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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939*ST凯迪最新消息公告-000939最新公司消息
≈≈凯迪退000939≈≈(更新:21.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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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1)因重大事项,2019年04月29日09:30起停牌
         2)12月17日(000939)凯迪退: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的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0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19年末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机构调研:1)2016年12月12日机构到上市公司调研(详见后)
●20-09-30 净利润:-110017.89万 同比增:22.73% 营业收入:15.47亿 同比增:-1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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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指标(元)  │20-09-30│20-06-30│20-03-31│19-12-31│19-09-30
每股收益        │ -0.2800│ -0.2100│ -0.0900│ -0.9600│ -0.3600
每股净资产      │ -0.9175│ -0.1494│ -0.0244│ -0.6382│  0.1900
每股资本公积金  │  1.6237│  1.6237│  1.6237│  1.6237│  1.6237
每股未分配利润  │ -3.6053│ -2.8374│ -2.7119│ -3.3252│ -2.4981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30.8200│      --│-458.3500│      --│-97.7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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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0-09-30│20-06-30│20-03-31│19-12-31│19-09-30
每股收益        │ -0.2800│ -0.2127│ -0.0874│ -0.9621│ -0.3623
每股净资产      │ -0.9175│ -0.1494│ -0.0244│ -0.6382│  0.1900
每股资本公积金  │  1.6237│  1.6237│  1.6237│  1.6237│  1.6237
每股未分配利润  │ -3.6053│ -2.8374│ -2.7119│ -3.3252│ -2.4981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      --│      --│-190.7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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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凯迪退 代码:000939   │总股本(万):392959.5494│法人:孙守恩
上市日期:1999-09-23 发行价:6.59│A 股  (万):304170.9597│总经理:
主承销商: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限售流通A股(万):88788.5897│行业:
电话:027-67869270 董秘:涂海珠 │主营范围:原煤销售、电建承包项目、环保发
                              │电、生物质发电、风力、水力发电、生物质
                              │燃料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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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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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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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        │        --│   -0.2800│   -0.2100│   -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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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        │   -0.9600│   -0.3600│   -0.2500│   -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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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        │   -1.2200│   -0.4413│   -0.2400│   -0.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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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        │   -0.6100│    0.0450│    0.0300│    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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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        │    0.2200│    0.1100│    0.0700│    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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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7](000939)凯迪退: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的公告
    1
    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凯迪退 编号:2020-130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的公告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于2020年11月5日进入退市整理期,截止2020年12月16日已满三十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结束。
    2、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将在2020年12月17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3、公司将及时做好后续相关工作,预计公司股份将从2020年12月17日起的第45个转让日开始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进行转让,敬请投资者关注。
    重点提示:
    4、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至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前的信息披露: ①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市场服务-交易服务-退市整理期股票信息-已退市公司公告(www.szse.cn/marketServices/deal/period/index.html)进行披露;②由太平洋证劵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代为披露,敬请投资者关注。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0】9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4.28条的规定,公司应当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及时做好相关工作,以确保公司股份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现就相关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摘牌的证券种类、证券简称、证券代码
    1、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证券代码:000939
    3、证券简称:凯迪退
    4、终止上市决定日期:2020年10月28日
    5、终止上市及摘牌日期:2020年12月17日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公司因2017年、2018年连续两年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14.1.3条的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公司股票于2019年5月13日暂停上市。
    公司股票因前述情形被暂停上市后的首个年度报告(2019年年报)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净资产为负、2019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了《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规定的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终止上市的情形。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2020年10月2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3
    三、终止上市后股票办理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的手续及安排
    公司已于2020年12月3日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推荐恢复上市、委托股票转让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根据《协议书》的约定,公司委托该机构提供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份重新确认及股份转让系统的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以及第一年的持续督导等工作。
    关于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办理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的手续及具体安排,公司将另行公告。
    四、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至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前的信息披露
    1、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市场服务-交易服务-退市整理期股票信息-已退市公司公告(www.szse.cn/marketServices/deal/period/index.html);
    2、由太平洋证劵股份有限公司在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代为披露。
    五、终止上市后公司的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1、联系人:公司董秘办
    2、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夏大道特一号凯迪大厦702室
    3、联系电话:027-67869370
    4、邮箱:107906237@qq.com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6日

[2020-12-16](000939)凯迪退: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十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1
    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凯迪退 编号:2020-129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十一次风险 提示公告
    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1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为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自2020年11月5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一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0年12月16日。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0】979号),公司股票自2020年11月5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0年12月16日。
    一、公司股票触发终止上市的情形
    公司因2017年、2018年连续两年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14.1.3条的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公司股票于2019年5月13日暂停上市。
    公司股票因前述情形被暂停上市后的首个年度报告(2019年年报)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净资产为负、2019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了《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规定的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终止上市的情形。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2020年10月2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二、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及涨跌幅限制
    1、证券代码:000939
    2、证券简称:凯迪退
    3、涨跌幅限制:10%
