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664哈药股份最新消息公告-600664最新公司消息
≈≈哈药股份600664≈≈(更新:22.02.26)────────────────────────────────────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09日
2)预计2021年年度净利润34125万元至40958万元 (公告日期:2022-01-2
5)
3)02月26日(600664)哈药股份: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结果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1-09-30 净利润:48651.22万 同比增:230.55% 营业收入:97.39亿 同比增:2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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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2000│ 0.1400│ 0.0300│ -0.4300│ 0.0200
每股净资产 │ 1.5594│ 1.5023│ 1.4210│ 1.3880│ 1.6701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2647│ 0.2647│ 0.2643│ 0.2643│ 0.2615
每股未分配利润 │ 0.4778│ 0.4207│ 0.3399│ 0.3068│ 0.5909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13.1400│ 9.4200│ 2.3500│-24.1200│ -6.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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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1931│ 0.1358│ 0.0329│ -0.4277│ -0.1479
每股净资产 │ 1.5586│ 1.5012│ 1.4138│ 1.3810│ 1.6618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2646│ 0.2645│ 0.2630│ 0.2630│ 0.2602
每股未分配利润 │ 0.4776│ 0.4204│ 0.3382│ 0.3053│ 0.5880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12.3881│ 9.0440│ 2.3262│-30.9715│ -8.9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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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哈药股份 代码:600664 │总股本(万):251965.11 │法人:徐海瑛
上市日期:1993-06-29 发行价: │A 股 (万):250695.51 │总经理:徐海瑛
主承销商:哈尔滨证券公司 │限售流通A股(万):1269.6│行业:医药制造业
电话:0451-51870077 董秘:孟晓东│主营范围:青霉素钾盐、头孢唑林钠、头孢噻
│肟钠、青霉素、凯塞欣、阿莫西林、严迪片
│、护彤、高钙片、钙加锌口服液、双黄连粉
│针、丹参粉针、注射用双黄连、布洛芬颗粒
│、逍遥丸、丹佛胃尔康、牛黄降压片、六味
│地黄丸、前列地尔注射液、利分能、里亚金
│、雪达升、葡萄糖酸锌口服液、葡萄糖酸钙
│口服溶液、双黄连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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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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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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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0.2000│ 0.1400│ 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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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4300│ 0.0200│ -0.1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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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0.0200│ 0.0017│ -0.0200│ -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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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1400│ 0.0956│ 0.1500│ 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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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1600│ 0.1058│ 0.1400│ 0.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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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6](600664)哈药股份: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临 2022-012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权益登记日:2022 年 2 月 24 日
股权激励权益登记数量:股票期权 297.50 万份,限制性股票 127.50 万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25 日收到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根据《证券变更登记证
明》,本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完成了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授予权益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预留部分授予情况
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实际情况如下:
(一)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授予的实际情况
1、授予日:2021 年 12 月 30 日
2、授予数量:297.50 万份
3、授予人数:15 人
4、行权价格:3.10 元/份
5、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获授的股票期 占授予股票期权 占目前股本总
职务 权数量 总量的比例 额的比例
(万份)
核心业务(技术)骨干(15 人) 297.50 12.34% 0.12%
合计 297.50 12.34% 0.1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7、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等待期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分别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可行权数量占获
授期权数量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 40%
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 30%
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 30%
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二)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的实际情况
1、授予日:2021 年 12 月 30 日
2、授予数量:127.50 万股
3、授予人数:15 人
4、授予价格:1.72 元/股
5、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6、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 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 占目前股本总
职务 票数量 股票总数的比 额的比例
(万股) 例
核心业务(技术)骨干(15 人) 127.50 10.04% 0.05%
合计 127.50 10.04% 0.0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均未超过 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的 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7、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
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40%
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二、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验资报告》([2022]京会兴验字第 02000002 号),审验了公司截至 2022 年 1 月
20 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认为:截至 2022 年 1 月 20 日止,公司已
收到激励对象认缴的限制性股票出资款人民 2,193,000.00 元,均为货币出资,其中:计入实收资本 1,275,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918,000.00 元。
三、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一)股票期权的登记情况
2022 年 2 月 24 日,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股票期权在中登上海分
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期权名称:哈药股份期权
2、期权代码(分三期行权):1000000053、1000000054、1000000055
3、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22 年 2 月 24 日
(二)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2022 年 2 月 24 日,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
已办理完成,登记限制性股票 127.50 万股。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四、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518,376,076 股增加至2,519,651,076 股,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 46.59%变为 46.56%。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五、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股份类型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 2,506,955,076 99.55% 0 2,506,955,076 99.50%
