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605恒锋信息最新消息公告-300605最新公司消息
≈≈恒锋信息300605≈≈(更新:22.02.12)────────────────────────────────────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28日
2)02月11日(300605)恒锋信息:关于部分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
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以总股本16526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0.5元 ;股权登记日:202
1-07-05;除权除息日:2021-07-06;红利发放日:2021-07-06;
机构调研:1)2021年09月03日机构到上市公司调研(详见后)
●21-09-30 净利润:4234.84万 同比增:10.18% 营业收入:3.82亿 同比增: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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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2567│ 0.1347│ 0.0316│ 0.3604│ 0.2325
每股净资产 │ 3.1276│ 3.0018│ 2.9662│ 2.9054│ 3.5536
每股资本公积金 │ 1.0189│ 1.0145│ 1.0366│ 1.0355│ 1.0316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0032│ 0.8738│ 0.8522│ 0.7925│ 1.4082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8.5000│ 4.4300│ 1.0700│ 10.1000│ 6.7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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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2573│ 0.1316│ 0.0317│ 0.3581│ 0.2336
每股净资产 │ 3.1276│ 3.0018│ 2.9794│ 2.9184│ 3.5695
每股资本公积金 │ 1.0189│ 1.0187│ 1.0412│ 1.0401│ 1.0362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0032│ 0.8775│ 0.8560│ 0.7961│ 1.4145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8.2278│ 4.3856│ 1.0652│ 12.2717│ 6.5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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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恒锋信息 代码:300605 │总股本(万):16456.46 │法人:魏晓曦
上市日期:2017-02-08 发行价:9.4│A 股 (万):10285.15 │总经理:欧霖杰
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流通A股(万):6171.31│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电话:0591-87733307 董秘:程文枝│主营范围:提供设计咨询、系统集成、软硬件
│开发、管理运维等全过程信息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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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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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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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0.2567│ 0.1347│ 0.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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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3604│ 0.2325│ 0.1162│ 0.0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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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0.3676│ 0.2143│ 0.1047│ 0.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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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3269│ 0.1800│ 0.1737│ 0.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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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5246│ 0.3500│ 0.1717│ 0.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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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1](300605)恒锋信息:关于部分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605 证券简称:恒锋信息 公告编号:2022-019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兼副总裁陈朝学先生、公司董事兼副总裁杨志钢先生、监事会主 席罗文文先生、监事郑明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副总裁陈朝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85,26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42%),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71,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04%);
2、公司董事兼副总裁杨志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29,50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 0.26%),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7,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65%);
3、公司监事会主席罗文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40,87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5%),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0,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37%);
4、公司监事郑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30,65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26%),
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7,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65%)。
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其承诺。
公司于近日收到陈朝学先生、杨志钢先生、罗文文先生及郑明先生分别出具
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兼副总裁陈朝学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 685,26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42%;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兼副总裁杨志钢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 429,50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26%;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监事会主席罗文文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 240,876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5%。
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监事郑明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 430,659 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0.2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 不超过
陈朝学 集中竞价交易 0.104%
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171,300 股
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 不超过
杨志钢 集中竞价交易 0.065%
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107,300 股
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 不超过
罗文文 集中竞价交易 0.037%
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60,200 股
郑 明 集中竞价交易 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 不超过
0.065%
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107,600 股
不超过
合 计 - - 0.271%
446,400 股
减持股份来源:陈朝学先生、罗文文先生、郑明先生拟减持股份来源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杨志钢先生拟减持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
持有的股份及股权激励股份。
减持原因:个人资金安排;
