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83*ST博信最新消息公告-600083最新公司消息
≈≈*ST博信600083≈≈(更新:22.02.26)────────────────────────────────────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29日
2)预计2021年年度净利润930万元至1350万元 (公告日期:2022-01-28)
3)02月26日(600083)*ST博信:*ST博信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
二次风险提示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1-09-30 净利润:-1211.88万 同比增:41.08% 营业收入:3.48亿 同比增:1066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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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0527│ -0.0197│ 0.0027│ 0.0472│ -0.0894
每股净资产 │ -0.0086│ 0.0244│ 0.0467│ 0.0441│ -0.0926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4162│ 0.4162│ 0.4162│ 0.4162│ 0.4162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4249│ -1.3919│ -1.3695│ -1.3722│ -1.5089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57.5900│ 5.8800│231.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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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0527│ -0.0197│ 0.0027│ 0.0472│ -0.0894
每股净资产 │ -0.0086│ 0.0244│ 0.0467│ 0.0441│ -0.0926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4162│ 0.4162│ 0.4162│ 0.4162│ 0.4162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4249│ -1.3919│ -1.3695│ -1.3722│ -1.5089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80.8808│ 5.7117│107.25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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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ST博信 代码:600083 │总股本(万):23000 │法人:王伟
上市日期:1997-06-06 发行价:6.05│A 股 (万):22799.33 │总经理:林泽杭
主承销商:中兴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限售流通A股(万):200.67│行业:批发业
电话:0512-68856070 董秘:朱洁 │主营范围:偏转线圈、金属漆包线、会聚磁组
│件等电子元器件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
│;计算机软硬件研究、开发、销售,信息服务
│与计算机系统集成、通信设备(按许可证经营
│)与元器件生产、经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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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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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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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0.0527│ -0.0197│ 0.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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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0472│ -0.0894│ -0.0713│ -0.0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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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0.0292│ 0.0625│ 0.1043│ 0.1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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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2280│ 0.0366│ 0.0585│ 0.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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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0366│ -0.0020│ -0.0060│ -0.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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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6](600083)*ST博信:*ST博信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ST 博信 公告编号:2022-014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 2020 年度经审
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准,“营业收入”应当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9.3.5 上市
公司股票因第 9.3.2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 1 个月内,发布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
2 次风险提示公告”的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披露《*ST 博信关于公司
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2022-006),现披露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原因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1)第 470177 号)和《关于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中兴华报字(2021)第 470006 号),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449.64 万元;营业收入 24,439.55 万元,扣除新增贸易收入等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23,726.45 万元后的营业收入为 713.10 万元,低于人民币 1 亿元。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及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在 2020 年
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可能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3.11 的规定,
若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仍出现第 9.3.11 条所列任一情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公司已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ST 博信 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2022-005)。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并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预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净利润、2021 年末净资产为正值且 2021 年度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不低于 1 亿元,该情形预计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 1 月修订)第 9.3.11 条第一款规定的股票被终止上市的情形。本次业绩预告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6 日
[2022-02-23](600083)*ST博信:*ST博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ST 博信 公告编号:2022-013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博信股份”)股票
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21 日、22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到 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文化”)、实际控制人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姑苏区国资办”)进行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2年2月18日、21日、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近期日常经营情况及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文化、实际控制人姑苏区国资办书面征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
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情况
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价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票仍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ST 博信 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2022-005)、《*ST 博信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2022-006)。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30
万元到 1,350 万元;预计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为870 万元到 1,290 万元;预计 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为 58,000 万元;
预计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约
为 11,000 万元;预计 2021 年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930 万元到
2,350 万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业绩预告出具了《关于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的专项说明》(中兴华报字(2022)第 470001 号)。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2 年 1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第一款规定的
