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331宏达股份股票走势分析
≈≈宏达股份600331≈≈(更新:21.09.15)
[2021-09-15] 宏达股份(600331):宏达股份公司主营锌冶炼和磷化工产品市场环境和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
■上海证券报
宏达股份发布股票交易异动公告。经公司自查,近期公司主营有色金属锌冶炼和磷化工产品市场环境和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
[2021-08-03] 宏达股份(600331):宏达股份名下房产及土地被查封
■中国证券报
宏达股份8月3日晚公告,8月3日,公司收到成都市中院《执行裁定书》获悉,因金鼎锌业合同纠纷一案,公司名下房产及土地被成都市中院查封。查封公司名下位于什邡市的135套房产,建筑面积合计12.79万平方米。查封公司名下位于什邡市的11宗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合计30.94万平方米。查封期限三年,自2021年7月28日起至2024年7月27日止。
公告显示,经公司核实,本次被查封的房产、土地主要为公司本部有色基地和磷化工基地生产用房和生产用地。截至7月31日,本次被查封的房产及土地账面价值为1.05亿元,占2020年度公司经审计总资产的4.5%。
宏达股份表示,目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本次被查封的房产、土地未被限制正常使用,公司仍可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若法院对该案执行采取进一步措施,相关房产和土地可能存在被司法处置的风险,可能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2021-06-07] 宏达股份(600331):宏达股份实控人刘沧龙涉嫌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 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证券时报
宏达股份(600331)6月7日晚间公告,近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沧龙因涉嫌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被成都市公安局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2021-05-10] 宏达股份(600331):宏达股份有色金属产品价格出现一定程度上涨
■上海证券报
宏达股份发布股票交易异动公告,经公司自查,近期有色金属产品价格虽然出现一定程度上涨,但市场环境和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2021-04-21] 宏达股份(600331):宏达股份大幅下修2020年业绩预告
■证券时报
宏达股份(600331)4月21日晚间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此前2020年预亏10.6亿元至15亿元。修正后,预亏21亿元至23亿元。公司在披露《2020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前,四川信托未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表,基于当时公司能够收集了解到的四川信托相关情况,公司初步判断对四川信托的股权投资减值,预计公司对四川信托2020年第四季度的投资收益和减值为-8亿元至-12亿元。
[2020-12-22] 宏达股份(600331):宏达股份收到四川银保监局《监管强制措施决定书》
■证券时报
宏达股份(600331)12月22日晚公告,公司收到四川银保监局《监管强制措施决定书》,决定书指出: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和公司拒不整改,不配合我局开展风险处置,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相关行为已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实施审慎监管强制措施决定:限制公司参与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的相关权利,包括股东大会召开请求权、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处分权等。决定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2020-07-30] 宏达股份(600331):四川信托增资扩股 宏达集团宏达股份“不跟了”
■证券时报
四川信托增资扩股 宏达集团宏达股份“不跟了”
若顺利增资15亿,四川信托注册资本金将增至50亿,而股东宏达系因放弃优先认缴权持股将从54.2%降至37.94%
四川信托风险处置仍在推进当中,其中的关键一环——增资扩股传出新消息。
7月28日晚间,上市公司宏达股份发布公告称,其参股公司四川信托拟增加注册资本15亿元,公司放弃行使本次增资扩股的优先认缴权,即公司放弃对四川信托增资,并同意四川信托引入符合条件的战略投资者。
据证券时报记者了解,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也已明确放弃四川信托的增资扩股优先认缴权。除此之外,另有数名股东也有同样表态,但尚不清楚第二大股东中海信托的具体想法。
多名股东放弃优先认缴
四川信托是在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四川省建设信托投资公司整顿重组,合并部分优质资产并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基础上改制设立的信托公司,于2010年11月28日正式开业。
截至目前,四川信托股东总数为10个,持有10%(含)以上股份(或出资比例)的股东分别为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股东还包括四川濠吉食品集团有限公司(5.04%)、汇源集团有限公司(3.84%)、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3.57%)、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39%)、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1.17%)、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0.42%)和中国烟草总公司四川省公司(0.11%)。
值得一提的是,四川信托第一大股东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及第三大股东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往往被视为一致行动人,两者对四川信托的持股比例合计达到54.2%,两者的实际控制人也均为刘沧龙。
