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713英可瑞最新消息公告-300713最新公司消息
≈≈英可瑞300713≈≈(更新:22.02.24)────────────────────────────────────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26日
2)预计2021年年度净利润650.00万元至975.00万元,下降幅度为77.1%至65
.65% (公告日期:2022-01-28)
3)定于2022年3 月11日召开股东大会
4)02月23日(300713)英可瑞: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以总股本14344万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1股;股权登记日:2021
-06-04;除权除息日:2021-06-07;红股上市日:2021-06-07;
机构调研:1)2021年11月30日机构到上市公司调研(详见后)
●21-09-30 净利润:1676.39万 同比增:115.84% 营业收入:1.83亿 同比增: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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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1062│ 0.0605│ 0.0135│ 0.1979│ 0.0492
每股净资产 │ 4.6712│ 4.6254│ 5.0349│ 5.0214│ 4.9074
每股资本公积金 │ 2.1541│ 2.1541│ 2.4695│ 2.4695│ 2.4991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3540│ 1.3082│ 1.3860│ 1.3725│ 1.2441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2.3000│ 1.3200│ 0.2700│ 4.0000│ 1.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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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1062│ 0.0605│ 0.0123│ 0.1799│ 0.0492
每股净资产 │ 4.6712│ 4.6254│ 4.5772│ 4.5650│ 4.4612
每股资本公积金 │ 2.1541│ 2.1541│ 2.2450│ 2.2450│ 2.2719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3540│ 1.3082│ 1.2600│ 1.2477│ 1.1310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2.2745│ 1.3079│ 0.2681│ 3.9408│ 1.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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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英可瑞 代码:300713 │总股本(万):15778.13 │法人:尹伟
上市日期:2017-11-01 发行价:40.29│A 股 (万):9048.77 │总经理:尹伟
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限售流通A股(万):6729.35│行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电话:0755-26580610 董秘:邓琥 │主营范围:公司主要从事智能高频开关电源及
│相关电力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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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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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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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0.1062│ 0.0605│ 0.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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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1979│ 0.0492│ 0.0341│ -0.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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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0.1494│ 0.0367│ 0.0338│ 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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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0837│ 0.2949│ 0.2276│ 0.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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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1.9000│ --│ 0.8800│ 0.8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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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3](300713)英可瑞: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22年3月11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全票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2022 年 3 月 11 日下午 14:30 时开始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1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3 月 1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表决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3 月 7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3 月 7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中山园路 1001 号国际 E 城 E1 栋 11 楼公司大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新增募投项目暨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2、审议《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3、审议《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4、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注:(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参与度,公司将对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并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
露。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述议案 2、3、4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上述议案 2、3、4 为股权激励事项,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作为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3)上述议案 2、3、4 为股权激励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刘晨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
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在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见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新增募投项目暨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
1.00 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
《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2.00 的议案》 √
《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3.00 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股票
4.00 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3月10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中山园路1001号国际E城E1栋11楼。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注: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相关信息请在2022年3月10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采用信函登记的,信封请注明“英可瑞股东大会”字样。
电子邮件:zjb@szincrease.com,邮件标题请注明“英可瑞股东大会”;
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中山园路1001号国际E城E1栋11楼,邮编:518055,信函请注明“英可瑞股东大会”;
传真号码:0755-26580620。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中山园路1001号国际E城E1栋11楼
联系电话:0755-26580610
传真:0755-26580620
邮箱:zjb@szincrease.com
邮政编码:518055
联系人:邓琥、常铱峰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相关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参会股东登记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2 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713”,投票简称为“英可投票”。
2. 公司无优先股。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3 月 11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1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兹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在广
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召开
