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337银邦股份最新消息公告-300337最新公司消息
≈≈银邦股份300337≈≈(更新:22.02.18)────────────────────────────────────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3月30日
2)预计2021年年度净利润3500万元至4500万元,增长幅度为106.33%至165.
28% (公告日期:2022-01-12)
3)02月18日(300337)银邦股份:银邦股份关于与ONEGENEINC签署重大合同
的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机构调研:1)2021年12月14日机构到上市公司调研(详见后)
●21-09-30 净利润:2481.81万 同比增:1703.64% 营业收入:22.09亿 同比增:3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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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0302│ 0.0234│ 0.0130│ 0.0200│ 0.0017
每股净资产 │ 1.8328│ 1.8260│ 1.8169│ 1.8000│ 1.7857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6951│ 0.6951│ 0.6951│ 0.6951│ 0.6951
每股未分配利润 │ 0.0920│ 0.0853│ 0.0748│ 0.0618│ 0.0433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1.6600│ 1.2900│ 0.7200│ 1.1500│ 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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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0302│ 0.0234│ 0.0130│ 0.0206│ 0.0017
每股净资产 │ 1.8328│ 1.8260│ 1.8169│ 1.8040│ 1.7857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6951│ 0.6951│ 0.6951│ 0.6951│ 0.6951
每股未分配利润 │ 0.0920│ 0.0853│ 0.0748│ 0.0618│ 0.0433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1.6475│ 1.2838│ 0.7147│ 1.1440│ 0.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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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银邦股份 代码:300337 │总股本(万):82192 │法人:沈健生
上市日期:2012-07-18 发行价:20 │A 股 (万):70998.86 │总经理:沈健生
主承销商: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限售流通A股(万):11193.14│行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
电话:86-510-88991610 董秘:彭家兵│主营范围:铝合金复合材料、铝基多金属复合
│材料以及铝合金非复合材料的研究、生产和
│销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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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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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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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0.0302│ 0.0234│ 0.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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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0200│ 0.0017│ -0.0150│ -0.0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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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0.0200│ -0.0824│ -0.0442│ -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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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0900│ 0.0261│ 0.0174│ 0.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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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0095│ 0.0073│ 0.0335│ 0.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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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8](300337)银邦股份:银邦股份关于与ONEGENEINC签署重大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37 证券简称:银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 ONEGENE INC 签署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与 ONEGENE INC.(以下简称“ONEGENE”)签署《销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公司将根据 ONEGENE 的实际经营计划,向其供应新能源车用水冷板铝合金复合及非复合材料。
该合同的签订属于日常经营行为,无需经公司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 ONEGENE 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现就本合同的主要事项说明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虽已正式签署并生效,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疫情、市场情况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2、该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对公司 2022 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合同采购方:ONEGENE INC.
2、法定代表人:KIM CHANG HAN、PARK SUNGJIN
3、经营范围:汽车热交换器领域、汽车空调控制领域、建筑重型设备及农业机械热交换器领域。
4、注册地:#16, Geumsa-ro, Jincheon-eup, Jincheon-gun, Chungbuk-do
Korea
5、ONEGENE INC.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6、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本公司发生类似交易情况如下:
(金额:人民币万元)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销售金额 275.69 2,315.93 3,636.04
占当年销售总额比重 0.15% 1.24% 1.64%
7、履约能力分析:本合同交易对方是开发生产散热器,油冷却器,冷水机组和加热器,有持续的技术开发和管理创新,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所需的核心冷却系统公司,公司信誉优良,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铝合金复合及非复合板料、复合卷料;
2、合同金额(不含税):预计金额约 2.5 亿元人民币(以近期铝锭价、美
元汇率为参考);
结算依据:合同的定价模式为“铝锭+加工费”,铝锭价格参照长江有色金属现货市场订单确认前一段时间内的铝锭均价,加工费综合考虑产品规格、工艺等因素由公司和客户协商确定;
3、结算方式:ONEGENE 根据实际经营需求与公司确定具体订单,公司按照
要求完成订单且经 ONEGENE 确认无异议后,ONEGENE 根据具体订单金额完成付款;
4、合同生效条件: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5、合同签订时间:2022 年 2 月 17 日;
6、合同履行期限:1 年(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7、违约责任:卖方原因造成的违约,卖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资金、人员、技术和产能均能够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2、预计本合同生效后,合同金额约占公司最近一个经审计会计年度(2020年)营业收入的 10.55%,合同的顺利履行将提升公司 2022 年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
3、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当事人形成依赖的情况。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也不需独立董事和律师发表意见。
六、备查文件
双方签订合同正本。
特此公告。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2022-01-18](300337)银邦股份:银邦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37 证券简称:银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上午 9 点 30 分在公司办公大楼二楼会议中心九号
会议室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
