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363什么时候复牌?-联创光电停牌最新消息
≈≈联创光电600363≈≈(更新:22.02.23)
[2022-02-23] (600363)联创光电: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63 股票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2-005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2月12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光电”或“公司”)以书面形式发出《关于召开七届三十二次董事会的通知》,并以邮件、直接呈送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高管。
2022年2月22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效人数。会议由董事长曾智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发展及经营需要,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同意聘任伍锐先生(候选人简历附后)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人员符合任职资格,提名和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总裁候选人简历
伍锐,男,1971年6月出生,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EMBA)。历任江西省第十一届政协委员、江西省建筑设计院建筑师、江西城开投资集团常务副总裁、上海国畅置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江西鄱湖低碳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江西坤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22-02-23] (600363)联创光电:关于公司总裁辞职及聘任总裁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3 股票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2-006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裁辞职及聘任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总裁李中煜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中煜先生因公司发展及经营需要申请辞去公司总裁职务。辞职后,李中煜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华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西中久激光技术有限公司的董事长职务,大力拓展其业务发展。
根据公司发展及经营需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
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同意聘任伍锐先生(候选人简历附后)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总裁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李中煜先生在担任公司总裁期间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李中煜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总裁候选人简历
伍锐,男,1971年6月出生,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EMBA)。历任江西省第十一届政协委员、江西省建筑设计院建筑师、江西城开投资集团常务副总裁、上海国畅置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江西鄱湖低碳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江西坤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22-02-08] (600363)联创光电: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63 股票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2-004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主要内容: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1月25日收到控股股东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中长期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为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提振广大投资者信心,计划自2022年1月26日起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电子集团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00,000股,增持金额为1,248.98万元,超过本次增持计划金额下限的50%。
●相关风险提示:增持计划实施的具体时间和金额视市场情况而定,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或其他不可预见的风险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完成或无法达到预期等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电子集团关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通知。现将增持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二)截至本公告日,电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94,262,09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70%。
(三)本次公告前 12 个月内增持主体增持情况:电子集团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增持公司股份,亦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一)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中长期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为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提振广大投资者信心。
(二)本次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条件的 A 股流通股份。
(三)本次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 亿
元。
(四)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未设置价格区间,电子集团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2 年 1 月 26 日起 12 个月内。
本次增持不会在下列期限内进行: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公司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则自原预约公告日期前 30 日起至定期报告实际公告之日的期间内;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实施期间,将同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限制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电子集团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增持计划实施的具体时间和金额视市场情况而定,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或其他不可预见的风险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完成或无法达到预期等风险。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电子集团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500,000 股,增持金额为1,248.98 万元,超过本次增持计划金额下限的 50%。后续增持期间内,电子集团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电子集团承诺:本次增持行为将严格按照增持计划进行。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电子集团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八日
[2022-01-26] (600363)联创光电: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2-002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及监事
会将于 2022 年 1 月 30 日任期届满。鉴于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监事会监事
候选人的提名工作仍在进行中,为了保证董事会及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将相应延期,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新一届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将尽快推进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2022-01-26] (600363)联创光电: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3 股票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2-003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中长期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为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提振广大投资者信心,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本次增持计划未设置股份购买价格区间,电子集团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适时实施增持计划。
●增持计划实施的具体时间和金额视市场情况而定,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或其他不可预见的风险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完成或无法达到预期等风险。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电子集团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 A 股股份的通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截至本公告日,增持主体持有公司 93,762,09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0.59%。
(三)本次公告前 12 个月内增持主体增持情况:电子集团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增持公司股份,亦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中长期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为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提振广大投资者信心,电子集团拟实施增持计划。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条件的 A 股流通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未设置价格区间,电子集团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次增持不会在下列期限内进行: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公司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则自原预约公告日期前 30 日起至定期报告实际公告之日的期间内;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实施期间,将同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限制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电子集团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增持计划实施的具体时间和金额视市场情况而定,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或其他不可预见的风险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完成或无法达到预期等风险 。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电子集团承诺:本次增持行为将严格按照增持计划进行。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中谷海运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2022-01-18] (600363)联创光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公告编号:2022-001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董事长曾智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238,8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306%;董事兼总裁李中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010,3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8805%;董事会秘书高永红先生(任期届满前已离任)持有公司股份100,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0220%。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因个人资金需求,曾智斌先生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
日后即 2022 年 2 月 15 日起 6 个月内(窗口期内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其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 996,100 股(若此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对该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25%,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2、因个人资金需求,李中煜先生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
日后即 2022 年 2 月 15 日起 6 个月内(窗口期内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其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 1,002,500 股(若此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对该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25%,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3、因个人资金需求,需偿还即将到期的银行股权激励相关贷款及利息,高
永红先生(任期届满前已离任)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即 2022 年 2 月 15 日起 6 个月内(窗口期内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
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 25,000 股(若此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
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对该拟减持股
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25%,减持价格按照减持
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其 他 方 式 取 得 :
董事、监事、
4,000,000 股
曾智斌 高级管理人 4,238,800 0.9306%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员
238,800 股
其 他 方 式 取 得 :
董事、监事、
3,800,000 股
李中煜 高级管理人 4,010,300 0.8805%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员
210,300 股
其他股东:任
其他方式取得:100,000
高永红 期届满前已 100,000 0.0220%
股
离任高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减持主体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计划减持 计划减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
减持方式 拟减持股份来源 拟减持原因
名称 数量(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曾智斌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2022/2/15 按市场价格 其他方式取得: 个人资金需求
996,100 股 0.2187% 持,不超过: ~ 4,000,000 股,集中竞
2022/8/14 价交易取得:238,800
996,100 股 股
竞价交易减 其他方式取得:
不超过: 2022/2/15
不超过: 持,不超过: 3,800,000 股,集中竞
李中煜 1,002,500 ~ 按市场价格 个人资金需求
0.2201% 1,002,500 价交易取得:210,300
股 2022/8/14
股
股
竞价交易减 2022/2/15
不超过: 不超过: 其他方式取得:
高永红 持,不超过: ~ 按市场价格 个人资金需求
25,000 股 0.0055% 100,000 股
2022/8/14
25,000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关于减持的承诺:
1、作为持有公司股份的高管,高永红先生承诺: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2、曾智斌先生窗口期买入了部分股份,其认识到其失误操作违反了相关规
则,即刻就此次违规增持公司股票事宜报告公司董事会,其本人就该窗口期增持
行为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表示歉意。对于窗口期增持的股票,曾智斌先生承诺十
二个月内不进行减持,在十二个月后出售时如有收益,所有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是曾智斌先生、李中煜先生、高永红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而自主决定进行的减持。在减持期间内曾智斌先生、李中煜先生、高永红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公司将督促本次拟减持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1-12-31] (600363)联创光电: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2021/12/31)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1-048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
东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93,762,09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0.59%;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
74,131,291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79.06%,占公司总股本的 16.28%。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电子集团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
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 是否 占其所 占公 质押
股东 为控 本次质押股 是否为 补充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持股份 司总 融资
名称 股股 数(股) 限售股 质押 始日 期日 比例 股本 资金
东 比例 用途
交通银行 补充
电子 是 3,100,000 否 否 2021-1 2022-7- 股份有限 3.31% 0.68% 流动
集团 2-30 29 公司江西 资金
省分行
合计 -- 3,100,000 -- -- -- -- -- 3.31% 0.68% --
2、本次被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
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累计 本次质押后累计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股) 例 质押数量(股) 质押数量(股) 份比例 本比例
电子集团 93,762,092 20.59% 71,031,291 74,131,291 79.06% 16.28%
合计 93,762,092 20.59% 71,031,291 74,131,291 79.06% 16.28%
表注:表中控股股东的已质押及未质押股份不存在限售股份及冻结股份。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一)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到期的股份质押情况
电子集团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为 13,574,415 股,占其所持有股
份比例 14.4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98%,融资余额 25,000 万元;未来一年内
将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51,691,627 股,占其持
股总数的 55.13%,占公司总股本的 11.35%,融资余额 88,731.39 万元。
控股股东电子集团本次股份质押所融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控股股东
电子集团企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未来还款资金来源主要
包括股票红利、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如后续出现
股票下跌引发的相关风险,电子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补充质押、
提前还款等措施。
(二)控股股东电子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
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本次质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
力产生影响。
2、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
生变动,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不会导致
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3、本次质押事项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1-12-25] (600363)联创光电: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1-047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
东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93,762,09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0.59%;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
71,031,291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75.76%,占公司总股本的 15.59%。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电子集团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
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 是否 占其所 占公 质押
股东 为控 本次质押股 是否为 补充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持股份 司总 融资
名称 股股 数(股) 限售股 质押 始日 期日 比例 股本 资金
东 比例 用途
中信银行 补充
电子 是 2,160,000 否 否 2021-1 2022-12 股份有限 2.30% 0.47% 流动
集团 2-24 -23 公司南昌 资金
分行
合计 -- 2,160,000 -- -- -- -- -- 2.30% 0.47% --
2、本次被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
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累计 本次质押后累计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股) 例 质押数量(股) 质押数量(股) 份比例 本比例
电子集团 93,762,092 20.59% 68,871,291 71,031,291 75.76% 15.59%
合计 93,762,092 20.59% 68,871,291 71,031,291 75.76% 15.59%
表注:表中控股股东的已质押及未质押股份不存在限售股份及冻结股份。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一)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到期的股份质押情况
电子集团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为 13,574,415 股,占其所持有股
份比例 14.4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98%,融资余额 25,000 万元;未来一年内
将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48,591,627 股,占其持
股总数的 51.82%,占公司总股本的 10.67%,融资余额 84,431.39 万元。
控股股东电子集团本次股份质押所融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控股股东
电子集团企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未来还款资金来源主要
包括股票红利、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如后续出现
股票下跌引发的相关风险,电子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补充质押、
提前还款等措施。
(二)控股股东电子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
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本次质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
力产生影响。
