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510新金路最新消息公告-000510最新公司消息
≈≈新金路000510≈≈(更新:22.01.25)────────────────────────────────────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27日
2)预计2021年年度净利润28000万元至33000万元,增长幅度为291.41%至36
1.30% (公告日期:2022-01-25)
3)01月25日(000510)新金路:2021年度业绩预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机构调研:1)2020年05月25日机构到上市公司调研(详见后)
●21-09-30 净利润:21045.65万 同比增:535.84% 营业收入:22.56亿 同比增:41.89%
────────┬────┬────┬────┬────┬───────
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3455│ 0.2659│ 0.1113│ 0.1174│ 0.0543
每股净资产 │ 1.9379│ 1.8633│ 1.8562│ 1.7460│ 1.6806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0335│ 0.0335│ 0.0335│ 0.0335│ 0.0335
每股未分配利润 │ 0.8666│ 0.7870│ 0.6325│ 0.5212│ 0.4513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18.0100│ 14.1500│ 6.1800│ 6.9500│ 3.2800
────────┼────┼────┼────┼────┼───────
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3455│ 0.2659│ 0.1113│ 0.1174│ 0.0543
每股净资产 │ 1.9379│ 1.8633│ 1.8562│ 1.7460│ 1.6806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0335│ 0.0335│ 0.0335│ 0.0335│ 0.0335
每股未分配利润 │ 0.8666│ 0.7870│ 0.6325│ 0.5212│ 0.4513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17.8274│ 14.2692│ 5.9967│ 6.7258│ 3.2330
────────┴────┴─┬──┴────┴───┬┴───────
A 股简称:新金路 代码:000510 │总股本(万):60918.23 │法人:刘江东
上市日期:1993-05-07 发行价:1 │A 股 (万):56318.58 │总经理:彭朗
主承销商: │限售流通A股(万):4599.65│行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电话:0838-2207936;0838-2301092 董秘:张振亚│主营范围:生产销售PVC 树脂、烧碱系列化工
│原料及其加工产品等
───────────────┴────────────────────
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
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
2021年 │ --│ 0.3455│ 0.2659│ 0.1113
─────────┼─────┼─────┼─────┼────────
2020年 │ 0.1174│ 0.0543│ 0.0708│ 0.0503
─────────┼─────┼─────┼─────┼────────
2019年 │ 0.1018│ 0.0765│ 0.0748│ 0.0431
─────────┼─────┼─────┼─────┼────────
2018年 │ 0.1643│ 0.1386│ 0.1205│ 0.0369
─────────┼─────┼─────┼─────┼────────
2017年 │ 0.1108│ 0.0648│ 0.0594│ 0.0594
─────────┴─────┴─────┴─────┴────────
[2022-01-25](000510)新金路: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 2022—06 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约 28,000 万元至 33,000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7153.68 万元
比上年同期上升:291.41%-361.30%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约 30,000 万元至 36,000 万元
股东扣除非经常 盈利:6433.75 万元
性损益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上升:366.29%-459.55%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约 0.4596 元至 0.5417 元 盈利:0.1174 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系本公司财务部门初 步测算的结果,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与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且 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说明
1.主营业务影响
公司拥有电石生产基地,报告期,公司充分发挥配套产业链优势,一 方面生产所需原料电石的稳定供应保障了公司主体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另一方面受益于主导产品 PVC 树脂和烧碱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大幅上升, 公司积极抓住市场有利时机,加大产品生产销售力度,增厚销售利润,提
升了公司经营业绩。
2.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
报告期,受“能耗双控”,原料电石价格上涨等多重因素影响,PVC现货价格及相关期货合约价均出现大幅波动,导致公司 PVC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出现亏损,2021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同比下降。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公司 2021年度具体财务数据将在 2021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2022-01-15](000510)新金路:2022年第一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 2022—04 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局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10日以邮件及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
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在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 733 号银鑫·五洲广场
一期 21 栋 22 层公司中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
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局主席现场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江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
十一届董事局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成员发生变动,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局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公司董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定,公司对第十一届董事局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一、公司董事局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江东
成员:彭朗、董剑锋、吴洋、马天平
二、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曹昱
成员:彭朗、成景豪、罗宏、马天平
三、公司董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罗宏
成员:彭朗、刘祥彬、曹昱、马天平
上述董事局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董事任期一致。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财
务总监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维护工作,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局秘书张振亚先生申请辞去了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裁、董事局秘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总裁彭朗先生提名,公司董事局审议同意聘杨文毅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届满之日止。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 2022
年经营目标及高管薪酬的议案》。
基于当前市场宏观环境,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制定了 2022年生产经营目标及高管薪酬,2022 年公司高管人员仍实行年薪制,其薪酬标准将与公司 2022 年生产经营目标挂钩,为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确保公司 2022 年度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公司董事局研究同意,若完成上述生产经营目标,将给予一定绩效奖励。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二年一月十五日
[2022-01-15](000510)新金路: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 2022-03 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新增、变更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14 日(星期五)下午 14∶5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 年 1 月 1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 733 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 21 栋 23 层公司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大会召集人: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
