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685什么时候复牌?-晨丰科技停牌最新消息
≈≈晨丰科技603685≈≈(更新:21.09.08)
[2021-09-08] (603685)晨丰科技:晨丰科技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4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55 号)的核准,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415,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15,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总计 8,750,141.51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6,249,858.49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
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464 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9月 7 日会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分别与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官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市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功率 LED 照明结构件及厨具配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控股子公司海宁明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益电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与中德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 415,000,000.00 元,
上述募集资金扣除已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用 5,602,500.00 元(不含税),实际收到可转债募集资金 409,397,500.00 元,此款项已全部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单位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存储金额(元)
浙江晨丰科技 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 201000284989414 171,187,500.00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盐官支行
浙江晨丰科技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19350301040019810 28,800,000.00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海宁盐官支行
浙江晨丰科技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1204086619100036511 209,410,000.00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海宁斜桥支行
海宁明益电子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1204086619100036635 0.00
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海宁斜桥支行
合计 409,397,500.00
注 1:募集资金净额与募集资金专户金额差异系募集资金专户金额未扣除律师费、审计验证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注 2:公司会同中德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盐官支行的上级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市支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注 3:公司会同中德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斜桥支行的上级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签订《四方监管协议》。
三、《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市支行、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官支行(以下统称“乙方”)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以下简称“丙方”)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分别为
19350301040019810、201000284989414,截至 2021 年 8 月 27 日,专户余额分别为人民
币 2,880.00 万元、17,118.75 万元,专户仅用于甲方“收购明益电子 16%股权项目”、“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韩正奎、赵昱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6.甲方 1 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
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 20%的,甲方及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四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专户或甲方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专户。
9.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1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而给其他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和费用。
12.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
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最终裁决。仲裁应用中文进行。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二)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1”)及明益电子(以下简称“甲方 2”)(以下合称“甲方”)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以下简称“乙方”)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以下简称“丙方”)签署的《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其中,甲方 1 开设
的专户账号为 1204086619100036511,截至 2021 年 8 月 27 日,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20,941.00 万元;甲方 2 开设的专户账号为 1204086619100036635,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0
万元;甲方 1 拟使用上述募集资金向甲方 2 提供总额不超过 20,941.00 万元借款用于实
施“大功率 LED 照明结构件及厨具配件生产线建设项目”。甲方 1 将在上述借款总额范围内一次或分期向甲方 2 划款,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至项目建设完成之日止。
上述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及其孳息仅用于甲方“大功率 LED 照明结构件及厨具配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向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韩正奎、赵昱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 20%的,甲方及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四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专户或甲方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专户。
9.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1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而给其他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和费用。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海宁明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均需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甲方义务,且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海宁明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海宁明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需承担连带责任。
12.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各方应提交位于北京的北京仲裁委员会,并按其提交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最终裁
[2021-08-27] (603685)晨丰科技:晨丰科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3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955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晨丰转债”,债券代码为“113628”。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41,500万元,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20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41,5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一、本次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2021年8月23日(T日)结束,配售结果如下:
类别 配售数量(手) 配售金额(元)
原股东 211,486 211,486,000.00
二、本次可转债网上认购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1年8月25日(T+2日)结束。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上交所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可转债网上发行的最终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类别 缴款认购数量 缴款认购金额 放弃认购数量 放弃认购金额
(手) (元) (手) (元)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 200,866 200,866,000.00 2,648 2,648,000.00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本次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保荐人(主承销商)
包销数量为2,648手,包销金额为2,648,000.00元,包销比例为0.64%。
2021年8月27日(T+4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
金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一并划转至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债券登记
申请,将包销的可转债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杏花路 4 号
联系人: 陆伟
电话: 0573-87618171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 1 号写字楼 22 层
联系人: 股本资本市场部
电话: 010-59026619
发行人: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8 月 27 日
[2021-08-26] (603685)晨丰科技:晨丰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0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 8 月 25 日,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浙江省海
宁市盐官镇杏花路4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有
关会议的通知,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以现场送达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孙若飞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 人,实到监事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半年度报告和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2021-08-26] (603685)晨丰科技:晨丰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1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 8 月 25 日,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浙江省海宁
市盐官镇杏花路4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有关会议的通知,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以现场送达及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
议由董事长何文健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 4 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半年度报告和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2021-08-26] (603685)晨丰科技: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41元
每股净资产: 6.549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29%
营业总收入: 7.6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6924.92万元
[2021-08-25] (603685)晨丰科技:晨丰科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8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本次发行的发行人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丰科技”)及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T+1 日)主持了晨丰科技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晨丰转债”)网上发行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有关单位代表的监督下进行,摇号结果经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末尾位数 中签号码
末“5”位数 61990
826136,951136,701136,576136,451136,326136,201136,076136,
末“6”位数
620079
末“7”位数 2619518,4619518,6619518,8619518,0619518
75563095,88063095,63063095,50563095,38063095,25563095,
末“8”位数
13063095,00563095,59349476
511644187,711644187,911644187,311644187,111644187,023431019,
末“9”位数
523431019
5812427950,7062427950,8312427950,9562427950,4562427950,
末“10”位数
3312427950,2062427950,0812427950
末“11”位数 05538117814
凡参与晨丰转债网上申购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
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 203,514 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1 手(1,000 元)晨丰转债。
特此公告。
发行人: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8 月 25 日
[2021-08-24] (603685)晨丰科技:晨丰科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7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丰科技”、“发行人”或“公司”)公开发行 41,5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955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晨丰转债”,债券代码为“113628”。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8 月
25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能够认购中签后的 1 手或 1 手整数倍的可转债,
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 1 手。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41,5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 41,500 万元。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12,450 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
3.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网上申购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存托凭证的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存托凭证的次数合并计算。
晨丰科技本次公开发行 41,5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申购工
作已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T 日)结束。现将本次晨丰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晨丰转债本次发行 41,500 万元(415,000 手),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1,000 元/
手),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及网上申购日为 2021 年 8 月 23 日(T 日)。
二、发行结果
根据《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次晨丰转债发行总额为 41,500 万元,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8 月 20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
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最终的发行结果如下:
1.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优先配售数据,最终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晨丰转债总计为 211,486,000.00 元(211,486 手),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50.96%。
2.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 次 发 行 最 终 确 定 的 网 上 向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发 行 的 晨 丰 转 债 总 计 为
203,514,000.00元(203,514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9.04%,网上中签率为0.00195979%。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数据,本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有效申购数量为
10,384,498,023 手,即 10,384,498,023,000.00 元,配号总数为 10,384,498,023 个,
起讫号码为:100,000,000,000–110,384,498,022。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 2021 年 8 月 24 日(T+1 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
摇号中签结果将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T+2 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公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
每个中签号只能购买 1 手(即 1,000 元)晨丰转债。
3.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情况汇总
类别 中签率/配售比例 有效申购数量 实际获配数量 实际获配金额
(%) (手) (手) (元)
原股东 100.00 211,486 211,486 211,486,000.00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 0.00195979 10,384,498,023 203,514 203,514,000.00
合计 10,384,709,509 415,000 415,000,000.00
三、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晨丰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 2021 年 8 月 19 日(T-2 日)在《上海证
券报》上刊登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和《发行公告》,投资者亦可到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
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五、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杏花路 4 号
联系人: 陆伟
电话: 0573-87618171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 1 号写字楼 22 层
联系人: 股本资本市场部
电话: 010-59026619
发行人: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8 月 24 日
[2021-08-23] (603685)晨丰科技:晨丰科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6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丰科技”、“发行人”或“公司”)公开发行 41,5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晨丰转债”,代码“113628”)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955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
商”)。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发行公告已刊登在 2021 年 8 月 19 日的《上海证券
报 》 上 。 投 资 者 亦 可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 上 交 所 ” )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晨丰科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南第 2 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上市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一)本次共发行 41,500 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4,150,000
张(415,000 手),按面值发行。
(二)原股东优先配售特别关注事项
1.原股东优先配售均通过网上申购方式进行。本次可转债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不再区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原则上原股东均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通过网上申购的方式进行配售,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统一清算交收及进行证券登记。原股东获配证券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证券。
本次发行没有原股东通过网下方式配售。
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及缴款日为 2021 年 8 月 23 日(T 日),所有原
股东(含限售股股东)的优先认购均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间为 2021 年 8月 23 日(T 日)9:30-11:30,13:00-15:00。配售代码为“753685”,配售简称为“晨丰配债”。
