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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777新潮实业股票走势分析
 ≈≈新潮能源600777≈≈(更新:22.02.09)
[2022-02-09] 新潮能源(600777):涉嫌违规担保 新潮能源或被ST
    ■上海证券报
   若违规担保事宜无法按时解决,新潮能源或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月8日晚间,新潮能源公告,公司涉嫌违规担保,该事项或致公司可能承担的债务本金约为15.94亿元,约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82%。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如在2月8日披露的“新潮能源涉及诉讼进展公告”之日起的1个月内,新潮能源不能解决违规担保问题,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即被ST)。 
      具体来看,新潮能源收到代理律师转发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广州农商行起诉包括公司在内的多家公司及自然人一案做出一审判决,其中判定公司与其他2家公司分别在15.86亿元范围内对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债务的二分之一部分承担赔偿责任,并在798万元范围内承担案件受理费及财产保全费。 
      公告显示,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如果公司被认定为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余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清偿或整改,公司股票可能会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新潮能源此番涉及的违规担保金额已远超前述“红线”。公司2021年三季报显示,截至2021年9月底,公司净资产为123.64亿元。由此简单计算,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约为6亿元,而违规担保事项涉及公司可能承担的债务本金达到15.94亿元。 
      记者注意到,新潮能源此次涉嫌违规担保一事或源于其2017年为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的一笔信托贷款担保。公司披露的诉讼进展显示,新潮能源与广州农商行在2017年6月27日签订了《差额补足协议》,双方约定新潮能源就广州农商行向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发放的信托贷款承担35.82亿元的差额补足义务。 
      后因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未按约定归还贷款分期本金,广州农商行于2020年11月3日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就贷款违约事项对包括新潮能源在内的多家公司及自然人提起诉讼,直至今年2月7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有意思的是,对于一审判决结果,新潮能源表示,经查询公司档案,档案中既没有案件所提及的《差额补足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也没有涉及为广州农商行信托产品提供差额补足的协议、法律文件等。 
      “公司用印记录中无上述《差额补足协议》或其他涉及为广州农商行信托产品提供差额补足的法律文件及信函的用印记录。”新潮能源进一步表示,经查询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存档资料,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或监事会也未曾审议过涉及为案件所提及的信托贷款提供差额补足的相关议案。 
      面对“找不到”《差额补足协议》的情况,新潮能源表示,本次判决属于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公司目前正在积极准备二审上诉,并将继续积极采取多项措施,以尽力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新潮能源涉嫌违规担保事宜已引起监管部门注意。上交所在新潮能源2月7日晚披露一审判决后便向公司下发问询函,要求公司全面自查并披露债权债务、担保及预计负债情况,并说明如履行相关赔偿责任,是否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2022-01-26] 新潮能源(600777):新潮能源2021年预盈8.5亿元 同比扭亏
    ■上海证券报
   新潮能源发布业绩预告。预计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000万元。本次业绩预盈主要是由于本年度主营业务盈利水平提升以及上年度计提了大额油气资产减值准备。 

[2021-09-29] 新潮能源(600777):新潮能源美国子公司入围2021年度标普全球能源大奖提名
    ■中国证券报
   9月28日,新潮能源美国子公司Surge Energy在第23届“年度标准普尔-普氏全球能源奖(S&P Global Platts Global Energy Awards )”中入围,获得22个奖项中的4个奖项提名。 
      标普(S&P)每年在美国纽约举办一年一度的“标准普尔-普氏全球能源奖”,该奖项被公认为“全球能源行业的奥斯卡”,奖项表彰全面涵盖了包括煤炭、电力、LNG、石油和天然气上中下游、新能源等等全球整个能源行业的22个类别,以表彰全球能源领域内企业及领导者在创新、领导力和公司业绩方面取得的成就。主办单位标普全球能源资讯,是为全球大宗商品和能源市场提供信息和基准价格的领先独立供应商,为超过150个国家的客户提供新闻、定价和分析方面的专业服务,为市场提供更大的透明度和效率。标普-普氏能源资讯的覆盖范围包括石油和天然气、电力、石化、金属、农业和航运。 
      2021年入围名单由项目主办单位标普全球普氏能源资讯2021年9月23日公布,新潮能源美国子公司Surge Energy入围了“年度新星企业大奖”“年度交易大奖-战略性”和“年度企业社会责任大奖-多元化”等3项大奖提名,此外,Surge Energy 首席执行官L. Guan入围“年度首席开拓者”大奖提名。全球能源奖独立评审团将从相应的提名小组中选出每个奖项的获奖者,并从全部入围名单中选出“年度能源公司”。获奖者将于12月9日在美国纽约市华尔街标普-普氏全球能源奖颁奖典礼上宣布,将有400名全球能源、金融和企业高管出席。 
      据介绍,Surge Energy入围“年度企业社会责任奖-多元化”是基于Surge Energy优秀的水和电力管理,其水管理基础设施包括采出水回收基础设施和管道。自公司的水循环项目启动以来,已经节约了6500万桶的淡水资源。仅2020一年,公司的供水管道系统就减少了约50万辆卡车在当地道路上行驶,节省了500多万卡车英里里程,消除了与柴油卡车相关的排放。另外,Surge Energy 在2020年建成了一个变电站,几乎消除了井场发电机的使用,并显著降低了温室气体排放,这会减少每年约为15万吨的二氧化碳排放。第二个变电站计划将在2022年建成。 
      Surge Energy的CEO L. Guan表示,“ Surge很自豪能够获得普标全球能源奖的认可。被确认的四个奖项的最终入围,表明了Surge在创新和经营业绩方面卓越的表现,以及对环境责任和可持续性的承诺”。 
      Surge Energy是新潮能源(600777)的全资子公司,专注于美国 Midland 盆地的石油和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和并购,该盆地是二叠纪盆地(Permian Basin)的三个主要子盆地之一。Surge Energy总部位于美国德克萨斯州休斯顿,目前在二叠盆地拥有约11.3万净英亩的土地权益,是目前美国德克萨斯州规模最大的外资油气公司。此外,Surge还是唯一一家被美国知名的《休斯顿商业周刊》授予2019年度和2021年度“年度创新大奖”的公司,也是唯一一家被《休斯顿商业周刊》评选为2020年度和2021年度“年度最佳雇主”的油气生产公司。 

[2021-09-24] 新潮能源(600777):沪市三季报预约时间表出炉新潮能源10月13日“打头阵”
    ■上海证券报
   沪市公司三季报披露大幕将于10月13日开启。9月23日,上交所发布沪市公司三季报预约时间表,新潮能源拔得头筹,公司拟于10月13日率先发布2021年三季报。科创板首张三季报“成绩单”将由前沿生物于10月16日发布。根据时间表,上市公司三季报披露将于10月30日收官。 
      据悉,经过多年持续投入,新潮能源的油气资产大幅扩张,公司已成为以页岩油藏资产为核心资产的上游油气公司。今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致力于新收购资产与存量资产的协同整合,克服了生产所在地极端天气等困难,保证了公司的资产安全,维护了生产经营的稳定,同时也实现了经营业绩的大幅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3亿元,同比增长200.87%。 
      新潮能源表示,截至今年上半年,公司净井数达848口,较2020年末增加61口。同时,根据公司内部按照NYMEX期货期末收盘价格计算,公司剩余油气经济可采储量较今年初有所增加。生产净井数及剩余油气经济可采储量的增加为公司的产量增长提供了有力保障。 
      皇马科技紧随其后,拟于10月14日发布三季报。皇马科技具有年产20万吨以上特种表面活性剂生产能力,是目前国内生产规模较大、品种较全、科技含量较高的特种表面活性剂生产企业之一。受益于公司小品种板块量价持续提升、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及部分非流动资产处置等因素,公司上半年实现净利润2.07亿元,同比增长43.51%。三季度经营情况能否继续“一马当先”,拭目以待。 
      10月15日,合诚股份、通策医疗、长春经开、和邦生物4家公司将同时发布三季报。另据记者初步统计,约有超700家公司选择掐点“交卷”,将集中在10月30日披露三季报。 
      前沿生物将开启科创板三季报披露序幕,公司预约10月16日发布三季报。值得一提的是,前沿生物是一家按照第5套上市标准上市的创新药企业,公司目前尚未盈利。2018年5月,公司自主研发的国家1.1类新药,全球首个获批的长效HIV融合抑制剂(艾可宁)获批上市。2020年12月,艾可宁通过谈判纳入医保目录,为产品销售注入动能。今年上半年,在艾可宁销售带动下,公司实现营收2281.14万元,同比增长233.14%。若艾可宁三季度能持续放量,公司营收也将再创新高,实现盈利指日可待。 
      科创板三季报将于10月19日进入高峰期,建龙微纳、金迪克、芳源股份等5家公司集中发布“成绩单”。 

[2021-08-24] 新潮能源(600777):新潮能源近期天然气价格持续攀升
    ■证券时报
   新潮能源(600777)在互动平台表示,近期天然气价格持续攀升,8月12日NYMEX价格已达3.933美元/MMBTU,较去年同期2.18美元/MMBTU增长44%。公司上半年天然气产量同比增长16.53%,形成天然气量价齐升的良好格局。 

