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983什么时候复牌?-惠而浦停牌最新消息
≈≈惠而浦600983≈≈(更新:22.01.29)
[2022-01-29] (600983)惠而浦: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2-002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亏损 53,000 万元到 63,000 万元。
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后,公司净利润预计亏损 60,000 万元到 70,000 万
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000 万元到-63,000 万元。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60,000 万元到-70,000万元。
(三)本次业绩预告数据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970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2,570 万元。
(二)每股收益:-0.20 元/股。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的影响
2021 年家电行业整体市场平淡、零售端需求不旺导致国内销售下降,加上外部宏观不利因素影响,原材料价格上涨、汇率变动、海运等物流成本上涨等困难造成公司的毛利率下降,虽然公司外销收入取得一定增长,但不足以抵消内销收入下滑及毛利率下降带来的利润减少。2021 年 5 月要约收购完成后,公司管理层积极开展降本增效工作,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和提升研发创新水平,加快产品结构调整,推动双品牌运作(惠而浦、帝度)并积极拓展线上渠道和新零售渠道,但内销市场显著好转尚需时日。
(二)资产减值的影响
1.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鉴于公司 2019 年和 2020 年连续两年出现亏损,2021 年全年预计仍出现亏损,
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要求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固定资产实施减值测试,同时聘请了具有证券和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对该等固定资产的可回收金额及公允价值进行评估,经公司财务部门与评估机构初步测算,公司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超过30,000 万元(未经审计,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2.存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库存商品中的残损机、样机以及滞销机的可变现净值按照最新的情况进行了重新估计,对于原材料中的洗碗机物料进行了计提以及对不使用的长库龄的物料按照全额进行了计提跌价准备。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不超过
13,000 万元(未经审计,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其中 2021 年 1-9 月已计提 10,200
万元)。
上述因素导致公司本年度业绩亏损。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性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2022-01-25] (600983)惠而浦: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83 证券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2-001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赵林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赵林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赵林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安徽合肥高新区习友路 4477 号
办公电话:0551-65338028
移动电话:13828843936
电子邮箱:lin_zhao@whirlpool-china.com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附件:
个人简历
赵林,男,1971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1994 年 6 月于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
学院会计学专业,本科毕业,中级会计师及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1994 年7 月-2009 年 8 月分别在湖南江麓机械厂、深圳中联广深医药集团、深圳卓和制
品厂等公司任职,2009 年 9 月至 2015 年 7 月在富波贸易(深圳)有限公司任财
务总监,2016 年 1 月至 2017 年 2 月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
总监,2017 年 3 月至 2021 年 10 月在深圳智意科技有限公司任集团财务总监兼
董事长助理一职。2021 年 11 月加入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任证券办负责人。
[2021-12-29] (600983)惠而浦: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1-093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 汇丰银行、建设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东亚
银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 35,000 万元,美金 3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保本浮动型结构性存款、单位大额存单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 180 天,具体明细如正文
履行的审议程序: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4 日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的公告》(2021-028),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 30 亿元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和货币市场基金。期限自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短期富余自有资金的作用,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预 计 收 结构 是否
受托方名 产品类 产品名称 金额 购买日 到期日 预期年化 益 金 额 收益类型 化安 构成
称 型 (万元) 收益率% (万元) 排 关联
交易
汇丰银行 银行理 双货币结构 浮动收益 无 否
财产品 性存款 USD300.00 2021/11/4 2021/12/6 2.2 0.579 型
建设银行 银行理 单位结构性 保本浮动 无 否
财产品 存款 5,000.00 2021/11/12 2022/2/12 1.54-3.15 39.70 收益型
兴业银行 银行理 单位大额存 固定收益 无 否
财产品 单 5,000.00 2021/11/16 2022/4/15 3.7 76.03 型
银行理 挂钩黄金二 保本浮动
交通银行 财产品 元三段结构 5,000.00 2021/11/22 2022/1/24 1.35-2.85 22.87 收益型 无 否
性存款
东亚银行 银行理 汇率挂钩型 保本浮动 无 否
财产品 结构性存款 5,000.00 2021/11/26 2022/2/24 1.1-3.4 42.50 收益型
兴业银行 银行理 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 无 否
财产品 5,000.00 2021/11/26 2022/2/24 3.23-3.4 41.92 收益型
兴业银行 银行理 单位大额存 固定收益 无 否
财产品 单 5,000.00 2021/12/21 2022/5/20 3.9 80.14 型
东亚银行 银行理 汇率挂钩型 保本浮动 无 否
财产品 结构性存款 5,000.00 2021/12/28 2022/3/28 1.1-3.45 42.53 收益型
(四)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汇丰银行“双货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1)合同签属日期:2021 年 11 月 4 日
(2)产品起息日:2021 年 11 月 4 日
(3)产品到期日:2021 年 12 月 6 日
(4)理财本金:300 万美金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2.2%
(6)产品收益类型:浮动收益型
(7)产品收益计算方式:投资金额*预期年化收益率*实际天数/365
(8)支付方式:转账至合同约定账户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0)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11)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银行理财资金池。
(12)交易杠杆倍数:无。
2、建设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
(1)合同签属日期:2021 年 11 月 9 日
(2)产品起息日:2021 年 11 月 12 日
(3)产品到期日:2022 年 2 月 12 日
(4)理财本金:5000 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54%~3.15%
(6)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7)产品收益计算方式:投资金额*预期年化收益率*实际天数/365
(8)支付方式:转账至合同约定账户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0)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11)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银行理财资金池。
(12)交易杠杆倍数:无。
3、兴业银行“单位大额存单”产品
(1)合同签属日期:2021 年 11 月 16 日
(2)产品起息日:2021 年 11 月 16 日
(3)产品到期日:2022 年 4 月 15 日
(4)理财本金:5000 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3.7%
(6)产品收益类型:固定收益型
(7)产品收益计算方式:投资金额*预期年化收益率*实际天数/365(按季度结息)
(8)支付方式:转账至合同约定账户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0)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11)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银行理财资金池。
(12)交易杠杆倍数:无。
4、交通银行“挂钩黄金二元三段结构性存款”产品
(1)合同签属日期:2021 年 11 月 19 日
(2)产品起息日:2021 年 11 月 22 日
(3)产品到期日:2022 年 1 月 24 日
(4)理财本金:5000 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35%~2.85%
(6)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7)产品收益计算方式:投资金额*预期年化收益率*实际天数/365
(8)支付方式:转账至合同约定账户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0)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11)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银行理财资金池。
(12)交易杠杆倍数:无。
5、东亚银行“汇率挂钩结构性存款”产品
(1)合同签属日期:2021 年 11 月 25 日
(2)产品起息日:2021 年 11 月 26 日
(3)产品到期日:2022 年 2 月 24 日
(4)理财本金:5000 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1%~3.4%
(6)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7)产品收益计算方式:投资金额*预期年化收益率*实际天数/360
(8)支付方式:转账至合同约定账户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0)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11)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银行理财资金池。
(12)交易杠杆倍数:无。
(1)合同签属日期:2021 年 11 月 25 日
(2)产品起息日:2021 年 11 月 26 日
(3)产品到期日:2022 年 2 月 24 日
(4)理财本金:5000 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3.23%~3.4%
(6)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7)产品收益计算方式:投资金额*预期年化收益率*实际天数/365
(8)支付方式:转账至合同约定账户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0)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11)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银行理财资金池。
(12)交易杠杆倍数:无。
7、兴业银行“单位大额存单”产品
(1)合同签属日期:2021 年 12 月 21 日
(2)产品起息日:2021 年 12 月 21 日
(3)产品到期日:2022 年 5 月 20 日
(4)理财本金:5000 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3.9%
(6)产品收益类型:固定收益型
(7)产品收益计算方式:投资金额*预期年化收益率*实际天数/365(按季度结息)
(8)支付方式:转账至合同约定账户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0)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11)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银行理财资金池。
(12)交易杠杆倍数:无。
8、东亚银行“汇率挂钩结构性存款”产品
(1)合同签属日期:2021 年 12 月 27 日
(2)产品起息日:2021 年 12 月 28 日
(3)产品到期日:2022 年 3 月 28 日
(4)理财本金:5000 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1%~3.45%
(6)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7)产品收益计算方式:投资金额*预期年化收益率*实际天数/360
(8)支付方式:转账至合同约定账户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0)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11)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银行理财资金池。
(12)交易杠
[2021-11-11] (600983)惠而浦: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1-092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11 月 10 日,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而浦”
“公司”“上市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格兰仕家用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格兰仕家用电器”)通知,格兰仕家用电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增持情况
1. 增持主体:格兰仕家用电器
2. 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和 2021 年 11 月 3 日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200,000 股和
443,700 股;截至 2021 年 11 月 10 日,共增持 643,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约
0.08%。本次增持实施前,格兰仕家用电器持有上市公司股票 429,983,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56.10%;本次增持完成后,格兰仕家用电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430,627,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56.19%。
二、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格
兰仕家用电器计划自 2021 年 10 月 22 日起 12 个月内,以自有及自筹资金择机
增持公司 A 股股份,拟累计增持股份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00%,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00%;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或累计跌幅比例。增持计划内容详见《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7)。
三、 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和 2021 年 11 月3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增持上市公司股份200,000股和443,700股;
截至 2021 年 11 月 10 日,共增持 643,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约 0.08%。本次
增持完成后,格兰仕家用电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430,627,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56.19%。
四、 其他事项说明
1.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 格兰仕家用电器承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
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并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 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格兰仕家用电器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1 日
[2021-10-30] (600983)惠而浦: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 2021-089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于2021年10月25日以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全体董事参与表决。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 1-9 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同意公司合并报表本年1-9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2,449,558.91元。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2021年1-9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
[2021-10-30] (600983)惠而浦: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 2021-091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监事会于2021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全体监事参与表决。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保证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 1-9 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合并报表本年 1-9 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02,449,558.91 元。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
[2021-10-30] (600983)惠而浦: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3元
每股净资产: 4.336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6%
营业总收入: 37.08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27亿元
[2021-10-26] (600983)惠而浦: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1-088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行、东亚银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 40,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保本浮动型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 180 天,具体明细如正文
履行的审议程序: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4 日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的公告》(2021-028),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 30 亿元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和货币市场基金。期限自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短期富余自有资金的作用,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预 计 收 结构 是否
受托方名 产品类 产品名称 金额 购买日 到期日 预期年化 益 金 额 收益类型 化安 构成
称 型 (万元) 收益率% (万元) 排 关联
交易
中国银行 银行理 挂钩型结构 保本浮动 无 否
财产品 性存款 10,000.00 2021/10/18 2022/1/17 1.5-3.5 87.26 收益型
东亚银行 银行理 挂钩型结构 保本浮动 无 否
财产品 性存款 10,000.00 2021/10/18 2022/1/18 1.1-3.4 86.89 收益型
中国银行 银行理 挂钩型结构 保本浮动 无 否
财产品 性存款 5,000.00 2021/10/15 2022/1/14 1.5-3.45 37.65 收益型
中国银行 银行理 挂钩型结构 保本浮动 无 否
财产品 性存款 10,000.00 2021/10/25 2022/1/24 1.5-3.5 87.26 收益型
东亚银行 银行理 汇率挂钩结 保本浮动 无 否
财产品 构性存款 5,000.00 2021/10/25 2022/1/25 1.1-3.4 43.44 收益型
(四)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
(1)合同签属日期:2021 年 10 月 15 日
(2)产品起息日:2021 年 10 月 18 日
(3)产品到期日:2022 年 1 月 17 日
(4)理财本金:1 亿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5~3.5%
(6)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型
(7)产品收益计算方式:投资金额*预期年华收益率*实际天数/365
(8)支付方式:转账至合同约定账户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0)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11)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银行理财资金池。
(12)交易杠杆倍数:无。
2、东亚银行“汇率挂钩结构性存款”产品
(1)合同签属日期:2021 年 10 月 18 日
(2)产品起息日:2021 年 10 月 18 日
(3)产品到期日:2022 年 1 月 18 日
(4)理财本金:1 亿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1%~3.4%
(6)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型
(7)产品收益计算方式:投资金额*预期年华收益率*实际天数/360
(8)支付方式:转账至合同约定账户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0)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11)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银行理财资金池。
(12)交易杠杆倍数:无。
3、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
(1)合同签属日期:2021 年 10 月 13 日
(2)产品起息日:2021 年 10 月 15 日
(3)产品到期日:2022 年 1 月 14 日
(4)理财本金:5000 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5%~3.45%
(6)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型
(7)产品收益计算方式:投资金额*预期年华收益率*实际天数/365
(8)支付方式:转账至合同约定账户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0)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11)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银行理财资金池。
(12)交易杠杆倍数:无。
4、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
(1)合同签属日期:2021 年 10 月 22 日
(2)产品起息日:2021 年 10 月 25 日
(3)产品到期日:2022 年 1 月 24 日
(4)理财本金:1 亿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5%~3.5%
(6)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型
(7)产品收益计算方式:投资金额*预期年华收益率*实际天数/365
(8)支付方式:转账至合同约定账户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0)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11)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银行理财资金池。
(12)交易杠杆倍数:无。
5、东亚银行“汇率挂钩结构性存款”产品
(1)合同签属日期:2021 年 10 月 22 日
(2)产品起息日:2021 年 10 月 25 日
(3)产品到期日:2022 年 1 月 25 日
(4)理财本金:5000 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1%~3.4%
(6)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型
(7)产品收益计算方式:投资金额*预期年华收益率*实际天数/360
(8)支付方式:转账至合同约定账户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0)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11)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银行理财资金池。
(12)交易杠杆倍数:无。
(五)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谨慎投资,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经营层指派财务部相关人员负责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收益与风险的分析、评估,及时分析和关注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若判断或发现存在不利情形,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董事会指派专人跟踪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须及时报告董事会,以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购买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风险。
5、明确内部审批程序。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6、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着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本次委托理财产品为本金保障型,期限不超过 3 个月的较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要求。在购买存续期间,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的最高时点金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对相关事项的授权范围。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受托方均为上市金融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受托方名称 上市地 股票代码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 601988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香港 00023.HK
上述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财务指标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度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6,699,503,405.64 7,013,158,653.76
负债总额 3,277,609,628.64 3,461,900,350.15
资产净额 3,421,893,777.00 3,551,258,303.6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4,332,537.91 -794,260,315.40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将在确保公司
[2021-10-22] (600983)惠而浦: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1-087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期限:自 2021 年 10 月 22 日起 12 个月内
增持规模: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00%,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00%
增持价格区间:本次拟增持的价格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或累计跌
幅比例;格兰仕家用电器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择机实施
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
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
上市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格兰仕家用电器制造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兰仕家用电器”)通知,格兰仕家用电器计划自 2021 年
10 月 22 日起 12 个月内,在遵守《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格兰仕家用电器。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格兰仕家用电器持有公司股票 429,983,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56.10%。
3、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已披露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
上市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告了《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
