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289利德曼最新消息公告-300289最新公司消息
≈≈利德曼300289≈≈(更新:22.01.27)────────────────────────────────────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3月19日
2)预计2021年年度净利润1700万元至2550万元 (公告日期:2022-01-26)
3)01月26日(300289)利德曼:2021年度业绩预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增发实施: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12621.32万股,发行价:4.4100元/股(实施,
增发股份于2021-09-06上市),发行日:2021-08-17,发行对象:广州高新区
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机构调研:1)2021年09月23日机构到上市公司调研(详见后)
●21-09-30 净利润:2905.78万 同比增:481.39% 营业收入:4.14亿 同比增:2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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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0673│ 0.0325│ 0.0150│ -0.1200│ 0.0120
每股净资产 │ 3.3650│ 3.0286│ 3.0113│ 2.9964│ 3.1294
每股资本公积金 │ 1.2194│ 0.5765│ 0.5765│ 0.5765│ 0.5765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0534│ 1.3324│ 1.3150│ 1.3001│ 1.4348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1.5900│ 1.0700│ 0.5000│ -3.9500│ 0.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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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0534│ 0.0249│ 0.0115│ -0.0937│ 0.0092
每股净资产 │ 3.3851│ 2.3441│ 2.3307│ 2.3191│ 2.4221
每股资本公积金 │ 1.2267│ 0.4462│ 0.4462│ 0.4462│ 0.4462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0597│ 1.0312│ 1.0178│ 1.0063│ 1.1105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1.5779│ 1.0637│ 0.4945│ -4.0411│ 0.3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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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利德曼 代码:300289 │总股本(万):54401.15 │法人:王凯翔
上市日期:2012-02-16 发行价:13 │A 股 (万):41394.72 │总经理:
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限售流通A股(万):13006.43│行业:医药制造业
电话:010-84923554 董秘:张丽华 │主营范围:主要业务为从事体外诊断产品及生
│物化学原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
│为体外生化诊断试剂目前已获得99 项体外生
│化诊断试剂产品注册证书是我国生化诊断试
│剂品种最齐全的生产厂商之一产品涵盖肝功
│肾功血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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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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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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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0.0673│ 0.0325│ 0.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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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1200│ 0.0120│ -0.0143│ -0.0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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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0.0200│ 0.0260│ 0.0196│ 0.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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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0964│ 0.1453│ 0.0911│ 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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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1700│ 0.1300│ 0.1000│ 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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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6](300289)利德曼: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22-002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扭亏为盈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盈利:1,700 万元–2,550 万元 亏损:-5,098.37 万元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盈利:1,000 万元–1,500 万元 亏损:-5,561.76 万元
净利润
注:表中“元”、“万元”均指人民币。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期业绩预告财务数据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经营计划有序开展,做好各项经营管理工作,积极拓展销售渠道,加强对医院等终端客户的维护,持续推进化学发光等新产品市场拓展,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本期预计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合计金额较上年同期下降,最终减值计提金额将由公司聘请的专业评估机构及审计机构进行评估和审计后确定。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预计实现扭亏为盈。
2、本期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约为 950 万元,上年同
期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为 463.39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的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2021年度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2022-01-21](300289)利德曼:关于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22-001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取得由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 8 项体外诊断试剂新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其中 5 项为化学发光诊断试剂产品注册证;1 项为生化诊断试剂产品注册证,2 项为配套使用的校准品及质控品。
一、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具体情况
产品名称 注册证内容
注册证书编号 京械注准 20222400033
超敏肌钙蛋白 T 注册人名称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下同)
(hs-cTnT)测定试 注册人住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5号(下同)
剂盒(磁微粒化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样本中肌钙
学发光法) 预期用途
蛋白 T 的含量。
注册证有效期 2022 年 01 月 07 日-2027 年 01 月 06 日
注册证书编号 京械注准 20222400034
超敏肌钙蛋白 I(h
s-cTnI)测定试剂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样本中的肌
盒(磁微粒化学 预期用途 钙蛋白 I(cTnI)含量。
发光法)
注册证有效期 2022 年 01 月 07 日-2027 年 01 月 06 日
促甲状腺激素(hs 注册证书编号 京械注准 20222400035
-TSH)测定试剂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样本中的促
盒(磁微粒化学 预期用途
甲状腺激素含量。
发光法)
注册证有效期 2022 年 01 月 07 日-2027 年 01 月 06 日
血清淀粉样蛋白 注册证书编号 京械注准 20222400036
A(SAA)测定试 预期用途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样本中血清
剂盒(磁微粒化 淀粉样蛋白 A 的含量。
学发光法) 注册证有效期 2022 年 01 月 07 日-2027 年 01 月 06 日
皮质醇(Cortisol) 注册证书编号 京械注准 20222400037
