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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锁定披露指什么?股份锁定披露

日期:2022-03-06 14:52:39 来源:互联网

根据2005年10月修订的《公司法》第142条的规定,股份锁定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股份锁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根据沪深交易所于2008年9月分别修订的《股票上市规则》和深交所于2009年6月颁布实施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股份锁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发行人向交易所提出其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申请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股份锁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股份锁定创业板发行人在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前6个月内(以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日为基准日)进行过增资扩股的,新增股份的持有人还需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转让的上述新增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该新增股份总额的50%。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在扉页自愿锁定承诺以及重大事项提示中作了如下披露:“控股股东广州市飞马运输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股东赵自军(兼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和黄汕敏(兼发行人副总经理)分别承诺:股份锁定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自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的50%,除前述限售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公司的股份;发行人其他股东印健、股份锁定金军平和曹杰分别承诺自持有本公司新增股份之日(即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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