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366宁波韵升最新消息公告-600366最新公司消息
≈≈宁波韵升600366≈≈(更新:22.02.24)────────────────────────────────────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3月16日
2)预计2021年年度净利润45000万元至54000万元,增长幅度为153.16%至20
3.79% (公告日期:2022-01-28)
3)定于2022年3 月14日召开股东大会
4)02月24日宁波韵升(600366):宁波韵升拟加码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详见
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以总股本97181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1元 ;股权登记日:2021-
06-24;除权除息日:2021-06-25;红利发放日:2021-06-25;
增发预案:1)2022年拟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29673.41万股;预计募集资金:108000.0
0万元; 方案进度:董事会预案 发行对象:包括宁波韵升科技投资有限公
司在内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
●21-12-31 净利润:51602.49万 同比增:190.30% 营业收入:37.54亿 同比增:5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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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12-31│21-09-30│21-06-30│21-03-31│20-12-31
每股收益 │ 0.5303│ 0.3782│ 0.2455│ 0.0654│ 0.1832
每股净资产 │ 4.9100│ 4.7508│ 4.5812│ 4.5011│ 4.4300
每股资本公积金 │ --│ 0.1832│ 0.1830│ 0.1799│ 0.1768
每股未分配利润 │ --│ 3.2982│ 3.1612│ 3.0837│ 3.0182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11.2000│ 8.2400│ 5.3000│ 1.4500│ 4.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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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12-31│21-09-30│21-06-30│21-03-31│20-12-31
每股收益 │ --│ 0.3782│ 0.2412│ 0.0654│ 0.1797
每股净资产 │ --│ 4.7508│ 4.5812│ 4.5011│ 4.4325
每股资本公积金 │ --│ 0.1832│ 0.1830│ 0.1799│ 0.1768
每股未分配利润 │ --│ 3.2982│ 3.1612│ 3.0837│ 3.0182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7.9614│ 5.2659│ 1.4538│ 4.0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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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宁波韵升 代码:600366 │总股本(万):98911.37 │法人:竺晓东
上市日期:2000-10-30 发行价:10.37│A 股 (万):98911.37 │总经理:竺晓东
主承销商:海通证券有限公司 │ │行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电话:0574-87776939 董秘:项超麟│主营范围:从事科技含量较高的钕铁硼产品、
│电机产品等的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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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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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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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0.5303│ 0.3782│ 0.2455│ 0.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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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1832│ 0.1350│ 0.0759│ -0.0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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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0.0269│ 0.0478│ 0.0540│ 0.1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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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0905│ 0.0661│ 0.0556│ 0.0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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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7600│ 0.5518│ 0.3000│ 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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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4]宁波韵升(600366):宁波韵升拟加码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
▇上海证券报
宁波韵升2月23日晚披露定增预案称,公司计划以市价发行的方式,向包括关联方韵升科技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不超过10.8亿元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用于包头韵升年产1.5万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智能制造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1亿元。
宁波韵升表示,推动稀土功能材料发展是国家重要战略,而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行业获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支持。同时,在新能源汽车、工业电机、风力发电、节能家电等下游应用高速发展的驱动下,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的市场需求将处于持续释放阶段。
Frost & Sullivan 研报显示,2020年,新能源汽车是全球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消耗量第二大的应用领域,仅次于风力发电;预计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领域将成为全球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消耗量最大的应用领域。
宁波韵升计划通过本次募投项目,扩大高性能钕铁硼产能,重点用于配套新能源汽车、风力发电、工业电机等下游领域的市场需求,提高生产交付能力,进一步提升在上述优势领域的市场份额,巩固行业领先地位,强化盈利能力。
宁波韵升是国内最早一批专业从事稀土永磁材料研发、制造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多年来专注于提供高性能钕铁硼磁材及应用解决方案。2月23日晚,宁波韵升发布业绩快报显示,公司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37.54亿元,同比增长56.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6亿元,同比增长190.30%。
从本次定增的参与对象来看,宁波韵升控股股东韵升集团的全资子公司韵升科技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定增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35%。因此,此次定增构成关联交易。
[2022-02-24](600366)宁波韵升:宁波韵升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公告编号:2022-013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告所载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3,753,956,786.41 2,399,107,591.66 56.47
营业利润 625,311,813.73 224,270,210.77 178.82
利润总额 567,694,669.60 214,141,230.70 165.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516,024,896.95 177,755,555.59 190.30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355,427,937.02 67,560,745.38 426.09
损益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5303 0.1832 189.4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11.20% 4.13% 增加7.07个百分点
益率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 资 产 7,281,517,526.45 6,007,019,067.13 21.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4,854,125,841.90 4,384,201,859.94 10.72
东的所有者权益
股 本 989,113,721.00 989,113,721.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每股净资产 4.91 4.43 10.72
(元)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但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报告期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公司 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753,95.6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56.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16,02.4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90.30%;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55,42.7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
长 426.09%;2021 年末总资产 7,281,51.75 万元,较上年末增长 21.22%;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4,854,12.58 万元,较上年末增长 10.72%。
2、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公司紧抓细分领域快速增长的市场机遇,在汽车类、消费电子类和工业类三大领域的市场份额持续扩大;同时,公司大力推进产品创新,整体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实现销售收入和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说明
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超过30%以上的主要原因是本报
告期公司收入大幅度提升,公司业绩显著上涨,相关指标增幅较大。