减持价格:视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调整说明:若减持计划存续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上述股东拟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股东此前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截止本公告日,陈朝学先生、杨志钢先生、罗文文先生及郑明先生减持上述股份与其此前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均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2、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拟减持的股东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陈朝学先生出具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
2、杨志钢先生出具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
3、罗文文先生出具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
4、郑明先生出具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02 月 11 日
[2022-02-10](300605)恒锋信息: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05 证券简称:恒锋信息 公告编号:2022-018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6]2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就中小投资者对有关议案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即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2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年2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上午9:15至2022
年2月10日下午15:00的任意期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中大道科技东路创新园
5号楼公司会议室
4、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7日(星期一)
5、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表决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魏晓曦女士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股份
69,219,75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062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7人,所持股份69,216,653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42.0605%;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福建天
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 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所持股份3,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19%;
4、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
共3人,所持股份159,39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969%;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本次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217,45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7%;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57,096 股,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571%,反对 2,300 股,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29%;弃权 0 股,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217,45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7%;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57,096 股,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571%,反对 2,300 股,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29%;弃权 0 股,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0 日
[2022-01-28](300605)恒锋信息:关于收到重大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05 证券简称:恒锋信息 公告编号: 2022-016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重大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公司为福州大学智慧校园网络设施投资运维项目(项目编号:FJJF20210090)中标单位,中标金额85,18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仟伍佰壹拾捌万元整),项目具体金额以合同约定金额为准。现将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该项目未签订正式合同,尚有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项目合同签订及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中标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JF20210090
项目名称: 福州大学智慧校园网络设施投资运维项目
中标一览表:
品目名称 服务期 中标单价 中标总价
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6,479,889.9 64,798,899
及运维
福大校园 APP 建设 十年 1,254,978.1 12,549,781
及运维
福大校友 APP 建设 783,132 7,831,320
及运维
合计 8,518,000 85,180,000
中标金额:¥85,18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捌仟伍佰壹拾捌万元整)
中标单位: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福州大学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日期:2022 年 2 月 25 日前
三、 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中标项目总金额为 85,180,000.00 元,占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总收入的
11.59%。若该项目签订合同并顺利实施,对恒锋信息在智慧校园领域的产品、业务发展以及市场拓展产生积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进一步提高恒锋信息在智慧校园的市场影响力及示范作用,进一步增强恒锋信息在智慧校园领域中的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促进恒锋信息在智慧校园业务的建设、投资与运维等方面的更好发展,完善智慧校园解决方案,助推恒锋信息在智慧校园业务的快速发展,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合同签订及履行不会因此而对采购单位形成业务依赖,对公司独立经营不产生影响。
四、 备查文件
1、 中标通知书
特此公告!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8](300605)恒锋信息:《关于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05 证券简称:恒锋信息 公告编号:2022-017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收到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20005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提交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结合公司情况就问询函中所列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答复,并根据要求对问询函回复以临时公告方式
披 露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问询函回复公开披露后,保荐机构将通过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2](300605)恒锋信息: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05 证券简称:恒锋信息 公告编号: 2022-009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通
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回购议案,公司将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之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000股。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由164,564,624股减少为164,558,624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164,564,624元减少为164,558,624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该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以上回购注销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2 年 1 月 21 日至 2022 年 3 月 7 日,工作日的 8:3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乌龙江中大道科技东路创新园 5 号楼证券部,邮编:350117。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文枝、陈凡
联系电话:0591-87733307;
传真:0591-87732812;邮箱:investor@i-hengfeng.com。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2日
[2022-01-22](300605)恒锋信息: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证券代码:300605 证券简称:恒锋信息 公告编号:2022-011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2 月 10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0 日上午 09:15—