2、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
生变动,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不会导致
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3、本次质押事项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2021-12-24] (600363)联创光电: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并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1-046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并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93,762,09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0.59%;本次解除质押并再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 68,871,291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73.45%,占公司总股本的15.12%。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电子集团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再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解质股份 23,700,895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25.28%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20%
解质时间 2021-12-23
总持股数量 93,762,092 股
总持股比例 20.59%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50,643,905 股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 54.01%
股份比例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 11.12%
股本比例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将部分用于继续办理股份质押。
二、股份再质押具体情况
是否 是否 占其所 占公 质押
股东 为控 本次质押股 是否为 补充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持股份 司总 融资
名称 股股 数(股) 限售股 质押 始日 期日 比例 股本 资金
东 比例 用途
电子 2021-1 2022-12 南昌金融 偿还
集团 是 15,948,963 否 否 2-23 -22 控股有限 17.01% 3.50% 债务
公司
电子 2021-1 2022-12 南昌工控 偿还
集团 是 2,278,423 否 否 2-23 -22 产业担保 2.43% 0.50% 债务
有限公司
合计 -- 18,227,386 -- -- -- -- -- 19.44% 4.00% --
本次被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
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累计 本次质押后累计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股) 例 质押数量(股) 质押数量(股) 份比例 本比例
电子集团 93,762,092 20.59% 50,643,905 68,871,291 73.45% 15.12%
合计 93,762,092 20.59% 50,643,905 68,871,291 73.45% 15.12%
表注:表中控股股东的已质押及未质押股份不存在限售股份及冻结股份。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一)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到期的股份质押情况
电子集团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为 13,574,415 股,占其所持有股
份比例 14.4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98%,融资余额 25,000 万元;未来一年内
将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46,431,627 股,占其持
股总数的 49.52%,占公司总股本的 10.19%,融资余额 81,931.39 万元。
控股股东电子集团本次股份质押所融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控股股东
电子集团企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未来还款资金来源主要
包括股票红利、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如后续出现
股票下跌引发的相关风险,电子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
(二)控股股东电子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本次质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3、本次质押事项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2021-12-24] (600363)联创光电: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并再质押的公告(2021/12/24)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1-046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并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93,762,09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0.59%;本次解除质押并再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 68,871,291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73.45%,占公司总股本的15.12%。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电子集团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再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解质股份 23,700,895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25.28%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20%
解质时间 2021-12-23
总持股数量 93,762,092 股
总持股比例 20.59%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50,643,905 股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 54.01%
股份比例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 11.12%
股本比例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将部分用于继续办理股份质押。
二、股份再质押具体情况
是否 是否 占其所 占公 质押
股东 为控 本次质押股 是否为 补充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持股份 司总 融资
名称 股股 数(股) 限售股 质押 始日 期日 比例 股本 资金
东 比例 用途
电子 2021-1 2022-12 南昌金融 偿还
集团 是 15,948,963 否 否 2-23 -22 控股有限 17.01% 3.50% 债务
公司
电子 2021-1 2022-12 南昌工控 偿还
集团 是 2,278,423 否 否 2-23 -22 产业担保 2.43% 0.50% 债务
有限公司
合计 -- 18,227,386 -- -- -- -- -- 19.44% 4.00% --
本次被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
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累计 本次质押后累计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股) 例 质押数量(股) 质押数量(股) 份比例 本比例
电子集团 93,762,092 20.59% 50,643,905 68,871,291 73.45% 15.12%
合计 93,762,092 20.59% 50,643,905 68,871,291 73.45% 15.12%
表注:表中控股股东的已质押及未质押股份不存在限售股份及冻结股份。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一)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到期的股份质押情况
电子集团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为 13,574,415 股,占其所持有股
份比例 14.4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98%,融资余额 25,000 万元;未来一年内
将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46,431,627 股,占其持
股总数的 49.52%,占公司总股本的 10.19%,融资余额 81,931.39 万元。
控股股东电子集团本次股份质押所融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控股股东
电子集团企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未来还款资金来源主要
包括股票红利、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如后续出现
股票下跌引发的相关风险,电子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
(二)控股股东电子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本次质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3、本次质押事项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2021-12-23] (600363)联创光电:部分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公告编号:2021-045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裁宋荣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315,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2887%;副总裁张喆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00,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0659%;财务负责人高璐璐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300,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0659%。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因个人资金需求,需偿还即将到期的银行股权激励相关贷款及利息,宋
荣华先生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即 2022 年 1 月 14 日起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 328,700 股(若此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对该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25%,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2、因个人资金需求,需偿还即将到期的银行股权激励相关贷款及利息,张
喆亚先生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即 2022 年 1 月 14 日起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 75,000 股(若此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对该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25%,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3、因个人资金需求,需偿还即将到期的银行股权激励相关贷款及利息,高
璐璐女士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即 2022 年 1 月 14 日起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 75,000 股
(若此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
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对该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不超过其所持有
股份总数的 25%,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其 他 方 式 取 得 :
董事、监事、
1,300,000 股
宋荣华 高级管理人 1,315,000 0.2887%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员
15,000 股
董事、监事、
其他方式取得:300,000
张喆亚 高级管理人 300,000 0.0659%
股
员
董事、监事、
其他方式取得:300,000
高璐璐 高级管理人 300,000 0.0659%
股
员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减持主体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计划减持 计划减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
减持方式 拟减持股份来源 拟减持原因
名称 数量(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2022/1/14 其他方式取得: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宋荣华 ~ 按市场价格 1,300,000 股,集中竞 个人资金需求
328,700 股 0.0722% 持,不超过:
2022/7/13 价交易取得:15,000 股
328,700 股
竞价交易减 2022/1/14
不超过: 不超过: 其他方式取得:
张喆亚 持,不超过: ~ 按市场价格 个人资金需求
75,000 股 0.0165% 300,000 股
2022/7/13
75,000 股
竞价交易减 2022/1/14
不超过: 不超过: 其他方式取得:
高璐璐 持,不超过: ~ 按市场价格 个人资金需求
75,000 股 0.0165% 300,000 股
2022/7/13
75,000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是宋荣华先生、张喆亚先生、高璐璐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需
偿还即将到期的银行股权激励相关贷款及利息而自主决定进行的减持。在减持期
间内宋荣华先生、张喆亚先生、高璐璐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
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存
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公司将督促本次拟减持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3 日
[2021-12-18] (600363)联创光电: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3 股票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1-044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解锁股票数量:360.00万股
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1年12月22日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0 年 9 月 21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20 年 9 月 22 日至 10 月 8 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
满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说明
3、2020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获得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并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本次股权激励相关事宜。
4、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0 年 11 月 2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时,根据公司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11 月 2 日,向符合条件的 1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0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为 11.26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核查了首次披露《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前 6 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6、2020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
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0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实际向 1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00.00 万股限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1.26 元/股,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授予登记工作。
8、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锁条件的 17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 36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及股份上市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说明
(一)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占已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 30%。”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为 2020 年 12 月 22 日,第一个限售
期将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届满。
(二)解除限售条件达成
根据《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具体条件及达成情况如下: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1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2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国证监 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 件。
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条件: 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
以 2019 年为基数,【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的归母净利润为
不低于 15%或 2020 年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213,507,706.45 元人
于 5%】 民币,以 2019 年经审
注:上述“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以经 计的归母净利润:
3 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 161,226,367.15 人民
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币为基数,2020 年归母
净利润增长率为
32.43%。
因此公司层面业绩考
核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
“良好”和“不合格”三档,若各年度公司层 计划中 17 名激励对象
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 2020 年度考核结果均
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标准 达到“良好”及以上,
4
系数。“优秀”和“良好”标准系数为 1.0, 符合个人层面绩效考
“不合格”标准系数为 0. 核要求,其当年的限制
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而全部或部分未能 性股票可全部解除限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 售。
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三、激励对象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共计 17 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
件,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 360.00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
额的 0.7904%。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表:
姓名 职务 已获授的限制性 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 剩余未解锁限
股票数量(万股) 性股票数量(万股) 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
曾智斌 董事长 400 120 280
李中煜 董事、总裁 380 114 266
其他核心员工(15 人) 420 126 294
合计 17 人 1200 360 840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1 年 12 月 22 日;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360.00 万股;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
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
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
符合修改后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类别 本次变动前(股) 本次变动数(股) 本次变动后(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 12,000,000 -3,600,000 8,400,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443,476,750 +3,600,000
[2021-12-18] (600363)联创光电: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并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1-043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并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93,762,09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0.59%;本次解除质押并再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 74,344,800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79.29%,占公司总股本的16.32%。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电子集团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再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解质股份 9,280,000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9.9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04%
解质时间 2021-12-17
总持股数量 93,762,092 股
总持股比例 20.59%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65,479,551 股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 69.84%
股份比例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 14.38%
股本比例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将部分用于继续办理股份质押。
二、股份再质押具体情况
是否 是否 占其所 占公 质押
股东 为控 本次质押股 是否为 补充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持股份 司总 融资
名称 股股 数(股) 限售股 质押 始日 期日 比例 股本 资金
东 比例 用途
电子 2021-1 2023-12 华润深国 偿还
集团 是 8,865,249 否 否 2-17 -16 投信托有 9.46% 1.95% 债务
限公司
合计 -- 8,865,249 -- -- -- -- -- 9.46% 1.95% --
本次被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
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累计 本次质押后累计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股) 例 质押数量(股) 质押数量(股) 份比例 本比例
电子集团 93,762,092 20.59% 65,479,551 74,344,800 79.29% 16.32%
合计 93,762,092 20.59% 65,479,551 74,344,800 79.29% 16.32%
表注:表中控股股东的已质押及未质押股份不存在限售股份及冻结股份。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一)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到期的股份质押情况
电子集团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为 23,700,895 股,占其所持有股
份比例 25.2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20%,融资余额 40,000 万元;未来一年内
将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39,648,656 股,占其持
股总数的 42.29%,占公司总股本的 8.70%,融资余额 64,931.39 万元。
控股股东电子集团本次股份质押所融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控股股东
电子集团企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未来还款资金来源主要