    三、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及预计最后交易日期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起始日为2020年11月5日,退市整理期为三十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0年12月16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不计入退市整理期。公司因特殊原因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其股票全天停牌的,累计停牌天数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交易的涨跌幅限制、行情揭示、公开信息等其他交易事项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
    四、退市整理期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安排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将在首个交易日、前二十五个交易日的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最后五个交易日内每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五、终止上市后股票登记、转让、管理事宜
    3
    公司已于2020年12月3日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推荐恢复上市、委托股票转让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根据《协议书》的约定,公司委托该机构提供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份重新确认及股份转让系统的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以及第一年的持续督导等工作。
    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5日

[2020-12-15](000939)凯迪退: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十次风险提示公告
    1
    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凯迪退 编号:2020-128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十次风险 提示公告
    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1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为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自2020年11月5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一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0年12月16日。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0】979号),公司股票自2020年11月5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0年12月16日。
    一、公司股票触发终止上市的情形
    公司因2017年、2018年连续两年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14.1.3条的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公司股票于2019年5月13日暂停上市。
    公司股票因前述情形被暂停上市后的首个年度报告(2019年年报)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净资产为负、2019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了《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规定的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终止上市的情形。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2020年10月2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二、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及涨跌幅限制
    1、证券代码:000939
    2、证券简称:凯迪退
    3、涨跌幅限制:10%
    三、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及预计最后交易日期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起始日为2020年11月5日,退市整理期为三十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0年12月16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不计入退市整理期。公司因特殊原因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其股票全天停牌的,累计停牌天数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交易的涨跌幅限制、行情揭示、公开信息等其他交易事项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
    四、退市整理期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安排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将在首个交易日、前二十五个交易日的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最后五个交易日内每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五、终止上市后股票登记、转让、管理事宜
    3
    公司已于2020年12月3日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推荐恢复上市、委托股票转让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根据《协议书》的约定,公司委托该机构提供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份重新确认及股份转让系统的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以及第一年的持续督导等工作。
    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4日

[2020-12-14](000939)凯迪退: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九次风险提示公告
    1
    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凯迪退 编号:2020-127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九次风险 提示公告
    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1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为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自2020年11月5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一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0年12月16日。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0】979号),公司股票自2020年11月5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0年12月16日。
    一、公司股票触发终止上市的情形
    公司因2017年、2018年连续两年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14.1.3条的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公司股票于2019年5月13日暂停上市。
    公司股票因前述情形被暂停上市后的首个年度报告(2019年年报)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净资产为负、2019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了《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规定的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终止上市的情形。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2020年10月2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二、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及涨跌幅限制
    1、证券代码:000939
    2、证券简称:凯迪退
    3、涨跌幅限制:10%
    三、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及预计最后交易日期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起始日为2020年11月5日,退市整理期为三十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0年12月16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不计入退市整理期。公司因特殊原因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其股票全天停牌的,累计停牌天数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交易的涨跌幅限制、行情揭示、公开信息等其他交易事项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
    四、退市整理期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安排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将在首个交易日、前二十五个交易日的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最后五个交易日内每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五、终止上市后股票登记、转让、管理事宜
    3
    公司已于2020年12月3日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推荐恢复上市、委托股票转让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根据《协议书》的约定,公司委托该机构提供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份重新确认及股份转让系统的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以及第一年的持续督导等工作。
    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1日

[2020-12-11](000939)凯迪退: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八次风险提示公告
    1
    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凯迪退 编号:2020-124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八次风险 提示公告
    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1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为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自2020年11月5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一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0年12月16日。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0】979号),公司股票自2020年11月5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0年12月16日。
    一、公司股票触发终止上市的情形
    公司因2017年、2018年连续两年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14.1.3条的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公司股票于2019年5月13日暂停上市。
    公司股票因前述情形被暂停上市后的首个年度报告(2019年年报)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2019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净资产为负、2019 年度
    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了《股票上市规
    则》第14.4.1 条规定的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
    终止上市的情形。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审
    核意见,2020 年10 月28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终
    止上市。
    二、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及涨跌
    幅限制
    1、证券代码:000939
    2、证券简称:凯迪退
    3、涨跌幅限制:10%
    三、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及预计最后交易日期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起始日为2020年11 月5日,
    退市整理期为三十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0 年12 月
    16 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不计入退市整理期。
    公司因特殊原因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其股票全天停牌的,累计
    停牌天数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交易的涨跌幅限制、行情揭示、公
    开信息等其他交易事项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
    规定。
    四、退市整理期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安排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将在首个交易日、前二十五个交易日的
    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
    最后五个交易日内每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公告。
    五、终止上市后股票登记、转让、管理事宜
    3
    公司已于2020 年12 月3 日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推荐恢复上市、委托股票转让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根据《协议书》的约定,公司委托该机构提供进入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
