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600什么时候复牌?-青岛啤酒停牌最新消息
≈≈青岛啤酒600600≈≈(更新:22.01.22)
[2022-01-22] (600600)青岛啤酒: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编号:临 2022-005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十
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投资。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80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受托方为上市商业银行,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购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为提升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资本的保值增值,本着稳健、谨慎的操作原则,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开展购买结构性存款理财投资。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自于公司的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 80 亿元人民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是否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收益 构成
产品期限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类型 关联
交易
青岛银 保本
行股份 人民币银
有限公 100,000 1.80%/3.80%/3.90% 2021-12-30 至 浮动
行结构性 结构性存款 2022-04-11 否
司瑞昌 收益
路支行 存款产品
型
中国光 2022年对公结构 保本
大银行 人民币银
股份有 性存款挂钩汇率 1.1% / 3.5% /3.6% 2022-01-06 至 浮动
限公司 行结构性 50,000 2022-12-28 否
青岛分 定制第一期产品 收益
存款产品
行 131 型
中国建 保本
设银行 人民币银 中国建设银行青
股份有 行结构性 岛市分行单位人 1.35%-3.60% 2022-01-07 至 浮动
限公司 民币定制型结构 150,000 2022-12-28 否
青岛市 存款产品 性存款 收益
北支行 型
兴业银 保本
行股份 人民币银 兴业银行企业金 2022-01-12 至 浮动
有限公 行结构性 融人民币结构性 50,000 1.80%/3.50%/3.71% 2022-12-28 否
司青岛 存款产品 存款产品 收益
分行 型
平安银 平安银行对公结 保本
行股份 人民币银 构性存款(100%保 2022-01-12 至 浮动
有限公 行结构性 本挂钩指数)2022 50,000 1.80%或 3.50% 2022-12-12 否
司青岛 存款产品 年 TGG22200028 期 收益
分行 人民币产品 型
中国工 中国工商银行挂
商银行 钩汇率区间累计 保本
股份有 人民币银 型法人人民币结 2022-01-21 至 浮动
限公司 行结构性 构性存款产品-专 120,000 1.50%-3.60% 2022-12-29 否
青岛市 存款产品 户型2022年第033 收益
南第二 期 I 款 型
支行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根据公司内部资金管理规定,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当选择资信、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必要时要求提供担保。
2、公司财务管理总部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属于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经过审慎评估,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结构性存款合同主要条款
● 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结构性存款合同
1、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认购金额:人民币 100,000 万元
4、产品起息日:2021 年 12 月 30 日
5、产品到期日:2022 年 4 月 11 日
6、挂钩标的:彭博(Bloomberg)BFIX 页面“ EUR CURNCY ”显示的欧元/
美元中间汇率
7、预期年化收益率:
(1)如果期末价格大于挂钩标的上限,则产品收益率为 1.80%;
(2)如果期末价格大于挂钩标的下限且小于等于挂钩标的上限,则产品收益率为 3.800%;
(3)如果期末价格小于等于挂钩标的下限,则产品收益率为 3.90%;
其中:
挂钩标的下限: 期初价格-【0.0570】
挂钩标的上限: 期初价格+【0.1140】
期初价格:指产品成立日当日北京时间 14:00,彭博( Bloomberg )页面“ EUR
CURNCY BFIX ”显示的欧元/美元即期价格;
期末价格:指期末观察日北京时间 14:00,彭博( Bloomberg )页面“ EUR
CURNCY BFIX ”显示的欧元/美元即期价格;
9、挂钩标的观察日:到期日前两个伦敦工作日
● 与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结构性存款合同
1、产品名称:2022 年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汇率定制第一期产品 131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认购金额:人民币 50,000 万元
4、产品起息日:2022 年 1 月 6 日
5、产品到期日:2022 年 12 月 28 日
6、挂钩标的:Bloomberg 于东京时间 11:00 公布的 BFIX EURUSD 即期汇
率
7、预期年化收益率:1.1%/3.5%/3.6%
8、观察水平及收益率确定方式:若观察日汇率小于等于 N-0.1380,产品收益率按照 1.100%执行;若观察日汇率大于 N-0.1380、小于 N+0.0900,收益率按照 3.500%执行;若观察日汇率大于等于 N+0.0900,收益率按照 3.600%执行。N为起息日后 T+1 工作日挂钩标的汇率
9、挂钩标的观察日:2022 年 12 月 23 日
● 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结
[2022-01-14] (600600)青岛啤酒: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1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临 2022-002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 (“本次会议”) 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下午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在青啤大
厦 19 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已按规定向全体监事发出书面通知,
所有会议议案材料均在本次会议召开前提交全体监事。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7 人,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监事 4 人,以视频接入方式参加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签署
决议监事 7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郭秀章先生主持,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
议案:
1、 审议通过公司与青岛啤酒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签署有关 2022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持续关连交易)事项的框架协议及确定其交易上限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日常关联交易(持续关连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通过该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
[2022-01-14] (600600)青岛啤酒: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临 2022-004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预计 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 31.50 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约人民币 9.48 亿元,同比增长约 43%。
2. 公司本次业绩预增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司主营业务利润增长和政府收储土地非经常性损益事项所致。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本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 31.50 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约人民币 9.48 亿元,同比增长约 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21.94 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约人民币 3.79 亿元,同比增长约 21%。
(三)本期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公司 2020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 220,132 万元,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人民币 181,558 万元。实现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 1.629 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2021 年,本公司在董事会的带领下继续坚定不移的推进实施高质量发展战略,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营发展。公司充分发挥青岛啤酒的品牌和品质优
势,积极主动开拓国内外市场,加快推进产品结构升级,同时积极开源节流,降本增效,实现了经营利润的持续增长。
(二)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
2021 年,政府对本公司位于杨家群地块的土地进行收储,土地征收补偿款确认收入后预计将增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人民币 4.36 亿元。
四、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未发现可能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审计),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
[2022-01-14] (600600)青岛啤酒: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临2022-001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
议”)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下午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在青啤大厦 18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
应到董事 8 人,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执行董事 3 人,独立董事及非执行董事共 5 人通过参加
视频会议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克兴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公司与青岛啤酒集团有限公司(“青啤集团”)及其附属公司签署有关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持续关连交易)事项的框架协议及确定其交易上限的议案。
1、 同意公司与青岛啤酒优家健康饮品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生产框架协议》及其项下
2022 年交易的上限金额为 3,776 万元,该协议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2、 同意公司与青岛智链顺达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供应链业务服务框架协议》及其项
下 2022 年交易的上限金额为 22,900 万元,该协议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3、 同意公司与青啤集团签订《综合服务框架协议》及其项下 2022 年交易的上限金
额为 1,800 万元,该协议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4、 同意授权公司副总裁王少波代表公司签署三份框架协议,并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
责处理信息披露相关事宜,以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关于关联/连交易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确认对本议案所涉及关联/连交易没有且不存在利益关系。
全体独立董事确认本议案所涉及关联/连交易从公司角度而言:
1. 于本集团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按照正常商务条款实施;协议、交易上限及定
价公平合理,并且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2. 公司董事会就该等关联/连交易所履行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董事长黄克兴、执行董事于竹明和王瑞永 3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五名非关联董事(含四名独立董事)表决通过该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 5 票,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
[2022-01-14] (600600)青岛啤酒: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及其附属公司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临2022-003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控股股东及其附属公司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与青岛啤酒优家健康饮品有限公司(“优家健康”)
签署2022年度《委托生产框架协议》,与青岛智链顺达科技有限公司(“智链
顺达”)签署2022年度《供应链业务服务框架协议》,与青岛啤酒集团有限公
司(“青啤集团”)签署《综合服务框架协议》并确定相关日常关联交易于 2022
年度的交易上限金额,按照交易规模测试,上述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对本公司的影响:框架协议约定的交易于本公司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进
行,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定价政策公平合理,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现在及将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业务没有因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与青啤集团及其附属公司签署有关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持续关连交易)事项的框架协议及确定其交易上限的议案,批准:(1)本公司与优家健康签订《委
托生产框架协议》及其项下2022年交易的上限金额,该协议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生效;(2)本公司与智链顺达签订《供应链业务服务框架协议》及其项下2022
年交易的上限金额,该协议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3)本公司与青啤集团签
订《综合服务框架协议》及其项下2022年交易的上限金额,该协议自董事会批准
之日起生效;同意授权本公司副总裁王少波代表公司签署三份框架协议,并由公
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信息披露相关事宜,以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
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关于关联/连交易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在审议上述议案时,黄克兴、于竹明、王瑞永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五名
非关联董事(含四名独立董事)表决通过该议案。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定
比例,会议的召开及表决合法有效。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意见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审议通过,本公司董事会审计
与内控委员会同意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上述关联交易,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
议。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确认上述框架协议及其项下的日常关联交易从本公司
角度而言:(1)于本公司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按照正常商务条款实施;
协议、交易及其交易上限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
构成本公司对关联方的较大依赖。(2)公司董事会就该等关联交易所履行的表决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的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
项未经审计的交易金额和执行情况见下表。
截止 12 月 31 董事会批准 2021 完成 占同类
交易对方 交易内容 日交易金额 年度交易金额(万 率 交易金
(万元) 元) (%) 额的比
例(%)
优家健康 委托优家健康销售本公司生产的“王 5,784 14,539 40% 0.2%
集团 子”、“轻零”品牌系列产品
优家健康委托本公司下属工厂定牌生
产“雀巢优活”“pure life”等品 27 4,437 1% 4%
牌的饮料产品
智链顺达为本公司提供物流运输服务
(啤酒等产品干线运输业务;电商物 49,513 57,363 86% 28%
流业务)
智链顺达 智链顺达为本公司提供仓储服务(配
集团 送中心、区域配送中心、工厂租库等) 364 977 37% 12%
智链顺达承租本公司部分工厂的闲置 15 1,000 1% 4%
仓库
本公司为青啤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提供
综合服务:
1.1 受托提供质量检测服务;
青啤集团 1.2 受托进行健康饮品的产品研发; 1,051 1,800 58% 75%
1.3 提供 IT 信息网络管理等专业服
务;
1.4 人力资源管理服务.
