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123梦网科技最新消息公告-002123最新公司消息
≈≈梦网科技002123≈≈(更新:22.02.26)────────────────────────────────────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26日
2)预计2021年年度净利润3500万元至4500万元,下降幅度为65.4%至55.52%
(公告日期:2022-01-29)
3)02月26日(002123)梦网科技: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机构调研:1)2021年05月11日机构到上市公司调研(详见后)
●21-09-30 净利润:8910.49万 同比增:104.20% 营业收入:19.39亿 同比增: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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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1100│ 0.1100│ 0.0600│ 0.1200│ 0.0500
每股净资产 │ 5.3854│ 5.4090│ 5.4924│ 5.4943│ 5.3065
每股资本公积金 │ 3.0633│ 3.1441│ 3.1312│ 3.1285│ 3.0892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5130│ 1.4963│ 1.4433│ 1.3850│ 1.3074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1.3700│ 2.0400│ 1.0500│ 2.3400│ -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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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1111│ 0.1146│ 0.0590│ 0.1262│ 0.0544
每股净资产 │ 5.3882│ 5.4821│ 5.5603│ 5.5613│ 5.3990
每股资本公积金 │ 3.0633│ 3.1866│ 3.1694│ 3.1667│ 3.1431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5130│ 1.5165│ 1.4609│ 1.4019│ 1.3302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2.0626│ 2.0900│ 1.0606│ 2.2689│ 1.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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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梦网科技 代码:002123 │总股本(万):80176.89 │法人:余文胜
上市日期:2007-03-28 发行价:18.9│A 股 (万):66656.97 │总经理:徐刚
主承销商: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限售流通A股(万):13519.92│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电话:0755-86011280;0755-86010035 董秘:朱雯雯│主营范围:从事节能大功率电力电子设备的设
│计和制造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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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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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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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0.1100│ 0.1100│ 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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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1200│ 0.0500│ 0.0400│ 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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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0.3600│ 0.2300│ 0.1600│ 0.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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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1000│ 0.1840│ 0.1300│ 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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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2800│ 0.2500│ 0.1800│ 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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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6](002123)梦网科技: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123 证券简称:梦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9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22年3月14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3月14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
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3月 7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
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四道30号龙泰利科技大厦2层,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
事项的议案》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第1、2、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2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4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特别提示: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上述第 1、2、3 项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同时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第 1、2、3 项议案需对中
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已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
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
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3月11日8:30-11:30,13:3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四道30号龙泰利科技大厦2层,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
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查验。信函或传真须在2022年3月11日17:00前送达本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六、投票注意事项
1.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
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在深交所开展业务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等代理客户行使投票权利的集合类账户,需要根据不同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议案表达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
七、其他事项
1.会务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四道30号龙泰利科技大厦2层,证券部
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人:赵迪
联系电话:0755-86010035
联系传真:0755-86015772
电子邮箱:zqb@montnets.com
2. 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附: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 授权委托书(格式)。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26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123
2. 投票简称:梦网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2 年 3 月 14 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3 月 14 日9:15-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如果本人/本公司未对本次会议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2022-02-26](002123)梦网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23 证券简称:梦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8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2年2月2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1年2月25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业务办理的实际情况,第一个行权期实际可行
权期限为 2020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1 年 9 月 29 日,截止至 2021 年 9 月 29 日,
共行权 305.3630 万股。
(2)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9 年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侯晓阳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公司 2019 年激励计划激励条件,同时,其余仍符合激励条件的 24 名激励对象当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未达标,不具有当年度解除限