股票被终止上市的情形,若公司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所列任一情形,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本次业绩预告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的规定,若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
披露后仍出现第 9.3.11 条所列任一情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三)如公司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与本次业绩预告一致,且同时满足《股票上市规则》第 9.3.6 条所示条件。公司将在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存在不确定性。
(四)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ST 博信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2022-011)、《*ST 博信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ST 博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杭州金投承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投承兴”)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其直接持有公司34,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5.00%;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利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利腾”)持有公司 11,38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95%;金投承兴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利腾合计持有公司45,885,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9.95%。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晟隽”)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少至 30,800,094 股,根据苏州晟隽、罗静与苏州文化签署的《股东投票权委托协议》,苏州文化作为苏州晟隽和罗静的表决权受托方,其持有公司的表决权股份数量由原来的 66,550,594 股减少为 32,050,594 股,表决权的比例由 28.935%减少至 13.935%。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金投承兴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本着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积极与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协商,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一定调整。
若本次人员调整后,金投承兴及其一致行动人可获得上市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的席位,实现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的控制,同时可通过上市公司董事会对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重新聘任,以主导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及重大事项决策,则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会发生变更,该控制权变更事项需取得有权国资监管机构的事先批复。
鉴于以上事项是否能够达成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金投承兴及其一致行动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告知上市公司有关事项的进展,并配合上市公司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五)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ST 博信关于公司原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司法裁定划扣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2022-01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晟隽持有公司 30,800,0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39%,其所持股份已被全部质押及冻结,对应的投票权已不可撤销地委给苏州文化。上述股份存在被执行司法拍卖的可能,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文化拥有的公司表决权亦存在降低的风险,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3 日
[2022-02-22](600083)*ST博信:*ST博信关于公司原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司法裁定划扣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ST 博信 公告编号:2022-012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原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司法裁定划扣股份完成过
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司法裁定的基本情况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博信股份”)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2022 年 1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ST 博信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2021-061)、《*ST 博信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流拍的公告》(2022-002),因杭州金投承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投承兴”)与广东中诚实业控股有限公司、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晟隽”)合同纠纷一案,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1 月 22 日 10 时至 2022 年 1 月 23 日 10 时在淘宝
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公司第一大股东苏州晟隽所持公司 34,500,000 股股份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显示的拍卖结果,截至拍卖结束时间,因无人出价,本场股份拍卖已流拍。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2022 年 2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ST 博信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裁定的公告》(2022-010)、《*ST博信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2022-011)、《*ST 博信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ST 博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根据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2020)浙 01 执 144 号之二],被执行人苏州晟隽持有
的公司 34,5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5.00%,作价人民币 5.52 亿元,
交付申请执行人金投承兴抵偿部分债务,该部分股份的冻结情形亦将相应解除。
本次司法裁定股份划转后,金投承兴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其直接持有公司34,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5.00%;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利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利腾”)持有公司 11,38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95%;金投承兴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利腾将合计持有公司45,885,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9.95%。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文化”)持有公司的表决权比例将从 28.935%下降至 13.935%。苏州文化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仍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金投承兴及其一致行动人与苏州文化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不存在其他共同利益安排。
二、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2022 年 2 月 21 日,公司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
司法划转通知》(2022 司冻 0218-1 号),上述抵偿债务涉及的 34,500,000 股股
份,已成功办理完毕过户登记手续,具体内容如下:
(一)证券代码:600083
(二)证券简称:*ST 博信
(三)持有人全称: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
(四)划转数量:34,5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
(五)受让人:杭州金投承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六)划转依据: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浙01 执 144 号之二]
(七)划转日期:2022 年 2 月 18 日
三、其他说明
(一)金投承兴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利腾已根据权益变动情况编制《*ST 博信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苏州文化、苏州晟隽编制了《*ST 博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晟隽持有公司 30,800,0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39%,其所持股份已被全部质押及冻结,对应的投票权已不可撤销地委给苏州文化,上述股份存在被执行司法拍卖的可能,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文化拥有的公司表决权亦存在降低的风险,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2 日
[2022-02-21](600083)*ST博信:*ST博信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ST 博信 公告编号:2022-011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杭州金投承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投承兴”)将成为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其直接持有公司 34,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5.00%;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利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利腾”)持有公司 11,38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95%;金投承兴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利腾将合计持有公司 45,885,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9.95%。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文化”)合计持有公司的表决权比例将从 28.935%下降至 13.935%。