记者注意到,在四川信托确定增资扩股事项之后,已有多名股东明确放弃优先认缴权。
7月6日,在四川信托主要领导与部分TOT产品投资者代表召开的沟通会上,相关人士透露,当时四川信托已收到4家股东就增资意向的书面回复,均表示放弃本次增资。
7月28日晚间,上市公司宏达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放弃行使本次四川信托增资扩股的优先认缴权,即公司放弃对四川信托增资,并同意四川信托引入符合条件的战略投资者。
放弃增资主要是由于流动性资金压力。宏达股份董事会认为,按照四川信托暂定的增资价格计算,公司若维持对四川信托的现有持股比例,需以7.61亿元的现金支付增资对价。根据宏达股份目前的生产经营及资金状况,暂无充足的流动资金以支付增资对价。
此外,宏达股份前日的公告还提及,“因公司关联方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放弃对四川信托进行增资,本次公司放弃对四川信托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记者测算,若四川信托此次增资扩股顺利完成,注册资本金将由35亿元增至50亿元,放弃优先认购权的宏达系合计持股将从54.2%降至37.94%。
截至目前,外界尚不清楚持有四川信托30.25%股权的第二大股东——中海信托是否放弃优先认缴权。
四川信托风险处置未完
陷入兑付危机的四川信托正承受着前所未有的压力。
根据四川信托统计,自2020年5月29日第一笔延期项目出现后,到2020年底,这期间涉及到期的TOT产品规模为129.9亿元,大部分可能延期;2021年内到期的TOT产品为103.45亿元;2022年内到期的TOT产品为19.22亿元。总计存续规模为252.57亿元。
6月29日,四川信托在其官网发布《致投资者的公开信》,对其产品近期兑付问题进行回应。
公开信称, 受全球经济下行、新冠肺炎疫情及停发TOT信托产品的影响,部分融资企业到期不能按时归还信托资金,导致部分信托产品未能按期分配。
值得一提的是,四川信托方面表示,对于部分到期不能按时分配的信托产品,按照信托合同约定进行延期。公司将全力以赴,力争在一年内通过处置底层资产回收资金,并根据资金回收进度及时进行分配。
除此之外,公司还将处置变现自有资产(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和川信大厦)、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多种方式增强公司资本实力,补充流动性,为更好维护投资者利益提供保障。
据悉,四川信托此次拟增加注册资本金15亿元,增资完毕后注册资本将由35亿元增至50亿元。每一元出资额的增资对价暂定为人民币2.29元(即四川信托2019年经审计每一出资份额净资产),但增资价格尚未最终确定。
7月16日,银保监会信托部副主任唐炜在媒体通气会上表示,当前银保监会正配合地方政府推动安信和川信两家信托公司的风险处置工作,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积极进行当中。
银保监会将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对待所有信托当事人,维护信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唐炜同时还强调,类似安信信托和四川信托这样的公司是个案,属于单体机构风险和局部风险,不会影响整个信托的稳健发展。
[2020-07-20] 宏达股份(600331):宏达股份未参与参股公司四川信托的日常经营管理
■证券时报
宏达股份(600331)7月20日晚间公告,公司收到参股公司四川信托《复函》。由于受国内外宏观经济下行及新冠疫情影响,四川信托TOT项下项目无法及时偿还信托融资,加之2020年4月底四川信托停止TOT项目发行,导致出现流动性问题。对于部分到期不能按时分配的TOT信托产品,四川信托按照信托合同约定进行延期。四川信托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未参与其日常经营管理,公司现持有其22.16%的股权。
[2020-01-15] 宏达股份(600331):宏达股份宏达股份预计2019年将扭亏为盈
■上海证券报
宏达股份发布业绩预告。预计公司2019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00万元到8,500万元。2018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267,201.2978万元。报告期公司锌产品产销量较上年同期增加,公司主营有色金属锌冶炼业务盈利能力较上年同期有所提升。公司按权益法对四川信托预计确认2019年投资收益约1.22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约4000万元。公司收到德阳市人保局拨付的失业保险稳岗补助2,174.832万元。
[2019-10-18] 宏达股份(600331):宏达股份股东拟减持不超6%股份
■证券时报
宏达股份(600331)10月18日晚间公告,持股9.62%的股东新华联控股计划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不超过1.22亿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
[2019-09-16] 宏达股份(600331):宏达股份子公司剑川益云停产
■证券时报
宏达股份(600331)9月16日晚间公告,全资子公司剑川益云主营有色金属冶炼固废渣处理,因生产原材料无法得到保障,剑川益云自9月12日起全面停止生产。剑川益云停产对公司当前生产经营活动和2019年度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较小。
[2019-08-23] 宏达股份(600331):宏达股份上半年净利同比增410%
■证券时报
宏达股份(600331)8月23日晚披露半年报,上半年营收为12.7亿元,同比下降47.12%;净利为6599万元,同比增长410.47%。每股收益0.03元。净利增长主要系:2019年上半年,锌产品上游大宗原料锌精矿市场供应宽松,供大于求,锌精矿采购价格维持在较低价位,采购成本比上年同期大幅降低,同时锌产品产销量比上年同期增加。
[2019-06-28] 宏达股份(600331):宏达股份收到法院执行裁定书,公司名下部分房产将被拍卖
■上海证券报
6月28日晚间,宏达股份(600331)公告称,当日公司收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裁定拍卖公司名下位于成都市的部分房产。公司表示,目前,生产经营正常,该案件的相关损失公司已在 2018年年度报告中予以反映。
公告显示,因合同纠纷,公司原控股子公司金鼎锌业四家股东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怒江州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财政局、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原告起诉宏达集团和公司。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采取财产诉讼保全,于2017年1月冻结了公司位于成都市的部分房产。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公司败诉。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结果,公司持有金鼎锌业60%股权无效;公司向金鼎锌业返还2003年至2012年获得的利润,扣除已经支付的增资款4.96亿元后,公司向金鼎锌业支付10.74亿元;由宏达集团和公司共同负担一审受理费和保全费609.33万元,由公司负担二审受理费520.21万元。