包括股票红利、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如后续出现
股票下跌引发的相关风险,电子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补充质押、
提前还款等措施。
(二)控股股东电子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本次质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3、本次质押事项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2021-12-16] (600363)联创光电: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3 股票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1-041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17名
本次解锁股票数量:360.00万股
公司将在办理完毕相关解除限售申请手续后、股份上市流通前,发布限
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股份上市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0 年 9 月 21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20 年 9 月 22 日至 10 月 8 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
满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说明
3、2020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获得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并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本次股权激励相关事宜。
4、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0 年 11 月 2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时,根据公司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11 月 2 日,向符合条件的 1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0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为 11.26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核查了首次披露《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前 6 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6、2020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
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0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实际向 1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00.00 万股限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1.26 元/股,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授予登记工作。
8、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锁条件的 17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 36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及股份上市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
明
(一)第一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占已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 30%。”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为 2020 年 12 月 22 日,第一个限售
期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届满。
(二)解除限售条件达成
根据《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具体条件及达成情况如下: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1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2 人选; 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件。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
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条件: 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
以 2019 年为基数,【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的归母净利润为
不低于 15%或 2020 年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213,507,706.45 元人
于 5%】 民币,以 2019 年经审
注:上述“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以经 计的归母净利润:
3 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 161,226,367.15 人民
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币为基数,2020 年归母
净利润增长率为
32.43%。
因此公司层面业绩考
核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
“良好”和“不合格”三档,若各年度公司层 计划中 17 名激励对象
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 2020 年度考核结果均
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标准 达到“良好”及以上,
4
系数。“优秀”和“良好”标准系数为 1.0, 符合个人层面绩效考
“不合格”标准系数为 0. 核要求,其当年的限制
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而全部或部分未能 性股票可全部解除限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 售。
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三、激励对象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共计 17 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
件,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 360.00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
额的 0.7904%。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表:
剩余未解锁限
已获授的限制性 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数量
股票数量(万股) 性股票数量(万股)
(万股)
曾智斌 董事长 400 120 280
李中煜 董事、总裁 380 114 266
其他核心员工(15 人) 420 126 294
合计 17 人 1200 360 840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业绩已达考核要求,具备激
励对象资格的 17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结果均符合激励计划考核要求。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均已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
对象的个人考核结果办理相关解除限售及股份上市事宜。
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
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2、独立董事对解除限售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
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
[2021-12-16] (600363)联创光电: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1-042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
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
1、2020 年 9 月 21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20 年 9 月 22 日至 10 月 8 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
满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说明
3、2020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获得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并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本次股权激励相关事宜。
4、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0 年 11 月 2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时,根据公司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11 月 2 日,向符合条件的 1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0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为 11.26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核查了首次披露《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前 6 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6、2020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
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0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实际向 1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00.00 万股限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1.26 元/股,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授予登记工作。
8、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应由 11.26 元/股调整至 11.202 元/股,同意公司根据《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说明
(一)调整原因
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 的议案》和 2021 年 6 月 24 日公司披露的《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1-024 号),公司以分红实施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
发现金红利 0.058 元(含税),发放日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鉴于 2020 年年度权
益分派的实施,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将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11.26 元/股调整至 11.202 元/股。
(二)调整方法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及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派息调整方法:
授予限制性股票:P=P0-V=11.26-0.058=11.202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1.202 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核公司股权激励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认为,公司此次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公司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鉴于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由 11.26 元/股调整至 11.202 元/股。
上述价格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价格调整已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依法履行本次价格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4、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等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2021-12-16] (600363)联创光电: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1-040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12 月 10 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以书面形式发出《关于召开七届二十次监事会的通知》,并以邮件、直接呈送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应
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监事会主席辜洪武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17 名激励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况,其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董事会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和股份上市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由 11.26 元/股调整至 11.202 元/股。
本次价格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2021-12-16] (600363)联创光电: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1-039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12 月 10 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以书面形式发出《关于召开七届三十一次董事会的通知》,并以邮件、直接呈送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高管。
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效人数。会议由董事长曾智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鉴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全部满足,同意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相关手续,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17名,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60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7904%。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曾智斌先生、李中煜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将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11.26 元/股调整至 11.202 元/股。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 2020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曾智斌先生、李中煜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后,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邓惠霞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长曾智斌先生不再代为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
邓惠霞女士已取得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水平,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将邓惠霞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邓惠霞简历
邓惠霞:女,汉族,1975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经济学硕士,
工商管理学士,社会学学士学历,曾先后任职于广东广之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恒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眼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 12 月起任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邓惠霞女士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021-10-30] (600363)联创光电: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55元
每股净资产: 6.818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31%
营业总收入: 32.67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49亿元
[2021-10-13] (600363)联创光电: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1-038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
东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93,762,09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0.59%;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
74,759,551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79.73%,占公司总股本的 16.41%。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电子集团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
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 是否 占其所 占公 质押
股东 为控 本次质押股 是否为 补充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持股份 司总 融资
名称 股股 数(股) 限售股 质押 始日 期日 比例 股本 资金
东 比例 用途
电子 2021-1 2022-10 南昌市恒 补充
集团 是 4,020,000 否 否 0-11 -12 联实业有 4.29% 0.88% 流动
限公司 资金
合计 -- 4,020,000 -- -- -- -- -- 4.29% 0.88% --
2、本次被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
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累计 本次质押后累计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股) 例 质押数量(股) 质押数量(股) 份比例 本比例
电子集团 93,762,092 20.59% 70,739,551 74,759,551 79.73% 16.41%
合计 93,762,092 20.59% 70,739,551 74,759,551 79.73% 16.41%
表注:表中控股股东的已质押及未质押股份不存在限售股份及冻结股份。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一)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到期的股份质押情况
电子集团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为 30,820,895 股,占其所持有股
份比例 32.8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77%,融资余额 50,300 万元;未来一年内
将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28,338,656 股,占其持
股总数的 30.22%,占公司总股本的 6.22%,融资余额 49,431 万元。
控股股东电子集团本次股份质押所融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控股股东
电子集团企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未来还款资金来源主要
包括股票红利、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如后续出现
股票下跌引发的相关风险,电子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补充质押、
提前还款等措施。
(二)控股股东电子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
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本次质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
力产生影响。
2、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
生变动,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不会导致
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3、本次质押事项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2021-10-12] (600363)联创光电:关于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3 股票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1-037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职 工代表监事熊腾飞先生的书面通知,其因工作调动申请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职务。熊腾飞先生在公司担任监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发 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熊腾飞先生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期间为公司和 监事会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鉴于熊腾飞先生的辞去监事职务将导致公司监事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10月 11 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一致同意补选李燕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李燕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附:李燕简历
李燕,女,1991 年 6 月出生,税务师、资产评估师。2015 年起历任中都国
脉(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项目经理,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江苏仁合分公司资产评估师,2021 年 5 月起任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
[2021-08-31] (600363)联创光电: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1-034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8 月 20 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以书面形式发出《关于召开七届二十七次董事会的通知》,并以邮件、直接呈送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高管。
2021 年 8 月 30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应
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效人数。会议由董事长曾智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践行公司“进而有为,退而有序”的发展战略,公司计划整合旗下优质产业资源,加快向军工领域转型升级的步伐,强化产业实力,切实提高整体运行效率,持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拟投资设立上海联创智能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机关登记核准名称为准),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万元,公司持股 100%,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简历
朱日宏: 男,1964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
历。1986 年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电光学院,获工学学士学位;1991 年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电光学院,获工学博士学位。1991 年-至今,在南京理工大学工作,曾任电光学院教授及副院长,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现任工信部先进发射协同创新中心主任和工信部先进固体激光重点实验室主任;现为中国光学学会理事,中国光学会光学测试专业委员会主任。1997 年获“南京市十大杰出青年” 称号,2003 年被评为国家有特殊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除前述任职外, 朱日宏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021-08-31] (600363)联创光电: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1-035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8 月 20 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以书面形式发出《关于召开七届十八次监事会的通知》,并以邮件、直接呈送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2021 年 8 月 30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应到
