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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604市北高新最新消息公告-600604最新公司消息
≈≈市北高新600604≈≈(更新:2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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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15日
         2)02月24日(600604)市北高新:市北高新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完成私募
           投资基金备案的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以总股本18733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0.12元 ;B股:以总股本
           18733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0.12元,股权登记日:2021-05-24;除权除息
           日:2021-05-25;红利发放日:2021-05-25;B股:最后交易日:2021-05-24;B
           股:股权登记日:2021-05-27;B股:除息日:2021-05-25;B股:红利发放日:2
           021-06-09;
●21-09-30 净利润:-11769.70万 同比增:-308.42% 营业收入:5.19亿 同比增:-4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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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0628│ -0.0411│ -0.0333│  0.0900│  0.0301
每股净资产      │  3.3620│  3.3837│  3.4035│  3.4526│  3.3683
每股资本公积金  │  1.6665│  1.6665│  1.6665│  1.6665│  1.6459
每股未分配利润  │  0.6498│  0.6715│  0.6913│  0.7404│  0.6886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1.8500│ -1.2000│ -0.9700│  2.7600│  0.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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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0628│ -0.0411│ -0.0333│  0.0939│  0.0301
每股净资产      │  3.3620│  3.3837│  3.4035│  3.4526│  3.3683
每股资本公积金  │  1.6665│  1.6665│  1.6665│  1.6665│  1.6459
每股未分配利润  │  0.6498│  0.6715│  0.6913│  0.7404│  0.6886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1.8688│ -1.2150│ -0.9790│  2.7185│  0.8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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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市北高新 代码:600604 │总股本(万):187330.48  │法人:罗岚
B 股简称:市北B股 代码:900902  │A 股  (万):140745.48  │总经理:张羽祥
上市日期:1992-03-27 发行价:38 │B 股  (万):46585      │行业:房地产业
主承销商:上海万国证券公司     │主营范围:园区产业载体开发经营及园区产业
电话:86-21-66528130 董秘:胡申 │投资的综合运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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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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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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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        │        --│   -0.0628│   -0.0411│   -0.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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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        │    0.0900│    0.0301│    0.0510│    0.0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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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        │    0.1100│    0.0113│    0.0030│    0.0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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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        │    0.1300│    0.0306│    0.0267│    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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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        │    0.1200│    0.0436│    0.0400│    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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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4](600604)市北高新:市北高新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 B 股    公告编码:临 2022-002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召
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1 亿元参与设立央视融媒体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标的基金”),作为该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占合伙企业 2.69%份额,并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签署合伙协议并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行使相关责任和权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市北高新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 》( 临2021-028)。
  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与中视融合(上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海通创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有限合伙人正式签署了《央视融媒体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临 2021-041)。
  2021 年 12 月 16 日,标的基金于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设立登记,工
商登记名称为:央视融媒体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海通创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通知,标的基金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标的基金的基本情况及基金备案信息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名称:央视融媒体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7F11B1X9
成立日期:2021 年 12 月 16 日
合伙期限至:2027 年 12 月 15 日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静安区万荣路 1256、1258 号 606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海通创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基金备案情况
1、备案编码:STW537
2、基金名称:央视融媒体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3、管理人名称:海通创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托管人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备案日期:2022 年 2 月 22 日
三、备查文件
《央视融媒体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备案证明》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2022-02-08](600604)市北高新:市北高新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 B 股      公告编码:临 2022-001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将于
2022 年 2 月 19 日任期届满。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监事会监事候选
人的提名工作尚未结束,为保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需要延期换届选举。同时,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公司在上述事项完成后,及时推进换届工作,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在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和职责。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七日