出。会议由董事长沈健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参与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银邦股份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权的公告》。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01-18](300337)银邦股份:银邦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37 证券简称:银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1月18日在公司办公大楼二楼会议中心二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三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磊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彭家兵、财务总监王洁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权,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本次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未发现有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银邦股份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01-18](300337)银邦股份:银邦股份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37 证券简称:银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目前公司持有参股公司飞而康快速制造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飞而康快速”)18.9998%的股权。公司近期收到函件:飞而康快速制造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扩大经营,做大做优主营业务,夯实行业地位,拟通过增资扩股,以公开挂牌交易的方式引入外部战略投资人及外部资金, 提高公司股本规模,优化资本
结构。飞而康快速本次拟增资不超过 11000 万元,其中 11000 万元中 2365.6 万
元作为注册资本,占股 9.09%,剩余资金作为资本公积金。
公司对本次增资享有优先认缴权,但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并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拟放弃上述增资优先认缴权。此次放弃优先认缴权不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未来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均全票同意公司放弃本次优先认缴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放弃优先认缴权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放弃优先认缴权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飞而康快速增资拟采用公开挂牌交易方式引入外部投资者。
外部投资者为与飞而康快速及公司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投资者。截至本公告
日,尚未确定最终外部投资者。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飞而康快速制造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3,656万元
成立日期:2012年8月30日
公司住所:无锡市新区鸿山街道鸿山路99号
经营范围:3D激光成形及修复产品、热等静压产品及金属粉末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咨询;3D激光成形设备及相关配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金属材料检测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和咨询;与上述产品相关的专用设备及辅助设备的租赁(不含融资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飞而康快速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0846 45.85
2 蓝森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679 19.78
3 银邦金属复合材股份有限公司 4494 19.00
4 阙英华 1,980 8.37
无锡飞而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5 1,656 7.00
伙)
合计 23,656 100
飞而康快速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年 31 日
资产总额 34,160.51
负债总额 13,145.77
净资产 21,014.74
营业收入 9,512.41
净利润 -602.14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增资系投资者基于飞而康快速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前景,按照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进行确认。
公司不参与本次增资,前述价格的确定不会对公司形成不利影响。
五、本次放弃权利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认缴权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导致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会意见
此次放弃优先认缴权不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未来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本次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放弃优先认缴权,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本次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未发现有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经签字并加盖印章的董事会决议和监事会决议;
2、飞而康快速制造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通知书。
特此公告。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01-12]银邦股份(300337):银邦股份2021年度净利润预增106%-165%
▇上海证券报
银邦股份披露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21年盈利3,500万元-4,5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6.33%-165.28%。报告期内,受益于下游行业的旺盛市场需求,公司在产量、销量较上年度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特别是在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深入推进下,新能源汽车呈现爆发式增长的势头,公司生产的冷却动力电池热管理铝热传输材料等产品在客户端快速上量并持续渗透,业务稳步发展。
[2022-01-12](300337)银邦股份: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337 证券简称:银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扭亏为盈 √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 盈利:3,500 万元–4,500 万元
公司股东的 盈利:1,696.29 万元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06.33% - 165.28%
扣除非经常 盈利:3,000 万元–4,000 万元
性损益后的 盈利:500.07 万元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499.92% - 699.89%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受益于下游行业的旺盛市场需求,公司在产量、销量较上年度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特别是在国家“碳达峰、碳中和”
战略的深入推进下,新能源汽车呈现爆发式增长的势头,公司生产的冷却动力电池热管理铝热传输材料等产品在客户端快速上量并持续渗透,业务稳步发展。
2、报告期内,公司专注精益生产、不断提高生产自动化水平,持续加大精细化管理,控制单吨生产成本,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同时,公司降低废料对外销售量,提高自产废铝的使用量,进而增加公司效益。
3、报告期内,公司非经营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预计为 500万元-800 万元,上年同期非经营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1,195.92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2021 年具体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2021 年年度报告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2 日
[2022-01-08](300337)银邦股份: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37 证券简称:银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稷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
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稷先生计划自该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58,000股,占其所持本公司总股数的比例不超过 25%,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06%(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
公司于近日收到张稷先生出具的《减持公司股份进展告知函》,截至 2022年 1 月 7 日,张稷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届满,张稷先生在披露的减持时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2、股东目前持股情况
股东姓名 任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持 占公司现有总股
股数量(股) 本比例
张稷 董事、副总经理 1,833,170 0.22%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基本面也未发生重大变化。
3、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三、备查文件
1、张稷先生出具的《减持公司股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7 日
[2021-11-30](300337)银邦股份: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37 证券简称:银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4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星期一)上午9:15至2021年11月29日(星期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区鸿山街道后宅鸿山路99号公司办公大楼附楼5楼多功能厅。
3、会议召集人: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沈健生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8 人,所持股份数 432,271,59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52.5929 %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计 6 人,所持股份数 432,228,59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2.587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 人,所持股份数 43,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52 %。