购报告书》,格兰仕家用电器向要约收购期限内公司全体股东所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发出部分要约,预定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 467,527,790 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61.00%,要约价格为 5.23 元/股,要约收购期限为 2021 年 3 月 31 日至
2021 年 4 月 29 日。截至 2021 年 4 月 29 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根据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统计,在 2021 年 3 月 31 日至
2021 年 4 月 29 日要约收购期间,最终有 10 个账户共计 391,661,649 股股份接受
收购人发出的要约。格兰仕家用电器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义务,截至 2021 年 5 月 6 日,本次
要约收购的清算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格兰仕家用电器持有公司股份391,661,6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约 51.10%。该次增持已实施完毕。
上市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公告了《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
股股东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51),格兰仕家用电器拟自 2021 年 5月 12 日起 12 个月内,在遵守《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以其自有及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00%,
且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00%。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9 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
公司股份 38,321,851 股,占公司总股本约 5.00%,已达到该次增持计划的增持上限。该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格兰仕家用电器基于对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
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决定自 2021 年 10 月 22 日起 12 个月内增持公司
部分股份。
2、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A 股。
3、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4、增持股份的数量:拟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00%,且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00%。
5、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及自筹资金。
6、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拟增持的价格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或累计跌幅比例,格兰仕家用电器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7、实施期限:2021 年 10 月 22 日起 12 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
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格兰仕家用电器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股东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
[2021-10-22] (600983)惠而浦: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1-086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
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格兰仕家用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格兰仕家用电器”)通知,格兰仕家用电器计划自 2021 年 5 月 12 日起 12
个月内,以自有及自筹资金择机增持本公司 A 股股份,拟累计增持股份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00%,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00%,
截至 2021 年 10 月 19 日,格兰仕家用电器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38,321,85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约 5.00%,已达到增持计划的增持上限,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 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86,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约 0.02%。
2. 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8,017,6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约 1.05%。
3. 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6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29 日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2,231,2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约 1.60%。
4. 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至 2021 年 9 月 10 日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4,699,12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本约 0.61%。
5. 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9 月 11 日至 2021 年 9 月 24 日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030,16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约 0.79%。
6. 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9 月 25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9 日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7,157,39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约 0.93%。
7. 截至 2021 年 10 月 19 日,格兰仕家用电器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38,321,8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约5.00%,已达到增持计划的增持上限,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 增持主体:格兰仕家用电器
2. 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截至 2021 年 10 月 19 日,格兰仕家用电
器持有本公司股份 429,983,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56.10%。
二、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格
兰仕家用电器计划自 2021 年 5 月 12 日起 12 个月内,以自有及自筹资金择机增
持本公司 A 股股份,拟累计增持股份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00%,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00%,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增持计划内容详见《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51)。
三、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1. 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86,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约 0.02%。增持后格兰仕家用电器持有本公司股份 391,847,9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12%。具体内容详见《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临 2021-052)。
2. 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8,017,6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约 1.05%。具体内容详见《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58)。
3. 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6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11 日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7,572,4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约 0.99%。具体内容详见《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0)。
4. 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6 月 12 日至 2021 年 6 月 29 日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4,658,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约 0.61%。具体内容详见《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3)。
5. 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至 2021 年 9 月 10 日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4,699,12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约 0.61%。具体内容详见《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2)。
6. 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9 月 11 日至 2021 年 9 月 24 日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030,16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约 0.79%。具体内容详见《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4)。
7. 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9 月 25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9 日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7,157,39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约 0.93%。
8. 截至 2021 年 10 月 19 日,格兰仕家用电器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38,321,8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约5.00%,已达到增持计划的增持上限,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四、 律师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发表了专项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五、 其他事项说明
1.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 格兰仕家用电器承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 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格兰仕家用电器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
[2021-10-22] (600983)惠而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格兰仕家用电器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惠而浦
股票代码:600983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格兰仕家用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住 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细滘社区容桂大道南 25 号一号楼四层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细滘社区容桂大道南 25号一号楼四层
股份变动性质:增持
签署日期:2021 年 10 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5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6
一、权益变动目的......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的计划......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7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7
三、其他事项......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0
一、备查文件目录...... 10
二、备查文件地点......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1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2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广东格兰仕家用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格兰仕家用电器
公司、上市公司、 指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惠而浦
本报告书、权益变 指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动报 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主动增持使得其持股数量和比例增加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准则 15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报告书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收购人名称 广东格兰仕家用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细滘社区容桂大道南 25 号一号
楼四层
法定代表人 梁昭贤
主要办公地点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细滘社区容桂大道南 25 号一号
楼四层
注册资本 11,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2000577872049K
设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5 日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生产经营家用电器、五金配件、塑胶配件(不含废旧塑料)、
经营范围 电子原件、电器配件、磁控管(上述产品不含电镀工序)。产
品境内外销售。提供以上产品的安装及售后服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1 年 7 月 5 日至 2026 年 7 月 4 日
股东名称 中创富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CHINA CREATIVE FORTUNE
LIMITED”) 持股 100%
通讯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细滘社区容桂大道南 25 号一号
楼四层
联系电话 0757-2361295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职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
区的居留权
梁昭贤 董事长兼总裁 男 中国香港 广东 无
梁惠强 副董事长 男 中国香港 广东 无
梁翠玲 董事兼副总裁 女 中国 广东 无
杨前春 监事 男 中国 广东 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
基于对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公司进行增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2021 年 5 月 12 日,惠而浦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
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51),公司控股股东格兰仕家用电器拟自 2021
年 5 月 12 日起 12 个月内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规模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00%、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00%,增持计划不设增持价格区间。截至 2021 年10 月 19 日,格兰仕家用电器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股份38,321,85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00%,本次增持计划已经提前实施完成。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 2021 年 10 月 22 日起 12 个月
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增持规模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00%,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00%。本次拟增持的价格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或累计跌幅比例,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择机实施增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即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第一次增持前,格
兰仕家用电器持有惠而浦 391,661,649 股股份,占惠而浦总股本的 51.10%。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2021 年 5 月 12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9 日,格兰仕家用电器通过二级市场集
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增持惠而浦股份38,321,85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0%。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上市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上市公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权益 司权益
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 (%)
格兰仕家用电器 391,661,649 51.10 429,983,500 56.10
三、其他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惠而浦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本次权益变动的股票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完成对上市公司的要约收购(信息披
露义务人通过该次要约收购获得上市公司股份 391,661,64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约 51.10%)以及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外,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名单与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阅。
[2021-09-28] (600983)惠而浦: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83 证券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1-085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9 月 2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惠而浦工业园总部大楼 B707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54,524,41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4.5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梁昭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11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公司总裁梁惠强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出席本次会议;全体高管列席会
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53,570,211 99.3824 954,100 0.6174 100 0.0002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新增 2021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 1,048,850 52.3626 954,100 47.6323 100 0.0051
预计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东格兰仕家用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同时,议案 1 为特别决议,已获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熊丽蓉、奚海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惠而浦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28 日
[2021-09-25] (600983)惠而浦: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1-084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格兰仕家用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格兰仕家用电器”)通知,格兰仕家用电器计划自 2021 年 5 月 12
日起 12 个月内,以自有及自筹资金择机增持本公司 A 股股份,拟累计增持股份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00%,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00%,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在遵守《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 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86,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约 0.02%。
2. 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8,017,6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约 1.05%。
3. 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6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29 日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2,231,2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约 1.60%。
4. 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至 2021 年 9 月 10 日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4,699,12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约 0.61%。
5. 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9 月 11 日至 2021 年 9 月 24 日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030,16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约 0.79%。
6. 截至 2021 年 9 月 24 日,格兰仕家用电器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31,164,4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约4.07%,增持数量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 增持主体:格兰仕家用电器
2. 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截至 2021 年 9 月 24 日,格兰仕家用电
器持有本公司股份 422,826,10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55.17%。
二、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格
兰仕家用电器计划自 2021 年 5 月 12 日起 12 个月内,以自有及自筹资金择机增
持本公司 A 股股份,拟累计增持股份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00%,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00%,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增持计划内容详见《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51)。
三、 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1. 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86,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约 0.02%。增持后格兰仕家用电器持有本公司股份 391,847,9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12%。具体内容详见《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52)。
2. 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8,017,6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约 1.05%。具体内容详见《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
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58)。
3. 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6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11 日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7,572,4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约 0.99%。具体内容详见《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0)。
4. 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6 月 12 日至 2021 年 6 月 29 日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4,658,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约 0.61%。具体内容详见《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3)。
5. 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至 2021 年 9 月 10 日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4,699,12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约 0.61%。具体内容详见《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2)。
6. 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9 月 11 日至 2021 年 9 月 24 日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030,16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约 0.79%。
7. 截至 2021 年 9 月 24 日,格兰仕家用电器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31,164,4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约 4.07%,增
持数量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截至 2021 年 9 月 24 日,格兰仕家用电器持
有本公司股份 422,826,10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55.17%。格兰仕家用电器后续将按照增持计划继续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四、 其他事项说明
1.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 格兰仕家用电器承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并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 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格兰仕家用电器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5 日
[2021-09-25] (600983)惠而浦: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1- 083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东亚银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 40,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保本浮动型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 180 天,具体明细如正文