有限售条件股份 11,421,000 0.45% 1,275,000 12,696,000 0.50%
股份总数 2,518,376,076 100.00% 1,275,000 2,519,651,076 100.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六、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财务报告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限售期
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
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并按照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
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则预留授予部分实际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
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权益工具 实际授予的数量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万份/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股票期权 297.50 173.74 8.49 97.53 47.27 20.45
限制性股票 127.50
[2022-02-22](600664)哈药股份: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临 2022-011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日:2022 年 2 月 21 日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141.00 万份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89.00 万股
预留部分权益授予情况:截止本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合计授予438.50 万份,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授予 216.50 万股,剩余未授予的 28.00万份股票期权和 3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剩余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2 年 2 月 21 日为授予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2 月 24 日至 2021 年 3 月 12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没有收到任何组织或
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1 年 3 月 13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25)。
3、2021 年 3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3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27)。
4、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5、2021 年 5 月 12 日,公司完成了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权益的登记工作,并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本次实际授予股票期权 2,114.00 万份,限制性股票 1,092.10 万股。
6、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暂缓授予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7、2021 年 9 月 24 日,公司完成了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暂缓授予部分的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本次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为 50.00 万股。
8、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9、2022 年 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
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本激励计划剩余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三)本次授予事项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
向15名激励对象和 6 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438.50 万份股票期权和 216.50 万股限
制性股票,剩余未授予的 28.00 万份股票期权和 3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本次实施的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四)股票期权本次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2 年 2 月 21 日
2、授予数量:141.00 万份
3、授予人数:6 人
4、行权价格:2.89 元/份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为 2.88 元/份;
(2)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为 2.89 元/份。
5、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6、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等待期
本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分别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激励
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本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可行权数量占获
授期权数量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 50%
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 50%
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4)股票期权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已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
[2022-02-22](600664)哈药股份: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临 2022-009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加董事 8 人,实际参加董事 8 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7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徐海瑛女士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剩余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2年2月21日为授予日,
向符合条件的 6 名激励对象授予 141.0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2.89
元/份,向符合条件的 6 名激励对象授予 89.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61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2022-02-22](600664)哈药股份: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临2022-010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于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
到监事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3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剩余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了核实后认为: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确定的剩余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管理办法》所述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剩余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监事会同意以 2022 年 2 月 21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6 名激励对
象授予 141.0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2.89 元/份,向符合条件的 6
名激励对象授予 89.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61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2022-02-12](600664)哈药股份: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企业药品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临 2022-008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属企业药品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公司哈药集团制药总厂(以下简称“哈药总厂”)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关于注射用氨苄西林钠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编号:2022B00591、2022B00592 和 2022B00593),该药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一、 药品的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注射用氨苄西林钠
剂型:注射剂
规格:0.5g、1.0g、2.0g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申请人: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原药品批准文号:
0.5g 规格:国药准字 H23020926
1.0g 规格:国药准字 H23020927
2.0g 规格:国药准字 H20023720
审批结论:本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二、 药品的相关信息