2019年1月28日公司收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解除对公司持有金鼎锌业60%股权的冻结,将金鼎锌业100%股权分别办理至四原告名下;2月2日公司收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扣划公司银行存款2.1亿元;6月28日公司收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执行裁定书》内容显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裁定拍卖公司名下部分房产——位于四川省成都市住房1套面积140.73㎡;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商业用房、办公房、车库面积26739.79㎡;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房屋1套面积873.28㎡。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2019-01-30] 宏达股份(600331):宏达股份2018年预亏25亿元至30亿元
■证券时报
宏达股份(600331)1月30日晚间公告,预计公司2018年亏损25亿元至30亿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持有金鼎锌业60%股权无效;判决公司扣除已经支付的增资款4.96亿元后,向金鼎锌业返还2003年至2012年获得的利润10.74亿元。公司将该判决结果确定的相关损失计入2018年度当期损益。
[2019-01-30] 宏达股份(600331):宏达股份2018年净利拟亏损至少25亿元,同比减少1312%-1554%
■中国证券报
1月30日下午,宏达股份(600331)公告称,公司2018年归母净利润预亏损25亿元-30亿元,同比减少27.06亿元-32.06亿元,降幅1312.48%-1554.97%。
公司业绩大幅预亏的主要原因是,最高人民法院判决公司持有金鼎锌业60%股权无效;判决公司扣除已经支付的增资款4.96元后,向金鼎锌业返还2003年至2012年获得的利润10.74亿元。最终公司将该判决结果确定的相关损失计入2018年度当期损益,且金鼎锌业财务报表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其中,2018年1月-9月,公司合并报表已确认的对金鼎锌业投资收益金额为1.36亿元,在2018年年报中不能再确认为投资收益。对于2018年全年的投资收益可以参考的数据为,2017年度公司确认金鼎锌业投资收益金额为2.37亿元。
此外,公司的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也出现了下滑。公司持有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下称“四川信托”)22.16%股权,预计投资收益约1.6亿元,上年同期确认的投资收益为2.06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约4600万元。
宏达股份表示,2018年受美元指数走强、中美贸易争端影响,市场的宏观环境发生较大变化,锌产品市场价格震荡下跌,原料采购成本较高,公司有色金属行业产品盈利能力大幅下降。同时由于锌产品市场价格下跌,报告期末,公司计提存货减值损失约3300万元。
在2018年的财报中,公司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1亿元。包括对原料供给端云南剑川益云有限公司,计提了资产减值损失约5900万元,对环保不达标、需淘汰的落后产能,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约4200万元。
[2019-01-21] 宏达股份(600331):宏达股份,股价连续三日涨停,无应披露事项
■证券时报
连续三个交易日涨停的宏达股份(600331)1月21日晚间披露异动公告,除已披露的公司涉及重大民事诉讼终审判决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2018-11-29] 宏达股份(600331):金鼎锌业控制权生变,宏达股份中小投资者或“踩雷”
■中国证券报
种种迹象显示,围绕金鼎锌业股权的博弈格局已悄然生变。随着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铝集团”)与云南省政府战略合作的推进,金鼎锌业的资产归属问题再度引发宏达股份一些中小投资者关注。“目前金鼎锌业是云南方面在实际经营管理。”11月26日,云南一位知情人士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金鼎锌业合同纠纷案目前二审尚未最终宣判,各方都在等待。
中国证券报记者注意到,金鼎锌业的董事会成员大半来自云南国资一方。对此,一位资深会计师表示,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宏达股份已经丧失金鼎锌业控制权。依据会计准则,公司不能将金鼎锌业纳入合并报表。一旦最终被审计机构认定,宏达股份财务指标将发生较大变化。
宏达股份的核心资产
金鼎锌业是宏达股份的核心资产。目前,宏达股份持有其60%股权。其他四方股东分别为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云冶集团”,持股20.4%)、兰坪县财政局(持股10.12%)、怒江州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股8.28%)、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20%)。
根据宏达股份过往公告,金鼎锌业是国内锌资源开发、冶炼的重点企业之一,拥有亚洲储量最大,世界储量第四的云南兰坪铅锌矿。截至2017年12月31日,云南兰坪铅锌矿保有可采锌金属量506.93万吨,铅金属量124.13万吨;2017年度开采锌金属量15.44万吨,铅金属量1.84万吨。
宏达股份持有金鼎锌业60%股权。其中,51%股权系公司于2003年-2006年通过向金鼎锌业增资4.96亿元取得,另外9%股权系公司于2009年从宏达集团以9.29亿元作价受让取得。
2017年1月,因合同纠纷,金鼎锌业云南方面四家国有股东——云冶集团、怒江州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兰坪县财政局、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起诉宏达集团和宏达股份,请求法院判决最初的增资协议无效且追偿相关利益。
至此,云南方面四家国资股东与宏达股份的矛盾彻底爆发。
金鼎锌业确实是一块肥肉。中国证券报记者统计的数据显示,2004年-2017年,金鼎锌业每年的净利润波动区间为0.05亿元-12.77亿元,从未出现过亏损。
