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513什么时候复牌?-联环药业停牌最新消息
≈≈联环药业600513≈≈(更新:22.01.22)
[2022-01-22] (600513)联环药业:联环药业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码:2022-008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等议案,并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披露了《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相关公告及
文件;2019 年 5 月 17 日,公司披露实际控制人江苏金茂化工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收到的扬州市国资委《关于同意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扬国资[2019]55 号),扬州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5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对《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部分内容进行修订。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1、2019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
第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 年 4 月 30 日至 2019 年 5 月 9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公告了监事会发表的《监事会关
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 年 5 月 17 日,公司披露江苏金茂化工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收到的扬
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扬州市国资委”)《关于同意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扬国资[2019]55 号),扬州市国资委原则同意联环药业实施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19 年 6 月 5 日,联环药业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19 年 6 月 24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
第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19 年 7 月 18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
7、2019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
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1.5 万股,回购价格为 4.172元/股。同日,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0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0 年 3 月 11 日,公司完成了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
10、2022 年 1 月 2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
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对《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修订背景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公司于2019年4月制定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在设置业绩指标时,公司基于未来3年生产经营稳定的假设,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状况,结合公司行业地位、业务规模、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战略等实际情况以及对行业发展前景所作的合理预期,在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下,设置了综合每股收益、净利润增长率及现金分红比例的完善的指标体系。
鉴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拟回购注销,公司结合目前外部客观环境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分析,近两年,医药行业受疫情影响较大,为了充分调动经营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拟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
三、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修订内容
修订前:
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修订后:
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 个月。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1/3
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1/3
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1/3
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1/3
登记完成之日起7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修订前: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2021年每股收益不低于0.36元;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相比2018年不低
第二个解锁期 于51.93%(对应2021年净利润绝对值为11125.51万元);且上述指标
都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
2021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30%。
2022年每股收益不低于0.42元;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相比2018年不低
第三个解锁期 于74.66%(对应2022年净利润绝对值为12789.88万元);且上述指标
都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
2022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30%。
修订后: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2022年每股收益不低于0.36元;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相比2018年不低
第二个解锁期 于51.93%(对应2022年净利润绝对值为11125.51万元);且上述指标
都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
2022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30%。
2023年每股收益不低于0.42元;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相比2018年不低
第三个解锁期 于74.66%(对应2023年净利润绝对值为12789.88万元);且上述指标
都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
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30%。
修订前:
根据 Wind 行业分类,公司属于“制药、生物科技与生命科技”上市公司,选取主营类型相近、资产运营模式类似的 16 家 A 股上市公司作为行业对标企业,对标企业名称如下:
序号 股票代码 证券简称
1 002566.SZ 益盛药业
2 002898.SZ 赛隆药业
3 002107.SZ 沃华医药
4 603229.SH 奥翔药业
5 300110.SZ
[2022-01-22] (600513)联环药业:联环药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 2022-007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联环药业”)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由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
如下: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亿捌仟柒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亿捌仟柒
佰玖拾玖万零叁佰柒拾元(RMB287,990,370)。 佰壹拾肆万伍仟陆佰柒拾肆元(RMB287,145,674)。
第二十七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8799.037 万 第二十七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87,145,674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28799.037 万股。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287,145,674 股。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修订已经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即须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2日
[2022-01-22] (600513)联环药业:联环药业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6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环药业”、“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苏联环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拟回购注销,公司结合目前外部客观环境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9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
第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 年 4 月 30 日至 2019 年 5 月 9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公告了监事会发表的《监事会关
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 年 5 月 17 日,公司披露江苏金茂化工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收到的扬
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扬州市国资委”)《关于同意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扬国
资[2019]55 号),扬州市国资委原则同意联环药业实施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19 年 6 月 5 日,联环药业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19 年 6 月 24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
第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19 年 7 月 18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
7、2019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
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1.5 万股,回购价格为 4.172元/股。同日,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0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0 年 3 月 11 日,公司完成了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
10、2022 年 1 月 2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
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对《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情况及调整原因、依据
(一)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年度、有效期、解除
限售期
鉴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拟回购注销,公司结合目前外部客观环境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分析,近两年,医药行业受疫情影响较大,为了充分调动经营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考核年度,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1、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由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2021年每股收益不低于0.36元;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相比2018年不低
第二个解锁期 于51.93%(对应2021年净利润绝对值为11125.51万元);且上述指标
都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
2021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30%。
2022年每股收益不低于0.42元;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相比2018年不低
第三个解锁期 于74.66%(对应2022年净利润绝对值为12789.88万元);且上述指标
都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
2022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30%。
调整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2022年每股收益不低于0.36元;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相比2018年不低
第二个解锁期 于51.93%(对应2022年净利润绝对值为11125.51万元);且上述指标
都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
2022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30%。
2023年每股收益不低于0.42元;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相比2018年不低
第三个解锁期 于74.66%(对应2023年净利润绝对值为12789.88万元);且上述指标
都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
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30%。
2、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由
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调整为:
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 个月。
3、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由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1/3
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1/3
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调整为: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1/3
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1/3
登记完成之日起7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二)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
1、调整前对标企业情况
根据 Wind 行业分类,公司属于“制药、生物科技与生命科技”上市公司,
选取主营类型相近、资产运营模式类似的 16 家 A 股上市公司作为行业对标企业,
对标企业名称如下:
序号 股票代码 证券简称
1 002566.SZ 益盛药业
2 002898.SZ 赛隆药业
3 002107.SZ 沃华医药
4 603229.SH 奥翔药业
5 300110.SZ 华仁药业
6 600080.SH 金花股份
7 002198.SZ 嘉应制药
8 603222.SH 济民医疗
9 300636.SZ 同和药业
10 300181.SZ 佐力药业
11 300436.SZ 广生堂
12 002750.SZ 龙津药业
13 300573.SZ 兴齐眼药
14 300534.SZ 陇神戎发
15 603963.SH 大理药业
16 000590.SZ 启迪古汉
2、对标企业调整依据
(1)2019 年
[2022-01-22] (600513)联环药业:联环药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5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
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意回购注销 14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本次回购注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844,696 股,占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总量的 33.33%,回购价格为 3.98 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87,990,370股减至287,145,674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287,990,370元减少为287,145,674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 江苏省扬州市扬州生物健康产业园健康一路9号
2、联系人: 公司证券部
3、联系电话:0514-87813082
4、传真号码:0514-87815079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2 日
[2022-01-22] (600513)联环药业:联环药业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3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集与召开情况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
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遇宝昌先生主持,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决议内容与表决情况
与会监事对下列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和 2019 年年度、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情况,同意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3.98 元/股。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业绩考核目标 2020 年比 2018 年净利润增长率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未
达到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回购注销 14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满足解除限售
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844,696 股。上述事项程序合法,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考核年度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调整依据充分合理。有利于充分调动经营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考核年度的调整和对《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修订。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符合《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调整依据充分合理,保证了对标企业的可比性,并保持了一定的样本量,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事项。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考核年度和对标企业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充分调动经
营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修订。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22 日
[2022-01-22] (600513)联环药业:联环药业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 2022-002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集与召开情况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文格先生主持。会议经过了适当的召集和通知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决议内容及表决情况
会议就下列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经与会董事以通讯方式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和 2019 年年度、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情况,同意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3.98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联环药业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4。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监事会意见、律师的法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董事夏春来先生、吴文格先生、钱振华先生、潘和平先生为本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属于关联董事,已就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夏春来、吴文格、
钱振华、潘和平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 2020
年比 2018 年净利润增长率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未达到 2019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根据《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同意回购注销 14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844,696 股,回购价格为 3.98 元/股。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联环药业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4。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监事会意见、律师的法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董事夏春来先生、吴文格先生、钱振华先生、潘和平先生为本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夏春来、吴文格、
钱振华、潘和平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拟回购注销,公司结合目前外部客观环境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分析,近两年,医药行业
受疫情影响较大,为了充分调动经营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拟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考核年度分别调整为2022年、2023年,其他业绩考核目标保持不变。基于上述调整,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相应内容予以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联环药业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 告编号 2022-008。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监事会意见、律师的法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董事夏春来先生、吴文格先生、钱振华先生、潘和平先生为本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夏春来、吴文格、钱振华、潘和平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
根据相关调整依据,结合《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 16 家对标企业近年的经营情况,同意公司对《激励计划》中的部分对标企业进行调整,剔除因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不再适合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对标企业,同时为保证对标公司数量的合理性及对标结果的代表性,更加充分体现对标行业的整体业绩表现、全面反映行业业绩波动,拟选取调入 Wind 行业分类属于“制药、生物科技与生命科技”且在市值、营业总收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每股收益等指标方面与公司规模相近的 18 家对标企业,调整后共计 33 家对标企业。本次对标企业的调整仅适用于
2022 年、2023 年的业绩考核,不适用于 2020 年、2021 年。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联环药业关于
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6。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监事会意见、律师的法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董事夏春来先生、吴文格先生、钱振华先生、潘和平先生为本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夏春来、吴文格、
钱振华、潘和平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的调整,对《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相应内容予以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联环药业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 告编号 2022-008。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监事会意见、律师的法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董事夏春来先生、吴文格先生、钱振华先生、潘和平先生为本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夏春来、吴文格、钱振华、潘和平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287,990,370 股减少
