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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016民生银行最新消息公告-600016最新公司消息
≈≈民生银行600016≈≈(更新:2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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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3月31日
         2)02月09日民生银行(600016):民生理财敲定领导班子 静候开业许可(详
           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以总股本3546212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2.13元 ;股权登记日:
           2021-06-23;除权除息日:2021-06-24;红利发放日:2021-06-24;
●21-09-30 净利润:3548700.00万 同比增:-4.93% 营业收入:1306.35亿 同比增:-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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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7500│  0.5600│  0.3400│  0.7100│  0.7900
每股净资产      │ 11.1100│ 10.8600│ 10.8600│ 10.5000│ 10.5700
每股资本公积金  │  1.3115│  1.3115│  1.3115│  1.3115│  1.3129
每股未分配利润  │  5.6821│  5.4908│  5.4811│  5.1447│  5.4106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6.9675│  5.7150│  3.1550│  6.8100│  7.5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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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8105│  0.6065│  0.3368│  0.7836│  0.8526
每股净资产      │ 13.3950│ 13.1431│ 12.4517│ 12.0947│ 12.1686
每股资本公积金  │  1.3115│  1.3115│  1.3115│  1.3115│  1.3129
每股未分配利润  │  5.6821│  5.4908│  5.4811│  5.1447│  5.4106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6.0510│  4.6149│  2.7051│  6.4791│  7.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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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民生银行 代码:600016 │总股本(万):4378241.85 │法人:高迎欣
H 股简称:民生银行 代码:01988  │A 股  (万):3546212.32 │行  长:郑万春
上市日期:2000-12-19 发行价:11.8│H 股  (万):832029.53  │行业:货币金融服务
主承销商:海通证券有限公司     │主营范围:集团在中国主要从事公司及个人银
电话:86-10-58560975;86-10-58560666 董秘:黄慧儿│行业务、资金业务、融资租赁业务、资产管
                              │理业务及提供其他相关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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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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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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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        │        --│    0.7500│    0.5600│    0.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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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        │    0.7100│    0.7900│    0.6100│    0.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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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        │    1.2200│    1.0400│    0.7200│    0.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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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        │    1.1400│    0.9700│    0.6800│    0.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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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        │    1.3500│    1.1000│    0.7700│    0.7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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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09]民生银行(600016):民生理财敲定领导班子 静候开业许可
    ▇证券时报
   正在筹建中的民生银行理财子公司,领导班底浮出水面。 
      2月8日晚,中国民生银行发布公告称,该行董事会于公告当日收到行长助理欧阳勇的辞职函,因工作变动,欧阳勇申请辞去该行行长助理职务。 
      证券时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了解到,欧阳勇此次离职是为出任民生理财董事长一职做准备。据悉,民生银行已内部发文,委任欧阳勇为民生理财筹备组组长。如无意外,欧阳勇将任民生理财董事长,民生银行资管部负责人张昌林则将出任民生理财总裁一职。 
      领导班子搭建成型 
      据了解,因监管要求总行领导不能在理财子公司兼任,民生银行对理财子公司的董事长人选进行了调整。目前,民生银行已内部发文,委任欧阳勇为民生理财筹备组组长,如无意外,欧阳勇将出任民生理财董事长一职。 
      资料显示,欧阳勇生于1963年,现年59岁,硕士研究生、高级政工师。早年间,他曾在工行、农发行江西地区分支机构任职。直至2001年8月,欧阳勇加入民生银行,距今已有20余年。 
      刚加入民生银行时,欧阳勇曾任该行武汉分行青山支行行长助理、办公室主任助理、副主任、青山支行行长,福州分行零售市场总监;2007年10月,欧阳勇赴太原分行主持工作,先后担任该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行长;2012年又调至深圳分行担任行长;后于2014年11月被调回总行担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2017年起,欧阳勇调至民生银行上海分行,担任行长、党委书记,并兼任上海自贸实验区分行行长、党委书记,后于2018年4月被委任为民生银行行长助理。 
      此外,证券时报记者获悉,民生理财总裁的人选目前敲定了该行资管部负责人张昌林。 
      资料显示,张昌林也是一位“老民生人”,他生于1967年,现年55岁,经济学硕士、经济师。1998年,张昌林就加入了民生银行,曾先后任该行深圳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民生银行重庆分行副行长、党委书记,2008年至今担任民生银行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 
      开业可期静候佳音 
      民生银行早已于2018年就开始筹备理财子公司,然而获得批筹文件后,却迟迟未能开业。 
