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14沙河股份最新消息公告-000014最新公司消息
≈≈沙河股份000014≈≈(更新:22.02.10)────────────────────────────────────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3月31日
2)预计2021年年度净利润3000万元至3800万元,增长幅度为586.50%至769.
57% (公告日期:2022-01-27)
3)02月10日(000014)沙河股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以总股本20171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0.08元 ;股权登记日:20
21-06-10;除权除息日:2021-06-11;红利发放日:2021-06-11;
●21-09-30 净利润:-3115.60万 同比增:-325.25% 营业收入:0.24亿 同比增:-8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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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1545│ -0.1064│ -0.0500│ 0.0200│ 0.0686
每股净资产 │ 4.2710│ 4.3191│ 4.3867│ 4.4335│ 4.4757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0494│ 0.0494│ 0.0494│ 0.0494│ 0.0494
每股未分配利润 │ 2.0700│ 2.1181│ 2.1857│ 2.2325│ 2.2817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3.5500│ -2.4300│ -0.9900│ 0.4900│ 1.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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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1545│ -0.1064│ -0.0468│ 0.0217│ 0.0686
每股净资产 │ 4.2710│ 4.3191│ 4.3867│ 4.4335│ 4.4757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0494│ 0.0494│ 0.0494│ 0.0494│ 0.0494
每股未分配利润 │ 2.0700│ 2.1181│ 2.1857│ 2.2325│ 2.2817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3.6165│ -2.4634│ -1.0661│ 0.4892│ 1.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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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沙河股份 代码:000014 │总股本(万):20170.52 │法人:陈勇
上市日期:1992-06-02 发行价:2.38│A 股 (万):20170.52 │总经理:胡月明
主承销商:深圳经济特区发展财务公司│ │行业:房地产业
电话:0755-86091298 董秘:王凡 │主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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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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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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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0.1545│ -0.1064│ -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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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0200│ 0.0686│ 0.1159│ 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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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0.1000│ -0.0557│ -0.0189│ -0.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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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7200│ 0.0112│ 0.0153│ 0.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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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0378│ 0.0220│ 0.0196│ 0.0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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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0](000014)沙河股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沙河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 65 号),公司董事会对关注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以电子邮件形式出具《关于对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就关注函回复的专项说明》,因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普华永道仅对部分问题进行了专项说明,公司将督促普华永道完成其他问题的专项说明。
现将关注函中提及的问题书面回复如下:
问题 1:结合你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第四季度主营业务收入
构成、主营业务毛利率等方面的差异,说明你公司扣非前后净利润在第四季度均实现扭亏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第四季度主营业务毛利率是否偏离同行业平均水平。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第四季度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毛利率分
析如下:
(1)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前三季度 2021 年第四季度 2021 年度全年
收入金额 占比 收入金额 占比 收入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 1,516.50 100.00% 61,191.91 100.00% 62,708.41 100.00%
其中:房地产销售 1,384.29 91.28% 61,151.21 99.93% 62,535.50 99.72%
--新乡世纪村 35.46 2.34% 0.33 0.00% 35.79 0.06%
--新乡世纪新城 1,279.91 84.40% 27,088.12 44.27% 28,368.03 45.24%
其中:世纪新城一期 574.12 37.86% 63.93 0.10% 638.05 1.02%
世纪新城二期 109.89 7.25% 168.93 0.28% 278.82 0.45%
世纪新城三期 7-10# 595.90 39.29% 21.50 0.04% 617.40 0.98%
世纪新城三期 18-19# - - 26,833.76 43.85% 26,833.76 42.79%
--长沙沙河城 68.92 4.54% 34,062.76 55.67% 34,131.68 54.43%
其中:沙河城一期 - - 9.14 0.02% 9.14 0.01%
沙河城二期 - - 0.09 0.00% 0.09 0.00%
沙河城三期 33.76 2.23% 15.20 0.03% 48.96 0.08%
沙河城四期二 35.16 2.32% 7.34 0.01% 42.50 0.07%
沙河城四期一 - - 34,030.99 55.61% 34,030.99 54.27%
公司是一家典型的以住宅开发为主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营业务 收入主要为房地产销售收入。2021 年度,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公司统筹兼顾,做好疫情防控与公司经营,凝心聚力,提质增效,稳 妥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如期完成了项目建设的重要节点,其中:长沙
沙河城四期一项目于 2019 年 8 月份主体开工,2021 年 11 月份项目
完成竣工备案,2021 年 12 月份集中交付入伙;新乡世纪新城三期
18-19#项目于 2018 年 7 月份主体开工,2021 年 11 月份项目完成竣
工备案,2021 年 12 月份集中交付入伙。
公司全年房地产销售收入 62,535.50 万元,占全年主营业务收入
的 99.72%,其中:2021 年前三季度房地产销售收入 1,384.29 万元,
占前三季度主营业务收入的 91.28%;2021 年第四季度房地产销售 61,151.21 万元,占第四季度主营业务收入的 99.93%。2021 年第四 季度房地产销售收入占比较 2021 年前三季度增长 8.65%,主要是由 于长沙沙河城四期一项目及新乡世纪新城三期 18-19#项目集中在 2021 年 12 月份集中交付入伙,因此第四季度房地产销售收入较前三
季度增幅较大。2021 年第四季度竣工项目所确认的收入占 2021 年全年房地产销售收入的 97.33%,对当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导致第四季度与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及扣非前后净利润产生较大差异。
