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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719什么时候复牌?-ST热电停牌最新消息
 ≈≈大连热电600719≈≈(更新:22.01.22)
[2022-01-22] (600719)大连热电: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公告编号:临 2022-001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预计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0 亿元到-1.50
亿元。
  2、公司本次业绩预亏主要原因:一是受煤价大幅上涨影响,全年增加公司燃料成本约 1.10 亿元;二是由于环保政策调整,电厂按新标准进行环保设备升级改造,旧设备淘汰报废,报废固定资产 0.36 亿元;三是公司作为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下发的《关于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碳排放配额清缴工作的通知》精神,于 2021 年 12 月完成碳排放配额履约,增加营业外支出 0.1 亿元。
  3、公司预计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0.88 亿元到-1.08 亿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0 亿元到-1.50 亿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 1.40亿元到 1.60 亿元。
  2、预计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0.88 亿元到-1.08 亿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 0.98亿元到 1.18 亿元。
  (三)本次业绩预告数据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5.84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05.23 万元
  (二)每股收益:0.024 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1、2021 年煤炭价格持续大幅上涨且居高不下,公司全年平均标煤单价 1,068元/吨(不含税),相较去年同比增加 310.25 元/吨(不含税),增加公司燃料成本 1.10 亿元。
  2、由于烟气排放标准提高,对电厂除尘脱硫脱硝等环保设备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原有旧设备已无法再利用使用,全年报废无利用价值的固定资产 0.36 亿元。
  3、公司作为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下发的《关于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碳排放配额清缴工作的通知》精神,于
2021 年 12 月完成碳排放配额履约 0.1 亿元。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2 日

[2021-10-28] (600719)大连热电: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02元
    每股净资产: 1.727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73%
    营业总收入: 4.2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0.41亿元

[2021-08-07] (600719)大连热电: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21元
    每股净资产: 1.85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4%
    营业总收入: 4.25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852.12万元

[2021-07-14] (600719)大连热电: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 代 码:6007 19          证券简 称:大连热电            公告编号:临 2021-016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 证本公告内 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 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008 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1/7/20        -              2021/7/21        2021/7/21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 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1 年 5 月 27 日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0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 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04,599,6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08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236,796.8 元。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1/7/20        -              2021/7/21        2021/7/21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公司所有股东为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股东。 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 ,其他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 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 日上海证券交 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 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 已办理指定交 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 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 交易的股东红 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上述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55 号)等有关规定,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08元。待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 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根据其持股期 限(指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 得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 割公司股票之 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计算应纳税额,由 证券公司等 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 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
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0064 元;
如其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
为 10%,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0072 元;如其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008 元(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
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由公司按照 10% 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0072 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通过沪港通持有公 司股票的香 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 和个人), 其现金红利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 义持有人(香港中央结算 有限公司)账 户派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颁 布的《关于沪港股票市场 交易互联互通 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的规定,由公司按 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0072 元。对于香港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 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本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 受税收协定 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 关审核后,应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4)对于其 他机构投资 者和法人股 股东,其所得 税自行缴纳 ,每股实际 派发现 金红利0.008 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昆明街 32 号
    联系部门:公司投资证券部
    联系电话:0411-82298188、0411-82298180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4 日

[2021-07-07] (600719)大连热电: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编号:临 2021-015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近日,根据《关于印发<大连市清洁供暖项目资金补助办法>的通知(大住建发[2019]227 号)》文件,公司收到政府补助 22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收款单位  补助  金额      相关批准    批准机关    到账    类型
            内容              文件                  日期
大 连 热 电 清洁供 2200  《关于印发<大 大连市生 2021年6 与 资 产
股 份 有 限 暖项目        连市清洁供暖项 态环境局  月 29 日  相关
公司      资金补        目 资 金 补 助 办
          助            法>的通知(大住
                          建 发 [2019]227
                          号)》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上述补助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和净资产的 0.81%、2.96%。按照资产使用年限进行摊销,2021 年度预计增加利润总额 220 万元,其他计入递延收益。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损益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7 日

