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470ST金正最新消息公告-002470最新公司消息
≈≈ST金正002470≈≈(更新:22.02.22)────────────────────────────────────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28日
2)预计2021年年度净利润-68000万元至-36000万元,增长幅度为79.80%至8
9.31% (公告日期:2022-01-27)
3)02月22日(002470)ST金正:关于公司收到执行证书的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机构调研:1)2021年05月10日机构到上市公司调研(详见后)
●21-09-30 净利润:-2333.00万 同比增:92.54% 营业收入:78.44亿 同比增: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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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0070│ 0.0100│ 0.0100│ -1.0200│ -0.1000
每股净资产 │ 1.9003│ 1.9239│ 1.9222│ 1.9188│ 2.8722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5687│ 0.5687│ 0.5687│ 0.5687│ 0.5683
每股未分配利润 │ 0.2124│ 0.2335│ 0.2312│ 0.2195│ 1.1488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0.3700│ 0.7300│ 0.6100│-41.7900│ -3.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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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0071│ 0.0140│ 0.0118│ -1.0244│ -0.0952
每股净资产 │ 1.9003│ 1.9239│ 1.9222│ 1.9188│ 2.8722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5687│ 0.5687│ 0.5687│ 0.5687│ 0.5683
每股未分配利润 │ 0.2124│ 0.2335│ 0.2312│ 0.2195│ 1.1488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0.3736│ 0.7267│ 0.6114│-53.3879│ -3.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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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ST金正 代码:002470 │总股本(万):328602.77 │法人:万连步
上市日期:2010-09-08 发行价:15 │A 股 (万):299480.22 │总经理:高义武
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限售流通A股(万):29122.55│行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电话:86-539-7198691 董秘:杨功庆│主营范围:复合肥、控释肥的研发、生产和销
│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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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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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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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0.0070│ 0.0100│ 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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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1.0200│ -0.1000│ 0.0100│ 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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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0.2100│ 0.1500│ 0.1300│ 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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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1300│ 0.3000│ 0.2700│ 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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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2300│ 0.2900│ 0.2500│ 0.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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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2](002470)ST金正:关于公司收到执行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ST金正 公告编号:2022-022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执行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分别于2022年2月18日和2022年2月21日收到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兰山区法院")(2022)鲁1302执1131号、(2022)鲁1302执1104号和(2022)鲁1302执1183号《执行通知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执行通知书主要内容
(一)《执行通知书》(2022)鲁1302执1131号的主要内容
申请执行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与被执行人公司、万连步、李丽、临沂尼奥商贸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兰山区法院作出的2021鲁临沂兰山证执字第2043号公证债权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向兰山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兰山区法院于2022年2月11日立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公司、万连步、李丽、临沂尼奥商贸有限公司于收到本执行通知书后十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1、履行2021鲁临沂兰山证执字第2043号公证债权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2、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负担案件执行费77781元。
(二)《执行通知书》(2022)鲁1302执1104号的主要内容
申请执行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与被执行人公司、万连步、李丽、临沂米莱商贸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兰山区法院作出的2021鲁临沂兰山证执字第2044号公证债权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于2022年2月14日向兰山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兰山区法院于2022年2月14日立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公司、万连步、李丽、临沂米莱商贸有限公司于收到本执行通知
书后十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1、履行2021鲁临沂兰山证执字第2044号公证债权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2、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执行费77780元。
(三)《执行通知书》(2022)鲁1302执1183号的主要内容
申请执行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与被执行人公司、万连步、李丽、临沂迭香农资销售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兰山区法院作出的(2021)鲁临沂兰山证执字第2045号公证债权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于2022年2月15日向兰山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兰山区法院于2022年2月15日立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公司、万连步、李丽、临沂迭香农资销售有限公司于收到本执行通知书后十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1、履行(2021)鲁临沂兰山证执字第2045号公证债权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2、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负担案件受理费5190247.02元,执行费53351元。
二、其他事项
1、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并依法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案件的进展情况。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22)鲁1302执1131号。
2、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22)鲁1302执1104号。
3、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22)鲁1302执1183号。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2022-02-18](002470)ST金正:关于控股股东重整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ST 金正 公告编号:2022-021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重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收到控股股东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
沂金正大”)的《告知函》及转发的临沭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决定书》等资料,临沭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临沂金正大重整申请,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12月 12 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申请破产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94)。
