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321什么时候复牌?-正源股份停牌最新消息
≈≈正源股份600321≈≈(更新:22.02.22)
[2022-02-22] (600321)正源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编号:2022-010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2年2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2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何延龙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 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日常持续经营能力,同意公司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将有限资金优先用于日常经营性支出及刚性债务还款等与维持日常经营稳定相关的事项。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号)。
公司独立董事谢思敏、吴联生、林忠治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月 22日
[2022-02-22] (600321)正源股份: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回购相关事项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21 股票简称:正源股份 编号:2022-012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回购相关事项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收到上海证
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132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2022 年 2 月 21 日,你公司提交公告称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你公司实际回购股
份数量为 166.02 万股,占前期回购方案规定下限的 7.64%;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350.64 万元,占前期回购方案规定下限的 7.01%,实际回购情况与回购计划差异较大。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等相关规定,现请你公司进一步核实下列事项并对外披露。
一、请公司结合制定回购计划时的资金情况、大股东股票质押风险及对公司经营自身资金使用需要等因素的考虑评估等,说明前期决策是否审慎。请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问题发表意见。
二、请公司结合回购计划推出以来的资金变化和使用情况,说明未能完成股份回购事项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对不能按期完成回购是否进行了及时、充分的风险提示。请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问题发表意见。
上市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对公司和投资者有较大影响。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落实本函要求,全面核实情况。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 5 个工作日内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
目前,公司正针对上述问询开展《问询函》回复工作,公司将及时就上述问题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2月22日
[2022-02-22] (600321)正源股份: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公司
于 2021 年 3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司
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回购
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0 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 2021 年 3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3 月 2 日、2021 年 3 月 6 日披露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号)、《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18 号)。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 2021 年 6 月 29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披露了
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二)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1,660,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回购最高价格 2.29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2.07 元/股,回购
均价约 2.11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350.64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 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存在差异,差异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回购方案,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高于 10,000
万元;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2.30元/股(含)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173.91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1.44%。
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数量 166.0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1%,支付的资金
总额为 350.64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实际回购股份数量占回购方案规定下限的 7.64%,实际使用资金总额占回购方案规定下限的 7.01%,回购数量、使用资金总额均未达到回购方案的下限。
产生差异的原因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后,公司根据资金情况,计划分阶段实施回购。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大宗原材料大幅上涨等供应链变化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支出较多;公司存在偿还到期债务的压力;商品房预售款相关事项对公司营运资金使用效率带来一定影响。一系列外部市场环境和自身经营安排与预期的差异导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目前未能达到下限。为聚焦生产经营,保证公司日常持续经营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公司审慎考虑决定终止回购公司股份,将资金优先用于日常经营性支出及刚性债务还款等与维持日常经营稳定相关的事项。终止回购股份更加符合当前公司的实际情况,能更大程度上保障广大股东的权益,公司就终止股份回购事项对未能完成本次回购方案深表歉意。
(四) 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本次股份回购未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1 年 3 月 2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股) (%) (股) (%)
有限售股份 0 0 0 0
无限售股份 1,510,550,000 100 1,510,550,000 1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 0 0 1,660,200 0.11
账户
股份总数 1,510,550,000 100 1,510,550,000 100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 166.02 万股将暂时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票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将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终止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能实施前述用途的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将存在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的风险。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22 日
[2022-02-18] (600321)正源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2 月 17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广都大道 2 号正源禧悦酒店成
都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95,679,26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26.1943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由
公司董事长何延龙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8 人,其中现场参会人员为董事谢苏明,通过远程
视频参会人员为董事长何延龙、董事富彦斌、董事薛雷、董事成晋、独立董
事谢思敏、独立董事吴联生、独立董事林忠治,公司董事张伟娟因公务未能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4 人,其中现场参会人员为监事韩冬、监事崔宁,
通过远程视频参会人员为监事韩旭光、监事丁一娴,公司监事长惠盛林因公
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董事会秘书苗鹏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财务总监郭卜祯列席本次股东大会。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395,668,163 99.9971 11,100 0.0029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调减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395,668,163 99.9971 11,100 0.0029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新增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395,668,163 99.9971 11,100 0.0029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关于公司 2022
1 年度对外担保 100 0.8929 11,100 99.1071 0 0.0000
度预计的议案
关于子公司调
2 减阶段性连带 100 0.8929 11,100 99.1071 0 0.0000
责任保证担保
额度的议案
关于子公司新
3 增阶段性连带 100 0.8929 11,100 99.1071 0 0.0000
责任保证担保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1、2、3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2、本次会议议案 1、2、3 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3、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露、龙涓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18 日
[2022-02-09] (600321)正源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编号:2022-008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0 元/股
(含),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号)。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将截至上月末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2 年 1 月,公司未
进行股份回购。截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3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92%,购买的最高价为 2.09 元/股、最低价为 2.07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288.81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下限的比例为 5.78%。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回购指引》第十八条、十九条、二十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0 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上市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的股份数量,符合“每 5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回
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 个交易日该股票成交量之和的 25%,但每 5 个交易日回购数
量不超过 100 万股的除外”的规定。
3、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段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
(二)公司将严格按照《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 年 2 月 9 日
[2022-01-29] (600321)正源股份:2021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编号:2022-007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经初步测算,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700 万元到 4,700 万元。
2、经初步测算,公司 2021 年度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3,000 万元到 4,000 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700 万元到 4,700 万元。
2、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3,000 万元到 4,000 万元。
(三)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对 2021 年年度经营情况作出的初步测算,目前已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初步沟通,但未经年审会计师最终审计确认,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845.68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7,352.77 万元。
(二)基本每股收益:-0.5087 元/股
三、本期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
1、 公司报告期内人造板产品毛利率较上年有所提高,亏损较上年大幅减少。
2、 公司“双流?正源国际荟产城融合项目”一期 3#地块已售商品房于 2021 年 11
月启动交付,报告期内达到收入确认条件,本期结转销售收入。
3、 公司酒店业务随着疫情常态化,通过大力发展自营渠道和平台会议客户以及对费用有效控制,报告期内收入逐步恢复。
4、 公司工程施工业务 2020 年度受新冠疫情影响项目停滞,随着疫情常态化,报告期内工程施工量逐渐接近往年水平,工程施工业务收入也逐步恢复至往年正常水平。
四、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公司本次业绩预盈为公司财务部初步核算的结果,未经年审会计师审计确认,最终以年审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9] (600321)正源股份: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预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2022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以及
子公司之间预计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 170,000 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保证、抵押和质押),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实际发生担保 242,648.90 万元。
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公司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实施需要,同时鉴于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的有效期限即将到期,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2年度对部分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 17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预计担保额度
(万元)
1 四川鸿腾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腾源”) 30,000
2 四川嘉瑞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瑞源”) 10,000
3 成都正源禧悦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源禧悦酒 30,000
店”)
4 成都正源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源荟”) 100,000
合 计 170,000
公司对各子公司(包括上表未列示的子公司及新成立的子公司,下同)、子公司对公司以及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调剂。实际担保的金额在
170,000 万元总担保额度内,以银行等机构与公司、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
上述总担保额度仅为预计最高担保额度,上述额度可在年度内循环滚动使用。该担保额度不含之前已审批的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以及其他单独审议的担保事项。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该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在累计不超过 170,000 万元总担保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对新成立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并办理相关担保手续;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 注册资 法定
名称 本 注册地 代表人 经营范围
(万元)
中高密度纤维板、刨花板、建筑模板、强
化木地板、秸秆木质人造板、饰面板、地
四川省 板、凹板印刷纸、浸渍装饰纸的制造和销
鸿腾源 10,000 成都市 赵胜 售(含出口);人造板生产、制造;环保
双流区 技术研发;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
辅材料、机器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
机械设备、建筑材料租赁;厂房物业租赁;
道路货物运输。
生产、销售:甲醛溶液(厂内销售)。生产、
四川省 销售:木质中、高密度纤维板、木质装饰
嘉瑞源 35,000 南充市 胡海涛 板及进出口业务;道路货物运输;板材研
高坪区 发、安装(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
口的商品除外)。
酒店管理;餐饮服务;会议接待服务;商务
信息咨询服务;住宿;游泳池服务;健身服
正源禧悦 四川省 务;卡拉 OK 服务;展览展示服务;销售水
酒店 10,000 成都市 曾莉 产品、保健用品、食品、日用百货、母婴用
双流区 品;组织策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物业管理;
垃圾清运;保洁服务;房屋租赁;家政服务;
健康咨询(不含行医);生活美容服务。
正源荟 10,000 四川省 赵国军 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市场营销策
成都市 划;物业管理;五金交电、建辅建材的销
双流区 售;酒店管理;装饰装修设计;建筑装修
装饰工程;工程技术咨询;工程项目管理;
市政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总承包。
三、被担保人财务数据
单位:元
子公司 日期 总资产 总负债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0 年 1,673,764,757.55 1,130,073,861.30 543,690,896.25 421,702,063.54 -460,788,972.43
鸿腾 度
源 2021 年 1,664,487,488.75 1,129,105,337.74 535,382,151.01 281,866,204.32 -8,308,745.24
1-9 月
2020 年 1,322,314,029.94 1,190,513,615.30 131,800,414.64 134,883,260.85 -183,358,576.18
嘉瑞 度
源 2021 年 1,291,194,541.92 1,179,823,676.15 111,370,865.77 86,933,580.33 -20,429,548.87
1-9 月
正源 2020 年 108,208,278.05 21,689,607.09 86,518,670.96 43,587,737.19 -11,274,921.72
禧悦 度
酒店 2021 年 111,837,347.65 30,774,077.87 81,063,269.78 38,002,112.72 -5,455,401.18
1-9 月
2020 年 2,259,245,251.95 2,254,346,902.96 4,898,348.99 - -5,101,053.97
正源 度
荟 2021 年 3,089,046,377.27 3,096,832,412.33 -7,786,035.06 364,038.48 -12,684,384.05
1-9 月
注:上表所列子公司 2020 年财务数据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2021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拟担保事项,是为确定 2022 年度公司担保的总体安排,相关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担保协议将在
被担保人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融资时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及期限以与
机构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的实际发生金额和期限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预计,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的资金
安排和实际情况需要,有利于筹措资金和开展业务;被担保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
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本次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
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预计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子公司 2022 年度的融资需求以及满足正常开发业务的开展,确保公司各业务板块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公司承担的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 540,000 万元(含将于 2022
年 1 月 31 日到期尚未使用的 197,351.1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80.20%。公司拟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
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
[2022-01-29] (600321)正源股份:关于子公司新增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新增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名称: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成都正源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源荟”)。
被担保人名称:购买正源荟开发的“成都市双流区正源国际荟产城融合项目” 5#、7#地块上商品房,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合格按揭贷款客户(以下简称“购房客户”或“借款人”)。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具体数额以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截至本公告日,正源荟为上述事项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0 元。
为购房客户的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符合成都市房地产行业的商业惯例,其保证性质不同于一般对外保证,故本次保证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本次保证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还需提请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子公司成都正源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源荟”)为“成都市双流区正源
国际荟产城融合项目”的开发主体,一期项目 3#、4#地块分别于 2020 年 12 月、2021
年 7 月取得了对应批次的《成都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二期项目 5#、7#地块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取得了《不动产权证书》,随后进入规划设计及工程建设阶段;其中 7#地
块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取得了由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成都市商品房预售许
可证》。
根据银行贷款政策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为加快二期项目商品房的销售及
