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53九鼎投资最新消息公告-600053最新公司消息
≈≈九鼎投资600053≈≈(更新:22.02.21)────────────────────────────────────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22日
2)02月21日(600053)九鼎投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江集团)(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1-09-30 净利润:6434.78万 同比增:-50.57% 营业收入:1.40亿 同比增:-4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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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1484│ 0.0998│ 0.0507│ 0.2001│ 0.3003
每股净资产 │ 6.3402│ 6.2888│ 6.1808│ 6.1954│ 6.3292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4294│ 0.4294│ 0.4279│ 0.4279│ 0.4279
每股未分配利润 │ 4.3698│ 4.3211│ 4.2720│ 4.2213│ 4.3779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2.3700│ 1.6000│ 0.8200│ 3.2700│ 4.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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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1484│ 0.0998│ 0.0507│ 0.2001│ 0.3003
每股净资产 │ 6.3402│ 6.2888│ 6.1808│ 6.1954│ 6.3292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4294│ 0.4294│ 0.4279│ 0.4279│ 0.4279
每股未分配利润 │ 4.3698│ 4.3211│ 4.2720│ 4.2213│ 4.3779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2.3410│ 1.5870│ 0.8198│ 3.2301│ 4.7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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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九鼎投资 代码:600053 │总股本(万):43354.08 │法人:康青山
上市日期:1997-04-18 发行价:5.6│A 股 (万):43354.08 │总经理:康青山
主承销商: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行业:其他金融业
电话:0791-88666003 董秘:易凌杰│主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经营,土地开发及经
│营,对旅游项目的投资,装饰工程,建筑材料的
│生产与经营,建筑工程的设计与规划,物业管
│理,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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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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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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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0.1484│ 0.0998│ 0.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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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2001│ 0.3003│ 0.1086│ 0.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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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1.8273│ 0.5206│ 0.5041│ 0.5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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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2353│ -0.0004│ -0.0077│ 0.1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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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7470│ 0.3119│ 0.3011│ 0.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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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1](600053)九鼎投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江集团)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九鼎投资
股票代码:600053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西中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沿江北大道紫禁城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沿江北大道 1379 号紫金城写字楼 A栋 19 层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公司分立)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1、拉萨昆吾九鼎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拉萨昆吾九鼎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比例为1.16%,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均受同一方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拉萨昆吾九鼎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未参与本次分立事项,其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动。
2、江西紫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江西紫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系因本次江西中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存续分立而新设的公司,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均受同一方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2 年 2 月 18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股份变动无需经过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五、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六、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七、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6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10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11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2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2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22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九鼎投资、公
指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司、本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江集
指 江西中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团
江西紫星 指 江西紫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拉萨昆吾 指 拉萨昆吾九鼎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本报告书 指
动报告书
江西中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存续分立,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本公司 51.00%股权将留在存续公司中江集
团,本公司 21.37%股权将剥离给江西紫星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15 号》 指
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章程》 指 《江西中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江西中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000571173343T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吴刚