三、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可能影响本次业绩快报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本公告所载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可能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具体数据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24 日
[2022-02-24](600366)宁波韵升:宁波韵升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22-003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以通讯方式
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
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逐项自查,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条件。
关联董事竺晓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下列事项: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为1.00元。
关联董事竺晓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后的 12 个月内择机发行。
关联董事竺晓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宁波韵升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韵升科技”)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其中,韵升科技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的 35%,其余股份由其他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
除韵升科技外的其他发行对象范围为: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其他合格的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 34 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
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在上述范围内,公司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除韵升科技外的其他发行对象。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届时公司将按新的规定予以调整。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关联董事竺晓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
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总量(“发行底价”)。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
转增股本数,调整后发行底价为 P1。
本次发行申请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韵升科技不参与市场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竞价结果,与其他特定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韵升科技将不参与认购。
关联董事竺晓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数量不超过 296,734,116 股(含 296,734,116 股),最终发行数量上限由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实际认购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如果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关联董事竺晓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韵升科技认购本次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 个月内不得转让。因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须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交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届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
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关联董事竺晓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8,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拟投入
金额 金额
1 包头韵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 15,000吨 110,023.68 108,000.00
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智能制造项目
合计 110,023.68 108,000.00
注: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已扣除公司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不超过 2,000 万元。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关联董事竺晓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8、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关联董事竺晓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9、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关联董事竺晓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关联董事竺晓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各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证监发行字〔2007〕303 号)的要求,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编制了《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
关联董事竺晓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的规定,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合理、安全、高效的运用,公司编制了《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可行性分析报告》。
关联董事竺晓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可行性分析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的议案》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关联董事竺晓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自 2000 年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以来,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
[2022-02-24](600366)宁波韵升:宁波韵升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22-004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以通讯方式
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
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 5 人,实际参加监事 5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逐项自查,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下列事项: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为1.00元。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后的 12 个月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宁波韵升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韵升科技”)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其中,韵升科技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的 35%,其余股份由其他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
除韵升科技外的其他发行对象范围为: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其他合格的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 34 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在上述范围内,公司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由董事
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除韵升科技外的其他发行对象。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届时公司将按新的规定予以调整。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
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总量(“发行底价”)。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
转增股本数,调整后发行底价为 P1。
本次发行申请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韵升科技不参与市场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竞价结果,与其他特定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韵升科技将不参与认购。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数量不超过 296,734,116 股(含 296,734,116 股),最终发行数量上限由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实际认购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如果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韵升科技认购本次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 个月内不得转让。因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须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交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届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8,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拟投入
金额 金额
1 包头韵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 15,000吨 110,023.68 108,000.00
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智能制造项目
合计 110,023.68 108,000.00
注: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已扣除公司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不超过 2,000 万元。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8、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9、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各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