[2022-02-23](300713)英可瑞:关于新增募投项目暨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13 证券简称:英可瑞 公告编号:2022-009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募投项目暨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2 月 22 日,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
可瑞”)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新增募投项目暨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本次
新增募投项目暨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
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尚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84 号文)核准,公司已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62.5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
发行价格为 40.29 元(人民币元,下同),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428,081,25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43,081,25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85,000,000.00 元。前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48300003 号)。上述募集资金
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途的计划及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428,081,25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43,081,25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85,000,000.00 元,截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累计募集
承诺投资 已投入募集 资金利息 剩余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总额 资金 扣减手续 资金
费净额
1 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化项目 23,500.00 13,295.88 1,975.01 12,179.13
2 智能高频开关电源研发中心项目 7,500.00 1,463.75 996.98 7,033.23
3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7,500.00 7500.00 47.77 0
合计 38,500.00 22,307.40 3,019.76 19,212.36
(三)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加快产能规划及产业布局,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拟新增“英可瑞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园上海基地项目”项目(以下简称
“上海基地项目”)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总投资金
额 23,320.21 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 13,000 万元,上述拟使用的募集资金来
自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化项目”
(以下简称“产业化项目”)和“智能高频开关电源研发中心项目”(以下简称“研
发中心项目”)的部分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其中使用产业化项目 10,000 万元募集
资金、使用研发中心项目 3,000 万元募集资金,具体拟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原计划使用 变更后使用
项目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额 募集资金额
拟新增募投项目 英可瑞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 - 13,000.00
业园上海基地项目
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化项 23,500.00 13,500.00
拟变更的原募投 目
项目 智能高频开关电源研发中心
7,500.00 4,500.00
项目
本次拟变更调整募集资金金额为 13,000 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 38,500 万元
的 33.77%。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将通过对上海瑞醒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瑞醒”,为公司全资孙公司)进行增资及实缴注册资本的方式将拟变更调整募集资金金额为 13,000万元划拨至上海瑞醒银行账户,上海瑞醒将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及使用管理。
(四)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审批情况
上海瑞醒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已就英可瑞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园上海基地项目已取得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项目代码为:2020-310112-35-03-005275。项目已取得环评行政审批,批复编号为:闵环保许评[2020]313 号。
二、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实际投资及历史变更情况
1、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化项目
(1)原计划投资情况
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化项目于 2016 年 5 月完成了项目备案,实施主体为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福城狮径核电
工业园 7 号。预计建设完成后可生产汽车充电模块 14 万台、汽车充电系统 1,000
套,电力电源模块 1.5 万台,电力电源系统 400 套,其它电源产品 1.5 万台,
项目建设期 18 个月,项目投资总额 23,500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23,500 万元。
主要用于设备购置、厂房租赁及装修、信息化系统建设等。
(2)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30 召开的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延期完成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化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深圳市龙岗区丹荷大道与宝龙二路交叉处东南侧新能源基地内,通过公司以自有资金购置的约 7,592.39 平方米土地上实施上述项目,拟增加“智能高频开关电源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为深圳市龙岗区丹荷大道与宝龙二路交叉处东南侧新能源基地内,上述募投项目建设期由 1.5 年变更为 2.5 年,同时募集资金的用途、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不变。即“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化项目”和“智能高频开关电源研发中
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 2020 年 4 月 25 日。
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3 召开的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
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在综合考虑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情况下,为了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在原来“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化项目”上增加“龙岗自有产权厂房建设”。本次变更的部分募投项目为“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化项目”,不涉及其他募投项目。同意将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化项目总投资 23,500 万元中的 40%用于龙岗区自有产权土地厂房建设,即 9,400 万元用于龙岗自有产权厂房建设。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化项目使用金额由 23,500 万元变更为 14,100 万元。募投项目“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化项目”除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建设厂房外,其他事项均无变更。
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该项目目前的实施情况,公司在不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情况下,公司经过谨慎研究,同意将“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化项目”和“智能高频开关电源研发中心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 2020 年 10 月 25 日。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化项目”和“智能高频开关电源研发中心项目”延期,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该项目实施主体为英可瑞,截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
23,827.91 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 17,460.89 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 3,895.88 万
元,地价款及相关税费 2,471.14 万元。该项目已形成的资产主要为项目用地、厂房及部分设备等,目前项目已处于大部分投入使用状态。
截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 13,295.88 万元,募集资金
专户内余额为 79.13 万元,另有 5,000 万元现金管理余额尚未到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7,100 万元,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为 12,179.13 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净利息收入)。
2、智能高频开关电源研发中心项目
(1)原计划投资情况
研发中心项目于 2016 年 5 月完成了项目备案,项目投资总额 7,500 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7,500 万元,实施主体为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投资的具体内容分别为研发设备购置及安装、实验室研发费用等。
(2)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30 召