      根据民生银行公告显示,该行于2018年6月召开的董事会上全票通过“发起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根据该行在“上证e互动”平台的回应,2019年3月,该行正式成立理财子公司筹备组,并开始根据资管新规要求筹备理财子公司。 
      2020年5月下旬,民生银行已基本完成筹备前期的调研准备工作和申请筹备材料的准备工作。2020年12月,民生银行迎来等待已久的批筹文件。据该行彼时公告,中国银保监会批复同意该行出资50亿元人民币筹建民生理财,筹建工作完成后,该行将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银保监会提出开业申请。 
      然而,距离获批筹建已逾一年,民生理财迟迟未能开业。根据《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规定,“银行理财子公司的筹建期为批准决定之日起6个月。未能按期完成筹建的,……筹建延期不得超过一次,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按此规定,民生理财的筹建期已明显超时。与之命运相似的是广发银行和浦发银行两家股份行。广银理财、浦银理财分别于2020年7月16日、8月12日获批筹建,先后于2021年12月29日、2022年1月9日揭牌开业,筹建期长达16个月。 
      “可能是理财业务需要整改的问题比较多,导致有的理财子公司筹建期较长。”一位股份行人士表示,“当时我们开业前就一直在整改老产品。”亦有理财子公司人士认为,老产品问题家家都有,但延期开业的原因各家银行各有不同。 
      “民生银行主要因为一把手人选更换问题,监管要求总行领导不能在理财子兼任,本来定好的人选要换,不仅要商定人选,还要找监管重新报备,就拖累了开业进度。”该行某人士告诉证券时报记者,“现在一把手人选落定后,民生理财也将加快开业步伐。” 
      对此,前述理财子公司人士也表示,其所在机构开业时也出现相关传闻,“如果要去负责理财子公司,档案关系都需要重新划转调整,确实可能出现总行领导不愿到理财子公司任职的情况。” 
      公开资料显示,截至目前,全国有29家银行理财公司获批筹建,已经获批开业的理财公司有23家。其中,6家国有大行的理财子均已开业,12家股份行也已全部获得批筹文件,但民生理财、渤银理财、恒丰理财3家股份行的理财子公司尚待开业许可。 

[2022-02-09](600016)民生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关于行长助理辞职的公告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A 股代码:600016  优先股简称:民生优 1  优先股代码:360037  编号:2022-00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行长助理辞职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于 2022 年 2 月 8 日收到行长助理
欧阳勇先生的辞职函。因工作变动,欧阳勇先生申请辞去本行行长助理职务。欧阳勇先生确认与本行董事会、监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其他事项需要知会本行股东及债权人。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8 日

[2022-01-29](600016)民生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关于《营业执照》登记信息变更的公告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A 股代码:600016  优先股简称:民生优 1  优先股代码:360037  编号:2022-00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业执照》登记信息变更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近日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营业执照》登记信息变更事宜,“经营范围”增加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变更后经营范围如下: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除上述变更外,本行其他工商登记信息未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8](600016)民生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关联交易公告(新希望)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A 股代码:600016  优先股简称:民生优 1  优先股代码:360037 编号:2022-00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2年 1 月 27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集团统一授信的议案》,同意给予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集团最高授信额度人民币 103 亿元,支用限额人民币100.50 亿元,额度有效期 2 年。业务品种包括:1.公司授信业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含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特定目的载体投资、开立信用证、保理、保函、贷款承诺等表内外业务品种;2.金融市场业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同业拆借、债券投资等金融市场业务品种;3.低风险业务品种;4.新希望及其下属子公司与本行附属机构开展的各项授信类业务。上述 1-4 项业务品种的使用,除同业拆借外均不得为信用方式;各项产品利费率不低于同期同业平均定价标准,且须符合《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定价原则和具体定价要求。
  ● 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回避事宜:
  上述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永好先生回避表决。
  ● 关联交易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本行正常银行业务,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不利影响。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及审议程序
  本行关联交易遵守《公司法》《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行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集团统一授信的议案》,同意给予新希望集团最高授信额度人民币 103 亿元,支用限额人民币 100.50 亿元,额度有效期 2 年。除同业拆借外,其他业务品种均不得为信用方式;各项产品利费率不低于同期同业平均定价标准,且须符合《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定价原则和具体定价要求。该笔集团最高授信额度占本行 2020 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净资产的 2.24%,占本行 2021 年第三季度末未经审计资本净额的1.45%。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该笔授信由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相关业务品种如达到《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要求的披露标准,本行将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
  2022 年 1 月 18 日,本行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2 年 1 月 27 日,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上述关联交易。
  《关于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集团统一授信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6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回避 1 票,关联董事刘永好先生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新希望实际控制的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和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行股份占比 4.96%,本行副董事长刘永好先生为新希望实际控制人,新希望为本行关联法人。
  新希望成立于 1997 年,目前注册资本 32 亿元,法定代表人为本行副董事长刘永好先生。
新希望并表范围内的主营业务包括农牧业和投资。截至 2020 年末,新希望经审计合并报表
