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411英特集团最新消息公告-000411最新公司消息
≈≈英特集团000411≈≈(更新:22.01.05)────────────────────────────────────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20日
2)01月05日(000411)英特集团: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
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以总股本24894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0.65元 ;股权登记日:20
21-05-26;除权除息日:2021-05-27;红利发放日:2021-05-27;
机构调研:1)2020年06月10日机构到上市公司调研(详见后)
●21-09-30 净利润:13567.32万 同比增:17.91% 营业收入:199.18亿 同比增: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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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5450│ 0.3700│ 0.1656│ 0.6300│ 0.4622
每股净资产 │ 7.1343│ 6.9779│ 6.8339│ 6.6684│ 6.5141
每股资本公积金 │ 1.7935│ 1.8071│ 1.8071│ 1.8071│ 1.8199
每股未分配利润 │ 4.2515│ 4.0813│ 3.9372│ 3.7716│ 3.6149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7.6500│ 5.1800│ 2.3000│ 9.8800│ 7.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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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5313│ 0.3653│ 0.1614│ 0.6138│ 0.4506
每股净资产 │ 7.3824│ 7.2297│ 7.0895│ 6.5003│ 6.3499
每股资本公积金 │ 1.7483│ 1.7615│ 1.7615│ 1.7615│ 1.7740
每股未分配利润 │ 4.1445│ 3.9785│ 3.8380│ 3.6765│ 3.5238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7.1964│ 5.0527│ 2.2770│ 9.4425│ 7.0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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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英特集团 代码:000411 │总股本(万):25537.62 │法人:姜巨舫
上市日期:1996-07-16 发行价:4.6│A 股 (万):20742.22 │总经理:应徐颉
主承销商:华夏证券有限公司 │限售流通A股(万):4795.39│行业:批发业
电话:0571-85068752 董秘:谭江 │主营范围:药品、中药材、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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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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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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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0.5450│ 0.3700│ 0.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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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6300│ 0.4622│ 0.3200│ 0.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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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0.6600│ 0.5690│ 0.4700│ 0.1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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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4500│ 0.3608│ 0.2400│ 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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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4000│ 0.2911│ 0.2000│ 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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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05](000411)英特集团: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000411 证券简称:英特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7
债券代码:127028 债券简称:英特转债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英特转债(债券代码:127028)转股期为 2021 年 7 月 12 日至 2027 年 1 月 4 日,截至
目前,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13.22 元/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特集团”或“公司”)现将 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159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5
日公开发行了 600 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60,000 万元,期限 6 年。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发行的 6 亿元可转债自 2021 年
3 月 10 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为“英特转债”,债券代码为“12702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英特转债自 2021
年 7 月 12 日起开始转股,初始转股价为 19.89 元/股。
2021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
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九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英特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将“英特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为 13.46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4 月 10 日起生效。详情可查看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英特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2021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48,939,935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5 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16,181,095.78
元。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英特转债”
的转股价格调整为 13.4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5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起
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英特转债转股价
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2021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九届九次董事会议、九届七次监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完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工作,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英特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 13.22 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12 月 24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在巨潮资