[2021-08-20] 新潮能源(600777):新潮能源董事会后遗症 股东质疑管理层提案涉嫌虚构内容
    ■证券时报
   新潮能源(600777)控制权争夺战正如火如荼地进行。 
      7月7日,新潮能源突然发布公告,上市公司以通讯通知的方式向董、监、高发布会议通知,并于当天17点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经东珺惠尊、东珺金皓、国金阳光等8家股东申请解除承诺,并审议通过了《关于相关主体变更承诺事项的议案》和确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调查时获悉,新潮能源两名股东(上海关山、绵阳泰合)经确认指出,东珺惠尊、国金阳光从未提出上述申请。由此,该两名股东质疑,新潮能源管理层存虚构议案内容的情况,董事会决议披露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上市公司信披严重违规。 
      董事会紧急提案遭否决 
      根据公告披露,7月7日召开的新潮能源董事会,由董事长刘珂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新潮能源董事们审议通过了《关于相关主体变更承诺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紧接着,新潮能源于当天18点召开监事会,刘思远、陆旭、訾晓萌等3名监事全部投票同意。 
      新潮能源指出,鉴于客观环境变化,为更好地维护上市公司权益,经中金君合、中金通合、东珺惠尊、东珺金皓、国金阳光、正红广毅、中盈华元、隆德开元股东申请,前述8家承诺主体自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权提名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 
      新潮能源强调,如出现相关股东不申请解除承诺的,则视为该股东自愿继续履行现有承诺事项;无论股东大会审议后是否通过本议案,该股东均将继续履行承诺,不向上市公司提名董事、监事;不申请解除承诺的,亦不影响对其回避表决的要求。新潮能源董事会同意相关主体变更承诺的要求,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上述主体有权提名该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新潮能源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注意到,除董事刘珂、程锐敏、戴梓岍需要回避表决外,新潮能源其余董事刘联春、范啸川、韩笑及独立董事张晓峰、杨旌、杜晶均投下同意票。 
      但在审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议案时,新潮能源董事会却出现了不同的声音,该议案核心内容是定于2021年7月23日下午在新潮能源办公地召开上市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针对这项议案,新潮能源9名董事中的8名投票赞成,唯独董事戴梓岍选择了弃权。戴梓岍给出的理由是:“时间短暂,本人无法研判议案相关信息。” 
      7月23日,新潮能源上述临时股东大会如期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达到467名,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为19.73亿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29%。 
      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注意到,新潮能源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6人授权)。其中,董事长刘珂因疫情防控及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而6名董事徐联春、韩笑、程锐敏、戴梓岍、杜晶、杨旌也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当天的股东大会。从表决结果来看,《关于相关主体变更承诺事项的议案》遭遇2.47亿股反对票(占比53.54%),未获得出席此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故该议案未能获得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管理层涉嫌 
      虚构议案内容? 
      新潮能源董事会的如此操作引来多方不满,该上市公司两位投资者向证监会、上交所寄出投诉函。 
      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获悉,作为新潮能源投资者,上海关山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关山)、绵阳泰合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绵阳泰合)联合向监管层举报和投诉新潮能源董事会虚构议案内容进行虚假信息披露、不当侵害股东表决权、违反法律规定修改议案内容等违法违规行为。但在新潮能源前十大流通股股东中,并未出现上海关山和绵阳泰合的身影,新潮能源工作人员表示,只有本公司股东才有资格申请查询股东信息。 
      上海关山和绵阳泰合的投诉函指出,“经确认,东珺惠尊、国金阳光等主体从未提出上述申请。”投诉函进一步提到,有证据表明,东珺惠尊的执行合伙人在2021年7月8日向两家投资人发函征询意见,该函件显然说明,在7月7日董事会、监事会作出决议时,东珺惠尊并未申请解除上述承诺,该事实情况与披露的决议内容截然相反。 
      由此,上海关山与绵阳泰合认为,新潮能源管理层虚构议案内容,决议披露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信披严重违规。针对7月13日晚间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该信息披露再次误导公众,与东珺惠尊等主体自始未申请解除/变更承诺的事实情况严重不符,同样存在虚构议案内容进行虚假信息披露的情况。 
      7月8日,国储汇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储汇金)向上海珺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珺容)发函称,新潮能源于7月8日刊登的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提及东珺惠尊等8家承诺主体申请提案等内容。 
      天眼查显示,东郡惠尊成立于2015年11月,出资额为8.4亿元;其中,上海珺容认缴金额为8.4亿元,上海东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认缴5000元。在国储汇金寄给北京朝阳法院的一份关注函中曾透露,2017年国储汇金出资8.5亿元,通过重大资产重组定向增发成为新潮能源第二大股东宁波吉彤(持股比例5.93%)和第六大股东东珺惠尊(持股比例3.74%)的主要投资人。 
      国储汇金要求上海珺容明确回复,是否存在未经投资人同意即先行申请解除承诺和损害投资人利益的事实,要求上海珺容向新潮能源发函撤回申请,并严正声明不申请解除承诺的态度。国储汇金指出,倘若上海珺容未作相关申请,则新潮能源现任董事会存在杜撰部分股东申请解除承诺的事实,极大损害了股东利益,请上海珺容确保东珺惠尊不申请解除承诺,并在7月23日临时股东大会上投反对票。对于上述情况,有相关人士质疑,未经投资人事先书面同意,管理人就主动申请解除承诺,是不是存在较大风险,超出了管理人职责,侵犯了投资人的权益? 
      7月13日,新潮能源发布《更正补充公告》指出,应东珺惠尊、东珺金皓申请,东珺惠尊及东珺金皓自愿继续履行承诺,不向上市公司提名董事、监事,该申请不影响其回避表决。新潮能源工作人员对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强调,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程序及信息披露均是合法合规,相关各方所质疑的问题情况并不存在。东珺惠尊、国金阳光为新潮能源股东,但上市公司并不清楚这两位股东与自身投资人的沟通对接情况,相关各方如果有意见可以向证监会、交易所进行投诉或进行司法起诉,新潮能源及管理层并不存在违规和虚构议案内容的行为。 
      控制权争夺日趋激烈 
      近段时间以来,围绕着新潮能源控制权争夺日趋激烈,宁夏顺亿、东营汇广、东营广泽、金志昌盛、杭州鸿裕、宁波善见、宁波驰瑞、绵阳泰合、上海关山等9名新潮能源股东结成联盟,与以新潮能源董事长刘珂掌控的董事会全面开火。 
      7月8日,在9名股东自行召开的股东大会上,表决通了过罢免刘珂、范啸川、程锐敏等6名董事以及刘思远、陆旭2名监事,并选举产生王进洲、潘辉、王兆国等6名董事以及吴玉龙、邵侃2名监事的议案。但该股东大会并未得到新潮能源在任董事会和管理层的认可。8月5日,新潮能源披露诉讼公告,原告方北京中金通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金通合)请求判令撤销2021年7月8日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上述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表决方式严重违反公司章程规定。 
      不过,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从与9名股东方接近的人士处获得的文件显示,中金通合主要投资人与执行人意见相悖。据深圳融通寄给北京朝阳法院告知函显示,前者是持有中金通合99.99%合伙份额的合伙人,但对中金通合上述诉讼及行为均不知情,这属于影响合伙企业指出安全的重大事项,中金创新(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创新)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理应提前告知深圳融通并征得该司同意,并按照规定履行决策程序进行决策。深圳融通认为,上述诉讼及行为保全行为非中金通合的真实意思表示,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深圳融通保留对中金创新采取除名并追偿损失的救济措施。 
      8月5日,受9名股东联盟方委托,广东青狮云岸律师事务所发布声明:7月8日,召集人自行召开的新潮能源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多项议案,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上海国瓴律师事务所、广东青狮云岸律师事务所对该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均认定该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决议合法有效。 
      8月16日,绵阳泰合、宁波善见再度向新潮能源管理层发出质询函提到,新潮能源于今年4月初收购Grenadier Energy Partners II LLC油气资产交割完成,请新潮能源各位独董及财务负责人相关经营、财务数据问题。涉及问题包括:在Grenadier油田并表情况下,详细说明新潮能源第二季度营收及毛利下滑,净利润约5000万元、仅为第一季度20%的原因;请上市公司公布带有2021年新购Grenadier油田石油、天然气储备量等数据的专业资产评估报告,并详细说明2021上半年经营、财务情况及是否达到收购预期。 
      对此,新潮能源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上市公司并未收到该质询函,如果有符合条件的公告内容,公司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2021-08-13] 新潮能源(600777):新潮能源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大增2倍 逆周期收购油气资产显成效
    ■中国证券报
   8月13日晚间,新潮能源公布2021年半年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0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0.87%。 
      公司表示,上半年采取了稳健运营策略,以防范风险为首要目标,并持续推进降本增效举措,最终实现了净利润大幅增长的良好业绩,同时,公司完成了收购Grenadier Energy Partners II, LLC油气资产,为未来的长期发展奠定了基础,并成功跻身于美国大中型独立油气开发公司之列。 
      油价复苏+降本增效 内外因合力促业绩大幅增长 
      公司介绍,今年上半年,世界经济呈现逐步复苏态势,受原油库存下降的影响,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大幅回升,但全球产量尚未恢复到疫情前的水平。因此,2021年上半年,公司以维护安全合理的资金结构、防止财务风险为首要目标,在油气资产开发方面采取了较为稳健的投资策略。 
      半年报显示,公司原油净产量548.3万桶,同比下降22.74%;天然气净产量217.2万桶油当量,同比增长16.53%。受到石油产量下降及人民币汇率变化的影响,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1.09亿元,同比下降14.44%。 
      公司通过降本增效最终实现了利润的增长。公司表示,上半年持续修炼“内功”,加大技术创新,强化管理手段,使得上半年营业成本降幅高达42.19%,其中单位油田作业成本为3.74美元/桶当量,较2020全年平均水平下降2.53%;管理费用为1.96亿元,同比下降3.12%。公司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达到3.03亿元,同比大幅增长200.87%,经营现金流净额实现13.37亿元。 
      公告称,至2021年6月底,公司净井数达848口,较2020年末增加61口,公司剩余油气经济可采储量较年初有所增加,生产净井数及剩余油气经济可采储量的增加为公司未来的产量增长提供了有力保障。 
      逆周期收购油气资产锦上添花 
      上半年,公司利用国际油价触底的有利时机,凭借境外子公司自身融资能力,通过详细尽调和周密决策,公司全资子公司Moss Creek Resources, LLC以不高于4.2亿美元收购Grenadier Energy Partners II, LLC持有的位于美国德克萨斯州霍华德县的油气资产,资产购买协议于1月30日签署并生效,效力溯及2021年1月1日,于3月31日完成资产交割。 
      资料显示,Grenadier油田开采成本低,储量丰富,此次收购PDP单价为0.8万美元,签署收购协议时WTI现货油价大约为47.35美元/桶,而目前WTI约68.45美元/桶。 
      半年报显示,Grenadier上半年累计实现现金净收入共计约5780.46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37292.66万元。其中,该项目1-3月实现的现金净收入约3223.43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20795.97万元,根据协议规定归属于公司, 公司按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冲减了该项目的收购成本;该项目4-6月的现金净收入2557.03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6496.69万元,计入了公司合并利润表。 
      公司对Grenadier的成功收购,不仅为公司带来收益,也夯实了公司的资源储备,优化了资产结构,为公司未来的长期发展奠定了基础。 
      发展战略和经营能力受到东道国资本市场认可 
      公司的经营能力受到了广泛认可。今年上半年,标准普尔和穆迪均上调了公司的信用评估等级,并给出了“前景稳定”的信用评价,以花旗银行为首的银团为公司提供的循环信贷额度继续保持不变,并且为公司的资产收购提供了贷款支持,从侧面也证明了外界对公司发展战略和运营能力的认可。另据《休斯顿纪事报》的报道,美国子公司在美国石油中心休斯顿地区的非上市石油公司中排名位居第一,已跻身于美国大中型独立油气开发公司之列。 
      新潮能源表示,公司上半年主要致力于新收购资产与存量资产的协同整合,克服了生产所在地极端天气等不利影响,保证了公司的资产安全,维护了生产经营的稳定,同时也实现了经营业绩的大幅增长,更提高了公司财务实力和行业地位。随着市场地位的不断提升,公司采购议价能力不断提高,从而促进公司不断降低钻井及生产成本,进一步提高盈利能力。 

