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568泸州老窖最新消息公告-000568最新公司消息
≈≈泸州老窖000568≈≈(更新:22.02.21)────────────────────────────────────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29日
2)02月21日(000568)泸州老窖: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详见
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以总股本146475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20.51元 ;股权登记日:
2021-08-19;除权除息日:2021-08-20;红利发放日:2021-08-20;
机构调研:1)2021年12月29日机构到上市公司调研(详见后)
●21-09-30 净利润:627550.14万 同比增:30.32% 营业收入:141.10亿 同比增:2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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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4.2800│ 2.8900│ 1.4800│ 4.1000│ 3.2900
每股净资产 │ 17.9893│ 16.5947│ 17.2248│ 15.7534│ 14.9455
每股资本公积金 │ 2.5416│ 2.5416│ 2.5416│ 2.5416│ 2.5416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3.3182│ 11.9192│ 12.5641│ 11.0848│ 10.2722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25.2200│ 16.7800│ 8.9700│ 28.2700│ 23.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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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4.2644│ 2.8719│ 1.4724│ 4.0810│ 3.2722
每股净资产 │ 17.9054│ 16.5173│ 17.1445│ 15.6800│ 14.8758
每股资本公积金 │ 2.5297│ 2.5297│ 2.5297│ 2.5297│ 2.5297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3.2561│ 11.8636│ 12.5055│ 11.0331│ 10.2243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23.8160│ 17.3872│ 8.5880│ 26.0271│ 21.9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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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泸州老窖 代码:000568 │总股本(万):147161.51 │法人:刘淼
上市日期:1994-05-09 发行价:5.83│A 股 (万):146450.46 │总经理:林锋
主承销商: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限售流通A股(万):711.05│行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电话:86-830-2398826 董秘:王洪波│主营范围:"国窖1573"和"泸州老窖"系列酒的
│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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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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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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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4.2800│ 2.8900│ 1.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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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4.1000│ 3.2900│ 2.2000│ 1.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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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3.1700│ 2.5900│ 1.8800│ 1.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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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2.3800│ 1.8780│ 1.3430│ 0.7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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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1.7980│ 1.4170│ 1.0460│ 1.0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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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1](000568)泸州老窖: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68 证券简称:泸州老窖 公告编号:2022-1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 年修正)》、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授予董事会决议情况: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第十
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12 月 29 日为授予日,按每股 92.71 元的授予价
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441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692.86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首次授予日:2021 年 12 月 29 日
3.授予价格:92.71 元/股
4.授予人数:441 人
5.首次授予数量:692.86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46,475.25 万股的 0.473%。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占计划公
姓名 职位/岗位描述 授予数量 占授予总 告日公司
(万股) 量比例 股本总量
比例
刘淼 董事长 9.59 1.23% 0.0065%
林锋 董事、总经理 9.59 1.23% 0.0065%
王洪波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7.67 0.98% 0.0052%
沈才洪 董事、副总经理 7.67 0.98% 0.0052%
谢红 财务总监 7.67 0.98% 0.0052%
何诚 副总经理、首席质量官 7.67 0.98% 0.0052%
张宿义 副总经理、安全环境保护总监 7.67 0.98% 0.0052%
熊娉婷 职工董事、副总经理 6.28 0.80% 0.0043%
李勇 副总经理 6.28 0.80% 0.0043%
核心骨干人员(432 人) 622.77 79.75% 0.4252%
首次授予总量(441 人) 692.86 88.73% 0.4730%
预留 88.00 11.27% 0.0601%
合计 780.86 100.00% 0.5331%
注:(1)激励计划约定首次授予人数不超过 521 人,最终确定首次参与人数为 441 人,符合激励计划规定,首次授予总量为 692.86 万股,预留授予数量未变。(2)表格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二、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1.股票简称:泸州老窖
2.股票代码:000568
3.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名单:
授予登记限 占计划公
姓名 职位/岗位描述 制性股票数 占授予总 告日公司
量 量比例 股本总量
(万股) 比例
刘淼 董事长 9.59 1.24% 0.0065%
林锋 董事、总经理 9.59 1.24% 0.0065%
王洪波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7.67 0.99% 0.0052%
沈才洪 董事、副总经理 7.67 0.99% 0.0052%
谢红 财务总监 7.67 0.99% 0.0052%
何诚 副总经理、首席质量官 7.67 0.99% 0.0052%
张宿义 副总经理、安全环境保护总监 7.67 0.99% 0.0052%
熊娉婷 职工董事、副总经理 6.28 0.81% 0.0043%
李勇 副总经理 6.28 0.81% 0.0043%
核心骨干人员(428 人) 616.17 79.58% 0.4207%
合计(437 人) 686.26 88.63% 0.4685%
注:表格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三、关于本次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数量等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六次会议审议,决定向符合条件的 441 名激励对象授予 6,928,600 股限制性股票。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有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66,000 股,实际参与认购的激励对象为 437 人,完成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862,600 股。 除此之外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四、激励计划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整个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 个月。
2.激励计划的限售期、解除限售期
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至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日之间的时间,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
24 个月。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 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40%
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3.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业绩条件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期的三个会计年度中,分 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 解除限售条件。各会计年度公司业绩考核如下: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 2021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22%,且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