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监事会主席辜洪武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对公司编制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真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的实际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2021-08-31] (600363)联创光电: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33元
每股净资产: 6.617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16%
营业总收入: 19.7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52亿元
[2021-08-25] (600363)联创光电: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并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1-033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并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93,762,09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0.59%;本次解除质押并再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 70,739,551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75.45%,占公司总股本的15.53%。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电子集团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再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解质股份 9,504,800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0.14%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09%
解质时间 2021-8-23
总持股数量 93,762,092 股
总持股比例 20.59%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65,476,351 股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 69.83%
股份比例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 14.38%
股本比例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将部分用于继续办理股份质押。
二、股份再质押具体情况
是否 是否 占其所 占公 质押
股东 为控 本次质押股 是否为 补充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持股份 司总 融资
名称 股股 数(股) 限售股 质押 始日 期日 比例 股本 资金
东 比例 用途
北京银行
电子 是 5,263,200 否 否 2021-8 2022-8- 股份有限 5.61% 1.16% 偿还
集团 -23 15 公司南昌 债务
东湖支行
合计 -- 5,263,200 -- -- -- -- -- 5.61% 1.16% --
本次被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
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累计 本次质押后累计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股) 例 质押数量(股) 质押数量(股) 份比例 本比例
电子集团 93,762,092 20.59% 65,476,351 70,739,551 75.45% 15.53%
合计 93,762,092 20.59% 65,476,351 70,739,551 75.45% 15.53%
表注:表中控股股东的已质押及未质押股份不存在限售股份及冻结股份。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一)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到期的股份质押情况
电子集团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为 26,800,895 股,占其所持有股
份比例 28.5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88%,融资余额 44,300 万元;未来一年内
将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23,075,456 股,占其持
股总数的 24.61%,占公司总股本的 5.07%,融资余额 39,881 万元。
控股股东电子集团本次股份质押所融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控股股东
电子集团企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未来还款资金来源主要
包括股票红利、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如后续出现
股票下跌引发的相关风险,电子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补充质押、
提前还款等措施。
(二)控股股东电子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本次质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3、本次质押事项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2021-08-10] (600363)联创光电: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增持实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3 股票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1-032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增
持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主要内容: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2月8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编号:2021-003),公司董事长曾智斌先生、董事兼总裁李中煜先生(以下简称“增持主体”)拟自2021年2月8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不高于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董事长曾智斌先生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不高于1,500万元人民币;董事兼总裁李中煜先生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不高于1,500万元人民币,增持价格区间不高于25元/股。
●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董事长曾智斌先生累计增
持公司股份238,800股,增持金额为517.70万元;董事兼总裁李中煜先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10,300股,增持金额为499.65万元,本次累计增持金额为1,017.35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但未达到计划最低增持额2,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现将增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董事长曾智斌先生、董事兼总裁李中煜先生。
(二)截至本公告日,董事长曾智斌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423.8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3%;董事兼总裁李中煜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401.0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0.88%。
二、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长期投资价值及战略规划的认同,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股东与管理者的利益趋同,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期望通过本次增持,长期持有公司股份,以更好地支持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条件的 A 股流通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 2,000 万元,不高于3,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董事长曾智斌先生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不高于1,500万元人民币,董事兼总裁李中煜先生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不高于 1,500 万元人民币。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区间为不高于 25 元/股。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1 年 2 月 8 日起 6 个月内。本
次增持不会在下列期限内进行: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公司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则自原预约公告日期前 30 日起至定期报告实际公告之日的期间内;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实施期间,将同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限制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1.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董事长曾智斌先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238,800 股,增持金额为 517.70 万元;董事兼总裁李中煜先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210,300 股,
增持金额为 499.65 万元,本次累计增持金额为 1,017.35 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但未达到计划最低增持额 2,000 万元。
2.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但未达到计划最低增持额的主要原因
自增持计划发布之日起,受 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
年半年度报告等多个信息披露窗口期、 二级市场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增持计划的价格上限等因素影响,极大减少了增持主体可增持公司股份的有效时间和机会,导致增持主体未在原约定日期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四、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十日
[2021-07-31] (600363)联创光电: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并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1-031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并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93,762,09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0.59%;本次解除质押并再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 74,981,151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79.97%,占公司总股本的16.46%。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电子集团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再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解质股份 2,510,000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2.68%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55%
解质时间 2021-7-29
持股数量 93,762,092 股
持股比例 20.59%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72,484,993 股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 77.31%
股份比例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 15.91%
股本比例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大部分将用于继续办理股份质押。
二、股份再质押具体情况
是否 是否 占其所 占公 质押
股东 为控 本次质押股 是否为 补充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持股份 司总 融资
名称 股股 数(股) 限售股 质押 始日 期日 比例 股本 资金
东 比例 用途
电子 2021-7 2022-7- 江西中租 偿还
集团 是 2,496,158 否 否 -29 30 贸易有限 2.66% 0.55% 债务
公司
合计 -- 2,496,158 -- -- -- -- -- 2.66% 0.55% --
本次被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
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累计 本次质押后累计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股) 例 质押数量(股) 质押数量(股) 份比例 本比例
电子集团 93,762,092 20.59% 72,484,993 74,981,151 79.97% 16.46%
合计 93,762,092 20.59% 72,484,993 74,981,151 79.97% 16.46%
表注:表中控股股东的已质押及未质押股份不存在限售股份及冻结股份。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一)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到期的股份质押情况
电子集团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为 33,205,695 股,占其所持有股
份比例 35.4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7.29%,融资余额 50,000 万元;未来一年内
将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19,389,298 股,占其持
股总数的 20.68%,占公司总股本的 4.26%,融资余额 34,300 万元。
控股股东电子集团本次股份质押所融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控股股东
电子集团企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未来还款资金来源主要
包括股票红利、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如后续出现
股票下跌引发的相关风险,电子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补充质押、
提前还款等措施。
(二)控股股东电子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本次质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3、本次质押事项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一日
[2021-07-28] (600363)联创光电:2021-030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3 股票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1-030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高永红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高永红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高永红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产生影响。
高永红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在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和资本运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高永红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高永红先生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在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暂由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曾智斌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2021-07-03] (600363)联创光电: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补充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公告编号:2021-029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补充说明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 日
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现对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特种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微电子”)本次实施的员工股权激励计划进行补充说明如下:
一、本次特微电子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名单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16 人,激励计划股权占特微电子总股本的
35%,具体激励对象为:
序 号 姓 名 职 务
1 王宁平 常务副总经理
2 魏明龙 副总经理
3 陈国华 副总经理
4 尧风根 副总经理
5 蔡家梁 副总经理
6 张彦枚 核心技术人员
7 魏 颖 核心技术人员
8 张卫东 核心管理人员
9 魏 亮 核心技术人员
10 聂建琴 核心管理人员
11 蒋振华 核心技术人员
12 刘 海 核心管理人员
13 刘才勇 核心技术人员
14 李宗宇 核心管理人员
15 刘燕萍 核心管理人员
16 袁俊飞 核心技术人员
本次全资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如有相关情况变化,在本次激励计划方案框架内,由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
二、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评估方法的说明
评估公司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在对被评估单位(即特微电子)的业务种类、经营范围以及未来收益预测等关键因素的了解基础上,综合分析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结论的合理性。具体分析如下:
1、被评估单位目前以传统半导体分立器件的制造与销售为主,正处于转型阶段。随着国家加快国内电子元器件的配套升级转型,客户对于产品质量等级要求提高,老系列产品质量难以满足客户需要,产品正由原来传统半导体分立器件产品,向小型化器件、集成化模块转变,产品市场容量及市场需求发生了变化。
2、被评估单位未来的市场需求和经营状况具有一定的不稳定性,所预测的未来年度数据较难合理判定,对收益法评估值合理性有一定影响。而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较为合理的体现了企业的整体价值。
3、被评估单位 2020 年获得了一笔技术类项目补助,占 2020 年净利润
30.57%,使得 2020 年特微电子净利润较同期增长幅度大。
4、在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提下,采用收益法评估后的被评估
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4,451.99 万元,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4,460.00 万元,后者高于前者。
在综合考虑各项因素的情况下,评估公司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本次采用了资产基础法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
三、本次股权转让支付方式的补充说明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在考核期内,通过设置业绩考核指标,激励对象将可享有现金分红的股权份额进行业绩对赌。若特微电子达成当年业绩考核要求,且激励对象及持股平台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则激励计划股权份额当年可按认缴比例享受公司现金分红;若未能达成当年业绩考核要求,则当年按照激励对象已实缴比例享受公司现金分红。激励对象在业绩考核期间所获现金分红款须全部用来缴纳股权转让款,直至实缴完毕,方可提取;若分红不足以缴付股权转让款,
由激励对象个人补缴。
因此,激励对象采取分期支付股权转让款的方式,是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业绩对赌的实施前提。同时,本次特微电子激励股权的转让定价,以不低于特微电子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为原则,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
的评估值为准,此次股权激励不存在股权支付,对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后各年度净利润也不会造成影响,故本次激励计划股权转让款采取分期支付的方式。
四、本次全资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方案的业绩考核指标设定的补充说明
为帮助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与公司高管层及核心团队成员订立了股权激励实施方案。方案约定业绩考核指标,即公司应以2020年业绩为基数,保持每年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不低于10%的增长率。具体情况如下:
1、近五年来,特微电子总体经营呈增长趋势。其中2016年至2018年,营业收入逐年略有下降,净利润保持稳定、微有增长,同比增长较为稳定。
2、2019年下半年以来,受外部环境影响,同行业企业订单实现同比增长。同时,围绕联创光电提出“进而有为,退而有序”整体战略方针,特微电子积极开展转型升级,实施降本增效,开展装备预研,2020年获得了一笔技术类项目补助,占2020年净利润30.57%,使得2020年特微电子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实现较高增长。因此,特微电子营业收入与净利润的增长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素。
综上,根据公司近三年经营情况及预期市场行情,结合特微电子转型升级发展规划,我们认为该业绩考核指标能够有效考核激励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助于公司经营业绩稳定增长和未来快速良性发展。
公司将继续关注全资子公司本次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三日
[2021-07-02] (600363)联创光电: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1-026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6 月 25 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以书面形式发出《关于召开七届十七次监事会的通知》,并以邮件、直接呈送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2021 年 7 月 1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应到
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监事会主席辜洪武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资子公司实施本次员工股权激励方案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侵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日
[2021-07-02] (600363)联创光电: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1-025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6 月 25 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以书面形式发出《关于召开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的通知》,并以邮件、直接呈送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高管。
2021 年 7 月 1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应
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效人数。会议由董事长曾智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特种微电子有限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推动特微电子实现跨越式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拟实施股权激励。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对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
划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特微电子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确保其持续稳健发展,特微电子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4,5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 1 年。公司拟为其向上述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有管控权,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被担保方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为其提供的担保未发生过逾期情形。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对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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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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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3] (600363)联创光电: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63 股票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2-005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2月12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光电”或“公司”)以书面形式发出《关于召开七届三十二次董事会的通知》,并以邮件、直接呈送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高管。