的资产总额为 1,758.22 亿元,负债总额为 1,026.09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58.36%;2020 年实
现营业收入 1,144.04 亿元,净利润 81.82 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同意给予新希望集团最高授信额度人民币 103 亿元,支用限额人民币 100.50 亿元,额度有效期 2 年。业务品种包括:1.公司授信业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含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特定目的载体投资、开立信用证、保理、
保函、贷款承诺等表内外业务品种;2.金融市场业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同业拆借、债券投资等金融市场业务品种;3.低风险业务品种;4.新希望及其下属子公司与本行附属机构开展的各项授信类业务。上述 1-4 项业务品种的使用,除同业拆借外均不得为信用方式;各项产品利费率不低于同期同业平均定价标准,且须符合《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定价原则和具体定价要求。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对新希望的关联交易是本行正常银行业务,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行独立董事刘纪鹏、李汉成、解植春、彭雪峰、刘宁宇、曲新久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以上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正常业务,交易方案符合一般商业原则以及本行上市地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制度规定,交易公允,没有发现存在损害本行及本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8](600016)民生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A 股代码:600016  优先股简称:民生优 1  优先股代码:360037  编号:2022-00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通讯方式
召开,表决截止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27 日。会议通知、会议文件和补充会议通知、会议文件分
别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和 2022 年 1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向董事发出表决票 17 份,收
回 17 份。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关于《中国民生银行风险偏好陈述书(2022 年版)》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关于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集团统一授信的决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行网站。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关联董事刘永好先生回避
表决。
  3. 关于更新《中国民生银行理财存量资产处置整改计划》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关于修订《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 关于修订《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权质押管理办法》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 关于制定《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股东承诺管理办法》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 关于制定《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问责制度》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 关于修订《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 关于调整中国民生银行重大房地产项目领导小组成员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01](600016)民生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关于主要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A 股代码:600016  优先股简称:民生优 1  优先股代码:360037 编号:2021-07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主要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收到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泛海”)出具的《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的通知
函》,2021 年 12 月 22 日,中国泛海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质押证券处置协
议》,中国泛海将其持有的本行 216,000,000 股 A 股股份(占本行总股本的 0.5%)转让给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一、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2021 年 12 月 22 日,中国泛海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质押证券处置协议》,
中国泛海将其持有的本行 216,000,000 股 A 股股份(占本行总股本的 0.5%)转让给厦门国
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前,中国泛海持有本行 A 股普通股 2,019,182,618 股,其关联方中国泛海
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行 H 股普通股 8,237,520 股、隆亨资本有限公司持有本行 H 股普通
股 138,442,500 股、泛海国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行 H 股普通股 604,300,950 股。中国
泛海及其关联方持有本行股份数合计为 2,770,163,588 股,占本行总股本的 6.33%。
  本次股份转让后,中国泛海持有本行 A 股普通股 1,803,182,618 股,其关联方中国泛海
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隆亨资本有限公司、泛海国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行股份数量不变。中国泛海及其关联方持有本行股份数合计为 2,554,163,588 股,占本行总股本的 5.83%。
  三、 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股份转让已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
理过户手续。截至本公告日,本行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导致本行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也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等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29](600016)民生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关联交易公告(华夏保险)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A 股代码:600016  优先股简称:民生优 1  优先股代码:360037 编号:2021-075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金融产品代理销售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本行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保险”)签署《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融产品代理销售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为华夏保险提供金融产品代理销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代理销售保险产品,并收取相关代理销售服务费用。《框架协议》项下金融产品代理销售业务的服务费用