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但考虑到:1.金投承兴与苏州文化的表决权比例较为接近且单一方未超过 30%;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尚未发生任何变化;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上市公司的组织架构和经营情况尚未发生任何变化。因此,截至本公告披露,苏州文化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姑苏区国资办”)仍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金投承兴及其一致行动人与苏州文化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不存在其他共同利益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被司法划转的股份尚未办理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司法裁定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2022 年 1 月 25 日、2022 年 2 月 18 日在《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ST 博信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2021-061)、《*ST 博信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流拍的公告》(2022-002)、《*ST 博信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裁定的公告》(2022-010),因金投承兴与广东中诚实业控股有限公司、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晟隽”)合同纠纷一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于 2022 年 1 月 22 日 10 时至 2022 年 1 月 23 日 10 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
对公司第一大股东苏州晟隽所持公司 34,500,000 股股份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显示的拍卖结果,截至拍卖结束时间,因无人出价,本场股份拍卖已流拍。近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
[(2020)浙 01 执 144 号之二],将被执行人苏州晟隽持有的公司 34,5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5.00%,作价人民币 5.52 亿元,交付申请执行人金投承兴抵偿部分债务,该部分股份的冻结情形亦将相应解除。
二、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各权益方持有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金投承兴将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其直接持有公司34,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5.00%;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利腾持有公司 11,38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95%;金投承兴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利腾将合计持有公司 45,885,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9.95%。
2021 年 4 月 21 日,苏州晟隽、罗静与苏州文化签署了《股东投票权委托协
议》,苏州晟隽、罗静女士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 65,300,094 股股份、1,250,500股股份,共计 66,550,594 股股份对应的投票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苏州文化,苏州晟隽委托表决的股份已被全部质押及冻结,罗静委托表决的股份已被全部冻结。《股东投票权委托协议》有效期为协议生效之日起 60 个月。本次执行司法裁定将导致苏州晟隽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少至 30,800,094 股,根据苏州晟隽、罗静与苏州文化签署的《股东投票权委托协议》,苏州文化作为苏州晟隽和罗静的表决权受托方,其持有公司的表决权股份数量由原来的 66,550,594 股减少为32,050,594 股,表决权的比例由 28.935%减少至 13.935%。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金投承兴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数量
和比例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 转让前 转让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金投承兴 - - 34,500,000 15.00%
杭州利腾 11,385,000 4.95% 11,385,000 4.95%
合计 11,385,000 4.95% 45,885,000 19.95%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苏州晟隽的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表决权股 比例 持股数量 表决权股 比例
份数量 份数量
苏州晟隽 65,300,094 - 28.39% 30,800,094 - 13.39%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苏州文化的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受托方名称 持股数量 表决权股 比例 持股数量 表决权股 比例
份数量 份数量
苏州文化 - 66,550,594 28.935% - 32,050,594 13.935%
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但考虑到:1.金投承兴与苏州文化的表决权比例较为接近且单一方未超过 30%;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尚未发生任何变化;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上市公司的组织架构和经营情况尚未发生任何变化。因此,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苏州文化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姑苏区国资办仍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金投承兴及其一致行动人与苏州文化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不存在其他共同利益安排。
三、其他说明
(一)与本次事项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文件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金投承兴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本着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积极与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协商,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一定调整。
若本次人员调整后,金投承兴及其一致行动人可获得上市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的席位,实现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的控制,同时可通过上市公司董事会对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重新聘任,以主导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及重大事项决策,则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会发生变更,该控制权变更事项需取得有权国资监管机构的事先批复。
鉴于以上事项是否能够达成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金投承兴及其一致行动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告知上市公司有关事项的进展,并配合上市公司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被执行的股份尚未办理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1 日
[2022-02-21](600083)*ST博信:*ST博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博信
股票代码:60008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苏州市临顿路216号7号楼
股份变动性质:表决权减少(执行司法裁定)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苏州市朱家湾街8号3号楼1604-3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执行司法裁定)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二月
声 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声 明 ...... 2
目 录 ...... 3
释 义 ......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及控制关系......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6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7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后续计划...... 8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8
二、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博信股份或者处置其已经拥有权益的
股份...... 8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0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10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相关义务人持股情况...... 10
三、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 10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2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3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6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19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之特定含义如下:
上市公司、公司、博信股份 指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集团有限公司和苏州晟隽营销
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文化、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指 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晟隽、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指 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中诚 指 广东中诚实业控股有限公司