[2021-08-11] 新潮能源(600777):新潮能源控制权争夺继续 董事长刘珂遭“自己人”反水
    ■证券时报
   8月10日,新潮能源9名股东联盟召开媒体发布会。 
      近段时间以来,新潮能源(600777)控制权争夺持续上演新的戏码。对决双方分别为:宁夏顺亿、金志昌盛、东营汇广、杭州鸿裕等9名新潮能源股东结成的联盟,以及新潮能源董事长刘珂掌控的董事会。 
      历经各种举报、临时更换会场等突发情况后,8月10日,新潮能源9名股东联盟终于顺利召开发布会,透露出这桩上市公司控制权争夺案的最新情况。 
      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从现场了解到,分歧双方已于8月9日进行听证会,而原本被外界归为刘珂一方的“自己人”却现反水迹象,深圳市融通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深圳融通”)或并非完全支持其决策。如今,新潮能源控制权争夺仍在继续,证券时报记者将持续跟踪报道。 
      现任董事会、监事会 
      接连否决改选提案 
      2021年以来,新潮能源股东之间的“内斗”彻底公开化、明确化、扩大化,对垒双方博弈愈演愈烈。 
      回溯到4月26日,新潮能源董事会收到了宁夏顺亿、金志昌盛等9名股东提出的议案,要求罢免公司现有董事刘珂、范啸川、程锐敏,独董张晓峰、杜晶及现有监事刘思远。 
      上述股东给出的罢免理由为:经审慎调查,以董事长刘珂为代表的本届新潮能源董事会管理及经营能力不足,面对油价下跌等突发事件无法合理应对,上市公司治理存在严重缺陷,内部人控制问题突出,股东不能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未尽到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导致公司净利润、市值及股价均大幅下跌,损害了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据定期财报显示,2019年新潮能源营收和净利润还分别为60.7亿元、10.78亿元;到了2020年,新潮能源营收缩减至41.44亿元,净利润竟亏损达26.56亿元;2021年一季度,公司营收12.12亿元(同比下降23.27%),净利润2.53亿元(同比下降66.2%)。 
      针对上述指责,新潮能源于5月5日晚间发布公告,上市公司董事会现任的9名董事完全不认可,并集体投下反对票,否决了上述提案。 
      新潮能源董事会也给出了其否决理由:相关罢免理由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情形,不具备合法性且缺乏事实依据,无法成为有效的股东大会议案,不应为此召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更不应将不合法且无效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5月6日,在提案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被否决后,宁夏顺亿等股东欲另辟蹊径,计划借5月20日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有关罢免董事、监事的临时议案,并向上市公司提名相关董事及监事的临时议案。 
      面对新的提案,新潮能源现任董事会出现了松动,在5月7日召开的董事会上,董事戴梓岍投下赞成票。资料显示,戴梓岍曾任上海宏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等,现任宁波聚晟新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上海织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织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 
      一计不成,再谋新招。5月10日,宁夏顺亿、金志昌盛、东营汇广、杭州鸿裕等9名股东转向监事会“申诉”,递交书面材料,提请新潮能源监事会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为新潮能源监事会主席,刘思远也是被9名股东提案罢免的监事;最终,在5月14日由刘思远主持召开的新潮能源临时监事会上,3名监事联手反对,否决了相关提案。 
      9名股东自行召开 
      股东会通过罢免案 
      连续遭新潮能源董事会否决提案后,宁夏顺亿、金志昌盛等9名股东决定“单干”——自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5月27日,新潮能源公告,收到《关于宁夏顺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股东自行召集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函》等资料;6月8日,又收到9名股东发送的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函》及相关资料。 
      对此,新潮能源认为,相关通知不符合法定信息披露方式要求,且相关联合股东不符合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法定条件,其通知行为不具有合法性,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媒体通知无效。 
      几经波折延期后,9名股东联盟还是在7月8日自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罢免刘珂、范啸川、程锐敏等6名董事以及刘思远、陆旭等2名监事,并选举产生王进洲、潘辉、王兆国等6名董事以及吴玉龙、邵侃等2名监事的议案。 
      “新管理团队常务副总”傅斌对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表示,出席这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超过220人,合计持有新潮能源股票超过18.3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7%。上交所为此次股东大会提供了互联网投票平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中心提供了新潮能源股东名册,大会共通过了16项提案。 
      互不妥协 
      “双头”董事会已形成 
      各搭擂台,各唱各戏。 
      尽管自行召集的临时股东大会已经开了,但9名股东像是孤独的表演者,由于不认为这次临时股东大会符合法定条件,新潮能源现任董事会自然不会将其表决议案予以信披公告。 
      实际上,新潮能源董事会更不执行上述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双头”董事会实质形成。 
      7月8日,上交所向新潮能源下发监管工作函,并对新潮能源和相关股东提出了监管要求。 
      7月9日,山东证监局也发出监管意见函,要求新潮能源及有关股东应切实维护上市公司经营稳定,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违规侵害上市公司利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任何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追究。新潮能源各方应在法律法规与公司治理框架下解决存在的问题,支持公司及股东依法合规行使权利,通过民事诉讼等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股东权等民事权利争议。 
      就在股东自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前夜,7月7日晚间新潮能源发布公告,将于2021年7月23日在北京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豁免股东承诺的议案。 
      据知情人士对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透露,7月21日,临时股东大会选出的新潮能源董、监、高进驻上市公司北京办公地,并要求被罢免的董、监、高等人员履行股东大会决议,并向“新任”管理层移交公章、证照等文件。不过,新潮能源现有管理层并不认可,直接拒绝了对方要求,双方都有报警。 
      根据公告披露,新潮能源所留办公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大厦A座10楼,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在金地中心物业前台了解到,新潮能源全资子公司北京墨鑫国际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已向其发函要求,物业对所有访问该公司10层及35层的外部人士,均不予办理通行卡,将派指定人员去接。 
      几经周折,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到达新潮能源所在的第10层,但呈现出来的状况则是“人去楼未空”,门口仅有3~4名保安人员把守。 
      中金通合最大合伙人表态 
      博弈持续!8月5日,新潮能源披露诉讼公告,北京中金通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简称中金通合)请求撤销2021年7月8日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 
      中金通合认为,上述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表决方式严重违反公司章程规定,以及上述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据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内容同样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 
      据了解,以中金通合为代表的“原管理层”与“新管理层”间的矛盾由来已久。 
      不过,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从与9名股东方接近的人士处获得两份文件,却展现出中金通合不同的一面。 
      其中,深圳市融通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融通)寄给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的告知函显示,深圳融通是持有中金通合99.99%合伙份额的合伙人,但对上述诉讼及行为均不知情,这属于影响合伙企业指出安全的重大事项。 
      由此,深圳融通认为,上述诉讼及行为保全行为非中金通合的真实意思表示。在告知函中,深圳融通明确表示,对相关股东自行召开的新潮能源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改组董事会、改善公司治理行为表示支持,中金创新不得为了刘珂的个人利益而恶意拖延股东大会决议的实施。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深圳融通保留对中金创新采取除名并追偿损失的救济措施。 
      截至到2021年一季度末,中金通合持有新潮能源1.68亿股,持股比例为2.48%,为第八大股东。天眼查显示,新潮能源董事长刘珂持有中金创新90%股权,而后者仅持有中金通合0.01%的份额,认缴金额仅3000元。 
      此外,国储汇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系新潮能源第二大股东宁波吉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持股比例5.93%)和第六大股东上海东珺惠尊投资管理中心(持股比例3.74%)的主要投资人。国储汇金表示,自2018年6月以刘珂为首的职业经理人代表接管新潮能源以来,形成了内部人控制的情形,公司经营存在严重问题,且刘珂与部分管理层未履行作为董事的忠诚、勤勉义务。作为投资人,国储汇金对股东此前股东依法行使权利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组等行为表示支持。 
      9名股东方: 
      已陷入严重内部人控制 
      8月10日,新潮能源临时股东大会选出的所谓“新一届管理层”正式召开发布会,与媒体就外界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交流,当选“董事”王进洲、“独董”肖义南、“新管理团队常务副总”傅斌出席。 
      在发布会上,傅斌透露,7月8日新潮能源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之后,新管理团队围绕管理权交接做了大量工作,一方面是向有关监管部门及时汇报争取指导和支持,另一方面是在法律框架下履行股东会决议所赋予的管理职责。此前,新管理团队计划于7月23日召开发布会回应各届关切的问题,但遗憾的是发布会受到原管理团队阻挠被迫中止。 
      傅斌称,优化企业治理结构是一个值得新潮能源新管理团队长期思考的问题,当下面临的严峻挑战是如何打破严重制约公司发展的内部人控制局面。 
      傅斌认为,理解信息披露工作偶尔也会存在滞后情况,但选择性信息披露行径本质上是拒绝接受股东监督,也是不被法律所允许的。新潮能源所存在的内部人控制有两个主要特征,一个是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另一个是控制信息披露规避股东对管理团队进行有效监督。 
      对于罢免提案来讲,9名股东联盟与现任董事会争论的焦点就是合法性问题。 
      对此,傅斌表示,罢免原管理团队是发起方被迫采取的行动,主要是新潮能源已陷入严重的内部人控制局面。监管机构在工作函中明确指出,原管理团队应依法协助股东履行信息披露业务,原管理团队对于7月8号第一届临时股东大会的信息,至今没有任何公告。“新管理团队”号召原管理团队的成员能履行法定义务,停止争斗,配合交接工作。 
      对外投资款逾两亿 
      流入刘珂控股公司 
      至于罢免原管理团队的理由,傅斌特别指出,经法院判决认定,新潮能源通过投资加借款的方式对外支付6亿,其中有2.2亿进入了刘珂担任法人的公司,而原管理团队至今仍未启动追偿程序。 
      根据2020年12月15日,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披露的判决文书显示,新潮能源曾投给哈密合盛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合盛源)6亿元资金,其中2.2亿元最终流入刘珂实际控制的中金创新。资料显示,新潮能源董事长刘珂和刘斌为中金创新的股东,刘珂持股90%,曾任新潮能源董事的刘斌持股10%。 
      哈密中院认为,中金创新与新潮能源法人代表同为刘珂,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新潮能源也未举证证明该笔款项流入其关联公司系存在真实业务往来。综上,新潮能源的行为,符合抽逃出资的情形,新潮能源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新潮能源上诉认为,对合盛源无经营管理权,对大额资金的转出不知情,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的上诉理由。哈密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哈密中院作出判决后,新潮能源对判决结果不服,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21年5月14日,新疆高院作出裁定,认为原审法院认定新潮能源存在抽逃出资行为并无不当,驳回新潮能源再审申请。 
      8月10日,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致电新潮能源,希望上市公司就相关热点问题及9名股东方的质疑进行采访沟通,但截至记者发稿时,新潮能源高管仍未与记者取得联系。 
      

[2021-07-24] 新潮能源(600777):新潮能源相关主体变更承诺事项未获股东大会通过
    ■中国证券报
   7月23日晚新潮能源发布公告称,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相关主体变更承诺事项的议案》未获得表决通过。 
      公告显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范啸川主持会议,独立董事张晓峰、监事刘思远、訾晓萌、陆旭、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宇以及公司部分高管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董事长刘珂等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根据公告,鉴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未获通过,上海东珺惠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东珺金皓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中金君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中金通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宁波国金阳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正红广毅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宁波中盈华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隆德开元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8家承诺主体将继续履行相关承诺。 
      对于本次相关主体变更承诺事项的背景,公司董事范啸川表示,由于历史原因,导致公司前50大股东中仅有金志昌盛、绵阳泰合、上海关山等少数几家拥有提名权,同股不同权问题突出,多数股东未能正常行使权利,也间接导致少数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扰乱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未来公司还将持续推进上述问题的解决,使得公司治理更加规范,更好维护上市公司、广大股民的合法权益。 