拟定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额上限为人民币 4.6 亿元。
  ● 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回避事宜:
  上述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宏伟先生回避表决。
  ● 关联交易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本行正常银行业务,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不利影响。
  ● 关联交易的理由:
  为了积极适应零售市场变化,拓宽个人客户产品供应范围,同时与华夏保险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从而进一步提升本行零售业务中间业务收入规模。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及审议程序
  本行关联交易遵守《公司法》《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行为华夏保险提供金融产品代理销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代理销售保险产品,并收取相关销
售服务费用。《框架协议》项下金融产品代理销售业务的服务费用拟定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额上限为人民币 4.6 亿元。累计计算华夏保险及其关联企业东方集团有
限公司获批关联交易金额后,合计关联交易金额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普通股股东权益的 3.03%,占本行上季度末未经审计资本净额的 1.97%。本笔业务须由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2021 年 12 月 15 日,本行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2021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1 年 12 月 28 日,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上述关联交易。
  《关于本行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金融产品代理销售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的
议案》同意 1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关联董事张宏伟先生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本行副董事长张宏伟先生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东
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行股份 3.00%,华夏保险持有本行股份 3.14%。2021 年 4 月
29 日,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华夏保险解除在本行的一致行动关系。根据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华夏保险仍视同本行关联方,华夏保险与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金额仍合并计算。
  华夏保险成立于 2006 年 12 月 30 日;注册资本人民币 153 亿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20118791698440W;法定代表人为刘宏健;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无最终受益人;主要经营范围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原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020 年 7 月 17 日,中国银保监会官网刊登《中国银保监会依法对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等六家机构实施接管》的公告,华夏保险自 2020 年 7 月 17 日由中国银保监会接管,接管
期限至 2021 年 7 月 16 日。2021 年 7 月 16 日,中国银保监会官网刊登《中国银保监会依法
延长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六家机构接管期限》的公告,中国银保监会对华夏保险的
接管期限依法延长至 2022 年 7 月 16 日。
  经合理查询公开信息,被中国银保监会接管前,华夏保险由北京千禧世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20%,其最终实益拥有人为崔万昌;由北京世纪力宏计算机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20%,其最终实益拥有人为魏凯;由山东零度聚阵商贸有限公司持股 14.88%,其最终实益拥有人为郝改珍;由北京百利博文技术有限公司持股 12.97%,其最终实益拥有人为杨科;由北京中胜世纪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11.80%,其最终实益拥有人为林丽娟;由天津华宇天地商贸有限公司持股 11.54%,其最终实益拥有人为周红霞;由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5%,其最终实益拥有人为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由内蒙古金平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1.14%,其最终实益拥有人为田鑫;由北京龙达鑫锐科贸有限公司持股0.43%,其最终实益拥有人为王欲庆;由中国京安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持股 0.38%,其最终实益拥有人为国务院;由礼泉县袁家投资公司持股 0.16%;由北京国伦咨询顾问有限公司持股0.11%,其最终实益拥有人为陈月娣;由浙江华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持股 0.08%。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预计签署日期:本行将适时与华夏保险签署业务合作框架协议。
    生效日期:2022 年 1 月 1 日。
    订约方:本行及华夏保险。
    期限:
  《框架协议》于双方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并追溯至 2022 年 1 月 1 日,
有效期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若双方同意并得到上市地交易所及有权监管部门的同意及/
或本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批准(视上市地交易所及有权监管部门的要求而定),《框架协议》之有效期可以延长。
  服务范围:
  在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要求及内部管理制度的前提下,本行为华夏保险提供金融产品代理销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代理销售保险产品,并收取相关销售服务费用。
  定价原则:
  按公平基准磋商及按一般商业条款计算,并按以下原则厘定:
  (1) 依照中国政府的指定价;或
  (2) 倘并无中国政府指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依照政府指导价;或
  (3) 倘并无中国政府指定价及政府指导价的,依照各方按公平磋商基准议定的市场价。服务费率将不逊于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向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标准。
  《框架协议》项下进行的交易将按非独家基准进行。支付条款基本按照上述定价原则议定,尽管如此,本行将向其他同类型产品提供商寻求报价,或参考与独立第三方就同类型的产品及服务进行的若干其他同期交易条款,以确定华夏保险提供的价格及条款是否属公平合理及与该等由独立第三方所提供者相近。
  费用支付:
  服务费用将以现金转账方式于期末支付,或由双方议定的其他方式及按照本行与华夏保险适时订立的实施协议所订明的协定时间及方式支付。
  《框架协议》项下的交易一律依法订立实施协议,规范运作,并使其符合本行上市地的有关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
  交易总额: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一年服务费用总额上限为:人民币 4.6 亿元。
  以往交易金额及预计的交易限额:
                  以往交易金额      以往交易金额    预计的年度限额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2020 年 1月 1日至  2021 年 1月 1 日至  2022 年 1月 1 日至
                2020 年 12月 31日  2021 年 12 月 27 日  2022 年 12 月 31日
        服务          33                15                460
        费用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对华夏保险的关联交易是本行正常银行业务,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行独立董事刘纪鹏、李汉成、解植春、彭雪峰、刘宁宇、曲新久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以上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正常业务,交易方案符合一般商业原则以及本行上
市地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制度规定,交易公允,没有发现存在损害本行及本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1-12-29](600016)民生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关联交易公告(大家人寿)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A 股代码:600016  优先股简称:民生优 1  优先股代码:360037 编号:2021-07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本行与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金融产品代理销售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在经董事会批准的集团关联交易额度内,本行适时与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家人寿”)签订《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融产品代理销售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为大家人寿提供金融产品代理销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销售资产管理类产品、代理销售基金产品、代理销售证券类产品,并收取相关代理销售服务费用。《框架协议》项下金
融产品代理销售业务的服务费用拟定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一年服务费用总
额上限人民币 3 亿元。
  ● 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回避事宜:
  上述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晓灵、赵鹏先生回避表决。
  ● 关联交易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本行正常银行业务,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不利影响。
  ● 关联交易的理由:
  为了积极适应零售市场变化,拓宽个人客户产品供应范围,同时与大家人寿实现资源共
享、优势互补,从而进一步提升本行零售业务中间业务收入规模。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及审议程序
  本行关联交易遵守《公司法》《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经董事会批准的集团关联交易额度内,本行适时与大家人寿签订《框架协议》,为大家人寿提供金融产品代理销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销售资产管理类产品、代理销售基金产品、代理销售证券类产品,并收取相关销售服务费用。《框架协议》项下金融产品代理销售业务的服务费用拟定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一年服务费用总额上限人民币 3 亿元,达到《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披露要求,详情请见本行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披露的公告《持续关连交易——与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产品代理销售业务合作框架协议》。
  2021 年 12 月 15 日,本行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2021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本行与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金融产品代理销售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1 年 12 月 28 日,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上述关联交易。
  《关于本行与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金融产品代理销售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的
议案》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关联董事杨晓灵、赵鹏先生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大家人寿持有本行 7,810,214,889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7.84%,为本行关联法人。
  大家人寿的主要经营范围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大家人寿由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股 99.984%,通过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股 0.016%。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由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98.23%,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包括:筹集、管理和运作保险保障基金,监测、评估保险业风险,参与保险业务风险处置,管理和处分受偿资产,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业务;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由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持股 1.22%,其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0.55%,其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预计签署日期:本行将适时与大家人寿签署业务合作《框架协议》。
  生效日期:2022 年 1 月 1 日。
  订约方:本行及大家人寿。
  期限: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首尾两天包括在内),为期 1 年。《框架协议》
于双方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并追溯至 2022 年 1 月 1 日,有效期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若《框架协议》双方同意并得到本行上市地交易所及有权监管部门的同意及/或本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批准(视本行上市地交易所及有权监管部门的要求而定),《框架协议》之有效期可以延长。
  服务范围:
  在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要求及内部管理制度的前提下,本行为大家人寿提供金融产品代理销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销售资产管理类产品、代理销售基金产品、代理销售证券类产品,并收取相关代理销售服务费用。
  定价原则:
  本行提供给大家人寿的代理销售服务,不优于适用于一个可比较的独立第三方的条款。
  服务费用将按公平基准磋商及按一般商业条款计算,并按以下原则厘定:
  (1) 依照中国政府的指定价;或
  (2) 倘并无中国政府指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依照政府指导价;或
