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669ST金鸿最新消息公告-000669最新公司消息
≈≈ST金鸿000669≈≈(更新:22.02.09)────────────────────────────────────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02日
2)02月09日(000669)ST金鸿: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将被第二
次司法拍卖暨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机构调研:1)2018年05月16日机构到上市公司调研(详见后)
●21-09-30 净利润:-2005.77万 同比增:-107.95% 营业收入:13.70亿 同比增:-22.65%
────────┬────┬────┬────┬────┬───────
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0295│ -0.0200│ 0.0118│ 0.0200│ 0.3700
每股净资产 │ 1.8480│ 1.8517│ 1.8849│ 1.8722│ 2.1838
每股资本公积金 │ 2.3772│ 2.3772│ 2.3789│ 2.3789│ 2.4045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7228│ -1.7178│ -1.6816│ -1.6933│ -1.3477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1.5900│ -1.3200│ 0.6300│ 1.3800│ 19.2100
────────┼────┼────┼────┼────┼───────
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0295│ -0.0245│ 0.0118│ 0.0243│ 0.3707
每股净资产 │ 1.8480│ 1.8517│ 1.8849│ 1.8722│ 2.1838
每股资本公积金 │ 2.3772│ 2.3772│ 2.3789│ 2.3789│ 2.4045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7228│ -1.7178│ -1.6816│ -1.6933│ -1.3477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1.5952│ -1.3220│ 0.6243│ 1.2968│ 16.9743
────────┴────┴─┬──┴────┴───┬┴───────
A 股简称:ST金鸿 代码:000669 │总股本(万):68040.88 │法人:王议农
上市日期:1996-12-10 发行价:4.6│A 股 (万):68040.88 │总经理:刘玉祥
主承销商:广东广发证券公司 │ │行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电话:010-82809445-8018;010-82809445-8020\8021 董秘:焦玉文│主营范围:能源开发利用;资产经营管理、投
│资咨询、技术开发与咨询服务、国内批发与
│零售贸易等
───────────────┴────────────────────
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
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
2021年 │ --│ -0.0295│ -0.0200│ 0.0118
─────────┼─────┼─────┼─────┼────────
2020年 │ 0.0200│ 0.3700│ -0.2600│ -0.0993
─────────┼─────┼─────┼─────┼────────
2019年 │ -1.9300│ -0.3600│ -0.2500│ -0.1106
─────────┼─────┼─────┼─────┼────────
2018年 │ -2.3300│ 0.2500│ 0.2675│ 0.1776
─────────┼─────┼─────┼─────┼────────
2017年 │ 0.4900│ 0.3958│ 0.3600│ 0.3600
─────────┴─────┴─────┴─────┴────────
[2022-02-09](000669)ST金鸿: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将被第二次司法拍卖暨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 金鸿 公告编号:2022-003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将被第二次司法拍卖
暨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通过相关网站查询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联中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中实业”)、益豪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豪企业”)分别持有的公司股份 48,300,000 股、27,300,000 股第二次司法拍卖, 本次拍卖的股份分别占公司股份的 7.1%和 4.01%。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 10 时至 2022 年 2 月 24 日 10
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 http://sf.taobao.com/010/11,机构名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目前该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法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还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前次拍卖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3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
联中实业和益豪企业存在被动减持的可能,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被拍卖股份的基本情况
是 否 为
控 股 股
东 或 第 被拍卖股份 被拍卖股份 被拍卖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来源 一 大 股 数量(股)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东 及 其 份比例 本比例
一 致 行
动人
联中实业 非公开发行股份 否 48,300,000 78.94% 7.10%
益豪企业 非公开发行股份 否 27,300,000 78.66% 4.01%
合计 75,600,000 — 11.11%
司法拍卖的具体内容详见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的相关信息。
二、本次减持的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票质押回购纠纷;
2、减持股份来源:非公开发行股份(包括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联中实业持有的公司 48,3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为 7.1%,益豪企业持有的公司 27,3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01%。
4、减持期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的计划拍卖
时间 2022 年 2 月 23 日 10 时至 2022 年 2 月 24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
5、减持方式:司法拍卖;
6、减持价格:减持价格以法院实际拍卖成交价格为准。
三、其他事项
1、截至公告披露日,联中实业和益豪企业分别持有公司股份 61,183,714 股和
34,708,460 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8.99%和 5.1%。其中联中实业累计质押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 48,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1%,占联中实业所持公司股份的
78.94%;益豪企业累计质押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7,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1%,
占益豪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的 78.66%;
2、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被司法拍卖股份的后续处理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已提醒联中实业及益豪企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8 日