至 287,145,674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287,990,370 元减少至 287,145,674 元。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的情况,同意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联环药业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7。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2 日
[2022-01-22] (600513)联环药业:联环药业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4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44,696股,回购价格为3.98元/股。
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87,990,370股减少至287,145,674股。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
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和 2019 年年度、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情况,同意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3.98 元/股。同时鉴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2020年比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未达到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根据《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同意回购注销 14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844,696 股,回购价格为3.98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
第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 年 4 月 30 日至 2019 年 5 月 9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公告了监事会发表的《监事会关
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 年 5 月 17 日,公司披露江苏金茂化工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收到的扬
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扬州市国资委”)《关于同意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扬国资[2019]55 号),扬州市国资委原则同意联环药业实施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19 年 6 月 5 日,联环药业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19 年 6 月 24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
第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19 年 7 月 18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
7、2019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
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1.5 万股,回购价格为 4.172元/股。同日,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0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0 年 3 月 11 日,公司完成了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
10、2022 年 1 月 2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
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 14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844,696 股,回购价格为 3.98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本激励计划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1、2020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总股本 287,990,370 股为基数,每股
派发现金红利 0.084 元(含税)。该方案已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实施完毕。本激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在上述利润分配完成后应由 4.172 元/股调整为4.088 元/股。
计算公式:P=P0-V=4.172-0.084=4.088 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总股本 287,990,370 股为基数,每股
派发现金红利 0.108 元(含税)。该方案已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实施完毕。本激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在上述利润分配完成后应由 4.088 元/股调整为3.98 元/股。
计算公式:P=P0-V=4.088-0.108=3.98 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回购资金来源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
鉴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 2020
年比 2018 年净利润增长率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未达到 2019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
象为 15 人,因辞职,共 1 人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已回购注销了该 1 人
持有的全部限售股份。根据《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回购注销剩余 14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844,696 股,回购价格为3.98 元/股。
2、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2022 年 1 月 2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和 2019 年年度、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情况,同意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3.98 元/股。
3、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公司拟支付回购价款总计 3,361,890.08 元人民币,
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减少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2,534,100 844,696 1,689,404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85,456,270 0 285,456,270
合计 287,990,370 844,696 287,145,674
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本次回购注销计划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2020年比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未达到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回购注销14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844,696股。上述事项程序合法,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同意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2020年比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未达到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回购注销14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844,696股。上述事项程序合法,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九、律师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2-01-20] (600513)联环药业:联环药业关于收到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13 股票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1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环药业”)从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结果公告(2022年第5号),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GMP检查相关信息
企业名称: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扬州生物健康产业园健康一路 9 号
检查范围:原料药[碳酸锂(C5 厂房一层、C5 厂房北侧一层 8 号精烘包)、
甲磺酸酚妥拉明(C5 厂房二层至五层、C5 厂房北侧一层 8 号精烘包)]
检查时间:2021.09.22—2021.09.25
检查结论: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和评定, 结果符合要求。
二、生产线、计划生产品种、设计产能及相关情况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生产线名称 设计产能 主要生产品种
1 原料药[碳酸锂(C5 厂房一层、 8000Kg/年 原料药碳酸锂
C5 厂房北侧一层 8 号精烘包)]
原料药[甲磺酸酚妥拉明(C5 厂
2 房二层至五层、C5 厂房北侧一层 500Kg/年 原料药甲磺酸酚妥拉明
8 号精烘包)]
公司本次原料药 GMP 符合性检查是生产场地搬迁后恢复性生产所增加的品
种认证,C5 厂房的累计投入约为人民币 2856 万元(未经审计)。
三、主要品种的市场情况
序号 主要生产 剂型 治疗领域 市场情况
品种
主要治疗躁狂症,对躁狂和抑郁交
替发作的双相情感性精神障碍有 该产品其他生产厂家有江苏恩华药
1 碳酸锂 原料药 很好的治疗和预防复发作用,对反 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千金湘江药
复发作的抑郁症也有预防发作作 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未能从公
用。也用于治疗分裂-情感性精神 开渠道获得该产品的销售数据。
病。
该产品其他生产厂家有上海复旦复
2 甲磺酸酚 原料药 适用于男性勃起功能障碍的治疗。 华药业有限公司、上海旭东海普药
妥拉明 业有限公司等。公司未能从公开渠
道获得该产品的销售数据。
注:
1、以上数据来源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
2、上述统计结果可能不尽完善,仅供参考;
3、除上述已披露的资料外,公司无法从公开渠道获悉其他生产企业相关药品的生产或销
售数据。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获得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结果,表明公司相关生产线符合GMP要求,
将有利于公司继续保持稳定的产品质量和持续稳定的生产能力,以满足相关药品
的市场需求。本次获得药品 GMP 符合性检查结果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由于医药行业的固有特点,各类产品未来的具体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市场环境、
行业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0 日
[2021-12-24] (600513)联环药业:联环药业关于公司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3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药品注册证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注册证书》主要内容
药品名称:盐酸达泊西汀片
剂型:片剂
规格:30mg(按 C21H23NO 计)
申请事项:药品注册(境内生产)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4 类
受理号:CYHS2000273
证书编号:2021S01269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H20213945
上市许可持有人: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发给药品注册证书。
公司盐酸达泊西汀片使用的盐酸达泊西汀原料药由公司生产,盐酸达泊西
汀原料药已于 2020 年 4 月 1 日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公示登
记,本次盐酸达泊西汀片获得注册批准,公司盐酸达泊西汀原料药在国家药品
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原料药、药用辅料和药包材登记信息公示“与制剂共同审批结果”为 A。基本情况如下:
规格:5kg/桶
药品登记号:Y20190021253
审批状态:与制剂共同审批,审批结果为 A
二、药品的其他情况
盐酸达泊西汀片是一种选择性 5-羟色胺再吸收抑制剂,用于治疗成年男性早泄(PE)。目前国内盐酸达泊西汀片生产厂家主要有:山东朗诺制药有限公司、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紫龙药业有限公司、厦门力卓药业有限公司等 6 家。
2020 年国内样本医院盐酸达泊西汀片销售额约 668.83 万元(数据来源于 PDB 数
据库)。
2020 年,公司首次递交本品注册申请并获受理(受理号:CYHS2000273),近日,公司收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盐酸达泊西汀片《药品注册证书》。公司本次盐酸达泊西汀片按照化药注册 4 类进行申报,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本次获得药品注册证书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
截至目前,公司盐酸达泊西汀及片项目累计已投入研发费用约为人民币1055.63 万元(未经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获得盐酸达泊西汀片《药品注册证书》,进一步丰富了公司的产品线,有助于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鉴于该品种新获药品注册证书,预计不会对公司近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公司高度重视药品研发,并严格控制药品研发、生产、销售各环节的质量安全。由于药品的生产、销售易受到国内医药行业政策变动、招标采购、市场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021-11-09] (600513)联环药业:联环药业关于公司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2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关于 LH-1802 胶囊(规格:0.1mg0.5mg 2mg)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并将于近期开展临床试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LH-1802 胶囊
剂型:胶囊
申请事项:临床试验
受理号:CXHL2101433、CXHL2101434、CXHL2101435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
年 8 月 25 日受理的 LH-1802 胶囊(规格:0.1mg0.5mg2mg)均符合药品注
册的有关要求,同意开展复发或难治性急性髓系白血病(AML)和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的临床试验。
二、药品的其他情况
LH-1802 是化药 I 类抗肿瘤创新药,拟定适应症为血液瘤或实体瘤。LH-1802
是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与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合作研发的一个结构新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小分子抗肿瘤药物。主要作用机制为抑制赖氨酸特异性去甲基化酶 1(Lysinespecific demethylase 1, LSD1),调控组蛋白
的甲基化水平。研究表明,在 90%的急性髓性白血病 (acute myeloid leukemia,
AML) 和78%急性T-淋巴细胞性白血病 (T-cell acute lymphoblastic leukemia,
T-ALL) 病例的骨髓中发现 LSD1 高表达现象。此外,LSD1 在其他多种癌症细胞和组织中被发现:如视网膜母细胞瘤、前列腺癌、乳腺癌、小细胞肺癌与膀胱癌细胞等。
根据我国药品注册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药物在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后,尚需开展临床试验并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审批通过后方可生产上市。
截至目前,公司该项目累计已投入研发费用约为人民币 1538.63 万元(未经审计)。
三、风险提示
由于药品研发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药品的前期研发以及产品从研制、临床试验报批到投产的周期长、环节多,容易受到一些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药品研发的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9 日
[2021-11-05] (600513)联环药业:联环药业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1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环药业”或“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披露了《联环药业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环集团”)于2021年9月2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1,17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1%,并计划自本次增持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继续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含2021年9月22日已增持股份)。
●增持计划实施情况:截至2021年11月4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联环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850,001股,增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99%,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联环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08,718,5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75%。
2021年11月4日,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联环集团关于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股东: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
(三)增持股份的种类:A股
(四)拟增持股份数量:联环集团拟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
(五)拟增持股份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联环集团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六)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七)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1年9月22日起6个月内,将根据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安排执行(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八)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增持主体自有资金。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完成情况
本次增持前,联环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05,868,5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76%,自2021年9月22日起至2021年11月4日,联环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850,0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联环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08,718,5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75%。
三、律师核查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就本次增持发表了专项意见,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增持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律师认为,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已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增持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联环集团依据承诺未在法定期限内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联环集团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5 日
[2021-10-30] (600513)联环药业:联环药业关于公司药品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0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药品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关于依巴斯汀片《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公司依巴斯汀片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以下简称“一致性评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信息
药品名称:依巴斯汀片
剂型:片剂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规格:10mg
原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H20040119
包装规格:7 片/板×1 板/盒
药品注册标准编号:YBH13682021
受理号:CYHB2050636
通知书编号:2021B03756
审批结论:经审查,本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二、药品的其他情况
依巴斯汀是一种长效、高选择的组胺 H1 受体阻断剂。适应症为:适用于伴有或不伴有过敏性结膜炎的过敏性鼻炎(季节性和常年性)。慢性特发性荨麻疹
的对症治疗。
经查询药智网数据库,全国现有依巴斯汀批文 4 家,生产厂家 4 家。其中
包括原研制剂 1 家,国内制剂 3 家。PDB 药物综合数据库显示,2020 年,中国
公立医疗机构终端依巴斯汀片样本医药销售额为 1.05 亿元。2020 年公司依巴斯汀片销售收入为 1.45 亿元。
目前国内已有 3 个厂家通过依巴斯汀片一致性评价审评,其中 1 家为原研
制剂,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1 家按新仿制申报,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1 家按一致性评价申报补充申请,通过审批,本公司为第 2 家按一致性评价补充申请获批。
截至目前,公司依巴斯汀片一致性评价研发投入约为人民币 897.86万元(未经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依巴斯汀片通过一致性评价,有利于提升该药品的市场竞争力,同时为公司后续产品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积累了经验。由于药品销售受到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
[2021-10-28] (600513)联环药业:联环药业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7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集与召开情况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的通知和相关议案于 2021 年 10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公司全体董事、监
事、高管。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9
名,实际参会董事 9 名,参加会议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吴文格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经过了适当的召集和通知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就下列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经与会董事以通讯方式投票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此次增加额度主要涉及: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扬州联通医药设备有限公司、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全资孙公司江苏联环健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公司
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参股公司国药控股扬州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0 月 28 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联环药业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9。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夏春来、吴文格、钱振华、潘和平自行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联环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联环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夏春来、吴文格、