[2021-07-23] 新潮能源(600777):临时股东大会引争议 股东承诺被莫名豁免 新潮能源股东与管理层内斗升级
    ■中国证券报
   临时股东大会是否合规 
      7月21日,新潮能源“新任”董事、监事及高管向员工宣读了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等文件。不过,被此次股东大会免职的董秘张宇、证券事务代表丁思茗等人拒绝移交相应文件及章证照、信息披露Ukey等公司财产。“新任”董事、监事及高管则向公安机关进行了报警,并表示将持续追究上述人员侵占、藏匿公司财产等方面的责任。 
      7月15日晚,新潮能源公告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公司董事长刘珂因疫情防控及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过半董事推选董事范啸川主持会议。而刘珂、范啸川正是宁夏顺亿等9位股东(简称“提议股东”)自行在上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罢免的其中两位董事。 
      张宇告诉记者,新潮能源董事长刘珂、财务总监韩笑人现均在美国,可以尽职履责。 
      此前,新潮能源多次收到山东证监局和上交所等监管机构的工作函,涉及股东所发送的“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等方面的内容。 
      7月8日,提议股东自行在上海召开了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表决罢免刘珂、范啸川等6名董事及两名监事,并选举出新任董事及监事。上交所为此次临时股东大会开通了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向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提供了相关股东名册。 
      但新潮能源管理层对上述股东自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合法性及表决结果不予认可,并在交易所要求其履行公告义务的前提下拒发相关公告。 
      新潮能源表示,此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媒体通知并非上市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形式,股东未能达到法律法规要求的10%以上持股比例。 
      不过,提议股东授权代表、知情人士及相关监管人员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此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形式合规,相关股东满足连续90日以上合计持有新潮能源10%以上股份等相关要求。 
      “临时股东大会形式上合规,但是否存在无效或可撤销的事由还需要由股东起诉后司法机关给予判定。”一位接近监管层的知情人士告诉记者。 
      据知情人士透露,提议股东自今年4月26日便向新潮能源董事会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5月5日,该提请遭新潮能源董事会拒绝;5月27日,9位股东书面通知董事会,要求其刊登股东自行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但董事会拒不公告;6月4日、6月8日,提议股东自行在媒体上刊登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及会议资料;6月17日,上述股东向董事会发出临时股东大会延期的通知,董事会于6月18日公告延期事项;7月8日,上述股东自行召开了临时股东大会。 
      豁免承诺股东“不领情”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7月7日晚,就在提议股东自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前夜,新潮能源突然发布公告,声称将于2021年7月23日在北京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豁免股东承诺的议案。 
      该事项缘起2015年和2016年新潮能源发行股东购买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东承诺“持股期间将不向公司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 
      根据公告,自2018年6月起,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上述相关股东承诺的履行已无实际必要,为更好地维护上市公司权益,经东珺惠尊、东珺金皓、国金阳光等8名股东申请,承诺主体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权提名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如出现相关股东不申请解除承诺的,则视为该等股东自愿继续履行现有承诺事项。 
      但是,对于公司的“好意”,相关股东并不领情。据知情人士透露,部分当事股东发现在其并未提交相关书面函件申请的前提下,新潮能源便擅自发布上述公告,或涉嫌虚假信披。“部分股东向上市公司致函,要求撤销相关公告,并决定不申请解除该承诺。” 
      7月13日晚,新潮能源发布更正补充公告,应东珺惠尊、东珺金皓申请,东珺惠尊、东珺金皓自愿继续履行承诺,不向上市公司提名董事、监事,并撤销了几位主体的申请。 
      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7月7日新潮能源以董事会名义发出临时股东大会通知,7月23日由已被罢免的董事出席股东大会并签署相关文件,新潮能源或是希望借此突出其现任董事会的合法性。 
      业绩巨亏高管高薪 
      其实,部分股东与管理层的嫌隙一直存在,此次管理层被罢免只是这些矛盾的总爆发。 
      自2018年刘志臣失去新潮能源实控权后,当年6月22日,新潮能源股东便推举刘珂担任董事长,并由刘珂组建了职业经理人团队。但三年过去,公司主业经营毫无起色,2020年新潮能源更是巨额亏损近27亿元。 
      根据年报,新潮能源于2014年开始在美投资开采页岩油。页岩油具有高衰减特点,盛产期过后,油田储量将大大下降。根据公告,目前,新潮能源油田探明储量P1已经从2019年末27449.80万桶当量下滑至2020年末18297.10万桶当量,降幅为33%。资产质量急剧恶化。 
      在债务融资近30亿元,且没有实地考察的情况下,今年年初公司仅根据估值报告继续仓促收购美国页岩油田,引发股东的反对及对公司管理层经营能力的质疑。股东表示,希望减少此类投资,多投资成长性资产。 
      业绩巨亏、股价大幅下跌,但公司四位董监高税前年薪近百万元,这也让股东不满。 
      有股东代表认为,以董事长刘珂为代表的董监高管理及经营能力不足,导致公司2020年净利润、市值大幅下跌,损害了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抽逃出资迷魂阵 
      公司治理失控,而抽逃资金更是让股东惊出一身冷汗。 
      2020年12月15日,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哈密中院”)披露的一份判决文书显示,此前新潮能源曾投给哈密合盛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合盛源”)6亿元资金,其中2.2亿元最终流入刘珂实际控制的中金创新。资料显示,刘珂和刘斌为中金创新的股东。其中,新潮能源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刘珂持股90%,曾任新潮能源董事的刘斌持股10%。 
      根据哈密中院的判决,新潮能源于2016年12月22日向合盛源支付6亿元增资款后,合盛源随即将其中3亿元资金再投资至陕西三沅重工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三沅公司于2017年2月13日、14日分三笔向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汇入借款3亿元,后华翔公司又向中金创新(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汇入借款2.2亿元。 
      鉴于刘珂控制的中金创新与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存在巨额资金往来,而华翔公司系广州农商行25亿元“暗保”事件的借款人,股东怀疑刘珂及新潮能源牵涉广州农商行25亿元“暗保”事件。 
      哈密中院判决书显示,新潮公司投资款转入合盛源公司后,短期内又将大额资金转出或转入到新潮公司关联公司的行为,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二条规定的股东抽逃出资的情形,新潮公司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021年2月24日,新潮能源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称,华翔公司支付的2.2亿元补仓款,系根据约定的补仓条款履行补仓义务,且有证据证明该等款项来源于第三方金融机构于2017年6月发放的融资款项。 
      对于补仓款项的解释,股东仍存质疑,华翔公司对外融资属于商业机密,刘珂及中金创新是如何获悉华翔公司商业机密的?刘珂既然能精准掌握所谓融资款的发放时间为2017年6月,刘珂与华翔公司到底存在何种关系?广州农商行向华翔公司发放第一笔15亿元贷款的时间恰好是2017年6月28日,新潮能源公告中提及的“第三方金融机构”到底是不是广州农商行?如果上述回答属实,则证明刘珂及中金创新至少应当是华翔公司25亿元贷款的知情者?如果仅是知情者,刘珂为什么在广州农商行向新潮能源发函、广州中院正式立案且案件信息可以公开查询、其他两家上市公司均进行公告乃至新潮能源主要子公司股权被广州农商行全数冻结后,依然选择隐瞒此事? 
      据了解,提议股东中的上海关山、绵阳泰合、宁波善见三家股东于2021年1月6日致函公司及公司董监高,要求新潮能源向刘珂追讨2.2亿元资金,但公司及董监高不起诉、不追讨、不作为。 
      哈密中院做出判决后,新潮能源对判决结果不服,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21年5月14日,新疆高院作出(2021)新民申689号《民事裁定书》,认为原审法院认定新潮能源存在抽逃出资行为并无不当,驳回新潮能源再审申请。 
      资金追讨无果,股东又在新潮能源“跨界”投资茅台酒中发现了猫腻。资料显示,自2018年8月起,新潮能源与上海尊驾签署供货合同等贸易合作协议,双方约定由新潮能源向上海尊驾酒业采购茅台酒提货单,并向其预付约1.55亿元,占新潮能源当年预付款项总额的72.89%。但茅台酒的一家供应商与两家客户的工商注册信息高度雷同。有股东质疑,新潮能源此举或涉嫌侵占上市公司资产。 
      目前,作为事件关键人物的刘珂远赴海外,而新潮能源则徘徊在面值退市边缘。 
      每股1.5元,这让新潮能源这家上市15年的企业正遭遇面值退市危机。股东承诺被莫名豁免、跨界并购迷雾重重、2.2亿元抽逃出资,部分股东为此选择“逼宫”新潮能源管理层。7月8日,9位股东自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出罢免刘珂、范啸川等6名董事及两名监事。 
      7月21日,新潮能源“新任”董事、监事及高管进驻公司北京办公地,要求被罢免的董事、监事及相关高管等履行股东大会决议,向“新任”管理层移交公章、证照等文件。 
      新潮能源董秘张宇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新任”高管班子将公司门禁砸掉更换,意在接管上市公司。公司已经报警。新潮能源管理层不认可股东自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合法性。 
      公司为此拒绝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内容。一位监管人士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新潮能源股东自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形式上合规。对于管理层质疑股东大会的合法性,拒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建议股东通过司法诉讼予以判定。 

