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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778新兴铸管最新消息公告-000778最新公司消息
≈≈新兴铸管000778≈≈(更新:2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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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19日
         2)定于2022年3 月16日召开股东大会
         3)02月25日(000778)新兴铸管: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详见
           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以总股本398809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1.5元 ;股权登记日:20
           21-06-29;除权除息日:2021-06-30;红利发放日:2021-06-30;
机构调研:1)2022年01月07日机构到上市公司调研(详见后)
●21-09-30 净利润:191447.05万 同比增:32.55% 营业收入:420.47亿 同比增:3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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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4797│  0.3337│  0.1085│  0.4541│  0.3619
每股净资产      │  5.8746│  5.7236│  5.6371│  5.5432│  5.4965
每股资本公积金  │  2.1334│  2.1330│  2.1321│  2.1320│  2.1582
每股未分配利润  │  2.6030│  2.4569│  2.4139│  2.3056│  2.2321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8.2900│  5.8500│  1.9400│  8.3700│  6.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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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4798│  0.3338│  0.1085│  0.4542│  0.3620
每股净资产      │  5.8758│  5.7248│  5.6383│  5.5444│  5.4976
每股资本公积金  │  2.1338│  2.1334│  2.1325│  2.1324│  2.1587
每股未分配利润  │  2.6035│  2.4574│  2.4144│  2.3060│  2.2326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8.1658│  5.8308│  1.9242│  8.1927│  6.5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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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新兴铸管 代码:000778 │总股本(万):399005.88  │法人:张同波
上市日期:1997-06-06 发行价:9.8│A 股  (万):389629.32  │总经理:何齐书
主承销商: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限售流通A股(万):9376.56│行业:金属制品业
电话:0310-5792011 董秘:       │主营范围:离心球墨铸铁管及配套管件、特种
                              │钢管、钢铁冶炼及压延加工、铸造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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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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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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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        │        --│    0.4797│    0.3337│    0.1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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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        │    0.4541│    0.3619│    0.2181│    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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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        │    0.3751│    0.3274│    0.2052│    0.0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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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        │    0.5265│    0.4538│    0.2842│    0.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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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        │    0.2779│    0.2065│    0.1293│    0.1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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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5](000778)新兴铸管: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78  证券简称:新兴铸管  公告编号:2022-12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7 年完成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上市工作,保荐机构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光大证券指定李洪涛先生、牟海霞女士为保荐代表人,负责保
荐及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限已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结束。由于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光大证券继续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督导。
    近日收到光大证券《关于更换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牟海霞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负责公司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光大证券指定由方斯禾女士(简历见附件)接替其持续督导工作,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李洪涛先生和方斯禾女士,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牟海霞女士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附件
方斯禾:保荐代表人,CFA,金融学硕士学历,5 年以上投行从业经验。主要负责及参与的项目有中简科技 IPO、新兴铸管再融资及公司债、东湖高新再融资、东方园林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引力传媒重大资产重组、新兴铸管股权激励、思福租赁新三板挂牌及持续督导等项目。

[2022-02-17](000778)新兴铸管: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778  证券简称:新兴铸管  公告编号:2022-11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
成就,公司 445 名激励对象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共计 427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186,745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28%;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2022 年 2 月 21 日。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即第一个限售期将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届满,公司董事会决定根据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按照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 年 11 月 12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 年 12 月 4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9 年 12 月 1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9 年 12 月 5 日,公司在公司 OA 系统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截
至 2019 年 12 月 15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
提出的任何异议。监事会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详见公司于 2019年 12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19 年 12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
得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6、2019 年 12 月 20 日,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并于 2019 年 12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自查情况的公告》。
    7、2020 年 1 月 1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就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8、2020 年 2 月 20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 452 名,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 36,094,469.00 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0 年2 月 19 日。
    9、202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有 2 位员工已离职,还有 1 位员工已死亡。根据《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回购该三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 55.38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0、2021 年 2 月 9 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有 4 位员工已离职。根据《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回购该 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 26.76 万股。同时,拟将之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55.38万股,合计回购股份 82.14 万股一并进行注销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1、2022 年 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的情况说明