[2021-05-28] (600719)大连热电: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公告编号:临 2021-012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5 月 2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大连市中山区昆明街 32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53,310,64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7.8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邵阳先生主持。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53,252,245  99.96  58,400    0.04        0      0
2、 议案名称: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53,252,245  99.96  58,400    0.04        0      0
3、 议案名称: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53,252,245  99.96  58,400    0.04        0      0
4、 议案名称: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53,252,245  99.96  58,400    0.04        0      0
5、 议案名称: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53,252,245  99.96  58,400    0.04        0      0
6、 议案名称:关于聘任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53,252,245  99.96  58,400    0.04        0      0
7、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0,118,461  99.71  58,400    0.29        0      0
8、 议案名称:关于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53,252,245  99.96  58,400    0.04        0      0
9、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53,252,245  99.96  58,400    0.04        0      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 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 否
序号                                      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10.01 选举邵阳先生为第十届 153,252,245              99.96% 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2 选举田鲁炜先生为第十 153,544,245            100.15% 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3 选举李俊修先生为第十 153,252,245              99.96% 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4 选举王杰先生为第十届 153,252,245              99.96% 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5 选举张永军先生为第十 153,252,245              99.96% 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 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 否
序号                                      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11.01 选举刘玉平先生为第十 153,252,245              99.96% 是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2 选举陈弘基先生为第十 153,485,845            100.11% 是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3 选举刘晓辉先生为第十 153,252,245              99.96% 是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4 选举张婷女士为第十届 153,252,245              99.96% 是
      董事会独立董事
1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 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 否
序号                                      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12.01 选举宋宇宾女士为第十 153,427,445            100.08% 是
      届监事会监事
12.02 选举孙红梅女士为第十 153,252,245              99.96% 是
      届监事会监事
12.03 选举刘征先生为第十届 153,252,245              99.96% 是
      监事会监事
(三)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持股 5%以上
普通股股东  133,133,784      100      0        0      0        0
持股1%-5%普
通股股东      20,118,461      100      0        0      0        0
持股 1%以下
普通股股东            0        0  58,400      100      0        0
其中:市值50
万以下普通
股股东                0        0  58,400      100      0        0
市值 50 万以
上普通股股          0        0      0        0      0
    东
    (四)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2021-05-28] (600719)大连热电: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19  股票简称:大连热电  编号:临 2021—013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
全体董事和监事,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
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董事推举邵阳董事主持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九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会议经过审议,做出决议如下:
  1 、 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邵阳先生出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田鲁炜先生出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 、 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聘任王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 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聘任张永军先生、吴福禄先生、郭继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 、 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聘任沈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 、 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聘任李林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公司独立董事刘玉平先生、陈弘基先生、刘晓辉先生、张婷女士对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事宜均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可以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以上人员任期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7、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聘任郭晶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任期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并通过《关于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5 人)
  主任委员:邵阳
  委  员:田鲁炜、王杰、刘玉平(独立董事)、陈弘基(独立董事);
  2、提名委员会:(3 人)
  主任委员:刘玉平(独立董事)
  委  员:邵阳、刘晓辉(独立董事);
  3、审计委员会:(3 人)
  主任委员:刘晓辉(独立董事)
  委  员:李俊修、张婷(独立董事);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 人)
  主任委员:陈弘基(独立董事)
  委  员:田鲁炜、张婷 (独立董事)。
  本届各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遵照《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附简历:
  邵阳先生,1966 年出生,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毕业于沈阳航空工业学院机械工程系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并获得大连理工大学管理工程专业研究生学历。邵阳先生曾担任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大连重工 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田鲁炜先生,1968 年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毕业于东北电力学院热能动力专业,并获得东北电力学院硕士学位。田鲁炜先生曾担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王杰先生,1973 年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动力工程系热力发动机专业,先后获得大连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美国伊利诺伊理工学院公共管理硕士。王杰先生曾担任大连国联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永军先生,1971 年出生,中共党员,工程师。毕业于华北电力大学热能与动力专业。张永军先生曾担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供热公司党总支书记、经理。现任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吴福禄先生,1965 年出生,中共党员,工程师、信用管理师,研究生学历。吴福禄先生曾担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综合办公室主任。现任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郭继平先生,1968 年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毕业于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核动力装置专业,并获得大连理工大学动力工程硕士学位。郭继平先生曾担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香海热电厂党总
支书记、厂长,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沈军先生,1970 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师。毕业于河海大学电力系工业管理工程专业。沈军先生曾担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助理、副主任。现任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投资证券部部长。
  李林女士,1975 年出生,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毕业于大连大学会计学专业。李林女士曾担任大连海兴热电工程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部长助理。现任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财务部部长。
  郭晶女士,1974 年出生,会计师。毕业于大连大学会计学专业,并获得东北财经大学金融专业学士学位。现任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投资证券部部长助理。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8 日

[2021-05-28] (600719)大连热电: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编号:临2021-014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 十 届 监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决 议 公 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
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
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
开。出席会议监事推举宋宇宾监事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五人,实到监事五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已经产生,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选举宋宇宾监事出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同意五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零票。
  附简历:
  宋宇宾女士,1963 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宋宇宾女士曾担任中共大连市纪委、市监察局纠风室(市政府纠风办)副主任(正处级),中共大连市纪委、市监察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副局级)。现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5 月 28 日

[2021-05-28] (600719)大连热电: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工会民主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证券代码:600719        编号:临2021-011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工会民主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已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公司工会委员会近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就选举产生职工监事人选事项进行了审议。经参会职工代表民主选举产生公司第十届职工代表监事为徐瑞先生、邱冠忠先生(相关人员简历后附)。
  职工代表监事徐瑞先生、邱冠忠先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3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5 月 28 日
  职工监事简历:
  徐瑞先生,1984 年出生,中共党员,工程师。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电气工程及自动化专业。曾担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计划生产部部长助理。现任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副部长(主持工作)。
  邱冠忠先生,1980 年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工程力学系工程力学专业。曾担任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北海热电厂运行分场副主任。现任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北海热电厂运行分场主任。