2.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169,000,000 股,全部可参与原股东优先配售。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 0.002455 手/股计算,原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415,000 手。
(三)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8 月 20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
(四)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晨丰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8 月 20 日,
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晨丰科技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2.455 元面值可转债的
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0 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 1 手(10 张)为
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02455 手可转债。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原股东的优先认购均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简称为“晨丰配债”,配售代码为“753685”。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五)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申购简称为“晨丰发债”,申购代码为“754685”。每个账户最低申购数量为 1 手(10
张,1,000 元),每 1 手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 1 手的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
购上限是 1,000 手(1 万张,100 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则该笔申购无效。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保荐人(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对于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证券公司在中签认购资金交收日前(含 T+3 日),不得为其申报撤销指定交易以及注销相应证券账户。
(六)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
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41,5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 41,500 万元。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12,450 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
(七)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8 月 20 日(T-1 日),该日
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均可参加优先配售。
(八)本次发行的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 2021 年 8 月 23 日(T 日)。
(九)本次发行的晨丰转债不设定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晨丰转债上市首日即可交易。投资者应遵守《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十)关于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请投资者详细阅读 2021 年 8 月 19 日刊登的《浙
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摘要及披露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募集说明书全文。
一、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8 月 20 日,T-1 日)
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
(一)优先配售数量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晨丰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8 月 20 日,T-1 日)
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晨丰科技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2.455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
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0 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 1 手(10 张)为一个申购
单位,即每股配售 0.002455 手可转债。
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不足 1 手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 1 手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认购转债加总与原股东可配售总量一致。
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有效申购量获配晨丰转债,请投资者仔细查看证券账户内“晨丰配债”的可配余额。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该笔认购无效。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169,000,000 股,全部可参与原股东优先配售。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 0.002455 手/股计算,原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415,000 手。
(二)原股东优先认购的重要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21 年 8 月 20 日(T-1 日)。
2.优先配售认购时间:2021 年 8 月 23 日(T 日),9:30-11:30,13:00-15:00,逾期
视为自动放弃优先配售权。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3.优先配售缴款日:2021 年 8 月 23 日(T 日)。
(三)原股东的优先认购方法
1.原股东的优先认购方式
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753685”,配售简称为“晨丰配债”。
2.原股东的优先认购数量
原股东认购1手“晨丰配债”的价格为1,000元,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000元),超过 1 手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有效申购量获配晨丰转债,请投资者仔细查看证券账户内“晨丰配债”的可配余额。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该笔认购无效。
原股东持有的“晨丰科技”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手数,且必须依照上交所相关业务规则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3.原股东的优先认购程序
(1)原股东应于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核对其证券账户内“晨丰配债”的可配余额。
(2)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投资者应根据自己的认购量于认购前存入足额的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
(3)原股东当面委托时,填写好认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认购所需的款项)到认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4)原股东通过电话委托或其它自动委托方式委托的,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5)原股东的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四)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原股东
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社会公众投资者在申购日 2021 年 8 月 23 日(T 日)在上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
时间,即 9:30-11:30,13:00-15:00,通过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和符合《发行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的方式相同。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本次可转债申购代码为“754685”,申购简称为“晨丰发债”。申购价格为 100 元/张。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的最低申购
数量为 1 手(10 张,1,000 元),每 1 手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 1 手的必须是 1 手的整
数倍。每个账户申购数量上限为 1,000
[2021-08-20] (603685)晨丰科技:晨丰科技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5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景德镇市宏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亿电子”)。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宏亿电子提供人民币 5,000 万元担保;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宏亿电子所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 20,900 万元(含
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不存在有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担保逾期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加强公司金融资产统筹管理,公司及宏亿电子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合作(“资产池”是指浙商银行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集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浙商银行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流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并签订了《资产池业务合作协议》。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控股子公司宏亿电子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公司本次为宏亿电子人民币 5,000 万元的担保。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根据各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发生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6,000 万元的担保;在担保总额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
实际情况对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相互调剂使用,同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授信额度内对外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21)、《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景德镇市宏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景德镇市宏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鱼丽工业区 2 号
3、法定代表人:彭金田
4、经营范围:电子专用材料(覆铜板)、模具、电子元件、印制电路板、照明灯具、家用电器制造、销售;电子产品研发、金属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9 月 30 日
资产 236,702,092.39 203,203,206.82
负债 198,628,629.74 170,324,499.15
流动负债 192,868,559.79 164,558,867.07
净资产 38,073,462.65 32,878,707.67
项目名称 2020 年度 2020 年度 1-9 月
营业收入 182,670,882.28 103,765,004.97
净利润 2,106,964.71 ﹣3,087,790.27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与浙商银行签订资产池质押担保合同(合同号:(33100000)浙商资产
池质字(2021)第 17118 号),浙商银行给予宏亿电子自 2021 年 8 月 9 日至 2022 年 8
月 8 日资产池融资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伍仟万元整,公司以资产池内质押资
产及资产池保证金账户内的保证金为宏亿电子与浙商银行形成的债务提供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 28,000 万元(含本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25.22%,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
[2021-08-19] (603685)晨丰科技:晨丰科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3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丰科技”、“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和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南第 2 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上市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晨丰转债”)。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8 月 20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布的《实施细则》。
一、投资者重点关注问题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原股东优先配售特别关注事项
(1)原股东优先配售均通过网上申购方式进行。本次可转债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不再区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原股东原则上均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通过网上申购的方式进行配售,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统一清算交收及进行证券
登记。原股东获配证券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证券。
本次发行没有原股东通过网下方式配售。
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及缴款日为 2021 年 8 月 23 日(T 日),所有
原股东(含限售股股东)的优先认购均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间为 2021 年8 月 23 日(T 日)9:30-11:30,13:00-15:00。配售代码为“753685”,配售简称为“晨丰配债”。
(2)原股东实际配售比例调整。本公告披露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比例 0.002455 手/股为预计数,若至本次发行可转债股权登记日(T-1 日)公司可参与配售的股本数量发生变化导致优先配售比例发生变化,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申购日前(含 T日)披露原股东优先配售比例调整公告。原股东应按照该公告披露的实际配售比例确定可转债的可配售数量,请投资者于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仔细核对其证券账户内“晨丰配债”的可配余额,作好相应资金安排。
(3)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169,000,000 股,全部可参与原股东优先配售。
2.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1 年 8 月 23 日(T 日),
网上申购时间为 T 日 9:30-11:30,13:00-15:00,不再安排网下发行。原股东参与优先
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2021 年 8 月 23 日(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及社会公
众投资者在 2021 年 8 月 23 日(T 日)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
申购资金。
3.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保荐人(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对于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证券公司在中签认购资金交收日前(含 T+3 日),不得为其申报撤销指定交易以及注销相应证券账户。
4.2021 年 8 月 24 日(T+1 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上海证券报》
上公告本次发行的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当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确定
的网上发行数量时,采取摇号抽签方式确定发售结果。2021 年 8 月 24 日(T+1 日),
根据本次发行的网上中签率,在公证部门公证下,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共同组织摇号抽签。
5.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
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8 月 25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能够认购
中签后的 1 手或 1 手整数倍的可转债,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 1 手。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6.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41,5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 41,500 万元。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12,450 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
7.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网上申购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存托凭证的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申购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存托凭证的次数合并计算。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名下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含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均纳入该投资者放弃认购次数。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和存托凭证的次数合并计算。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8.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9.投资者须充分了解有关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和配售原则,充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与
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购。投资者一旦参与本次申购,保荐人(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申购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0.可转债的信用评级可能因发行人经营管理或者财务状况等因素而出现下调,继而影响可转债的债券市场交易价格。投资者应当关注可转债的跟踪评级报告。
11.可转债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受上市公司股票价格、转股价格、赎回以及回售条款、市场利率、票面利率、市场预期等多重因素影响,波动情况较为复杂,可能出现跌破发行价、价格大幅波动、与投资价值相背离,甚至交易价格低于面值等情况。投资者应当关注相关风险。
12.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份全部来源于新增股份。
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分为两个部分
1.向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8 月 20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
(1)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优先认购时间为 T 日(2021 年
8 月 23 日 9:30-11:30,13:00-15:00),配售简称为“晨丰配债”,配售代码为“753685”;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8 月 20 日,T-1 日)收市
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2.455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
转债金额,再按 1,000 元/手转换成手数,每 1 手(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2)原股东持有的“晨丰科技”股票如果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手数,且必须依照登记公司配股业务指引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3)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
2.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发行。网上申购简称为“晨丰发债”,申购代码为“754685”。每个证券账户的最低申购数量为 1 手(10 张,1,000 元),
超过 1 手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数量上限为 1,000 手(1 万张,100 万元),
如超过该申购上限,则该笔申购无效。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晨丰转债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晨丰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重要提示
1.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955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晨丰转债”,债券代码为“113628”。
2.本次发行人民币 41,500 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415,000
手(4,150,000 张),按面值发行。
3.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8 月 20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
4.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晨丰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8 月 20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晨丰科技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2.455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
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0 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 1 手(10 张)为一个
申购单位。原股东优先配售不足 1 手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参见释义)原则取整。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本次发行向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采用网上配售,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简称为“晨丰配债”,配售代码为“753685”。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