    1、第一个限售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规定,本
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3。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2 月 19 日,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将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届满。
  2、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 公司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满足
审计报告;                              解除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
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激励对象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公司2020年吨产品EBITDA为
                                        613.83,高于对标企业75分位水
(三)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平(492.07);公司2020年吨产
1、公司2020年吨产品EBITDA不低于对标企业 品EBITDA较基期吨产品EBITDA
75分位水平,且较基期(2016-2018年)吨产 均 值 (529.27 )的 增 长率 为
品EBITDA均值的增长率不低于15%;若对应解 15.98%,不低于15%;对标企业除限售考核年度“国内16家对标企业”的利润 2020年度利润总额合计数同比总额合计数同比上年跌幅超过50%时,公司当 上年跌幅为4.86%,不适用第二年吨产品EBITDA不低于对标企业的80分位水 套指标。
平,吨产品EBITDA指标视为考核合格;      2、公司2020年铸造产品销量为
2、公司2020年铸造产品的销售数量较基期 294.90万吨,较基期铸造产品平(2016-2018年)铸造产品平均销售数量的增 均销量(213.85万吨)的增长率长率不低于25%,且同比上年增长率不低于铸 为37.90%,高于25%;公司2020
造行业产量增长率的3.5倍;              年铸造产品销量同比上年增长
3、公司2020年EVA(经济增加值)指标完成 率为22.03%,不低于铸造行业产
情况达到集团公司下达的考核目标。        量增长率(5.4%)的3.5倍;
                                        3、公司2020年EVA实际完成7.92
                                        亿元,达到集团下达的考核目
                                        标。
(四)子分公司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子分公司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比例与其所属子分公司对应业
绩年份的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挂钩,具体 激励对象所属子分公司 2020 年
如下:                                  实际业绩均达到业绩考核指标,
 年度考核  实际业绩≥业  实际业绩<业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结果    绩考核指标    绩考核指标
 可解除限      100%          0
 售比例
            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五)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现行个人绩效分档考核,激励对象
在对应业绩年份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到合 本次激励计划445名授予的激励
格及以上。其中:                        对象中,18人在本次解除限售前
(1)考核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激励对象,可 已不符合激励条件,427人个人以按照100%的

[2022-02-14](000778)新兴铸管: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78    证券简称:新兴铸管    公告编号:2022-10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8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
件的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全体 3 名监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做出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就公司有关事项进行研究讨论,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监事会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是否
成就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股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2、公司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包括解除限售期限、解除限售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规定,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监事会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
名单及绩效考核结果等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 427 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4、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激励计划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427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
限售事宜,涉及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合计 11,186,745 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 18 名激励对象已
不再符合《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规定的激励条件,监事会同意公司对该 18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171.22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2.72 元/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治理权责清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治理权责清单》能够进一步厘清党委、董事会、经理层等各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制订《公司治理权责清单》。
    特此公告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2 月 14 日

[2022-02-14](000778)新兴铸管: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778    证券简称:新兴铸管    公告编号:2022-09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拟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安排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 年 3 月 16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 年 3 月 1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3 月 16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3 月 16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本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3 月 9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3 月 9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上述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河北省武安市 2672 厂区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1、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此次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法
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持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代理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2 年 3 月 9 日~3 月 16 日(正常工作日),8:00~12:00,14:00~
17:00。
  3、登记地点:河北省武安市2672厂区  本公司股证办。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遵从相关规定。
  1、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78
  (2)投票简称:铸管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3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3、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16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
天)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16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武安市上洛阳村北(2672 厂区)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董办
  邮政编码:056300
  联系电话:(0310)5792011、5792465
  传  真:(0310)5796999
  会务常设联系人:王新伟、房钰颖
  2、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4 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新兴铸管股份有限
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委托指示对议案投票。如无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提案                                        备注              弃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022-02-14](000778)新兴铸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证券代码:000778  证券简称:新兴铸管  公告编号:2022-08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 18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 171.22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实施回购注销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71.22 万股后,公司注册资本将随之发生变动,注册资本将减少 171.22 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将由3,990,058,776元减少为3,988,346,576元。公司总股本也相应由3,990,058,776股减少为 3,988,346,576 股。
