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988什么时候复牌?-中国银行停牌最新消息
≈≈中国银行601988≈≈(更新:22.02.25)
[2022-02-25]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优先股股息派发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2-00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优先股股息派发实施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过境外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的董事会会议情况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方案的约定,决定并办理向境外优先股股东支付股息事宜。本次境外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已经本行 2021 年 10月 29 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boc.cn)。
二、境外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
1.计息期间:自 2021 年 3 月 4 日(包括该日)至 2022 年 3 月 4
日(不包括该日)
2.股权登记日:2022 年 3 月 3 日
3.股息支付日:2022 年 3 月 4 日
4.发放对象:2022 年 3 月 3 日 Euroclear Bank SA/NV(简称
“Euroclear”)和 Clearstream Banking, S.A.(简称“Clearstream,
Luxembourg”)营业时间结束时,在 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SA/NV, Luxembourg Branch 登记在册的本行境外优先股股东。
5.发放金额和扣税情况:本行境外优先股条款和条件确定的第一
个股息率重置日前的初始年股息率为 3.60%(税后)。根据中国相关税务法律法规,本行向境外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境外优先股股息时,须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按照本行境外优先股条款和条件有关规定,相关税费由本行承担。本次派发优先股股息约 1.128亿美元(税前),其中支付给优先股股东约 1.015 亿美元(税后)。
三、境外优先股派息方案实施办法
本行将指示支付代理人 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London
Branch,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行境外优先股股东支付或按其指示支付优先股股息。本行境外优先股通过 Euroclear 和 Clearstream,
Luxembourg 代表持有期间,The Bank of New York Depository
(Nominees) Limited 作为 Euroclear 及 Clearstream, Luxembourg 的共同
存管人的代持人是唯一登记在册的本行境外优先股股东。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London Branch 向 The Bank of New York Depository
(Nominees) Limited 支付或按其指示支付优先股股息后,应被视为本行已履行本次境外优先股股息支付义务。如果最终投资者就有关股息在进入清算系统后向最终投资者的后续转付有任何疑问,最终投资者应向其各自的存管机构或中介机构查询。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2022-02-23]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2-00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监事会以书面议案方式
召开会议。本行监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通过书面及电子
邮件方式送达至本行所有监事,表决截止日为 2022 年 2 月 22 日。会
议应当参加表决的监事 7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7 名。会议召开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监事会关于本行声誉风险管理履职情况的监督评价意见》
表决情况: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监事会关于本行信息披露管理履职情况的监督评价意见》
表决情况: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2022-02-18]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外部监事任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2-00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外部监事任职的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2022 年 2 月 17 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惠平先生为本行外部监事。本行监事会于
此正式宣布:惠平先生自 2022 年 2 月 17 日起就任本行外部监事,其
任期至 2025 年召开的本行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惠平先生的个人简历如下:
惠平先生出生于 1960 年。曾先后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工作。1980 年 12 月进入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清涧县支行工作;1986
年 8 月进入中国工商银行陕西清涧支行工作;1994 年 5 月至 2010 年
12 月历任中国工商银行陕西分行办公室副处级秘书、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陕西咸阳分行行长、陕西分行副行长、陕西分行行长;
2010 年 12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内控合规部总经理;
2015 年 6 月至 2019 年 4 月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纪委副书记、监察室
主任;2019 年 4 月至 2020 年 7 月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工商银
行纪检监察组副组长;2015 年 9 月至 2020 年 9 月兼任中国工商银行
职工监事。毕业于厦门大学,获得金融学博士学位。具有高级经济师资格。
除上文所披露外,惠平先生未在本行或本行附属公司中担任职务。
根据本行股东大会批准,本行外部监事在本行领取税前薪酬的标准为:基本酬金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18 万元,担任履职尽职监督委员
会、财务与内部控制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另附职务津贴每人每年人民币 8 万元,担任委员的另附职务津贴每人每年人民币 4 万元。在多个委员会任职的外部监事,其酬金可以累积计算。
就本行监事所知及除上文所披露外,惠平先生在过去三年没有在其证券于中国内地、中国香港地区或海外证券市场上市的其他公众公司中担任董事或监事职务,与本行任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或控股股东没有其他任何关系。于本公告发布日期,惠平先生不持有任何本行或其相联法团股份之权益(按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所指的定义)。
除上文所披露外,就惠平先生的委任而言,没有任何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 13.51(2)条(h)至(v)中要求而须予披露的资料,亦没有任何须提请本行股东注意的事项。惠平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十七日
[2022-02-18]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2-00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
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2 月 1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中
国银行总行大厦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包括现场出席及通过网 124
络投票出席)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122
H 股股东人数 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16,702,143,488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189,178,237,761
H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27,523,905,72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本行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73.611117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64.261577
H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9.349540
根据本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大会情况,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无
需由本行优先股股东审议,因此,优先股股东不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四) 会议主持情况及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由本行董事长刘连舸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本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本行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本行在任董事 15 人,出席 15 人;
2. 本行在任监事 6 人,出席 6 人;
3. 本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审议批准选举黄秉华先生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89,163,103,356 99.992000 15,029,605 0.007945 104,800 0.000055
H 股 25,695,632,178 93.357507 1,809,811,028 6.575415 18,462,521 0.067078
普通股合计: 214,858,735,534 99.149336 1,824,840,633 0.842096 18,567,321 0.008568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89,176,523,932 99.999094 1,604,329 0.000848 109,500 0.000058
H 股 27,492,675,901 99.886536 12,767,305 0.046386 18,462,521 0.067078
普通股合计: 216,669,199,833 99.984798 14,371,634 0.006632 18,572,021 0.008570
3. 议案名称:审议批准选举让 路易 埃克拉先生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89,176,751,952 99.999215 1,376,309 0.000727 109,500 0.000058
H 股 27,492,675,901 99.886536 12,767,305 0.046386 18,462,521 0.067078
普通股合计: 216,669,427,853 99.984903 14,143,614 0.006527 18,572,021 0.008570
4. 议案名称:审议批准选举乔瓦尼 特里亚先生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89,176,761,952 99.999220 1,366,309 0.000722 109,500 0.000058
H 股 27,492,675,901 99.886536 12,767,305 0.046386 18,462,521 0.067078
普通股合计: 216,669,437,853 99.984908 14,133,614 0.006522 18,572,021 0.008570
5. 议案名称:审议批准选举惠平先生担任本行外部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89,092,579,262 99.954721 85,294,499 0.045087 364,000 0.000192
H 股 24,257,532,615 88.132596 3,225,987,058 11.720673 40,386,054 0.146731
普通股合计: 213,350,111,877 98.453162 3,311,281,557 1.528033 40,750,054 0.018805
6. 议案名称:审议批准申请定点帮扶对外捐赠专项额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89,176,466,423 99.999064 1,714,638 0.000906 56,700 0.000030
H 股 27,501,707,892 99.919351 3,729,210 0.013549 18,468,625 0.067100
普通股合计: 216,678,174,315 99.988939 5,443,848 0.002512 18,525,325 0.008549
7. 议案名称:审议批准 2020 年度董事长、执行董事薪酬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89,176,381,123 99.999019 1,510,538 0.000798 346,100 0.000183
H 股 27,476,560,836 99.827986 28,883,271 0.104939 18,461,620 0.067075
普通股合计: 216,652,941,959 99.977295 30,393,809 0.014026 18,807,720 0.008679
8. 议案名称:审议批准 2020 年度监事长薪酬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
[2022-02-12]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2-00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拟于2022年2月17日上午9点30分在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总行大厦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简称“本次会议”),详情请查阅本行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boc.cn)的相关公告。
为切实落实各级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防止人群聚集,保障股东及参会人员身体健康,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就本次会议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本次会议提供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适用于A股股东)。建议A股股东选择授权委托大会主席或董事会秘书代为投票,或届时自行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表决;建议H股股东选择授权委托大会主席代为投票。
(二)如需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提前关注并严格遵守北京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进入会场前请出示48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行程码、健
康码“双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如实完整登记个人相关信息。会议期间请全程佩戴口罩,并按照会议安排保持必要的距离。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一日
[2022-01-28]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2-00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在
北京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2022 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本行所有董事和监
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15 名,亲自出席董事 14 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廖长江先生因其他重要公务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独立非执行董事汪昌云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连舸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中国银行 2022 年固定资产投资预算
赞成:15 反对:0 弃权:0
二、向陈嘉庚科学奖基金会追加捐赠
赞成:15 反对:0 弃权:0
申请对陈嘉庚科学奖基金会追加捐赠 1,500 万元,用于补充原始基金。
上述两项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行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将另行发布。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2022-01-25]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级资本债券发行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2-00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二级资本债券发行完毕的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召开
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本行于2023年末前发行不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的议案。经中国银行
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本行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在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总额为 300 亿元人民币的二级资本债券(简称
“本期债券”),并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发行完毕。
本期债券为 10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发行规模为 300 亿元人民币,
票面利率为 3.25%,在第 5 年末附发行人赎回权。
本期债券募集的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补充本行的二级资本。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
[2021-12-31]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1-05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或“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 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2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本行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2 月 17 日 9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中国银行总行大厦(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2 月 17 日
