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正点财经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 页 主力数据 财经视频 研究报告 证券软件 内参传闻 股市学院 指标公式
首页 > 主力数据 > 财务分析 > F10资料 > 正文

  000848承德露露最新消息公告-000848最新公司消息
≈≈承德露露000848≈≈(更新:22.02.11)
────────────────────────────────────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12日
         2)02月11日(000848)承德露露: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以总股本105042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2.6元 ;股权登记日:20
           21-05-28;除权除息日:2021-05-31;红利发放日:2021-05-31;
机构调研:1)2021年06月01日机构到上市公司调研(详见后)
●21-09-30 净利润:40035.19万 同比增:33.36% 营业收入:18.54亿 同比增:34.31%
────────┬────┬────┬────┬────┬───────
  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3800│  0.2700│  0.2000│  0.4000│  0.2800
每股净资产      │  2.0324│  1.9239│  2.1225│  2.0451│  1.9231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0161│  0.0161│  0.0161│  0.0161│  0.0161
每股未分配利润  │  0.7276│  0.6191│  0.8060│  0.6094│  0.5284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17.5200│ 12.6600│  9.4600│ 20.9000│ 14.7900
────────┼────┼────┼────┼────┼───────
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3719│  0.2634│  0.1966│  0.4015│  0.2789
每股净资产      │  2.0324│  1.9239│  2.1225│  2.0451│  1.9231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0161│  0.0161│  0.0161│  0.0161│  0.0161
每股未分配利润  │  0.7276│  0.6191│  0.8060│  0.6094│  0.5284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18.3000│ 13.6928│  9.2620│ 19.6326│ 14.5017
────────┴────┴─┬──┴────┴───┬┴───────
A 股简称:承德露露 代码:000848 │总股本(万):107641.9   │法人:沈志军
上市日期:1997-11-13 发行价:5.52│A 股  (万):107639.25  │总经理:梁启朝
主承销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限售流通A股(万):2.65  │行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电话:86-314-2128181 董秘:刘明珊│主营范围:饮料的生产和销售
───────────────┴────────────────────
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
    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
    2021年        │        --│    0.3800│    0.2700│    0.2000
─────────┼─────┼─────┼─────┼────────
    2020年        │    0.4000│    0.2800│    0.1900│    0.1900
─────────┼─────┼─────┼─────┼────────
    2019年        │    0.4300│    0.3700│    0.2700│    0.2300
─────────┼─────┼─────┼─────┼────────
    2018年        │    0.4200│    0.3600│    0.2600│    0.2200
─────────┼─────┼─────┼─────┼────────
    2017年        │    0.4200│    0.3300│    0.2300│    0.2300
─────────┴─────┴─────┴─────┴────────
[2022-02-11](000848)承德露露: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48  证券简称:承德露露  公告编号:2022-003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决定聘任刘明珊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刘明珊女士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刘明珊女士的董事会任职资格已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均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秘书的通讯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314-2128181
  传  真:0314-2059100
  通信地址:河北省承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区 8 号
  邮政编码:067000
  电子邮箱:lolozq@lolo.com.cn
  特此公告。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日
附件:刘明珊女士简历
  刘明珊,女,1994 年 6 月生,江西赣州人,中共预备党员,本
科学历。2016 年 7 月进入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从事财务、行政、证券事务等工作,现主要负责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工作。
  截至目前,刘明珊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刘明珊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022-02-11](000848)承德露露: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48  证券简称:承德露露  公告编号:2022-002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
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7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
由董事长沈志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拟聘任刘明珊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公告编号:2022-004)。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附件:刘明珊女士简历
  特此公告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日
  附件:刘明珊女士简历
  刘明珊,女,1994 年 6 月生,江西赣州人,中共预备党员,本科学历。2016
年 7 月进入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从事财务、行政、证券事务等工作,现主要负责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工作。
  截至目前,刘明珊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刘明珊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022-01-11](000848)承德露露: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848        证券简称:承德露露        公告编号:2022-001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承德露露”) 近日收到河