解除限售期 相较2019年,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
2021年成本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不高于65%。
第二个 2022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22%,且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
解除限售期 相较2019年,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
2022年成本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不高于65%。
第三个 2023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22%,且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
解除限售期 相较2019年,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
2023年成本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不高于65%。
注:净资产收益率指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净利润指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后的净利润。对标企业 ROE 大于 35%或者小于-35%,或各考核年度净利润较上一年度增长率大于 50%或者小于-50%,在计算各单项指标时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剔除或更换相关指标项下的对标企业。
4.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办法》分年进行考核,激励对象只有在满足考核条件的前提下,才能部分或全部解除限售当期限制性股票,具体解除限售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考核等级 优秀 称职 基本称职 不称职
考核系数 1.0 1.0 0.8 0
考核年度考核合格后激励对象才具备当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资格,个人当期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绩效考核系数×个人当期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当期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按照授予价格与股票市价的较低值回购。市价为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五、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 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查询证明,除现任职工董事、副总经理熊娉婷女
[2021-12-30](000568)泸州老窖:重大诉讼进展公告之十六
证券代码:000568 证券简称:泸州老窖 公告编号:2021-64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之十六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诉讼及相关事项的基本情况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15 日、2015 年 1 月 10 日披露了与中国农业银行长沙迎
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南阳中州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南阳中州支行”)等三处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事项,其中,公司与工行南阳中州支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已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诉讼终审判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 2014-35 号、2014-41 号、
2014-43 号、2015-1 号、2015-4 号、2015-11 号、2015-20 号、2015-21
号、2015-25 号、2015-44 号、2015-45 号、2018-17 号、2019-11 号、
2019-13 号、2020-6 号、2020-14 号、2020-34 号、2021-30 号、2021-57
号公告。
二、终审判决履行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工行南阳中州支行支付的赔偿款及利息85,228,125.00 元、中国工商银行南阳分行支付的赔偿款及利息8,522,812.50 元、三亚农村商业银行红沙支行支付的赔偿款及利息
6,937,315.00 元 , 各 赔 偿 义 务 人 支 付 的 赔 偿 款 及 利 息 共 计
100,688,252.50 元。各赔偿义务人尚未完全履行的义务,我公司将启动相关法律程序,相关进展将后续公告。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终审判决履行情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30](000568)泸州老窖: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68 证券简称:泸州老窖 公告编号:2021-60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1.00、提案2.00、提案3.00和提案4.00涉及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4.公司独立董事吕先锫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向公司激励对象或激励对象有关联关系股东外的全体股东,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1.00、提案2.00、提案3.00和提案4.00征集投票权,就提案5.00征求表决意见。截至征集时间结束,无股东向征集人委托投票。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29日(星期三)15:00
(2)股东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年12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南光路 71 号泸州老窖营销网络指挥中心东楼 1-1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刘淼董事长
6.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出席人数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8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932,081,9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6341%。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7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183,910,4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557%。
(2)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775,870,2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9694%。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27,698,7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910%。
(3)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 65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56,211,7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647%。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共 65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156,211,7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647%。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鉴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
下提案进行了表决:
1.00 审议通过了《关于<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提案》
表决情况:同意 926,097,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79%;反对 5,687,0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01%;弃权 29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77,925,5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7457%;反对 5,687,0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0923%;弃权 29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620%。
本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0 审议通过了《关于<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提案》
表决情况:同意926,229,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21%;反对5,554,3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59%;弃权29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8,058,2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8179%;反对5,554,3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0201%;弃权29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620%。
本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00 审议通过了《关于<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办法>的提案》
表决情况:同意 926,229,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21%;反对 5,554,3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59%;弃权 29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78,058,2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8179%;反对 5,554,309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0201%;弃权 29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620%。