[2022-02-23](300713)英可瑞: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13 证券简称:英可瑞 公告编号:2022-006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方式送达全体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尹伟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暨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加快产能规划及产业布局,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拟新增“英可瑞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园上海基地项目”项目(以下简称“上海基地项目”)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 23,320.21 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 13,000 万元,上述拟使用的募集资金来自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化项目”和“智能高频开关电源研发中心项目”的部分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其中使用产业化项目 10,000 万元募集资金、使用研发中心项目 3,000 万元募集资金。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及变更调整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公司更好的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投项目质量,并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做好产业布局及产能规划,依靠地理环境优势更好的吸引研发人才,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今后长远发展规划。本次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公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4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3 票。
关联董事尹伟先生、刘文锋先生、邓琥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公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为了达到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目的,公司制定了相应的考核管理办法,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能够对激励对象起到良好的激励与约束效果。
表决结果:同意:4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3 票。
关联董事尹伟先生、刘文锋先生、邓琥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同日公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情形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股票期权的授予/行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情形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票期权授予协议》;
5.授权董事会审查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是否成就,以及激励对象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办理股票期权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激励计划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参与资格,相应地,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7.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激励计划的调整,在不违背本激励计划有关规定的前提下,不定期调整本激励计划的配套制度。若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行为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董事会的该等修改行为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8.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激励计划所涉的其他事宜,但有关规定明确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9.上述授权事项中,有关规定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除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10.股东大会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4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3 票。
关联董事尹伟先生、刘文锋先生、邓琥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
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同日公布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2 日
[2022-02-23](300713)英可瑞: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13 证券简称:英可瑞 公告编号:2022-007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
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上午 10: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其中监事何勇志先生、王胜东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勇志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暨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加快产能规划及产业布局,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拟新增“英可瑞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园上海基地项目”项目(以下简称“上海基地项目”)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 23,320.21 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 13,000 万元,上述拟使用的募集资金来自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化项目”和“智能高频开关电源研发中心项目”的部分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其中使用产业化项目 10,000 万元募集资金、使用研发中心项目 3,000 万元募集资金。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及变更调整有利于公司更好的使用
募集资金,提高募投项目质量,并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做好产业布局及产能规划,依靠地理环境优势更好的吸引研发人才,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今后长远发展规划。本次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可有效调动激励对象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公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制定的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能够对激励对象起到良好的激励与约束效果,能够确保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公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综上,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公布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2 月 22 日
[2022-02-23](300713)英可瑞: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13 证券简称:英可瑞 公告编号:2022-010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刘晨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声明:
1.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刘晨受其他
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与股权激励事项相关的提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2.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刘晨符合《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3.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公告所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所述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征集人刘晨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刘晨,198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律师。2007 年
8 月至 2009 年 8 月,就职于广东万乘律师事务所,任律师助理;2009 年 9 月
至今,就职于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律师。
2.本次征集表决权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且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不存在《公开征集上市公司
股东权利管理暂定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表决权的情形,并承诺自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征集人保证本公告所述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表决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3.征集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二、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1.征集人就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提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提案 1.00 《关于新增募投项目暨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提案 2.00 《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提案 3.00 《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提案 4.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征集人将按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意见代为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发 布 于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8)。