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冀民终899号,获悉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冀08民初25号之二民事裁定,即撤销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公司起诉王宝林、王秋敏与公司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一案的裁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2020年4月13日,原告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王宝林、王秋敏与公司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一案由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案号(2020)冀08民初25号。
    2020年7月3日,承德市中级人民针对被告王宝林、王秋敏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裁定本案移送广东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公司不服该裁定,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0年9月23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本案由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主要认定理由为本案中虽涉及《备忘录》、《补充备忘录》,但根据所述事实和理由看,本案不是因履行《备忘录》及《补充备忘录》或就其法律效力等产生争议所产生的纠纷,而是就董事以《备忘录》及《补充备忘录》作为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手段所产生的侵权责任纠纷。
    2020年11月,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本案出具了中止诉讼的裁定,主要依据是本案与与广东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2020)冀05民初123号案件相关联,且裁判结果的作出须以广东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理结果为依据。
    2021年9月,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0)冀08民初25号之二民事裁定,认定公司起诉被告王宝林、王秋敏与公司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与广东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2020)冀05民初123号案的当事人有重合等情形而构成
重复起诉,故驳回公司的起诉。
    公司因不服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冀08民初25号之二民事裁定,针对该裁定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于2021年12月16日开庭进行了审理。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7日、2020年8月14日、2020年10月30日、2020年12月6日、2021年10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诉讼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上诉人(一审原告):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河北省承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区8号)
    法定代表人:沈志军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王宝林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王秋敏
    (二) 本案案情介绍及申请诉讼原因
    被告人王宝林自1997年至2010年,担任原告公司的董事长职务,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告人王秋敏自1997年至2014年任原告公司的董事、总经理,2014年8月至2016年任原告公司的副董事长。二被告利用担任原告公司核心管理人员的职务便利,于2001年12月至2006年6月间,以原告公司的名义,私下与关联企业露露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后更名为霖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露露集团公司”或“霖霖集团公司”)、汕头市高新区露露南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露露”)及香港飞达企业公司签订《备忘录》《补充备忘录》等关联交易合同。
    《备忘录》和《补充备忘录》的签订,直接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人的利益:1、不经资产评估作价程序,不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定,以“零元”对价向露露集团公司转让原告公司持有的汕头露露的51%股权及实际控制人地位;2、王宝林、王秋敏随后擅自决定放弃露露集团公司对汕头露露平价增资的机会,放弃国有产权的控股地位,使香港飞达企业公司以85%的持股比例控制汕头露露;3、王宝林、
王秋敏擅自以不公平不合理的价格条件授予汕头露露商标、专利许可使用权,通过非法使用公司核心知识产权谋取利益;4、王宝林、王秋敏非法擅自分割马口铁型罐装露露牌杏仁露饮料的零售市场,根本损害了露露杏仁露在八个省份的零售市场价值;5、王宝林、王秋敏擅自决定由汕头露露独家生产并销售利乐包装型露露牌杏仁露饮料。
    综上,原公司董事、高管王宝林、王秋敏利用职务便利与霖霖集团公司、汕头露露私下签订的抽屉协议《备忘录》《补充备忘录》,其签订未履行任何法定程序,包括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程序,其内容既具有不正当竞争性质的市场区域划分的涉嫌违法行为又有垄断经营项目的涉嫌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基于上述事实,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公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于2020年4月1日向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宝林、王秋敏提起诉讼。
    2021年9月,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0)冀08民初25号之二民事裁定,认定公司起诉被告王宝林、王秋敏与公司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与广东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2020)冀05民初123号案的当事人有重合等情形而构成重复起诉,故驳回公司的起诉。
    公司因不服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冀08民初25号之二民事裁定,针对该裁定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裁决情况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诉讼请求同时包含给付之诉,露露股份公司起诉要求董事、高管赔偿损失,承担责任的主体与123号案件并不相同。对此,人民法院应予审理。由于123号案件正在审理期间,同时,庭审中公司主张其在本案要求赔偿损失的事实依据与123号案件并不完全一致。故一审法院全部驳回起诉不当。”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三十二条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冀08民初25号之二民事裁定;
    二、本案由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四、其他诉讼的进展情况