[2021-04-28] (600719)大连热电: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19  股票简称:大连热电  编号:临 2021—008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会议召开前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
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 2021 年 4 月 27 日 12
时。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九人,实际表决的董事九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会议经过审议,做出决议如下:
  一、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与会董事对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充分的讨论,认为该报告所载资料真实、全面、完整地反应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编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3 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董事会批准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详 见 2021 年 4 月 28 日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
  二、关于改聘总经理的议案
  近日公司收到董事长兼总经理邵阳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的辞职书,辞职后,邵阳先生除担任公司董事长外,不再担任其他职务。邵阳先生在兼任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他的辛勤付出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章程》、治理细则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结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大连证监局“双随机”检查整改意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拟改聘王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附简历:
  王杰,男,48 岁,中共党员,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北海热电厂生产设备处副处长、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香海热电厂生产设备处处长、大连金州热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部长、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三、关于取消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第九届董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的议案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关于增加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鉴于以上原因,公司拟取消《关于第九届董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同时取消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第九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详 见 2021 年 4 月 28 日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度股东大会取消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四、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经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应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符合条件的股东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并征求其本人意见后,同意提名邵阳先生、田鲁炜先生、李俊修先生、王杰先生、张永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上述董事
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邵阳,男,55 岁,中共党员,工商管理学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大连重工·起重集团副总经理。现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田鲁炜,男,53 岁,中共党员,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李俊修,男,59 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审计监察部部长、投资管理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现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杰,男,48 岁,中共党员,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北海热电厂生产设备处副处长、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香海热电厂生产设备处处长、大连金州热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部长、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永军,男,50 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供热发展中心主任助理、副主任、供热二分公司经理;大连北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大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供热公司经理、党总支书记。现任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该项议案将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经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应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符合条件的股东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并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同意提名刘玉平先生、陈弘基先生、刘晓辉先生、张婷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
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同时提交相关证券监管机构审查确认。认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且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玉平,男,65 岁,曾任东北财经大学常年法律顾问,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曾任法学院教学部主任,中国财税法学会理事,大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辽宁中霖律师事务所,东北财经大学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华东数控独立董事(离职);现任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弘基,男,58 岁,中共党员,经济师;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研究生,硕士学位。曾任大连建行建兴达城市信用社任主任、法定代表人,大连市政府证券交易中心任市场管理处处长;现任大连市证券业协会副会长秘书长,辽宁时代万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管理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
  刘晓辉,男,52 岁,高级工程师、会计师;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曾任大连市审计局科员,大连证监局科员,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大连聚金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婷,女,48 岁,毕业于清华大学民商法学专业,法学硕士,三级律师。曾任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辽宁法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辽宁省律师协会破产与清算委员会副主任、金融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辽宁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理事、大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秘书长,国际破产协会会员及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 INSOL 中国会员,第六届大连仲裁委员会(大连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该项议案将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2021-04-28] (600719)大连热电: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编号:临 2021-009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 九 届 监 事 会 第 十 五 次 会 议 决 议 公 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会议召开前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
事。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 2021 年 4 月 27 日 10 时。会议应参加表
决的监事 5 人,实际表决的监事 5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3 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了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后,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 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及有关信息披露编报准则的要求编制,并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予以书面确认,其编制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二) 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 在审议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前,没有
发现参与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监事会批准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五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二、关于取消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第九届监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的议案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关于增加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候选人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鉴于以上原因,公司拟取消《关于第九届监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同时取消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第十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五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三、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于 2018 年4 月17日经公司2017 年度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应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监事会已对符合条件的股东提名的监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并征求监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同意提名宋宇宾女士、孙红梅女士、刘征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将由 5 名监事组成,其中 2 名为职工代表监
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与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3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宋宇宾,女,58 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共大连市纪委、市监察局案件管理室副主任(正处级),中共大连市纪委、市监察局案件监督管理室副主任(正处级),中共大连市纪委、市监察局纠风室(市政府纠风办)副主任,中共大连市纪委、市监察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副局级)。现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
  孙红梅,女,48 岁,中共党员,会计师。曾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账会计,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
副部长。现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
  刘征,男,36 岁,中共党员,工程管理工程师。曾任大连市热电集团审计部派驻代表,沿海经济发展中心负责相关审计部职能业务;庄河环海公司计划处(后为市场开发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计划生产部部长助理,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计划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部长助理。现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内控审计部负责人。
  该议题需提请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五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2021-04-28] (600719)大连热电: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08元
    每股净资产: 1.945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68%
    营业总收入: 4.0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350.46万元