[2021-07-14] 新潮能源(600777):新潮能源内乱升级 9名股东自行开会罢免董监高
    ■证券时报
   围绕新潮能源(600777)控制权争夺战正愈演愈烈。 
      7月8日、9日,新潮能源接连收到上交所监管工作函和山东证监局监管意见函。原来,上交所和山东证监局均收到了有关股东发送的“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主要内容为9名股东于7月8日自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罢免刘珂、范啸川、程锐敏等6名董事以及刘思远、陆旭等2名监事,并选举产生王进洲、潘辉、王兆国等6名董事以及吴玉龙、邵侃等2名监事的议案。为此,上交所和山东证监局均提出了相关监管要求。 
      据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了解,7月8日,宁夏顺亿、金志昌盛、东营汇广、杭州鸿裕等9名新潮能源股东于上海凯宾斯基大酒店召开了上述临时股东大会。当日,新潮能源授权代表、常年法律顾问娄允律师也前来参会,但未被允许进入会场。娄允继而在会场外宣读了有关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违法违规等两点说明。 
      9名股东代表方则在会后接受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采访时认为,该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由多家律师事务所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接连收到监管函 
      “召集人在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之前,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向上市公司董事会发送了会议通知(包括延期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并于2021年6月4日和6月8日分别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日报》发布了会议通知、补充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并向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和上交所进行了备案,上市公司也公告了会议延期通知。召集人已依法履行了股东大会通知义务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9名股东代表方对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解释。 
      新潮能源授权代表娄允则在当日股东大会的场外,作出以下两点说明: 
      第一,相关主体无权自行召集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且召集、召开的程序违法违规。公司已多次发布公告并向监管部门提交书面文件,说明本次联名股东主体资格不符合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法定条件。同时,该等主体通过收费广告的形式发布所谓的“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不符合法律规定。并且,也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发布延期召开的通知公告。因此,本次所谓的“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不能形成有效决议。 
      第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明确声明不参会且不认可本次会议效力。公司坚决抵制相关主体滥用股东权利、谋求私利的行为。 
      至于为何要罢免现任管理层,9名新潮能源股东在今年4月的公告中提出了数点理由:以董事长刘珂为代表的本届上市公司董事会管理及经营能力不足,面对油价下跌等突发事件无法合理应对,公司治理存在严重缺陷,内部人控制问题突出,股东不能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贸然收购现状和前景都不明朗的美国油田等。 
      对此,新潮能源董事会也曾进行一一反驳,并认为相关罢免理由均不具备事实依据。 
      两方的持续纠缠,也引来了监管关注。7月8日晚间,上交所即下发了监管工作函,并对新潮能源和相关股东提出了监管要求:1.请上市公司尽快向相关股东核实上述股东大会召开的相关情况。如涉及信息披露义务的,应依法依规对外公告。2.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稳定,依法合规协助股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相关股东应依法合规行使股东权利,严格按照相关规则要求参与公司治理事项,不得通过不当手段影响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稳定。 
      局面复杂 
      紧接着在7月9日,新潮能源披露了来自山东证监局的监管意见函,涉及四点监管要求: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关股东,应认真学习《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相关规定以及交易所自律规则,增强法律意识,切实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2.公司及有关股东应切实维护上市公司经营稳定,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违规侵害上市公司利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任何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追究。3.公司各方应在法律法规与公司治理框架下解决存在的问题,支持公司及股东依法合规行使权利;通过民事诉讼等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股东权等民事权利争议。4.上市公司以及有关股东应当严格按照证券法规要求,落实信息披露责任和义务,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虽然监管部门都提及相关方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截至目前,上述“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原文尚未披露。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智斌告诉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按《证券法》相关规定,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同时,相关股东还要履行合理的信息披露义务等。 
      王智斌认为,相关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是否有效,取决于召集主体、召集程序、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来该事件的后续关注点在于两方面:一是上市公司现任管理层,会不会在60天内向法院提起撤销该次股东大会决议的诉讼。另一方面在于,如果上市公司管理层既不提起撤销决议之诉,也不承认、不履行决议内容,根据该决议形成的新管理层如何履职的问题。在后一种情形下,两边均会寻求多种手段实现对于公司的实际控制,预计会引发多轮诉讼。 
      据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了解,事实上,这已非新潮能源管理层首次受到股东方“逼宫”,自2018年改组董事会以来,包括金志昌盛(与后文的金志昌顺为一致行动人)在内的多位股东过往已有过罢免举动。而本次9位股东联名罢免的新潮能源董事长刘珂,则是3年前其中几位股东联合推选上来的。 
      一位接近双方的知情人士向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坦言:“局面已十分复杂。” 
      历史纠葛 
      事态为何会发展至此,一切还得从头说起。新潮能源原本是烟台一家乡镇企业,1996年公司经过股份制改造后上市,主营业务涵盖纺织、电缆等。2008年后,公司曾转型至房地产领域,但业务发展难言顺利,公司2009年至2012年扣非后净利润出现连续亏损。 
      至2014年,彼时控股股东东润投资选择将其所持公司14.42%的股权以7.1亿元转让至刘志臣控制的金志昌顺,刘志臣成为新的实控人。刘志臣入主后,新潮能源先后剥离了房地产等业务,2015年~2017年公司相继对拥有油田资源的浙江犇宝、鼎亮汇通进行收购,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也变更为油气资源的勘探、开采与销售。 
      只是好景不长,新潮能源在2013年短暂扭亏为盈,2014年至2016年公司扣非净利润则仍现亏损,同期净利润则有亏有盈。虽然2018年公司取得了一定盈利,但当年6月,伴随着过往收购中的多起诉讼案件爆发、计提减值损失约11亿元等,刘志臣在内的董监高被股东们投票予以了罢免。公司也进入了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随后,杭州鸿裕、上海关山、绵阳泰合等新潮能源股东提名补选了刘珂在内的新的董监高。值得注意的是,杭州鸿裕、上海关山、绵阳泰合等亦位于本次自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9名股东之列。 
      2018年12月,新潮能源又因为一则诉讼被再次推到台前,公司与昔日德隆系创始人唐万新一同被列为被告,祸起一则对外担保。新潮能源在彼时回复交易所问询函时称:公司现任董事会在收到上述应诉通知书之前对该担保不知情,不排除有人伪造公司公章、冒用公司名义,或者有公司内部人员擅自对外使用公司印章的可能性;回复还显示,公司现任董监高还撇清与“唐万新”和所谓的“德隆系”存在关系。 
      据披露,该案件最新的进展为:原告已于2021年3月22日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 
      今年5月15日,新潮能源又披露,公司收到烟台经侦发出的《并案侦查情况说明》,告知公司报案的部分前任管理层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一案,已与立案侦查的专案并案侦查。该公告并未披露专案为何案以及其他更多信息。 
      “公司后续将积极配合烟台经侦工作,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新潮能源表示。 

[2021-07-01] 新潮能源(600777):新潮能源美国子公司Surge Energy累计作业产量破1亿桶油当量
    ■证券时报
   当地时间6月30日,新潮能源美国子公司Surge Energy宣布,公司自2016年接管Moss Creek资产以来,历史累计作业产量已经突破1亿桶油当量。 

[2021-06-09] 新潮能源(600777):新潮能源相关股东自行登报召集股东大会通知无效
    ■中国证券报
   6月9日晚,新潮能源发布《关于收到股东自行登报召集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称相关股东媒体通知召集召开股东大会不符合法定信息披露方式要求,且相关联合股东不符合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法定条件,其通知行为不具有合法性,相关股东关于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本次媒体通知无效。 
      公司表示,6月8日新潮能源收到落款为深圳市金志昌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志昌盛”)、杭州鸿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善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驰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绵阳泰合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关山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东营汇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营广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夏顺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9股东发送的《关于宁夏顺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股东自行召集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函(2)》及相关材料。经公司核实得知,该9股东2021年6月4日在《中国日报》ADVERTISMENT(广告版)版面刊登了《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顺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股东自行召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2021年6月8日在《中国日报》ADVERTISMENT(广告版)版面刊登了《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顺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股东自行召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等内容。 
      公司称,在收到《通知函(2)》后,于6月9日向中国日报社询证,中国日报回函称,于2021年6月4日刊载的“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顺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股东自行召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2021年6月8日刊载的“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顺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股东自行召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系收费广告。中国日报社按照《广告法》的规定审核该广告的刊登流程,对广告内容如股东关系、股东资格等内容不做审核。其已在相关版面标注“以上公告内容及其印证资料由信息提供人宁夏顺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主体提供,不代表本报的立场。”中国日报不对上述内容及所造成的影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认为,宁夏顺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股东以收费广告形式发布自行召集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的行为不符合《证券法》第八十六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八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14条、第2.15条的规定,并非法定有效的股东大会通知。 
      公司董事会还表示,相关联合股东实际并未符合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法定条件,一是金志昌盛自行召集股东大会行为的合法性与有效性无法得到支撑与确认,存在重大法律瑕疵;自然人股东不满足连续持股90日以上的法定要求,剩余股东持股未能达到法律法规要求的10%以上的持股比例要求。二是本次要求自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主体,与前期要求公司董事会与监事会召开股东大会的股东主体并不一致。本次主体在自行召集召开股东大会之前,应依法依规履行相应前置程序。三是宁夏顺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代表的相关股东持有的公司股票绝大多数(合计比例超过公司总股本1%)为近期通过融资融券信用账户买入持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规定,股东通过融资融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的,应通过相关证券公司行权,并不具备以自己名义自行提案及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法定资格。 

[2021-05-14] 新潮能源(600777):新潮能源收到公安机关《并案侦查情况说明》
    ■证券时报
   新潮能源(600777)5月14日晚间公告,公司近日收到烟台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发出的《并案侦查情况说明》,告知公司报案的部分前任管理层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一案,已与立案侦查的专案并案侦查。 

[2021-05-05] 新潮能源(600777):新潮能源因拒绝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收监管函
    ■证券时报
   新潮能源(600777)5月5日晚间公告收到上交所监管工作函。公司此前收到9名股东提交的书面材料,提请董事会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5月5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拒绝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上交所要求详细说明公司董事会拒绝将相关股东的提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理由是否充分、合规;要求说明公司针对此次股东临时提案事宜是否及时履行信披义务及审议程序,是否存在限制股东合法权利的情形。 

[2021-02-23] 新潮能源(600777):新潮能源回复监管函 现任董事长及相关关联方不存在侵害公司利益行为
    ■中国证券报
   就公司投资于哈密合盛源公司的3亿元流向公司现任董事长刘珂控制的中金创新公司的媒体报道,上交所日前向新潮能源下发监管工作函。2月23日晚间,新潮能源回复交易所监管工作函时表示,当时刘珂并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刘珂及相关关联方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而且资金流转具备商业实质。 
      在回复中,新潮能源指出,2016年12月22日,新潮能源向哈密合盛源支付6亿元增资款,已完成出资缴付义务,该等出资不存在回流至公司的情形;2017年2月,哈密合盛源向陕西三沅重工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三沅重工”)合计支付3亿元款项,交易用途备注为“投资款”;2017年2月13日、14日,三沅重工向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华翔公司”)账户汇入3亿元,用途备注为“借款”。2017年7月6日,中金创新收到华翔公司追加补仓款2.2亿元。 
      公司表示,哈密合盛源对三沅重工的投资系其作为独立法人主体的自主行为,且未履行股东会决策程序,公司对此并不知情。上述资金流向情况,公司已经向司法机关进行举报,具体性质有待司法机关的确认。同时,根据现有的材料显示,华翔公司支付的上述2.2亿元补仓款来源于第三方金融机构的2017年6月发放的融资款,该等证据将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调取。而且,三沅重工向华翔公司支付3亿元款项与华翔公司支付补仓款,两者时间间隔达5个月之久。 
      公司同时表示,2017年7月,新潮能源时任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为黄万珍,而中金创新控制的下属企业北京中金君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北京中金通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于2017年8月成为新潮能源股东,刘珂于2018年6月成为新潮能源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中金创新与华翔公司发生资金往来时,中金创新控制的下属企业并非公司股东,刘珂也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2021-01-31] 新潮能源(600777):新潮能源逆周期并购抄底北美油气资产
    ■中国证券报
   1月29日晚,新潮能源发布业绩预亏公告,预计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亿元至-22亿元,低油价触发的计提资产减值约27亿元至30亿元是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紧接着在1月31日晚,新潮能源发布收购事项公告,宣布公司美国全资子公司Moss Creek拟以不高于4.2亿美元收购Grenadier Energy持有的位于美国德克萨斯州霍华德县的油气资产。 
      低油价导致的资产减值 
      公告显示,公司预计2020年业绩将出现亏损,预计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亿元至-22亿元,其中,预计对油气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约27亿元至30亿元。 
      关于亏损原因,公告指出,WTI NYMEX 2020年月平均价格为39.23美元/桶,为自2004年以来的历史最低值,较2019年的56.98美元/桶,下降了17.75美元/桶,降幅约为31.15%。为应对油价下跌风险,公司采取关闭部分油井设施,降低资本开支等措施,减少了原油、天然气产量。产量和销售单价均下跌,导致主营业务收入萎缩,公司盈利能力下降。 
      根据会计准则、公司会计制度和行业惯例,油气价格下跌触发油气资产减值测试标准,基于谨慎性原则,经初步测算,公司预计对油气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约27亿元至30亿元。公司预计资产减值的绝对值大于业绩预亏的绝对值,显示出公司的经营状况是平稳的。 
      资产收购有利于规模协同效应 
      公告显示,收购标的位于美国德克萨斯州霍华德县,与新潮能源子公司Moss Creek油气资产位置相邻,拥有多层叠加的潜在产层,地质情况与公司霍华德县的核心资产相似,具有一定的储量和产量规模。 
      本次交易的标的是Grenadier持有的位于美国德克萨斯州霍华德县净租约面积约18,010英亩的页岩油气资产,主要油藏为原油、天然气和天然气凝析液等,原油占比接近80%,现约100余口运营和非运营水平井。其作业权面积约为85%,工作权益约为91%。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增加约9,000桶油当量的日产量、约6,500万桶油当量的探明储量和123个未来可钻井位。 
      公司表示,本次收购是落实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公司把握行业周期性机会,在油气行业萧条期逆周期收购,实施成本优先战略的重要举措。 
      把握逆周期并购机会 
      2020年,石油行业无疑是受疫情冲击最大的行业之一。2020年4月20日,国际原油期货价格甚至跌至负值,全年均价创下了十五年来的最低记录。 
      根据雷斯塔能源汇编的行业数据,2020年以来北美地区油气勘探、生产以及油服领域总计申请破产的公司数量为84家,涉及的债务规模高达890亿美元,刷新历史纪录。境内油气上游上市公司也遭受重创,多家上市公司上半年即计提了过百亿的资产减值。显而易见,突如其来的疫情将油气行业拖入了谷底,尽管在过去三个月里油价逐渐攀升,WTI国际油价恢复至52美元/桶,油气资产价格仍然处于低谷。 
      面对行业低潮期,在资产减计的同时,新潮能源进行逆周期并购,抄底行业周期机会,彰显出深耕北美油气主营业务的战略决心。市场人士分析,大宗商品价格具有波动性,油价低谷期,上游企业进行资源并购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但大部分企业现金流紧张,并购资金不足。新潮能源能大手笔的并购,说明现金流是充裕的,这对未来的发展是有利的。 
      公开资料显示,2018年全年平均油价64美元/桶,新潮能源油气主业利润约20亿元人民币;2019年全年平均油价57美元/桶,新潮能源油气主业利润近11亿元人民币;2020年全年平均油价39美元/桶。 