    原告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霖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汕头高新区露露南方有限公司,第三人香港飞达企业公司、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王宝林、王秋敏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一案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19年3月22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获悉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起诉霖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汕头高新区露露南方有限公司、香港飞达企业公司、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于2019年3月20日出具了《受理案件通知书》[(2019)冀民初28号]。
    2019年5月23日,公司收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裁定书》(2019)冀民初28-1号,驳回被告二汕头高新区露露南方有限公司在诉讼受理期间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诉讼。随后,被告汕头露露公司上诉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1月,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最高法民辖终404号,裁定撤销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冀民初 28-1号裁定,本案移送至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10日召开庭前会议,并于2020年6月11日、9月10日、9月11日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2021年1月,公司收到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冀05民初123号,裁定驳回原告万向三农集团公司、反诉原告露露南方公司的诉讼请求。公司不服该裁定,于法定期限内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1年12月,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件受理通知书》(2021)粤民终1281号,获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本案。
    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9年3月23日、2019年6月5日、2020年1月6日、2020年8月14日、2021年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重大诉讼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二)当前进展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7日开庭审理,尚未判决。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王宝林、王秋敏私下秘密签订关联交易合同行为严重违背了对上市公司的忠实义务、违反法律规定,导致公司商标等资产被长期违法侵占使用,严重干扰公司的生产经营,但暂无法准确估算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将继续跟进本案的进展情况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冀民终899号
    特此公告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一日

[2021-12-08](000848)承德露露:董事会秘书辞职公告2021-045
证券代码:000848        证券简称:承德露露          公告编号:2021-045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吴玲芳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吴玲芳女士因个人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吴玲芳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吴玲芳女士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玲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在公司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暂由公司董事长沈志军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
  吴玲芳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吴玲芳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规范治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沈志军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314-2128181
  传真:0314-2059100
  邮箱:lolozq@lolo.com.cn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区八号
  特此公告。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7 日

[2021-10-20](000848)承德露露: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38元
    每股净资产: 2.032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52%
    营业总收入: 18.54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00亿元

[2021-10-08](000848)承德露露:重大诉讼进展公告2021-043
 证券代码:000848        证券简称:承德露露        公告编号:2021-043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承德露露”) 近日收到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冀08民初25号之二,获悉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公司起诉被告王宝林、王秋敏与公司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与广东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2020)冀05民初123号的当事人有重合等情形而构成重复起诉,故驳回公司的起诉。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原告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王宝林、王秋敏与公司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于2020年4月13日由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案号(2020)冀08民初25号。
  被告王宝林、王秋敏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2020年7月3日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本案移送广东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公司不服该裁定,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0年9月23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本案由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主要认定理由为本案中虽涉及《备忘录》、《补充备忘录》,但根据所述事实和理由看,本案不是因履行《备忘录》及《补充备忘录》或就其法律效力等产生争议所产生的纠纷,而是就董事以《备忘录》及《补充备忘录》作为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手段所产生的侵权责任纠纷。
