492,822,091 13.27% 375,156,159 375,156,159 76.12% 10.10% 0 0 0 0
公司
西藏东
方润澜 608,854,587 16.39% 485,680,385 413,565,000 67.93% 11.13% 0 0 0 0
投资有
限公司
张宏伟 11,299,049 0.30% 0 0 0 0 0 0 0 0
合计 1,112,975,727 29.96% 860,836,544 788,721,159 70.87% 21.23% 0 0 0 0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9 日
[2022-02-08](600811)东方集团:东方集团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2-012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6)和《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8)。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
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2022 年 1 月 28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
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 年 1 月 28 日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 608,854,587 16.39
2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492,822,091 13.27
3 西藏祥滨商贸有限公司 139,397,561 3.75
4 西藏耀凌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98,570,574 2.65
5 深圳重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重器文弘 58,261,939 1.57
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6 深圳市大华信安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 43,304,600 1.17
伙)-大华永诚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7 深圳市大华信安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 42,270,423 1.14
伙)-信安进取二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 北京隆慧投资有限公司-隆慧汇朴战略 40,721,287 1.10
投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9 北京弈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弈衡 40,494,630 1.09
启星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0 北京弈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弈衡 40,482,396 1.09
旭日 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二、2022 年 1 月 28 日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 608,854,587 16.39
2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492,822,091 13.27
3 西藏祥滨商贸有限公司 139,397,561 3.75
4 西藏耀凌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98,570,574 2.65
5 深圳重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重器文弘 58,261,939 1.57
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6 深圳市大华信安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 43,304,600 1.17
伙)-大华永诚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7 深圳市大华信安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 42,270,423 1.14
伙)-信安进取二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 北京隆慧投资有限公司-隆慧汇朴战略 40,721,287 1.10
投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9 北京弈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弈衡 40,494,630 1.09
启星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0 北京弈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弈衡 40,482,396 1.09
旭日 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8 日
[2022-01-29](600811)东方集团:东方集团关于子公司开展农产品供应链融资业务暨对外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2-011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开展农产品供应链融资业务暨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子公司开展粮食采购业务的上游客户。相关上游客户与公司不
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为粮食采购业务上
游客户提供担保累计限额为人民币4亿元,单笔担保金额以相关粮食采购合同确定的
货款金额为限。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该项业务提供的担保金额为5,200万元,
担保余额5,200万元。
是否有反担保:否。
一、开展农产品供应链融资业务暨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为促进子公司玉米、水稻、大豆等粮食品种采购业务和农产品供应链融资业务的发展,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东方集团肇源米业有限公司、玉米网供应链(大连)有限公司、东方粮仓龙江经贸有限公司、东方集团肇源现代物流有限公司等拟继续与粮食采购业务上游客户、以及中国银行哈尔滨市南岗支行、广发银行哈西支行、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龙江银行西大直支行等相关银行(以下简称“合作银行”)合作开展农产品供应链融资业务。公司下属子公司作为采购方与上游客户签订粮食采购合同,并根据采购合同获得实物资产所有权。由于采购合同约定货款支付存在一定的账期,为加快上游客户资金结算周转,拟由合作银行根据采购合同对上游客户提供融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东方粮仓有限公司、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东方优品健康食品控股有限公司为上游客户相关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农产品供应链融资业务限额为人民币4亿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上游客户提供担保累计限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单笔担保金额以相关粮食采购合同约定的货款金额为限。
2022年1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农产品供应链融资业务暨对外担保的议案》。公司本次
开展农产品供应链融资业务暨对外担保不涉及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就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开展农产品供应链融资业务暨对外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决定具体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担保文件。股东大会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二、被担保人情况及担保风险的管控措施
(一)被担保人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子公司开展粮食采购业务的上游客户。公司与相关上游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担保风险的管控措施