    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份重新确认及股份转让系统的
    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以及第一年的持续督导等工作。
    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12 月10 日

[2020-12-11](000939)凯迪退: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
    1
    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凯迪退 编号:2020-126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
    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1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为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自2020年11月5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一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0年12月16日。
    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一、关于前期公告的诉讼情况
    2018年5月28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涉诉案件的公告》(编号:2018-54);2018年6月5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涉诉案件的更新公告》(编号:2018-55);2018年6月12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新增涉诉案件的公告》(编号:2018-61);2018年7月4日、2018年7月19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最新涉诉案件的公告》(编号:2018-79、2018-107);2019年1月11日、2019年1月23日、2019年1月26日、2019年2月23日、2019年3月15日、2019年3月30日、2019年4月19日、2019年5月29日、2019年6月26日、2019年8月2日、2019年8月31日、2019年9月30日、2019年10月30日、2019年12月2日,2020年1月3日、2月10日、5月9日、6月3日、7月7日、8月4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编号:2019-4、2019-10、2019-11、2019-21、2019-28、2019-34、2019-38、2019-75、2019-79、2019-90、2019-1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2019-113、2019-118、2019-131、2019-141、2020-1、2020-23、2020-36、2020-51、2020-61);2020年9月10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编号:2020-76,下称《2020-76公告》)。
    二、涉及诉讼、仲裁案件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9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涉诉讼、仲裁案件合计2418件,较《2020-76公告》新增47起。其中融资纠纷案件共计124件,较《2020-76公告》新增7起;买卖、建设工程施工、运输等合同纠纷类案件共计398起,较《2020-76公告》新增5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438起,较《2020-76公告》新增10起;燃料买卖案件1458起,较《2020-76公告》新增25起。所涉诉讼、仲裁案件标的金额为46591.27万元。新增47起诉讼、仲裁案件中有7起200万元(含)以上大额合同纠纷案件。 案号 原告(申请人) 被告(被 申请人) 标的合计金额 案由 (2020)鄂01民初605号 蔡宝珍
    凯迪生态;阳光凯迪集团;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约225万元 证券纠纷 (2020)鄂01民初699号 上海汇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约3642万元 公司债券交易纠纷 (2020)鄂0625民初567号 王天成
    湖北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谷城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约211万元 燃料买卖纠纷 (2020)湘1028民初1152号 段慧慧7人
    湖南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安仁 约480万元 燃料买卖纠纷 (2020)鄂0192民初4582号 武汉一冶钢构有限责任公司
    凯迪生态 约1012万元 买卖合同纠纷 (2020)鄂0192民初4584号 武汉一冶钢构有限责任公司
    凯迪生态 约1753万元 买卖合同纠纷
    3
    三、案件裁决或调解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9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涉标的额1000万元以上,已经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裁判或调解生效、执行的案件105件,较《2020-76公告》新增8起。详见附件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涉标的金额1000万元以上、经裁判或调解生效以及上诉案件表(2020年9月4日-2020年12月9日)。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受债务危机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关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断增多,案件量较大,公司将持续根据公司相关工作梳理情况,不定期披露诉讼、仲裁事项进展。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因公司发生流动性危机、债务违约,部分债权人采取了包括诉讼在内的应急措施。目前,公司会同律师等专业人员正积极与债权人沟通,积极应对上述涉诉案件。截至2020年11月30日,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涉标的金额1000万元以上、经裁判或调解生效以及上诉案件共涉及金额161.47亿元,将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以及本期利润、期后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其他涉诉案件,由于标的金额、违约金、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费用的金额有待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对案件作出裁判或调解生效后才能确定,公司目前无法判断对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0日 (2020)京02民初606号 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约38039万元 保证合同纠纷
    4
    附件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涉及标的金额1000万元以上
    经裁判或调解生效以及上诉案件表 (2020年9月4日-2020年12月9日)
    序号
    案号
    原告
    被告
    判决机关
    案由
    标的金额
    1
    (2018)鄂民初37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凯迪生态、广元凯迪、黄平凯迪、紫云凯迪、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合同纠纷
    约44111.64万元
    判决结果
    判决如下:
    一、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元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黄平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紫云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偿还重组债务本金39315万元,支付截止2018年5月15日的重组宽限补偿金4796430元,并支付此后的重组宽限补偿金(以重组债务本金39315万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业同业拆借中心2018年5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的四倍为利率标准,从2018年5月16日起计算至本息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有权对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质押的北京晋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三、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有权对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质押的天门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乐安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平乐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四、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有权向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元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黄平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紫云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追偿;五、驳回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031532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2036532元,由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元凯迪绿色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黄平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紫云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5
    序号
    案号
    原告
    被告
    判决机关
    案由
    标的金额
    2
    (2018)鄂民初38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凯迪生态、广元凯迪公司、敦化凯迪公司、凯迪电力工程公司、凯迪集团公司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合同纠纷
    约35479.64万元
    判决结果
    判决如下:
    一、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偿还重组债务本金35000万元,支付截止2018年5月15日的重组宽限补偿金7116666.67元,并支付此后的重组宽限补偿金(以重组债务本金35000万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业同业拆借中心2018年5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为利率标准,从2018年5月16日起计算至本息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有权对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质押的广元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敦化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凯迪阳光生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50%股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三、敦化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给付义务以其约定的抵押财产即位于吉林省敦化市大石头镇149597.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价值为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广元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项确定的给付义务以其约定的抵押财产即位于四川省广元市朝天镇仇坝村1459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价值为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项确定的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敦化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广元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有权向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追偿。六、驳回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27383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832383元,由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元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敦化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序号
    案号
    原告
    被告
    判决机关
    案由
    标的金额
    3
    (2018)鄂民初39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凯迪生态、浦北凯迪公司、安远凯迪公司、瑞金凯迪公司、竹溪凯迪公司、祁阳凯迪公司、万载凯迪公司、凯迪生物能源公司、凯迪集团公司、凯迪电力工程公司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合同纠纷
    约35652.36万元
    6
    判决结果
    判决如下:
    一、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浦北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安远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瑞金凯迪绿色能