履行的审议程序: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4 日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的公告》(2021-028),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 30 亿元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和货币市场基金。期限自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短期富余自有资金的作用,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受托 预 计 收 结构 是否
方名 产品类 产品名称 金额 购买日 到期日 预期年化 益 金 额 收益类型 化安 构成
称 型 (万元) 收益率% (万元) 排 关联
交易
中 国 银 行 理 挂 钩 型 结 10,000.00 2021/7/30 2021/10/26 1.5-3.5 保本浮动 无 否
银行 财产品 构性存款 84.38 收益型
招 商 银 行 理 挂 钩 型 结 5,000.00 2021/8/4 2021/11/3 1.5-3.15 保本浮动 无 否
银行 财产品 构性存款 33.03 收益型
中 国 银 行 理 挂 钩 型 结 2021/8/30 2021/11/24 1.4-3.5 保本浮动 无 否
银行 财产品 构性存款 5,000.00 41.23 收益型
中 国 银 行 理 挂 钩 型 结 2021/9/9 2021/12/9 1.5-3.45 保本浮动 无 否
银行 财产品 构性存款 5,000.00 37.65 收益型
中 国 银 行 理 挂 钩 型 结 2021/9/27 2021/12/28 1.3-3.41 保本浮动 无 否
银行 财产品 构性存款 10,000.00 85.95 收益型
东 亚 银 行 理 汇 率 挂 钩 保本浮动
银行 财产品 结 构 性 存 5,000.00 2021/9/27 2021/12/23 1.1-3.4 40.52 收益型 无 否
款
(四)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
(1)合同签属日期:2021 年 7 月 28 日
(2)产品起息日:2021 年 7 月 30 日
(3)产品到期日:2021 年 10 月 26 日
(4)理财本金:1 亿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5~3.5%
(6)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型
(7)产品收益计算方式:投资金额*预期年华收益率*实际天数/365
(8)支付方式:转账至合同约定账户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0)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11)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银行理财资金池。
(12)交易杠杆倍数:无。
(1)合同签属日期:2021 年 8 月 3 日
(2)产品起息日:2021 年 8 月 4 日
(3)产品到期日:2021 年 11 月 3 日
(4)理财本金:5000 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5%~3.15%
(6)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型
(7)产品收益计算方式:投资金额*预期年华收益率*实际天数/365
(8)支付方式:转账至合同约定账户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0)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11)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银行理财资金池。
(12)交易杠杆倍数:无。
3、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
(1)合同签属日期:2021 年 8 月 27 日
(2)产品起息日:2021 年 8 月 30 日
(3)产品到期日:2021 年 11 月 24 日
(4)理财本金:5000 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4%~3.5%
(6)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型
(7)产品收益计算方式:投资金额*预期年华收益率*实际天数/365
(8)支付方式:转账至合同约定账户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0)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11)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银行理财资金池。
(12)交易杠杆倍数:无。
4、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
(1)合同签属日期:2021 年 9 月 7 日
(2)产品起息日:2021 年 9 月 9 日
(3)产品到期日:2021 年 12 月 9 日
(4)理财本金:50000 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5%~3.45%
(6)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型
(7)产品收益计算方式:投资金额*预期年华收益率*实际天数/365
(8)支付方式:转账至合同约定账户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0)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11)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银行理财资金池。
(12)交易杠杆倍数:无。
5、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
(1)合同签属日期:2021 年 9 月 24 日
(2)产品起息日:2021 年 9 月 27 日
(3)产品到期日:2021 年 12 月 28 日
(4)理财本金:1 亿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3%~3.41%
(6)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型
(7)产品收益计算方式:投资金额*预期年华收益率*实际天数/365
(8)支付方式:转账至合同约定账户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0)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11)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银行理财资金池。
(12)交易杠杆倍数:无。
6、东亚银行“汇率挂钩结构性存款”产品
(1)合同签属日期:2021 年 9 月 26 日
(2)产品起息日:2021 年 9 月 27 日
(3)产品到期日:2021 年 12 月 23 日
(4)理财本金:5000 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1%~3.4%
(6)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型
(7)产品收益计算方式:投资金额*预期年华收益率*实际天数/360
(8)支付方式:转账至合同约定账户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0)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11)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银行理财资金池。
(12)交易杠杆倍数:无。
(五)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谨慎投资,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经营层指派财务部相关人员负责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收益与风险的分析、评估,及时分析和关注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若判断或发现存在不利情形,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董事会指派专人跟踪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须及时报告董事会,以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购买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风险。
5、明确内部审批程序。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6、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着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本次委托理财产品为本金保障型,期限不超过 3 个月的较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要求。在购买存续期间,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的最高时点金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对相关事项的授权范围。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受托方均为上市金融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受托方名称 上市地 股票代码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 60198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 600036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香港 00023.HK
上述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2021-09-11] (600983)惠而浦: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1-082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格兰仕家用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格兰仕家用电器”)通知,格兰仕家用电器计划自 2021 年 5 月 12 日
起 12 个月内,在遵守《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 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86,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约 0.02%。
2. 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8,017,6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约 1.05%。
3. 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6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29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2,231,2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约 1.60%。
4. 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至 2021 年 9 月 10 日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4,699,12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约 0.61%。
5. 截至 2021 年 9 月 10 日,格兰仕家用电器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25,134,28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约3.28%,
增持数量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 增持主体:格兰仕家用电器
2. 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截至 2021 年 9 月 10 日,格兰仕家用电器
持有本公司股份 416,795,93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54.38%。
二、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格
兰仕家用电器计划自 2021 年 5 月 12 日起 12 个月内,以自有及自筹资金择机增
持本公司 A 股股份,拟累计增持股份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00%,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00%,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增持计划内容详见《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51)。
三、 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1. 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86,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约 0.02%。增持后格兰仕家用电器持有本公司股份 391,847,9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12%。具体内容详见《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52)。
2. 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8,017,6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约 1.05%。具体内容详见《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58)
3. 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6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11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7,572,4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约 0.99%。具体内容详见《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0)
4. 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6 月 12 日至 2021 年 6 月 29 日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4,658,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约 0.61%。具体内容详见《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3)
5. 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至 2021 年 9 月 10 日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4,699,12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约 0.61%。
6. 截至 2021 年 9 月 10 日,格兰仕家用电器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25,134,2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约 3.28%,增
持数量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截至 2021 年 9 月 10 日,格兰仕家用电器持
有本公司股份 416,795,93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54.38%。格兰仕家用电器后续将按照增持计划继续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四、 其他事项说明
1.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 格兰仕家用电器承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并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 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格兰仕家用电器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1 日
[2021-09-10] (600983)惠而浦: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983 证券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1-081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9 月 27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惠而浦工业园总部大楼 B707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9 月 27 日
至 2021 年 9 月 2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
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该议案已经 2021 年 8 月 19 日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2021 年第四
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8 月 20 日的《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东格兰仕家用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983 惠而浦 2021/9/22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凡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或法人单位证明(受托人须持本
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于 2021 年 9 月 26 日下
午 17:00 之前向公司证券办公室报名并办理会议出席手续(可以邮件方式报名)。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有关费用由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自理。
2、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 4477 号
惠而浦工业园总部大楼 201 证券办公室
3、邮政编码:231283
4、联系人: 梁惠强、孙亚萍
5、联系电话:0551-65338028
6、电子邮箱:secretary@whirlpool-china.com
yaping_sun@whirlpool-china.com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9 月
27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08-20] (600983)惠而浦: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83 证券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1-080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8 月 1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惠而浦工业园总部大楼 B707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67,597,32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 74.056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梁昭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11 人,全体董事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全体监事出席会议;
3、公司总裁梁惠强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出席本次会议;全体高管列席会
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签署《全球供应协议之电机补充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414,231,268 99.7964 844,700 0.2036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566,752,629 99.8511 844,700 0.1489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566,752,629 99.8511 844,700 0.1489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566,752,629 99.8511 844,700 0.1489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566,752,629 99.8511 844,700 0.1489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566,752,629 99.8511 844,700 0.1489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1 关于签署《全球供 845,55 50.0251 844,70 49.9749 0 0.0000
应协议之电机补 0 0
充协议》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2 关于变更会计师 845,55 50.0251 844,70 49.9749 0 0.0000
事务所的议案 0 0
3 关于修订《董事会 845,55 50.0251 844,70 49.9749 0 0.0000
议事规则》部分条 0 0
款议案
4 关于修订《监事会 845,55 50.0251 844,70 49.9749 0 0.0000
议事规则》部分条 0 0
款的议案
5 关于修订《股东大 845,55 50.0251 844,70 49.9749 0 0.0000
会议事规则》部分 0 0
条款的议案
6 关于公司董事、监 845,55 50.0251 844,70 49.9749 0 0.0000
事和高级管理人 0 0
员薪酬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惠而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 2、3、4、5 为绝对多数特别决议,以上议案均获通过。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卢贤榕、熊丽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惠而浦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20 日
[2021-08-20] (600983)惠而浦: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 2021- 077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 021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于2021年8月13日以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8月19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全体董事参与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梁昭贤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全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预计2021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3,840万元。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梁昭贤、梁惠强、杨前春、陈锦聪、江朝晖、胡然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3、决定将议案二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将议案二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将另行发布。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
[2021-08-20] (600983)惠而浦: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 2021-079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于2021年8月13日以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8月19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全体监事参与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红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预计2021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3,840万元。
监事会认为,本次新增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符合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
[2021-08-20] (600983)惠而浦: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7元
每股净资产: 4.464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7%
营业总收入: 25.43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29亿元
[2021-08-19] (600983)惠而浦:公司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1-076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汤天申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
汤天申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汤天申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起即刻生效。
公司对汤天申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努力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9 日
[2021-08-07] (600983)惠而浦:关于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 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1-075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 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赵进、詹达佑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工会于2021年8月6日召开一届九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杨光、许平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任期与第八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7 日
附件:
个 人 简 历
杨光:男,汉族,河南清丰人。1959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1982 年 2 月 1 日
本科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工学机械专业,2005 年 12 月取得安徽工商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1982 年 7 月至 1988 年 6 月在安庆船用柴油
机厂任职工程师、产品工艺设计师;1988 年 7 月至 2000 年 12 月在合肥洗衣机
厂任职新产品开发所所长、副总工程师兼技术科科长;2001 年 1 月至 2008 年 4
月在合肥荣事达美的合资公司研究院任职首席工程师;2008 年 5 月至今在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产品研发中心历任技术工艺部部长、滚筒结构部部
长、技术研究院副院长、洗衣机技术部总监、洗衣机技术专家、总裁助理。
许平建:男,汉族,安徽阜南人。1985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
2008 年 7 月 1 日本科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工学自动化专业,高级工程师。2008
年 11 月至今在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产品研发中心电控与智能技术部历任技术员、产品经理、电机子系统负责人。
[2021-08-06] (600983)惠而浦:关于公司与WhirlpoolCorporation签署《全球供应协议之电机补充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0983 证券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1-074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Whirlpool Corporation签署
《<全球供应协议>之电机补充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的业务模式导致该《<全球供应协议>之电机补充协议》项下日常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关联交易决算及 2021
年度关联交易总额预测的议案》,该项议案已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经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即预计 2021 年度公司与惠而浦集团及其关联方就原材料、洗衣机、冰箱、生活电器(含电机)的关联交易总额为 292,668 万元。具体
详见公司于 4 月 24 日发布的《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1-027)。
2021年5月21日,公司与Whirlpool Corporation(以下简称“惠而浦集团”)签订了《全球供应协议》,约定了公司与惠而浦集团双方未来5年内双方的权利义务。
2021年8月4日,公司与惠而浦集团就《全球供应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具体履行事项,签署《<全球供应协议>之电机补充协议》(以下简称《电机补充协议》或“本协议”),就惠而浦集团从公司处采购电机产品相关事宜做了进一步约定。
除此之外,原《全球供应协议》条款不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产生的金额已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电机补充协议》,预计2021年度电机业务产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6,347万元。
2、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8月3日,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全球供应协议之电机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签署《电机补充协议》。关联董事吴胜波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项议案,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董事会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定比例,会议的召开及表决合法有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电机业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前次电机业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2020 年预计 2020 年实际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金额 发生金额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
(万元) (万元) 原因
向关联人销售产 惠而浦集团 22,000 21,117 无
品、商品 小计 22,000 21,117 无
(三)本次电机业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本次电机业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如下:
本次预
本年年初至 2020 年 计金额