2022 年 2 月 10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期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表决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2 月 7 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2 年 2 月 7 日下午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乌龙江中大道科技东路创新园 5 号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本次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三、议案编码
议案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议案名称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
2、登记时间:2022 年 2 月 8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乌龙江中大道科技东路创新园 5 号楼证券部
信函或传真登记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乌龙江中大道科技东路创新园 5 号楼证
券部
联系电话:0591-87733307 传真:0591-87732812 邮编:350117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参会股东须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之时一并提供,以便登记确认;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以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上述信函、传真须在 2022 年 2 月 8 日 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并通过电话方
式对所发信函或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文枝、陈凡
联系电话:0591—87733307
联系传真:0591—87732812 (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6、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除现场投票外,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2 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本公司/本人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表决意见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及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3、表决票涂改无效,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选项内打“√”视为无效表决票。
附件二: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名称/姓名 是否委托他人
股东地址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
股东证件号码
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
联系人姓名
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户 联系电话
股权登记日收
联系邮箱
市持股数量
联系地址
注: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605
2、投票简称:恒锋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2 月 10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
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2022-01-22](300605)恒锋信息: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修订稿)
证券代码:300605 证券简称:恒锋信息 公告编号:2022-012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
相关承诺的公告(修订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公告在分析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对公司2021 年度、2022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的假设与分析性描述,以及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假设与分析性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公司提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董事、高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条件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及公司所处行业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全部未转股(即转股率为 0)和 2022 年 9 月 30 日全部转股(即
转股率 100%且转股时一次性全部转股)两种情形。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的发行数量和本次发行方案的实际完成时间及可转债持有人完成转股的实际时间为准。
3、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24,243.58 万元,不考虑
相关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注册、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为量化分析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假设本次发行的转股价格为 16.03 元/股(该转股价格仅为模拟测算价格,并不构成对实际转股价格的数值预测)。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初始转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公司 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5,893.64 万元和 5,224.01 万元,假设 2021 年扣非前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相比 2020 年上升 10%,2022 年扣非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相比 2021 年分别下降 10%、持平及上升 10%(该假设分析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假设 2021 年 12 月 31 日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21 年期初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2021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当期现金分红金额。
7、假设在预测公司 2021 年末及 2022 年末总股本时,以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总股本 16,456.4624 万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完成并全部转股后的股票数对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公司其余日常回购股份、利润分配或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8、假设本次可转债在发行完成后全部以负债项目在财务报表中列示。该假设仅为模拟测算财务指标使用,具体情况以发行完成后的实际会计处理为准;另
外,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以及可转债利息费用的影响。
9、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
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以上假设及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
务指标的影响测算,不代表公司对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经营情况及发展趋势的
判断,不构成对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
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
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2020年 2021年 2022年/2022-12-31
项目 /2020-12-31 /2021-12-31 2022-12-31 2022-9-30全
全部未转股 部转股
总股本(万股) 16,530.05 16,456.46 16,456.46 17,968.85
情况一:假设 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降低 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5,893.64 6,483.01 5,834.71 5,834.7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5,224.01 5,746.41 5,171.77 5,171.77
净利润(万元)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48,026.45 53,682.95 59,517.66 83,761.2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6 0.39 0.35 0.3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每股收益(元/股) 0.32 0.35 0.31 0.29
每股净资产(元/股) 2.91 3.26 3.62 4.6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13% 12.73% 10.31% 9.5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98% 11.28% 9.14% 8.45%
情况二:假设 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 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5,893.64 6,483.01 6,483.01 6,483.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5,224.01 5,746.41 5,746.41 5,746.41
净利润(万元)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48,026.45 53,682.95 60,165.96 84,409.5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6 0.39 0.39 0.3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每股收益(元/股) 0.32 0.35 0.35 0.32