钱振华、潘和平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2021-10-28] (600513)联环药业:联环药业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8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集与召开情况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三
名,出席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遇宝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经过适当的召集和通知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决议内容及表决情况
与会监事对下列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愿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3、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与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是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会议无其他议题,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2021-10-28] (600513)联环药业: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3元
每股净资产: 3.916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83%
营业总收入: 11.7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8596.30万元
[2021-09-28] (600513)联环药业:联环药业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13 股票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6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环药业”)控股股东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环集团”)拟向公司提供人民币 5000 万元财务资助。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本次交易可豁免按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一、接受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公司控股股东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拟向公司提供人民币 5000 万元财务资助,借款利率不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
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借款期限为自 2021 年 9 月 27 日起至 2022 年 9 月 26 日,
实际支出的利息按资金进入公司指定账户之日和用款天数计算。公司无需对该项财务资助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二)审议情况
2021 年 9 月 2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关联董事夏春来、吴文格、钱振华、潘和平
回避表决,5 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
结果一致审议通过本项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关联交易豁免情况
联环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财务资助借款利率不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公司无需对该项财务资助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可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二、财务资助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法定代表人:夏春来
4、注册资本:12275万元人民币
5、住所:邗江工业园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保健食品销售;药品生产;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药品批发;兽药经营;化妆品生产;兽药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应急治理服务;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截至2021年9月22日,联环集团共持有公司股票107,045,3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17%。,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本次财务资助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的财务资助体现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公司无需对该项财务资助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接受控股股东的财务资助,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且无需公司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事项。
五、备查文件
1、联环药业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联环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联环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8 日
[2021-09-25] (600513)联环药业:联环药业关于收到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13 股票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5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环药业”)从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结果公告(2021年第63号),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GMP检查相关信息
企业名称: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扬州生物健康产业园健康一路 9 号
检查范围:原料药[爱普列特生产线(一车间 C2 厂房和 3 号精烘包)、地塞
米松磷酸钠生产线(二车间 C6 厂房和 12 号精烘包)、硫酸普拉睾酮钠生产线(二
车间 C4 厂房和 7 号精烘包)]
检查时间:2021.05.19—2021.05.21
检查结论: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江 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和评定,结 果符合要求。
二、生产线、计划生产品种、设计产能及相关情况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生产线名称 设计产能 主要生产品种
1 原料药[爱普列特生产线(一车 1000Kg/年 原料药爱普列特、非洛地平
间 C2 厂房和 3 号精烘包)]
原料药[地塞米松磷酸钠生产线
2 (二车间 C6 厂房和 12 号精烘 20000Kg/年 原料药地塞米松磷酸钠
包)]
原料药[硫酸普拉睾酮钠生产线
3 (二车间 C4 厂房和 7 号精烘 1000Kg/年 原料药硫酸普拉睾酮钠
包)]
公司本次原料药 GMP 符合性检查是公司实施退城进园搬迁到新厂区新建生
产线的相关检查。
三、主要品种的市场情况
序号 主要生产 剂型 治疗领域 市场情况
品种
1 爱普列特 原料药 适用于治疗良性前列腺增生症,改 该产品无其他生产厂家。
善因良性前列腺增生的有关症状。
该产品其他生产厂家有浙江苏泊尔
用于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的治 制药有限公司、常州瑞明药业有限
2 非洛地平 原料药 疗。 公司、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等。公司未能从公开渠道获得该产
品的销售数据。
是一种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具有 该产品其他生产厂家有天津天药药
地塞米松 抗炎、抗过敏、抗风湿、免疫抑制 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国康瑞金制
3 磷酸钠 原料药 作用,常用于过敏及自身免疫性疾 药有限公司、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
病。 限公司。公司未能从公开渠道获得
该产品的销售数据。
4 硫酸普拉 原料药 属于同化激素药,能够补充雄激 该产品无其他生产厂家。
睾酮钠 素。
注:
1、以上数据来源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
2、上述统计结果可能不尽完善,仅供参考;
3、除上述已披露的资料外,公司无法从公开渠道获悉其他生产企业相关药品的生产或销
售数据。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获得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结果,表明公司相关生产线符合GMP要求,
将有利于公司继续保持稳定的产品质量和持续稳定的生产能力,以满足相关药品
的市场需求。本次获得药品 GMP 符合性检查结果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由于医药行业的固有特点,各类产品未来的具体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市场环境、
行业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5 日
[2021-09-23] (600513)联环药业:联环药业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4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行为及计划:公司控股股东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1,17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1%,并计划自本次增持之日起6个月内,在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前提下,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继续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含本次已增持股份)。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控股股东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相关风险提示:股份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风险。
2021年9月22日,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环药业”或“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环集团”)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联环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一)增持股东: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本次增持前,联环集团持有公司股票105,868,5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76%。
(三)本次增持情况:联环集团于2021年9月2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联环药业股票1,176,800股,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41%。本次增持前十二个月内联环集团无增持行为。
(四)本次增持完成后,联环集团共持有公司股票107,045,3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17%。本次增持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东未发生变化。
(五)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联环集团自有资金。
二、后续增持计划
(一)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
(二)增持股份的种类:A股
(三)拟增持股份数量:联环集团拟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含本次已增持股份)。
(四)拟增持股份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联环集团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六)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1年9月22日起6个月内,将根据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安排执行(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七)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增持主体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联环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联环集团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3 日
[2021-08-25] (600513)联环药业:联环药业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1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集与召开情况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和相关议案于2021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公司全体董事、监事、
高管。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9 名,实
际参会董事 9 名,参加会议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吴文格先生主持,会议经过了适当的召集和通知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就下列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经与会董事以通讯方式投票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1-023。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联环
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5 日
[2021-08-25] (600513)联环药业:联环药业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2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集与召开情况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三名,
出席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遇宝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经过适当的召集和通知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决议内容及表决情况
与会监事对下列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通讯方式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2、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与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同意《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会议无其他议题,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5 日
[2021-06-10] (600513)联环药业:联环药业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0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108 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1/6/17 - 2021/6/18 2021/6/18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1 年 4 月 26 日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0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287,990,37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8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1,102,959.96 元。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1/6/17 - 2021/6/18 2021/6/18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
持股期限在 1 个月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
计征个人所得税。按照上述通知规定,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8 元;待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本公司,本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对持有公司限售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按照该通知规定,公司派发现金红利时,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0972 元。
(3)对于QFII股东,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972元。 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 A 股股票(“沪股通”),其现金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登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执行,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972 元。
(5)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人民币 0.108 元(含税)。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对于权益分派事项如有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4-87813082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0 日
[2021-06-08] (600513)联环药业:联环药业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9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518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208,846股,发行价格26.00元/股,共募集资金317,429,996.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10,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07,429,996.00元,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于2015年4月2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4,001,00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03,428,996.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15)0002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15年5月5日,公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保荐机构光大证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荷花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城中支行、南京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5年5月26日公司及光大证券、兴业银行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扬州制药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分别于2015年5月6日、2015年5月27日予以公告。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七届
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及于2020年1月13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扬州制药有限公司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扬州制药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存续经营,扬州制药有限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将依法启动注销程序,其所有资产、股权、债权债务、人员、业务及其他权利与义务将由公司依法承继。公司于2015 年完成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一的“年产 20000kg 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将由扬州制药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该项目的资金金额、用途、实施地点等其他计划不变。公司于2020年2月14日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城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等协议的履行也不存在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395067100018120061129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08010120000002841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32001748636059319205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城中支行 403540100100060358
扬州制药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城中支行 403540100100002551
三、本次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城中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公司就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8 日
[2021-05-13] (600513)联环药业:联环药业关于收到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13 股票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8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环药业”)从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结果公告(2021年第32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GMP检查相关信息
企业名称: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扬州生物健康产业园健康一路 9 号
检查范围:原料药[(盐酸屈他维林、氨甲苯酸)(二车间 C5 厂房化工区和
8 号精烘包)、(蚓激酶)(二车间 C5 厂房化工区和 9 号精烘包)、(非洛地平)(一
车间 C2 厂房化工区和 3 号精烘包)、(硫酸氢氯吡格雷)(一车间 C2 厂房化工区、
C1 厂房化工区和 2 号精烘包)、(醋酸地塞米松)(二车间 C6 厂房化工区和 11 号
精烘包)]
检查时间:2021.01.18—2021.01.21
检查结论: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和评定,结果符合要求。
二、生产线、计划生产品种、设计产能及相关情况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生产线名称 设计产能 主要生产品种
原料药[(盐酸屈他维林)
1 (二车间 C5 厂房化工区 500Kg/年
和 8 号精烘包)] 原料药盐酸屈他维林、氨甲苯酸、碳酸
原料药[(氨甲苯酸)(二 锂、甲磺酸酚妥拉明
2 车间 C5 厂房化工区和 8 3000 Kg/年
号精烘包)]
原料药[(蚓激酶)(二车
3 间 C5 厂房化工区和 9 号 1500 Kg/年 原料药蚓激酶
精烘包)]
原料药[(非洛地平)(一
4 车间 C2 厂房化工区和 3 1500 Kg/年 原料药非洛地平、爱普列特
号精烘包)]
原料药[(硫酸氢氯吡格
5 雷)(一车间 C2 厂房化工 3000 Kg/年 原料药硫酸氢氯吡格雷、巴洛沙星
区、C1 厂房化工区和 2
号精烘包)]
原料药[(醋酸地塞米松)
6 (二车间 C6 厂房化工区 5000 Kg/年 原料药醋酸地塞米松、醋酸氢化可的松
和 11 号精烘包)]
公司本次原料药 GMP 符合性检查是公司实施退城进园搬迁到新厂区新建生
产线的相关检查。
三、主要品种的市场情况
序 主要生产 剂型 治疗领域 市场情况
号 品种
1、用于胃肠道痉挛,应激性肠道综
合症。 2、用于胆绞痛和胆道痉挛、 该产品其他生产厂家有重庆圣
盐酸屈他 胆囊炎、胆囊结石、胆道炎。 3、用 华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1 维林 原料药 于肾绞痛和泌尿道痉挛,如肾结石、 未能从公开渠道获得该产品的
输尿管结石、肾盂肾炎、膀胱炎。4、 销售数据。
用于子宫痉挛,如痛经、先兆流产、
子宫强直。
主要用于因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过 该产品其他生产厂家有湖南洞庭药
度所引起的出血,包括急性和慢性、 业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大得利制药
2 氨甲苯酸 原料药 局限性或全身性的高纤溶出血,后者 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寅盛药业有限
常见于癌肿、白血病、妇产科意外、 公司等。公司未能从公开渠道获
严重肝病出血等。 得该产品的销售数据。
主要治疗躁狂症,对躁狂和抑郁交替 该产品其他生产厂家有江苏恩华药
发作的双相情感性精神障碍有很好 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千金湘江药
3 碳酸锂 原料药 的治疗和预防复发作用,对反复发作 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未能从公
的抑郁症也有预防发作作用。也用于 开渠道获得该产品的销售数据。
治疗分裂-情感性精神病。
该产品其他生产厂家有天津市中央
甲磺酸酚 药业有限公司、上海复旦复华药业
4 妥拉明 原料药 适用于勃起功能障碍的治疗。 有限公司、上海旭东海普药业有限
公司等。公司未能从公开渠道获
得该产品的销售数据。
该产品其他生产厂家有北京百奥药
适用于纤维蛋白原增高或血小板凝 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国大药业有
5 蚓激酶 原料药 集率增高的缺血性脑血管病患者。 限公司、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公司未能从公开渠道获得该产
品的销售数据。
该产品其他生产厂家有浙江苏泊尔
制药有限公司、常州瑞明药业有限
6 非洛地平 原料药 用于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公司、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等。公司未能从公开渠道获得该