[2021-12-29](600604)市北高新:市北高新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 B 股  公告编码:临 2021-042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
议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孙公司上海云置禾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市北高新关于向控股孙公司上海云置禾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 2021-043)。
  该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罗岚女士、周晓芳女士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聚能湾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市北高新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聚能湾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1-044)。
  该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罗岚女士、周晓芳女士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市北高新欣云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特
别重大合同的议案》
  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市北高新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市北高新欣云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特别重大合同的公告》(临2021-045)。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市北生产性企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特别重大合同的议案》
  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市北高新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市北生产性企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特别重大合同的公告》(临 2021-046)。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为推进公司在市北高新园区区域内的产业载体项目开发建设,公司通过参股合作的方式努力拓展外延空间,以获取更丰富的产业载体资源,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水平。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上海建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元资管”)共同投资成立上海瑞创云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创云谷”),瑞创云谷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000 万元,其中建元资管认缴 8,040万元,持有瑞创云谷 67%股权,公司认缴 3,960 万元,持有瑞创云谷 33%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2021-12-29](600604)市北高新:市北高新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聚能湾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 B 股  公告编码:临 2021-044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聚能湾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签订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上海聚能湾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能湾”或“乙方”)与
      上海市市北高新技术服务业园区总工会(以下简称“园区总工会”或“甲
      方”)签订《2021 年长三角大数据行业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合作协议》
      (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协议涉及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636,536.00 元。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集
      团”)的高级管理人员张颖担任园区总工会的法定代表人,本次聚能湾
      与园区总工会签订《2021 年长三角大数据行业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合作
      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不会影响聚能湾
      运作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和控股股东市北集团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详见历
      史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保障 2021 年长三角大数据行业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的成功举办,聚能湾与园区总工会签订《2021 年长三角大数据行业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合作协议》,园区总工会委托聚能湾提供相应的活动服务支撑,包括策划咨询、文案与传播、设计、招募等服务。协议所涉服务费用总金额为人民币 636,536.00 元。
    鉴于园区总工会的法定代表人张颖为公司控股股东市北集团的高级管理人 员,聚能湾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聚能湾与园区总工会签订合作协议构成 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本次签订合作协议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本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
 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但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关系介绍
    园区总工会的法定代表人张颖为公司控股股东市北集团的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园区 总工会为公司认定的其他关联组织。
    2、关联方基本情况
    上海市市北高新技术服务业园区总工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13101067728787378
    法定代表人:张颖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262号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
    名 称                          项目描述                          价格
2021 年长三角大数  服务内容:提供上海市大数据主题专项劳动竞赛的大
据行业职工劳动和  赛策划、大赛传播、大赛设计、活动策划与举办、赛  636,536.00 元
    技能竞赛                  事管理等相关工作。
    2、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主要参考市场化价格为园区总
工会提供服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委托协议主要内容
  1、服务协议的范围:聚能湾作为大赛服务供应商,负责统筹比赛策划、项目管理、大赛传播与推广、活动策划与举办、团队招募与对接等事项。
  2、结算方式:协议涉及的服务费用总金额为人民币 636,536.00 元,若有新增事项,根据双方协商一致后直接以确认函或者补充协议等合理的方式确定。
  3、付款方式:合同签署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总费用的 100%,乙方在甲方付款前五个工作日,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等额、合法的正式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逾期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4、违约责任:甲方须按照本合同规定按时支付乙方服务费用,如甲方未按照付款进度付款,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催款通知书。如甲方在收到乙方催款通知书 15 个工作日内仍未支付相关费用的,自甲方收到乙方催款通知书的第 15个工作日起,甲方须每日按照应付而未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中断对甲方的服务直至甲方付清应付款项之日止,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未达成服务内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经双方书面确认,逾期未采取补救措施或补救措施无法补救并已产生实际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同时乙方还应承担本合同总金额 10%的违约金。
  5、争议解决:甲、乙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不能解决或一方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聚能湾与市北园区总工会签订合作协议,有利于公司运营管理的市北高新园区发挥在大数据领域的产业优势,以竞赛为平台,实现助推经济、提升产业、汇聚人才的作用。交易定价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在提请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之前,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关联交易已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聚能湾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罗岚女士、周晓芳女士在审议表决时已予以回避,其余5 名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聚能湾与园区总工会签订的合作协议,有利于保障 2021 年长三角大数据行业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的成功举办。本次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1、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公司控股孙公司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欣云投资与公司控股股东市北集团按股权比例同比例向公司控股孙公司云置禾提供借款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其中欣云投资借款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市北集团借款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借款期限一年,以实际发生额为准,本次借款采取固定利率,以每次支付借款前一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壹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借款期限内利率不变。