[2021-04-28] (600719)大连热电: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股东大会取消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公告编号:临 2021-010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取消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 年 5 月 27 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719      大连热电          2021/5/20
二、  取消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1、取消议案名称
序号            议案名称
9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
10              关于第九届监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
2、取消议案原因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5 日收到控股股东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候选人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和九届十五次监事会于2021年4月27日分别审议通过了上述相关议案,同意取消原拟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第九届董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关于第九届监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取消议案的原因、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0 日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单独
持有 32.91%股份的股东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在 2021 年 4 月 25 日提出临
时提案并书面告知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致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热电”)已于 2021 年 3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了大连热电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将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举行。
  2021 年 4 月 27 日,大连热电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日,大连热电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和《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受大连热电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委托,作为持有大连热电 3%以上股份的股东,我司现提出《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大连热电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提名邵阳先生、田鲁炜先生、李俊修先生、王杰先生、张永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刘玉平先生、陈弘基先生、刘晓辉先生、张婷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大连热电监事会审议通过,提名宋宇宾女士、孙红梅女士、刘征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上述董事候选人和监事候选人将提交股东大会进行选举。根据有关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的现有董事、监事在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监事职责,直至第十届董事会、监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请大连热电董事会将以上临时提案提交大连热电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
  1、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邵阳,男,55 岁,中共党员,工商管理学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大连重工·起重集团副总经理。现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田鲁炜,男,53 岁,中共党员,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李俊修,男,59 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审计监察部部长、投资管理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现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杰,男,48 岁,中共党员,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北海热电厂生产设备处副处长、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香海热电厂生产设备处处长、大连金州热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部长、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永军,男,50 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
司供热发展中心主任助理、副主任、供热二分公司经理;大连北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大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供热公司经理、党总支书记。现任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玉平,男,65 岁,曾任东北财经大学常年法律顾问,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曾任法学院教学部主任,中国财税法学会理事,大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辽宁中霖律师事务所,东北财经大学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华东数控独立董事(离职);现任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弘基,男,58 岁,中共党员,经济师;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研究生,硕士学位。曾任大连建行建兴达城市信用社任主任、法定代表人,大连市政府证券交易中心任市场管理处处长;现任大连市证券业协会副会长秘书长,辽宁时代万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管理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
  刘晓辉,男,52 岁,高级工程师、会计师;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曾任大连市审计局科员,大连证监局科员,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大连聚金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婷,女,48 岁,毕业于清华大学民商法学专业,法学硕士,三级律师。曾任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辽宁法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辽宁省律师协会破产与清算委员会副主任、金融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辽宁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理事、大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秘书长,国际破产协会会员及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 INSOL 中国会员,第六届大连仲裁委员会(大连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3、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宋宇宾,女,58 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共大连市纪委、市监察局案件管理室副主任(正处级),中共大连市纪委、市监察局案件监督管理室副主任(正处级),中共大连市纪委、市监察局纠风室(市政府纠风办)副主任,中共大连市纪委、市监察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副局级)。现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
  孙红梅,女,48 岁,中共党员,会计师。曾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账会计,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现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
  刘征,男,36 岁,中共党员,工程管理工程师。曾任大连市热电集团审计部派驻代表,沿海经济发展中心负责相关审计部职能业务;庄河环海公司计划处(后为市场开发处)副处
长(主持工作);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计划生产部部长助理,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计划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部长助理。现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内控审计部负责人。
三、  除了上述取消议案及增加临时提案,以及相关议案序号相应调整外,于
  2021 年 3 月 20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取消议案及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 年 5 月 27 日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大连市中山区昆明街 32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5 月 26 日
                        至 2021 年 5 月 27 日
  投票时间为:2021 年 5 月 26 日 15:00 至 2021 年 5 月 27 日 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                            √
2      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                            √
3      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
4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5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
6      关于聘任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      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
8      关于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9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10.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应选董事(5)人
10.01  选举邵阳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02  选举田鲁炜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03  选举李俊修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04  选举王杰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05  选举张永军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4)人
11.01  选举刘玉平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1.02  选举陈弘基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1.03  选举刘晓辉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1-03-20] (600719)大连热电: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编号:临 2021-006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
    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2019 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大连热电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重要条款修订新旧对照表》,其他条款不变。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0 日
    2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重要条款修订新旧对照表
    原条款序号、内容 新条款序号、内容 修订理由
    第三章 股份
    第二十六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做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
    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做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根据证监会
    【第 10 号
    公告】《关
    于修改<上
    市公司章程
    指引>的决
    定》,对照
    《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
    (2019 修
    订)对本条
    进行完善。
    第二十七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
    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七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
    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
    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根据证监会
    【第 10 号
    公告】《关
    于修改<上
    市公司章程
    指引>的决
    定》,对照
    《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
    (2019 修
    订)对本条
    进行完善。
    3
    第二十八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
    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
    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
    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
    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二十六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
    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
    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第二十八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
    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
    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
    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
    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
    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根据证监会
    【第 10 号
    公告】《关
    于修改<上
    市公司章程
    指引>的决
    定》,对照
    《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
    (2019 修
    订)对本条
    进行完善。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四十七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会
    议通知确定的其他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
    络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
    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第四十七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会议通知确
    定的其他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
    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
    视为出席。
    根据证监会
    【第 10 号
    公告】《关
    于修改<上
    市公司章程
    指引>的决
    定》,对照
    《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
    (2019 修
    订)对本条
    进行完善。
    4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
    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
    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
    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
    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
    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
    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
    权。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
    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
    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
    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
    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
    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
    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根据证监会
    【第 10 号
    公告】《关
    于修改<上
    市公司章程
    指引>的决
    定》,对照
    《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
    (2019 修
    订)和《董
    事会专门委
    员会工作细
    则》中董事
    会专门委员
    会的划分及
    委员任职要
    求等对本条
    进行完善。
    5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二十九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
    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二十九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职务
    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证监会
    【第 10 号
    公告】《关
    于修改<上
    市公司章程
    指引>的决
    定》,对照
    《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
    (2019 修
    订)对本条
    进行完善。