测定试剂盒(磁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样本中的皮
微粒化学发光 预期用途
质醇含量。
法) 注册证有效期 2022 年 01 月 07 日-2027 年 01 月 06 日
小而密低密度脂 注册证书编号 京械注准 20222400002
蛋白胆固醇(sdL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或血浆中小
DL-C)测定试剂 预期用途 而密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sdLDL-C)的含量。
盒(过氧化物酶
法) 注册证有效期 2022 年 01 月 06 日-2027 年 01 月 05 日
注册证书编号 京械注准 20222400003
小而密低密度脂 与本公司生产的试剂盒配套使用,用于建立小
蛋白胆固醇(sdL 预期用途 而密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sdLDL-C)的校准曲
DL-C)校准品 线。
注册证有效期 2022 年 01 月 06 日-2027 年 01 月 05 日
注册证书编号 京械注准 20222400004
小而密低密度脂
蛋白胆固醇(sdL 与本公司生产的试剂盒配套使用,用于小而密
DL-C)质控品 预期用途 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sdLDL-C)的室内质量控
制。
注册证有效期 2022 年 01 月 06 日-2027 年 01 月 05 日
二、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取证的化学发光诊断试剂主要为心肌、炎症、激素类检测项目,进一步丰富了公司相关检测菜单,公司已累计取得 71 项化学发光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证。本次取证的生化诊断试剂主要为血脂类检测项目及配套使用的质控品和校准品。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数据查询信息显示,目前国内同行业已有多家厂家取得上述同类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书。
本次新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取得,有助于增强公司在体外诊断试剂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新产品上市后的实际销售情况取决于公司未来市场推广效果,目前无法准确预测上述产品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
[2021-12-31](300289)利德曼: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21-095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9
日收到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2021)
京 0115 民初 7415 号,以下简称“7415 号案件”),公司起诉国药集团(广
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广州”)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北京
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已于 2021 年 4 月 1 日立案受理(简称“本次诉讼”)。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已就本案进行开庭审理,但尚未做出一审判决。近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公司的增加诉讼请求和国药广州的反诉申请。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增加诉讼请求申请的主要内容
(一)各方当事人
申请人(原告):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被告):国药集团(广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二)本案原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逾期未付货款人民币 35,600,000 元,并自逾期
之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 150%,支付逾期期间原告的利息损失(暂计
算至 2021 年 2 月 28 日为人民币 349,221.37 元);
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本案产生的律师费、工作人员差旅费等损失共计人民币 50 万元;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三)增加诉讼请求后,本案诉讼请求
1、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逾期未付货款人民币 56,129,397.53 元,并自逾
期之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 150%,支付逾期期间原告的利息损失(其中
35,600,00.00 元货款逾期之日为 2020 年 12 月 28 日,20,529,397.53 元货
款逾期之日为 2021 年 5 月 28 日,暂计算至 2021 年 12 月 22 日为人民币
2,697,372.42 元);
(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本案产生的律师费、工作人员差旅费等损失共计人民币 50 万元;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2、事实与理由
2016 年 12 月 20 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署《采购、经销及冷链配
送服务协议》,约定国药广州公司采购利德曼公司产品,并在利德曼公司授权范围内销售和提供全程冷链运输服务,合作期三年。之后,双方补充签订《<采购、经销及冷链配送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采购、经销及冷链配送服务协议》统称为“《采购协议》”)。协议签订之后,申请人如约供货,但是,被申请人未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货款,长期拖延付款。申请人已针对其中被申请人曾向申请人开具商业承兑汇票但到期未付款的部分 35,600,00.00 元提起本案诉讼,由于被申请人其他逾期款项亦拒不支付,申请人特申请增加逾期货款本金 20,529,397.53元,总货款本金为 56,129,397.53 元。被申请人长期拖欠《采购协议》项
下货款,构成严重违约,申请人有权要求被申请人立即支付该欠款,并有权要求被申请人承担违约责任。
二、国药广州反诉申请的主要内容
(一)反诉各方当事人
反诉人(申请人):国药集团(广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被反诉人(被申请人):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反诉请求
1、反诉请求
(1)被反诉人向反诉人给付 14,334,210.54 元及利息损失(自 2020 年 7
月 11 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2)被反诉人向反诉人给付库存货物价值金额13,250,317.22元及利息
损失(自 2021 年 4 月 2 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
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3)被反诉人承担诉讼费用。
2、反诉请求的事实与理由
《采购、经销及冷链配送服务协议》《<采购、经销及冷链配送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合称《采购协议》)期间,被反诉人未按其开具发票金额发出对应足够货物。从财务和法律两方面看,被反诉人均应给付反诉人 14,334,210.54 元。被反诉人应按原价处理反诉人库存货物,给付货物价值金额 13,250,317.22 元。综上,《采销协议》履行期间,被反诉人违约未发货,其应给付反诉人 14,334,210.54 元并应赔偿利息损失;被反诉人应按原价处理反诉人库存货物,给付库存货物价值金额13,250,317.22 元并应赔偿利息损失。
(三)国药广州增加反诉请求
1、增加反诉请求事项
(1)判令被申请人立即返还申请人已支付的货款本金19,630,003.31元;
(2)判令被申请人给付利息损失(利息损失以19,630,003.31元为基数,
自 2018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8 月 19 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
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为 1,292,622 元,自 2019 年 8 月 20 日起至实际还清
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
算,暂算至 2021 年 10 月 21 日为 1,683,675 元);
(3)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负担。
2、增加反诉请求的事实与理由
本增加反诉请求书中的申请事项属于申、被双方 2016 年 12 月 20 日
签订的《采购、经销及冷链配送服务协议》及其补充协议项下争议,申请人提出 7415 号案件反诉就是为全面结算双方上述协议,但提起该反诉时,本增加反诉请求书中的申请事项已作为法院(2021)京 0115 民初 9194号案件的诉讼请求开庭审理完毕,故未予一并作为反诉请求。后法院就该案出具判决驳回申请人诉讼请求,理由为申请人证据不足,申、被双方合作期间发货、结算尚未结算清楚。鉴于申请人已就 7415 号案件提起反诉并提交全面结算的证据,故(2021)京 0115 民初 9194 号案件诉讼请求因有新的事实而可以作为本增加反诉请求申请书的申请事项被受理。
三、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及其进展情况如下:
1、国药广州诉广东东方新特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案,公司作为该案第三人,诉讼请求无对公司的请求,该案件已于 2021 年 4 月作出终审判决,无公司需承担之义务。
2、国药广州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买卖合同纠纷,
要求公司返还已支付的货款本金 1,963 万元案(涉案金额 2,217.27 万元,含利息),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9 月做出一审判决,驳回国药广州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对于公司提起的反诉申请不予以受理。后续,国药广州提起上诉,请求法院撤销一审判决书,改判支持国药广州的全部诉讼请求等,该案件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11 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3、Profit Great Group Limited 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起诉公司,