  2、2021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云盟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三方股东签署《借款展期协议》,对原借款协议进行展期,展期期限为原借款协议顺延三年,协议期满,若双方均未提出终止或修改合同,即视为自动延期一个合同期限。本次借款展期的借款额度不变,并在该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借款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借款采用固定利率,新增借款以每次支付借款前一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壹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借款期限内利率不变。原
协议项下余额借款利率以 2021 年 10 月 20 日 LPR 上浮 50bp 确定,借款期限内
利率不变。
  3、2021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签订委托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孙公司上海市北高新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物业”)与市北集团签订《工程维修改造委托协议》。市北集团委托市北物业实施对市北园区的公共设施、设备,及其所属楼宇的维修改造项目。协议所涉项目预算价格合计为人民币 4,802,561 元,最终结算金额按市北集团指定审计单位的审计价格为结算价格。
    八、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市北高新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3、市北高新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2021-12-29](600604)市北高新:市北高新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市北高新欣云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特别重大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 B 股    公告编码:临 2021-045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市北高新欣云投资有限公司
            签订特别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合同金额:人民币 270,385,440.00 元(大写:贰亿柒仟零叁拾捌万伍仟
肆佰肆拾元整);
    合同生效条件: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合同的顺利履行预计产生的净利润总额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归母净利润的 50%以上,预计将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产生积极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本合同履约义务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对于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特别风险提示:本合同采取分期多次付款的方式,可能存在不能及时收回部分合同款的风险。本合同已对合同金额、生效条件、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双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市北高新欣云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特别重大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市北高新欣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云投资”或“甲方”)与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信投”或“乙方”)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由上海信投受让欣云投资持有的位于上海市静安区江场路 1401 弄 25、26 号(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5,633.03 平方米,上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270,385,440.00 元(大写:贰亿柒仟零叁拾捌万伍仟肆佰肆拾元整)。
  本次签订重大合同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且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标的情况
  甲方持有的上海市静安区江场路 1401 弄 25、26 号房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5,633.03 平方米,上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270,385,440.00 元(大写:贰亿柒仟零叁拾捌万伍仟肆佰肆拾元整)。
  2、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91639W;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秦健;
  注册资本:人民币 37,500 万元;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江场路 1401 弄 25、26 号 3、4、5 层;
  成立日期:1997 年 10 月 17 日;
  经营范围:对信息产业及相关产业项目及企业技术改造进行投资、建设、制造、销售及咨询服务,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实业投资,物业管理及各类咨询服务,电子数据交换系统的研究、开发、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乙方是上海市委市政府批准设立的信息产业示范性和策略性国有功能性投资平台。作为上海数字城市建设的主力军,积极承担上海城市信息基础设施、公共信息服务平台、重大信息化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投资布局在大数据、航贸供应链、信息安全、数字新基建、智慧城市等领域。
  乙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标的:
  甲方持有的上海市静安区江场路 1401 弄 25、26 号房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5,633.03 平方米。
  2、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乙方购买该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 270,385,440.00 元(大写:贰亿柒仟零叁拾捌万伍仟肆佰肆拾元整)。该房屋的总房价款是指该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总价格。
  乙方应在 2021 年12 月 30 日前支付总房款的 50%(即人民币 135,192,720.00
元整);乙方支付第二笔房款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30 日前,第二笔房款金额为总
房价款的 27%(即人民币 73,004,068.80 元整)。乙方支付第三笔房款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31 日前,第三笔房款金额为总房价款的 23%(即人民币 62,188,651.20
元整)。
  3、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
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 30 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签订房屋交接书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4、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前两笔房价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 0.01%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第三笔房价款的支付,若因故发生逾期的,乙方无须支付第三笔房价款的违约金和利息。甲方未按约定期限交接房地产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收款 0.01%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5、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依法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6、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说明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的顺利履行预计产生的净利润总额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归母净利润的 50%以上,预计将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产生积极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本合同履约义务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对于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2、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1、本合同采取分期多次付款的方式,可能存在不能及时收回部分合同款的风险。
  2、本合同已对合同金额、生效条件、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双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上网公告附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2021-12-29](600604)市北高新:市北高新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市北生产性企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特别重大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 B 股    公告编码:临 2021-046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市北生产性企业服务发展有限公
          司签订特别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合同金额:人民币 248,793,980.00 元(大写:贰亿肆仟捌佰柒拾玖万叁