    源开发有限公司和竹溪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偿还重组债务本金35000万元,支付截止2018年5月15日的重组宽限补偿金6523611.11元,并支付此后的重组宽限补偿金(以重组债务本金35000万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业同业拆借中心2018年5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为利率标准,从2018年5月16日起计算至本息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有权对浦北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抵押的位于广西省浦北县县城工业区16050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三、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有权对祁阳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抵押的位于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县白水镇建业路6号1503.48平方米房屋所有权及11848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四、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有权对万载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抵押的位于江西省万载县工业园工业大道12号6466.46平方米房屋所有权及13520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五、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有权对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质押的浦北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瑞金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六、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有权对凯迪阳光生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质押的安远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竹溪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和永顺凯迪阳光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七、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凯迪阳光生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项确定的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凯迪阳光生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有权向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浦北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安远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瑞金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竹溪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追偿;八、驳回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24418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829418元,由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浦北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安远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瑞金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竹溪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祁阳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万载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凯迪阳光生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序号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申请执行人
    执行机关
    案由
    标的金额
    7
    4
    (2020)鄂01执1540号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债券交易纠纷
    /
    执行通知书
    执行如下:
    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责令你们自本通知书送达后即履行下列义务:
    一、向申请执行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履行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鄂01民初352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全部义务;二、负担本案执行费。
    被执行人未按本通知要求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本院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被执行人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将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予以信用惩戒;被执行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序号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执行机关
    案由
    标的金额
    5
    (2020鄂2827执979号
    扬州市广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省来凤县人民法院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执行通知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二条规定,责令你单位履行下列义务:
    (1)立即如实向本院书面报告你(单位)所有财产状况及收入情况。不得转移、隐匿、变卖、毁损你(单位)所有的财产。(2)于2020年10月15日前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负担本案受理费申请执行费。
    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司法拘留等措施。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序号
    案号
    原告
    被告
    调解机关
    案由
    标的金额
    6
    ( 2020)赣01民初406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吉安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限公司、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约1478万元
    8
    调解书
    达成如下协议:
    被告吉安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前一次性归还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 64112019280118)项下贷款本金14772487.19元及利息、罚息、复利[截至2020年8月10日,利息、罚息、复利为630592.96元,之后的利息、罚息、复利按照《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4112019280118)约定计算至还清之日止]及《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4112018280076) 项下贷款本金产生的逾期利息、罚息、复利[截至2020年8月10日,利息、罚息、复利为70606.65元,之后的利息、罚息、复利按照《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4112018280076) 约定计算至还清之日止];二、被告吉安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前向原告支付律师费31020元;三、被告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调解书第一、二项确定的由被告吉安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负担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本案案件受理费113648 元,减半收取56824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61824元,由被告吉安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承担, 并于2020年9月30日前支付给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序号
    案号
    原告
    被告
    调解机关
    案由
    标的金额
    7
    (2020)赣01民初407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万载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约1500万元
    9
    调解书
    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万载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前一次性归还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编号: 64112019280114)项下贷款本金14993882.43元及利息、罚息、复利[截至2020年8月10日,利息、罚息、复利为671627.32元,之后的利息、罚息、复利按照《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编号:64112019280114)约定计算至还清之日止] ;二、被告万载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前一次性归还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编号: 64112018280080)项下贷款本金产生的逾期利息、罚息、复利[截至2020年8月10日,利息、罚息、复利为85732.52元,之后的利息、罚息、复利按照《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4112018280080)约定计算至还清之日止] ;三、被告万载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前向原告支付律师费31485元;四、被告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调解书第一、二、三项确定的由被告万载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负担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本案案件受理费115291元,减半收取57645.5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62645.5元,由被告万载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承担,并于2020年9月30日前支付给原告。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序号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申请执行人
    执行机关
    案由
    标的金额
    8
    (2020)赣01民初408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鄱阳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约1478万元
    调解书
    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鄱阳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前一次性归还《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411201928016)项下贷款本金14774541 元及利息、罚息、复利[截至2020年8月10日,利息、罚息、复利为630680.59元,之后的利息、罚息、复利按照《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 64112019280116) 约定计算至还清之日止]及《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4112018280081)项下贷款本金产生的逾期利息、罚息、复利[截至2020年8月10日,利息、罚息、复利为80054.94元,之后的利息、罚息、复利按照《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 64112018280081) 约定计算至.还清之日止] ;二、被告鄱阳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前向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支付律师费31026元;三、被告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鄱阳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本案案件受理费113716元,减半收取56858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61858元,由被告鄱阳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承担,并于2020年9月30日前支付给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10
    序号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申请执行人
    执行机关
    案由
    标的金额
    9
    (2020)津02执469号之一
    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桦甸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执行裁定书
    裁定如下: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序号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申请执行人
    执行机关
    案由
    标的金额
    10
    (2020)津02执471号之一
    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从江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执行裁定书
    裁定如下: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序号
    案号
    原告
    被告