[2020-08-13] 新潮能源(600777):新潮能源限产+套保应对油价暴跌 上半年实现净利1.01亿元
    ■中国证券报
   新潮能源8月13日晚间披露的半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4.66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1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2.86%。同时,公司经营活动的现金流为14.41亿元,有效保证公司经营性现金流的稳定。 
      2020年3月以来,世界石油价格经历了大幅波动和价格下跌,4月,西德克萨斯中质原油(WTI)价格均价为16.55美元/桶,为多年来最低月均价。美国最大的几家页岩油生产商资产减值达到380亿美元,净亏损超过了过去6年的平均水平。 
      美国页岩油企业的半年报数据显示,先锋自然资源(PIONEER)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82.87%;DIAMONDBACK能源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65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42.34%。与此同时,自今年3月以来,已经相继有超过30家企业页岩油企业申请破产重组,其中比较知名的公司如科罗拉多州和北达科他州巴肯页岩地质带最大的石油企业惠廷石油(Whiting Petroleum),以及美国第三大天然气生产商、美国页岩油先锋的切萨皮克能源公司(Chesapeake Energy)先后申请了破产保护。 
      新潮能源核心资产同样是位于北美的油气资产,为缓解生存压力并保持一定的经营业绩,尽可能地降低低油价对公司造成的冲击,同时减少疫情日趋严重给公司带来的风险,公司于二季度调整了油田开发计划,最大限度地降低了钻井作业量,以减少投资活动对现金的消耗,优先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同时,公司还调整了生产策略。自二季度起,在低油价情况下,以保证现阶段正常运营所需最低现金流为前提,逐步对部分生产井采取了临时性关停措施。 
      半年报显示,2020年1-6月,公司新增生产井47口,与2019年1-6月新增生产井数54口相比,新增井数减少7口。上半年公司石油权益产量累计709.7万桶,较上年同期减少22.42万桶,降幅为3.06%。 
      同时,公司一直以来开展的石油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业绩起到了较强的支撑保护作用。今年上半年,公司累计取得套期保值收益7442.97万美元。在极端低油气价的情况下,将上半年石油实现价格锁定在45.62美元/桶,同比跌幅仅为10.43%,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油价下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保证了经营性现金流的基本稳定。 
      上半年,公司在治理框架下推动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各项重大风险逐步排除。一方面,随着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核心管理团队得以完整保留,发展战略的不确定因素得以排除。另一方面,公司在如报告期内涉诉事项取得重大进展,目前,参股哈密合盛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涉诉事项、智元投资转让信托受益权的涉诉事项、投资长沙泽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涉诉事项、与浙江贝泽集团有限公司的涉诉事项、与北京新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涉诉事项等多项诉讼均取得进展。 

[2020-05-29] 新潮能源(600777):新潮能源及前高管同日收立案调查通知,祸起前任管理层涉信披违规
    ■中国证券报
    新潮能源5月29日晚间公告,因涉及恒天中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讼事项,公司于5月29日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同日收到《调查通知书》的还有公司前任董事长黄万珍、前任董事兼总经理胡广军、前任监事杨毅,前述人员已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影响。?

  新潮能源表示,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关于恒天中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涉诉事项,新潮能源曾于2018年12月19日发布公告。公告显示,2018年12月18日,公司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应诉通知书》,就恒天中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正和兴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唐万新合同纠纷一案,申请追加新潮能源为被告,并请求判令新潮能源就两项诉讼请求下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同时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当时,新潮能源就有关事项表示,该担保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现任董事会在收到上述应诉通知书之前对该担保不知情。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已委托律师积极应诉。在2018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年度报告中,公司均披露了该案件的详细情况及进展,称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

  公司表示,恒天中岩案件虽是前任管理层遗留案件,但目前立案调查,也彰显了监管层面对于优化资本市场担保生态的强有力态度。?

  而根据2019年11月份发布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简称《纪要》),对上市公司违规担保合同的效力认定,制定了统一裁判标准,更倾向于保护投资人和上市公司利益。同时,《纪要》和新《证券法》为打击上市公司违规担保行为,提供司法和法律保障。

[2020-05-21] 新潮能源(600777):新潮能源股东金志昌盛在未进行预披露情况下减持650万股公司股份
    ■中国证券报
  新潮能源5月21日下午收盘后公告称,近日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东名册数据得知,公司股东深圳市金志昌盛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金志昌盛”)于5月9日至5月20日期间减持了其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

  本次减持前,金志昌盛持有公司股份1.20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7%;5月9日至5月20日期间减持公司股份650万股。本次减持后,金志昌盛持有公司股份约1.14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7%。

  值得注意的是,金志昌盛与深圳金志昌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金志昌顺”)为一致行动人,截至5月20日,二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71%。根据《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新潮能源表示,金志昌盛在未告知公司且未进行减持预披露的情况下进行的此次减持。自去年5月以来,金志昌盛已多次出现这种“不打招呼式”减持行为。但新潮能源并未披露金志昌盛具体减持方式,因此对于其减持是否合规仍不确定。

[2020-05-19] 新潮能源(600777):新潮能源国资、寿险股东背景董事候选人获董事会提名
    ■中国证券报
  新潮能源5月19日晚间公告,公司董事宋华杰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公司董事会提名程锐敏、戴梓岍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据公司知情人士透露,程锐敏、戴梓岍分别由公司单一第一大股东宁波国金阳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简称“国金阳光”)和第七大股东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二号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资料显示,程锐敏现任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助理,戴梓岍曾担任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新理益和国华人寿为资本大佬刘益谦控制的公司。

  根据公司此前披露的信息,中航信托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宁波国金阳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简称“国金阳光”)的主要出资人,占出资比例99.19%,国金阳光持有新潮能源6.39%股权。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二号则为公司第七大股东。公司相关人士表示,公司现任董事自2018年6月上任以来,解决了诸多历史遗留问题,并且在前不久的换届选举中全部获得连任,证明了现任董事获得了股东认可。若此次两名董事能够顺利当选,国资背景的中航信托和险资背景的国华人寿将获得董事会席位,加上此前合计持股达到7.99%的北京中金君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北京中金通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两家股东背景的董事刘珂,公司董事会的治理结构将更为完善,有利于凝聚更多股东资源,助力公司发展。

[2020-05-14] 新潮能源(600777):新潮能源公司酒类业务不存在财务造假及信披违规
    ■证券时报
    新潮能源(600777)5月14日晚间公告,近日有媒体报道公司白酒业务存在业绩造假及信披违规嫌疑。对此,公司表示,公司在国内无实体业务,高端酒类业务的实施,不仅有助于公司开发新的利润增长点,也会提供可观的现金流,为拓展国内融资等业务奠定基础。公司开展酒类业务合法合规,并严格控制风险。公司酒类业务的商业实质和真实性清晰,不存在媒体报道的财务造假或信披违规的情形。 

[2020-05-12] 新潮能源(600777):新潮能源回复年报问询函,全面回应市场质疑
    ■中国证券报
  5月11日晚,新潮能源就交易所年报问询做出回复。作为一家油气公司,新潮能源今年一季度在油气价格大跌情况下却实现逆势增长;公司多名股东就表决权等问题争执不休,真相到底是什么;一家油气公司为何投入资金去囤积大量高端白酒资产……多个投资者关注的焦点问题都得到了回复。

  套期保值对冲油价下跌风险

  公司2019年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国际油价持续震荡走势,WTI NYMEX全年月平均价格同比下降约12%,天然气价格持续下跌并创3年来的最低水平。同时,公司2019年实现归母净利润10.78亿元,同比增长79.37%;同时报告期内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73亿元。而在今年一季度特别是3月份以来出现大幅下跌的情况下,公司当期却实现净利润7.49亿元,同比增长5.6倍,存量套期保值合约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9.62亿元。

  对此公司表示,套期保值成为公司业绩波动的重要因素。应债权银行对公司风险控制的要求,以及自身为降低油价下跌带来的风险,公司以自身的生产及销售计划数量为上限,同国际或美国行业内知名且具备较高信誉及资金实力的银行,开展与公司月度生产安排相匹配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对未来的部分产量进行了套期保值,在较大程度上缓解了极端低油价对公司业绩产生的巨大冲击。由于NYMEX WTI各期末期货收盘价波动较大,导致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一季度相同期限的存量套期保值合约的公允价值跟随市场价格波动而发生较大波动。

  面对油气价格下行,公司表示,一方面加强成本控制,2019年将单位变动成本(即油田作业成本及修井成本)由2018年平均的6.17美元/桶当量,下降至2019年平均的4.85美元/桶当量,同比下降约21.4%。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公司在极端低油价情况下的抗风险能力。此外,公司还采取措施,调整资本开支计划、调整产量计划、进一步降低固定成本、继续利用套期保值减少油价进一步降低的风险、进一步优化公司财务结构等。

  开展白酒业务是为保障资金安全

  一家油气公司,却长期在账面上显示有酒类资产,此举一直被股东诟病。在年报问询中,公司就此作出详细解释。

  公司表示,2018年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公司账户、资产遭意外查封,公司出于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为国内日常经营与管理提供增量资金的目的,开展了高端白酒贸易业务,并且选择购入的酒品都非现货,需付款后等待一定的生产周期方可提货。在商品的选择上,公司仅选择近两年在市场表现较为突出的贵州茅台酒和五粮液。此外,因人员、经验和资金有限,国内白酒市场的零售业务市场受新型销售业态冲击,存在高度不确定性,公司并未介入后端零售业务。

  公司还表示,酒类贸易毛利率为12.23%,处于行业的合理区间。

  对于高端白酒的减值风险,公司表示,尽管受疫情严重影响,但销售单价仍明显高于采购单价。目前,随着疫情影响的减弱,上述商品的市场需求正逐步增加,终端零售价格显著高于批发价格,因此,公司的库存商品不存在减值风险。

  股东表决权争议如实披露

  在公司前不久的董事会争夺战中,公司股东宁波国金阳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简称“国金阳光”)、深圳市金志昌盛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金志昌盛”)就表决权问题出现争议。问询函要求公司征询相关方意见。