2021 年 占同类 披露日与关 度实际 占同类 与上年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度预计 业务比 联人累计已 发生金 业务比 实际发
类别 金额(万 例(%) 发生的交易 额 例(%) 生金额
元) 金额 (万元) 差异较
(万元) 大的原
因
向关联人 惠而浦 26,347 73 14,568 21,117 94 无
销售产品、 集团
商品 小计 26,347 73 14,568 21,117 94 无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惠而浦集团是目前全球最大的白色家电制造和销售企业之一。惠而浦集团成立于1955年,其前身为于1911年成立的Upton机器公司(Upton Machine Company),惠而浦集团总部设在美国密歇根州,其业务范围遍及全球170多个国家和地区,主要产品涉及洗衣机、干衣机、微波炉、冰箱、空调、灶具、抽油烟机、洗碗机及家庭厨房垃圾处理机等,拥有Whirlpool、Maytag、KitchenAid、Jenn-Air、Amana、Brastemp、Consul、Bauknecht等品牌。
惠而浦集团于1994年正式进入中国市场,先后在上海、广东和浙江等地建立了基于全球平台的现代化生产基地和研发中心,并且在全国各主要城市设立了办事机构,惠而浦集团在中国销售的产品包括洗衣机、干衣机、冰箱、嵌入式厨电、微波炉等产品。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惠而浦集团是持有本公司19.9%股份的股东惠而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惠而浦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对惠而浦集团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分析,公司认为其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应支付公司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协议执行情况及关联方履约情况正常。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协议主要内容
1、《电机补充协议》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协议有效期为 5 年。
2、协议主要条款
(1)定价:从公司向惠而浦和惠而浦关联公司出售的电机是《全球供应协议》中所定义的产品,并受《全球供应协议》的条款约束,但涉及单价降价、技
术折扣费、原材料和货币汇率因素导致的调价、技术降本项目等特定的调价事项除外。
(2)范围: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否则《全球供应协议》中规定的所有其他条款和定义仍然有效。《全球供应协议》及本协议将取代任何其他有关此主题的有效协议。
(3)供应商管理库存:供应商会管理待交付给惠而浦公司的产品特定寄售库存(“寄售产品”)。如果此类寄售产品的库存流动或采购存在异常延误,双方将诚心共同制定解决此类异常延误的行动计划。
(4)确认:供应商将在下文指定的地方签署本协议,以确认并同意本协议的条款。
(5)同时,对原材料、汇率波动、原材料结算等方面也做了相关约定。
(二)日常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原则和方法
1、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由惠而浦集团按逐笔采购订单向公司购买相关产品,销售价格以公司生产制造成本参考市场价格,经相关协议签署方公平磋商后厘定。
2、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
根据《全球供应协议》及《电机补充协议》的约定,该笔日常关联交易采取单笔采购订单交易的方式,惠而浦集团将在每月底生成月度计算报告,以显示原材料基准价与市场价格之间的差异,根据此结算报告,惠而浦集团向公司发出贷项或借项凭单。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全球供应协议>之电机补充协议》的签署,是继要约收购后,就《全球供应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具体履行事项而约定,双方的约定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经签署方协商后确定,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息,未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截至 2020 年12 月 31 日,本公司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494,406.78 万元。2021
年度电机品类预计上限为 36,046 万元,占 2021 年预计销售额的 6.91%;其中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上限为 26,347 万元,占 2021 年预计销售额的 5.05%。
因此不存在严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签署《<全球供应协议>之电机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声明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全球供应协议>之电机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6 日
[2021-08-04] (600983)惠而浦: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 2021-072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于2021年8月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全体监事参与表决,职工监事赵进、詹达佑先生虽已辞职,但仍需履行监事职责,在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职工代表监事后方可生效。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 2021 年 5 月 21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结合现行《公司章程》,同意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 公 司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 全 文 内 容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全球供应协议之电机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为适应公司经营变化,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结合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决定公司董事及关联董事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为 12 万元/年(税前),监事及职工监事不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务、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5、决定将议案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将议案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将
另行发布。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4 日
[2021-08-04] (600983)惠而浦: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 2021- 069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 021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7月30日以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8月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全球供应协议之电机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吴胜波回避表决。同意公司签署《<全球供应协议>全球供应协议》。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签署<全球供应协议之电机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拟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相关服务。公司拟就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向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0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核费用为人民币25万元),较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增加人民币5万元,同比增加2.5%,主要系CPI上升审计成本提高导致的正常增加。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议案》
根据 2021 年 5 月 21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结合现行《公司章程》,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 公 司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 全 文 内 容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 2021 年 5 月 21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结合现行《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 股东 大会 议事 规则 》全文 内容 详见 上海 证券 交易 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结合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决定公司董事及关联董事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为 12 万元/年(税前),监事及职工监事不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务、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提议,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裁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2021年5月21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结合现行《公司章程》及公司现状,对《公司总裁工作细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 公 司 总 裁 工 作 细 则 》 全 文 内 容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
七、将上述1-5项议案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将上述1-5项议案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将另行发布。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4 日
[2021-08-04] (600983)惠而浦: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1-071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安永华明”)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公司 2020 年
度审计机构安永华明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6 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于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的规定,考虑到公司 2021 年要约收购完成以后,股东结构发生了变化,为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保证财务审计质量,降低信息披露风险,现拟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相关服务。本公司已就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 1993 年 3 月 28 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
准于 2000 年 6 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 2012 年 12 月
24 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 号批准,于 2013 年 1 月 18 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
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507 单元 01 室。
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也具备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也在 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 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普华永道中
天合伙人数为 229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359 人,其中自 2013 年起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327 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0 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61.15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56.9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28.61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 2020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 103 家,A
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5.84 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与贵公司同行业(家庭耐用消费品业)的 A 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 3 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也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普华永道中天四名初级员工因其个人投资行为违反独立性相关规定,于 2019 年收到上海证监局对其个人出具的警示函,上述个人行为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质量控制体系的有效性或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该四名人员随后均已从普华永道中天离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汪超,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0 年起成为注册会
计师, 1998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998 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
质量复核合伙人:刘伟,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3 年起成为注
册会计师,2000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02 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毅,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8 年起成为注
册会计师,2005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05 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和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
上述相关人员均未在其它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的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汪超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刘伟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毅先生最近 3 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的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普华永道中天、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汪超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刘伟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毅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普华永道中天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拟就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向普华永道中天支付的审计费
用为人民币 200 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核费用为人民币 25 万元),较 2020 年度财
务报表审计费用增加人民币 5 万元,同比增加 2.5%,主要系 CPI 上升审计成本
提高导致的正常增加。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1 、机构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分所(以下简称“安永华
明上海分所”)。安永华明上海分所于 1998 年 7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
土化转制。安永华明上海分所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
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0 楼。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拥有从业人员 7974 人,其中合伙人 162 人、执业注册会计师 1467
人,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000 人。
安永华明2018年度业务收入389256.39万元,净资产47094.16万元。2018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74 家,收费总额 33404.48 万元,资产均值
5669.00 亿元,主要涉及制造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仓 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有涉及本公司所在行 业审计业务经验。
安永华明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6 年。
2 、上年度审计意见
安永华明针对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 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于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的规定,考虑 到公司 2021 年要约收购完成以后,股东结构发生了变化,为更好地适应公司 未来业务发展,保证财务审计质量,降低信息披露风险,公司经综合考虑,拟 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
安永华明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原审计机构安永华明进行了事先沟通,征得了其理解和支持,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安永华明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对其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诚挚的感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的有关规定,拟聘任会计师
及前任会计师就公司以下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公司与安永华明、普华永道中 天通过程中不存在异议,情况如下:
1 、未发现公司管理层存在正直和诚信方面的问题;
2、与公司管理层在重大会计、审计等问题上不存在重大意见分歧;
3、未与公司治理层通报过管理层舞弊、违反法规行为以及值得关注的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查阅了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资料,并于 2021年8月1日召开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有相应的投资者保护力及独立性,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正当,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聘任的相关决策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相关服务,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8 月 3 日经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以 12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生效时间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4 日
[2021-08-04] (600983)惠而浦:公司关于签署《全球供应协议之电机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83 证券简称:惠而浦公告编号:2021-070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全球供应协议>之电机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经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继要约收购完成后,公司与 Whirlpool Corporation 就《全球供应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具体履行事项,签署《<全球供应协议>之电机补充协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Whirlpool Corporation(以下简称“惠而浦集团”)
1、基本情况
惠而浦集团是目前全球最大的白色家电制造和销售企业之一。惠而浦集团成
立于 1955 年,其前身为于 1911 年成立的 Upton 机器公司(Upton Machine
Company),惠而浦集团总部设在美国密歇根州,其业务范围遍及全球 170 多个国家和地区,主要产品涉及洗衣机、干衣机、微波炉、冰箱、空调、灶具、抽油烟机、洗碗机及家庭厨房垃圾处理机等,拥有 Whirlpool、Maytag、KitchenAid、Jenn-Air、Amana、Brastemp、Consul、Bauknecht 等品牌。
惠而浦集团于 1994 年正式进入中国市场,先后在上海、广东和浙江等地建立了基于全球平台的现代化生产基地和研发中心,并且在全国各主要城市设立了办事机构,惠而浦集团在中国销售的产品包括洗衣机、干衣机、冰箱、嵌入式厨电、微波炉等产品。
2、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惠而浦集团的财务简况如下(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US GAAP)编制):
单位:百万美元
项目 2020-12-31/2020 年度
资产总计 20,350
股东权益合计 3,799
营业收入 19,456
净利润 1,081
三、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经协商一致而确定。
四、本次交易涉及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作为供应商)与惠而浦集团及其相关关联公司签订《<全球供应协议>之电机补充协议》,就惠而浦集团从公司处采购电机产品相关事宜做了进一步约定,主要内容如下:
1. 定价:从公司向惠而浦和惠而浦关联公司出售的电机是《全球供应协议》
中所定义的产品,并受《全球供应协议》的条款约束,但涉及单价降价、
技术折扣费、原材料和货币汇率因素导致的调价、技术降本项目等特定的
调价事项除外。
2. 范围:除非本协议书另有规定,否则《全球供应协议》中规定的所有其他
条款和定义仍然有效。《全球供应协议》及本协议将取代任何其他有关此
主题的有效协议。
3. 供应商管理库存:供应商会管理待交付给惠而浦公司的产品特定寄售库存
(“寄售产品”)。如果此类寄售产品的库存流动或采购存在异常延误,双
方将诚心共同制定解决此类异常延误的行动计划。
4. 确认:供应商将在下文指定的地方签署本协议书,以确认并同意本协议书
的条款。
5. 同时,对原材料、汇率波动、原材料结算等方面也做了相关约定。
五、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全球供应协议>之电机补充协议》的签署,是继要约收购后,就《全球供应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具体履行事项而约定,双方的约定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在审议过程中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公司签署《<全球供应协议>之电机补充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该项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实际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签署该等协议。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全球供应协议》之电机补充协议
3、独立董事关于签署《<全球供应协议>之电机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声明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四日
[2021-08-04] (600983)惠而浦: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983 证券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1-073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8 月 19 日 14:30
召开地点:惠而浦工业园总部大楼 B707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8 月 19 日
至 2021 年 8 月 1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签署《全球供应协议之电机补充协议》暨关联 √
交易的议案
2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议案 √
4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
5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
6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该议案已经 2021 年 8 月 3 日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2021 年第三次
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8 月 4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 特别决议议案:2、3、4、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惠而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983 惠而浦 2021/8/12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凡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或法人单位证明(受托人须持本
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下
午 17:00 之前向公司证券办公室报名并办理会议出席手续(可以邮件方式报名)。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有关费用由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自理。
2、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 4477 号
惠而浦工业园总部大楼 201 证券办公室
3、邮政编码:231283
4、联系人: 梁惠强、孙亚萍
5、联系电话:0551-65338028
6、电子邮箱:lwk@whirlpool-china.com
yaping_sun@whirlpool-china.com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4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8 月 19 日召开的
贵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签署《全球供应协议之电机补充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
款议案
4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
款的议案
5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
条款的议案
6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08-03] (600983)惠而浦: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2021-067)
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 2021-067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方斌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方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离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方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公司董事会指定总裁梁惠强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因此方斌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和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方斌先生在公司任职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敬业,公司董事会对方斌先生在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努力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 日
[2021-08-03] (600983)惠而浦:关于生产制造副总裁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83 证券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1-068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生产制造副总裁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生产制造副总裁韦刚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韦刚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生产制造副总裁职务,离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韦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韦刚先生在公司任职生产制造副总裁期间勤勉敬业,公司董事会对韦刚先生在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努力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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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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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9] (600983)惠而浦: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2-002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亏损 53,000 万元到 63,000 万元。