    判决机关
    案由
    标的金额
    11
    (2020)皖01民初1110号
    安徽中安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约2328万元
    11
    判决结果
    判决如下:
    一、被告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安徽中安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租金23274249.52元及迟延利息5070246.32元(迟延利息暂计至2020年4月3日,之后以全部未还租金23274249.52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标准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二、被告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安徽中安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律师费70000元;三、对本判决主文第一项、第二项确定的债务,被告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追偿;四、驳回原告安徽中安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95865.5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合计200865. 5元,原告安徽中安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负担49630.31元,被告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负担151235.19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 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 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序号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申请执行人
    执行机关
    案由
    标的金额
    12
    (2020)皖01执1164号
    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分行
    格薪源生物质燃料安徽有限公司、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借款合同纠纷
    /
    执行通知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之规定,令你在收到本通知书后立即履行以下义务:
    一、格薪源生物质燃料安徽有限公司偿还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分行借款2亿元、利息4473333.33元(计算至2018年7月30日,此后利息以2亿元为基数,按年利率9.15%计算至款清之日止),并支付复利21131.6元(计算至2018年7月30日,此后复利以311777.78元为基数,按年利率9.15%计算至款清之日止);并支付律师费60万元;二、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确定的债务在2亿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四、负担案件受理费1058201.75元、保全500元、执行费272494元。
    序号
    案号
    原告
    被告
    判决机关
    案由
    标的金额
    13
    (2020)湘10民初22号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桂阳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约3008万元
    12
    判决结果
    判决如下:
    一、被告桂阳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原告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工程款30084470.1元及利息(以实际欠付工程款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付清欠付工程款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原告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对其在本案中承建工程的价款就其承建工程部分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中享有优先受偿权;三、驳回原告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14903元,由原告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负担247653元,由被告桂阳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672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序号
    案号
    上诉人
    被上诉人
    判决机关
    案由
    标的金额
    14
    (2020)最高法民终708号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原名称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债券交易纠纷
    /
    判决结果
    上诉人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9月21日变更为现名称,以下简称凯迪生态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原名称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11月19日变更为现名称,以下简称民族证券公司)及原审被告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名称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凯迪公司)公司债券交易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8)京民初20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0年6月9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本案当事人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理由,凯迪生态公司向本院申请不开庭审理,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决定不开庭审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论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案件受理费5162259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按一审判决执行;二审案件受理费19930元,由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13
    序号
    案号
    上诉人
    被上诉人
    判决机关
    案由
    标的金额
    15
    (2020)湘09民终1444号
    益阳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益阳高新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同纠纷
    /
    判决结果
    上诉人益阳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能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益阳高新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资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2020)湘0903民初10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于2020年7月13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88380 元,由益阳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序号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申请执行人
    执行机关
    案由
    标的金额
    16
    (2020)粵03执6805号
    深圳平安汇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同纠纷
    /
    执行裁定书
    裁定如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冻结或划拨被执行人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财产(以人民币99191772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请执行费、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等为限)。
    本裁定立即执行。

[2020-12-11](000939)凯迪退:关于拟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年审机构的公告
    1
    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凯迪退 编号:2020-121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0年年审机构的公告
    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1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为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自2020年11月5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一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0年12月16日。
    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了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审计委员会查看了有关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料及公司经营层的决策程序。审计委员会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推荐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年审机构。独立董事事前审核了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料,同意将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年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0 年年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请希格玛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2020 年年审机构,聘期一年,费用预计为人民币320
    万元(含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1998
    年在原西安会计师事务所(全国成立最早的八家会计师事务所之
    一)的基础上改制设立的大型综合性会计师事务所。 2013 年6
    月27 日经陕西省财政厅陕财办会【2013】28 号文件批准转制为
    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3 年6 月28 日,经西安市工
    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
    立。
    4.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
    大厦六层
    5.业务资质:1994 年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是我
    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投资者保护能力: 2019 年末,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 亿元,相关职业保
    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人员信息
    3
    首席合伙人:吕桦
    目前合伙人数量:53
    截至2019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03 人,较2018 年末注册
    会计师人数未变化,注册会计师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 2019 年末从业人员总数:761。
    (三)业务信息
    2019 年度业务收入:40,177.7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2,670.96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1,892.00 万元。
    2019 年度净资产金额:8,369.34 万元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31 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客户;收费总额2,326.06 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
    采矿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林、牧、
    渔业;资产均值:101 亿元。
    (四)执业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波女士、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袁蓉女士、拟签
    字注册会计师李波女士和黄朝阳先生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
    业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五)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
    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希格玛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
    分,受到证券监管部门的行政监管措施2 次。
    三、拟新聘、续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审计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
    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了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
    4
    况。审计委员会查看了有关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料及公
    司经营层的决策程序,综合考虑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投资