  (3) 倘并无中国政府指定价及政府指导价的,依照各方按公平磋商基准议定的市场价。服务费率将不逊于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向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标准。
  《框架协议》项下进行的交易将按非独家基准进行。支付条款基本按照上述定价原则议定,尽管如此,本行将向其他同类型产品提供商寻求报价,或参考与独立第三方就同类型的产品及服务进行的若干其他同期交易条款,以确定大家人寿提供的价格及条款是否属公平合理及与该等由独立第三方所提供者相近。
  费用支付:
  服务费用将以现金转账方式于期末支付,或由双方议定的其他方式及按照本行与大家人
寿适时订立的实施协议所订明的协定时间及方式支付。
  《框架协议》项下的交易一律依法订立实施协议,规范运作,并使其符合本行上市地的有关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
  交易总额: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一年服务费用总额上限为:人民币 3 亿元。
  以往交易金额及预计的交易限额:
                  以往交易金额      以往交易金额    预计的年度限额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27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服务        206              189              300
        费用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与大家人寿的关联交易是本行正常银行业务,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行独立董事刘纪鹏、李汉成、解植春、彭雪峰、刘宁宇、曲新久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以上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正常业务,交易方案符合一般商业原则以及本行上市地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制度规定,交易公允,没有发现存在损害本行及本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1-12-29](600016)民生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关联交易公告(大家保险)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A 股代码:600016  优先股简称:民生优 1  优先股代码:360037 编号:2021-07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1年 12 月 28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团统一授信及项下单笔业务的议案》,同意给予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家保险”)集团最高授信额度人
民币 223 亿元,支用限额人民币 223 亿元,额度有效期 2 年。授信业务品种包括:1.公司授
信业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含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特定目的载体投资、开立信用证、保理、保函、贷款承诺等表内外业务品种;2.金融市场业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同业拆借、债券投资等金融市场业务品种;3.低风险业务品种;4.大家保险及其下属子公司与本行附属机构开展的各项授信类业务。上述 1-4 项业务品种的使用,除同业拆借外均不得为信用方式;各项产品利费率不低于同期同业平均定价标准,且须符合《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定价原则和具体定价要求。
  ● 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回避事宜:
  上述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晓灵、赵鹏先生回避表决。
  ● 关联交易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本行正常银行业务,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不利影响。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及审议程序
  本行关联交易遵守《公司法》《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行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2021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团统一授信及项下单笔业务的议案》,同意给予大家保险集团最高授信额度人民
币 223 亿元,支用限额人民币 223 亿元,额度有效期 2 年。除同业拆借外,其他业务品种均
不得为信用方式;各项产品利费率不低于同期同业平均定价标准,且须符合《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定价原则和具体定价要求;同意给予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家人寿”)综合授信人民币 157 亿元,期限 2 年,该笔综合授信纳入大家保险集团统一授信额度内。
  该笔集团最高授信额度人民币 223 亿元,占本行 2020 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
东净资产的 4.85%,占本行上季末未经审计资本净额的 3.15%。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该笔授信由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大家人寿综合授信人民币 157 亿元,占本行上季末未经审计资本净额的 2.22%,构成单笔重大关联交易。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该笔授信由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2021 年 12 月 15 日,本行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2021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1 年 12 月 28 日,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上述关联交易。
  《关于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团统一授信及项下单笔业务的议案》同意 15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关联董事杨晓灵、赵鹏先生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大家人寿持有本行 7,810,214,889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7.84%。大家人寿由大家保险直
接持股 99.984%,并通过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股 0.016%。大家保险为大家人寿的控股股东。大家保险为本行关联法人。
  大家保险由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98.23 %,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包括:筹集、管理和运作保险保障基金,监测、评估保险业风险,参与保险业务风险处置,管理和处分受偿资产,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业务;大家保险由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持股 1.22%,其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大家保险
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0.55%,其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大家保险的主营业务为投资并持有保险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股份;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企业的各种国内、国际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投资业务及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保险业务;经中国银保监会及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主要内容: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给予大家保险集团最高授信额度人