2022年2月22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效人数。会议由董事长曾智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发展及经营需要,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同意聘任伍锐先生(候选人简历附后)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人员符合任职资格,提名和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总裁候选人简历
伍锐,男,1971年6月出生,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EMBA)。历任江西省第十一届政协委员、江西省建筑设计院建筑师、江西城开投资集团常务副总裁、上海国畅置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江西鄱湖低碳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江西坤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22-02-23] (600363)联创光电:关于公司总裁辞职及聘任总裁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3 股票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2-006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裁辞职及聘任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总裁李中煜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中煜先生因公司发展及经营需要申请辞去公司总裁职务。辞职后,李中煜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华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西中久激光技术有限公司的董事长职务,大力拓展其业务发展。
根据公司发展及经营需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
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同意聘任伍锐先生(候选人简历附后)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总裁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李中煜先生在担任公司总裁期间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李中煜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总裁候选人简历
伍锐,男,1971年6月出生,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EMBA)。历任江西省第十一届政协委员、江西省建筑设计院建筑师、江西城开投资集团常务副总裁、上海国畅置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江西鄱湖低碳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江西坤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22-02-08] (600363)联创光电: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63 股票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2-004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主要内容: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1月25日收到控股股东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中长期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为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提振广大投资者信心,计划自2022年1月26日起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电子集团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00,000股,增持金额为1,248.98万元,超过本次增持计划金额下限的50%。
●相关风险提示:增持计划实施的具体时间和金额视市场情况而定,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或其他不可预见的风险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完成或无法达到预期等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电子集团关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通知。现将增持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二)截至本公告日,电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94,262,09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70%。
(三)本次公告前 12 个月内增持主体增持情况:电子集团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增持公司股份,亦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一)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中长期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为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提振广大投资者信心。
(二)本次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条件的 A 股流通股份。
(三)本次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 亿
元。
(四)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未设置价格区间,电子集团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2 年 1 月 26 日起 12 个月内。
本次增持不会在下列期限内进行: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公司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则自原预约公告日期前 30 日起至定期报告实际公告之日的期间内;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实施期间,将同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限制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电子集团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增持计划实施的具体时间和金额视市场情况而定,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或其他不可预见的风险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完成或无法达到预期等风险。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电子集团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500,000 股,增持金额为1,248.98 万元,超过本次增持计划金额下限的 50%。后续增持期间内,电子集团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电子集团承诺:本次增持行为将严格按照增持计划进行。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电子集团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八日
[2022-01-26] (600363)联创光电: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2-002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及监事
会将于 2022 年 1 月 30 日任期届满。鉴于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监事会监事
候选人的提名工作仍在进行中,为了保证董事会及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将相应延期,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新一届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将尽快推进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2022-01-26] (600363)联创光电: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3 股票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2-003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中长期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为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提振广大投资者信心,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本次增持计划未设置股份购买价格区间,电子集团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适时实施增持计划。
●增持计划实施的具体时间和金额视市场情况而定,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或其他不可预见的风险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完成或无法达到预期等风险。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电子集团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 A 股股份的通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截至本公告日,增持主体持有公司 93,762,09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0.59%。
(三)本次公告前 12 个月内增持主体增持情况:电子集团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增持公司股份,亦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中长期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为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提振广大投资者信心,电子集团拟实施增持计划。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条件的 A 股流通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未设置价格区间,电子集团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次增持不会在下列期限内进行: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公司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则自原预约公告日期前 30 日起至定期报告实际公告之日的期间内;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实施期间,将同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限制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电子集团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增持计划实施的具体时间和金额视市场情况而定,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或其他不可预见的风险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完成或无法达到预期等风险 。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电子集团承诺:本次增持行为将严格按照增持计划进行。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中谷海运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2022-01-18] (600363)联创光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公告编号:2022-001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董事长曾智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238,8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306%;董事兼总裁李中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010,3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8805%;董事会秘书高永红先生(任期届满前已离任)持有公司股份100,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0220%。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因个人资金需求,曾智斌先生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
日后即 2022 年 2 月 15 日起 6 个月内(窗口期内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其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 996,100 股(若此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对该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25%,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2、因个人资金需求,李中煜先生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
日后即 2022 年 2 月 15 日起 6 个月内(窗口期内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其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 1,002,500 股(若此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对该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25%,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3、因个人资金需求,需偿还即将到期的银行股权激励相关贷款及利息,高
永红先生(任期届满前已离任)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即 2022 年 2 月 15 日起 6 个月内(窗口期内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
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 25,000 股(若此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
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对该拟减持股
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25%,减持价格按照减持
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其 他 方 式 取 得 :
董事、监事、
4,000,000 股
曾智斌 高级管理人 4,238,800 0.9306%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员
238,800 股
其 他 方 式 取 得 :
董事、监事、
3,800,000 股
李中煜 高级管理人 4,010,300 0.8805%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员
210,300 股
其他股东:任
其他方式取得:100,000
高永红 期届满前已 100,000 0.0220%
股
离任高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减持主体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计划减持 计划减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
减持方式 拟减持股份来源 拟减持原因
名称 数量(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曾智斌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2022/2/15 按市场价格 其他方式取得: 个人资金需求
996,100 股 0.2187% 持,不超过: ~ 4,000,000 股,集中竞
2022/8/14 价交易取得:238,800
996,100 股 股
竞价交易减 其他方式取得:
不超过: 2022/2/15
不超过: 持,不超过: 3,800,000 股,集中竞
李中煜 1,002,500 ~ 按市场价格 个人资金需求
0.2201% 1,002,500 价交易取得:210,300
股 2022/8/14
股
股
竞价交易减 2022/2/15
不超过: 不超过: 其他方式取得:
高永红 持,不超过: ~ 按市场价格 个人资金需求
25,000 股 0.0055% 100,000 股
2022/8/14
25,000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关于减持的承诺:
1、作为持有公司股份的高管,高永红先生承诺: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2、曾智斌先生窗口期买入了部分股份,其认识到其失误操作违反了相关规
则,即刻就此次违规增持公司股票事宜报告公司董事会,其本人就该窗口期增持
行为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表示歉意。对于窗口期增持的股票,曾智斌先生承诺十
二个月内不进行减持,在十二个月后出售时如有收益,所有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是曾智斌先生、李中煜先生、高永红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而自主决定进行的减持。在减持期间内曾智斌先生、李中煜先生、高永红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公司将督促本次拟减持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1-12-31] (600363)联创光电: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2021/12/31)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1-048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
东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93,762,09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0.59%;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
74,131,291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79.06%,占公司总股本的 16.28%。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电子集团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
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 是否 占其所 占公 质押
股东 为控 本次质押股 是否为 补充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持股份 司总 融资
名称 股股 数(股) 限售股 质押 始日 期日 比例 股本 资金
东 比例 用途
交通银行 补充
电子 是 3,100,000 否 否 2021-1 2022-7- 股份有限 3.31% 0.68% 流动
集团 2-30 29 公司江西 资金
省分行
合计 -- 3,100,000 -- -- -- -- -- 3.31% 0.68% --
2、本次被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
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累计 本次质押后累计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股) 例 质押数量(股) 质押数量(股) 份比例 本比例
电子集团 93,762,092 20.59% 71,031,291 74,131,291 79.06% 16.28%
合计 93,762,092 20.59% 71,031,291 74,131,291 79.06% 16.28%
表注:表中控股股东的已质押及未质押股份不存在限售股份及冻结股份。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一)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到期的股份质押情况
电子集团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为 13,574,415 股,占其所持有股
份比例 14.4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98%,融资余额 25,000 万元;未来一年内
将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51,691,627 股,占其持
股总数的 55.13%,占公司总股本的 11.35%,融资余额 88,731.39 万元。
控股股东电子集团本次股份质押所融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控股股东
电子集团企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未来还款资金来源主要
包括股票红利、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如后续出现
股票下跌引发的相关风险,电子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补充质押、
提前还款等措施。
(二)控股股东电子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
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本次质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
力产生影响。
2、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
生变动,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不会导致
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3、本次质押事项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1-12-25] (600363)联创光电: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1-047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
东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93,762,09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0.59%;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
71,031,291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75.76%,占公司总股本的 15.59%。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电子集团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
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 是否 占其所 占公 质押
股东 为控 本次质押股 是否为 补充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持股份 司总 融资
名称 股股 数(股) 限售股 质押 始日 期日 比例 股本 资金
东 比例 用途
中信银行 补充
电子 是 2,160,000 否 否 2021-1 2022-12 股份有限 2.30% 0.47% 流动
集团 2-24 -23 公司南昌 资金
分行
合计 -- 2,160,000 -- -- -- -- -- 2.30% 0.47% --
2、本次被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
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累计 本次质押后累计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股) 例 质押数量(股) 质押数量(股) 份比例 本比例
电子集团 93,762,092 20.59% 68,871,291 71,031,291 75.76% 15.59%
合计 93,762,092 20.59% 68,871,291 71,031,291 75.76% 15.59%
表注:表中控股股东的已质押及未质押股份不存在限售股份及冻结股份。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一)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到期的股份质押情况
电子集团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为 13,574,415 股,占其所持有股
份比例 14.4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98%,融资余额 25,000 万元;未来一年内
将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48,591,627 股,占其持
股总数的 51.82%,占公司总股本的 10.67%,融资余额 84,431.39 万元。
控股股东电子集团本次股份质押所融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控股股东
电子集团企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未来还款资金来源主要
包括股票红利、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如后续出现
股票下跌引发的相关风险,电子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补充质押、
提前还款等措施。
(二)控股股东电子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
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本次质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
