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20中原高速重组传闻
≈≈中原高速600020≈≈(更新:13.04.16)
(一)限售股份上市时间
(二)股权分置
1) 方案简介:
对价方案:每10股获得3.08股和0.69元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 105000.00 实施后总股本(万股): 105000.00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 28000.00 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 36624.00
限售流通股(万股): 68376.00
保荐机构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股改进程提示:
方案公布日: 2006-03-29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06-06-01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 2006-06-05 至 2006-06-09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6-06-08 至 2006-06-12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 2006-06-12 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 2006-03-27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 2006-05-24 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 2006-06-02
股改实施上市日: 2006-06-22 现金发放日: 2006-06-26
3) 参加表决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
|深圳市嘉和信实业有限公司 | 125.46| 赞成 |
|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38.52| 赞成 |
|银河银泰理财分红证券投资基金 | 231.64| 赞成 |
|全国社保基金零零二组合 | 148.76| 赞成 |
|深圳市得力丰实业有限公司 | 250.08| 赞成 |
|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80.00| 赞成 |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277.40| 赞成 |
|赵霞 | 120.00| 赞成 |
|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80.00| 赞成 |
|杨波 | 125.18| 赞成 |
└───────────────────┴────────┴─────┘
4) 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 股东名称 |方案实施前|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 |股份(万股)|股份(万股)|比例(%)|
├──────────────────┼─────┼─────┼────┤
|河南公路港务局 | 32.50| 28.72| 0.03|
|河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 | 32.50| 28.72| 0.03|
|河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公司 | 32.50| 28.72| 0.03|
|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 | 23389.74| 21004.03| 20.00|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53512.75| 47285.81| 45.03|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
| 股东名称 |承诺最低|承诺最低| 特别承诺 | 实施日期 |
| |所持比例|减持价格| | |
├────────────┼────┼────┼──────┼─────┤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 | | 分配提案 | 未实施 |
|公司 | | | | |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 | | 其它承诺 | 未实施 |
|公司 | | | | |
└────────────┴────┴────┴──────┴─────┘
说明: 在中原高速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通过的当年及随后两个会计年度的年度股东
大会上,提出中原高速的分红比例不低于中原高速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非
累积可分配利润)的50%的分红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2) 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持股比例(%): 45.03
实际控制人:河南省人民政府
间接持股比例(%): 45.03
(3) 方案详细说明
对价安排形式: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安排8,624万股股份和1,932万元
现金作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
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安排的3.08股股票和0.69元现金的对价,其中发
展公司、实业公司、设计院、公路港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向流通股股东安排62,382,845
股股份对价,华建中心向流通股股东安排23,857,155股股份和1,932万元现金对价,
合计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
3.2股的对价。自该对价安排执行完成后首个交易日,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
流通股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对价安排执行对象: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下午收盘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流通股股东。
对价安排的数量和金额: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安排8,624万股股份和1,932
万元现金对价。
方案的实施将影响公司的股本结构,但不影响公司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每
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原方案:每10股获付2.6股)
(4) 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将遵守法定承诺。此外,公司控股股东发展公司特
别承诺如下:
1)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
2)在第1)项承诺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数量在十二
个月内不超过中原高速总股本的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3)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
一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但公告期间无需停止出售股份。
4)在中原高速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通过的当年及随后两个会计年度的年度股东大
会上,提出中原高速的分红比例不低于中原高速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非累
积可分配利润)的50%的分红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5)鉴于河南省交通厅已于2006 年5 月18 日出具《承诺函》内容如下:"河南省
交通厅在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在权力所及范围内承诺:
1、承诺京珠国道主干线新乡至郑州高速公路转让问题在该项目完成竣工决算后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我厅将积极研究有关事宜,并履行原对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
有限公司(简称"中原高速")的承诺,即:
(1)如在中原高速经营管理的高等级公路、大型、特大型桥梁两侧各50 公里范
围内新建、改建或扩建任何与之平行或方向相同的公路和桥梁,并可能与中原高速经
营管理的上述路桥构成竞争的,中原高速对相关的公路、桥梁享有优先受让或投资控
股的权利。(2)新乡至郑州高速公路为京珠国道主干线的组成部分,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其转让需报交通部批准。我厅将在试运行期结束并完成竣工决算后,积极研究
相关事宜。
2、承诺在中原高速投资建设的永亳淮高速公路商丘段完成竣工决算后,我厅将
积极协调有关单位收购,或者将永亳淮高速公路商丘段进行资产置换。"河南高速公
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将积极支持和全力促进上述《承诺函》相关事项工作顺利进
行,并在中原高速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时投赞成票。
(一)限售股份上市时间
(二)股权分置
1) 方案简介:
对价方案:每10股获得3.08股和0.69元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 105000.00 实施后总股本(万股): 105000.00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 28000.00 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 36624.00
限售流通股(万股): 68376.00
保荐机构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股改进程提示:
方案公布日: 2006-03-29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06-06-01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 2006-06-05 至 2006-06-09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6-06-08 至 2006-06-12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 2006-06-12 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 2006-03-27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 2006-05-24 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 2006-06-02
股改实施上市日: 2006-06-22 现金发放日: 2006-06-26
3) 参加表决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
|深圳市嘉和信实业有限公司 | 125.46| 赞成 |
|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38.52| 赞成 |
|银河银泰理财分红证券投资基金 | 231.64| 赞成 |
|全国社保基金零零二组合 | 148.76| 赞成 |
|深圳市得力丰实业有限公司 | 250.08| 赞成 |
|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80.00| 赞成 |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277.40| 赞成 |
|赵霞 | 120.00| 赞成 |
|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80.00| 赞成 |
|杨波 | 125.18| 赞成 |
└───────────────────┴────────┴─────┘
4) 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 股东名称 |方案实施前|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 |股份(万股)|股份(万股)|比例(%)|
├──────────────────┼─────┼─────┼────┤
|河南公路港务局 | 32.50| 28.72| 0.03|
|河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 | 32.50| 28.72| 0.03|
|河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公司 | 32.50| 28.72| 0.03|
|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 | 23389.74| 21004.03| 20.00|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53512.75| 47285.81| 45.03|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
| 股东名称 |承诺最低|承诺最低| 特别承诺 | 实施日期 |
| |所持比例|减持价格| | |
├────────────┼────┼────┼──────┼─────┤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 | | 分配提案 | 未实施 |
|公司 | | | | |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 | | 其它承诺 | 未实施 |
|公司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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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在中原高速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通过的当年及随后两个会计年度的年度股东
大会上,提出中原高速的分红比例不低于中原高速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非
累积可分配利润)的50%的分红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2) 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持股比例(%): 45.03
实际控制人:河南省人民政府
间接持股比例(%): 45.03
(3) 方案详细说明
对价安排形式: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安排8,624万股股份和1,932万元
现金作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
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安排的3.08股股票和0.69元现金的对价,其中发
展公司、实业公司、设计院、公路港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向流通股股东安排62,382,845
股股份对价,华建中心向流通股股东安排23,857,155股股份和1,932万元现金对价,
合计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
3.2股的对价。自该对价安排执行完成后首个交易日,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
流通股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对价安排执行对象: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下午收盘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流通股股东。
对价安排的数量和金额: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安排8,624万股股份和1,932
万元现金对价。
方案的实施将影响公司的股本结构,但不影响公司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每
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原方案:每10股获付2.6股)
(4) 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将遵守法定承诺。此外,公司控股股东发展公司特
别承诺如下:
1)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
2)在第1)项承诺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数量在十二
个月内不超过中原高速总股本的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3)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
一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但公告期间无需停止出售股份。
4)在中原高速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通过的当年及随后两个会计年度的年度股东大
会上,提出中原高速的分红比例不低于中原高速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非累
积可分配利润)的50%的分红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5)鉴于河南省交通厅已于2006 年5 月18 日出具《承诺函》内容如下:"河南省
交通厅在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在权力所及范围内承诺:
1、承诺京珠国道主干线新乡至郑州高速公路转让问题在该项目完成竣工决算后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我厅将积极研究有关事宜,并履行原对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
有限公司(简称"中原高速")的承诺,即:
(1)如在中原高速经营管理的高等级公路、大型、特大型桥梁两侧各50 公里范
围内新建、改建或扩建任何与之平行或方向相同的公路和桥梁,并可能与中原高速经
营管理的上述路桥构成竞争的,中原高速对相关的公路、桥梁享有优先受让或投资控
股的权利。(2)新乡至郑州高速公路为京珠国道主干线的组成部分,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其转让需报交通部批准。我厅将在试运行期结束并完成竣工决算后,积极研究
相关事宜。
2、承诺在中原高速投资建设的永亳淮高速公路商丘段完成竣工决算后,我厅将
积极协调有关单位收购,或者将永亳淮高速公路商丘段进行资产置换。"河南高速公
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将积极支持和全力促进上述《承诺函》相关事项工作顺利进
行,并在中原高速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时投赞成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