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256广汇能源最新消息公告-600256最新公司消息
≈≈广汇能源600256≈≈(更新:22.02.26)────────────────────────────────────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15日
2)预计2021年年度净利润490000万元至505000万元,增长幅度为267%至278
% (公告日期:2022-01-05)
3)02月26日(600256)广汇能源: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
质押情况的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1-09-30 净利润:276041.25万 同比增:289.47% 营业收入:164.69亿 同比增:6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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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4087│ 0.2083│ 0.1189│ 0.1994│ 0.1043
每股净资产 │ 2.8272│ 2.7079│ 2.6148│ 2.4870│ 2.3744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1071│ 0.1901│ 0.1902│ 0.1902│ 0.1925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5775│ 1.3771│ 1.2877│ 1.1688│ 1.0811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15.1400│ 8.0200│ 4.6600│ 8.1600│ 4.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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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4204│ 0.2143│ 0.1223│ 0.2035│ 0.1079
每股净资产 │ 2.9083│ 2.7855│ 2.6897│ 2.5583│ 2.4568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1101│ 0.1955│ 0.1956│ 0.1956│ 0.1992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6227│ 1.4166│ 1.3246│ 1.2023│ 1.1186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14.4563│ 7.6936│ 4.5464│ 7.9556│ 4.3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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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广汇能源 代码:600256 │总股本(万):656575.51 │法人:韩士发
上市日期:2000-05-26 发行价:6.6│A 股 (万):656575.51 │总经理:闫军
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有限公司 │ │行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电话:0991-2365211 董秘:倪娟 │主营范围:液化天然气、现代物流、住宅消费
│服务、石材和化学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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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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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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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0.4087│ 0.2083│ 0.1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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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1994│ 0.1043│ 0.0950│ 0.0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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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0.2353│ 0.1757│ 0.1152│ 0.0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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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2797│ 0.2244│ 0.1514│ 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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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1255│ 0.0475│ 0.0210│ 0.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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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6](600256)广汇能源: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2-012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广汇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2,562,785,1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0326%;广汇集团已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1,498,236,544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58.4613%,占公司总股本
的 22.8190%。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
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集
团”)通知,广汇集团将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
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广汇集团于近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32,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
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手续,具体情况
如下:
是否为 本次质押股 是否为限售 是否 质押 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质押融
股东名称 控股股 数(股) 股(如是,注 补充 起始 到期 质权人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资资金
东 明限售类型) 质押 日 日 (%) (%) 用途
新疆广汇实业 中信银行股
投资(集团)有 是 32,000,000 否 否 2022. 2024. 份有限公司 1.2486 0.4874 生产
限责任公司 02.22 12.31 乌鲁木齐分 经营
行
合计 \ 32,000,000 \ \ \ \ \ 1.2486 0.4874 \
2、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
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3、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汇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情
情况 况
已质 已质 未质 未质
本次质押前累 本次质押后累 占其所 占公司
持股比 押股 押股 押股 押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计质押数量 计质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例(%) 份中 份中 份中 份中
(股) (股) 比例(%) 比例(%)
限售 冻结 限售 冻结
股份 股份 股份 股份
数量 数量 数量 数量
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
2,562,785,189 39.0326 1,466,236,544 1,498,236,544 58.4613 22.8190 0 0 0 0
有限责任公司
合计 2,562,785,189 39.0326 1,466,236,544 1,498,236,544 58.4613 22.8190 0 0 0 0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广汇集团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
264,090,000 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0.3048%,占公司总股
本的 4.0222%,对应融资余额为 12,800 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
押股份累计 271,590,000 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0.5975%,
占公司总股本的 4.1365%,对应融资余额为 15,000 万元。
2、控股股东广汇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
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上述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
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治理产生影
响。
广汇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
险控制空间,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未出现导致公司
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若公司股价波动到预警线时,控
股股东广汇集团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
还款等。公司将根据公司股份质押情况以及控股股东质押风险情况持
续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二十六日
[2022-02-12](600256)广汇能源: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2-011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2 月 11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中天广场 27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043,872,78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6.7156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韩士发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11 人,其中:董事梁逍、刘常进、
