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882华联股份最新消息公告-000882最新公司消息
≈≈华联股份000882≈≈(更新:22.02.25)────────────────────────────────────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29日
2)02月25日(000882)华联股份: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
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以总股本273735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0.03元 ;股权登记日:2
021-07-15;除权除息日:2021-07-16;红利发放日:2021-07-16;
机构调研:1)2016年04月21日机构到上市公司调研(详见后)
●21-09-30 净利润:1088.26万 同比增:-78.99% 营业收入:8.23亿 同比增:3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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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0040│ 0.0031│ 0.0007│ 0.0084│ 0.0189
每股净资产 │ 2.6667│ 2.6639│ 2.6663│ 2.9350│ 2.9319
每股资本公积金 │ 1.7001│ 1.7001│ 1.7001│ 1.7001│ 1.7002
每股未分配利润 │ -0.1194│ -0.1203│ -0.1197│ 0.1468│ 0.1573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0.1500│ 0.1200│ 0.0300│ 0.2800│ 0.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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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0040│ 0.0031│ 0.0007│ 0.0084│ 0.0189
每股净资产 │ 2.6667│ 2.6639│ 2.6663│ 2.9350│ 2.9319
每股资本公积金 │ 1.7001│ 1.7001│ 1.7001│ 1.7001│ 1.7002
每股未分配利润 │ -0.1194│ -0.1203│ -0.1197│ 0.1468│ 0.1573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0.1491│ 0.1153│ 0.0251│ 0.2859│ 0.6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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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华联股份 代码:000882 │总股本(万):273735.19 │法人:王锐
上市日期:1998-06-16 发行价:3.2│A 股 (万):273734.8 │总经理:曾灿霞
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有限公司 │限售流通A股(万):0.39 │行业:商务服务业
电话:010-57391734 董秘:周剑军 │主营范围:购物中心的运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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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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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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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0.0040│ 0.0031│ 0.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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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0084│ 0.0189│ 0.0034│ -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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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0.0176│ 0.0795│ 0.0050│ 0.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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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0120│ 0.1135│ 0.1084│ 0.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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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0074│ 0.0112│ 0.0103│ 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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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5](000882)华联股份: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北
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集团”)的通知,获悉华联集团 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和再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 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为控 本次解除
股股东或 质押股份 占其所 占公司 解除 质权人/申请
股东名称 第一大股 数量(万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日期 人等
东及其一 股) 比例 比例
致行动人
2021 年 2022 广发银行股
华联集团 是 9917 13.23% 3.62% 7 月 13 年 2 月 份有限公司
日 23 日 北京西单支
行
合计 9917 13.23% 3.62%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华联集团所持公司股份中仍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量 为 4254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5.54%)。
二、 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 否 为 控 本 次 是 否 为
股 股 东 或 质 押 占 其 所 占公司 限 售 股 是 否 质 押
股东名称 第 一 大 股 数量 持 股 份 总股本 ( 如 为 补 起 始 质 押 到 质权人 质 押
东 及 其 一 ( 万 比例 比例 是 , 注 充 质 日 期日 用途
致行动人 股) 明 限 售 押
类型)
广发银
办理完 行股份
2022 自身
解除质 有限公
华联集团 是 9917 13.23% 3.62% 否 否 年 2 月 生产
押登记 司北京
23 日 经营
之日 顺义支
行
合计 9917 13.23% 3.62%
本次股份质押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华联集团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本 次 质 本 次 质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押 前 质 押 后 质 占其 所 占公 司 情况 情况
股 东 持 股 数 量 持 股 押 股 份 押 股 份 持股 份 总股 本 已质押股 占 已 未 质 押 占 未
名称 (万股) 比例 数量(万 数量(万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质 押 股 份 限 质 押
股) 股) 冻结、标 股 份 售 和 冻 股 份
记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华联 74964.4537 27.39% 42540 52457 69.98% 19.16% 0 0 0 0
集团
合计 74964.4537 27.39% 42540 52457 69.98% 19.16% 0 0 0 0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华联集团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华联集团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28830 万股,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为 38.4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0.53%,所对应的担保债权最高本金
金额为 7.5 亿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38747 万股,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为 51.6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4.15%,所对应的担保债权最高本金金额为 7.5 亿元。
华联集团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华联集团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付能力。
3、华联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2022-02-21](000882)华联股份: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提前分期偿付(第一次)公告
华联股份: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提前分期偿付(第一次)公告
特别提示:
根据《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华联01”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
议决议公告》,“18华联01”可以提前分期偿付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以下简称“18华联01”或“本期债券”)将于2022年2月23日提前兑付本期债券余额
20%的本金,同时将支付该部分本金自2022年1月29日(含)至2022年2月23日(不含)
期间的利息
“18华联01”本次提前兑付兑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2年2月22日,凡在2022年2月
22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本金和利息;2022年2月22
日(含)前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本金和利息。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8华联01”,债券代码“112637”。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7.70亿元。目前存续规模为1亿元。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附第1年末和第3年末发行人默回选择权、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
立的托管账户登记托管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8.00%。公司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1年末选
择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100个基点,即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和第3年(2019年1月29
……
[2022-02-16](000882)华联股份: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提前分期偿付(第一次)的提示性公告
华联股份: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提前分期偿付(第一次)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根据《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华联01”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
