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330天通股份最新消息公告-600330最新公司消息
≈≈天通股份600330≈≈(更新:22.02.17)────────────────────────────────────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3月22日
2)02月17日(600330)天通股份:天通股份关于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的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以总股本9828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0.5元 ;股权登记日:202
1-06-08;除权除息日:2021-06-09;红利发放日:2021-06-09;
●21-09-30 净利润:34599.53万 同比增:3.94% 营业收入:30.80亿 同比增:3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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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3500│ 0.2280│ 0.1100│ 0.3880│ 0.3390
每股净资产 │ 4.9761│ 4.8492│ 4.6424│ 4.7324│ 4.8210
每股资本公积金 │ 2.5002│ 2.4917│ 2.4834│ 2.4753│ 2.4582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2318│ 1.1091│ 1.0075│ 0.9024│ 0.8548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7.2000│ 4.6800│ 2.2400│ 8.7000│ 7.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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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3472│ 0.2244│ 0.1050│ 0.3825│ 0.3340
每股净资产 │ 4.9761│ 4.8492│ 4.6424│ 4.7324│ 4.8210
每股资本公积金 │ 2.5002│ 2.4917│ 2.4834│ 2.4753│ 2.4582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2318│ 1.1091│ 1.0075│ 0.9024│ 0.8548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6.9772│ 4.6284│ 2.2627│ 8.0829│ 6.9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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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天通股份 代码:600330 │总股本(万):99656.57 │法人:潘正强
上市日期:2001-01-18 发行价:8.99│A 股 (万):99656.57 │总经理:潘正强
主承销商:浙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电话:0573-80701330 董秘:冯燕青│主营范围:软磁铁氧体磁芯的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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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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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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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0.3500│ 0.2280│ 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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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3880│ 0.3390│ 0.2150│ 0.0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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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0.1700│ 0.1470│ 0.1160│ 0.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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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2800│ 0.2340│ 0.1630│ 0.0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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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1900│ 0.1810│ 0.1210│ 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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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7](600330)天通股份:天通股份关于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04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天通银厦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通银厦”)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2164000040,发证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8 日,有效期为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天通银厦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2021 年至 2023 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此前披露的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二月十七日
[2022-01-29](600330)天通股份:天通股份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02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三次董事会和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2020 年 8 月 1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即将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现将相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 24 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之日起计算,即 2020 年 7 月 31 日至 2022 年 7 月 30 日。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13,768,519 股公司股份,已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非交易过户至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 5.82 元
/股,并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
过户的公告》。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非交易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即自 2021 年 7 月
22 日至 2022 年 7 月 21 日。在锁定期届满后,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员工的意愿
和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何时卖出股票。当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 2022 年 7 月 30 日到期。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