仟玖佰捌拾元整);
    合同生效条件: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合同的顺利履行预计产生的净利润总额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归母净利润的 50%以上,预计将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产生积极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本合同履约义务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对于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特别风险提示:本合同采取分期多次付款的方式,可能存在不能及时收回部分合同款的风险。本合同已对合同金额、生效条件、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双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市北生产性企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特别重大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市
北生产性企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发展”或“甲方”)与上海市静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静安疾控”或“乙方”)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由静安疾控受让市北发展持有的位于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221 号(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6,547.21 平方米,上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248,793,980.00 元(大写:贰亿肆仟捌佰柒拾玖万叁仟玖佰捌拾元整)。
  本次签订重大合同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且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标的情况
  甲方持有的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 221 号房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6,547.21
平方米,上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248,793,980.00 元(大写:贰亿肆仟捌佰柒拾玖万叁仟玖佰捌拾元整)。
  2、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市静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10106425037810M;
  法定代表人:熊建菁;
  开办资金:人民币 308 万元;
  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永和路 195 号;
  举办单位:上海市静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宗旨和业务范围:疾病预防控制、应急处置、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实验室检测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指导与应用研究。
  乙方是于 2016 年 3 月 28 日正式宣布成立,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上级主管
部门是上海市静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乙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标的:
  甲方持有的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 221 号房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6,547.21
平方米。
  2、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乙方购买该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 248,793,980.00 元(大写:贰亿肆仟捌佰柒拾玖万叁仟玖佰捌拾元整)。该房屋的总房价款是指该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总价格。
  于2022年2月28日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第一笔房款人民币124,396,990元(大写:壹亿贰仟肆佰叁拾玖万陆仟玖佰玖拾元整)(“首付款”)。剩余房款,即人民币 124,396,990 元(大写:壹亿贰仟肆佰叁拾玖万陆仟玖佰玖拾元整)
(“尾款”)应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前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
  3、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
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 10 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乙方取得该房屋的钥匙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4、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应书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 5日内,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 5 日内乙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可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 1%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起 5 日内向甲方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产,乙方应书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 5 日内,甲方仍未交付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 5 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除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收款的 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5、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依法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起讼。
  6、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说明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的顺利履行预计产生的净利润总额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归母净利润的 50%以上,预计将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产生积极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本合同履约义务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对于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2、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1、本合同采取分期多次付款的方式,可能存在不能及时收回部分合同款的风险。
  2、本合同已对合同金额、生效条件、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双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上网公告附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2021-12-29](600604)市北高新:市北高新关于向控股孙公司上海云置禾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 B 股  公告编码:临 2021-043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孙公司上海云置禾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海市北高新欣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云投资”)与公司控股
      股东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集团”)按股权
      比例同比例向公司控股孙公司上海云置禾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云置禾”)提供借款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其中欣云投资借
      款不超过人民币 900 万元,市北集团借款不超过人民币 600 万元,并在
      该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
    借款期限一年,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协议期满,若双方均未提出终止或
      修改合同,即视为自动延期一个合同期限。本次借款采取固定利率,以
      每次支付借款前一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壹年期贷
      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借款期限内利率不变。
    鉴于市北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欣云投资和市北集团向云置禾提供
      股东同比例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欣云投资向云置禾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和控股股东市北集团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详见历
      史关联交易情况。
    一、交易概述:
      云置禾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1.1 亿元,其中公司全
资子公司欣云投资出资人民币 12.66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60%;公司控股股东市北集团出资人民币 8.44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40%。云置禾主要负责开发建设“静安区市北高新技术服务业园区 N070501 单元 22-02 地块”项目。