2022 年 2 月 17 日,公司接到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
称“临沂金正大管理人”)《关于重整进度情况的通知》,通知内容如下:
临沂金正大第四次债权人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5 日 9 时 30 分通过网络会议的
方式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平台召开,本次债权人会议需表决的事项共一项即表决重整计划草案修正案。鉴于部分债权人投票表决需要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无法在会议当天完成表决,并且需要与部分债权人进一步沟通取得债权人的认可,故本次会议表决期限截止到 2022 年
1 月 20 日止(含 20 日)。目前,上述表决期限已届满。临沂金正大管理人已完
成第四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统计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鉴于部分债权人表示表决期限较短,无法在表决期限内完成内部决策程序,并且已经向临沂金正大管理人书面申请延长表决期限。为保障债权人充分行使表决权,临沂金正大管理人就延长重整计划草案修正案表决期限的事宜向临沭县人民法院提交了专项报告。临沂金正大管理人于近日收到临沭县人民法院复函,临沭县人民法院批准将债权人表决重整计划草案修正案的期限延长至 2022 年 3 月1 日,债权人在表决期限届满后至法院批复延期之前作出的表决仍然有效,延期期间内未表决债权人可继续表决。如经临沂金正大管理人与债权人沟通后需要调
整方案的,临沂金正大管理人将在延期期间内向债权人公布,届时因权益受到调整的债权人将对调整后的方案进行再次表决,权益未受调整的债权人将不参与再次表决并以本次表决结果为准。后续,临沂金正大管理人会及时将最终表决结果通知公司。
风险提示,公司控股股东临沂金正大的重整存在巨大的不确定性,有被宣告破产并转入破产清算程序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临沂金正大破产重整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七日
[2022-02-15](002470)ST金正: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ST 金正 公告编号:2022-020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胡兆平、翟际栋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公司副总经理胡兆平先生计划自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17,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0.0097%);翟际栋先生计划自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73,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0.0083%)。
截至本公告之日,胡兆平先生和翟际栋先生本次减持计划股份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2 年 2 月 11 日,公司副总经理胡兆平先生、翟际栋先生尚未减持公
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计划减持 计划减持 实际减持
高管名称 职务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 股本比例 (股) 占公司总 (股)
股本比例
胡兆平 副总经理 1,269,400 0.0386% 317,300 0.0097% 0
翟际栋 副总经理 1,095,009 0.0333% 273,700 0.0083%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胡兆平先生及翟际栋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胡兆平先生及翟际栋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十四日
[2022-02-11](002470)ST金正: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ST 金正 公告编号:2022-019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的通知: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会议通知。
(二)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2月10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三)召开地点: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代)高义武先生
(六)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以下统称为股东)共计58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345,433,922股,占本公司总股份数的10.5122%,其中:
(1)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57,3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份数的4.7869%。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8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88,133,922股,占本公司总股份数的5.7253%。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58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85,549,122股,占本公司总股份数的票5.6466%。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及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再次调整关联方以资抵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万连步先生持有公司157,300,000股回避表决本议案,万连步先生所持的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157,300,000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实际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88,133,922股。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178,322,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4.7847%;反对股份9,72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5.1683%;弃权股份8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175,737,4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4.7121%;反对股份9,72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5.2403%;弃权股份8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476%。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日
[2022-02-10](002470)ST金正: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ST 金正 公告编号:2022-018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的通知: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会议通知。
(二)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2月9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9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9日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三)召开地点: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代)高义武先生
(六)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以下统称为股东)共计55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429,635,084股,占本公司总股份数的43.5065%,其中:
(1)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274,574,529股,占本公司总股份数的38.7877%。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4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55,060,555股,占本公司总股份数的4.7188%。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54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55,060,555股,占本公司总股份数的4.7188%。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及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1,420,116,6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
份的99.3342%;反对股份9,38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6563%;弃权股份135,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145,542,1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3.8615%;反对股份9,38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6.0509%;弃权股份13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876%。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九日
[2022-02-08](002470)ST金正: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ST 金正 公告编号:2022-017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说明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
ST 金正;证券代码:002470)连续 3 个交易日(2022 年 1 月 27 日、2022 年 1
月 28 日、2022 年 2 月 7 日)收盘价格涨幅累计偏离幅度为 15.32%。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目前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核查,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目前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七日