至 2022 年 2 月 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
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
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 股及 H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审议批准选举黄秉华先生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 √
2 审议批准选举鄂维南先生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
3 审议批准选举让 路易 埃克拉先生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
4 审议批准选举乔瓦尼 特里亚先生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
5 审议批准选举惠平先生担任本行外部监事 √
6 审议批准申请定点帮扶对外捐赠专项额度 √
7 审议批准 2020 年度董事长、执行董事薪酬分配方案 √
8 审议批准 2020 年度监事长薪酬分配方案 √
9 审议批准中国银行“十四五”资本管理规划 √
10 审议批准修订《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
说明事项: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议案及报告事项的详细内容请见 2021 年 12 月 30 日刊载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boc.cn)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二)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 1、2、3、4、5、7、8 项议 案。
(三)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四)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根据本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大会情况,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无需由优先股股东审议,因此,优先股股东不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五)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请见本行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 》《证券日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boc.cn)刊登的日期为 2021 年
7 月 2 日、2021 年 8 月 30 日、2021 年 10 月 29 日、2021 年 12 月 27
日的董事会决议公告。选举鄂维南先生、让 路易 埃克拉先生、乔瓦尼 特里亚先生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
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本行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根据本行《公司章程》,股东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的百分之五十,则其已质押部分股权在股东大会上不能行使表决权。股东完成股权质押登记后,应及时向本行提供涉及质押股权的相关信息。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行股东。H 股股东参会事项请参见本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及本行网站发布的本次股东大会的通告和通函。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988 中国银行 2022/2/9
(二)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行聘请的见证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 年 2 月 17 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30 分
(二)登记地点: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中国银行总行大厦
(三)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六、 其他事项
(一)拟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填妥及签署回执(请见附件 2),
并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星期五)或之前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形
式送达本行董事会秘书部。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部
邮政编码:100818
联系人:杜存行
电话:8610-66596326
传真:8610-66594579
电子邮件:ir@bankofchina.com
(三)本次会议出席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附件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附件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2 月 17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审议批准选举黄秉华先生担任本行
非执行董事
2 审议批准选举鄂维南先生担任本行
独立非执行董事
3 审议批准选举让 路易 埃克拉先生
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4 审议批准选举乔瓦尼 特里亚先生
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5 审议批准选举惠平先生担任本行外
部监事
6 审议批准申请定点帮扶对外捐赠专
项额度
7 审议批准 2020 年度董事长、执行
董事薪酬分配方案
8 审议批准 2020 年度监事长薪酬分
配方案
9 审议批准中国银行“十四五”资本
管理规划
10 审议批准修订《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股东代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注:1、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星期五)或之前以邮
寄、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本行董事会秘书部。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填写“发言意向及要点”栏,并
注明所需时间。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行按登记顺序安
排,本行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有机会在
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2021-12-28]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1-05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在
北京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2021 年第十次董事会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本行所有董事和
监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15 名,亲自出席董事 14 名,董事长刘连舸先生因其他重要公务未能出席会议,委托副董事长刘金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刘金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提名黄秉华先生为本行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赞成:15 反对:0 弃权:0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黄秉华先生的个人简历如下:
黄秉华先生,1966 年出生。2018 年 8 月至今任财政部资产管理
司副司长。2015 年 9 月至 2018 年 8 月历任财政部预算评审中心党委
委员、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副司长级)。2014 年 8 月至 2015 年 9
月任财政部资产管理司综合处处长。2000 年 7 月至 2014 年 8 月在财
政部企业司工作,历任主任科员、副处长、企业三处处长、国有资本预算管理处处长、企业运行处处长、综合处处长。1997 年 2 月至 2000年 7 月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产权登记与资产统计司和财政部财产评估司工作。毕业于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
该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赞成:15 反对:0 弃权:0
本行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将另行公布。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2021-12-25]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1-05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监事会以书面议案方式
召开会议。本行监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通过书面及电
子邮件方式送达至本行所有监事,表决截止日为 2021 年 12 月 24 日。
会议应当参加表决的监事 6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6 名。会议召开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修订《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该议案涉及的修订内容需由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2021-12-04]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1
证券代码:
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 临 2021 05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监事会以书面议案方式
召开会议。本行监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通过书面及电
子邮件方式送达至本行所有监事,表决截止日为 2021 年 12 月 3 日。
会议 应当参加表决的 监事 6 名,实际 参加表决的 监事 6 名。 会议召开
情况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会议 表决通过了 《关于建议委任魏晗光为监事会履职尽
职监督委员会委员、委任周和华为监事会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和财务
与内部控制监督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
委任魏晗光为监事会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委员
表决情况: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魏晗光女士
因 利益冲突回避表决。
自
2021 年 12 月 3 日起, 魏晗光女士担任监事会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委员。
2
委任周和华为监事会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委员、财务与内部控
制监督委员会委员。
表决情况: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2
周和华先生因因利益冲突回避表决。利益冲突回避表决。
自
自20212021年年1212月月33日起,日起,周和华先生担任监事会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委员、财务与内部控制监督委员会委员。。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2021-11-30]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1 05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完毕的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于
202 1 年 5 月 2 0 日召开
的 20 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本行于 20 23 年末前发行不超过 1 00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议案。经中国银
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本行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总额为 200 亿 元人民币的减记型无固定期
限资本债券(简称“本期债券”),并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发行完毕。
本期债券前
5 年票面利率为 3.64 %%,每 5 年 调整一次 在第 5 年及
之后的每个付息日附发行 人赎回权 。
本期债券募集的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补充本行
的其他一级资本。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 二一 年 十一 月 二十九 日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
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2021-11-20]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监事退任和任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1-05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退任和委任的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职工监事李常林先生任
期已满,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起不再担任本行职工监事、监事会履
职尽职监督委员会委员、监事会财务与内部控制监督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常林先生确认其与本行监事会无任何不同意见,亦无任何与其退任有关的事项需知会本行股东和本行职工代表会议。
李常林先生自担任本行职工监事以来,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监督工作。本行及本行监事会对李常林先生在任期间对本行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1 年 11 月 18 日,本行职工代表会议选举魏晗光女士、周和
华先生、冷杰先生为本行职工监事。本行监事会于此正式宣布:自
2021 年 11 月 18 日起,魏晗光女士、周和华先生就任本行职工监事,
冷杰先生连任本行职工监事。
魏晗光女士、周和华先生、冷杰先生的简历如下:
魏晗光女士,50 岁,1971 年 2 月出生,现任本行总行人力资源
部总经理,兼任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中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中
银航空租赁有限公司、中银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自 1994 年7 月进入本行参加工作,曾担任本行总行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兼总行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总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兼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等职务。毕业于清华大学,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周和华先生,46 岁,1975 年 2 月出生,现任本行总行信用审批
部总经理。自 1997 年 8 月进入本行参加工作,曾担任本行上海市分行行长助理、上海市分行副行长、福建省分行副行长兼厦门市分行行长等职务。毕业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冷杰先生,58 岁,1963 年 1 月出生,自 2018 年 12 月起任本行
职工监事,现任本行河北省分行行长。自 1981 年 11 月参加工作,自1988 年 9 月加入本行工作,曾担任本行山东省分行副行长、山西省分行副行长、宁夏区分行行长、重庆市分行行长等职务。1999 年毕业于山东轻工业学院经济管理专业,2009 年毕业于济南大学会计学专业。
上述人士担任职工监事的任期为三年,至 2024 年本行职工代表会议之日止。上述人士在本行每年各领取税前人民币 5 万元职工监事补贴,亦依据其在本行的职位取得相应报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费等。
就本行监事所知及除上文所披露外,上述人士在过去三年没有在其证券于中国内地、中国香港地区或海外证券市场上市的其他公众公司中担任董事或监事职务,未在本行或其附属公司中担任其他任何职
务,与本行任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或控股股东没有其他任何关系。于本公告发布日期,上述人士不持有任何本行或其相联法团股份之权益(按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所指的定义)。
除上文所披露外,就上述人士的委任而言,没有任何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 13.51(2)条(h)至(v)中要求而须予披露的资料,亦没有任何须提请本行股东注意的事项。上述人士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2021-11-17]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级资本债券发行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1-05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二级资本债券发行完毕的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召开
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本行于2023年末前发行不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的议案。经中国银行
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本行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
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总额为 500 亿元人民币的二级资本债券(简
称“本期债券”),并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发行完毕。
本期债券包括两个品种。品种一为 10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发行规
模为 400 亿元人民币,票面利率为 3.60%,在第 5 年末附发行人赎回权;
品种二为 1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发行规模为 100 亿元人民币,票面利率为 3.80%,在第 10 年末附发行人赎回权。
本期债券募集的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补充本行的二级资本。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2021-11-13]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子公司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1-05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增资的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拟向本行控股 90%的子公司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银富登”)增资,增资金额 93.3 亿元(简称“本次增资”),中银富登其他股东同比例增资,增资后中银富登仍为本行控股 90%的子公司。