(3)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计 2 人,所持股份数 43,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52 %。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无锡产发金服集团有限公司开展购销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无锡新邦科技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51,449,191股,占出席会议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其中网络投票同意43,000股,现场投票同意251,406,191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网络投票反对0股,现场投票反对 0 股;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赵小雷律师和蒋成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9日
[2021-11-12](300337)银邦股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37 证券简称:银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9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11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1 日(星期四)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1 日(星期四)
上午 9:15 至 2021 年 11 月 11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区鸿山街道后宅鸿山路 99 号公司办公大
楼附楼 5 楼多功能厅。
3、会议召集人: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沈健生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
股东共计 9 人,所持股份数 432,244,69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52.5896 %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计 6 人,所持股份数
432,228,59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2.587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3
人,所持股份数 16,1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20 %。
(3)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
于5%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计 3 人,所持股份数 16,100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0.0020 %。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无锡新邦科技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51,417,291股,占出席会议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 %,其中网络投票同意11,100股,现场投票同意251,406,191股;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其中网络投票反对5,000股,现场投票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9441%;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05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部分规则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32,239,691股,占出席会议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 %,其中网络投票同意11,100股,现场投票同意432,228,591股;反对
5,000股,占出席会议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其中网络投票反对5,000股,现场投票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9441%;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05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赵小雷律师和蒋成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1 日
[2021-11-12](300337)银邦股份:银邦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37 证券简称:银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0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 14:00 在公司办公大楼附五楼会议室以现场+通讯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沈
健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拟与无锡产发金服集团有限公司开展购销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拓宽采购渠道,进一步优化采购成本,公司拟与无锡产发金服集团有限公司开展购销业务,购销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双方业务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公司拟与无锡产发金服集团有限公司开展购销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关于公司拟与无锡产发金服集团有限公司开展购销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董事李如亮先生、周剑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相关规定,该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2、《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由董事会
作为召集人,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时间定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
14:30,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地点为公司多功能厅。审议事项:《关于公司拟与无锡产发金服集团有限公司开展购销业务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11 月 23 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银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银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特此公告。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1 日
★★机构调研
调研时间:2021年12月14日
调研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胤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资产管理公司,中泰证券资产管理公司
接待人:副总经理、董事:张稷,证券事务代表:顾丹红
调研内容:一、参观厂区、公司展览室
二、副总经理介绍公司发展历程、业务模式、经营模式、公司战略及生产经营情况;
三、现场提问及回答:
1、问:公司在生产加工中能耗高吗?
答:公司属于能耗比较高的企业,但不属于国家两高限制,生产过程中,电力和天然气的消耗相对会比较大。
2、问:请介绍下公司在新能源车方面的发展布局?
答:随着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公司抢抓机遇率先布局,自主研发出新能源汽车冷却动力电池热管理铝热传输材料等产品,已成为宁德时代、比亚迪、长城汽车、特斯拉、大众等知名汽配商的供应商。根据公司2021半年度报告显示,新能源汽车领域的营业收入占公司半年度营业收入的11.82%,下一步公司将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加大研发、投入更多的资源,争取进一步提升公司新能源汽车领域的产品营业收入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比重,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
3、问:根据公司今年度的报表,公司毛利率相对较低,利润相对较薄,请问原因是什么?
答:公司有竞争力的大客户占比较小,单吨加工费较低,加上今年由于疫情影响,海外运费大幅上涨,导致公司运费成本大幅增加,摊薄了利润,造成公司整体毛利率不高。今后,公司将致力于开发更多有竞争力的大客户,提高单吨加工费;优化定价模式,降低海外运费成本;增加订单和提高产能利用率,从而降低单吨生产成本;缩短应收账款账期等,提升公司毛利率,从而提高公司效益。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1-11-25 日价格涨幅达到10%
涨幅:20.00 成交量:13311.63万股 成交金额:83387.80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3923.62 |77.67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陆家嘴证券营业|2445.28 |0.76 |
|部 | |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曲江池南路证券|2135.10 |-- |
|营业部 | | |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韶山路证券营业|1956.70 |1.29 |
|部 | | |
|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无锡兴源北路证券营|1894.18 |8.61 |
|业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常熟金沙江路证券营|16.57 |980.41 |
|业部 |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海滨路证券营业|2.24 |636.78 |
|部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金城路证券营业|2.49 |616.93 |
|部 | |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营口路证券|22.25 |585.49 |
|营业部 | | |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二路证券营|-- |539.27 |
|业部 | |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8-09-21|5.95 |189.37 |1126.75 |联储证券有限责|联储证券有限责|
| | | | |任公司江苏分公|任公司江苏分公|
| | | | |司 |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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