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8699什么时候复牌?-明微电子停牌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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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2] (688699)明微电子: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2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 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2021 年年度的定期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125,120.20 52,526.12 138.21
营业利润 70,396.98 11,709.80 501.18
利润总额 70,344.94 11,708.42 500.8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4,781.31 10,926.69 492.8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
62,677.92 10,183.74 515.47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8.71 1.96 344.3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6.83% 28.06% 增加 18.77 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189,019.63 120,228.18 57.22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168,851.61 108,582.12 55.51
股本 7,436.80 7,436.8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
22.70 14.60 55.48
资产(元)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但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公司 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25,120.20 万元,同比增长 138.21%;实现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4,781.31 万元,同比增长 492.8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62,677.92 万元,同比增长 515.47%;基本每股收益 8.71 元,同比增长 344.39%。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 189,019.63 万元,同比增长 57.22%;归属于母公司
的所有者权益 168,851.61 万元,同比增长 55.5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 22.70 元,同比增长 55.48%。
2021 年,公司所处集成电路行业上游晶圆封装产能紧缺,下游需求旺盛,面对产能危机和市场机遇,公司积极调整销售策略,不断优化产品结构与客户结构,优先保证新产品和高毛利产品的交付;同时通过预付产能保证金和持续提升自有封测产能,公司供货能力逐步增强,品质成本管理不断优化,产品竞争力得以进一步提升。2021 年公司各产品线销量均大幅增长,盈利能力不断提升。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 30%以上的主要原因说明:
1、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 138.21%,营业利润同比增长 501.18%,利润总额同比增长 500.8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长 492.8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 515.47%,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 344.39%,主要系报告期市场需求旺盛,产品量价齐升,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大幅增长。
2、总资产同比增长 57.22%,主要系报告期公司业务规模快速增长,货币资金增加;预付供应商晶圆款和产能保证金增加;库存备货和购买封装设备增加所致。
3、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同比增长 55.51%,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同比增长 55.48%,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净利润增加所致。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 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具体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2 日
[2022-01-04] (688699)明微电子: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1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微电子”或“公司”)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李照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28,400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705,600 股,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合计 1,53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06%;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郭王洁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5,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81%;公司监事尹志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18,400 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08,000 股,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合计1,226,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65%;公司监事、核心技术人员陈克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64,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22%;公司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符传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86,000 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03,200 股,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合计 789,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06%;公司财务总监王忠秀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9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52%;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吕苏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11%;
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其中直接持股部分已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李照华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207,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
超过 0.28%。郭王洁女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151,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20%。
尹志刚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54,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07%。陈克勇先生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减持数量不
超过 41,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06%。符传汇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96,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13%。王忠秀女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97,5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13%。吕苏谊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2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不超过 0.03%。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期间为自公司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2%,减持期间为自公司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期间如
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将按照减
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李照华先生、郭王洁女士、尹志刚先生、陈克勇先生、
符传汇先生、王忠秀女士、吕苏谊先生发来的《关于减持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具体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李照华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534,000 2.06% IPO 前取得:1,534,000 股
郭王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05,600 0.81% IPO 前取得:605,600 股
尹志刚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226,400 1.65% IPO 前取得:1,226,400 股
陈克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64,400 0.22% IPO 前取得:164,400 股
符传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89,200 1.06% IPO 前取得:789,200 股
王忠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90,000 0.52% IPO 前取得:390,000 股
吕苏谊 其他股东:核心技术人员 84,000 0.11% IPO 前取得:84,0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量(股) 持比例 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竞价交易减持,不
不超过: 不超过: 超过:207,100 股 2022/1/25~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个人资
李照华
207,100 股 0.28% 大宗交易减持,不 2022/7/24 格 得 金需求
超过:207,100 股
竞价交易减持,不
不超过: 不超过: 超过:151,400 股 2022/1/25~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个人资
郭王洁
151,400 股 0.20% 大宗交易减持,不 2022/7/24 格 得 金需求
超过:151,400 股
竞价交易减持,不
不超过: 不超过: 超过:54,600 股 2022/1/25~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个人资
尹志刚
54,600 股 0.07% 大宗交易减持,不 2022/7/24 格 得 金需求
超过:54,600 股
竞价交易减持,不
不超过: 不超过: 超过:41,100 股 2022/1/25~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个人资
陈克勇
41,100 股 0.06% 大宗交易减持,不 2022/7/24 格 得 金需求
超过:41,100 股
竞价交易减持,不
不超过: 不超过: 超过:96,500 股 2022/1/25~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个人资
符传汇
96,500 股 0.13% 大宗交易减持,不 2022/7/24 格 得 金需求
超过:96,500 股
王忠秀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 2022/1/25~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个人资
97,500 股 0.13% 超过:97,500 股 2022/7/24 格 得 金需求
大宗交易减持,不
超过:97,500 股
竞价交易减持,不
不超过: 不超过: 超过:21,000 股 2022/1/25~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个人资
吕苏谊
21,000 股 0.03% 大宗交易减持,不 2022/7/24 格 得 金需求
超过:21,000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李照华先生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票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
上述承诺。
(2)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
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
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上述发行价是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
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相关规定做除权除息
处理。
(3)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
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同时本人作为公司的核心技
术人员,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4 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
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半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
[2021-12-11] (688699)明微电子: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5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数量为 16,804,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60%,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为自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20 日(因 2021 年 12 月 18 日和 2021
年 12 月 19 日为非交易日,所以相应顺延至 2021 年 12 月 20 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及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71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592,000股,并于2020年1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后总股本为74,368,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7,453,69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6,914,309股。
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中,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的748,091股限售股已于2021年6月18日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共涉及40名股东,对应的限售股份数量为16,80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60%,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1年12月20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
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作出的有关承诺如下:
(一)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黄学良、德清红树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票发生变化的,本人/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的,则股份锁定期自动按该等规定或要求执行。
2、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届满后,本人/本企业将根据商业投资原则,在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确定后续持股计划;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3、本承诺出具后,在本人/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4、本人/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本企业将承担明微电子、明微电子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明微电子股票的收益将归明微电子所有。
(二)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核心技术人员的股东李照华、符传汇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票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上述发行价是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相关规定做除权除息处理。
3、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同时本人作为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半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4、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将在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确定后续持股计划;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5、本承诺出具后,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6、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明微电子、明微电子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明微电子股票的收益将归明微电子所有。
(三)担任公司监事兼核心技术人员的股东郭伟峰、陈克勇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票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同时本人作为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半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人将在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确定后续持股计划;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4、本承诺出具后,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5、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明微电子、明微电子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明微电子股票的收益将归明微电子所有。
(四)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郭王洁、王欢(已离职)、王忠秀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票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上述发行价是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相关规定做除权除息处理。
3、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半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4、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人将在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确定后续持股计划;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5、本承诺出具后,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6、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明微电子、明微电子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明微电子股票的收益将归明微电子所有。
(五)担任公司监事的股东尹志刚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票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
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半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人将在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确定后续持股计划;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4、本承诺出具后,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5、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明微电子、明微电子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明微电子股票的收益将归明微电子所有。
(六)担任核心技术人员的股东吕苏谊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票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作为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
[2021-11-10] (688699)明微电子: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3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1 月 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高新南一道 015 号国微研发大楼三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6
普通股股东人数 4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55,824,15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55,824,15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75.0647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5.0647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乐康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郭王洁女士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管均列席了本次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55,824,151 100 0 0 0 0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55,824,151 100 0 0 0 0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55,824,151 100 0 0 0 0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55,824,151 100 0 0 0 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鑫、许家辉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审议议案及其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2021-10-25] (688699)明微电子: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0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于2021年10月22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11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尹志刚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申请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银行 额度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 6,000.00