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 13,768,519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1.38%。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2022-01-29](600330)天通股份:天通股份关于天通银厦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03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通银厦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增资概况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 9 月 27 日召开的七届
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天通银厦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通银厦”或“标的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同意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通过其指定机构及/或其指定机构下属的产业基金向天通银厦单向增资人民币
2 亿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本次增资的相关合同。2017 年 10 月 26 日,天通
银厦与银川育成投资有限公司(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下属全资子公司,简称“育成投资”)、银川育成凤凰科创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育成投资为其有限合伙人,简称“育成产业基金”)签署了《增资协议》,其中育成投资
增资 6,455 万元、育成产业基金增资 13,545 万元,合计持有天通银厦 20,000 万
元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增资协议》约定,公司应于 2020 年 10 月30 日前按合法有效的程序回购育成投资和育成产业基金因本次增资所获得的天通银厦股权,并于上述日期起 10 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价款支付至其指定账户。详
见公司 2017 年 9 月 28 日及 2017 年 10 月 27 日的公司公告。
二、进展情况
(一)2020 年 11 月 6 日,公司及天通银厦与育成投资、育成产业基金在宁
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签订了《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育成产业基金和育成投资同意将其持有的天通银厦股权转让时间由 2020 年 10
月 30 日延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详见 2020 年 11 月 7 日的公司公告。
(二)2021 年 1 月 8 日,公司及天通银厦与育成投资、育成产业基金在宁
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签订了《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
月 31 日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详见 2021 年 1 月 9 日的公司公告。
(三)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及天通银厦与育成投资、育成产业基金在宁
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签订了《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三》(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三”或“本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甲方 1:银川育成凤凰科创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甲方 2:银川育成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天通银厦新材料有限公司
丙方: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各方之间良好的合作关系,为支持标的公司发展,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
同意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继续持有标的公司
合计 20,000.00 万元注册资本。
甲方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依照法律、公司章程和本协议的规定享有相关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股东义务,并可按照其出资比例享有标的公司的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等权益。
1、优先认购权
(1)如果标的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增加注册资本,标的公司应首先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拟增资通知》”),写明标的公司拟增加的注册资本的类型和数额(“拟增注册资本”)、增资时间、增资后的估值或增资后各方的持股比例等,(但是此条款应最终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得到股东(大)会的事先批准),并说明甲方应有权根据《拟增资通知》中规定的条款和规定,以《拟增资通知》中明确规定的价格,认购拟增注册资本,以维持其在新一轮增资或发行之后的股权比例不变。
(2)自甲方收到《拟增资通知》之日起三十日(“三十日期限”)内,甲方应有权但无义务向其他各股东方和标的公司发出同意或不同意认购全部或部分拟增注册资本(“拟认购增资”)的书面通知后,根据《拟增资通知》中明确规定的条款,以《拟增资通知》中明确规定的价格,认购或不认购全部或部分拟增注册资本(“可认购增资”)。甲方必须在三十日期限内将其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认购通知》”)标的公司。如届时多个股东选择行使本条款下的优先认购权且要求认购的拟认购增资总额超过拟增注册资本,则届时行使优先认购权的股东
(3)对于符合本条款约定的拟增注册资本的发行,各方同意尽力完成该等发行所要求的一切法律程序,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交易文件,在有关股东(大)会决议及/或董事会决议中投票批准该等增资,进行资产评估(如需),以及在本协议规定的时限内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登记及其他有关的政府批准和登记。
2、公司治理
(1)各方同意并保证,所有向标的公司派出的董事的任职资格均应当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协议签署时,甲方已向标的公司派出董事一名;当该名董事辞任或者被解除职务时,由甲方继续提名继任人选,各方应保证届时标的公司各股东在相关股东(大)会上投票赞成该等人士担任公司董事,但该等提名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派出董事有权参加标的公司日常经营例会。
(2)甲方享有作为股东所享有的对公司的知情权和进行监督的权利,甲方有权向公司管理层提出建议并听取管理层关于相关事项的汇报。作为股东所知悉和获得的公司商业秘密,投资方对此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公司和其他股东书面同意,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投资方应对公司和其他股东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3、新投资者进入的限制
本协议签订后,标的公司引进新投资者时,各方承诺届时同意新投资者加入的前提是新投资者必须承认本协议中的相关约定。
4、股权转让
(1)原股东因任何原因对外转让标的公司股权时,甲方享有对该等转让股权的优先认购权。
(2)原股东及标的公司向甲方赋予一项不可撤销之跟售权:甲方有权在向转让方发出“跟售通知”后,以转让方与受让方就该次拟转让股权所达成的相同条款和条件之下,按照同比例(指转让方拟出售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向潜在买方出售持有的公司股权。
如果任何一位或多位潜在买方禁止该等跟售或以其他原因拒绝从甲方处购买任何股权,则转让方应当以相同条款和条件向甲方购买甲方的跟售股权后再向潜在买方出售从甲方处购买的跟售股权,或以其他变通之方式满足甲方实际“跟售通知”所载之跟售要求,否则转让方不得向该等潜在买方出售任何股权。
(3)转让股东在股权转让之前对公司和其他股东的违约责任和有关赔偿责任不因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转让而变更。
