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731萃华珠宝最新消息公告-002731最新公司消息
≈≈萃华珠宝002731≈≈(更新:21.08.31)────────────────────────────────────
最新提示:1)08月31日(002731)萃华珠宝:关于取得商标注册证书的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以总股本25616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0.15元 ;股权登记日:20
21-07-13;除权除息日:2021-07-14;红利发放日:2021-07-14;
增发预案:1)2020年拟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76846800股;预计募集资金:356069400
元; 方案进度:停止实施 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
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
、自然人等
●21-06-30 净利润:4117.76万 同比增:29.40% 营业收入:13.46亿 同比增: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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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6-30│21-03-31│20-12-31│20-09-30│20-06-30
每股收益 │ 0.1600│ 0.0500│ 0.1100│ 0.1400│ 0.1200
每股净资产 │ 5.0626│ 4.9701│ 4.9177│ 4.9264│ 4.9114
每股资本公积金 │ 1.1574│ 1.1574│ 1.1574│ 1.1574│ 1.1574
每股未分配利润 │ 2.7469│ 2.6538│ 2.6012│ 2.6279│ 2.6129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3.2200│ 1.0900│ 2.3200│ 2.7300│ 2.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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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6-30│21-03-31│20-12-31│20-09-30│20-06-30
每股收益 │ 0.1608│ 0.0526│ 0.1125│ 0.1392│ 0.1242
每股净资产 │ 5.0626│ 4.9701│ 4.9177│ 4.9264│ 4.9114
每股资本公积金 │ 1.1574│ 1.1574│ 1.1574│ 1.1574│ 1.1574
每股未分配利润 │ 2.7469│ 2.6538│ 2.6012│ 2.6279│ 2.6129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3.1753│ 1.0580│ 2.2871│ 2.8257│ 2.5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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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萃华珠宝 代码:002731 │总股本(万):25615.6 │法人:郭英杰
上市日期:2014-11-04 发行价:11.92│A 股 (万):23922.09 │总经理:柴钢
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流通A股(万):1693.51│行业:其他制造业
电话:024-24868333 董秘:郭裕春 │主营范围:公司从事珠宝饰品的设计 加工批
│发和零售.主要产品为黄金饰品具体包括项链
│吊坠手镯戒子耳环耳钉纪念章(币)金条(币)
│元宝工艺摆件等系列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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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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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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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 0.1600│ 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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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1100│ 0.1400│ 0.1200│ 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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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0.1500│ 0.0900│ -0.1200│ 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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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1200│ 0.1200│ 0.1500│ 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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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4200│ 0.3100│ 0.2900│ 0.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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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31](002731)萃华珠宝:关于取得商标注册证书的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1-056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商标注册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知
识产权局的一项商标注册证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取得商标续展注册证明情况
序号 商标名称 注册号 注册类型 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 注册有效期限
广告;为零售目的在通信媒体上展示商
第 国际分 品;组织商品交易会;通过网站提供商业 自 2021 年 06 月 07 日
1 49305223 信息;补偿项目的商业管理(替他人);
号 类:35 软件出版框架下的市场营销;人员招手; 至 2031 年 06 月 06 日
为商业或广告目的汇编信息索引;会计;
寻找赞助(截止)
以上商标的取得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公司加强对
注册商标的保护,提高公司品牌知名度,防止侵权事件的发生,从而进一步提
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三、备查文件
1、商标注册证书;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2021-08-27](002731)萃华珠宝: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1-055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上午 11: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
司监事会主席郝帅肄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送达给全体
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共 3 名。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1-052)、《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53)全文详细内容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详细内容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决议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2021-08-27](002731)萃华珠宝: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1-051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上
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通过电话、书面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英杰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
董事 9 人(包括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以
及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1-052)、《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53)全文详细内容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详细内容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决议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2021-08-27](002731)萃华珠宝: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6元
每股净资产: 5.062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22%
营业总收入: 13.4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117.76万元
[2021-08-10](002731)萃华珠宝: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1-048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事项: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萃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 “深圳萃华”)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捌仟万元人民币并由公司为此笔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审议程序:
2020 年 12 月 23 日,公司第五届第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
全资子公司 2021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1 年 1 月 18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 2021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在审议额度范围内,不需要重新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深圳市萃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9 年 2 月 23 日
3、住所: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翠竹北路石化工业区 1 栋 1 层、2 层中
4、法定代表人:郭英杰
5、注册资本:15,000 万元
6、黄金、铂金、白银、珠宝、首饰、工艺制品的购销;饰品的设计;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证券及限制项目);文化活动策划、企业品牌策划;创意设计;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企业经营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黄金、铂金、白银、珠宝、首饰、工艺制品的加工;旧首饰的收购。
7、与本公司的关系:深圳萃华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占其 100%股权。
8、 财务状况: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深圳萃华资产总额为 243,558 万元,负债总额为
180,989 万元,净资产为 62,568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74,601 万元,
利润总额 8,456 万元,净利润 6,320 万元(以上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深圳萃华资产总计为 253,544 万元,负债总额为
190,061 万元,净资产为 634,82 万元,2021 年 1-3 月份实现营业收入 44,728
万元,利润总额 1,227 万元,净利润 916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或有事项涉及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无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2)担保金额:捌仟万元整;