[2022-01-27](002470)ST金正: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ST金正 公告编号:2022-016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2021 年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营业收入 910,000 万元–1,000,000 万元 935,498.60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900,000 万元–990,000.00 万元 929,114.43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亏损:-68,000 万元–-36,000 万元
东的净利润 亏损:-336,630.90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79.80% - 89.3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亏损:-75,000 万元–-43,000 万元
后的净利润 亏损:-336,070.48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77.68% - 87.21%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21 元/股–-0.11 元/股 亏损:-1.02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
司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
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受财务费用大幅度增加及本期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
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影响,导致公司 2021 年度业绩亏损。公司对存在可能发生减
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较同期减少,利润同比减亏。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预计,公司 2021 年度实际盈利情况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数据为准。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2022-01-26](002470)ST金正: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ST 金正 公告编号:2022-015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1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议于2022年2月10日在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2月10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27日
7、出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2年1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提案 1《关于再次调整关联方以资抵债暨 √
关联交易的议案》
提案1已由2021年12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及其关联方应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将采取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的方式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再次调整关联方以资抵债暨关联交易 √
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2月8日下午16: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注明“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
2022年2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
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人:杨功庆、杨春菊
联系电话:0539-7198691
传 真:0539-6088691
地 址: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 276700
5、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公司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70”,投票简称为“金正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2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0 日 9:15 至 15:00 的
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
位)出席2022年2月10日召开的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 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 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该列打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
投票
1.00 关于再次调整关联方以资抵债暨关联交 √
易的议案
说明:1、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 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 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普通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2022年 月 日
[2022-01-26](002470)ST金正: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ST 金正 公告编号:2022-014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1月25日8时,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2年1月24日以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会议应到董事4名,实到董事4名。会议由高义武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4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2022-01-22](002470)ST金正:关于控股股东重整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ST 金正 公告编号:2022-013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重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收到控股股东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
沂金正大”)的《告知函》及转发的临沭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决定书》等资料,临沭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临沂金正大重整申请,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12月 12 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申请破产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94)。
2022 年 1 月 21 日,公司接到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
称“临沂金正大管理人”)《关于重整进度情况的通知》,通知内容如下:
临沂金正大第四次债权人会议于 2022 年1月 5日 9 时 30分通过网络会议的
方式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平台召开,本次债权人会议需表决的事项共一项即表决重整计划草案修正案。鉴于部分债权人投票表决需要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无法在会议当天完成表决,并且需要与部分债权人进一步沟通取得债权人的认可,故本次会议表决期限截止到 2022 年
1 月 20 日止(含 20 日)。目前,上述表决期限已届满。临沂金正大管理人对第
四次债权人会议的表决结果进行统计,统计结果如下:
(一)税款债权组
出席临沂金正大第四次债权人会议的债权人中税款债权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 1 家,表决同意的债权人 1 家,表决同意的债权人超过出席本次会议该表决组债权人的半数;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为 79,969,607.20 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 100.00%,超过税款债权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税款债权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修正案。
(二)有财产担保债权组
出席临沂金正大第四次债权人会议的债权人中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 3 家,表决同意的债权人 1 家,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未超过出席本次会议该表决组债权人的半数;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为 2,633,823.41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 0.07%,未超过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未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修正案。
(三)普通债权组
出席临沂金正大第四次债权人会议的债权人中普通债权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 23 家,表决同意的债权人 6 家,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未超过出席本次会议该表决组债权人的半数;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为 4,061,939,568.52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 36.80%,未超过普通债权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普通债权组未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修正案。
另外,出资人组尚未对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进行表决。
部分债权人表示因表决期限较短且临近春节假期,无法在表决期限内完成内部决策程序,故已有债权人向临沂金正大管理人书面申请延长表决期限。下一步,临沂金正大管理人将债权人申请延期表决的事项和本案重整情况向临沭县人民法院汇报,待临沭县人民法院批准后再通知公司。
风险提示,公司控股股东临沂金正大的重整存在巨大的不确定性,有被宣告破产并转入破产清算程序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临沂金正大破产重整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机构调研
调研时间:2021年05月10日
调研公司:参与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
接待人: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唐勇,董事长、总经理:万连步,独立董事:葛夫连
调研内容:1、问:请问万总,对于金正大的未来走向有些什么具体可行的办法可以透露吗?