    者保护能力、项目组团队等信息,审计委员会认为:该所能够满
    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专业的审计能力,符合
    独立性原则,审计委员会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推荐续聘希格玛会计
    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 年年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希格玛会计师
    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
    务所能够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
    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将续聘希
    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 年年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1)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
    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续聘其为公司2020 年年审机构有利
    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
    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2)公司董事会续聘希格玛会
    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 年年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推荐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年审机构。
    4、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会议纪要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 年年
    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5
    4、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 年年
    审机构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
    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
    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12 月10 日

[2020-12-11](000939)凯迪退:关于新增债务到期未能清偿的公告
    1
    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凯迪退 编号:2020-125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债务到期未能清偿的公告
    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1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为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自2020年11月5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一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0年12月16日。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涉及大量诉讼、仲裁案件,将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以及本期利润、期后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一、债务逾期情况
    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致使部分到期债务未能清偿。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分别于2018年6月12日、7月4日、7月19日、7月26日、9月4日、10月24日、12月11日、2019年1月19日、2月23日、3月23日、4月19日、5月29、7月4日、7月31日、8月31日、9月30日、10月30日、12月2日,2020年1月3日、5月9日、6月3日、7月7日、8月4日、9月10日、11月3日发布了《关于公司债务到期未能清偿的公告》(2018-63、2018-81、2018-106、2018-113、2018-148、2018-182、2018-222、2019-8、2019-23、2019-32、2019-39、2019-74、2019-83、2019-88、2019-102、2019-114、2019-119、2019-133、2019-142、2020-27、2020-35、2020-52、2020-62、2020-73、2020-104),现对公司到期债务未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清偿情况进行更新,具体明细如下:
    借款单位 贷款单位 类别
    涉及金额(含利
    息)(万元)
    逾期起始日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重庆润银融资租赁有限
    公司
    租赁 13,832.48 2018/3/21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江苏瀚瑞金港融资租赁
    有限公司
    租赁 9,726.06 2018/9/15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
    公司(厦门农村商业银
    行)
    信托 15,872.63 2018/4/20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包头分行
    流贷 16,241.00 2018/5/18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金商业保理有限
    公司
    商票 10,000.00 2018/8/16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福州分行营业部
    信托 11,211.01 2018/6/20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信托 21,138.16 2018/6/20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国盛证券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信托 21,191.75 2018/6/23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资本(深圳)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
    信托 80,248.70 2018/6/20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国中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租赁 10,750.12 2018/4/21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湖北省担保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
    过桥 20,636.32 2018/11/30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
    司
    信托 4,909.44 2018/5/6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
    产业基金 33,643.55 2018/6/20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
    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信托 19,852.73 2018/6/20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聊城金柱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托 18,540.00 2018/6/29
    3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信托 21,061.15 2018/5/17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莲湖区支行(天津
    中银实业发展有限公
    司)
    信托 33,135.81 2018/6/21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债券 179,793.90 2018/9/9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信托 39,315.00 2018/5/25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信托 37,741.67 2018/6/15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信托 37,962.36 2018/6/15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 69,819.39 2018/5/4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中国进出口银行安徽省
    分行
    流贷 28,756.17 2018/6/20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债券 128,029.78 2018/11/21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
    信托 49,316.34 2018/6/20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
    信托 31,593.75 2018/6/20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资本(深圳)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
    信托 28,952.43 2018/6/20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
    公司
    信托 13,573.50 2018/5/16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信托 53,540.28 2018/6/20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信托 5,238.60 2018/6/20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武汉江岸支行
    流贷 34,004.57 2019/5/10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分行
    流贷 24,714.35 2019/5/10
    4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武昌支行
    流贷 7,075.58 2020/3/26
    蚌埠市凯迪绿色能源
    开发有限公司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大兴支行
    银承 3,497.10 2018/7/4
    从江凯迪绿色能源开
    发有限公司
    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
    份有限公司
    租赁 11,205.72 2018/3/15
    丰都县凯迪绿色能源
    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丰都支行
    流贷 682.34 2020/5/21
    丰都县凯迪绿色能源
    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丰都支行
    固贷 - 2020/5/21
    丰都县凯迪绿色能源
    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丰都支行
    流贷 14.00 2020/10/21
    阜新市凯迪新能源开
    发有限公司
    华运金融租赁股份有限
    公司
    租赁 531.97 2018/5/25
    阜新市凯迪新能源开
    发有限公司
    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
    公司
    租赁 512.43 2018/6/18
    格薪源生物质燃料安
    徽有限公司
    马鞍山农商银行肥西分
    行
    流贷 20,223.67 2018/6/20
    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
    限公司
    安徽中安融资租赁股份
    有限公司
    租赁 1,513.62 2018/6/5
    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
    限公司
    安徽中安融资租赁股份
    有限公司
    租赁 1,222.15 2018/6/8
    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
    限公司
    东方前海(深圳)股权
    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
    产业基金 101,700.00 2018/4/28
    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
    限公司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分行
    产业基金 109,866.67 2018/6/20
    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
    限公司
    上海国立商业保理有限
    公司
    保理 20,549.02 2018/4/26
    谷城县凯迪绿色能源
    开发有限公司
    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
    公司
    信托 7,651.16 2018/6/21
    河南蓝光环保发电有
    限公司
    安徽兴泰融资租赁有限
    责任公司
    租赁 2,799.99 2018/6/14
    洪雅凯迪绿色能源开
    发有限公司
    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
    份有限公司
    租赁 15,366.48 2018/4/15
    桦甸凯迪绿色能源开
    发有限公司
    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
    份有限公司
    租赁 18,566.83 2018/3/15
    淮南市凯迪绿色能源
    开发有限公司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大兴支行
    信用证贴现 2,201.14 2018/6/28
    5
    淮南市凯迪绿色能源
    开发有限公司
    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
    公司
    信托 9,111.26 2018/7/11
    淮南市凯迪绿色能源
    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进出口银行安徽省
    分行
    固贷 6,095.37 2018/6/21
    霍邱县凯迪绿色能源
    开发有限公司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大兴支行
