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516方大炭素最新消息公告-600516最新公司消息
≈≈方大炭素600516≈≈(更新:22.01.27)────────────────────────────────────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3月16日
2)预计2021年年度净利润104745.83万元至126245.83万元,增长幅度为91.
33%至130.60% (公告日期:2022-01-27)
3)01月27日(600516)方大炭素:方大炭素2021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以总股本380597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5元 ;股权登记日:2021
-06-21;除权除息日:2021-06-22;红利发放日:2021-06-22;
●21-09-30 净利润:87341.50万 同比增:118.13% 营业收入:35.68亿 同比增:3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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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2295│ 0.1319│ 0.0352│ 0.1400│ 0.1052
每股净资产 │ 3.8205│ 3.7262│ 4.1321│ 4.0946│ 4.0566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2360│ 0.2360│ 0.2360│ 0.2360│ 0.2337
每股未分配利润 │ 2.2674│ 2.1717│ 2.5750│ 2.5398│ 2.5105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5.8000│ 3.3700│ 0.8600│ 3.5800│ 2.6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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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2295│ 0.1319│ 0.0352│ 0.1438│ 0.1052
每股净资产 │ 3.8205│ 3.7262│ 4.1321│ 4.0946│ 4.0566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2360│ 0.2360│ 0.2360│ 0.2360│ 0.2337
每股未分配利润 │ 2.2674│ 2.1717│ 2.5750│ 2.5398│ 2.5105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6.0068│ 3.5405│ 0.8512│ 3.5130│ 2.5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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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方大炭素 代码:600516 │总股本(万):380597.04 │法人:党锡江
上市日期:2002-08-30 发行价:6.06│A 股 (万):380597.04 │总经理:邱宗元
主承销商:天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行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电话:0931-6239106;0931-6239195 董秘:安民│主营范围:石墨电极、炭砖、炭糊、特种炭素
│新材料等石墨及炭素制品的生产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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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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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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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0.2295│ 0.1319│ 0.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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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1400│ 0.1052│ 0.0521│ 0.0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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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0.5300│ 0.7163│ 0.5378│ 0.3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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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2.1500│ 2.5295│ 1.7702│ 1.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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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2.1100│ 1.1640│ 0.2396│ 0.2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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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7](600516)方大炭素:方大炭素2021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22—001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 50,000 万元到71,500 万元,同比增加 91.33%到 130.60%。
●公司预计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 39,000 万元到 55,000 万元,同比增加 101.48%到
143.11%。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 50,000 万元到 71,500 万元,同比增加 91.33%到
130.60%。
2. 公司预计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 39,000 万元到 55,000 万元,同比增加 101.48%到
143.11%。
(三)本次预计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745.83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8,431.54 万元(2020 年度报告披露数据)。
(二)每股收益:0.14 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政策,全力拓展市场,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深入推进精细化管理,生产经营高效运行,产品盈利能力得到提升,公司营业总收入与净利润均取得显著增长。
四、风险提示
基于公司财务部门根据自身专业判断,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1-12-28](600516)方大炭素:方大炭素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16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公告编号:2021-076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27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方大炭素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676,630,41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44.0526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党锡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11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587,372,065 94.6763 89,250,654 5.3232 7,700 0.0005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
关于使用闲
置资金购买
1 62,958,744 41.3611 89,250,654 58.6337 7,700 0.0052
理财产品的
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哲律师、侯阳律师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1-12-25](600516)方大炭素:方大炭素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暨终审判决的公告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21—075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暨终审判决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终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一、终审判决书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最高法民再 77 号。再审申请人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爱建信托公司”)因与公司及一审被告河南富达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英属维尔京泛域发展有限公司、恒昌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简称“恒昌公司”)、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京民终 601 号民事判决,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件,现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
(一)维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7)京民终 601 号民事判决;
(二)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二、案件的基本情况
公司因三门峡惠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提供担保事项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县支行发生贷款担保合同纠纷诉讼,已经最高人民法院出具
(2012)民二终字第 35 号民事判决书。2013 年 4 月,公司已按照判决书的要求
执行完毕。详见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3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判决执行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3-023)。
公司在履行了保证责任后,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三门峡惠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关联人承担一定赔偿责任。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12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的《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4-058)。
2015 年 1 月,上海一中院裁定将本案移送至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2015 年 4 月,北京四中院出具案件受理通知书,正式受理此案;2015 年 6 月-11
月,鉴于被告河南富达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本案经过上报北京高院,最终确定北京四中院管辖。
2017 年 7 月,公司收到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签发的民事判决书,判决
爱 建 信 托 公 司 和 恒 昌 公 司 就 三 门 峡 惠 能 热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对 公 司
200,775,028.34 元的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各自未出资本金及利息范围内向
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4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判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0)。
爱建信托公司不服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2015)四中民(商)初字第00124 号民事判决书,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由公司承担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及诉讼保全费。北
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 2017 年 9 月 6 日立案审理。
2019 年 7 月,公司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签发的(2017)京民终 601 号
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1 日刊登在《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判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6)。
经公司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9 年 9 月,公司收到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转来执行案款共计人民币 143,696,518.92 元,爱建信托公司就未出资本金 8,690.00 万元及相应利息履行了对公司的补充赔偿责任。
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0 日、2019 年 9 月 24 日分别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法院执行案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1、2019-104)。
2019 年 10 月,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申请再审案件
应诉通知书》(2019)最高法民申 4930 号,爱建信托公司因不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京民终 601 号民事判决,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
院提出再审申请。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0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应诉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6)。
2020 年 1 月,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
最高法民申 4930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一)本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0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的《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送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最高法民再 77 号。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2021-12-15](600516)方大炭素:方大炭素关于子公司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21—074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方大炭素关于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成都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8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成都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中的2,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其余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将在到期日之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