2.征集主张
征集人刘晨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关于新增募投项目暨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征集方案
(1)征集期限:自2022年3月8日至2022年3月9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 13:30—17:00)
(2)征集表决权的确权日:2022 年 3 月 7 日
(3)征集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以发布公告的形式公开征集表决权。
(4)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代为表决的,应按本公告附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①委托表决的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相关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②委托表决的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
③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表决的股东按上述第二步的要求备妥相关文件之后,应在本公告规定的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特快专递方式送达本公告指定的地址;采取挂号信函/特快专递方式送达的,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委托表决的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中山园路 1001 号国际 E 城 E1 栋 11 楼
收件人:邓琥
电话:0755-26580610
邮政编码:518055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表决的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
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①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的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②已按本公告确定的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③已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本公告指定的地址;
④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公司股东名册记载的内容相符。
(5)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的表决权重复授权征集人,但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6)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①委托表决的股东于征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撤销后征集人不得代为行使表决权。
②委托表决的股东未在征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但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自主行使表决权的,视为已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
4.征集对象:截至 2022 年 3 月 7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特此公告。
征集人:刘晨
2022 年 2 月 22 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表决权制作并公告的《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已充分了解本次征集表决权的有关事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晨出席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表决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备注:该
提案 列打勾的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栏目可以
投票
《关于新增募投项目暨变更部分首次
1.00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
《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2.00 案)>及摘要的议案》 √
《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
3.00 管理办法>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4.00 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
议案》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经委托人签章后均为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
会议结束之日止。
3、提案须在“同意”、“反对”、“弃权”栏目下方对应的空格内打“√”,同一项提案不选、选择二项或以上者,其表决结果均视为无效。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数量和比例(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即 2022 年 3
月 7 日持有的股票数量为准):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联系方式: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刘晨
年 月 日
[2022-02-17](300713)英可瑞:关于公司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13 证券简称:英可瑞 公告编号:2022-005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44204439),发证时间: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有效期:三年。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起连续三年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重新认定,是对公司技术实力及研发水平的充分肯定,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创新能力和行业竞争力,亦有利于降低企业税负,将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备查文件
1.《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44204439)。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7 日
[2022-01-28](300713)英可瑞: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713 证券简称:英可瑞 公告编号:2022-004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_650.00 万元–_975.00_万元
东的净利润 盈利:_2838.43_万元
比上年同期下降:77.10_% - 65.65_%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盈利:_-173.00_万元–_152.00_万元
后的净利润 亏损:_332.61_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_47.99_% - 145.70__%
注:本公告中的“元”均指人民币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
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2021年度业绩较上一年同期相比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
1、2020年度,非经常性损益主要系公司出售长沙广义变流技术有限公司股
权产生的投资收益,剔除该影响因素,本报告期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同比增长。
2、本报告期,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净额预计为823万元,上年同期非经常性损
益净额为3171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2021年度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1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17](300713)英可瑞: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713 证券简称:英可瑞 公告编号:2022-002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尹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可瑞”)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尹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持有公司股份71,128,39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5.0804%)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尹伟先生,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7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9978%)。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尹伟
2、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尹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1,128,39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5.0804%。其中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53,346,294股,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17,782,098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情况
1、减持原因: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发行上市后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4、减持数量和比例:尹伟先生预计减持股份不超过4,7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9978%。尹伟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的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尹伟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1、股份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尹伟承诺:
① 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将持有的部分公司老股公开发售(如有)外,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英可瑞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 上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自申报离职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尹伟承诺: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的锁定期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息除权事项的,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本承诺一经作出,即对本人产生约束力,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承诺。
2、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持股5%以上股东尹伟、邓琥、刘文锋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① 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为继续支持公司发展及回报股东,本人原则上将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如本人确有其他投资需求或急需资金周转,且采取其他渠道融资较难解决,确实需要减持公司股份时,在符合相关规定及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将综合考虑二级市场股价的表现,减持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
②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本人持股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息除权事项的,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③ 本人减持时,减持行为将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定的合法方式进行;
④ 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⑤ 本承诺一经作出,即对本人产生约束力;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尹伟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尹伟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尹伟先生承诺,在按照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尹伟先生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尹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
[2022-01-17](300713)英可瑞:关于子公司取得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13 证券简称:英可瑞 公告编号:2022-003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取得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深圳市英可瑞
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字能源”)于近期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2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 专利 专利 专利 专利号 专利权 专利 授权 证书号
号 权人 类别 名称 期限 申请日 公告日
数字 实用新型 一种电流 ZL 2021 2 2021年 2022年
1 十年 第15454568号
能源 专利 采样电路 1453163.7 06月28日 01月11日
数字 实用新型 一种浪涌 ZL 2021 2 2021年 2022年
2 十年 第15464622号
能源 专利 保护电路 1449058.6 06月28日 01月11日
上述专利的取得有利于公司保护自主知识产权,促进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
提升核心竞争力,但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7日
[2022-01-07](300713)英可瑞: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监事会主席及原董事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13 证券简称:英可瑞 公告编号:2022-001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监事会主席及原董事
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监事会主席及原董事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及监事会主席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持股 5%以上的股东刘文锋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至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2676%);原董事吕有根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至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66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4227%);监事会主席何勇志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至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8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5197%)。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及监事会主
席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截至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股东刘文锋先生、吕有根先生、何勇志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监事会主席减持
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截至 2021 年 11 月 12 日,
股东刘文锋先生、监事会主席何勇志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均已过半。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暨部分董事、监事离任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76)。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刘文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吕有根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仍在公司任职。
近日,公司分别收到股东刘文锋先生、吕有根先生及何勇志先生出具的《股
份减持期限届满告知函》,上述股东减持计划的期限已经届满。根据《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
实施情况公告,具体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股)
(元/股) (%)
2021-07-07 17.25 89,200 0.0565
2021-07-08 18.30 155,400 0.0985
2021-07-09 18.17 101,880 0.0646
2021-07-16 18.31 31,900 0.0202
2021-07-20 20.93 149,900 0.095
2021-08-30 19.57 93,000 0.0589
集中竞价交易 2021-11-02 18.86 59,900 0.038
刘文锋
2021-11-03 19.91 200,000 0.1268
2021-11-04 19.97 118,800 0.0753
2021-11-12 20.70 500 0.0003
2021-11-19 21.85 100,000 0.0634
2021-12-20 25.36 399,980 0.2535
2021-12-31 20.70 50,000 0.0317
合计 - - 1,550,460 0.9827
吕有根 集中竞价交易 2021-08-30 20.10 1,000 0.0006
合计 - - 1,000 0.0006
2021-07-20 20.78 337,600 0.2140
2021-07-13 18.48 10,000 0.0063
2021-07-12 18.30 3,000 0.0019
集中竞价交易 2021-11-12 21.09 59,400 0.0376
何勇志
2021-11-26 21.09 65,000 0.0412
2021-12-03 22.90 65,000 0.0412
2021-12-17 22.79 180,000 0.1141
合计 - - 720,000 0.4563
注: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系四舍五入造成。
减持的股份来源: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以及实施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名称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2,483,074 7.9116 10,932,614 6.9290
其中:
刘文锋 12,483,074 7.9116 2,395,668 1.5183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8,536,946 5.4107
合计持有股份 2,668,758 1.6914 2,667,758 1.6908
其中:
吕有根 667,189 0.4229 0 0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2,001,569 1.2686 2,667,758 1.6908
合计持有股份 3,296,938 2.0896 2,576,938 1.6332
其中:
何勇志 824,234 0.5224 104,234 0.0661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2,472,704 1.5672 2,472,704 1.5671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股东刘文锋先生、吕有根先生、何勇志先生本次减持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股东刘文锋先生、吕有根先生、何勇志先生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
3、股东刘文锋先生、吕有根先生、何勇志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备查文件
1. 刘文锋先生、吕有根先生、何勇志先生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期限届满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机构调研
调研时间:2021年11月30日
调研公司:线上参与2021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与公司互动的投资者
接待人:董事会秘书:邓琥,财务总监:孙晶
调研内容: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下午15:30-17:00在“全景?路演天下”网络平台参加深上协举办的2021深圳辖区“沟通传递价值,交流创造良好生态”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投资者互动环节,本次活动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召开。公司与投资者互动交流的主要内容如下:
1、问:贵公司目前在充电桩方面有什么规划?目前和国内哪些大的公司在充电桩或充电系统方面有合作?未来如何在充电桩市场继续发展?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主要提供充电桩系统解决方案及充电桩系统核心部件产品,单充电电源模块产品功率等级从3KW~30kW,系统功率等级覆盖21kw~450kw。产品已实现系列化,可以满足多数直流快充应用场景的需求。
2、问:公司目前研发投入多少?