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0,000.00
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5,000.00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可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31)。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可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31)。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5 日
[2021-10-25] (688699)明微电子: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2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 年 11 月 9 日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高新南一道 015 号国微研发大楼三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1 月 9 日
至 2021 年 11 月 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
2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3 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
4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2、3、4 已经公司 2021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不适用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 股 688699 明微电子 2021/11/4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1 年 11 月 9 日(9:30-12:00)
(二)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高新南一道 015 号国微研发大楼三层会议室
(三)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出席会议室需携带原件。
六、 其他事项
(一)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鼓励全体股东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二)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高新南一道 015 号国微研发大楼三层会议室
邮政编码:518057
电话:0755-26983905
传真:0755-26051849
邮箱:ir@chinaasic.com
联系人:郭王洁
(三)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四)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5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1 月 9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2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3 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4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0-25] (688699)明微电子: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8.07元
每股净资产: 22.066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3.93%
营业总收入: 10.71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6.00亿元
[2021-09-10] (688699)明微电子: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9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王欢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王欢先生因个人原因(家庭原因/身体原因等)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王欢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王欢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王欢先生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不存在任何分歧,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开展和公司的生产经营。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6.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75%。王欢先生承诺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王欢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董事会对王欢先生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0 日
[2021-08-28] (688699)明微电子: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8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9 日(星期四)下午 14:00-15:00
会 议 召 开 地 点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 网 址 :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9 月 8 日(星期三)17:00 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
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 ir@chinaasic.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已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发布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1 年 9 月 9 日下午
14:00-15:00 举行 2021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1 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9 日(星期四)下午 14:00-15:00
( 二 ) 会 议 召 开 地 点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路 演 中 心 ”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王乐康先生
总经理:李照华先生
董事会秘书:郭王洁女士
财务总监:王忠秀女士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21 年 9 月 9 日(星期四)下午 14:00-15:00,通过互
联网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9 月 8 日(星期三)17:00 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
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ir@chinaasic.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55-26983905
邮箱:ir@chinaasic.com
六、其他事项
本 次 投 资 者 说 明 会 召 开 后 ,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8 日
[2021-07-20] (688699)明微电子: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4.07元
每股净资产: 18.066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4.61%
营业总收入: 6.18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03亿元
[2021-07-03] (688699)明微电子: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6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 10 个交易日内(交易日 2021 年 6 月 21 日至 2021 年
7 月 2 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0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发函问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 2021 年 7 月 2
日,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业务受下游市场需求影响较大,宏观经济波动等因素可能影响市场整体的消费需求,导致公司未来业绩存在较大幅度波动的风险。
公司为芯片设计厂商,可能会存在晶圆制造厂商和封装测试厂商产能不足,不能完全保证公司产品及时供应的风险。
公司未来产品研发设计、工艺升级或客户开拓未及预期,公司的市场份额和销售额将可能被竞争对手挤压,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产品结构较为单一,集中在 LED 产品应用领域,如果未来 LED 产品
应用领域的市场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 LED 产品被其他产品替代,而公司未能在短时间内完成新产品的研发和市场布局,将会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股票已在最近的 10 个交易日内 4 日触及 20%涨停板,股价连续上涨
积累了较多的获利调整风险。
截至 2021 年 7 月 2 日,公司收盘价为 384.75 元/股,根据中证指数有
限公司发布的数据,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 178.46 倍;公司所处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 55.43 倍,公司市盈率高于行业市盈率水平;公司股票换手率为 36.18%,高于 20.00%,公司股票交易频繁,走势具有不确定性。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 10 个交易日内(交易日 2021 年 6 月 21 日至 2021 年 7
月 2 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0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核实。现说明如下: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上半年业绩实现大幅度增长,公司已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在《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自愿性披露公告》对半年度业绩大幅增长情况进行了公告。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7,000 万元到 30,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
比,将增加 24,104 万元到 27,104 万元,同比增长 832.38%到 935.98%。预计 2021
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26,000 万元
到 29,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 23,776 万元到 26,776
万元,同比增长 1,069.21%到 1,204.12%。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明微技术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乐康先生发函问询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了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经公司自查,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经公司自查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照相关规定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可确定性
1、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伴随着全球集成电路产业从产能不足、产能扩充到产能过剩的发展循环,公司所处的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存在一定程度的行业波动。随着产能的逐渐扩充,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能获得充足的产能和资源支持,面临较好的发展机遇;而当产能供应过剩后,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若无法保持技术优势和研发创新能力,将在激烈的市场中处于不利地位,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3、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显示屏、智能景观、照明、家电等领域,业务发展不可避免地受到下游应用市场和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随着技术革新和产业升级换代,市场新消费需求不断涌现,但宏观经济的波动,包括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全球经济增速中短期内有所下滑,可能影响市场整体的消费需求,放缓下游客户对产品的新购和重置需求,或者公司未来不能及时提供满足市场需求的产品,将导致公司未来业绩存在较大幅度波动的风险。
4、公司将集成电路设计成果委托晶圆制造厂制造成晶圆,并采用委托加工或自建产线的方式对晶圆进行封装测试,在集成电路行业生产旺季,可能会存在晶圆制造厂商和封装测试厂商产能不足,不能完全保证公司产品及时供应的风险。
5、公司目前在全球和国内驱动市场的占有率相对较低,未来随着更多集成电路设计厂商的进入,以及竞争对手利用其品牌、技术、资金优势持续加大该领域的投入,公司产品将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若公司未来产品研发设计、工艺升级或客户开拓未及预期,公司的市场份额和销售额将可能被挤压,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6、公司产品结构较为单一,集中在 LED 产品应用领域。如果未来 LED 产品
应用领域的市场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 LED 产品被其他产品替代,而公司未能在短时间内完成新产品的研发和市场布局,将会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二)公司股价连续上涨积累的获利调整风险
公司股票已在最近的 10 个交易日内 4 日触及 20%涨停板,股价连续上涨积
累了较多的获利调整风险,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避免跟风炒作,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三)公司市盈率显著高于行业市盈率平均水平的风险
1、2021 年 7 月 2 日,公司收盘价为 384.75 元/股,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发布的数据,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 178.46 倍;公司所处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 55.43 倍,公司市盈率高于行业市盈率水平;公司股票换手率为 36.18%,高于 20.00%,公司股票交易频繁,走势具有不确定性。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 证 券 时 报 》 为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报 刊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关于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之回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 日
[2021-07-02] (688699)明微电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5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 3 个交易日内(2021 年 6 月 29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2021 年 7 月 1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发函问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 2021 年 7 月 1
日,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业务受下游市场需求影响较大,宏观经济波动等因素可能影响市场整体的消费需求,导致公司未来业绩存在较大幅度波动的风险。
公司为芯片设计厂商,可能会存在晶圆制造厂商和封装测试厂商产能不足,不能完全保证公司产品及时供应的风险。
截至 2021 年 7 月 1 日,公司收盘价为 342.38 元/股,根据中证指数有
限公司发布的数据,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 158.81 倍;公司所处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 55.35 倍,公司市盈率高于行业市盈率水平;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 3 个交易日内(2021 年 6 月 29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7 月 1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
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核实。现说明如下: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上半年业绩实现大幅度增长,公司已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在《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自愿性披露公告》对半年度业绩大幅增长情况进行了公告。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7,000 万元到 30,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
比,将增加 24,104 万元到 27,104 万元,同比增长 832.38%到 935.98%。预计 2021
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26,000 万元
到 29,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 23,776 万元到 26,776
万元,同比增长 1,069.21%到 1,204.12%。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明微技术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乐康先生发函问询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了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经公司自查,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经公司自查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照相关规定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2021 年 7 月 1 日,公司收盘价为 342.38 元/股,根据中证指数有限
公司发布的数据,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 158.81 倍;公司所处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 55.35 倍,公司市盈率高于行业市盈率水平;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伴随着全球集成电路产业从产能不足、产能扩充到产能过剩的发展循环,公司所处的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存在一定程度的行业波动。随着产能的逐渐扩充,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能获得充足的产能和资源支持,面临较好的发展机遇;而当产能供应过剩后,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若无法保持技术优势和研发创新能力,将在激烈的市场中处于不利地位,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四)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显示屏、智能景观、照明、家电等领域,业务发展不可避免地受到下游应用市场和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随着技术革新和产业升级换代,市场新消费需求不断涌现,但宏观经济的波动,包括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全球经济增速中短期内有所下滑,可能影响市场整体的消费需求,放缓下游客户对产品的新购和重置需求,或者公司未来不能及时提供满足市场需求的产品,将导致公司未来业绩存在较大幅度波动的风险。
(五)公司将集成电路设计成果委托晶圆制造厂制造成晶圆,并采用委托加工或自建产线的方式对晶圆进行封装测试,在集成电路行业生产旺季,可能会存在晶圆制造厂商和封装测试厂商产能不足,不能完全保证公司产品及时供应的风险。
(六)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关于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之回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 日
[2021-06-30] (688699)明微电子: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4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预计
2021 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7,000 万元到 30,000 万元,
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 24,104 万元到 27,104 万元,同比增长 832.38%到 935.98%。
预计2021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26,000 万元到 29,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
23,776 万元到 26,776 万元,同比增长 1,069.21%到 1,204.12%。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同比上升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为 27,000 万元到 30,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
加 24,104 万元到 27,104 万元,同比增长 832.38%到 935.98%。
(2)预计 2021 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为 26,000 万元到 29,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
23,776 万元到 26,776 万元,同比增长 1,069.21%到 1,204.12%。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895.79 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23.69 万元。
三、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公司 2021 年上半年业绩较上年同期增长的主要原因系:
(1)2020 年上半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不畅,因此去年同期
可比基数较小。2021 年上半年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公司下游需求逐步回升并持续旺盛,公司产品销量大幅上升;
(2)公司所处行业上游产能仍然紧张,下游应用领域需求旺盛,公司持续加大研发力度调整产品结构、客户结构及产品价格,实现原有产品销量上升的同时新产品不断批量上市;
(3)公司采取系列措施保障上游产能供给,在晶圆代工厂紧张的大形势下努力拓展上游供应商,通过不断提高研发能力实现产品升级,有效地缩短了芯片在不同晶圆代工厂之间的转产周期,灵活调配产能,缓解紧张的局势;
(4)公司自有封测产能不断扩大,有效提高了产品良率和封测产能,缩短了产品交期。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尚未发现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2021 年
半年度报告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 月30日
