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189泉阳泉最新消息公告-600189最新公司消息
≈≈泉阳泉600189≈≈(更新:22.02.25)────────────────────────────────────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20日
2)02月25日(600189)泉阳泉: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详见
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1-09-30 净利润:8611.17万 同比增:12.68% 营业收入:11.66亿 同比增:36.79%
────────┬────┬────┬────┬────┬───────
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1200│ 0.0900│ -0.0200│ 0.1200│ 0.1100
每股净资产 │ 2.1917│ 2.1700│ 2.0577│ 2.0797│ 2.0641
每股资本公积金 │ 2.4805│ 2.4805│ 2.4805│ 2.4805│ 2.4708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5518│ -1.5760│ -1.6858│ -1.6638│ -1.6690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5.6300│ 4.1400│ 1.0600│ 5.7400│ 5.3000
────────┼────┼────┼────┼────┼───────
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1204│ 0.0878│ -0.0219│ 0.1160│ 0.1069
每股净资产 │ 2.1917│ 2.1675│ 2.0577│ 2.0797│ 2.0689
每股资本公积金 │ 2.4805│ 2.4805│ 2.4805│ 2.4805│ 2.4766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5518│ -1.5760│ -1.6858│ -1.6638│ -1.6730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5.4935│ 4.0526│ -1.0662│ 5.5765│ 5.1646
────────┴────┴─┬──┴────┴───┬┴───────
A 股简称:泉阳泉 代码:600189 │总股本(万):71519.78 │法人:王尽晖
上市日期:1998-10-07 发行价:5.35│A 股 (万):69981.74 │总经理:王尽晖
主承销商: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限售流通A股(万):1538.04│行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电话:0431-88912969 董秘:金明 │主营范围:森林采伐、人造板及饰面材料、进
│出口贸易、林化产品等的生产与销售等.
───────────────┴────────────────────
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
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
2021年 │ --│ 0.1200│ 0.0900│ -0.0200
─────────┼─────┼─────┼─────┼────────
2020年 │ 0.1200│ 0.1100│ 0.0800│ -0.0800
─────────┼─────┼─────┼─────┼────────
2019年 │ -2.0700│ 0.1000│ 0.0800│ 0.0300
─────────┼─────┼─────┼─────┼────────
2018年 │ 0.0600│ 0.0500│ 0.0500│ 0.0400
─────────┼─────┼─────┼─────┼────────
2017年 │ 0.0300│ -0.3000│ -0.1200│ -0.1200
─────────┴─────┴─────┴─────┴────────
[2022-02-25](600189)泉阳泉: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泉阳泉 公告编号:2022-009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关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持股 5%以上股东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赵志华持有公司 48,880,794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83%),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4,033,3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6%);赵志华的一致行动人陈爱莉持有公司 1,736,266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4%),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241,36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7%);赵志华的一致行动人赵永春持有公司 128,511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2%),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0,44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13%)。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披露《关于持股 5%以
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股东赵志华及一致行动人出于个人财务需求,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455,934 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3%(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或“减持计划”)。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14,303,95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 2%),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7,151,97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收到股东赵志华发来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股东赵志华及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9,276,900 股,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赵志华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58,127,694 8.13% 非公开发行取得:58,127,694 股
陈爱莉 其他股东:赵志华的 1,766,266 0.25% 非公开发行取得:1,766,266 股
一致行动人
赵永春 其他股东:赵志华的 128,511 0.018% 非公开发行取得:128,511 股
一致行动人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因
第一组 陈爱莉 1,766,266 0.25% 妻子
赵永春 128,511 0.018% 弟弟
合计 1,894,777 0.268%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减持价格区
减持数量 减持总金额 当前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间 减持完成情况 当前持股比例
(股) (元) (股)
(元/股)
赵志华 9,246,900 1.293% 2021/8/24~ 集中竞价 7.72-9.37 79,710,000.00 已完成 48,880,794 6.83%
2022/2/24 交易
陈爱莉 30,000 0.004% 2021/8/24~ 集中竞价 9.00-9.00 180,000 已完成 1,736,266 0.25%
2022/2/24 交易
赵永春 0 0% 2021/8/24~ 集中竞价 - 0 已完成 128,511 0.018%
2022/2/24 交易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2022-02-09](600189)泉阳泉: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泉阳泉 公告编号: 临 2022—008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分期投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对最高总额不超过 29,529 万元人民币(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通知存款、保本型结构性存款等