不过,这块肥肉目前处于云南方股东控制之中。云冶集团相关人士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金鼎锌业目前的生产经营管理均在该集团控制之下。金鼎锌业工商资料亦证明了这一点。
中国证券报记者注意到,今年9月29日,金鼎锌业董事会发生巨变。在9名执行董事中,至少5名董事均为云南方面股东委派。有资料可查的宏达股份委派的董事仅2名。
然而,接近宏达集团的知情人士称,宏达股份对于金鼎锌业董事会换届、法人代表更换一事并不知情。11月27日,中国证券报记者就此致电宏达股份董秘王延俊,未获回应。
终审结果是关键
金鼎锌业股东之间出现纠纷,让部分宏达股份中小股东寝食难安。其中,宏达股份审计机构多次提及上述诉讼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
2017年9月30日,宏达股份收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对上述合同纠纷案做出一审判决。一审判决公司于2003年1月24日签订的《云南兰坪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协议》无效,确认宏达集团、宏达股份持有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60%股权无效;扣除宏达股份已经支付的增资款人民币4.96亿元后,向金鼎锌业返还2003年-2012年违法获得的利润人民币10.74亿元及计算至前述资金返还完毕之日的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息(截至2016年7月31日,宏达股份应返还利润本金和利息合计人民币16.21亿元);宏达集团和宏达股份二被告共同承担本案全部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及律师费等全部诉讼费用。
宏达股份不服一审判决,就一审判决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已于2018年1月5日开庭。目前,一审判决尚未生效,二审尚在审理过程中,二审结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审计机构指出,如果维持原判,宏达股份可能由于持有金鼎锌业60%股权失效,金鼎锌业将不能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截至今年9月30日,金鼎锌业总资产和所有者权益分别为43.32亿元、22.86亿元。2018年1-9月,金鼎锌业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17.09亿元、2.27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3.30亿元。若以三季报为基础,可能形成合并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减少13.71亿元,公司可能涉及应返还利润本金和利息损失及承担的诉讼费用。
截至今年9月末,宏达股份总资产为93.6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9.60亿元;公司1-9月实现营业收入35.5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17亿元。这意味着,一旦败诉,宏达股份不仅要损失近30%的净资产,还需计提逾16亿元的预计负债。这对宏达股份中小投资者而言无疑是晴天霹雳。
[2018-10-09] 宏达股份(600331):宏达股份,股东新华联控股拟减持不超过4%股份
■证券时报
宏达股份(600331)10月9日晚间公告,持股9.62%的股东新华联控股计划未来6个月内减持不超过812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
[2018-08-30] 宏达股份(600331):宏达股份上半年净利1293万元,同比下滑近九成
■中国证券报
8月30日晚间,宏达股份(600331)披露了2018年半年报。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01亿元,同比增长12.3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92.77万元,同比下滑89.67%;基本每股收益0.0064元。
上半年,公司主要产品锌价格大幅下跌,公司主营有色金属业务盈利能力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磷化工方面,受严格的环保监管影响,磷矿石原材料价格上涨,报告期内磷化工行业有所回暖,磷化工产品价格较上年同期有所上涨,公司磷酸盐系列产品、复合肥产品取得了一定经济效益;此外,公司对四川信托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确认当期投资收益7651.56万元。
[2018-05-18] 宏达股份(600331):宏达股份被交易所问询
■中国证券报
宏达股份5月17日晚发布公告,收到上交所对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宏达股份2017年年报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主要原因为下属金鼎铅锌矿涉及未决诉讼事项案情复杂,且对公司影响重大。上交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金鼎锌业的生产经营是否稳定,公司是否仍主导金鼎锌业的经营管理,若败诉会对上市公司造成何种不利影响。
公司2017年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6亿元。其中,对四川信托的长期股权投资确认了投资收益2.059亿元。根据前期公司受让宏达集团持有四川信托股权时的业绩承诺,四川信托2017年度应实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13.93亿元,但实际净利润数为11.22亿元,宏达集团应向公司支付补偿款812万元。上交所要求公司说明,宏达集团是否已履行补偿承诺;四川信托2015年及2017年均未达到前期承诺业绩,前期业绩承诺是否合理审慎。
年报显示,2017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3亿元,与盈利情况出现背离。上交所要求公司结合主要业务板块的经营情况、行业特点、采购及销售政策,分析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盈利情况出现背离的原因及合理性。
此外,上交所针对公司2017年各季度净利润波动较大、产能利用率较低、在产品账面余额过高、锌产品库存大幅上升等情况进行问询。
[2018-04-02] 宏达股份(600331):宏达股份股东新华联控股拟减持不超4%股份
■证券时报