金投承兴 指 杭州金投承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权益变动 指 金投承兴通过执行法院裁定方式持有博信股份
34,500,000 股股份的行为
本报告书 指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苏州文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苏州市临顿路 216 号 7 号楼
法定代表人 徐雄伟
注册资本 91,240.0236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8137894690W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包括古城保护项目的投资、开发、运营、管理,包括但不限
于古建老宅修缮、历史建筑综合改造、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性开发利用;
授权范围内资产的经营管理,物业管理;文化旅游项目的投资、开发、
经营范围 运营、管理,旅游工艺纪念品设计、销售,文化传媒,餐饮酒店管理、
会展及礼仪服务;对基础设施、公益事业进行投资与建设,公共设施
维护管理;投资及企业管理的咨询服务;电子商务、财务咨询。(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1994-04-20 至 无固定期限
股东情况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持股比例
1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苏州晟隽
信息披露义务人 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苏州市朱家湾街 8 号 3 号楼 1604-3 室
法定代表人 罗静
注册资本 150,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8MA1PB3W54D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市场营销策划服务软件开发销售: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日用器皿、
日用杂货、家居用品、饰品、通讯终端设备、母婴用品、文具用品、
经营范围 体育用品及器材、润滑油、汽车零配件、办公设备;自营和代理各类
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信息技术产业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7-07-03 至 无固定期限
股东情况 广东中诚实业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及控制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苏州文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苏州文化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其股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苏州晟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苏州晟隽的控股股东为广东中诚实业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罗静女士,其股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
(三)投票权委托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前,苏州晟隽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存在被质押以及司法冻结等
权利限制的情形。2021 年 4 月 21 日,苏州晟隽、罗静与苏州文化签署了《股东
投票权委托协议》,苏州晟隽、罗静女士分别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65,300,094股股份、1,250,500 股股份,共计 66,550,594 股股份对应的投票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苏州文化,苏州文化接受上述表决权委托后,可以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表决权股份合计 66,550,59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8.935%。《股东投票权委托协议》有效期为协议生效之日起 60 个月。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苏州文化的董事、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长期 是否取得其他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国籍 居住 国家或者地区 职务
地 的居留权
徐雄伟 男 3205021968******** 中国 苏州 否 董事长
顾伟春 男 3205011979******** 中国 苏州 否 董事兼总经理
张秀芳 女 3210021971******** 中国 苏州 否 董事
姜寿林 男 3208311983******** 中国 苏州 否 董事
瞿 缨 女 3205041973******** 中国 苏州 否 董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苏州晟隽的董事、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长期居住 是否取得其他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国籍 地 国家或者地区 职务
的居留权
罗 静 女 P7053*** 中国香港 中国香港 是,中国香港 总经理,执行董
地区 事,法定代表人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后续计划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2021 年 4 月 21 日,苏州晟隽、罗静与苏州文化签署了《股东投票权委托协
议》,苏州晟隽、罗静女士分别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65,300,094 股股份、1,250,500股股份,共计 66,550,594 股股份对应的投票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苏州文化,苏州晟隽委托表决的股份已被全部质押及冻结,罗静委托表决的股份已被全部冻结。《股东投票权委托协议》有效期为协议生效之日起 60 个月。
因金投承兴与广东中诚、苏州晟隽合同纠纷一案
[2022-02-21](600083)*ST博信:*ST博信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博信
股票代码:60008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杭州金投承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庆春东路 2-6 号 31 楼3104-6 室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庆春东路 2-6 号金投金融大厦 31 楼
权益变动性质:增加(执行法院裁定)
一致行动人:杭州利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启迪路 198 号 A-B102-1433 室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庆春东路 2-6 号金投金融大厦 31 楼
权益变动性质:不变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二月
声 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和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并未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声 明......1
目 录......2
释 义......4
第一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5
二、股权控制关系、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6
三、主营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10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最近五年受过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重大
民事诉讼和仲裁 ......11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核心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11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及相关方持有或控制境内外其他上
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基本情况......11
第二章 权益变动的决定及目的......13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1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增持博信股份或者处置已拥有权益
的股份......13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程序......13
第三章 权益变动方式 ......1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15
二、《执行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15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16
第四章 收购资金来源 ......17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总额 ......17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17
第五章 后续计划......18
一、未来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18
二、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的重组计划......18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计划 ......18
四、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的修改计划......19
五、上市公司员工聘用计划 ......19
六、上市公司分红政策......19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19
第六章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20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20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20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21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22
第七章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23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23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情况......23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他任何类似安
排 ......23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23
第八章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2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2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核心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本次权益变动
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24
第九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2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表的审计情况 ......25
二、金投承兴最近三年一期财务会计报表 ......25
三、锦智资管最近三年一期财务会计报表 ......27
第十章 其他重大事项 ......31
第十一章 备查文件......34
附表:......37