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英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
二、英特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英特转债尚有 5,989,859 张挂牌交易,英特转债余额为
598,985,900 元;2021 年第四季度,英特转债因转股减少 943,000 元,转股数量为 70,935
股。公司 2021 年第四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2021 年 9 月底) 本次增减变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 比例 动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41,613,739.00 16.72% 6,340,200.00 47,953,939.00 18.78%
高管锁定股 24,750.00 0.01% 0.00 24,750.00 0.01%
首发后限售股 41,489,989.00 16.67% 0.00 41,489,989.00 16.25%
股权激励限售股 0 0.00% 6,360,000.00 6,360,000.00 2.49%
首发前限售股 99,000.00 0.04% -19,800.00 79,200.00 0.03%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07,331,476.00 83.28% 90,735.00 207,422,211.00 81.22%
三、总股本 248,945,215.00 100.00% 6,430,935.00 255,376,150.00 100.00%
注:
1、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首次授予 118 名激励对象的 636 万股限制性股票上市,增
加股权激励限售股 6,360,000 股;
2、2021 年 12 月 28 日,公司股东杭州新城企业公司持有的 19,800 股股改限售股上市
流通,首发前限售股转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12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股改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1-087)。
三、其他
公司联系方式: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96 号中化大厦 13 楼
联系部门:战略规划与证券事务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5068752
传 真:0571-85068752
四、备查文件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
结构表(按股份性质统计)。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5 日
[2022-01-05](000411)英特集团:关于与创美药业股东签署终止合作意向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411 证券简称:英特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8
债券代码:127028 债券简称:英特转债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创美药业股东签署终止合作意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意向协议概述
2021年10月15日,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英特集团”或“公司”)与创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创美药业”)股东姚创龙(简称“交易对方”)在杭州签署《股份合作意向协议》(简称“意向协议”),公司拟收购创美药业控股权,包括但不限于以协议方式收购姚创龙和创美药业其他内资股东持有的创美药业约40,112,500股(约37.14%)股份(相关内容披露在2021年10月16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二、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2年1月4日,公司和姚创龙签署了《股份合作意向协议终止协议》(简称“终止协议”),双方协商终止《股份合作意向协议》,并配合将监管账户中的诚意金返还至公司账户。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姚创龙
1、 终止合作
双方确认,自本协议生效日起,意向协议终止,除意向协议中保密条款、通知与送达和争议解决条款继续有效外,意向协议不再对任何一方具有约束力。
2、 返还诚意金
在本协议生效日起七日内,双方应配合将监管账户中的全部诚意金共计 3,000 万元及
已产生的利息返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甲方不得向乙方主张诚意金资金占用费或其他额外利益,但乙方未按时配合甲方取还诚意金的情况除外。
3、双方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日,任何一方均不存在违反意向协议的行为,且未产生意
向协议下的任何违约责任。
4、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签署后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意向协议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公司不存在违反意向协议的行为,且未产生意向协议下的任何违约责任,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股份合作意向协议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5 日
[2022-01-01](000411)英特集团: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411 证券简称:英特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1
债券代码:127028 债券简称:英特转债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英特集团”或“公司”)拟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的最高不超过人民
币 2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投资产品)。本事项已经公司八届五十
一次董事会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 2021年 11 月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
代码为“CSDVY20210882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理财产品已按期赎回,公司已收回本金 15,000 万元,并收
到理财收益 34.52万元。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序 尚未收回
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本金金额
1 结构性存款 25,000 25,000 213.36 0
2 结构性存款 20,000 20,000 174.52 0
3 结构性存款 15,000 15,000 34.52 0
合计 60,000 60,000 422.40 0
最近 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25,000
最近 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15.06
最近 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2.69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25,000
总理财额度 25,000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 日
[2022-01-01](000411)英特集团:关于投资创美药业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411 证券简称:英特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6
债券代码:127028 债券简称:英特转债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创美药业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0月15日,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英特集团”或“公司”)与创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创美药业”)股东姚创龙(简称“交易对方”)在杭州签署《股份合作意向协议》,公司拟收购创美药业控股权,包括但不限于以协议方式收购姚创龙和创美药业其他内资股东持有的创美药业约40,112,500股(约37.14%)股份,且双方约定原则上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达成正式股份转让协议(相关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披露在2021年10月16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与交易对方尚未签署正式股份转让协议,双方仍在推进促成本次交易达成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审计与评估等相关工作。