注册资本 13,000 万元
注册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沿江北大道紫金城
成立日期 2011 年 3 月 29 日
经营期限 无固定期限
国内贸易、对各类行业的投资、商业运营管理,酒店管
经营范围 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对外贸易经营。(以上项目国
家有专许可的凭证经营)
股东名称 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沿江北大道 1379 号紫金城写字楼 A
通讯地址
栋 19 层
通讯方式 0791-8865061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1、拉萨昆吾九鼎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拉萨昆吾九鼎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40126585784321U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吴刚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达孜区虎峰大道沿街商铺 2-1-062 号
注册地址
房
成立日期 2012 年 11 月 8 日
经营期限 2012 年 11 月 8 日 至 2042 年 11 月 7 日
写字楼租赁;创业投资(不得从事担保和房地产业务;
不得参与发起或管理公募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金
融衍生品;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
经营范围
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类投资;不得公开交易
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
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
股东名称 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30 号东一门二号楼
通讯方式 010-56658865
拉萨昆吾九鼎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上市公司股权比例为 1.16%,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江集团均受同一方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拉萨昆吾九鼎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未参与本次分立事项,其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动。
2、江西紫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江西紫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102MA7JBT8J2N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吴刚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董家窑路 112 号紫金城写字楼 A 座
注册地址
19 层
成立日期 2022 年 2 月 18 日
经营期限 自 2022 年 2 月 18 日至长期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
经营范围 (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
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名称 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董家窑路 112 号紫金城写字楼 A 座
通讯地址
19 层
通讯方式 0791-8866605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主要负责
人的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
姓名 性别 现任职务 身份证号码 国籍 长期居 其他国家
住地 /地区居
留权
吴刚 男 执行董事 5107**********6114 中国 北京 否
总经理
殷绍乐 男 监事 3622**********1617 中国 南昌 否
谷新朋 男 财务负责 2202**********5532 中国 南昌 否
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是基于中江集团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以存续分立的方式,分立为中江集团(存续公司)和江西紫星(新设公司)。本次分立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变。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者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2022-02-21](600053)九鼎投资:九鼎投资关于控股股东存续分立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053 证券简称:九鼎投资 编号:临 2022-019
昆 吾 九 鼎 投 资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K u n w u J i u d i n g I n v e s t me n t H o l d i n g s C O . , L t d
关 于 控 股 股 东 存 续 分 立 的 进 展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投资”、“公司”或“本公司”)
于 2022 年 1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存续分立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1)。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江西中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江集团”)的通知,中江集团分立为中江集团(存续公司)和江西紫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新设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紫星”)的变更文件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分立的新设公司江西紫星已取得营业执照。存续公司中江集团和新设公司江西紫星营业执照信息分别如下:
1、存续公司中江集团营业执照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571173343T
名称: 江西中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沿江北大道紫金城
法定代表人: 吴刚
注册资本:13,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1 年 3 月 29 日
营业期限:自 2011 年 3 月 29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 国内贸易、对各类行业的投资、商业运营管理,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对外贸易经营。(以上项目国家有专许可的凭证经营)
2、新设公司江西紫星营业执照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2MA7JBT8J2N
名称:江西紫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董家窑路 112 号紫金城写字楼 A 座 19 层
法定代表人:吴刚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2 年 2 月 18 日
营业期限:自 2022 年 2 月 18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存续公司中江集团、新设公司江西紫星的股权结构与分立前中江集团的股权结构一致,均为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集团”)持股 100%。
根据本次分立安排,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为分立基准日,中江集团原持有的本
公司 72.37%股权(313,737,309 股)将进行划分,其中本公司 51.00%股权(221,105,808股)将留在存续公司中江集团,本公司 21.37%股权(92,631,501 股)将剥离给江西紫星,该等股份尚待过户至江西紫星名下。
近日,根据上述分立安排,中江集团与江西紫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为:
转让方(甲方):江西中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受让方(乙方):江西紫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标的股份
(1)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九鼎投资 9,263.1501 万股股份(约占九鼎投资股份总数的 21.37%)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转让给乙方。
(2)本次股份转让后,乙方合计持有九鼎投资 9,263.1501 万股股份。
(3)自标的股份过户之日起,乙方成为九鼎投资的股东,根据持有的九鼎投资股份比例按照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享有和承担股东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2、股份转让价款和过户
(1)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本次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 17.65 元/股,为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九鼎投资二级市场收盘价 19.61 元/股的九折,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163,494.60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陆亿叁仟肆佰玖拾肆万陆仟元整)。
(2)甲乙双方同意标的股份的转让按下列程序办理:
①甲乙双方应于本协议签署当日通知九鼎投资并督促九鼎投资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相关内容应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3 日内披露;