[2021-06-10] (688699)明微电子: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3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份数量为 748,091 股,限售期为自深圳
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股票上市之日起 6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全部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6 月 18 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及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71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592,000股,并于2020年1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后总股本为74,368,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7,453,69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6,914,309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共涉及网下配售摇号中签的413名股东,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6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12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份数量为748,0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1年6月18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
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网下配售限售股,各配售对
象承诺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
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份
持有人均严格遵守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时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科
创板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
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份数量为748,091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6月18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号 股东名册 持 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
数 量(股) 司总股 本比例 通数量(股) 股数量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
1 计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869 0.0025% 1,869 0
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2 -东方增长中小盘混合型开放式 1,869 0.0025% 1,869 0
证券投资基金
3 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企业年金计 1,869 0.0025% 1,869 0
划-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行 1,869 0.0025% 1,869 0
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序号 股东名册 持 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
数 量(股) 司总股 本比例 通数量(股) 股数量
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 1,869 0.0025% 1,869 0
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证大
6 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735 0.0010% 735 0
券投资基金
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周 1,869 0.0025% 1,869 0
期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生加 1,869 0.0025% 1,869 0
银稳健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
9 城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1,746 0.0023% 1,746 0
投资基金
1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 1,869 0.0025% 1,869 0
瑞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资 1,869 0.0025% 1,869 0
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投瑞
12 银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1,746 0.0023% 1,746 0
投资基金
1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金 1,501 0.0020% 1,501 0
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
14 城鼎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869 0.0025% 1,869 0
(LOF)
15 中国银行-金鹰成份股优选证券 1,501 0.0020% 1,501 0
投资基金
16 中国银行-嘉实稳健开放式证券 1,869 0.0025% 1,869 0
投资基金
1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先 1,869 0.0025% 1,869 0
进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8 中国银行-国泰沪深300指数证 1,869 0.0025% 1,869 0
券投资基金
19 中国银行-大成财富管理2020生 1,869 0.0025% 1,869 0
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烟草总公司陕西省公司企业
20 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869 0.0025% 1,869 0
限公司
21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1,869 0.0025% 1,869 0
司-分红-团体分红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企业年金
22 计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869 0.0025% 1,869 0
司
序号 股东名册 持 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
数 量(股) 司总股 本比例 通数量(股) 股数量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企业年金
23 计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869 0.0025% 1,869 0
司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企业年金
24 计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869 0.0025% 1,869 0
司
25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869 0.0025% 1,869 0
-万能-个险万能
26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869 0.0025% 1,869 0
-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
27 年金计划-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1,869 0.0025% 1,869 0
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
28 年金计划-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1,869 0.0025% 1,869 0
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29 海消费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1,869 0.0025% 1,869 0
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
30 华行业轮换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1,869 0.0025% 1,869 0
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
31 华宏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1,869 0.0025% 1,869 0
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
32 润元大医疗保
[2021-05-29] (688699)明微电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2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5月28日,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71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59.2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8.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449.0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212.2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236.7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0年12月1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518Z0053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经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根据《深圳市明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智能高端显示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8,994 18,994
2 集成电路封装项目 13,827 13,827
3 研发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8,408 8,408
4 补充流动资金 5,000 5,000
合 计 46,229 46,229
(二)2020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037.8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7.36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518Z0445号)。
(三)2020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四)2021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
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
三、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 月29日
[2021-05-29] (688699)明微电子: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1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于2021年5月28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5月17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尹志刚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5 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1-022)。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5 月 29 日
[2021-05-08] (688699)明微电子: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0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 0.6 元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1/5/13 2021/5/14 2021/5/14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1年4月12日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0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74,368,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6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44,620,800 元。
三、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1/5/13 2021/5/14 2021/5/14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除自行发放对象外,公司全部类型的股份(含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及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深圳市明微技术有限公司、王乐康、黄学良、德清红树林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李照华所持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有关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指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元;持股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本次分红派息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元,待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
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上述第(1)项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4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QFII取得公司派发的股息、红利,由公司代扣代缴10%的企业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4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的,可按照规定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沪股通”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其股息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该现金红利将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4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的税收优惠政策,可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
(5)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其现金红利所得税由其按税法规定自行缴纳,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6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权益分派如有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26983905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8 日
[2021-05-06] (688699)明微电子:关于自愿披露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9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
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贞明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贞明”)于近日收到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37001356,发证时间为2020年12月8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系山东贞明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有关规定,山东贞明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当年起连续三年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该事项不影响山东贞明目前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6 日
[2021-04-27] (688699)明微电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8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 3 个交易日内(2021 年 4 月 22 日、2021 年 4 月 23
日、2021 年 4 月 26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30%,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发函问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 2021 年 4 月 26
日,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业务受下游市场需求影响较大,宏观经济波动等因素可能影响市场整体的消费需求,导致公司未来业绩存在较大幅度波动的风险。
公司为芯片设计厂商,可能会存在晶圆制造厂商和封装测试厂商产能不足,不能完全保证公司产品及时供应的风险。
截至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收盘价为 137.04 元/股,根据中证指数有
限公司发布的数据,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 160.20 倍;公司所处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 57.66 倍,公司市盈率高于行业市盈率水平;公司股票换手率为 26.60%,高于 20.00%,公司股票交易频繁,走势具有不确定性。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 3 个交易日内(2021 年 4 月 22 日、2021 年 4 月 23 日、
2021 年 4 月 26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核实。现说明如下:
(一)经公司自查,2021 年第一季度,公司新产品及原热销产品销量增长,加之产品毛利率整体提升,从而带动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上升。
与此同时,2020 年第一季度,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风险影响,各地政府相继出台并严格执行关于延迟复工、限制物流、人流等疫情防控政策,公司曾受到延期开工以及物流不通畅的影响,同比基数较小,因此本年度增幅较大。(详见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的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明微技术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乐康先生发函问询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了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关注到近期部分证券公司发布的研究报告中对公司未来的营业收入、利润水平、每股收益、股价和市盈率等指标进行了预测,公司在此提示,上述预测为其单方面预测,未经公司确认,相关信息以公司公告为准。
经公司自查,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经公司自查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照相关规定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
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收盘价为 137.04 元/股,根据中证指数有限
公司发布的数据,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 160.20 倍;公司所处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 57.66 倍,公司市盈率高于行业市盈率水平;公司股票换手率为 26.60%,高于 20.00%,公司股票交易频繁,走势具有不确定性。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伴随着全球集成电路产业从产能不足、产能扩充到产能过剩的发展循环,公司所处的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存在一定程度的行业波动。随着产能的逐渐扩充,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能获得充足的产能和资源支持,面临较好的发展机遇;而当产能供应过剩后,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若无法保持技术优势和研发创新能力,将在激烈的市场中处于不利地位,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四)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显示屏、智能景观、照明、家电等领域,业务发展不可避免地受到下游应用市场和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随着技术革新和产业升级换代,市场新消费需求不断涌现,但宏观经济的波动,包括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全球经济增速中短期内有所下滑,可能影响市场整体的消费需求,放缓下游客户对产品的新购和重置需求,或者公司未来不能及时提供满足市场需求的产品,将导致公司未来业绩存在较大幅度波动的风险。
(五)公司将集成电路设计成果委托晶圆制造厂制造成晶圆,并采用委托加工或自建产线的方式对晶圆进行封装测试,在集成电路行业生产旺季,可能会存在晶圆制造厂商和封装测试厂商产能不足,不能完全保证公司产品及时供应的风险。
(六)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关于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之回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
[2021-04-23] (688699)明微电子: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88元
每股净资产: 15.48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86%
营业总收入: 2.0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6554.32万元
[2021-04-13] (688699)明微电子: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7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4 月 1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高新南一道 015 号国微研发大楼三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7
普通股股东人数 4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55,813,67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55,813,67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5.050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5.050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乐康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5 人,童新先生、杨爱云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郭王洁女士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管均列席了本次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55,810,250 99.9938 3,425 0.0062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55,810,250 99.9938 3,425 0.0062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55,810,250 99.9938 3,425 0.0062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55,810,250 99.9938 3,425 0.0062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 2020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55,810,250 99.9938 3,425 0.0062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 2021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55,810,250 99.9938 3,425 0.0062 0 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55,810,250 99.9938 3,425 0.0062 0 0.0000