5.主持人:公司董事、总裁彭朗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124,965,74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20.513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12,207,440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18.419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2,758,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094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34,314,424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5.632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1,556,124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3.538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2,758,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0943%。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逐项审议)
1.01 审议《关于选举罗宏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的议案》
(1)同意 124,958,7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4%;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307,4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96%;反
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4%;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1.02 审议《关于选举曹昱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的议案》
(1)同意 124,958,7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4%;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307,4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96%;反
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4%;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2.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同意 124,958,7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4%;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307,4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96%;反
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4%;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四川商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骏 王朕重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四川商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二年一月十五日
[2022-01-15](000510)新金路: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 2022—05 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局秘书张振亚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维护工作,张振亚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裁、董事局秘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张振亚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局之日起生效。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总裁彭朗先生提名,公司董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杨文毅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届满之日止(杨文毅先生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杨文毅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就该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二年一月十五日
附:杨文毅先生简历
杨文毅,男,汉族,51 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历任达州市瑞兴煤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总经理,现任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总经理,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止日前,杨文毅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
[2022-01-11](000510)新金路: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 2022—02 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八次临
时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决定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就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董事局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14 日(星期五)下午 14∶5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 年 1 月 1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4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 733 号银鑫·五洲广场一
期 21 栋 23 层公司大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截止 2022 年 1 月 10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或参加现场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10 日。
8.出席对象
(1)截止 2022 年 1 月 10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逐项审议)
1.01 审议《关于选举罗宏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的议
案》
1.02 审议《关于选举曹昱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的议
案》
2.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注:独立董事任职资格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再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选举。
(二)披露情况: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28 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所载公司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子议案数:(2)
1.01 关于选举罗宏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2 关于选举曹昱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凭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出
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社会公众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
持股证明,代理人持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书》附后)。
2.登记地点: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 733 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 21 栋
23 层公司董事局办公室,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1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2∶30
——5∶00)。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 参 加 投 票 。 ( 网 络 投 票 具 体 操 作 流 程 见附件 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廖荣
联系电话:(0838)2301092
传 真:(0838)2301092
联系地点: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 733 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 21 栋 23
层公司董事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618000
七、备查文件
公司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二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10
2.投票简称:金路投票
3.提案表决:上述议案为非累计投票议案,直接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4 日 9:15,结束
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4 日下午 15:00 。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陆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 2:授权委托书 1(社会公众股东)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对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
体审议事项的委托投票指示如下:
提案 备注 表决意见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 子议案数:(2)
事的议案
1.01 关于选举罗宏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 √