释 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博信股份、上市公司 指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金投承兴、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杭州金投承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利腾、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杭州利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致行动人
金投租赁 指 杭州金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金投集团 指 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
苏州晟隽 指 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
锦智资管 指 杭州锦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中诚 指 广东中诚实业控股有限公司
苏州文化 指 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集团有限公司
姑苏区国资办 指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
室
标的股份 指 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所持博信股份 34,500,000 股
股份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杭州金投承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江
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金 投 承 兴 通 过 执 行 法 院 裁 定 方 式 持 有 博 信 股 份
34,500,000 股股份的行为
GP 指 普通合伙人
LP 指 有限合伙人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第一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金投承兴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杭州金投承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庆春东路 2-6 号 31 楼 3104-6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杭州锦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50,1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4MA2AY71515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实业投资;服务:投资管理、股权投资、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
经营范围 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
务),财务咨询(除代理记账),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7-11-17 至 无固定期限
通讯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庆春东路 2-6 号金投金融大厦 31 楼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金投承兴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序 名称 类型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号 (万元)
1 杭州锦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00 0.07%
2 杭州汇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75,000.00 49.97%
3 苏州名城文化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45,000.00 29.98%
4 杭州金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30,000.00 19.99%
合计 150,100.00 100.00%
注 1:2022 年 1 月 10 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2021)苏 05
执恢 94 号之二】,将被执行人广东中诚实业控股有限公司持有金投承兴的 45,000.00 万元的股权交付申请执行人苏州名城文化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抵偿债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述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执行司法裁定尚未办理工商登记。
注 2: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已与杭州汇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金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锦祥智荣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签订《合伙企业份额转让协议》,将其持有金投承兴的 40,000.00 万元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给杭州汇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000.00 万元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给杭州金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00 万元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给杭州
[2022-02-18](600083)*ST博信:*ST博信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裁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ST 博信 公告编号:2022-010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裁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及重大风险提示: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执行裁定书》[(2020)浙01 执 144 号之二],将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信股份”、“公司”)第一大股东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晟隽”)持有
的公司 34,5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5.00%,作价人民币 5.52 亿元,
交付杭州金投承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投承兴”)抵偿部分债务,该部分股份存在的冻结情形亦将相应解除。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被司法划转的股份尚未办理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司法裁定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2022 年 1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ST 博信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2021-061)、《*ST 博信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流拍的公告》(2022-002),因金投承兴与广东中诚实业控股有限公司、苏州晟隽合同纠纷一
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1 月 22 日 10 时至 2022 年 1 月 23 日 10 时在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公司第一大股东苏州晟隽所持公司 34,500,000 股股份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显示的拍卖结果,截至拍卖结束时间,因无人出价,本场股份拍卖已流拍。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2020)浙 01 执
144 号之二],将被执行人苏州晟隽持有的公司 34,5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5.00%,作价人民币 5.52 亿元,交付申请执行人金投承兴抵偿部分债务,该部分股份的冻结情形亦将相应解除。
二、本次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
(一)申请执行人:杭州金投承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庆春东路 2-6 号金投金融大厦 31 层 3104-6
室
组织机构代码:MA2AY7151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锦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被执行人:广东中诚实业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 319 号 301 自编 247-249 房
组织机构代码:791046434
法定代表人:罗静
(三)被执行人: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江苏省苏州市朱家湾街 8 号 3 号楼 1604-3 室
组织机构代码:MA1PB3W54
法定代表人:罗静
依据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浙 01 民初 2407 号判决书,申请执行
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为人民币 1653862693.75 元及债务利息,执行费为人民币 1721263 元。本院通过淘宝网对被执行人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 34500000 股博信股份股票进行司法网拍,因无人竞买而流拍。申请执行人申请将上述财产抵偿本案部分债务。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1、将被执行人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 34500000 股博信股份股票作价 552000000 元交付申请执行人杭州金投承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抵偿部分债务。
2、申请执行人杭州金投承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可持本裁定书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缴纳费用。
3、解除对被执行人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 34500000 股博信股份
股票的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其他说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后续将根据权益变动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文件。