(3)担保期限:主债权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具体以主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由公司第五届第五次董事会及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深圳萃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为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为深圳萃华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经营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其提供信用担保,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81,436.76 万元(不包含本次),其中对子公司担保 81,436.76 万元,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4.65%,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35%。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违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担保合同。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八月九日
[2021-08-10](002731)萃华珠宝: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1-049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整体的发展战略与目标,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500 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沈阳萃华珠宝贸易有限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近日,公司已经完成全资子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沈阳市沈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1、名称:沈阳萃华珠宝贸易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3MA11944990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住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 29 号
5、法定代表人:柴钢
6、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1 年 8 月 5 日
8、营业期限:2021 年 8 月 5 日至长期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金银制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箱包销售,皮革制品销售,服饰制造,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出租,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业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钟表销售,金属制日用品制造,日用品销售,珠宝首饰制造,珠宝首饰回收修理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会议及展览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艺(美)术品、收藏品鉴定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评估服务,专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事宜已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八月九日
[2021-07-21](002731)萃华珠宝:关于公司2021年新增自营门店情况简报的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1-047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新增自营门店情况简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11 号——上市公司从事珠宝相
关业务》要求,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公司2021 年 6 月份新增自营门店概况披露如下:
序 门店名称 所在地区 开设时间 经营形式 面积(m?) 投资金额 主要商品类别
号 (万元)
1 萃华金店铁西万 东北 2021 年6 月 租赁 107 735 黄金、珠宝
象汇分店 20 日
注:总投资金额为计划投资额,主要包括首次铺货、装修、道具及固定资产等。
以上经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最终数据以定期报告为准,特提醒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2021-07-19](002731)萃华珠宝:关于终止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1-044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及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1、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 2020 年 10月 15 日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2、2021 年 2 月 23 日,公司取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0429号),中国证监会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3、2021 年 3 月 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
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0429 号);
4、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主要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募集资金数额进行调整,并根据本次方案调整修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5、2021 年 4 月 1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0429 号)。
二、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原因
自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相关中介机构一直在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综合考虑资本市场变化以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融资环境等因素,经与中介机构认真研究论证,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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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三、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终止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该事项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终止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终止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情况等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三)独立董事事前许可意见
公司拟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是综合考虑资本市场变化以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融资环境等因素,与中介机构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认可并同意将《关于终止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是综合考虑资本市场变化以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融资环境等因素,与中介机构做出的审慎决策,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征得我们的事先认可,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议案时,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四、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各项经营活动正常,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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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2021-07-19](002731)萃华珠宝: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1-046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上午 11: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
司监事会主席郝率肄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7 月 9 日以专人送达、
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共 3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监事会。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系综合考虑资本市场变化以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融资环境等因素,经与中介机构认真研究论证做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作出决议(公告编号:2021-045) 。具体内容详见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 证 券 时 报 》 、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决议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2021-07-19](002731)萃华珠宝: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1-045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上
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7
月 9 日通过邮件及书面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英杰先生主持,应参与表
决董事 9 人(包括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
视频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系综合考虑资本市场变化以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融资环境等因素,经与中介机构认真研究论证做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该事项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终止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 。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决议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0-12-21 日价格跌幅偏离值达到-10%
跌幅偏离值:-10.29 成交量:2918.03万股 成交金额:22203.7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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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阴福泰路证券营业|893.49 |902.34 |
|部 | |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解放大道证券营|397.50 |0.53 |
|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二|326.16 |137.41 |
|证券营业部 | |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长江中路证券营|219.48 |-- |
|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二|218.36 |98.53 |
|证券营业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北路证券营|-- |1352.62 |
|业部 | | |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街证券营业部|7.21 |1097.29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都凤凰北路证|-- |1034.13 |
|券营业部 | |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2.35 |950.93 |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连江丹凤东路证券营|1.28 |934.81 |
|业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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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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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1|62.30 |46.36 |2888.04 |鏈烘瀯涓撶敤 |浜旂熆璇佸埜鏈|
| | | | | |夐檺鍏徃鍖椾|
| | | | | |含鍒嗗叕鍙?,sf|
| | | | | |z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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