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345长江通信重组传闻
≈≈长江通信600345≈≈(更新:13.04.27)
(一)限售股份上市时间
(二)股权分置
1) 方案简介:
━━━━━━━━━━┯━━━━━━━━━━━━━━━━━━━━━━━━━
对价方案 │每10股获得4股
──────────┼─────────────────────────
保荐机构 │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 │ 19800.00 │实施后总股本(万股) │ 19800.00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 │ 5400.00 │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 │ 7560.00
│ │限售流通股(万股) │ 122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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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改进程提示:
━━━━━━━━━━━┯━━━━━━━━━━━━━━━━━━━━━━━━
项目 │ 日期
───────────┼────────────────────────
方案公布日 │2006-06-30
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 │2006-06-26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 │2006-07-11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06-07-20
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 │2006-07-21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 │2006-07-21至2006-07-30
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日 │2006-07-24至2006-07-26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6-07-27至2006-07-31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 │2006-07-31
股改实施股权登记日 │2006-08-08
股改实施上市日 │2006-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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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参加表决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 | 199.99| 赞成 |
|毛丽明 | 40.10| 赞成 |
|许锋 | 30.11| 赞成 |
|朱风菊 | 14.00| 赞成 |
|曹宏柱 | 12.46| 赞成 |
|钭正良 | 12.00| 赞成 |
|王荣基 | 11.80| 赞成 |
|陈用品 | 11.30| 赞成 |
|谭永达 | 11.06| 赞成 |
|梅少珍 | 11.00| 赞成 |
└───────────────────┴────────┴─────┘
4) 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 股东名称 |方案实施前|占总股本|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 |股份(万股)|比例(%)|股份(万股)|比例(%)|
├─────────────┼─────┼────┼─────┼────┤
|武汉长江光通信产业有限公司| 6684.00| 33.76| 5681.40| 28.69|
|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 5820.00| 29.39| 4947.00| 24.98|
|司 | | | | |
|青岛海协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 1128.00| 5.70| 958.80| 4.84|
|武汉新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421.20| 2.13| 358.02| 1.81|
|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 178.80| 0.90| 151.98| 0.77|
|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 | | | |
|华中科技实业总公司 | 96.00| 0.48| 81.60| 0.41|
|重庆顺升商贸有限公司 | 72.00| 0.36| 61.20| 0.31|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无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武汉长江光通信产业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28.69
实际控制人:武汉新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间接持股比例(%):25.82
(3)方案详细说明
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所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上市流通权,向公司流通股股
东执行对价安排的基本情况为:由武汉长江光通信产业有限公司、武汉高科国有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海协信投资有限公司、武汉新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长江经济联
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公司、华中科技实业总公司、重庆顺升商贸有限公
司等七家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执行4股
股票作为对价安排,共支付2160万股股票给流通股股东。[原方案:每10股获得3.5股
]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1.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本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将遵守法
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2.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同意按长江通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的《股权分置改革
方案》执行对价安排;在改革方案实施前,不对所持执行对价安排部分的股份设置任
何质押、担保或其他第三方权益。
3.截止本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持有本公司58,200,000股非流通股股份,其中29,000,000股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改革方案实施前,不对所持执行对价安排
部分的股份设置任何质押、担保或其他第三方权益。
4.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恪守诚信,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不利用长江通信股权分置改革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或者
其他证券欺诈行为。
5.非流通股股东关于所持股份获得流通权后的交易或转让限制的承诺:
(1)、所有非流通股股东均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要求做
出了法定承诺。
(2)、公司第一大股东武汉长江光通信产业有限公司及第四大股东武汉新能实
业发展有限公司单独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
让。
(3)、承诺人保证其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的,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
的损失。
(4)、承诺人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承诺人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
归全体股东所有。
(一)限售股份上市时间
(二)股权分置
1) 方案简介:
━━━━━━━━━━┯━━━━━━━━━━━━━━━━━━━━━━━━━
对价方案 │每10股获得4股
──────────┼─────────────────────────
保荐机构 │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 │ 19800.00 │实施后总股本(万股) │ 19800.00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 │ 5400.00 │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 │ 7560.00
│ │限售流通股(万股) │ 122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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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改进程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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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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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公布日 │2006-06-30
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 │2006-06-26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 │2006-07-11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06-07-20
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 │2006-07-21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 │2006-07-21至2006-07-30
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日 │2006-07-24至2006-07-26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6-07-27至2006-07-31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 │2006-07-31
股改实施股权登记日 │2006-08-08
股改实施上市日 │2006-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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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参加表决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 | 199.99| 赞成 |
|毛丽明 | 40.10| 赞成 |
|许锋 | 30.11| 赞成 |
|朱风菊 | 14.00| 赞成 |
|曹宏柱 | 12.46| 赞成 |
|钭正良 | 12.00| 赞成 |
|王荣基 | 11.80| 赞成 |
|陈用品 | 11.30| 赞成 |
|谭永达 | 11.06| 赞成 |
|梅少珍 | 11.00| 赞成 |
└───────────────────┴────────┴─────┘
4) 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 股东名称 |方案实施前|占总股本|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 |股份(万股)|比例(%)|股份(万股)|比例(%)|
├─────────────┼─────┼────┼─────┼────┤
|武汉长江光通信产业有限公司| 6684.00| 33.76| 5681.40| 28.69|
|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 5820.00| 29.39| 4947.00| 24.98|
|司 | | | | |
|青岛海协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 1128.00| 5.70| 958.80| 4.84|
|武汉新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421.20| 2.13| 358.02| 1.81|
|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 178.80| 0.90| 151.98| 0.77|
|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 | | | |
|华中科技实业总公司 | 96.00| 0.48| 81.60| 0.41|
|重庆顺升商贸有限公司 | 72.00| 0.36| 61.20| 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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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无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武汉长江光通信产业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28.69
实际控制人:武汉新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间接持股比例(%):25.82
(3)方案详细说明
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所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上市流通权,向公司流通股股
东执行对价安排的基本情况为:由武汉长江光通信产业有限公司、武汉高科国有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海协信投资有限公司、武汉新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长江经济联
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公司、华中科技实业总公司、重庆顺升商贸有限公
司等七家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执行4股
股票作为对价安排,共支付2160万股股票给流通股股东。[原方案:每10股获得3.5股
]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1.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本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将遵守法
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2.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同意按长江通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的《股权分置改革
方案》执行对价安排;在改革方案实施前,不对所持执行对价安排部分的股份设置任
何质押、担保或其他第三方权益。
3.截止本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持有本公司58,200,000股非流通股股份,其中29,000,000股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改革方案实施前,不对所持执行对价安排
部分的股份设置任何质押、担保或其他第三方权益。
4.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恪守诚信,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不利用长江通信股权分置改革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或者
其他证券欺诈行为。
5.非流通股股东关于所持股份获得流通权后的交易或转让限制的承诺:
(1)、所有非流通股股东均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要求做
出了法定承诺。
(2)、公司第一大股东武汉长江光通信产业有限公司及第四大股东武汉新能实
业发展有限公司单独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
让。
(3)、承诺人保证其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的,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
的损失。
(4)、承诺人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承诺人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
归全体股东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