本次交易尚处于推进过程中,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能否最终达成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 日
[2022-01-01](000411)英特集团:关于英特集团公共医药物流平台绍兴(上虞)医药产业中心项目建设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411 证券简称:英特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2
债券代码:127028 债券简称:英特转债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英特集团公共医药物流平台绍兴(上虞)医药产业中心
项目建设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 12 月 20 日,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英特集团”、“公司”)八届
十七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绍兴(上虞)医药产业中心并增加英特物联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英特物联网有限公司投资 30,800 万元,在绍兴市上虞区建设英特集团公共医药物流平台绍兴(上虞)医药产业中心(以下简称“项目”)
(相关内容已披露在 2017 年 12 月 22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
券时报上)。
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八届四十二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英特集团公共医
药物流平台绍兴(上虞)医药产业中心投资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该项目投资方案相应进行调整,在原建设方案基础上增加投资 7,000 万元,即项目总投资估算增加至 37,800 万
元(相关内容已披露在 2020 年 4 月 25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
券时报上)。
目前,绍兴(上虞)医药产业中心已建成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初步测算,本项目预计投资总额在投资估算范围内,完成建筑面积总计 79,434.13 平方米,具体以竣工决算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 日
[2022-01-01](000411)英特集团:九届八次监事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11 证券简称:英特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5
债券代码:127028 债券简称:英特转债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八次监事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12 月 27 日,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监
事发出了召开九届八次监事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采用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应到监事 5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5 人,缺席会议的监事 0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用记名表决方式对通知中所列事项进行了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英特药谷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将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投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同意本次将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投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相关内容披露在同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1 日
[2022-01-01](000411)英特集团:九届十次董事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11 证券简称:英特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3
债券代码:127028 债券简称:英特转债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次董事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12 月 27 日,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
事发出了召开九届十次董事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采用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应到董事 8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8 人,缺席会议的董事 0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及表决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用记名表决方式对通知中所列事项进行了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英特药谷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相关内容披露在同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独立董事就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独立意见披露在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组织机构的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推动公司战略发展,提升运营管理效率,公司对部分职能机构设置进行调整,组建人力资源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和财务管理中心,设立安全与质量管理部;为进一步完善事业部功能、强化一体化经营管理,对集团事业部架构进行优化调整。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 日
[2021-12-28](000411)英特集团:可转换公司债券2022年付息公告
股票代码:000411 股票简称:英特集团 公告编号:2021-088
债券代码:127028 债券简称:英特转债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英特转债”将于2022 年 1 月 5日按面值支付第一年利息,每 10 张“英特转债”(面值
1,000 元)利息 3.00 元(含税);
2、债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4 日;
3、除息日:2022 年 1 月 5 日;
4、付息日:2022 年 1 月 5 日;
5、“英特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 1.50%、第
五年 1.80%、第六年 2.00%;
6、“英特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2 年1 月 4日,凡在 2022 年 1月 4 日(含)
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2 年 1月 4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
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7、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2 年 1 月 5 日;
8、下一付息期利率:0.50%。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5 日公开发行了 600 万张可
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英特转债,债券代码:127028),根据《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和《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的有关规定,在“英特转债” 的计息期间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本次付息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英特转债”的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英特转债;
2、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7028;