因股权纠纷,请求法院判决公司支付 8,937,824 美元及损害赔偿、利息、费用、其他救济等其他事项。该案件已被法院受理,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注:上述诉讼事项公司已在定期报告中进行了披露。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次诉讼所涉案件法院尚未作出一审判决,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诉讼事项的进展并在必要情况下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02](300289)利德曼: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21-092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日在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5号公司二层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1年11月30日以口头方式临时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提前通知的时间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亲自出席董事7名。全体董事一致推举董事王凯翔先生作为会议主持人,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王凯翔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成员如下,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战略委员会成员:王凯翔(召集人)、黄岩谊、张志谦;
审计委员会成员:王艳(召集人)、郑允新、安娜;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安娜(召集人)、杨政和、王艳;
提名委员会成员:张志谦(召集人)、黄岩谊、王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丁耀良先生、樊桦先生、张丽华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张丽华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欧阳旭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在公司正式聘任总裁前,公司日常经营的具体事务由分管副总裁负责。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朱萍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
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日
[2021-12-02](300289)利德曼: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21-093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日在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5号公司二层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1年11月30日以口头方式临时通知全体监事。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提前通知的时间要求,并一致推举职工代表监事林冠宇先生作为本次会议的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职工代表监事林冠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12月1日
[2021-12-02](300289)利德曼: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21-094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情况
董事会一致同意选举王凯翔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成员如下,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战略委员会成员:王凯翔(召集人)、黄岩谊、张志谦;
审计委员会成员:王艳(召集人)、郑允新、安娜;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安娜(召集人)、杨政和、王艳;
提名委员会成员:张志谦(召集人)、黄岩谊、王艳。
三、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情况
监事会同意选举职工代表监事林冠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董事会同意聘任丁耀良先生、樊桦先生、张丽华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张丽华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欧阳旭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在公司正式聘任总裁前,公司日常经营的具体事务由分管副总裁负责。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84923554
电子邮箱:leadman@leadmanbio.com。
传 真:010-67856540。
通讯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5号。
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董事会同意聘任朱萍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84923554
传真:010-67856540-8881
邮箱:ping.zhu@leadmanbio.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5号。
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已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日
附件:
一、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丁耀良先生,197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年毕业于上海大学,获学士学位。1997年8月至2000年2月,就职于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参与上海市临床检验质量控制工作。2000年3月至2015年12月,就职于德赛诊断系统(上海)有限公司,历任技术部经理、市场部经理、仪器部总监、技术部总监。2016年1月至9月,担任本公司技术总经理,2017年5月至2019年1月,担任本公司董事;2016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丁耀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樊桦先生,196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年-1997年在俄罗斯新西伯利亚电气工程学院国际部学习,获大专学历;1998年-2006年在首都医科大学科技临床中心工作,担任项目经理(拥有四项国家专利)、销售部经理;2006年至2020年11月期间在本公司之子公司德赛诊断系统(上海)有限公司工作,曾担任区域经理、销售部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2021年2-4月期间,在华大基因子公司北京九州泰康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总经理;2021年5月加入本公司,担任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樊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张丽华女士,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乐语世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经理、投资者关系经理、总监以及集团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于2015年5月加入本公司,担任董事长助理职务;2016年11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19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张丽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欧阳旭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曾历任东莞利士包装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项目经理。欧阳旭先生于2019年6月加入本公司,担任财务部副总经理;2021年4月起,担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欧阳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朱萍女士,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获硕士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学位。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券从业资格证书。曾任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员,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并购投资经理,中诚天下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朱萍女士于2019年3月加入本公司,历任证券事务经理;2020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朱萍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021-12-01](300289)利德曼: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21-090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第1项、第2项、第3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于2021年11月13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1月30日(星期二)下午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9:15-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5号公司二层会议室。