合计 56,754 80,116 71%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本公司与青啤集团及其附属公司优家健康及智链顺达分别签署的框架
协议,本公司与关联方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上限预计金额和类别如下表:
单位:万元
本次预计金额
交易类别与关联人 (2022 年度交 交易上限预测依据
易上限)
1、优家健康委托本公司下属工厂定牌 3,776 依据优家健康提供的
生产“雀巢优活”“pure life”“优活 2022 年委托加工计划以
家”等系列品牌的包装饮用水及其他 及定价原则进行测算。
饮料产品;
2、智链顺达为本公司提供供应链业务 22,900 1. 物流运输服务根据智
服务 链顺达提供物流运输
2.1 智链顺达为本公司提供物流运输 服务范围,以及定价
服务(本集团的产品运输服务;生产 原则进行测算;
所需原材物料、包装物等产品生态链 2. 仓储服务根据智链顺
物资的运输服务); 达提供劳务的实际成
2.2 智链顺达为本公司提供仓储服务 本及服务范围进行测
(配送中心、区域配送中心)及二次 算;
包装、快递快运等增值服务; 3. 仓库租赁业务根据智
2.3 智链顺达承租本公司部分工厂的 链顺达租赁的仓库面
闲置仓库; 积及参考市场租赁价
格进行测算。
3、本公司为青啤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提 1,800 按照所有服务项目 2022
供综合服务 年实际发生成本的总和
3.1 受托提供质量检测服务; 进行测算。
3.2 受托进行健康饮品的产品研发;
3.3 提供 IT 信息网络管理等专业服
务;
3.4 人力资源管理服务。
以上交易合计总金额 28,476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青啤集团的基本情况
1、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五四广场青啤大厦
2、法定代表人:黄克兴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2646283445
4、注册资本:68,982 万元人民币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6、经营范围:国有资产运营及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历史沿革:青啤集团于 1997 年 4 月 21 日于青岛市注册成立,系由原青岛市
国有资产管理局(现青岛市国资委)以目标股份出资设立。2006 年 11 月,青岛市国资委以现金 29000 万元人民币对青啤集团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青啤集团注册资本为 68,982 万元人民币。
8、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未包括青啤集团下属子公司的合并数据):
2021 年 12 月末,资产总额约 451,803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约
215,049 万元;2021 年度,营业收入约 380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约31,153 万元。
(二)优家健康的基本情况
1、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经济开发区扬州路 27 号
2、法定代表人:卢绪军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5MA3TTK0L3C
4、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饮料生产;酒制品生产;食品生产;酒类经营;食品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历史沿革:优家健康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于青岛市莱西市注册成立。
8、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
2021 年 12 月末,资产总额约 133,938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约
6,384 万元;2021 年度,营业收入约 79,460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约-8,970 万元。
(三)智链顺达的基本情况
1、注册地址:市北区新疆路 8 号中联自由湾 A 座 3801-5
2、法定代表人: 姜宗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3MA3U6ANA8C
4、注册资本:7,000 万元人民币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6、经营范围:一般项
[2021-12-18] (600600)青岛啤酒: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由政府收储土地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临 2021-046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由政府收储土地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土地征收补偿事项概述
1、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杨家群货场土地政府收储可行性报告》,同意政府对公司所属杨家群货场土地(“目标土地”)进行收储,目标土地收储事项的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年 7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载《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临 2021-030)和《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拟
由政府收储土地的公告》(临 2021-031)。以及 2021 年 11 月 27 日上载《青岛啤
酒股份有限公司拟由政府收储土地进展情况的公告》(临 2021-043)。
2、上述目标土地征收补偿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土地征收补偿事项的最新进展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近日获悉包括目标土地在内的地块最终拍卖出让价格为 142,204.85万元人民币(目标土地面积占出让地块的 86.9%),经本公司内部测算,在扣除土地整理费用及其他税费和相关支出后,预计目标土地征收补偿款确认收入后将增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4-5 亿元人民币。
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土地收储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2021-12-16] (600600)青岛啤酒: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编号:临2021-045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由于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2名激励对象因达到法定年龄正常退休或因个人原因辞职,根据公司《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拟对该12名人员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进行部分或全部回购注销处理,合计122,002股。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 注销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
122,002股 122,002股 2021年12月20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一)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授权(以下合称“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2021年9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激励计划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对12名因达到法定年龄正常退休或因个人原因辞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披露的《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编号:临2021-040)。
(二)2021年10月8日,公司披露了《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编号:临2021-041),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在约定的申报时间内,无债权人申报债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截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时止,《激励计划》中共有12名激励对象因达到法定年龄正常退休或因个人原因辞职,导致其作为公司激励对象的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从而触发《激励计划》第十三章规定的回购注销条件。据此,公司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的授权,对该12名人员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进行部分或全部回购注销处理。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12名激励对象,拟回购注销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合计122,002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剩余A股限制性股票为13,371,998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对上述1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2,002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预计该部分股份将于2021年12月20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3,494,000 -122,002 13,371,998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350,982,795 0 1,350,982,795
1、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 695,913,617 0 695,913,617
2、无限售条件流通H股 655,069,178 0 655,069,178
股份合计 1,364,476,795 -122,002 1,364,354,793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发表以下结论性意见: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注销数量及回购价格符合《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披露的《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2021-12-14] (600600)青岛啤酒: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1%的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临 2021-044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1%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获知合计持有本公司总股本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复星国际有限公司(包括其旗下实体,合称“复星集团”)旗下两家实体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减持本公司 H 股 3,800 万股(“本次权益变动”),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
要约收购,不会使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复星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将由 7.84%下降至 5.06%。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下午收市后接到复星集团书面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时段后, 复星集团旗下两家实体(包括:1.复星产业控股有限公司;2.China Momentum Investment (BVI) Limited)作为卖方分别与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协议,委托配售代理销售其所持的本公司 H 股股份共计 3,800 万股,占本公司
总股本约 2.78%,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与买受方进行场内
交易,并将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完成该等股份的交割。
本次权益变动前,复星集团持有本公司 H 股股份 106,983,91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约 7.84%。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复星集团持有本公司 H 股股份 68,983,919 股,占本
公司总股本约 5.06%。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于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数量(H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H股) 持股比例
复星集团 106,983,919 7.84% 68,983,919 5.06%
注:1、上述百分比经舍入调整后计算。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 所涉及后续事项
1、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本公司将根据股东
后续持股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3 日
[2021-11-27] (600600)青岛啤酒: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拟由政府收储土地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2021-043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拟由政府收储土地进展情况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与青岛市土地储备整理
中心、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及青岛市北城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
《青岛市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书》,青岛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
对公司所持有的不动产权证书为鲁(2021)青岛市不动产权第 0007892
号的地块(登记面积 60,348.4 平方米)进行收储,该协议已经政府批
准生效;
上述土地征收补偿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地块将由政府以网上拍卖方式出让,由于土地出让的成交情况尚不确
定,导致土地补偿金额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等也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继续积极关注本次土地收储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公告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土地征收补偿事项概述
1、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杨家群货场土地政府收储可行性报告》,同意政府对公司所属杨家群货场土地(“目标土地”)进行收储,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国有土地收储程序及不低于该地块的评估价值和确保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与政府协商签署土地收
储相关协议,并跟进办理具体土地收储手续。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上载《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
议决议公告》(临 2021-030)和《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拟由政府收储土地的公告》(临 2021-031)。
2、上述目标土地征收补偿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
1、交易对方(《青岛市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书》甲方):青岛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单位。
注册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 17 号 1815 室
法定代表人:朱国堂
企业性质:事业单位
2、交易对方(《青岛市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书》丙方):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为被收回土地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 107 号
3、交易对方(《青岛市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书》丁方):青岛市北城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项目土地开发整理单位。
注册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 168 号 20 楼 2001 室
法定代表人:张友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3MA3MGHN88T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城市旧城改造及建设;土地整理与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市政工程;物业管理;园林绿化管理;以自有资金投资(需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商业运营管理;产业园管理;孵化器管理;经营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目标土地基本情况
公司所属目标土地,因城市发展致仓储条件受限近年处于闲置状态,且不具备产业开发利用的条件,本公司认为由政府收储对本公司更为有利。
目标土地具体位置:青岛市市北区劲松四路以东、劲松五路以西、西韩社区
经济发展用地以南、规划同德路以北地块,不动产权证书为鲁(2021)青岛市不动产权第 0007892 号,登记土地使用权面积 60,348.4 平方米,登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四、土地收储协议的主要条款
本公司与青岛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及青岛市北城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青岛市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书》,2021 年 11月 26 日,公司收到上述协议书经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生效的签章文本。协议书主要条款如下:
1、由甲方(系指青岛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收回本公司位于青岛市市北区的目标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丁方(系指青岛市北城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土地开发整理单位,该项宗地土地补偿费用由丁方支付。
2、目标土地补偿总价款=(青啤货场片区改造项目(“该项目”)总返还款-该项目丁方土地整理费用)*公司占地比例(86.9%)。
2.1“该项目总返还款”为按照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有关问题的通知》(青政发〔2002〕103 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 年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青政办发〔2009〕9 号两个文件标准确定的该项目土地出让金返还至丁方账户的款项。以最终实际清算至丁方账户金额为准(如扣减净空及农业费用、基金等,以政府最终执行文件为准)。
2.2 “该项目丁方土地整理费用”为该项目土地整理期间所发生的场地平整、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评估、测绘、设计、项目招拍挂、编制各种方案、分析报告(含土壤调查等)、委托服务机构等一级整理的全部费用,最终以政府部门审计项和审计值为准。
3、待政府部门出具关于该项目土地整理费用的审计报告且该项目总返还款拨付至丁方账户 30 日内,丁方按照协议约定计算方式结算公司补偿价款,结算后一次性向公司指定银行账号支付土地补偿款。
4、公司应于收到丁方通知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协议项下土地涉及的目标土地权属材料原件交付丁方,并协助丁方将目标土地纳入储备、办理目标土地房地产权证注销等相关工作。公司应按协议约定向丁方交付目标土地,双方签订土地交接单。
5、《青岛市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书》经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
公章并经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五、土地征收补偿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目标土地具体补偿金额将依据土地拍卖出让成交情况予以确定,由于政府以网上拍卖方式出让土地的具体推进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尚无法确认对于公司的实际影响。
经本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目标土地征收补偿待相关土地移交确认收入后预计将增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4 至 5 亿元人民币。公司将继续积极关注本次土地收储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2021-10-29] (600600)青岛啤酒: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临 2021-042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采取书面议案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
董事 8 人,实际表决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同意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根据公司上市地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相关信息披露。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同意票数均为 8 票,没有反对票和弃权票。三项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2021-10-29] (600600)青岛啤酒: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2.665元
每股净资产: 17.154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29%
营业总收入: 267.71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6.11亿元
[2021-10-08] (600600)青岛啤酒: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临 2021-037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
第二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
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其中:非执行董事石琨先生以通讯
表决方式签署决议,独立董事肖耿先生、盛雷鸣先生、姜省路先生及张然女士分别通 过电话连线方式参加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经审议 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的议案。
1、同意公司于 2021 年度投资结构性存款的单日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77 亿元,提
请管理层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同意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用 于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投资,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不包括青岛啤酒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类理财业务),授权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 12 个月。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决策及实施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选择具体商业银行作为受托方、明确投资金额、期限、挂钩衍生产品品种、签署合同 及协议等。
如后续单笔/累计实际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金额或者收益达到两地交易所须予 披露交易的测试标准,公司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除此之外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报告期内理财产品办理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该议案的同意票数为 8 票,没有反对票和弃权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回购注销激励计划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及 2020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2020 年第
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以下统称“股东年会及类别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的《青岛
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相关规定:
1、截至本次会议审议时止,本激励计划中共有 12 名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约定和股东年会及类别股东会的授权,拟对该12名人员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A股限制性股票进行部分或全部回购注销处理。
(1)拟对 10 名因达到法定年龄退休的人员持有的部分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4,002 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2)拟对 2 名因个人原因辞职的人员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8,000 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上述拟回购注销的 A 股限制性股票合计 122,002 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
资金。
2、鉴于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完成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75 元(含税),公
司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约定和股东年会及类别股东会的授权,对 A 股限制性股
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就 2 名辞职人员,回购价格由 21.18 元/股调整为 20.43 元
/股;就 10 名退休人员,回购价格调整为 20.43 元/股,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约定加算回购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
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1,364,476,795 股变更为1,364,354,793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由 1,364,476,795 元减少为 1,364,354,793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将不影响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该议案的同意票数为 5 票,没有反对票和弃权票。公司执行董事黄克兴先生、于竹明先生、王瑞永先生是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属于关联董事,已就该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1-10-08] (600600)青岛啤酒: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临 2021-038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
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7 人,实际表决监事 7 人,其中:监事姚宇、李燕通过电话接入方式出席会议,会议有效行使表决权票数 7 票。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投资。
二、审议通过《公司回购注销激励计划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本激励计划”)中截至目前共有 12 名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根据本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及 2020 年第一次A 股类别股东会议、2020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A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部分或全部回购注销处理,合计 122,002 股,回购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以及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上述议案的同意票数为 7 票,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1-10-08] (600600)青岛啤酒: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进行结构性存款产品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编号:临 2021-039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进行结构性存款产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受托方:已上市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未来 12 个月内公司计划进行结构性存款业务,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80亿元,且认购资金可循环使用。
●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
●期限: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1 年 9 月 29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的议案》,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一、年度投资计划概况
(一)目的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升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资本的保值增值,本着稳健、谨慎的操作原则,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投资。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投资结构性存款的资金来自于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
(三)产品的基本情况
1、产品类型
挂钩型银行结构性存款,银行承诺本金按时兑付,并实现浮动收益。
2、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情况,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以及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未来 12 个月内公司计划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且认购资金可循环使用。
3、实施主体及方式
公司使用上述额度,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商业银行作为受托方、明确投资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管理总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公司对结构性存款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结构性存款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要求的产品。
二、年度投资计划的具体情况
(一)合同主要条款及资金投向
上述计划执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四号 上市公司委托理财公告(2019 年 11 月修订)》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实际投资的具体情况,包括合同主要条款、资金投向等。
(二)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在投资产品期间,公司将密切与存款银行保持联系,及时跟踪产品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与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财务管理总部负责具体的产品购买程序办理事宜,并配备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三、结构性存款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认购的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受托方均为已上市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受托方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41,514,185,835 45,236,910,933
负债总额 20,146,133,669 22,280,444,834
净资产额 21,368,052,166 22,956,466,099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6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4,953,422,362 5,024,661,252
量净额
营业收入 27,759,710,926 18,291,160,7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201,323,556 2,415,521,329
净利润
(二)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投资业务,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三)会计处理方式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结构性存款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五、风险提示
1、公司认购的结构性存款属于短期保本浮动收益的低风险型产品,但浮动收益取决于挂钩标的价格变化,受市场多种要素的影响,仍存在收益不确定的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仍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
1、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于 2021 年内认购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77 亿元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同意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结构
性存款,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上述认购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通过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金情况的多方面了解,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升公司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流动资金开展低风险的结构性存款产品业务,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进行结构性存款产品业务。”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认购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情况
金额:万元
序号 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
金额 本金金额
平安银行结构 100,000 100,000 507.12 /
1 性存款
中国建设银行 60,000 60,000 355.07 /
2 结构性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 350,000 / / 350,000
3 结构性存款
平安银行结构 200,000 100,000 1,686.03 100,000
4 性存款
青岛银行结构 180,000 90,000 203.67 90,000
5 性存款
中国银行结构 100,000 / / 100,000
6 性存款
中国光大银行 68,000 18,000 57.29 50,000
7 结构性存款
上海浦东发展 60,000 40,000 315.83 20,000
8 银行结构性存
款
兴业银行结构 40,000 / / 40,000
9 性存款
结构性存款合计 1,158,000 408,000 3,125.01 75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77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36.04
(%)
最近12个月认购结构性存款产品累计收益/最近一 1.42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1-10-08] (600600)青岛啤酒: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编号:临 2021-041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第十届
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激励计划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事项的议案》,由于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共有 12 名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根据《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的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2,002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089%。回购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364,476,795 股变更为 1,364,354,793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0)。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等书面证明文件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本次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事项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
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1月21日的9: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申报登记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五四广场青啤大厦1106室,邮政编码:266071
3、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室
4、联系电话:0532-85713831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1-10-08] (600600)青岛啤酒: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编号:临 2021-040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
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回购注
销激励计划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一次 A 股
类别股东会议及 2020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以下合称“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关于<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履行了信息披露程序。
2、根据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的授权,2020 年 6 月 29 日,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2020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A 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0 年 7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 627 人,实际授予数量为 1,320 万股。
4、2021 年 3 月 22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
监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于同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以及法
律顾问对本次预留股份授予发表了专业意见。相关公告已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对
外披露。
5、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股票授予结果的公告》,预留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 34 人,实际授予数量为 29.4 万股。
6、根据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的授权,2021 年 9 月 29 日,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激励计划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公告同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价格及数量
1、回购原因及数量
截至本次董事会审议时止,《激励计划》中共有 12 名激励对象(包括 1 名中
层管理人员和 11 名核心骨干人员)因达到法定年龄正常退休或因个人原因辞职导致其作为公司激励对象的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从而触发《激励计划》第十三章规定的回购注销条件。据此,公司拟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股东年会及类别股东会的授权,对该 12 名人员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部分或全部回购注销处理。
(1)2 名激励对象在劳动合同期内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辞职,回购注销其全部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8,000 股。
(2)10 名激励对象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常退休,回购注销其持有的部分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4,002 股。
以上拟回购注销的 A 股限制性股票合计 122,002 股,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
比例约为 0.0089%。回购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2、回购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四章的规定,若公司发生派息等事项,限制性股票的
回购价格将做相应调整。鉴于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完成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人民币 0.75 元(含税),本次董事会依据股东年会及类别股东会的授权,对限制 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如下:
(1)就 2 名辞职人员,回购价格按照授予价格和回购时市场价格的孰低确
定,故回购价格由 21.18 元/股调整为 20.43 元/股;
(2)就 10 名退休人员,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并相应减去已派息金额进行回购,故回购价格调 整为20.43元/股并加算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银行 同期存款利息。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494,000 -122,002 13,371,998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350,982,795 0 1,350,982,795
1、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 695,913,617 0 695,913,617
2、无限售条件流通H股 655,069,178 0 655,069,178
合计 1,364,476,795 -122,002 1,364,354,793
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 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
质性影响。
五、本次回购注销计划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 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董事意见
就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截至本次董事会审议时止,本次激励计划中共有 12 名激励对象个人情况
发生变化,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注销该 12 名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或全部 A 股限制性股票合计 122,002 股。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事项。
2、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的授权,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董事会本次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和回购注销相关事项时,审议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以及对12名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22,002股A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审议发表以下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中截至目前共有 12 名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股东年会及类别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A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部分或全部回购注销处理,合计 122,002 股,回购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以及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发表以下结论性意见: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激励计划》、《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注销数量及回购价格符合《激励计划》、《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3、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1-09-18] (600600)青岛啤酒: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2021年度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公告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临2021—036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1年度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工作,构建和谐投资者关系,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将参加由青岛证监局、青岛市上市公司协会、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2021年度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平台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星期五)下午15:00至17:00。届时公司董事会秘书张瑞祥先生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经营状况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
[2021-09-11] (600600)青岛啤酒: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5%的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临 2021-035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5%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获知合计持有本公司总股本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复星国际有限公司旗下两家实体 Star Insurance Company 和 Fosun Industrial
Holdings Limited (复星产业控股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于2021年8月26日至
2021年9月8日减持本公司H股股份,导致复星国际有限公司旗下五家实体(包括:1.