产品的销售数据。
7 爱普列特 原料药 适用于治疗良性前列腺增生症,改善 该产品无其他生产厂家。
因良性前列腺增生的有关症状。
8 硫酸氢氯 原料药 抑制血小板聚集、用于缺血性中风、 该产品其他生产厂家有深圳信立泰
吡格雷 急性心肌梗死。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车头制药
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天马药业有限
公司、上虞京新药业有限公司等。
公司未能从公开渠道获得该产
品的销售数据。
该产品其他生产厂家有扬子江药业
集团江苏海慈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9 巴洛沙星 原料药 用于治疗由敏感菌引起的单纯性尿 山东罗欣药业集团恒欣药业有限公
路感染。 司、连云港润众制药有限公司等。
公司未能从公开渠道获得该产
品的销售数据。
该产品其他生产厂家有浙江仙琚制
醋酸地塞 药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津津药业
10 米松 原料药 长效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 有限公司、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等。公司未能从公开渠道获
得该产品的销售数据。
主要用于治疗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 该产品其他生产厂家有浙江仙琚制
11 醋酸氢化 原料药 症的替代治疗及先天性肾上腺皮质 药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津津药业
可的松 增生症。 有限公司等。公司未能从公开渠
道获得该产品的销售数据。
注:
1、以上数据来源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
2、上述统计结果可能不尽完善,仅供参考;
3、除上述已披露的资料外,公司无法从公开渠道获悉其他生产企业相关药品的生产或销
售数据。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获得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结果,表明公司相关生产线符合GMP要求,
将有利于公司继续保
[2021-05-11] (600513)联环药业:联环药业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13 股票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7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内容: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说明会
●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星期二)14:00-15: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 e 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业绩说明会通过网络方式召开
● 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17日15: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lhgf@lhpharma.com。公司将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公司已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披露《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详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了解公司
情况,公司拟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通过网络平台交流方式举行“2020 年度业绩
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解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星期二)14:00-15: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
(http://sns.sseinfo.com)中的“上证e访谈”栏目
3、召开方式:网络在线交流
三、参加人员
参加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吴文格先生、总经理钱振华先生、副董事长、财务总监潘和平先生、董事会秘书黄文韬先生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14:00-15:00访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中的“上证e访谈”栏目,在线与公司出席会议人员互动交流,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2、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 15:00 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
发送至邮箱:lhgf@lhpharma.com。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及咨询办法
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4-87813082
联系邮箱:lhgf@lhpharma.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之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e访谈”栏目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1 日
[2021-04-30] (600513)联环药业:联环药业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6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集与召开情况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八届监事会成员后,经全体
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三名,出席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遇宝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经过适当的召集和通知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决议内容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遇宝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愿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3、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与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主席简历:
遇宝昌:中国国籍,男,1984 年 2 月 14 日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毕
业于山东财政学院,中共党员,注册会计师。2012 年 2 月—2018 年 1 月任公司
证券部主任助理,2018 年 1 月—2020 年 11 月任公司审计事务部经理,2020 年 1
月—2020 年 11 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20 年 11 月起任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
公司财务总监。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2021-04-30] (600513)联环药业:联环药业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5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集与召开情况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后,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
议通知时间要求,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9
名,实际参会董事 9 名,参加会议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吴文格先生主持。会议经过了适当的召集和通知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决议内容及表决情况
会议就下列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选举吴文格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选举潘和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经审议,第八届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如下:
召集人:吴文格
委员:吴文格、夏春来、王广基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经审议,第八届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如下:
召集人:涂家生
委员:涂家生、陈莹、吴文格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经审议,第八届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如下:
召集人:张斌
委员:张斌、金仁力、陈莹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经审议,第八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如下:
召集人:涂家生
委员:涂家生、张斌、钱振华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钱振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周骏先生、朱拥军先生、沈毅先生、褚青松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潘和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牛犇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黄文韬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于娟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人员的相关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陈莹女士、张斌先生、涂家生先生对本次董事会高级管理人
员的聘任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联环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会议无其他议题,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附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
及证券事务代表拟任人选简历
吴文格,男,汉族,江苏江都人,1967 年 12 月 19 日出生,毕业于北京化
工学院,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工程师;1992 年 8 月参加工作,历任扬州制药厂五车间技术员、副主任、扬州制药厂四车间主任助理、主任、扬州制药有限公司二车间主任、扬州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8 年 2 月起任扬
州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 年 5 月起任本公司董事,2016 年 12 月 28 日起任
公司总经理,2018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党委副书记。
钱振华,中国国籍,男,1971 年 1 月 16 日出生,中共党员,大学专科学历,
毕业于扬州大学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主治医师;历任扬州制药厂卫生所医生、副所长、扬州制药厂总务处副处长兼卫生所所长、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卫生所所长、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兼司卫生所所长、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兼卫生所所长、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兼工会主席和卫生所所长。2012 年 5 月—2017 年 12 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8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党委委员,2018 年 5 月 3 日起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
潘和平,中国国籍,男,1964 年 4 月 28 日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毕
业于华东师范大学化学系,高级工程师;历任扬州制药厂二车间副主任、扬州制药有限公司制药四车间主任、扬州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 年 6 月至今任
公司副总经理,2010 年 8 月—2018 年 5 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7 年 1 月起任
公司董事,2018 年 2 月起至今任公司党委副书记,2019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纪委
书记。
周骏,中国国籍,男,1969 年 6 月出生,大学学历,毕业于盐城工学院,
高级工程师;曾任扬州制药厂八车间副主任、主任、本公司二车间主任;2001
年 4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8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党委委员。
朱拥军,中国国籍,男,1968 年 12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
一级建造师,注册监理师,1990 年进入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作至今,历任车间技术员、电气工程师、工程设备部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2018年 5 月 3 日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沈毅,中国国籍,男,1966 年 2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88
年进入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公司市场部主任科员、副经理、经
理、总经理助理兼市场部经理,2018 年 5 月 3 日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褚青松,中国国籍,男,汉族,1971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1993 年上海
交通大学应用化学系本科毕业,理科学士,高级工程师。历任扬州制药厂药研所副所长,扬州联环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副经理,扬州联环药物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
2018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党委委员,2018 年 5 月 3 日—2020 年 5 月 22 日任公司
总工程师,2020 年 5 月 22 日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黄文韬,男,中国国籍,1989 年 7 月出生,中共党员,2007 年—2011 年就
读于东南大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并取得学士学位,2012 年—2014 年就读于美国东北大学能源系统专业并取得理学硕士学位。2014 年—2018 年,就职于江苏毅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8 年 5 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党委委员。
牛犇,中国国籍,男,汉族,河南信阳人,1981 年 12 月出生,2000.9-2004.6
本科就读于郑州大学药学专业,2004.9-2009.6 硕士、博士就读于中国药科大学药物化学专业,博士学历。2009.7-2017.9 任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药物研究院
副院长。2017.9-至今任南京联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 年 5 月 22 日
起任公司总工程师。
于娟,中国国籍,女,1979 年 9 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
2017 年 3 月起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2021-04-30] (600513)联环药业: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9元
每股净资产: 3.810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34%
营业总收入: 3.3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542.94万元
[2021-04-27] (600513)联环药业:联环药业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4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4 月 2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扬州生物健康产业园健康一路 9 号联环药业会议
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11,632,68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38.762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经过适当的召集和通知程序,由公司董事长夏春来先生主持,采用 了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实施细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7 人,董事金仁力先生、独立董事陈莹女士因公务
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会主席吴坚平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黄文韬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总经理吴文格先生,公司副总
经理潘和平先生、秦雄剑先生、朱拥军先生、沈毅先生、褚青松先生、涂斌
先生,财务总监王爱新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11,632,68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11,632,68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11,630,788 99.9982 0 0.0000 1,900 0.0018
4、 议案名称:《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11,632,68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11,630,788 99.9982 1,900 0.0018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董事、监事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11,630,788 99.9982 1,900 0.0018 0 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药品购销框架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010,200 99.9055 0 0.0000 1,900 0.0945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010,200 99.9055 0 0.0000 1,900 0.0945
9、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11,630,788 99.9982 0 0.0000 1,900 0.0018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0、《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议有效表决权的 是否当选
比例(%)
10.01 夏春来 111,620,589 99.9891 是
10.02 吴文格 111,621,588 99.9900 是
10.03 钱振华 111,620,588 99.9891 是
10.04 潘和平 111,621,488 99.9899 是
10.05 金仁力 111,620,588 99.9891 是
10.06 王广基 111,620,588 99.9891 是
11、《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议有效表决权的 是否当选
比例(%)
11.01 陈莹 111,620,588 99.9891 是
11.02 张斌 111,620,588 99.9891 是
11.03 涂家生 111,620,588 99.9891 是
12、《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议有效表决权的 是否当选
比例(%)
12.01 遇宝昌 111,620,588 99.9891 是
12.02 王春元 111,620,588 99.9891 是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2021-04-21] (600513)联环药业:联环药业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3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 年 4 月 26 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513 联环药业 2021/4/21
二、 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联环药业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二 会议审议事项”“4、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更正如下:
更正前: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现更正为: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国药集团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
三、 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
事项不变。
四、 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 年 4 月 26 日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扬州生物健康产业园健康一路 9 号 联环药业会议室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4 月 26 日
至 2021 年 4 月 2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4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5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
6 《关于董事、监事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
7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药品购销框架协议>的 √
议案》
8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 √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10.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6)人
10.01 夏春来 √
10.02 吴文格 √
10.03 钱振华 √
10.04 潘和平 √
10.05 金仁力 √
10.06 王广基 √
1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3)人
11.01 陈莹 √
11.02 张斌 √
11.03 涂家生 √
1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2)人
12.01 遇宝昌 √
12.02 王春元 √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1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1 年度财务
预算报告》
4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6 《关于董事、监事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7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药品购销
框架协议>的议案》
8 《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会计师事务所报
酬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10.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01 夏春来
10.02 吴文格
10.03 钱振华
10.04 潘和平
10.05 金仁力
10.06 王广基
1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1.01 陈莹
11.02 张斌
11.03 涂家生
1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2.01 遇宝昌
12.02 王春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
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
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例:陈××
4.02例:赵××
4.03例:蒋××
…………
4.06例:宋××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例:张××
5.02例:王××
5.03例:杨××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例:李××
6.02例:陈××
6.03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
[2021-04-06] (600513)联环药业:联环药业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13 股票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 2021-012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的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公司已于近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投票选举,张婧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行使监事权利,履行监事义务,任期与第八届监事会一致。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6 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张婧: 中国国籍,女,1988 年 7 月 30 日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控制部精密仪器组化验员、质量控制部精密仪器组组长、质量控制部经理助理、质量控制部副经理。现任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质量保证部经理、团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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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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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2] (600513)联环药业:联环药业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码:2022-008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等议案,并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披露了《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相关公告及