5、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80,115,7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490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通过现场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80,115,7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4908%。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7,982,6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438%。
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王凯翔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1、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包括以下子议案:
1.01选举王凯翔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279,719,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6%。
其中: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27,586,6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49%。
王凯翔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郑允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279,719,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27,586,6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49%。
郑允新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杨政和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279,720,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27,587,6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84%。
杨政和女士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黄岩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279,719,7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27,586,6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49%。
黄岩谊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包括以下子议案:
2.01选举王艳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279,720,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27,587,6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84%。
王艳女士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张志谦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279,719,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27,586,6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49%。
张志谦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安娜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279,720,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27,587,6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84%。
安娜女士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包括以下子议案:
3.01选举欧阳钰清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
同意279,500,7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78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27,367,6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22%。
欧阳钰清女士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成员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79,811,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13%;
反对30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87%;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27,678,2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122%;
反对30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878%;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79,811,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13%;
反对30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87%;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27,678,2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122%;
反对30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878%;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指派王伟律师、李孟扬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网络投票细则》、《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和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30日
[2021-12-01](300289)利德曼: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21-091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王凯翔先生、郑允新先生、杨政和女士、黄岩谊先生;
独立董事:王艳女士、张志谦先生、安娜女士。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情形。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的组成情况
股东代表监事:欧阳钰清女士;
职工代表监事:林冠宇先生、吴亚宁女士。
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公司董事、监事离任情况
1、公司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力建先生、吴琥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职务,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张力建先生、吴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2、公司监事离任情况
本次监事会换届完成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高建梅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但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高建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30日
[2021-11-25](300289)利德曼: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21-089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11月30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并于2021年11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方便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30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24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11月24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5号公司二层会议室。
9、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等代理客户行使投票权利的集合类账户,在进行投票表决时,需要根据不同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议案表达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1、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1.01选举王凯翔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郑允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杨政和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黄岩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提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王艳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张志谦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安娜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提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应选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可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选举欧阳钰清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本提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应选股东代表监事1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