方式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公告刊登于 2021 年 9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现对公司前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的情况
(一)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利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
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 18,000 万元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公司公告刊登
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产品信息如下:
1、产品名称:单位结构性存款
2、产品类型:银行理财产品(保本浮动收益性产品)
3、产品风险水平:无风险或风险极低
4、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 1.6%至 3.15%
5、产品起始日:2021 年 11 月 5 日
6、认购金额:18,000 万元人民币
7、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二)到期收回情况
1、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7 日收回本金 70,000,000.00 元,并收到相应收益
524,397.91 元。
2、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7 日收回本金 110,000,000.00 元,并收到相应收益
824,053.86 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收回本金 180,000,000.00 元人民币,收到相应收益 1,348,451.77 元。
二、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发生额为 28,000 万元人民币.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的余额为10,000 万元。
三、备查文件
中国建设银行单位客户专用回单。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九日
[2022-02-09](600189)泉阳泉: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解禁并上市流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泉阳泉 公告编号:临 2022—007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解禁并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1,535,291 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 年 2 月 15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1、本次限售股上市的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2、2017 年 10 月 1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吉林森林
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96 号),核准泉阳泉(曾用名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阳泉”、“公司”或“上市公司”)向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森工集团”)发行 50,630,965 股股份、向北京睿德嘉信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德嘉信”)发行 39,379,639 股股份、向吉林省泉阳林业局(以下简称“泉阳林业局”)发行 3,783,891 股股份购买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泉阳泉”)75.45%股权,核准泉阳泉向赵志华发行 58,350,742 股股份、向上海集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24,602,332 股股份、向陈爱莉发行 1,945,026 股股份、向赵永春发行 149,618 股股份购买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区园林”)100%股权,核准泉阳泉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56,400 万元。
3、2017 年 11 月 16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向泉阳
泉出具《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泉阳泉向森工集团、睿德嘉信、泉阳林业局、赵志华、上海集虹、陈爱莉、赵永春 7 名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178,842,213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已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4、2018 年 3 月 16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向泉阳
泉出具《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泉阳泉向森工集团、魏方、赵立勋、吉林省吉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5 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 62,1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已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变化情况
泉阳泉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完成后,总股本增至 551,442,213 股。
2018 年 7 月 16 日,泉阳泉实施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其以公司总股本
551,442,213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3 股,转增165,432,664 股,本次转增后总股本为 716,874,877 股。
因公司全资子公司园区园林未能完成 2019 年度业绩承诺,承诺方赵志华、陈爱莉、赵永春根据承诺应补偿股份数量为 1,677,065 股(限售流通股),该等
股份应由公司以总价 1 元回购并注销。经申请,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 1,677,065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泉阳泉股份总数为 715,197,812 股,其中限售股26,915,67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6%。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及有关承诺
(一)赵志华、陈爱莉以及赵永春锁定期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1、赵志华、陈爱莉以及赵永春锁定期的承诺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向赵志华、陈爱莉以及赵永春发行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解禁;前述期限届满后,且上市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园区园林 2019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和《减值测试报告》后,上市公司本次向赵志华、陈爱莉以及赵永春发行的股份扣除其已补偿的股份数(如有)及应补偿的股份数(如有)后剩余股份(如有)按照如下约定进行解除限售并进行转让:
上市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园区园林 2019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和《减值测试报告》后,上市公司本次向赵志华、陈爱莉以及赵永春发行的股份扣除其已补偿的股份数(如有)及应补偿的股份数(如有)后的剩余股份(如有)的 50%可解除锁定并可以进行转让,剩余部分继续锁定;
2020 年 12 月 31 日届满后,上市公司本次向赵志华、陈爱莉以及赵永春发
行的股份扣除其已补偿的股份数(如有)后的剩余股份(如有)的 15%可解除锁定并可以进行转让,剩余部分继续锁定;
2021 年 12 月 31 日届满后,上市公司本次向赵志华、陈爱莉以及赵永春发