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曹昱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 √
独立董事的议案
2.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请在“表决意见”栏内相应项下划“√”,作出投
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出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上述议案的“赞成”、“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并在相应的空
格内划“√”)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出席四川新金路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单位对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审议事项的委托投票指示如下:
提案 备注 表决意见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 子议案数:(2)
事的议案
1.01 关于选举罗宏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 √
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曹昱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 √
独立董事的议案
2.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注:
[2022-01-05](000510)新金路: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股份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公告
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 2022—01 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股份质押式
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江东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53,752,9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82%,本次质押延期购回的股份41,044,533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76.36%,占公司总股本的6.74%。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刘江东先生所持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41,044,533股,占其所持公司股
份的76.36%,占公司总股本的6.74%。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江东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四川金海马实业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海马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6,898,365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6.06%,其中质押30,898,365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83.74%,
占公司总股本的5.07%。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江东先生及一致行动人金海马公司合计持
有本公司股份90,651,3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8%,合计质押71,942,898
股,占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79.36%,占公司总股本的11.81%。
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江东先生将
其所持本公司质押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延期购回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基本情况
是否为 质 押 是 否 占其所 占 公
股 东 第一大 质 押 股 质押开 原质押 延 期 为 补 是 否 持股份 司 总
名 称 股东及 数(股) 始日 到期日 购 回 充 质 为 限 质权人 比 例 股 本 用途
一致行 日 押 售股 (%) 比 例
动人 (%)
2021 年 2022 华 创 证 个 人
刘江东 是 41,044, 2017年 9 月 30 年7月 否 否 券 有 限 76.36 6.74 资 金
533 11月 日 6日 责 任 公 需求
司
注:上表中刘江东先生股份质押开始于 2017 年 11 月,2018 年 12 月,2019 年 6 月,
2019 年 12 月,2020 年 3 月,2020 年 4 月,2020 年 10 月,2021 年 5 月,2021 年 8 月,2021
年 9 月办理了延期购回业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江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金海马公司所持本公司
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本次质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本次质押 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占已 占未
股东 持股数 持股比 前质押股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份 质押 未质押股 质押
名称 量(股) 例(%) 份数量 质押股 比例 比例 限售和冻结 份限售和
份数 数量 股份 冻结数量 股份
(股) 量(股) (%) (%) 比例 比例
(股) (%) (股) (%)
刘江东 53,752, 8.82 41,044,5 41,044, 76.36 6.74 41,044,533 100 9,325,664 73.38
951 33 533
四川金
海马实 36,898, 6.06 30,898,3 30,898, 83.74 5.07 0 0 0 0
业有限 365 65 365
公司
合计 90,651, 14.88 71,942,8 71,942, 79.36 11.81 41,044,533 57.05 9,325,664 49.85
316 98 898
三、其他说明
(一)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对上市
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不产生影响。
(二)上述质押的股份对应的融资余额合计 21,045 万元(本金)。还款
资金来源于自筹或其他融资,刘江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金海马公司资信状
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
(三)股东基本信息
1.刘江东先生基本情况
姓 名 刘江东
性 别 男
国 籍 中国
身份证号 51302119751006****
住 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四川东芮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 年 1 月已不在任职);四川金
最近三年任职情况 海马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长。
2.四川金海马实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四川金海马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成都市成华区杉板桥路 175 号
通讯地址 成都市成华区双庆路 10 号华润大厦 2802
法定代表人 刘江东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9-04-0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8MA6BTGEM9L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酒店管理;广告设计、制作;销售:矿产品、建筑材料(不含木材)、钢材、
装饰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百货、家具、机电设备、
经营范围 安防产品、劳保用品、橡胶制品、冶金材料、仪器仪表、五金交电、办
公设备、酒店用品、通讯器材(不含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水果、
蔬菜;工程技术咨询。
项 目 2021 年 11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元) 215,060,798.02 217,943,138.06
负债总额(元) 191,325,565.57 182,575,200.57
净利润(元) -11,632,705.04 -11,572,800.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994,576.63 -1,238.88
(元)
资产负债率 88.96% 83.77%
流动比率 0.04 0.12
速动比率 0.04 0.12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各类借 7,600
款总余额(万元)
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需偿付的 7,600
上述债务金额(万元)
最近一年是否存在大额债务逾
期或违约记录及金额、是否存
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 无
情形、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
诉讼或仲裁情况
结合股东自身资金实力、可利
用的融资渠道及授信额度等, 无
分析是否存在偿债风险
注:1.上表中金海马公司财务报表数据未经审计。
2.上表中金海马公司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各类借款总余额 7,600 万元及未来半年内和
一年内需偿付的上述债务金额 7,600 万元,为金海马公司向质权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质押股份及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融资借款金额。
(四)最近一年及一期,公司与刘江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金海马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五)刘江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金海马公司所质押的股份不