每股净资产(元/股) 2.91 3.26 3.66 4.7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13% 12.73% 11.39% 10.5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98% 11.28% 10.09% 9.36%
情况三:假设 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 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5,893.64 6,483.01 7,131.31 7,131.3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5,224.01 5,746.41 6,321.05 6,321.05
净利润(万元)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48,026.45 53,682.95 60,814.26 85,057.8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6 0.39 0.43 0.4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每股收益(元/股) 0.32 0.35 0.38 0.35
每股净资产(元/股) 2.91 3.26 3.70 4.7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13% 12.73% 12.46% 11.5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98% 11.28% 11.04% 10.27%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来转股将使得本公司的股本规模及净资
产规模相应增加。另外,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设有转股价格向下
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
转换债券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由于募投项目需要一定周期,且项目产生
效益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公司净利
润保持平稳或出现下滑或增长幅度小于总股本和净资产的增长幅度,则每股收益
等指标都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每股收益
等财务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公司严格论证,项目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高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具体分析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
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2022-01-22](300605)恒锋信息: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05 证券简称:恒锋信息 公告编号:2022-005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以电话通知、专人送达方式传达至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魏晓曦女士召集,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文件(福大委干【2022】3 号文件关于任免职的通
知),公司独立董事陈羽中先生任福州大学计算机与大数据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根据《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深入解决“四风”突出问题有关规定》(教党〔2014〕18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13〕18 号)等规定,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任职)。陈羽中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的职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牛玉贞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牛玉贞女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同意在牛玉贞女士被选举为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后,由其替代原独立董事陈羽中先生在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的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独立董事候选人牛玉贞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牛玉贞女士已承诺将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公司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鉴于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其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就此事项发表了专项法律意见。
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由董事会审议通过
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总股本将出现变化,同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等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请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等必要程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有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 14:00 在福建省福州市乌龙江中大道
科技东路创新园 5 号楼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1)。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顺利推动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依据公司 2021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拟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从不超过 24,996.90 万元调减为不超过 24,243.58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及表决结果如下:
(1)发行规模
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4,243.58 万元(含 24,243.58 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不超过 24,243.58 万元
(含 24,243.5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以募集资金投入
1 市域社会治理平台开发项目 22,506.01 18,996.90
2 补充流动资金 5,246.68 5,246.68
合 计 27,752.69 24,243.58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即
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调减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修订了《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即
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调减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修订了《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即
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调减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修订了《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同 日 刊 登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即
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承诺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调减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事项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 转换公 司债券 摊薄即 期回报 及填 补措施 和相关 承诺的 公告 (修订稿)》(公告编号:2022-012)。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即
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2 日
[2022-01-22](300605)恒锋信息: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05 证券简称:恒锋信息 公告编号:2022-006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
知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以电话通知、专人送达方式传达至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文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鉴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申报离职,监事会同意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6,000 股,回购价格约为 6.34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就此事项发表了专项法律意见。本次回购注销有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法、有效。
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顺利推动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公司拟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从不超过 24,996.90 万元调减为不超过24,243.58 万元。具体内容及表决结果如下:
(1)发行规模
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4,243.58 万元(含 24,243.58 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不超过 24,243.58 万元(含
24,243.5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以募集资金投入