复星产业控股有限公司;2.China Momentum Investment (BVI) Limited;3.Fidelidade
- Companhia de Seguros, S.A.;4. Peak Re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鼎睿再保险有
限公司)以及 5.Star Insurance Company,合称“复星集团”)自 2020 年 12 月 11 日
至 2021 年 9 月 8 日累积减持本公司 H 股股份合计 68,222,317 股,减持股份比例达
到 5.00%(“本次权益变动”)。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复星集团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下降至 7.84%。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公司获知: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至 2021 年 9 月 8 日, 复星国际有限公司旗下
两家实体 Star Insurance Company 和 Fosun Industrial Holdings Limited (复星产业控股有
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转让本公司 H 股股份 4,222,317 股,导致复星集团自 2020 年
12 月 11 日至 2021 年 9 月 8 日累积减持本公司 H 股股份合计 68,222,317 股,减持股份
比例达到 5.00%,需要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 3 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并通知本公司进行公告。
根据复星集团就本次权益变动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记载,截至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复星集团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减持价格
减持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区间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方式 (股) (%) (港币/
股)
China Momentum 大宗
交易 2020.12.11 4,252,000 0.31% 75.33
Investment (BVI) Limited
Fidelidade - Companhia de 大宗
交易 2020.12.11 3,260,000 0.24% 75.33
Seguros, S.A.
Fosun Industrial Holdings 大宗
交易 2020.12.11 22,506,000 1.65% 75.33
Limited
大宗
Star Insurance Company 交易 2020.12.11 584,000 0.04% 75.33
Peak Reinsurance Company 大宗
交易 2020.12.11 398,000 0.03% 75.33
Limited
Fosun Industrial Holdings 大宗
交易 2021.04.29 24,000,000 1.76% 70.88
Limited
China Momentum 大宗
交易 2021.04.29 4,500,000 0.33% 70.88
Investment (BVI) Limited
Fidelidade - Companhia de 大宗
交易 2021.04.29 3,460,000 0.25% 70.88
Seguros, S.A.
Peak Reinsurance Company 大宗
交易 2021.04.29 420,000 0.03% 70.88
Limited
大宗
Star Insurance Company 交易 2021.04.29 620,000 0.05% 70.88
集中
Star Insurance Company 竞价 2021.08.26 310,000 0.02% 65.50
集中
Star Insurance Company 竞价 2021.08.27 236,000 0.02% 66.54
集中
Star Insurance Company 竞价 2021.08.30 346,000 0.03% 63.00
Star Insurance Company 集中 2021.08.31 430,000 0.03% 63.05
竞价
Star Insurance Company 集中 2021.09.01 530,000 0.04% 64.70
竞价
Star Insurance Company 集中 2021.09.02 242,317 0.02% 64.79
竞价
Fosun Industrial Holdings 集中 336,000 0.02% 63.16
Limited 竞价 2021.09.03
Fosun Industrial Holdings 集中 574,000 0.04% 64.82
Limited 竞价 2021.09.06
Fosun Industrial Holdings 集中 462,000 0.03% 64.73
Limited 竞价 2021.09.07
Fosun Industrial Holdings 集中 756,000 0.06% 65.96
Limited 竞价 2021.09.08
合计 68,222,317 5.00%
复星集团于 2020 年 11 月 21 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前述《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载明的复星集团合计持有本公司 H 股数量为 175,206,236 股,合计持有前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时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2.84%。截止本公告刊发之日,复星集团合计持有本公司 H 股数量为 106,983,919 股,合计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7.84%。
注:上述 H 股百分比经舍入调整后计算。本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登记后,本公司的总股本由 1,364,182,795 股变更为 1,364,476,795 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Fosun Industrial Holdings Limited(复星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Fosun Industrial Holdings Limited(复星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中环花园道 3 号中国工商银行大厦 808 室
(二)China Momentum Investment (BVI) Limited
公司名称:China Momentum Investment (BVI) Limited
注册地址:Kingston Chambers, PO Box 173,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三)Fidelidade - Companhia de Seguros, S.A.
公司名称:Fidelidade - Companhia de Seguros, S.A.
注册地址:Largo do Calhariz 30, 1200-086, Lisbon, Portugal
(四)Peak Re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鼎睿再保险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Peak Re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鼎睿再保险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 99 号中环中心 6501-06,6509-13 室
(五)Star Insurance Company
公司名称:Star Insurance Company
注册地址:26255 American Drive, Southfield, MI 48034, United States ofAmerica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复星集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本次权益变动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公司将根据股东后续持股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
[2021-09-11] (600600)青岛啤酒: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青岛啤酒(A 股)、青岛啤酒股份(H 股)
股票代码:600600(A 股)、00168(H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Fosun Industrial Holdings Limited(复星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香港中环花园道 3 号中国工商银行大厦 808 室
通讯地址:香港中环花园道 3 号中国工商银行大厦 808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China Momentum Investment (BVI) Limited
住所: Kingston Chambers, PO Box 173,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通讯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二路 600 号,外滩金融中心 S1,17F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Fidelidade - Companhia de Seguros, S.A.
住所:Largo do Calhariz 30, 1200-086, Lisbon, Portugal
通讯地址:Largo do Calhariz 30, 1200-086,Lisbon, Portugal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Peak Re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鼎睿再保险有限公司)
住所: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 99 号中环中心 6501-06,6509-13 室
通讯地址: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 99 号中环中心 6501-06,6509-13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Star Insurance Company
住所:Star Insurance Company, 26255 American Drive, Southfield, MI 48034,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通讯地址:26255 American Drive, Southfield, MI 48034,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1 年 9 月 9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修订,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目录
第一节 释义......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1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15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购买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1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9
第七节 备查文件......19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Fosun Industrial Holdings Limited (复星产业控股
有限公司)
China Momentum Investment (BVI) Limited
Fidelidade - Companhia de Seguros, S.A.
Peak Re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
Star Insurance Company
上市公司 指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
式,导致所持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
累积下降满5%的权益变动行为
复星国际 指 Fosun International Limited(复星国际有限公
司)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 15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修订)
本报告书 指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Fosun Industrial Holdings Limited(复星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Fosun Industrial Holdings Limited(复星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中环花园道 3 号中国工商银行大厦 808 室
法定代表人:不适用
注册资本:不适用
注册号码:1039791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不适用
经营期限:不适用
税务登记号码:36677819
主要股东:复星国际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852 25093228
(二)China Momentum Investment (BVI) Limited
公司名称:China Momentum Investment (BVI) Limited
注册地址: Kingston Chambers, PO Box 173,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法定代表人:不适用
注册资本:不适用
注册号码:1963046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不适用
经营期限:不适用
税务登记号码:不适用
主要股东:China Momentum Fund, L.P.
联系电话:+86-21-23156945
(三)Fidelidade - Companhia de Seguros, S.A.
公司名称:Fidelidade - Companhia de Seguros, S.A.
注册地址:Largo do Calhariz 30, 1200-086,Lisbon, Portugal
法定代表人:不适用
注册资本:509,263,524 欧元
注册号码:500918880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保险与再保险业务
经营期限:不适用
税务登记号码:500918880
主要股东:Longrun Portugal, SGPS, S.A.
联系电话:+351933510352
(四)Peak Re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鼎睿再保险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Peak Re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鼎睿再保险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 99 号中环中心 6501-06,6509-13 室
法定代表人:不适用
注册资本:不适用
注册号码:1531647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从事再保险业务
经营期限:不适用
税务登记号码:08/53738745
主要股东:Peak Reinsurance Holdings Limited
联系电话:+(852) 3509 6666
(五)Star Insurance Company
公司名称:Star Insurance Company
公司名称:Star Insurance Company
注册地址:26255 American Drive, Southfield, MI 48034,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法定代表人:不适用
注册资本:5,040,000 美元
注册号码:38-2626205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保险相关业务
经营期限:不适用
税务登记号码:38-2626205
主要股东:AmeriTrust Group, Inc.
联系电话:+1 (248) 358-11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主要负责人
(一)Fosun Industrial Holdings Limited
是否取得其他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国家或者地区 职务
的居留权
陈启宇 男 中国 中国 否 董事
吕敏怡 女 中国香 中国香港 否 董事
港
罗紫君 女 中国香 中国香港 否 董事
港
(二)China Momentum Investment (BVI) Limited
长期居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国籍 住地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职务
中国香
陈欣 男 中国 港 否 董事
(三)Fidelidade - Companhia de Seguros, S.A.