议决议公告》,“18华联01”可以提前分期偿付。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以下简称“18华联01”或“本期债券”)将于2022年2月23日提前兑付本期债券余额
20%的本金,同时将支付该部分本金自2022年1月29日(含)至2022年2月23日(不含)
期间的利息。
“18华联01”本次提前兑付兑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2年2月22日,凡在2022年2月
22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本金和利息:2022年2月22
日(含)前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本金和利息。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8华联01”,债券代码“112637”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7.70亿元。目前存续规模为1亿元。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附第1年末和第3年末发行人赋回选择权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
[2022-02-07](000882)华联股份: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18华联01”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华联股份: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18华联01”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28日
3、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取非现场电子邮件方式进行记名投票表决
4、债权登记日:2022年1月26日(以下午15:00时交易时间结束后,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5、本次会议的内容及召集、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
……
[2022-01-26](000882)华联股份: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2年付息公告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债券代码:112637 债券简称:18 华联 01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22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重要提示: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2018 年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8 华联 01”或“本期债券”)将于
2022 年 2 月 7 日(因 2021 年 1 月 29 日为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交易日)支付
自 2021 年 1 月 29 日到 2022 年 1 月 28 日期间的利息 8.00 元(含税)/张。
本次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22年1月28日,凡在2022年1月28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的权利,凡在 2022 年 1 月28 日(含)前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利息款的权利。
公司在 2018 年 1 月 29 日发行的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将于 2022 年 2 月 7 日(因 2021 年 1 月 29 日为
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交易日)支付自 2021 年 1 月 29 日到 2022 年 1 月 28 日
期间的利息(下一付息期的起息日为 2022 年 1 月 29 日),为保证兑息工作的顺
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8 华联 01”,债券代码“112637”。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7.70 亿元。目前存续规模为 1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5 年,附第 1 年末和第 3 年末发行人赎回
选择权、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登记托管。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8.00%。公司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1 年末选择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100 个基点,即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和第
3 年(2019 年 1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 月 28 日)的票面利率为 8.00%,并在存续期
的第 2 年和第 3 年固定不变。公司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选择不调整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8、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9、起息日:2018 年 1 月 29 日。
10、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1、付息日:2019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1 月 29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付息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 1 个交易日,在该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年度的债券利息(最后一期含本金)。
13、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23 年 1 月 29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1 年末行使赎回权或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权,则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19 年 1 月 29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
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行使赎回权或债
券持有人行使回售权,则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21 年 1 月 29 日(如遇非交易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4、支付方式:本期债券利息和本金支付方式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的规定执行。
15、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6、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上海新世纪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17、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原“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8、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部分拟用于调整公司债务结构。
19、质押式回购安排: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不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20、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8 年 3 月 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
21、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22、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情况
根据《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 华联 01”不行使赎回选择权、不调整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 华联 01”不行使赎回选择权、不调整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及《北京华联商厦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18 华联 01”不行使赎回选择权、不调整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 8.00%,每手“18
华联 01”(面值人民币 1,000 元)实际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80.00 元(含税),
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64.00 元;
根据财税【2018】108 号规定以及 2021 年 10 月 27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非
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80.00 元。
三、本期债券付息权益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28 日
2、除息日:2022 年 2 月 7 日
3、债券付息日:2022 年 2 月 7 日
4、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2 年 1 月 29 日
四、本期债券的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的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1 月 28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
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8华联01”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期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期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
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及 2021 年 10 月 27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
决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该实施期限由 2021
年 11 月 6 日延长至“十四五”末,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对境外机构投资
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本期债券付息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
名称: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祥云路北四条 208 号创新中心 2 号楼
联系人:田菲
电话:010-57391734
传真:010-57391734
2、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九号金融街中心南楼 15 层
法定代表人:涂雷
联系人:颜斌、张乔
联系电话:010-66538666
传真:010-66538566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26 日
[2022-01-25](000882)华联股份: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18华联01”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华联股份: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18华联01”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特别提示:
1、根据《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
(面向合格投资者)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经超过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
债券总额50%且具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出
席方可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超过持有本期债券未
偿还债券总额50%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
意方可生效。
……
[2021-11-26](000882)华联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0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以电
邮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并将有关本次会议的材料通过电邮的方式送到所有董事和监事。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
事 9 人,实到 9 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锐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认真讨论并表决,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5.8 亿元,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顺利进行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5.8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8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华联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及规章制度的要求。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流动资金贷款规模,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华联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本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
表决情况: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2021-11-26](000882)华联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2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11月19日以电邮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并将有关会议材料通过电邮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认真审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情况:同意 3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2021-11-26](000882)华联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9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镕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00号),华联股份获准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向西藏山南信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山南”)发行股份募集总额不超过86,000万元的配套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59,999,998.86元。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2月16日出具的《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7)第110ZC0081),截至2017年2月16日止,华联股份已收到特定投资者认缴股款人民币859,999,998.86元。
根据重组报告书,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元)
1 太原胜利购物中心 232,503,700.00
2 青岛黄岛缤纷港购物中心 627,496,298.86
合计 859,999,998.86
二、募集资金存储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储及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4年8月25日本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9年1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进行了修订。
根据现行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独立财务顾问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将全部用于本次交易收购的标的公司山西华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华联”)和青岛海融兴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融兴达”)在建购物中心的后续建设及装修。募投项目的后续建设由标的公司具体负责实施。
2017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山西华联和海融兴达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23,250.37万元对山西华联进行增资;使用募集资金62,749.63万元对海融兴达进行增资。前述增资已于2017年3月15日到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98,598,186.29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累计192,815,155.48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585,656,886.69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净收入及结构性存款收益24,255,074.12元)。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的情况
2020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顺利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1年11月23日,公司已将上述5.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发布了《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减少公司流动资金贷款规模,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及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前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按目前公司融资成本测算,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为4,000万元(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如果期间有需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将及时、足额地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时,将及时将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若募集资金项目出现建设资金缺口,公司将及时、足额地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确保项目进度。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顺利进行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8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8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及决议、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出具的意见,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经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华联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及规章制度的要求。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流动资金贷款规模,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华联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2021-11-26](000882)华联股份: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华联01”公司债券回售结果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3
债券代码:112637 债券简称:18 华联 01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8 华联 01”公司债券回售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18 华联 01”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发行人”)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2021 年 11 月 3 日、2021 年 11 月 5
日分别发布了《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 华联 01”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 华联 01”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 华联 01”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投资者可在回售申报日内选择将持有的“18 华联 01”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18
华联 01”回售申报日为 2021 年 11 月 2 日至 2021 年 11 月 8 日。回售部分债券
享有2021年1月29日至2021年11月29日(含)期间利息,票面利率为8.00%。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18华联01”
本次回售登记期(2021 年 11 月 2 日至 2021 年 11 月 8 日)有效回售申报数量
为 1,000,000 张,回售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000 元(不含利息),剩余未回售债券数量为 1,000,000 张。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18华联01”
本次撤销期内(2021 年 11 月 3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9 日)撤销回售数量为 0 张,
撤销回售金额为人民币 0 元(不含利息),最终回售金额为 100,000,000 元(不
含利息),未回售债券数量为 1,000,000 张。
公司对本次回售债券将不进行转售。
公司已将“18 华联 01”回售部分支付的本金及利息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将于回售资金到账日划付至投资者资金
账户,回售资金到账日为 2021 年 11 月 30 日。
特此公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 华联 01”公司债券回售结果的公告》之盖章页)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26 日
★★机构调研
调研时间:2016年04月21日
调研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接待人:证券事务代:表田菲,董事会秘书:周剑军
调研内容:本次活动以访谈形式为主主要问题如下:
1、问:公司对未来的发展如何规划?
