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 正点财经 > 股市学院 > 证券交易指南 > 正文

信息披露有什么特征?信息披露的特征

日期:2022-03-06 14:51:26 来源:互联网

申请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应按《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的要求编制和披露招股说明书,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应按《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的要求编制和披露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特定行业企业如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和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人,除遵照上述基本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外,还须执行中国证监会就该行业信息披露制定的特别规定(具体规定参见本章第六节)。

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准则是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不论准则是否有明确规定,凡是对信息披露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予以披露。准则某些具体要求对发行人确实不适用的,发行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披露内容完整性的前提下做适当调整,但信息披露应在申报时作书面说明。若发行人有充分依据证明准则要求披露的某些信息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及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其违反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规定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信息披露发行人可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按准则披露。招股说明书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6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可申请适当延长,但至多不超过1个月;财务报表应当以年度末、半年度末或者季度末为截止日,报送申请文件时招股说明书和审计报告中最近一期会计数据的有效期(报送日至到期日)应不少于3个月。

发行人报送申请文件后,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前,发生应予披露事项的,应向中国证监会书面说明情况,并及时修改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发生应予披露事项的,应向中国证监会书面说明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后相应修改招股说明书。必要时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须重新经过中国证监会核准。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发行人须在招股说明书显要位置特别提示创业板投资风险,作出如下声明:“信息披露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与主板不同的是,发行人股票发行前只需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全文刊登招股说明书,同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刊登提示性公告,信息披露告知投资者网上刊登的地址及获取文件的途径,而无须再编制招股说明书概要并刊登在指定报刊上。除了前述各章所阐述的历史沿革、独立性、规范运作、财务会计信息、募集资金运用等内容外,首次公开发行信息披露的重点还包括股份锁定、风险因素、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及影响、业务与技术、利润分配等事项。对创业板而言,发行人商业模式及其成长性、创新性则是信息披露的重中之重。

  • 信息披露制度包括什么?
  • 信息披露制度是指期货交易所按有关规定定期公布期货交易有关的信息的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包括什么?期货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信息披露制度信息的公开与透明是“三公”原则的体现。......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原则
  • 近年来.随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数阶的不断增加,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信息彼苏制度逐渐舰范。到目前为止.中国证监会先后发布《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布实应细则(试行)》。......
  • 为什么要做证券信息披露
  • 为什么要做证券信息披露?证券信息披露的目的。发行证券的信息依法公开前,证券信息披露是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证券信息披露发行人不得在公告公开发行募集文件之前发行证券。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
关于我们 | 商务合作 | 联系投稿 | 联系删稿 | 合作伙伴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