资金回笼速度,正源荟将为购买 5#、7#地块商品房的合格按揭贷款客户在合作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 万元(具体数额以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担保范围包括全部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具体以正源荟与银行等机构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担保期限为银行放款之日起到其取得按揭房产的抵押预告登记证明之日止,或银行放款之日起至借款人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并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公司已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子公司调减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符合贷款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条件,购买正源荟开发的“正源国际荟项目” 5#、7#地块上商品房,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支付购房首付款的按揭贷款客户。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范围:购房客户与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的个人房产抵押借款合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项下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具体以正源荟与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3)担保期限:银行放款之日起到其取得按揭房产的抵押预告登记证明之日止;或银行放款之日起至借款人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并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日止;具体以按揭银行的批复或正源荟与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4)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具体数额以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
(5)其他具体内容以与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同意子公司成都正源荟置业有限公司为购买其所开发的“成都市双流区正源国际荟产城融合项目”5#、7#地块上商品房的合格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具体数额以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担保范围包括全部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具
体以正源荟与银行等机构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担保期限为银行放款之日起到其取得按揭房产的抵押预告登记证明之日止,或银行放款之日起至借款人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并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日止。本次担保事项的性质不同于一般对外担保,风险可控,对公司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子公司成都正源荟置业有限公司根据项目开发进度为购买其所开发的“成都市双流区正源国际荟产城融合项目”5#、7#商品房的合格按揭贷款客户在合作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按揭贷款提供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和房地产开发商业惯例。本次担保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同意该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公司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包括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 54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280.20%。公司将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
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关于调减子公司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的议案》及《关于子公司新增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若上述议案均通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外担保额度将相应减少。公司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9] (600321)正源股份:关于子公司调减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调减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名称: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成都正源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源荟”)。
被担保人名称:购买正源荟开发的“成都市双流区正源国际荟产城融合项目” 3#、4#地块上商品房,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合格按揭贷款客户(以下简称“购房客户”或“借款人”)。
本次担保金额:子公司正源荟将为购买其所开发的“成都市双流区正源国际荟产城融合项目”3#、4#地块上商品房的合格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
担保额度由 50,000 万元调减为 20,000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正源荟已实际为
上述事项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7,536.60 万元。
本次调整保证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还需提请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公司的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
公司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正源荟为购买“成都市双流区正源国际荟产城融合项目”3#、4#地块商品房的合格按揭贷款客户在合作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
正源荟已分别于 2020 年 12 月、2021 年 7 月取了上述地块对应的《成都市商品房
预售许可证》,其中 3#地块已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按期启动交付工作。上述担保为阶
段性连带责任担保,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正源荟为上述事项提供担保的金额为
7,536.60 万元。结合 3#、4#地块商品房销售情况,为匹配项目整体开发进度并合理分配担保额度,公司将上述 50,000 万担保额度调减为 20,000 万元。
公司已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子公司调减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符合贷款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条件,购买正源荟开发的“成都市双流区正源国际荟产城融合项目”3#、4#地块上商品房,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支付购房首付款的按揭贷款客户。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范围:购房客户与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的个人房产抵押借款合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项下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具体以正源荟与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3)担保期限:银行放款之日起到其取得按揭房产的抵押预告登记证明之日止;或银行放款之日起至借款人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并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日止;具体以按揭银行的批复或正源荟与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4)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具体数额以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
(5)其他具体内容以与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同意子公司成都正源荟置业有限公司将为购买其所开发的“成都市双流区正源国际荟产城融合项目”3#、4#地块上商品房的合格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担保额度由 50,000 万元调减为 20,000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子公司正源荟将为购买其所开发的“成都市双流区正源国际荟产城融合项目”3#、4#地块上商品房的合格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担保额度由 50,000 万元调减为 20,000 万元,是为了匹配项目整体开发进度并结合 3#、4#地块商品房实际销售情况对担保额度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
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控制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本次担保调整事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子公司本次担保调整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公司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包括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 54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280.20%。公司将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
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关于调减子公司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的议案》及《关于子公司新增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若上述议案均通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外担保额度将相应减少。公司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9] (600321)正源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编号:2022-002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24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何延龙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实施需要,同意公司对各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以及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2022年度提供合计不超过17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调配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亦可对新成立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并办理相关担保手续;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调减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子公司成都正源荟置业有限公司将为购买其所开发的“成都市双流区正源国际荟产城融合项目”3#、4#地块上商品房的合格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担保额度由 50,000 万 元 调 减 为20,000万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子公司调减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新增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同意子公司成都正源荟置业有限公司为购买其所开发的“成都市双流区正源国际荟产城融合项目”5#、7#地块上商品房的合格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具体数额以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担保范围包括全部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具体以正源荟与银行等机构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担保期限为银行放款之日起到其取得按揭房产的抵押预告登记证明之日止,或银行放款之日起至借款人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并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日止。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子公司新增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
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子公司调减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额度的议案》、《关于子公司新增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6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2年1月29日
[2022-01-29] (600321)正源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2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2 月 17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广都大道 2 号正源禧悦酒店成都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2 月 17 日
至 2022 年 2 月 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关于子公司调减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
2 度的议案 √
关于子公司新增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
3 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子公司调减阶
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的议案》以及《关于子公司新增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
内 容 详 见公 司 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披 露 在 上海 证 券交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号)、《关于子公司调减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号)、《关于子公司新增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号)。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
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
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
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
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
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
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
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321 正源股份 2022/2/14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2 年 2 月 16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二) 登记地点: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广都大道 2 号正源禧悦酒店成都厅
(三) 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
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
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3、股东可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信
函方式登记以邮戳时间为准。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苗鹏龙、赵琳 电话:028-85803711
(二) 会议费用: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三) 临时提案: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前十天提交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2 月 17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
1 额度预计的议案
关于子公司调减阶段性连带
2 责任保证担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子公司新增阶段性连带
3 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2-01-06] (600321)正源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编号:2022-001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0 元/股
(含),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号)。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将截至上月末回购
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1 年 12 月,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3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92%,
购买的最高价为 2.09 元/股、最低价为 2.07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288.81 万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实施细则》第十八条、十九条、二十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的股份数量,符合“每 5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回
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 个交易日该股票成交量之和的 25%,但每 5 个交易日回购数
量不超过 100 万股的除外”的规定。
3、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段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
(二)公司将严格按照《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 年 1 月 6 日
[2021-12-31] (600321)正源股份:关于子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编号:2021-086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四川鸿腾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腾源”)对新一线纤维板生产线的部分不可搬迁设备进行报废处置,确定中标单位为湖北鑫合达钢铁炉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合达”),并与其签订资产处置合同,合同总金额为 821 万元人民币。
新一线不可搬迁设备报废处置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固定资产处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资产处置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以及于 12 月 21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部
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对鸿腾源新一线纤维板生产线的部分不可搬迁设备进行报废处置,并参考相关资产评估结果与适当的非关联交易方进行谈判、办理签约、设备拆除等具体事宜。
二、资产处置进展情况
公司经过与相关意向受让方询比价,鑫合达以 821 万元人民币报价中标,最终确定鑫合达为新一线部分不可搬迁设备处置的受让方。
三、受让方及合同签约、履行进展情况
(一)受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鑫合达钢铁炉料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陈志方
注册地址:应城市东马坊曹大村 88 号
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废旧物资收购、加工、销售;有色金属回收;建材、五金交电、化工产品(除危险品)批发零售;铁矿石、烧结矿石销售;化工厂厂房设备拆解,石油工程机械设备拆解,船舶拆解,汽车拆解;长江干线及支流省际普通货船运输;船舶租赁;船舶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陈志方持有鑫合达 80%股权,为其控股股东。鑫合达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公司通过公开信息了解核实,鑫合达依法存续经营,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未被列入被执行人信息或被列为失信执行人名单,未发现对鑫合达主体资格、信用等级、履约能力造成明显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案件或裁决文件。
(二)合同签约及履行情况
近日,鸿腾源与鑫合达签订了固定资产(设施设备)处置合同,并收到鑫合达 20万元合同执行保证金及 653 万元预付款。目前双方正在积极协调安排相关设备拆卸交付有关工作。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协议各方
甲方:四川鸿腾源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湖北鑫合达钢铁炉料有限公司
2、合同价款及结算、支付方式
(1)合同总金额:821 万元(大写:人民币捌佰贰拾壹万元整);
(2)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执行保证金 20 万元,保证金在乙方场清撤场经甲方确认扣除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等)后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3)结算及支付方式:乙方进场前预付 653 万元,余款在乙方退场前一次性付清。
3、交货
(1)入场(或交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交货地点:四川鸿腾源实业有限公司。
(3)交货方式:现场标识设备范围并经双方合同执行人书面确认交货。乙方自行负责拆卸、运输并承担所有费用,并承担全过程所有安全、环保责任。
(4)现场作业时限:乙方在甲方场地的作业时间为 150 天,自入场之日起计算。入场日期由双方合同执行人书面确认。作业时限到期前乙方须完成场地清洁、货全部运离甲方场地,并在此基础上撤场且经双方合同执行人书面确认。
四、资产处置对公司的影响
鸿腾源新一线部分不可搬迁设备报废处置事项已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本次确定的资产受让方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资产处置亦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股权交易等其他安排事项。本次处置的部分资产对鸿腾源其他生产线的正常运行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处置的部分资产账面净值为 517.49 万元,成交价821 万元,具体会计处理以及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将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风险提示
本次资产处置后续交付涉及化工专业机器设备的拆卸、运输等工作,涉及安全、履约等风险事项。公司将督促鸿腾源与鑫合达稳妥、安全的开展交付工作。公司对于安全监管、设备安全性的分析、评估,可能存在专业评判误差或因可变因素、不可预计因素而变化的情况,如公司后续发现明显且重大实质影响的风险事项,公司将按规定予以披露。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处置设备成交价高于账面净值,具体会计处理以及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将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固定资产(设施设备)处置合同。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22] (600321)正源股份:关于子公司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编号:2021-083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四川澋源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澋源建设”)拟将享有的对控股股东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源地产”)孙公司北京正源仓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正源仓储”)合计 4,684.68 万元关联应收账款债权对外转让。
本次关联交易旨在降低公司应收账款风险,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正源地产及其控制的企