8、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董事 2021 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55,810,250 99.9938 3,425 0.0062 0 0.0000
9、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监事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55,810,250 99.9938 3,425 0.0062 0 0.0000
10、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55,810,250 99.9938 3,425 0.0062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关于审议
5 2020 年度 7,040,250 99.9513 3,425 0.0487 0 0.0000
财务决算
的议案
关于审议
6 2021 年度 7,040,250 99.9513 3,425 0.0487 0 0.0000
财务预算
的议案
关于审议
2020 年年
7 度利润分 7,040,250 99.9513 3,425 0.0487 0 0.0000
配预案的
议案
关于审议
公司董事
8 2021 年度 7,040,250 99.9513 3,425 0.0487 0 0.0000
薪酬标准
的议案
关于审议
公司监事
9 2021 年度 7,040,250 99.9513 3,425 0.0487 0 0.0000
薪酬方案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第 5、6、7、8、9 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家辉、袁锦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审议议案及其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03-30] (688699)明微电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1-03-23] (688699)明微电子:2020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1.96元
每股净资产: 14.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8.06%
营业总收入: 5.25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09亿元
[2021-01-30] (688699)明微电子:关于自愿披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
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 202 1 00 5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
关于
自愿 披露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明微
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近日收到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和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44206420,发证时间为2020年12月11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当年起连续三年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该事项不影响公司目前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
市明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30 日
[2021-01-26] (688699)明微电子: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外币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4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外币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71号),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59.2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8.4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449.0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212.2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236.79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14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0年12月1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518Z0053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0年12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2020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募集资金外币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贞明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
贞明”)向银行申请开立募集资金外币专项账户,以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外币付款业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12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募集资金外币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山东贞明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高新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信建投”)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协议”或“本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在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下,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募投项目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山东贞明
集成电路封装项目
(美元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高新支行
37050167900800002479
山东贞明
集成电路封装项目
(日元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高新支行
37050167900800002480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贞明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前述公司合称为“甲方”)
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高新支行
丙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甲方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集成电路封装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在募集资金专户内,甲方可根据实际需求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甲方应将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款项的具体金额、存
放方式、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不得设定质押、不可转让。甲方不得从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直接支取资金。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应当至少每半年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龙敏、余皓亮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须含中文版本),并抄送给丙方。
6、甲方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00万元(或等值的外币金额(以乙方当日公布的汇率为准进行换算))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同时向甲方、乙方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甲方对丙方保荐代表人的授权由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继受享有。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或三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并销户之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6日
[2021-01-25] (688699)明微电子: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3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告所载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2020年度的定期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51,576.43
46,290.21
11.42 营业利润
11,510.25
8,766.18
31.30 利润总额
11,508.86
8,759.96
31.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632.27
8,072.45
31.7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9,830.34
7,303.00
34.61 基本每股收益(元)
1.91
1.45
31.7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7.41%
27.00%
增加0.41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119,618.07
44,743.73
167.34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108,287.70
33,531.79
222.94 股本
7,436.80
5,577.60
33.3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元)
14.56
6.01
142.26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但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为准。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1,576.4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4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632.2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7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830.3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4.61%。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19,618.07万元,同比增长167.34%;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08,287.70万元,同比增长222.94%。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说明:
1、营业利润同比增长31.30%,利润总额同比增长31.3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长31.7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34.61%,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31.72%,主要原因系:下半年集成电路行业逐步回暖,市场需求旺盛,LED显示屏类驱动芯片和LED照明类驱动芯片销量持续增长,加之高毛利新品销售上量,毛利率整体有所提升,从而带动公司全年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的稳定增长。
相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2020年度业绩预计情况,上述数据存在差异的原因主要系:第四季度下游市场需求旺盛,加之自封带来的产能保障及成本规模效应显现。
2、总资产同比增长167.34%,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同比增长222.94%,股本同比增长33.33%,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同比增长142.26%,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增加所致。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0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5日
[2021-01-12] (688699)明微电子: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2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于2020年12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5,577.60万元变更为7,436.80万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近日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55659399L 2、名称: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王乐康 5、经营范围:集成电路的生产;集成电路及相关电子应用产品、电子信息产品的设计、技术开发和相关技术服务(不含限制项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须取得主管部门的资格证书后方可经营) 6、注册资本:柒仟肆佰叁拾陆万捌仟元整 7、成立日期:2003年10月30日
8、营业期限:永续经营 9、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高新南一道015号国微研发大楼三层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2日
[2021-01-08] (688699)明微电子: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1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于2020年12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详见2020年12月2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近日收到全资子公司山东贞明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贞明”)通知,山东贞明对其注册资本进行了变更,目前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主要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000699884241 2、名称:山东贞明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王乐康 5、经营范围:半导体照明产品、电源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及销售,集成电路研发、封装及测试,半导体照明工程、城市亮化、景观照明工程、节能改造工程的设计、安装、维护,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注册资本:贰亿零叁佰贰拾柒万元整 7、成立日期:2013年05月31日 8、营业期限:2013年05月31日至2063年05月31日 9、住所:潍坊高新区孵化二巷155号第一加速器一期3楼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8日
[2020-12-31] (688699)明微电子: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0-007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71号),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59.2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8.4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449.0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212.2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236.79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14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0年12月1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518Z0053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0年12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2020年12月24日,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山东贞明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贞明”)增资13,827.00万元专项用于实施“集成电路封装项目”,山东贞明将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并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12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山东贞明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高新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信建投”)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协议”或“本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在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下,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募投项目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山东贞明
集成电路封装项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高新支行
37050110564300000395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贞明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前述公司合称为“甲方”)
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高新支行
丙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甲方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相关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37050110564300000395,截至2020年12月29日,专户余额为13,827.0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集成电路封装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在募集资金专户内,甲方可根据实际需求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甲方应将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款项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不得设定质押、不可转让。甲方不得从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直接支取资金。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主办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应当至少每半年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龙敏、余皓亮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主办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六、甲方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
的,甲方应当及时以传真及/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同时向甲方、乙方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主办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甲方对丙方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的授权由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继受享有。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十、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或三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并销户之日起失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二份,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各报备一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2020-12-26] (688699)明微电子: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0-001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微电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0年12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21日以邮件及电话通知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各位监事已经知悉所议事项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尹志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 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以上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则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037.8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7.36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四、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募集资金外币专项账户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全资子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开立募集资金外币专项账户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募集资金外币专项账户。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募集资金外币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5,000万元,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5,000万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下无正文。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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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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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2] (688699)明微电子: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2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 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2021 年年度的定期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125,120.20 52,526.12 138.21