力产生影响。
2、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
生变动,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不会导致
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3、本次质押事项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2021-12-24] (600363)联创光电: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并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1-046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并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93,762,09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0.59%;本次解除质押并再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 68,871,291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73.45%,占公司总股本的15.12%。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电子集团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再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解质股份 23,700,895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25.28%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20%
解质时间 2021-12-23
总持股数量 93,762,092 股
总持股比例 20.59%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50,643,905 股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 54.01%
股份比例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 11.12%
股本比例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将部分用于继续办理股份质押。
二、股份再质押具体情况
是否 是否 占其所 占公 质押
股东 为控 本次质押股 是否为 补充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持股份 司总 融资
名称 股股 数(股) 限售股 质押 始日 期日 比例 股本 资金
东 比例 用途
电子 2021-1 2022-12 南昌金融 偿还
集团 是 15,948,963 否 否 2-23 -22 控股有限 17.01% 3.50% 债务
公司
电子 2021-1 2022-12 南昌工控 偿还
集团 是 2,278,423 否 否 2-23 -22 产业担保 2.43% 0.50% 债务
有限公司
合计 -- 18,227,386 -- -- -- -- -- 19.44% 4.00% --
本次被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
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累计 本次质押后累计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股) 例 质押数量(股) 质押数量(股) 份比例 本比例
电子集团 93,762,092 20.59% 50,643,905 68,871,291 73.45% 15.12%
合计 93,762,092 20.59% 50,643,905 68,871,291 73.45% 15.12%
表注:表中控股股东的已质押及未质押股份不存在限售股份及冻结股份。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一)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到期的股份质押情况
电子集团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为 13,574,415 股,占其所持有股
份比例 14.4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98%,融资余额 25,000 万元;未来一年内
将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46,431,627 股,占其持
股总数的 49.52%,占公司总股本的 10.19%,融资余额 81,931.39 万元。
控股股东电子集团本次股份质押所融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控股股东
电子集团企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未来还款资金来源主要
包括股票红利、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如后续出现
股票下跌引发的相关风险,电子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
(二)控股股东电子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本次质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3、本次质押事项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2021-12-24] (600363)联创光电: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并再质押的公告(2021/12/24)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1-046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并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93,762,09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0.59%;本次解除质押并再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 68,871,291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73.45%,占公司总股本的15.12%。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电子集团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再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解质股份 23,700,895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25.28%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20%
解质时间 2021-12-23
总持股数量 93,762,092 股
总持股比例 20.59%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50,643,905 股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 54.01%
股份比例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 11.12%
股本比例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将部分用于继续办理股份质押。
二、股份再质押具体情况
是否 是否 占其所 占公 质押
股东 为控 本次质押股 是否为 补充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持股份 司总 融资
名称 股股 数(股) 限售股 质押 始日 期日 比例 股本 资金
东 比例 用途
电子 2021-1 2022-12 南昌金融 偿还
集团 是 15,948,963 否 否 2-23 -22 控股有限 17.01% 3.50% 债务
公司
电子 2021-1 2022-12 南昌工控 偿还
集团 是 2,278,423 否 否 2-23 -22 产业担保 2.43% 0.50% 债务
有限公司
合计 -- 18,227,386 -- -- -- -- -- 19.44% 4.00% --
本次被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
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累计 本次质押后累计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股) 例 质押数量(股) 质押数量(股) 份比例 本比例
电子集团 93,762,092 20.59% 50,643,905 68,871,291 73.45% 15.12%
合计 93,762,092 20.59% 50,643,905 68,871,291 73.45% 15.12%
表注:表中控股股东的已质押及未质押股份不存在限售股份及冻结股份。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一)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到期的股份质押情况
电子集团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为 13,574,415 股,占其所持有股
份比例 14.4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98%,融资余额 25,000 万元;未来一年内
将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46,431,627 股,占其持
股总数的 49.52%,占公司总股本的 10.19%,融资余额 81,931.39 万元。
控股股东电子集团本次股份质押所融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控股股东
电子集团企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未来还款资金来源主要
包括股票红利、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如后续出现
股票下跌引发的相关风险,电子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
(二)控股股东电子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本次质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3、本次质押事项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2021-12-23] (600363)联创光电:部分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公告编号:2021-045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裁宋荣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315,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2887%;副总裁张喆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00,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0659%;财务负责人高璐璐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300,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0659%。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因个人资金需求,需偿还即将到期的银行股权激励相关贷款及利息,宋
荣华先生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即 2022 年 1 月 14 日起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 328,700 股(若此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对该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25%,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2、因个人资金需求,需偿还即将到期的银行股权激励相关贷款及利息,张
喆亚先生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即 2022 年 1 月 14 日起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 75,000 股(若此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对该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25%,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3、因个人资金需求,需偿还即将到期的银行股权激励相关贷款及利息,高
璐璐女士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即 2022 年 1 月 14 日起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 75,000 股
(若此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
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对该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不超过其所持有
股份总数的 25%,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其 他 方 式 取 得 :
董事、监事、
1,300,000 股
宋荣华 高级管理人 1,315,000 0.2887%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员
15,000 股
董事、监事、
其他方式取得:300,000
张喆亚 高级管理人 300,000 0.0659%
股
员
董事、监事、
其他方式取得:300,000
高璐璐 高级管理人 300,000 0.0659%
股
员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减持主体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计划减持 计划减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
减持方式 拟减持股份来源 拟减持原因
名称 数量(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2022/1/14 其他方式取得: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宋荣华 ~ 按市场价格 1,300,000 股,集中竞 个人资金需求
328,700 股 0.0722% 持,不超过:
2022/7/13 价交易取得:15,000 股
328,700 股
竞价交易减 2022/1/14
不超过: 不超过: 其他方式取得:
张喆亚 持,不超过: ~ 按市场价格 个人资金需求
75,000 股 0.0165% 300,000 股
2022/7/13
75,000 股
竞价交易减 2022/1/14
不超过: 不超过: 其他方式取得:
高璐璐 持,不超过: ~ 按市场价格 个人资金需求
75,000 股 0.0165% 300,000 股
2022/7/13
75,000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是宋荣华先生、张喆亚先生、高璐璐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需
偿还即将到期的银行股权激励相关贷款及利息而自主决定进行的减持。在减持期
间内宋荣华先生、张喆亚先生、高璐璐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
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存
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公司将督促本次拟减持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3 日
[2021-12-18] (600363)联创光电: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3 股票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1-044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解锁股票数量:360.00万股
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1年12月22日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0 年 9 月 21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20 年 9 月 22 日至 10 月 8 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
满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说明
3、2020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获得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并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本次股权激励相关事宜。
4、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0 年 11 月 2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时,根据公司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11 月 2 日,向符合条件的 1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0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为 11.26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核查了首次披露《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前 6 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6、2020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
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0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实际向 1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00.00 万股限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1.26 元/股,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授予登记工作。
8、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锁条件的 17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 36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及股份上市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说明
(一)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占已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 30%。”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为 2020 年 12 月 22 日,第一个限售
期将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届满。
(二)解除限售条件达成
根据《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具体条件及达成情况如下: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1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2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国证监 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 件。
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条件: 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
以 2019 年为基数,【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的归母净利润为
不低于 15%或 2020 年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213,507,706.45 元人
于 5%】 民币,以 2019 年经审
注:上述“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以经 计的归母净利润:
3 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 161,226,367.15 人民
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币为基数,2020 年归母
净利润增长率为
32.43%。
因此公司层面业绩考
核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
“良好”和“不合格”三档,若各年度公司层 计划中 17 名激励对象
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 2020 年度考核结果均
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标准 达到“良好”及以上,
4
系数。“优秀”和“良好”标准系数为 1.0, 符合个人层面绩效考
“不合格”标准系数为 0. 核要求,其当年的限制
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而全部或部分未能 性股票可全部解除限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 售。
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三、激励对象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共计 17 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
件,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 360.00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
额的 0.7904%。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表:
姓名 职务 已获授的限制性 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 剩余未解锁限
股票数量(万股) 性股票数量(万股) 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
曾智斌 董事长 400 120 280
李中煜 董事、总裁 380 114 266
其他核心员工(15 人) 420 126 294
合计 17 人 1200 360 840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1 年 12 月 22 日;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360.00 万股;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
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
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
符合修改后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类别 本次变动前(股) 本次变动数(股) 本次变动后(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 12,000,000 -3,600,000 8,400,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443,476,750 +3,600,000
[2021-12-18] (600363)联创光电: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并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1-043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并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93,762,09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0.59%;本次解除质押并再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 74,344,800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79.29%,占公司总股本的16.32%。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电子集团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再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解质股份 9,280,000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9.9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04%
解质时间 2021-12-17
总持股数量 93,762,092 股
总持股比例 20.59%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65,479,551 股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 69.84%
股份比例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 14.38%
股本比例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将部分用于继续办理股份质押。
二、股份再质押具体情况
是否 是否 占其所 占公 质押
股东 为控 本次质押股 是否为 补充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持股份 司总 融资
名称 股股 数(股) 限售股 质押 始日 期日 比例 股本 资金
东 比例 用途
电子 2021-1 2023-12 华润深国 偿还
集团 是 8,865,249 否 否 2-17 -16 投信托有 9.46% 1.95% 债务
限公司
合计 -- 8,865,249 -- -- -- -- -- 9.46% 1.95% --
本次被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
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累计 本次质押后累计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股) 例 质押数量(股) 质押数量(股) 份比例 本比例
电子集团 93,762,092 20.59% 65,479,551 74,344,800 79.29% 16.32%
合计 93,762,092 20.59% 65,479,551 74,344,800 79.29% 16.32%
表注:表中控股股东的已质押及未质押股份不存在限售股份及冻结股份。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一)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到期的股份质押情况
电子集团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为 23,700,895 股,占其所持有股
份比例 25.2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20%,融资余额 40,000 万元;未来一年内
将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39,648,656 股,占其持
股总数的 42.29%,占公司总股本的 8.70%,融资余额 64,931.39 万元。
控股股东电子集团本次股份质押所融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控股股东
电子集团企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未来还款资金来源主要