1961 年,氨苄西林是由英国 Beecham 研究所的 F. P. Doyle 等人,
通过 α-羧基苄基-氧氨基苄基青霉素从 6-氨基青霉烷酸合成。同一年G.N.Rolinson 等人宣布了它与广谱合成青霉素具有同样的抗菌作用,也作
用于革兰氏阴性细菌。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胃肠道感染、尿路感染、软组织感染、心内膜炎、脑膜炎、败血症等。
目前国内共有 3 个规格 78 个注射用氨苄西林钠生产批文,中国境内主
要生产厂家有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制药制剂有限公司、石药集团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等。截至本公告日,国内共有成都倍特和哈药总厂二个厂家的注射用氨苄西林钠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审批(数据来源搜索专家)。米内网数据库显示,中国2020 年注射用氨苄西林钠城市零售药店销售额为 13 万元,医疗机构销售额为 19,292 万元,共计 19,305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哈药总厂针对该药品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已投入研发费用约 413 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三、对上市公司影响及风险提示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品种在医保支付及医疗机构采购等领域将获得更大的支持力度。本次哈药总厂的注射用氨苄西林钠(0.5g、1.0g、2.0g)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有利于扩大该药品的市场份额,提升市场竞争力,同时为公司后续产品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因药品销售受到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该产品未来生产及销售可能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十二日
[2022-02-12](600664)哈药股份: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临 2022-007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
议应参加董事 8 人,实际参加董事 8 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
事的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有提名权的股东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决定提名尹世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尹世炜先生的提名资格、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尹世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十二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尹世炜先生,1975年5月出生,硕士学位,曾任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部长兼城投学院常务副院长,哈尔滨物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哈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董事。
[2022-02-12](600664)哈药股份: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临 2022-006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张镇平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退休原因,张镇平先生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递交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张镇平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公司将尽快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完成新任董事的选举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张镇平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十二日
[2022-02-11]哈药股份(600664):哈药股份注射用氨苄西林钠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
▇证券时报
哈药股份(600664)2月11日晚间公告,近日,公司分公司哈药总厂收到国家药监局颁发的关于注射用氨苄西林钠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该药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2022-01-28](600664)哈药股份: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临 2022-005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 年 1 月 27 日,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完成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工商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1 年 5 月 12 日和 2021 年 9 月 24 日,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和暂缓授予的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累计增加至 2,518,376,076 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2,518,376,076 元。本次工商变更登记信息除注册资本事项外,其他信息不变。
本次变更事项已经公司九届十七次董事会、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同步修订了《公司章程》,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2022-01-25](600664)哈药股份: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临 2022-004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预计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125 万元到 40,958 万元。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 21,460 万元到 25,756 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预计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4,125 万元到 40,958 万元。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1,460 万元到 25,756 万元。
3、公司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7,77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1,494 万元。
(二)每股收益:-0.43 元。
三、本期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
1、报告期内公司聚焦目标管理,持续梳理产品,细分渠道和终端资源,不断提升团队专业化能力,公司工业部分同比销量增长26.2%,实现了销售收入的大幅增长;品种结构较同期明显改善,毛利水平较同期增长 8.9%,2021 年盈利水平较同期大幅提升。
2、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和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及绩效管理体系,为公司市场化经营机制转型和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保障。
3、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实施精益管理,管理效率和产能利用率均得到提高,导致公司成本费用进一步降低,利润同比增加。
4、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增加系下属分公司处置闲置资产获得征收补偿款 21,114 万元。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2021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1-07-19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达到7%
涨幅偏离值:10.11 成交量:3687.05万股 成交金额:11571.39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上海黄浦区中山|1580.00 |-- |
|东二路证券营业部 | |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389.82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南一环路第二证|889.45 |-- |
|券营业部 | | |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心北路证券营|713.69 |-- |
|业部 |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嘉禾路证券|702.12 |-- |
|营业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安罗阳大道证券营|-- |541.38 |
|业部 | |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湾科技生态园证|-- |413.96 |
|券营业部 | |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大关路证券营业|-- |183.25 |
|部 |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北路证券营业|-- |171.91 |
|部 |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北大街证券营业|-- |154.73 |
|部 | |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8-05-04|5.05 |541.91 |2736.66 |招商证券股份有|中泰证券股份有|
| | | | |限公司哈尔滨长|限公司上海虹梅|
| | | | |江路证券营业部|路证券营业部 |
| | | | | | |
└─────┴───┴────┴────┴───────┴───────┘
(三)融资融券
┌─────┬─────┬─────┬────┬─────┬──────┐
| 交易日期 | 融资余额 |融资买入额|融券余额|融券卖出量|融资融券余额|
| | (万元) | (万元) |(万元)| (万股) | (万元) |
├─────┼─────┼─────┼────┼─────┼──────┤
|2019-06-28|63157.69 |3503.95 |0.00 |0.00 |63157.69 |
└─────┴─────┴─────┴────┴─────┴──────┘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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