  2020年11月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本案出具了中止诉讼的裁定,主要依据是本案与与广东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2020)冀05民初123号案件相关联,且裁判结果的作出须以广东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理结果为依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7日、2020年8月14日、2020年10月30日、2020年1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诉讼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原告: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河北省承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区8号)
  法定代表人:沈志军
  被告:王宝林
  被告:王秋敏
    (二) 本案案情介绍及申请诉讼原因
  被告人王宝林自1997年至2010年,担任原告公司的董事长职务,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告人王秋敏自1997年至2014年任原告公司的董事、总经理,2014年8月至2016年任原告公司的副董事长。二被告利用担任原告公司核心管理人员的职务便利,于2001年12月至2006年6月间,以原告公司的名义,私下与关联企业露露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后更名为霖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露露集团公司”或“霖霖集团公司”)、汕头市高新区露露南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露露”)及香港飞达企业公司签订《备忘录》《补充备忘录》等关联交易合同。
  《备忘录》和《补充备忘录》的签订,直接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人的利益:1、不经资产评估作价程序,不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定,以“零元”对价向露露集团公司转让原告公司持有的汕头露露的51%股权及实际控制人地位;2、王宝林、王秋敏随后擅自决定放弃露露集团公司对汕头露露平价增资的机会,放弃国有产权的控股地位,使香港飞达企业公司以85%的持股比例控制汕头露露;3、王宝林、王秋敏擅自以不公平不合理的价格条件授予汕头露露商标、专利许可使用权,通过非法使用公司核心知识产权谋取利益;4、王宝林、王秋敏非法擅自分割马口铁型罐装露露牌杏仁露饮料的零售市场,根本损害了露露杏仁露在八个省份的零售市场价值;5、王宝林、王秋敏擅自决定由汕头露露独家生产并销售利乐包装型露露牌杏仁露饮料。
  综上,原公司董事、高管王宝林、王秋敏利用职务便利与霖霖集团公司、汕头露露私下签订的抽屉协议《备忘录》《补充备忘录》,其签订未履行任何法定程序,
包括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程序,其内容既具有不正当竞争性质的市场区域划分的涉嫌违法行为又有垄断经营项目的涉嫌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基于上述事实,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公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于2020年4月1日向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宝林、王秋敏提起诉讼。
  被告王宝林、王秋敏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2020年7月3日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本案移送广东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公司不服该裁定,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0年9月23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本案由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认定理由:本案与广东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2020)冀05民初123号案件在诉讼主体、诉讼请求等方面并不相同。(2020)冀05民初123号案件是承德露露的股东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所提起的股东代表诉讼,诉讼请求是要求被告霖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汕头高新区露露南方有限公司及第三人香港飞达企业公司所实施关联交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案所涉及的事实虽然与本案所诉事实存在关联,但本案是承德露露向作为公司内部人员的原董事提起的损害公司利益损害赔偿责任纠纷,故两案在诉讼主体、诉讼请求、诉的利益等方面并不相同,属于不同的两个诉。
  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18日组织了证据交换,公司出庭递交了相关证据材料,但王宝林王秋敏没有出庭,以邮寄的方式递交了中止诉讼的申请。
  2020年11月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本案出具了中止诉讼的裁定。
    三、裁决情况
  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2020)冀05民初123号案件与本案当事人有重合、本案诉讼请求已包含(2020)冀05民初123号案件中,即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霖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汕头高新区露露南方有限公司,第三人香港飞达企业公司、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王宝林、王秋敏一案中,故对公司提起的本案诉讼予以驳回。
    四、与本案相关联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说明
  原告汕头高新区露露南方有限公司诉承德露露公司等被告一案:
  该案于2018年8月1日由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2019年6月3日,公司收到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粤0511民初1655号(一审判决)。公司不服判决,于上诉期内向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公司于2020年1月4日收到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9)粤05民终71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公司因不服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05民终713号民事判决,于2020年4月30日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20年11月1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公司关于该案提起再审一案作出了中止诉讼的裁定,认为再审案与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霖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汕头高新区露露南方有限公司,第三人香港飞达企业公司、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王宝林及王秋敏的(2020)冀05民初123号案件均涉及《备忘录》《补充备忘录》的效力问题,但本案审理合同效力的范围更窄,因此再审案必须以(2020)冀05民初123号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案尚未审结,故再审案中止诉讼。
  申请执行人汕头高新区露露南方有限公司根据(2019)粤05民终713号生效判决向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1日依法立案执行,随后向公司下达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20)粤0511执1449号,责令公司立即履行生效判决文书所确定的全部义务。