  为支持云置禾建设项目的经营发展,云置禾的双方股东按股权比例同比例向云置禾提供借款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其中欣云投资借款不超过人民币 900 万元,市北集团借款不超过人民币 600 万元。并在该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借款期限一年,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协议期满,若双方均未提出终止或修改合同,即视为自动延期一个合同期限。本次借款采取固定利率,以每次支付借款前一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壹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借款期限内利率不变。
  鉴于市北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向云置禾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本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但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关系介绍
  市北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市北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2、关联方基本情况
    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46996465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罗岚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1999 年 04 月 07 日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 238 号 16 楼
    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市政工程,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在计算机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经济信息咨询服务(除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市北集团成立于 1999 年 4 月,由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
资组建,为公司控股股东。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市北集团资产总额人民币 3,480,665.53 万元,
净资产人民币 1,058,343.57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223,119.74 万
元,净利润人民币 24,443.76 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云置禾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MA1FYKKQ24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申
    注册资本:人民币 211,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0-03-03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万荣路 1256、1258 号 1458 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形象策划,停车场管理,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为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提供筹备、策划服务,绿化养护,从事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及出资份额: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1      上海市北高新欣云投资有限公司      126,600        60
 2      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84,400        40
                  合计                      211,000        100
    上海云置禾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孙公司,主要负责开发建设“静安区市北高新技术服务业园区 N070501 单元 22-02 地块”项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云置禾总资产人民币 217,674.42 万元,净资产
人民币 211,000.00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0 元,净利润人民币 0
元。
    四、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云置禾双方股东向云置禾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不超过人民币1,500 万元,其中欣云投资借款不超过人民币 900 万元,市北集团借款不超过人民币 600 万元,并在该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
    2、借款用途:仅限用于 22-02 地块项目的建设开发。
    3、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一年,具体借款期限的起始日以首笔借款实际到账日为准,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协议期满,若双方均未提出终止或修改合同,即视为自动延期一个合同期限。
    4、借款利率和利息:本次借款采取固定利率,以每次支付借款前一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壹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借款期限内利率不变。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云置禾的双方股东向云置禾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是为了支持云置禾经营发展的合理资金需求,有利于云置禾加快“静安区市北高新技术服务业园区N070501 单元 22-02 地块”项目的建设开发,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在提请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之前,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关联交易已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控股孙公司上海云置禾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罗岚女士、周晓芳女士在审议表决时已予以回避,其余 5 名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云置禾的双方股东按股权比例同比例向云置禾提供借款,有利于加快云置禾建设项目的经营发展。本次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1、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公司控股孙公司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欣云投资与公司控股股东市北集团按股权比例同比例向公司控股孙公司云置禾提供借款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其中欣云投资借款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市北集团借款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借款期限一年,以实际发生额为准,本次借款采取固定利率,以每次支付借款前一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壹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借款期限内利率不变。
  2、2021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云盟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三方股东签署《借款展期协议》,对原借款协议进行展期,展期期限为原借款协议顺延三年,协议期满,若双方均未提出终止或修改合同,即视为自动延期一个合同期限。本次借款展期的借款额度不变,并在该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借款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借款采用固定利率,新增借款以每次支付借款前一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壹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借款期限内利率不变。原
协议项下余额借款利率以 2021 年 10 月 20 日 LPR 上浮 50bp 确定,借款期限内
利率不变。
  3、2021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签订委托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孙公司上海市北高新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物业”)与市北集团签订《工程维修改造委托协议》。市北集团委托市北物业实施对市北园区的公共设施、设备,及其所属楼宇的维修改造项目。协议所涉项目预算价格合计为人民币 4,802,561 元,最终结算金额按市北集团指定审计单位的审计价格为结算价格。
    八、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市北高新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3、市北高新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2021-12-16](600604)市北高新:市北高新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 B 股    公告编码:临 2021-041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召开
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1 亿元参与设立央视融媒体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以正式工商注册后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基金”),作为该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占合伙企业 2.69%份额,并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签署合伙协议并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行使相关责任和权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临 2021-028)。