是否取得其
姓名 性 国籍 长期居住 他国家或者 职务
别 地 地区的居留
权
Jorge Manuel
Baptista 男 葡萄牙 葡萄牙里 否 董事长
Magalh?es 斯本
Correia
José Manuel 葡萄牙里
Alvarez 男 西班牙 是 副董事长
斯本
Quintero
葡萄牙里
徐凌江 男 中
[2021-08-26] (600600)青岛啤酒: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临 2021-034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
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以书面议案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7 人,实到
监事 7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全体与会监事充分审议,表决一致同意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监事会同意通过该议案。
二、关于申请 30 亿元委托贷款及自营贷款额度的议案。
上述所有议案的同意票数均为 7 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5 日
[2021-08-26] (600600)青岛啤酒: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临 2021-033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采取书面议案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
董事 8 人,实际表决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同意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根据公司上市地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相关信息披露。
二、审议通过关于申请 30 亿元委托贷款及自营贷款年度最高额及相关授权事项的议案。
同意在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内公司每年委托贷款及自营贷款的最高额度为 30亿元人民币,授权公司总裁及财务总监审批并签署委托贷款及自营贷款新增、展期或借新还旧的相关文件。
上述议案同意票数均为 8 票,没有反对票和弃权票。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5 日
[2021-08-26] (600600)青岛啤酒: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1.78元
每股净资产: 16.257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03%
营业总收入: 182.91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4.16亿元
[2021-08-03] (600600)青岛啤酒: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A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2021-032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 A 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人民币 0.75 元(含税)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1/8/9 - 2021/8/10 2021/8/10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1 年 6 月 28 日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0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A 股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本公司总股本 1,364,476,795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7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023,357,596.25 元。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公司将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021 年 5 月 26 日,本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294,000 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完成授
予登记,公司总股本增至 1,364,476,795 股。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1/8/9 - 2021/8/10 2021/8/10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除青岛啤酒集团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青岛啤酒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本公司 A 股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以及《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在派发股息红利时暂不扣缴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75 元。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本公司 A 股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本公司,本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
际税负为股息红利所得的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
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股息红利所得的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其股
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本公司 A 股股份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有关规定,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为10%,由本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0.675 元。
(3)对于持有本公司 A 股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于 2009 年 1 月 23 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
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按照 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0.675 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持有本公司 A 股股份的 QFII 除外的其他法人股东及机构投资者,按税法有关
规定由其自行缴纳股息、红利所得税,本公司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0.75 元。
(5)对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沪股通”),其股息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 A 股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的相关规定,对于沪股通投资者投资本公司 A 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本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0.675 元,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对于沪股通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议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 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本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沪股通投资者股权登记日、现金红利发放日等时间安排与本公司 A 股股东一致。
(6)对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香港联交所本公司 H 股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本公司已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港股通 H 股股票现金红利派发协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港股通 H 股投资者名义持有人接收本公司派发的现金红利,并通过其登记结算系统将现金红利发放至相关港股通 H 股股票投资者。
港股通 H 股股票投资者的现金红利以人民币派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4]81 号)、《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 号)的相关规定,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港股通投资本公司 H 股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本公司按照 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0.60 元。对内地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港股通投资本公司 H 股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比照个人投资者征税。本公司对港股通内地企业投资者不代扣股息红利所得税款,应纳税款由企业自行申报缴纳,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0.75 元。
港股通投资者股权登记日、现金红利发放日等时间安排与本公司 H 股股东一致,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交所网站 http://www.hkexnews.hk 发布的日期为2021年6月28日的公告。五、 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联系电话:0532-85713831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 日
[2021-07-13] (600600)青岛啤酒: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临 2021-030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
会议(“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上午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召
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其中,非执行董事石琨先生及独立董事肖耿先生、盛雷鸣先生及张然女士分别通过电话连线方式参加并行使表决权。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黄克兴董事长主持,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一致同意通过如下事项:
一、 审议通过公司杨家群货场土地政府收储项目可行性报告。
1、公司所属杨家群货场土地,随着城市发展,由于物流限制原因,不再具备货物仓储的条件,近年处于闲置状态。根据青岛市市北区政府规划要求,拟纳入征收范围。由于杨家群地块不具备产业开发利用的条件,由政府收储对公司更有利。
2、同意青岛市市北区政府对公司杨家群货场土地(占地面积 60,348.4 平方米)进行收储,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国有土地收储程序及不低于该地块的评估价值和确保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与政府协商签署土地收储相关协议,并跟进办理具体土地收储手续。
二、 审议通过北京五星青岛啤酒有限公司清算项目资产处置可行性报告。
1、北京五星青岛啤酒有限公司(“五星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清河西三旗建材城中路 2 号,本公司及青岛啤酒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合计持有五星公司 62.64% 股权,有证出让土地面积182,153.37 平方米。按照北京市政府、海淀区政府疏解非首都功能以及加快推进城市道路建设的战略部署,要求对五星公司土地整体收储。
2、经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9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五
星公司进行停产整合,并分步实施。目前计划启动五星公司土地收储及清算相关事宜。北京市土地储备中心已委托北京康正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五星公司土地、地上建筑物及构筑物、设备等进行资产价值评估并经青岛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复核,评估价格
约为 16.78 亿元人民币。经本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五星公司土地征收补偿待相关土地移交确认收入后预计将增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7 亿元人民币。
3、同意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对五星公司所属自用生产用地进行收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国有土地收储程序及不低于该地块的评估价值和确保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与政府协商签署土地收储相关协议,并跟进办理具体土地收储手续。
上述征收补偿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上述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由于本公司尚需与相关政府部门商定土地收储协议条款,可能出现变化,影响金额等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上述议案同意票数均为 8 票,没有反对票和弃权票。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2 日
[2021-07-13] (600600)青岛啤酒: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拟由政府收储土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2021-031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拟由政府收储土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拟对公司杨家群货场土地(占地面积 60,348.4 平
方米)进行收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拟对五星公司所属自用生产用
地(有证出让土地面积 182,153.37 平方米)进行收储。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国有土地收储程序及不低于该地块的评
估价值和确保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与政府协商签署土地收储相关协
议,并跟进办理具体土地收储手续。
由于公司尚需与相关政府部门商定土地收储协议条款,可能出现变化,
影响金额等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土地征收补偿事项的进展
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土地征收补偿事项概述
1、公司所属青岛市市北区杨家群货场土地,因城市发展致仓储条件受限近年处于闲置状态,且不具备产业开发利用的条件。根据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规划要求,拟由其进行征收。
2、北京五星青岛啤酒有限公司(“五星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清河西三旗建材城中路 2 号,有证出让土地面积 182,153.37 平方米。公司及青岛啤酒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合
计持有五星公司 62.64%股权。按照北京市政府、海淀区政府疏解非首都功能以及加快推进城市道路建设的战略部署,要求对五星公司土地整体收储。经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9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五星公司进行
停产整合,并分步实施。目前计划启动五星公司土地收储及清算相关事宜。
3、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杨家群货场土地政府收储可行性报告》和《北京五星青岛啤酒有限公司清算项目资产处置可行性报告》,同意青岛市市北区政府对公司杨家群货场土地进行收储和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对五星公司所属自用生产用地进行收储及五星公司清算相关事宜;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国有土地收储程序及不低于该地块的评估价值和确保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与政府协商签署土地收储相关协议,并跟进办理具体土地收储手续。
4、上述两项土地征收补偿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收储土地基本情况
1、拟由政府收储的杨家群地块位于青岛市市北区,占地面积 60,348.4 平方米,该土地近年处于闲置状态,不具备产业开发利用的条件,本公司认为由政府收储对本公司更为有利。
2、北京市土地储备中心已委托北京康正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五星公司土地、地上建筑物及构筑物、设备等进行资产价值评估并经青岛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复核,评估价格约为 16.78 亿元人民币。
三、土地征收补偿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如五星公司土地征收补偿待相关土地移交确认收入后,预计将增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7 亿元人民币。
但由于本公司尚需与相关政府部门进一步磋商土地收储协议的相关细节,存在因政策变化等因素导致土地收储事项不能继续推进的可能性;同时,上述财务影响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金额,最终确定的补偿金额以公司签署的土地收储协议约定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2 日
[2021-06-29] (600600)青岛啤酒: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临 2021-027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
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在青岛啤酒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
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公司董事长黄克兴因赴京参加重要会议,非执行董事石琨因公务,独立董事肖耿和张然因疫情防控要求,均通过电话连线方式参加并行使表决权。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黄克兴先生主持,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一致同意通过如下事项:
一、 选举黄克兴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二、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战略与投资
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1. 审计与内控委员会成员包括:独立董事张然女士、肖耿先生、盛雷鸣先
生、姜省路先生以及非执行董事石琨先生,其中,张然女士为该委员
会主席(召集人)。
2.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成员包括:独立董事姜省路先生、肖耿先生、盛雷鸣
先生、张然女士以及非执行董事石琨先生,其中姜省路先生为委员会
主席(召集人)。
3.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包括:董事长黄克兴先生、执行董事于竹明先生、
独立董事盛雷鸣先生、张然女士以及非执行董事石琨先生,其中黄克
兴先生为委员会主席(召集人)。
三、 因公司总裁的继任人选一直在遴选之中,为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由董事
长暂时代行总裁职责。根据董事长代行总裁职责提名,聘任王瑞永先生为
本公司副总裁;聘任于竹明先生为本公司财务总监;聘任蔡志伟先生为本
公司营销总裁;聘任姜宗祥先生为本公司副总裁、供应链总裁;聘任徐楠
女士为本公司副总裁、制造总裁、总酿酒师;聘任王少波先生为本公司副
总裁。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之日起至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四、 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张瑞祥先生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孙晓航先生
为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之日起至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并委任本公司执行董事于竹明先生和董事会秘
书张瑞祥先生为香港联合交易所授权代表。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表示同意,认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以及公司对高管人员的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同意按照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对现行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体现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对于企业管治、环境保护及社会责任等方面的战略管理职责。修订后的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与本公告一并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述议案同意票数均为 8 票,没有反对票和弃权票。
本公司董事会对于增彪先生在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8 日
[2021-06-29] (600600)青岛啤酒: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临 2021-026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简
称“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6 月 2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青岛市市北区登州路 56 号青岛啤酒厂综合楼一楼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9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37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082,431,887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430,194,721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652,237,16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79.33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31.53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47.8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因公司董事长黄克兴赴京参加重要会议,董事会指定公司执行董事、财务总监于竹明担任会议主席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4 人,董事长黄克兴、非执行董事石琨、独立董事
于增彪及肖耿分别因公务或疫情防控要求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 7 人,出席 4 人;股东监事姚宇、独立监事李燕和王亚平分别
因公务或疫情防控要求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本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430,186,021 100 0 0 0 0
H 股 368,230,792 99.84 592,000 0.16 0 0
普通股合计: 798,416,813 99.93 592,000 0.07 0 0
2、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本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430,186,021 100 0 0 0 0
H 股 368,230,792 99.84 592,000 0.16 0 0
普通股合计: 798,416,813 99.93 592,000 0.07 0 0
3、 议案名称:审批及批准本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430,186,021 100 0 0 0 0
H 股 368,230,792 99.84 592,000 0.16 0 0
普通股合计: 798,416,813 99.93 592,000 0.07 0 0
4、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本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包括股利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430,178,621 99.997 14,700 0.003 0 0
H 股 367,824,792 99.73 998,000 0.27 0 0
普通股合计: 798,003,413 99.87 1,012,700 0.13 0 0