②甲乙双方应于九鼎投资信息披露后共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本次协议转让的申请材料;
③甲方应于本协议签署后,尽快配合乙方分两笔(对应标的股份分别为 57,407,309股和 35,224,192 股)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提交标的股份转让申请材料并办理标的股份过户手续。
3、陈述、保证与承诺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书签署日作出的陈述、保证与承诺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无任何虚假、错误及遗漏,并且在本协议书签署之后以及履行期间持续有效。
4、本协议书的效力
本协议书经双方正式签章完成后于文首所示之日生效(签署主体为自然人的须本人签字,签署主体为法人或合伙企业的须加盖公司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5、税费承担
(1)本次股份转让涉及的税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协议双方各自承担;
(2)本次股份转让额外增加的信息披露费用由九鼎投资承担;聘请的中介机构费用由聘请方承担。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不存在违反《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控股股东存续分立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动,实际控制人通过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也未发生变动。
本次存续分立事宜不会对公司构成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根据控股股东分立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配合相关方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发布的信
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21 日
[2022-02-21](600053)九鼎投资:九鼎投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分立合同》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053 证券简称:九鼎投资 编号:临 2022-018
昆 吾 九 鼎 投 资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K u n w u J i u d i n g I n v e s t me n t H o l d i n g s C O . , L t d
关于控股股东签署《分立合同》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分立涉及转让股份事项需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手续。
2、本次权益变动基于股东存续分立而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投资”、“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西中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江集团”)以存续分立的方式,分立为中江集团(存续公司)和江西紫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新设公司,以下简称“江
西紫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5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存续分立
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近日公司收到中江集团通知,中江集团与江西紫星于同日签署了《分立协议》。根据《分立协议》,中江集团所持有公司全部股份 313,737,309 股(该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72.37%)将进行拆分,其中公司 51%股份(221,105,808 股)将留在存续公司中江集团;公司 21.37%股份(92,631,501 股)将剥离给江西紫星,该等股份尚待过户至江西紫星名下。过户完成后,中江集团持有公司
股份 221,105,808 股,江西紫星持有公司股份 92,631,501 股,控股股东不发生变化,实际控制人亦不发生变化。
二、转让方和受让方基本情况
1、存续公司中江集团营业执照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571173343T
名称: 江西中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沿江北大道紫金城
法定代表人: 吴刚
注册资本:13,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1 年 3 月 29 日
营业期限:自 2011 年 3 月 29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 国内贸易、对各类行业的投资、商业运营管理,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对外贸易经营。(以上项目国家有专许可的凭证经营)
2、新设公司江西紫星营业执照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2MA7JBT8J2N
名称:江西紫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董家窑路 112 号紫金城写字楼 A 座 19 层
法定代表人:吴刚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2 年 2 月 18 日
营业期限:自 2022 年 2 月 18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1、分立而导致的股份承继情况
中江集团通过实施存续分立,分立为中江集团(存续企业)和江西紫星(新设企业),中江集团所持有公司全部股份 313,737,309 股(该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72.37%)将进行拆分,其中公司 51%股份(221,105,808 股)将
留在存续公司中江集团;公司 21.37%股份(92,631,501 股)将剥离给江西紫星。
本次分立前,江西紫星未持有公司股票,中江集团持有公司 313,737,30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72.37%,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分立完成后,江西紫星将取得公司 21.37%股份(92,631,501 股),中江集团将持有公司 51%股份(221,105,808 股),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2、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实际控制人均不持有本公司股份。
本次分立不会导致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发生变化。
本次分立完成后,实际控制人均不持有公司股份。
3、分立前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控制关系
本次分立前,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控制关系图如下:
4、分立后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控制关系
本次分立后,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控制关系图如下:
四、分立协议主要内容
(一)分立形式
本次分立采取派生分立形式。分立后中江集团企业资质仍有效存续,江西紫星按照分立协议的相关内容,已履行企业的登记注册,并经相关部门核准进行独立运营。
(二)分立前后的注册资本与股权结构
1、分立前
分立前,中江集团注册资金为 15,000 万元,实收资本 15,000 万元,股权结构为:
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中江集团 100%股权。
2、分立后
分立后,中江集团注册资本 13,000 万元,实收资本 13,000 万元,股权结构为:
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中江集团 100%股权。
江西紫星注册资本 2,000 万元,实收资本 2,000 万元,股权结构为:同创九鼎投
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江西紫星 100%股权。
(三)财产分割方案
中江集团以 2021 年 12 年 31 日为基准日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作为其存
续分立的基础和依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中江集团总资产 285,060.75 万元,
负债 253,130.00 万元,净资产 31,930.75 万元。
中江集团现持有的南昌江中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对应南昌江中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84,300 万元)(含该公司直接和间接所持全部分、子公司权益)、江西紫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对应江西紫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60,000 万元)(含该公司直接和间接所持全部分、子公司权益)、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1.37%股份(对应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本 9,263.15 万元)(含该公司直接和间接所持全部分、子公司权益)由新设企业江西紫星承继。其中,鉴于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因此本合同双方应当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上海分公司的要求另行签订有关该上市公司股份承继/转移/转让的书面合同,且该上市公司股权承继/转移/转让对价及具体执行应当符合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
中江集团现持有的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51.00%股份(对应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本 22,110.58 万元)仍归分立后的中江集团所有。
(四)业务分立方案