(4)甲方有权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对外转让,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甲方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对外转让的,原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该股权享有优先购买权,公司其他股东届时应配合采取其他一切必要行动完成该等股权转让。
(5)各方承诺,除非经各方协商一致,任一股东行使本协议保证和承诺条款下各项权利不得导致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否则该等股东将放弃相应权利的行使。
5、违约及其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各方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全面、适当、及时地履行其义务及约定,若本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条款,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本协议,或者在本协议项下的声明或保证不真实,或者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所作出的承诺,均构成违约。
(2)各方同意,除本协议另有约定之外,本协议的违约金为投资总额的 30%。
一旦发生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当于十工作日内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3)支付违约金不影响守约方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继续履行协议或解除协议的权利。
(4)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或法律规定的某项权利并不构成对该项权利或其他权利的放弃。单独或部分行使本协议或法律规定的某项权利并不妨碍其进一步继续行使该项权利或其他权利。
6、协议的生效、补充、修改、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协议经协议各方签署后成立并生效。本协议的任何补充、修改、变更应经协议各方另行协商,并就修改、变更事项共同签署书面协议后方可生效。
(2)本协议在下列情况下解除:
?经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
②任何一方在本协议存续期间有重大虚假陈述或对其在本协议中的声明、保证、承诺和约定有重大违反并在守约方向其发出要求更正的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天内不予更正的,或发生累计两次或以上行为,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
?若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更或受到任何处罚对标的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时,甲方有权行使单方解除权。
(3)提出解除协议的一方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通知在送达其他各方时生效。
(4)若本协议因乙方或丙方的原因而解除的,在协议解除后 30(叁十)个工作日内,丙方或其指定第三方应向甲方回购其所持有的标的公司全部股权,向
甲方 1 支付的回购金额=13545 万元+13545 万元*5 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甲方 1 实际持有该部分股权天数/365-已支付投资收益;向甲方 2 支付的回购金额=6455 万元+6455 万元*5 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甲方 2实际持有该部分股权天数/365-已支付投资收益。
(5)本协议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本协议的目的,双方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6)本协议被解除后,不影响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权利。
(7)非经本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或本协议项下全部和/或部分的权利义务。
(8)各方签署的原《增资协议》、《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二》与本协议不符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补充协议三是在《增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基础上签署,主要为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通过下属投资公司及基金继续持有天通银厦股权的方式,以进一步支持天通银厦大尺寸蓝宝石晶体长晶项目等投资建设,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未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程序并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2022-01-25](600330)天通股份:天通股份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01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总裁、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其中《公司章程》取得了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具体
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14 日及 2021 年 12 月 30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潘建清”变更为“潘正强”,其他登记信息未发生变更。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10969078C
名称: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建设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潘正强
注册资本:996565730 元
成立日期:1999 年 2 月 10 日
营业期限:1999 年 2 月 10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磁性材料、电子元件、机械设备的生产、销售及技术开发,蓝宝石晶体材料、压电晶体材料的生产、加工及销售,太阳能光伏发电,实业投资,经营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2022-01-01](600330)天通股份:天通股份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69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天通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通高新”)、实际控制人潘建清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杜海利女士、潘建忠先生、潘娟美女士、於志华女士分别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29,561,810 股、57,306,180 股、13,260,000 股、19,920,000 股、19,056,000股、7,234,083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46,338,0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72%。
●减持股份实施结果情况:
2021 年 12 月 31 日,杜海利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以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13,2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3%,占其本次减持前持股数的 100%。
●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有关指引等规定和要求,上述一致行动人本次所减持本公司股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需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其减持数量和操作程序均符合有关规定,也未违反其此前在公司首发上市、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和增持公司股份以及其他相关事项中作出的承诺。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杜海利