营业利润 70,396.98 11,709.80 501.18
利润总额 70,344.94 11,708.42 500.8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4,781.31 10,926.69 492.8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
62,677.92 10,183.74 515.47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8.71 1.96 344.3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6.83% 28.06% 增加 18.77 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189,019.63 120,228.18 57.22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168,851.61 108,582.12 55.51
股本 7,436.80 7,436.8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
22.70 14.60 55.48
资产(元)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但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公司 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25,120.20 万元,同比增长 138.21%;实现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4,781.31 万元,同比增长 492.8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62,677.92 万元,同比增长 515.47%;基本每股收益 8.71 元,同比增长 344.39%。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 189,019.63 万元,同比增长 57.22%;归属于母公司
的所有者权益 168,851.61 万元,同比增长 55.5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 22.70 元,同比增长 55.48%。
2021 年,公司所处集成电路行业上游晶圆封装产能紧缺,下游需求旺盛,面对产能危机和市场机遇,公司积极调整销售策略,不断优化产品结构与客户结构,优先保证新产品和高毛利产品的交付;同时通过预付产能保证金和持续提升自有封测产能,公司供货能力逐步增强,品质成本管理不断优化,产品竞争力得以进一步提升。2021 年公司各产品线销量均大幅增长,盈利能力不断提升。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 30%以上的主要原因说明:
1、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 138.21%,营业利润同比增长 501.18%,利润总额同比增长 500.8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长 492.8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 515.47%,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 344.39%,主要系报告期市场需求旺盛,产品量价齐升,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大幅增长。
2、总资产同比增长 57.22%,主要系报告期公司业务规模快速增长,货币资金增加;预付供应商晶圆款和产能保证金增加;库存备货和购买封装设备增加所致。
3、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同比增长 55.51%,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同比增长 55.48%,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净利润增加所致。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 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具体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2 日
[2022-01-04] (688699)明微电子: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1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微电子”或“公司”)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李照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28,400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705,600 股,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合计 1,53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06%;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郭王洁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5,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81%;公司监事尹志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18,400 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08,000 股,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合计1,226,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65%;公司监事、核心技术人员陈克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64,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22%;公司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符传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86,000 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03,200 股,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合计 789,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06%;公司财务总监王忠秀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9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52%;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吕苏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11%;
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其中直接持股部分已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李照华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207,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
超过 0.28%。郭王洁女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151,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20%。
尹志刚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54,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07%。陈克勇先生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减持数量不
超过 41,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06%。符传汇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96,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13%。王忠秀女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97,5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13%。吕苏谊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2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不超过 0.03%。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期间为自公司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2%,减持期间为自公司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期间如
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将按照减
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李照华先生、郭王洁女士、尹志刚先生、陈克勇先生、
符传汇先生、王忠秀女士、吕苏谊先生发来的《关于减持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具体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李照华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534,000 2.06% IPO 前取得:1,534,000 股
郭王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05,600 0.81% IPO 前取得:605,600 股
尹志刚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226,400 1.65% IPO 前取得:1,226,400 股
陈克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64,400 0.22% IPO 前取得:164,400 股
符传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89,200 1.06% IPO 前取得:789,200 股
王忠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90,000 0.52% IPO 前取得:390,000 股
吕苏谊 其他股东:核心技术人员 84,000 0.11% IPO 前取得:84,0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量(股) 持比例 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竞价交易减持,不
不超过: 不超过: 超过:207,100 股 2022/1/25~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个人资
李照华
207,100 股 0.28% 大宗交易减持,不 2022/7/24 格 得 金需求
超过:207,100 股
竞价交易减持,不
不超过: 不超过: 超过:151,400 股 2022/1/25~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个人资
郭王洁
151,400 股 0.20% 大宗交易减持,不 2022/7/24 格 得 金需求
超过:151,400 股
竞价交易减持,不
不超过: 不超过: 超过:54,600 股 2022/1/25~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个人资
尹志刚
54,600 股 0.07% 大宗交易减持,不 2022/7/24 格 得 金需求
超过:54,600 股
竞价交易减持,不
不超过: 不超过: 超过:41,100 股 2022/1/25~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个人资
陈克勇
41,100 股 0.06% 大宗交易减持,不 2022/7/24 格 得 金需求
超过:41,100 股
竞价交易减持,不
不超过: 不超过: 超过:96,500 股 2022/1/25~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个人资
符传汇
96,500 股 0.13% 大宗交易减持,不 2022/7/24 格 得 金需求
超过:96,500 股
王忠秀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 2022/1/25~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个人资
97,500 股 0.13% 超过:97,500 股 2022/7/24 格 得 金需求
大宗交易减持,不
超过:97,500 股
竞价交易减持,不
不超过: 不超过: 超过:21,000 股 2022/1/25~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个人资
吕苏谊
21,000 股 0.03% 大宗交易减持,不 2022/7/24 格 得 金需求
超过:21,000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李照华先生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票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
上述承诺。
(2)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
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
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上述发行价是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
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相关规定做除权除息
处理。
(3)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
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同时本人作为公司的核心技
术人员,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4 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
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半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
[2021-12-11] (688699)明微电子: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5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数量为 16,804,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60%,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为自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20 日(因 2021 年 12 月 18 日和 2021
年 12 月 19 日为非交易日,所以相应顺延至 2021 年 12 月 20 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及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71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592,000股,并于2020年1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后总股本为74,368,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7,453,69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6,914,309股。
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中,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的748,091股限售股已于2021年6月18日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共涉及40名股东,对应的限售股份数量为16,80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60%,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1年12月20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
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作出的有关承诺如下:
(一)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黄学良、德清红树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票发生变化的,本人/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的,则股份锁定期自动按该等规定或要求执行。
2、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届满后,本人/本企业将根据商业投资原则,在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确定后续持股计划;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3、本承诺出具后,在本人/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4、本人/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本企业将承担明微电子、明微电子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明微电子股票的收益将归明微电子所有。
(二)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核心技术人员的股东李照华、符传汇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票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上述发行价是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相关规定做除权除息处理。
3、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同时本人作为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半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4、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将在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确定后续持股计划;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5、本承诺出具后,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6、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明微电子、明微电子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明微电子股票的收益将归明微电子所有。
(三)担任公司监事兼核心技术人员的股东郭伟峰、陈克勇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票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同时本人作为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半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人将在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确定后续持股计划;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4、本承诺出具后,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5、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明微电子、明微电子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明微电子股票的收益将归明微电子所有。
(四)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郭王洁、王欢(已离职)、王忠秀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票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上述发行价是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相关规定做除权除息处理。
3、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半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4、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人将在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确定后续持股计划;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5、本承诺出具后,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6、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明微电子、明微电子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明微电子股票的收益将归明微电子所有。
(五)担任公司监事的股东尹志刚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票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
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半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人将在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确定后续持股计划;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4、本承诺出具后,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5、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明微电子、明微电子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明微电子股票的收益将归明微电子所有。
(六)担任核心技术人员的股东吕苏谊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票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作为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
[2021-11-10] (688699)明微电子: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3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1 月 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高新南一道 015 号国微研发大楼三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6
普通股股东人数 4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55,824,15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55,824,15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75.0647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5.0647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乐康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郭王洁女士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管均列席了本次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55,824,151 100 0 0 0 0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55,824,151 100 0 0 0 0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55,824,151 100 0 0 0 0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55,824,151 100 0 0 0 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鑫、许家辉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审议议案及其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2021-10-25] (688699)明微电子: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0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于2021年10月22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11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尹志刚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申请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银行 额度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 6,000.00