答:公司将尽力去实现成为受人尊重的种植业解决方案提供商的愿景。公司以“土壤改良、减肥增效、品质提升、综合服务”为核心业务,逐步实现从生产经营型企业向创新型、服务型、平台型和国际化的企业集团的转变。公司围绕愿景,继续保持技术领先、机制领先,服务种植业、服务产业、服务城市生活。
2、问:请问万总,你对金丰公社的发展前景怎么看?
答:农业服务业作为现代农业的重要内容,不仅在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也是建设现代农业的一个重要切入点。从我国农业发展阶段来看,目前也已进入政策与资本助推转型的关键时期。我国农业也已到了加速现代化的关键阶段,其体现形式主要为通过种植规模化与现代农业服务,大幅提升劳动效率与土地效率,现代农业服务产业发展前景广阔,金丰公社大有可为。
3、问:公司如何改善内控重大缺陷?
答:我公司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改善:(1)公司董事会要求财务部门加强对《企业会计准则》的学习培训,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执行,认真严谨履行职责。(2)加强规范资金及合同审核流程及审批权限,完善重大协议审批管理、款项支付管理、货物采购、利息确认、款项的回收、坏账准备的计提的审批以及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披露等方面的内控制度,实行有效的内部控制。(3)加强规范合同审核流程及审批权限,完善重大协议审批管理、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的内控制度,实行有效的内部控制。
4、问:请问内控意见被审计机构出具否定意见,作为独立董事的各位是否尽职以及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是否存在不作为的现象?
答: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就该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议,作为独立董事,将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的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提出了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存在的多种缺陷。我们要求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应尽快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公司目前存有的问题,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权益。
5、问:诺贝丰的水溶肥生产装置等经营性资产已经在走程序并入上市公司,请问预计何时可以开始投入生产?
答:资产交割后,公司正在积极开展投产准备。
6、问:诺贝丰可以股权转让给公司吗?
答:目前诺贝丰暂无将股权转让公司的计划,谢谢。
7、问:公司去年年报和一季报利润表上销售费用很高,对比一季报利润的几倍,且大幅高于其它同等规模的复合肥上市公司,这个是怎么回事?
答:公司2020年度及2021年一季度销售费用率均较同期有所下降。
8、问:请问:贵公司所持金丰公社的股份是多少。年报中所说对于金丰公社“不可控”是什么意思?
答:公司目前持有金丰公社股份41.12%,金丰公社为公司的参股子公司,谢谢。
9、问:请问唐总,有看到2020年财务费用多支出了2亿多,在解决了当下资金链的危机后,是否有措施适度降低借贷成本?
答:公司努力做好生产经营,争取降低借贷成本。
10、问:公司长期股权投资 7,678,857,707.20,除了金丰公社14亿左右,另外是什么项目?
答:2020年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1,428,869,535.45元。
11、问:请问唐总,年报中批露的澳新银行1亿欧元贷款2020年12月底已逾期,请问是否已妥善解决?
答:公司目前正积极协调,争取解决贷款逾期问题。
12、问:2018年以前无实物流转收入,现在公司已经在自查了吗?
答:感谢您的关注,公司已组织自查。
13、问:万董事长,去年证监会对公司的立案调查有什么进展?您作为公司的法人,会不会承担相应的法律惩罚?
答:目前,公司暂未收到证监会的立案调查结果。
14、问:农业农村部部长近日表示今明两年每年要建设一亿亩高标准稳产示范田,到2025年要建成10.75亿亩高标准示范田,请问,金丰公社有相关计划参与其中吗?
答:金丰公社致力于现代化农业服务合作平台,有计划参与其中。
15、问:公司对一级代理商,是现金销售还是赊销?
答:公司对一级经销商的收款方式为预收账款。
16、问:请问你和诺贝丰是什么关系?幕后控股人?抵债公司的资产价值在哪里?能否给上市公司带来利润?
答:诺贝丰为公司的关联方,相关资产与公司的业务具有协同性,进行以资抵债能减少相关预付款,公司同意诺贝丰以相关资产或股权进行抵债具有必要性。
17、问:康朴连续两年的业绩未达标,按约定将有4886万股需要补偿给上市公司。请问,就目前承诺人的财务状况,如何保障上市公司的这个权益得到法律上的保障?
答:公司已根据流程向控股股东申报债权,目前事项正在有序推进中。
18、问:金丰公社营收未来会否并表,并表的条件是什么?
答:2020年度,金丰公社为公司的参股公司,暂不符合并表条件。
19、问:公司21年一季度短期借款同比增加24.39%,财务费用同比增加54.65%,其中利息费用同比增加27.44%。公司为何大笔借款,借款利率是否很高?是否存在融资困难,资金链断裂风险?