业共计进行 2 次关联交易,合计金额约为 1,206.18 万元(不含本次);经公司 2021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两笔关联交易已取消。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子公司澋源建设拟与其供应商大连凯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凯信”)、大连宏盛达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盛达”)、大连中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源建筑”)、北京世安立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安立天”)、兴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润建设”)以及北京中建联合工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联合”)(以下合称“供应商”)签署《两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将拥有的对正源仓储的 4,684.68 万元债权分
别转让给大连凯信 3,036.98 万元、宏盛达 85.60 万元、中源建筑 1,256.90 万元、世安
立天 180.00 万元、兴润建设 55.08 万元、中建联合 70.12 万元,协议签订后视为澋源建
设已向上述供应商清偿了对应金额的债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由于交易标的涉及的债务人正源仓储系公司控股股东正源地产
控股的企业,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子公司对前述关联方的债权将相应减少;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截至目前,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正源地产在过去 12 个月共计进行 2 次
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为 1,206.18 万元(不含本次),经公司 2021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的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两笔关联交易已取消;公司未与其他关联人进行同类别的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交易不需要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大连凯信、宏盛达、中源建筑、世安立天、兴润建设、中建联合为澋源建设的供应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正源仓储为公司控股股东正源地产全资孙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正源仓储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子公司享有的对正源仓储的债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正源仓储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杨军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 14 号
经营范围:承担社会普通货物运输;铁路整车货物到达、发送、装卸及仓储;储存、调拨、购销粮食、油脂;房屋出租;谷物脱壳去皮加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八九八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249,504.50 万元、净
资产-10,070.64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 3,917.16 万元、净利润-5,305.67 万元。(以
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前期与关联方正源地产孙公司正源仓储签署的协议均能得到有效执行,未出现任何违约情况,目前正源仓储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为推动公司应收账款的收回,缓解公司流动性压力,澋源建设拟将对正源仓储的4,684.68 万元关联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供应商并相应的减少公司对其债务。本次关联交易标的即为澋源建设享有的对关联方正源仓储的 4,684.68 万元债权。澋源建设将债权转让给上述供应商后,供应商可利用自身渠道实现对正源仓储债权的变现,有利于权益的实现。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本次交易以债权账面原值作为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情形。
四、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协议各方
债权转让方:澋源建设
债权受让方:大连凯信、宏盛达、中源建筑、世安立天、兴润建设、中建联合
(二)债权转让和债务清偿事宜
澋源建设将享有的对正源仓储 3,036.98 万元、85.60 万元、1,256.90 万元、180.00
万元、55.08 万元、70.12 万元债权分别转让给大连凯信、宏盛达、中源建筑、世安立天、兴润建设、中建联合,分别抵消大连凯信、宏盛达、中源建筑、世安立天、兴润建
设、中建联合对澋源建设享有的 3,036.98 万元、85.60 万元、1,256.90 万元、180.00 万
元、55.08 万元、70.12 万元债权。
转让协议生效、债权转让方向正源仓储发出债权转让通知函且正源仓储回函确认后,即视为债权转让方已向债权受让方清偿了相应的工程款/材料款债务,双方之间基于标的债权的债权债务关系即行消灭。债权受让方取得债权人地位,向正源仓储主张债权,不再向债权转让方主张载明的转让协议项下约定金额范围内的标的债权。余下的到期应付账款按照原合同约定执行。
(三)各方承诺
1、债权转让方确认,本次用于债权转让的各项债权均为合法到期债权,可依据法律和本协议约定进行转让。债权受让方同意受让该部分债权。债权受让方受让债权转让方对正源仓储的债权后,与正源仓储之间因催收账款或其他事宜产生除正源仓储对受让的债权金额不予以确认之外的其他纠纷或未了结事宜,由债权受让方与正源仓储自行处理,本协议项下所约定的债权转让和债务清偿等事宜不受影响,仍视为债权转
让方已就标的债权部分向债权受让方履行了支付义务。
2、如因本协议签署之后基于原施工合同新发生的事实,导致合同双方产生新的债权债务(如新的工程量产生的工程款/材料款等情况),由双方根据原签署的工程施工合同约定解决,不影响本协议项下的效力及实施效果。
3、双方承诺,已知悉并理解本协议所约定的全部内容,本协议所约定债权债务转让和债务清偿事宜皆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本协议生效后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将自愿履行本协议并配合对方完成本协议项下全部手续(若有)。
(四)特别约定
1、 若因本协议无效、解除、撤销或条款无法执行的,债权转让方仍按照双方签署的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向债权受让方履行支付义务。
2、 如存在本协议签署前已发生但未披露的事项,导致前述任一债权债务实际不存在或不足的,非违约方可发函通知解除本协议,各方债权债务恢复至本协议签署之前的状态并另行协商签订新的债权债务转让协议。
(五)主合同履行
除本协议约定的金钱债务转让、清偿事项外,各方之间就项目工程的其他事宜(包括权利义务、财务处理等事项)仍按照各方原签署的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执行,税费支付及发票开具另行约定。
(六)违约条款
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下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它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失、处罚、费用的,违约方须向另一方做出全面赔偿。
以上内容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债权转让,有利于盘活澋源建设账面资产,降低应收账款风险,同时减轻澋源建设应付资金压力,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发展,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交易完成后,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本次关联交
易事项,关联董事何延龙先生、富彦斌先生、张伟娟女士和薛雷先生回避表决,5 名非关联董事(包括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定价方式公平公允,交易程序安排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开透明;本次交易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何延龙、富彦斌、张伟娟、薛雷回避了对议案的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事项。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全面审查了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相关的文件,关联委员张伟娟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他委员一致同意该事项,审计委员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涉及的关联交易定价政策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2 日
[2021-12-22] (600321)正源股份:关于子公司取消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编号:2021-084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取消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澋源建设与控股股东子公司南京凯隆签订附属工程施工合同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子公司澋源建设与控股股东子公司南京林庄签订附属工程施工合同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四川澋源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澋源建设”)与控股股东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源地产”)间接控股子公司南京凯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凯隆”)签订《尚峰尚水三期 D1 组团室外雨污水、入户门、外遮阳、智能锁、卷帘门工程施工合同》,项目总价款暂估为 10,085,311.19 元;同意公司子公司澋源建设与控股股东正源地产间接控股子公司南京林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林庄”)签订《尚峰尚水二期 C 组团室外雨污水、入户门、外遮阳、智能锁、卷帘门工程施工合同》,项目总价款暂估为 1,976,478.81 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
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2021-055、2021-056)。
二、取消关联交易的原因
鉴于交易对方南京凯隆、南京林庄经营规划发生调整,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经澋源建设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决定取消上述关联交易。
三、取消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取消澋源建设与南京凯隆、南京林庄的上述关联交易,是交易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后作出的决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截至目前均未实际实施,取消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取消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本次取消关
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何延龙先生、富彦斌先生、张伟娟女士和薛雷先生回避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包括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取消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取消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取消关联交易事项为交易各方在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后作出的决策,取消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取消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何延龙、富彦斌、张伟娟、薛雷回避了对议案的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取消上述关联交易。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全面审查了与本次取消关联交易事项相关的文件,关联委员张伟娟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他委员一致同意该事项,审计委员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取消关联交易事项是因交易对方经营规划发生调整而发生的,且相关关联交易均未实际实施,取消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目前各方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2 日
[2021-12-22] (600321)正源股份:关于子公司获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退税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5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获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退税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
录》的通知(财税[2015]78 号)的规定,自 2015 年 7 月 1 日起,对销售下列自产
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以三剩物、次小薪材和农作物秸秆等三类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生产的木(竹、秸秆)纤维板、木(竹、秸秆)刨花板、细木工板、活性炭、栲胶、水解酒精、炭棒;以沙柳为原料生产的箱板纸。
近日,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嘉瑞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瑞源”)收到所属 2021 年度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退税款1,082,095.43 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嘉瑞源将上述收到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退税款认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2021 年度当期损益,将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及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将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2 日
[2021-12-22] (600321)正源股份: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1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召开第十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1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8 月17 日、10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号)、《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 号)。
公司于近日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收到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新的《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何延龙
注册资本:壹拾伍亿壹仟零伍拾伍万元整
成立日期:1993 年 05 月 22 日
营业期限:1993 年 05 月 22 日至长期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广都大道 2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人造板制造;人造板销售;地板制造;地板销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林业产品销售;纸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食用农产品批发;建筑材料销售;门窗制造加工;金属结构制造;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道路
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根据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开展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公告》等相关要求,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规定企业在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时应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经营范围登记规范表述目录(试行)》重新进行规范登记。因此,公司需对原登记经营事项进行规范调整,经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准的公司经营范围与公司原披露的拟变更经营范围存在差异,但不涉及实质性内容的变更。公司根据核准的经营范围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2 日
[2021-12-22] (600321)正源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编号:2021-082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何延龙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子公司四川澋源建设有限公司与其供应商签署《两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将其享有的对控股股东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子公司北京正源仓储有限责任公司合计4,684.68万元关联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供应商,用以清偿其工程款/材料款。本次债权转让有利于盘活澋源建设账面资产,降低应收账款风险,减轻澋源建设应付资金压力,同时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发展,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子公司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对该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何延龙、富彦斌、张伟娟、薛雷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谢苏明、成晋、谢思敏、吴联生、林忠治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具有相关规定情形的关联董事。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回避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取消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关联交易对方经营规划发生调整,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同意子公司四川澋源建设有限公司取消与南京凯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尚峰尚水三期D1组团附属工程施工的关联交易、取消与南京林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尚峰尚水二期C组团附属工程施工的关联交易。本次取消关联交易,是交易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后作出的决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目前均未实际实施,取消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子公司取消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对该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何延龙、富彦斌、张伟娟、薛雷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谢苏明、成晋、谢思敏、吴联生、林忠治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具有相关规定情形的关联董事。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回避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2021-12-16] (600321)正源股份: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21 股票简称:正源股份 编号:2021-080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正源地产持有的公司 375,235,863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24.84%,已全部处于质押/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状态,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收到上海证
券交易所转来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1 司冻 1214-1 号),公司
控股股东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源地产”)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轮候
冻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正源地产持有的公司375,235,863股无限售流通股新增轮候冻结,
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算,本次轮候冻结包括孳息(指通过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
是否 占其所 占公司 冻结股
股东 为控 轮候冻结股 持股份 总股本 份是否 冻结起始 冻结到 冻结申请 冻结
名称 股股 份数量 比例 比例 为限售 日 期日 人 原因
东 股
正源 自转为正 中开金资 轮候
地产 是 375,235,863 100.00% 24.84% 否 式冻结之 三年 产管理有 冻结
日起 限公司
据向控股股东了解,本次轮候冻结原因如下:因融资纠纷,中开金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冻结正源地产持有的公司375,235,863股无
限售流通股。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民事裁定书,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协助执行上述轮候冻结。截至目前,正源地产正与上
述冻结申请人进行有效沟通。
二、 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累计被冻结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或轮候冻结 股份比例 本比例
数量
正源地产及其 404,738,963 26.79% 375,235,863 92.71% 24.84%
一致行动人
合计 404,738,963 26.79% 375,235,863 92.71% 24.84%
注:该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为正源地产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其中正源地产持有公司股份为 375,235,86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84%;截至本公告日,上述累计被冻结或轮候冻结股份数量均为正源地产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
除本次轮候冻结外,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及被轮候冻结的其他情况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2020-052、2020-067、2021-021、2021-040、2021-042、2021-069)。
三、 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已披露的冻结事项所涉案件外,公司目前未知控股股东其他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经在上证债券信息网查询,正源地产代码为“16正源01”、“16正源02”、“16正源03”的债券主体评级及债券评级均为C级。
2、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性。本次轮候冻结事项对公司的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理未构成重大影响,请投资者注意相关经营风险。
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督促、配合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6日
[2021-12-03] (600321)正源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1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编号:2021-079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于 2021年 3月 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 股权激励 ,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 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0元 /股
(含),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3月 2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5号)。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
施细则》 (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等 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 公司现将截至上月末回购
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 11月,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截至 2021年 11月 30日,
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3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购买的最高价为 2.09元 /股、最低价为 2.07元 /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288.81万
元(不含交易费用) 。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
托时间段均符合《实施细则》第十八条、十九条、二十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