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审议《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成员津贴的议案》
5、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1/2以上通过。议案1、2、4、5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议案3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3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及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第1、2、4、5项议案均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等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 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 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等额选举)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 4 人
1.01 选举王凯翔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郑允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杨政和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黄岩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 3 人
2.01 选举王艳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张志谦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安娜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 1 人
3.01 选举欧阳钰清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成员津贴的议案 √
5.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股东可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请于2021年11月26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并进行电话确认。来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来信请寄: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5号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收
邮编:100176
2、登记时间:2021年11月25日、26日,上午9:00-11:3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5号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4923554。
联系传真:010-67856540转8881。
联系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5号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张丽华、朱萍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25 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股东投票代码:350289;投票简称:利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
[2021-11-13](300289)利德曼: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21-085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
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46.35%)的提名,经公司监事会一致审核通过,同意提名欧阳钰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 1 名,职工代表监事 2 名。上述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当选后,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将与两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林冠宇先生和吴亚宁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根据有关规定,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选举产生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职责。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12 日
附件:
1、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欧阳钰清女士,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08 年 6 月毕业于广东财经大学财务管理
专业。2008 年 7 月至 2010 年 7 月任职于松下 万宝(广州)压缩机有
限公司,担任税务会计;2010 年 8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职于广州塔旅
游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分公司,担任财务部助理经理;2016 年 4 月至今任职于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财务部主管、部门副总经理;2019 年 1 月起,任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欧阳钰清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现任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欧阳钰清女士与公司其他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林冠宇先生,1987 年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
究生硕士,中级会计师。2013 年 3 月至 2018 年 6 月期间,就职于广
垦橡胶集团有限公司,历任主办会计、下属新加坡公司财务经理、下
属泰国泰华树胶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助理。2018 年 6 月至 2019 年 9 月
期间,就职于广东海大集团有限公司任职总部资金经理,负责海外及
香港公司资金管理业务。2019 年 9 月至 2021 年 8 月期间,就职于广
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历任广州创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诺诚健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派驻财务总监。2021 年 8 月起担任
广州利德曼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 年 11 月起,担任本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林冠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吴亚宁女士,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
学本科学历。2014 年 1 月至 2017 年 7 月,任职于北京国创富盛通信
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力资源工作;2017 年 10 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历任绩效薪酬经理,现任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总经理;2019 年 3 月起,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吴亚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机构调研
调研时间:2021年09月23日
调研公司:网上投资者
接待人: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张丽华,财务负责人:欧阳旭,董事长:王凯翔
调研内容:参会人员在线回答投资者提问,主要内容如下
1、问:公司最新研发进展情况?
答:公司今年截至目前化学发光诊断试剂新取证项目9项,新立项产品新增10个,项目主要涉及心肌、炎症和激素菜单,目前共有48项发光试剂项目处于不同研发阶段;生化诊断试剂今年新取证项目3项,有5项新产品立项,另有20项处于研发的不同阶段;12项产品处于产品注册取证阶段;处于上市阶段的5项产品;诊断仪器方面,CI2000S系列化学发光仪器产品装机量增长,持续保证产品高品质批量生产及用户产品升级维护;CI1200系列台式化学发光仪器完成试产及批量生产转化;CI1200PLUS台式小型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完成工程样机,启动注册工作;POCT平台方面,已进入原理样机开发阶段;分子诊断产品进入到预研阶段。除此之外,POCT仪器配套的9项产品处于研发的不同阶段;生物化学原料在研项目12个;德赛系统今年新申请发明专利1项,有2个新产品输出进入生产转化阶段,另有3个新立项项目进入研发阶段,有2项省部级科技项目正在执行中,另外有一个科技课题项目已经完成并通过课题专家验收。
2、问:公司一直以来扎根IVD行业,近年来医改政府发布多项政策,公司如何看待体外诊断行业未来发展?