本次增资已经由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不属于本行的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经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行已投资设立中银富登(详见本行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和 2020 年 6 月 29 日发布的中银富登获准筹建和中
银富登获准开业的相关公告),并拟向中银富登增资。
近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已批准本次增资的方案,本行将以自有资金及所持有的 126 家村镇银行股权/股份增资注入中银富登,增资金额合计人民币 93.3 亿元。
中银富登是本行控股子公司,本次增资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 亿元,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和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和代理保险业务;买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投资设立和收购村镇银行;为村镇银行提供代理支付清算、政策咨询、信息科技、产品研发、运营支持、培训等中后台服务;受村镇银行委托申请统一信用卡品牌;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本行自有资金及所持有的村镇银行股权/股 份。本次增资不属于本行的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需提交 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的完成尚需取得相关监管机构批准。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2021-10-30]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1-05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
北京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2021 年第八次董事会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本行所有董事和
监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15 名,亲自出席董事 15 名。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连舸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中国银行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赞成:15 反对:0 弃权:0
详 情 请 查 阅 本 行 同 日 刊 登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boc.cn)的相关内容。
二、中国银行“十四五”资本管理规划
赞成:15 反对:0 弃权:0
三、中国银行第二期境外优先股股息分配方案
赞成:15 反对:0 弃权:0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批准本行于 2022 年 3 月 4 日按照发行条款以美元支付第二期境
外优先股股息,股息率 3.6%。本次境外优先股派息及缴税合计对外支付金额 1.128 亿美元,约合 7.3 亿元人民币。
四、提名让 路易 埃克拉先生为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赞成:15 反对:0 弃权:0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选举让 路易 埃克拉先生为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
让 路易 埃克拉先生的简历、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详见附件一。
五、提名乔瓦尼 特里亚先生为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赞成:15 反对:0 弃权:0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选举乔瓦尼 特里亚先生为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
乔瓦尼 特里亚先生的简历、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详见附件二。
六、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政策(2021 年版)
赞成:15 反对:0 弃权:0
上述第二、四、五项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行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将另行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
一、 让 路易 埃克拉先生的简历、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
董事提名人声明
二、 乔瓦尼 特里亚先生的简历、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
事提名人声明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让 路易 埃克拉先生的简历
让 路易 埃克拉,1951 年出生,科特迪瓦人。目前为非洲经济研究联合会(AERC)、Globeleq(一家位于非洲的跨国电力开发公司)以及非洲出口发展基金(FEDA)等多个机构的董事会成员,同时还担任 Ayipling Morrison Capital(一家风险投资和金融咨询公司)
的创始人。自 2005 年 1 月至 2015 年 9 月,担任位于埃及开罗的非洲
进出口银行的行长兼董事长。此前,他先后担任该行执行副行长以及第一执行副行长。在他的领导下,该行先后获得惠誉国际、穆迪、标准普尔三大国际评级机构的投资级别信用评级,并多次荣获多家知名机构颁发的各类奖项以及卓越奖。在 1996 年加入非洲进出口银行之前,他曾于多家机构担任高级职位,包括:花旗银行阿比让分行副总裁,负责管理国际金融机构事务;科特迪瓦邮政储蓄银行董事总经理;西非经济货币联盟(UEMOA)国别经理以及位于泽西岛的金融咨询公司 DKS 投资公司合伙人。他连续四年当选全球进出口银行与开发性金融机构网络系统(G-NEXID)的荣誉主席。2011 年,获《新非洲人》杂志评选为非洲最具影响力的一百人之一。2013 年,荣获《非洲银行家》杂志颁发的“终身成就奖”。2016 年,被授予科特迪瓦国家荣誉勋章。拥有纽约大学斯特恩商学院的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以及科特迪瓦阿比让大学的经济学硕士学位。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让 路易 埃克拉,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1;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2;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3;
1 此项不适用。
2 此项不适用。
3 此项不适用。
(五)中国银保监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4;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4 此项不适用。
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 30 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让 路易 埃克拉
2021 年 9 月 17 日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让 路易 埃克拉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被提名人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1;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1 此项不适用。
知》的规定2;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3;
(五)中国银保监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4;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
[2021-10-30]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1-05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监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本行所
有监事,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北京现场召开。会议应出席监
事 5 名,实际亲自出席监事 5 名。会议召开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长张克秋女士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监事会认为本行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监事会关于本行从业人员行为管理履职情况的监督评价意见》
表决情况: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3、《监事会关于本行市场风险管理履职情况的监督评价意见》
表决情况: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监事会相关内容的议案
表决情况: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该议案涉及的修订内容需由本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关于制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办法(试行)》的议案
表决情况: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2021-10-30] (601988)中国银行: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53元
每股净资产: 6.3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6775%
营业总收入: 4560.74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635.23亿元
[2021-10-26]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席信息官辞任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1-04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席信息官辞任的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董事会收到刘秋万先生的辞呈。刘秋万先生因年龄原因,辞去本行首席信息官职务。
刘秋万先生已确认其与本行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没有任何其他事项需要通知本行股东。
本行董事会对刘秋万先生任职期间对本行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2021-09-25]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副行长辞任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1-04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副行长辞任的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董事会收到郑国雨先生的辞呈。郑国雨先生因工作调动,辞去本行副行长职务。该辞任自 2021年 9 月 24 日起生效。
郑国雨先生已确认其与本行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没有任何其他事项需要通知本行股东。
本行董事会对郑国雨先生任职期间对本行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2021-09-18]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1-04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将参加“2021 年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简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上证
路演中心参与本次活动,活动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3 日(星期四)15:00
至 17:00。
届时本行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2021-08-31]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在
北京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2021 年第六次董事会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本行所有董事和监
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15 名,亲自出席董事 14 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崔世平先生因其他重要公务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独立非执行董事廖长江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连舸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1 年半年度报告
赞成:15 反对:0 弃权:0
详 情 请 查 阅 本 行 同 日 刊 登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boc.cn)的相关内容。
二、“十四五”普惠金融规划
赞成:15 反对:0 弃权:0
三、“十四五”金融科技规划
赞成:15 反对:0 弃权:0
四、“十四五”风险管理规划暨风险管理策略
赞成:15 反对:0 弃权:0
五、董事长、行长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1、董事长 2021 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赞成:14 反对:0 弃权:0
刘连舸先生因利益冲突回避表决。
2、行长 2021 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赞成:14 反对:0 弃权:0
刘金先生因利益冲突回避表决。
3、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赞成:13 反对:0 弃权:0
王纬先生、林景臻先生因利益冲突回避表决。
六、董事长 2020 年度薪酬分配方案
赞成:14 反对:0 弃权:0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刘连舸先生因利益冲突回避表决。
七、执行董事 2020 年度薪酬分配方案
赞成:13 反对:0 弃权:0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王纬先生、林景臻先生因利益冲突回避表决。
八、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分配方案
赞成:15 反对:0 弃权:0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九、申请定点帮扶对外捐赠专项额度
赞成:15 反对:0 弃权:0
同意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捐赠总额外,追加 2021年度定点帮扶对外捐赠专项额度 1,200 万元。
上述第六、七、九项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行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将另行发布。
另外,本行监事长 2020 年度薪酬分配方案已经本行监事会审议通过,亦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情况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分配方案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0 年度从本行获得的
税前报酬情况
社会保 是否在
险、企业 2018 年 股东单
姓名 职务 任职起止时间 年金、补 其他货 -2020 年 位或其
应付 充医疗保 币性收 任期激 他关联
年薪 险及住房 入 励收入 方领取
公积金的 薪酬
单位缴存
部分
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 10 月起至
刘连舸 董事长 2024 年召开的年 81.08 15.76 - 47.64 否
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副董事长、 2021 年 6 月起至
刘 金 行长 2024 年召开的年 - - - - -
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执行董事、 2020 年 6 月起至
王 纬 副行长 2023 年召开的年 72.90 15.36 - 20.29 否
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执行董事、 2019 年 2 月起至
林景臻 副行长 2024 年召开的年 72.88 15.36 - 49.78 否
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2017 年 8 月起至
赵 杰 非执行董事 2023 年召开的年 - - - - 是
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2017 年 8 月起至
肖立红 非执行董事 2023 年召开的年 - - - - 是
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2017 年 8 月起至
汪小亚 非执行董事 2023 年召开的年 - - - - 是
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2019 年 7 月起至
张建刚 非执行董事 2022 年召开的年 - - - - 是
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2020 年度从本行获得的
税前报酬情况
社会保 是否在
险、企业 2018 年 股东单
姓名 职务 任职起止时间 年金、补 其他货 -2020 年 位或其
应付 充医疗保 币性收 任期激 他关联
年薪 险及住房 入 励收入 方领取
公积金的 薪酬
单位缴存
部分
2020 年 6 月起至
陈剑波 非执行董事 2023 年召开的年 - - - - 是
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2016 年 8 月起至
汪昌云 独立董事 2022 年召开的年 63.47 - - - 是
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2017 年 1 月起至
赵安吉 独立董事 2022 年召开的年 45.00 - - - 是
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2018 年 12 月起至
姜国华 独立董事 2024 年召开的年 60.86 - - - 是
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2019 年 9 月起至
廖长江 独立董事 2022 年召开的年 45.00 - - - 是
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2020 年 7 月起至
陈春花 独立董事 2022 年召开的年 22.45 - - - 是
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2020 年 9 月起至
崔世平 独立董事 2022 年召开的年 13.75 - - - 是
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2021 年 1 月起至
张克秋 监事长 2024 年召开的年 - - - -