[2021-08-19] (603685)晨丰科技:晨丰科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路演公告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4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路演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丰科技”或“发行人”)公开发行41,5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955 号文核准。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和发行公告已刊登于2021 年8 月 19 日
的《上海证券报》,投资者亦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晨丰科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一、网上路演时间:2021 年8 月 20 日(星期五)10:00-12:00
二、网上路演网址:中国证券网(http://roadshow.cnstock.com)
三、参加人员:发行人董事会及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特此公告。
发行人: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8 月 19 日
[2021-08-19] (603685)晨丰科技:晨丰科技第二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1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8 月 18 日,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浙江省海宁
市盐官镇杏花路 4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有关会议的通知,公司已于 2021 年8 月12 日以现场送达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若飞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 人,实到监事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55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41,5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 年。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情况,进一步明确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该方案经监事会逐项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规模及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1,500 万元(含41,500万元),发行数量为 415 万张。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为 0.5%,第二年为 0.7%,第三年为1.0%,第四年为 2.0%,第五年为 2.5%,第六年为3.0%。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5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15%(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3.06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之间较高者。
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20 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发行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足41,50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六)发行对象
(1)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 2021 年8 月 20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原A 股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七)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晨丰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8 月 20 日,T-1 日)
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晨丰科技的股份数按每股配售2.455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
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0 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 1 手(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公司现有总股本 169,000,000 股,全部可参与原股东优先配售。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 0.002455 手/股计算,原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415,000 手。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于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申请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开立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安排开立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代表办理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事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19 日
[2021-08-19] (603685)晨丰科技:晨丰科技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2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 8 月 18 日,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浙江省海
宁市盐官镇杏花路 4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有关会议的通知,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以现场送达及邮件方
式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何文健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 5 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55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
发行面值总额 41,5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情况,进一步明确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该方案经董事会逐项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规模及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1,500 万元(含 41,500
万元),发行数量为 415 万张。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为 0.5%,第二年为 0.7%,第三年为1.0%,第四年为 2.0%,第五年为 2.5%,第六年为 3.0%。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 5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15%(含最后一期年
度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13.06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 20 个
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之间较高者。
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20 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量。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发行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足 41,50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六)发行对象
(1)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 2021 年 8 月 20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原 A 股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七)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晨丰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8 月 20 日,T-1 日)
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晨丰科技的股份数按每股配售2.455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
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0 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 1 手(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公司现有总股本 169,000,000 股,全部可参与原股东优先配售。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 0.002455 手/股计算,原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415,000 手。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范围之内,无需再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于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申请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3、《关于开立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安排开立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代表办理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事宜。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9 日
[2021-08-18] (603685)晨丰科技:晨丰科技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0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海宁市求精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求精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59,319,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10%。求精投资本次质押股份数量为 11,730,000 股;本次质押后,求精投资所持公
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11,73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9.77%,占公司总股本的6.94%。
公司控股股东求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香港骥飞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
港骥飞”)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98,865,000 股。本次股份质押完成后,求精投资及
其一致行动人香港骥飞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51,253,810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51.84%,占公司总股本的 30.33%。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接到求精投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
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 是否为 占公 质押
股东名 为控 本次质押股 限售股 是否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占其所 司总 融资
称 股股 数 (如是, 补充 日 日 质权人 持股份 股本 资金
东 注明限 质押 比例 比例 用途
售类型)
海宁市 杭州富锐企
求精投 是 11,730,000 否 否 2021 年 8 2022 年 7 业管理合伙 19.77% 6.94% 债权类
资有限 月 16 日 月 17 日 企业(有限 投资
公司 合伙)
合计 / 11,730,000 / / / / / 19.77% 6.94% /
2.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
途。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情况 情况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 已质 未质 未质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质押数 累计质押数 持股份 总股本 押股 押股 押股 押股
例 量 量 比例 比例 份中 份中 份中 份中
限售 冻结 限售 冻结
股份 股份 股份 股份
数量 数量 数量 数量
海宁市求
精投资有 59,319,000 35.10% 0 11,730,000 19.77% 6.94% 0 0 0 0
限公司
香港骥飞
实业有限 39,546,000 23.40% 39,523,810 39,523,810 99.94% 23.39% 0 0 0 0
公司
合计 98,865,000 58.50% 39,523,810 51,253,810 51.84% 30.33% 0 0 0 0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无到期的质押股份,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
份数量为 11,730,000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11.86%、占公司总股本的 6.94%,对应融资
余额 6,100 万元。控股股东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
资金。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
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不会对
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8 日
[2021-07-29] (603685)晨丰科技:晨丰科技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9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香港骥飞实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骥飞”)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39,546,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23.40%。香港骥飞本次质押股份数量为 39,523,810 股;本次质押后,香港骥飞
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 39,523,810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99.94%,占公司总股本
的 23.39%。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接到股东香港骥飞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
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 是否为
股东 为控 本次质押股 限售股 是否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融
名称 股股 数 (如是, 补充 日 日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资资金
东 注明限 质押 比例 比例 用途
售类型)
公司可转
债履约期 为公司
香港 限届满之 中德证 公开发
骥飞 2021 年 7 日起两年 券有限 行可转
实业 否 39,523,810 否 否 月 27 日 内或主债 责任公 99.94% 23.39% 换公司
有限 权消灭之 司 债券提
公司 日(以先 供担保
到者为
准)
合计 / 39,523,810 / / / / / 99.94% 23.39% /
注:海宁市求精投资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香港骥飞实业有限公司是一致行
动人。
2.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
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 未质押股份情
本次 况 况
质押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 已质 未质 未质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前累 累计质押数 持股份 总股本 押股 押股 押股 押股
例 计质 量 比例 比例 份中 份中 份中 份中
押数 限售 冻结 限售 冻结
量 股份 股份 股份 股份
数量 数量 数量 数量
香港骥飞
实业有限 39,546,000 23.40% 0 39,523,810 99.94% 23.39% 0 0 0 0
公司
合计 39,546,000 23.40% 0 39,523,810 99.94% 23.39% 0 0 0 0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9 日
[2021-07-20] (603685)晨丰科技:晨丰科技关于控股子公司获得发明专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8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获得发明专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景德镇市宏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亿电子”)于近日收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证书号 第 4524731 号
发明名称 一种印制电路板清洗装置
专利号 ZL 2020 1 0351195.X
专利申请日 2020 年 04 月 28 日
专利权人 景德镇市宏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公告日 2021 年 07 月 02 日
授权公告号 CN 111495826 B
专利权期限 二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上述发明专利属于印制电路板生产制造领域,对印制电路板的生产效率及产品质量提升进行进一步的探索研究,是宏亿电子印制电路板生产清洗工艺及技术能力的进一步创新和发展。
上述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近期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并形成持续创新机制,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0 日
[2021-07-12] (603685)晨丰科技:晨丰科技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7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嘉兴宏沃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宏沃”)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15,21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9%。嘉兴宏沃于 2021 年 7 月 2 日办理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获悉因质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办理质押时手续有误,嘉兴宏沃对原质押股份于 2021年 7 月 8 日重新办理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嘉兴宏沃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12,000,000 股,再质押股份数量 12,000,000 股;本次再质押后,嘉兴宏沃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 12,000,000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78.90%,占公司总股本的 7.10%。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质
1.股份被解质情况
股东名称 嘉兴宏沃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解质股份 12,000,000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78.9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7.10%
解质时间 2021 年 7 月 8 日
持股数量 15,210,000 股
持股比例 9%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
嘉兴宏沃本次解除质押股份于同日用于后续质押,具体情况见“二、上市公司股份
质押”。
二、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9 日接到嘉兴宏沃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
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 是否为限 是否 占其所 占公 质押
股东名称 为控 本次质押股 售股(如 补充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持股份 司总 融资
股股 数 是,注明限 质押 始日 期日 比例 股本 资金
东 售类型) 比例 用途
嘉兴宏沃 中信银行 流动
投资有限 否 12,000,000 否 否 2021 年 2024 年 股份有限 78.90% 7.10% 资金
公司 7月8日 7月7日 公司杭州 贷款
余杭支行
合计 / 12,000,000 / / / / / 78.90% 7.10% /
2.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
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质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持股 押前累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司总 已质押 已质押 未质押 未质押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比例 计质押 累计质押数 持股份 股本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数量 量 比例 比例 限售股 冻结股 限售股 冻结股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嘉兴宏沃投 15,210,000 9% 0 12,000,000 78.90% 7.10% 0 0 0 0
资有限公司
合计 15,210,000 9% 0 12,000,000 78.90% 7.10% 0 0 0 0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2 日
[2021-07-06] (603685)晨丰科技:晨丰科技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6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嘉兴宏沃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宏沃”)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15,21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9%。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 12,000,000 股,再质押股份数量 12,000,000 股;本次
再质押后,嘉兴宏沃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 12,000,000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78.90%,占公司总股本的 7.10%。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质
1.股份被解质情况
股东名称 嘉兴宏沃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解质股份 12,000,000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78.9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7.10%
解质时间 2021 年 7 月 2 日
持股数量 15,210,000 股
持股比例 9%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