3、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6亿元(600万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6亿元(600万张);
5、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1 年 3 月 10 日;
6、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1 年 1 月 5日至 2027 年 1 月 4日;
7、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21 年 7 月 12 日至2027 年 1 月 4日;
8、债券利率: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 1.50%、第五年 1.80%、
第六年 2.00%;
9、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本次付息是“英特转债”第一年付息,期间为 2021 年 1 月 5 日至2022 年 1 月 4日,票
面利率为 0.30%。
(2)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
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3)付息方式
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
10、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11、“英特转债”信用评级:2020 年 6 月12 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新世纪”) 对“英特转债”发行进行了评级,根据新世纪出具的《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新世纪债评(2020)010903】,评定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级别为 AA+,本次发行可转债的信用级别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根据新世纪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出具的《2020 年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跟踪信用评级报告》【新世纪跟踪(2021)100318】,评定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级别为 AA+,本期债
券的信用级别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期为“英特转债”第一年付息,计息期间为 2021 年 1 月 5 日
至 2022 年 1 月 4 日,当期票面利率为 0.30%,每 10 张“英特转债”(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
人民币:3.00 元(含税)。
对于持有“英特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
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2.40 元;对于持有“英特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FII),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
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 3.00 元;对于持有“英特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
税,每 10张派发利息3.00元,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三、付息权益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规定,本次可转债付息的债权登记日、除息日
及付息日如下:
1、债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4 日(星期二)
2、除息日:2022 年 1 月 5 日(星期三)
3、付息日:2022 年 1 月 5 日(星期三)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1月 4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英特转债”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用于支付利息的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英特转债”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
(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
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
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自2018年11月 7日起至 2021年 11 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2021 年10月 27 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的实施期限,延长至
“十四五”末,即 2025年 12月 31 日。 因此,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
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企业所得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规划与证券事务部(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96号战略规划与证券事务部(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0051
咨询电话:0571-85068752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付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28 日
[2021-12-24](000411)英特集团:1、股改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000411 证券简称:英特集团 公告编号:2021-087
债券代码:127028 债券简称:英特转债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改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19,8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12 月 28 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概述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其持有的非流通股的上市流通权,以其持有的股份向流通股
股东执行对价安排: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 10 股流通股获付2.8 股
股票,非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份总数为 8,828,604 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06 年 9 月 8
日披露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届次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 2006 年 8 月 16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期:2006 年 9 月12 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序 限售股份持有 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 承诺及追加承诺
号 人名称 的履行情况
1 杭州新城企业
公司(以下简称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严格履行
“杭州新城”)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8日;
2、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19,8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本次可上市 本次可上市 本次可上市 本次可上 冻结的
序 限售股份持有人 持有限售股 流通股数 流通股数占 流通股数占 市流通股 股份数
号 名称 份数(股) 限售股份总 无限售股份 数占公司
(股) 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总股本的 量(股)
比例
1 杭州新城 19,800 19,800 0.05% 0.01% 0.01% 0
合计 19,800 19,800 0.05% 0.01% 0.01% 0
说明:
浙江省华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华龙实业集团”)与杭州新城已签署《协议书》,杭
州新城同意偿还华龙实业集团代为垫付的股份及该等股份所对应的现金分红合计 31,791.89