[2021-12-31](000510)新金路: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 2021—92 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江东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3,752,9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82%,其中质押41,044,533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76.36%,占公司总股本的6.74%,刘江东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四川金海马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海马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6,898,3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6%,其中质押30,898,365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83.74%,占公司总股本的5.0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江东先生及一致行动人金海马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90,651,3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8%,合计质押71,942,898股,占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79.36%,占公司总股本的11.81%。
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江东先生一致行动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金海马公司将其所持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一 解除质押数 占公司 质押开始 质押解除
股东名称 大股东及一 量(股) 总股本 日期 日期 质权人
致行动人 比例
四川金海马实 是 20,078,365 3.3% 2019年7月 2021 年 12 华创 证券有
业有限公司 25日 月23日 限责任公司
四川金海马实 是 8,764,685 1.44% 2019年7月 2021 年 12 华创 证券有
业有限公司 25日 月27日 限责任公司
四川金海马实 是 12,180,000 2% 2019年7月 2021 年 12 华创 证券有
业有限公司 25日 月27日 限责任公司
合计 --- 41,023,050 6.73% --- --- ---
注:1.上表中金海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质押相关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上表中金海马公司解除质押的 1218 万股,金海马公司将其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进行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详见 2021 年 12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 5%以
上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公告》)。
二、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一)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本 次 占其 占 公 是 否
股东 一大股东 质 押 所持 司 总 是 否 为 补 质押起 质 押 质权
名称 及一致行 数 量 股份 股 本 为 限 充 质 始 日 到 期 人 用途
动人 (股) 比例 比 例 售 股 押 日
四川金 7,898, 2021年 华创证 存 量
海马实 是 365 21.4 1.30% 否 否 12月24 2022年 券有限 债 务
业有限 1% 日 7月6日 责任公 置换
公司 司
四川金 9,000, 2021年 华创证 存 量
海马实 是 000 24.3 1.48% 否 否 12月28 2022年 券有限 债 务
业有限 9% 日 7月6日 责任公 置换
公司 司
合计 --- 16,898 45.8 2.78% --- --- --- --- --- ---
,365 0%
(二)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江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金海马公司所持本公司
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本次质 本次质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押前质 押后 所 持 司总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
股东 持股数 持股比 押股份 质押股 股份 股本 份限售和 质押 份限售和 质押
名称 量(股) 例(%) 数量 份数 比例 比例 冻结数量 股份 冻结数量 股份
(股) 量(股) (%) (%) (股) 比例 (股) 比例
(%) (%)
刘江东 53,752, 8.82 41,044,5 41,044, 76.36 6.74 41,044,533 100 9,325,664 73.38
951 33 533
四川金
海马实 36,898, 6.06 42,843,0 30,898, 83.74 5.07 0 0 0 0
业有限 365 50 365
公司
合计 90,651, 14.88 83,887,5 71,942, 79.36 11.81 41,044,533 57.05 9,325,664 49.85
316 83 898
注:2021 年 12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
交易的公告》,金海马公司将持有的公司 1218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进行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金海马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从交易前的 49,078,365
股,变更为交易后的 36,898,365 股。
三、其他说明
(一)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对上市
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不产生影响。
(二)上述质押的股份中,刘江东先生质押的股份已质押到期,目前正
办理相关手续,上述质押的股份对应的融资余额合计 24,045 万元(本金)。
还款资金来源于自筹或其他融资,刘江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金海马公司资
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
(三)股东基本信息
1.刘江东先生基本情况
姓 名 刘江东
性 别 男
国 籍 中国
身份证号 51302119751006****
住 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四川东芮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 年 1 月已不在任职);
最近三年任职情况 四川金海马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四川新金路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四川金海马实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四川金海马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成都市成华区杉板桥路 175 号
通讯地址 成都市成华区双庆路 10 号华润大厦 2802
法定代表人 刘江东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9-04-0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8MA6BTGEM9L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酒店管理;广告设计、制作;销售:矿产品、建筑材料(不含木材)、
钢材、装饰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百货、家
经营范围 具、机电设备、安防产品、劳保用品、橡胶制品、冶金材料、
仪器仪表、五金交电、办公设备、酒店用品、通讯器材(不含卫
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水果、蔬菜;工程技术咨询。
项 目 2021 年 11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元) 215,060,798.02 217,943,138.06
负债总额(元) 191,325,565.57 182,575,200.57
净利润(元) -11,632,705.04 -1
[2021-12-29](000510)新金路: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公告
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 2021—90 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
证券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江东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四川金海马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海马公司”)将持有的公司 1218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进行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约定购回式交易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约定购回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股股东及 交易股数 初始交易 购回交易 式交易证 股本比例 用途
一致行动 (万股) 日 日 券公司 (%)
人
四川金海 2021 年 12 2022 年 7 华创证券
马实业有 是 1218 月 24 日 月 6 日 有限责任 2 债务置换
限公司 公司
二、本次交易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四川金海马实 无限售条件流 49,078,365 8.06 36,898,365 6.06
业有限公司 通股
三、其他说明
1.本次交易符合《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对应的出席公司股东大会、提交提案和表决
等股东或持有人权利,由华创证券按照金海马公司的书面意见行使。
3.待购回期间,交易股份产生的相关权益(包括现金分红、债权兑息、送股、转增股份、配股和配售债券等)归属于金海马公司。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2021-12-29](000510)新金路:关于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 2021—91 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收到政府补助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19】226 号),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树脂公司”)就地改造项目,于近日收到罗江区经信局拨付的补助资金 1605 万元,该项政府补助为现金形式,已全部到账。
二、政府补助的类型及其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政府补助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期计入递延收益。
3.补助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收到的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1605 万元,计入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年限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预计将会增加公司本年度利润总额 106.95 万元,本次获得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批文