    信用证贴现 2,215.58 2018/6/28
    霍山县凯迪绿色能源
    开发有限公司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大兴支行
    信用证贴现 2,928.74 2018/6/28
    霍山县凯迪绿色能源
    开发有限公司
    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
    公司
    信托 12,237.57 2018/7/11
    吉安市凯迪绿色能源
    开发有限公司
    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
    份有限公司
    租赁 5,882.50 2018/5/15
    监利县凯迪绿色能源
    开发有限公司
    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
    份有限公司
    租赁 5,812.50 2018/5/15
    江陵县凯迪绿色能源
    开发有限公司
    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
    公司
    信托 4,246.31 2018/7/11
    蛟河凯迪绿色能源开
    发有限公司
    上海大唐融资租赁有限
    公司
    租赁 40,920.82 2018/6/2
    金寨县凯迪绿色能源
    开发有限公司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大兴支行
    信用证贴现 2,694.14 2018/6/28
    金寨县凯迪绿色能源
    开发有限公司
    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
    公司
    信托 12,289.70 2018/7/11
    京山县凯迪绿色能源
    开发有限公司
    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
    份有限公司
    租赁 5,308.47 2018/5/15
    临澧县凯迪绿色能源
    开发有限公司
    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租赁 17,939.86 2018/5/15
    江陵、谷城、赤壁、
    崇阳、来凤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BS 66,793.63 2019/2/15
    庐江县凯迪绿色能源
    开发有限公司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
    行庐江支行
    流贷 2,500.00 2018/6/20
    庐江县凯迪绿色能源
    开发有限公司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
    行庐江支行
    银承 1,500.00 2018/6/27
    庐江县凯迪绿色能源
    开发有限公司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
    行庐江支行
    信用证贴现 1,000.00 2018/6/28
    庐江县凯迪绿色能源
    开发有限公司
    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
    公司
    租赁 11,410.82 2018/3/29
    勉县凯迪绿色能源开
    发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分行
    产业基金 22,165.14 2018/12/20
    南陵县凯迪绿色能源
    开发有限公司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大兴支行
    银承 2,997.82 2018/6/27
    6
    平乡凯盈绿色能源开
    发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分行
    产业基金 24,930.59 2018/12/20
    祁东县凯迪绿色能源
    开发有限公司
    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
    份有限公司
    租赁 4,814.33 2018/4/15
    蕲春县凯迪绿色能源
    开发有限公司
    湖北蕲春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蕲阳支行
    流贷 13.00 2020/1/20
    蕲春县凯迪绿色能源
    开发有限公司
    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
    份有限公司
    租赁 5,510.98 2018/5/15
    全椒县凯迪绿色能源
    开发有限公司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产业基金 5,455.59 2018/6/20
    松桃凯迪绿色能源开
    发有限公司
    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
    份有限公司
    租赁 9,958.28 2018/5/15
    岳阳市凯迪绿色能源
    开发有限公司
    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
    份有限公司
    租赁 5,958.86 2018/4/15
    松滋市凯迪阳光生物
    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松滋农商银行杨林市支
    行
    流贷 81.33 2018/6/20
    天水市凯迪阳光生物
    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租赁 4,338.68 2018/12/15
    桐城市凯迪绿色能源
    开发有限公司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大兴支行
    信用证贴现 985.72 2018/7/4
    桐城市凯迪绿色能源
    开发有限公司
    华运金融租赁股份有限
    公司
    租赁 1,234.70 2018/6/18
    望江县凯迪绿色能源
    开发有限公司
    安徽中安融资租赁股份
    有限公司
    租赁 2,406.11 2018/5/4
    望江县凯迪绿色能源
    开发有限公司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大兴支行
    信用证贴现 2,000.00 2018/7/4
    兴安凯迪绿色能源开
    发有限公司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产业基金 5,455.59 2018/6/20
    宿迁市凯迪绿色能源
    开发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宿迁分行
    流贷 1,557.22 2018/10/20
    宿迁市凯迪绿色能源
    开发有限公司
    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
    份有限公司
    租赁 5,186.95 2018/3/15
    宿州凯迪生物质发电
    有限公司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产业基金 5,455.59 2018/6/20
    宣城中盈绿色能源开
    发有限公司
    中国进出口银行安徽省
    分行
    固贷 6,427.73 2018/4/16
    盐池县凯迪中盈新能
    源开发有限公司
    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
    公司
    信托 6,142.93 2018/7/11
    鄱阳县凯迪绿色能源
    开发有限公司
    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
    限责任公司
    租赁 2,785.27 2018/4/10
    益阳市凯迪绿色能源 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租赁 5,437.82 2018/4/10
    7
    开发有限公司 限责任公司
    永新县凯迪绿色能源
    开发有限公司
    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
    公司
    信托 7,160.23 2018/7/11
    永新县凯迪绿色能源
    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分
    行
    固贷 8,584.81 2019/3/21
    永新县凯迪绿色能源
    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流贷 1,499.56 2020/7/29
    凯迪阳光生物能源投
    资有限公司
    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
    公司
    信托 31,725.53 2018/5/11
    双峰县凯迪绿色能源
    开发有限公司
    中恒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租赁 5,117.20 2019/4/25
    隆回、松滋、南陵
    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
    管理有限公司
    ABS 24,638.98 2019/5/15
    祁阳县凯迪绿色能源
    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
    分行
    固贷 8,511.55 2020/1/20
    德安县凯迪绿色能源
    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分
    行
    固贷 8,263.91 2019/6/24
    吉安市凯迪绿色能源
    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流贷 1,557.53 2019/10/20
    鄱阳县凯迪绿色能源
    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流贷 1,544.82 2020/1/21
    万载县凯迪绿色能源
    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流贷 1,508.24 2020/1/21
    平陆凯迪新能源开发
    有限公司
    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
    分行
    固贷 3,144.55 2020/3/10
    北流市凯迪绿色能源
    开发有限公司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
    公司
    租赁 130.00 2020/8/14
    1,895,097.30
    目前逾期债务共计1,895,097.30 万元,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
    净资产为-2,803,547,612.96 元,逾期债务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比例为-675.96%。
    二、对公司的影响
    1、目前部分债权人根据债务违约情况已经采取提起诉讼、仲裁、
    冻结银行账户、冻结资产等措施,未来公司也可能面临需支付相关违
    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的情况,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加剧公司面临的
    资金紧张状况。
    8
    2、相关逾期引发的债权人措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开展
    造成了一定影响,对公司的资产出售形成障碍。部分诉讼已经判决,
    存在被强制执行的可能。
    三、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一)公司将积极通过以下措施保障持续经营能力,恢复盈利能
    力:
    1.在政府及各方支持下,积极推进司法重整工作,解决债务危机,
    夯实公司资产质量,妥善解决员工工资、燃料农户欠款等问题;通过
    司法重整及战略投资人进入后在资金、资源等方面的支持,恢复、提
    升公司信誉和实力;积极抓住市场机遇,控制发展风险,促进公司重
    回健康和可持续发展轨道。
    2.在推进司法重整工作的同时,公司正从以下几个方面积极开展
    生产自救和恢复工作。一是积极建立与金融机构、燃料客户的对话协
    商机制,落实互信和互帮措施,多家电厂达成了多方共同签署的恢复
    生产协议,共同推进电厂生产恢复工作,创造有利于电厂生产自救的
    外部条件,特别是为政府支持、主导下的生产恢复工作起到了很好的
    示范作用。二是签订账户资金监管协议,释放资金。目前已与部分债
    权机构签订了账户监管协议,确保资金在电厂封闭循环使用。三是落
    实“以度电承包或度电经营指标”为经营和考核方式的新管理模式,
    督促和强化电厂经营层提升经营意识、效益意识,实现电厂自我“造
    血”功能。四是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狠
    抓安全生产,并制定以提升经营效益为目标的奖惩机制,更好地发挥
    全员能动性,促进落实经营目标。五是成立燃料监察中心,对生物质
    电厂燃料管理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监察,更好地管控燃料工作,堵塞
    漏洞,提升经营效益。
    3.公司将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改善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加强内部
    控制各项管控工作,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9
    4.公司将继续推进非主营业务低效资产的剥离,进一步精简机构
    和人员,降低成本及费用。
    5.努力推进司法重整相关工作。公司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凯迪生态开展司法重整工作相关事宜的提案》。根据上述
    决议,公司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在武汉市凯迪生态司法重整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完成了该办公室交办的工作,但存在不确定性。
    (二)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生后,对公司司法重整、生产经营造
    成了影响,但公司积极应对。公司积极保持和省、市有关部门密切联
    系,确保公司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
    公司一直将复工复产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分别于2020 年3 月7
    日、3 月21 日、3 月22 日、3 月30 日、4 月1 日以及此后每周通过
    网络会议方式,召开复工复产工作会议,制定复工复产阶段性工作目
    标,协调解决电厂在复工复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公司成立
    复工复产工作组,各高管成员分片负责,对各自负责的运营电厂在复
    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进行指导、协调和解决,并积极总结、推
    广经验,以勉励更多运营电厂克服困难、恢复生产。
    公司的复工复产工作得到了各电厂所在地各级政府、各金融债权
    人、燃料客户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多个电厂所在地政府纷纷利用疫情
    期间各地出台的金融支持政策,帮助电厂解决复产所需流动资金问
    题。例如:受疫情影响,从江凯迪生物质电厂面临原料调运、资金紧
    缺等困境,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到从江县调研了解之后,及时研究
    部署给予专项资金扶持,解决了从江凯迪的燃眉之急,帮助其摆脱资