元。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股份类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数(股) 比例(%) (股) 股数(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41,613,739 16.72 -19,800 41,593,939 16.71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41,489,989 16.67 41,489,989 16.67
3、其他内资持股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99,000 0.04 -19,800 79,200 0.03
境内自然人持股 24,750 0.01 24,750 0.01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07,333,419 83.28 +19,800 207,353,219 83.29
1、人民币普通股 207,333,419 83.28 +19,800 207,353,219 83.29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248,947,158 100.00 0 248,947,158 100.00
注:1、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英特转债(债券代码:127028)自 2021 年 7 月 12 日进
入转股期,上表中本次变动前采用截至2021 年 12 月14 日的股本结构。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股改实施日 本次解限前 本次解限前 股份数
序 限售股份持有 持有股份情况 已解限股份情况 未解限股份情况 量变化
号 人名称 占总股本 数量(股) 占总股 占总股
数量(股) 比例 本比例 数量(股) 本比例 沿革
1 杭州新城 11,000 0.01% 0 0.00% 19,800 0.01% 说明
合计 11,000 0.01% 0 0.00% 19,800 0.01%
2、相关说明:
(1)2008 年 5 月 27 日,根据 200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方案:“以公司现有股本 115,249,970 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股”。方案实施后,杭州新城持有的股份数量相应的由 11,000 股变更为 19,800股,
全部为限售股。
(2)2021年 10 月 19 日,华龙实业集团与杭州新城签署《协议书》,杭州新城同意偿还华
龙实业集团代为垫付的股份及该等股份所对应的现金分红合计31,791.89 元,双方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办妥了相关偿还手续。2021 年 10 月20 日,华龙实业集团出具《同意函》,同意杭州新
城所持公司股份按股权分置改革有关政策文件的规定上市流通。
3、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刊登《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该次解限涉及 该次解限的 该次解限股份占
序号 提示性公告》的日期 的股东数量 股份总数量(股) 当时总股本的比例
1 2007 年 9 月 14日 12 39,762,510 34.50%
2 2008 年 9 月 19日 4 32,487,368 15.66%
3 2009 年 10 月 28日 4 26,931,759 12.98%
4 2015 年 9 月 17日 2 3,712,500 1.79%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英特集团股东杭州新城企业公司所持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事项出具如下结论性意见:
1、未发现上述股东发生违反股权分置改革承诺的行为;
2、英特集团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认为,杭州新城企业公司持有的英特集团限售股份 19,800股自 2021 年 12
月 28 日起已经具备了上市流通的资格,其他原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暂不具备上市流通资格。
七、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4、下列原非流通股东尚未偿还为其垫付的对价,也未取得为其垫付对价的股东的同意,其持有的股份暂不能上市流通:
序号 被垫付对价的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份数量(股) 垫付对价的股东名称
1 杭州市红旗压铁块厂 59,400 浙江省华龙实业集团有
2 杭州市二轻产品批发部 19,800 限公司
合 计 79,200
八、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12 月 24日
[2021-12-22](000411)英特集团: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411 证券简称:英特集团 公告编号:2021-085
债券代码:127028 债券简称:英特转债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1 年 12 月 24 日
本次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636 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6.08 元/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118 人
本次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九届七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九届五次监事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11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浙江省国
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浙江省国资委关于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浙国资考核〔2021〕33 号),浙江省国资委原则同意对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1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9 日,公司以公告栏张贴方式公示了《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 年 11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73)。
4.2021 年 11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075),独立董事陈昊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
托投票权。
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74)。
5.2021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6. 2021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九届九次董事会议和九届七次监事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11 月 17 日为首
次授予日,以人民币 6.08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18 名激励对象授予 636 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完成情况
(一)首次授予登记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1 年 11 月 17 日
2.首次授予数量:636 万股
3.首次授予人数:118 人
4.首次授予价格:人民币 6.08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股份数量具体明细见下表: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公告时公司股本总
额的比例
应徐颉 党委书记、副董事长、 20 2.78% 0.08%
总经理
杨永军 党委副书记、董事、工 15 2.08% 0.06%
会主席
吴敏英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15 2.08% 0.06%
吕宁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15 2.08% 0.06%
刘琼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15 2.08% 0.06%
何晓炜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15 2.08% 0.06%
谭江 董事会秘书 9 1.25% 0.04%
金小波 财务负责人 9 1.25% 0.04%
其他核心管理人员和技术(业务) 523 72.64% 2.10%
骨干(110 人)
首次授予合计 636 88.33% 2.55%
预留 84 11.67% 0.34%
合计 720 100.00% 2.89%
注:(1)上述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外部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4)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授予价值按照不高于授予时薪酬总水平(含权益授予价值)的 40%确定。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36个月、48 个月。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次激励计划进行锁定。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