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0,000.00
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5,000.00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可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31)。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可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31)。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5 日
[2021-10-25] (688699)明微电子: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2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 年 11 月 9 日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高新南一道 015 号国微研发大楼三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1 月 9 日
至 2021 年 11 月 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
2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3 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
4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2、3、4 已经公司 2021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不适用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 股 688699 明微电子 2021/11/4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1 年 11 月 9 日(9:30-12:00)
(二)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高新南一道 015 号国微研发大楼三层会议室
(三)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出席会议室需携带原件。
六、 其他事项
(一)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鼓励全体股东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二)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高新南一道 015 号国微研发大楼三层会议室
邮政编码:518057
电话:0755-26983905
传真:0755-26051849
邮箱:ir@chinaasic.com
联系人:郭王洁
(三)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四)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5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1 月 9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2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3 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4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0-25] (688699)明微电子: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8.07元
每股净资产: 22.066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3.93%
营业总收入: 10.71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6.00亿元
[2021-09-10] (688699)明微电子: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9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王欢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王欢先生因个人原因(家庭原因/身体原因等)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王欢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王欢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王欢先生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不存在任何分歧,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开展和公司的生产经营。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6.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75%。王欢先生承诺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王欢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董事会对王欢先生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0 日
[2021-08-28] (688699)明微电子: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8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9 日(星期四)下午 14:00-15:00
会 议 召 开 地 点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 网 址 :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9 月 8 日(星期三)17:00 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
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 ir@chinaasic.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已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发布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1 年 9 月 9 日下午
14:00-15:00 举行 2021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1 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9 日(星期四)下午 14:00-15:00
( 二 ) 会 议 召 开 地 点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路 演 中 心 ”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王乐康先生
总经理:李照华先生
董事会秘书:郭王洁女士
财务总监:王忠秀女士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21 年 9 月 9 日(星期四)下午 14:00-15:00,通过互
联网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9 月 8 日(星期三)17:00 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
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ir@chinaasic.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55-26983905
邮箱:ir@chinaasic.com
六、其他事项
本 次 投 资 者 说 明 会 召 开 后 ,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8 日
[2021-07-20] (688699)明微电子: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4.07元
每股净资产: 18.066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4.61%
营业总收入: 6.18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03亿元
[2021-07-03] (688699)明微电子: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6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 10 个交易日内(交易日 2021 年 6 月 21 日至 2021 年
7 月 2 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0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发函问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 2021 年 7 月 2
日,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业务受下游市场需求影响较大,宏观经济波动等因素可能影响市场整体的消费需求,导致公司未来业绩存在较大幅度波动的风险。
公司为芯片设计厂商,可能会存在晶圆制造厂商和封装测试厂商产能不足,不能完全保证公司产品及时供应的风险。
公司未来产品研发设计、工艺升级或客户开拓未及预期,公司的市场份额和销售额将可能被竞争对手挤压,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产品结构较为单一,集中在 LED 产品应用领域,如果未来 LED 产品
应用领域的市场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 LED 产品被其他产品替代,而公司未能在短时间内完成新产品的研发和市场布局,将会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股票已在最近的 10 个交易日内 4 日触及 20%涨停板,股价连续上涨
积累了较多的获利调整风险。
截至 2021 年 7 月 2 日,公司收盘价为 384.75 元/股,根据中证指数有
限公司发布的数据,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 178.46 倍;公司所处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 55.43 倍,公司市盈率高于行业市盈率水平;公司股票换手率为 36.18%,高于 20.00%,公司股票交易频繁,走势具有不确定性。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 10 个交易日内(交易日 2021 年 6 月 21 日至 2021 年 7
月 2 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0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核实。现说明如下: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上半年业绩实现大幅度增长,公司已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在《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自愿性披露公告》对半年度业绩大幅增长情况进行了公告。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7,000 万元到 30,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
比,将增加 24,104 万元到 27,104 万元,同比增长 832.38%到 935.98%。预计 2021
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26,000 万元
到 29,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 23,776 万元到 26,776
万元,同比增长 1,069.21%到 1,204.12%。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明微技术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乐康先生发函问询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了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经公司自查,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经公司自查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照相关规定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可确定性
1、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伴随着全球集成电路产业从产能不足、产能扩充到产能过剩的发展循环,公司所处的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存在一定程度的行业波动。随着产能的逐渐扩充,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能获得充足的产能和资源支持,面临较好的发展机遇;而当产能供应过剩后,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若无法保持技术优势和研发创新能力,将在激烈的市场中处于不利地位,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3、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显示屏、智能景观、照明、家电等领域,业务发展不可避免地受到下游应用市场和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随着技术革新和产业升级换代,市场新消费需求不断涌现,但宏观经济的波动,包括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全球经济增速中短期内有所下滑,可能影响市场整体的消费需求,放缓下游客户对产品的新购和重置需求,或者公司未来不能及时提供满足市场需求的产品,将导致公司未来业绩存在较大幅度波动的风险。
4、公司将集成电路设计成果委托晶圆制造厂制造成晶圆,并采用委托加工或自建产线的方式对晶圆进行封装测试,在集成电路行业生产旺季,可能会存在晶圆制造厂商和封装测试厂商产能不足,不能完全保证公司产品及时供应的风险。
5、公司目前在全球和国内驱动市场的占有率相对较低,未来随着更多集成电路设计厂商的进入,以及竞争对手利用其品牌、技术、资金优势持续加大该领域的投入,公司产品将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若公司未来产品研发设计、工艺升级或客户开拓未及预期,公司的市场份额和销售额将可能被挤压,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6、公司产品结构较为单一,集中在 LED 产品应用领域。如果未来 LED 产品
应用领域的市场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 LED 产品被其他产品替代,而公司未能在短时间内完成新产品的研发和市场布局,将会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二)公司股价连续上涨积累的获利调整风险
公司股票已在最近的 10 个交易日内 4 日触及 20%涨停板,股价连续上涨积
累了较多的获利调整风险,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避免跟风炒作,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三)公司市盈率显著高于行业市盈率平均水平的风险
1、2021 年 7 月 2 日,公司收盘价为 384.75 元/股,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发布的数据,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 178.46 倍;公司所处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 55.43 倍,公司市盈率高于行业市盈率水平;公司股票换手率为 36.18%,高于 20.00%,公司股票交易频繁,走势具有不确定性。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 证 券 时 报 》 为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报 刊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关于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之回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 日
[2021-07-02] (688699)明微电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5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 3 个交易日内(2021 年 6 月 29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2021 年 7 月 1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发函问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 2021 年 7 月 1
日,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业务受下游市场需求影响较大,宏观经济波动等因素可能影响市场整体的消费需求,导致公司未来业绩存在较大幅度波动的风险。
公司为芯片设计厂商,可能会存在晶圆制造厂商和封装测试厂商产能不足,不能完全保证公司产品及时供应的风险。
截至 2021 年 7 月 1 日,公司收盘价为 342.38 元/股,根据中证指数有
限公司发布的数据,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 158.81 倍;公司所处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 55.35 倍,公司市盈率高于行业市盈率水平;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 3 个交易日内(2021 年 6 月 29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7 月 1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
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核实。现说明如下: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上半年业绩实现大幅度增长,公司已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在《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自愿性披露公告》对半年度业绩大幅增长情况进行了公告。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7,000 万元到 30,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
比,将增加 24,104 万元到 27,104 万元,同比增长 832.38%到 935.98%。预计 2021
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26,000 万元
到 29,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 23,776 万元到 26,776
万元,同比增长 1,069.21%到 1,204.12%。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明微技术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乐康先生发函问询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了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经公司自查,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经公司自查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照相关规定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2021 年 7 月 1 日,公司收盘价为 342.38 元/股,根据中证指数有限
公司发布的数据,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 158.81 倍;公司所处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 55.35 倍,公司市盈率高于行业市盈率水平;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伴随着全球集成电路产业从产能不足、产能扩充到产能过剩的发展循环,公司所处的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存在一定程度的行业波动。随着产能的逐渐扩充,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能获得充足的产能和资源支持,面临较好的发展机遇;而当产能供应过剩后,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若无法保持技术优势和研发创新能力,将在激烈的市场中处于不利地位,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四)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显示屏、智能景观、照明、家电等领域,业务发展不可避免地受到下游应用市场和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随着技术革新和产业升级换代,市场新消费需求不断涌现,但宏观经济的波动,包括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全球经济增速中短期内有所下滑,可能影响市场整体的消费需求,放缓下游客户对产品的新购和重置需求,或者公司未来不能及时提供满足市场需求的产品,将导致公司未来业绩存在较大幅度波动的风险。
(五)公司将集成电路设计成果委托晶圆制造厂制造成晶圆,并采用委托加工或自建产线的方式对晶圆进行封装测试,在集成电路行业生产旺季,可能会存在晶圆制造厂商和封装测试厂商产能不足,不能完全保证公司产品及时供应的风险。
(六)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关于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之回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 日
[2021-06-30] (688699)明微电子: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4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预计
2021 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7,000 万元到 30,000 万元,
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 24,104 万元到 27,104 万元,同比增长 832.38%到 935.98%。
预计2021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26,000 万元到 29,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
23,776 万元到 26,776 万元,同比增长 1,069.21%到 1,204.12%。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同比上升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为 27,000 万元到 30,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
加 24,104 万元到 27,104 万元,同比增长 832.38%到 935.98%。
(2)预计 2021 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为 26,000 万元到 29,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
23,776 万元到 26,776 万元,同比增长 1,069.21%到 1,204.12%。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895.79 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23.69 万元。
三、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公司 2021 年上半年业绩较上年同期增长的主要原因系:
(1)2020 年上半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不畅,因此去年同期
可比基数较小。2021 年上半年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公司下游需求逐步回升并持续旺盛,公司产品销量大幅上升;
(2)公司所处行业上游产能仍然紧张,下游应用领域需求旺盛,公司持续加大研发力度调整产品结构、客户结构及产品价格,实现原有产品销量上升的同时新产品不断批量上市;
(3)公司采取系列措施保障上游产能供给,在晶圆代工厂紧张的大形势下努力拓展上游供应商,通过不断提高研发能力实现产品升级,有效地缩短了芯片在不同晶圆代工厂之间的转产周期,灵活调配产能,缓解紧张的局势;
(4)公司自有封测产能不断扩大,有效提高了产品良率和封测产能,缩短了产品交期。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尚未发现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2021 年
半年度报告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 月30日