答: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购物中心的运营与管理。但由于购物中心行业资产重、培育时间长的特点为提高公司现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竞争力公司会尝试转型轻资产运营战略。未来在转让部分成熟物业的所有权的同时保留公司对物业的管理权;公司股东在享受物业增值收益的同时为公司带来管理咨询服务收入。公司在现金流充裕的情况下公司将积极发掘对外投资机会以财务投资或战略合作为目的增强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
2、问:公司未来如何实施轻资产战略?
答:2015年BHG Retail REIT于新加坡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未来成熟后的物业会考虑出售于REIT。今后在实施轻资产战略的过程中公司将根据证券化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及预期收益决定相应的转让方式。另一方面公司实施轻资产战略的过程中为使公司股东充分享受到物业增值的收益也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运营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具体来说公司将通过提升运营能力降低空置率、提高租金水平从而公司在资产转让中可以享受更高的收益。
3、问: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选择标准是什么?
答:公司在进行对外投资项目的选择中主要考虑是否可以为公司主营业务带来协同效应、增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水平。公司希望通过投资而与相关项目进行更多的合作实现公司与对应项目的双方共赢。
4、问: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中有关发行股份的锁定期如何安排?
答:公司对于新发行股份的锁定期安排已经在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草案)》中做了详细叙述。具体锁定期限将根据交易对方取得标的资产的工商登记日、公司发行股份的股权登记日以及交易对方持有相关标的的时间来决定。
5、问:公司未来准备在哪些区域拓展新的购物中心?
答:考虑到北京地区人均购物中心面积偏低及相关市场形势的特点公司坚持以北京地区为发展重心同时积极布局有潜力的二线城市物业。为增强公司在二线城市购物中心的招商议价能力公司将发挥行业地位优势在二线城市物业中引入公司战略合伙租户形成主力租户对招商的带动效应。
6、问:目前公司对购物中心的估值模式是什么?
答:公司对购物中心的估值主要根据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状况、地域经济特点、项目周边商圈情况并结合公司运营管理能力预测项目可产生的现金流量从而以合理的折现率对现金流进行折现对购物中心进行估值。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0-03-19 日涨幅偏离值达到7%
涨幅偏离值:9.72 成交量:18879.00万股 成交金额:41205.00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解放北路证券营|1533.00 |4.03 |
|业部 | | |
|深股通专用 |1078.89 |634.29 |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1050.40 |74.24 |
|第二证券营业部 | |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西藏南路证券营|908.73 |-- |
|业部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远大路证券营业|874.39 |-- |
|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益田路荣超商务|0.87 |5530.24 |
|中心证券营业部 |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南瑞路证券|0.02 |647.19 |
|营业部 | | |
|深股通专用 |1078.89 |634.29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求是路证券营业|29.12 |525.14 |
|部 | |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上海徐汇区中山西路|-- |508.82 |
|证券营业部 | |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9-05-31|2.61 |1312.81 |3426.43 |国融证券股份有|华泰证券股份有|
| | | | |限公司北京中关|限公司北京苏州|
| | | | |村大街证券营业|街证券营业部 |
| | | | |部 | |
└─────┴───┴────┴────┴───────┴───────┘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