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后,公司净利润预计亏损 60,000 万元到 70,000 万
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000 万元到-63,000 万元。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60,000 万元到-70,000万元。
(三)本次业绩预告数据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970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2,570 万元。
(二)每股收益:-0.20 元/股。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的影响
2021 年家电行业整体市场平淡、零售端需求不旺导致国内销售下降,加上外部宏观不利因素影响,原材料价格上涨、汇率变动、海运等物流成本上涨等困难造成公司的毛利率下降,虽然公司外销收入取得一定增长,但不足以抵消内销收入下滑及毛利率下降带来的利润减少。2021 年 5 月要约收购完成后,公司管理层积极开展降本增效工作,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和提升研发创新水平,加快产品结构调整,推动双品牌运作(惠而浦、帝度)并积极拓展线上渠道和新零售渠道,但内销市场显著好转尚需时日。
(二)资产减值的影响
1.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鉴于公司 2019 年和 2020 年连续两年出现亏损,2021 年全年预计仍出现亏损,
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要求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固定资产实施减值测试,同时聘请了具有证券和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对该等固定资产的可回收金额及公允价值进行评估,经公司财务部门与评估机构初步测算,公司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超过30,000 万元(未经审计,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2.存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库存商品中的残损机、样机以及滞销机的可变现净值按照最新的情况进行了重新估计,对于原材料中的洗碗机物料进行了计提以及对不使用的长库龄的物料按照全额进行了计提跌价准备。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不超过
13,000 万元(未经审计,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其中 2021 年 1-9 月已计提 10,200
万元)。
上述因素导致公司本年度业绩亏损。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性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2022-01-25] (600983)惠而浦: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83 证券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2-001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赵林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赵林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赵林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安徽合肥高新区习友路 4477 号
办公电话:0551-65338028
移动电话:13828843936
电子邮箱:lin_zhao@whirlpool-china.com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附件:
个人简历
赵林,男,1971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1994 年 6 月于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
学院会计学专业,本科毕业,中级会计师及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1994 年7 月-2009 年 8 月分别在湖南江麓机械厂、深圳中联广深医药集团、深圳卓和制
品厂等公司任职,2009 年 9 月至 2015 年 7 月在富波贸易(深圳)有限公司任财
务总监,2016 年 1 月至 2017 年 2 月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
总监,2017 年 3 月至 2021 年 10 月在深圳智意科技有限公司任集团财务总监兼
董事长助理一职。2021 年 11 月加入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任证券办负责人。
[2021-12-29] (600983)惠而浦: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1-093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 汇丰银行、建设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东亚
银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 35,000 万元,美金 3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保本浮动型结构性存款、单位大额存单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 180 天,具体明细如正文
履行的审议程序: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4 日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的公告》(2021-028),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 30 亿元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和货币市场基金。期限自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短期富余自有资金的作用,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预 计 收 结构 是否
受托方名 产品类 产品名称 金额 购买日 到期日 预期年化 益 金 额 收益类型 化安 构成
称 型 (万元) 收益率% (万元) 排 关联
交易
汇丰银行 银行理 双货币结构 浮动收益 无 否
财产品 性存款 USD300.00 2021/11/4 2021/12/6 2.2 0.579 型
建设银行 银行理 单位结构性 保本浮动 无 否
财产品 存款 5,000.00 2021/11/12 2022/2/12 1.54-3.15 39.70 收益型
兴业银行 银行理 单位大额存 固定收益 无 否
财产品 单 5,000.00 2021/11/16 2022/4/15 3.7 76.03 型
银行理 挂钩黄金二 保本浮动
交通银行 财产品 元三段结构 5,000.00 2021/11/22 2022/1/24 1.35-2.85 22.87 收益型 无 否
性存款
东亚银行 银行理 汇率挂钩型 保本浮动 无 否
财产品 结构性存款 5,000.00 2021/11/26 2022/2/24 1.1-3.4 42.50 收益型
兴业银行 银行理 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 无 否
财产品 5,000.00 2021/11/26 2022/2/24 3.23-3.4 41.92 收益型
兴业银行 银行理 单位大额存 固定收益 无 否
财产品 单 5,000.00 2021/12/21 2022/5/20 3.9 80.14 型
东亚银行 银行理 汇率挂钩型 保本浮动 无 否
财产品 结构性存款 5,000.00 2021/12/28 2022/3/28 1.1-3.45 42.53 收益型
(四)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汇丰银行“双货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1)合同签属日期:2021 年 11 月 4 日
(2)产品起息日:2021 年 11 月 4 日
(3)产品到期日:2021 年 12 月 6 日
(4)理财本金:300 万美金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2.2%
(6)产品收益类型:浮动收益型
(7)产品收益计算方式:投资金额*预期年化收益率*实际天数/365
(8)支付方式:转账至合同约定账户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0)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11)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银行理财资金池。
(12)交易杠杆倍数:无。
2、建设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
(1)合同签属日期:2021 年 11 月 9 日
(2)产品起息日:2021 年 11 月 12 日
(3)产品到期日:2022 年 2 月 12 日
(4)理财本金:5000 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54%~3.15%
(6)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7)产品收益计算方式:投资金额*预期年化收益率*实际天数/365
(8)支付方式:转账至合同约定账户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0)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11)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银行理财资金池。
(12)交易杠杆倍数:无。
3、兴业银行“单位大额存单”产品
(1)合同签属日期:2021 年 11 月 16 日
(2)产品起息日:2021 年 11 月 16 日
(3)产品到期日:2022 年 4 月 15 日
(4)理财本金:5000 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3.7%
(6)产品收益类型:固定收益型
(7)产品收益计算方式:投资金额*预期年化收益率*实际天数/365(按季度结息)
(8)支付方式:转账至合同约定账户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0)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11)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银行理财资金池。
(12)交易杠杆倍数:无。
4、交通银行“挂钩黄金二元三段结构性存款”产品
(1)合同签属日期:2021 年 11 月 19 日
(2)产品起息日:2021 年 11 月 22 日
(3)产品到期日:2022 年 1 月 24 日
(4)理财本金:5000 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35%~2.85%
(6)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7)产品收益计算方式:投资金额*预期年化收益率*实际天数/365
(8)支付方式:转账至合同约定账户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0)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11)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银行理财资金池。
(12)交易杠杆倍数:无。
5、东亚银行“汇率挂钩结构性存款”产品
(1)合同签属日期:2021 年 11 月 25 日
(2)产品起息日:2021 年 11 月 26 日
(3)产品到期日:2022 年 2 月 24 日
(4)理财本金:5000 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1%~3.4%
(6)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7)产品收益计算方式:投资金额*预期年化收益率*实际天数/360
(8)支付方式:转账至合同约定账户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0)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11)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银行理财资金池。
(12)交易杠杆倍数:无。
(1)合同签属日期:2021 年 11 月 25 日
(2)产品起息日:2021 年 11 月 26 日
(3)产品到期日:2022 年 2 月 24 日
(4)理财本金:5000 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3.23%~3.4%
(6)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7)产品收益计算方式:投资金额*预期年化收益率*实际天数/365
(8)支付方式:转账至合同约定账户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0)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11)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银行理财资金池。
(12)交易杠杆倍数:无。
7、兴业银行“单位大额存单”产品
(1)合同签属日期:2021 年 12 月 21 日
(2)产品起息日:2021 年 12 月 21 日
(3)产品到期日:2022 年 5 月 20 日
(4)理财本金:5000 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3.9%
(6)产品收益类型:固定收益型
(7)产品收益计算方式:投资金额*预期年化收益率*实际天数/365(按季度结息)
(8)支付方式:转账至合同约定账户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0)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11)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银行理财资金池。
(12)交易杠杆倍数:无。
8、东亚银行“汇率挂钩结构性存款”产品
(1)合同签属日期:2021 年 12 月 27 日
(2)产品起息日:2021 年 12 月 28 日
(3)产品到期日:2022 年 3 月 28 日
(4)理财本金:5000 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1%~3.45%
(6)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7)产品收益计算方式:投资金额*预期年化收益率*实际天数/360
(8)支付方式:转账至合同约定账户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0)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11)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银行理财资金池。
(12)交易杠
[2021-11-11] (600983)惠而浦: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1-092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11 月 10 日,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而浦”
“公司”“上市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格兰仕家用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格兰仕家用电器”)通知,格兰仕家用电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增持情况
1. 增持主体:格兰仕家用电器
2. 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和 2021 年 11 月 3 日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200,000 股和
443,700 股;截至 2021 年 11 月 10 日,共增持 643,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约
0.08%。本次增持实施前,格兰仕家用电器持有上市公司股票 429,983,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56.10%;本次增持完成后,格兰仕家用电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430,627,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56.19%。
二、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格
兰仕家用电器计划自 2021 年 10 月 22 日起 12 个月内,以自有及自筹资金择机
增持公司 A 股股份,拟累计增持股份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00%,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00%;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或累计跌幅比例。增持计划内容详见《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7)。
三、 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和 2021 年 11 月3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增持上市公司股份200,000股和443,700股;
截至 2021 年 11 月 10 日,共增持 643,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约 0.08%。本次
增持完成后,格兰仕家用电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430,627,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56.19%。
四、 其他事项说明
1.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 格兰仕家用电器承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
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并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 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格兰仕家用电器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1 日
[2021-10-30] (600983)惠而浦: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 2021-089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于2021年10月25日以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全体董事参与表决。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 1-9 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同意公司合并报表本年1-9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2,449,558.91元。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2021年1-9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
[2021-10-30] (600983)惠而浦: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 2021-091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监事会于2021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全体监事参与表决。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保证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 1-9 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合并报表本年 1-9 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02,449,558.91 元。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
[2021-10-30] (600983)惠而浦: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3元
每股净资产: 4.336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6%
营业总收入: 37.08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27亿元
[2021-10-26] (600983)惠而浦: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1-088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行、东亚银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 40,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保本浮动型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 180 天,具体明细如正文
履行的审议程序: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4 日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的公告》(2021-028),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 30 亿元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和货币市场基金。期限自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短期富余自有资金的作用,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预 计 收 结构 是否
受托方名 产品类 产品名称 金额 购买日 到期日 预期年化 益 金 额 收益类型 化安 构成
称 型 (万元) 收益率% (万元) 排 关联
交易
中国银行 银行理 挂钩型结构 保本浮动 无 否
财产品 性存款 10,000.00 2021/10/18 2022/1/17 1.5-3.5 87.26 收益型
东亚银行 银行理 挂钩型结构 保本浮动 无 否
财产品 性存款 10,000.00 2021/10/18 2022/1/18 1.1-3.4 86.89 收益型
中国银行 银行理 挂钩型结构 保本浮动 无 否
财产品 性存款 5,000.00 2021/10/15 2022/1/14 1.5-3.45 37.65 收益型
中国银行 银行理 挂钩型结构 保本浮动 无 否
财产品 性存款 10,000.00 2021/10/25 2022/1/24 1.5-3.5 87.26 收益型
东亚银行 银行理 汇率挂钩结 保本浮动 无 否
财产品 构性存款 5,000.00 2021/10/25 2022/1/25 1.1-3.4 43.44 收益型
(四)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
(1)合同签属日期:2021 年 10 月 15 日
(2)产品起息日:2021 年 10 月 18 日
(3)产品到期日:2022 年 1 月 17 日
(4)理财本金:1 亿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5~3.5%
(6)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型
(7)产品收益计算方式:投资金额*预期年华收益率*实际天数/365
(8)支付方式:转账至合同约定账户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0)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11)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银行理财资金池。
(12)交易杠杆倍数:无。
2、东亚银行“汇率挂钩结构性存款”产品
(1)合同签属日期:2021 年 10 月 18 日
(2)产品起息日:2021 年 10 月 18 日
(3)产品到期日:2022 年 1 月 18 日
(4)理财本金:1 亿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1%~3.4%
(6)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型
(7)产品收益计算方式:投资金额*预期年华收益率*实际天数/360
(8)支付方式:转账至合同约定账户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0)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11)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银行理财资金池。
(12)交易杠杆倍数:无。
3、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
(1)合同签属日期:2021 年 10 月 13 日
(2)产品起息日:2021 年 10 月 15 日
(3)产品到期日:2022 年 1 月 14 日
(4)理财本金:5000 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5%~3.45%
(6)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型
(7)产品收益计算方式:投资金额*预期年华收益率*实际天数/365
(8)支付方式:转账至合同约定账户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0)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11)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银行理财资金池。
(12)交易杠杆倍数:无。
4、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
(1)合同签属日期:2021 年 10 月 22 日
(2)产品起息日:2021 年 10 月 25 日
(3)产品到期日:2022 年 1 月 24 日
(4)理财本金:1 亿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5%~3.5%
(6)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型
(7)产品收益计算方式:投资金额*预期年华收益率*实际天数/365
(8)支付方式:转账至合同约定账户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0)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11)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银行理财资金池。
(12)交易杠杆倍数:无。
5、东亚银行“汇率挂钩结构性存款”产品
(1)合同签属日期:2021 年 10 月 22 日
(2)产品起息日:2021 年 10 月 25 日
(3)产品到期日:2022 年 1 月 25 日
(4)理财本金:5000 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1%~3.4%
(6)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型
(7)产品收益计算方式:投资金额*预期年华收益率*实际天数/360
(8)支付方式:转账至合同约定账户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0)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11)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银行理财资金池。
(12)交易杠杆倍数:无。
(五)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谨慎投资,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经营层指派财务部相关人员负责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收益与风险的分析、评估,及时分析和关注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若判断或发现存在不利情形,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董事会指派专人跟踪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须及时报告董事会,以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购买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风险。
5、明确内部审批程序。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6、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着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本次委托理财产品为本金保障型,期限不超过 3 个月的较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要求。在购买存续期间,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的最高时点金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对相关事项的授权范围。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受托方均为上市金融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受托方名称 上市地 股票代码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 601988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香港 00023.HK
上述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财务指标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度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6,699,503,405.64 7,013,158,653.76
负债总额 3,277,609,628.64 3,461,900,350.15
资产净额 3,421,893,777.00 3,551,258,303.6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4,332,537.91 -794,260,315.40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将在确保公司
[2021-10-22] (600983)惠而浦: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1-087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期限:自 2021 年 10 月 22 日起 12 个月内
增持规模: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00%,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00%
增持价格区间:本次拟增持的价格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或累计跌
幅比例;格兰仕家用电器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择机实施
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
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
上市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格兰仕家用电器制造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兰仕家用电器”)通知,格兰仕家用电器计划自 2021 年
10 月 22 日起 12 个月内,在遵守《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格兰仕家用电器。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格兰仕家用电器持有公司股票 429,983,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56.10%。
3、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已披露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
上市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告了《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