文件;2019 年 5 月 17 日,公司披露实际控制人江苏金茂化工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收到的扬州市国资委《关于同意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扬国资[2019]55 号),扬州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5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对《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部分内容进行修订。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1、2019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
第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 年 4 月 30 日至 2019 年 5 月 9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公告了监事会发表的《监事会关
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 年 5 月 17 日,公司披露江苏金茂化工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收到的扬
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扬州市国资委”)《关于同意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扬国资[2019]55 号),扬州市国资委原则同意联环药业实施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19 年 6 月 5 日,联环药业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19 年 6 月 24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
第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19 年 7 月 18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
7、2019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
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1.5 万股,回购价格为 4.172元/股。同日,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0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0 年 3 月 11 日,公司完成了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
10、2022 年 1 月 2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
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对《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修订背景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公司于2019年4月制定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在设置业绩指标时,公司基于未来3年生产经营稳定的假设,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状况,结合公司行业地位、业务规模、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战略等实际情况以及对行业发展前景所作的合理预期,在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下,设置了综合每股收益、净利润增长率及现金分红比例的完善的指标体系。
鉴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拟回购注销,公司结合目前外部客观环境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分析,近两年,医药行业受疫情影响较大,为了充分调动经营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拟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
三、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修订内容
修订前:
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修订后:
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 个月。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1/3
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1/3
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1/3
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1/3
登记完成之日起7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修订前: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2021年每股收益不低于0.36元;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相比2018年不低
第二个解锁期 于51.93%(对应2021年净利润绝对值为11125.51万元);且上述指标
都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
2021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30%。
2022年每股收益不低于0.42元;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相比2018年不低
第三个解锁期 于74.66%(对应2022年净利润绝对值为12789.88万元);且上述指标
都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
2022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30%。
修订后: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2022年每股收益不低于0.36元;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相比2018年不低
第二个解锁期 于51.93%(对应2022年净利润绝对值为11125.51万元);且上述指标
都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
2022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30%。
2023年每股收益不低于0.42元;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相比2018年不低
第三个解锁期 于74.66%(对应2023年净利润绝对值为12789.88万元);且上述指标
都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
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30%。
修订前:
根据 Wind 行业分类,公司属于“制药、生物科技与生命科技”上市公司,选取主营类型相近、资产运营模式类似的 16 家 A 股上市公司作为行业对标企业,对标企业名称如下:
序号 股票代码 证券简称
1 002566.SZ 益盛药业
2 002898.SZ 赛隆药业
3 002107.SZ 沃华医药
4 603229.SH 奥翔药业
5 300110.SZ
[2022-01-22] (600513)联环药业:联环药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 2022-007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联环药业”)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由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
如下: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亿捌仟柒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亿捌仟柒
佰玖拾玖万零叁佰柒拾元(RMB287,990,370)。 佰壹拾肆万伍仟陆佰柒拾肆元(RMB287,145,674)。
第二十七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8799.037 万 第二十七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87,145,674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28799.037 万股。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287,145,674 股。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修订已经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即须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2日
[2022-01-22] (600513)联环药业:联环药业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6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环药业”、“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苏联环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拟回购注销,公司结合目前外部客观环境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9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
第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 年 4 月 30 日至 2019 年 5 月 9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公告了监事会发表的《监事会关
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 年 5 月 17 日,公司披露江苏金茂化工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收到的扬
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扬州市国资委”)《关于同意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扬国
资[2019]55 号),扬州市国资委原则同意联环药业实施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19 年 6 月 5 日,联环药业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19 年 6 月 24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
第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19 年 7 月 18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
7、2019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
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1.5 万股,回购价格为 4.172元/股。同日,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0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0 年 3 月 11 日,公司完成了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
10、2022 年 1 月 2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
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对《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情况及调整原因、依据
(一)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年度、有效期、解除
限售期
鉴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拟回购注销,公司结合目前外部客观环境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分析,近两年,医药行业受疫情影响较大,为了充分调动经营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考核年度,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1、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由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2021年每股收益不低于0.36元;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相比2018年不低
第二个解锁期 于51.93%(对应2021年净利润绝对值为11125.51万元);且上述指标
都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
2021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30%。
2022年每股收益不低于0.42元;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相比2018年不低
第三个解锁期 于74.66%(对应2022年净利润绝对值为12789.88万元);且上述指标
都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
2022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30%。
调整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2022年每股收益不低于0.36元;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相比2018年不低
第二个解锁期 于51.93%(对应2022年净利润绝对值为11125.51万元);且上述指标
都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
2022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30%。
2023年每股收益不低于0.42元;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相比2018年不低
第三个解锁期 于74.66%(对应2023年净利润绝对值为12789.88万元);且上述指标
都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
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30%。
2、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由
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调整为:
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 个月。
3、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由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1/3
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1/3
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调整为: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1/3
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1/3
登记完成之日起7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二)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
1、调整前对标企业情况
根据 Wind 行业分类,公司属于“制药、生物科技与生命科技”上市公司,
选取主营类型相近、资产运营模式类似的 16 家 A 股上市公司作为行业对标企业,
对标企业名称如下:
序号 股票代码 证券简称
1 002566.SZ 益盛药业
2 002898.SZ 赛隆药业
3 002107.SZ 沃华医药
4 603229.SH 奥翔药业
5 300110.SZ 华仁药业
6 600080.SH 金花股份
7 002198.SZ 嘉应制药
8 603222.SH 济民医疗
9 300636.SZ 同和药业
10 300181.SZ 佐力药业
11 300436.SZ 广生堂
12 002750.SZ 龙津药业
13 300573.SZ 兴齐眼药
14 300534.SZ 陇神戎发
15 603963.SH 大理药业
16 000590.SZ 启迪古汉
2、对标企业调整依据
(1)2019 年
[2022-01-22] (600513)联环药业:联环药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5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
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意回购注销 14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本次回购注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844,696 股,占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总量的 33.33%,回购价格为 3.98 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87,990,370股减至287,145,674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287,990,370元减少为287,145,674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 江苏省扬州市扬州生物健康产业园健康一路9号
2、联系人: 公司证券部
3、联系电话:0514-87813082
4、传真号码:0514-87815079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2 日
[2022-01-22] (600513)联环药业:联环药业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3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集与召开情况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
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遇宝昌先生主持,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决议内容与表决情况
与会监事对下列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和 2019 年年度、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情况,同意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3.98 元/股。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业绩考核目标 2020 年比 2018 年净利润增长率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未
达到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回购注销 14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满足解除限售
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844,696 股。上述事项程序合法,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考核年度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调整依据充分合理。有利于充分调动经营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考核年度的调整和对《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修订。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符合《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调整依据充分合理,保证了对标企业的可比性,并保持了一定的样本量,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事项。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考核年度和对标企业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充分调动经
营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修订。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22 日
[2022-01-22] (600513)联环药业:联环药业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 2022-002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集与召开情况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文格先生主持。会议经过了适当的召集和通知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决议内容及表决情况
会议就下列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经与会董事以通讯方式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和 2019 年年度、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情况,同意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3.98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联环药业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4。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监事会意见、律师的法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董事夏春来先生、吴文格先生、钱振华先生、潘和平先生为本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属于关联董事,已就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夏春来、吴文格、
钱振华、潘和平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 2020
年比 2018 年净利润增长率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未达到 2019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根据《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同意回购注销 14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844,696 股,回购价格为 3.98 元/股。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联环药业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4。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监事会意见、律师的法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董事夏春来先生、吴文格先生、钱振华先生、潘和平先生为本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夏春来、吴文格、
钱振华、潘和平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拟回购注销,公司结合目前外部客观环境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分析,近两年,医药行业
受疫情影响较大,为了充分调动经营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拟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考核年度分别调整为2022年、2023年,其他业绩考核目标保持不变。基于上述调整,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相应内容予以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联环药业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 告编号 2022-008。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监事会意见、律师的法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董事夏春来先生、吴文格先生、钱振华先生、潘和平先生为本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夏春来、吴文格、钱振华、潘和平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
根据相关调整依据,结合《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 16 家对标企业近年的经营情况,同意公司对《激励计划》中的部分对标企业进行调整,剔除因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不再适合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对标企业,同时为保证对标公司数量的合理性及对标结果的代表性,更加充分体现对标行业的整体业绩表现、全面反映行业业绩波动,拟选取调入 Wind 行业分类属于“制药、生物科技与生命科技”且在市值、营业总收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每股收益等指标方面与公司规模相近的 18 家对标企业,调整后共计 33 家对标企业。本次对标企业的调整仅适用于
2022 年、2023 年的业绩考核,不适用于 2020 年、2021 年。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联环药业关于
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6。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监事会意见、律师的法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董事夏春来先生、吴文格先生、钱振华先生、潘和平先生为本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夏春来、吴文格、
钱振华、潘和平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的调整,对《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相应内容予以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联环药业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 告编号 2022-008。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监事会意见、律师的法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董事夏春来先生、吴文格先生、钱振华先生、潘和平先生为本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夏春来、吴文格、钱振华、潘和平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287,990,370 股减少