  二、本次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与中视融合(上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海通创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有限合伙人正式签署了《央视融媒体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央视融媒体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二)合伙目的: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上提出的“推动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加快构建融为一体、合而为一的全媒体传播格局”的总体要求,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到 2035 年建成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以下称“总台”)、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牵头发起设立央视融媒体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三)存续期:合伙企业的存续期为六年,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即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上载明的“成立日期”为合伙企业的成立之日)起计算。合伙企业
于存续期届满前可根据本基金运行情况适当延续。
  (四)募集规模:基金的总规模为人民币 100 亿元。合伙企业首期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37.125 亿元。全体合伙人拟出资名录如下:
  1、普通合伙人名称及出资额
  普通合伙人 1:中视融合(上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认缴出资额:16,000,000 元整
  普通合伙人 2:海通创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10,000,000 元整
  2、有限合伙人名称及出资额
  2.1、有限合伙人: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
  认缴出资额:600,000,000 元整
  2.2、有限合伙人: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665,250,000 元整
  2.3、有限合伙人:中国电信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400,000,000 元整
  2.4、有限合伙人: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200,000,000 元整
  2.5、有限合伙人: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
  认缴出资额:600,000,000 元整
  2.6、有限合伙人:上海静安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200,000,000 元整
  2.7、有限合伙人: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100,000,000 元整
  2.8、有限合伙人: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100,000,000 元整
  2.9、有限合伙人: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100,000,000 元整
  2.10、有限合伙人: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100,000,000 元整
2.11、有限合伙人: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50,000,000 元整
2.12、有限合伙人: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50,000,000 元整
2.13、有限合伙人:上海久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50,000,000 元整
2.14、有限合伙人:广东南方星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50,000,000 元整
2.15、有限合伙人:北京合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认缴出资额:50,000,000 元整
2.16、有限合伙人: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48,000,000 元整
2.17、有限合伙人:浙江省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48,000,000 元整
2.18、有限合伙人: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48,000,000 元整
2.19、有限合伙人:浙江易通传媒投资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48,000,000 元整
2.20、有限合伙人:东方星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48,000,000 元整
2.21、有限合伙人:江苏省演艺集团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45,000,000 元整
2.22、有限合伙人:北京新京报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认缴出资额:30,000,000 元整
2.23、有限合伙人:京报长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20,000,000 元整
2.24、有限合伙人:上海虹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认缴出资额:36,250,000 元整
 (五)缴付出资:所有合伙人均以人民币现金出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按照
基金管理人发出的“缴付出资通知”的要求进行实缴出资。
  (六)合伙事务的执行: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1 为中视融合(上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 1 不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但有权代表总台从产业引导和意识形态的角度监督合伙企业的投资运营。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2 为海通创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有限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同时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七)投资决策程序:
  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时作为基金管理人,向合伙企业提供投资管理等服务。为保证投资决策的科学、合理和高效,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合伙企业设立专门的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有限合伙企业投资、退出等事项的决策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应当按照合伙协议和其议事规则的相关约定选择、决策(包括投资和退出决策)投资项目。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六(6)名委员组成,所有决策均应当由投资决策委员会五(5)名及以上委员投赞成票方能通过。如合伙企业投资及退出项目过程中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参照同类产品/服务的市场公允价格和交易条件进行,不得通过转移定价等方式转移利润,亦不得从事其他可能对合伙企业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的行为或安排,对于该等交易应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通过方可实施。
  (八)管理费:
  投资期内(包括延长的投资期),每年度的管理费为当年度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总额乘以 2%。退出期(投资期届满起之次日起至合伙企业存续期届满之日止)内,应按合伙企业截至该自然年度起始之日(退出期内首个自然年度起始之日以投资期届满之次日计算,其后应以每个会计年度的 1 月 1 日计算)的实际管理规模为管理费基数乘以 2%向基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
  (九)投资退出:
  合伙企业投资退出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对于符合上市或挂牌标准的被投资企业,退出策略包括但不限于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重组上市;
  (2)对于暂时不适合上市或挂牌的被投资企业,退出策略包括但不限于并购出售、私募股权市场转让和管理层回购退出;
  (3)被投资企业解散、清算后,合伙企业就被投资企业的财产获得分配。
  (十)收益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1、基金收益分配的总体原则:
  合伙企业的收益分配实行先回本金后分收益的总体原则。
  2、分配顺序:
  合伙企业的收益按照如下顺序进行分配:
  (1)第一步:合伙企业可分配收入(在扣除团队主体的跟投部分的比例后)按各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直至各合伙人依本第(1)项累计分配的金额达到其当时的实缴出资额;
  (2)第二步:应按照合伙企业未返还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的 8%/年(单利)分段(自出资日起至合伙人收到返还的实缴出资额之日止)进行计算,并按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向各合伙人进行分配;
  (3)第三步:如收益按照分配顺序(2)分配后仍有剩余,则剩余部分的20%作为基金业绩报酬分配给执行事务合伙人,80%按实缴出资比例向其他合伙人(指除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团队主体外的合伙人)分配。
  同时,为加强管理团队的主动性管理、提高项目管理质量、促进项目退出、加快合伙人资金回款,在满足特定情况下,合伙企业应在项目退出时按照该项目退出产生收益向执行事务合伙人支付 3%的预付基金业绩报酬。在合伙企业向执行事务合伙人分配基金业绩报酬时,应当扣除合伙企业已累计向执行事务合伙人预付的基金业绩报酬。
  如果后续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发生变化,则应当以最新的实缴出资比例对合伙企业历史累计已分配金额进行调整。如涉及资金返还,各合伙人应当予以配合。
  3、非现金分配:
  在合伙企业清算前,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尽最大努力将合伙企业的投资变现,以避免非现金分配。但如果根据执行事务合伙人基于善意原则认为非现金分配更符合各方的利益且经合伙人大会审议通过后,则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决定以非现金形式进行分配,但该等非现金资产的价值应当经出席合伙人大会合伙人所持实缴出资额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的资产评估机构和评估方法评估确定。合伙企业