购报告书》,格兰仕家用电器向要约收购期限内公司全体股东所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发出部分要约,预定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 467,527,790 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61.00%,要约价格为 5.23 元/股,要约收购期限为 2021 年 3 月 31 日至
2021 年 4 月 29 日。截至 2021 年 4 月 29 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根据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统计,在 2021 年 3 月 31 日至
2021 年 4 月 29 日要约收购期间,最终有 10 个账户共计 391,661,649 股股份接受
收购人发出的要约。格兰仕家用电器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义务,截至 2021 年 5 月 6 日,本次
要约收购的清算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格兰仕家用电器持有公司股份391,661,6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约 51.10%。该次增持已实施完毕。
上市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公告了《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
股股东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51),格兰仕家用电器拟自 2021 年 5月 12 日起 12 个月内,在遵守《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以其自有及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00%,
且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00%。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9 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
公司股份 38,321,851 股,占公司总股本约 5.00%,已达到该次增持计划的增持上限。该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格兰仕家用电器基于对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
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决定自 2021 年 10 月 22 日起 12 个月内增持公司
部分股份。
2、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A 股。
3、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4、增持股份的数量:拟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00%,且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00%。
5、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及自筹资金。
6、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拟增持的价格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或累计跌幅比例,格兰仕家用电器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7、实施期限:2021 年 10 月 22 日起 12 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
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格兰仕家用电器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股东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
[2021-10-22] (600983)惠而浦: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1-086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
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格兰仕家用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格兰仕家用电器”)通知,格兰仕家用电器计划自 2021 年 5 月 12 日起 12
个月内,以自有及自筹资金择机增持本公司 A 股股份,拟累计增持股份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00%,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00%,
截至 2021 年 10 月 19 日,格兰仕家用电器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38,321,85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约 5.00%,已达到增持计划的增持上限,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 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86,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约 0.02%。
2. 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8,017,6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约 1.05%。
3. 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6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29 日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2,231,2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约 1.60%。
4. 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至 2021 年 9 月 10 日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4,699,12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本约 0.61%。
5. 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9 月 11 日至 2021 年 9 月 24 日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030,16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约 0.79%。
6. 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9 月 25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9 日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7,157,39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约 0.93%。
7. 截至 2021 年 10 月 19 日,格兰仕家用电器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38,321,8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约5.00%,已达到增持计划的增持上限,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 增持主体:格兰仕家用电器
2. 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截至 2021 年 10 月 19 日,格兰仕家用电
器持有本公司股份 429,983,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56.10%。
二、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格
兰仕家用电器计划自 2021 年 5 月 12 日起 12 个月内,以自有及自筹资金择机增
持本公司 A 股股份,拟累计增持股份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00%,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00%,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增持计划内容详见《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51)。
三、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1. 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86,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约 0.02%。增持后格兰仕家用电器持有本公司股份 391,847,9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12%。具体内容详见《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临 2021-052)。
2. 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8,017,6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约 1.05%。具体内容详见《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58)。
3. 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6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11 日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7,572,4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约 0.99%。具体内容详见《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0)。
4. 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6 月 12 日至 2021 年 6 月 29 日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4,658,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约 0.61%。具体内容详见《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3)。
5. 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至 2021 年 9 月 10 日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4,699,12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约 0.61%。具体内容详见《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2)。
6. 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9 月 11 日至 2021 年 9 月 24 日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030,16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约 0.79%。具体内容详见《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4)。
7. 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9 月 25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9 日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7,157,39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约 0.93%。
8. 截至 2021 年 10 月 19 日,格兰仕家用电器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38,321,8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约5.00%,已达到增持计划的增持上限,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四、 律师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发表了专项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五、 其他事项说明
1.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 格兰仕家用电器承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 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格兰仕家用电器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
[2021-10-22] (600983)惠而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格兰仕家用电器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惠而浦
股票代码:600983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格兰仕家用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住 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细滘社区容桂大道南 25 号一号楼四层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细滘社区容桂大道南 25号一号楼四层
股份变动性质:增持
签署日期:2021 年 10 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5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6
一、权益变动目的......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的计划......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7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7
三、其他事项......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0
一、备查文件目录...... 10
二、备查文件地点......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1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2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广东格兰仕家用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格兰仕家用电器
公司、上市公司、 指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惠而浦
本报告书、权益变 指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动报 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主动增持使得其持股数量和比例增加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准则 15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报告书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收购人名称 广东格兰仕家用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细滘社区容桂大道南 25 号一号
楼四层
法定代表人 梁昭贤
主要办公地点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细滘社区容桂大道南 25 号一号
楼四层
注册资本 11,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2000577872049K
设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5 日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生产经营家用电器、五金配件、塑胶配件(不含废旧塑料)、
经营范围 电子原件、电器配件、磁控管(上述产品不含电镀工序)。产
品境内外销售。提供以上产品的安装及售后服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1 年 7 月 5 日至 2026 年 7 月 4 日
股东名称 中创富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CHINA CREATIVE FORTUNE
LIMITED”) 持股 100%
通讯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细滘社区容桂大道南 25 号一号
楼四层
联系电话 0757-2361295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职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
区的居留权
梁昭贤 董事长兼总裁 男 中国香港 广东 无
梁惠强 副董事长 男 中国香港 广东 无
梁翠玲 董事兼副总裁 女 中国 广东 无
杨前春 监事 男 中国 广东 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
基于对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公司进行增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2021 年 5 月 12 日,惠而浦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
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51),公司控股股东格兰仕家用电器拟自 2021
年 5 月 12 日起 12 个月内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规模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00%、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00%,增持计划不设增持价格区间。截至 2021 年10 月 19 日,格兰仕家用电器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股份38,321,85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00%,本次增持计划已经提前实施完成。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 2021 年 10 月 22 日起 12 个月
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增持规模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00%,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00%。本次拟增持的价格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或累计跌幅比例,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择机实施增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即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第一次增持前,格
兰仕家用电器持有惠而浦 391,661,649 股股份,占惠而浦总股本的 51.10%。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2021 年 5 月 12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9 日,格兰仕家用电器通过二级市场集
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增持惠而浦股份38,321,85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0%。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上市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上市公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权益 司权益
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 (%)
格兰仕家用电器 391,661,649 51.10 429,983,500 56.10
三、其他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惠而浦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本次权益变动的股票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完成对上市公司的要约收购(信息披
露义务人通过该次要约收购获得上市公司股份 391,661,64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约 51.10%)以及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外,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名单与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阅。
[2021-09-28] (600983)惠而浦: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83 证券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1-085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9 月 2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惠而浦工业园总部大楼 B707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54,524,41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4.5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梁昭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11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公司总裁梁惠强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出席本次会议;全体高管列席会
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53,570,211 99.3824 954,100 0.6174 100 0.0002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新增 2021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 1,048,850 52.3626 954,100 47.6323 100 0.0051
预计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东格兰仕家用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同时,议案 1 为特别决议,已获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熊丽蓉、奚海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惠而浦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28 日
[2021-09-25] (600983)惠而浦: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1-084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格兰仕家用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格兰仕家用电器”)通知,格兰仕家用电器计划自 2021 年 5 月 12
日起 12 个月内,以自有及自筹资金择机增持本公司 A 股股份,拟累计增持股份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00%,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00%,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在遵守《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 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86,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约 0.02%。
2. 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8,017,6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约 1.05%。
3. 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6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29 日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2,231,2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约 1.60%。
4. 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至 2021 年 9 月 10 日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4,699,12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约 0.61%。
5. 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9 月 11 日至 2021 年 9 月 24 日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030,16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约 0.79%。
6. 截至 2021 年 9 月 24 日,格兰仕家用电器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31,164,4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约4.07%,增持数量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 增持主体:格兰仕家用电器
2. 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截至 2021 年 9 月 24 日,格兰仕家用电
器持有本公司股份 422,826,10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55.17%。
二、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格
兰仕家用电器计划自 2021 年 5 月 12 日起 12 个月内,以自有及自筹资金择机增
持本公司 A 股股份,拟累计增持股份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00%,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00%,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增持计划内容详见《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51)。
三、 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1. 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86,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约 0.02%。增持后格兰仕家用电器持有本公司股份 391,847,9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12%。具体内容详见《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52)。
2. 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8,017,6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约 1.05%。具体内容详见《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
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58)。
3. 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6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11 日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7,572,4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约 0.99%。具体内容详见《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0)。
4. 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6 月 12 日至 2021 年 6 月 29 日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4,658,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约 0.61%。具体内容详见《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3)。
5. 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至 2021 年 9 月 10 日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4,699,12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约 0.61%。具体内容详见《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2)。
6. 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9 月 11 日至 2021 年 9 月 24 日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030,16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约 0.79%。
7. 截至 2021 年 9 月 24 日,格兰仕家用电器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31,164,4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约 4.07%,增
持数量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截至 2021 年 9 月 24 日,格兰仕家用电器持
有本公司股份 422,826,10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55.17%。格兰仕家用电器后续将按照增持计划继续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四、 其他事项说明
1.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 格兰仕家用电器承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并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 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格兰仕家用电器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5 日
[2021-09-25] (600983)惠而浦: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1- 083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东亚银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 40,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保本浮动型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 180 天,具体明细如正文