票事宜编制了《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的规定,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合理、安全、高效的运用,公司编制了《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可行性分析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的议案》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自 2000 年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以来,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因此,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
施和相关主体承诺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亦作出了承诺。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
[2022-02-24](600366)宁波韵升:宁波韵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公告编号:2022-009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
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现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本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24 日
[2022-02-24](600366)宁波韵升:宁波韵升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暨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公告编号:2022-010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暨签订附生效
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宁波韵升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韵升科技”)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其中韵升科技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的 35%,其余股份由其他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截至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公告日,除韵升科技外的其余发行对象尚未确定。
韵升科技系公司控股股东韵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韵升集团)之全资子公司,亦为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公司董事会在表决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宜时,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 24 个月内,韵升科技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韵升科技之控股股东韵升集团与本公司之间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均已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程序,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详细情况请参阅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有关年度报告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介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包括韵升科技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韵升科技系公司控股股东韵升集团之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韵升科技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向韵升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宁波韵升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Ningbo Yunsheng Technology Investment Co., Ltd
法定代表人 竺晓东
注册资本 4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机场路 1000 号 7 号楼 209 室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330203MA7F2KEQ00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公告日,韵升科技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三)主营业务及发展情况
韵升科技设立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为韵升集团之全资子公司,截至本次非
公开发行预案公告日尚无实际经营。
韵升科技之控股股东韵升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韵升集团设立于 1991 年,集团下属公司包括宁波韵升、韵升电驱动、韵升汽车电机、日兴电机工业株式会社等多家高端制造型企业,旗下业务板块涉及钕铁硼永磁材料、汽车电机、伺服电机及控制系统、弹性元件、智能装备等。韵升集团是国家自主技术创新的典范,拥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等技术创新平台,并建有博士后工作站。集团下属公司曾获国家科学技术发明奖二等奖 1 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 2 项,获得核心发明专利数百余项,被国家科技部授予“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称号。
(四)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报表
韵升科技设立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为韵升集团之全资子公司,截至本次非
公开发行预案公告日尚无实际经营。
韵升集团 2020 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833,273.50
负债总额 336,873.6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89,485.44
合并利润表项目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329,123.4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3,053.20
三、本次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公司拟向包括韵升科技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其中,韵升科技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的 35%,其余股份由其他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
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数量不超过 296,734,116 股(含 296,734,116 股),最终发行数量上限由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实际认购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如果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发行底价”)。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
转增股本数,调整后发行底价为 P1。
本次发行申请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韵升科技不参与市场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竞价结果,与其他特定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韵升科技将不参与认购。
五、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主要内容
2022 年 2 月 23 日,公司与韵升科技签署了《关于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主要内容摘要如下:
(一)协议主体、签订时间
1、甲方: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2、乙方:宁波韵升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3、合同签订时间:2022 年 2 月 23 日
(二)认购价格、认购数量、认购方式和支付方式
1、认购价格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依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上市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的每股价格应当以不低于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以下简称“发
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若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甲方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将在甲方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由甲方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乙方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竞价,但承诺接受竞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本次发行未能
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乙方将不再参与认购。
若发行人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
转增股本数,调整后发行底价为 P1。
2、认购数量和认购方式
乙方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实际发行数量的 35%,具体
认购股份数额以届时确定的最终发行数量为准进行确定。
若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因监管要求予以调整,本次发行最终的募集资金金额和股份发行数量将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为准。
3、认购款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
在甲方本次发行获中国证监会核准后,乙方应在收到宁波韵升或其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发出的缴款通知后,按照缴款通知载明的金额与时间向指定的缴款专用账户支付全部认购款项。
(三)限售期
乙方在本次发行项下认购的股票于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的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发行人要求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认购的股份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办理相关股份锁定事宜。
如果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于上述限售期安排有不同意见,乙方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上述限售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乙方基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取得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四)合同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并在满足下列所有条件之日起生效:
1、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及本协议;
2、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核准/同意。
(五)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未能按约定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或者违反全部或部分声明、保证、承诺或陈述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为了避免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2、若乙方违约且该违约已经导致本协议之目的不能实现,在不妨碍甲方行使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在甲方及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其出具的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本合同项下认购价款的(除非经甲乙双方豁免),则构成认购人违约,需每日按未支付认购价款的万分之五向发行人支付违约金。
3、若甲方违约且该违约已经导致本协议之目的不能实现,在不妨碍乙方行使其他权
[2022-02-24](600366)宁波韵升:宁波韵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公告编号:2022-008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大事项提示:以下关于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韵升”、“公司”或“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后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亦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在不考虑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前提下,根据下述假设条件,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影响的模拟测算如下: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 2022 年 6 月底完成,该预测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
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时间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08,000 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预案公告日的总股本 989,113,721 股为基础,2021 年的股本变动情况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可能发生的股票股利分配、股权激励、股份回购等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5、本次发行股数为 100,000,000 股,且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6、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1 年前三季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 37,411.32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6,683.15 万元。假设 2021 年全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 2021 年前三季度相应指标乘以4/3;
假设公司 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21
年持平、增长 10%、下降 10%;
7、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8、2022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2022 年年初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资产+2022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假设数+本次募集资金假设
数;
9、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受国家政策、行业发展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项目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发行前 发行后
总股本(股) 989,113,721 989,113,721 1,089,113,721
假设情形一:公司 2022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与 2021 年度持平
归属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49,881.76 49,881.76 49,881.76
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上市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 35,577.53 35,577.53 35,577.53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0 0.50 0.4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0 0.50 0.4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 0.36 0.36 0.34
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 0.36 0.36 0.34
收益(元/股)
假设情形二:公司 2022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较 2021 年度增长 10%
归属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49,881.76 54,869.94 54,869.94
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上市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 35,577.53 39,135.28 39,135.28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0 0.55 0.5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0 0.55 0.5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 0.36 0.40 0.38
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 0.36 0.40 0.38
收益(元/股)
假设情形三:公司 2022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较 2021 年度下降 10%
归属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49,881.76 44,893.59 44,893.59
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上市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 35,577.53 32,019.78 32,019.78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0 0.45 0.4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0 0.45 0.4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 0.36 0.32 0.31
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 0.36 0.32 0.31
收益(元/股)
由上表可知,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预计短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将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因此,公司短期内即期回报会出现一定程度摊薄。
二、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由于募集资金项目有一定的建设周期,且从项目建成投产到产生效益也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若未来公司收入规模和利润水平不能实现相应幅度的增长,则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下降的风险。
三、董事会关于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公司董事会谨慎和充分论证,有利于公司把握产业发展机遇,提升核心竞争力,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巩固公司行业地位,优化资本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及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年产15,000 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智能制造项目”,有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提升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从而进一步提升盈利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的业务范围保持不变。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在永磁材料行业拥有专业人才和优秀的管理团队,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保障。同时,公司注重员工培养,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培训制度,持续为公司培养、输送优质人才。公司充足的人才储备可以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开展。
2、技术储备
公司积极贯彻技术创新发展战略,设立了“磁性材料研究院”,开展对稀土永磁材料核心关键技术的基础研究。公司已掌握了调控重稀土元素在磁体中分布的晶界扩散技术;磁体中重稀土减量化控制技术;超薄小产品的高精度、高材料利用率的加工技术;持续开展工序自动化及环境友好表面防护技术的提升。产品综合性能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
截至本预案披露日,公司已先后承担 5 项国家科技部 863 计划项目、6 项国
家火炬计划项目、3 项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及 1 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公司还曾牵头或参与完成了 8 项国家标准的起草工作,目前正牵头或参与 4 项国家标
准及 1 项行业标准的起草工作。公司曾先后 2 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 次
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2 次“中国专利奖优秀奖”的殊荣。此外,公司的硬盘音圈电机磁体获工信部颁发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
公司专门设立磁性材料研究院,是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专职研发人员拥有丰富的行业背景和应用研发经验,为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保障。
3、市场储备
多年来,公司累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客户资源,行业地位领先,公司一直致力与行业细分市场龙头企业合作,在国际市场享有声誉,在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风力发电领域取得重要进展。
丰富的客户资源保证了公司的产能消化,能帮助公司新产品快速建立市场优势,减少市场风险,有利于公司
[2022-02-24](600366)宁波韵升:宁波韵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公告编号:2022-011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