1、公司将根据业务情况审慎确定具体合作对象,合作对象应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偿债能力,且相关上游客户需满足如下条件:
(1)多年从业经历或与公司下属子公司曾有过相关业务合作;
(2)信用良好且无逾期及违约情况;
(3)有一定规模且有房产。
合作银行将就上游客户情况进行进一步审核。
2、被担保人与合作银行签署协议,由被担保人在合作银行开立指定还款账户。公司相关子公司将货款支付至被担保人在合作银行开立的指定还款账户,专项用于偿还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被担保人在合作银行相关授信融资,合作银行对此账户进行监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担保期限: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4、担保金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上游客户提供担保累计限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单笔担保金额以相关粮食采购合同确定的货款金额为限。
具体内容以公司及子公司与上游客户、银行签订的相关粮食采购合同和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相关子公司通过开展农产品供应链融资业务,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公司粮食采购业务稳步发展。公司采取严格的风险管控措施,审慎确定上游合作客户,并对融资的偿付作出相应安排,对外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为供应链融资业务上游客户提供担保,通过严格把控上游客户资质,并对融资的偿付作出相应安排,对外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子公司开展农产品供应链融资业务暨对外担保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2年1月26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含子公司为子提供担保)余额90.0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42.61%。公司为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40.8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9.34%。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46.52亿元。公司为除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提供担保余额4.7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26%。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9](600811)东方集团:东方集团2021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2-005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预计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 亿元到-15 亿元。
公司预计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1.5 亿元到-13.5 亿元。
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为:由于外部环境变化及对房地产业务相关
资产计提减值等因素,导致公司房地产业务板块净利润大幅下滑。公司主营业务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经营平稳。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
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 亿元到-15 亿元。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5 亿元到-13.5 亿元。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044.93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145.54 万元。
(二)每股收益:0.0657 元。
三、本期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
(一)本期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
公司本期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为公司房地产业务板块预计 2021 年实现净利润约-17
亿至-19 亿,影响上市公司整体利润。公司房地产业务板块亏损主要原因为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东方”)于报告期对部分存货、其他应收款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详见下文“关于资产减值的情况说明”),以及报告期财务费用增加、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影响所致。
公司核心主营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经营平稳,公司将继续专注核心主营业务发展,依托农业科技研发和食品研发,拓展农业高附加值产业,提升上市公司整体业绩。针对目前房地产业务板块现状,公司将尽全力盘活和剥离存量土地资产,收回项目投资,加快资产变现和减少损失。
(二)关于资产减值的情况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
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对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存货、其他应收款等相
关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进行初步判断,并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初步减值测试,预计将计提减值总额合计约 9.5 亿元至 11 亿元。关于其中大额减值计提情况说明如下:
2021 年度,由于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反复影响、北京持续房地产调控政策、落户新政、
政府区域规划变动以及房地产企业资金融资监管新规施行、房地产税改革试点稳步推进等原因,导致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一、二级土地开发项目及其参股项目周边土地及商品房价格均出现下行,预期客流下降,项目周期延长;建材价格上涨导致国开东方二级土地开发项目及其参股项目开发成本增加;同时,国开东方与山东天商置业有限公司于 2019年初签署的《山东天商置业有限公司与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与先锋中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市丰台区 A01、A03、A04 地块合作协议书》因诉讼纠纷导致继续履行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综合以上主要原因,公司基于审慎原则,预计在 2021 年年度报告中将对相关存货、其他应收款分别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合计约 8 亿元至9.5 亿元。
以上为初步测算数据,最终计提减值金额将根据公司聘请的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及审计机构进行评估和审计后确定。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尚未经年审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已就相关减值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初步沟通,相关减值金额还须经专业评估机构出具评估
结果后确定。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9](600811)东方集团:东方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2-006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
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22 日通过电话、邮