包括股票红利、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如后续出现
股票下跌引发的相关风险,电子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补充质押、
提前还款等措施。
(二)控股股东电子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本次质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3、本次质押事项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2021-12-16] (600363)联创光电: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3 股票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1-041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17名
本次解锁股票数量:360.00万股
公司将在办理完毕相关解除限售申请手续后、股份上市流通前,发布限
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股份上市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0 年 9 月 21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20 年 9 月 22 日至 10 月 8 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
满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说明
3、2020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获得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并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本次股权激励相关事宜。
4、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0 年 11 月 2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时,根据公司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11 月 2 日,向符合条件的 1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0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为 11.26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核查了首次披露《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前 6 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6、2020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
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0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实际向 1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00.00 万股限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1.26 元/股,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授予登记工作。
8、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锁条件的 17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 36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及股份上市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
明
(一)第一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占已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 30%。”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为 2020 年 12 月 22 日,第一个限售
期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届满。
(二)解除限售条件达成
根据《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具体条件及达成情况如下: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1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2 人选; 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件。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
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条件: 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
以 2019 年为基数,【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的归母净利润为
不低于 15%或 2020 年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213,507,706.45 元人
于 5%】 民币,以 2019 年经审
注:上述“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以经 计的归母净利润:
3 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 161,226,367.15 人民
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币为基数,2020 年归母
净利润增长率为
32.43%。
因此公司层面业绩考
核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
“良好”和“不合格”三档,若各年度公司层 计划中 17 名激励对象
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 2020 年度考核结果均
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标准 达到“良好”及以上,
4
系数。“优秀”和“良好”标准系数为 1.0, 符合个人层面绩效考
“不合格”标准系数为 0. 核要求,其当年的限制
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而全部或部分未能 性股票可全部解除限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 售。
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三、激励对象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共计 17 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
件,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 360.00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
额的 0.7904%。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表:
剩余未解锁限
已获授的限制性 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数量
股票数量(万股) 性股票数量(万股)
(万股)
曾智斌 董事长 400 120 280
李中煜 董事、总裁 380 114 266
其他核心员工(15 人) 420 126 294
合计 17 人 1200 360 840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业绩已达考核要求,具备激
励对象资格的 17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结果均符合激励计划考核要求。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均已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
对象的个人考核结果办理相关解除限售及股份上市事宜。
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
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2、独立董事对解除限售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
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
[2021-12-16] (600363)联创光电: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1-042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
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
1、2020 年 9 月 21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20 年 9 月 22 日至 10 月 8 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
满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说明
3、2020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获得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并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本次股权激励相关事宜。
4、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0 年 11 月 2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时,根据公司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11 月 2 日,向符合条件的 1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0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为 11.26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核查了首次披露《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前 6 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6、2020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
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0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实际向 1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00.00 万股限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1.26 元/股,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授予登记工作。
8、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应由 11.26 元/股调整至 11.202 元/股,同意公司根据《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说明
(一)调整原因
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 的议案》和 2021 年 6 月 24 日公司披露的《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1-024 号),公司以分红实施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
发现金红利 0.058 元(含税),发放日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鉴于 2020 年年度权
益分派的实施,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将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11.26 元/股调整至 11.202 元/股。
(二)调整方法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及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派息调整方法:
授予限制性股票:P=P0-V=11.26-0.058=11.202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1.202 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核公司股权激励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认为,公司此次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公司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鉴于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由 11.26 元/股调整至 11.202 元/股。
上述价格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价格调整已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依法履行本次价格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4、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等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2021-12-16] (600363)联创光电: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1-040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12 月 10 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以书面形式发出《关于召开七届二十次监事会的通知》,并以邮件、直接呈送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应
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监事会主席辜洪武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17 名激励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况,其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董事会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和股份上市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由 11.26 元/股调整至 11.202 元/股。
本次价格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2021-12-16] (600363)联创光电: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1-039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12 月 10 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以书面形式发出《关于召开七届三十一次董事会的通知》,并以邮件、直接呈送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高管。
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效人数。会议由董事长曾智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鉴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全部满足,同意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相关手续,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17名,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60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7904%。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曾智斌先生、李中煜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将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11.26 元/股调整至 11.202 元/股。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 2020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曾智斌先生、李中煜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后,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邓惠霞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长曾智斌先生不再代为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
邓惠霞女士已取得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水平,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将邓惠霞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邓惠霞简历
邓惠霞:女,汉族,1975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经济学硕士,
工商管理学士,社会学学士学历,曾先后任职于广东广之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恒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眼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 12 月起任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邓惠霞女士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021-10-30] (600363)联创光电: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55元
每股净资产: 6.818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31%
营业总收入: 32.67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49亿元
[2021-10-13] (600363)联创光电: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1-038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
东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93,762,09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0.59%;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
74,759,551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79.73%,占公司总股本的 16.41%。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电子集团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
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 是否 占其所 占公 质押
股东 为控 本次质押股 是否为 补充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持股份 司总 融资
名称 股股 数(股) 限售股 质押 始日 期日 比例 股本 资金
东 比例 用途
电子 2021-1 2022-10 南昌市恒 补充
集团 是 4,020,000 否 否 0-11 -12 联实业有 4.29% 0.88% 流动
限公司 资金
合计 -- 4,020,000 -- -- -- -- -- 4.29% 0.88% --
2、本次被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
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累计 本次质押后累计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股) 例 质押数量(股) 质押数量(股) 份比例 本比例
电子集团 93,762,092 20.59% 70,739,551 74,759,551 79.73% 16.41%
合计 93,762,092 20.59% 70,739,551 74,759,551 79.73% 16.41%
表注:表中控股股东的已质押及未质押股份不存在限售股份及冻结股份。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一)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到期的股份质押情况
电子集团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为 30,820,895 股,占其所持有股
份比例 32.8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77%,融资余额 50,300 万元;未来一年内
将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28,338,656 股,占其持
股总数的 30.22%,占公司总股本的 6.22%,融资余额 49,431 万元。
控股股东电子集团本次股份质押所融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控股股东
电子集团企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未来还款资金来源主要
包括股票红利、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如后续出现
股票下跌引发的相关风险,电子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补充质押、
提前还款等措施。
(二)控股股东电子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
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本次质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
力产生影响。
2、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
生变动,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不会导致
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3、本次质押事项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2021-10-12] (600363)联创光电:关于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3 股票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1-037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职 工代表监事熊腾飞先生的书面通知,其因工作调动申请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职务。熊腾飞先生在公司担任监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发 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熊腾飞先生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期间为公司和 监事会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鉴于熊腾飞先生的辞去监事职务将导致公司监事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10月 11 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一致同意补选李燕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李燕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附:李燕简历
李燕,女,1991 年 6 月出生,税务师、资产评估师。2015 年起历任中都国
脉(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项目经理,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江苏仁合分公司资产评估师,2021 年 5 月起任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
[2021-08-31] (600363)联创光电: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1-034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8 月 20 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以书面形式发出《关于召开七届二十七次董事会的通知》,并以邮件、直接呈送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高管。
2021 年 8 月 30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应
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效人数。会议由董事长曾智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践行公司“进而有为,退而有序”的发展战略,公司计划整合旗下优质产业资源,加快向军工领域转型升级的步伐,强化产业实力,切实提高整体运行效率,持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拟投资设立上海联创智能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机关登记核准名称为准),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万元,公司持股 100%,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简历
朱日宏: 男,1964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
历。1986 年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电光学院,获工学学士学位;1991 年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电光学院,获工学博士学位。1991 年-至今,在南京理工大学工作,曾任电光学院教授及副院长,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现任工信部先进发射协同创新中心主任和工信部先进固体激光重点实验室主任;现为中国光学学会理事,中国光学会光学测试专业委员会主任。1997 年获“南京市十大杰出青年” 称号,2003 年被评为国家有特殊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除前述任职外, 朱日宏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021-08-31] (600363)联创光电: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1-035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8 月 20 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以书面形式发出《关于召开七届十八次监事会的通知》,并以邮件、直接呈送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2021 年 8 月 30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应到