(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公司回购的股份数量,符合“每购的股份数量,符合“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回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该股票成交量之和的个交易日该股票成交量之和的25%,但每,但每5个交易日回购数个交易日回购数量不超过量不超过100万股的除外”的规定。万股的除外”的规定。
3、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段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段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
(1)开盘集合竞价;)开盘集合竞价;
(
(2)收盘前半小时内;)收盘前半小时内;
(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
(二)公司将严格按照《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
(二)公司将严格按照《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董 事事 会会
2021年年12月月3日日
[2021-12-01] (600321)正源股份:关于双流.正源国际荟产城融合项目实施进展的公告
1
证券代码:
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公告编号: 2021 078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双流
?正源国际荟产城融合项目实施进展的公告
一、概述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 2月 20日与成都市双
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 对 双流 ?正源国际荟产城融合项目”第一批 4宗 106.25亩土地性质进行调整。其中, 3#地
块于 2020年 8月 17日取得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分别于 2020年 12月 24日、 2021年 7月 13日取得了由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成都市商品房预
售许可证》。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分别披露的 《关于拟签
署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的公告 》( 2020 005)、 《 关于双流 ?正源
国际荟产城融合项目实施进展的公告 》 2020 105)、 《 关于双流 ?正源国际荟产城融
合项目实施进展的公告》 2021 052 。
二、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公司子公司成都正源荟置业有限公司
双流 ?正源国际荟产城融合项目 一期
3#地块已完成成都市 建设工程 并联并行 竣工验收 及 备案 2021年 11月 30日已按
期启动交付工作。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 12月 1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2021-11-19] (600321)正源股份:关于子公司获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退税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7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获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退税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
录》的通知(财税[2015]78 号)的规定,自 2015 年 7 月 1 日起,对销售下列自产
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以三剩物、次小薪材和农作物秸秆等三类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生产的木(竹、秸秆)纤维板、木(竹、秸秆)刨花板、细木工板、活性炭、栲胶、水解酒精、炭棒;以沙柳为原料生产的箱板纸。
近日,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鸿腾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腾源”)收到所属 2021 年度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退税款2,342,096.39 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鸿腾源将上述收到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退税款认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2021 年度当期损益,将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及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将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11 月 19 日
[2021-11-03] (600321)正源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编号:2021-076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0 元/股
(含),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号)。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将截至上月末回购
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1 年 10 月,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
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3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92%,
购买的最高价为 2.09 元/股、最低价为 2.07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288.81 万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实施细则》第十八条、十九条、二十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的股份数量,符合“每 5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回
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 个交易日该股票成交量之和的 25%,但每 5 个交易日回购数
量不超过 100 万股的除外”的规定。
3、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段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
(二)公司将严格按照《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3 日
[2021-10-29] (600321)正源股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194元
每股净资产: 1.254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2%
营业总收入: 6.28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0.29亿元
[2021-10-16] (600321)正源股份: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4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0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广都大道 2 号正源禧悦酒
店成都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95,697,66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26.1956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何延龙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6 人,通过远程视频参会人员为董事长何延龙、董
事富彦斌、董事谢苏明、董事薛雷、董事成晋、独立董事吴联生,公司董事
张伟娟、独立董事谢思敏、独立董事林忠治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其中现场参会人员为监事韩冬、监事崔宁,
通过远程视频参会人员为监事长惠盛林、监事韩旭光、监事丁一娴;
3、董事会秘书苗鹏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财务总监郭卜祯列席本次股东大会。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95,692,663 99.9987 5,000 0.0013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变更公司
1 经营范围并修 24,600 83.1081 5,000 16.8919 0 0.0000
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2、本次会议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3、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露、彭丽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16 日
[2021-10-12] (600321)正源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编号:2021-073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0 元/股
(含),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号)。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将截至上月末回购
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1 年 9 月,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
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3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92%,
购买的最高价为 2.09 元/股、最低价为 2.07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288.81 万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实施细则》第十八条、十九条、二十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的股份数量,符合“每 5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回
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 个交易日该股票成交量之和的 25%,但每 5 个交易日回购数
量不超过 100 万股的除外”的规定。
3、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段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
(二)公司将严格按照《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12 日
[2021-09-30] (600321)正源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编号:2021-070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24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9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何延龙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智能家居高端板材制造项目投资暨拟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或子公司与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主体签署《建设协议书》,拟在贡井区投资建设“智能家居高端板材制造项目”,项目总投资约5亿元。公司拟与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符合公司中期战略发展规划。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办理具体手续,与政府主管部门签署与该项目投资相关的最终交易文件及办理土地使用权利证书,办理设立项目公司事宜,并进行相关投资建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智能家居高端板材制造项目投资暨拟签署相关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17日及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 报 》 、 《 证 券 时 报 》 、 《 证 券 日 报 》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及《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72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
[2021-09-30] (600321)正源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2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0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0 月 15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广都大道 2 号正源禧悦酒店成都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0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披
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号)。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
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
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
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
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
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
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
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321 正源股份 2021/10/11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 年 10 月 14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广都大道 2 号正源禧悦酒店成都厅
(三)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3、股东可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以邮戳时间为准。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苗鹏龙、赵琳
电话:028-85803711
(二) 会议费用: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三) 临时提案: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前十天提交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3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
1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09-30] (600321)正源股份:关于智能家居高端板材制造项目投资暨拟签署相关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1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智能家居高端板材制造项目投资暨拟签署相关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项目内容: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或子公司拟在自贡市贡井区投资建设“智能家
居高端板材制造项目”,并拟与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主体签订《建设
协议书》。
投资金额:项目投资额约 5 亿元人民币。
特别风险提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若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导致项目审
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或项目土地取得、交付进度与时间存在变化,项目建
设过程中也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将导致该投资协议的签署、履行及项目的
实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优化人造板业务的中期规划的议案》。按照中期规划要求,公司主动对人造板业务生产基地布局进行进一步优化,成立板材产业升级工作小组。根据相关工作的推进情况,公司确定了多个可行的备选基地。
为积极推进“三线三基地”的投资建设,公司与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政府就在当地投资建设智能家居高端板材制造项目进行了洽谈并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公司或子公司计划在自贡市贡井区投资建设“智能家居高端板材制造项目”,建设内容为一条超强刨花板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并拟与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主体签署《建设协议书》。项目占地约 213 亩,项目投资额约 5 亿元人民币。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签署建设协议书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审批权限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商
谈、确定、签署具体投资协议书及最终土地交易文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及项目公司事宜等,制定具体方案进行相关投资建设。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本次建设协议书的具体条款以实际签署的内容为准。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名称: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政府
(二)负责人:方矛
(三)主要办公地点:自贡市贡井区筱溪街盐马路 1 号
(四)与上市公司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拟签署建设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政府
乙方: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智能家居高端板材制造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2、 项目选址:自贡航空产业园;
3、 项目用地及性质:项目工业用地约 213 亩(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
4、 建设内容:项目建设一条超强刨花板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 30 万立方米超强刨花板等;
5、 项目投资:项目投资额约 5 亿元;
6、 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在乙方依法取得项目建设用地并交付乙方后 12 个月内投入试生产,最长不超过 18 个月。
7、 效益目标:项目建成投产后,需满足相关的经济指标。
(三)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若乙方依法取得项目土地后,则甲方需对项目进行核定,有权监督项目实施,按照土地使用权合同和本协议约定,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内容,督促乙方按本协议约定时限推进项目建设。
(2) 本协议书生效后,甲方在 4 个月内“挂牌”出让项目地块。
(3) 甲方积极提供一站式服务,协助乙方办理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行政审批手续。
(4) 项目完成相关约定事项后,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按协议约定给予乙方产业发展扶持,同时甲方拥有对已兑现扶持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权。
(5) 如乙方成功竞得项目用地,在乙方竞得项目土地后 30 日内甲方一次性退还诚
意金给乙方;若乙方未成功竞得项目用地,则在土地挂牌出让后 30 日内甲方一次性无息退还乙方预付的项目诚意金。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未成功竞得该项目用地,在书面告知乙方后 30 日内甲方无息退还乙方预付的项目诚意金。
(6) 建设协议书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承诺在项目协议签订后,甲方协助乙方在 3 个月内在贡井区注册成立独
立法人的项目公司(以下统称为“项目公司”),并在甲方辖区内办理税费缴纳关系。项目公司具体承接本协议下所乙方权利及义务,依法取得项目用地,开展项目建设经营管理,由乙方对项目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 乙方需按本协议确认的项目及投资金额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备案,保证约定时间内资金到位,按本协议约定内容如期开工、竣工。同时在项目建设、生产过程中,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按照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进行。
(3) 在甲方挂牌出让土地时,乙方依法摘牌取得项目建设用地,按土地出让协议缴纳土地价款,开展项目建设相关工作。
(4) 签署本协议后,在甲方对项目地块拆迁进场后 10 日内,乙方预付项目诚意金
200 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佰万元整)打入甲方指定账户。
(5) 乙方承诺在摘地前将项目规划初稿交给甲方,在依法取得的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下,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对建设规划作适当调整。如因生产需求增加其他符合产业政策的经营范围,需协调甲方同意后实施。
(6) 建设协议书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四)产业扶持
在甲乙双方签订的《智能家居高端板材制造项目建设协议书》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扩大开放促进投资若干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和《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政府印发自贡航空产业园招商引资引智项目投资政策扶持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乙方项目建设及产业发展给予扶持。
以上内容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结合人造板行业竞争格局及环保要求提高的发展趋势,公司拟主动优化产品结构及人造板生产基地布局,积极推进“三线三基地”的投资建设。公司在自贡市贡井区拟投资建设“智能家居高端板材制造项目”并与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政府签署建设协议,符合公司中期战略发展规划。本项目的投资、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对公司 2021 年度的经营业绩预计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协议的签订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协议的具体落实情况而定,若顺利实施,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五、风险分析
1、 若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导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或项目土地取得、交付进度与时间存在变化,或项目建设过程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将导致该投资协议的签署、履行及项目的实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 关于项目总投资额、建设内容、土地面积、经济指标等数值均为计划数或预估数,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将对收入、税收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
3、 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4、 公司因人造板中期规划前期拟在其他备选基地进行的投资建设相关工作目前正在按计划推进,与此有关的项目审批、土地取得、建设实施等均面临多种不确定因素。
公司将根据本次及前期人造板对外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1-09-23] (600321)正源股份: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21 股票简称:正源股份 编号:2021-069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正源地产持有的公司 375,235,863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24.84%,已全部处于质押/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状态,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收到上海证券
交易所转来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1 司冻 0916-2 号),公司控
股股东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源地产”)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轮候冻
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正源地产持有的公司358,060,570股无限售流通股新增轮候冻结,
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算,本次轮候冻结包括孳息(指通过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
是否 占其所 占公司 冻结股
股东 为控 轮候冻结股 持股份 总股本 份是否 冻结起始 冻结到 冻结申请 冻结
名称 股股 份数量 比例 比例 为限售 日 期日 人 原因
东 股
自转为正 渤海银行
正源 是 358,060,570 95.42% 23.70% 否 式冻结之 三年 股份有限 轮候
地产 日起 公司大连 冻结
分行
据向控股股东了解,本次轮候冻结原因如下:因债务纠纷,渤海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大连分行向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冻结正源地产持有的公司