  公司认为一审、二审法院判决均有误,故无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法向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请求终止执行(2019)粤05民终713号《民事判决书》中关于许可汕头高新区露露南方有限公司使用第570573号、第570574号、第7518767号和第6477542号注册商标事项进行公告事项,并中止执行该商标许可的相关备案手续。法院立案受理[案号列(2020)粤0511执异62号]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书面审查。2020年8月公司收到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粤0511执异62号,获悉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驳回异议人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的异议请求。2020年8月11日,汕头金平区人民法院将公司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期限两年。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汕头金平区人民法院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请该局协助执行对被执行人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应许可申请执行人汕头高新区露露南方有限公司使用第570573号、第570574号、第7518767号和第6477542号注册商标的事项办理相关商标使用许可的备案手续。同时汕头金平区人
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将公司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
  截止本次公告当日,对于原告汕头高新区露露南方有限公司诉承德露露公司一案的再审案尚处于中止诉讼阶段。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王宝林、王秋敏私下秘密签订关联交易合同行为严重违背了对上市公司的忠实义务、违反法律规定,公司商标被违法使用,干扰公司的生产经营,但暂无法准确估算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
  根据河北省高院作出的(2020)冀民辖终106号裁定认为:本案系公司原董事长王宝林、原总经理王秋敏以私下秘密签订的《备忘录》及《补充备忘录》作为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手段所产生的侵权责任纠纷。广东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2020)冀05民初123号案件系作为承德露露股东的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所提起的股东代
表诉讼,两案在诉讼主体、诉讼请求、诉的利益等方面并不相同。本案构成重复起诉予以驳回起诉的认定理由与前述河北省高院(2020)冀民辖终106号最终裁定认识存在矛盾,故公司将在法定期限内向河北高院递交上诉状,继续跟进本案的进展情况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冀08民初25号之二
  特此公告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八日

[2021-08-23]承德露露(000848):承德露露原料杏仁采购成本有所上涨
    ▇证券时报
   承德露露(000848)8月23日在互动平台透露,受杏仁市场价格影响,公司原料杏仁的采购成本有所上涨。 

[2021-08-17](000848)承德露露: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1-042
证券代码:000848        证券简称:承德露露          公告编号:2021-042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承德露露,证
券代码:000848)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2021 年 8 月 13 日、2021 年 8
月 16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实,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披露了《2021 年半年度报告》,2021
年 1-6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36,017.92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36.44%;实现净
利润 28,330.13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38.14%。截止披露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3、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向公司控股股东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鲁伟鼎先生书面函证核实,截至目前,不存在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实,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6 日

[2021-08-13](000848)承德露露: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48  证券简称:承德露露  公告编号:2021-037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2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
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沈志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38)。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梁启朝回避表决,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
决通过。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出具的《关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以及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严格监管,该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具体内容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1-040)。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2021-08-13](000848)承德露露: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48  证券简称:承德露露  公告编号:2021-041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
知于 2021 年 8 月 2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以通
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长黄敏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机构调研
    调研时间:2021年06月01日
    调研公司: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红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川财证券有限公司
    接待人:董事会秘书:吴玲芳,副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梁启朝,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丁兴贤
    调研内容:一、参观公司生产车间。
二、双方交流沟通
1、问:2021年公司营收目标比较高,超过以往年度最高水平,但是一季度的营收却没有达到最高营收年份一季度的水平,接下来是公司产品销售淡季,所以,作为股东和投资方对这个目标会有一些顾虑,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公司是如何做规划的呢?
   答:一季度由于疫情的反复,公司在华北和东北部分地区的销量受到一定影响,但是,从今年一季度和去年四季度的情况来看,销量有明显恢复性的增长,市场接受度不错。现阶段公司市场拓展、新品研发、品牌推广、人力资源等方面工作已全面铺开,这些内容争取年底前明朗。2021年的收入目标也体现了股东对公司的要求,有点高,需要我们努力争一争,拼一拼。
2、问:目前市场上使用代糖的爆款饮料,成本低、口感好,大众接受度比较高,请问公司新产品的研发,是否会与时俱进,考虑引入代糖理念?
   答:消费者对健康的认知度和高要求已是必然趋势,公司遵循以消费者为中心的产品定位,所以代糖是公司研究的其中一个方面,我们还会进一步研究无糖、降脂、低热量、复合型高蛋白等符合健康理念的产品。
3、问:露露杏仁露是一款怀旧的产品,是受到很多消费者认可的,有很好的基础,想请问一下未来的发展上,管理层有什么见解?