1 市域社会治理平台开发项目 22,506.01 18,996.90
2 补充流动资金 5,246.68 5,246.68
合 计 27,752.69 24,243.58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调减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修订了《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预 案 》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与 本 公 告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调减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修订了《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调减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修订了《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承诺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调减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事项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承诺的公告(修订稿)》(公告编号:2022-012)。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22 日
[2022-01-22](300605)恒锋信息: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05 证券简称:恒锋信息 公告编号:2022-007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陈羽中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文件(福大委干【2022】3 号文件关于任免职的通知),公司独立董事陈羽中先生任福州大学计算机与大数据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根据《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深入解决“四风”突出问题有关规定》(教党〔2014〕18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13〕18 号)的规定,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任职)。陈羽中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的职务。
鉴于陈羽中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陈羽中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陈羽中先生的辞职报告生效前,陈羽中先生仍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相关职务。
陈羽中先生在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陈羽中先生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牛
玉贞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公司董事会同意在牛玉贞女士被选举为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后,由其接任原独立董事陈羽中先生在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的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牛玉贞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牛玉贞女士已承诺将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独立董事对提名牛玉贞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2 日
附件:
牛玉贞: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2 年出生,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博士,福州大学计算机与大数据学院,闽江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计算机视觉、人工智能、图像和视频处理等领域的教学与研究工作。
牛玉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机构调研
调研时间:2021年09月03日
调研公司:华创证券,华创证券,国泰基金,鸿道投资
接待人:证券事务代表:陈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程文枝
调研内容:一、介绍公司智慧行业业务领域
公司智慧行业解决方案主要服务于智慧城市、公共安全、民生服务三大细分应用领域,其中智慧公安监管、市域治理解决方案服务能力位于国内领先地位,拥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1)智慧城市领域:主要包括新型智慧城市、智慧政务等综合解决方案以及数据中心、大数据服务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可运营智慧县城(区)是公司智慧城市业务的亮点(2)公共安全领域:主要包括智慧公安、智慧司法、市域治理、雪亮工程、智慧社区等综合解决方案;(3)民生服务领域:主要包括智慧校园、智慧文体、智慧健康、再生资源回收循环利用系统等综合解决方案;
二、未来的发展方向
2021年公司正式推出3.0版本的新型智慧城市整体解决方案:可运营的智慧城市平台。该平台聚公司智慧化软件研发、数十个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方面的行业积淀,针对智慧城市建设中存在的规划与建设不匹配、重硬件投资轻数字化建设、重建设轻运营、未能充分发挥市场力量和保护智慧城市建设投资等问题,提供了一套从建平台转向运营为导向、从封闭系统转向开放平台、从只投入转向商业化闭环的智慧城市建设运营解决方案。主要围绕城市惠民、强政、善治、兴业、宜居五条主线体系需求所设计,打造“1+2+架构的新一代软件基础设施,依托可运营的新型智慧城市综合服务支撑体系,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可运营数字城市。“1”:一个平台,即一个城市级的软件基础设施平台;“2”:两个中心,包含云计算数据中心、城市运营管理中心;;“N个应用,围绕城市惠民、强政、善治、兴业、宜居五条主线体系,根据不同需求因地制宜,以运营为导向为每个城市设计特色相应的应用。恒锋可运营的智慧城市”3.0版本基于人工智能算法,搭建数字孪生模式的数字生活服务平台,为城市提供一套城市级统一服务入口、一套城市级的应用服务体系、一套城市级的软件基础设施、一个城市级的领导驾驶舱、一个城市级的安全防护中心、一个城市级的开放平台、一套数字城市标准化体系;利用数字孪生的模式,将现实城市的场景抽象到线上,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数字生活服务平台;搭建基于人工智能的服务推荐体系,让市民更好畅享城市服务;搭建市民与市民、市民与政府之间的政民互动体系,让市民的诉求随时随地得到反馈,提高市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三、介绍公司养老行业的具体模式及优势
公司是智慧养老领域的先行者,在业内领先开发了智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结合物联网和云计算技术,将居家老人健康管理需求、日常生活需求、社区服务、社会服务提供商以及政府监督、管理紧密联系起来,实现互联网养老的新型智慧养老模式。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福建微尚生活服务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包括为老服务、为老科技、为老商城三个板块。为老服务板块为老年人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嵌入式微机构运营和机构康养服务。
四、公司业务分布情况
2020年,公司福建省业务占全年营业收入比重约19%2021年上半年福建省内业务占比约46%。目前公司已在重庆、新疆、上海、浙江、江苏、广西、海南等地设立了多家分公司或运营中心,在全国范围内持续拓展业务。分公司的建立确保公司持续、及时、有效地为客户提供售前、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是提升客户满意度和保持客户黏性的重要保障。未来公司将继续拓展福建省外业务,推进业务全国布局。
五、公司的主要优势
(1)恒锋信息在智慧城市和行业智慧应用深耕多年。恒锋可运营的“智慧城市3.0版,基于人工智能算法,搭建“数字孪生”模式的数字生活服务平台,提供了一套“从建平台转向运营为导向、从封闭系统转向开放平台、从只投入转向商业化闭环”的智慧城市建设运营解决方案。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可运营数字城市。恒锋信息智慧城市超级APP能够有效提高市民APP打开率,活跃率和留存时间,实现商业闭环。让公司在获得平台收益的同时反哺于智慧城市系统运营,维护,升级。使智慧城市系统可以健康,持续,良性发展。(2)公司可提供从顶层设计到软件研发再到项目建设及运维服务的全生命周期服务。既可以提供整个城市的整体智慧解决方案,也可以提供某个行业的智慧解决方案。拥有从物联网层到应用层的智慧项目全过程总集成能力,总承包能力。(3)公司已在重庆、新疆、上海、浙江、江苏、广西、海南等地设立了多家分公司或运营中心,在全国范围内持续拓展业务。分公司的建立确保公司持续、及时、有效地为客户提供售前、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是提升客户满意度和保持客户黏性的重要保障。公司从2011年起连续十一年获得“中国机房工程企业30强”、连续九年荣获“全国智能建筑行业百强企业”;同时荣获“行业信息化竞争力百强”、“2020年智慧产业领军企业”、“智慧监所实战平台荣获智慧政法信息化数据共享创新奖”、“2020福建战略性新兴产业百强”等荣誉称号。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1-11-03 日价格涨幅达到10%
涨幅:15.96 成交量:3594.15万股 成交金额:58286.71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十一纬路证券营|956.15 |7.01 |
|业部 | |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新区金科路|939.91 |-- |
|证券营业部 |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宜昌珍珠路证券|930.39 |54.12 |
|营业部 | | |
|机构专用 |808.30 |170.00 |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737.56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汶河南路证券营|0.17 |1249.67 |
|业部 | |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九路证券营|70.76 |535.03 |
|业部 | | |
|招商证券交易单元(353800) |368.74 |474.09 |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并州南路证券营|19.82 |437.17 |
|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二|565.50 |436.34 |
|证券营业部 | | |
└───────────────────┴───────┴───────┘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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