358,060,570股无限售流通股。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民事裁定书,向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协助执行上述轮候冻结。截至目
前,正源地产正与上述冻结申请人进行有效沟通。
二、 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累计被冻结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或轮候冻结 股份比例 本比例
数量
正源地产及其 404,738,963 26.79% 375,235,863 92.71% 24.84%
一致行动人
合计 404,738,963 26.79% 375,235,863 92.71% 24.84%
注:该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为正源地产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其中正源地产持有公司股份为 375,235,86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84%;截至本公告日,上述累计被冻结或轮候冻结股份数量均为正源地产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
除本次轮候冻结外,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及被轮候冻结的其他情况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2020-052、2020-067、2021-021、2021-040、2021-042)。
三、 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已披露的冻结事项所涉案件外,公司目前未知控股股东其他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经在上证债券信息网查询,正源地产代码为“16正源01”、“16正源02”、“16正源03”的债券主体评级及债券评级均为C级。
2、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性。本次轮候冻结事项未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
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督促、配合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23日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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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2] (600321)正源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编号:2022-010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2年2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2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何延龙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 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日常持续经营能力,同意公司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将有限资金优先用于日常经营性支出及刚性债务还款等与维持日常经营稳定相关的事项。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号)。
公司独立董事谢思敏、吴联生、林忠治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月 22日
[2022-02-22] (600321)正源股份: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回购相关事项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21 股票简称:正源股份 编号:2022-012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回购相关事项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收到上海证
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132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2022 年 2 月 21 日,你公司提交公告称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你公司实际回购股
份数量为 166.02 万股,占前期回购方案规定下限的 7.64%;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350.64 万元,占前期回购方案规定下限的 7.01%,实际回购情况与回购计划差异较大。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等相关规定,现请你公司进一步核实下列事项并对外披露。
一、请公司结合制定回购计划时的资金情况、大股东股票质押风险及对公司经营自身资金使用需要等因素的考虑评估等,说明前期决策是否审慎。请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问题发表意见。
二、请公司结合回购计划推出以来的资金变化和使用情况,说明未能完成股份回购事项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对不能按期完成回购是否进行了及时、充分的风险提示。请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问题发表意见。
上市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对公司和投资者有较大影响。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落实本函要求,全面核实情况。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 5 个工作日内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
目前,公司正针对上述问询开展《问询函》回复工作,公司将及时就上述问题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2月22日
[2022-02-22] (600321)正源股份: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公司
于 2021 年 3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司
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回购
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0 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 2021 年 3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3 月 2 日、2021 年 3 月 6 日披露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号)、《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18 号)。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 2021 年 6 月 29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披露了
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二)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1,660,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回购最高价格 2.29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2.07 元/股,回购
均价约 2.11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350.64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 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存在差异,差异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回购方案,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高于 10,000
万元;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2.30元/股(含)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173.91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1.44%。
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数量 166.0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1%,支付的资金
总额为 350.64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实际回购股份数量占回购方案规定下限的 7.64%,实际使用资金总额占回购方案规定下限的 7.01%,回购数量、使用资金总额均未达到回购方案的下限。
产生差异的原因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后,公司根据资金情况,计划分阶段实施回购。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大宗原材料大幅上涨等供应链变化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支出较多;公司存在偿还到期债务的压力;商品房预售款相关事项对公司营运资金使用效率带来一定影响。一系列外部市场环境和自身经营安排与预期的差异导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目前未能达到下限。为聚焦生产经营,保证公司日常持续经营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公司审慎考虑决定终止回购公司股份,将资金优先用于日常经营性支出及刚性债务还款等与维持日常经营稳定相关的事项。终止回购股份更加符合当前公司的实际情况,能更大程度上保障广大股东的权益,公司就终止股份回购事项对未能完成本次回购方案深表歉意。
(四) 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本次股份回购未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1 年 3 月 2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股) (%) (股) (%)
有限售股份 0 0 0 0
无限售股份 1,510,550,000 100 1,510,550,000 1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 0 0 1,660,200 0.11
账户
股份总数 1,510,550,000 100 1,510,550,000 100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 166.02 万股将暂时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票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将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终止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能实施前述用途的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将存在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的风险。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22 日
[2022-02-18] (600321)正源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2 月 17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广都大道 2 号正源禧悦酒店成
都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95,679,26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26.1943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由
公司董事长何延龙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8 人,其中现场参会人员为董事谢苏明,通过远程
视频参会人员为董事长何延龙、董事富彦斌、董事薛雷、董事成晋、独立董
事谢思敏、独立董事吴联生、独立董事林忠治,公司董事张伟娟因公务未能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4 人,其中现场参会人员为监事韩冬、监事崔宁,
通过远程视频参会人员为监事韩旭光、监事丁一娴,公司监事长惠盛林因公
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董事会秘书苗鹏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财务总监郭卜祯列席本次股东大会。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395,668,163 99.9971 11,100 0.0029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调减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395,668,163 99.9971 11,100 0.0029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新增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395,668,163 99.9971 11,100 0.0029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关于公司 2022
1 年度对外担保 100 0.8929 11,100 99.1071 0 0.0000
度预计的议案
关于子公司调
2 减阶段性连带 100 0.8929 11,100 99.1071 0 0.0000
责任保证担保
额度的议案
关于子公司新
3 增阶段性连带 100 0.8929 11,100 99.1071 0 0.0000
责任保证担保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1、2、3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2、本次会议议案 1、2、3 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3、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露、龙涓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18 日
[2022-02-09] (600321)正源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编号:2022-008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0 元/股
(含),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号)。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将截至上月末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2 年 1 月,公司未
进行股份回购。截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3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92%,购买的最高价为 2.09 元/股、最低价为 2.07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288.81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下限的比例为 5.78%。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回购指引》第十八条、十九条、二十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0 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上市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的股份数量,符合“每 5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回
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 个交易日该股票成交量之和的 25%,但每 5 个交易日回购数
量不超过 100 万股的除外”的规定。
3、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段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
(二)公司将严格按照《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 年 2 月 9 日
[2022-01-29] (600321)正源股份:2021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编号:2022-007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经初步测算,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700 万元到 4,700 万元。
2、经初步测算,公司 2021 年度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3,000 万元到 4,000 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700 万元到 4,700 万元。
2、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3,000 万元到 4,000 万元。
(三)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对 2021 年年度经营情况作出的初步测算,目前已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初步沟通,但未经年审会计师最终审计确认,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845.68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7,352.77 万元。
(二)基本每股收益:-0.5087 元/股
三、本期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
1、 公司报告期内人造板产品毛利率较上年有所提高,亏损较上年大幅减少。
2、 公司“双流?正源国际荟产城融合项目”一期 3#地块已售商品房于 2021 年 11
月启动交付,报告期内达到收入确认条件,本期结转销售收入。
3、 公司酒店业务随着疫情常态化,通过大力发展自营渠道和平台会议客户以及对费用有效控制,报告期内收入逐步恢复。
4、 公司工程施工业务 2020 年度受新冠疫情影响项目停滞,随着疫情常态化,报告期内工程施工量逐渐接近往年水平,工程施工业务收入也逐步恢复至往年正常水平。
四、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公司本次业绩预盈为公司财务部初步核算的结果,未经年审会计师审计确认,最终以年审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9] (600321)正源股份: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预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2022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以及
子公司之间预计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 170,000 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保证、抵押和质押),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实际发生担保 242,648.90 万元。
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公司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实施需要,同时鉴于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的有效期限即将到期,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2年度对部分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 17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预计担保额度
(万元)
1 四川鸿腾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腾源”) 30,000
2 四川嘉瑞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瑞源”) 10,000
3 成都正源禧悦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源禧悦酒 30,000
店”)
4 成都正源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源荟”) 100,000
合 计 170,000
公司对各子公司(包括上表未列示的子公司及新成立的子公司,下同)、子公司对公司以及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调剂。实际担保的金额在
170,000 万元总担保额度内,以银行等机构与公司、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
上述总担保额度仅为预计最高担保额度,上述额度可在年度内循环滚动使用。该担保额度不含之前已审批的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以及其他单独审议的担保事项。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该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在累计不超过 170,000 万元总担保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对新成立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并办理相关担保手续;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 注册资 法定
名称 本 注册地 代表人 经营范围
(万元)
中高密度纤维板、刨花板、建筑模板、强
化木地板、秸秆木质人造板、饰面板、地
四川省 板、凹板印刷纸、浸渍装饰纸的制造和销
鸿腾源 10,000 成都市 赵胜 售(含出口);人造板生产、制造;环保
双流区 技术研发;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
辅材料、机器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
机械设备、建筑材料租赁;厂房物业租赁;
道路货物运输。
生产、销售:甲醛溶液(厂内销售)。生产、
四川省 销售:木质中、高密度纤维板、木质装饰
嘉瑞源 35,000 南充市 胡海涛 板及进出口业务;道路货物运输;板材研
高坪区 发、安装(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
口的商品除外)。
酒店管理;餐饮服务;会议接待服务;商务
信息咨询服务;住宿;游泳池服务;健身服
正源禧悦 四川省 务;卡拉 OK 服务;展览展示服务;销售水
酒店 10,000 成都市 曾莉 产品、保健用品、食品、日用百货、母婴用
双流区 品;组织策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物业管理;
垃圾清运;保洁服务;房屋租赁;家政服务;
健康咨询(不含行医);生活美容服务。
正源荟 10,000 四川省 赵国军 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市场营销策
成都市 划;物业管理;五金交电、建辅建材的销
双流区 售;酒店管理;装饰装修设计;建筑装修
装饰工程;工程技术咨询;工程项目管理;
市政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总承包。
三、被担保人财务数据
单位:元
子公司 日期 总资产 总负债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0 年 1,673,764,757.55 1,130,073,861.30 543,690,896.25 421,702,063.54 -460,788,972.43
鸿腾 度
源 2021 年 1,664,487,488.75 1,129,105,337.74 535,382,151.01 281,866,204.32 -8,308,745.24
1-9 月
2020 年 1,322,314,029.94 1,190,513,615.30 131,800,414.64 134,883,260.85 -183,358,576.18
嘉瑞 度
源 2021 年 1,291,194,541.92 1,179,823,676.15 111,370,865.77 86,933,580.33 -20,429,548.87
1-9 月
正源 2020 年 108,208,278.05 21,689,607.09 86,518,670.96 43,587,737.19 -11,274,921.72
禧悦 度
酒店 2021 年 111,837,347.65 30,774,077.87 81,063,269.78 38,002,112.72 -5,455,401.18
1-9 月
2020 年 2,259,245,251.95 2,254,346,902.96 4,898,348.99 - -5,101,053.97
正源 度
荟 2021 年 3,089,046,377.27 3,096,832,412.33 -7,786,035.06 364,038.48 -12,684,384.05
1-9 月
注:上表所列子公司 2020 年财务数据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2021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拟担保事项,是为确定 2022 年度公司担保的总体安排,相关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担保协议将在
被担保人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融资时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及期限以与
机构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的实际发生金额和期限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预计,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的资金
安排和实际情况需要,有利于筹措资金和开展业务;被担保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
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本次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
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预计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子公司 2022 年度的融资需求以及满足正常开发业务的开展,确保公司各业务板块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公司承担的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 540,000 万元(含将于 2022
年 1 月 31 日到期尚未使用的 197,351.1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80.20%。公司拟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
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