售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将前述原因确认的共计 301 万股限制性股票
进行回购注销,相关股份注销事宜已于 2021 年 9 月 1 日完成。
(3)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8年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李婷婷、陈俊、刘倩倩等 15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公司 2018 年激励计划激励条件,同时,公司 2018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期解锁条件未达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将上述原因确认的共计
574.8536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相关股份注销事宜已于 2021 年 9 月 1
日完成。
(4)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锁条件未达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将前述原因确认的共计 27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相关股
份注销事宜已于 2021 年 9 月 1 日完成。
前述事项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81,060.1186 万股变为 80,219.6280 万股,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80,219.6280 万元。
2、同意公司对章程下列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副总裁)、财务总监、 指公司的高级副总经理(高级副总裁)、财
董事会秘书。 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
面值。 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
第一百三十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三十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
告工作; 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方案; 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亏损方案; 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股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股
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 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
方案; 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
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总裁)、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总裁)、
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总裁)的提名, 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财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高级副总经理(高级副总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 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
项和奖惩事项; 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
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 (十五)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
查经理的工作; 查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各项法定职权应当由董事会集 董事会各项法定职权应当由董事会集
体行使,不得授权他人行使。 体行使,不得授权他人行使。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总裁)1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总裁)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副总裁)数名,由董 公司设高级副总经理(高级副总裁)数
事会聘任或解聘。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公司总经理(总裁)、副总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公司总经理(总裁)、高级经理(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 副总经理(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五十七条 总经理(总裁)对董事会 第一百五十七条 总经理(总裁)对董事会
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
作; 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
资方案; 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高
总经理(副总裁)、财务总监; 级副总经理(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八)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 总经理(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一百六十一条 副总经理(副总裁)协助 第一百六十一条 高级副总经理(高级副总
总经理(总裁)履行有关职责。 裁)协助总经理(总裁)履行有关职责。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22年3月14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召开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进行审议。
会议通知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特此公告。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26 日
[2022-02-25](002123)梦网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CMMI3级评估认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3 证券简称:梦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 CMMI3 级评估认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梦网科技”)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梦网”)通过 CMMI3
级评估认证,并获得 CMMI3 级评估认证证书,有效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CMMI(Capability Maturity Model Integration)即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
是国际上用于衡量软件企业能力成熟度和项目管理水平的权威标准,是当今国际软件业最具权威的评审认证体系,已成为体现软件企业工程开发能力的一个重要标志。
公司通过 CMMI3 级评估认证,标志着公司在软件技术研发能力、过程组织能力、项目管理能力、方案交付能力等方面达到了先进水平,获此认证是公司研发进一步规范化的重要里程碑,为梦网科技产品的持续创新和升级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对公司未来可持续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特此公告。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2022-02-14](002123)梦网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23 证券简称:梦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3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2年1月2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2年2月11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副董事长徐刚、董事杭国强、田飞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副董事长徐刚、董事杭国强、田飞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副董事长徐刚、董事杭国强、田飞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标的股票的锁定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
(10)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1)授权董事会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聘请财务顾问、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12)授权的有效期限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以及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1 年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不存在不能授予期权或者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本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计划与已披露计划不存在差异,同意以 2022
年 2月 11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9 名激励对象授予 362 万份预留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告编号:2022-005)。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余文胜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靳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监察主任,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深圳梦网提供担保的议案》。
1.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期限为 1 年的综合授信,同意公司为其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中每笔贷
款或其他融资或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 3年,若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 3 年止。
2.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期限为 1 年的综合授信,特提请公司为其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之日起 3 年。