(2)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第四季度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前三季度 2021 年第四季度 2021 年度全年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成本 毛利率
主营业务 1,146.68 24.39% 38,450.26 37.16% 39,596.94 36.86%
其中:房地产销售 908.56 34.37% 38,408.42 37.19% 39,316.98 37.13%
--新乡世纪村 12.00 66.16% - 100.00% 12.00 66.47%
--新乡世纪新城 841.23 34.27% 18,217.51 32.75% 19,058.74 32.82%
--长沙沙河城 55.33 19.72% 20,190.91 40.72% 20,246.24 40.68%
公司 2021 年第四季度主营业务毛利率较前三季度增长 12.77%,
主要是由于①2021 年前三季度房地产销售收入占比较低,物业管理等其他较低毛利率业务收入比重较高,导致 2021 年前三季度毛利率较低。②长沙沙河城前三季度主要为车位销售与结转,毛利率较低。
新乡世纪村项目 2021 年前三季度销售收入为 35.46 万元,毛利
率为 66.16%,均为车位销售收入,由于新乡世纪村建设时间较早,该项目销售收入对应的销售成本较低,因此销售毛利率较高。
同行业可比公司最近一年一期毛利率情况:
销售毛利率(%)
公司名称 股票代码 最近一年及一期 地域
2021 中报 2020 年报 算术平均
深振业 A 000006.SZ 58.01% 58.52% 58.27% 湖南省
天健集团 000090.SZ 47.27% 29.81% 38.54% 湖南省
金科股份 000656.SZ 31.82% 23.82% 27.82% 华中地区
阳光城 000671.SZ 24.48% 16.59% 20.54% 华中地区
中交地产 000736.SZ 35.68% 31.79% 33.74% 华中地区
保利发展 600048.SH 30.05% 37.73% 33.89% 河南省
卧龙地产 600173.SH - 52.19% 52.19% 华中地区
金地集团 600383.SH 12.82% 34.60% 23.71% 华中地区
光明地产 600708.SH 8.40% 18.84% 13.62% 华中地区
华远地产 600743.SH - 27.99% 27.99% 华中地区
华侨城 A 000069.SZ 12.24% 55.47% 33.86% 华中地区
平均值 28.97% 35.21% 33.10%
注:2020 年报、2021 中报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毛利率数据来源:同花顺金融数据终端
公司主要房地产开发项目位于湖南省、河南省,属于华中地区,上述同行业可比公司系根据沪深 A 股共 110 家房地产开发行业上市公司中,选取的按地区披露的主营业务毛利率中包括湖南省、河南省或者华中地区。上述同行业可比公司最近一年一期毛利率经算术平均后,毛利率最高值为 58.27%,最低值为 13.62%,平均值为 33.10%。公司 2021 年第四季度主营业务毛利率为 37.16%,位于最高值与最低值区间内,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4.06%,主要是由于新乡世纪新城、长沙沙河城取的地块时间较早,根据开发情况分期建设,土地取得成本较低,因此毛利率略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结合上述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2021 年第
四季度,长沙沙河城四期一项目及新乡世纪新城三期 18-19#项目完成竣工备案,达到购房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并向购房业主集中交付,实现销售收入 60,864.75万元,占 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 97.06%,其中长沙沙河城四期一项目交付 324 套,实现销售收入 34,030.99 万元;新乡世纪新城三期 18-19#项目交付 378 套,实现销售收入26,833.76 万元。公司 2021 年第四季度期间费用、非经常性损益较前三季度均未发生重大变动,而长沙沙河城四期一项目及新
[2022-01-27](000014)沙河股份: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同向上升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3000 万元—3800 万元
盈利:437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586.50%—769.57%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2200 万元—2800 万元
亏损:606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463.04%—562.05%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1487 元/股—0.1884 元/股 盈利:0.0217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但公司已就业
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
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业绩变动主要原因:报告期内长沙沙河城项目及新乡世
纪新城项目结转收入同比增加,毛利同比增加。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公司 2021 年度财
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我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08](000014)沙河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
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
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方先生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一职。在此,公司对董方先生在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尽职尽责的工作与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董事会成员的具体情况,经公司董事会研究,补选严中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十届董事会期满。
补选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三人:赵晋琳女士、严中宇先生、陈治民先生。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赵晋琳女士担任。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七日
附件:严中宇先生简历
严中宇,男,1975 年 3 月出生,毕业于武汉大学,工商管理专业
硕士研究生。现任深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历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部长、战略发展部长、副部长,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副部长、高级主管,深圳大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投资部副经理。在项目投融资、企业管理、资本运作方面有相当之工作经验。现任本公司非独立董事。
严中宇先生现任深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深业集团有限公司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全资拥有,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管的企业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由此,严中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严中宇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2022-01-07](000014)沙河股份:沙河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增加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6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 2222 号沙河世纪楼四楼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勇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68,938,137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17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68,733,391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076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04,746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01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324,746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1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20,00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04,746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01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1)总表决情况:
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股份数量 东大会有效表 股份数量 东大会有效表 股份数量 东大会有效表
A 股 (股) 决权股份总数 (股) 决权股份总数 (股) 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68,733,391 99.7030% 204,746 0.2970% 0 0.0000%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股份数量 东大会中小股 股份数量 东大会中小股 股份数量 东大会中小股
(股) 东所持有效表 (股) 东所持有效表 (股) 东所持有效表