  若在本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结束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上述拟回购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数量、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的注册资本也相应的发生变化。
  由于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联系地址:河北省武安市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申报时间:2022 年 2 月 14 日至 3 月 31 日
工作日上午 8:00-12:00,下午 14:00-17:00
联系电话:0310-5792011
特此公告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4 日

[2022-02-14](000778)新兴铸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告
证券代码:000778    证券简称:新兴铸管  公告编号:2022-07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有 6 位员工已离职、12 位员工违反公司规定受到处罚,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本计划”或“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该 18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171.22 万股。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9 年 11 月 12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 年 12 月 4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9 年 12 月 1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9 年 12 月 5 日,公司在公司 OA 系统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截
至 2019 年 12 月 15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
提出的任何异议。监事会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详见公司于 2019年 12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19 年 12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
得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6、2019 年 12 月 20 日,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
2019 年 12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自查情况的公告》。
  7、2020 年 1 月 1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就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8、2020 年 2 月 20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 452 名,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 36,094,469.00 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0 年2 月 19 日。
  9、202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有 2 位员工已离职,还有 1 位员工已死亡。根据《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回购该三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 55.38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0、2021 年 2 月 9 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 2019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有 4 位员工已离职。根据《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回购该 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 26.76 万股。同时,拟将之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 55.38 万股,合计回购股份 82.14 万股一并进行注销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1、2022 年 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
  1、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因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有 6 位员工已离职、12 位员工违反公司规
定受到处罚,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将回购上述 18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171.22 万股,占回购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043%。
  2、回购价格及依据
  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具体规定如下:
  “激励对象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其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和股票市场价格(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前 1 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的孰低值予以回购处理。”
  “本计划有效期内,激励对象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激励对象应当返还其因股权激励带来的收益,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所有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和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前 1 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的孰低值予以回购处理:
  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职业道德、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给公司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
  公司有充分证据证明该激励对象在任职期间,存在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露经营和技术秘密等违法违纪行为,直接或间接损害公司利益;”
  以上 18 人所持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和股票市场价格(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前 1 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的孰低值予以回购
处理。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为 2.72 元/股,2 月 10 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为 5.36 元/股。
  因此,上述 18 人所持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2.72 元/股,所需回购资
金为 4,657,184.00 元。
  3、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所需回购资金合计为人民币 4,657,184 元,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4、其他说明
  因公司股票回购注销涉及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注销程序较多,时间周期较长。
  故若在本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结束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上述拟回购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数量、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上述拟回购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现金分红将按照《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规定执行。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3,990,058,776 股减少为 3,988,346,576 股。
                        变动前          变动股份          变动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      比例    (股)      (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4,952,326  2.63% -1,712,200    103,240,126  2.59%
  高管锁定股          164,693  0.01%                    164,693  0.00%
 首发后限售股      69,514,564  1.74%                69,514,564  1.74%
 股权激励限售股      35,273,069  0.90% -1,712,200    33,560,869  0.84%
 无限售条件股份  3,885,106,450  97.37%              3,885,106,450  97.41%
    总股本      3,990,058,776 100.00% -1,712,200  3,988,346,576 100.00%
  注:1、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的 82.14 万股尚在办理
中;
  2、以上股本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自有资金对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符合
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规定,回购所用资金较少,不会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最大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 18 名激
励对象已不再符合《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规定的激励条件,监事会同意公司对该 18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171.22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2.72 元/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

[2022-02-14](000778)新兴铸管: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78  证券简称:新兴铸管  公告编号:2022-06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 445 名激励对象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共计 427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186,745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28%;