[2021-03-20] (600719)大连热电: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公告编号:临 2021-007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
    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5 月 27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大连市中山区昆明街 32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5 月 26 日
    至 2021 年 5 月 27 日
    投票时间为:2021 年 5 月 26 日 15:00 至 2021 年 5 月 27 日 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 √
    2 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 √
    3 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
    4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5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
    6 关于聘任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 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
    8 关于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9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 √
    10 关于第九届监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 √
    1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九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 2021 年 3
    月 20 日分别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 5 项、第 7 项、第 11 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二)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
    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
    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6 日 15:00 至 2021
    年 5 月 27 日 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
    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
    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
    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
    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
    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
    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
    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719 大连热电 2021/5/2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
    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
    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
    理人应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
    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
    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请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2:00—4:00
    到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
    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1年5月26日下午4:00,
    传真中需包括上述文件的复印件;
    4、登记地点:大连市中山区昆明街 32 号 公司证券部;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以上 1、2 条所列相关
    文件到场。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昆明街 32 号证券部
    邮政编码:116001
    联 系 人:郭晶、孙晓亮
    联系电话:0411-82298188/82298180
    联系传真:0411-82298177
    2、本次会议预期需时半日。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
    食宿及其它有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5 月 27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
    2 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
    3 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4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6 关于聘任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 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8 关于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9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
    10 关于第九届监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
    1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2021-03-20] (600719)大连热电: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1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公告编号:临 2021-005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监
    事会将于2021年4月16日任期届满,因公司控股股东面临国企改革,
    暂时无法完成公司新一届董事、监事提名工作。为保证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
    作拟延期,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亦相应顺延,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在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半年内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工作,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
    届不会对公司正常运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20 日

[2021-03-20] (600719)大连热电: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公告编号:临 2021-003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
    注册资本: 3910万元
    执行本次审计业务分支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大连分所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上海路51号宏孚大厦8层9单元.
    历史沿革: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
    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
    事务所之一, 具有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颁发的美
    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
    备案资格。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相关审计业务是否主要由分支机构承办:是
    2.人员信息
    (1)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2)2019 年末合伙人数量:130 人。
    (3)2019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及近一年的变动情况:1,350 人,
    2019 年较 2018 年新增 365 人,减少 188 人。
    (4)是否有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及其 2019 年末人数:
    是,2019 年末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900 余人。
    (5)2019 年末从业人员总数:3,695 人。
    3.业务规模
    (1)2019 年度业务收入:185,897.36 万元。
    (2)2019 年净资产金额:8,302.36 万元。
    (3)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
    截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家数 160 家。
    2019年向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18,344.96 万元。
    2019年中审众环提供年报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
    造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
    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中审众
    环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019 年中审众环提供年报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平均资产总额为
    1,491,537.09 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
    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 4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
    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
    要求的情形;中审众环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
    处分;中审众环最近 3 年累计收(受)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为中国
    证监会各地证监局出具的 15 封警示函,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各地
    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信息
    李岩,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01
    年11月至今,一直在财政部核准的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具有
    丰富的证券业务经验。长期从事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上市
    公司兼并重组审计、股份制改制审计、国有大中型企业财务报表审计
    等业务。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信息
    陈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资深注册会计师,高
    级会计师,从业经历逾20年。曾为多家央企集团、上市公司提供过审
    计及会计、内控咨询、年报审计项目及专项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
    工作等方面的服务。
    王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核部长,资深注册会计师,高级
    会计师。曾为多家大型企业及上市公司提供过审计及会计、内控咨询
    年报审计项目及专项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工作等方面的服务。
    (3)拟签字会计师信息
    任仲群,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长,资深注册会计师,高
    级会计师,证券业务从业经历逾20年。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
    度审计项目及专项审计项目服务。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不存在
    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
    员过去三年无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2021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3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
    民币4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万元。2021年度审计收费
    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
    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
    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确定的年审报酬合理,审议支付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
    资者保护能力,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
    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同意将聘任中审众环相关议题提交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外部审计机构,聘用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聘任中审
    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
    同意将其提交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年审计费人民币63万元,并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3、审计委员会书面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0 日