截至本合同签署之日,中江集团经营范围为国内贸易,对各类行业的投资,商业运营管理,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对外贸易经营。分立后中江集团和江西紫星的经营范围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自行决定。
(五)债权债务继承方案
原中江集团应付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紫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应付款及中江集团应付江西银行南昌滨江支行的长期借款,中江集团已与债权人达成协议,由新设企业江西紫星承担,分立后的中江集团不承担任何责任。
就分立前中江集团未与债权人达成相关清偿协议的债务,分立后的中江集团与江西紫星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并最终由中江集团、江西紫星按照资产、业务和负债相配比的原则,进行友好协商并合理划分及承担。
原中江集团应收南昌江中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江西银行南昌滨江支行的其他应收款,中江集团已通知债务人,由新设企业江西紫星享有。因中江集团原因,债务人错误履行债务、双重履行债务的或加重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负担的,中江集团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中江集团自分立基准日至正式办理分立工商变更登记期间发生的损益、资产、负债变动,由江西紫星享有或承担。
(六)职工安置方案
双方确认,截至本合同签署之日,中江集团现有员工全部由新设公司接收安置。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化。
2、与本次《分立协议》相关的《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与本公告同日披露。
3、本次分立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21 日
[2022-02-21](600053)九鼎投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江西紫星)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九鼎投资
股票代码:600053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西紫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董家窑路 112 号紫金城写字楼 A 座 19 层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董家窑路 112 号紫金城写字楼 A 座19 层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公司分立)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1、江西中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中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实施分立而存续的公司,与江西紫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均受同一方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系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2、拉萨昆吾九鼎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拉萨昆吾九鼎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比例为1.16%,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均受同一方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系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拉萨昆吾九鼎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未参与本次分立事项,其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2 年 2 月 18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股份变动无需经过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五、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六、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七、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决策...... 13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14
第五节 权益变动资金来源...... 23
第六节 后续计划 ...... 24
第七节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影响的分析...... 27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32
第九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34
第十节 财务资料 ...... 36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45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46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九鼎投资、公
指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司、本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西紫
指 江西紫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星
中江集团 指 江西中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拉萨昆吾 指 拉萨昆吾九鼎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
本报告书 指
动报告书
江西中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存续分立,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本公司 51.00%股权将留在存续公司中江集
团,本公司 21.37%股权将剥离给江西紫星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15 号》 指
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16 号》 指
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公司章程》 指 《江西紫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江西紫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102MA7JBT8J2N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吴刚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注册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董家窑路 112 号紫金城写字楼 A 座
19 层
成立日期 2022 年 2 月 18 日
经营期限 自 2022 年 2 月 18 日至长期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
经营范围 (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
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名称 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董家窑路 112 号紫金城写字楼 A 座
19 层
通讯方式 0791-8866605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1、江西中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江西中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000571173343T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吴刚
注册资本 13,000 万元
注册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沿江北大道紫金城
成立日期 2011 年 3 月 29 日
经营期限 无固定期限
国内贸易、对各类行业的投资、商业运营管理,酒店管
经营范围 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对外贸易经营。(以上项目国
家有专许可的凭证经营)
股东名称 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沿江北大道 1379 号紫金城写字楼 A
栋 19 层
通讯方式 0791-88650615
2、拉萨昆吾九鼎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拉萨昆吾九鼎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40126585784321U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吴刚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达孜区虎峰大道沿街商铺 2-1-062 号
房
成立日期 2012 年 11 月 8 日
经营期限 2012 年 11 月 8 日 至 2042 年 11 月 7 日
写字楼租赁;创业投资(不得从事担保和房地产业务;
不得参与发起或管理公募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金
融衍生品;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
经营范围
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类投资;不得公开交易
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
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
股东名称 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30 号东一门二号楼
通讯方式 010-56658865