  2、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尚需在相关部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在手续办理完成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即第一个限售期将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届满,公司董事会决定根据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
照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 年 11 月 12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第八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 年 12 月 4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9 年 12 月 1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9 年 12 月 5 日,公司在公司 OA 系统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截
至 2019 年 12 月 15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
提出的任何异议。监事会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详见公司于 2019年 12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19 年 12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
得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6、2019 年 12 月 20 日,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
2019 年 12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自查情况的公告》。
  7、2020 年 1 月 1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就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8、2020 年 2 月 20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 452 名,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 36,094,469.00 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0 年2 月 19 日。
  9、202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有 2 位员工已离职,还有 1 位员工已死亡。根据《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回购该三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 55.38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0、2021 年 2 月 9 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有 4 位员工已离职。根据《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回购该 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 26.76 万股。同时,拟将之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 55.38 万股,合计回购股份 82.14 万股一并进行注销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1、2022 年 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的情况说明
  1、第一个限售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
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3。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2 月 19 日,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将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届满。
  2、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 公司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满足
审计报告;                              解除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
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激励对象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2020年吨产品EBITDA为
1、公司2020年吨产品EBITDA不低于对标企业 613.83,高于对标企业75分位水75分位水平,且较基期(2016-2018年)吨产 平(492.07);公司2020年吨产品EBITDA均值的增长率不低于15%;若对应解 品EBITDA 较基期吨产品 EBITDA除限售考核年度“国内16家对标企业”的利润 均值(529.27)的增长率为总额合计数同比上年跌幅超过50%时,公司当 15.98%,不低于15%;对标企业年吨产品EBITDA不低于对标企业的80分位水 2020年度利润总额合计数同比
平,吨产品EBITDA指标视为考核合格;      上年跌幅为4.86%,不适用第二
2、公司2020年铸造产品的销售数量较基期 套指标。
(2016-2018年)铸造产品平均销售数量的增 2、公司2020年铸造产品销量为
            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长率不低于25%,且同比上年增长率不低于铸 294.90万吨,较基期铸造产品平
造行业产量增长率的3.5倍;              均销量(213.85万吨)的增长率
3、公司2020年EVA(经济增加值)指标完成 为37.90%,高于25%;公司2020
情况达到集团公司下达的考核目标。        年铸造产品销量同比上年增长
                                        率为22.03%,不低于铸造行业产
                                        量增长率(5.4%)的3.5倍;
                                        3、公司2020年EVA实际完成7.92
                                        亿元,达到集团下达的考核目
                                        标。
(四)子分公司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子分公司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比例与其所属子分公司对应业
绩年份的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挂钩,具体 激励对象所属子分公司 2020 年
如下:                                  实际业绩均达到业绩考核指标,
 年度考核  实际业绩≥业  实际业绩<业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结果    绩考核指标    绩考核指标
 可解除限      100%          0
 售比例
(五)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现行个人绩效分档考核,激励对象
在对应业绩年份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到合 本次激励计划445名授予的激励
格及以上。其中:                        对象中,18人在本次解除限售前
(1)考核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激励对象,可 已不符合激励条件,427人个人以按照100%的比例进行限制性股票的解锁;  考核结果为良好及以上,满足解(2)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激励对象,可以按照 除限售

[2022-02-14](000778)新兴铸管: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78  证券简称:新兴铸管  公告编号:2022-05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8 日以书面和电
子邮件方式向董事、监事发出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2 年 2月 11 日以现场(公司会议室)和网络会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由董事长何齐书先生主持,公司全体 7 名董事参加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部分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按照会议通知所列议程进行,会议召集、出席会议董事人数、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长何齐书先生为本次激励对象,对该议案予以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 6 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职能部室调整的议案》。
  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强铸管股份在资本运营、股权投资、战略规划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加快推进“十四五”规划的落地,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需求,拟对公司部分职能部室机构设置进行调整。
  (1)调整战略规划部部门职责
  调整后主要负责公司新产业调研、项目管理及战略规划等工作。
  (2)成立资本发展部(董事会办公室、改革办公室)
  主要负责公司证券事务、董事会事务、资本运营、国有企业改革、股权投资及股权管理等工作。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治理权责清单>的议案》。
  为进一步厘清党委、董事会、经理层等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推动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落实党委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结合公司实际制订了《公司治理权责清单》。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7、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落实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的议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化企业制度的决策部署,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发挥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提升董事会行权履职能力、合规履职效率和科学履职水平,切实增强企业改革发展活力,有效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落实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4 日

[2022-01-28](000778)新兴铸管: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9新兴G2”票面利率调整和债券持有人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债券简称:19新兴G2                      债券代码:111078.SZ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9新兴G2”票面利率调整和债券持有人回售实施办法的
                      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利率调整:根据《2019 年第二期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作为“19 新兴 G2”(债券代码:111078.SZ)的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利率。根据当前的市场行情,公司决定下调本期债券利率 55 个基点,即“19 新兴 G2”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为 3.70%。