5、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本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师,并决定其年度酬金为不超过人民币 660 万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430,044,921 99.97 148,400 0.03 0 0
H 股 366,908,600 99.48 1,914,192 0.52 0 0
普通股合计: 796,953,521 99.74 2,062,592 0.26 0 0
6、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本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师,并决定其年度酬金为不超过人民币 198
万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430,193,321 100 0 0 0 0
H 股 368,366,792 99.88 456,000 0.12 0 0
普通股合计: 798,560,113 99.94 456,000 0.06 0 0
7.01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选举黄克兴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429,019,427 99.73 1,173,894 0.27 0 0
H 股 322,300,769 87.39 46,522,023 12.61 0 0
普通股合计: 751,320,196 94.03 47,695,917 5.97 0 0
7.02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选举于竹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430,052,099 99.97 141,222 0.03 0 0
H 股 333,648,524 90.46 35,174,268 9.54 0 0
普通股合计: 763,700,623 95.58 35,315,490 4.42 0 0
7.03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选举王瑞永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430,169,921
[2021-06-29] (600600)青岛啤酒: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临 2021-028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在青岛啤酒厂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7 人,实到监事 7 人,其中,监事姚宇、李燕通过电话接入方式出席会议,会议有效行使表决权票数 7 票。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全体监事审议,一致同意选举郭秀章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
郭秀章先生的简历见本公司 2021 年 5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公布的《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6 月 28 日
[2021-06-29] (600600)青岛啤酒: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临 2021-029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按规定经民主程序推选黄祖江先生、孙丽红女士及孟庆尚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郭秀章先生、姚宇先生、李燕女士及王亚平先生,共同组成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后立即开始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连任职工代表监事黄祖江先生、孙丽红女士和孟庆尚先生的简历请见本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本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6 月 28 日
[2021-06-01] (600600)青岛啤酒: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编号:临 2021-025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根据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对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具体实施的授权事项,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已完成授予登记,并已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总股本由1,364,182,795股变更为1,364,476,795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364,182,795元变更为1,364,476,795元。现公司对《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四条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现行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成立后发行普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成立后发行普
通股,为 317,600,000 股的境外上市外 通股,为 317,600,000 股的境外上市外
资股,占公司可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 资股,占公司可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 29.96%及200,000,000股的境内上市内 29.96%及 200,000,000 股的境内上市 资股,占公司可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 内资股,占公司可发行的普通股总数
18.87%。 的 18.87%。
公司现股本结构为: 普 通 股 公司现股本结构为: 普 通 股
1,364,182,795 股,其中境内上市内资 1,364,476,795 股,其中境内上市内资
股股东持有 709,113,617 股(包括有限 股股东持有 709,407,617 股(包括有限
售条件股份 13,200,000 股,无限售流 售条件股份 13,494,000 股,无限售流
通 A 股 695,913,617 股),境外上市外 通 A 股 695,913,617 股),境外上市外
资股股东持有 655,069,178 股。 资股股东持有 655,069,178 股。
第二十四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第二十四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 1,364,182,795 元。 人民币 1,364,476,795 元。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会秘书代表公司负责处理因上述修订所需的各项有关申请、报批、披露、登记及备案等相关手续(包括依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文字性修改)。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31 日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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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2] (600600)青岛啤酒: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编号:临 2022-005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十
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投资。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80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受托方为上市商业银行,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购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为提升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资本的保值增值,本着稳健、谨慎的操作原则,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开展购买结构性存款理财投资。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自于公司的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 80 亿元人民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是否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收益 构成
产品期限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类型 关联
交易
青岛银 保本
行股份 人民币银
有限公 100,000 1.80%/3.80%/3.90% 2021-12-30 至 浮动
行结构性 结构性存款 2022-04-11 否
司瑞昌 收益
路支行 存款产品
型
中国光 2022年对公结构 保本
大银行 人民币银
股份有 性存款挂钩汇率 1.1% / 3.5% /3.6% 2022-01-06 至 浮动
限公司 行结构性 50,000 2022-12-28 否
青岛分 定制第一期产品 收益
存款产品
行 131 型
中国建 保本
设银行 人民币银 中国建设银行青
股份有 行结构性 岛市分行单位人 1.35%-3.60% 2022-01-07 至 浮动
限公司 民币定制型结构 150,000 2022-12-28 否
青岛市 存款产品 性存款 收益
北支行 型
兴业银 保本
行股份 人民币银 兴业银行企业金 2022-01-12 至 浮动
有限公 行结构性 融人民币结构性 50,000 1.80%/3.50%/3.71% 2022-12-28 否
司青岛 存款产品 存款产品 收益
分行 型
平安银 平安银行对公结 保本
行股份 人民币银 构性存款(100%保 2022-01-12 至 浮动
有限公 行结构性 本挂钩指数)2022 50,000 1.80%或 3.50% 2022-12-12 否
司青岛 存款产品 年 TGG22200028 期 收益
分行 人民币产品 型
中国工 中国工商银行挂
商银行 钩汇率区间累计 保本
股份有 人民币银 型法人人民币结 2022-01-21 至 浮动
限公司 行结构性 构性存款产品-专 120,000 1.50%-3.60% 2022-12-29 否
青岛市 存款产品 户型2022年第033 收益
南第二 期 I 款 型
支行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根据公司内部资金管理规定,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当选择资信、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必要时要求提供担保。
2、公司财务管理总部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属于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经过审慎评估,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结构性存款合同主要条款
● 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结构性存款合同
1、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认购金额:人民币 100,000 万元
4、产品起息日:2021 年 12 月 30 日
5、产品到期日:2022 年 4 月 11 日
6、挂钩标的:彭博(Bloomberg)BFIX 页面“ EUR CURNCY ”显示的欧元/
美元中间汇率
7、预期年化收益率:
(1)如果期末价格大于挂钩标的上限,则产品收益率为 1.80%;
(2)如果期末价格大于挂钩标的下限且小于等于挂钩标的上限,则产品收益率为 3.800%;
(3)如果期末价格小于等于挂钩标的下限,则产品收益率为 3.90%;
其中:
挂钩标的下限: 期初价格-【0.0570】
挂钩标的上限: 期初价格+【0.1140】
期初价格:指产品成立日当日北京时间 14:00,彭博( Bloomberg )页面“ EUR
CURNCY BFIX ”显示的欧元/美元即期价格;
期末价格:指期末观察日北京时间 14:00,彭博( Bloomberg )页面“ EUR
CURNCY BFIX ”显示的欧元/美元即期价格;
9、挂钩标的观察日:到期日前两个伦敦工作日
● 与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结构性存款合同
1、产品名称:2022 年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汇率定制第一期产品 131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认购金额:人民币 50,000 万元
4、产品起息日:2022 年 1 月 6 日
5、产品到期日:2022 年 12 月 28 日
6、挂钩标的:Bloomberg 于东京时间 11:00 公布的 BFIX EURUSD 即期汇
率
7、预期年化收益率:1.1%/3.5%/3.6%
8、观察水平及收益率确定方式:若观察日汇率小于等于 N-0.1380,产品收益率按照 1.100%执行;若观察日汇率大于 N-0.1380、小于 N+0.0900,收益率按照 3.500%执行;若观察日汇率大于等于 N+0.0900,收益率按照 3.600%执行。N为起息日后 T+1 工作日挂钩标的汇率
9、挂钩标的观察日:2022 年 12 月 23 日
● 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结
[2022-01-14] (600600)青岛啤酒: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1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临 2022-002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 (“本次会议”) 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下午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在青啤大
厦 19 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已按规定向全体监事发出书面通知,
所有会议议案材料均在本次会议召开前提交全体监事。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7 人,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监事 4 人,以视频接入方式参加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签署
决议监事 7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郭秀章先生主持,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
议案:
1、 审议通过公司与青岛啤酒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签署有关 2022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持续关连交易)事项的框架协议及确定其交易上限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日常关联交易(持续关连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通过该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
[2022-01-14] (600600)青岛啤酒: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临 2022-004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预计 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 31.50 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约人民币 9.48 亿元,同比增长约 43%。
2. 公司本次业绩预增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司主营业务利润增长和政府收储土地非经常性损益事项所致。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本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 31.50 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约人民币 9.48 亿元,同比增长约 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21.94 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约人民币 3.79 亿元,同比增长约 21%。
(三)本期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公司 2020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 220,132 万元,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人民币 181,558 万元。实现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 1.629 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2021 年,本公司在董事会的带领下继续坚定不移的推进实施高质量发展战略,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营发展。公司充分发挥青岛啤酒的品牌和品质优
势,积极主动开拓国内外市场,加快推进产品结构升级,同时积极开源节流,降本增效,实现了经营利润的持续增长。
(二)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
2021 年,政府对本公司位于杨家群地块的土地进行收储,土地征收补偿款确认收入后预计将增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人民币 4.36 亿元。
四、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未发现可能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审计),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
[2022-01-14] (600600)青岛啤酒: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临2022-001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
议”)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下午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在青啤大厦 18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
应到董事 8 人,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执行董事 3 人,独立董事及非执行董事共 5 人通过参加
视频会议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克兴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公司与青岛啤酒集团有限公司(“青啤集团”)及其附属公司签署有关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持续关连交易)事项的框架协议及确定其交易上限的议案。
1、 同意公司与青岛啤酒优家健康饮品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生产框架协议》及其项下
2022 年交易的上限金额为 3,776 万元,该协议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2、 同意公司与青岛智链顺达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供应链业务服务框架协议》及其项
下 2022 年交易的上限金额为 22,900 万元,该协议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3、 同意公司与青啤集团签订《综合服务框架协议》及其项下 2022 年交易的上限金
额为 1,800 万元,该协议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4、 同意授权公司副总裁王少波代表公司签署三份框架协议,并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
责处理信息披露相关事宜,以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关于关联/连交易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确认对本议案所涉及关联/连交易没有且不存在利益关系。
全体独立董事确认本议案所涉及关联/连交易从公司角度而言:
1. 于本集团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按照正常商务条款实施;协议、交易上限及定
价公平合理,并且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2. 公司董事会就该等关联/连交易所履行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董事长黄克兴、执行董事于竹明和王瑞永 3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五名非关联董事(含四名独立董事)表决通过该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 5 票,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
[2022-01-14] (600600)青岛啤酒: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及其附属公司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临2022-003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控股股东及其附属公司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与青岛啤酒优家健康饮品有限公司(“优家健康”)
签署2022年度《委托生产框架协议》,与青岛智链顺达科技有限公司(“智链
顺达”)签署2022年度《供应链业务服务框架协议》,与青岛啤酒集团有限公
司(“青啤集团”)签署《综合服务框架协议》并确定相关日常关联交易于 2022
年度的交易上限金额,按照交易规模测试,上述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对本公司的影响:框架协议约定的交易于本公司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进
行,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定价政策公平合理,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现在及将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业务没有因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与青啤集团及其附属公司签署有关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持续关连交易)事项的框架协议及确定其交易上限的议案,批准:(1)本公司与优家健康签订《委
托生产框架协议》及其项下2022年交易的上限金额,该协议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生效;(2)本公司与智链顺达签订《供应链业务服务框架协议》及其项下2022
年交易的上限金额,该协议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3)本公司与青啤集团签
订《综合服务框架协议》及其项下2022年交易的上限金额,该协议自董事会批准
之日起生效;同意授权本公司副总裁王少波代表公司签署三份框架协议,并由公
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信息披露相关事宜,以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
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关于关联/连交易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在审议上述议案时,黄克兴、于竹明、王瑞永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五名
非关联董事(含四名独立董事)表决通过该议案。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定
比例,会议的召开及表决合法有效。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意见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审议通过,本公司董事会审计
与内控委员会同意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上述关联交易,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
议。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确认上述框架协议及其项下的日常关联交易从本公司
角度而言:(1)于本公司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按照正常商务条款实施;
协议、交易及其交易上限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
构成本公司对关联方的较大依赖。(2)公司董事会就该等关联交易所履行的表决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的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
项未经审计的交易金额和执行情况见下表。
截止 12 月 31 董事会批准 2021 完成 占同类
交易对方 交易内容 日交易金额 年度交易金额(万 率 交易金
(万元) 元) (%) 额的比
例(%)
优家健康 委托优家健康销售本公司生产的“王 5,784 14,539 40% 0.2%
集团 子”、“轻零”品牌系列产品
优家健康委托本公司下属工厂定牌生
产“雀巢优活”“pure life”等品 27 4,437 1% 4%
牌的饮料产品
智链顺达为本公司提供物流运输服务
(啤酒等产品干线运输业务;电商物 49,513 57,363 86% 28%
流业务)
智链顺达 智链顺达为本公司提供仓储服务(配
集团 送中心、区域配送中心、工厂租库等) 364 977 37% 12%
智链顺达承租本公司部分工厂的闲置 15 1,000 1% 4%
仓库
本公司为青啤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提供
综合服务:
1.1 受托提供质量检测服务;
青啤集团 1.2 受托进行健康饮品的产品研发; 1,051 1,800 58% 75%
1.3 提供 IT 信息网络管理等专业服
务;
1.4 人力资源管理服务.