[2022-01-29] (600321)正源股份:关于子公司新增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新增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名称: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成都正源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源荟”)。
被担保人名称:购买正源荟开发的“成都市双流区正源国际荟产城融合项目” 5#、7#地块上商品房,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合格按揭贷款客户(以下简称“购房客户”或“借款人”)。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具体数额以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截至本公告日,正源荟为上述事项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0 元。
为购房客户的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符合成都市房地产行业的商业惯例,其保证性质不同于一般对外保证,故本次保证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本次保证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还需提请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子公司成都正源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源荟”)为“成都市双流区正源
国际荟产城融合项目”的开发主体,一期项目 3#、4#地块分别于 2020 年 12 月、2021
年 7 月取得了对应批次的《成都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二期项目 5#、7#地块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取得了《不动产权证书》,随后进入规划设计及工程建设阶段;其中 7#地
块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取得了由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成都市商品房预售许
可证》。
根据银行贷款政策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为加快二期项目商品房的销售及
资金回笼速度,正源荟将为购买 5#、7#地块商品房的合格按揭贷款客户在合作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 万元(具体数额以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担保范围包括全部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具体以正源荟与银行等机构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担保期限为银行放款之日起到其取得按揭房产的抵押预告登记证明之日止,或银行放款之日起至借款人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并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公司已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子公司调减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符合贷款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条件,购买正源荟开发的“正源国际荟项目” 5#、7#地块上商品房,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支付购房首付款的按揭贷款客户。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范围:购房客户与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的个人房产抵押借款合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项下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具体以正源荟与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3)担保期限:银行放款之日起到其取得按揭房产的抵押预告登记证明之日止;或银行放款之日起至借款人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并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日止;具体以按揭银行的批复或正源荟与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4)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具体数额以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
(5)其他具体内容以与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同意子公司成都正源荟置业有限公司为购买其所开发的“成都市双流区正源国际荟产城融合项目”5#、7#地块上商品房的合格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具体数额以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担保范围包括全部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具
体以正源荟与银行等机构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担保期限为银行放款之日起到其取得按揭房产的抵押预告登记证明之日止,或银行放款之日起至借款人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并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日止。本次担保事项的性质不同于一般对外担保,风险可控,对公司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子公司成都正源荟置业有限公司根据项目开发进度为购买其所开发的“成都市双流区正源国际荟产城融合项目”5#、7#商品房的合格按揭贷款客户在合作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按揭贷款提供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和房地产开发商业惯例。本次担保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同意该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公司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包括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 54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280.20%。公司将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
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关于调减子公司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的议案》及《关于子公司新增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若上述议案均通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外担保额度将相应减少。公司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9] (600321)正源股份:关于子公司调减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调减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名称: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成都正源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源荟”)。
被担保人名称:购买正源荟开发的“成都市双流区正源国际荟产城融合项目” 3#、4#地块上商品房,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合格按揭贷款客户(以下简称“购房客户”或“借款人”)。
本次担保金额:子公司正源荟将为购买其所开发的“成都市双流区正源国际荟产城融合项目”3#、4#地块上商品房的合格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
担保额度由 50,000 万元调减为 20,000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正源荟已实际为
上述事项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7,536.60 万元。
本次调整保证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还需提请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公司的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
公司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正源荟为购买“成都市双流区正源国际荟产城融合项目”3#、4#地块商品房的合格按揭贷款客户在合作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
正源荟已分别于 2020 年 12 月、2021 年 7 月取了上述地块对应的《成都市商品房
预售许可证》,其中 3#地块已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按期启动交付工作。上述担保为阶
段性连带责任担保,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正源荟为上述事项提供担保的金额为
7,536.60 万元。结合 3#、4#地块商品房销售情况,为匹配项目整体开发进度并合理分配担保额度,公司将上述 50,000 万担保额度调减为 20,000 万元。
公司已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子公司调减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符合贷款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条件,购买正源荟开发的“成都市双流区正源国际荟产城融合项目”3#、4#地块上商品房,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支付购房首付款的按揭贷款客户。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范围:购房客户与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的个人房产抵押借款合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项下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具体以正源荟与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3)担保期限:银行放款之日起到其取得按揭房产的抵押预告登记证明之日止;或银行放款之日起至借款人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并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日止;具体以按揭银行的批复或正源荟与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4)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具体数额以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
(5)其他具体内容以与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同意子公司成都正源荟置业有限公司将为购买其所开发的“成都市双流区正源国际荟产城融合项目”3#、4#地块上商品房的合格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担保额度由 50,000 万元调减为 20,000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子公司正源荟将为购买其所开发的“成都市双流区正源国际荟产城融合项目”3#、4#地块上商品房的合格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担保额度由 50,000 万元调减为 20,000 万元,是为了匹配项目整体开发进度并结合 3#、4#地块商品房实际销售情况对担保额度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
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控制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本次担保调整事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子公司本次担保调整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公司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包括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 54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280.20%。公司将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
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关于调减子公司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的议案》及《关于子公司新增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若上述议案均通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外担保额度将相应减少。公司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9] (600321)正源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编号:2022-002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24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何延龙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实施需要,同意公司对各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以及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2022年度提供合计不超过17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调配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亦可对新成立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并办理相关担保手续;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调减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子公司成都正源荟置业有限公司将为购买其所开发的“成都市双流区正源国际荟产城融合项目”3#、4#地块上商品房的合格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担保额度由 50,000 万 元 调 减 为20,000万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子公司调减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新增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同意子公司成都正源荟置业有限公司为购买其所开发的“成都市双流区正源国际荟产城融合项目”5#、7#地块上商品房的合格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具体数额以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担保范围包括全部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具体以正源荟与银行等机构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担保期限为银行放款之日起到其取得按揭房产的抵押预告登记证明之日止,或银行放款之日起至借款人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并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日止。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子公司新增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
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子公司调减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额度的议案》、《关于子公司新增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6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2年1月29日
[2022-01-29] (600321)正源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2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2 月 17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广都大道 2 号正源禧悦酒店成都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2 月 17 日
至 2022 年 2 月 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关于子公司调减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
2 度的议案 √
关于子公司新增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
3 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子公司调减阶
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的议案》以及《关于子公司新增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
内 容 详 见公 司 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披 露 在 上海 证 券交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号)、《关于子公司调减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号)、《关于子公司新增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号)。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
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
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
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
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
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
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
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321 正源股份 2022/2/14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2 年 2 月 16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二) 登记地点: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广都大道 2 号正源禧悦酒店成都厅
(三) 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
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
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3、股东可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信
函方式登记以邮戳时间为准。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苗鹏龙、赵琳 电话:028-85803711
(二) 会议费用: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三) 临时提案: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前十天提交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2 月 17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
1 额度预计的议案
关于子公司调减阶段性连带
2 责任保证担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子公司新增阶段性连带
3 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2-01-06] (600321)正源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编号:2022-001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0 元/股
(含),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号)。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将截至上月末回购
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1 年 12 月,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3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92%,
购买的最高价为 2.09 元/股、最低价为 2.07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288.81 万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实施细则》第十八条、十九条、二十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的股份数量,符合“每 5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回
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 个交易日该股票成交量之和的 25%,但每 5 个交易日回购数
量不超过 100 万股的除外”的规定。
3、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段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
(二)公司将严格按照《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 年 1 月 6 日
[2021-12-31] (600321)正源股份:关于子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编号:2021-086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四川鸿腾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腾源”)对新一线纤维板生产线的部分不可搬迁设备进行报废处置,确定中标单位为湖北鑫合达钢铁炉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合达”),并与其签订资产处置合同,合同总金额为 821 万元人民币。
新一线不可搬迁设备报废处置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固定资产处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资产处置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以及于 12 月 21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部
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对鸿腾源新一线纤维板生产线的部分不可搬迁设备进行报废处置,并参考相关资产评估结果与适当的非关联交易方进行谈判、办理签约、设备拆除等具体事宜。
二、资产处置进展情况
公司经过与相关意向受让方询比价,鑫合达以 821 万元人民币报价中标,最终确定鑫合达为新一线部分不可搬迁设备处置的受让方。
三、受让方及合同签约、履行进展情况
(一)受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鑫合达钢铁炉料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陈志方
注册地址:应城市东马坊曹大村 88 号
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废旧物资收购、加工、销售;有色金属回收;建材、五金交电、化工产品(除危险品)批发零售;铁矿石、烧结矿石销售;化工厂厂房设备拆解,石油工程机械设备拆解,船舶拆解,汽车拆解;长江干线及支流省际普通货船运输;船舶租赁;船舶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陈志方持有鑫合达 80%股权,为其控股股东。鑫合达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公司通过公开信息了解核实,鑫合达依法存续经营,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未被列入被执行人信息或被列为失信执行人名单,未发现对鑫合达主体资格、信用等级、履约能力造成明显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案件或裁决文件。
(二)合同签约及履行情况
近日,鸿腾源与鑫合达签订了固定资产(设施设备)处置合同,并收到鑫合达 20万元合同执行保证金及 653 万元预付款。目前双方正在积极协调安排相关设备拆卸交付有关工作。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协议各方
甲方:四川鸿腾源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湖北鑫合达钢铁炉料有限公司
2、合同价款及结算、支付方式
(1)合同总金额:821 万元(大写:人民币捌佰贰拾壹万元整);
(2)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执行保证金 20 万元,保证金在乙方场清撤场经甲方确认扣除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等)后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3)结算及支付方式:乙方进场前预付 653 万元,余款在乙方退场前一次性付清。
3、交货
(1)入场(或交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交货地点:四川鸿腾源实业有限公司。
(3)交货方式:现场标识设备范围并经双方合同执行人书面确认交货。乙方自行负责拆卸、运输并承担所有费用,并承担全过程所有安全、环保责任。
(4)现场作业时限:乙方在甲方场地的作业时间为 150 天,自入场之日起计算。入场日期由双方合同执行人书面确认。作业时限到期前乙方须完成场地清洁、货全部运离甲方场地,并在此基础上撤场且经双方合同执行人书面确认。
四、资产处置对公司的影响