行的股份扣除其已补偿的股份数(如有)后的剩余股份(如有)的 15%可解除锁定并可以进行转让,剩余部分继续锁定;
2022 年 12 月 31 日届满后,上市公司本次向赵志华、陈爱莉以及赵永春发
行的股份扣除其已补偿的股份数(如有)后的剩余股份(如有)的 20%可解除锁定并可以进行转让。
2、赵志华、陈爱莉以及赵永春锁定期的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赵志华、陈爱莉及赵永春之利润补偿协议》、《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及《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承诺方赵志华、陈爱莉、赵永春应补偿股份数量为 1,677,065 股(限售流通股),
返还持股期间的现金分红 25,746.26 元。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0 日召开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相关业绩补偿方案暨拟回购注销股份的议案》后,发布了《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详见 2020 年 7 月 2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的公司2020-074 号公告)。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2020
年 10 月 21 日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 1,677,065 股(限售流通股)已
经过户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赵志华、陈爱莉、赵永春已完成对公司的业绩补偿承诺。
3、赵志华、陈爱莉以及赵永春本次可解禁股票数量
因承诺锁定期届满,本次公司向赵志华、陈爱莉以及赵永春发行的股份的 15%可解除锁定并可以进行转让,本次可解禁股份的数量为 11,535,291 股。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就泉阳泉本次限售股解禁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泉
阳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本次限售股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的时间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泉阳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
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22 年 2 月 15 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1,535,29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1%。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人数 3 名,为自然人股东。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数量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数 剩余限售股数
司总股本比例 量 量
1 赵志华 25,982,983 3.63% 11,135,564 14,847,419
2 陈爱莉 866,086 0.12% 371,180 494,906
3 赵永春 66,609 0.01% 28,547 38,062
合计 26,915,678 3.76% 11,535,291 15,380,387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股份类别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0 0 0
2、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0 0 0
3、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26,915,678 -11,535,291 15,380,387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合计 26,915,678 -11,535,291 15,380,387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 A 股 688,282,134 11,535,291 699,817,425
三、股份总数 715,197,812 0 715,197,812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部分限售股解禁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9 日
[2022-01-28](600189)泉阳泉:关于全资子公司工程中标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泉阳泉 公告编号:2022—006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工程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项目名称、金额和工期:沧源佤族自治县世界佤乡乡村振兴示范项目-莲花公社及民族团结示范园建设项目 EPC(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价 20706 万元,计划工期24 个月(包含工程规划、设计、工程施工所需的全部工作时间);
●接到中标通知后 30 日内到沧源县文化旅游产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合同;
●项目建设内容、结算及付款方式等具体内容均以正式合同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我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园林”)于近日收到招标人沧源县文化旅游产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认苏州园林为沧源佤族自治县世界佤乡乡村振兴示范项目-莲花公社及民族团结示范园建设项目 EPC(设计-施工)总承包的中标单位。
一、中标通知书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沧源佤族自治县世界佤乡乡村振兴示范项目-莲花公社及民族团结示范园建设项目 EPC(设计-施工)总承包;
2、中标单位: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3、投标总报价:20706 万元;
4、工期(供货期):计划工期 24 个月(包含工程规划、设计、工程施工所需的全部工作时间);
5、项目负责人:赵春锦。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单位名称:沧源县文化旅游产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单位性质:国有企业
法定代表人:张亚萍
单位住所:云南省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葫芦小镇144栋
单位简介:沧源县文化旅游产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由沧源佤族自治县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03月13日投资设立,现由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控股,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注册资本17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旅游资源开发、经营管理及推广营销、旅游产品设计制作、国内旅游相关业务、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文化传承挖掘等。
三、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苏州园林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中标沧源佤族自治县世界佤乡乡村振兴示范项目-莲花公社及民族团结示范园建设项目 EPC(设计-施工)总承包,若最终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其在生态景观建设领域的市场竞争力,为后续园林设计及相关市场开拓打好基础。
四、项目履行风险提示
1、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2、接到中标通知书后,苏州园林将于 30 日内与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