[2021-06-10] (688699)明微电子: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3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份数量为 748,091 股,限售期为自深圳
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股票上市之日起 6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全部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6 月 18 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及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71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592,000股,并于2020年1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后总股本为74,368,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7,453,69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6,914,309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共涉及网下配售摇号中签的413名股东,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6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12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份数量为748,0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1年6月18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
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网下配售限售股,各配售对
象承诺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
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份
持有人均严格遵守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时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科
创板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
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份数量为748,091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6月18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号 股东名册 持 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
数 量(股) 司总股 本比例 通数量(股) 股数量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
1 计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869 0.0025% 1,869 0
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2 -东方增长中小盘混合型开放式 1,869 0.0025% 1,869 0
证券投资基金
3 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企业年金计 1,869 0.0025% 1,869 0
划-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行 1,869 0.0025% 1,869 0
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序号 股东名册 持 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
数 量(股) 司总股 本比例 通数量(股) 股数量
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 1,869 0.0025% 1,869 0
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证大
6 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735 0.0010% 735 0
券投资基金
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周 1,869 0.0025% 1,869 0
期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生加 1,869 0.0025% 1,869 0
银稳健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
9 城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1,746 0.0023% 1,746 0
投资基金
1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 1,869 0.0025% 1,869 0
瑞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资 1,869 0.0025% 1,869 0
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投瑞
12 银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1,746 0.0023% 1,746 0
投资基金
1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金 1,501 0.0020% 1,501 0
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
14 城鼎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869 0.0025% 1,869 0
(LOF)
15 中国银行-金鹰成份股优选证券 1,501 0.0020% 1,501 0
投资基金
16 中国银行-嘉实稳健开放式证券 1,869 0.0025% 1,869 0
投资基金
1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先 1,869 0.0025% 1,869 0
进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8 中国银行-国泰沪深300指数证 1,869 0.0025% 1,869 0
券投资基金
19 中国银行-大成财富管理2020生 1,869 0.0025% 1,869 0
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烟草总公司陕西省公司企业
20 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869 0.0025% 1,869 0
限公司
21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1,869 0.0025% 1,869 0
司-分红-团体分红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企业年金
22 计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869 0.0025% 1,869 0
司
序号 股东名册 持 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
数 量(股) 司总股 本比例 通数量(股) 股数量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企业年金
23 计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869 0.0025% 1,869 0
司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企业年金
24 计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869 0.0025% 1,869 0
司
25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869 0.0025% 1,869 0
-万能-个险万能
26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869 0.0025% 1,869 0
-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
27 年金计划-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1,869 0.0025% 1,869 0
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
28 年金计划-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1,869 0.0025% 1,869 0
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29 海消费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1,869 0.0025% 1,869 0
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
30 华行业轮换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1,869 0.0025% 1,869 0
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
31 华宏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1,869 0.0025% 1,869 0
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
32 润元大医疗保
[2021-05-29] (688699)明微电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2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5月28日,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71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59.2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8.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449.0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212.2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236.7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0年12月1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518Z0053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经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根据《深圳市明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智能高端显示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8,994 18,994
2 集成电路封装项目 13,827 13,827
3 研发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8,408 8,408
4 补充流动资金 5,000 5,000
合 计 46,229 46,229
(二)2020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037.8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7.36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518Z0445号)。
(三)2020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四)2021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
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
三、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 月29日
[2021-05-29] (688699)明微电子: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1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于2021年5月28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5月17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尹志刚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5 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1-022)。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5 月 29 日
[2021-05-08] (688699)明微电子: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0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 0.6 元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1/5/13 2021/5/14 2021/5/14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1年4月12日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0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74,368,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6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44,620,800 元。
三、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1/5/13 2021/5/14 2021/5/14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除自行发放对象外,公司全部类型的股份(含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及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深圳市明微技术有限公司、王乐康、黄学良、德清红树林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李照华所持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有关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指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元;持股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本次分红派息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元,待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
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上述第(1)项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4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QFII取得公司派发的股息、红利,由公司代扣代缴10%的企业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4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的,可按照规定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沪股通”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其股息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该现金红利将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4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的税收优惠政策,可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
(5)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其现金红利所得税由其按税法规定自行缴纳,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6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权益分派如有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26983905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8 日
[2021-05-06] (688699)明微电子:关于自愿披露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9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
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贞明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贞明”)于近日收到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37001356,发证时间为2020年12月8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系山东贞明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有关规定,山东贞明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当年起连续三年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该事项不影响山东贞明目前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6 日
[2021-04-27] (688699)明微电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8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 3 个交易日内(2021 年 4 月 22 日、2021 年 4 月 23
日、2021 年 4 月 26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30%,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发函问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 2021 年 4 月 26
日,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业务受下游市场需求影响较大,宏观经济波动等因素可能影响市场整体的消费需求,导致公司未来业绩存在较大幅度波动的风险。
公司为芯片设计厂商,可能会存在晶圆制造厂商和封装测试厂商产能不足,不能完全保证公司产品及时供应的风险。
截至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收盘价为 137.04 元/股,根据中证指数有
限公司发布的数据,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 160.20 倍;公司所处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 57.66 倍,公司市盈率高于行业市盈率水平;公司股票换手率为 26.60%,高于 20.00%,公司股票交易频繁,走势具有不确定性。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 3 个交易日内(2021 年 4 月 22 日、2021 年 4 月 23 日、
2021 年 4 月 26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核实。现说明如下:
(一)经公司自查,2021 年第一季度,公司新产品及原热销产品销量增长,加之产品毛利率整体提升,从而带动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上升。
与此同时,2020 年第一季度,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风险影响,各地政府相继出台并严格执行关于延迟复工、限制物流、人流等疫情防控政策,公司曾受到延期开工以及物流不通畅的影响,同比基数较小,因此本年度增幅较大。(详见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的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明微技术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乐康先生发函问询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了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关注到近期部分证券公司发布的研究报告中对公司未来的营业收入、利润水平、每股收益、股价和市盈率等指标进行了预测,公司在此提示,上述预测为其单方面预测,未经公司确认,相关信息以公司公告为准。
经公司自查,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经公司自查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照相关规定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
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收盘价为 137.04 元/股,根据中证指数有限
公司发布的数据,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 160.20 倍;公司所处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 57.66 倍,公司市盈率高于行业市盈率水平;公司股票换手率为 26.60%,高于 20.00%,公司股票交易频繁,走势具有不确定性。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伴随着全球集成电路产业从产能不足、产能扩充到产能过剩的发展循环,公司所处的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存在一定程度的行业波动。随着产能的逐渐扩充,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能获得充足的产能和资源支持,面临较好的发展机遇;而当产能供应过剩后,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若无法保持技术优势和研发创新能力,将在激烈的市场中处于不利地位,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四)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显示屏、智能景观、照明、家电等领域,业务发展不可避免地受到下游应用市场和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随着技术革新和产业升级换代,市场新消费需求不断涌现,但宏观经济的波动,包括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全球经济增速中短期内有所下滑,可能影响市场整体的消费需求,放缓下游客户对产品的新购和重置需求,或者公司未来不能及时提供满足市场需求的产品,将导致公司未来业绩存在较大幅度波动的风险。
(五)公司将集成电路设计成果委托晶圆制造厂制造成晶圆,并采用委托加工或自建产线的方式对晶圆进行封装测试,在集成电路行业生产旺季,可能会存在晶圆制造厂商和封装测试厂商产能不足,不能完全保证公司产品及时供应的风险。
(六)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关于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之回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
[2021-04-23] (688699)明微电子: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88元
每股净资产: 15.48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86%
营业总收入: 2.0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6554.32万元
[2021-04-13] (688699)明微电子: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7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4 月 1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高新南一道 015 号国微研发大楼三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7
普通股股东人数 4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55,813,67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55,813,67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5.050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5.050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乐康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5 人,童新先生、杨爱云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郭王洁女士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管均列席了本次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55,810,250 99.9938 3,425 0.0062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55,810,250 99.9938 3,425 0.0062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55,810,250 99.9938 3,425 0.0062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55,810,250 99.9938 3,425 0.0062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 2020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55,810,250 99.9938 3,425 0.0062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 2021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55,810,250 99.9938 3,425 0.0062 0 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55,810,250 99.9938 3,425 0.0062 0 0.0000