权益数量比例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第一个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40%
解除限售期 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第二个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30%
解除限售期 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48
第三个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30%
解除限售期 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当日止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由于部分人员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21 人调整为 118
人,限制性股票总量不变,仍为 72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652 万股调整
为 636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68 万股调整为 84 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本次调整内容在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登记日前6 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截
至 2021 年 12 月 3 日,公司已收到 118 名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出资额人民币 38,668,800.00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6,360,000.00 元,投资款超过注册资本部分人民币32,308,800.00 元作为资本公积。公司本次增资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48,945,370.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55,305,370.00 元。
六、本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11 月 17 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24 日。
七、公司股份变动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变化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新增股 本次变化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份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1,613,739 16.7
★★机构调研
调研时间:2020年06月10日
调研公司:国金证券,第一创业证券,第一创业证券,财通证券,湘财证券,御河资本,上海凯梵投资,惟像资本,杭州佳伦资产
接待人:战略总监:朱强,董事、总经理:罗国良,财务总监:谌明,董事会秘书:谭江
调研内容:一、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二、投资者提问与回答
(一)公司2019年业绩情况
2019年,公司经营业绩稳步增长,实现营业收入246.01亿元,同比增长20.05%;利润总额46,613.61万元,同比增长52.05%;净利润33,767.23 万元,同比增长50.8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109.40万元,同比增长60.9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056.16万元,同比增长32.62%。
公司资产结构进一步优化,截至2019年12月底,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1,711.46万元,同比增长63.08%;公司总资产107.69亿元,同比增长19.76%;资产负债率72.41%,同比下降4.4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40%,同比上升1.81%。
(二)非公开发行引进战略投资者华润医药商业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再融资引入的战略投资者华润医药商业集团其股东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在香港上市,是以药品研发、制造、分销为一体的企业集团,旗下还拥有华润三九、华润双鹤、江中药业、东阿阿胶等大型药品制造企业。引入华润医药商业集团将进一步加强与华润医药工业板块战略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增强与华润电子商务以及DTP业务的全面合作,对公司打造浙江省属医药健康产业旗舰上市平台、服务“健康浙江”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三)疫情对公司的影响
受疫情影响,医疗机构对药品采购量下降,对公司业务造成一定影响,经营业绩总体平稳,详情请见公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英特集团作为省属医药健康产业旗舰平台和浙江省、杭州市两级重点医药储备单位,全力以赴做好防疫物资供应保障工作,为全省夺取抗疫胜利做出了积极贡献。在各级政府单位的支持下、在全体员工的努力下,截止2020年4月初,公司已向社会供应各类口罩、防护服、护目镜、红外线测温仪等重点防控物资6000余万件(只、套),英特集团保供物资占省级药械保障供应近70%的份额。
(四)公司零售药房发展状况
截至2019年底,公司共拥有各类型门店160余家,覆盖浙江省全部十一个地市。公司抓住医院处方外流、慢性病连续处方外配的市场机会,积极实施医药批零一体化战略,做细做深批发、零售及客户三端的信息对接,成功引进知名供应商重磅DTP品种100余个,大力拓展专业化DTP药房、院内(边)药房布局,提升门店药事服务能力,2019年实现零售终端业务营收实现13.62亿元,增幅57.87%。
(五)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公司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浙江省属国有控股最大的医药健康产业发展旗舰平台”的价值定位,聚焦国内医药市场、放眼全球医药产业,以成为“中国最优秀的医药健康服务商”为愿景,坚持全产业运营、全客户覆盖、全品类经销、全生命周期服务;实施“一体两翼”(药品分销物流电商为主体,医疗器械和终端零售为两翼)协同发展,加快推进“内涵式增长、外延式扩张、整合式提升、创新式发展、生态圈协同”,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全面提升。公司将继续围绕“产业为本、金融为器、创新为魂”的发展理念,以“改革激活、创新驱动”为主线,以“提质增效、服务浙江”为核心,以流通为基础,服务为手段,加快医药流通向综合健康服务转型;通过投资并购和强强联合,提升主业优势,孵化创新业务,积极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走全产业链经营、科工贸一体化发展模式;融合生态发展,借助信息技术,推动盈利模式从货品交易向增值服务升级,实现健康产业发展新的突破,为“健康浙江”和“健康中国”建设贡献英特力量。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1-12-15 异常期间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涨幅偏离值:21.75 成交量:3276.24万股 成交金额:49375.12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4460.79 |4718.16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和义路证券营业|2871.08 |2.88 |
|部 | |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区曹安公路|1157.97 |0.28 |
|证券营业部 | | |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晋江东华街证券营业|670.08 |670.98 |
|部 | |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庆春路证券|593.39 |22.42 |
|营业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4460.79 |4718.16 |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晋江东华街证券营业|670.08 |670.98 |
|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二|383.54 |489.61 |
|证券营业部 | |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江北证券营业部|97.13 |412.45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分公司 |382.42 |412.18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9-07-09|11.26 |668.64 |7528.87 |东方证券股份有|安信证券股份有|
| | | | |限公司北京安苑|限公司杭州莫干|
| | | | |路证券营业部 |山路证券营业部|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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