3、项目建设内容、结算及付款方式等具体内容均以正式合同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标通知书》。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2022-01-14](600189)泉阳泉: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泉阳泉 公告编号:临 2022-005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担保的余额:本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区园林”)在人民币叁仟伍佰万元整的最高限额内,对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浒墅关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苏州银行浒墅关开发区支行”)为园区园林办理一系列业务而签订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文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其担保余额为 3,500 万元(不包括本次担保)。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拟与苏州银行浒墅关开发区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园区园林向苏州银行浒墅关开发区支行申请的人民币叁仟伍佰万元整借款(借款期
限自 2022 年 1 月 14 日至 2023 年 1 月 14 日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
保金额为人民币叁仟伍佰万元,保证期间为园区园林在各单笔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8137764327G(1/8)
4、住所:苏州市宝带西路 1068 号
5、成立日期:1996 年 7 月 9 日
6、法定代表人:赵志华
7、注册资本:22020 万元整
8、经营范围:承接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古建筑工程、文物保护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建筑装修装
饰工程、环保工程;工程勘察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造林工程的规划设计和
施工;规划管理;文化、旅游资源开发;旅游景区的建设及运营管理;生态环境
建设与保护及其相关技术服务;生态、环保、农业、园林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林木育苗,植物的研究、开发、种植、销售及养护;批发零售:花卉、
盆景、苗木、草坪、园艺机具、建筑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指标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流动负债 股东权益 营业总收入 净利润 银行贷款总额
2021年9月 205,933.31 135,726.80 124,672.45 70,206.51 32,548.37 4,595.92 4,140.26
10、园区园林取得苏州银行的信用评级为“BB+”。
11、被担保人园区园林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债务人在各单笔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年。
3、担保主债权:人民币叁仟伍佰万元,自2022年1月14日至2023年1月14日
至。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园区园林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园区园林拥有多年成熟的绿
化工程、养护工程、园林景观设计的经验,具有丰富的绿化苗木种植经验并拥
有苗木储备优势,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
为支持园区园林发展,同意公司为园区园林向苏州银行浒墅关开发区支行
申请授信3,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为园区园林提供担保后,有利于园区园林适应市场环境、拓展盈利空间。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公司为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是出于该公司的经营所需,目前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公司能够实际掌握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资金管理,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能够较好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二)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情形,公司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审议和执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包含本次为园区园林人民币3,500万元担保在内,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8,20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2.24%;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8,20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2.24%。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4 日
[2022-01-14](600189)泉阳泉: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泉阳泉 公告编号:临 2022-004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7 日以书面送
达和电话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 5 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监事
5 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14 日
[2022-01-14](600189)泉阳泉: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泉阳泉 公告编号:临 2022—003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7 日以书面送
达和电话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 7 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
7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人民币叁仟伍佰万元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间为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在各单笔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次担保在董事会决策的担保额度内,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文)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 2022-005 号《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4 日
[2022-01-05](600189)泉阳泉: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泉阳泉 公告编号: 临 2022—001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股东赵志华及一致行动人陈爱莉、赵永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7,506,900 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赵
志华及一致行动人陈爱莉、赵永春持有比例从 8.40%变为 7.34%。
2022年1月4日,公司收到股东赵志华发来的通知,赵志华及其一致行动人
在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减持股份7,50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28%。现将其有关权益变
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 名称 赵志华及其一致行动人
人基本信息 通讯地址 苏州市姑苏区宝带西路1068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1年8月24日——2021年12月31日
权益变动明细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类型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赵志华 集中竞价交易 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人民币普通股 7,486,900 1.05%
