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意义

日期:2022-05-10 13:29:01 来源:互联网

从日本民法709条一般侵权责任规则,到法官在司法实践中形成“交易型侵权行为”的审判规则,保护消费者权益再到《金融商品销售法》对金融商品销售者民事责任构成要件的简化,不仅体现了日本司法系统的能动性和造法功能,保护消费者权益更是对日本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理念及规则的逐渐形成和确立过程的生动注脚。从某种意义上讲,《金融商品销售法》可以说是日本法官们的司法实践推动的成果。从保护消费者权益角度看,日本金融立法长期忽视对金融机构民事责任的规定,保护消费者权益金融行业立法重在规范本行业金融机构的生产经营活动,强调对金融机构的纵向行政监管。因此,金融行业立法很少规定有关金融消费者的民事法律救济规则,并且本行业以外的金融商品经营活动也不在该立法的调整范围之内。由于找不到法律的直接依据,法官在司法实践中只能依据民法典709条一般侵权行为的规定来处理金融消费者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但是消费者作为原告,承担了过重的举证责任,从而大大降低了获得法律救济的机会和救济程度。

20世纪90年代以来,日本法院审理了大量金融消费者案件,并逐渐发展出“交易型侵权行为”的审判规则,通过对金融机构违反金融行政法律规范的民事法律效果的认可来降低“违法性”要件的认定标准。其在提高法院审理同类案件效率的同时,也使得更多的金融消费者有机会获得损害赔偿。但是“交易型侵权行为”理论只是对一般侵权行为规则的改良,并没有从保护消费者权益根本上改变消费者“谁主张谁举证”的诉讼负担。消费者举证困难,所以审判实践中大部分消费者得到的赔偿在过错相抵原则的作用下都被打了很大的折扣。在日本法官审理了大量同性质案件之后,《金融商品销售法》于2001年顺应潮流正式实施了。该法对金融机构的违法行为统一规定了无过错责任。对于普通侵权行为规定过错责任原则,这保护消费者权益体现了侵权责任法的传统规范功能;而对于特殊侵权行为规定无过错责任,则体现了现代侵权责任法维护弱者利益,保障社会公平的旨趣。

  • 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意义
  • 保护消费者权益再到《金融商品销售法》对金融商品销售者民事责任构成要件的简化,不仅体现了日本司法系统的能动性和造法功能,保护消费者权益更是对日本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理念及规则的逐渐形成和确立过程的生动注脚。......
关于我们 | 商务合作 | 联系投稿 | 联系删稿 | 合作伙伴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