嘉兴宏沃本次解除质押股份于同日用于后续质押,具体情况见“二、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二、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 日接到嘉兴宏沃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
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 是否为限 是否 占其所 占公 质押
股东名称 为控 本次质押股 售股(如 补充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持股份 司总 融资
股股 数 是,注明限 质押 始日 期日 比例 股本 资金
东 售类型) 比例 用途
嘉兴宏沃 2021年 2024 年 中信银行 流动
投资有限 否 12,000,000 否 否 7 月 2 6 月 30 股份有限 78.90% 7.10% 资金
公司 日 日 公司杭州 贷款
余杭支行
合计 / 12,000,000 / / / / / 78.90% 7.10% /
2.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
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质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持股 押前累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司总 已质押 已质押 未质押 未质押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比例 计质押 累计质押数 持股份 股本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数量 量 比例 比例 限售股 冻结股 限售股 冻结股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嘉兴宏沃投 15,210,000 9% 0 12,000,000 78.90% 7.10% 0 0 0 0
资有限公司
合计 15,210,000 9% 0 12,000,000 78.90% 7.10% 0 0 0 0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6 日
[2021-06-17] (603685)晨丰科技:晨丰科技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5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55 号)。该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社会开发行面值总额 41,5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
二、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公司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及发行公告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核准批复文件的要求,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择机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7 日
[2021-05-26] (603685)晨丰科技:晨丰科技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4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
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5 月 2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
审核委员会 2021 年第 54 次工作会议对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证监会正式核准文件后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6 日
[2021-05-20] (603685)晨丰科技:晨丰科技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3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20 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1/5/25 - 2021/5/26 2021/5/26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1 年 5 月 7 日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0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69,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3,800,000.00 元。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1/5/25 - 2021/5/26 2021/5/26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他股东所持股份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发派: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B88*****94 海宁市求精投资有限公司
2 B88*****76 香港骥飞实业有限公司
3 B88*****94 嘉兴宏沃投资有限公司
4 B88*****30 上海骥晨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及《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的有关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0 元;持股期限在1 年以内(含 1 年)的,本次分红派息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0 元,待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
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
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有关规定,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 0.18 元(其中,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扣税 0.02 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由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每股发放现金红利人民币为每股 0.18 元(其中,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扣税 0.02 元)。如其认为取得的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含企业和个人)股东,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的有关规定,其所持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发人民币派发,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每股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18 元。
(5)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有关规定自行缴纳,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20 元(含税)。
五、 有关咨询办法
本次权益分派如有疑问,请按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3-87618171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0 日
[2021-05-13] (603685)晨丰科技:晨丰科技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1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出具的《中国证监
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0580 号)(以下简称“《通知书》”)。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通知书》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答复,并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关于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近期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内容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现将反馈意见回复的修订稿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3 日
[2021-05-13] (603685)晨丰科技:晨丰科技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之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2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
之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晨丰科技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告知函》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答复,现将《告知函》的回复内容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关于请做好晨丰科技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之回复》。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3 日
[2021-05-10] (603685)晨丰科技:晨丰科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0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5 月 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杏花路 4 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26,785,12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75.0207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何文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陆伟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26,785,120 100.00 0 0.00 0 0.00
2、 议案名称: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26,785,120 100.00 0 0.00 0 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26,785,120 100.00 0 0.00 0 0.00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26,785,120 100.00 0 0.00 0 0.00
5、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26,785,120 100.00 0 0.00 0 0.00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26,785,120 100.00 0 0.00 0 0.00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26,785,120 100.00 0 0.00 0 0.00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26,785,120 100.00 0 0.00 0 0.00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26,785,120 100.00 0 0.00 0 0.00
10、 议案名称:关于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部分延期履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26,785,120 100.00 0 0.00 0 0.00
1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26,785,120 100.00 0 0.00 0 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5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35,120 100.00 0 0.00 0 0.0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 35,120 100.00 0 0.00 0 0.00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
8 司 2021 年度对外担 35,120 100.00 0 0.00 0 0.00
保额度的议案
9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35,120 100.00 0 0.00 0 0.00
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情况及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控股子公司业绩
10 承诺部分延期履行的 35,120 100.00 0 0.00 0 0.00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根据投票结果,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3、本次会议议案均为非关联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许雅婷、程爽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10 日
[2021-04-29] (603685)晨丰科技: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7元
每股净资产: 6.625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11%
营业总收入: 3.68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511.21万元
[2021-04-15] (603685)晨丰科技:晨丰科技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8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出具的《中国证监
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0580 号)(以下简称“《通知书》”)。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通知书》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答复,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公告披露后 2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
[2021-04-14] (603685)晨丰科技:晨丰科技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7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4 月 22 日(星期四)14:00-15:00
会 议 召 开 地 点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上 证 e 互 动 ” 网 络 平 台
(http://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星期一)16:00 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
题预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cf_info@cnlampholder.com。公司将
在 2020 年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
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在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披露了《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了解公司 2020 年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公司拟以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4 月 22 日(星期四)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何文健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陆伟先生,公司财务总监钱浩杰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星期四)14:00-15:00 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中的“上证 e 访谈”,在线参与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二)投资者可以在 2021 年 4 月 19 日下午 16:00 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
预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信箱:cf_info@cnlampholder.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3-87618171
电子邮箱:cf_info@cnlampholder.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4 日
[2021-04-13] (603685)晨丰科技:晨丰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7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 4 月 12 日,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浙江省海
宁市盐官镇杏花路 4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有
关会议的通知,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1 日以现场送达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孙若飞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年度报告和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0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为公司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做出了贡献,同意董事会向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提请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财务状况、长远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政策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是根据各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在授信额度内提供的担保。有利于保障其稳定发展、提高经营效率,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其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对其担保的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授信额度内对外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2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该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2)。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公司监事 2020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控股子公司项目建设及资金临时周转的需要,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该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自愿和诚信原则,审议程序合法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对公司内部风险控制评价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报告真实、客观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11、《关于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部分延期履行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本次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部分延期履行,是在突发新冠疫情影响下
根据目前客观环境及实际情况采取的应对措施,有利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部分延期履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12、《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因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5)。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13 日
[2021-04-13] (603685)晨丰科技:晨丰科技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6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5 月 7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杏花路 4 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5 月 7 日
至 2021 年 5 月 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 《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6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7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 √
议案》
8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 √
的议案》
9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 √
酬情况及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 《关于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部分延期履行的议案》 √
11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
案》
听取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分别经公司 2021 年 4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刊登
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685 晨丰科技 2021/4/28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股东为非法人的其他组织,应由授权代表人出席会议。授权代表人出席
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 年 4 月 29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30。
登记地址: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杏花路 4 号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出席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徐敏
电话:0573-87618171
传真:0573-87619008
邮箱:cf_info@cnlampholder.com
3、联系地址: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杏花路 4 号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3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5 月 7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
度的议案》
8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
额度的议案》
9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 《关于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部分延期履行的
议案》
11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04-13] (603685)晨丰科技:2020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6元
每股净资产: 6.352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52%