[2021-08-31]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1-04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监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 年8月19 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本行所有
监事,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在北京现场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5
名,实际亲自出席监事 5 名。会议召开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长张克秋女士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本监事会认为本行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监事会对本行存量理财整改情况的监督评价意见》
表决情况: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3、《监事会对本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履职情况的监督评价意见》
表决情况: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4、《监事会对本行产品管理情况的监督评价意见》
表决情况: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5、《监事会对本行薪酬管理情况的监督评价意见》
表决情况: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6、《王希全监事长 2020 年度薪酬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该分配方案详见本行同日发布的董事会决议公告附件。
7、《监事长 2021 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表决情况: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张克秋监事长在本议案中存在利益冲突,回避表决。
8、《外部监事 2021 年度履职考核实施方案》
表决情况: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贾祥森监事、郑之光监事在本议案中存在利益冲突,回避表决。
9、《关于建议提名惠平先生为本行外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上述第 6、9 项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行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将另行发布。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2021-08-31] (601988)中国银行: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36元
每股净资产: 6.1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985%
营业总收入: 3029.88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128.13亿元
[2021-08-24]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副行长任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1-04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副行长任职的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7 月 2 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董事会
批准聘任王志恒先生为本行副行长。本行已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
理委员会核准王志恒先生任职资格的批复。自 2021 年 8 月 17 日起,
王志恒先生就任本行副行长。
王志恒先生的简历请见本行 2021 年 7 月 2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boc.cn)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2021-08-24]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中期业绩发布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1-04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中期业绩发布会的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8 月 30 日 17:00-18:3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直播
网络直播收看方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
网站(www.boc.cn)“投资者关系”专栏、“中国银行手机银
行”APP“中银直播间”。
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 17:00 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
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本行邮箱 ir@bankofchina.com。本行将于
2021 年中期业绩发布会(简称“业绩发布会”)上对投资者
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业绩发布会类型
业绩发布会通过网络直播方式召开,本行将针对 2021 年中期业绩和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并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发布会召开的时间、网址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8 月 30 日 17:00-18:30
(二)会议召开方式:网络直播
(三)网络直播收看方式:本行网站(www.boc.cn)“投资者关系”专栏、“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中银直播间”,或扫描以下二维码收看直播。
三、参加人员
本行高级管理层相关人员。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 17:00 通过上述网络直播方
式收看业绩发布会。
(二)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 17:00 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
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本行邮箱 ir@bankofchina.com。本行将于业绩发布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本行投资者关系团队,电子邮箱:ir@bankofchina.com。
六、其他事项
投资者可自 2021 年 8 月 31 日起通过“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
“中银直播间”栏目收看业绩发布会视频回放。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2021-08-24]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中国银行(澳门)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1-04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中国银行(澳门)股份有限公司
的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拟出资 130 亿澳门元投资设立中国银行(澳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澳门子行”),作为本行所属一级全资子公司管理(简称“本次投资”)。
?本次投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投资不属于本行的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本次投资概述
经本行 2019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本
行拟出资 130 亿澳门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中国银行(澳门)股份有限公司。
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时,本次投资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暂缓与豁免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行经审慎判断,决定暂缓披露,并按相关规定办理了暂缓披露的内部登记和审批程序。
本行已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和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许可,同意本行设立澳门子行。
本次投资不属于本行的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批准。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澳门子行注册资本为 130 亿澳门元,注册地为中国澳门,本行持股比例为 100%。澳门子行业务包括个人金融业务和当地中小企业金融业务。
澳门子行将依照中国境内监管机构和澳门地区监管机构的规定设立治理架构,作为本行所属一级全资子公司管理。
三、本次投资对本行的影响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本行自有资金。
本次投资是本行为服务国家战略、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满足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发展特色金融需要的重要举措。澳门子行将与现有澳门分行形成合力,构建面向澳门政府、国内外大型企业、当地居民及中小企业的全方位服务体系,提供涵盖商业银行、资产管理、保险、基金、投资和信托等多领域的服务产品,做大做强本行在澳门地区的业务。
四、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澳门子行筹建工作完成后,还需取得有关监管机构关于开业的批准。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2021-08-20]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境内优先股股息派发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1-04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期境内优先股股息派发实施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优先股代码:360035
优先股简称:中行优 4
每股优先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 4.35 元(税前)
最后交易日:2021 年 8 月 26 日
股权登记日:2021 年 8 月 27 日
除息日:2021 年 8 月 27 日
股息发放日:2021 年 8 月 30 日
一、通过第四期境内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的董事会会议情况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授权董事会依照发行合同的约定,宣派和支付全部本次境内优先股股息。本次第四期境内优先股(优先股代码:360035;优先股简
称:中行优 4)股息派发方案已经本行 2021 年 4月 29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boc.cn)。
二、第四期境内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
1.计息期间:2020 年 8 月 29 日至 2021 年 8 月 28 日
2.最后交易日:2021 年 8 月 26 日
3.股权登记日:2021 年 8 月 27 日
4.除息日:2021 年 8 月 27 日
5.股息发放日:由于 2021 年 8 月 29 日为法定休息日,股息发放
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2021 年 8 月 30 日。
6.发放对象:截至 2021 年 8月 27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第四期境内优先股股东。
7.发放金额:按照第四期境内优先股票面股息率 4.35%计算,每股优先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 4.35 元(税前)。以第四期境内优先股发行量 2.7 亿股为基数,本行本次派发现金股息共计人民币 11.745亿元(税前)。
8.扣税情况:对于境内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股息所得税由其自行申报缴纳,本行向其每股优先股实际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 4.35 元。其他股东现金股息所得税的缴纳,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三、第四期境内优先股派息方案实施办法
本行第四期境内优先股股东的现金股息由本行直接向优先股股东发放。
四、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本行董事会秘书部
电话:(8610) 66592638
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中国银行总行大厦邮编:100818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2021-07-03]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1-04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或“本行”)于 2021
年 7 月 2 日在北京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2021 年第五次董事会会议,
会议通知于2021 年6 月29 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本行所有董事和监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15 名,实际亲自出席董事 14 名。副董事长、执行董事刘金先生因其他重要公务未能出席会议,委托执行董事王纬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连舸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聘任王志恒先生为本行副行长
赞成:15 反对:0 弃权:0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王志恒先生担任本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王志恒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一。
二、提名鄂维南先生为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赞成:15 反对:0 弃权:0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选举鄂维南先生为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
鄂维南先生的简历、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详见附件二。
该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行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将另行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一、 王志恒先生的简历
二、 鄂维南先生的简历、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
事提名人声明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日
附件一
王志恒先生的简历
王志恒先生,1973 年出生。2021 年 5 月起任本行北京市分行行
长。2018 年 12 月至 2021 年 6 月任本行职工监事,2018 年 7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本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15 年 7 月至 2018 年 9 月
任本行青海省分行行长。此前曾先后担任本行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广东省分行副行长等职务。1999 年毕业于南开大学,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
附件二
鄂维南先生的简历
鄂维南先生,1963 年出生。现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北京大学数学科学学院教授、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数学系和应用数学研究所教授、北京大学大数据分析与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联席主任,并担任北京大数据研究院院长、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大数据学院院长。于 1991年至 1994 年期间任美国普林斯顿大学高等研究院教员,1994 年至1999 年期间任美国纽约大学柯朗数学研究所副教授、教授,2000 年至 2019 年期间任北京大学数学科学学院教授、长江讲座教授。2016年至今兼任北京至简墨奇科技有限公司首席科学家,2018 年至今兼任北京深势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首席科学顾问。1982 年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士学位,1985 年获中国科学院计算中心硕士学位,1989年获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博士学位,1991 年获美国纽约大学柯朗数学研究所博士后学位。
本人鄂维南,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银保监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
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
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 30 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鄂维南
2021 年 6 月 29 日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鄂维南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被提名人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银保监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
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2021-06-25]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监事辞任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1-03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辞任的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监事会收到王志恒先生的辞呈。由于工作原因,王志恒先生辞去本行职工监事、监事会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委员、监事会财务与内部控制监督委员会委员职务。
该辞任自 2021 年 6 月 24 日起生效。
王志恒先生确认其与本行监事会无任何不同意见,亦无任何与其辞职有关的事项需知会本行股东和本行职工代表会议。