答:体外诊断行业是保证人类健康的医疗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近年来,在各种新技术迅速发展以及大部分国家医疗保障政策逐渐完善的大环境下,体外诊断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已成为医疗市场活跃并且发展快的行业之一,目前行业正处于快速成长期,其中生化诊断、免疫诊断、分子诊断是行业三大主要领域,免疫、分子与POCT诊断市场发展迅速。随着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推进,带量采购、DRGs、DIP、分级诊疗等一系列医改措施不断出台,降低了患者医疗费用,也使得医院更加注重成本控制,为国产品牌带来新的需求和机会,加速了市场国产替代的前进步伐;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老龄化人口占比提升、创新政策等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使得我国体外诊断市场迅速扩容。
3、问:公司如何应对集采带来的机遇与挑战?集采对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是否有利?
答:体外诊断产品集采目前来看对经销环节会带来一定的冲击,生产企业对于集采入围产品可以实现销售规模的提升,保持企业合理的利润水平,并通过集采产品市场占有率的提升带动其他产品的销售。
4、问:当前的临床诊断检测试剂中,生化检测己落后了,为什么不大力发展先进的分子诊断和化学发光诊断产品和技术呢?公司的业务将如何调整?
答:生化诊断试剂是诊断试剂的主要类别之一,其未来发展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原有检测项目上将着眼于产品质量的持续提高;二是技术进步带来的新检测项目的持续开发。未来,公司以临床检测需求为导向,以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为核心,持续打造体外诊断产品的自主研发创新能力;完善在体外诊断产业链布局,持续对核心原料研发自产,减少对原料供应商的依赖,保证产品品质;公司将保持在生化诊断试剂领域的行业领先优势,推动化学发光诊断产品在国内免疫市场的占有率,并将分子诊断和POCT技术作为公司未来战略的重点方向。公司通过不断完善营销渠道和技术服务网络,以临床价值带动终端产品销量。
5、问:控股股东是否有打算将优质资产注入公司或促进优质企业与公司合作或者兼并上下游企业的计划?公司未来对于大湾区的建设有什么具体举措以提升公司业绩?
答:公司控股股东根植大湾区,将充分利用大湾区发展优势和股东自身长期生物医药产业投资的经验,从资金、项目储备、政府资源等方面为上市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更多的资源,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谋求上市公司长期、健康发展,为全体股东带来良好回报。
6、问:随着本次定增结束,未来控股股东对于公司业绩发展有何规划和要求?
答:公司在产业链上积极稳妥布局相关业务,强化公司在生化、发光、分子诊断试剂等多个领域的研发投入及布局,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及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7、问:希望公司能利用好定增资金,多并购新项目、开发新产品,改善公司业绩。定增的股份什么时候上市,大股东定增后持股多少?公司新增发的股份是流通股还是受限非流通股?上市之后是否可以流通?
答:本次发行的股票已于2021年9月6日上市,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后方可解除限售本次定增完成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上升至46%。
8、问:高新科控做为一家投资公司,成为公司控股股东,而公司是一个高科技的生产研发企业,公司生产研发方向是否会受到影响?请评估一下疫情对公司经营上的影响以及这种影响在疫情结束后的变化情况。
答:公司控股股东高新科控深耕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行业,先后投资百济神州、诺诚健华等一批知名头部企业,将充分利用自身长期生物医药产业投资的经验,从资金、项目储备、政府资源等方面为上市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更多的资源,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谋求上市公司长期、健康发展,为全体股东带来良好回报。虽然疫情一定程度影响上市公司,公司积极寻求与自身业务具有良好协同性的标的资产,打造内生式和外延式发展的双轮驱动格局,为公司的长久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9、问:公司的研发团队有什么优势
答:公司研发团队由国内外来自体外诊断行业、医疗器械公司、医药公司的资深专家组成,负责化学发光、免疫比浊、分子诊断、临床生化等相关领域的课题和产品研发。
10、问:公司主营什么产品?
答:公司主要从事体外诊断试剂、诊断仪器和生物化学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其中,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包括生化诊断试剂、免疫诊断试剂、凝血类诊断试剂系列产品;诊断仪器主要产品包括全自动生化仪、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等;生物化学品包括生物酶、辅酶、抗原、抗体、缓冲剂、酶底物、培养基等。
11、问:公司的产品是否能检测癌细胞?