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实施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认购对象之一宁波韵升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韵升科技”)为公司控股股东韵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韵升集团”)之全资子公司,属一致行动人。公司于 2022年 2 月 2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触发要约收购义务的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韵升科技未持有公司股份,韵升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20,406,816 股,持股比例为 32.39%。韵升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宁波乾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浩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11,056,870 股,持股比例为 1.12%。韵升集团合计控制公司 33.51%的表决权股份。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296,734,116 股(含 296,734,116 股),韵升科技拟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 35%的股份。
本次发行完成后,韵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预计仍不低于 3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韵升科技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将触发其要约收购义务。
二、关于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依据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韵升科技已承诺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其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份,且公司已提请股东大会批准韵升科技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经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后,韵升科技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规定,属于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发行认购对象韵升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韵升集团免于发出要约,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政策有不同安排或变化的,则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政策安排或变化执行。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24 日
[2022-02-24](600366)宁波韵升:宁波韵升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公告编号:2022-007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发行申请文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境内或境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作出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 2000 年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以来,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因此,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24 日
[2022-02-24](600366)宁波韵升:宁波韵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公告编号:2022-012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3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3 月 14 日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扬帆路 1 号公司展示中心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3 月 14 日
至 2022 年 3 月 1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 √
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 √
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4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2.05 发行数量 √
2.06 限售期 √
2.07 募集资金用途 √
2.08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2.09 上市地点 √
2.10 决议有效期 √
3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 √
案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 √
集资金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 √
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6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报告的议案》
7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
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暨签订 √
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9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及其一致 √
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
议案》
10 《关于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
11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 √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2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 √
制度(2022 年 2 月修订)》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详见公
司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1-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韵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宁波乾浩投资有限公司、竺韵德、竺晓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366 宁波韵升 2022/3/7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如需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
卡,于 2022 年 3 月 8-9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00—16:00)到公司
董事办进行股权登记。股东也可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佳凯
联系电话:0574—87776939
传真:0574—87776466
电子邮箱:zhaojk@ysweb.com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扬帆路 1 号
邮编:315040
2、与会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为配合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公司鼓励股东优先考虑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或代理人如现场参会,除携带相关证件和参会材料外,请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并请遵守当地相关的疫情防控要求。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4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3 月 14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5 发行数量
2.06 限售期
2.07 募集资金用途
2.08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
配利润的安排
2.09 上市地点
2.10 决议有效期
3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的议案》
6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
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
关联交易暨签订附生效条件
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9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
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
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
份的议案》
10 《关于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
储账户的议案》
11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1-11-18 非ST、*ST和S证券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的证券
累计涨幅偏离值:20.38 成交量:25633.07万股 成交金额:310079.23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梁清路证券营业|6000.89 |-- |
|部 | |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区湖滨|5168.68 |-- |
|路证券营业部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4253.61 |--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4151.85 |--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解放南路证券营|3276.16 |-- |
|业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梁清路证券营业|-- |6338.07 |
|部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 |3306.33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2417.04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解放碑证券|-- |2381.05 |
|营业部 | |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2288.21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7-03-08|20.35 |13.00 |264.55 |机构专用 |机构专用 |
└─────┴───┴────┴────┴───────┴───────┘
(三)融资融券
┌─────┬─────┬─────┬────┬─────┬──────┐
| 交易日期 | 融资余额 |融资买入额|融券余额|融券卖出量|融资融券余额|
| | (万元) | (万元) |(万元)| (万股) | (万元) |
├─────┼─────┼─────┼────┼─────┼──────┤
|2019-06-28|78945.13 |16523.58 |0.00 |14.45 |78945.13 |
└─────┴─────┴─────┴────┴─────┴──────┘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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