答:投资者您好!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研发投入为26,640,183.23元。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谢谢!
3、问:通信电源业务占比多少?
答:投资者您好!公司通信电源产品为TP48-200/3000一体式系统通信电源系统以及TR240-40/3000一体式系统通信电源系统,主要运用在通信行业,归属于公司其他电源产品类别。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谢谢!
4、问:公司有哪些人才激励措施?
答:你好!公司始终把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公司提供公平的竞争晋升平台,以此激发员工的内在积极性,并有助于其个人价值的实现,公司将逐步建立完善的人才管理机制,不断健全目标管理,培育持续成长动力。公司持续通过提供在行业有竞争力的薪金水平及后期择机推行激励计划,引进及留住人才。感谢你对公司的关注!
5、问:公司目前应收账款有多少?
答:您好,首先谢谢您对我司的关注,我司截止2021年9月30日应收账款有1.7亿,在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有体现,谢谢!
6、问:公司有无涉及双碳战略业务?
答:公司暂时没有涉及双碳业务,谢谢您对我司的关注。
7、问:公司目前在ESG(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方面有无信息披露计划?
答:您好!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注重社会价值的创造、在推进企业发展的同时,努力保持经济、环境和社会责任的和谐统一。实际经营过程中,在不断为股东创造价值的同时,也积极承担对员工、客户、社会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责任。谢谢!
8、问:公司目前有无闲置资金用于理财或者投资的情况?
答:公司对于资金使用是有规划的,不同时期的闲置资金会根据相关的资金使用要求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产品。谢谢您对我司的关注!
9、问:公司目前在手订单是否充足?
答:您好!公司各项业务开展正常,受上游供应链材料供应紧张及价格上涨幅度大的影响,下半年公司交付压力较大,公司已采取多重手段在着力解决,争取按计划完成年度经营计划。感谢您对公司关注!
10、问:公司目前流动资金是否充裕?
答:公司目前流动资金完全满足公司的业务需求。谢谢您对我司的关注!
11、问:与同业如盛弘股份相比,公司在新能源汽车方面有何显著优势?
答:您好!公司主要业务布局有新能源汽车充电电源产品、电力操作电源产品、直流供电产品、通信电源产品,公司于2010年开始布局新能源汽车充电电源产品,到目前产品已完成产品及系统业务的系列化,公司已成功推出液冷充电电源模块产品及液冷充电桩系统产品,大大提高了充电桩系统产品的可靠性及耐候性。感谢您对公司关注!
12、问:新能源汽车充电业务占比多少?
答:投资者您好!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21年半年报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电动汽车充电电源业务占比为76.85%,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谢谢!
13、问:请问董秘为什么不进军光伏电源?
答:您好!公司目前没有开展光伏电源相关业务,会把您的建议反馈给公司决策层,感谢您对公司关注!
14、问:请问贵公司氢能源动力电池配套到那一步了
答:尊敬的投资者你好!公司目前不涉及氢能源动力电池业务。感谢您的关注,谢谢!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1-12-17 日价格涨幅达到10%
涨幅:20.00 成交量:1532.51万股 成交金额:36753.13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589.96 |54.77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新区金科路|1392.32 |-- |
|证券营业部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溧阳路证券营业|1271.41 |1.96 |
|部 | | |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充丝绸路证券营业|1002.40 |-- |
|部 | |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和义路证券营业|974.82 |2.95 |
|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临河胜利北路证券营|-- |679.76 |
|业部 |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美湖路证券|2.34 |451.08 |
|营业部 | | |
|机构专用 |290.53 |383.28 |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分公司|-- |378.39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169.98 |362.57 |
└───────────────────┴───────┴───────┘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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