  公司在回复函中对各方回复进行披露。国金阳光称,公司已无实际控制人,国金阳光将表决权授予金志昌盛的基础已不复存在,国金阳光的提名权、表决权授予已无必要,法律关系发生了“情势变更”。解除(撤销)国金阳光将所持新潮能源股票所对应的提名权、表决权对金志昌盛的授权委托。

  金志昌盛称,国金阳光从未放弃自身的董监高提名权,而只是承诺在成为新潮能源股东后自身不行使上述权利,并承诺将提名权、表决权无条件、不可撤销、无偿地授权给金志昌盛行使。

  新潮能源在回复函表示,近三年定期报告中,既披露了国金阳光放弃提名权的承诺,也披露了国金阳光委托金志昌盛行使提名及表决权的承诺,系根据信披规则对相关方作出的承诺事项的引用,并不代表公司对相关法律关系进行确认的实质判断。董事会决议公告中关于国金阳光提名权委托有效性的认定,系董事会根据现有法律文件和律师意见作出的判断,公司针对国金阳光授权委托金志昌盛提名权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差异。

[2020-05-07] 新潮能源(600777):新潮能源起诉股东代表傅斌造谣诽谤公司
    ■中国证券报
  新潮能源5月7日晚间公告,针对近日傅斌等人造谣诽谤公司事项,公司已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证据等材料。

  公司表示,4月18日,傅斌以公司部分股东授权的代表及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在北京世纪金源大酒店会议室召开/参加媒体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散布有关公司的不实言辞,包括但不限于编造公司篡改股东提案、威胁股东、损害股东利益等言论;诽谤公司及其管理层;故意混淆曲解公司财务报表数据,诋毁公司业务前景等。傅斌的前述言论经多家媒体报道及转载,已经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社会评价、投资者信心等造成了不良的影响。虽经公司采取多种方式弥补,仍无法完全消除影响、挽回损失。

  公司认为,傅斌出于个人目的,散布前述不符合事实及误导性言辞,诽谤、诋毁公司,已经严重侵害公司名誉权。新潮能源请求法院判令傅斌立即停止侵害原告名誉权的行为,并在《中国证券报》等全国性媒体的显著位置上连续30日刊登致歉声明,为原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元。

[2020-05-06] 新潮能源(600777):新潮能源不存在阻挠股东参加股东会情况,相关媒体报道严重失实
    ■中国证券报
  对于相关媒体报道公司限制或阻挠股东参与股东会现场会议等事项,新潮能源5月6日晚间在回复交易所监管工作函时表示,公司不存在无故限制或阻挠股东融资融券账户参与网络投票的情形,亦不存在无故限制或阻挠股东参与现场会议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全部会议材料已按照规定挂网披露,公司已依法依规保障股东正常行使股东权利,相关报道严重失实。

  公司表示,已关注到相关媒体刊登的文章,这些文章对融资融券账户受限而不能参与新潮能源的网络投票、持股比例在10%左右股东未能参与现场投票、部分股东未能参加现场会议、股东大会材料、股东大会投票数据等事项提出质疑。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以任何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包括证券公司在内的任何机构提出关于限制或阻挠股东融资融券账户参与网络投票的要求,也未收到任何证券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融资融券账户无法参与网络投票的通知。公司不存在无故限制或阻挠股东融资融券账户参与网络投票的情形。

  对于部分股东未能参加现场会议情况,公司表示,经核实,会议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谢力、胡宪、张波浪三人因迟到原因未能出席现场会议,另有三人未出席现场会议,其余所有参会股东代表均配合大楼物业完成了防疫登记并注明了登记时间。公司为迟到股东提供便利,告知其可以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与表决,并安排工作人员及时提供了笔记本电脑和上网环境,以便于无法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代表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投票。从投票的数据来看,深圳市金志昌盛投资有限公司、张波浪、胡宪均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表决。

  此外,此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2020-05-05] 新潮能源(600777):获单一第一大股东力挺,新潮能源打赢董事会争夺战
    ■中国证券报
  面对多名股东联手掀起的董事会争夺战,在股东参会比例高达57.6%的情况下,新潮能源4月30日的股东会却波澜不惊,董事会提名的9名董事有8名顺利获选为新一届董事,这也引发了对此次股东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性的讨论。5月5日下午,新潮能源的一则公告揭开了这一谜底。

  公司公告称,收到宁波国金阳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简称"国金阳光")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凯仕通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致公司的《函告》,国金阳光将表决权授予深圳市金志昌盛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金志昌盛")的基础已不复存在,因此解除(撤销)将所持新潮能源股票所对应的表决权对金志昌盛的授权委托。这一《函告》的时间为4月28日,即股东会召开前两天。

  国金阳光表示,此前将其表决权授予金志昌盛是为了维持新潮能源控制权稳定的需要,即巩固前实际控制人刘志臣的控制地位所作出的安排。目前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即国金阳光将表决权授予金志昌盛的基础已不复存在,国金阳光的表决权授予已无必要,法律关系发生了"情势变更"。同时,国金阳光表示,其投资资金来源系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受托人管理的信托产品理财资金,作为国有金融机构,中航信托肩负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职责,以及充分维护信托投资人利益的管理职责。

  国金阳光持有新潮能源6.39%股权,为公司单一第一大股东。在董事会提出一份董事候选人名单后,金志昌盛称其受国金阳光委托,并联合多名小股东,4月16日自行提出一份董事候选人名单,掀起了董事会争夺战。

  尽管该提案遭遇董事会否决未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但在持股比例非常分散的新潮能源,国金阳光的持股比例对股东大会表决结果还是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从一季度末持股情况来看,公司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也只有三家,分别为国金阳光、宁波吉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新潮能源董事长刘珂控制的北京中金君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简称"中金君合")。

  从公司披露的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及5%以下股东表决情况来看,持股5%以上股东投出的赞成票数恰好为国金阳光和中金君合之和。这也就意味着国金阳光在此次股东会上依法行使了表决权,但表决意见与金志昌盛完全相左。

[2020-05-01] 新潮能源(600777):股东会表决结果出炉,新潮能源上届董事绝大多数获连任
    ■中国证券报
  因多名股东提议另组董事会而备受关注的新潮能源换届股东会尘埃落定。4月30日晚间,公司披露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提名的9名董事候选人,仅有一人落选,包括公司董事长刘珂在内的其余8名董事全部当选。由于9名董事候选人全部为上届董事会成员,这也就意味着公司上届董事会自2018年6月成立以来着力解决公司历史遗留问题、规范公司治理、继续发展油气产业的战略相关举措获得了投资的认可。而在此次股东会前,因油价下行,董事会发展油气产业的战略受到小股东指责,进而演变成小股东要求另组董事会。

  此外,公司监事会提名的2名监事也获得股东会通过。

  从参会情况来看,公司股东对此次股东会表现出了很高的积极性,投票参与率较高。在公司持股比例较为分散,最大股东持股比例也仅为6.39%的情况下,公司此次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达到了57.6%。

[2020-04-30] 新潮能源(600777):媒体报道新潮能源拒绝部分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上交所要求核实
    ■证券时报
    4月30日,新潮能源(600777)公告称收到上交所监管工作函。上交所指出,4月30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媒体报道称,本次股东大会存在拒绝部分股东现场参会等情形。上交所要求公司核实并说明媒体报道有关情况是否属实,明确说明是否存在无故限制或阻挠投资者行使表决权的情形。

[2020-04-29] 新潮能源(600777):对决30日股东大会,谁能掌舵新潮能源?
    ■证券时报
  4月30日,是新潮能源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日子,将投票产生新一届董事、监事,目前股东大会所列议案中,董事、监事几乎为原班人马。而从4月16日开始,9名中小股东意图提请新的董事、监事班子以代之,但因提案人身份审查原因被现任董事会否决。

  近日,管理层的澄清公告和中小股东的舆论造势短兵相接,引起了证监部门高度关注。新潮能源收到两张山东证监局和一张上交所的监管意见函。

  对此,证券时报记者采访各方当事人,力求还原这次管理层之争的全貌与幕后。

  争夺管理层

  回溯到半月前,新潮能源控制权之争风起。4月16日,新潮能源董事会收到5名中小股东提案,以下简称“提案1”,提名8名董事2名监事,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唯一重合的只有陈启航。

  提案1由5名股东提起,分别为金志昌盛、绵阳泰和、上海关山、杭州鸿裕,金志昌盛受国金阳光委托。5股东合计持有公司10.03%股份,国金阳光、金志昌盛分别持有6.39%、1.77%,剩余3名合计持有公司1.87%股份。

  17日,合计持有公司3.22%股份的宁波驰瑞、宁波善见、绵阳泰合、隆德长青四名股东,又提交了一份认为公司董事长刘珂、董事刘斌不适合继续在公司任职并不适合被提名为下一届董事的提案,以下简称“提案2”。

  19日,新潮能源召开四十二次临时董事会,否决了这两组提案,也就是说,金志昌盛等9名股东的提案无法进入4月30日的股东大会,拟提名的新董事和新监事也就无法当选。

  中小股东委托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经济专业委员会委员宋一欣律师出面。宋一欣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提案2被否决我觉得是合理的,这个提案和原来的提案冲突,提案内容有瑕疵。但第一组提案不是内容上可以质疑的,提案本身没有问题,问题出在提案人上。”

  新潮能源否决中小股东提案1,认定提案人有问题,核心证据有两条,国金阳光已经放弃向公司提名董事、监事的权利,金志昌盛股东身份存疑。这样,除却国金阳光和金志昌盛的股份,剩余三名股东合计持有股份为1.87%,未达到公司法要求的提案持股需达到3%的比例。接下来,双方围绕这两条核心证据展开了各自的阐述。

  国金阳光有无提名权?

  新潮能源一名人士李刚(化名)告诉记者,2015年所签协议中,国金阳光放弃了向公司提名董事、监事的权利。

  回溯至5年前,即2015年12月2日,新潮能源(时名新潮实业)及其全资子公司扬帆投资与鼎亮汇通14名合伙人签订《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鼎亮汇通持有位于美国二叠盆地的油田资源。对于公司来说,这笔收购意义重大,支付对价超过80亿元。

  上述协议中“过渡期人员安排一项”中称:“各方一致同意,本次交易完成后,乙方在持有新潮实业发行股份期间将不向新潮实业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而乙方即鼎亮汇通14名合伙人,包括国金阳光。

  李刚表示,从逻辑上讲,国金阳光已经放弃了向公司提名董事监事权利,怎么可能再委托授予他人行使呢?