进行非现金分配时,执行事务合伙人应负责协助全体合伙人办理所分配财产的转让登记手续,并协助全体合伙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受让该等资产所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
  4、亏损分担:
  合伙企业的亏损应由全体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承担,每一名有限合伙人承担亏损的累计金额应以该有限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为限,超出部分应由普通合伙人承担。
  (十一)合伙人大会:
  合伙人大会由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召集主持。合伙人大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除法律或合伙协议另有明确规定外,合伙人大会的决议事项需经全体合伙人所持实缴出资额二分之一以上表决同意通过,方为有效。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合伙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地点在上海,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在仲裁期间,合伙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十三)协议生效:
  合伙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
  三、其他说明
  合伙企业尚未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且合伙企业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合伙企业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2021-11-26](600604)市北高新:市北高新关于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 B 股    公告编码:临 2021-040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8 月 2 日,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直接债务融资产品的议案》,并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发行不超过 30 亿元人民币的直接债务融资产品,其中公司债券不超过 10 亿元、中期票据不超过 20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市北高新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临 2021-018)、《市北高新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 2021-023)。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
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1〕MTN992 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 20 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之日起 2 年内
有效,由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应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三、公司应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范指引》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簿记建档发行工作规程》开展发行工作。
  四、公司应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管理规则》等相关自律管理规定,接受协会自律管理,履行相关义务,享受相关权利。
  五、公司应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公司应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如存续期内需要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提前披露。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也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七、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规定,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确保有关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八、公司如发生可能对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应严格按照投资人保护机制的要求,落实相关承诺,切实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九、公司应按照协会存续期管理有关自律规则规定,积极配合主承销商存续期管理工作的开展。
  十、公司在中期票据发行、兑付过程中和中期票据存续期内如遇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交易商协会报告。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交易商协会批复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择机发行中期票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2021-11-24](600604)市北高新:市北高新关于公司债券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 B 股    公告编码:临 2021-039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券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注册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8 月 2 日,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直接债务融资产品的议案》,并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发行不超过 30亿元人民币的直接债务融资产品,其中公司债券不超过 10 亿元、中期票据不超过 20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市北高新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临 2021-018)、《市北高新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 2021-023)。2021 年9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市北高新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临2021-029)。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关于同意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47 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9 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以分期发行公司债券。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1-08-31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达到7%的前三只证券
涨幅偏离值:9.65 成交量:4195.57万股 成交金额:22848.15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303.67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科华北路证|999.91        |--            |
|券营业部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925.21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方路证券|786.74        |--            |
|营业部                                |              |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红宝石路证券营|742.69        |--            |
|业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二|--            |404.47        |
|证券营业部                            |              |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番禺路证券营业|--            |361.99        |
|部                                    |              |              |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花园石桥路证券|--            |350.34        |
|营业部                                |              |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新区三林路|--            |274.42        |
|证券营业部                            |              |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人民路证券|--            |225.14        |
|营业部                                |              |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8-01-19|7.06  |185.00  |1306.10 |瑞银证券有限责|机构专用      |
|          |      |        |        |任公司上海花园|              |
|          |      |        |        |石桥路证券营业|              |
|          |      |        |        |部            |              |
└─────┴───┴────┴────┴───────┴───────┘
(三)融资融券
┌─────┬─────┬─────┬────┬─────┬──────┐
| 交易日期 | 融资余额 |融资买入额|融券余额|融券卖出量|融资融券余额|
|          |  (万元)  |  (万元)  |(万元)|  (万股)  |   (万元)   |
├─────┼─────┼─────┼────┼─────┼──────┤
|2019-06-28|107715.41 |6925.98   |0.00    |0.00      |107715.4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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