营业总收入: 11.73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0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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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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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8] (603685)晨丰科技:晨丰科技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4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55 号)的核准,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415,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15,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总计 8,750,141.51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6,249,858.49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
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464 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9月 7 日会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分别与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官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市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功率 LED 照明结构件及厨具配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控股子公司海宁明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益电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与中德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 415,000,000.00 元,
上述募集资金扣除已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用 5,602,500.00 元(不含税),实际收到可转债募集资金 409,397,500.00 元,此款项已全部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单位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存储金额(元)
浙江晨丰科技 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 201000284989414 171,187,500.00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盐官支行
浙江晨丰科技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19350301040019810 28,800,000.00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海宁盐官支行
浙江晨丰科技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1204086619100036511 209,410,000.00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海宁斜桥支行
海宁明益电子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1204086619100036635 0.00
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海宁斜桥支行
合计 409,397,500.00
注 1:募集资金净额与募集资金专户金额差异系募集资金专户金额未扣除律师费、审计验证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注 2:公司会同中德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盐官支行的上级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市支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注 3:公司会同中德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斜桥支行的上级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签订《四方监管协议》。
三、《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市支行、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官支行(以下统称“乙方”)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以下简称“丙方”)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分别为
19350301040019810、201000284989414,截至 2021 年 8 月 27 日,专户余额分别为人民
币 2,880.00 万元、17,118.75 万元,专户仅用于甲方“收购明益电子 16%股权项目”、“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韩正奎、赵昱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6.甲方 1 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
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 20%的,甲方及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四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专户或甲方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专户。
9.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1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而给其他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和费用。
12.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
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最终裁决。仲裁应用中文进行。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二)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1”)及明益电子(以下简称“甲方 2”)(以下合称“甲方”)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以下简称“乙方”)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以下简称“丙方”)签署的《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其中,甲方 1 开设
的专户账号为 1204086619100036511,截至 2021 年 8 月 27 日,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20,941.00 万元;甲方 2 开设的专户账号为 1204086619100036635,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0
万元;甲方 1 拟使用上述募集资金向甲方 2 提供总额不超过 20,941.00 万元借款用于实
施“大功率 LED 照明结构件及厨具配件生产线建设项目”。甲方 1 将在上述借款总额范围内一次或分期向甲方 2 划款,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至项目建设完成之日止。
上述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及其孳息仅用于甲方“大功率 LED 照明结构件及厨具配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向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韩正奎、赵昱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 20%的,甲方及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四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专户或甲方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专户。
9.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1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而给其他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和费用。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海宁明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均需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甲方义务,且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海宁明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海宁明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需承担连带责任。
12.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各方应提交位于北京的北京仲裁委员会,并按其提交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最终裁
[2021-08-27] (603685)晨丰科技:晨丰科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3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955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晨丰转债”,债券代码为“113628”。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41,500万元,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20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41,5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一、本次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2021年8月23日(T日)结束,配售结果如下:
类别 配售数量(手) 配售金额(元)
原股东 211,486 211,486,000.00
二、本次可转债网上认购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1年8月25日(T+2日)结束。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上交所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可转债网上发行的最终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类别 缴款认购数量 缴款认购金额 放弃认购数量 放弃认购金额
(手) (元) (手) (元)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 200,866 200,866,000.00 2,648 2,648,000.00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本次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保荐人(主承销商)
包销数量为2,648手,包销金额为2,648,000.00元,包销比例为0.64%。
2021年8月27日(T+4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
金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一并划转至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债券登记
申请,将包销的可转债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杏花路 4 号
联系人: 陆伟
电话: 0573-87618171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 1 号写字楼 22 层
联系人: 股本资本市场部
电话: 010-59026619
发行人: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8 月 27 日
[2021-08-26] (603685)晨丰科技:晨丰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0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 8 月 25 日,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浙江省海
宁市盐官镇杏花路4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有
关会议的通知,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以现场送达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孙若飞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 人,实到监事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半年度报告和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2021-08-26] (603685)晨丰科技:晨丰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1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 8 月 25 日,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浙江省海宁
市盐官镇杏花路4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有关会议的通知,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以现场送达及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
议由董事长何文健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 4 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半年度报告和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2021-08-26] (603685)晨丰科技: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41元
每股净资产: 6.549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29%
营业总收入: 7.6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6924.92万元
[2021-08-25] (603685)晨丰科技:晨丰科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8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本次发行的发行人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丰科技”)及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T+1 日)主持了晨丰科技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晨丰转债”)网上发行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有关单位代表的监督下进行,摇号结果经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末尾位数 中签号码
末“5”位数 61990
826136,951136,701136,576136,451136,326136,201136,076136,
末“6”位数
620079
末“7”位数 2619518,4619518,6619518,8619518,0619518
75563095,88063095,63063095,50563095,38063095,25563095,
末“8”位数
13063095,00563095,59349476
511644187,711644187,911644187,311644187,111644187,023431019,
末“9”位数
523431019
5812427950,7062427950,8312427950,9562427950,4562427950,
末“10”位数
3312427950,2062427950,0812427950
末“11”位数 05538117814
凡参与晨丰转债网上申购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
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 203,514 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1 手(1,000 元)晨丰转债。
特此公告。
发行人: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8 月 25 日
[2021-08-24] (603685)晨丰科技:晨丰科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7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丰科技”、“发行人”或“公司”)公开发行 41,5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955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晨丰转债”,债券代码为“113628”。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8 月
25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能够认购中签后的 1 手或 1 手整数倍的可转债,
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 1 手。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41,5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 41,500 万元。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12,450 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
3.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网上申购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存托凭证的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存托凭证的次数合并计算。
晨丰科技本次公开发行 41,5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申购工
作已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T 日)结束。现将本次晨丰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晨丰转债本次发行 41,500 万元(415,000 手),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1,000 元/
手),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及网上申购日为 2021 年 8 月 23 日(T 日)。
二、发行结果
根据《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次晨丰转债发行总额为 41,500 万元,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8 月 20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
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最终的发行结果如下:
1.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优先配售数据,最终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晨丰转债总计为 211,486,000.00 元(211,486 手),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50.96%。
2.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 次 发 行 最 终 确 定 的 网 上 向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发 行 的 晨 丰 转 债 总 计 为
203,514,000.00元(203,514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9.04%,网上中签率为0.00195979%。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数据,本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有效申购数量为
10,384,498,023 手,即 10,384,498,023,000.00 元,配号总数为 10,384,498,023 个,
起讫号码为:100,000,000,000–110,384,498,022。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 2021 年 8 月 24 日(T+1 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
摇号中签结果将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T+2 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公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
每个中签号只能购买 1 手(即 1,000 元)晨丰转债。
3.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情况汇总
类别 中签率/配售比例 有效申购数量 实际获配数量 实际获配金额
(%) (手) (手) (元)
原股东 100.00 211,486 211,486 211,486,000.00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 0.00195979 10,384,498,023 203,514 203,514,000.00
合计 10,384,709,509 415,000 415,000,000.00
三、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晨丰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 2021 年 8 月 19 日(T-2 日)在《上海证
券报》上刊登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和《发行公告》,投资者亦可到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
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五、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杏花路 4 号
联系人: 陆伟
电话: 0573-87618171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 1 号写字楼 22 层
联系人: 股本资本市场部
电话: 010-59026619
发行人: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8 月 24 日
[2021-08-23] (603685)晨丰科技:晨丰科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6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丰科技”、“发行人”或“公司”)公开发行 41,5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晨丰转债”,代码“113628”)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955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
商”)。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发行公告已刊登在 2021 年 8 月 19 日的《上海证券
报 》 上 。 投 资 者 亦 可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 上 交 所 ” )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晨丰科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南第 2 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上市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一)本次共发行 41,500 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4,150,000
张(415,000 手),按面值发行。
(二)原股东优先配售特别关注事项
1.原股东优先配售均通过网上申购方式进行。本次可转债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不再区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原则上原股东均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通过网上申购的方式进行配售,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统一清算交收及进行证券登记。原股东获配证券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证券。
本次发行没有原股东通过网下方式配售。
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及缴款日为 2021 年 8 月 23 日(T 日),所有原
股东(含限售股股东)的优先认购均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间为 2021 年 8月 23 日(T 日)9:30-11:30,13:00-15:00。配售代码为“753685”,配售简称为“晨丰配债”。