  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回售登记期内登记;若投资者未作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
  4、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
  5、回售登记期:2022 年 2 月 7 日—2022 年 2 月 9 日。
  6、回售资金到账日:2022 年 3 月 28 日。
  7、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
利息)卖出持有的“19 新兴 G2”。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8、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
  9、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为保证发行人下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19 新兴 G2”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9 年第二期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
  2、债券代码:111078.SZ。
  3、债券简称:19 新兴 G2。
  4、发行规模:10.00 亿元。
  5、发行方式:本次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6、发行对象: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户的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 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7、债券期限:5 年期,第 3 年末附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8、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为 4.25%。
  9、计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10、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1、起息日:本期债券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计息期限内每年的 3 月 27 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12、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 3 月 27 日为上一个计息
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付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工作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行使回售权,则
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0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3 月 27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付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3、本金兑付日:2024 年 3 月 2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付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
第 3 年末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2 年 3 月 2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付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4、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
第 3 年末调整本次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 35 个工作日披露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5、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
整。
  16、回售登记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
  17、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8、受托管理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监管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20、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 4.25%,在债券存续期前3 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发行人选择下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55 个基点,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调整为3.70%。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三、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回售登记期:2022 年 2 月 7 日-2022 年 2 月 9 日。
  2、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以 1 张(即面值
合计人民币 100 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人民币 100 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人民币 100 元。
  3、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以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者部分回售给本公司,在回售登记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当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单,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
续进行回售申报(限申报登记期内)。
  4、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5、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22 年 3 月 28 日。
  6、在回售资金到账日之前,如持有本期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本次回售登记业务失效。
  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四、回售部分债券付款情况
  1、回售资金到账日:2022 年 3 月 28 日。
  2、回售部分债券享有 2021 年 3 月 27 日至 2022 年 3 月 26 日期
间利息,票面年利率为 4.25%。每 10 张“19 新兴 G2”(面值人民币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42.5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
资基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10 张(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4.00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10 张(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42.50 元。
  3、付款方式:本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发放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五、回售期间的交易
  本期债券在回售登记期间内将继续交易,回售部分债券在回售登记当日收市后将被冻结。
  六、关于本次回售所付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收入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 2018 年 11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
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
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根据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议,境外机构
投资者债券利息收入免税期限延长至 2025 年底。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本期债券回售的有关机构
  1、发行人: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齐书
  联系地址:河北省武安市上洛阳村北(2672 厂区)
  联系电话:0310-5792011;0310-5792465
  传真:0310-5796999
  2、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磊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 号高科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010-59833001、010-59833016
  传真:010-65534498
  3、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层
  联系人:发行人业务部
  电话:0755-21899306
  特此公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2022-01-27](000778)新兴铸管: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9新兴G2”票面利率调整和债券持有人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债券简称:19新兴G2                      债券代码:111078.SZ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9新兴G2”票面利率调整和债券持有人回售实施办法的
                      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利率调整:根据《2019 年第二期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作为“19 新兴 G2”(债券代码:111078.SZ)的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利率。根据当前的市场行情,公司决定下调本期债券利率 55 个基点,即“19 新兴 G2”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为 3.70%。
  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回售登记期内登记;若投资者未作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
  4、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
  5、回售登记期:2022 年 2 月 7 日—2022 年 2 月 9 日。
  6、回售资金到账日:2022 年 3 月 28 日。
  7、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
利息)卖出持有的“19 新兴 G2”。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8、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
  9、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为保证发行人下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19 新兴 G2”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9 年第二期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