[2021-03-20] (600719)大连热电: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编号:临 2021-004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要的,关联交易遵循了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公司持续经营及独立性无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1 年 3 月 18 日,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2、本议案在审议前已得到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确认。公司独
    立董事对本次议案也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2021 年度预计的日常
    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所有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
    开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未影
    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了该项
    关联交易的表决。
    3、公司审计委员会对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发表
    书面意见,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购销
    往来与服务,关联交易是在公开、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
    价格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
    2
    营情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议案需提交
    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事项回
    避表决。
    (二)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2020 年
    预计金额
    2020 年
    实际发生金额
    预计与实际
    差异主要原因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热电集团 14,400 8,957
    受疫情影响,工商
    业户停业减产,造
    成需求大幅下降。
    委托关联方加工 热电集团 3,500 3,229
    供暖销售汽量下
    降,委托加工量减
    少。
    向关联方购买煤炭 热电集团 45,498 36,702 煤炭用量的减少
    接受关联方租赁房屋 热电集团 65 65 —
    接受关联方劳务服务 海兴公司 2,495 2,515 —
    合 计 65,958 51,468
    (三)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含税)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
    关联方
    本次预计
    金额
    同类业务
    占比(%)
    截至 2 月末
    发生交易金额
    上年实际
    发生金额
    本次预计与上年
    发生差异主要原因
    向关联方
    销售产品 热电集团 7,200 100 4,397 8,957 按照年度计划,
    调整销售量。
    委托关联方
    加工 热电集团 3,051 100 0 3,229 —
    向关联方
    购买煤炭 热电集团 44,829 100 0 36,702 煤炭价格
    上涨因素
    接受关联方
    租赁房屋 热电集团 65 100 0 65 —
    接受关联方
    劳务服务 海兴公司 2,500 100 0 2,515 —
    合 计 57,645 100 4,397 51,468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3
    1、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7,106.22 万元
    法定代表人:邵阳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香周路 210 号
    经营范围: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建设工程
    设计、机械设备销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
    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
    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供电业务、发电技术服务、煤炭及制
    品销售。
    关联关系:热电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32.91%股份。
    2、大连海兴热电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纪峰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香周路 210 号
    经营范围:发电设备检修,工业管道检修及安装,钢结构安装;
    热电技术咨询。
    关联关系:海兴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热电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日常经营行为。交易价
    格以市场公允为基础,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由双方协
    商确定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1.蒸汽销售
    根据公司与热电集团签订的《蒸汽销售合同》、《蒸汽销售合同补
    充协议》,因双方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向热电集团销售蒸汽产品。
    销售数量根据各热源厂供热范围内热用户的实际需求量确定。销售结
    算价格由“市场法”调整为“成本法”。即:自 2020 年起,以现行结
    算价格 240 元/吨为基础,以一个完整会计年度为核算期间,当蒸汽
    4
    单位生产成本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 10%时,双方协商调整并执行新的
    结算价格。
    2. 委托加工
    根据公司与热电集团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公司委托热电集
    团对热力产品提供进一步加工转换服务。价格按实际成本确定。即按
    照公司供暖业务量占热电集团热力产品业务总量的比例确定公司应
    承担的水、电、直接人工等主要费用成本确定交易价格。
    3. 煤炭采购
    根据公司与热电集团签订的《煤炭购销框架协议》,为借助热电
    集团煤炭采购优势,公司于协议期内向热电集团购买煤炭。采购价格
    参考煤炭销售市场价格,保证公平原则的基础上协商并按一般商业条
    款及现行市场条件制定;当市场价格发生变动时,可根据市场价格波
    动进行调整。
    4.房屋租赁
    根据公司与热电集团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公司继续租用热
    电集团位于大连市西岗区沿海街 90 号办公楼中的两层作为办公场
    所, 建筑面积 1352.4 平方米,租金标准按照《大连市国资委出资企
    业资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月租金 40 元/㎡。
    5. 接受劳务
    根据公司与海兴公司签订的《合同书》,公司所属北海热电厂、
    东海热电厂、庄河环海热电的设备检修、日常维护等工程事项由海兴
    公司负责。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依据,参照《发电设备标准项目大
    修定额标准》及经确认的人工单价确认工程总价。
    四、关联交易协议/合同签署情况
    关联方 合同名称 标的 签约期限
    热电集团 《蒸汽销售合同》 工业蒸汽
    产品销售
    2019 年 1 月签订
    期限:三年
    热电集团 《蒸汽销售合同
    补充协议》
    工业蒸汽
    产品销售
    2020 年 1 月签订
    期限:二年
    热电集团 《委托加工合同》 热力产品
    加工转换
    2020 年 1 月签订
    期限:二年
    5
    热电集团 《煤炭购销框架协议》 煤炭采购 2019 年 1 月签订
    期限:三年
    热电集团 《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 2019 年 1 月签订
    期限:三年
    海兴公司 《合同书》 设备检修、维
    护等工程事项
    2019 年 1 月签订
    期限:三年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持续性、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公司和交易方
    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能够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关联交
    易定价公允,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且
    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六、备查文件
    1.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
    可函、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3.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蒸汽销售合同》、《蒸汽销售合同补充协议》、《委托加工合同》、
    《煤炭购销框架协议》、《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书》。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0 日

[2021-03-20] (600719)大连热电: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编号:临 2021-002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 九 届 监 事 会 第 十 四 次 会 议 决 议 公 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宇宾女士主持,应
    参加监事五人,实际参加监事四人,公司监事赵艳女士个人原因无法
    参加会议,授权委托监事潘彧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
    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五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零票。
    该报告需提请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
    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
    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0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
    状况等事项;在审议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出审议意
    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五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零票。
    该议题需提请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 9,658,368.69 元,2020 年度可
    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并) 62,517,527.86 元。
    2
    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40,459.96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
    利 0.08 元(含税),本次分配利润支出总额为 3,236,796.80 元,剩
    余未分配利润 59,280,731.06 元(合并)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票五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零票。
    该预案需提请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五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零票。
    五、《关于第九届监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
    的提示性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五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零票。
    该议题需提请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3 月 20 日