2.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169,000,000 股,全部可参与原股东优先配售。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 0.002455 手/股计算,原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415,000 手。
(三)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8 月 20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
(四)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晨丰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8 月 20 日,
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晨丰科技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2.455 元面值可转债的
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0 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 1 手(10 张)为
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02455 手可转债。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原股东的优先认购均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简称为“晨丰配债”,配售代码为“753685”。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五)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申购简称为“晨丰发债”,申购代码为“754685”。每个账户最低申购数量为 1 手(10
张,1,000 元),每 1 手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 1 手的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
购上限是 1,000 手(1 万张,100 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则该笔申购无效。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保荐人(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对于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证券公司在中签认购资金交收日前(含 T+3 日),不得为其申报撤销指定交易以及注销相应证券账户。
(六)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
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41,5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 41,500 万元。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12,450 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
(七)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8 月 20 日(T-1 日),该日
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均可参加优先配售。
(八)本次发行的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 2021 年 8 月 23 日(T 日)。
(九)本次发行的晨丰转债不设定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晨丰转债上市首日即可交易。投资者应遵守《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十)关于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请投资者详细阅读 2021 年 8 月 19 日刊登的《浙
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摘要及披露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募集说明书全文。
一、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8 月 20 日,T-1 日)
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
(一)优先配售数量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晨丰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8 月 20 日,T-1 日)
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晨丰科技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2.455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
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0 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 1 手(10 张)为一个申购
单位,即每股配售 0.002455 手可转债。
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不足 1 手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 1 手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认购转债加总与原股东可配售总量一致。
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有效申购量获配晨丰转债,请投资者仔细查看证券账户内“晨丰配债”的可配余额。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该笔认购无效。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169,000,000 股,全部可参与原股东优先配售。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 0.002455 手/股计算,原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415,000 手。
(二)原股东优先认购的重要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21 年 8 月 20 日(T-1 日)。
2.优先配售认购时间:2021 年 8 月 23 日(T 日),9:30-11:30,13:00-15:00,逾期
视为自动放弃优先配售权。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3.优先配售缴款日:2021 年 8 月 23 日(T 日)。
(三)原股东的优先认购方法
1.原股东的优先认购方式
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753685”,配售简称为“晨丰配债”。
2.原股东的优先认购数量
原股东认购1手“晨丰配债”的价格为1,000元,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000元),超过 1 手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有效申购量获配晨丰转债,请投资者仔细查看证券账户内“晨丰配债”的可配余额。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该笔认购无效。
原股东持有的“晨丰科技”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手数,且必须依照上交所相关业务规则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3.原股东的优先认购程序
(1)原股东应于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核对其证券账户内“晨丰配债”的可配余额。
(2)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投资者应根据自己的认购量于认购前存入足额的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
(3)原股东当面委托时,填写好认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认购所需的款项)到认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4)原股东通过电话委托或其它自动委托方式委托的,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5)原股东的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四)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原股东
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社会公众投资者在申购日 2021 年 8 月 23 日(T 日)在上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
时间,即 9:30-11:30,13:00-15:00,通过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和符合《发行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的方式相同。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本次可转债申购代码为“754685”,申购简称为“晨丰发债”。申购价格为 100 元/张。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的最低申购
数量为 1 手(10 张,1,000 元),每 1 手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 1 手的必须是 1 手的整
数倍。每个账户申购数量上限为 1,000
[2021-08-20] (603685)晨丰科技:晨丰科技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5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景德镇市宏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亿电子”)。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宏亿电子提供人民币 5,000 万元担保;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宏亿电子所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 20,900 万元(含
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不存在有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担保逾期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加强公司金融资产统筹管理,公司及宏亿电子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合作(“资产池”是指浙商银行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集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浙商银行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流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并签订了《资产池业务合作协议》。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控股子公司宏亿电子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公司本次为宏亿电子人民币 5,000 万元的担保。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根据各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发生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6,000 万元的担保;在担保总额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
实际情况对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相互调剂使用,同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授信额度内对外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21)、《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景德镇市宏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景德镇市宏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鱼丽工业区 2 号
3、法定代表人:彭金田
4、经营范围:电子专用材料(覆铜板)、模具、电子元件、印制电路板、照明灯具、家用电器制造、销售;电子产品研发、金属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9 月 30 日
资产 236,702,092.39 203,203,206.82
负债 198,628,629.74 170,324,499.15
流动负债 192,868,559.79 164,558,867.07
净资产 38,073,462.65 32,878,707.67
项目名称 2020 年度 2020 年度 1-9 月
营业收入 182,670,882.28 103,765,004.97
净利润 2,106,964.71 ﹣3,087,790.27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与浙商银行签订资产池质押担保合同(合同号:(33100000)浙商资产
池质字(2021)第 17118 号),浙商银行给予宏亿电子自 2021 年 8 月 9 日至 2022 年 8
月 8 日资产池融资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伍仟万元整,公司以资产池内质押资
产及资产池保证金账户内的保证金为宏亿电子与浙商银行形成的债务提供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 28,000 万元(含本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25.22%,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
[2021-08-19] (603685)晨丰科技:晨丰科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3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丰科技”、“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和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南第 2 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上市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晨丰转债”)。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8 月 20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布的《实施细则》。
一、投资者重点关注问题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原股东优先配售特别关注事项
(1)原股东优先配售均通过网上申购方式进行。本次可转债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不再区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原股东原则上均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通过网上申购的方式进行配售,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统一清算交收及进行证券
登记。原股东获配证券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证券。
本次发行没有原股东通过网下方式配售。
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及缴款日为 2021 年 8 月 23 日(T 日),所有
原股东(含限售股股东)的优先认购均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间为 2021 年8 月 23 日(T 日)9:30-11:30,13:00-15:00。配售代码为“753685”,配售简称为“晨丰配债”。
(2)原股东实际配售比例调整。本公告披露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比例 0.002455 手/股为预计数,若至本次发行可转债股权登记日(T-1 日)公司可参与配售的股本数量发生变化导致优先配售比例发生变化,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申购日前(含 T日)披露原股东优先配售比例调整公告。原股东应按照该公告披露的实际配售比例确定可转债的可配售数量,请投资者于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仔细核对其证券账户内“晨丰配债”的可配余额,作好相应资金安排。
(3)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169,000,000 股,全部可参与原股东优先配售。
2.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1 年 8 月 23 日(T 日),
网上申购时间为 T 日 9:30-11:30,13:00-15:00,不再安排网下发行。原股东参与优先
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2021 年 8 月 23 日(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及社会公
众投资者在 2021 年 8 月 23 日(T 日)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
申购资金。
3.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保荐人(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对于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证券公司在中签认购资金交收日前(含 T+3 日),不得为其申报撤销指定交易以及注销相应证券账户。
4.2021 年 8 月 24 日(T+1 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上海证券报》
上公告本次发行的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当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确定
的网上发行数量时,采取摇号抽签方式确定发售结果。2021 年 8 月 24 日(T+1 日),
根据本次发行的网上中签率,在公证部门公证下,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共同组织摇号抽签。
5.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
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8 月 25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能够认购
中签后的 1 手或 1 手整数倍的可转债,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 1 手。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6.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41,5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 41,500 万元。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12,450 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
7.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网上申购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存托凭证的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申购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存托凭证的次数合并计算。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名下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含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均纳入该投资者放弃认购次数。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和存托凭证的次数合并计算。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8.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9.投资者须充分了解有关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和配售原则,充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与
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购。投资者一旦参与本次申购,保荐人(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申购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0.可转债的信用评级可能因发行人经营管理或者财务状况等因素而出现下调,继而影响可转债的债券市场交易价格。投资者应当关注可转债的跟踪评级报告。
11.可转债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受上市公司股票价格、转股价格、赎回以及回售条款、市场利率、票面利率、市场预期等多重因素影响,波动情况较为复杂,可能出现跌破发行价、价格大幅波动、与投资价值相背离,甚至交易价格低于面值等情况。投资者应当关注相关风险。
12.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份全部来源于新增股份。
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分为两个部分
1.向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8 月 20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
(1)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优先认购时间为 T 日(2021 年
8 月 23 日 9:30-11:30,13:00-15:00),配售简称为“晨丰配债”,配售代码为“753685”;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8 月 20 日,T-1 日)收市
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2.455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
转债金额,再按 1,000 元/手转换成手数,每 1 手(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2)原股东持有的“晨丰科技”股票如果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手数,且必须依照登记公司配股业务指引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3)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
2.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发行。网上申购简称为“晨丰发债”,申购代码为“754685”。每个证券账户的最低申购数量为 1 手(10 张,1,000 元),
超过 1 手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数量上限为 1,000 手(1 万张,100 万元),
如超过该申购上限,则该笔申购无效。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晨丰转债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晨丰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重要提示
1.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955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晨丰转债”,债券代码为“113628”。
2.本次发行人民币 41,500 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415,000
手(4,150,000 张),按面值发行。
3.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8 月 20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
4.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晨丰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8 月 20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晨丰科技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2.455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
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0 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 1 手(10 张)为一个
申购单位。原股东优先配售不足 1 手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参见释义)原则取整。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本次发行向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采用网上配售,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简称为“晨丰配债”,配售代码为“753685”。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