宏达股份(600331)4月2日晚间公告,因自身营运资金安排,持股9.62%的股东新华联控股计划未来6个月内减持不超过812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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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5] 宏达股份(600331):宏达股份公司主营锌冶炼和磷化工产品市场环境和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
■上海证券报
宏达股份发布股票交易异动公告。经公司自查,近期公司主营有色金属锌冶炼和磷化工产品市场环境和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
[2021-08-03] 宏达股份(600331):宏达股份名下房产及土地被查封
■中国证券报
宏达股份8月3日晚公告,8月3日,公司收到成都市中院《执行裁定书》获悉,因金鼎锌业合同纠纷一案,公司名下房产及土地被成都市中院查封。查封公司名下位于什邡市的135套房产,建筑面积合计12.79万平方米。查封公司名下位于什邡市的11宗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合计30.94万平方米。查封期限三年,自2021年7月28日起至2024年7月27日止。
公告显示,经公司核实,本次被查封的房产、土地主要为公司本部有色基地和磷化工基地生产用房和生产用地。截至7月31日,本次被查封的房产及土地账面价值为1.05亿元,占2020年度公司经审计总资产的4.5%。
宏达股份表示,目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本次被查封的房产、土地未被限制正常使用,公司仍可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若法院对该案执行采取进一步措施,相关房产和土地可能存在被司法处置的风险,可能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2021-06-07] 宏达股份(600331):宏达股份实控人刘沧龙涉嫌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 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证券时报
宏达股份(600331)6月7日晚间公告,近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沧龙因涉嫌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被成都市公安局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2021-05-10] 宏达股份(600331):宏达股份有色金属产品价格出现一定程度上涨
■上海证券报
宏达股份发布股票交易异动公告,经公司自查,近期有色金属产品价格虽然出现一定程度上涨,但市场环境和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2021-04-21] 宏达股份(600331):宏达股份大幅下修2020年业绩预告
■证券时报
宏达股份(600331)4月21日晚间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此前2020年预亏10.6亿元至15亿元。修正后,预亏21亿元至23亿元。公司在披露《2020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前,四川信托未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表,基于当时公司能够收集了解到的四川信托相关情况,公司初步判断对四川信托的股权投资减值,预计公司对四川信托2020年第四季度的投资收益和减值为-8亿元至-12亿元。
[2020-12-22] 宏达股份(600331):宏达股份收到四川银保监局《监管强制措施决定书》
■证券时报
宏达股份(600331)12月22日晚公告,公司收到四川银保监局《监管强制措施决定书》,决定书指出: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和公司拒不整改,不配合我局开展风险处置,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相关行为已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实施审慎监管强制措施决定:限制公司参与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的相关权利,包括股东大会召开请求权、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处分权等。决定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2020-07-30] 宏达股份(600331):四川信托增资扩股 宏达集团宏达股份“不跟了”
■证券时报
四川信托增资扩股 宏达集团宏达股份“不跟了”
若顺利增资15亿,四川信托注册资本金将增至50亿,而股东宏达系因放弃优先认缴权持股将从54.2%降至37.94%
四川信托风险处置仍在推进当中,其中的关键一环——增资扩股传出新消息。
7月28日晚间,上市公司宏达股份发布公告称,其参股公司四川信托拟增加注册资本15亿元,公司放弃行使本次增资扩股的优先认缴权,即公司放弃对四川信托增资,并同意四川信托引入符合条件的战略投资者。
据证券时报记者了解,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也已明确放弃四川信托的增资扩股优先认缴权。除此之外,另有数名股东也有同样表态,但尚不清楚第二大股东中海信托的具体想法。
多名股东放弃优先认缴
四川信托是在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四川省建设信托投资公司整顿重组,合并部分优质资产并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基础上改制设立的信托公司,于2010年11月28日正式开业。
截至目前,四川信托股东总数为10个,持有10%(含)以上股份(或出资比例)的股东分别为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股东还包括四川濠吉食品集团有限公司(5.04%)、汇源集团有限公司(3.84%)、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3.57%)、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39%)、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1.17%)、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0.42%)和中国烟草总公司四川省公司(0.11%)。
值得一提的是,四川信托第一大股东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及第三大股东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往往被视为一致行动人,两者对四川信托的持股比例合计达到54.2%,两者的实际控制人也均为刘沧龙。
记者注意到,在四川信托确定增资扩股事项之后,已有多名股东明确放弃优先认缴权。