民币 223 亿元,支用限额人民币 223 亿元,额度有效期 2 年。授信业务品种包括:1.公司授
信业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含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特定目的载体投资、开立信用证、保理、保函、贷款承诺等表内外业务品种;2.金融市场业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同业拆借、债券投资等金融市场业务品种;3.低风险业务品种;4.大家保险及其下属子公司与本行附属机构开展的各项授信类业务。上述 1-4 项业务品种的使用,除同业拆借外均不得为信用方式;各项产品利费率不低于同期同业平均定价标准,且须符合《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定价原则和具体定价要求。
  在本次集团统一授信额度内,给予大家人寿综合授信人民币 157 亿元,期限 2 年,授信
品种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在本次集团关联交易额度内,本行将适时与大家人寿签署《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融产品代理销售业务合作框架协议》,详情请见本行于同日披露的 2021-074 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和在香港联交所网站披露的公告《持续关连交易——与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产品代理销售业务合作框架协议》。
  定价政策说明:各项产品利费率不低于同期同业平均定价标准,且须符合《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定价原则和具体定价要求。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对大家保险的关联交易是本行正常银行业务,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行独立董事刘纪鹏、李汉成、解植春、彭雪峰、刘宁宇、曲新久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以上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正常业务,交易方案符合一般商业原则以及本行上市地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制度规定,交易公允,没有发现存在损害本行及本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1-12-29](600016)民生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A 股代码:600016  优先股简称:民生优 1  优先股代码:360037  编号:2021-07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会议文件和补充会议通知、会议文件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和 2021 年 12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高迎欣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
议应到董事 18 名,高迎欣董事长、郑万春副董事长及赵鹏、刘纪鹏、李汉成、刘宁宇、曲新久、袁桂军共 8 位董事现场出席会议;张宏伟、卢志强、刘永好副董事长及史玉柱、吴迪、宋春风、翁振杰、杨晓灵、解植春、彭雪峰共 10 位董事通过电话/视频连线参加会议。本次会议应列席监事 9 名,实际列席 9 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中国民生银行普惠金融五年发展规划(2021-2025)》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关于开展成都分行新办公楼装修工程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关于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团统一授信及项下单笔业务的决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行网站。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关联董事杨晓灵、赵鹏
  先生回避表决。
  4.关于本行与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金融产品代理销售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的决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行网站。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关联董事杨晓灵、赵鹏
  先生回避表决。
  5.关于本行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金融产品代理销售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的决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行网站。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关联董事张宏伟先生回
  避表决。
  6.关于制定《中国民生银行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管理办法(试行)》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关于《2021 年度全行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情况报告》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关于修订《中国民生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关于修订《中国民生银行风险偏好管理办法》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关于修订《中国民生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关于修订《中国民生银行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办法》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关于调整减值模型及参数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关于中国民生银行 2021 年第四季度呆账核销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16-12-14 单只标的证券的当日融资买入数量达到当日该证券总交易量的50%以上:
成交占比:74.89 成交量:27304.50万股 成交金额:269867.97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192832.59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95.20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24.71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96.18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15.85        |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9-07-23|5.98  |8080.00 |48318.40|申万宏源证券有|申万宏源证券有|
|          |      |        |        |限公司重庆金开|限公司重庆金开|
|          |      |        |        |大道证券营业部|大道证券营业部|
|          |      |        |        |              |              |
└─────┴───┴────┴────┴───────┴───────┘
(三)融资融券
┌─────┬─────┬─────┬────┬─────┬──────┐
| 交易日期 | 融资余额 |融资买入额|融券余额|融券卖出量|融资融券余额|
|          |  (万元)  |  (万元)  |(万元)|  (万股)  |   (万元)   |
├─────┼─────┼─────┼────┼─────┼──────┤
|2019-06-28|871429.95 |4146.21   |0.00    |5.14      |871429.9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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