陈爱莉 集中竞价交易 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 0.0028%
赵永春 集中竞价交易 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人民币普通股 0 0%
合计 7,506,900 1.0528%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
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赵志华 无限售流通股 58,127,694 8.13% 50,640,794 7.08%
陈爱莉 无限售流通股 1,766,266 0.25% 1,746,266 0.24%
赵永春 无限售流通股 128,511 0.02% 0 0.02%
合计 60,022,471 8.40% 52,387,060 7.34%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
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4日公司披
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5)。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赵志华及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
施完毕。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
[2022-01-05](600189)泉阳泉: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和参股公司合并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泉阳泉 公告编号:临 2022—002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和参股公司合并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森工集团”)和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合并重整事项正在进行过程中,相关各方正按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春中院”)裁定延长期限的重整计划要求,推进、落实重整执行的相关工作,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鉴于本次重整投资资金额度较大,能否按时支付存在不确定性。
●吉林省吉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盛公司”)承诺将全力推进重整融资及股权投资款的到位,将于2022年5月31日前向森工集团陆续支付全部投资款,配合森工集团尽快执行完毕重整计划。
2022 年 1 月 4 日,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
股股东森工集团转来的长春中院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向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下发的《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吉 01 破 5号】:关于本院受理的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合并重整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吉 01 破 5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整的情况介绍
1、2020 年 5 月 18 日,长春中院裁定受理大连三林木业有限公司提出的对
森工集团进行司法重整的申请(公司公告刊登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
2、2020 年 11 月 24 日,长春中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的对财务公司进行重整的
申请(公司公告刊登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3、2020 年 12 月 8 日,长春中院裁定对森工集团和财务公司实质合并重整
(公司公告刊登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4、2020 年 12 月 28 日,森工集团和财务公司举行实质合并重整债权人会议
和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及《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
调整方案》(公司公告刊登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5、2020 年 12 月 31 日,长春中院裁定:批准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合并重整计划;终止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合并重整程
序(公司公告刊登于 2021 年 1 月 4 日、1 月 7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
根据重整计划,本次重整后森工集团保留法人主体资格。森工集团原有出资人权益全部无偿让渡给转股债权人,由吉盛公司以 26.2 亿元现金向重整后的森工集团进行增资。吉盛公司持有重整后森工集团 60%的股权,剩余 40%的股权由转股债权人持有。吉盛公司成为森工集团的控股股东,出资人权益调整完成后,森工集团注册资本将由目前的 5.0554 亿元增加至 27.35 亿元(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6、2021 年 1 月 27 日,吉盛公司与森工集团、财务公司和森工集团、财务
公司管理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确定吉盛公司为森工集团重整投资人资格,
吉盛公司以现金认购股权及债权方式进行投资(公司公告刊登于 2021 年 2 月 2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7、2021 年 12 月 17 日,长春中院裁定:森工集团、财务公司合并重整计
划的执行期限和监督期限均延长 6 个月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公告刊登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二、 法院裁定情况
长春中院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向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下发《吉林省长春
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吉 01 破 5 号】,裁定:
关于本院受理的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合并重整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吉 01 破 5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
1、吉林省吉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000MA0Y5YBJ3K)向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方式增资2,620,000,000.00 元,增资后的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2,734,726,781.94 元,吉林省吉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0%股权(具体按照附件载明的持股人姓名和股份数量进行划转);
2、将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112200007404684267)、中国青旅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101124897Y)持有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全部无偿让渡,用以抵债给债权人。由吉林森工森兴企业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000MA84JG6864)代转股债权人持有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0%股权(具体按照附件载明的持股人姓名和股份数量进行划转);
3、划转的股权已被司法冻结的,划转时应当一并办理解除司法冻结登记的手续。
三、森工集团营业执照变更情况
根据长春市中院本次裁定,公司控股股东森工集团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取
得了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换发的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0001239427510