答:公司现有产品可以对癌症标志物进行检测,可用于部分癌症的辅助诊断。
12、问:公司有出口核酸检测产品吗?新冠检测试剂何时能形成销售收入?公司为福建省和哈尔滨疫情做出哪些行动?
答:按照我国对医疗器械产品的相关法规要求,新冠检测产品需取得国内医疗器械注册证后方能在国内销售,公司目前没有取得国内医疗器械注册证的自有新冠检测试剂产品。因子公司阿匹斯现有资源尚不能支持取得CE认证的新冠检测产品的海外销售,截止2021年上半年,未实现核酸检测产品收入。目前,子公司厦门国拓正在积极参与福建地区的抗疫工作,为当地提供相关检测产品。
13、问: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是如何规划的是否已经有相关的布局?在完善产业链布局上有哪些行动如何驱动业绩增长产品开发、市场拓展有什么新想法?
答:公司以临床检测需求为导向,以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为核心,持续打造体外诊断产品的自主研发创新能力;完善在体外诊断产业链布局,持续对核心原料研发自产,减少对原料供应商的依赖,保证产品品质;保持在生化诊断试剂领域的行业领先优势,推动化学发光诊断产品在国内免疫市场的占有率,并将分子诊断和POCT技术作为公司未来战略的重点方向。公司通过不断完善营销渠道和技术服务网络,以临床价值带动终端产品销量。公司积极寻求与自身业务具有良好协同性的标的资产,打造内生式和外延式发展的双轮驱动格局,为公司的长久发展提供持续动力。为支持公司长远发展,公司已聘请全球战略咨询公司普华永道思略特为公司编制十四五战略发展规划。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将充分利用自身长期生物医药产业投资的经验,从资金、项目储备、政府资源等方面为上市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更多的资源。
14、问:公司今年各业务板块的收入情况怎么样?
答:今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551.6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9.39%39.39%;其中,体外诊断试剂业务实现收入20,435.57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的83.24%83.24%;诊断仪器业务实现收入1,659.39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的6.76%6.76%;生物化学原料业务实现收入1,480.40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的6.03%6.03%;其他业务(主要为房屋租赁)实现收入976.26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的3.98%。
15、问:去年成立的广州利德曼和体外诊断测中心项目进展,有产生营业收入和利润吗
答:广州利德曼作为公司分子诊断项目研发载体,发挥区域产业资源优势,侧重于开发分子和POCT等新产品,目前处于前期投入阶段。2021年上半年,广州利德曼尚未形成营业收入,净利润为201.09万元。此外,广州体外诊断检测中心进展情况请以公司公告为准。
16、问:作为北京地区上市公司,如何抓住北交所成立的契机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答:公司将继续充分发挥上市公司资本平台优势,把握行业发展机遇,落实公司发展战略,优化资本结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17、问:德赛会分拆上市吗?
答:子公司德赛系统目前没有分拆上市的计划。
18、问:公司是否会考虑通过实施股权激励建立长效激励机制,深度绑定企业的核心骨干人才,凝聚团队激发斗志,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增强投资者信心?
答:公司一直以来以兴业引才聚,绩优创薪高为薪酬设计思想,薪酬政策重点激励为企业创造价值、创造业绩的员工。股权激励作为员工激励方式的一种,公司将适时引入股权激励、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工具。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1-08-03 异常期间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涨幅偏离值:31.06 成交量:21183.66万股 成交金额:175502.46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新区梅花路|2352.26 |2401.51 |
|证券营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二|2068.73 |1479.59 |
|证券营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二|1854.03 |1189.17 |
|证券营业部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阴福泰路证券营业|1370.30 |1200.93 |
|部 |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宜昌珍珠路证券|1261.47 |1253.51 |
|营业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河西路证券营业|-- |6748.83 |
|部 | |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新区梅花路|2352.26 |2401.51 |
|证券营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二|2068.73 |1479.59 |
|证券营业部 | |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泉城路证券营业|7.97 |1450.45 |
|部 |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宜昌珍珠路证券|1261.47 |1253.51 |
|营业部 | |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9-03-20|6.98 |90.00 |628.20 |浙商证券股份有|中信建投证券股|
| | | | |限公司横店万盛|份有限公司北京|
| | | | |北街证券营业部|东直门南大街证|
| | | | | |券营业部 |
└─────┴───┴────┴────┴───────┴───────┘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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