女士通知,获悉其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3,2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3%。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注]
(股)
控股股东、实
IPO 前取得:1,260,000 股
杜海利 际控制人之一 13,260,000 1.33%
非公开发行取得:12,000,000 股
致行动人
注:上述当前持股股份来源包含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的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
潘建清 57,306,180 5.75% 潘建清与杜海利为夫妻关系。
潘建清及杜海利合计持有天通高新
天通高新 129,561,810 13.00%
78.09%股份。
潘建忠 19,920,000 2.00 潘建清与潘建清为兄弟关系。
潘娟美 19,056,000 1.91 潘建清与潘娟美为兄妹关系。
於志华与杜海利为婆媳关系,与潘建
於志华 7,234,083 0.73
清为母子关系。
合计 233,078,073 23.39
本次减持前,减持主体杜海利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46,338,0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72%。
上述减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杜海利
女士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以 14.26 元/股的价格减持公司股份
4,260,12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3%。详见 2021 年 11 月 6 日的公司公告,公
告编号为:临 2021-050。
二、减持主体本次减持情况和减持结果
(一)减持主体本次减持实施结果
1、本次减持主体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减持情况
如下:
股东名 减持价格 减持数量 本次减持的股份来
减持时间 减持比例
称 (元/股) (股) 源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4.04 13,260,000 1.33% IPO 前取得、非公
杜海利
合计 - 13,260,000 1.33% 开发行取得
2、本次减持后减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减持主体 杜海利 0 0
潘建清 57,306,180 5.75
天通高新 129,561,810 13.00
减持主体之
潘建忠 19,920,000 2.00
一致行动人
潘娟美 19,056,000 1.91
於志华 7,234,083 0.73
合计 233,078,073 23.39
杜海利将不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潘建清、杜海利夫妇持有天通高新78.09%的股权,其通过天通高新间接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为 10.15%,详见 2021
年 12 月 21 日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为:临 2021-065。本次变动后,公司实际
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由 21.87%变更为 20.54%。
3、减持的具体原因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接杜海利女士通知,其本次减持的具体原因为后
续科技产业投资发展需要。
4、本次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天通高新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33,078,0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39%,天通高新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147,202,000 股,占其合计持股数量比例的 63.16%,占公司总股本的 14.77%。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2015 年 9 月 9 日,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时承诺:
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承诺期限为 2015 年 9
月 9 日至 2016 年 9 月 8 日。
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相关风险提示
股东本次减持行为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其他说明
本次减持主体杜海利女士的减持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有关指引等规定和要求,杜海利女士本次所减持本公司股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需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其减持数量和操作程序均符合有关规定,也未违反其此前在公司首发上市、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和增持公司股份以及其他相关事项中作出的承诺。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二二年一月一日
[2021-12-31](600330)天通股份:天通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实际控制人股份解除质押与再质押公告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68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
及实际控制人股份解除质押与再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天通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通高新”)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建清先生分别持有公司股份129561810 股、57,306,180 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 13.00%、5.75%。天通高新本次解除质押 10,000,000 股后,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为 90,752,000 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的 70.05%,占公司总股本的 9.11%;潘建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为 37,200,000 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的 64.91%,占公司总股本的 3.73%。
●天通高新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46,338,0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72%。天通高新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为147,202,000 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的 59.76%,占公司总股本的 14.77%。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接到控股股东天通高新及实际控制人潘建清先生
通知,获悉天通高新将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进行了解除质押,潘建清先生将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进行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1、天通高新解除质押情况
2021 年 12 月 29 日,天通高新将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市
支行的无限售流通股 10,000,000 股股份办理完成了质押解除手续。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天通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解质股份 10,000,000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7.72%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0%
解质时间 2021 年 12 月 29 日
持股数量 129,561,810
持股比例 13.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90,752,0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70.05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9.11