[2021-03-20] (600719)大连热电: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1
    证券代码:600719 股票简称:大连热电 编号:临 2021-001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3 月 11 日以书
    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
    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
    董事长邵阳先生主持,应参加董事九人,实际参加董事七人,公司董
    事田鲁炜先生、朱冰先生因公无法参加会议,授权委托董事李俊修先
    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
    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该项议案将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总经理 2020 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三、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文件。
    四、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该项议案将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该项议案将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文件。
    六、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 9,658,368.69 元,2020 年度可
    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并) 62,517,527.86 元。
    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40,459.96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
    利 0.08 元(含税),本次分配利润支出总额为 3,236,796.80 元,剩
    余未分配利润 59,280,731.06 元(合并)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七、审议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文件。
    八、审议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文件。
    九、关于 2021 年度经营计划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十、关于聘任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
    件。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3
    该项议案将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告》。
    十一、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关联董事邵阳先生、田鲁炜先生、葛毅先生、朱冰先生、李
    俊修先生回避对该项议案的表决,该议案由公司非关联董事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马荣凯先生、刘永泽先生、韩海鸥先生、刘玉平先
    生已对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给予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
    意见,认为此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公正、平等”和“有偿服务”的原
    则,价格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书面意见,认为: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与关联人之间正常购销往来与服务,交易
    价格、定价方式和依据客观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
    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四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该项议案将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
    度的公告》。
    十二、关于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拟提请董事会以及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 2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已
    制订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授
    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将根据公
    司运营的实际需求确定。
    如授信总额度获得通过,在取得银行对综合授信额度的批复后,
    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在办理每
    4
    笔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抵(质)押担保等业务时,将不再
    逐项提请董事会审批。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该项议案将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第九届董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
    的提示性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该项议案将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该项议案将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修订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十六、关于修订公司《定期报告编报工作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十七、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十八、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
    5
    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十九、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二十、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二十一、关于编制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二十二、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
    知》。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0 日

[2021-03-20] (600719)大连热电:2020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24元
    每股净资产: 1.837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
    营业总收入: 6.74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965.84万元

[2020-10-29] (600719)大连热电: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77元
    每股净资产: 1.737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31%
    营业总收入: 4.29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0.31亿元

[2020-08-12] (600719)大连热电: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19 股票简称:大连热电 编号:临2020—016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0年8月3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2020年8月10日12时。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九人,实际表决的董事九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会议经过审议,做出决议如下:
    一、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与会董事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充分的讨论,认为该报告所载资料真实、全面、完整地反应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编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董事会批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详见2020年8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
    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关于核销长期挂账应收款项的议案
    为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基于谨慎性的原则,公司拟对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进行核销。拟核销的应收款项金额共计5,025,988.39元,其中:应收账款1,411,166.00元,其他应收款 3,614,822.39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核销应收款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长期挂账应收款项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2日

[2020-08-12] (600719)大连热电: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1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编号:临2020-017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8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0年8月3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2020年8月10日10时。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五人,实际表决监事五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后,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有关信息披露编报准则的要求编制,并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书面确认,其编制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二)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2020年半年度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 在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出审议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
    (四)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监事会批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五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五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三、关于核销长期挂账应收款项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核销应收款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本次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核销长期挂账应收款项。
    表决结果:同意五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12日

[2020-07-22] (600719)大连热电: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公告编号:2020-015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7月2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大连市中山区昆明街32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8,686,43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2.0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邵阳先生主持。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4,668,081
    50.67%
    24,018,351
    49.33%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4,668,081
    50.67%
    24,018,351
    49.33%
    0
    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仅一项议案且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由非关联股东进行表决,关联股东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英舜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晓炜、赵思琦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2日

[2020-07-04] (600719)大连热电: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1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编号:临2020-013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避免同业竞争,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热电集团”或“控股股东”)签订《委托管理协议》,受托管理与热电集团之间存在潜在的同业竞争业务,并收取300万元/年的管理费用。
    ?过去12个月公司与热电集团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1年,在申请办理国有股持有人变更事项时,按中国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要求,公司控股股东热电集团作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热电集团分别在2013年、2015年两次通过资产重组方式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均未成功。
    2019年,中国证监会大连证监局对公司进行“双随机”现场检查,要求热电集团限期整改,履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对此,热电集团制定了专项整改报告,拟采取委托经营的方式,将同业竞争性业务委托公司管理,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2020年7月3日,公司与热电集团签订了《委托管理协议》,受托管理与热电集团在大连市主城区潜在的同业竞争业务,并收取相应管理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热电集团作为公司控股
    2
    股东,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香周路210号
    注册资本:47106.2182万元
    经营范围:集中供热、热电联产、供热工程设计及安装检修、工业品生产资料购销(限成员单位在许可证范围内经营)
    关联关系:热电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2.91%股份。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企业
    1、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香海热电厂
    企业性质:非独立法人单位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沿海街90号
    资产总额:48925万元
    经营范围:热电联产
    2、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供热公司
    企业性质:非独立法人单位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沿海街90号
    资产总额:55481万元
    经营范围:集中供热
    (二)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平等、有偿、公允的定价原则,关联交易价格由交易各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
    四、委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
    鉴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热电集团共同承担大连市主城区供热服务,双方资产和市场存在整合的可能性,为有效避免存在的同业竞争,综合考虑双方经营利益,确保标的企业与公司协同发展,公司与热电集团签订了《委托管理协议》。协议内容摘要如下:
    3
    (一)协议主体:
    甲方(委托方):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受托方):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标的企业
    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标的企业为甲方所属的香海热电厂和供热公司。
    (三)委托管理事项及方式
    1、委托管理事项:
    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对标的企业的采购、生产、销售、财务、业务、人员管理及经营决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
    (1)甲方同意乙方将标的企业纳入乙方所属企业统一管理,标的企业关于生产经营、安全环保等事项直接向乙方管理层汇报;
    (2)甲方同意根据乙方意见制定标的企业的经营计划、生产计划、采购计划、销售计划、财务预决算计划;
    (3)甲方同意由乙方对标的企业的采购、生产、销售、财务等经营有关的事项提出决定意见并施行有效的监督和执行;
    (4)甲方同意根据乙方意见制定标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机构设置、人事安排方案、员工考勤和绩效评价;
    (5)标的企业以甲方名义与供应商签订相关采购合同、收取发票、支付款项,以甲方名义与客户签订相关销售合同、开具发票、收取款项,标的企业自行承担采购和销售环节义务和法律责任;
    (6)委托管理期限内标的企业的产权及隶属关系、资产、债权债务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不变,标的企业对外经营的主体不变,发生的经济行为及产生的法律后果仍由甲方承担。
    2、委托管理特别约定:
    (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标的企业内部管理的规定,对于需由公司管理层决策事项,仍由甲方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策,乙方有权对审议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2)委托管理期间,乙方不对标的企业的盈亏承担责任,对于标的企业的经营收益或亏损由标的企业享有或承担,乙方不参与分
    4
    配;
    (3)委托管理期间,除有明显证据证明标的企业风险或责任由乙方管理失误造成外,标的企业自行承担任何风险或责任。
    (四)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经营期限为三年。期限届满,协议双方另行商定;委托管理期限内,除本协议约定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协议。。
    (五)委托管理费用
    1、甲方就委托管理事项向乙方支付每年300万元的管理费用,委托管理期间不足完整年度的,按照实际委托管理月份计算;
    2、管理费用不包括委托管理资产日常运营、维护所需费用,以及甲方人员薪酬开支等。
    3、委托管理费用每年支付一次,由甲方于当年12月底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有效避免公司与热电集团存在的潜在同业竞争。
    2、通过受托管理,有利于公司与热电集团优势资源整合,充分发挥协调效应,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和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2020年7月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议案于事前已征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已事前经我们审议,同意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签订的《委托管理协议》是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有效措施。
    5
    委托管理费用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遵循平等、有偿、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董事会在表决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三)公司审计委员会对签订《委托管理协议》发表了书面意见,认为:公司与热电集团签订的委托管理协议将有效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由此产生的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此项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事项回避表决。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除已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之外,公司与热电集团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4日