合计 56,754 80,116 71%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本公司与青啤集团及其附属公司优家健康及智链顺达分别签署的框架
协议,本公司与关联方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上限预计金额和类别如下表:
单位:万元
本次预计金额
交易类别与关联人 (2022 年度交 交易上限预测依据
易上限)
1、优家健康委托本公司下属工厂定牌 3,776 依据优家健康提供的
生产“雀巢优活”“pure life”“优活 2022 年委托加工计划以
家”等系列品牌的包装饮用水及其他 及定价原则进行测算。
饮料产品;
2、智链顺达为本公司提供供应链业务 22,900 1. 物流运输服务根据智
服务 链顺达提供物流运输
2.1 智链顺达为本公司提供物流运输 服务范围,以及定价
服务(本集团的产品运输服务;生产 原则进行测算;
所需原材物料、包装物等产品生态链 2. 仓储服务根据智链顺
物资的运输服务); 达提供劳务的实际成
2.2 智链顺达为本公司提供仓储服务 本及服务范围进行测
(配送中心、区域配送中心)及二次 算;
包装、快递快运等增值服务; 3. 仓库租赁业务根据智
2.3 智链顺达承租本公司部分工厂的 链顺达租赁的仓库面
闲置仓库; 积及参考市场租赁价
格进行测算。
3、本公司为青啤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提 1,800 按照所有服务项目 2022
供综合服务 年实际发生成本的总和
3.1 受托提供质量检测服务; 进行测算。
3.2 受托进行健康饮品的产品研发;
3.3 提供 IT 信息网络管理等专业服
务;
3.4 人力资源管理服务。
以上交易合计总金额 28,476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青啤集团的基本情况
1、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五四广场青啤大厦
2、法定代表人:黄克兴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2646283445
4、注册资本:68,982 万元人民币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6、经营范围:国有资产运营及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历史沿革:青啤集团于 1997 年 4 月 21 日于青岛市注册成立,系由原青岛市
国有资产管理局(现青岛市国资委)以目标股份出资设立。2006 年 11 月,青岛市国资委以现金 29000 万元人民币对青啤集团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青啤集团注册资本为 68,982 万元人民币。
8、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未包括青啤集团下属子公司的合并数据):
2021 年 12 月末,资产总额约 451,803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约
215,049 万元;2021 年度,营业收入约 380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约31,153 万元。
(二)优家健康的基本情况
1、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经济开发区扬州路 27 号
2、法定代表人:卢绪军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5MA3TTK0L3C
4、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饮料生产;酒制品生产;食品生产;酒类经营;食品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历史沿革:优家健康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于青岛市莱西市注册成立。
8、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
2021 年 12 月末,资产总额约 133,938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约
6,384 万元;2021 年度,营业收入约 79,460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约-8,970 万元。
(三)智链顺达的基本情况
1、注册地址:市北区新疆路 8 号中联自由湾 A 座 3801-5
2、法定代表人: 姜宗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3MA3U6ANA8C
4、注册资本:7,000 万元人民币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6、经营范围:一般项
[2021-12-18] (600600)青岛啤酒: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由政府收储土地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临 2021-046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由政府收储土地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土地征收补偿事项概述
1、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杨家群货场土地政府收储可行性报告》,同意政府对公司所属杨家群货场土地(“目标土地”)进行收储,目标土地收储事项的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年 7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载《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临 2021-030)和《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拟
由政府收储土地的公告》(临 2021-031)。以及 2021 年 11 月 27 日上载《青岛啤
酒股份有限公司拟由政府收储土地进展情况的公告》(临 2021-043)。
2、上述目标土地征收补偿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土地征收补偿事项的最新进展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近日获悉包括目标土地在内的地块最终拍卖出让价格为 142,204.85万元人民币(目标土地面积占出让地块的 86.9%),经本公司内部测算,在扣除土地整理费用及其他税费和相关支出后,预计目标土地征收补偿款确认收入后将增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4-5 亿元人民币。
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土地收储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2021-12-16] (600600)青岛啤酒: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编号:临2021-045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由于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2名激励对象因达到法定年龄正常退休或因个人原因辞职,根据公司《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拟对该12名人员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进行部分或全部回购注销处理,合计122,002股。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 注销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
122,002股 122,002股 2021年12月20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一)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授权(以下合称“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2021年9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激励计划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对12名因达到法定年龄正常退休或因个人原因辞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披露的《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编号:临2021-040)。
(二)2021年10月8日,公司披露了《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编号:临2021-041),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在约定的申报时间内,无债权人申报债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截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时止,《激励计划》中共有12名激励对象因达到法定年龄正常退休或因个人原因辞职,导致其作为公司激励对象的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从而触发《激励计划》第十三章规定的回购注销条件。据此,公司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的授权,对该12名人员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进行部分或全部回购注销处理。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12名激励对象,拟回购注销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合计122,002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剩余A股限制性股票为13,371,998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对上述1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2,002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预计该部分股份将于2021年12月20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3,494,000 -122,002 13,371,998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350,982,795 0 1,350,982,795
1、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 695,913,617 0 695,913,617
2、无限售条件流通H股 655,069,178 0 655,069,178
股份合计 1,364,476,795 -122,002 1,364,354,793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发表以下结论性意见: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注销数量及回购价格符合《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披露的《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2021-12-14] (600600)青岛啤酒: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1%的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临 2021-044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1%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获知合计持有本公司总股本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复星国际有限公司(包括其旗下实体,合称“复星集团”)旗下两家实体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减持本公司 H 股 3,800 万股(“本次权益变动”),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
要约收购,不会使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复星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将由 7.84%下降至 5.06%。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下午收市后接到复星集团书面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时段后, 复星集团旗下两家实体(包括:1.复星产业控股有限公司;2.China Momentum Investment (BVI) Limited)作为卖方分别与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协议,委托配售代理销售其所持的本公司 H 股股份共计 3,800 万股,占本公司
总股本约 2.78%,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与买受方进行场内
交易,并将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完成该等股份的交割。
本次权益变动前,复星集团持有本公司 H 股股份 106,983,91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约 7.84%。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复星集团持有本公司 H 股股份 68,983,919 股,占本
公司总股本约 5.06%。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于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数量(H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H股) 持股比例
复星集团 106,983,919 7.84% 68,983,919 5.06%
注:1、上述百分比经舍入调整后计算。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 所涉及后续事项
1、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本公司将根据股东
后续持股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3 日
[2021-11-27] (600600)青岛啤酒: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拟由政府收储土地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2021-043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拟由政府收储土地进展情况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与青岛市土地储备整理
中心、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及青岛市北城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
《青岛市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书》,青岛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
对公司所持有的不动产权证书为鲁(2021)青岛市不动产权第 0007892
号的地块(登记面积 60,348.4 平方米)进行收储,该协议已经政府批
准生效;
上述土地征收补偿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地块将由政府以网上拍卖方式出让,由于土地出让的成交情况尚不确
定,导致土地补偿金额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等也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继续积极关注本次土地收储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公告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土地征收补偿事项概述
1、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杨家群货场土地政府收储可行性报告》,同意政府对公司所属杨家群货场土地(“目标土地”)进行收储,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国有土地收储程序及不低于该地块的评估价值和确保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与政府协商签署土地收
储相关协议,并跟进办理具体土地收储手续。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上载《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
议决议公告》(临 2021-030)和《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拟由政府收储土地的公告》(临 2021-031)。
2、上述目标土地征收补偿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
1、交易对方(《青岛市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书》甲方):青岛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单位。
注册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 17 号 1815 室
法定代表人:朱国堂
企业性质:事业单位
2、交易对方(《青岛市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书》丙方):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为被收回土地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 107 号
3、交易对方(《青岛市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书》丁方):青岛市北城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项目土地开发整理单位。
注册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 168 号 20 楼 2001 室
法定代表人:张友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3MA3MGHN88T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城市旧城改造及建设;土地整理与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市政工程;物业管理;园林绿化管理;以自有资金投资(需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商业运营管理;产业园管理;孵化器管理;经营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目标土地基本情况
公司所属目标土地,因城市发展致仓储条件受限近年处于闲置状态,且不具备产业开发利用的条件,本公司认为由政府收储对本公司更为有利。
目标土地具体位置:青岛市市北区劲松四路以东、劲松五路以西、西韩社区
经济发展用地以南、规划同德路以北地块,不动产权证书为鲁(2021)青岛市不动产权第 0007892 号,登记土地使用权面积 60,348.4 平方米,登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四、土地收储协议的主要条款
本公司与青岛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及青岛市北城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青岛市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书》,2021 年 11月 26 日,公司收到上述协议书经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生效的签章文本。协议书主要条款如下:
1、由甲方(系指青岛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收回本公司位于青岛市市北区的目标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丁方(系指青岛市北城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土地开发整理单位,该项宗地土地补偿费用由丁方支付。
2、目标土地补偿总价款=(青啤货场片区改造项目(“该项目”)总返还款-该项目丁方土地整理费用)*公司占地比例(86.9%)。
2.1“该项目总返还款”为按照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有关问题的通知》(青政发〔2002〕103 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 年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青政办发〔2009〕9 号两个文件标准确定的该项目土地出让金返还至丁方账户的款项。以最终实际清算至丁方账户金额为准(如扣减净空及农业费用、基金等,以政府最终执行文件为准)。
2.2 “该项目丁方土地整理费用”为该项目土地整理期间所发生的场地平整、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评估、测绘、设计、项目招拍挂、编制各种方案、分析报告(含土壤调查等)、委托服务机构等一级整理的全部费用,最终以政府部门审计项和审计值为准。
3、待政府部门出具关于该项目土地整理费用的审计报告且该项目总返还款拨付至丁方账户 30 日内,丁方按照协议约定计算方式结算公司补偿价款,结算后一次性向公司指定银行账号支付土地补偿款。
4、公司应于收到丁方通知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协议项下土地涉及的目标土地权属材料原件交付丁方,并协助丁方将目标土地纳入储备、办理目标土地房地产权证注销等相关工作。公司应按协议约定向丁方交付目标土地,双方签订土地交接单。
5、《青岛市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书》经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
公章并经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五、土地征收补偿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目标土地具体补偿金额将依据土地拍卖出让成交情况予以确定,由于政府以网上拍卖方式出让土地的具体推进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尚无法确认对于公司的实际影响。
经本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目标土地征收补偿待相关土地移交确认收入后预计将增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4 至 5 亿元人民币。公司将继续积极关注本次土地收储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2021-10-29] (600600)青岛啤酒: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临 2021-042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采取书面议案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
董事 8 人,实际表决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同意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根据公司上市地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相关信息披露。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同意票数均为 8 票,没有反对票和弃权票。三项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2021-10-29] (600600)青岛啤酒: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2.665元
每股净资产: 17.154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29%
营业总收入: 267.71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6.11亿元
[2021-10-08] (600600)青岛啤酒: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临 2021-037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
第二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
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其中:非执行董事石琨先生以通讯
表决方式签署决议,独立董事肖耿先生、盛雷鸣先生、姜省路先生及张然女士分别通 过电话连线方式参加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经审议 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的议案。
1、同意公司于 2021 年度投资结构性存款的单日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77 亿元,提
请管理层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同意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用 于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投资,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不包括青岛啤酒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类理财业务),授权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 12 个月。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决策及实施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选择具体商业银行作为受托方、明确投资金额、期限、挂钩衍生产品品种、签署合同 及协议等。
如后续单笔/累计实际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金额或者收益达到两地交易所须予 披露交易的测试标准,公司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除此之外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报告期内理财产品办理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该议案的同意票数为 8 票,没有反对票和弃权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回购注销激励计划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及 2020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2020 年第
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以下统称“股东年会及类别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的《青岛
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相关规定:
1、截至本次会议审议时止,本激励计划中共有 12 名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约定和股东年会及类别股东会的授权,拟对该12名人员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A股限制性股票进行部分或全部回购注销处理。
(1)拟对 10 名因达到法定年龄退休的人员持有的部分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4,002 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2)拟对 2 名因个人原因辞职的人员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8,000 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上述拟回购注销的 A 股限制性股票合计 122,002 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
资金。
2、鉴于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完成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75 元(含税),公
司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约定和股东年会及类别股东会的授权,对 A 股限制性股
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就 2 名辞职人员,回购价格由 21.18 元/股调整为 20.43 元
/股;就 10 名退休人员,回购价格调整为 20.43 元/股,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约定加算回购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
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1,364,476,795 股变更为1,364,354,793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由 1,364,476,795 元减少为 1,364,354,793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将不影响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该议案的同意票数为 5 票,没有反对票和弃权票。公司执行董事黄克兴先生、于竹明先生、王瑞永先生是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属于关联董事,已就该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1-10-08] (600600)青岛啤酒: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临 2021-038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
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7 人,实际表决监事 7 人,其中:监事姚宇、李燕通过电话接入方式出席会议,会议有效行使表决权票数 7 票。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投资。
二、审议通过《公司回购注销激励计划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本激励计划”)中截至目前共有 12 名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根据本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及 2020 年第一次A 股类别股东会议、2020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A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部分或全部回购注销处理,合计 122,002 股,回购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以及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上述议案的同意票数为 7 票,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1-10-08] (600600)青岛啤酒: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进行结构性存款产品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编号:临 2021-039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进行结构性存款产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受托方:已上市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未来 12 个月内公司计划进行结构性存款业务,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80亿元,且认购资金可循环使用。
●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
●期限: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1 年 9 月 29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的议案》,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一、年度投资计划概况
(一)目的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升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资本的保值增值,本着稳健、谨慎的操作原则,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投资。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投资结构性存款的资金来自于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
(三)产品的基本情况
1、产品类型
挂钩型银行结构性存款,银行承诺本金按时兑付,并实现浮动收益。
2、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情况,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以及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未来 12 个月内公司计划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且认购资金可循环使用。
3、实施主体及方式
公司使用上述额度,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商业银行作为受托方、明确投资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管理总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公司对结构性存款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结构性存款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要求的产品。
二、年度投资计划的具体情况
(一)合同主要条款及资金投向
上述计划执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四号 上市公司委托理财公告(2019 年 11 月修订)》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实际投资的具体情况,包括合同主要条款、资金投向等。
(二)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在投资产品期间,公司将密切与存款银行保持联系,及时跟踪产品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与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财务管理总部负责具体的产品购买程序办理事宜,并配备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三、结构性存款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认购的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受托方均为已上市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受托方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41,514,185,835 45,236,910,933
负债总额 20,146,133,669 22,280,444,834
净资产额 21,368,052,166 22,956,466,099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6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4,953,422,362 5,024,661,252
量净额
营业收入 27,759,710,926 18,291,160,7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201,323,556 2,415,521,329
净利润
(二)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投资业务,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三)会计处理方式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结构性存款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五、风险提示
1、公司认购的结构性存款属于短期保本浮动收益的低风险型产品,但浮动收益取决于挂钩标的价格变化,受市场多种要素的影响,仍存在收益不确定的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仍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
1、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于 2021 年内认购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77 亿元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同意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结构
性存款,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上述认购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通过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金情况的多方面了解,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升公司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流动资金开展低风险的结构性存款产品业务,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进行结构性存款产品业务。”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认购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情况
金额:万元
序号 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
金额 本金金额
平安银行结构 100,000 100,000 507.12 /
1 性存款
中国建设银行 60,000 60,000 355.07 /
2 结构性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 350,000 / / 350,000
3 结构性存款
平安银行结构 200,000 100,000 1,686.03 100,000
4 性存款
青岛银行结构 180,000 90,000 203.67 90,000
5 性存款
中国银行结构 100,000 / / 100,000
6 性存款
中国光大银行 68,000 18,000 57.29 50,000
7 结构性存款
上海浦东发展 60,000 40,000 315.83 20,000
8 银行结构性存
款
兴业银行结构 40,000 / / 40,000
9 性存款
结构性存款合计 1,158,000 408,000 3,125.01 75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77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36.04
(%)
最近12个月认购结构性存款产品累计收益/最近一 1.42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1-10-08] (600600)青岛啤酒: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编号:临 2021-041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第十届
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激励计划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事项的议案》,由于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共有 12 名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根据《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的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2,002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089%。回购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364,476,795 股变更为 1,364,354,793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0)。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等书面证明文件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本次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事项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
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1月21日的9: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申报登记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五四广场青啤大厦1106室,邮政编码:266071
3、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室
4、联系电话:0532-85713831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1-10-08] (600600)青岛啤酒: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编号:临 2021-040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
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回购注
销激励计划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一次 A 股
类别股东会议及 2020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以下合称“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关于<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履行了信息披露程序。
2、根据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的授权,2020 年 6 月 29 日,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2020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A 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0 年 7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 627 人,实际授予数量为 1,320 万股。
4、2021 年 3 月 22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
监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于同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以及法
律顾问对本次预留股份授予发表了专业意见。相关公告已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对
外披露。
5、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股票授予结果的公告》,预留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 34 人,实际授予数量为 29.4 万股。
6、根据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的授权,2021 年 9 月 29 日,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激励计划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公告同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价格及数量
1、回购原因及数量
截至本次董事会审议时止,《激励计划》中共有 12 名激励对象(包括 1 名中
层管理人员和 11 名核心骨干人员)因达到法定年龄正常退休或因个人原因辞职导致其作为公司激励对象的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从而触发《激励计划》第十三章规定的回购注销条件。据此,公司拟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股东年会及类别股东会的授权,对该 12 名人员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部分或全部回购注销处理。
(1)2 名激励对象在劳动合同期内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辞职,回购注销其全部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8,000 股。
(2)10 名激励对象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常退休,回购注销其持有的部分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4,002 股。
以上拟回购注销的 A 股限制性股票合计 122,002 股,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
比例约为 0.0089%。回购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2、回购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四章的规定,若公司发生派息等事项,限制性股票的
回购价格将做相应调整。鉴于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完成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人民币 0.75 元(含税),本次董事会依据股东年会及类别股东会的授权,对限制 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如下:
(1)就 2 名辞职人员,回购价格按照授予价格和回购时市场价格的孰低确
定,故回购价格由 21.18 元/股调整为 20.43 元/股;
(2)就 10 名退休人员,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并相应减去已派息金额进行回购,故回购价格调 整为20.43元/股并加算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银行 同期存款利息。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494,000 -122,002 13,371,998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350,982,795 0 1,350,982,795
1、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 695,913,617 0 695,913,617
2、无限售条件流通H股 655,069,178 0 655,069,178
合计 1,364,476,795 -122,002 1,364,354,793
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 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
质性影响。
五、本次回购注销计划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 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董事意见
就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截至本次董事会审议时止,本次激励计划中共有 12 名激励对象个人情况
发生变化,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注销该 12 名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或全部 A 股限制性股票合计 122,002 股。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事项。
2、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的授权,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董事会本次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和回购注销相关事项时,审议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以及对12名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22,002股A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审议发表以下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中截至目前共有 12 名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股东年会及类别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A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部分或全部回购注销处理,合计 122,002 股,回购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以及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发表以下结论性意见: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激励计划》、《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注销数量及回购价格符合《激励计划》、《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3、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1-09-18] (600600)青岛啤酒: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2021年度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公告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临2021—036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1年度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工作,构建和谐投资者关系,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将参加由青岛证监局、青岛市上市公司协会、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2021年度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平台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星期五)下午15:00至17:00。届时公司董事会秘书张瑞祥先生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经营状况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
[2021-09-11] (600600)青岛啤酒: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5%的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临 2021-035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5%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获知合计持有本公司总股本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复星国际有限公司旗下两家实体 Star Insurance Company 和 Fosun Industrial
Holdings Limited (复星产业控股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于2021年8月26日至
2021年9月8日减持本公司H股股份,导致复星国际有限公司旗下五家实体(包括:1.