[2022-01-19](000669)ST金鸿: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 金鸿 公告编号:2022-002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变更议案;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2 年 1 月 18 日 (星期二)下午 02: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投票结束时间:
2022 年 1 月 18 日 15:00 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青年湖北街鼎成大厦四层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书面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王议农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1、现场出席与网络投票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85,915,480 股,占本次会议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80,408,797 股的 27.324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84,597,900 股,占本次会议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30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6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317,580股,占本次会议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36%。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16 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1,317,580 股,占本次会议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36%。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高管及律师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出席了此次会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林春岚、崔红菊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做法律见证。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相关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185,881,6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8%;反对 33,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2%;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83,7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4301%;反对 33,8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569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林春岚、崔红菊
3、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01-01](000669)ST金鸿:关于拟变更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 金鸿 公告编号:2021-086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
的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变更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立信中联已连续三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行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为持续保障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服务需求,公司不再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对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财务审计工作中提供的专业服务和辛勤劳动表示衷心感谢!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调查,提议聘请中兴财光华担任公司 2021 年
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合计不超过 190 万元(不含差旅费)。
公司已就变更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中联及中兴财光华进行了
充分沟通,双方均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919298376569XD
4、历史沿革:中兴财光华事务所成立于 1999 年 1 月,2013 年 11 月
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5、机构信息:中兴财光华事务所成立于 1999 年 1 月,2013 年 11 月
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万通金融中心A 座 24 层,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与能力。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中国会计师事务所行业中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规模较大、发展较快、综合实力较强的专业会计服务机构。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总部设在北京,在河北、上海、重庆、天津、河南、广东、湖南、江西、浙江、海南、安徽、新疆、四川、黑龙江、福建、青海、云南、陕西等省市设有 35 家分支机构。事务所的服务范围遍及金融、证券期货、电信、钢铁、石油、煤炭、外贸、纺织、物产、电力、水利、新闻出版、科技、交通运输、制药、农牧业、房地产等行业。为客户提供审计、税务、工程造价咨询和资产评估咨询等综合服务。为企业提供上市前辅导、规范运作及上市前、后审计服务,为企业改制、资产重组、投资等经济活动提供财务、税务、经济评价和可行性研究等。2020 年全国百强会计师事务所排名第 15位。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 年加入 PKF 国际会计组
织,并于 2017 年 9 月在北京成功举办以"携手共进,合作共赢"为主题的"一带一路国际投资高峰论坛",会议吸引了五大洲多个国家和地区 PKF 国际会计组织成员所的高级合伙人和国内众多海外投资企业到会,进一步拓宽了国际化发展的新路子。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万通金融中心 A 座 24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姚庚春
6、人员信息:中兴财光华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姚庚春;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有合伙人 143 人,比 2019 年增加 16 人;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全所有注册会计师 976 人;注册会计师中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人员超过 533 名;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共有从业人员 3080 人。
7、业务信息:2020 年事务所业务收入 125,019.83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 112,666.22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8,723.78 万元;出具 2020 年度上市公司
年报审计客户数量 69 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 10,191.50 万元,资产均值 167.72
亿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同行业上市公司 2 家。