鸿腾源新一线部分不可搬迁设备报废处置事项已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本次确定的资产受让方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资产处置亦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股权交易等其他安排事项。本次处置的部分资产对鸿腾源其他生产线的正常运行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处置的部分资产账面净值为 517.49 万元,成交价821 万元,具体会计处理以及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将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风险提示
本次资产处置后续交付涉及化工专业机器设备的拆卸、运输等工作,涉及安全、履约等风险事项。公司将督促鸿腾源与鑫合达稳妥、安全的开展交付工作。公司对于安全监管、设备安全性的分析、评估,可能存在专业评判误差或因可变因素、不可预计因素而变化的情况,如公司后续发现明显且重大实质影响的风险事项,公司将按规定予以披露。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处置设备成交价高于账面净值,具体会计处理以及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将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固定资产(设施设备)处置合同。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22] (600321)正源股份:关于子公司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编号:2021-083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四川澋源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澋源建设”)拟将享有的对控股股东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源地产”)孙公司北京正源仓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正源仓储”)合计 4,684.68 万元关联应收账款债权对外转让。
本次关联交易旨在降低公司应收账款风险,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正源地产及其控制的企
业共计进行 2 次关联交易,合计金额约为 1,206.18 万元(不含本次);经公司 2021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两笔关联交易已取消。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子公司澋源建设拟与其供应商大连凯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凯信”)、大连宏盛达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盛达”)、大连中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源建筑”)、北京世安立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安立天”)、兴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润建设”)以及北京中建联合工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联合”)(以下合称“供应商”)签署《两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将拥有的对正源仓储的 4,684.68 万元债权分
别转让给大连凯信 3,036.98 万元、宏盛达 85.60 万元、中源建筑 1,256.90 万元、世安
立天 180.00 万元、兴润建设 55.08 万元、中建联合 70.12 万元,协议签订后视为澋源建
设已向上述供应商清偿了对应金额的债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由于交易标的涉及的债务人正源仓储系公司控股股东正源地产
控股的企业,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子公司对前述关联方的债权将相应减少;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截至目前,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正源地产在过去 12 个月共计进行 2 次
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为 1,206.18 万元(不含本次),经公司 2021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的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两笔关联交易已取消;公司未与其他关联人进行同类别的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交易不需要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大连凯信、宏盛达、中源建筑、世安立天、兴润建设、中建联合为澋源建设的供应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正源仓储为公司控股股东正源地产全资孙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正源仓储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子公司享有的对正源仓储的债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正源仓储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杨军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 14 号
经营范围:承担社会普通货物运输;铁路整车货物到达、发送、装卸及仓储;储存、调拨、购销粮食、油脂;房屋出租;谷物脱壳去皮加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八九八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249,504.50 万元、净
资产-10,070.64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 3,917.16 万元、净利润-5,305.67 万元。(以
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前期与关联方正源地产孙公司正源仓储签署的协议均能得到有效执行,未出现任何违约情况,目前正源仓储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为推动公司应收账款的收回,缓解公司流动性压力,澋源建设拟将对正源仓储的4,684.68 万元关联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供应商并相应的减少公司对其债务。本次关联交易标的即为澋源建设享有的对关联方正源仓储的 4,684.68 万元债权。澋源建设将债权转让给上述供应商后,供应商可利用自身渠道实现对正源仓储债权的变现,有利于权益的实现。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本次交易以债权账面原值作为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情形。
四、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协议各方
债权转让方:澋源建设
债权受让方:大连凯信、宏盛达、中源建筑、世安立天、兴润建设、中建联合
(二)债权转让和债务清偿事宜
澋源建设将享有的对正源仓储 3,036.98 万元、85.60 万元、1,256.90 万元、180.00
万元、55.08 万元、70.12 万元债权分别转让给大连凯信、宏盛达、中源建筑、世安立天、兴润建设、中建联合,分别抵消大连凯信、宏盛达、中源建筑、世安立天、兴润建
设、中建联合对澋源建设享有的 3,036.98 万元、85.60 万元、1,256.90 万元、180.00 万
元、55.08 万元、70.12 万元债权。
转让协议生效、债权转让方向正源仓储发出债权转让通知函且正源仓储回函确认后,即视为债权转让方已向债权受让方清偿了相应的工程款/材料款债务,双方之间基于标的债权的债权债务关系即行消灭。债权受让方取得债权人地位,向正源仓储主张债权,不再向债权转让方主张载明的转让协议项下约定金额范围内的标的债权。余下的到期应付账款按照原合同约定执行。
(三)各方承诺
1、债权转让方确认,本次用于债权转让的各项债权均为合法到期债权,可依据法律和本协议约定进行转让。债权受让方同意受让该部分债权。债权受让方受让债权转让方对正源仓储的债权后,与正源仓储之间因催收账款或其他事宜产生除正源仓储对受让的债权金额不予以确认之外的其他纠纷或未了结事宜,由债权受让方与正源仓储自行处理,本协议项下所约定的债权转让和债务清偿等事宜不受影响,仍视为债权转
让方已就标的债权部分向债权受让方履行了支付义务。
2、如因本协议签署之后基于原施工合同新发生的事实,导致合同双方产生新的债权债务(如新的工程量产生的工程款/材料款等情况),由双方根据原签署的工程施工合同约定解决,不影响本协议项下的效力及实施效果。
3、双方承诺,已知悉并理解本协议所约定的全部内容,本协议所约定债权债务转让和债务清偿事宜皆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本协议生效后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将自愿履行本协议并配合对方完成本协议项下全部手续(若有)。
(四)特别约定
1、 若因本协议无效、解除、撤销或条款无法执行的,债权转让方仍按照双方签署的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向债权受让方履行支付义务。
2、 如存在本协议签署前已发生但未披露的事项,导致前述任一债权债务实际不存在或不足的,非违约方可发函通知解除本协议,各方债权债务恢复至本协议签署之前的状态并另行协商签订新的债权债务转让协议。
(五)主合同履行
除本协议约定的金钱债务转让、清偿事项外,各方之间就项目工程的其他事宜(包括权利义务、财务处理等事项)仍按照各方原签署的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执行,税费支付及发票开具另行约定。
(六)违约条款
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下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它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失、处罚、费用的,违约方须向另一方做出全面赔偿。
以上内容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债权转让,有利于盘活澋源建设账面资产,降低应收账款风险,同时减轻澋源建设应付资金压力,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发展,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交易完成后,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本次关联交
易事项,关联董事何延龙先生、富彦斌先生、张伟娟女士和薛雷先生回避表决,5 名非关联董事(包括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定价方式公平公允,交易程序安排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开透明;本次交易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何延龙、富彦斌、张伟娟、薛雷回避了对议案的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事项。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全面审查了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相关的文件,关联委员张伟娟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他委员一致同意该事项,审计委员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涉及的关联交易定价政策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2 日
[2021-12-22] (600321)正源股份:关于子公司取消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编号:2021-084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取消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澋源建设与控股股东子公司南京凯隆签订附属工程施工合同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子公司澋源建设与控股股东子公司南京林庄签订附属工程施工合同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四川澋源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澋源建设”)与控股股东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源地产”)间接控股子公司南京凯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凯隆”)签订《尚峰尚水三期 D1 组团室外雨污水、入户门、外遮阳、智能锁、卷帘门工程施工合同》,项目总价款暂估为 10,085,311.19 元;同意公司子公司澋源建设与控股股东正源地产间接控股子公司南京林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林庄”)签订《尚峰尚水二期 C 组团室外雨污水、入户门、外遮阳、智能锁、卷帘门工程施工合同》,项目总价款暂估为 1,976,478.81 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
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2021-055、2021-056)。
二、取消关联交易的原因
鉴于交易对方南京凯隆、南京林庄经营规划发生调整,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经澋源建设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决定取消上述关联交易。
三、取消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取消澋源建设与南京凯隆、南京林庄的上述关联交易,是交易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后作出的决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截至目前均未实际实施,取消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取消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本次取消关
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何延龙先生、富彦斌先生、张伟娟女士和薛雷先生回避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包括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取消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取消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取消关联交易事项为交易各方在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后作出的决策,取消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取消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何延龙、富彦斌、张伟娟、薛雷回避了对议案的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取消上述关联交易。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全面审查了与本次取消关联交易事项相关的文件,关联委员张伟娟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他委员一致同意该事项,审计委员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取消关联交易事项是因交易对方经营规划发生调整而发生的,且相关关联交易均未实际实施,取消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目前各方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2 日
[2021-12-22] (600321)正源股份:关于子公司获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退税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5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获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退税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
录》的通知(财税[2015]78 号)的规定,自 2015 年 7 月 1 日起,对销售下列自产
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以三剩物、次小薪材和农作物秸秆等三类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生产的木(竹、秸秆)纤维板、木(竹、秸秆)刨花板、细木工板、活性炭、栲胶、水解酒精、炭棒;以沙柳为原料生产的箱板纸。
近日,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嘉瑞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瑞源”)收到所属 2021 年度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退税款1,082,095.43 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嘉瑞源将上述收到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退税款认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2021 年度当期损益,将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及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将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2 日
[2021-12-22] (600321)正源股份: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1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召开第十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1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8 月17 日、10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号)、《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 号)。
公司于近日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收到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新的《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何延龙
注册资本:壹拾伍亿壹仟零伍拾伍万元整
成立日期:1993 年 05 月 22 日
营业期限:1993 年 05 月 22 日至长期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广都大道 2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人造板制造;人造板销售;地板制造;地板销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林业产品销售;纸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食用农产品批发;建筑材料销售;门窗制造加工;金属结构制造;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道路
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根据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开展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公告》等相关要求,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规定企业在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时应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经营范围登记规范表述目录(试行)》重新进行规范登记。因此,公司需对原登记经营事项进行规范调整,经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准的公司经营范围与公司原披露的拟变更经营范围存在差异,但不涉及实质性内容的变更。公司根据核准的经营范围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2 日
[2021-12-22] (600321)正源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编号:2021-082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何延龙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子公司四川澋源建设有限公司与其供应商签署《两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将其享有的对控股股东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子公司北京正源仓储有限责任公司合计4,684.68万元关联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供应商,用以清偿其工程款/材料款。本次债权转让有利于盘活澋源建设账面资产,降低应收账款风险,减轻澋源建设应付资金压力,同时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发展,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子公司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对该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何延龙、富彦斌、张伟娟、薛雷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谢苏明、成晋、谢思敏、吴联生、林忠治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具有相关规定情形的关联董事。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回避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取消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关联交易对方经营规划发生调整,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同意子公司四川澋源建设有限公司取消与南京凯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尚峰尚水三期D1组团附属工程施工的关联交易、取消与南京林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尚峰尚水二期C组团附属工程施工的关联交易。本次取消关联交易,是交易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后作出的决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目前均未实际实施,取消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子公司取消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对该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何延龙、富彦斌、张伟娟、薛雷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谢苏明、成晋、谢思敏、吴联生、林忠治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具有相关规定情形的关联董事。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回避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2021-12-16] (600321)正源股份: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21 股票简称:正源股份 编号:2021-080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正源地产持有的公司 375,235,863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24.84%,已全部处于质押/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状态,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收到上海证
券交易所转来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1 司冻 1214-1 号),公司
控股股东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源地产”)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轮候
冻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正源地产持有的公司375,235,863股无限售流通股新增轮候冻结,
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算,本次轮候冻结包括孳息(指通过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
是否 占其所 占公司 冻结股
股东 为控 轮候冻结股 持股份 总股本 份是否 冻结起始 冻结到 冻结申请 冻结
名称 股股 份数量 比例 比例 为限售 日 期日 人 原因
东 股
正源 自转为正 中开金资 轮候
地产 是 375,235,863 100.00% 24.84% 否 式冻结之 三年 产管理有 冻结
日起 限公司
据向控股股东了解,本次轮候冻结原因如下:因融资纠纷,中开金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冻结正源地产持有的公司375,235,863股无
限售流通股。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民事裁定书,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协助执行上述轮候冻结。截至目前,正源地产正与上
述冻结申请人进行有效沟通。
二、 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累计被冻结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或轮候冻结 股份比例 本比例
数量
正源地产及其 404,738,963 26.79% 375,235,863 92.71% 24.84%
一致行动人
合计 404,738,963 26.79% 375,235,863 92.71% 24.84%
注:该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为正源地产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其中正源地产持有公司股份为 375,235,86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84%;截至本公告日,上述累计被冻结或轮候冻结股份数量均为正源地产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
除本次轮候冻结外,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及被轮候冻结的其他情况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2020-052、2020-067、2021-021、2021-040、2021-042、2021-069)。
三、 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已披露的冻结事项所涉案件外,公司目前未知控股股东其他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经在上证债券信息网查询,正源地产代码为“16正源01”、“16正源02”、“16正源03”的债券主体评级及债券评级均为C级。
2、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性。本次轮候冻结事项对公司的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理未构成重大影响,请投资者注意相关经营风险。