(二)2021 年 4 月 21 日,苏州晟隽、罗静与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文化”)签署了《股东投票权委托协议》,苏州晟隽、罗静女士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 65,300,094 股股份 、 1,250,500 股股份,共计66,550,594 股股份对应的投票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苏州文化,苏州晟隽委托表决的股份已被全部质押及冻结,罗静委托表决的股份已被全部冻结。《股东投票权委托协议》有效期为协议生效之日起 60 个月。本次执行司法裁定将导致苏州晟隽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少至 30,800,094 股,根据苏州晟隽、罗静与苏州文化签署的《股东投票权委托协议》,苏州文化作为苏州晟隽和罗静的表决权受托方,其持有公司的表决权股份数量由原来的 66,550,594 股减少为 32,050,594 股,表决权的比例由 28.935%减少至 13.935%。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被执行的股份尚未办理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2022-02-10](600083)*ST博信:*ST博信关于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ST 博信 公告编号:2022-009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博信股份”)股票于2022年2月7日、8日、9日连续3个交易日涨停,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涨幅较大,现就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1、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ST 博信 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2022-005)、《*ST 博信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2022-006)。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并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预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净利润、2021 年末净资产为正值且 2021 年度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不低于 1 亿元,该情形预计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3.11 条第一款规定的股票被终止上市的情形。2021 年年度业
绩预告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3.11 的规
定,若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仍出现第 9.3.11 条所列任一情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如公司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与 2021 年年度业绩预
告一致,且同时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3.6条所示条件。公司将在披露《2021 年年度报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2022 年 1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ST 博信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2021-061)、《*ST 博信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流拍的公告》(2022-002)。公司第一大股东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晟隽”)持有公司股份 65,300,09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8.39%。杭州市中级
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1 月 22 日 10 时至 2022 年 1 月 23 日 10 时在淘宝网上对公司
第一大股东苏州晟隽所持公司 34,500,000 股股份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经公司查询,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显示的拍卖结果,截至拍卖结束时间,因无人出价,本场股份拍卖已流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第一大股东苏州晟隽持有本公司 65,300,094 股,占公司总股本 28.39%,已全部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存在司法拍卖及后续被处置
的风险。2021 年 4 月 21 日,苏州晟隽已将其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的投票权不可撤
销地委托给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集团有限公司。苏州晟隽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果被司法处置,公司实际控制权将可能发生变更,公司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0 日
[2022-01-29](600083)*ST博信:*ST博信关于控股子公司千平机械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ST 博信 公告编号:2022-008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千平机械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千平机械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千平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平机械”)与云链(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链保理”)开展附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融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的保理融资业务相关的一切文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千平机械与云链保理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保理业务情况概述
为改善债务结构,满足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千平机械拟与云链保理开展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附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二、交易对方当事人情况
1、企业名称:云链(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融和路681号宝策大厦(自贸区服务中心)17层1701-101房间
4、法定代表人:刘江
5、注册资本:36,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商业保理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法律咨询(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票据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中企云链(北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100%。
8、云链保理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保理业务标的
1、交易标的:千平机械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
2、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3、融资利息: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4、融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有追索权保理方式。
四、开展保理业务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千平机械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符合公司总体业务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
五、备查文件
1、博信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9](600083)*ST博信:*ST博信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ST 博信 公告编号:2022-007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月27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22年1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千平机械签订设备租赁合同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千平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平机械”)对外出租 2 台液压打桩锤设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2.2.7 条规
定: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商业敏感信息,按照本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可以按照本所相关规定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该信息。为保护公司利益,公司已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暂缓披露本次签订设备租赁合同的相关信息,待相关租赁设备全部投产施工后再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千平机械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千平机械与云链(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附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融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ST 博信关
于控股子公司千平机械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2022-008)。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2-02-22 ST、*ST和S证券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的证券
累计涨幅偏离值:15.24 成交量:2173.32万股 成交金额:19969.78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营口路证|605.93 |-- |
|券营业部 | | |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塘苗路证券营业|466.90 |-- |
|部 | | |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安芙蓉西路证券营|447.24 |-- |
|业部 |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狮山路证券|430.15 |-- |
|营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同兴路证券|403.00 |-- |
|营业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南园北路证券营|-- |2716.82 |
|业部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万源路证券营业|-- |683.87 |
|部 | |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干将东路证券营|-- |583.30 |
|业部 |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狮山路证券|-- |491.71 |
|营业部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 |413.56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8-09-04|17.34 |46.68 |809.43 |恒泰证券股份有|安信证券股份有|
| | | | |限公司上海兰花|限公司深圳嘉宾|
| | | | |路证券营业部 |路证券营业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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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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