天通高新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不再用于后续质押。
2、潘建清先生解除质押情况
2021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建清先生将其原质押给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市支行的无限售流通股 27,600,000 股股份办理完成了质押解除手续,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潘建清
本次解质股份(股) 27,60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48.16%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77%
解质时间 2021 年 12 月 29 日
持股数量 57,306,180
持股比例 5.75%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9,600,0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6.75%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96%
本次解质股份已于同日办理了再次质押,具体情况见“二、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二、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 本次质 是否 是否 质押 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融
名称 控股股 押股数 为限 补充 起始 到期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资资金
东 (股) 售股 质押 日 日 比例 比例 用途
中国农
2021 2026 业银行 补充关
潘建 实际控 27,600,00 否 否 年 12 年 12 股份有 48.16% 2.77% 联方流
清 制人 0 月 29 月 28 限公司 动资金
日 日 海宁市
支行
合计 — 27,600,00 否 否 — — — 48.16% 2.77% —
0
2、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
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
通股,已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为147,202,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9.76%,
占公司总股本的14.77%,具体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 未质押股
占公 份情况 份情况
持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司总 已质 已质 未质 未质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比例 累计质押数 累计质押数 持股份 股本 押股 押股 押股 押股
称 (股) (%) 量 量 比例 比例 份中 份中 份中 份中
(股) (股) (%) (%) 限售 冻结 限售 冻结
股份 股份 股份 股份
数量 数量 数量 数量
潘建清 57,306,180 5.75 9,600,000 37,200,000 64.91 3.73 0 0 0 0
天通高新 129,561,810 13.00 90,752,000 90,752,000 70.05 9.11 0 0 0 0
杜海利 13,260,000 1.33 0 0 0 0 0 0 0 0
潘建忠 19,920,000 2.00 6,100,000 6,100,000 30.52 0.61 0 0 0 0
於志华 7,234,083 0.73 0 0 0 0 0 0 0 0
潘娟美 19,056,000 1.91 13,150,000 13,150,000 69.01 1.32 0 0 0 0
合计 246,338,073 24.72 119,602,000 147,202,000 59.76 14.77 0 0 0 0
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未来半年内以及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2、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业务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业务主要系为补充项目流动资金需要。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若公司股价触及预警线或平仓线,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足额保证金、补充质押等措施应对。
公司将持续关注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票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1-12-30](600330)天通股份:天通股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66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2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海宁经济开发区双联路 129 号公司会议室(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57,822,41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25.871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郑晓彬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5 人,独立董事潘峰先生、钱凯先生因疫情防控原
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冯燕青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减持公司所持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56,879,516 99.6343 942,900 0.3657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57,818,816 99.9986 3,600 0.0014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3.01 郭跃波先生 257,177,421 99.7498 是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减持公司 10,46 91.7379 942,9 8.2621 0 0.0000
所持其他上市 9,443 00
公司股份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2 关于修改《公司 11,40 99.9685 3,600 0.0315 0 0.0000
章程》的议案 8,743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 2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投票表决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通过方为有效;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投票表决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票通过方为有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俞婷婷、潘远彬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天通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为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30](600330)天通股份:天通股份八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67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20日以
传真、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下午在海宁公司会
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选举滕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自本次监事会
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临 2021-064”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О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2021-12-23]天通股份(600330):天通股份成功开发出用于美容脱毛仪的蓝宝石导光块