[2020-07-04] (600719)大连热电: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公告编号:2020-014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7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7月21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大连市中山区昆明街32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7月20日
    至2020年7月21日
    投票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15:00至2020年7月21日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九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0年7月4日分别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1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15:00至2020年7月21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719
    大连热电
    2020/7/14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请于2020年7月20日上午 9:00—11:00,下午2:00—4:00到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投资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0年7月20日下午4:00,传真中需包括上述文件的复印件;
    4、登记地点:大连市中山区昆明街32号 公司投资证券部;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以上1、2 条所列相关文件到场。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昆明街32号 投资证券部
    邮政编码:116001
    联 系 人:郭晶、孙晓亮
    联系电话:0411-82298188/82298180
    联系传真:0411-82298177
    2、本次会议预期需时半日。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食宿及其它有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7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0-07-01] (600719)大连热电: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整改情况的进展公告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证券代码:600719 编号:临2020-012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整改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公司曾于2019年12月28日披露《控股股东关于大连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临2019-019),控股股东将采取委托经营的方式,将热电集团同业竞争性资产及业务委托给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管理,2020年6月底前完成。
    截止公告日,按照中国证监会大连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及整改措施公告,双方已初步拟定托管方案及相关协议内容,但因受疫情影响,相关决策及审批程序尚未完全履行完毕。经进一步询问,公司控股股东热电集团答复如下:
    1.经事先沟通,该事项解决方案已获得主管部门原则同意,且已履行完毕热电集团党委会前置程序。
    2.为进一步规范法人治理结构,提升上市公司独立运作水平,拟对高级管理人员一并进行适当调整。按照“党管干部”原则,尚需取得上级部门意见。
    3.现阶段,热电集团正在按照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办理国资备案程序,预计6月30日无法按期完成整改。对此,热电集团深表歉意。
    公司将结合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0日

[2020-06-17] (600719)大连热电: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公告编号:临2020-011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09元
    ?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0/6/23
    -
    2020/6/24
    2020/6/24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0年5月7日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19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04,599,6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0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641,396.40元。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0/6/23
    -
    2020/6/24
    2020/6/24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上述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个人股东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等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按照上述通知规定,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09元;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
    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股息0.0081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A股股票(“沪股通”),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股息0.0081元。
    (4)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其他法人股东及机构投资者,公司将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其股息、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009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昆明街32号
    联系部门:公司投资证券部
    联系电话:0411-82298188、0411-82298180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7日

[2020-06-12] (600719)大连热电: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冻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93 证券简称:中来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4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锁定期届满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9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和2019年4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2019年6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2,360,000股中来股份股票已于2019年6月10日非交易过户至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证券账户名称: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过户价格为1元/股,过户股数为2,36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1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锁定期于2020年6月11日届满,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锁定期届满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2019年6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2,360,000股中来股份股票已于2019年6月10日非交易过户至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证券账户名称: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数为2,360,00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共计持有公司股份6,421,178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83%(在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内,公司实施了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持有股数进行了相应调整)。
    依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开始分期解锁,锁定期最长36个月,第一批股票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即自2019年6月12日起至2020年6月11日,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30%,即1,926,353股,解锁条件为以2018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且员工个人绩效经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评价后达到考核期设定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锁定期届满,第一批股票解锁条件达成。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锁定期满后的后续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锁定期届满,但尚在员工持股存续期内(2019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1日)。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变更和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即2019年6月12日起算)。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6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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