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监事会主席辜洪武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对公司编制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真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的实际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2021-08-31] (600363)联创光电: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33元
每股净资产: 6.617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16%
营业总收入: 19.7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52亿元
[2021-08-25] (600363)联创光电: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并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1-033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并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93,762,09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0.59%;本次解除质押并再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 70,739,551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75.45%,占公司总股本的15.53%。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电子集团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再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解质股份 9,504,800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0.14%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09%
解质时间 2021-8-23
总持股数量 93,762,092 股
总持股比例 20.59%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65,476,351 股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 69.83%
股份比例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 14.38%
股本比例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将部分用于继续办理股份质押。
二、股份再质押具体情况
是否 是否 占其所 占公 质押
股东 为控 本次质押股 是否为 补充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持股份 司总 融资
名称 股股 数(股) 限售股 质押 始日 期日 比例 股本 资金
东 比例 用途
北京银行
电子 是 5,263,200 否 否 2021-8 2022-8- 股份有限 5.61% 1.16% 偿还
集团 -23 15 公司南昌 债务
东湖支行
合计 -- 5,263,200 -- -- -- -- -- 5.61% 1.16% --
本次被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
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累计 本次质押后累计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股) 例 质押数量(股) 质押数量(股) 份比例 本比例
电子集团 93,762,092 20.59% 65,476,351 70,739,551 75.45% 15.53%
合计 93,762,092 20.59% 65,476,351 70,739,551 75.45% 15.53%
表注:表中控股股东的已质押及未质押股份不存在限售股份及冻结股份。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一)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到期的股份质押情况
电子集团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为 26,800,895 股,占其所持有股
份比例 28.5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88%,融资余额 44,300 万元;未来一年内
将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23,075,456 股,占其持
股总数的 24.61%,占公司总股本的 5.07%,融资余额 39,881 万元。
控股股东电子集团本次股份质押所融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控股股东
电子集团企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未来还款资金来源主要
包括股票红利、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如后续出现
股票下跌引发的相关风险,电子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补充质押、
提前还款等措施。
(二)控股股东电子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本次质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3、本次质押事项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2021-08-10] (600363)联创光电: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增持实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3 股票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1-032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增
持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主要内容: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2月8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编号:2021-003),公司董事长曾智斌先生、董事兼总裁李中煜先生(以下简称“增持主体”)拟自2021年2月8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不高于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董事长曾智斌先生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不高于1,500万元人民币;董事兼总裁李中煜先生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不高于1,500万元人民币,增持价格区间不高于25元/股。
●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董事长曾智斌先生累计增
持公司股份238,800股,增持金额为517.70万元;董事兼总裁李中煜先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10,300股,增持金额为499.65万元,本次累计增持金额为1,017.35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但未达到计划最低增持额2,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现将增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董事长曾智斌先生、董事兼总裁李中煜先生。
(二)截至本公告日,董事长曾智斌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423.8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3%;董事兼总裁李中煜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401.0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0.88%。
二、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长期投资价值及战略规划的认同,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股东与管理者的利益趋同,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期望通过本次增持,长期持有公司股份,以更好地支持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条件的 A 股流通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 2,000 万元,不高于3,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董事长曾智斌先生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不高于1,500万元人民币,董事兼总裁李中煜先生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不高于 1,500 万元人民币。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区间为不高于 25 元/股。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1 年 2 月 8 日起 6 个月内。本
次增持不会在下列期限内进行: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公司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则自原预约公告日期前 30 日起至定期报告实际公告之日的期间内;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实施期间,将同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限制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1.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董事长曾智斌先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238,800 股,增持金额为 517.70 万元;董事兼总裁李中煜先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210,300 股,
增持金额为 499.65 万元,本次累计增持金额为 1,017.35 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但未达到计划最低增持额 2,000 万元。
2.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但未达到计划最低增持额的主要原因
自增持计划发布之日起,受 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
年半年度报告等多个信息披露窗口期、 二级市场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增持计划的价格上限等因素影响,极大减少了增持主体可增持公司股份的有效时间和机会,导致增持主体未在原约定日期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四、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十日
[2021-07-31] (600363)联创光电: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并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1-031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并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93,762,09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0.59%;本次解除质押并再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 74,981,151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79.97%,占公司总股本的16.46%。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电子集团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再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解质股份 2,510,000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2.68%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55%
解质时间 2021-7-29
持股数量 93,762,092 股
持股比例 20.59%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72,484,993 股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 77.31%
股份比例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 15.91%
股本比例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大部分将用于继续办理股份质押。
二、股份再质押具体情况
是否 是否 占其所 占公 质押
股东 为控 本次质押股 是否为 补充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持股份 司总 融资
名称 股股 数(股) 限售股 质押 始日 期日 比例 股本 资金
东 比例 用途
电子 2021-7 2022-7- 江西中租 偿还
集团 是 2,496,158 否 否 -29 30 贸易有限 2.66% 0.55% 债务
公司
合计 -- 2,496,158 -- -- -- -- -- 2.66% 0.55% --
本次被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
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累计 本次质押后累计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股) 例 质押数量(股) 质押数量(股) 份比例 本比例
电子集团 93,762,092 20.59% 72,484,993 74,981,151 79.97% 16.46%
合计 93,762,092 20.59% 72,484,993 74,981,151 79.97% 16.46%
表注:表中控股股东的已质押及未质押股份不存在限售股份及冻结股份。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一)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到期的股份质押情况
电子集团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为 33,205,695 股,占其所持有股
份比例 35.4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7.29%,融资余额 50,000 万元;未来一年内
将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19,389,298 股,占其持
股总数的 20.68%,占公司总股本的 4.26%,融资余额 34,300 万元。
控股股东电子集团本次股份质押所融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控股股东
电子集团企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未来还款资金来源主要
包括股票红利、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如后续出现
股票下跌引发的相关风险,电子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补充质押、
提前还款等措施。
(二)控股股东电子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本次质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3、本次质押事项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一日
[2021-07-28] (600363)联创光电:2021-030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3 股票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1-030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高永红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高永红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高永红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产生影响。
高永红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在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和资本运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高永红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高永红先生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在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暂由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曾智斌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2021-07-03] (600363)联创光电: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补充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公告编号:2021-029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补充说明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 日
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现对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特种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微电子”)本次实施的员工股权激励计划进行补充说明如下:
一、本次特微电子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名单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16 人,激励计划股权占特微电子总股本的
35%,具体激励对象为:
序 号 姓 名 职 务
1 王宁平 常务副总经理
2 魏明龙 副总经理
3 陈国华 副总经理
4 尧风根 副总经理
5 蔡家梁 副总经理
6 张彦枚 核心技术人员
7 魏 颖 核心技术人员
8 张卫东 核心管理人员
9 魏 亮 核心技术人员
10 聂建琴 核心管理人员
11 蒋振华 核心技术人员
12 刘 海 核心管理人员
13 刘才勇 核心技术人员
14 李宗宇 核心管理人员
15 刘燕萍 核心管理人员
16 袁俊飞 核心技术人员
本次全资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如有相关情况变化,在本次激励计划方案框架内,由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
二、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评估方法的说明
评估公司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在对被评估单位(即特微电子)的业务种类、经营范围以及未来收益预测等关键因素的了解基础上,综合分析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结论的合理性。具体分析如下:
1、被评估单位目前以传统半导体分立器件的制造与销售为主,正处于转型阶段。随着国家加快国内电子元器件的配套升级转型,客户对于产品质量等级要求提高,老系列产品质量难以满足客户需要,产品正由原来传统半导体分立器件产品,向小型化器件、集成化模块转变,产品市场容量及市场需求发生了变化。
2、被评估单位未来的市场需求和经营状况具有一定的不稳定性,所预测的未来年度数据较难合理判定,对收益法评估值合理性有一定影响。而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较为合理的体现了企业的整体价值。
3、被评估单位 2020 年获得了一笔技术类项目补助,占 2020 年净利润
30.57%,使得 2020 年特微电子净利润较同期增长幅度大。
4、在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提下,采用收益法评估后的被评估
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4,451.99 万元,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4,460.00 万元,后者高于前者。
在综合考虑各项因素的情况下,评估公司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本次采用了资产基础法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
三、本次股权转让支付方式的补充说明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在考核期内,通过设置业绩考核指标,激励对象将可享有现金分红的股权份额进行业绩对赌。若特微电子达成当年业绩考核要求,且激励对象及持股平台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则激励计划股权份额当年可按认缴比例享受公司现金分红;若未能达成当年业绩考核要求,则当年按照激励对象已实缴比例享受公司现金分红。激励对象在业绩考核期间所获现金分红款须全部用来缴纳股权转让款,直至实缴完毕,方可提取;若分红不足以缴付股权转让款,
由激励对象个人补缴。
因此,激励对象采取分期支付股权转让款的方式,是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业绩对赌的实施前提。同时,本次特微电子激励股权的转让定价,以不低于特微电子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为原则,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
的评估值为准,此次股权激励不存在股权支付,对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后各年度净利润也不会造成影响,故本次激励计划股权转让款采取分期支付的方式。
四、本次全资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方案的业绩考核指标设定的补充说明
为帮助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与公司高管层及核心团队成员订立了股权激励实施方案。方案约定业绩考核指标,即公司应以2020年业绩为基数,保持每年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不低于10%的增长率。具体情况如下:
1、近五年来,特微电子总体经营呈增长趋势。其中2016年至2018年,营业收入逐年略有下降,净利润保持稳定、微有增长,同比增长较为稳定。
2、2019年下半年以来,受外部环境影响,同行业企业订单实现同比增长。同时,围绕联创光电提出“进而有为,退而有序”整体战略方针,特微电子积极开展转型升级,实施降本增效,开展装备预研,2020年获得了一笔技术类项目补助,占2020年净利润30.57%,使得2020年特微电子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实现较高增长。因此,特微电子营业收入与净利润的增长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素。
综上,根据公司近三年经营情况及预期市场行情,结合特微电子转型升级发展规划,我们认为该业绩考核指标能够有效考核激励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助于公司经营业绩稳定增长和未来快速良性发展。
公司将继续关注全资子公司本次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三日
[2021-07-02] (600363)联创光电: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1-026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6 月 25 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以书面形式发出《关于召开七届十七次监事会的通知》,并以邮件、直接呈送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2021 年 7 月 1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应到
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监事会主席辜洪武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资子公司实施本次员工股权激励方案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侵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日
[2021-07-02] (600363)联创光电: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1-025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6 月 25 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以书面形式发出《关于召开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的通知》,并以邮件、直接呈送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高管。
2021 年 7 月 1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应
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效人数。会议由董事长曾智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特种微电子有限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推动特微电子实现跨越式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拟实施股权激励。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对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
划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特微电子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确保其持续稳健发展,特微电子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4,5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 1 年。公司拟为其向上述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有管控权,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被担保方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为其提供的担保未发生过逾期情形。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对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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