7月6日,在四川信托主要领导与部分TOT产品投资者代表召开的沟通会上,相关人士透露,当时四川信托已收到4家股东就增资意向的书面回复,均表示放弃本次增资。
7月28日晚间,上市公司宏达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放弃行使本次四川信托增资扩股的优先认缴权,即公司放弃对四川信托增资,并同意四川信托引入符合条件的战略投资者。
放弃增资主要是由于流动性资金压力。宏达股份董事会认为,按照四川信托暂定的增资价格计算,公司若维持对四川信托的现有持股比例,需以7.61亿元的现金支付增资对价。根据宏达股份目前的生产经营及资金状况,暂无充足的流动资金以支付增资对价。
此外,宏达股份前日的公告还提及,“因公司关联方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放弃对四川信托进行增资,本次公司放弃对四川信托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记者测算,若四川信托此次增资扩股顺利完成,注册资本金将由35亿元增至50亿元,放弃优先认购权的宏达系合计持股将从54.2%降至37.94%。
截至目前,外界尚不清楚持有四川信托30.25%股权的第二大股东——中海信托是否放弃优先认缴权。
四川信托风险处置未完
陷入兑付危机的四川信托正承受着前所未有的压力。
根据四川信托统计,自2020年5月29日第一笔延期项目出现后,到2020年底,这期间涉及到期的TOT产品规模为129.9亿元,大部分可能延期;2021年内到期的TOT产品为103.45亿元;2022年内到期的TOT产品为19.22亿元。总计存续规模为252.57亿元。
6月29日,四川信托在其官网发布《致投资者的公开信》,对其产品近期兑付问题进行回应。
公开信称, 受全球经济下行、新冠肺炎疫情及停发TOT信托产品的影响,部分融资企业到期不能按时归还信托资金,导致部分信托产品未能按期分配。
值得一提的是,四川信托方面表示,对于部分到期不能按时分配的信托产品,按照信托合同约定进行延期。公司将全力以赴,力争在一年内通过处置底层资产回收资金,并根据资金回收进度及时进行分配。
除此之外,公司还将处置变现自有资产(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和川信大厦)、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多种方式增强公司资本实力,补充流动性,为更好维护投资者利益提供保障。
据悉,四川信托此次拟增加注册资本金15亿元,增资完毕后注册资本将由35亿元增至50亿元。每一元出资额的增资对价暂定为人民币2.29元(即四川信托2019年经审计每一出资份额净资产),但增资价格尚未最终确定。
7月16日,银保监会信托部副主任唐炜在媒体通气会上表示,当前银保监会正配合地方政府推动安信和川信两家信托公司的风险处置工作,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积极进行当中。
银保监会将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对待所有信托当事人,维护信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唐炜同时还强调,类似安信信托和四川信托这样的公司是个案,属于单体机构风险和局部风险,不会影响整个信托的稳健发展。
[2020-07-20] 宏达股份(600331):宏达股份未参与参股公司四川信托的日常经营管理
■证券时报
宏达股份(600331)7月20日晚间公告,公司收到参股公司四川信托《复函》。由于受国内外宏观经济下行及新冠疫情影响,四川信托TOT项下项目无法及时偿还信托融资,加之2020年4月底四川信托停止TOT项目发行,导致出现流动性问题。对于部分到期不能按时分配的TOT信托产品,四川信托按照信托合同约定进行延期。四川信托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未参与其日常经营管理,公司现持有其22.16%的股权。
[2020-01-15] 宏达股份(600331):宏达股份宏达股份预计2019年将扭亏为盈
■上海证券报
宏达股份发布业绩预告。预计公司2019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00万元到8,500万元。2018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267,201.2978万元。报告期公司锌产品产销量较上年同期增加,公司主营有色金属锌冶炼业务盈利能力较上年同期有所提升。公司按权益法对四川信托预计确认2019年投资收益约1.22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约4000万元。公司收到德阳市人保局拨付的失业保险稳岗补助2,174.832万元。
[2019-10-18] 宏达股份(600331):宏达股份股东拟减持不超6%股份
■证券时报
宏达股份(600331)10月18日晚间公告,持股9.62%的股东新华联控股计划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不超过1.22亿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
[2019-09-16] 宏达股份(600331):宏达股份子公司剑川益云停产
■证券时报
宏达股份(600331)9月16日晚间公告,全资子公司剑川益云主营有色金属冶炼固废渣处理,因生产原材料无法得到保障,剑川益云自9月12日起全面停止生产。剑川益云停产对公司当前生产经营活动和2019年度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较小。
[2019-08-23] 宏达股份(600331):宏达股份上半年净利同比增410%
■证券时报
宏达股份(600331)8月23日晚披露半年报,上半年营收为12.7亿元,同比下降47.12%;净利为6599万元,同比增长410.47%。每股收益0.03元。净利增长主要系:2019年上半年,锌产品上游大宗原料锌精矿市场供应宽松,供大于求,锌精矿采购价格维持在较低价位,采购成本比上年同期大幅降低,同时锌产品产销量比上年同期增加。
[2019-06-28] 宏达股份(600331):宏达股份收到法院执行裁定书,公司名下部分房产将被拍卖
■上海证券报
6月28日晚间,宏达股份(600331)公告称,当日公司收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裁定拍卖公司名下位于成都市的部分房产。公司表示,目前,生产经营正常,该案件的相关损失公司已在 2018年年度报告中予以反映。
公告显示,因合同纠纷,公司原控股子公司金鼎锌业四家股东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怒江州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财政局、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原告起诉宏达集团和公司。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采取财产诉讼保全,于2017年1月冻结了公司位于成都市的部分房产。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公司败诉。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结果,公司持有金鼎锌业60%股权无效;公司向金鼎锌业返还2003年至2012年获得的利润,扣除已经支付的增资款4.96亿元后,公司向金鼎锌业支付10.74亿元;由宏达集团和公司共同负担一审受理费和保全费609.33万元,由公司负担二审受理费520.21万元。