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公司拟以人民币 4 亿元至 6 亿元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5元/股,回购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8)。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关于变更前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公司拟对前次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前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9)。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拟与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东方集团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设公司”)。新设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5 亿元,其中,公司出资金额为 13,500 万元,占新设公司总股本的 90%,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金额为 1,500 万元,占新设公司总股本的 10%,公司为新设公司的控股股东。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因投资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方灏先生、刘怡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10)。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关于子公司开展农产品供应链融资业务暨对外担保的议案》
本次农产品供应链融资业务限额为人民币 4 亿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上游客户提供担保累计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单笔担保金额以相关粮食采购合同约定的货款金额为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开展农产品供应链融资业务暨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11)。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另行公告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预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不晚于 2022 年3 月 25 日。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9](600811)东方集团:东方集团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2-007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在公司视频会议
室现场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22 日通过电话及邮
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5 人,监事会主席吕廷福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前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9](600811)东方集团:东方集团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2-010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与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 1.5 亿元设立东方集团农业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设公司”),其中公司出资金额为人民币 13,500 万元,占被投资公司总股本的 90%,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金额为人民币 1,500 万元,占被投资公司总股本的 10%。公司为新设公司控股股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 12 个月,公司与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的交易情况如下:
1、2021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辉澜公司 92%股权。截止目前上述交易正在推进中。
2、根据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确定 2021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互保
额度的议案》,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前,公司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40.84 亿元,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46.52 亿元。
3、根据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的议案》,公司最近 12 个月向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出资房屋及设备实现收入金额为人民币 0.25 亿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制造和食品科技研发,公司拟与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东方集团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
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设公司”)。新设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5 亿元,其中,公司出资金额为 13,500 万元,占新设公司总股本的 90%,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金额为 1,500 万元,占新设公司总股本的 10%,公司为新设公司的控股股东。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和通过其全资子公司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 29.66%股份,本次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 12 个月,公司与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的交易情况如下:
1、2021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辉澜公司 92%股权。截止目前上述交易正在推进中。
2、根据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确定 2021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互保
额度的议案》,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前,公司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40.84 亿元,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46.52 亿元。
3、根据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的议案》,公司最近 12 个月向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出资房屋及设备实现收入金额为人民币 0.25 亿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0 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显峰,注册地址为北
京市朝阳区丽都花园路 5 号院 1 号楼 26 层 2606,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投资管理;
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珠宝首饰、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食用农产品、橡胶制品、矿产品、金属矿石、金属材料、纸浆、纸制品、金属制品、钢材、焦炭、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饲料、饲料添加剂、燃料油、塑料制品;贸易经纪与代理;物业管理;计算机系统集成;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交流;信息咨询(不含中介);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经济贸易咨询;市场调查;销售食品;成品油零售。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 768.30 亿元,负债总额 498.39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 37.12 亿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 921.38亿元,净利润 6.90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0.19 亿元。