王志恒先生自担任本行职工监事以来,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监督工作。本行及本行监事会对王志恒先生在任期间对本行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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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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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5]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优先股股息派发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2-00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优先股股息派发实施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过境外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的董事会会议情况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方案的约定,决定并办理向境外优先股股东支付股息事宜。本次境外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已经本行 2021 年 10月 29 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boc.cn)。
二、境外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
1.计息期间:自 2021 年 3 月 4 日(包括该日)至 2022 年 3 月 4
日(不包括该日)
2.股权登记日:2022 年 3 月 3 日
3.股息支付日:2022 年 3 月 4 日
4.发放对象:2022 年 3 月 3 日 Euroclear Bank SA/NV(简称
“Euroclear”)和 Clearstream Banking, S.A.(简称“Clearstream,
Luxembourg”)营业时间结束时,在 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SA/NV, Luxembourg Branch 登记在册的本行境外优先股股东。
5.发放金额和扣税情况:本行境外优先股条款和条件确定的第一
个股息率重置日前的初始年股息率为 3.60%(税后)。根据中国相关税务法律法规,本行向境外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境外优先股股息时,须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按照本行境外优先股条款和条件有关规定,相关税费由本行承担。本次派发优先股股息约 1.128亿美元(税前),其中支付给优先股股东约 1.015 亿美元(税后)。
三、境外优先股派息方案实施办法
本行将指示支付代理人 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London
Branch,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行境外优先股股东支付或按其指示支付优先股股息。本行境外优先股通过 Euroclear 和 Clearstream,
Luxembourg 代表持有期间,The Bank of New York Depository
(Nominees) Limited 作为 Euroclear 及 Clearstream, Luxembourg 的共同
存管人的代持人是唯一登记在册的本行境外优先股股东。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London Branch 向 The Bank of New York Depository
(Nominees) Limited 支付或按其指示支付优先股股息后,应被视为本行已履行本次境外优先股股息支付义务。如果最终投资者就有关股息在进入清算系统后向最终投资者的后续转付有任何疑问,最终投资者应向其各自的存管机构或中介机构查询。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2022-02-23]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2-00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监事会以书面议案方式
召开会议。本行监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通过书面及电子
邮件方式送达至本行所有监事,表决截止日为 2022 年 2 月 22 日。会
议应当参加表决的监事 7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7 名。会议召开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监事会关于本行声誉风险管理履职情况的监督评价意见》
表决情况: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监事会关于本行信息披露管理履职情况的监督评价意见》
表决情况: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2022-02-18]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外部监事任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2-00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外部监事任职的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2022 年 2 月 17 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惠平先生为本行外部监事。本行监事会于
此正式宣布:惠平先生自 2022 年 2 月 17 日起就任本行外部监事,其
任期至 2025 年召开的本行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惠平先生的个人简历如下:
惠平先生出生于 1960 年。曾先后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工作。1980 年 12 月进入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清涧县支行工作;1986
年 8 月进入中国工商银行陕西清涧支行工作;1994 年 5 月至 2010 年
12 月历任中国工商银行陕西分行办公室副处级秘书、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陕西咸阳分行行长、陕西分行副行长、陕西分行行长;
2010 年 12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内控合规部总经理;
2015 年 6 月至 2019 年 4 月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纪委副书记、监察室
主任;2019 年 4 月至 2020 年 7 月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工商银
行纪检监察组副组长;2015 年 9 月至 2020 年 9 月兼任中国工商银行
职工监事。毕业于厦门大学,获得金融学博士学位。具有高级经济师资格。
除上文所披露外,惠平先生未在本行或本行附属公司中担任职务。
根据本行股东大会批准,本行外部监事在本行领取税前薪酬的标准为:基本酬金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18 万元,担任履职尽职监督委员
会、财务与内部控制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另附职务津贴每人每年人民币 8 万元,担任委员的另附职务津贴每人每年人民币 4 万元。在多个委员会任职的外部监事,其酬金可以累积计算。
就本行监事所知及除上文所披露外,惠平先生在过去三年没有在其证券于中国内地、中国香港地区或海外证券市场上市的其他公众公司中担任董事或监事职务,与本行任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或控股股东没有其他任何关系。于本公告发布日期,惠平先生不持有任何本行或其相联法团股份之权益(按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所指的定义)。
除上文所披露外,就惠平先生的委任而言,没有任何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 13.51(2)条(h)至(v)中要求而须予披露的资料,亦没有任何须提请本行股东注意的事项。惠平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十七日
[2022-02-18]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2-00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
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2 月 1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中
国银行总行大厦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包括现场出席及通过网 124
络投票出席)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122
H 股股东人数 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16,702,143,488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189,178,237,761
H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27,523,905,72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本行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73.611117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64.261577
H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9.349540
根据本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大会情况,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无
需由本行优先股股东审议,因此,优先股股东不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四) 会议主持情况及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由本行董事长刘连舸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本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本行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本行在任董事 15 人,出席 15 人;
2. 本行在任监事 6 人,出席 6 人;
3. 本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审议批准选举黄秉华先生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89,163,103,356 99.992000 15,029,605 0.007945 104,800 0.000055
H 股 25,695,632,178 93.357507 1,809,811,028 6.575415 18,462,521 0.067078
普通股合计: 214,858,735,534 99.149336 1,824,840,633 0.842096 18,567,321 0.008568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89,176,523,932 99.999094 1,604,329 0.000848 109,500 0.000058
H 股 27,492,675,901 99.886536 12,767,305 0.046386 18,462,521 0.067078
普通股合计: 216,669,199,833 99.984798 14,371,634 0.006632 18,572,021 0.008570
3. 议案名称:审议批准选举让 路易 埃克拉先生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89,176,751,952 99.999215 1,376,309 0.000727 109,500 0.000058
H 股 27,492,675,901 99.886536 12,767,305 0.046386 18,462,521 0.067078
普通股合计: 216,669,427,853 99.984903 14,143,614 0.006527 18,572,021 0.008570
4. 议案名称:审议批准选举乔瓦尼 特里亚先生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89,176,761,952 99.999220 1,366,309 0.000722 109,500 0.000058
H 股 27,492,675,901 99.886536 12,767,305 0.046386 18,462,521 0.067078
普通股合计: 216,669,437,853 99.984908 14,133,614 0.006522 18,572,021 0.008570
5. 议案名称:审议批准选举惠平先生担任本行外部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89,092,579,262 99.954721 85,294,499 0.045087 364,000 0.000192
H 股 24,257,532,615 88.132596 3,225,987,058 11.720673 40,386,054 0.146731
普通股合计: 213,350,111,877 98.453162 3,311,281,557 1.528033 40,750,054 0.018805
6. 议案名称:审议批准申请定点帮扶对外捐赠专项额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89,176,466,423 99.999064 1,714,638 0.000906 56,700 0.000030
H 股 27,501,707,892 99.919351 3,729,210 0.013549 18,468,625 0.067100
普通股合计: 216,678,174,315 99.988939 5,443,848 0.002512 18,525,325 0.008549
7. 议案名称:审议批准 2020 年度董事长、执行董事薪酬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89,176,381,123 99.999019 1,510,538 0.000798 346,100 0.000183
H 股 27,476,560,836 99.827986 28,883,271 0.104939 18,461,620 0.067075
普通股合计: 216,652,941,959 99.977295 30,393,809 0.014026 18,807,720 0.008679
8. 议案名称:审议批准 2020 年度监事长薪酬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
[2022-02-12]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2-00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拟于2022年2月17日上午9点30分在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总行大厦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简称“本次会议”),详情请查阅本行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boc.cn)的相关公告。
为切实落实各级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防止人群聚集,保障股东及参会人员身体健康,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就本次会议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本次会议提供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适用于A股股东)。建议A股股东选择授权委托大会主席或董事会秘书代为投票,或届时自行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表决;建议H股股东选择授权委托大会主席代为投票。
(二)如需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提前关注并严格遵守北京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进入会场前请出示48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行程码、健
康码“双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如实完整登记个人相关信息。会议期间请全程佩戴口罩,并按照会议安排保持必要的距离。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一日
[2022-01-28]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2-00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在
北京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2022 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本行所有董事和监
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15 名,亲自出席董事 14 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廖长江先生因其他重要公务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独立非执行董事汪昌云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连舸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中国银行 2022 年固定资产投资预算
赞成:15 反对:0 弃权:0
二、向陈嘉庚科学奖基金会追加捐赠
赞成:15 反对:0 弃权:0
申请对陈嘉庚科学奖基金会追加捐赠 1,500 万元,用于补充原始基金。
上述两项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行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将另行发布。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2022-01-25]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级资本债券发行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2-00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二级资本债券发行完毕的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召开
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本行于2023年末前发行不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的议案。经中国银行
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本行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在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总额为 300 亿元人民币的二级资本债券(简称
“本期债券”),并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发行完毕。
本期债券为 10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发行规模为 300 亿元人民币,
票面利率为 3.25%,在第 5 年末附发行人赎回权。
本期债券募集的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补充本行的二级资本。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
[2021-12-31]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1-05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或“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 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2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本行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2 月 17 日 9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中国银行总行大厦(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2 月 17 日