3.同意授权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李局春先生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信贷及担保事宜,签署有关合同和文件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特此公告。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14 日
附件
靳勇,男,中国国籍,1974 年出生,毕业于北京大学,获得经济学学士学
位。1999 年至 2012 年在北京利德华福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大区经理、营销中心副总监。2012 年至今在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公司工作,曾任北京荣信嘉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辽宁荣信传动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靳勇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165,000 股,与公司其他董监高、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2022-02-14](002123)梦网科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23 证券简称:梦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4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2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2月11日以现场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监事三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石永旗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会主席石永旗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内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第三部分:3.2 股权激励》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助于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并最终提升公司整体业绩,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二)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监事会主席石永旗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考核体系全面、可操作性强,考核指标设定科学、合理,同时考核管理办法对激励对象有一定约束作用,能够达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主席石永旗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
了核实,认为:
1、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确定以 2022 年 2 月 11 日为
授予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各项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同意按照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有关规定以 2022 年 2 月 11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9 名激励对象
授予 362 万份预留股票期权。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激
励对象名单》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特此公告。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 2月 14日
[2022-02-14](002123)梦网科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3 证券简称:梦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6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梦网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梦网”)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期限为 1 年的综合授信,特提请公司为其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中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 3 年,若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 3 年止。
深圳梦网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 20,000 万
元人民币,期限为 1 年的综合授信,特提请公司为其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之日起 3 年。
公司于 2022 年2 月 1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深圳梦网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 年 9 月 3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四道 30 号龙泰利科技大厦二楼 202、203、
206。
法定代表人:余文胜
注册资本:2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及其他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明令禁止及特种许可的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内容分发网络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和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文化经营。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以下财务数据均为子公司单体口径,未合并其下属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科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80,960.21 280,817.46
负债总额 170,453.21 156,574.37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00,804.12 93,005.03
流动负债总额 157,573.95 138,454.45
净资产 110,507.00 124,243.10
营业收入 256,533.72 180,198.52
利润总额 23,403.60 14,939.46
净利润 21,605.69 13,736.1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深圳梦网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 10,000 万
元人民币,期限为 1 年的综合授信,公司为其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
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中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 3 年,若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 3 年止。
2.深圳梦网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 20,000 万
元人民币,期限为 1 年的综合授信,公司为其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之日起 3年。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担保事项相关方尚未签署担保协议,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最终实际签署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深圳梦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可满足其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效保障深圳梦网持续、稳健发展,在本次担保期内公司有能力对深圳梦网经营管理及财务风险进行控制,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股东利益。本次担保事项无提供反担保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约合人民币 194,625.00 万元(含本次),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43.65%,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14 日
[2022-02-14](002123)梦网科技: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3 证券简称:梦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的议案》,认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
2022 年 2 月 11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9 名激励对象授予 362 万份预留股票
期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已经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本次激励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形式为股票期权。
2、标的股票来源: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或其下属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以及经董事会认定对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发展有卓越贡献的核心骨干员工或关键岗位员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9 人,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不在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之内。
4、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于2022年授出,其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50%
第一个行权期 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50%
第二个行权期 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包括: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考核年度为2022-2023年两个会计年度,
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以考核指标得分情况来确定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得分(X),
