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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些原保险合同

日期:2021-11-22 10:37:38 来源:互联网

原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向投保人收取保费,对于一些原保险合同对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原保险合同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签订的合同是否属于原保险合同,应当在单项合同的基础上,根据原保险合同合同条款判断保险人是否承担了保险风险。

原保险合同发生保险事故可能导致保险人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确定保险人承担了保险风险。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保险风险是指除缺乏商业实质的情形外,原保险合同保单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可能导致保险人支付重大保险附加利益。其中,缺乏商业实质是指保单签发对交易双方不产生可辨认的经济影响。保险附加利益是指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情景下比保险事故不发生情景下多支付的金额。财产保险公司持有的原保险合同均为非寿险原保险合同。

  • 对于一些原保险合同
  • 原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向投保人收取保费,对于一些原保险合同对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原保险合同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签订的合同是否属于原保险合同,应当在单项合同的基础上,根据原保险合同合同条款判断保险人是否承担了保险风险。......
  • 原保险合同分类
  • 原保险合同。原保险合同收人即保费收人,是指从事保险业务的金触企业销售保险产品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而取得的收人,是从事保险业务的金融上市公司的主要收人项目。从事保险业务的金触上市公司依靠其收取的保费建立有关贵任准备金,从而实现对被保险人的因保险事项所受投失的经济补偿。交付保险费是投保人的羞本义务,只有在投保人按照约定的办法交付保险费的前提下.从事保险业务的金胜企业才需要承祖保险合同所订明的保险贵任。原保险合同,对此,《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贵任。. 保险费收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 原保险合同
  • 原保险合同。原保险合同的确定 保险人与投保人签订的合同是否属于原保险合同.应当在单项合同的基础上.很据合同条欲荆断保险人是否承担了保险风险。换言之,只有给承保人带来保险风险的合同才是原保险合同。原保险合同,发生保险事故可能导致保险人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确定保险人承担了保险风险。保险事故即保险事项,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贵任范围内的事故.它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原保险合同......
  • 原保险合同
  • 原保险合同成本,是衍原保险合同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一与向所有者分配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主要包括发生的手续费或佣金支出、赔付成本以及提取的未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缝康险责任准备金等。保单取得成本,是指保险人在取得原保险合同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包括发生的手续费或佣金支出、保单签订费、医药费、检查费等。其中,手续费或佣金支出,是保单取得成本的主要内容。 ......
  • 原保险合同准备金包括
  • 原保险合同准备金的核算。(l)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保险人应当在确认非寿险保费收人的当期,按照保险梢算确定的金额,提取未到期贵任准备金.作为当期保费收人的润整.并确认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负债。保险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保险精算贡新计算确定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金额与已提取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余额的差数.调整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负债。 (2)未决赔款准备金。保险人应当在非寿险保险事故发生的当期,按照保险精算确定的金额,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并确认未决贻款准备金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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