拉萨昆吾九鼎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比例为1.16%,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西紫星均受同一方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系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拉萨昆吾未参与本次分立事项,其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及股权关系结构(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名称: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5657773276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吴刚
注册资本:1,500,000.0398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 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 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 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 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吴刚、黄晓捷、吴强、蔡蕾、覃正宇 5 位自然人为信息披露义务
人的实际控制人。
长期居 是否取得其
[2022-01-27](600053)九鼎投资:九鼎投资2021年第四季度房地产业务经营情况简报
证券代码:600053 证券简称:九鼎投资 编号:临 2022-016
昆 吾 九 鼎 投 资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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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第 四 季 度 房 地 产 业 务 经 营 情 况 简 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现将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季度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供投资者参阅。
一、2021 年第四季度房地产开发情况
项目名 项目 签约面积 同比增长 签约金额 同比增 竣工面积 同比增
称 类型 (平方米)/ (%) (万元) 长(%) (平方米) 长(%)
车位(个)
住宅
(底商) 289.44 -44.17% 291.30 -56.71%
紫金城 - -
车位 1 -97.30% 13 -97.28%
二、2021 年第四季度房屋出租情况
类型 出租面积(m2) 出租率(%) 租金收入(万元)
写字楼 8,869.83 54.20 137.66
其它 - - -
注:由于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因此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仅供参考。
特此公告。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7](600053)九鼎投资:九鼎投资2021年第四季度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经营情况简报
证券代码:600053 证券简称:九鼎投资 编号:临 2022-017
昆 吾 九 鼎 投 资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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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第 四 季 度 私 募 股 权 投 资 管 理 业 务
经 营 情 况 简 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现将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季度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主要
经营数据公告如下,供投资者参阅。报告期指 2021 年 10 -12 月。
一、报告期内基金募集资金情况
类型 实缴金额(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的基金新增实缴规模 0.77
2021 年 1-12 月公司管理的基金新增实缴规模 1.46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管基金累计实缴规模 287.50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管基金剩余实缴规模 121.11
二、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情况
(一)公司管理的基金投资规模情况
类型 金额(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的基金新增投资规模 0.76
2021 年 1-12 月公司管理的基金新增投资规模 0.76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管项目剩余投资本金 116.60
(二)报告期内在管基金参股项目获得中国证监会 IPO 核准批复的情况
报告期内,在管基金参股项目中有 2 家获得中国证监会 IPO 核准批复,具体情况如
下:
获得中国证监会首
出资金额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参股公司名称 次公开发行股票核 在管基金名称 投资时间
(万元) (万股) (%)
准批复的时间
毛戈平化妆品 苏州浦申九鼎投资中心
股份有限公司 2021/10/21 (有限合伙) 2015/10/27 7,330.00 600.00 10.0000
苏州惠康投资中心(有限
海诺尔环保产 合伙) 2015/8/2 300.00 37.50 0.3425
业股份有限公 2021/11/5
司 苏州鼎成九鼎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2015/8/10 500.00 62.50 0.5708
三、报告期内公司基金项目退出情况
(一)报告期项目退出的情况
类型 数量(个) 投资本金金额 累计收回金额
(亿元) (亿元)
报告期内已经完全退出的项目 2 1.69 4.41
2021 年 1-12 月已经完全退出的项目 15 25.16 33.56
报告期末已上市及新三板挂牌但尚未完全 25 27.71 ——
退出的项目
注:1、上述已经完全退出的项目,系在管基金通过多种退出方式实现完全退出的全部项目,退
出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上市、新三板挂牌、并购、转让/回购退出等。
2、根据私募股权投资行业的特点,报告期末已上市及新三板挂牌但尚未完全退出的项目的累计
收回金额难以统计。
3、报告期内公司在管基金收到项目回款合计 3.42 亿元,2021 年 1-12 月在管基金累计收到项目
回款 20.80 亿元。
(二)报告期内公司已上市项目中已确定退出计划但尚未完全退出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已上市项目中无已确定退出计划但尚未完全退出的项目。
四、报告期内公司收入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确认管理费、管理报酬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第四季度(10-12 月) 2021 年 1 -12 月
基金管理费收入 801.78 4,509.92
管理报酬收入 5,355.65 12,970.75
合计 6,157.43 17,480.67
风险提示:由于存在不确定性因素,定期经营情况简报披露的管理费及管理报酬收入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
故定期经营情况简报披露的收入数据仅供参考,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报告期内按管理报酬收入排名前五大基金的管理报酬收入情况及依据
单位:万元
管理报酬收入情况 管理报酬收取方式
序号 基金名称 是否存 是否存 对报告期内管理报酬收入产
第四季度数据 2021 年累计数 在回拨 在最低 条款概述 生主要影响的项目
(10-12 月) (1-12 月) 机制 回报
分配原则:
首先按照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划分,将普通合伙人
及二类特殊有限合伙人基于实缴出资而应得的投资收入
嘉兴禹龙九鼎投资合 划分给普通合伙人及二类特殊有限合伙人,其余部分按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
1 伙企业(有限合伙) 1,551.68 1,551.68 是 是 照如下顺序进行分配: 限公司
若可供分配现金为本合伙企业因出售或处置投资项目收
到的扣除费用及相关税费后可供分配的现金,则划分给
三类和一般有限合伙人的部分按下列顺序进行:
(1)首先归还三类特殊有限合伙人和一般有限合伙人
管理报酬收入情况
[2022-01-25](600053)九鼎投资:九鼎投资关于推选职工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53 证券简称:九鼎投资 编号:临 202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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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u n w u J i u d i n g I n v e s t me n t H o l d i n g s C O . , L t d
关 于 推 选 职 工 监 事 的 公 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近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在册员工人数 298 人,职工代表人数 112 人,实际出席会议人数112 人,占应出席人数的 100%。经参会人员投票选举,谭龙龙女士(后附简历)以109 票获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特此公告。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附件: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谭龙龙,女,1984 年出生,法律硕士。曾供职于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现任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务总监。