履行的审议程序: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4 日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的公告》(2021-028),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 30 亿元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和货币市场基金。期限自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短期富余自有资金的作用,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受托 预 计 收 结构 是否
方名 产品类 产品名称 金额 购买日 到期日 预期年化 益 金 额 收益类型 化安 构成
称 型 (万元) 收益率% (万元) 排 关联
交易
中 国 银 行 理 挂 钩 型 结 10,000.00 2021/7/30 2021/10/26 1.5-3.5 保本浮动 无 否
银行 财产品 构性存款 84.38 收益型
招 商 银 行 理 挂 钩 型 结 5,000.00 2021/8/4 2021/11/3 1.5-3.15 保本浮动 无 否
银行 财产品 构性存款 33.03 收益型
中 国 银 行 理 挂 钩 型 结 2021/8/30 2021/11/24 1.4-3.5 保本浮动 无 否
银行 财产品 构性存款 5,000.00 41.23 收益型
中 国 银 行 理 挂 钩 型 结 2021/9/9 2021/12/9 1.5-3.45 保本浮动 无 否
银行 财产品 构性存款 5,000.00 37.65 收益型
中 国 银 行 理 挂 钩 型 结 2021/9/27 2021/12/28 1.3-3.41 保本浮动 无 否
银行 财产品 构性存款 10,000.00 85.95 收益型
东 亚 银 行 理 汇 率 挂 钩 保本浮动
银行 财产品 结 构 性 存 5,000.00 2021/9/27 2021/12/23 1.1-3.4 40.52 收益型 无 否
款
(四)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
(1)合同签属日期:2021 年 7 月 28 日
(2)产品起息日:2021 年 7 月 30 日
(3)产品到期日:2021 年 10 月 26 日
(4)理财本金:1 亿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5~3.5%
(6)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型
(7)产品收益计算方式:投资金额*预期年华收益率*实际天数/365
(8)支付方式:转账至合同约定账户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0)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11)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银行理财资金池。
(12)交易杠杆倍数:无。
(1)合同签属日期:2021 年 8 月 3 日
(2)产品起息日:2021 年 8 月 4 日
(3)产品到期日:2021 年 11 月 3 日
(4)理财本金:5000 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5%~3.15%
(6)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型
(7)产品收益计算方式:投资金额*预期年华收益率*实际天数/365
(8)支付方式:转账至合同约定账户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0)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11)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银行理财资金池。
(12)交易杠杆倍数:无。
3、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
(1)合同签属日期:2021 年 8 月 27 日
(2)产品起息日:2021 年 8 月 30 日
(3)产品到期日:2021 年 11 月 24 日
(4)理财本金:5000 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4%~3.5%
(6)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型
(7)产品收益计算方式:投资金额*预期年华收益率*实际天数/365
(8)支付方式:转账至合同约定账户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0)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11)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银行理财资金池。
(12)交易杠杆倍数:无。
4、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
(1)合同签属日期:2021 年 9 月 7 日
(2)产品起息日:2021 年 9 月 9 日
(3)产品到期日:2021 年 12 月 9 日
(4)理财本金:50000 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5%~3.45%
(6)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型
(7)产品收益计算方式:投资金额*预期年华收益率*实际天数/365
(8)支付方式:转账至合同约定账户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0)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11)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银行理财资金池。
(12)交易杠杆倍数:无。
5、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
(1)合同签属日期:2021 年 9 月 24 日
(2)产品起息日:2021 年 9 月 27 日
(3)产品到期日:2021 年 12 月 28 日
(4)理财本金:1 亿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3%~3.41%
(6)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型
(7)产品收益计算方式:投资金额*预期年华收益率*实际天数/365
(8)支付方式:转账至合同约定账户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0)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11)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银行理财资金池。
(12)交易杠杆倍数:无。
6、东亚银行“汇率挂钩结构性存款”产品
(1)合同签属日期:2021 年 9 月 26 日
(2)产品起息日:2021 年 9 月 27 日
(3)产品到期日:2021 年 12 月 23 日
(4)理财本金:5000 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1%~3.4%
(6)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型
(7)产品收益计算方式:投资金额*预期年华收益率*实际天数/360
(8)支付方式:转账至合同约定账户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0)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11)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银行理财资金池。
(12)交易杠杆倍数:无。
(五)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谨慎投资,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经营层指派财务部相关人员负责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收益与风险的分析、评估,及时分析和关注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若判断或发现存在不利情形,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董事会指派专人跟踪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须及时报告董事会,以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购买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风险。
5、明确内部审批程序。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6、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着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本次委托理财产品为本金保障型,期限不超过 3 个月的较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要求。在购买存续期间,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的最高时点金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对相关事项的授权范围。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受托方均为上市金融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受托方名称 上市地 股票代码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 60198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 600036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香港 00023.HK
上述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2021-09-11] (600983)惠而浦: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1-082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格兰仕家用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格兰仕家用电器”)通知,格兰仕家用电器计划自 2021 年 5 月 12 日
起 12 个月内,在遵守《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 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86,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约 0.02%。
2. 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8,017,6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约 1.05%。
3. 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6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29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2,231,2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约 1.60%。
4. 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至 2021 年 9 月 10 日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4,699,12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约 0.61%。
5. 截至 2021 年 9 月 10 日,格兰仕家用电器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25,134,28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约3.28%,
增持数量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 增持主体:格兰仕家用电器
2. 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截至 2021 年 9 月 10 日,格兰仕家用电器
持有本公司股份 416,795,93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54.38%。
二、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格
兰仕家用电器计划自 2021 年 5 月 12 日起 12 个月内,以自有及自筹资金择机增
持本公司 A 股股份,拟累计增持股份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00%,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00%,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增持计划内容详见《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51)。
三、 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1. 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86,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约 0.02%。增持后格兰仕家用电器持有本公司股份 391,847,9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12%。具体内容详见《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52)。
2. 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8,017,6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约 1.05%。具体内容详见《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58)
3. 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6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11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7,572,4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约 0.99%。具体内容详见《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0)
4. 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6 月 12 日至 2021 年 6 月 29 日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4,658,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约 0.61%。具体内容详见《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3)
5. 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至 2021 年 9 月 10 日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4,699,12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约 0.61%。
6. 截至 2021 年 9 月 10 日,格兰仕家用电器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25,134,2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约 3.28%,增
持数量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截至 2021 年 9 月 10 日,格兰仕家用电器持
有本公司股份 416,795,93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54.38%。格兰仕家用电器后续将按照增持计划继续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四、 其他事项说明
1.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 格兰仕家用电器承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并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 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格兰仕家用电器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1 日
[2021-09-10] (600983)惠而浦: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983 证券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1-081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9 月 27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惠而浦工业园总部大楼 B707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9 月 27 日
至 2021 年 9 月 2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
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该议案已经 2021 年 8 月 19 日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2021 年第四
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8 月 20 日的《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东格兰仕家用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983 惠而浦 2021/9/22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凡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或法人单位证明(受托人须持本
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于 2021 年 9 月 26 日下
午 17:00 之前向公司证券办公室报名并办理会议出席手续(可以邮件方式报名)。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有关费用由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自理。
2、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 4477 号
惠而浦工业园总部大楼 201 证券办公室
3、邮政编码:231283
4、联系人: 梁惠强、孙亚萍
5、联系电话:0551-65338028
6、电子邮箱:secretary@whirlpool-china.com
yaping_sun@whirlpool-china.com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9 月
27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08-20] (600983)惠而浦: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83 证券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1-080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8 月 1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惠而浦工业园总部大楼 B707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67,597,32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 74.056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梁昭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11 人,全体董事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全体监事出席会议;
3、公司总裁梁惠强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出席本次会议;全体高管列席会
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签署《全球供应协议之电机补充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414,231,268 99.7964 844,700 0.2036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566,752,629 99.8511 844,700 0.1489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566,752,629 99.8511 844,700 0.1489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566,752,629 99.8511 844,700 0.1489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566,752,629 99.8511 844,700 0.1489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566,752,629 99.8511 844,700 0.1489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1 关于签署《全球供 845,55 50.0251 844,70 49.9749 0 0.0000
应协议之电机补 0 0
充协议》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2 关于变更会计师 845,55 50.0251 844,70 49.9749 0 0.0000
事务所的议案 0 0
3 关于修订《董事会 845,55 50.0251 844,70 49.9749 0 0.0000
议事规则》部分条 0 0
款议案
4 关于修订《监事会 845,55 50.0251 844,70 49.9749 0 0.0000
议事规则》部分条 0 0
款的议案
5 关于修订《股东大 845,55 50.0251 844,70 49.9749 0 0.0000
会议事规则》部分 0 0
条款的议案
6 关于公司董事、监 845,55 50.0251 844,70 49.9749 0 0.0000
事和高级管理人 0 0
员薪酬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惠而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 2、3、4、5 为绝对多数特别决议,以上议案均获通过。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卢贤榕、熊丽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惠而浦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20 日
[2021-08-20] (600983)惠而浦: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 2021- 077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 021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于2021年8月13日以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8月19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全体董事参与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梁昭贤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全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预计2021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3,840万元。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梁昭贤、梁惠强、杨前春、陈锦聪、江朝晖、胡然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3、决定将议案二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将议案二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将另行发布。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
[2021-08-20] (600983)惠而浦: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 2021-079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于2021年8月13日以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8月19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全体监事参与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红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预计2021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3,840万元。
监事会认为,本次新增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符合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
[2021-08-20] (600983)惠而浦: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7元
每股净资产: 4.464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7%
营业总收入: 25.43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29亿元
[2021-08-19] (600983)惠而浦:公司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1-076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汤天申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
汤天申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汤天申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起即刻生效。
公司对汤天申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努力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9 日
[2021-08-07] (600983)惠而浦:关于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 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1-075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 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赵进、詹达佑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工会于2021年8月6日召开一届九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杨光、许平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任期与第八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7 日
附件:
个 人 简 历
杨光:男,汉族,河南清丰人。1959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1982 年 2 月 1 日
本科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工学机械专业,2005 年 12 月取得安徽工商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1982 年 7 月至 1988 年 6 月在安庆船用柴油
机厂任职工程师、产品工艺设计师;1988 年 7 月至 2000 年 12 月在合肥洗衣机
厂任职新产品开发所所长、副总工程师兼技术科科长;2001 年 1 月至 2008 年 4
月在合肥荣事达美的合资公司研究院任职首席工程师;2008 年 5 月至今在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产品研发中心历任技术工艺部部长、滚筒结构部部
长、技术研究院副院长、洗衣机技术部总监、洗衣机技术专家、总裁助理。
许平建:男,汉族,安徽阜南人。1985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
2008 年 7 月 1 日本科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工学自动化专业,高级工程师。2008
年 11 月至今在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产品研发中心电控与智能技术部历任技术员、产品经理、电机子系统负责人。
[2021-08-06] (600983)惠而浦:关于公司与WhirlpoolCorporation签署《全球供应协议之电机补充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0983 证券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1-074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Whirlpool Corporation签署
《<全球供应协议>之电机补充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的业务模式导致该《<全球供应协议>之电机补充协议》项下日常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关联交易决算及 2021
年度关联交易总额预测的议案》,该项议案已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经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即预计 2021 年度公司与惠而浦集团及其关联方就原材料、洗衣机、冰箱、生活电器(含电机)的关联交易总额为 292,668 万元。具体
详见公司于 4 月 24 日发布的《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1-027)。
2021年5月21日,公司与Whirlpool Corporation(以下简称“惠而浦集团”)签订了《全球供应协议》,约定了公司与惠而浦集团双方未来5年内双方的权利义务。
2021年8月4日,公司与惠而浦集团就《全球供应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具体履行事项,签署《<全球供应协议>之电机补充协议》(以下简称《电机补充协议》或“本协议”),就惠而浦集团从公司处采购电机产品相关事宜做了进一步约定。
除此之外,原《全球供应协议》条款不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产生的金额已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电机补充协议》,预计2021年度电机业务产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6,347万元。
2、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8月3日,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全球供应协议之电机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签署《电机补充协议》。关联董事吴胜波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项议案,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董事会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定比例,会议的召开及表决合法有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电机业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前次电机业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2020 年预计 2020 年实际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金额 发生金额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
(万元) (万元) 原因
向关联人销售产 惠而浦集团 22,000 21,117 无
品、商品 小计 22,000 21,117 无
(三)本次电机业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本次电机业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如下:
本次预
本年年初至 2020 年 计金额