A 股 决权股份总数 决权股份总数 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120,000 36.9520% 204,746 63.0480% 0 0.0000%
四、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何子楹、黄心怡 ;
3.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六日
[2021-12-31](000014)沙河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1-42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1-41),定于 2022
年 1 月 6 日(星期四)在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 2222 号沙河世纪楼四楼
会议室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鉴于全国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为贯彻有关特殊时期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的要求,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建议股东优先选择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拟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参会地的相关防疫要求,不符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2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6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1月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30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21年12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2222号沙河世纪楼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00 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21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2.登记时间:2022年1月5日8:30-12:00,14:00-17:3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2222号沙河世纪楼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它事项
1.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2222号沙河世纪楼
(2)邮政编码:518053
(3)联系电话:0755-86091298
(4)传 真:0755-86090688
(5)邮 箱:wangfan@shahe.cn
(6)联 系 人:王凡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3.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14
2.投票简称:沙河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直接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月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备注 表决意见
该列打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
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 √
董事的议案》
备注:1.委托人对“同意”、“反对”、“弃权”三项委托意见栏中的一项发表 意见,并在相应的空格内打“√”,三项委托意见栏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 号的委托意见视为无效。
2.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2021-12-21](000014)沙河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1-40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
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
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方先生因工作调动,已向董事会提出书面辞呈。根据股东单位的推荐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提名,经公司董事会研究,拟提名严中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
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严中宇,男,1975 年 3 月出生,毕业于武汉大学,工商管理专业
硕士研究生。现任深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历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部长、战略发展部长、副部长,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副部长、高级主管,深圳大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投资部副经理。在项目投融资、企业管理、资本运作方面有相当之工作经验。拟任本公司非独立董事。
严中宇先生现任深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深业集团有限公司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全资拥有,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管的企业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由此,严中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严中宇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2021-12-21](000014)沙河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1-41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2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6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30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21年12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2222号沙河世纪楼四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00 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21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2.登记时间:2022年1月5日8:30-12:00,14:00-17:3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2222号沙河世纪楼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它事项
1.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2222号沙河世纪楼
(2)邮政编码:518053
(3)联系电话:0755-86091298
(4)传 真:0755-86090688
(5)邮 箱:wangfan@shahe.cn
(6)联 系 人:王凡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3.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14
2.投票简称:沙河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直接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月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备注 表决意见
该列打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
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 √
董事的议案》
备注:1.委托人对“同意”、“反对”、“弃权”三项委托意见栏中的一项发表 意见,并在相应的空格内打“√”,三项委托意见栏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 号的委托意见视为无效。
2.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2021-12-11](000014)沙河股份: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1-39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12 月 10 日
收到公司董事董方先生的辞职报告。董方先生因工作调动,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董方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董方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董方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董方先生的辞任不会影响董事会及公司的运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方先生及其直系亲属未持有公司股票。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非独立董事补选工作。
董方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董方先生在任职期间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1 日