复星产业控股有限公司;2.China Momentum Investment (BVI) Limited;3.Fidelidade
- Companhia de Seguros, S.A.;4. Peak Re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鼎睿再保险有
限公司)以及 5.Star Insurance Company,合称“复星集团”)自 2020 年 12 月 11 日
至 2021 年 9 月 8 日累积减持本公司 H 股股份合计 68,222,317 股,减持股份比例达
到 5.00%(“本次权益变动”)。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复星集团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下降至 7.84%。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公司获知: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至 2021 年 9 月 8 日, 复星国际有限公司旗下
两家实体 Star Insurance Company 和 Fosun Industrial Holdings Limited (复星产业控股有
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转让本公司 H 股股份 4,222,317 股,导致复星集团自 2020 年
12 月 11 日至 2021 年 9 月 8 日累积减持本公司 H 股股份合计 68,222,317 股,减持股份
比例达到 5.00%,需要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 3 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并通知本公司进行公告。
根据复星集团就本次权益变动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记载,截至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复星集团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减持价格
减持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区间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方式 (股) (%) (港币/
股)
China Momentum 大宗
交易 2020.12.11 4,252,000 0.31% 75.33
Investment (BVI) Limited
Fidelidade - Companhia de 大宗
交易 2020.12.11 3,260,000 0.24% 75.33
Seguros, S.A.
Fosun Industrial Holdings 大宗
交易 2020.12.11 22,506,000 1.65% 75.33
Limited
大宗
Star Insurance Company 交易 2020.12.11 584,000 0.04% 75.33
Peak Reinsurance Company 大宗
交易 2020.12.11 398,000 0.03% 75.33
Limited
Fosun Industrial Holdings 大宗
交易 2021.04.29 24,000,000 1.76% 70.88
Limited
China Momentum 大宗
交易 2021.04.29 4,500,000 0.33% 70.88
Investment (BVI) Limited
Fidelidade - Companhia de 大宗
交易 2021.04.29 3,460,000 0.25% 70.88
Seguros, S.A.
Peak Reinsurance Company 大宗
交易 2021.04.29 420,000 0.03% 70.88
Limited
大宗
Star Insurance Company 交易 2021.04.29 620,000 0.05% 70.88
集中
Star Insurance Company 竞价 2021.08.26 310,000 0.02% 65.50
集中
Star Insurance Company 竞价 2021.08.27 236,000 0.02% 66.54
集中
Star Insurance Company 竞价 2021.08.30 346,000 0.03% 63.00
Star Insurance Company 集中 2021.08.31 430,000 0.03% 63.05
竞价
Star Insurance Company 集中 2021.09.01 530,000 0.04% 64.70
竞价
Star Insurance Company 集中 2021.09.02 242,317 0.02% 64.79
竞价
Fosun Industrial Holdings 集中 336,000 0.02% 63.16
Limited 竞价 2021.09.03
Fosun Industrial Holdings 集中 574,000 0.04% 64.82
Limited 竞价 2021.09.06
Fosun Industrial Holdings 集中 462,000 0.03% 64.73
Limited 竞价 2021.09.07
Fosun Industrial Holdings 集中 756,000 0.06% 65.96
Limited 竞价 2021.09.08
合计 68,222,317 5.00%
复星集团于 2020 年 11 月 21 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前述《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载明的复星集团合计持有本公司 H 股数量为 175,206,236 股,合计持有前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时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2.84%。截止本公告刊发之日,复星集团合计持有本公司 H 股数量为 106,983,919 股,合计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7.84%。
注:上述 H 股百分比经舍入调整后计算。本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登记后,本公司的总股本由 1,364,182,795 股变更为 1,364,476,795 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Fosun Industrial Holdings Limited(复星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Fosun Industrial Holdings Limited(复星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中环花园道 3 号中国工商银行大厦 808 室
(二)China Momentum Investment (BVI) Limited
公司名称:China Momentum Investment (BVI) Limited
注册地址:Kingston Chambers, PO Box 173,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三)Fidelidade - Companhia de Seguros, S.A.
公司名称:Fidelidade - Companhia de Seguros, S.A.
注册地址:Largo do Calhariz 30, 1200-086, Lisbon, Portugal
(四)Peak Re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鼎睿再保险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Peak Re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鼎睿再保险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 99 号中环中心 6501-06,6509-13 室
(五)Star Insurance Company
公司名称:Star Insurance Company
注册地址:26255 American Drive, Southfield, MI 48034, United States ofAmerica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复星集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本次权益变动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公司将根据股东后续持股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
[2021-09-11] (600600)青岛啤酒: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青岛啤酒(A 股)、青岛啤酒股份(H 股)
股票代码:600600(A 股)、00168(H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Fosun Industrial Holdings Limited(复星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香港中环花园道 3 号中国工商银行大厦 808 室
通讯地址:香港中环花园道 3 号中国工商银行大厦 808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China Momentum Investment (BVI) Limited
住所: Kingston Chambers, PO Box 173,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通讯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二路 600 号,外滩金融中心 S1,17F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Fidelidade - Companhia de Seguros, S.A.
住所:Largo do Calhariz 30, 1200-086, Lisbon, Portugal
通讯地址:Largo do Calhariz 30, 1200-086,Lisbon, Portugal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Peak Re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鼎睿再保险有限公司)
住所: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 99 号中环中心 6501-06,6509-13 室
通讯地址: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 99 号中环中心 6501-06,6509-13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Star Insurance Company
住所:Star Insurance Company, 26255 American Drive, Southfield, MI 48034,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通讯地址:26255 American Drive, Southfield, MI 48034,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1 年 9 月 9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修订,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目录
第一节 释义......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1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15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购买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1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9
第七节 备查文件......19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Fosun Industrial Holdings Limited (复星产业控股
有限公司)
China Momentum Investment (BVI) Limited
Fidelidade - Companhia de Seguros, S.A.
Peak Re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
Star Insurance Company
上市公司 指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
式,导致所持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
累积下降满5%的权益变动行为
复星国际 指 Fosun International Limited(复星国际有限公
司)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 15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修订)
本报告书 指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Fosun Industrial Holdings Limited(复星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Fosun Industrial Holdings Limited(复星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中环花园道 3 号中国工商银行大厦 808 室
法定代表人:不适用
注册资本:不适用
注册号码:1039791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不适用
经营期限:不适用
税务登记号码:36677819
主要股东:复星国际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852 25093228
(二)China Momentum Investment (BVI) Limited
公司名称:China Momentum Investment (BVI) Limited
注册地址: Kingston Chambers, PO Box 173,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法定代表人:不适用
注册资本:不适用
注册号码:1963046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不适用
经营期限:不适用
税务登记号码:不适用
主要股东:China Momentum Fund, L.P.
联系电话:+86-21-23156945
(三)Fidelidade - Companhia de Seguros, S.A.
公司名称:Fidelidade - Companhia de Seguros, S.A.
注册地址:Largo do Calhariz 30, 1200-086,Lisbon, Portugal
法定代表人:不适用
注册资本:509,263,524 欧元
注册号码:500918880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保险与再保险业务
经营期限:不适用
税务登记号码:500918880
主要股东:Longrun Portugal, SGPS, S.A.
联系电话:+351933510352
(四)Peak Re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鼎睿再保险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Peak Re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鼎睿再保险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 99 号中环中心 6501-06,6509-13 室
法定代表人:不适用
注册资本:不适用
注册号码:1531647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从事再保险业务
经营期限:不适用
税务登记号码:08/53738745
主要股东:Peak Reinsurance Holdings Limited
联系电话:+(852) 3509 6666
(五)Star Insurance Company
公司名称:Star Insurance Company
公司名称:Star Insurance Company
注册地址:26255 American Drive, Southfield, MI 48034,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法定代表人:不适用
注册资本:5,040,000 美元
注册号码:38-2626205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保险相关业务
经营期限:不适用
税务登记号码:38-2626205
主要股东:AmeriTrust Group, Inc.
联系电话:+1 (248) 358-11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主要负责人
(一)Fosun Industrial Holdings Limited
是否取得其他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国家或者地区 职务
的居留权
陈启宇 男 中国 中国 否 董事
吕敏怡 女 中国香 中国香港 否 董事
港
罗紫君 女 中国香 中国香港 否 董事
港
(二)China Momentum Investment (BVI) Limited
长期居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国籍 住地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职务
中国香
陈欣 男 中国 港 否 董事
(三)Fidelidade - Companhia de Seguros, S.A.