2、名称: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4、法定代表人:王树平
5、住所:长春市人民大街 4036 号
6、经营范围:森林抚育、森林管护、森林采伐、植树造林;经营木材、锯材、人造板、木质家具、百叶窗、地板等各种木制品(由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林化产品,林业副产品、山野菜、森林菌类、林副土特产品,金属材料、
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所需的设备材料;按国家规定在海外举办各类企业;中药材种植;煤炭经营;钢材、粮油收购和销售;黄金制品、白银制品、珠宝首饰;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以下由子公司凭许可证经营;瓶(桶)装饮用水生产销售、苗木经营、经济动植物养殖、国内外旅游服务、电子商务、非融资性担保、保险代
理、典当、对外派遣各类工程生产及服务行业的人员(不包括海员)、食品加工、健康保健养老服务、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注册资本:贰拾柒亿叁仟肆佰柒拾贰万陆仟柒佰捌拾壹元玖角叁分
8、成立日期:1999 年 04 月 28 日
9、营业期限:1999 年 04 月 28 日至 2026 年 08 月 24 日
四、本次重整前后公司股权结构情况
1、本次重整前
2、本次重整后
3、本次重整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7日披露的《关于间接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收购报告书(摘要)》;2021年1月20日披露的《收购报告书》、《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
五、本次重整的后续情况说明
鉴于本次重整投资资金额度较大,吉盛公司寻求银行贷款、政府注资等多种方式所需谈判时长超过原有预期导致投资款尚未支付到位,长春中院裁定
“森工集团、财务公司合并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和监督期限均延长 6 个月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吉盛公司承诺将全力推进重整融资及股权投资款的到位,将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前向森工集团陆续支付全部投资款,配合森工集团尽快执行完毕重整计划。
六、对公司的影响
1、截至公告披露日,森工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216,254,080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30.24%,森工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吉林省泉阳林业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4,919,05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69%,森工集团和吉林省泉阳林业局
合计持有森工集团股份总数的 30.93%。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监管规定规范运作,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资产、业务、财务、机构和人员等均独立于森工集团。公司不存在为森工集团提供融资和担保的情形,森工集团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2、财务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该公司 24%的股权,公司在该公司的存款余额为 0 元,公司不存在为财务公司提供融资和担保的情形。公司对财务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截止 2020 年末,公司对财务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零。
3、本次重整系长春中院批准的森工集团、财务公司的合并重整计划,吉盛公司持有重整后森工集团 60%的股权成为森工集团的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森工集团的出资人权益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即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森工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吉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七、风险提示
1、本次森工集团和财务公司的合并重整事项正在进行过程中,相关各方正按长春中院裁定延长期限的重整计划要求,推进、落实重整执行的相关工作,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2、鉴于本次重整投资资金额度较大,能否按时支付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五日
[2021-12-25](600189)泉阳泉: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泉阳泉 公告编号:2021-071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24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55,019,85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21.6751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总经理王尽晖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金明女士、副总经理王海先生、副总经理王作臣先生、党委副书记王炳平先生、财务总监白刚先生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54,505,557 99.6682 514,300 0.3318 0 0.0000
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54,502,557 99.6663 517,300 0.3337 0 0.0000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公司审计 879,420 63.10 514,300 36.90 0 0
机构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 的 5%以下股东表决情况已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吉林今典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季、陈凤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吉林今典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25 日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1-08-12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价格振幅达到15%的前三只证券
振幅:17.08 成交量:1727.16万股 成交金额:17443.95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昆仑南路|1224.89 |-- |
|证券营业部 | | |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花园石桥路证券|516.13 |-- |
|营业部 | | |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解放南路证|320.26 |-- |
|券营业部 |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牡丹江路证券营|187.01 |-- |
|业部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180.66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花园石桥路证券|-- |694.84 |
|营业部 | |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区湖滨|-- |462.94 |
|路证券营业部 | |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399.25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昆仑南路|-- |315.03 |
|证券营业部 | |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肇嘉浜路证券营|-- |294.08 |
|业部 | | |
└───────────────────┴───────┴───────┘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