  不过,此后文件有所变动。2017年6月24日,新潮能源收购鼎亮汇通和募资方案获证监会核准。同日发布的《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中,国金阳光承诺:将持有的新潮实业全部股份对应的股东大会股东表决权、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权等权利授予金志昌盛行使,授权委托期限为自本企业成为新潮实业股东之日(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日)起的36个月内。

  傅斌作为中小股东发言人接受了证券时报记者采访,他估计,按照当时约定,委托权授予到期日大约在2020年8月份。当时作出此项规定,是因为重组报告书在向证监会报批时,最大问题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稳定。国金阳光进入后,成为第一大股东,为了维持原实控人稳定,才作出这样的承诺。

  宋一欣律师也对记者表示,国金阳光于2017年参与定增,承诺不追求控制权地位,自己不享受提名权、表决权,但并不是放弃,是委托给金志昌盛。

  在公司2017年、2018年年报中,记者也找到了上述论述,国金阳光将董监高提名权授予金志昌盛。但也同时承诺,“本企业在成为新潮实业股东后,将积极履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不向新潮实业提名董事、监事。”

  4月28日,新潮能源公告,收到了山东证监局近期第二份监管函,要求公司说明对国金阳光所持股份对应的股东大会股东表决权、董监高提名权认定是否存在变化,以及对四十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效力的重大影响。

  公章是真是假

  金志昌盛提名权因股东身份存疑被否掉。

  去年7月份,十名中小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罢免部分董事监事。当时,金志昌盛的提议权利也是因没有加盖公章被挡在门外,进而导致剩余股东股份不到规定的10%而被董事会否决。

  李刚表示,奥康投资是金志昌盛债权人和100%股权质押人。至今,公司收到了奥康投资的三份函件,均显示金志昌盛与奥康投资指定的兆恒公司存在公章共管安排,重大事项要事先通知并取得奥康投资同意。

  “4月16号奥康投资的回函也是同样的意思,金志昌盛的主要财产就是新潮能源股权。金志昌盛向公司提名或者表决,是重大事项,应该向奥康协商,但没有向奥康通知和协商。奥康也没有用过印章。”

  天眼查显示,奥康投资为A股公司奥康国际第一大股东。李刚称,如果金志昌盛认为奥康投资在说谎,2019年就应该与奥康投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该问题,但至今近一年时间,金志昌盛并没有动作。“如果奥康投资告知公司此前函件作废或者共管安排作废,那一切就都结束了。”

  宋一欣对此表态,图章和工商登记一致就行,这并不是大问题。奥康投资或者兆恒公司如果觉得金志昌盛侵犯了权益,也不是新潮能源董事会来作决定,可以另案起诉金志昌盛,新潮能源董事会不能当裁判。

  那么,金志昌盛为何不去和奥康投资协商,提请其同意盖章呢?

  傅斌否决了公章共管的说法,“奥康投资是债权人,但公章从来就没有共管过。也没有签过共管怎么弄、盖章怎么用、流程的细节等。”他解释,金志昌盛参与定增后办理股份质押,需要公司公章、法人章、法人身份证等,均由奥康投资拿去办理。质押办理完后,奥康投资寄回了金志昌盛的法人章、身份证,但公章一直没归还。

  傅斌表示,“以前大家都在一起,也不做事情,你就放着(公章)了,后来大家闹翻了,股东权利等问题出现了。一直让他们归还公章,虽然是债权人,不能影响股东权利。侵害金志昌盛权利已经一年多了,最后实在没办法,只能把公章换掉了。”

  经营矛盾与利益冲突

  双方博弈中,争夺公司控制权只是表面现象,背后是对公司经营战略的冲突和股东利益间的较量。

  新潮能源现任管理层聚焦页岩油,在美国打井采油,而傅斌则认为现有主业不可持续,应该将之卖掉,用来分红、二级市场回购,并再寻主业,让财务投资人退出。

  新潮能源的十大股东比较特别,全部是财务投资人。主要来源于公司收购鼎亮汇通、浙江犇宝时定增中的认购出资人和股份发行对象,这也导致新潮能源股权极为分散。

  2018年,新潮能源改选新管理层,在刘珂承诺不谋求公司控制权的情况下,傅斌也投了赞成票,自己还担任了新潮在美国公司的董事。他研究后认为,页岩油不适合中国资本市场,而且没有前途,每年需要大量的资本开支。2018年大约60亿元的资本开支,新增约130口井,2019年也有将近50亿元,新增约120口井。

  “新潮能源有个天然缺陷,资本金不充足,买油田也是靠定增。打井只能靠发债,而发债都是高息债,债券协议中有约定,在债券还清之前不能分红。”傅斌说,2018年,当时油田大约能卖280亿元。

  另外,傅斌还认为公司治理结构有问题,管理层不持股还藐视小股东,对董事长刘珂的所作所为也比较担心。

  对于为何花大力气谋求改变公司管理层并出任董事,傅斌道出了其中原委,“2018年我被推到这个旋涡,有很多朋友投了钱,我也没给他们担保,就想把这个问题解决掉,对大家都好。”但后来,有股东质押还不起利息,自己借钱给他们补充质押。再后来,有的股东陆续被平仓,自己也损失不少。

  傅斌介绍,新潮能源此前两次定增中,第一批有10家参与定增共21亿元,第二批7家参与定增共22亿元,17家背后有两三百个投资人。现在股份基本被平掉百分之五六十。有的甚至被以股抵债,一股也没剩下。

  2017年,参与定增的价格为每股2.97元,而4月28日收盘时,每股价格为1.74元,跌去约40%。遭遇平仓的就有此次反抗强烈的金志昌盛。2019年5月到7月,金志昌盛有6640万股被强平,因未提前信披,还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2019年一季报上,金志昌盛还持有公司3.92亿股,为公司第三大股东,依据最新披露的2020年一季报,金志昌盛已经不在十大股东之列。

  公司现任管理层则聚焦主营,在美开拓页岩油,并力求解决“德隆系”在任时掏空公司的历史遗留问题。2019年,新潮能源的归母净利润为10.78亿元,同比增长79.37%。在4月22日,公司发布2020年一季报,在石油价格大幅下滑情况下,通过套期保值,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7.49亿元,同比增长560.01%。

  李刚认为,作为公司的股东和股东代表,某些人明明知道公司的商业价值,却实名公开称公司主业不行,召开记者发布会,编造了公司拒收提案、威胁公证人员等离奇的事情吸引眼球,行为恶劣。这样不利于公司股价,损害了所有投资者的利益。

  对决30日股东大会

  4月30日,新潮能源2019年度股东大会即将召开,会上还得靠股权说话。公司2020一季报显示,股权依旧分散,十大股东持股从6.39%~2.31%不等。持股比例最高的是国金阳光,为6.39%。这也让股东大会的结果扑朔迷离。

  新潮能源即将召开的股东大会中提名的新一届董事监事,除已经向此次提案股东靠拢的陈启航,几乎是原班人马。如果傅斌等代表的股东集体投出的反对票居多,那么,股东大会上提名的董事和监事都将被否决。

  股东大会上激烈对决似乎不可避免。傅斌对证券时报记者介绍,“4月30日的股东大会,我们用票权来说话,把你们的董监事全部否决。”

  按照新潮能源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任免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那么,傅斌是否有信心在股东大会上投出一半反对和弃权票呢?

  双方在背后都做了一些工作。傅斌说,从去年10月份开始,他开始拜访股东,心里有数。“近期他(刘珂)也派人去拜访各家股东,基本上我前脚到,过两天上市公司就来了。”

  但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法,即便是新提名的董监事班子议案未通过,仍旧由原来人员继续履职。傅斌介绍,“还是要走提起召开股东大会的路子,又是一个漫长的路程。我们会坚持下去,作长期打算。”

  对此,李刚称,股东若要行使股东权利,要依法依规,管理层也会勤勉尽职,保证内部管理的规范性和股东权力行使,若存疑就要依法依规处理。股东若有诉求,有正规渠道,如股东提案、股东建议、委派董事监事人员。如果真为公司好,就应先征得其他人的信任。如果是想做违法、犯规的事情,想掏空上市公司,董监高不会配合,其他股东也不会同意。

  李刚表示,很多股东为公司提供信息、找项目,这才是股东该做的事情。傅斌在不同的媒体上说页岩油、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前途,若看空公司,为何要投资新潮能源?即便公司把主营业务卖掉,也得提出一个具体方案,公司应该向哪个方向发展。“我们是做实业不是炒股,不是今天卖了明天就能买回来。我们想听到合理建议,也希望股东提供好建议。”

  中小股东为抵制新管理层上任已在行动。28日晚,证券时报记者从中小股东获得一份《告新潮能源全体股东书》号召股东投在股东大会上投反对票,落款为金志昌盛等四名股东。

[2020-04-24] 新潮能源(600777):尽快完善股东大会提案审查制度
    ■证券时报
  4月19日晚新潮能源发布《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等系列公告,就“公司对临时提案的内容进行篡改;公司拒收部分股东提交的临时提案”等作出澄清或说明。该案纠纷点在于,各方对股东提案审查权的观点不一。

  新潮能源4月16日发布《关于股东提请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称,深圳金志昌盛等4家单位提请增加临时提案,4位提案人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的股份,议案内容为选举董监事。然而,金志昌盛表示,其本来还受到宁波国金阳光股权投资中心(持新潮能源6.38%股份)的委托,但提案公告却将“受宁波国金阳光股权投资中心委托”内容删去。另外有股东反映新潮能源还有拒收新增提案问题。

  不过,新潮能源表示,按照2015年公司与宁波国金阳光的重组协议,后者持有公司股份期间不向公司提名董监事。另外,金志昌盛加盖公章与档案留存公章存在明显区别,而“临时提案2” 要求审议刘珂及刘斌两人不适合担任董事(董事长)职务,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该提案已无实际意义。

  新潮能源的观点有些道理,但在信披实际操作时似乎有些瑕疵,应原汁原味反映金志昌盛等提案内容,以及董事会对提案审查处理过程及处理结果,不能省略披露这些信息,且应在上报证监部门认同情况下披露。

  按上交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问答(第二期,2017年6月16日)》,提案只要满足“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的条件,召集人就应及时将相关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召集人没有进行实质审查的职权。在笔者看来,如果认定股东身份,无论股东与谁有纠纷,股东行使提案权、表决权就不应做过多限制,这是《公司法》赋予股东的一项基本权利。

  当然召集人对提案的形式审查却是必要的,对股东提案也不能放任自由。目前对股东提案审查制度还缺乏详细系统规定,为此建议进一步完善,应就审查主体、审查排除内容、审查约束、权利救济等作出具体规定。

  首先,明确股东提案的审查主体。股东大会召集人包括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0%以上股东,召集人理应承担起提案审查的责任,谁召集、谁负责,确保股东会召集主体与审查主体相一致,可免于各类主体权责不明、相互打架,由此可让股东大会召集、股东提案审查、股东大会召开等流程得以顺利推进。

  其次,明确股东提案的审查排除内容。股东大会召集人需要将不符合条件的提案排除在外,不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美国SEC Rule14a-8(i)规定,股东提案有13种情形之一将会被排除,包括“提案出于个人恩怨和特别利益救济请求;与公司营业缺乏重要联系;与公司的提案有冲突;该提案内容已经被公司实际执行;提案雷同;重复提案”等。

  建议A股市场适当借鉴,提案除了要满足前述“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等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应明确其它应予排除的股东提案具体范畴。比如说几个股东的提案相互雷同,或者现在提案与前几年支持率极低没有通过的提案重复,或者一个股东提出过多提案,均应通过审查排除。

  其三,明确提案审查排除程序。在美国,SEC有权对公司排除股东提案进行行政审查,公司排除股东提案须先申请SEC签发无异议函。建议对A股上市公司,若审查主体要将股东提案排除在外,也应向上市公司所在地的证监局申请签发无异议函。若获签无异议函,股东对此仍然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其四,适格股东可反客为主维权。对于持股超过10%的股东,若合理提案被排除在外,可依照《公司法》等规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摆脱原来审查主体的约束,反客为主,从而获得对股东提案的审查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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