本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4.0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提案》
表决情况:同意926,229,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21%;反对5,554,3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59%;弃权29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78,058,2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8179%;反对 5,554,3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0201%;弃权 29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620%。
本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5.00 审议通过了《关于<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团队成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的提案》
表决情况:同意 931,780,9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77%;反对 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弃权 29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波、王宏恩现场鉴证并就本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30](000568)泸州老窖:第十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68 证券简称:泸州老窖 公告编号:2021-61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12月2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截止会议表决时间2021年12月29日16时,共收回6名董事的有效表决票6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刘淼、林
锋、王洪波、沈才洪、熊娉婷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
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12 月 29 日为授予日,按每股
92.71 元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441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 6,928,600 股。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30](000568)泸州老窖:第十届监事会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68 证券简称:泸州老窖 公告编号:2021-62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六次
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
通知已于2021年12月2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截至会议表决时间2021
年 12 月 29 日 16 时,共收回 5 名监事的有效表决票 5 张。本次监事
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授予相关事项符合《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具备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以 2021 年 12 月 29 日为授予日,按每股
92.71 元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441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6,928,600 股。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30](000568)泸州老窖: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68 证券简称:泸州老窖 公告编号:2021-63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
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
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12 月 29 日,
首次向 441 名激励对象授予 692.86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简述
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方式:采用限制性股票方式进行激励。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3.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数量: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883.46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46,475.25 万股的 0.6031%。
4.激励对象:本次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不超过 521 人。具体分配如下:
姓名 职位/岗位描述 授予数量 占授予总量 占股本总
(万股) 比例 量比例
刘淼 董事长 9.59 1.09% 0.0065%
林锋 董事、总经理 9.59 1.09% 0.0065%
王洪波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7.67 0.87% 0.0052%
沈才洪 董事、副总经理 7.67 0.87% 0.0052%
谢红 财务总监 7.67 0.87% 0.0052%
何诚 副总经理、首席质量官 7.67 0.87% 0.0052%
张宿义 副总经理、安全环境保护总监 7.67 0.87% 0.0052%
熊娉婷 职工董事、副总经理 6.28 0.71% 0.0043%
李勇 副总经理 6.28 0.71% 0.0043%
核心骨干人员(512 人) 725.37 82.11% 0.4952%
预留 88.00 9.96% 0.0601%
合计 883.46 100.00% 0.6031%
注:表格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5.授予价格:92.71 元/股
6.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整个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 个月。
7.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的限售期、解除限售期:
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至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日之间的时间,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24 个月。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40%
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30%
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30%
予完成登记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8.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业绩条件为: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期的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如下: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2021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22%,且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相
第一个
较2019年,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2021年
解除限售期
成本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不高于65%。
2022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22%,且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相
第二个
较2019年,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2022年
解除限售期
成本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不高于65%。
2023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22%,且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相
第三个
较2019年,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2023年
解除限售期
成本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不高于65%。
注:净资产收益率指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指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对标企业ROE大于35%或者小于-35%,或各考核年度净利润较上一年度增长率大于50%或者小于-50%,在计算各单项指标时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剔除或更换相关指标项下的对标企业。
9.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办法》分年进行考核,激励对象只有在满足考核条件的前提下,才能部分或全部解除限售当期限制性股票,具体解除限售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考核等级 优秀 称职 基本称职 不称职
考核系数 1.0 1.0 0.8 0
考核年度考核合格后激励对象才具备当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资格,个人当期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绩效考核系数×个人当期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当期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按照授予价格与股票市价的较低值回购。市价为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和第十
届监事会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21 年 12 月 2 日,公司收到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下发的《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第二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泸国资考评〔2021〕62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监事会出具核查意见《关于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拟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拟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及第