8、执业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 1):侯胜利,2004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 4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 3 家。
质量控制复核人:逯文君,2006 年 7 月注册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 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 12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 3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 2:杜丽,2013 年 11 月注册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18 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 11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 3 家。
9、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财光华事务所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0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1500 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 17640.49 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0、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
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4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56 人次和自律监管
措施 0 次。
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1 近三年受到的刑事处罚:0 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1 近三年受到的行政处罚:0 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1 近三年受到的行政监管措施:1 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1 近三年受到的自律监管措施:0 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2 近三年受到的刑事处罚:0 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2 近三年受到的行政处罚:0 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2 近三年受到的行政监管措施:1 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2 近三年受到的自律监管措施:0 次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变更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
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1、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
2、中兴财光华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和战略发展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3、同意将《关于拟变更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
议。
(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五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中兴
财光华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本次变更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01-01](000669)ST金鸿: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 金鸿 公告编号:2021-087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
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在北京市东城区青年湖北街鼎成大厦 4 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非独立董事梁秉聪、许宏亮、独立董事曹斌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王议农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01-01](000669)ST金鸿: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 金鸿 公告编号:2021-088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星期二)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
关提案。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18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投票结束时间:2022 年 1
月 18 日 15:00 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11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2022 年 1 月 1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青年湖北街鼎成大厦四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时会单独表决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
见公司 2022 年 1 月 1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相关公告信息。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注:100 元代表对总议案进行表决,即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进行
表决,1.00 元代表对议案 1 进行表决,2.00 元代表对议案 2 进行表决,以此
类推。
四、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
2022 年 1 月 17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 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 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 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 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 间为准。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北京市东城区青年湖北街鼎成大厦 四层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100011,信函请注明“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五、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青年湖北街鼎成大厦四层
邮政编码:100011
联系电话:010-82809445-8018
联系传真:010-82809491
联系人:张玉敏
2、本次股东大会参加会议股东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69
2、投票简称:金鸿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8 日上午 9:15,结束时
间为 2022 年 1 月 18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 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http://wltp.cninfo.com.cn
授权委托书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为以下所有提案 √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
议案》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委托人为