至 287,145,674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287,990,370 元减少至 287,145,674 元。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的情况,同意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联环药业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7。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2 日
[2022-01-22] (600513)联环药业:联环药业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4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44,696股,回购价格为3.98元/股。
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87,990,370股减少至287,145,674股。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
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和 2019 年年度、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情况,同意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3.98 元/股。同时鉴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2020年比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未达到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根据《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同意回购注销 14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844,696 股,回购价格为3.98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
第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 年 4 月 30 日至 2019 年 5 月 9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公告了监事会发表的《监事会关
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 年 5 月 17 日,公司披露江苏金茂化工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收到的扬
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扬州市国资委”)《关于同意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扬国资[2019]55 号),扬州市国资委原则同意联环药业实施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19 年 6 月 5 日,联环药业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19 年 6 月 24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
第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19 年 7 月 18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
7、2019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
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1.5 万股,回购价格为 4.172元/股。同日,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0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0 年 3 月 11 日,公司完成了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
10、2022 年 1 月 2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
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 14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844,696 股,回购价格为 3.98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本激励计划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1、2020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总股本 287,990,370 股为基数,每股
派发现金红利 0.084 元(含税)。该方案已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实施完毕。本激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在上述利润分配完成后应由 4.172 元/股调整为4.088 元/股。
计算公式:P=P0-V=4.172-0.084=4.088 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总股本 287,990,370 股为基数,每股
派发现金红利 0.108 元(含税)。该方案已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实施完毕。本激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在上述利润分配完成后应由 4.088 元/股调整为3.98 元/股。
计算公式:P=P0-V=4.088-0.108=3.98 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回购资金来源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
鉴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 2020
年比 2018 年净利润增长率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未达到 2019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
象为 15 人,因辞职,共 1 人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已回购注销了该 1 人
持有的全部限售股份。根据《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回购注销剩余 14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844,696 股,回购价格为3.98 元/股。
2、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2022 年 1 月 2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和 2019 年年度、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情况,同意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3.98 元/股。
3、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公司拟支付回购价款总计 3,361,890.08 元人民币,
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减少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2,534,100 844,696 1,689,404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85,456,270 0 285,456,270
合计 287,990,370 844,696 287,145,674
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本次回购注销计划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2020年比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未达到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回购注销14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844,696股。上述事项程序合法,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同意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2020年比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未达到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回购注销14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844,696股。上述事项程序合法,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九、律师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2-01-20] (600513)联环药业:联环药业关于收到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13 股票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1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环药业”)从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结果公告(2022年第5号),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GMP检查相关信息
企业名称: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扬州生物健康产业园健康一路 9 号
检查范围:原料药[碳酸锂(C5 厂房一层、C5 厂房北侧一层 8 号精烘包)、
甲磺酸酚妥拉明(C5 厂房二层至五层、C5 厂房北侧一层 8 号精烘包)]
检查时间:2021.09.22—2021.09.25
检查结论: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和评定, 结果符合要求。
二、生产线、计划生产品种、设计产能及相关情况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生产线名称 设计产能 主要生产品种
1 原料药[碳酸锂(C5 厂房一层、 8000Kg/年 原料药碳酸锂
C5 厂房北侧一层 8 号精烘包)]
原料药[甲磺酸酚妥拉明(C5 厂
2 房二层至五层、C5 厂房北侧一层 500Kg/年 原料药甲磺酸酚妥拉明
8 号精烘包)]
公司本次原料药 GMP 符合性检查是生产场地搬迁后恢复性生产所增加的品
种认证,C5 厂房的累计投入约为人民币 2856 万元(未经审计)。
三、主要品种的市场情况
序号 主要生产 剂型 治疗领域 市场情况
品种
主要治疗躁狂症,对躁狂和抑郁交
替发作的双相情感性精神障碍有 该产品其他生产厂家有江苏恩华药
1 碳酸锂 原料药 很好的治疗和预防复发作用,对反 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千金湘江药
复发作的抑郁症也有预防发作作 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未能从公
用。也用于治疗分裂-情感性精神 开渠道获得该产品的销售数据。
病。
该产品其他生产厂家有上海复旦复
2 甲磺酸酚 原料药 适用于男性勃起功能障碍的治疗。 华药业有限公司、上海旭东海普药
妥拉明 业有限公司等。公司未能从公开渠
道获得该产品的销售数据。
注:
1、以上数据来源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
2、上述统计结果可能不尽完善,仅供参考;
3、除上述已披露的资料外,公司无法从公开渠道获悉其他生产企业相关药品的生产或销
售数据。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获得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结果,表明公司相关生产线符合GMP要求,
将有利于公司继续保持稳定的产品质量和持续稳定的生产能力,以满足相关药品
的市场需求。本次获得药品 GMP 符合性检查结果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由于医药行业的固有特点,各类产品未来的具体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市场环境、
行业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0 日
[2021-12-24] (600513)联环药业:联环药业关于公司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3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药品注册证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注册证书》主要内容
药品名称:盐酸达泊西汀片
剂型:片剂
规格:30mg(按 C21H23NO 计)
申请事项:药品注册(境内生产)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4 类
受理号:CYHS2000273
证书编号:2021S01269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H20213945
上市许可持有人: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发给药品注册证书。
公司盐酸达泊西汀片使用的盐酸达泊西汀原料药由公司生产,盐酸达泊西
汀原料药已于 2020 年 4 月 1 日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公示登
记,本次盐酸达泊西汀片获得注册批准,公司盐酸达泊西汀原料药在国家药品
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原料药、药用辅料和药包材登记信息公示“与制剂共同审批结果”为 A。基本情况如下:
规格:5kg/桶
药品登记号:Y20190021253
审批状态:与制剂共同审批,审批结果为 A
二、药品的其他情况
盐酸达泊西汀片是一种选择性 5-羟色胺再吸收抑制剂,用于治疗成年男性早泄(PE)。目前国内盐酸达泊西汀片生产厂家主要有:山东朗诺制药有限公司、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紫龙药业有限公司、厦门力卓药业有限公司等 6 家。
2020 年国内样本医院盐酸达泊西汀片销售额约 668.83 万元(数据来源于 PDB 数
据库)。
2020 年,公司首次递交本品注册申请并获受理(受理号:CYHS2000273),近日,公司收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盐酸达泊西汀片《药品注册证书》。公司本次盐酸达泊西汀片按照化药注册 4 类进行申报,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本次获得药品注册证书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
截至目前,公司盐酸达泊西汀及片项目累计已投入研发费用约为人民币1055.63 万元(未经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获得盐酸达泊西汀片《药品注册证书》,进一步丰富了公司的产品线,有助于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鉴于该品种新获药品注册证书,预计不会对公司近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公司高度重视药品研发,并严格控制药品研发、生产、销售各环节的质量安全。由于药品的生产、销售易受到国内医药行业政策变动、招标采购、市场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021-11-09] (600513)联环药业:联环药业关于公司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2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关于 LH-1802 胶囊(规格:0.1mg0.5mg 2mg)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并将于近期开展临床试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LH-1802 胶囊
剂型:胶囊
申请事项:临床试验
受理号:CXHL2101433、CXHL2101434、CXHL2101435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
年 8 月 25 日受理的 LH-1802 胶囊(规格:0.1mg0.5mg2mg)均符合药品注
册的有关要求,同意开展复发或难治性急性髓系白血病(AML)和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的临床试验。
二、药品的其他情况
LH-1802 是化药 I 类抗肿瘤创新药,拟定适应症为血液瘤或实体瘤。LH-1802
是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与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合作研发的一个结构新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小分子抗肿瘤药物。主要作用机制为抑制赖氨酸特异性去甲基化酶 1(Lysinespecific demethylase 1, LSD1),调控组蛋白
的甲基化水平。研究表明,在 90%的急性髓性白血病 (acute myeloid leukemia,
AML) 和78%急性T-淋巴细胞性白血病 (T-cell acute lymphoblastic leukemia,
T-ALL) 病例的骨髓中发现 LSD1 高表达现象。此外,LSD1 在其他多种癌症细胞和组织中被发现:如视网膜母细胞瘤、前列腺癌、乳腺癌、小细胞肺癌与膀胱癌细胞等。
根据我国药品注册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药物在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后,尚需开展临床试验并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审批通过后方可生产上市。
截至目前,公司该项目累计已投入研发费用约为人民币 1538.63 万元(未经审计)。
三、风险提示
由于药品研发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药品的前期研发以及产品从研制、临床试验报批到投产的周期长、环节多,容易受到一些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药品研发的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9 日
[2021-11-05] (600513)联环药业:联环药业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1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环药业”或“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披露了《联环药业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环集团”)于2021年9月2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1,17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1%,并计划自本次增持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继续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含2021年9月22日已增持股份)。
●增持计划实施情况:截至2021年11月4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联环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850,001股,增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99%,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联环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08,718,5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75%。
2021年11月4日,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联环集团关于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股东: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
(三)增持股份的种类:A股
(四)拟增持股份数量:联环集团拟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
(五)拟增持股份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联环集团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六)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七)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1年9月22日起6个月内,将根据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安排执行(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八)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增持主体自有资金。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完成情况
本次增持前,联环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05,868,5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76%,自2021年9月22日起至2021年11月4日,联环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850,0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联环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08,718,5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75%。
三、律师核查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就本次增持发表了专项意见,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增持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律师认为,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已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增持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联环集团依据承诺未在法定期限内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联环集团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5 日
[2021-10-30] (600513)联环药业:联环药业关于公司药品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0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药品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关于依巴斯汀片《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公司依巴斯汀片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以下简称“一致性评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信息
药品名称:依巴斯汀片
剂型:片剂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规格:10mg
原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H20040119
包装规格:7 片/板×1 板/盒
药品注册标准编号:YBH13682021
受理号:CYHB2050636
通知书编号:2021B03756
审批结论:经审查,本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二、药品的其他情况
依巴斯汀是一种长效、高选择的组胺 H1 受体阻断剂。适应症为:适用于伴有或不伴有过敏性结膜炎的过敏性鼻炎(季节性和常年性)。慢性特发性荨麻疹
的对症治疗。
经查询药智网数据库,全国现有依巴斯汀批文 4 家,生产厂家 4 家。其中
包括原研制剂 1 家,国内制剂 3 家。PDB 药物综合数据库显示,2020 年,中国
公立医疗机构终端依巴斯汀片样本医药销售额为 1.05 亿元。2020 年公司依巴斯汀片销售收入为 1.45 亿元。
目前国内已有 3 个厂家通过依巴斯汀片一致性评价审评,其中 1 家为原研
制剂,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1 家按新仿制申报,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1 家按一致性评价申报补充申请,通过审批,本公司为第 2 家按一致性评价补充申请获批。
截至目前,公司依巴斯汀片一致性评价研发投入约为人民币 897.86万元(未经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依巴斯汀片通过一致性评价,有利于提升该药品的市场竞争力,同时为公司后续产品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积累了经验。由于药品销售受到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
[2021-10-28] (600513)联环药业:联环药业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7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集与召开情况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的通知和相关议案于 2021 年 10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公司全体董事、监
事、高管。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9
名,实际参会董事 9 名,参加会议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吴文格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经过了适当的召集和通知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就下列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经与会董事以通讯方式投票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此次增加额度主要涉及: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扬州联通医药设备有限公司、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全资孙公司江苏联环健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公司
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参股公司国药控股扬州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0 月 28 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联环药业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9。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夏春来、吴文格、钱振华、潘和平自行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联环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联环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夏春来、吴文格、