十届监事会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监事会或者审计部门对公司业绩或者年度财务报告提出重大异议;
(2)发生重大违规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
(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4)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经济责任审计等结果表明未有效履职或者严重失职、渎职的;
(2)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
(3)在任职期间,有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露公司商业和技术秘密、实施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声誉和对公司形象有重大负面影响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到处分的;
(4)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给公司造成较大资产损失以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
(5)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6)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7)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8)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10)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过核查,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的首次授予情况
1.首次授予日: 2021 年 12 月 29 日
2.授予价格:92.71 元/股
3.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和授予股票数量及授予对象分配情况
(1)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2)首次授予股票数量:692.86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46,475.25 万股的 0.473%。
(3)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姓名 职位/岗位描述 授予数量 占授予总量 占股本总
[2021-12-24](000568)泸州老窖: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68 证券简称:泸州老窖 公告编号:2021-59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五次会
议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
知已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截至会议表决时间 2021
年 12 月 23 日上午 11 时,共收回 5 名监事的有效表决票 5 张。本次
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具体内容参见同日
发布的《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021-12-20](000568)泸州老窖: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68 证券简称:泸州老窖 公告编号:2021-58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9日在泸州老窖营销网络指挥中心主楼6-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12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刘淼董事长主持,全体监事及财务总监谢红女士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竞拍购买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泸州老窖酿酒有限责任公司以自有资金不超过 57,305.63 万元(含税金及交易手续费等其他费用约 2,230.54万元)参与竞拍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开拍卖转让的位于四川泸州白酒产业园区的土地使用权,共计
949.5705 亩,用于生产建设项目。
2.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大客户服务中心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业务需要,决定设立大客户服务中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0 日
[2021-12-19]泸州老窖(000568):泸州老窖拟5.73亿元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 用于生产建设项目
▇证券时报
泸州老窖(000568)12月19日晚间公告,拟5.73亿元参与竞拍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拍卖转让的位于四川泸州白酒产业园区的土地使用权,共计949.5705亩,用于生产建设项目。
[2021-12-15](000568)泸州老窖:重大诉讼进展公告之十五
证券代码:000568 证券简称:泸州老窖 公告编号:2021-57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之十五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诉讼及相关事项的基本情况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15 日、2015 年 1 月 10 日披露了与中国农业银行长沙迎
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南阳中州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南阳中州支行”)等三处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事项,其中,公司与工行南阳中州支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以下简称“南阳存款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终审判决认定涉案金额为 1.5 亿元。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由工行南阳中州支行对我公司通过全案刑事执行程序不能追回的本金损失承担 50%的赔偿责任;由三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沙支行对我公司的 1.221 亿本金通过全案刑事执行程序不能追回的损失承担 10%的赔偿责任;其余损失由公司自行承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 2014-35 号、2014-41 号、2014-43 号、
2015-1 号、2015-4 号、2015-11 号、2015-20 号、2015-21 号、2015-25
号、2015-44 号、2015-45 号、2018-17 号、2019-11 号、2019-13 号、
2020-6 号、2020-14 号、2020-34 号、2021-30 号公告。
二、诉讼进展及相关事项终审判决情况
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南阳存款案终
审《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载明:1.撤销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2.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中州支行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公司支付赔偿款 7500 万元及相应利息;3.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公司支付赔偿款 750 万元及相应利息;4.由三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沙支行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公司支付赔偿款610.5 万元及相应利息。
若各赔偿义务人未在本判决规定时间内履行赔偿义务,我公司将及时启动强制执行程序,相关进展将后续公告。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终审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
1.请谈谈白酒行业全年情况以及未来展望
2021年,由于新冠疫情对宏观经济环境的冲击以及对消费氛围和消费习惯的影响,白酒行业全年呈现前高后低的态势,上半年在一定程度上释放了去年疫情抑制的消费需求,与去年同期相比情况较好,但下半年行业动销进入持续消费不足的情况。未来五年对行业来讲仍然是风险与机遇并存,既应该看到危险,也应该看到机会。我们会总结和借鉴国内外同行发展路径,稳步发展、稳健经营,对公司、对员工、对股东负责。
2.请介绍公司各价位带产品规划,以及公司为什么要推出新品泸州老窖1952
公司品牌布局的核心是三条主线:国窖1573、泸州老窖系列以及大光瓶体系,分别对应不同的消费需求。1952年泸州老窖特曲荣获中国四大名酒称号,是最古老的四大名酒之一,作为浓香型的代表,1952代表着我们泸州老窖品牌的辉煌。明年刚好是获奖70周年,这时候出泸州老窖1952是为了把品牌定位重新站到新的起点上,力争占位核心区域主消费价位带。
3.请介绍湖南市场情况和公司未来采取的竞争策略
近几年,湖南市场几位竞争伙伴做的不错,公司在此区域也有较好的表现。未来公司能否在竞争中胜出取决于能否给予消费者更好的服务、能否建立更高效更优秀的管理体系,我们会继续努力。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1-09-28 异常期间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涨幅偏离值:21.15 成交量:8317.27万股 成交金额:1689674.30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深股通专用 |202801.31 |153265.02 |
|机构专用 |48443.92 |-- |
|机构专用 |25997.74 |118.07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世博馆路证券营|20501.95 |12843.90 |
|业部 | | |
|机构专用 |15736.96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深股通专用 |202801.31 |153265.02 |
|机构专用 |-- |39706.00 |
|机构专用 |-- |30234.65 |
|招商证券交易单元(353800) |11469.43 |13608.45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世博馆路证券营|20501.95 |12843.90 |
|业部 | |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9-07-17|84.41 |5.88 |496.40 |机构专用 |机构专用 |
└─────┴───┴────┴────┴───────┴───────┘
(三)融资融券
┌─────┬─────┬─────┬────┬─────┬──────┐
| 交易日期 | 融资余额 |融资买入额|融券余额|融券卖出量|融资融券余额|
| | (万元) | (万元) |(万元)| (万股) | (万元) |
├─────┼─────┼─────┼────┼─────┼──────┤
|2019-06-27|83444.17 |15966.28 |3327.57 |6.79 |86771.74 |
└─────┴─────┴─────┴────┴─────┴──────┘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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