谭柏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孙积安、谭学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其中:监事会主席刘光勇、
监事陈瑞忠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及高管出席情况:董事、董事会秘书倪娟现场出
席会议。董事、总经理闫军,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马晓燕现场
出席会议;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梁逍及董事、副总经理刘常进以通讯
方式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投资框架与融资计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3,043,703,586 99.9944 169,200 0.0056 0 0.0000
2、议案名称: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876,415,619 94.4985 167,457,167 5.5015 0 0.0000
3、议案名称: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480,875,397 99.9559 212,200 0.0441 0 0.0000
4、议案名称: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3,042,770,215 99.9638 256,571 0.0084 846,000 0.0278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915,918,397 99.9815 169,200 0.0185 0 0.0000
1 2022 年度投资框架与融资
计划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748,630,430 81.7204 167,457,167 18.2796 0 0.0000
2
2022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480,875,397 99.9559 212,200 0.0441 0 0.0000
3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 914,985,026 99.8796 256,571 0.0280 846,000 0.0924
4 于更换公司独立董事的议
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2、4 由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议案 3 在关联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闫军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明、姜黎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12 日
[2022-01-25]广汇能源(600256):广汇能源争取实现一季度开门红
▇证券时报
广汇能源(600256)在互动平台表示,节前A股市场低迷不振,但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均保持正常,春节期间各子公司及项目单位的生产负荷、销售运输、安全环保、疫情防控工作均已提前部署到位,无特殊情况,各级管理层人员均坚持在岗带班工作,争取实现一季度开门红。
[2022-01-25]广汇能源(600256):广汇能源氢能产业链发展目标所涉及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上海证券报
广汇能源1月25日早间发布关于氢能产业链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0年)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称,2022年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公司本次制定的《纲要》,是对未来转型发展方向作出的长期规划,并非短期经营目标,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氢能相关产业和市场目前尚未成熟,仍处于应用示范发展阶段,公司相关项目的实施周期和盈利水平与所在地的产业规划和发展周期等有着较强的相关性。本次氢能产业链发展目标所涉及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纲要》中所述氢能产业2022年至2030年的发展规划目前尚为初步战略规划,截至披露前尚未发生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实质性投入,后续公司将根据规划尽快成立氢能相关的子公司主体,并以此作为后续申请项目审批、资金投入、示范工程建设等的主体实施单位。
[2022-01-25](600256)广汇能源: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2-008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2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2 月 11 日 16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中天广场 27 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2 月 11 日
至 2022 年 2 月 1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的 投 票 时 间 为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当 日 的 交 易 时 间 段 , 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
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投资框架与融 √
资计划
2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 √
3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
预计
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公司独立董事 √
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 1-4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第八届第十五次会议、议案 3
已经公司监事会第八届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闫军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
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
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
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
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
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
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
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
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
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
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256 广汇能源 2022/1/28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有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代
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2年2月7日、2月8日北京时间10:00-18:00;
(四)登记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中天广场 26 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本公司所在地
邮戳日不晚于 2022 年 2 月 8 日 18:00 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所有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中天广场 26 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0002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倪娟
电话:0991-3759961、0991-3762327
传真:0991-8637008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2 月 11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
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投
1
资框架与融资计划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对
2 外担保计划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日
3
常关联交易预计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公
4
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2-01-25](600256)广汇能源: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候选人声明公告(甄卫军)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和候选人声明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现提名甄卫军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被提名人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职务的规定;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
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甄卫军,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提名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职务的规定;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该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该公司
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