2019年1月28日公司收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解除对公司持有金鼎锌业60%股权的冻结,将金鼎锌业100%股权分别办理至四原告名下;2月2日公司收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扣划公司银行存款2.1亿元;6月28日公司收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执行裁定书》内容显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裁定拍卖公司名下部分房产——位于四川省成都市住房1套面积140.73㎡;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商业用房、办公房、车库面积26739.79㎡;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房屋1套面积873.28㎡。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2019-01-30] 宏达股份(600331):宏达股份2018年预亏25亿元至30亿元
■证券时报
宏达股份(600331)1月30日晚间公告,预计公司2018年亏损25亿元至30亿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持有金鼎锌业60%股权无效;判决公司扣除已经支付的增资款4.96亿元后,向金鼎锌业返还2003年至2012年获得的利润10.74亿元。公司将该判决结果确定的相关损失计入2018年度当期损益。
[2019-01-30] 宏达股份(600331):宏达股份2018年净利拟亏损至少25亿元,同比减少1312%-1554%
■中国证券报
1月30日下午,宏达股份(600331)公告称,公司2018年归母净利润预亏损25亿元-30亿元,同比减少27.06亿元-32.06亿元,降幅1312.48%-1554.97%。
公司业绩大幅预亏的主要原因是,最高人民法院判决公司持有金鼎锌业60%股权无效;判决公司扣除已经支付的增资款4.96元后,向金鼎锌业返还2003年至2012年获得的利润10.74亿元。最终公司将该判决结果确定的相关损失计入2018年度当期损益,且金鼎锌业财务报表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其中,2018年1月-9月,公司合并报表已确认的对金鼎锌业投资收益金额为1.36亿元,在2018年年报中不能再确认为投资收益。对于2018年全年的投资收益可以参考的数据为,2017年度公司确认金鼎锌业投资收益金额为2.37亿元。
此外,公司的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也出现了下滑。公司持有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下称“四川信托”)22.16%股权,预计投资收益约1.6亿元,上年同期确认的投资收益为2.06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约4600万元。
宏达股份表示,2018年受美元指数走强、中美贸易争端影响,市场的宏观环境发生较大变化,锌产品市场价格震荡下跌,原料采购成本较高,公司有色金属行业产品盈利能力大幅下降。同时由于锌产品市场价格下跌,报告期末,公司计提存货减值损失约3300万元。
在2018年的财报中,公司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1亿元。包括对原料供给端云南剑川益云有限公司,计提了资产减值损失约5900万元,对环保不达标、需淘汰的落后产能,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约4200万元。
[2019-01-21] 宏达股份(600331):宏达股份,股价连续三日涨停,无应披露事项
■证券时报
连续三个交易日涨停的宏达股份(600331)1月21日晚间披露异动公告,除已披露的公司涉及重大民事诉讼终审判决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2018-11-29] 宏达股份(600331):金鼎锌业控制权生变,宏达股份中小投资者或“踩雷”
■中国证券报
种种迹象显示,围绕金鼎锌业股权的博弈格局已悄然生变。随着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铝集团”)与云南省政府战略合作的推进,金鼎锌业的资产归属问题再度引发宏达股份一些中小投资者关注。“目前金鼎锌业是云南方面在实际经营管理。”11月26日,云南一位知情人士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金鼎锌业合同纠纷案目前二审尚未最终宣判,各方都在等待。
中国证券报记者注意到,金鼎锌业的董事会成员大半来自云南国资一方。对此,一位资深会计师表示,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宏达股份已经丧失金鼎锌业控制权。依据会计准则,公司不能将金鼎锌业纳入合并报表。一旦最终被审计机构认定,宏达股份财务指标将发生较大变化。
宏达股份的核心资产
金鼎锌业是宏达股份的核心资产。目前,宏达股份持有其60%股权。其他四方股东分别为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云冶集团”,持股20.4%)、兰坪县财政局(持股10.12%)、怒江州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股8.28%)、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20%)。
根据宏达股份过往公告,金鼎锌业是国内锌资源开发、冶炼的重点企业之一,拥有亚洲储量最大,世界储量第四的云南兰坪铅锌矿。截至2017年12月31日,云南兰坪铅锌矿保有可采锌金属量506.93万吨,铅金属量124.13万吨;2017年度开采锌金属量15.44万吨,铅金属量1.84万吨。
宏达股份持有金鼎锌业60%股权。其中,51%股权系公司于2003年-2006年通过向金鼎锌业增资4.96亿元取得,另外9%股权系公司于2009年从宏达集团以9.29亿元作价受让取得。
2017年1月,因合同纠纷,金鼎锌业云南方面四家国有股东——云冶集团、怒江州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兰坪县财政局、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起诉宏达集团和宏达股份,请求法院判决最初的增资协议无效且追偿相关利益。
至此,云南方面四家国资股东与宏达股份的矛盾彻底爆发。
金鼎锌业确实是一块肥肉。中国证券报记者统计的数据显示,2004年-2017年,金鼎锌业每年的净利润波动区间为0.05亿元-12.77亿元,从未出现过亏损。