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得分(X)来确定当年公司层面行权比例(M)。
行权 得分情况(X) 0 分 60 分 80 分 100 分
安排 业绩考核指标
50% 2022 年公司营业收入较2020 A< 49.8%≤A<66.4% 66.4%≤A<83% A≥83%
年增长率不低于 83%(A) 49.8%
50% 2023 年公司营业收入较2020 A<69% 69%≤A<92% 92%≤A<115% A≥115%
年增长率不低于 115%(A)
公司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的得分为(X),公司层面业绩考
核得分(X)对应的公司层面行权比例(M)如下表所示:
公司业绩考核得分(X)区间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M)
X=0 分 0
X=60 分 60%
X=80 分 80%
X=100 分 100%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个
人层面绩效考核评级分为四档,根据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级确定个人层面绩效考
核系数(P):
个人绩效考核评级 个人层面行权系数(P)
A 100%
B 90%
C 70%
D 0%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公司层面行权比例(M)×个人层面行权系数(P)。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手续
1、2021 年 6 月 14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
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草案》”)、《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1 年 6 月 15 日至 2021 年 7 月 6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
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7 月 7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各项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1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2021 年 7 月 16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
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2 年 2 月 11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
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差异情况说明
本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及其所获授股票期权的数量、价格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才能获授股票期权: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公司董事会核实,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上述所示情形,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四、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2 年 2 月 11 日
2、行权价格:15.53 元/份
3、授予人数及数量:本次激励计划向 9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 362 万份股票
期权。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在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 权 占授予期权总数的 占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数量(万份) 比例
钟伟锋 副总裁 70 19.34% 0.09%
中基层管理人员、核心
技术(业务)骨干 292 80.66% 0.36%
(8 人)
合计(9 人) 362 100.00% 0.45%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公司因标的股票除权、除息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授予价格或标的股票数量的,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本计划规定的调整方法和程序对行权价格、标的股票总数进行调整。
(二)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五、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国际通行的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
模型重要参数取值及合理性如下:
1、标的股价:14.68 元/股(以 2022 年 2 月 11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14.68 元/
股作为测算依据)
2、有效期分别为:1 年、2 年(授权日至每个行权期首个可行权日的期限)
3、波动率分别为:17.5241%、20.7924%(采用中小综指最近 1 年、2 年的
波动率)
4、无
[2022-01-29](002123)梦网科技: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123 证券简称:梦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2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 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 预计的业绩:□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3. 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 盈利:_3,500_万元–_4,500_万元 盈利:10,116.72 万
司股东的净利 元
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_55.52_% - _65.40_%
扣除非经常性 亏损:_2,225_万元–_3,225_万元 盈利:4,356.04 万
损益后的净利 元
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_151.08_% - _174.04_%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_0.04_元/股–_0.06_元/股 盈利: 0.12 元/
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年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 有关重大事项与年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 期业绩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公司持续加大 5G 富媒体消息、国际云通信、华为服务号等新产品研
发及市场推广投入,目前相关产品已经基本定型,正在进行规模化市场推广和拓 展阶段。5G 富媒体消息业务量增长到去年同期的 300%,毛利在扣除一定量的试
用成本后增长到去年同期的 200%;国际云通信业务收入增长到去年同期的 500%,毛利增长到去年同期的 3200%。上述新产品持续开发和大规模市场推广和拓展,导致研发费用和销售费用均有所增加。
(2)公司为大力推广 5G 富媒体消息业务,培育客户消费习惯,增强客户
消费粘性,快速抢占市场,于 2021 年下半年针对部份大客户采用免费试用的推广方式,新产品试商用导致一定营业成本的增加。
(3)公司 2021 年 4 季度公司销售业绩快速增长,4 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30%以上,因此 2021 年末相应应收账款余额同比增加 4 亿元以上,导致公司 2021
年信用减值损失计提金额较 2020 年大幅增加。
(4)因公司 2019 年出售辽宁荣信兴业电力技术有限公司的资产及股权转让
款采用分期收款的方式,截至 2021 年末资产及股权转让款未到转让协议约定收款期的余额账龄增加,导致本期增加信用减值损失计提 1370 万元。
(5)公司结合各公司过往三年实际经营及未来经营预测情况,预计 2021
年对深圳市尚鼎企业形象策划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梦网视讯有限公司两家子公司计提商誉减值 1000 万左右,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未出现减值迹象,具体金额以评估公司最终出具的商誉减值测试报告数据为准。
(6)2020 年期间,公司处置了大部分金融资产增加了投资收益约 5780 万
元,而 2021 年处置金融资产投资收益仅 152 万元,导致公司 2021 年持有的交易
性金融资产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处置金融资产确认的投资收益仅 748 万元,较 2020 年确认收益 2782 万元大幅减少。
四、风险提示
2021 年度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
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6](002123)梦网科技:关于仿冒公司的涉诈软件的澄清公告
证券代码:002123 证券简称:梦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仿冒公司的涉诈软件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及澄清说明
近日,公安机关经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梳理,发现大量仿冒手机 APP 均为
涉诈软件,内容涵盖社交、贷款、投资、博彩、购物、短视频、手机安全等等方面,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注到公安机关披露的上述涉诈软件中,有一款冒用公司名称及商标:“梦网科技”。
公司已于 2021 年 7 月 24 日在“梦网科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针对该事项
的《关于仿冒我司的涉诈软件的严正声明》,并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向深圳市公
安局高新区派出所报案且于当日收到报警回执。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从未开发并发布以“梦网科技”为名的 APP,亦从
未参与任何电信诈骗案件,公司已开发并对外发布的 APP 包括:梦网云会议、梦网云播、通知王三款软件。敬请投资者注意辨别仿冒软件,根据公安机关的提示规避风险。
二、其他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2022-01-25]梦网科技(002123):梦网科技公司从未开发并发布涉诈软件“梦网科技”APP
▇证券时报
梦网科技(002123)1月25日晚间公告,公司关注到公安机关披露的涉诈软件中,有一款冒用公司名称及商标:“梦网科技”。公司澄清,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从未开发并发布以“梦网科技”为名的APP,亦从未参与任何电信诈骗案件,公司已开发并对外发布的APP包括:梦网云会议、梦网云播、通知王三款软件。敬请投资者注意辨别仿冒软件,根据公安机关的提示规避风险。
★★机构调研
调研时间:2021年05月11日
调研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洪昌私募证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接待人: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朱雯雯
调研内容:首先对公司的产品及基本经营情况、未来的发展目标做了简要解读,并与投资者进行了交流,具体问答如下:
1、问:运营商的5G消息1.0、2.0以及2.4版本与咱们公司产品的关系?以及富信2.0与运营商5G消息有什么不同?