[2022-01-25](600053)九鼎投资:九鼎投资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53 证券简称:九鼎投资 编号:临 202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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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九 届 监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决 议 公 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
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公司
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以口头通知方式发出。(说明: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六
条“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公司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全体监事收到通知后,一致同意召开本次监事会。)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由公司监事葛岚女士主持。会议的
召集、召开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会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一致推选,选举葛岚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止。
附:葛岚女士简历
葛岚,女,1981 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南昌通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部门主管;南昌辉煌(菲律宾)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力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部经理;现任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大代表,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地产投资发展部负责人。
特此公告。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25](600053)九鼎投资:九鼎投资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53 证券简称:九鼎投资 编号:临 2022-014
昆 吾 九 鼎 投 资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K u n w u J i u d i n g I n v e s t me n t H o l d i n g s C O . , L t d
第 九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决 议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以口头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在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说明: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四条“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全体董事收到通知后,一致同意召开本次董事会。)
会议由董事康青山先生主持,全体董事均参会表决,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一致推选,选举康青山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止。
附:康青山先生简历
康青山,男,1970 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哈尔滨金融学院金融系团总支书
处负责人;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一致推选,选举王亮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止。
附:王亮先生简历
王亮,男,1983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融科智地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企划办战略发展与管理经理,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三)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经公司董事长康青山先生提名,选举如下成员组成公司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止。
1、战略发展委员会由康青山先生、徐爽先生、王亮先生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康青山先生为该委员会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由徐爽先生、张宝林先生、赵根先生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徐爽先生为该委员会召集人;
3、审计委员会由鲜文铎先生、张宝林先生、刘靖先生三名董事组成,其中鲜文铎先生先生为该委员会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张宝林先生、鲜文铎先生、赵根先生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张宝林先生为该委员会召集人。
(四)关于调整修订公司相关制度暨制定《九鼎投资董事会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咨询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2018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私募
股权投资管理业务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制度》,并下设了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投资决策委员会。
2022 年 1 月 24 日,公司董事会拟制定《九鼎投资董事会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
咨询委员会工作制度》,该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施行,同时原《九鼎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制度》废止。
公司董事会拟将九鼎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投资决策委员会调整为九鼎投资董事会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咨询委员会,九鼎投资董事会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咨询委员会依据《九鼎投资董事会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咨询委员会工作制度》行使相关职能。
(五)关于聘任九鼎投资董事会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咨询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根据《九鼎投资董事会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咨询委员会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一致推选,聘任康青山先生、吴刚先生、黄晓捷先生、吴强先生、覃正宇先生、蔡蕾先生为公司九鼎投资董事会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咨询委员会委员,任期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止。
附:
1、康青山先生简历同上
2、吴刚先生简历
吴刚,男,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管理学硕士,具备注册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及资产评估师资格。历任闽发证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中国证监会副处长、处长;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总裁助理;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等。现任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3、黄晓捷先生简历
黄晓捷,男,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金融学博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办公室副主任;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等。现任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4、吴强先生简历
吴强,男,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管理学硕士。历任宏源证券资本市场部副总经理;安信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副总裁;国信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部总经理助理;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等。现任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5、覃正宇先生简历
覃正宇,男,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管理学硕士,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历任特区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华西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国信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部副总经理等证券公司相关职务;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6、蔡蕾先生简历
蔡蕾,男,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四川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铁信托研究部总经理、投资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等。