2.本次补助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2021-12-28](000510)新金路: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 2021—89 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董事局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14 日(星期五)下午 14∶5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 年 1 月 1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4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 733 号银鑫·五洲广场一
期 21 栋 23 层公司大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截止 2022 年 1 月 10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或参加现场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10 日。
8.出席对象
(1)截止 2022 年 1 月 10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逐项审议)
1.01 审议《关于选举罗宏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的议
案》
1.02 审议《关于选举曹昱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的议
案》
2.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注:独立董事任职资格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二)披露情况: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28 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所载公司公告。
三、提案编码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子议案数:(2)
1.01 关于选举罗宏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2 关于选举曹昱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凭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出
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社会公众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
持股证明,代理人持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书》附后)。
2.登记地点: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 733 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 21 栋
23 层公司董事局办公室,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1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2∶30
——5∶00)。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 http://wltp.cninfo.com.cn ) 参 加 投 票 。 ( 网 络 投 票 具 体 操 作 流 程 见
附件 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出席者食
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廖荣
联系电话:(0838)2301092
传 真:(0838)2301092
联系地点: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 733 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 21 栋 23
层公司董事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618000
七、备查文件
公司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10
2.投票简称:金路投票
3.提案表决:上述议案为非累计投票议案,直接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14 日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4 日 9:15,结束
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4 日下午 15:00 。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陆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 2:授权委托书 1(社会公众股东)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对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
体审议事项的委托投票指示如下:
提案 备注 表决意见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 子议案数:(2)
事的议案
1.01 关于选举罗宏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 √
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曹昱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 √
独立董事的议案
2.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请在“表决意见”栏内相应项下划“√”,作出投
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出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上述议案的“赞成”、“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并在相应的空
格内划“√”)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出席四川新金路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单位对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审议事项的委托投票指示如下:
提案 备注 表决意见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 子议案数:(2)
事的议案
1.01 关于选举罗宏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 √
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曹昱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 √
独立董事的议案
2.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请在“表决意见”栏内相应项下划“√”,作出投
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出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上述议案的“赞成”、“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并在相应的空
格内划“√”)
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股东账号:
委托单位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1、问:听闻公司原第二大股东首控和公司实际控制人正在协商控制权转让的传言,请刘江东先生予以核实,如果属实,给公司带来影响有哪些?
答:一、本人及一致行动人四川金海马实业有限公司所持股份到目前为止没有转让计划,不存在和首控股权转让的事项;二、首控原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与公司有过短期合作,因其产业、管理模式、理念不同,所以去年他们已退出。三、就算未来本人确实要转让控制权,也将坚持有利于公司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管理水平,有利于产业深度合作、互补协同,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希望各位股东对公司的发展继续给予关心和支持。
2、问:这次疫情对公司有什么影响,目前来说对公司第二季度有没有造成一定影响?
答:疫情期间,公司是疫情防控重点单位,公司积极采取措施,调增、改善次氯酸钠生产及装配能力,全力支持防疫抗疫,为社会带来有利贡献,也做出了很好的表率。疫情对我们一季度经营业绩有一定影响,但未产生实质性影响,第二季度经营业绩以公司公告为准。谢谢大家。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1-09-23 日价格振幅达到10%
振幅:15.53 成交量:6498.10万股 成交金额:50763.90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1114.41 |651.07 |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广州大道中证券|1006.21 |-- |
|营业部 | |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花园石桥路证券|793.41 |799.96 |
|营业部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727.20 |926.94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笋岗路证券营业|720.97 |4.70 |
|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招商证券交易单元(353800) |76.84 |1419.68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727.20 |926.94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花园石桥路证券|793.41 |799.96 |
|营业部 | | |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达州朝阳中路证券营|247.40 |793.95 |
|业部 | |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磐安新兴街证券营业|58.44 |724.20 |
|部 | |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9-06-21|4.90 |1218.00 |5968.20 |华创证券有限责|华创证券有限责|
| | | | |任公司北京万寿|任公司铜仁北关|
| | | | |路证券营业部 |路证券营业部 |
└─────┴───┴────┴────┴───────┴───────┘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