至 2022 年 2 月 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
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
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 股及 H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审议批准选举黄秉华先生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 √
2 审议批准选举鄂维南先生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
3 审议批准选举让 路易 埃克拉先生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
4 审议批准选举乔瓦尼 特里亚先生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
5 审议批准选举惠平先生担任本行外部监事 √
6 审议批准申请定点帮扶对外捐赠专项额度 √
7 审议批准 2020 年度董事长、执行董事薪酬分配方案 √
8 审议批准 2020 年度监事长薪酬分配方案 √
9 审议批准中国银行“十四五”资本管理规划 √
10 审议批准修订《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
说明事项: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议案及报告事项的详细内容请见 2021 年 12 月 30 日刊载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boc.cn)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二)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 1、2、3、4、5、7、8 项议 案。
(三)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四)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根据本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大会情况,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无需由优先股股东审议,因此,优先股股东不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五)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请见本行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 》《证券日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boc.cn)刊登的日期为 2021 年
7 月 2 日、2021 年 8 月 30 日、2021 年 10 月 29 日、2021 年 12 月 27
日的董事会决议公告。选举鄂维南先生、让 路易 埃克拉先生、乔瓦尼 特里亚先生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
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本行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根据本行《公司章程》,股东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的百分之五十,则其已质押部分股权在股东大会上不能行使表决权。股东完成股权质押登记后,应及时向本行提供涉及质押股权的相关信息。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行股东。H 股股东参会事项请参见本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及本行网站发布的本次股东大会的通告和通函。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988 中国银行 2022/2/9
(二)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行聘请的见证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 年 2 月 17 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30 分
(二)登记地点: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中国银行总行大厦
(三)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六、 其他事项
(一)拟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填妥及签署回执(请见附件 2),
并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星期五)或之前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形
式送达本行董事会秘书部。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部
邮政编码:100818
联系人:杜存行
电话:8610-66596326
传真:8610-66594579
电子邮件:ir@bankofchina.com
(三)本次会议出席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附件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附件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2 月 17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审议批准选举黄秉华先生担任本行
非执行董事
2 审议批准选举鄂维南先生担任本行
独立非执行董事
3 审议批准选举让 路易 埃克拉先生
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4 审议批准选举乔瓦尼 特里亚先生
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5 审议批准选举惠平先生担任本行外
部监事
6 审议批准申请定点帮扶对外捐赠专
项额度
7 审议批准 2020 年度董事长、执行
董事薪酬分配方案
8 审议批准 2020 年度监事长薪酬分
配方案
9 审议批准中国银行“十四五”资本
管理规划
10 审议批准修订《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股东代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注:1、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星期五)或之前以邮
寄、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本行董事会秘书部。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填写“发言意向及要点”栏,并
注明所需时间。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行按登记顺序安
排,本行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有机会在
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2021-12-28]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1-05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在
北京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2021 年第十次董事会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本行所有董事和
监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15 名,亲自出席董事 14 名,董事长刘连舸先生因其他重要公务未能出席会议,委托副董事长刘金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刘金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提名黄秉华先生为本行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赞成:15 反对:0 弃权:0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黄秉华先生的个人简历如下:
黄秉华先生,1966 年出生。2018 年 8 月至今任财政部资产管理
司副司长。2015 年 9 月至 2018 年 8 月历任财政部预算评审中心党委
委员、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副司长级)。2014 年 8 月至 2015 年 9
月任财政部资产管理司综合处处长。2000 年 7 月至 2014 年 8 月在财
政部企业司工作,历任主任科员、副处长、企业三处处长、国有资本预算管理处处长、企业运行处处长、综合处处长。1997 年 2 月至 2000年 7 月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产权登记与资产统计司和财政部财产评估司工作。毕业于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
该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赞成:15 反对:0 弃权:0
本行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将另行公布。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2021-12-25]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1-05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监事会以书面议案方式
召开会议。本行监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通过书面及电
子邮件方式送达至本行所有监事,表决截止日为 2021 年 12 月 24 日。
会议应当参加表决的监事 6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6 名。会议召开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修订《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该议案涉及的修订内容需由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2021-12-04]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1
证券代码:
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 临 2021 05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监事会以书面议案方式
召开会议。本行监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通过书面及电
子邮件方式送达至本行所有监事,表决截止日为 2021 年 12 月 3 日。
会议 应当参加表决的 监事 6 名,实际 参加表决的 监事 6 名。 会议召开
情况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会议 表决通过了 《关于建议委任魏晗光为监事会履职尽
职监督委员会委员、委任周和华为监事会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和财务
与内部控制监督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
委任魏晗光为监事会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委员
表决情况: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魏晗光女士
因 利益冲突回避表决。
自
2021 年 12 月 3 日起, 魏晗光女士担任监事会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委员。
2
委任周和华为监事会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委员、财务与内部控
制监督委员会委员。
表决情况: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2
周和华先生因因利益冲突回避表决。利益冲突回避表决。
自
自20212021年年1212月月33日起,日起,周和华先生担任监事会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委员、财务与内部控制监督委员会委员。。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2021-11-30]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1 05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完毕的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于
202 1 年 5 月 2 0 日召开
的 20 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本行于 20 23 年末前发行不超过 1 00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议案。经中国银
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本行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总额为 200 亿 元人民币的减记型无固定期
限资本债券(简称“本期债券”),并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发行完毕。
本期债券前
5 年票面利率为 3.64 %%,每 5 年 调整一次 在第 5 年及
之后的每个付息日附发行 人赎回权 。
本期债券募集的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补充本行
的其他一级资本。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 二一 年 十一 月 二十九 日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
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2021-11-20]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监事退任和任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1-05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退任和委任的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职工监事李常林先生任
期已满,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起不再担任本行职工监事、监事会履
职尽职监督委员会委员、监事会财务与内部控制监督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常林先生确认其与本行监事会无任何不同意见,亦无任何与其退任有关的事项需知会本行股东和本行职工代表会议。
李常林先生自担任本行职工监事以来,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监督工作。本行及本行监事会对李常林先生在任期间对本行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1 年 11 月 18 日,本行职工代表会议选举魏晗光女士、周和
华先生、冷杰先生为本行职工监事。本行监事会于此正式宣布:自
2021 年 11 月 18 日起,魏晗光女士、周和华先生就任本行职工监事,
冷杰先生连任本行职工监事。
魏晗光女士、周和华先生、冷杰先生的简历如下:
魏晗光女士,50 岁,1971 年 2 月出生,现任本行总行人力资源
部总经理,兼任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中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中
银航空租赁有限公司、中银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自 1994 年7 月进入本行参加工作,曾担任本行总行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兼总行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总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兼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等职务。毕业于清华大学,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周和华先生,46 岁,1975 年 2 月出生,现任本行总行信用审批
部总经理。自 1997 年 8 月进入本行参加工作,曾担任本行上海市分行行长助理、上海市分行副行长、福建省分行副行长兼厦门市分行行长等职务。毕业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冷杰先生,58 岁,1963 年 1 月出生,自 2018 年 12 月起任本行
职工监事,现任本行河北省分行行长。自 1981 年 11 月参加工作,自1988 年 9 月加入本行工作,曾担任本行山东省分行副行长、山西省分行副行长、宁夏区分行行长、重庆市分行行长等职务。1999 年毕业于山东轻工业学院经济管理专业,2009 年毕业于济南大学会计学专业。
上述人士担任职工监事的任期为三年,至 2024 年本行职工代表会议之日止。上述人士在本行每年各领取税前人民币 5 万元职工监事补贴,亦依据其在本行的职位取得相应报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费等。
就本行监事所知及除上文所披露外,上述人士在过去三年没有在其证券于中国内地、中国香港地区或海外证券市场上市的其他公众公司中担任董事或监事职务,未在本行或其附属公司中担任其他任何职
务,与本行任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或控股股东没有其他任何关系。于本公告发布日期,上述人士不持有任何本行或其相联法团股份之权益(按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所指的定义)。
除上文所披露外,就上述人士的委任而言,没有任何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 13.51(2)条(h)至(v)中要求而须予披露的资料,亦没有任何须提请本行股东注意的事项。上述人士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2021-11-17]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级资本债券发行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1-05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二级资本债券发行完毕的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召开
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本行于2023年末前发行不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的议案。经中国银行
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本行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
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总额为 500 亿元人民币的二级资本债券(简
称“本期债券”),并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发行完毕。
本期债券包括两个品种。品种一为 10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发行规
模为 400 亿元人民币,票面利率为 3.60%,在第 5 年末附发行人赎回权;
品种二为 1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发行规模为 100 亿元人民币,票面利率为 3.80%,在第 10 年末附发行人赎回权。
本期债券募集的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补充本行的二级资本。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2021-11-13]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子公司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1-05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增资的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拟向本行控股 90%的子公司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银富登”)增资,增资金额 93.3 亿元(简称“本次增资”),中银富登其他股东同比例增资,增资后中银富登仍为本行控股 90%的子公司。