8、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董事 2021 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55,810,250 99.9938 3,425 0.0062 0 0.0000
9、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监事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55,810,250 99.9938 3,425 0.0062 0 0.0000
10、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55,810,250 99.9938 3,425 0.0062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关于审议
5 2020 年度 7,040,250 99.9513 3,425 0.0487 0 0.0000
财务决算
的议案
关于审议
6 2021 年度 7,040,250 99.9513 3,425 0.0487 0 0.0000
财务预算
的议案
关于审议
2020 年年
7 度利润分 7,040,250 99.9513 3,425 0.0487 0 0.0000
配预案的
议案
关于审议
公司董事
8 2021 年度 7,040,250 99.9513 3,425 0.0487 0 0.0000
薪酬标准
的议案
关于审议
公司监事
9 2021 年度 7,040,250 99.9513 3,425 0.0487 0 0.0000
薪酬方案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第 5、6、7、8、9 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家辉、袁锦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审议议案及其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03-30] (688699)明微电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1-03-23] (688699)明微电子:2020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1.96元
每股净资产: 14.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8.06%
营业总收入: 5.25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09亿元
[2021-01-30] (688699)明微电子:关于自愿披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
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 202 1 00 5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
关于
自愿 披露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明微
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近日收到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和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44206420,发证时间为2020年12月11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当年起连续三年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该事项不影响公司目前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
市明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30 日
[2021-01-26] (688699)明微电子: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外币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4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外币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71号),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59.2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8.4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449.0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212.2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236.79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14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0年12月1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518Z0053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0年12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2020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募集资金外币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贞明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
贞明”)向银行申请开立募集资金外币专项账户,以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外币付款业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12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募集资金外币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山东贞明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高新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信建投”)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协议”或“本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在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下,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募投项目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山东贞明
集成电路封装项目
(美元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高新支行
37050167900800002479
山东贞明
集成电路封装项目
(日元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高新支行
37050167900800002480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贞明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前述公司合称为“甲方”)
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高新支行
丙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甲方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集成电路封装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在募集资金专户内,甲方可根据实际需求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甲方应将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款项的具体金额、存
放方式、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不得设定质押、不可转让。甲方不得从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直接支取资金。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应当至少每半年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龙敏、余皓亮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须含中文版本),并抄送给丙方。
6、甲方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00万元(或等值的外币金额(以乙方当日公布的汇率为准进行换算))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同时向甲方、乙方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甲方对丙方保荐代表人的授权由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继受享有。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或三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并销户之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6日
[2021-01-25] (688699)明微电子: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3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告所载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2020年度的定期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51,576.43
46,290.21
11.42 营业利润
11,510.25
8,766.18
31.30 利润总额
11,508.86
8,759.96
31.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632.27
8,072.45
31.7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9,830.34
7,303.00
34.61 基本每股收益(元)
1.91
1.45
31.7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7.41%
27.00%
增加0.41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119,618.07
44,743.73
167.34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108,287.70
33,531.79
222.94 股本
7,436.80
5,577.60
33.3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元)
14.56
6.01
142.26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但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为准。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1,576.4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4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632.2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7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830.3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4.61%。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19,618.07万元,同比增长167.34%;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08,287.70万元,同比增长222.94%。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说明:
1、营业利润同比增长31.30%,利润总额同比增长31.3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长31.7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34.61%,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31.72%,主要原因系:下半年集成电路行业逐步回暖,市场需求旺盛,LED显示屏类驱动芯片和LED照明类驱动芯片销量持续增长,加之高毛利新品销售上量,毛利率整体有所提升,从而带动公司全年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的稳定增长。
相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2020年度业绩预计情况,上述数据存在差异的原因主要系:第四季度下游市场需求旺盛,加之自封带来的产能保障及成本规模效应显现。
2、总资产同比增长167.34%,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同比增长222.94%,股本同比增长33.33%,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同比增长142.26%,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增加所致。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0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5日
[2021-01-12] (688699)明微电子: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2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于2020年12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5,577.60万元变更为7,436.80万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近日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55659399L 2、名称: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王乐康 5、经营范围:集成电路的生产;集成电路及相关电子应用产品、电子信息产品的设计、技术开发和相关技术服务(不含限制项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须取得主管部门的资格证书后方可经营) 6、注册资本:柒仟肆佰叁拾陆万捌仟元整 7、成立日期:2003年10月30日
8、营业期限:永续经营 9、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高新南一道015号国微研发大楼三层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2日
[2021-01-08] (688699)明微电子: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1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于2020年12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详见2020年12月2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近日收到全资子公司山东贞明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贞明”)通知,山东贞明对其注册资本进行了变更,目前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主要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000699884241 2、名称:山东贞明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王乐康 5、经营范围:半导体照明产品、电源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及销售,集成电路研发、封装及测试,半导体照明工程、城市亮化、景观照明工程、节能改造工程的设计、安装、维护,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注册资本:贰亿零叁佰贰拾柒万元整 7、成立日期:2013年05月31日 8、营业期限:2013年05月31日至2063年05月31日 9、住所:潍坊高新区孵化二巷155号第一加速器一期3楼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8日
[2020-12-31] (688699)明微电子: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0-007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71号),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59.2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8.4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449.0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212.2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236.79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14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0年12月1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518Z0053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0年12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2020年12月24日,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山东贞明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贞明”)增资13,827.00万元专项用于实施“集成电路封装项目”,山东贞明将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并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12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山东贞明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高新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信建投”)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协议”或“本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在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下,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募投项目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山东贞明
集成电路封装项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高新支行
37050110564300000395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贞明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前述公司合称为“甲方”)
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高新支行
丙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甲方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相关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37050110564300000395,截至2020年12月29日,专户余额为13,827.0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集成电路封装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在募集资金专户内,甲方可根据实际需求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甲方应将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款项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不得设定质押、不可转让。甲方不得从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直接支取资金。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主办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应当至少每半年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龙敏、余皓亮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主办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六、甲方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
的,甲方应当及时以传真及/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同时向甲方、乙方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主办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甲方对丙方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的授权由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继受享有。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十、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或三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并销户之日起失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二份,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各报备一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2020-12-26] (688699)明微电子: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0-001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微电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0年12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21日以邮件及电话通知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各位监事已经知悉所议事项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尹志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 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以上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则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037.8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7.36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四、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募集资金外币专项账户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全资子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开立募集资金外币专项账户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募集资金外币专项账户。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募集资金外币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5,000万元,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5,000万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下无正文。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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