2021 年 占同类 披露日与关 度实际 占同类 与上年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度预计 业务比 联人累计已 发生金 业务比 实际发
类别 金额(万 例(%) 发生的交易 额 例(%) 生金额
元) 金额 (万元) 差异较
(万元) 大的原
因
向关联人 惠而浦 26,347 73 14,568 21,117 94 无
销售产品、 集团
商品 小计 26,347 73 14,568 21,117 94 无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惠而浦集团是目前全球最大的白色家电制造和销售企业之一。惠而浦集团成立于1955年,其前身为于1911年成立的Upton机器公司(Upton Machine Company),惠而浦集团总部设在美国密歇根州,其业务范围遍及全球170多个国家和地区,主要产品涉及洗衣机、干衣机、微波炉、冰箱、空调、灶具、抽油烟机、洗碗机及家庭厨房垃圾处理机等,拥有Whirlpool、Maytag、KitchenAid、Jenn-Air、Amana、Brastemp、Consul、Bauknecht等品牌。
惠而浦集团于1994年正式进入中国市场,先后在上海、广东和浙江等地建立了基于全球平台的现代化生产基地和研发中心,并且在全国各主要城市设立了办事机构,惠而浦集团在中国销售的产品包括洗衣机、干衣机、冰箱、嵌入式厨电、微波炉等产品。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惠而浦集团是持有本公司19.9%股份的股东惠而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惠而浦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对惠而浦集团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分析,公司认为其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应支付公司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协议执行情况及关联方履约情况正常。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协议主要内容
1、《电机补充协议》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协议有效期为 5 年。
2、协议主要条款
(1)定价:从公司向惠而浦和惠而浦关联公司出售的电机是《全球供应协议》中所定义的产品,并受《全球供应协议》的条款约束,但涉及单价降价、技
术折扣费、原材料和货币汇率因素导致的调价、技术降本项目等特定的调价事项除外。
(2)范围: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否则《全球供应协议》中规定的所有其他条款和定义仍然有效。《全球供应协议》及本协议将取代任何其他有关此主题的有效协议。
(3)供应商管理库存:供应商会管理待交付给惠而浦公司的产品特定寄售库存(“寄售产品”)。如果此类寄售产品的库存流动或采购存在异常延误,双方将诚心共同制定解决此类异常延误的行动计划。
(4)确认:供应商将在下文指定的地方签署本协议,以确认并同意本协议的条款。
(5)同时,对原材料、汇率波动、原材料结算等方面也做了相关约定。
(二)日常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原则和方法
1、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由惠而浦集团按逐笔采购订单向公司购买相关产品,销售价格以公司生产制造成本参考市场价格,经相关协议签署方公平磋商后厘定。
2、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
根据《全球供应协议》及《电机补充协议》的约定,该笔日常关联交易采取单笔采购订单交易的方式,惠而浦集团将在每月底生成月度计算报告,以显示原材料基准价与市场价格之间的差异,根据此结算报告,惠而浦集团向公司发出贷项或借项凭单。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全球供应协议>之电机补充协议》的签署,是继要约收购后,就《全球供应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具体履行事项而约定,双方的约定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经签署方协商后确定,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息,未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截至 2020 年12 月 31 日,本公司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494,406.78 万元。2021
年度电机品类预计上限为 36,046 万元,占 2021 年预计销售额的 6.91%;其中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上限为 26,347 万元,占 2021 年预计销售额的 5.05%。
因此不存在严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签署《<全球供应协议>之电机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声明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全球供应协议>之电机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6 日
[2021-08-04] (600983)惠而浦: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 2021-072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于2021年8月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全体监事参与表决,职工监事赵进、詹达佑先生虽已辞职,但仍需履行监事职责,在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职工代表监事后方可生效。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 2021 年 5 月 21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结合现行《公司章程》,同意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 公 司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 全 文 内 容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全球供应协议之电机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为适应公司经营变化,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结合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决定公司董事及关联董事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为 12 万元/年(税前),监事及职工监事不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务、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5、决定将议案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将议案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将
另行发布。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4 日
[2021-08-04] (600983)惠而浦: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 2021- 069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 021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7月30日以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8月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全球供应协议之电机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吴胜波回避表决。同意公司签署《<全球供应协议>全球供应协议》。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签署<全球供应协议之电机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拟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相关服务。公司拟就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向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0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核费用为人民币25万元),较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增加人民币5万元,同比增加2.5%,主要系CPI上升审计成本提高导致的正常增加。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议案》
根据 2021 年 5 月 21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结合现行《公司章程》,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 公 司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 全 文 内 容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 2021 年 5 月 21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结合现行《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 股东 大会 议事 规则 》全文 内容 详见 上海 证券 交易 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结合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决定公司董事及关联董事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为 12 万元/年(税前),监事及职工监事不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务、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提议,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裁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2021年5月21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结合现行《公司章程》及公司现状,对《公司总裁工作细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 公 司 总 裁 工 作 细 则 》 全 文 内 容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
七、将上述1-5项议案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将上述1-5项议案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将另行发布。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4 日
[2021-08-04] (600983)惠而浦: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1-071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安永华明”)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公司 2020 年
度审计机构安永华明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6 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于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的规定,考虑到公司 2021 年要约收购完成以后,股东结构发生了变化,为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保证财务审计质量,降低信息披露风险,现拟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相关服务。本公司已就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 1993 年 3 月 28 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
准于 2000 年 6 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 2012 年 12 月
24 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 号批准,于 2013 年 1 月 18 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
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507 单元 01 室。
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也具备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也在 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 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普华永道中
天合伙人数为 229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359 人,其中自 2013 年起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327 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0 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61.15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56.9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28.61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 2020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 103 家,A
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5.84 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与贵公司同行业(家庭耐用消费品业)的 A 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 3 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也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普华永道中天四名初级员工因其个人投资行为违反独立性相关规定,于 2019 年收到上海证监局对其个人出具的警示函,上述个人行为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质量控制体系的有效性或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该四名人员随后均已从普华永道中天离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汪超,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0 年起成为注册会
计师, 1998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998 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
质量复核合伙人:刘伟,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3 年起成为注
册会计师,2000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02 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毅,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8 年起成为注
册会计师,2005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05 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和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
上述相关人员均未在其它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的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汪超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刘伟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毅先生最近 3 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的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普华永道中天、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汪超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刘伟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毅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普华永道中天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拟就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向普华永道中天支付的审计费
用为人民币 200 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核费用为人民币 25 万元),较 2020 年度财
务报表审计费用增加人民币 5 万元,同比增加 2.5%,主要系 CPI 上升审计成本
提高导致的正常增加。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1 、机构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分所(以下简称“安永华
明上海分所”)。安永华明上海分所于 1998 年 7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
土化转制。安永华明上海分所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
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0 楼。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拥有从业人员 7974 人,其中合伙人 162 人、执业注册会计师 1467
人,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000 人。
安永华明2018年度业务收入389256.39万元,净资产47094.16万元。2018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74 家,收费总额 33404.48 万元,资产均值
5669.00 亿元,主要涉及制造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仓 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有涉及本公司所在行 业审计业务经验。
安永华明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6 年。
2 、上年度审计意见
安永华明针对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 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于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的规定,考虑 到公司 2021 年要约收购完成以后,股东结构发生了变化,为更好地适应公司 未来业务发展,保证财务审计质量,降低信息披露风险,公司经综合考虑,拟 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
安永华明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原审计机构安永华明进行了事先沟通,征得了其理解和支持,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安永华明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对其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诚挚的感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的有关规定,拟聘任会计师
及前任会计师就公司以下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公司与安永华明、普华永道中 天通过程中不存在异议,情况如下:
1 、未发现公司管理层存在正直和诚信方面的问题;
2、与公司管理层在重大会计、审计等问题上不存在重大意见分歧;
3、未与公司治理层通报过管理层舞弊、违反法规行为以及值得关注的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查阅了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资料,并于 2021年8月1日召开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有相应的投资者保护力及独立性,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正当,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聘任的相关决策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相关服务,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8 月 3 日经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以 12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生效时间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4 日
[2021-08-04] (600983)惠而浦:公司关于签署《全球供应协议之电机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83 证券简称:惠而浦公告编号:2021-070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全球供应协议>之电机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经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继要约收购完成后,公司与 Whirlpool Corporation 就《全球供应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具体履行事项,签署《<全球供应协议>之电机补充协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Whirlpool Corporation(以下简称“惠而浦集团”)
1、基本情况
惠而浦集团是目前全球最大的白色家电制造和销售企业之一。惠而浦集团成
立于 1955 年,其前身为于 1911 年成立的 Upton 机器公司(Upton Machine
Company),惠而浦集团总部设在美国密歇根州,其业务范围遍及全球 170 多个国家和地区,主要产品涉及洗衣机、干衣机、微波炉、冰箱、空调、灶具、抽油烟机、洗碗机及家庭厨房垃圾处理机等,拥有 Whirlpool、Maytag、KitchenAid、Jenn-Air、Amana、Brastemp、Consul、Bauknecht 等品牌。
惠而浦集团于 1994 年正式进入中国市场,先后在上海、广东和浙江等地建立了基于全球平台的现代化生产基地和研发中心,并且在全国各主要城市设立了办事机构,惠而浦集团在中国销售的产品包括洗衣机、干衣机、冰箱、嵌入式厨电、微波炉等产品。
2、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惠而浦集团的财务简况如下(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US GAAP)编制):
单位:百万美元
项目 2020-12-31/2020 年度
资产总计 20,350
股东权益合计 3,799
营业收入 19,456
净利润 1,081
三、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经协商一致而确定。
四、本次交易涉及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作为供应商)与惠而浦集团及其相关关联公司签订《<全球供应协议>之电机补充协议》,就惠而浦集团从公司处采购电机产品相关事宜做了进一步约定,主要内容如下:
1. 定价:从公司向惠而浦和惠而浦关联公司出售的电机是《全球供应协议》
中所定义的产品,并受《全球供应协议》的条款约束,但涉及单价降价、
技术折扣费、原材料和货币汇率因素导致的调价、技术降本项目等特定的
调价事项除外。
2. 范围:除非本协议书另有规定,否则《全球供应协议》中规定的所有其他
条款和定义仍然有效。《全球供应协议》及本协议将取代任何其他有关此
主题的有效协议。
3. 供应商管理库存:供应商会管理待交付给惠而浦公司的产品特定寄售库存
(“寄售产品”)。如果此类寄售产品的库存流动或采购存在异常延误,双
方将诚心共同制定解决此类异常延误的行动计划。
4. 确认:供应商将在下文指定的地方签署本协议书,以确认并同意本协议书
的条款。
5. 同时,对原材料、汇率波动、原材料结算等方面也做了相关约定。
五、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全球供应协议>之电机补充协议》的签署,是继要约收购后,就《全球供应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具体履行事项而约定,双方的约定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在审议过程中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公司签署《<全球供应协议>之电机补充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该项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实际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签署该等协议。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全球供应协议》之电机补充协议
3、独立董事关于签署《<全球供应协议>之电机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声明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四日
[2021-08-04] (600983)惠而浦: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983 证券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1-073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8 月 19 日 14:30
召开地点:惠而浦工业园总部大楼 B707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8 月 19 日
至 2021 年 8 月 1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签署《全球供应协议之电机补充协议》暨关联 √
交易的议案
2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议案 √
4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
5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
6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该议案已经 2021 年 8 月 3 日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2021 年第三次
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8 月 4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 特别决议议案:2、3、4、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惠而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983 惠而浦 2021/8/12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凡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或法人单位证明(受托人须持本
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下
午 17:00 之前向公司证券办公室报名并办理会议出席手续(可以邮件方式报名)。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有关费用由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自理。
2、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 4477 号
惠而浦工业园总部大楼 201 证券办公室
3、邮政编码:231283
4、联系人: 梁惠强、孙亚萍
5、联系电话:0551-65338028
6、电子邮箱:lwk@whirlpool-china.com
yaping_sun@whirlpool-china.com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4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8 月 19 日召开的
贵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签署《全球供应协议之电机补充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
款议案
4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
款的议案
5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
条款的议案
6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08-03] (600983)惠而浦: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2021-067)
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 2021-067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方斌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方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离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方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公司董事会指定总裁梁惠强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因此方斌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和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方斌先生在公司任职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敬业,公司董事会对方斌先生在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努力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 日
[2021-08-03] (600983)惠而浦:关于生产制造副总裁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83 证券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1-068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生产制造副总裁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生产制造副总裁韦刚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韦刚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生产制造副总裁职务,离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韦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韦刚先生在公司任职生产制造副总裁期间勤勉敬业,公司董事会对韦刚先生在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努力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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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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