    金困境,同时从江凯迪也在积极助力当地脱贫攻坚工作,不仅为当地
    农民提供原料收购渠道,还积极提供就业岗位,其辅助工种中当地村
    民就有18 人,其中3 人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四川洪雅凯迪生物质电
    厂当地政府为解决电厂恢复生产面临的流动资金困难,拟以“工业企
    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形式从当地银行进行融资,此外,通过给电厂
    10
    运输车发放“燃料运输车辆绿色通行证”方式,保障了燃料运输车的
    正常通行。重庆丰都凯迪生物质电厂金融债权人则通过办理降息及延
    期支付利息等方式帮助电厂解决资金流动问题。江西永新凯迪生物质
    电厂在当地政府主导下,政府、企业、债权人、农民等各方相互支持,
    相互信任,顺利复产,持续运行。
    目前,受债务危机以及可再生能源补贴电费拖欠的影响,公司旗
    下仍然有10 家生物质电厂保持稳定运行,分别是:万载凯迪电厂、
    丰都凯迪电厂、谷城凯迪电厂、蛟河凯迪电厂、北流凯迪电厂、洪雅
    凯迪电厂、江陵凯迪电厂、宣城凯迪电厂、永新凯迪电厂、祁阳凯迪
    电厂,此外,3 家风电厂持续运营中。电厂通过生物质燃料采收、加
    工、运输以及电厂务工四个渠道直接或间接带动就业岗位达十万人左
    右。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
    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0日

[2020-12-11](000939)凯迪退: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1
    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凯迪退 编号:2020-120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1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为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自2020年11月5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一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0年12月16日。
    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生态”或“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下午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的紧急通知。
    2、会议于2020年12月10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
    3、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守恩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年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拟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年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1)。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要求公司经营层落实《关于辖区上市公司开展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全面自查及限期整改工作的通知》《鄂证监公司字【2020】52号》的文件精神,对相关方占用公司资金问题进行清查并追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要求公司经营层落实<关于辖区上市公司开展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全面自查及限期整改工作的通知>(鄂证监公司字【2020】52号)的文件精神,对相关方占用公司资金问题进行清查并追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2)。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1票,弃权0票
    董事王海鸥投反对票,反对理由:根据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本董事认为2019年度股东大会应在2020年内召开。
    3
    鉴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业务特别规定(2017年修订)》第十四条第四款“退市整理期(预计最后一个交易日为12月16日)公司不筹划、不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的声明”的规定,以及在年度股东大会上公司需向股东、债权人答复公司下一步发展方向等方面的原因。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延期至2021年1月8日召开。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发布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请投资者注意查看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王模胜同志为公司生产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1票
    董事王海鸥投弃权票,弃权理由:本人不了解该候选人过往工作表现,故无法对其是否能够胜任该职务发表意见。
    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聘任王模胜同志为公司生产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3)。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0日

[2020-12-11](000939)凯迪退:关于聘任王模胜同志为公司生产总监的公告
    1
    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凯迪退 编号:2020-123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王模胜同志为公司生产总监的公告
    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1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为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自2020年11月5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一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0年12月16日。
    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聘任王模胜同志为公司生产总监。
    特此公告。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0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附:王模胜个人简历
    王模胜,男,48岁,社招,中共党员。
    第一学历为大学本科,西安交通大学,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最终学历为硕士,武汉大学,工商管理专业。
    1995年07月至1996年08月,在武汉钢电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电气助理工程师;1996年08月至1997年10月,在武汉钢电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电气主值班员;1997年10月至1999年10月,在武汉钢电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单元机组机长;1999年10月至2003年05月,在武汉钢电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发电分场电气专业工程师;2003年05月至2004年09月,在武汉钢电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钢电公司生产技术科电气专业工程师;2004年09月至2006年12月,在武汉凯迪电力工程公司,担任采购工程师;2007年01月至2009年06月,在武汉凯迪电力工程公司,担任项目采购经理;2009年07月至2011年03月,在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采中心,担任主任工程师;2011年03月至2014年09月,在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采中心,担任采购部副部长;2014年09月至2018年8月, 在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安生中心,担任副总经理;2014年11月至2016年1月,兼任江陵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8月至2020年7月,在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生中心,担任总经理;2020年07月至今,在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生产副总监兼安生中心总经理。
    本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3
    及纪律处分;不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持有上市公司股票0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机构调研
    调研时间:2016年12月12日
    调研公司: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北京市星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拾贝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接待人:董秘办:孙燕萍
    调研内容:本次调研参观了金寨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对以下问题进行了交流:
1.公司生物质电厂总体运行情况
截至目前,投入运营36家生物质电厂,总装机容量1008MW,其中二代技术22家,总装机容量720MW,近期还将投入运营3家二代电厂,总装机容量为90MW。
2.金寨电厂发电情况
本次参观的金寨电厂为公司二代技术,装机容量为30MW,预计2016年全年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将达到7000,预计全年发电量比上年同期增长34.7%。
3.公司燃料收购模式
在原材料富集地区通过采取村级燃料收购和大客户相结合收购模式,依靠模式提高燃料质量,依靠流程化、标准化、机械化和信息化降低成本,对燃料的质量与数量、成本进行管控,目前由格薪源公司负责燃料收购和统一调配。
4.生物质电厂技术情况
凯迪坚持自主创新,目前主要采用自主研发的第二代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发电技术,对比第一代中温次高压技术,年发电小时数、厂用电率、燃料单耗)等核心指标都有了全面的提升和改善,综合转换效率可达34%,单度电燃料消耗降为1.2kg/KWH,而电厂自身耗电量也小于10%,整体运行参数已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公司已运行的36家生物质电厂中,22家为第二代生物质发电技术。目前公司已经研发成功第三代、第四代技术,具有持续升级的技术储备。
5.燃料收购淡旺季对电厂生产的影响
一般来说,每年6、7、8月,主要受天气炎热的影响,公司燃料收购处于淡季。电厂根据淡旺季燃料采收出现的不同情况,通过改变燃料掺烧比例等方式保证电厂生产运营。格薪源公司根据不同燃料季节性特点,结合区域化燃料市场情况,全盘进行网络化合理调度。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0-12-16 退市整理期
退市整理期: 成交量:9216.99万股 成交金额:1400.65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求是路证券营业|105.36        |63.99         |
|部                                    |              |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聚贤街证券营业|95.00         |0.00          |
|部                                    |              |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姜堰人民中路证券营|68.05         |--            |
|业部                                  |              |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八一大道证券营|48.82         |6.00          |
|业部                                  |              |              |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宿迁洪泽湖路证|30.00         |--            |
|券营业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环城北路证券营|2.62          |99.04         |
|业部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求是路证券营业|105.36        |63.99         |
|部                                    |              |              |
|信达证券股份公司丹东振五街证券营业部  |0.43          |60.89         |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赣州龙南滨江路证券|--            |43.50         |
|营业部                                |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揭阳望江北路证|--            |36.69         |
|券营业部                              |              |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9-04-18|1.13  |200.00  |226.00  |国泰君安证券股|招商证券股份有|
|          |      |        |        |份有限公司武汉|限公司武汉中北|
|          |      |        |        |洞庭街证券营业|路证券营业部  |
|          |      |        |        |部            |              |
└─────┴───┴────┴────┴───────┴───────┘
(三)融资融券
┌─────┬─────┬─────┬────┬─────┬──────┐
| 交易日期 | 融资余额 |融资买入额|融券余额|融券卖出量|融资融券余额|
|          |  (万元)  |  (万元)  |(万元)|  (万股)  |   (万元)   |
├─────┼─────┼─────┼────┼─────┼──────┤
|2018-06-29|63074.83  |0.00      |46.81   |0.00      |63121.6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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