不过,这块肥肉目前处于云南方股东控制之中。云冶集团相关人士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金鼎锌业目前的生产经营管理均在该集团控制之下。金鼎锌业工商资料亦证明了这一点。
中国证券报记者注意到,今年9月29日,金鼎锌业董事会发生巨变。在9名执行董事中,至少5名董事均为云南方面股东委派。有资料可查的宏达股份委派的董事仅2名。
然而,接近宏达集团的知情人士称,宏达股份对于金鼎锌业董事会换届、法人代表更换一事并不知情。11月27日,中国证券报记者就此致电宏达股份董秘王延俊,未获回应。
终审结果是关键
金鼎锌业股东之间出现纠纷,让部分宏达股份中小股东寝食难安。其中,宏达股份审计机构多次提及上述诉讼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
2017年9月30日,宏达股份收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对上述合同纠纷案做出一审判决。一审判决公司于2003年1月24日签订的《云南兰坪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协议》无效,确认宏达集团、宏达股份持有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60%股权无效;扣除宏达股份已经支付的增资款人民币4.96亿元后,向金鼎锌业返还2003年-2012年违法获得的利润人民币10.74亿元及计算至前述资金返还完毕之日的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息(截至2016年7月31日,宏达股份应返还利润本金和利息合计人民币16.21亿元);宏达集团和宏达股份二被告共同承担本案全部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及律师费等全部诉讼费用。
宏达股份不服一审判决,就一审判决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已于2018年1月5日开庭。目前,一审判决尚未生效,二审尚在审理过程中,二审结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审计机构指出,如果维持原判,宏达股份可能由于持有金鼎锌业60%股权失效,金鼎锌业将不能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截至今年9月30日,金鼎锌业总资产和所有者权益分别为43.32亿元、22.86亿元。2018年1-9月,金鼎锌业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17.09亿元、2.27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3.30亿元。若以三季报为基础,可能形成合并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减少13.71亿元,公司可能涉及应返还利润本金和利息损失及承担的诉讼费用。
截至今年9月末,宏达股份总资产为93.6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9.60亿元;公司1-9月实现营业收入35.5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17亿元。这意味着,一旦败诉,宏达股份不仅要损失近30%的净资产,还需计提逾16亿元的预计负债。这对宏达股份中小投资者而言无疑是晴天霹雳。
[2018-10-09] 宏达股份(600331):宏达股份,股东新华联控股拟减持不超过4%股份
■证券时报
宏达股份(600331)10月9日晚间公告,持股9.62%的股东新华联控股计划未来6个月内减持不超过812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
[2018-08-30] 宏达股份(600331):宏达股份上半年净利1293万元,同比下滑近九成
■中国证券报
8月30日晚间,宏达股份(600331)披露了2018年半年报。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01亿元,同比增长12.3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92.77万元,同比下滑89.67%;基本每股收益0.0064元。
上半年,公司主要产品锌价格大幅下跌,公司主营有色金属业务盈利能力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磷化工方面,受严格的环保监管影响,磷矿石原材料价格上涨,报告期内磷化工行业有所回暖,磷化工产品价格较上年同期有所上涨,公司磷酸盐系列产品、复合肥产品取得了一定经济效益;此外,公司对四川信托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确认当期投资收益7651.56万元。
[2018-05-18] 宏达股份(600331):宏达股份被交易所问询
■中国证券报
宏达股份5月17日晚发布公告,收到上交所对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宏达股份2017年年报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主要原因为下属金鼎铅锌矿涉及未决诉讼事项案情复杂,且对公司影响重大。上交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金鼎锌业的生产经营是否稳定,公司是否仍主导金鼎锌业的经营管理,若败诉会对上市公司造成何种不利影响。
公司2017年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6亿元。其中,对四川信托的长期股权投资确认了投资收益2.059亿元。根据前期公司受让宏达集团持有四川信托股权时的业绩承诺,四川信托2017年度应实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13.93亿元,但实际净利润数为11.22亿元,宏达集团应向公司支付补偿款812万元。上交所要求公司说明,宏达集团是否已履行补偿承诺;四川信托2015年及2017年均未达到前期承诺业绩,前期业绩承诺是否合理审慎。
年报显示,2017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3亿元,与盈利情况出现背离。上交所要求公司结合主要业务板块的经营情况、行业特点、采购及销售政策,分析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盈利情况出现背离的原因及合理性。
此外,上交所针对公司2017年各季度净利润波动较大、产能利用率较低、在产品账面余额过高、锌产品库存大幅上升等情况进行问询。
[2018-04-02] 宏达股份(600331):宏达股份股东新华联控股拟减持不超4%股份
■证券时报
宏达股份(600331)4月2日晚间公告,因自身营运资金安排,持股9.62%的股东新华联控股计划未来6个月内减持不超过812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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