本次增资已经由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不属于本行的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经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行已投资设立中银富登(详见本行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和 2020 年 6 月 29 日发布的中银富登获准筹建和中
银富登获准开业的相关公告),并拟向中银富登增资。
近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已批准本次增资的方案,本行将以自有资金及所持有的 126 家村镇银行股权/股份增资注入中银富登,增资金额合计人民币 93.3 亿元。
中银富登是本行控股子公司,本次增资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 亿元,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和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和代理保险业务;买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投资设立和收购村镇银行;为村镇银行提供代理支付清算、政策咨询、信息科技、产品研发、运营支持、培训等中后台服务;受村镇银行委托申请统一信用卡品牌;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本行自有资金及所持有的村镇银行股权/股 份。本次增资不属于本行的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需提交 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的完成尚需取得相关监管机构批准。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2021-10-30]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1-05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
北京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2021 年第八次董事会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本行所有董事和
监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15 名,亲自出席董事 15 名。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连舸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中国银行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赞成:15 反对:0 弃权:0
详 情 请 查 阅 本 行 同 日 刊 登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boc.cn)的相关内容。
二、中国银行“十四五”资本管理规划
赞成:15 反对:0 弃权:0
三、中国银行第二期境外优先股股息分配方案
赞成:15 反对:0 弃权:0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批准本行于 2022 年 3 月 4 日按照发行条款以美元支付第二期境
外优先股股息,股息率 3.6%。本次境外优先股派息及缴税合计对外支付金额 1.128 亿美元,约合 7.3 亿元人民币。
四、提名让 路易 埃克拉先生为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赞成:15 反对:0 弃权:0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选举让 路易 埃克拉先生为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
让 路易 埃克拉先生的简历、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详见附件一。
五、提名乔瓦尼 特里亚先生为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赞成:15 反对:0 弃权:0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选举乔瓦尼 特里亚先生为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
乔瓦尼 特里亚先生的简历、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详见附件二。
六、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政策(2021 年版)
赞成:15 反对:0 弃权:0
上述第二、四、五项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行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将另行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
一、 让 路易 埃克拉先生的简历、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
董事提名人声明
二、 乔瓦尼 特里亚先生的简历、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
事提名人声明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让 路易 埃克拉先生的简历
让 路易 埃克拉,1951 年出生,科特迪瓦人。目前为非洲经济研究联合会(AERC)、Globeleq(一家位于非洲的跨国电力开发公司)以及非洲出口发展基金(FEDA)等多个机构的董事会成员,同时还担任 Ayipling Morrison Capital(一家风险投资和金融咨询公司)
的创始人。自 2005 年 1 月至 2015 年 9 月,担任位于埃及开罗的非洲
进出口银行的行长兼董事长。此前,他先后担任该行执行副行长以及第一执行副行长。在他的领导下,该行先后获得惠誉国际、穆迪、标准普尔三大国际评级机构的投资级别信用评级,并多次荣获多家知名机构颁发的各类奖项以及卓越奖。在 1996 年加入非洲进出口银行之前,他曾于多家机构担任高级职位,包括:花旗银行阿比让分行副总裁,负责管理国际金融机构事务;科特迪瓦邮政储蓄银行董事总经理;西非经济货币联盟(UEMOA)国别经理以及位于泽西岛的金融咨询公司 DKS 投资公司合伙人。他连续四年当选全球进出口银行与开发性金融机构网络系统(G-NEXID)的荣誉主席。2011 年,获《新非洲人》杂志评选为非洲最具影响力的一百人之一。2013 年,荣获《非洲银行家》杂志颁发的“终身成就奖”。2016 年,被授予科特迪瓦国家荣誉勋章。拥有纽约大学斯特恩商学院的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以及科特迪瓦阿比让大学的经济学硕士学位。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让 路易 埃克拉,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1;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2;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3;
1 此项不适用。
2 此项不适用。
3 此项不适用。
(五)中国银保监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4;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4 此项不适用。
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 30 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让 路易 埃克拉
2021 年 9 月 17 日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让 路易 埃克拉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被提名人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1;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1 此项不适用。
知》的规定2;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3;
(五)中国银保监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4;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
[2021-10-30]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1-05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监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本行所
有监事,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北京现场召开。会议应出席监
事 5 名,实际亲自出席监事 5 名。会议召开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长张克秋女士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监事会认为本行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监事会关于本行从业人员行为管理履职情况的监督评价意见》
表决情况: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3、《监事会关于本行市场风险管理履职情况的监督评价意见》
表决情况: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监事会相关内容的议案
表决情况: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该议案涉及的修订内容需由本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关于制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办法(试行)》的议案
表决情况: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2021-10-30] (601988)中国银行: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53元
每股净资产: 6.3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6775%
营业总收入: 4560.74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635.23亿元
[2021-10-26]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席信息官辞任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1-04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席信息官辞任的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董事会收到刘秋万先生的辞呈。刘秋万先生因年龄原因,辞去本行首席信息官职务。
刘秋万先生已确认其与本行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没有任何其他事项需要通知本行股东。
本行董事会对刘秋万先生任职期间对本行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2021-09-25]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副行长辞任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1-04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副行长辞任的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董事会收到郑国雨先生的辞呈。郑国雨先生因工作调动,辞去本行副行长职务。该辞任自 2021年 9 月 24 日起生效。
郑国雨先生已确认其与本行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没有任何其他事项需要通知本行股东。
本行董事会对郑国雨先生任职期间对本行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2021-09-18]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1-04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将参加“2021 年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简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上证
路演中心参与本次活动,活动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3 日(星期四)15:00
至 17:00。
届时本行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2021-08-31]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在
北京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2021 年第六次董事会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本行所有董事和监
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15 名,亲自出席董事 14 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崔世平先生因其他重要公务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独立非执行董事廖长江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连舸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1 年半年度报告
赞成:15 反对:0 弃权:0
详 情 请 查 阅 本 行 同 日 刊 登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boc.cn)的相关内容。
二、“十四五”普惠金融规划
赞成:15 反对:0 弃权:0
三、“十四五”金融科技规划
赞成:15 反对:0 弃权:0
四、“十四五”风险管理规划暨风险管理策略
赞成:15 反对:0 弃权:0
五、董事长、行长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1、董事长 2021 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赞成:14 反对:0 弃权:0
刘连舸先生因利益冲突回避表决。
2、行长 2021 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赞成:14 反对:0 弃权:0
刘金先生因利益冲突回避表决。
3、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赞成:13 反对:0 弃权:0
王纬先生、林景臻先生因利益冲突回避表决。
六、董事长 2020 年度薪酬分配方案
赞成:14 反对:0 弃权:0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刘连舸先生因利益冲突回避表决。
七、执行董事 2020 年度薪酬分配方案
赞成:13 反对:0 弃权:0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王纬先生、林景臻先生因利益冲突回避表决。
八、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分配方案
赞成:15 反对:0 弃权:0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九、申请定点帮扶对外捐赠专项额度
赞成:15 反对:0 弃权:0
同意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捐赠总额外,追加 2021年度定点帮扶对外捐赠专项额度 1,200 万元。
上述第六、七、九项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行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将另行发布。
另外,本行监事长 2020 年度薪酬分配方案已经本行监事会审议通过,亦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情况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分配方案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0 年度从本行获得的
税前报酬情况
社会保 是否在
险、企业 2018 年 股东单
姓名 职务 任职起止时间 年金、补 其他货 -2020 年 位或其
应付 充医疗保 币性收 任期激 他关联
年薪 险及住房 入 励收入 方领取
公积金的 薪酬
单位缴存
部分
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 10 月起至
刘连舸 董事长 2024 年召开的年 81.08 15.76 - 47.64 否
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副董事长、 2021 年 6 月起至
刘 金 行长 2024 年召开的年 - - - - -
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执行董事、 2020 年 6 月起至
王 纬 副行长 2023 年召开的年 72.90 15.36 - 20.29 否
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执行董事、 2019 年 2 月起至
林景臻 副行长 2024 年召开的年 72.88 15.36 - 49.78 否
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2017 年 8 月起至
赵 杰 非执行董事 2023 年召开的年 - - - - 是
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2017 年 8 月起至
肖立红 非执行董事 2023 年召开的年 - - - - 是
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2017 年 8 月起至
汪小亚 非执行董事 2023 年召开的年 - - - - 是
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2019 年 7 月起至
张建刚 非执行董事 2022 年召开的年 - - - - 是
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2020 年度从本行获得的
税前报酬情况
社会保 是否在
险、企业 2018 年 股东单
姓名 职务 任职起止时间 年金、补 其他货 -2020 年 位或其
应付 充医疗保 币性收 任期激 他关联
年薪 险及住房 入 励收入 方领取
公积金的 薪酬
单位缴存
部分
2020 年 6 月起至
陈剑波 非执行董事 2023 年召开的年 - - - - 是
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2016 年 8 月起至
汪昌云 独立董事 2022 年召开的年 63.47 - - - 是
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2017 年 1 月起至
赵安吉 独立董事 2022 年召开的年 45.00 - - - 是
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2018 年 12 月起至
姜国华 独立董事 2024 年召开的年 60.86 - - - 是
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2019 年 9 月起至
廖长江 独立董事 2022 年召开的年 45.00 - - - 是
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2020 年 7 月起至
陈春花 独立董事 2022 年召开的年 22.45 - - - 是
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2020 年 9 月起至
崔世平 独立董事 2022 年召开的年 13.75 - - - 是
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2021 年 1 月起至
张克秋 监事长 2024 年召开的年 - - - -