   答:露露是有故事的产品、有故事的企业,内在和基础比较好,未来产品核心是健康化、高端化、年轻化,通过技术赋能,推动市场规模的扩大。目前工作聚焦研发、品牌、市场三个方面:研发方面,我们会在原有产品的基础上,布局年轻消费者,推出针对年轻消费者个性化需求的产品,通过这个消费群体去渗透其他年龄段消费者。品牌方面,我们将从构建品牌文化系统、利用新媒体进行品牌强势运营传播,培育市场核心竞争力等方面,提升露露品牌的知名度、口碑度和消费者忠诚度。市场方面,一方面是老市场深耕细作,同时开疆拓土,开发新市场。我们在杏仁露细分领域是第一的,也是杏仁露行业标准的起草者,在此基础上,我们要不断发展,争取成为植物蛋白饮料行业的领军企业。
4、问:非爆款到爆款需要的时间并不长,我们的产品需要什么去引爆它?
   答:露露产品已经是被现有消费群体所广泛认知的健康产品,未来健康化仍是主题,对这个主题的演绎将利用更多的技术赋能,在年轻一代消费层中打造爆款产品来发挥品牌张力。
5、问:市场上很多产品是与一些场景联系在一起进行推广的,公司在这方面有什么想法?
   答:目前我们正在做相关的规划,包括产品定位、传播策略、营销布局等等,年底前会有具体展现。
6、问:公司今年的销售费用率的规划还是比较高的,今年是要加大广告方面的投入吗?
   答:我们将利用新媒体进行品牌强势运营传播,所以今年会增加新媒体广告方面的投入。
7、问:大宗商品价格的上涨对公司产品成本是否有影响,是否会通过提价来缓解原材料上涨的压力?
   答:公司供应商均是长期合作伙伴,有良好的合作基础,所以截至目前,公司产品成本未受到大的影响。我们正在与各供应商沟通原材料价格,毛利率可能会受到影响,公司将主要通过销量的增长来保证利润水平。
8、问:公司进行品牌推广、宣传的同时,是不是也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避免以后公司品牌被不当利用,现在的诉讼在状态是怎么样的呢?举证方面有突破么?
   答:商标问题对公司来讲,明显是一种损害,是背后暗箱操作行为导致的不利结果,一定要搞清楚,现在还在法律程序中,可能是比较长的过程,案件诉讼进程已作了相关公告。但不能因为商标问题而耽搁了公司的经营,对公司来讲,现在及今后更重要的是发展内容。
9、问:公司目前已完成了回购,后续会有激励措施吗?
   答:公司的发展需要一些新的力量,所以内部一定要有激励方面的安排,去实现一个高的增长,公司已联系专业机构来做,会在合适时间推出,它是一个压力型的持股计划。
10、问:市场、品牌等方面有没有招到一些中高端的快消品行业的人才?
    答:都有在物色,会结合股权激励来推进。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1-08-26 日价格跌幅偏离值达到-7%
跌幅偏离值:-8.31 成交量:7575.44万股 成交金额:94258.29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深股通专用                            |8486.25       |11399.37      |
|机构专用                              |6264.73       |332.18        |
|机构专用                              |1694.29       |--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花园石桥路证券|1376.39       |1891.80       |
|营业部                                |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招商证券大厦证|1214.89       |214.36        |
|券营业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深股通专用                            |8486.25       |11399.37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30.36        |4354.64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南路证券营|--            |2572.98       |
|业部                                  |              |              |
|机构专用                              |--            |2353.50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丈八东路证券营|7.27          |2229.52       |
|业部                                  |              |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5-11-24|13.28 |25.00   |332.00  |海通证券股份有|海通证券股份有|
|          |      |        |        |限公司杭州文化|限公司杭州文化|
|          |      |        |        |路证券营业部  |路证券营业部  |
└─────┴───┴────┴────┴───────┴───────┘
(三)融资融券
┌─────┬─────┬─────┬────┬─────┬──────┐
| 交易日期 | 融资余额 |融资买入额|融券余额|融券卖出量|融资融券余额|
|          |  (万元)  |  (万元)  |(万元)|  (万股)  |   (万元)   |
├─────┼─────┼─────┼────┼─────┼──────┤
|2019-06-27|30180.39  |713.04    |63.66   |1.00      |30244.05    |
└─────┴─────┴─────┴────┴─────┴──────┘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意见反馈 | 合作伙伴 | 法律声明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