[2021-08-19] (603685)晨丰科技:晨丰科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路演公告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4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路演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丰科技”或“发行人”)公开发行41,5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955 号文核准。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和发行公告已刊登于2021 年8 月 19 日
的《上海证券报》,投资者亦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晨丰科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一、网上路演时间:2021 年8 月 20 日(星期五)10:00-12:00
二、网上路演网址:中国证券网(http://roadshow.cnstock.com)
三、参加人员:发行人董事会及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特此公告。
发行人: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8 月 19 日
[2021-08-19] (603685)晨丰科技:晨丰科技第二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1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8 月 18 日,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浙江省海宁
市盐官镇杏花路 4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有关会议的通知,公司已于 2021 年8 月12 日以现场送达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若飞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 人,实到监事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55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41,5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 年。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情况,进一步明确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该方案经监事会逐项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规模及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1,500 万元(含41,500万元),发行数量为 415 万张。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为 0.5%,第二年为 0.7%,第三年为1.0%,第四年为 2.0%,第五年为 2.5%,第六年为3.0%。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5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15%(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3.06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之间较高者。
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20 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发行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足41,50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六)发行对象
(1)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 2021 年8 月 20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原A 股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七)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晨丰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8 月 20 日,T-1 日)
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晨丰科技的股份数按每股配售2.455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
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0 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 1 手(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公司现有总股本 169,000,000 股,全部可参与原股东优先配售。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 0.002455 手/股计算,原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415,000 手。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于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申请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开立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安排开立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代表办理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事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19 日
[2021-08-19] (603685)晨丰科技:晨丰科技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2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 8 月 18 日,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浙江省海
宁市盐官镇杏花路 4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有关会议的通知,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以现场送达及邮件方
式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何文健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 5 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55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
发行面值总额 41,5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情况,进一步明确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该方案经董事会逐项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规模及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1,500 万元(含 41,500
万元),发行数量为 415 万张。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为 0.5%,第二年为 0.7%,第三年为1.0%,第四年为 2.0%,第五年为 2.5%,第六年为 3.0%。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 5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15%(含最后一期年
度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13.06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 20 个
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之间较高者。
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20 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量。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发行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足 41,50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六)发行对象
(1)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 2021 年 8 月 20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原 A 股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七)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晨丰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8 月 20 日,T-1 日)
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晨丰科技的股份数按每股配售2.455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
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0 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 1 手(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公司现有总股本 169,000,000 股,全部可参与原股东优先配售。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 0.002455 手/股计算,原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415,000 手。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范围之内,无需再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于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申请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3、《关于开立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安排开立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代表办理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事宜。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9 日
[2021-08-18] (603685)晨丰科技:晨丰科技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0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海宁市求精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求精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59,319,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10%。求精投资本次质押股份数量为 11,730,000 股;本次质押后,求精投资所持公
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11,73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9.77%,占公司总股本的6.94%。
公司控股股东求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香港骥飞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
港骥飞”)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98,865,000 股。本次股份质押完成后,求精投资及
其一致行动人香港骥飞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51,253,810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51.84%,占公司总股本的 30.33%。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接到求精投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
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 是否为 占公 质押
股东名 为控 本次质押股 限售股 是否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占其所 司总 融资
称 股股 数 (如是, 补充 日 日 质权人 持股份 股本 资金
东 注明限 质押 比例 比例 用途
售类型)
海宁市 杭州富锐企
求精投 是 11,730,000 否 否 2021 年 8 2022 年 7 业管理合伙 19.77% 6.94% 债权类
资有限 月 16 日 月 17 日 企业(有限 投资
公司 合伙)
合计 / 11,730,000 / / / / / 19.77% 6.94% /
2.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
途。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情况 情况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 已质 未质 未质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质押数 累计质押数 持股份 总股本 押股 押股 押股 押股
例 量 量 比例 比例 份中 份中 份中 份中
限售 冻结 限售 冻结
股份 股份 股份 股份
数量 数量 数量 数量
海宁市求
精投资有 59,319,000 35.10% 0 11,730,000 19.77% 6.94% 0 0 0 0
限公司
香港骥飞
实业有限 39,546,000 23.40% 39,523,810 39,523,810 99.94% 23.39% 0 0 0 0
公司
合计 98,865,000 58.50% 39,523,810 51,253,810 51.84% 30.33% 0 0 0 0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无到期的质押股份,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
份数量为 11,730,000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11.86%、占公司总股本的 6.94%,对应融资
余额 6,100 万元。控股股东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
资金。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
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不会对
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8 日
[2021-07-29] (603685)晨丰科技:晨丰科技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9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香港骥飞实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骥飞”)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39,546,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23.40%。香港骥飞本次质押股份数量为 39,523,810 股;本次质押后,香港骥飞
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 39,523,810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99.94%,占公司总股本
的 23.39%。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接到股东香港骥飞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
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 是否为
股东 为控 本次质押股 限售股 是否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融
名称 股股 数 (如是, 补充 日 日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资资金
东 注明限 质押 比例 比例 用途
售类型)
公司可转
债履约期 为公司
香港 限届满之 中德证 公开发
骥飞 2021 年 7 日起两年 券有限 行可转
实业 否 39,523,810 否 否 月 27 日 内或主债 责任公 99.94% 23.39% 换公司
有限 权消灭之 司 债券提
公司 日(以先 供担保
到者为
准)
合计 / 39,523,810 / / / / / 99.94% 23.39% /
注:海宁市求精投资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香港骥飞实业有限公司是一致行
动人。
2.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
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 未质押股份情
本次 况 况
质押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 已质 未质 未质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前累 累计质押数 持股份 总股本 押股 押股 押股 押股
例 计质 量 比例 比例 份中 份中 份中 份中
押数 限售 冻结 限售 冻结
量 股份 股份 股份 股份
数量 数量 数量 数量
香港骥飞
实业有限 39,546,000 23.40% 0 39,523,810 99.94% 23.39% 0 0 0 0
公司
合计 39,546,000 23.40% 0 39,523,810 99.94% 23.39% 0 0 0 0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9 日
[2021-07-20] (603685)晨丰科技:晨丰科技关于控股子公司获得发明专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8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获得发明专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景德镇市宏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亿电子”)于近日收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证书号 第 4524731 号
发明名称 一种印制电路板清洗装置
专利号 ZL 2020 1 0351195.X
专利申请日 2020 年 04 月 28 日
专利权人 景德镇市宏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公告日 2021 年 07 月 02 日
授权公告号 CN 111495826 B
专利权期限 二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上述发明专利属于印制电路板生产制造领域,对印制电路板的生产效率及产品质量提升进行进一步的探索研究,是宏亿电子印制电路板生产清洗工艺及技术能力的进一步创新和发展。
上述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近期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并形成持续创新机制,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0 日
[2021-07-12] (603685)晨丰科技:晨丰科技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7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嘉兴宏沃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宏沃”)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15,21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9%。嘉兴宏沃于 2021 年 7 月 2 日办理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获悉因质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办理质押时手续有误,嘉兴宏沃对原质押股份于 2021年 7 月 8 日重新办理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嘉兴宏沃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12,000,000 股,再质押股份数量 12,000,000 股;本次再质押后,嘉兴宏沃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 12,000,000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78.90%,占公司总股本的 7.10%。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质
1.股份被解质情况
股东名称 嘉兴宏沃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解质股份 12,000,000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78.9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7.10%
解质时间 2021 年 7 月 8 日
持股数量 15,210,000 股
持股比例 9%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
嘉兴宏沃本次解除质押股份于同日用于后续质押,具体情况见“二、上市公司股份
质押”。
二、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9 日接到嘉兴宏沃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
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 是否为限 是否 占其所 占公 质押
股东名称 为控 本次质押股 售股(如 补充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持股份 司总 融资
股股 数 是,注明限 质押 始日 期日 比例 股本 资金
东 售类型) 比例 用途
嘉兴宏沃 中信银行 流动
投资有限 否 12,000,000 否 否 2021 年 2024 年 股份有限 78.90% 7.10% 资金
公司 7月8日 7月7日 公司杭州 贷款
余杭支行
合计 / 12,000,000 / / / / / 78.90% 7.10% /
2.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
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质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持股 押前累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司总 已质押 已质押 未质押 未质押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比例 计质押 累计质押数 持股份 股本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数量 量 比例 比例 限售股 冻结股 限售股 冻结股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嘉兴宏沃投 15,210,000 9% 0 12,000,000 78.90% 7.10% 0 0 0 0
资有限公司
合计 15,210,000 9% 0 12,000,000 78.90% 7.10% 0 0 0 0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2 日
[2021-07-06] (603685)晨丰科技:晨丰科技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6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嘉兴宏沃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宏沃”)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15,21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9%。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 12,000,000 股,再质押股份数量 12,000,000 股;本次
再质押后,嘉兴宏沃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 12,000,000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78.90%,占公司总股本的 7.10%。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质
1.股份被解质情况
股东名称 嘉兴宏沃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解质股份 12,000,000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78.9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7.10%
解质时间 2021 年 7 月 2 日
持股数量 15,210,000 股
持股比例 9%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