[2021-08-31]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1-04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监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 年8月19 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本行所有
监事,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在北京现场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5
名,实际亲自出席监事 5 名。会议召开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长张克秋女士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本监事会认为本行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监事会对本行存量理财整改情况的监督评价意见》
表决情况: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3、《监事会对本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履职情况的监督评价意见》
表决情况: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4、《监事会对本行产品管理情况的监督评价意见》
表决情况: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5、《监事会对本行薪酬管理情况的监督评价意见》
表决情况: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6、《王希全监事长 2020 年度薪酬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该分配方案详见本行同日发布的董事会决议公告附件。
7、《监事长 2021 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表决情况: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张克秋监事长在本议案中存在利益冲突,回避表决。
8、《外部监事 2021 年度履职考核实施方案》
表决情况: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贾祥森监事、郑之光监事在本议案中存在利益冲突,回避表决。
9、《关于建议提名惠平先生为本行外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上述第 6、9 项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行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将另行发布。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2021-08-31] (601988)中国银行: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36元
每股净资产: 6.1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985%
营业总收入: 3029.88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128.13亿元
[2021-08-24]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副行长任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1-04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副行长任职的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7 月 2 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董事会
批准聘任王志恒先生为本行副行长。本行已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
理委员会核准王志恒先生任职资格的批复。自 2021 年 8 月 17 日起,
王志恒先生就任本行副行长。
王志恒先生的简历请见本行 2021 年 7 月 2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boc.cn)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2021-08-24]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中期业绩发布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1-04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中期业绩发布会的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8 月 30 日 17:00-18:3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直播
网络直播收看方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
网站(www.boc.cn)“投资者关系”专栏、“中国银行手机银
行”APP“中银直播间”。
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 17:00 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
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本行邮箱 ir@bankofchina.com。本行将于
2021 年中期业绩发布会(简称“业绩发布会”)上对投资者
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业绩发布会类型
业绩发布会通过网络直播方式召开,本行将针对 2021 年中期业绩和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并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发布会召开的时间、网址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8 月 30 日 17:00-18:30
(二)会议召开方式:网络直播
(三)网络直播收看方式:本行网站(www.boc.cn)“投资者关系”专栏、“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中银直播间”,或扫描以下二维码收看直播。
三、参加人员
本行高级管理层相关人员。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 17:00 通过上述网络直播方
式收看业绩发布会。
(二)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 17:00 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
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本行邮箱 ir@bankofchina.com。本行将于业绩发布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本行投资者关系团队,电子邮箱:ir@bankofchina.com。
六、其他事项
投资者可自 2021 年 8 月 31 日起通过“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
“中银直播间”栏目收看业绩发布会视频回放。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2021-08-24]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中国银行(澳门)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1-04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中国银行(澳门)股份有限公司
的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拟出资 130 亿澳门元投资设立中国银行(澳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澳门子行”),作为本行所属一级全资子公司管理(简称“本次投资”)。
?本次投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投资不属于本行的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本次投资概述
经本行 2019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本
行拟出资 130 亿澳门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中国银行(澳门)股份有限公司。
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时,本次投资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暂缓与豁免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行经审慎判断,决定暂缓披露,并按相关规定办理了暂缓披露的内部登记和审批程序。
本行已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和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许可,同意本行设立澳门子行。
本次投资不属于本行的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批准。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澳门子行注册资本为 130 亿澳门元,注册地为中国澳门,本行持股比例为 100%。澳门子行业务包括个人金融业务和当地中小企业金融业务。
澳门子行将依照中国境内监管机构和澳门地区监管机构的规定设立治理架构,作为本行所属一级全资子公司管理。
三、本次投资对本行的影响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本行自有资金。
本次投资是本行为服务国家战略、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满足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发展特色金融需要的重要举措。澳门子行将与现有澳门分行形成合力,构建面向澳门政府、国内外大型企业、当地居民及中小企业的全方位服务体系,提供涵盖商业银行、资产管理、保险、基金、投资和信托等多领域的服务产品,做大做强本行在澳门地区的业务。
四、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澳门子行筹建工作完成后,还需取得有关监管机构关于开业的批准。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2021-08-20]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境内优先股股息派发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1-04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期境内优先股股息派发实施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优先股代码:360035
优先股简称:中行优 4
每股优先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 4.35 元(税前)
最后交易日:2021 年 8 月 26 日
股权登记日:2021 年 8 月 27 日
除息日:2021 年 8 月 27 日
股息发放日:2021 年 8 月 30 日
一、通过第四期境内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的董事会会议情况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授权董事会依照发行合同的约定,宣派和支付全部本次境内优先股股息。本次第四期境内优先股(优先股代码:360035;优先股简
称:中行优 4)股息派发方案已经本行 2021 年 4月 29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boc.cn)。
二、第四期境内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
1.计息期间:2020 年 8 月 29 日至 2021 年 8 月 28 日
2.最后交易日:2021 年 8 月 26 日
3.股权登记日:2021 年 8 月 27 日
4.除息日:2021 年 8 月 27 日
5.股息发放日:由于 2021 年 8 月 29 日为法定休息日,股息发放
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2021 年 8 月 30 日。
6.发放对象:截至 2021 年 8月 27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第四期境内优先股股东。
7.发放金额:按照第四期境内优先股票面股息率 4.35%计算,每股优先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 4.35 元(税前)。以第四期境内优先股发行量 2.7 亿股为基数,本行本次派发现金股息共计人民币 11.745亿元(税前)。
8.扣税情况:对于境内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股息所得税由其自行申报缴纳,本行向其每股优先股实际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 4.35 元。其他股东现金股息所得税的缴纳,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三、第四期境内优先股派息方案实施办法
本行第四期境内优先股股东的现金股息由本行直接向优先股股东发放。
四、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本行董事会秘书部
电话:(8610) 66592638
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中国银行总行大厦邮编:100818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2021-07-03]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1-04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或“本行”)于 2021
年 7 月 2 日在北京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2021 年第五次董事会会议,
会议通知于2021 年6 月29 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本行所有董事和监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15 名,实际亲自出席董事 14 名。副董事长、执行董事刘金先生因其他重要公务未能出席会议,委托执行董事王纬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连舸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聘任王志恒先生为本行副行长
赞成:15 反对:0 弃权:0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王志恒先生担任本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王志恒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一。
二、提名鄂维南先生为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赞成:15 反对:0 弃权:0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选举鄂维南先生为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
鄂维南先生的简历、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详见附件二。
该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行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将另行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一、 王志恒先生的简历
二、 鄂维南先生的简历、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
事提名人声明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日
附件一
王志恒先生的简历
王志恒先生,1973 年出生。2021 年 5 月起任本行北京市分行行
长。2018 年 12 月至 2021 年 6 月任本行职工监事,2018 年 7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本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15 年 7 月至 2018 年 9 月
任本行青海省分行行长。此前曾先后担任本行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广东省分行副行长等职务。1999 年毕业于南开大学,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
附件二
鄂维南先生的简历
鄂维南先生,1963 年出生。现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北京大学数学科学学院教授、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数学系和应用数学研究所教授、北京大学大数据分析与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联席主任,并担任北京大数据研究院院长、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大数据学院院长。于 1991年至 1994 年期间任美国普林斯顿大学高等研究院教员,1994 年至1999 年期间任美国纽约大学柯朗数学研究所副教授、教授,2000 年至 2019 年期间任北京大学数学科学学院教授、长江讲座教授。2016年至今兼任北京至简墨奇科技有限公司首席科学家,2018 年至今兼任北京深势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首席科学顾问。1982 年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士学位,1985 年获中国科学院计算中心硕士学位,1989年获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博士学位,1991 年获美国纽约大学柯朗数学研究所博士后学位。
本人鄂维南,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银保监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
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
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 30 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鄂维南
2021 年 6 月 29 日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鄂维南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被提名人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银保监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
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2021-06-25] (601988)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监事辞任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1-03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辞任的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监事会收到王志恒先生的辞呈。由于工作原因,王志恒先生辞去本行职工监事、监事会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委员、监事会财务与内部控制监督委员会委员职务。
该辞任自 2021 年 6 月 24 日起生效。
王志恒先生确认其与本行监事会无任何不同意见,亦无任何与其辞职有关的事项需知会本行股东和本行职工代表会议。
王志恒先生自担任本行职工监事以来,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监督工作。本行及本行监事会对王志恒先生在任期间对本行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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