(二)关联关系介绍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和通过其全资子公司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 29.66%股份。股权结构图如下: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方集团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人民币 1.5 亿元
4、注册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开发区
5、股权结构及出资方式:公司认缴出资金额为 13,500 万元,占新设公司总股本的 90%,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金额为 1,500 万元,占新设公司总股本的 10%。公司为新设公司的控股股东。
6、经营范围: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食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生产;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肥料生产;肥料销售。
以上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准内容为准。
四、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依据主营业务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成立东方集团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落实公司“以科技创新引领企业发展”的战略举措,充分整合公司现有业务资源,扩大经营范围。下一步,公司将继续在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链上下游投入资源,夯实基础,并在公司现有研发成果的基础上,重点拓展高水分植物蛋白肉、预制菜研发、海水提钾、大豆深加工等,加大高附加值产品的研发、投资力度和成果转化,助力公司实现转型升级发展。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2 年 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
投资暨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方灏先生、刘怡女士对本议案依法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次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以上,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东方集团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事项符合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东方集团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目的为整合现有农业产业资源,重点拓展高附加产品的研发、投资力度和成果转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利益,与关联方共同出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机构调研
调研时间:2022年01月29日
调研公司:上海证券报社有限公司
接待人: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康文杰
调研内容:问题1、2021年业绩出现大幅下降的原因是什么?下一步的安排如何?答复:公司2021年度业绩出现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公司房地产业务板块净利润大幅下滑。由于北京限购、限贷、限售等楼市调控政策影响,国开东方一、二级土地开发项目所在青龙湖区域存在区域供过于求,国开东方相关项目进展缓慢、回笼资金未达预期。从公司的发展战略来讲,不会再增加房地产板块的投入,将尽全力加快盘活和剥离存量土地资产,收回项目投资。2、公司非常关注科技创新,在植物基人造肉领域也取得了一些成果,目前人造肉的总体情况如何?答复:公司高水分植物肉项目正处于市场培育优化阶段,目前与多家餐饮机构及经销商开展合作中。公司现推广上市高水分植物蛋白肉半成品包括植物蛋白小酥肉、植物蛋白鸡肉棒、植物蛋白狮子头,植物蛋白猪肉馅、植物蛋白猪肉丸、植物蛋白牛肉饼、植物蛋白牛肉粒、植物蛋白猪肉粒等,储备品种达30余种,并还在持续研发中。公司的植物蛋白肉有零糖零胆固醇,口感更接近真肉,易于烹调。像植物蛋白小酥肉、鸡肉棒、狮子头、肉馅等简单烹调即可食用,公司计划以高水分植物蛋白肉为原料研发预制菜品类,生产搭配料理包、直接水煮加热即可上菜的产品,拓展C端消费市场,出品更加优质和适应市场需要的高水分植物蛋白肉产品,提升品牌影响力和市场份额。3、公司成立农业科技公司,并将海水提钾作为重点拓展项目之一。公司是如何介入到海水提钾领域的?目前的进展情况?答复:公司已经在农业领域发展了近十五年,也一直关注农业上下游领域的创新发展,并积极开展研发合作。我国钾矿资源稀缺,钾肥作为农业种植不可替代的基本肥料,严重依赖进口。海水提钾技术实现工业化生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公司研发团队通过系列实验,在钾离子海水分离核心技术上取得关键突破,目前在中试阶段。2021年12月至今的不间断的实验室数据监测,所取得结果远高于目前已查阅的行业相关文献对比数据,现在来看效果达到预期,预计能够满足产业化转化要求。公司已安排研发团队继续监测相关实验结果,同时做产业化开发前期论证及准备工作。4、公司将如何进行成果转化,以及下一步的发展规划?答复:公司已经与国内相关院校取得了联系,听取专家意见,就技术路线进行优化,进一步提高效率。从中试到工业化生产需要过程,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钾肥作为与"粮食安全"紧密相关的战略资源意义重大。如果该项技术能够顺利工业化生产,将产生重要意义。公司将和研发团队通力合作,加大资源投入,加速项目推进。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1-07-14 日价格涨幅偏离值达到7%
涨幅偏离值:11.23 成交量:1210.89万股 成交金额:4068.58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杭州西湖国贸中心证|0.07 | |
|券营业部 | | |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鹭江道证券营业|0.06 | |
|部 | | |
|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 |0.03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溧阳路证券营业|0.03 | |
|部 | | |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兴南路证券营|0.03 | |
|业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沪股通专用 | |0.02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南| |0.01 |
|路证券营业部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三环国际财经| |0.01 |
|中心证券营业部 | |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桐柏路证券营业| |0.01 |
|部 | |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溪本溪证券营业部| |0.01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9-04-01|4.32 |4500.00 |19440.00|华金证券股份有|机构专用 |
| | | | |限公司北京分公| |
| | | | |司 | |
└─────┴───┴────┴────┴───────┴───────┘
(三)融资融券
┌─────┬─────┬─────┬────┬─────┬──────┐
| 交易日期 | 融资余额 |融资买入额|融券余额|融券卖出量|融资融券余额|
| | (万元) | (万元) |(万元)| (万股) | (万元) |
├─────┼─────┼─────┼────┼─────┼──────┤
|2019-06-28|131492.24 |1963.94 |0.00 |0.00 |131492.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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