钱振华、潘和平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2021-10-28] (600513)联环药业:联环药业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8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集与召开情况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三
名,出席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遇宝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经过适当的召集和通知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决议内容及表决情况
与会监事对下列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愿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3、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与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是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会议无其他议题,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2021-10-28] (600513)联环药业: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3元
每股净资产: 3.916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83%
营业总收入: 11.7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8596.30万元
[2021-09-28] (600513)联环药业:联环药业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13 股票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6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环药业”)控股股东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环集团”)拟向公司提供人民币 5000 万元财务资助。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本次交易可豁免按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一、接受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公司控股股东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拟向公司提供人民币 5000 万元财务资助,借款利率不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
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借款期限为自 2021 年 9 月 27 日起至 2022 年 9 月 26 日,
实际支出的利息按资金进入公司指定账户之日和用款天数计算。公司无需对该项财务资助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二)审议情况
2021 年 9 月 2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关联董事夏春来、吴文格、钱振华、潘和平
回避表决,5 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
结果一致审议通过本项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关联交易豁免情况
联环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财务资助借款利率不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公司无需对该项财务资助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可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二、财务资助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法定代表人:夏春来
4、注册资本:12275万元人民币
5、住所:邗江工业园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保健食品销售;药品生产;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药品批发;兽药经营;化妆品生产;兽药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应急治理服务;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截至2021年9月22日,联环集团共持有公司股票107,045,3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17%。,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本次财务资助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的财务资助体现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公司无需对该项财务资助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接受控股股东的财务资助,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且无需公司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事项。
五、备查文件
1、联环药业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联环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联环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8 日
[2021-09-25] (600513)联环药业:联环药业关于收到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13 股票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5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环药业”)从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结果公告(2021年第63号),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GMP检查相关信息
企业名称: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扬州生物健康产业园健康一路 9 号
检查范围:原料药[爱普列特生产线(一车间 C2 厂房和 3 号精烘包)、地塞
米松磷酸钠生产线(二车间 C6 厂房和 12 号精烘包)、硫酸普拉睾酮钠生产线(二
车间 C4 厂房和 7 号精烘包)]
检查时间:2021.05.19—2021.05.21
检查结论: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江 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和评定,结 果符合要求。
二、生产线、计划生产品种、设计产能及相关情况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生产线名称 设计产能 主要生产品种
1 原料药[爱普列特生产线(一车 1000Kg/年 原料药爱普列特、非洛地平
间 C2 厂房和 3 号精烘包)]
原料药[地塞米松磷酸钠生产线
2 (二车间 C6 厂房和 12 号精烘 20000Kg/年 原料药地塞米松磷酸钠
包)]
原料药[硫酸普拉睾酮钠生产线
3 (二车间 C4 厂房和 7 号精烘 1000Kg/年 原料药硫酸普拉睾酮钠
包)]
公司本次原料药 GMP 符合性检查是公司实施退城进园搬迁到新厂区新建生
产线的相关检查。
三、主要品种的市场情况
序号 主要生产 剂型 治疗领域 市场情况
品种
1 爱普列特 原料药 适用于治疗良性前列腺增生症,改 该产品无其他生产厂家。
善因良性前列腺增生的有关症状。
该产品其他生产厂家有浙江苏泊尔
用于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的治 制药有限公司、常州瑞明药业有限
2 非洛地平 原料药 疗。 公司、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等。公司未能从公开渠道获得该产
品的销售数据。
是一种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具有 该产品其他生产厂家有天津天药药
地塞米松 抗炎、抗过敏、抗风湿、免疫抑制 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国康瑞金制
3 磷酸钠 原料药 作用,常用于过敏及自身免疫性疾 药有限公司、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
病。 限公司。公司未能从公开渠道获得
该产品的销售数据。
4 硫酸普拉 原料药 属于同化激素药,能够补充雄激 该产品无其他生产厂家。
睾酮钠 素。
注:
1、以上数据来源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
2、上述统计结果可能不尽完善,仅供参考;
3、除上述已披露的资料外,公司无法从公开渠道获悉其他生产企业相关药品的生产或销
售数据。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获得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结果,表明公司相关生产线符合GMP要求,
将有利于公司继续保持稳定的产品质量和持续稳定的生产能力,以满足相关药品
的市场需求。本次获得药品 GMP 符合性检查结果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由于医药行业的固有特点,各类产品未来的具体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市场环境、
行业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5 日
[2021-09-23] (600513)联环药业:联环药业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4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行为及计划:公司控股股东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1,17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1%,并计划自本次增持之日起6个月内,在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前提下,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继续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含本次已增持股份)。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控股股东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相关风险提示:股份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风险。
2021年9月22日,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环药业”或“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环集团”)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联环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一)增持股东: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本次增持前,联环集团持有公司股票105,868,5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76%。
(三)本次增持情况:联环集团于2021年9月2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联环药业股票1,176,800股,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41%。本次增持前十二个月内联环集团无增持行为。
(四)本次增持完成后,联环集团共持有公司股票107,045,3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17%。本次增持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东未发生变化。
(五)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联环集团自有资金。
二、后续增持计划
(一)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
(二)增持股份的种类:A股
(三)拟增持股份数量:联环集团拟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含本次已增持股份)。
(四)拟增持股份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联环集团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六)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1年9月22日起6个月内,将根据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安排执行(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七)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增持主体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联环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联环集团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3 日
[2021-08-25] (600513)联环药业:联环药业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1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集与召开情况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和相关议案于2021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公司全体董事、监事、
高管。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9 名,实
际参会董事 9 名,参加会议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吴文格先生主持,会议经过了适当的召集和通知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就下列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经与会董事以通讯方式投票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1-023。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联环
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5 日
[2021-08-25] (600513)联环药业:联环药业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2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集与召开情况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三名,
出席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遇宝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经过适当的召集和通知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决议内容及表决情况
与会监事对下列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通讯方式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2、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与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同意《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会议无其他议题,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5 日
[2021-06-10] (600513)联环药业:联环药业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0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108 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1/6/17 - 2021/6/18 2021/6/18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1 年 4 月 26 日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0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287,990,37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8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1,102,959.96 元。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1/6/17 - 2021/6/18 2021/6/18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
持股期限在 1 个月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
计征个人所得税。按照上述通知规定,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8 元;待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本公司,本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对持有公司限售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按照该通知规定,公司派发现金红利时,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0972 元。
(3)对于QFII股东,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972元。 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 A 股股票(“沪股通”),其现金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登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执行,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972 元。
(5)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人民币 0.108 元(含税)。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对于权益分派事项如有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4-87813082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0 日
[2021-06-08] (600513)联环药业:联环药业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9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518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208,846股,发行价格26.00元/股,共募集资金317,429,996.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10,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07,429,996.00元,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于2015年4月2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4,001,00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03,428,996.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15)0002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15年5月5日,公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保荐机构光大证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荷花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城中支行、南京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5年5月26日公司及光大证券、兴业银行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扬州制药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分别于2015年5月6日、2015年5月27日予以公告。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七届
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及于2020年1月13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扬州制药有限公司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扬州制药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存续经营,扬州制药有限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将依法启动注销程序,其所有资产、股权、债权债务、人员、业务及其他权利与义务将由公司依法承继。公司于2015 年完成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一的“年产 20000kg 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将由扬州制药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该项目的资金金额、用途、实施地点等其他计划不变。公司于2020年2月14日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城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等协议的履行也不存在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395067100018120061129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08010120000002841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32001748636059319205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城中支行 403540100100060358
扬州制药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城中支行 403540100100002551
三、本次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城中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公司就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8 日
[2021-05-13] (600513)联环药业:联环药业关于收到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13 股票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8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环药业”)从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结果公告(2021年第32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GMP检查相关信息
企业名称: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扬州生物健康产业园健康一路 9 号
检查范围:原料药[(盐酸屈他维林、氨甲苯酸)(二车间 C5 厂房化工区和
8 号精烘包)、(蚓激酶)(二车间 C5 厂房化工区和 9 号精烘包)、(非洛地平)(一
车间 C2 厂房化工区和 3 号精烘包)、(硫酸氢氯吡格雷)(一车间 C2 厂房化工区、
C1 厂房化工区和 2 号精烘包)、(醋酸地塞米松)(二车间 C6 厂房化工区和 11 号
精烘包)]
检查时间:2021.01.18—2021.01.21
检查结论: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和评定,结果符合要求。
二、生产线、计划生产品种、设计产能及相关情况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生产线名称 设计产能 主要生产品种
原料药[(盐酸屈他维林)
1 (二车间 C5 厂房化工区 500Kg/年
和 8 号精烘包)] 原料药盐酸屈他维林、氨甲苯酸、碳酸
原料药[(氨甲苯酸)(二 锂、甲磺酸酚妥拉明
2 车间 C5 厂房化工区和 8 3000 Kg/年
号精烘包)]
原料药[(蚓激酶)(二车
3 间 C5 厂房化工区和 9 号 1500 Kg/年 原料药蚓激酶
精烘包)]
原料药[(非洛地平)(一
4 车间 C2 厂房化工区和 3 1500 Kg/年 原料药非洛地平、爱普列特
号精烘包)]
原料药[(硫酸氢氯吡格
5 雷)(一车间 C2 厂房化工 3000 Kg/年 原料药硫酸氢氯吡格雷、巴洛沙星
区、C1 厂房化工区和 2
号精烘包)]
原料药[(醋酸地塞米松)
6 (二车间 C6 厂房化工区 5000 Kg/年 原料药醋酸地塞米松、醋酸氢化可的松
和 11 号精烘包)]
公司本次原料药 GMP 符合性检查是公司实施退城进园搬迁到新厂区新建生
产线的相关检查。
三、主要品种的市场情况
序 主要生产 剂型 治疗领域 市场情况
号 品种
1、用于胃肠道痉挛,应激性肠道综
合症。 2、用于胆绞痛和胆道痉挛、 该产品其他生产厂家有重庆圣
盐酸屈他 胆囊炎、胆囊结石、胆道炎。 3、用 华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1 维林 原料药 于肾绞痛和泌尿道痉挛,如肾结石、 未能从公开渠道获得该产品的
输尿管结石、肾盂肾炎、膀胱炎。4、 销售数据。
用于子宫痉挛,如痛经、先兆流产、
子宫强直。
主要用于因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过 该产品其他生产厂家有湖南洞庭药
度所引起的出血,包括急性和慢性、 业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大得利制药
2 氨甲苯酸 原料药 局限性或全身性的高纤溶出血,后者 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寅盛药业有限
常见于癌肿、白血病、妇产科意外、 公司等。公司未能从公开渠道获
严重肝病出血等。 得该产品的销售数据。
主要治疗躁狂症,对躁狂和抑郁交替 该产品其他生产厂家有江苏恩华药
发作的双相情感性精神障碍有很好 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千金湘江药
3 碳酸锂 原料药 的治疗和预防复发作用,对反复发作 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未能从公
的抑郁症也有预防发作作用。也用于 开渠道获得该产品的销售数据。
治疗分裂-情感性精神病。
该产品其他生产厂家有天津市中央
甲磺酸酚 药业有限公司、上海复旦复华药业
4 妥拉明 原料药 适用于勃起功能障碍的治疗。 有限公司、上海旭东海普药业有限
公司等。公司未能从公开渠道获
得该产品的销售数据。
该产品其他生产厂家有北京百奥药
适用于纤维蛋白原增高或血小板凝 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国大药业有
5 蚓激酶 原料药 集率增高的缺血性脑血管病患者。 限公司、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公司未能从公开渠道获得该产
品的销售数据。
该产品其他生产厂家有浙江苏泊尔
制药有限公司、常州瑞明药业有限
6 非洛地平 原料药 用于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公司、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等。公司未能从公开渠道获得该