嘉兴宏沃本次解除质押股份于同日用于后续质押,具体情况见“二、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二、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 日接到嘉兴宏沃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
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 是否为限 是否 占其所 占公 质押
股东名称 为控 本次质押股 售股(如 补充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持股份 司总 融资
股股 数 是,注明限 质押 始日 期日 比例 股本 资金
东 售类型) 比例 用途
嘉兴宏沃 2021年 2024 年 中信银行 流动
投资有限 否 12,000,000 否 否 7 月 2 6 月 30 股份有限 78.90% 7.10% 资金
公司 日 日 公司杭州 贷款
余杭支行
合计 / 12,000,000 / / / / / 78.90% 7.10% /
2.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
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质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持股 押前累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司总 已质押 已质押 未质押 未质押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比例 计质押 累计质押数 持股份 股本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数量 量 比例 比例 限售股 冻结股 限售股 冻结股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嘉兴宏沃投 15,210,000 9% 0 12,000,000 78.90% 7.10% 0 0 0 0
资有限公司
合计 15,210,000 9% 0 12,000,000 78.90% 7.10% 0 0 0 0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6 日
[2021-06-17] (603685)晨丰科技:晨丰科技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5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55 号)。该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社会开发行面值总额 41,5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
二、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公司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及发行公告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核准批复文件的要求,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择机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7 日
[2021-05-26] (603685)晨丰科技:晨丰科技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4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
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5 月 2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
审核委员会 2021 年第 54 次工作会议对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证监会正式核准文件后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6 日
[2021-05-20] (603685)晨丰科技:晨丰科技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3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20 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1/5/25 - 2021/5/26 2021/5/26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1 年 5 月 7 日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0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69,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3,800,000.00 元。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1/5/25 - 2021/5/26 2021/5/26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他股东所持股份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发派: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B88*****94 海宁市求精投资有限公司
2 B88*****76 香港骥飞实业有限公司
3 B88*****94 嘉兴宏沃投资有限公司
4 B88*****30 上海骥晨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及《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的有关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0 元;持股期限在1 年以内(含 1 年)的,本次分红派息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0 元,待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
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
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有关规定,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 0.18 元(其中,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扣税 0.02 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由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每股发放现金红利人民币为每股 0.18 元(其中,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扣税 0.02 元)。如其认为取得的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含企业和个人)股东,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的有关规定,其所持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发人民币派发,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每股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18 元。
(5)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有关规定自行缴纳,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20 元(含税)。
五、 有关咨询办法
本次权益分派如有疑问,请按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3-87618171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0 日
[2021-05-13] (603685)晨丰科技:晨丰科技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1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出具的《中国证监
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0580 号)(以下简称“《通知书》”)。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通知书》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答复,并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关于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近期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内容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现将反馈意见回复的修订稿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3 日
[2021-05-13] (603685)晨丰科技:晨丰科技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之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2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
之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晨丰科技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告知函》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答复,现将《告知函》的回复内容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关于请做好晨丰科技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之回复》。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3 日
[2021-05-10] (603685)晨丰科技:晨丰科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0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5 月 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杏花路 4 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26,785,12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75.0207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何文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陆伟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26,785,120 100.00 0 0.00 0 0.00
2、 议案名称: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26,785,120 100.00 0 0.00 0 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26,785,120 100.00 0 0.00 0 0.00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26,785,120 100.00 0 0.00 0 0.00
5、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26,785,120 100.00 0 0.00 0 0.00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26,785,120 100.00 0 0.00 0 0.00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26,785,120 100.00 0 0.00 0 0.00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26,785,120 100.00 0 0.00 0 0.00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26,785,120 100.00 0 0.00 0 0.00
10、 议案名称:关于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部分延期履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26,785,120 100.00 0 0.00 0 0.00
1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26,785,120 100.00 0 0.00 0 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5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35,120 100.00 0 0.00 0 0.0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 35,120 100.00 0 0.00 0 0.00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
8 司 2021 年度对外担 35,120 100.00 0 0.00 0 0.00
保额度的议案
9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35,120 100.00 0 0.00 0 0.00
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情况及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控股子公司业绩
10 承诺部分延期履行的 35,120 100.00 0 0.00 0 0.00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根据投票结果,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3、本次会议议案均为非关联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许雅婷、程爽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10 日
[2021-04-29] (603685)晨丰科技: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7元
每股净资产: 6.625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11%
营业总收入: 3.68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511.21万元
[2021-04-15] (603685)晨丰科技:晨丰科技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8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出具的《中国证监
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0580 号)(以下简称“《通知书》”)。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通知书》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答复,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公告披露后 2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
[2021-04-14] (603685)晨丰科技:晨丰科技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7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4 月 22 日(星期四)14:00-15:00
会 议 召 开 地 点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上 证 e 互 动 ” 网 络 平 台
(http://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星期一)16:00 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
题预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cf_info@cnlampholder.com。公司将
在 2020 年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
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在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披露了《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了解公司 2020 年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公司拟以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4 月 22 日(星期四)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何文健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陆伟先生,公司财务总监钱浩杰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星期四)14:00-15:00 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中的“上证 e 访谈”,在线参与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二)投资者可以在 2021 年 4 月 19 日下午 16:00 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
预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信箱:cf_info@cnlampholder.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3-87618171
电子邮箱:cf_info@cnlampholder.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4 日
[2021-04-13] (603685)晨丰科技:晨丰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7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 4 月 12 日,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浙江省海
宁市盐官镇杏花路 4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有
关会议的通知,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1 日以现场送达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孙若飞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年度报告和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0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为公司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做出了贡献,同意董事会向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提请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财务状况、长远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政策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是根据各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在授信额度内提供的担保。有利于保障其稳定发展、提高经营效率,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其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对其担保的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授信额度内对外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2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该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2)。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公司监事 2020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控股子公司项目建设及资金临时周转的需要,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该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自愿和诚信原则,审议程序合法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对公司内部风险控制评价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报告真实、客观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11、《关于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部分延期履行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本次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部分延期履行,是在突发新冠疫情影响下
根据目前客观环境及实际情况采取的应对措施,有利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部分延期履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12、《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因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5)。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13 日
[2021-04-13] (603685)晨丰科技:晨丰科技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6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5 月 7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杏花路 4 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5 月 7 日
至 2021 年 5 月 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 《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6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7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 √
议案》
8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 √
的议案》
9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 √
酬情况及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 《关于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部分延期履行的议案》 √
11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
案》
听取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分别经公司 2021 年 4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刊登
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685 晨丰科技 2021/4/28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股东为非法人的其他组织,应由授权代表人出席会议。授权代表人出席
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 年 4 月 29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30。
登记地址: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杏花路 4 号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出席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徐敏
电话:0573-87618171
传真:0573-87619008
邮箱:cf_info@cnlampholder.com
3、联系地址: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杏花路 4 号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3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5 月 7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
度的议案》
8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
额度的议案》
9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 《关于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部分延期履行的
议案》
11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04-13] (603685)晨丰科技:2020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6元
每股净资产: 6.352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52%
营业总收入: 11.73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0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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