是否取得其
姓名 性 国籍 长期居住 他国家或者 职务
别 地 地区的居留
权
Jorge Manuel
Baptista 男 葡萄牙 葡萄牙里 否 董事长
Magalh?es 斯本
Correia
José Manuel 葡萄牙里
Alvarez 男 西班牙 是 副董事长
斯本
Quintero
葡萄牙里
徐凌江 男 中
[2021-08-26] (600600)青岛啤酒: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临 2021-034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
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以书面议案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7 人,实到
监事 7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全体与会监事充分审议,表决一致同意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监事会同意通过该议案。
二、关于申请 30 亿元委托贷款及自营贷款额度的议案。
上述所有议案的同意票数均为 7 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5 日
[2021-08-26] (600600)青岛啤酒: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临 2021-033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采取书面议案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
董事 8 人,实际表决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同意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根据公司上市地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相关信息披露。
二、审议通过关于申请 30 亿元委托贷款及自营贷款年度最高额及相关授权事项的议案。
同意在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内公司每年委托贷款及自营贷款的最高额度为 30亿元人民币,授权公司总裁及财务总监审批并签署委托贷款及自营贷款新增、展期或借新还旧的相关文件。
上述议案同意票数均为 8 票,没有反对票和弃权票。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5 日
[2021-08-26] (600600)青岛啤酒: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1.78元
每股净资产: 16.257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03%
营业总收入: 182.91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4.16亿元
[2021-08-03] (600600)青岛啤酒: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A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2021-032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 A 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人民币 0.75 元(含税)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1/8/9 - 2021/8/10 2021/8/10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1 年 6 月 28 日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0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A 股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本公司总股本 1,364,476,795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7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023,357,596.25 元。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公司将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021 年 5 月 26 日,本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294,000 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完成授
予登记,公司总股本增至 1,364,476,795 股。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1/8/9 - 2021/8/10 2021/8/10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除青岛啤酒集团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青岛啤酒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本公司 A 股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以及《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在派发股息红利时暂不扣缴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75 元。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本公司 A 股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本公司,本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
际税负为股息红利所得的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
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股息红利所得的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其股
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本公司 A 股股份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有关规定,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为10%,由本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0.675 元。
(3)对于持有本公司 A 股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于 2009 年 1 月 23 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
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按照 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0.675 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持有本公司 A 股股份的 QFII 除外的其他法人股东及机构投资者,按税法有关
规定由其自行缴纳股息、红利所得税,本公司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0.75 元。
(5)对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沪股通”),其股息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 A 股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的相关规定,对于沪股通投资者投资本公司 A 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本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0.675 元,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对于沪股通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议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 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本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沪股通投资者股权登记日、现金红利发放日等时间安排与本公司 A 股股东一致。
(6)对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香港联交所本公司 H 股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本公司已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港股通 H 股股票现金红利派发协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港股通 H 股投资者名义持有人接收本公司派发的现金红利,并通过其登记结算系统将现金红利发放至相关港股通 H 股股票投资者。
港股通 H 股股票投资者的现金红利以人民币派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4]81 号)、《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 号)的相关规定,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港股通投资本公司 H 股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本公司按照 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0.60 元。对内地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港股通投资本公司 H 股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比照个人投资者征税。本公司对港股通内地企业投资者不代扣股息红利所得税款,应纳税款由企业自行申报缴纳,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0.75 元。
港股通投资者股权登记日、现金红利发放日等时间安排与本公司 H 股股东一致,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交所网站 http://www.hkexnews.hk 发布的日期为2021年6月28日的公告。五、 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联系电话:0532-85713831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 日
[2021-07-13] (600600)青岛啤酒: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临 2021-030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
会议(“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上午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召
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其中,非执行董事石琨先生及独立董事肖耿先生、盛雷鸣先生及张然女士分别通过电话连线方式参加并行使表决权。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黄克兴董事长主持,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一致同意通过如下事项:
一、 审议通过公司杨家群货场土地政府收储项目可行性报告。
1、公司所属杨家群货场土地,随着城市发展,由于物流限制原因,不再具备货物仓储的条件,近年处于闲置状态。根据青岛市市北区政府规划要求,拟纳入征收范围。由于杨家群地块不具备产业开发利用的条件,由政府收储对公司更有利。
2、同意青岛市市北区政府对公司杨家群货场土地(占地面积 60,348.4 平方米)进行收储,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国有土地收储程序及不低于该地块的评估价值和确保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与政府协商签署土地收储相关协议,并跟进办理具体土地收储手续。
二、 审议通过北京五星青岛啤酒有限公司清算项目资产处置可行性报告。
1、北京五星青岛啤酒有限公司(“五星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清河西三旗建材城中路 2 号,本公司及青岛啤酒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合计持有五星公司 62.64% 股权,有证出让土地面积182,153.37 平方米。按照北京市政府、海淀区政府疏解非首都功能以及加快推进城市道路建设的战略部署,要求对五星公司土地整体收储。
2、经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9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五
星公司进行停产整合,并分步实施。目前计划启动五星公司土地收储及清算相关事宜。北京市土地储备中心已委托北京康正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五星公司土地、地上建筑物及构筑物、设备等进行资产价值评估并经青岛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复核,评估价格
约为 16.78 亿元人民币。经本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五星公司土地征收补偿待相关土地移交确认收入后预计将增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7 亿元人民币。
3、同意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对五星公司所属自用生产用地进行收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国有土地收储程序及不低于该地块的评估价值和确保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与政府协商签署土地收储相关协议,并跟进办理具体土地收储手续。
上述征收补偿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上述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由于本公司尚需与相关政府部门商定土地收储协议条款,可能出现变化,影响金额等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上述议案同意票数均为 8 票,没有反对票和弃权票。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2 日
[2021-07-13] (600600)青岛啤酒: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拟由政府收储土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2021-031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拟由政府收储土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拟对公司杨家群货场土地(占地面积 60,348.4 平
方米)进行收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拟对五星公司所属自用生产用
地(有证出让土地面积 182,153.37 平方米)进行收储。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国有土地收储程序及不低于该地块的评
估价值和确保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与政府协商签署土地收储相关协
议,并跟进办理具体土地收储手续。
由于公司尚需与相关政府部门商定土地收储协议条款,可能出现变化,
影响金额等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土地征收补偿事项的进展
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土地征收补偿事项概述
1、公司所属青岛市市北区杨家群货场土地,因城市发展致仓储条件受限近年处于闲置状态,且不具备产业开发利用的条件。根据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规划要求,拟由其进行征收。
2、北京五星青岛啤酒有限公司(“五星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清河西三旗建材城中路 2 号,有证出让土地面积 182,153.37 平方米。公司及青岛啤酒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合
计持有五星公司 62.64%股权。按照北京市政府、海淀区政府疏解非首都功能以及加快推进城市道路建设的战略部署,要求对五星公司土地整体收储。经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9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五星公司进行
停产整合,并分步实施。目前计划启动五星公司土地收储及清算相关事宜。
3、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杨家群货场土地政府收储可行性报告》和《北京五星青岛啤酒有限公司清算项目资产处置可行性报告》,同意青岛市市北区政府对公司杨家群货场土地进行收储和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对五星公司所属自用生产用地进行收储及五星公司清算相关事宜;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国有土地收储程序及不低于该地块的评估价值和确保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与政府协商签署土地收储相关协议,并跟进办理具体土地收储手续。
4、上述两项土地征收补偿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收储土地基本情况
1、拟由政府收储的杨家群地块位于青岛市市北区,占地面积 60,348.4 平方米,该土地近年处于闲置状态,不具备产业开发利用的条件,本公司认为由政府收储对本公司更为有利。
2、北京市土地储备中心已委托北京康正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五星公司土地、地上建筑物及构筑物、设备等进行资产价值评估并经青岛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复核,评估价格约为 16.78 亿元人民币。
三、土地征收补偿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如五星公司土地征收补偿待相关土地移交确认收入后,预计将增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7 亿元人民币。
但由于本公司尚需与相关政府部门进一步磋商土地收储协议的相关细节,存在因政策变化等因素导致土地收储事项不能继续推进的可能性;同时,上述财务影响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金额,最终确定的补偿金额以公司签署的土地收储协议约定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2 日
[2021-06-29] (600600)青岛啤酒: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临 2021-027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
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在青岛啤酒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
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公司董事长黄克兴因赴京参加重要会议,非执行董事石琨因公务,独立董事肖耿和张然因疫情防控要求,均通过电话连线方式参加并行使表决权。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黄克兴先生主持,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一致同意通过如下事项:
一、 选举黄克兴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二、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战略与投资
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1. 审计与内控委员会成员包括:独立董事张然女士、肖耿先生、盛雷鸣先
生、姜省路先生以及非执行董事石琨先生,其中,张然女士为该委员
会主席(召集人)。
2.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成员包括:独立董事姜省路先生、肖耿先生、盛雷鸣
先生、张然女士以及非执行董事石琨先生,其中姜省路先生为委员会
主席(召集人)。
3.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包括:董事长黄克兴先生、执行董事于竹明先生、
独立董事盛雷鸣先生、张然女士以及非执行董事石琨先生,其中黄克
兴先生为委员会主席(召集人)。
三、 因公司总裁的继任人选一直在遴选之中,为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由董事
长暂时代行总裁职责。根据董事长代行总裁职责提名,聘任王瑞永先生为
本公司副总裁;聘任于竹明先生为本公司财务总监;聘任蔡志伟先生为本
公司营销总裁;聘任姜宗祥先生为本公司副总裁、供应链总裁;聘任徐楠
女士为本公司副总裁、制造总裁、总酿酒师;聘任王少波先生为本公司副
总裁。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之日起至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四、 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张瑞祥先生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孙晓航先生
为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之日起至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并委任本公司执行董事于竹明先生和董事会秘
书张瑞祥先生为香港联合交易所授权代表。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表示同意,认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以及公司对高管人员的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同意按照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对现行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体现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对于企业管治、环境保护及社会责任等方面的战略管理职责。修订后的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与本公告一并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述议案同意票数均为 8 票,没有反对票和弃权票。
本公司董事会对于增彪先生在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8 日
[2021-06-29] (600600)青岛啤酒: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临 2021-026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简
称“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6 月 2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青岛市市北区登州路 56 号青岛啤酒厂综合楼一楼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9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37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082,431,887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430,194,721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652,237,16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79.33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31.53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47.8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因公司董事长黄克兴赴京参加重要会议,董事会指定公司执行董事、财务总监于竹明担任会议主席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4 人,董事长黄克兴、非执行董事石琨、独立董事
于增彪及肖耿分别因公务或疫情防控要求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 7 人,出席 4 人;股东监事姚宇、独立监事李燕和王亚平分别
因公务或疫情防控要求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本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430,186,021 100 0 0 0 0
H 股 368,230,792 99.84 592,000 0.16 0 0
普通股合计: 798,416,813 99.93 592,000 0.07 0 0
2、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本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430,186,021 100 0 0 0 0
H 股 368,230,792 99.84 592,000 0.16 0 0
普通股合计: 798,416,813 99.93 592,000 0.07 0 0
3、 议案名称:审批及批准本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430,186,021 100 0 0 0 0
H 股 368,230,792 99.84 592,000 0.16 0 0
普通股合计: 798,416,813 99.93 592,000 0.07 0 0
4、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本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包括股利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430,178,621 99.997 14,700 0.003 0 0
H 股 367,824,792 99.73 998,000 0.27 0 0
普通股合计: 798,003,413 99.87 1,012,700 0.13 0 0
5、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本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师,并决定其年度酬金为不超过人民币 660 万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430,044,921 99.97 148,400 0.03 0 0
H 股 366,908,600 99.48 1,914,192 0.52 0 0
普通股合计: 796,953,521 99.74 2,062,592 0.26 0 0
6、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本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师,并决定其年度酬金为不超过人民币 198
万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430,193,321 100 0 0 0 0
H 股 368,366,792 99.88 456,000 0.12 0 0
普通股合计: 798,560,113 99.94 456,000 0.06 0 0
7.01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选举黄克兴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429,019,427 99.73 1,173,894 0.27 0 0
H 股 322,300,769 87.39 46,522,023 12.61 0 0
普通股合计: 751,320,196 94.03 47,695,917 5.97 0 0
7.02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选举于竹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430,052,099 99.97 141,222 0.03 0 0
H 股 333,648,524 90.46 35,174,268 9.54 0 0
普通股合计: 763,700,623 95.58 35,315,490 4.42 0 0
7.03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选举王瑞永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430,169,921
[2021-06-29] (600600)青岛啤酒: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临 2021-028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在青岛啤酒厂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7 人,实到监事 7 人,其中,监事姚宇、李燕通过电话接入方式出席会议,会议有效行使表决权票数 7 票。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全体监事审议,一致同意选举郭秀章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
郭秀章先生的简历见本公司 2021 年 5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公布的《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6 月 28 日
[2021-06-29] (600600)青岛啤酒: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临 2021-029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按规定经民主程序推选黄祖江先生、孙丽红女士及孟庆尚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郭秀章先生、姚宇先生、李燕女士及王亚平先生,共同组成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后立即开始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连任职工代表监事黄祖江先生、孙丽红女士和孟庆尚先生的简历请见本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本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6 月 28 日
[2021-06-01] (600600)青岛啤酒: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编号:临 2021-025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根据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对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具体实施的授权事项,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已完成授予登记,并已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总股本由1,364,182,795股变更为1,364,476,795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364,182,795元变更为1,364,476,795元。现公司对《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四条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现行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成立后发行普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成立后发行普
通股,为 317,600,000 股的境外上市外 通股,为 317,600,000 股的境外上市外
资股,占公司可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 资股,占公司可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 29.96%及200,000,000股的境内上市内 29.96%及 200,000,000 股的境内上市 资股,占公司可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 内资股,占公司可发行的普通股总数
18.87%。 的 18.87%。
公司现股本结构为: 普 通 股 公司现股本结构为: 普 通 股
1,364,182,795 股,其中境内上市内资 1,364,476,795 股,其中境内上市内资
股股东持有 709,113,617 股(包括有限 股股东持有 709,407,617 股(包括有限
售条件股份 13,200,000 股,无限售流 售条件股份 13,494,000 股,无限售流
通 A 股 695,913,617 股),境外上市外 通 A 股 695,913,617 股),境外上市外
资股股东持有 655,069,178 股。 资股股东持有 655,069,178 股。
第二十四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第二十四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 1,364,182,795 元。 人民币 1,364,476,795 元。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会秘书代表公司负责处理因上述修订所需的各项有关申请、报批、披露、登记及备案等相关手续(包括依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文字性修改)。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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