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 30 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甄卫军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25](600256)广汇能源: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候选人声明公告(高丽)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和候选人声明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现提名高丽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职务的规定;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高丽,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提名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职务的规定;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该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该公司
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
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 30 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高丽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25](600256)广汇能源: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第八届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2-009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第八届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相关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
各位监事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其中:监事李江红、陈瑞
忠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光勇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关联监事李江红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和定价原则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做出了客观、独立的判断意见,未发现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2022-01-25](600256)广汇能源: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八届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2-003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八届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
各位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在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中天
广场 27 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士发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 11 人(其中:独立
董事 4 人),实际到会董事 11 人(其中:独立董事 4 人)。董事刘常进、谭柏及
独立董事孙积安、谭学、蔡镇疆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士发先生主持,公司全部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投资框架与融资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投资框架与融资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4)。
(二)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表
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5)。
(三)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董事韩士发、闫军、梁逍、倪娟、谭柏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四)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氢能产业链发展战略
规划纲要(2022-2030 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氢能产业链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0 年)》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六)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8)。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2022-01-25](600256)广汇能源: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投资框架与融资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2-00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投资框架与融资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2 年投资框架总额合计 39.70 亿元人民币,在投资总额未突破的前
提下,具体项目投资金额可内部调剂平衡使用。
2022 年公司拟通过债权方式净新增融资总额不超过 40 亿元人民币。
本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2 年投资框架
(一)总体原则
以“严守底线,精益求精,创新提质,转型升级”为工作主线,坚持稳中求进,严守安全环保防疫底线,以经营利润为导向,构建精细化管理体系,进一步提质增效,坚定不移地推进绿色能源发展战略,全面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投资框架内容
1、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
计划投资支出 12.8 亿元,主要用于马朗煤矿前期手续办理、白石湖露天煤矿产能购置及相关手续办理、淖柳公路维修项目。
2、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
计划投资支出 9.43 亿元,主要用于红淖铁路电气化建设、淖毛湖货场改造及结转项目。
3、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计划投资支出 4.20 亿元,主要用于新建一台 670t/h 粉煤锅炉、新增一
台气化炉、中央控制室搬迁等项目支出。
4、甘肃宏汇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计划投资支出 3.52 亿元,主要用于项目技改及日常经营开支。
5、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计划投资支出 3.39 亿元,主要用于氢能项目、加气站技改及管网等项目建设。
6、哈密广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计划投资支出 2.1 亿元,主要用于乙二醇项目建设施工收尾及新增空氮站装置建设工作。
7、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计划投资支出 1.72 亿元,主要用于污水装置扩容改造、炭化炉改造、中控室搬迁等项目建设。
8、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计划投资支出 1.67 亿元,主要用于 5#、6#储罐建设、2#码头前期手续
办理等项目。
9、新疆广汇碳科技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计划投资支出 0.46 亿元,主要用于 10 万吨/年二氧化碳捕集与利用示范
项目建设工作。
10、新疆广汇陆友硫化工有限公司
计划投资支出 0.37 亿元人民币,主要用于结转项目。
11、其他项目计划投资 0.04 亿元。
综上,2022 年投资框架总额合计 39.70 亿元人民币,在投资总额未突破
的前提下,具体项目投资金额可内部调剂平衡使用。
二、2022 年度融资计划
为保证公司生产运营及投资建设资金,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运营能力,结合公司 2021 年度融资额度节余情况,2022 年公司拟通过债权方式净新增融资总额不超过 40 亿元人民币,具体融资计划如下:
(一)融资方式
1、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银行借款、银行委托贷款、
融资租赁、贸易融资、信托融资、债务重组等债务融资方式。
2、原融资规模内债券融资安排:拟注册期内发行短期融资券。
3、新增 15 亿债券融资安排:拟新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及超 短期融资券。
4、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上述融资的相关事宜,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担保方式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产提供抵(质)押及保证担保。
2、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
3、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抵(质)押及保证担保。
三、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投资框架与融资计划》,表决结果:同
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1-10-13 非ST、*ST和S证券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的证券
累计跌幅偏离值:-21.43 成交量:91707.24万股 成交金额:667864.16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沪股通专用 |18182.08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16976.60 |-- |
|机构专用 |16061.99 |--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10950.01 |-- |
|路证券营业部 | | |
|机构专用 |9092.17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机构专用 |-- |27233.23 |
|机构专用 |-- |14088.52 |
|机构专用 |-- |13237.53 |
|机构专用 |-- |11594.30 |
|机构专用 |-- |10491.99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9-03-11|3.74 |57.00 |213.18 |中信建投证券股|华泰证券股份有|
| | | | |份有限公司北京|限公司总部 |
| | | | |青年路证券营业| |
| | | | |部 | |
└─────┴───┴────┴────┴───────┴───────┘
(三)融资融券
┌─────┬─────┬─────┬────┬─────┬──────┐
| 交易日期 | 融资余额 |融资买入额|融券余额|融券卖出量|融资融券余额|
| | (万元) | (万元) |(万元)| (万股) | (万元) |
├─────┼─────┼─────┼────┼─────┼──────┤
|2019-06-28|143660.28 |2155.15 |0.00 |0.54 |143660.28 |
└─────┴─────┴─────┴────┴─────┴──────┘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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