▇证券时报
天通股份(600330)今日官微消息,公司开发出了用于脱毛仪的蓝宝石导光块。据悉,以脱毛仪为代表的一类美容仪,采用光疗导入的方式实现美容效果,普通材料导光导热性能较差,容易使热量聚集,灼伤皮肤。而蓝宝石具有热传导性好、透光性好、耐高温、抗腐蚀、硬度高等优点。配备蓝宝石导光块的脱毛仪,在使用时光和热能快速透过,皮肤表皮温度被有效地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使皮下真皮层均匀受热,有效保护皮肤周围组织不受灼伤。智研咨询预计,我国家用美容仪市场规模到2026年将突破200亿元。其中脱毛仪为增长最快的品类之一。
[2021-12-21](600330)天通股份:天通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65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天通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通高新”)通知,
2021 年 12 月 16 日,海宁经开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经
开产业园区”)与天通高新现有股东潘建清先生和杜海利女士(公司实际控制人,以下简称“潘建清夫妇”)、海宁市实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实业资产公司”)、海宁市泛半导体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泛半导体公司”)签署了《天通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本次变动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将由 22.70%被动稀释至 21.87%。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动的基本情况
1、本次变动的目的及情况
天通高新作为当地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的龙头企业,为海宁产业升级转型做出了重要贡献,为进一步支持天通高新的发展,根据《增资协议》的约定,海宁经开产业园区以现金方式向天通高新投资 13,111 万元人民币,其中 971.392 万元以单向增资的方式入股天通高新,12,139.608 万元进入天通高新的资本公积;投入期限为四年,期满后无条件由潘建清夫妇共同回购或指定第三方回购方式实现海宁经开产业园区投入资金的退出,除非投资方在期限届满前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选择继续投资。
天通高新本次增资完成后,其注册资本由 11,835.817308 万元增加至
12,807.209308 万元,潘建清夫妇持有天通高新的比例由 84.4893%减少至 78.09%(其中潘建清由 72.213%减少至 66.74%、杜海利由 12.2763%减少至 11.35%),
海宁实业资产公司持有天通高新的比例由 10.8991%减少至 10.07%,海宁泛半导体公司持有天通高新的比例由 4.6116%减少至 4.26%,海宁经开产业园区将持有天通高新 7.58%的股权。
天通高新持有本公司 129,561,810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3%。本次协
议的签署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协议对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海宁经开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隆兴路 118 号主办公楼 207 室
法定代表人:章哲锋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房地产开发经营;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土地整治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16 年 12 月 20 日至 2066 年 12 月 19 日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海宁经开产业园区的总资产为 238,146.67 万元,
总负债为 218,204.41 万元,净资产为 19,942.26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987.57 万元,净利润 287.31 万元。
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3、本次增资完成后,天通高新的股权结构及其各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间接持有本公司股权比例
潘建清 66.74% 8.6762%
杜海利 11.35% 1.4755%
海宁市实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0.07% 1.3091%
海宁市泛半导体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4.26% 0.5538%
海宁经开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7.58% 0.9854%
合计 100.00% 13.00%
4、天通高新未来六个月内存在增资等影响股权变动的计划,原股东海宁实业投资拟增资 8000 万元左右。
二、天通高新本次增资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
本次增资前持有公司 本次增资后持有公司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股权比例 股权比例
天通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13.00% 13.00%
潘建清先生 5.75% 5.75%
杜海利女士 1.33% 1.33%
其他一致行动人 4.64% 4.64%
合计 24.72% 24.72%
潘建清夫妇持有天通高新的比例由 84.4893%减少至 78.09%,天通高新持有
本公司 13%的股权,故潘建清夫妇通过天通高新的间接持股比例由 10.98%被动稀释至 10.15%。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2、本次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等工作。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1-11-22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达到7%的前五只证券
涨幅偏离值:9.42 成交量:9730.00万股 成交金额:172117.44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机构专用 |7939.04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朱雀大街证券营|5734.44 |-- |
|业部 | |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4821.57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金融一街证券营|3629.30 |-- |
|业部 | |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高南路证券营|3047.87 |-- |
|业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4367.88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 |2017.12 |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后海大道证券营|-- |1986.70 |
|业部 | |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 |1975.47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国际部 |-- |1749.93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9-01-25|5.80 |1074.01 |6229.27 |中信证券股份有|国泰君安证券股|
| | | | |限公司海宁海昌|份有限公司上海|
| | | | |南路证券营业部|江苏路证券营业|
| | | | | |部 |
└─────┴───┴────┴────┴───────┴───────┘
(三)融资融券
┌─────┬─────┬─────┬────┬─────┬──────┐
| 交易日期 | 融资余额 |融资买入额|融券余额|融券卖出量|融资融券余额|
| | (万元) | (万元) |(万元)| (万股) | (万元) |
├─────┼─────┼─────┼────┼─────┼──────┤
|2019-06-28|71534.56 |4923.94 |0.00 |0.48 |71534.56 |
└─────┴─────┴─────┴────┴─────┴──────┘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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