(六)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康青山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止。
附:康青山先生简历同上
(七)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王亮先生和易凌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止。
附:
1、王亮先生简历同上
2、易凌杰先生简历
易凌杰,男,1985 年生,本科学历。历任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深圳分所高级审计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高级审计员;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现任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八)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易凌杰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任期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止。
附:易凌杰先生简历同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六)、(七)和(八)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的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经审阅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的个人履历,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不能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3、经了解各位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我们认为:上述候选人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工作,有利于公司发展。
我们同意聘任康青山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王亮先生、易凌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易凌杰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三、备查文件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25](600053)九鼎投资:九鼎投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53 证券简称:九鼎投资 公告编号:2022-013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 月 2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30 号仰山公园 2 号楼大会议
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33,106,14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76.8338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蔡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有效(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2 人,董事吴刚先生、黄晓捷先生、覃正宇先生、
赵根先生和独立董事周春生先生、向锐先生、马思远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
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刘炜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3、董事会秘书易凌杰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 2022 年度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拆入资金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4,329,694 99.9958 600 0.0042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 2022 年度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其在管基金出借资金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3,606,000 94.9457 724,294 5.0543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4,330,294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授信总量及授权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333,106,144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九届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333,106,144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6.01 选 举 康 青 山 333,089,545 99.9950 是
先 生 为 公 司
第 九 届 非 独
立董事
6.02 选 举 王 亮 先 333,089,545 99.9950 是
生 为 公 司 第
九 届 非 独 立
董事
6.03 选 举 赵 根 先 333,089,545 99.9950 是
生 为 公 司 第
九 届 非 独 立
董事
6.04 选 举 刘 靖 先 333,089,544 99.9950 是
生 为 公 司 第
九 届 非 独 立
董事
6.05 选 举 王 欣 先 333,089,546 99.9950 是
生 为 公 司 第
九 届 非 独 立
董事
6.06 选 举 易 凌 杰 333,089,545 99.9950 是
先 生 为 公 司
第 九 届 非 独
立董事
2、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7.01 选 举 徐 爽 先 333,089,545 99.9950 是
生 为 公 司 第
九 届 独 立 董
事
7.02 选 举 张 宝 林 333,089,545 99.9950 是
先 生 为 公 司
第 九 届 独 立
董事
7.03 选 举 鲜 文 铎 333,089,545 99.9950 是
先 生 为 公 司
第 九 届 独 立
董事
3、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8.01 选 举 葛 岚 女 333,089,545 99.9950 是
士 为 公 司 第
九 届 非 职 工
监事
8.02 选 举 刘 玉 杰 333,089,545 99.9950 是
女 士 为 公 司
第 九 届 非 职
工监事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 (%) 数 (%)
1 关于预计 2022 年 14,329,694 99.9958 600 0.0042 0 0.0000
度向控股股东及
其关联方拆入资
金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2 关于预计 2022 年 13,606,000 94.9457 724,294 5.0543 0 0.0000
度公司及其下属
子公司向其在管
基金出借资金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3 关于预计 2022 年 14,330,294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22 年 19,368,83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度向银行等金融
机构贷款授信总
量及授权的议案
5 关于公司第九届 19,368,83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独立董事津贴标
准的议案
6.01 选举康青山先生 19,352,236 99.9143
为公司第九届非
独立董事
6.02 选举王亮先生为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2-02-08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价格振幅达到15%的前五只证券
振幅:15.41 成交量:1779.10万股 成交金额:35538.17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友谊大道证券营|642.33 |-- |
|业部 | |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武汉中山路证券营业|627.31 |-- |
|部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河路证券营业|509.43 |-- |
|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一|410.99 |-- |
|证券营业部 | | |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宜兴解放东路证券营|404.71 |-- |
|业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一|-- |395.90 |
|证券营业部 | |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泉州田安路证券营业|-- |365.22 |
|部 | | |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运河西路证券营|-- |351.53 |
|业部 |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大道证|-- |330.69 |
|券营业部 | |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329.02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5-12-22|67.96 |35.48 |2410.87 |华泰证券股份有|东北证券股份有|
| | | | |限公司北京雍和|限公司长春西安|
| | | | |宫证券营业部 |大路证券营业部|
| | | | | | |
└─────┴───┴────┴────┴───────┴───────┘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