答:5G消息1.0、2.0以及2.4这几个不同版本其实是跟技术接口有关系的,富信1.0即5G消息1.0,中国移动又称之为5G消息标准版,去年梦网富信1.0业务量在5G消息1.0全行业业务量中占比近70%;运营商的5G消息2.0是会在传统短信的基础上出现悬浮菜单,5G消息2.4版本里面会有chatbot,可以进行人机互动。梦网富信2.0的展现形式和互动与运营商前两种版本都有所不同,更偏向于APP的切片效果。
2、问:5G消息与其他通讯类app相比,有何优势?
答:APP向C端推送消息,需要C端用户主动添加或同意,而5G消息不同,它是基于手机号码的强触达强连接,基于运营商通信网络可溯源可回落。同时,因为5G消息是基于手机号码、SIM卡安全认证和实名制的一种富媒体(RCS)消息服务,在某些应用场景比方说金融类的,在交易方面用5G消息会更安全。
3、问:华为服务号的商业模式是怎样的,公司怎么收费?
答:终端服务号是基于移动终端,为企业和组织提供全链路、高触达的新型服务及营销门户。通过华为手机负一屏、服务广场、全局搜索、生活服务等多个主页触达入口,最大化地有效利用移动终端消息模块的流量,构建企业与用户之间低成本服务营销 B2C 联系。华为服务号核心能力包括:1、为商家提供用户统一服务平台,支持移动端站点、快应用、快服务等多种类型的服务分发,实现用户多服务沉淀;2、为商家开放服务消息推送功能,并开放消息上下行,形成商家与用户的即时互动,打造商家与用户的互动生态;3、为商家开放多样化的营销工具,如裂变营销、优惠促销等功能扩展,助力商家的营销转化落地。收费方面,我们对客户进行了大中小 P 的划分,划分依据是用户是否自己能够做快应用。一般而言,大 P 是能够自己设计开发相关快应用的,对其我们的收费模式是年度服务费。然后中P和小P,就是不能独立开发快应用的企业,我们会给予他们工具支持,帮他们建站、运营,收取后端分佣。
4、问:富信2.0和UP2.4功能会有重叠吗?梦网天慧平台的功能是怎样的?
答:会有部分重叠,所以我们开发了一个梦网独有的“天慧·5G消息平台”,这个平台实现了我们现在所有通信能力的升级和回落,在该平台上,首先我们会帮助企业客户发送5G消息2.4版本,当存在发送不到的情况时,则会自动回落到富信2.0版本。如果接收终端也不具备富信2.0的能力,就会再回落到富信1.0,富信1.0是基于运营商的通信网络,国内4G以上手机是全覆盖的。而4G网络以下手机,我们又会自动回落到普通短信,这就是我们“天慧·5G消息平台”自动实现的,整个识别过程仅需几秒钟。
5、问:富信2.0的收费模式是怎样的?
答:个人C端收到富信是不需要支付费用的,这个短信的费用是向企业收取的。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1-11-18 日价格跌幅偏离值达到-7%
跌幅偏离值:-9.35 成交量:6286.39万股 成交金额:111056.39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深股通专用 |4528.46 |4246.32 |
|招商证券交易单元(353800) |1725.57 |4078.14 |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建安中路证券营|1660.75 |30.36 |
|业部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京城大厦证券营|1410.51 |4.33 |
|业部 | |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1313.92 |2715.39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 |88.89 |9586.31 |
|深股通专用 |4528.46 |4246.32 |
|招商证券交易单元(353800) |1725.57 |4078.14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滨海大道创|15.27 |2907.61 |
|投大厦证券营业部 | |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1313.92 |2715.39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9-07-11|12.36 |60.00 |741.60 |西藏东方财富证|东吴证券股份有|
| | | | |券股份有限公司|限公司苏州吴中|
| | | | |深圳益田路证券|大道证券营业部|
| | | | |营业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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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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