  2、债券代码:111078.SZ。
  3、债券简称:19 新兴 G2。
  4、发行规模:10.00 亿元。
  5、发行方式:本次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6、发行对象: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户的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 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7、债券期限:5 年期,第 3 年末附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8、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为 4.25%。
  9、计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10、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1、起息日:本期债券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计息期限内每年的 3 月 27 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12、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 3 月 27 日为上一个计息
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付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工作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行使回售权,则
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0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3 月 27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付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3、本金兑付日:2024 年 3 月 2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付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
第 3 年末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2 年 3 月 2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付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4、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
第 3 年末调整本次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 35 个工作日披露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5、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
整。
  16、回售登记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
  17、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8、受托管理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监管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20、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 4.25%,在债券存续期前3 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发行人选择下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55 个基点,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调整为3.70%。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三、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回售登记期:2022 年 2 月 7 日-2022 年 2 月 9 日。
  2、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以 1 张(即面值
合计人民币 100 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人民币 100 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人民币 100 元。
  3、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以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者部分回售给本公司,在回售登记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当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单,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
续进行回售申报(限申报登记期内)。
  4、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5、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22 年 3 月 28 日。
  6、在回售资金到账日之前,如持有本期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本次回售登记业务失效。
  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四、回售部分债券付款情况
  1、回售资金到账日:2022 年 3 月 28 日。
  2、回售部分债券享有 2021 年 3 月 27 日至 2022 年 3 月 26 日期
间利息,票面年利率为 4.25%。每 10 张“19 新兴 G2”(面值人民币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42.5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
资基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10 张(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4.00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10 张(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42.50 元。
  3、付款方式:本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发放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五、回售期间的交易
  本期债券在回售登记期间内将继续交易,回售部分债券在回售登记当日收市后将被冻结。
  六、关于本次回售所付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收入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 2018 年 11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
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
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根据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议,境外机构
投资者债券利息收入免税期限延长至 2025 年底。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本期债券回售的有关机构
  1、发行人: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齐书
  联系地址:河北省武安市上洛阳村北(2672 厂区)
  联系电话:0310-5792011;0310-5792465
  传真:0310-5796999
  2、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磊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 号高科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010-59833001、010-59833016
  传真:010-65534498
  3、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层
  联系人:发行人业务部
  电话:0755-21899306
  特此公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机构调研
    调研时间:2022年01月07日
    调研公司:光大证券,光大证券,广发基金,兴业基金,华商基金,民生加银,阳光资产,兴业证券资管,合众资产,兴全基金,开思基金
    接待人:总会计师:王艳,证券事务代表:王新伟,战略规划部部长:潘贵豪,经营管理部部长:钱守保,总经理:赵志诚
    调研内容:新兴铸管公司就企业的成长历史、业务结构、发展规划及2021年前三季度经营情况和新出台的国家相关政策进行了分享介绍,针对投资者提出的市场营销、生产经营、战略规划及政策研析等方面问题进行了沟通交流。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2-02-07 日价格涨幅偏离值达到7%
涨幅偏离值:8.95 成交量:10423.38万股 成交金额:52002.03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深股通专用                            |5677.55       |7006.78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3765.84       |197.15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新区源深路|3562.62       |2.54          |
|证券营业部                            |              |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3157.82       |343.17        |
|机构专用                              |1327.26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深股通专用                            |5677.55       |7006.78       |
|机构专用                              |285.40        |1550.12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河路证券营业|312.65        |863.75        |
|部                                    |              |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河西路证券营业|30.81         |666.56        |
|部                                    |              |              |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498.86        |654.92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8-11-13|4.19  |60.00   |251.40  |华泰证券股份有|机构专用      |
|          |      |        |        |限公司南京分公|              |
|          |      |        |        |司            |              |
└─────┴───┴────┴────┴───────┴───────┘
(三)融资融券
┌─────┬─────┬─────┬────┬─────┬──────┐
| 交易日期 | 融资余额 |融资买入额|融券余额|融券卖出量|融资融券余额|
|          |  (万元)  |  (万元)  |(万元)|  (万股)  |   (万元)   |
├─────┼─────┼─────┼────┼─────┼──────┤
|2019-06-27|120952.36 |916.80    |96.54   |0.63      |121048.9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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