产品的销售数据。
7 爱普列特 原料药 适用于治疗良性前列腺增生症,改善 该产品无其他生产厂家。
因良性前列腺增生的有关症状。
8 硫酸氢氯 原料药 抑制血小板聚集、用于缺血性中风、 该产品其他生产厂家有深圳信立泰
吡格雷 急性心肌梗死。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车头制药
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天马药业有限
公司、上虞京新药业有限公司等。
公司未能从公开渠道获得该产
品的销售数据。
该产品其他生产厂家有扬子江药业
集团江苏海慈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9 巴洛沙星 原料药 用于治疗由敏感菌引起的单纯性尿 山东罗欣药业集团恒欣药业有限公
路感染。 司、连云港润众制药有限公司等。
公司未能从公开渠道获得该产
品的销售数据。
该产品其他生产厂家有浙江仙琚制
醋酸地塞 药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津津药业
10 米松 原料药 长效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 有限公司、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等。公司未能从公开渠道获
得该产品的销售数据。
主要用于治疗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 该产品其他生产厂家有浙江仙琚制
11 醋酸氢化 原料药 症的替代治疗及先天性肾上腺皮质 药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津津药业
可的松 增生症。 有限公司等。公司未能从公开渠
道获得该产品的销售数据。
注:
1、以上数据来源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
2、上述统计结果可能不尽完善,仅供参考;
3、除上述已披露的资料外,公司无法从公开渠道获悉其他生产企业相关药品的生产或销
售数据。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获得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结果,表明公司相关生产线符合GMP要求,
将有利于公司继续保
[2021-05-11] (600513)联环药业:联环药业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13 股票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7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内容: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说明会
●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星期二)14:00-15: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 e 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业绩说明会通过网络方式召开
● 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17日15: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lhgf@lhpharma.com。公司将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公司已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披露《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详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了解公司
情况,公司拟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通过网络平台交流方式举行“2020 年度业绩
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解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星期二)14:00-15: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
(http://sns.sseinfo.com)中的“上证e访谈”栏目
3、召开方式:网络在线交流
三、参加人员
参加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吴文格先生、总经理钱振华先生、副董事长、财务总监潘和平先生、董事会秘书黄文韬先生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14:00-15:00访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中的“上证e访谈”栏目,在线与公司出席会议人员互动交流,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2、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 15:00 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
发送至邮箱:lhgf@lhpharma.com。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及咨询办法
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4-87813082
联系邮箱:lhgf@lhpharma.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之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e访谈”栏目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1 日
[2021-04-30] (600513)联环药业:联环药业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6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集与召开情况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八届监事会成员后,经全体
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三名,出席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遇宝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经过适当的召集和通知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决议内容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遇宝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愿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3、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与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主席简历:
遇宝昌:中国国籍,男,1984 年 2 月 14 日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毕
业于山东财政学院,中共党员,注册会计师。2012 年 2 月—2018 年 1 月任公司
证券部主任助理,2018 年 1 月—2020 年 11 月任公司审计事务部经理,2020 年 1
月—2020 年 11 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20 年 11 月起任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
公司财务总监。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2021-04-30] (600513)联环药业:联环药业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5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集与召开情况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后,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
议通知时间要求,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9
名,实际参会董事 9 名,参加会议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吴文格先生主持。会议经过了适当的召集和通知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决议内容及表决情况
会议就下列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选举吴文格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选举潘和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经审议,第八届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如下:
召集人:吴文格
委员:吴文格、夏春来、王广基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经审议,第八届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如下:
召集人:涂家生
委员:涂家生、陈莹、吴文格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经审议,第八届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如下:
召集人:张斌
委员:张斌、金仁力、陈莹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经审议,第八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如下:
召集人:涂家生
委员:涂家生、张斌、钱振华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钱振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周骏先生、朱拥军先生、沈毅先生、褚青松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潘和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牛犇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黄文韬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于娟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人员的相关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陈莹女士、张斌先生、涂家生先生对本次董事会高级管理人
员的聘任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联环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会议无其他议题,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附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
及证券事务代表拟任人选简历
吴文格,男,汉族,江苏江都人,1967 年 12 月 19 日出生,毕业于北京化
工学院,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工程师;1992 年 8 月参加工作,历任扬州制药厂五车间技术员、副主任、扬州制药厂四车间主任助理、主任、扬州制药有限公司二车间主任、扬州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8 年 2 月起任扬
州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 年 5 月起任本公司董事,2016 年 12 月 28 日起任
公司总经理,2018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党委副书记。
钱振华,中国国籍,男,1971 年 1 月 16 日出生,中共党员,大学专科学历,
毕业于扬州大学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主治医师;历任扬州制药厂卫生所医生、副所长、扬州制药厂总务处副处长兼卫生所所长、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卫生所所长、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兼司卫生所所长、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兼卫生所所长、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兼工会主席和卫生所所长。2012 年 5 月—2017 年 12 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8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党委委员,2018 年 5 月 3 日起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
潘和平,中国国籍,男,1964 年 4 月 28 日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毕
业于华东师范大学化学系,高级工程师;历任扬州制药厂二车间副主任、扬州制药有限公司制药四车间主任、扬州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 年 6 月至今任
公司副总经理,2010 年 8 月—2018 年 5 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7 年 1 月起任
公司董事,2018 年 2 月起至今任公司党委副书记,2019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纪委
书记。
周骏,中国国籍,男,1969 年 6 月出生,大学学历,毕业于盐城工学院,
高级工程师;曾任扬州制药厂八车间副主任、主任、本公司二车间主任;2001
年 4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8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党委委员。
朱拥军,中国国籍,男,1968 年 12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
一级建造师,注册监理师,1990 年进入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作至今,历任车间技术员、电气工程师、工程设备部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2018年 5 月 3 日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沈毅,中国国籍,男,1966 年 2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88
年进入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公司市场部主任科员、副经理、经
理、总经理助理兼市场部经理,2018 年 5 月 3 日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褚青松,中国国籍,男,汉族,1971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1993 年上海
交通大学应用化学系本科毕业,理科学士,高级工程师。历任扬州制药厂药研所副所长,扬州联环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副经理,扬州联环药物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
2018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党委委员,2018 年 5 月 3 日—2020 年 5 月 22 日任公司
总工程师,2020 年 5 月 22 日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黄文韬,男,中国国籍,1989 年 7 月出生,中共党员,2007 年—2011 年就
读于东南大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并取得学士学位,2012 年—2014 年就读于美国东北大学能源系统专业并取得理学硕士学位。2014 年—2018 年,就职于江苏毅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8 年 5 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党委委员。
牛犇,中国国籍,男,汉族,河南信阳人,1981 年 12 月出生,2000.9-2004.6
本科就读于郑州大学药学专业,2004.9-2009.6 硕士、博士就读于中国药科大学药物化学专业,博士学历。2009.7-2017.9 任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药物研究院
副院长。2017.9-至今任南京联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 年 5 月 22 日
起任公司总工程师。
于娟,中国国籍,女,1979 年 9 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
2017 年 3 月起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2021-04-30] (600513)联环药业: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9元
每股净资产: 3.810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34%
营业总收入: 3.3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542.94万元
[2021-04-27] (600513)联环药业:联环药业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4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4 月 2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扬州生物健康产业园健康一路 9 号联环药业会议
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11,632,68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38.762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经过适当的召集和通知程序,由公司董事长夏春来先生主持,采用 了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实施细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7 人,董事金仁力先生、独立董事陈莹女士因公务
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会主席吴坚平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黄文韬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总经理吴文格先生,公司副总
经理潘和平先生、秦雄剑先生、朱拥军先生、沈毅先生、褚青松先生、涂斌
先生,财务总监王爱新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11,632,68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11,632,68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11,630,788 99.9982 0 0.0000 1,900 0.0018
4、 议案名称:《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11,632,68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11,630,788 99.9982 1,900 0.0018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董事、监事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11,630,788 99.9982 1,900 0.0018 0 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药品购销框架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010,200 99.9055 0 0.0000 1,900 0.0945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010,200 99.9055 0 0.0000 1,900 0.0945
9、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11,630,788 99.9982 0 0.0000 1,900 0.0018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0、《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议有效表决权的 是否当选
比例(%)
10.01 夏春来 111,620,589 99.9891 是
10.02 吴文格 111,621,588 99.9900 是
10.03 钱振华 111,620,588 99.9891 是
10.04 潘和平 111,621,488 99.9899 是
10.05 金仁力 111,620,588 99.9891 是
10.06 王广基 111,620,588 99.9891 是
11、《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议有效表决权的 是否当选
比例(%)
11.01 陈莹 111,620,588 99.9891 是
11.02 张斌 111,620,588 99.9891 是
11.03 涂家生 111,620,588 99.9891 是
12、《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议有效表决权的 是否当选
比例(%)
12.01 遇宝昌 111,620,588 99.9891 是
12.02 王春元 111,620,588 99.9891 是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2021-04-21] (600513)联环药业:联环药业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3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 年 4 月 26 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513 联环药业 2021/4/21
二、 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联环药业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二 会议审议事项”“4、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更正如下:
更正前: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现更正为: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国药集团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
三、 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
事项不变。
四、 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 年 4 月 26 日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扬州生物健康产业园健康一路 9 号 联环药业会议室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4 月 26 日
至 2021 年 4 月 2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4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5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
6 《关于董事、监事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
7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药品购销框架协议>的 √
议案》
8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 √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10.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6)人
10.01 夏春来 √
10.02 吴文格 √
10.03 钱振华 √
10.04 潘和平 √
10.05 金仁力 √
10.06 王广基 √
1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3)人
11.01 陈莹 √
11.02 张斌 √
11.03 涂家生 √
1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2)人
12.01 遇宝昌 √
12.02 王春元 √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1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1 年度财务
预算报告》
4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6 《关于董事、监事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7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药品购销
框架协议>的议案》
8 《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会计师事务所报
酬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10.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01 夏春来
10.02 吴文格
10.03 钱振华
10.04 潘和平
10.05 金仁力
10.06 王广基
1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1.01 陈莹
11.02 张斌
11.03 涂家生
1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2.01 遇宝昌
12.02 王春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
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
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例:陈××
4.02例:赵××
4.03例:蒋××
…………
4.06例:宋××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例:张××
5.02例:王××
5.03例:杨××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例:李××
6.02例:陈××
6.03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
[2021-04-06] (600513)联环药业:联环药业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13 股票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 2021-012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的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公司已于近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投票选举,张婧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行使监事权利,履行监事义务,任期与第八届监事会一致。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6 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张婧: 中国国籍,女,1988 年 7 月 30 日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控制部精密仪器组化验员、质量控制部精密仪器组组长、质量控制部经理助理、质量控制部副经理。现任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质量保证部经理、团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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