[2021-11-13](000014)沙河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1-38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
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
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刘世超先生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职。在此,公司对刘世超先生在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尽职尽责的工作与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董事会成员的具体情况,经公司董事会研究,补选史晓梅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十届董事会期满。
补选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三人:王苏生先生、陈治民先生、史晓梅女士。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王苏生先生担任。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史晓梅简历
史晓梅,女,1970 年 9 月出生,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师
范)专业,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现任深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及财务总监、深圳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历任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副部长;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会计业务助理经理、合并报表主管会计;深圳市深茂(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会计;江苏省扬州市财政局财会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在财务管理及财务审计等方面有相当之工作经验。
史晓梅女士系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推荐任职深业集团有限公司。深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由此,史晓梅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股股东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史晓梅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2021-11-12](000014)沙河股份:沙河股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1-37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增加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11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 2222 号沙河世纪楼四
楼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勇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68,672,791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046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68,618,391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019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54,4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7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59,4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5,0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54,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7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1)总表决情况:
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股份数量 东大会有效表 股份数量 东大会有效表 股份数量 东大会有效表
A 股 (股) 决权股份总数 (股) 决权股份总数 (股) 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68,672,79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股份数量 东大会中小股 股份数量 东大会中小股 股份数量 东大会中小股
(股) 东所持有效表 (股) 东所持有效表 (股) 东所持有效表
A 股 决权股份总数 决权股份总数 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59,4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1)总表决情况:
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股份数量 东大会有效表 股份数量 东大会有效表 股份数量 东大会有效表
A 股 (股) 决权股份总数 (股) 决权股份总数 (股) 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68,672,79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股份数量 东大会中小股 股份数量 东大会中小股 股份数量 东大会中小股
(股) 东所持有效表 (股) 东所持有效表 (股) 东所持有效表
A 股 决权股份总数 决权股份总数 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59,4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1)总表决情况:
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股份数量 东大会有效表 股份数量 东大会有效表 股份数量 东大会有效表
A 股 (股) 决权股份总数 (股) 决权股份总数 (股) 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68,672,79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股份数量 东大会中小股 股份数量 东大会中小股 股份数量 东大会中小股
(股) 东所持有效表 (股) 东所持有效表 (股) 东所持有效表
A 股 决权股份总数 决权股份总数 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59,4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4.《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1)总表决情况:
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股份数量 东大会有效表 股份数量 东大会有效表 股份数量 东大会有效表
A 股 (股) 决权股份总数 (股) 决权股份总数 (股) 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68,672,79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股份数量 东大会中小股 股份数量 东大会中小股 股份数量 东大会中小股
(股) 东所持有效表 (股) 东所持有效表 (股) 东所持有效表
A 股 决权股份总数 决权股份总数 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59,4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四、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何子楹、黄心怡 ;
3.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0-07-14 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累计涨幅偏离值:23.25 成交量:6234.00万股 成交金额:82793.00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1869.64 |8.25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359.64 |1460.10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柳汀街证券营业|836.23 |856.54 |
|部 | | |
|机构专用 |799.90 |889.95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东路罗湖商|768.85 |707.08 |
|务中心证券营业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大道证券营|2.09 |1516.35 |
|业部 | |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359.64 |1460.10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商报路天健创业|390.52 |1342.31 |
|大厦证券营业部 | | |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咸阳秦皇路证券营业|8.23 |998.35 |
|部 | | |
|机构专用 |799.90 |889.95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8-06-29|15.33 |53.23 |816.02 |海通证券股份有|海通证券股份有|
| | | | |限公司北京光华|限公司上海黄浦|
| | | | |路证券营业部 |区福州路证券营|
| | | | | |业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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