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2021-12-27](000669)ST金鸿:关于“15金鸿债”违约处置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 金鸿 公告编号:2021-085
债券代码:112276 债券简称:15 金鸿债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5 金鸿债”违约处置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债券的基本情况
2018 年 8 月 27 日,因资金周转困难,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金鸿控股”、“公司”或“本公司”)未能支付“15 金鸿债”已登记回售债券的本金 394,374,600.00 元,以及应支付的债券利息 40,000,000.00 元,合计
金额为 434,374,600.00 元。2018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已自行向全部债券持有人
支付自 2017 年 8 月 27 日至 2018 年 8 月 26 日期间的利息款,付息金额合计为人
民币 4000 万元。
二、债务偿还进展情况
(一)资金偿付的情况
1、公司已于 2019 年 9 月 12 日自行向“15 金鸿债”持有人支付了本金总额
的 15%(即人民币 1.1475 亿元,因“15 金鸿债”持有人东莞证券已申请强制执行,其本金暂未支付)。
2、2019 年 9 月 12 日至 2019 年 12 月 9 日期间,公司已自行向“15 金鸿债”
持有人支付了 20%的债券本金及 35%本金对应的自 2018 年 8 月 28 日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的利息(利率为 9.5%),并向东莞证券划付了相应的和解金额,上述各项本息合计金额共计人民币 1.9634 亿元。
3、公司根据最新的清偿协议于 2020 年 8 月 13 日开始陆续向债权人支付原
债务本金 10%及相应利息和原债务本金 55%及相应利息。
2020 年公司根据清偿协议的签署情况并依据清偿协议约定,及时向相关持有
人支付了 10%的原债务本金 0.7582 亿元及该本金相应利息 0.1632 亿元,合计人
民币 0.9214 亿元。已陆续向部分选择剩余债券本金及利息折价一次性偿还方案的持有人支付了 1.2810 亿元。
4、2021 年 3 月 10 日东莞证券对应的债权通过司法扣划 3164 万元,2021 年
3 月 22 日退回扣划金额约 1047.72 万元,实际支付金额为 2116.28 万元,该笔金
额支付完毕后,东莞证券所对应的相关债权已全部清偿完毕。
5、公司根据最新的债务清偿方案已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自行向签订了最新
的债务清偿协议或和解协议并选择方案二的债券持有人支付了第一期本息共计3,452.04 万元。
6、2021 年 7 月公司陆续与 “15 金鸿债”剩余未签署最新的债务清偿协议
的 3 家持有人签署了最新的债务清偿协议,按照最新的债务清偿协议,公司于 7
月 28 日向上述三家持有人支付了债务本金 10%及 10%对应的相应利息共计 81.21
万元;同时向选择剩余债券本金及利息折价一次性偿还方案的上述债务持有人支付共计 89.14 万元,向选择方案二展期的上述债券持有人支付了第一期本息共计29.81 万元。
(二)其他说明
截止披露日公司已与“15 金鸿债”全部持有人签订了最新的债务清偿协议
或和解协议,共计 48 家,上述持有人所持有的债券本金占“15 金鸿债”总额的100%。其中,选择方案一(打 6 折一次性偿付)的持有人占比37.596%,选择方案二(展期偿还)的持有人占比 58.029%,东莞证券对应的债权(签署执行和解协议)占比 4.375%。
公司已按照最新的债务清偿协议或和解协议的约定完成了截至目前阶段的资金偿付工作。截至目前,公司已全部完成选择方案一的债券持有人的资金偿付工作,及选择方案二的债券持有人第一期本息的偿付工作。
我公司目前正在通过处置部分资产,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多种方式积极筹措资金。截至目前,重大资产出售事宜已处于整体收尾阶段,后续交易款项正在逐步回收中。
公司后续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资产处置的进展情况及债券兑付进展情况,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7 日
[2021-12-14](000669)ST金鸿: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 金鸿 公告编号:2021-084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
暨减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继续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1-063),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新余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中讯”)持有公司股
份 134743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8%),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日起 15 个交易
日后的 180 个自然日内,被动以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3,449,700 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股东在减持数量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收到新余中讯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
函》,截至 20201 年 12 月 10 日,上述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份占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股份来源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数量(股) 公司总股本
比例
2021-9-13 2.573 664,500 0.0977%
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
前已发行 2021-9-14 2.594 277,800 0.0408%
新余中讯 集中竞价 的股份
(包括资 2021-9-15 2.568 400,000 0.0588%
本公积转
增股份)
2021-9-16 2.626 800,000 0.1176%
合计 2,142,300 0.3149%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新余中讯 无限售条件 13,474,301 1.98 11,332,001 1.67%
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股东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
实施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
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4、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相
关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新余中讯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13 日
[2021-11-25](000669)ST金鸿: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 金鸿 公告编号:2021-082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收
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对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 383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现根据关注函的要求,对关注函所涉及的相关问题作出回复并披露如下:
1、结合《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详细说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对你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造成何种影响,你公司在《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的公告》中称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表述是否真实、准确,请你公司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公司对《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以下简称“《联合惩戒备忘录》”)各项惩戒措施进行认真研究梳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就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后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具体影响列表说明如下:
序号 惩戒措施 对公司影响
将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作为设立证 公司无参与设立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
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审批, 司、期货公司、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收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参考;限制发 购上市公司的经营计划;公司自 2018 年
1 债务违约后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暂不
行企业债券及公司债券;限制收购上市 具备可行性,因此暂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
公司 生产经营、资金周转构成影响。
公司自 2018 年债务违约后在银行间市场
从严审核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券 发行债券暂不具备可行性,因此暂不会对
2 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构成影
响。
限制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限制任职融 公司无参与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经营
3 资性担保公司或金融机构的董事、监 计划,因此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
事、高级管理人员 营、资金周转构成影响。
公司营业收入不存在政府招标采购,因此
4 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
构成影响。
公司无参与设立保险公司、支付高额保费
限制设立保险公司;限制支付高额保费 购买具有现金价值保险产品的经营计划,
5 购买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产品 因此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
周转构成影响。
公司无参与设立、参股、收购商业银行或
供设立商业银行或分行、代表处以及参 分行、代表处的经营计划,因此不会对公
6 股、收购商业银行审批时审慎性参考 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构成影
响。
中止境内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不适用
7 计划或终止股权激励对象行权资格
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内机构 公司不属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公司无
投资者额度审批和管理中,将失信状况 申请成为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的经营计
8 划,因此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
作为审慎性参考依据 资金周转构成影响。
公司自 2018 年债务违约后在申请授信时
金融机构授信时对授信对象为失信被 已经被金融机构从严审查,因此不会对公
9 执行人的从严审核 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构成重大
影响。
政府补贴、支持资金占公司收入的比例较
10 限制补贴性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支持 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
周转构成重大影响。
在实施投资、税收、进出口等优惠性政 公司经营成果不依赖某项优惠政策,暂不
11 策时,对其享受该政策时审慎性参考 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构
成重大影响。
将失信被执行人和以失信被执行人为
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加强对公司日常监管检查,不会对公司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作为重点监管对 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构成重大影
12 象,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提高随机抽查
的比例和频次,并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响。
对其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失信被执行人为个人的,限制其担任国
有独资公司董事、监事及国有资本控股
13 或参股公司董事、监事及国有企业的高 不适用
级管理人员;已担任相关职务的,提出
其不再担任相关职务的意见。
失信被执行人为个人的,限制登记为事 不适用
14 业单位法定代表人
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通过“信用中国” 对公司声誉造成负面影响,但不会对公司
15 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 及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构成重大影
布 响。
通过主要新闻网站向社会公布失信被 对公司声誉造成负面影响,但不会对公司
16 执行人信息 及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构成重大影
响。
限制招录(聘)失信被执行人为公务员 不适用
17 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禁止参评文明单位、道德模范 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
18 构成影响。
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
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乘坐飞 对公司相关人员个人生活及工作造成影
19 机、列车软卧、乘坐 G 字头动车组列 响,但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资
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 金周转构成重大影响。
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
行为。
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 对公司相关人员个人生活及工作造成影
20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 响,但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资
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住宿四 金周转构成重大影响。
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及其他高等级、高
消费宾馆、酒店;限制在夜总会、高尔
夫球场消费。
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 对公司相关人员个人购买房产、土地等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 动产造成影响;公司无购买房产、土地等
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购买房 不动产及参与国有产权交易的经营计划,
21 产、土地等不动产;限制失信被执行人
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 因此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
权交易。 周转构成影响。
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
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参加旅 对公司相关人员个人生活造成影响,但不
22 行社组织的团队旅游,限制其享受旅行 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构
社提供的旅游相关的其他服务;限制失 成影响。
信被执行人在获得旅游等级评定的度
假区等旅游企业消费。
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 对公司相关人员子女学习造成影响,但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 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构