[2021-12-11](600516)方大炭素:方大炭素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21—072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含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2月10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运营效率,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60亿元,下同)的闲置资金购买国债或国债逆回购、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资管计划、收益凭证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投资限额内组织实施,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本金可循环使用,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总额度人民币60亿元以内。相关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持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拟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额度
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6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品种
理财产品包括国债或国债逆回购、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资管计划、收益凭证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的资金。
(五)授权期限
授权购买理财产品的期限为自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上述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事项在投资限额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预期收益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3.相关人员操作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通过以下具体措施,力求将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
1.加强金融市场分析和调研,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完善和优化投资策略,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及投向,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以最大限度地保证资金的安全。
3.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等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岗位分离。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资金安全和日常经营活动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本着谨慎性、流动性的原则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经营情况正常,闲置资金充裕,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风险低、收益较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闲置资金额度购买国债或国债逆回购、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资管计划、收益凭证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运用闲置资金进行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闲置资金额度购买国债或国债逆回购、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资管计划、收益凭证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1 日
[2021-12-11](600516)方大炭素:方大炭素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21—071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
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
参与表决董事 11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11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运营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含 60 亿元,下同)的闲置资金购买国债或国债逆回购、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资管计划、收益凭证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投资限额内组织实施,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本金可循环使用,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总额度人民币 60 亿元以内。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1 日
[2021-12-11](600516)方大炭素:方大炭素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516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公告编号:2021-073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2 月 27 日 10 点 00 分
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2 月 27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2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2021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1 日在指定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516 方大炭素 2021/12/20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24 日(星期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和联系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公司办公楼董事会秘书处电话:0931-6239195
传真:0931-6239221
六、其他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1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2 月 27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2-10](600516)方大炭素:方大炭素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21—070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下同)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该额度内用于投资的资金可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
●特别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受宏观经济政策、市场环境、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适度证券投资,旨在拓宽公司财务投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滚动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上述额度内,本金可循环使用,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总额度人民币5亿元以内。
(三)投资范围
本次证券投资的资金主要用于新股配售和申购、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允许的其他投资行为。
(四)授权期限
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董事会下一次审议批准相同事项之日止。
(五)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已对证券投资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六)实施方式
上述进行证券投资的具体事项在投资限额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预期收益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3.相关人员操作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通过以下具体措施,力求将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
1.加强金融市场分析和调研,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完善和优化投资策略,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2.公司已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对证券投资原则,范围,决策、执行和控制,账户管理,资金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作了规定,能有效防范风险。
3.必要时可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风险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资金安全和日常经营活动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本着谨慎性、流动性的原则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自有资金充裕,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财务结构良好,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
[2021-12-09]方大炭素(600516):方大炭素拟不超5亿元进行证券投资
▇上海证券报
方大炭素公告,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5亿元进行证券投资。在上述额度内,本金可循环使用,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总额度5亿元以内。
[2021-12-03](600516)方大炭素:方大炭素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
证券代码:
600516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公告编号: 2021 069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 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21 年 12 月 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 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方大炭素办公楼
五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4
2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688,241,107
3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44.357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
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党锡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
以
现场和通讯 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会议的召集、
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11 人 。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
3.
董事会秘书 出席 了 会议 ;其他高管列席 了本次会议 。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
审议结果:
审议结果:通过通过
表决情况: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股东类型
同意
同意
反对
反对
弃权
弃权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A
A股股
1,686,164,639
1,686,164,639
99.8770
99.8770
1,541,422
1,541,422
0.0913
0.0913
535,046
535,046
0.0317
0.0317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议案案
序
序号号
议案名称
议案名称
同意
同意
反对
反对
弃权
弃权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1
1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61,751,318
161,751,318
98.7325
98.7325
1,541,422
1,541,422
0.9408
0.9408
535,046
535,046
0.3267
0.3267
(三)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无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
律师:李哲律师、侯阳律师李哲律师、侯阳律师
(二)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3
(二)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2021年年1212月月33日日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1-03-23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达到7%
跌幅偏离值:-9.10 成交量:28330.55万股 成交金额:262141.44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沪股通专用 |32815.23 |-- |
|机构专用 |2590.64 |--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宝岗大道证券营|1943.08 |-- |
|业部 | | |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公司 |1914.89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二|1720.68 |-- |
|证券营业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沪股通专用 |-- |43137.91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证券营业部|-- |8741.64 |
|机构专用 |-- |5393.37 |
|机构专用 |-- |5077.06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慈溪三北西大街证券|-- |3747.24 |
|营业部 | |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8-06-26|22.64 |13.00 |294.32 |中信证券股份有|中国中投证券有|
| | | | |限公司深圳总部|限责任公司北京|
| | | | |证券营业部 |宋庄路证券营业|
| | | | | |部 |
└─────┴───┴────┴────┴───────┴───────┘
(三)融资融券
┌─────┬─────┬─────┬────┬─────┬──────┐
| 交易日期 | 融资余额 |融资买入额|融券余额|融券卖出量|融资融券余额|
| | (万元) | (万元) |(万元)| (万股) | (万元) |
├─────┼─────┼─────┼────┼─────┼──────┤
|2019-06-28|282623.40 |7131.04 |0.00 |53.14 |282623.40 |
└─────┴─────┴─────┴────┴─────┴──────┘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