答:公司目前经营正常,不存在资金断裂的风险。
20、问:目前的困境对公司在农业服务产业链的战略布局是否会有影响,公司是否还会继续发展这个战略?
答:公司将继续参与农业服务产业链的布局,谢谢。
21、问:请问万总,诺贝丰预付款为何会不还钱,为什么以资抵债?
答:诺贝丰目前没有足够的现金,为尽快解决预付款问题,先行以资抵债。谢谢!
22、问:公司重组目前进展如何?
答:公司将严格信息披露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23、问:大股东破产重整,战略投资者有人报名了吗?
答:我们会积极询问管理人详细情况,谢谢。
24、问:万总,在控股股东重组过程中,贵公司可否争取大型央企如中粮、国投、中化等参与重组,为今后金丰公社在全国布局和发展,提供更强大的支持?
答:公司将积极关注控股股东重组进展情况,并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谢谢。
25、问:公司有没有信心脱帽。公司有没有信心做老大?
答:公司将加强经营管理,争取早日解决问题。谢谢。
26、问:公司能在七月一号前把预付款收回吗?股价一直不涨,公司是否有相对的措施?战略投资人为什么没动静了?
答:公司正在有序推进预付款回收事宜,具体情况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27、问:公司理财8000多万,都买那些投资?
答:购买的为银行理财产品。
28、问:股价跌成这样,今年公司在盈利下会考虑分红让利中小股东吗?
答:2020年度公司因会计师出具非标审计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公司不符合分红条件,如公司符合分红条件,公司将尽最大努力回报广大投资者。
29、问:公司2021年能盈利吗?
答:公司将努力做好生产经营,公司业绩详见公司未来定期报告。
30、问:关于与城投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现在进展如何?
答:战略合作进展情况,我公司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详见未来公告。
31、问:据报道,尿素、磷酸一铵、磷酸二铵价格自2021年2月份以来大幅度上涨,原材料价格上涨是否对于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在原材料上涨的情况下,公司一季度为何能达到26.10%这么高的毛利率?
答:一季度毛利较高主要为公司之子公司德国康朴投资公司产品毛利较高。
32、问:北京国际信托持有金丰公社股份里有百分之40左右是否为公司高管的。
答:北京国际信托向金丰公社投资21.3亿元。其中:公司投资7亿元,占比32.86%;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14亿元,占比65.73%;临沂金丰公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0.3亿元,占比1.41%。
33、问:我们产品今年有没有大范围调价?
答:由于春季主要化肥原料价格存在大幅度上涨,公司也对主要产品价格进行了调整。
34、问:葛总,贵州金正大水泥业务进展怎么样了?
答:目前,水泥的生产指标已获审批,在等国家、贵州省相关部门来核查。
35、问:请问万总,往后金正大发展战略怎么走?
答:公司以“土壤改良、减肥增效、品质提升、综合服务”为核心业务,逐步实现从生产经营型企业向创新型、服务型、平台型和国际化的企业集团的转变。公司围绕愿景,继续保持技术领先、机制领先,服务种植业、服务产业、服务城市生活。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2-02-07 ST、*ST和S证券异常期间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
涨幅偏离值:15.32 成交量:7974.40万股 成交金额:19321.88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临沂金雀山路证券营|1599.01 |27.89 |
|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一|682.76 |323.61 |
|证券营业部 | | |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临沂金雀山路|370.61 |82.20 |
|证券营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二|347.46 |611.26 |
|证券营业部 | |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八一路证券营业|342.99 |11.20 |
|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二|347.46 |611.26 |
|证券营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一|682.76 |323.61 |
|证券营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一|283.52 |299.35 |
|证券营业部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城中中路证券营|274.04 |270.19 |
|业部 |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万松园路证券营|55.50 |262.75 |
|业部 | |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9-07-10|3.44 |125.71 |432.45 |机构专用 |机构专用 |
└─────┴───┴────┴────┴───────┴───────┘
(三)融资融券
┌─────┬─────┬─────┬────┬─────┬──────┐
| 交易日期 | 融资余额 |融资买入额|融券余额|融券卖出量|融资融券余额|
| | (万元) | (万元) |(万元)| (万股)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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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7|30237.71 |3897.25 |89.56 |18.14 |3032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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