23 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的子女
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成影响。
查询反馈失信被执行人身份、护照信息 公司有关车辆财产可能被查封、扣押,但
及车辆财产信息;查找下落不明的失信 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
24 被执行人;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出境;查
封、扣押失信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 构成重大影响。
限制使用国有林地;限制申报重点林业 公司无使用国有林地、申报重点林业建设
建设项目;限制国有草原占地审批;限 项目、占用国有草原、申报重点草原保护
25 建设项目的经营计划,因此不会对公司及
制申报重点草原保护建设项目 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构成影响。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海关认证资格情况; 公司经营活动不涉及进出口业务,因此不
26 限制成为海关认证企业;对进出口货物 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构
实施严密监管 成影响。
27 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作为从事药品、食 公司无从事药品、食品安全、危险化学品
品安全行业从严审批的参考;限制失信 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
被执行人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 评价等行业的经营计划,公司现有矿产资
存、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矿山生产、安 源开发一直由相应子公司具体实施(该子
全评价等行业 公司并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因此
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
构成影响。
28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渔业船舶登记信息 不适用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客运、货运车辆等登 当事人查询了解公司客运、货运车辆等登
2
[2021-11-20](000669)ST金鸿: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 金鸿 公告编号:2021-081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收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
注函【2021】第 383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在 2021 年 11 月 19
日前回复《关注函》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回复工作。因《关注函》所涉及部分事项仍需进一步核查和完善,履行相关程序并由中介机构发表意见,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预
计将在 2021 年 11 月 26 日前回复《关注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继续协调相关方积极推进《关注函》的回复工作。公司董事会对此次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19 日
[2021-11-13](000669)ST金鸿: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 金鸿 公告编号:2021-078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信息查询,获悉公司及其子公司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名单,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执行依据文 失信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 执行法院 立案时间 案号 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概要
号 行为具体情形
一、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
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分行贷款本金 191 961 453.03 元、逾期
罚息(分以下两个时间段合并计算:第一段为
截至2020年11月23日的罚息26 798 671.56
元;第二段自 2020 年 11 月 24 日起至实际付
清之日止,以欠付本金 191 961 453.03 元为
基数,按照年利率 8.55%计算)、律师费 140
000 元、诉讼保全申请费 5000 元; 二、金鸿
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本判决第一项确定
的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恒丰银 有履行能力而
金鸿控股集 北京市第四 (2021)京
2021 年 6 月 (2020)京 04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的债务承担连带保 拒不履行生效
团股份有限 中级人民法 04 执 289
7 日 民初 673 号 证责任,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保证 法律文书确定
公司 院 号
责任后可以向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 义务
司追偿; 三、驳回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
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
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
件受理费 1 105 761 元,由恒丰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分行负担 5761 元(已交纳),由中
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金鸿控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1 100 000 元(于本判决生
效后七日内交纳)。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列入被执行人的情况
被执行人 执行法院 立案时间 案号 执行标的
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
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 年 11 月 1 日 (2021)冀 07 执 228 号 98766014 元
限公司
三、其他情况
上述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暂时无法判断对财务状况及偿债
能力的影响。同时,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其规章制度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12 日
★★机构调研
调研时间:2018年05月16日
调研公司:国金证券,兴业证券,兴业证券,中信建投
接待人:董事会秘书:焦玉文
调研内容:董事会秘书焦玉文对公司基本情况及目前经营情况进行了简单介绍。燃气业务方面,公司去年燃气业务增长加快,其中河北、湖北、江苏因煤改气及点供业务的快速发展,增长较为迅猛;公司燃气业务主要仍集中在中下游领域,在上游业务也进行了一定布局和尝试;解释了国家政策变动对公司管输业务影响以及公司点供、“煤改气”等方面业务模式。环保业务方面,去年环保业绩有所下滑,从一季度情况看预计今年将会扭转下滑趋势,再次实现较快增长。焦玉文还简单介绍了公司氢能业务、陶瓷业务及LPG业务现状,并简要说明了公司今年在生产经营管理、并购及产业布局、资产负债管理、资本市场运作等方面的构想。
1、问:公司管输目前情况怎样?公司主要长输管道方面负荷率怎么样?后续还会投资建设新的长输管道吗?
答:目前来看,一季度公司管输较同期增长15%左右。主要长输管道负荷率方面,公司湘衡线负荷率是最高的,湘衡线06年通气,到12年接近1.5亿方输气量,现输气能力每年3亿方左右。聊泰、泰新线负荷率一般,应张线及17年新建成的衡常线、沙河线负荷率相对较低,应张线负荷率40%左右。随着下游市场的开拓,相关管线利用率预计会逐步提高,如衡常线用气量将随水口山国内有色金属基地建设提高;应张线随着冬奥会推动和张家口城市产业升级,近几年输气量保持着快速增长势头。管道建设方面,公司重点推进应张支线建设工作,设计输气能力为10亿方;同时湘衡线供气能力目前已接近上限,也会重点考虑湖南区域修建相应管线。
2、问:为何应张线实际管输收费标准低于发改委核定标准?
答:为了提高公司管网利用率,提高代输气量,公司会根据各用户用气量来确定管道管输价格,用气量越大的用户,管输价格也会更低些。
3、问:公司接驳费收入未来是否还会增长?公司燃气业务布局大致有哪些?
答:公司接驳费将是个稳步增长的趋势,幅度不会太高,行业特性不会支持爆发式增长。燃气业务方面,公司将立足于现有燃气市场,精耕细作将现有市场未来的开发空间尽量开发出来;另外将努力获取上游气源,主要是气田及LNG贸易,以更好完善公司产业链,尽量摆脱对上游的依赖性。目前LNG贸易这块今年我们已经依托参股公司开展集装箱式进口及LNG船舶进口业务,以后规模会逐渐扩大。气田方面,有几个潜在标的。
4、问:居民与非居民用户接驳费收费标准大致是多少?
答:居民接驳费在2800-3000元/户左右,工业接驳费根据用气量大小来定。
5、问:今年华北地区冬季还会出现“气荒”情况吗?“气荒”对公司是否存在影响?公司去年在“煤改气”方面表现如何?
答:综合目前河北“煤改气”政策变动和上下游供需情况来看,今年“气荒”预计还是会出现,但不会有去年那么严重。去年“气荒”对公司存在着一定影响,比如当管道气不足时,为保障民生,有部分公司将LNG气化后通过管道供应居民用户,形成了价格倒挂。公司将继续努力开展气源保障工作,降低“气荒”对公司的影响。公司“煤改气”就如介绍所说,往往是与LNG点供业务一起发生的,居民用户和非居用户一起推进的,煤改气完成了10万户左右,其中工业用户“煤改气”以园区模式为主。公司目前做的较好点供主要是淄博-寿光、苏州天泓等,其中淄博已达到50万方/日,根据园区规划,用气量将达到300万方/日,预计今年年底供气量能达到200万方。
6、问:未来用户数量估计会有什么样的增长?
答:预测公司用户18年应该会有15%的增长,居民与非居民用户增长比例大概为7:3,从收入上看的,居民用户新增收入可能会略高些。
7、问:公司陶瓷项目指的是什么?
答:公司收购衡阳界牌项目后形成的,目前公司陶瓷项目主要销售界牌瓷泥矿。
8、问:环保板块今年和去年相比情况怎么样?
答:环保板块去年发展情况不如人意,但今年发展势头很好,目前手中订单金额预计有2亿。目前环保板块抓住机遇,把钢铁行业脱硫脱硝列为重点,环保烧结机技术全国不超5家,唐山不锈钢项目已经完工待正式验收,属于全国首例。4月底还签了荣信钢铁项目。预计环保业务今年会有个小的爆发。
9、问:考虑公司未来市场开拓是否会造成支出增长,从而带来资金压力?
答:估计公司现有市场的开发开拓,不会有大的资金需要,除非有大的收购标的,但估计也不会考虑全部现金收购。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1-08-30 ST、*ST和S证券异常期间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
涨幅偏离值:16.37 成交量:8386.82万股 成交金额:21850.10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二|477.16 |410.83 |
|证券营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二|434.87 |366.30 |
|证券营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一|361.94 |334.26 |
|证券营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一|348.73 |522.86 |
|证券营业部 |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金箔路|286.24 |135.03 |
|证券营业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一|348.73 |522.86 |
|证券营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二|477.16 |410.83 |
|证券营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二|434.87 |366.30 |
|证券营业部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求是路证券营业|15.64 |346.28 |
|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一|361.94 |334.26 |
|证券营业部 | |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8-12-19|6.80 |570.37 |3878.52 |中泰证券股份有|中信证券(山东|
| | | | |限公司天津津河|)有限责任公司|
| | | | |南路证券营业部|青岛秦岭路证券|
| | | | | |营业部 |
└─────┴───┴────┴────┴───────┴───────┘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