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督促、配合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6日
[2021-12-03] (600321)正源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1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编号:2021-079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于 2021年 3月 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 股权激励 ,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 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0元 /股
(含),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3月 2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5号)。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
施细则》 (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等 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 公司现将截至上月末回购
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 11月,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截至 2021年 11月 30日,
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3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购买的最高价为 2.09元 /股、最低价为 2.07元 /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288.81万
元(不含交易费用) 。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
托时间段均符合《实施细则》第十八条、十九条、二十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
(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公司回购的股份数量,符合“每购的股份数量,符合“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回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该股票成交量之和的个交易日该股票成交量之和的25%,但每,但每5个交易日回购数个交易日回购数量不超过量不超过100万股的除外”的规定。万股的除外”的规定。
3、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段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段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
(1)开盘集合竞价;)开盘集合竞价;
(
(2)收盘前半小时内;)收盘前半小时内;
(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
(二)公司将严格按照《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
(二)公司将严格按照《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董 事事 会会
2021年年12月月3日日
[2021-12-01] (600321)正源股份:关于双流.正源国际荟产城融合项目实施进展的公告
1
证券代码:
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公告编号: 2021 078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双流
?正源国际荟产城融合项目实施进展的公告
一、概述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 2月 20日与成都市双
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 对 双流 ?正源国际荟产城融合项目”第一批 4宗 106.25亩土地性质进行调整。其中, 3#地
块于 2020年 8月 17日取得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分别于 2020年 12月 24日、 2021年 7月 13日取得了由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成都市商品房预
售许可证》。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分别披露的 《关于拟签
署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的公告 》( 2020 005)、 《 关于双流 ?正源
国际荟产城融合项目实施进展的公告 》 2020 105)、 《 关于双流 ?正源国际荟产城融
合项目实施进展的公告》 2021 052 。
二、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公司子公司成都正源荟置业有限公司
双流 ?正源国际荟产城融合项目 一期
3#地块已完成成都市 建设工程 并联并行 竣工验收 及 备案 2021年 11月 30日已按
期启动交付工作。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 12月 1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2021-11-19] (600321)正源股份:关于子公司获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退税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7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获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退税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
录》的通知(财税[2015]78 号)的规定,自 2015 年 7 月 1 日起,对销售下列自产
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以三剩物、次小薪材和农作物秸秆等三类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生产的木(竹、秸秆)纤维板、木(竹、秸秆)刨花板、细木工板、活性炭、栲胶、水解酒精、炭棒;以沙柳为原料生产的箱板纸。
近日,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鸿腾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腾源”)收到所属 2021 年度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退税款2,342,096.39 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鸿腾源将上述收到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退税款认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2021 年度当期损益,将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及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将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11 月 19 日
[2021-11-03] (600321)正源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编号:2021-076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0 元/股
(含),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号)。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将截至上月末回购
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1 年 10 月,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
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3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92%,
购买的最高价为 2.09 元/股、最低价为 2.07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288.81 万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实施细则》第十八条、十九条、二十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的股份数量,符合“每 5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回
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 个交易日该股票成交量之和的 25%,但每 5 个交易日回购数
量不超过 100 万股的除外”的规定。
3、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段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
(二)公司将严格按照《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3 日
[2021-10-29] (600321)正源股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194元
每股净资产: 1.254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2%
营业总收入: 6.28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0.29亿元
[2021-10-16] (600321)正源股份: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4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0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广都大道 2 号正源禧悦酒
店成都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95,697,66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26.1956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何延龙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6 人,通过远程视频参会人员为董事长何延龙、董
事富彦斌、董事谢苏明、董事薛雷、董事成晋、独立董事吴联生,公司董事
张伟娟、独立董事谢思敏、独立董事林忠治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其中现场参会人员为监事韩冬、监事崔宁,
通过远程视频参会人员为监事长惠盛林、监事韩旭光、监事丁一娴;
3、董事会秘书苗鹏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财务总监郭卜祯列席本次股东大会。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95,692,663 99.9987 5,000 0.0013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变更公司
1 经营范围并修 24,600 83.1081 5,000 16.8919 0 0.0000
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2、本次会议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3、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露、彭丽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16 日
[2021-10-12] (600321)正源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编号:2021-073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0 元/股
(含),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号)。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将截至上月末回购
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1 年 9 月,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
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3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92%,
购买的最高价为 2.09 元/股、最低价为 2.07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288.81 万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实施细则》第十八条、十九条、二十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的股份数量,符合“每 5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回
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 个交易日该股票成交量之和的 25%,但每 5 个交易日回购数
量不超过 100 万股的除外”的规定。
3、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段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
(二)公司将严格按照《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12 日
[2021-09-30] (600321)正源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编号:2021-070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24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9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何延龙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智能家居高端板材制造项目投资暨拟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或子公司与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主体签署《建设协议书》,拟在贡井区投资建设“智能家居高端板材制造项目”,项目总投资约5亿元。公司拟与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符合公司中期战略发展规划。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办理具体手续,与政府主管部门签署与该项目投资相关的最终交易文件及办理土地使用权利证书,办理设立项目公司事宜,并进行相关投资建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智能家居高端板材制造项目投资暨拟签署相关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17日及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 报 》 、 《 证 券 时 报 》 、 《 证 券 日 报 》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及《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72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
[2021-09-30] (600321)正源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2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0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0 月 15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广都大道 2 号正源禧悦酒店成都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0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披
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号)。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
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
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
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
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
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
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
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321 正源股份 2021/10/11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 年 10 月 14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广都大道 2 号正源禧悦酒店成都厅
(三)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3、股东可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以邮戳时间为准。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苗鹏龙、赵琳
电话:028-85803711
(二) 会议费用: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三) 临时提案: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前十天提交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3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
1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09-30] (600321)正源股份:关于智能家居高端板材制造项目投资暨拟签署相关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1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智能家居高端板材制造项目投资暨拟签署相关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项目内容: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或子公司拟在自贡市贡井区投资建设“智能家
居高端板材制造项目”,并拟与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主体签订《建设
协议书》。
投资金额:项目投资额约 5 亿元人民币。
特别风险提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若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导致项目审
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或项目土地取得、交付进度与时间存在变化,项目建
设过程中也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将导致该投资协议的签署、履行及项目的
实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优化人造板业务的中期规划的议案》。按照中期规划要求,公司主动对人造板业务生产基地布局进行进一步优化,成立板材产业升级工作小组。根据相关工作的推进情况,公司确定了多个可行的备选基地。
为积极推进“三线三基地”的投资建设,公司与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政府就在当地投资建设智能家居高端板材制造项目进行了洽谈并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公司或子公司计划在自贡市贡井区投资建设“智能家居高端板材制造项目”,建设内容为一条超强刨花板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并拟与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主体签署《建设协议书》。项目占地约 213 亩,项目投资额约 5 亿元人民币。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签署建设协议书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审批权限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商
谈、确定、签署具体投资协议书及最终土地交易文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及项目公司事宜等,制定具体方案进行相关投资建设。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本次建设协议书的具体条款以实际签署的内容为准。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名称: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政府
(二)负责人:方矛
(三)主要办公地点:自贡市贡井区筱溪街盐马路 1 号
(四)与上市公司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拟签署建设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政府
乙方: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智能家居高端板材制造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2、 项目选址:自贡航空产业园;
3、 项目用地及性质:项目工业用地约 213 亩(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
4、 建设内容:项目建设一条超强刨花板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 30 万立方米超强刨花板等;
5、 项目投资:项目投资额约 5 亿元;
6、 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在乙方依法取得项目建设用地并交付乙方后 12 个月内投入试生产,最长不超过 18 个月。
7、 效益目标:项目建成投产后,需满足相关的经济指标。
(三)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若乙方依法取得项目土地后,则甲方需对项目进行核定,有权监督项目实施,按照土地使用权合同和本协议约定,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内容,督促乙方按本协议约定时限推进项目建设。
(2) 本协议书生效后,甲方在 4 个月内“挂牌”出让项目地块。
(3) 甲方积极提供一站式服务,协助乙方办理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行政审批手续。
(4) 项目完成相关约定事项后,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按协议约定给予乙方产业发展扶持,同时甲方拥有对已兑现扶持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权。
(5) 如乙方成功竞得项目用地,在乙方竞得项目土地后 30 日内甲方一次性退还诚
意金给乙方;若乙方未成功竞得项目用地,则在土地挂牌出让后 30 日内甲方一次性无息退还乙方预付的项目诚意金。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未成功竞得该项目用地,在书面告知乙方后 30 日内甲方无息退还乙方预付的项目诚意金。
(6) 建设协议书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承诺在项目协议签订后,甲方协助乙方在 3 个月内在贡井区注册成立独
立法人的项目公司(以下统称为“项目公司”),并在甲方辖区内办理税费缴纳关系。项目公司具体承接本协议下所乙方权利及义务,依法取得项目用地,开展项目建设经营管理,由乙方对项目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 乙方需按本协议确认的项目及投资金额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备案,保证约定时间内资金到位,按本协议约定内容如期开工、竣工。同时在项目建设、生产过程中,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按照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进行。
(3) 在甲方挂牌出让土地时,乙方依法摘牌取得项目建设用地,按土地出让协议缴纳土地价款,开展项目建设相关工作。
(4) 签署本协议后,在甲方对项目地块拆迁进场后 10 日内,乙方预付项目诚意金
200 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佰万元整)打入甲方指定账户。
(5) 乙方承诺在摘地前将项目规划初稿交给甲方,在依法取得的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下,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对建设规划作适当调整。如因生产需求增加其他符合产业政策的经营范围,需协调甲方同意后实施。
(6) 建设协议书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四)产业扶持
在甲乙双方签订的《智能家居高端板材制造项目建设协议书》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扩大开放促进投资若干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和《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政府印发自贡航空产业园招商引资引智项目投资政策扶持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乙方项目建设及产业发展给予扶持。
以上内容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结合人造板行业竞争格局及环保要求提高的发展趋势,公司拟主动优化产品结构及人造板生产基地布局,积极推进“三线三基地”的投资建设。公司在自贡市贡井区拟投资建设“智能家居高端板材制造项目”并与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政府签署建设协议,符合公司中期战略发展规划。本项目的投资、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对公司 2021 年度的经营业绩预计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协议的签订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协议的具体落实情况而定,若顺利实施,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五、风险分析
1、 若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导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或项目土地取得、交付进度与时间存在变化,或项目建设过程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将导致该投资协议的签署、履行及项目的实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 关于项目总投资额、建设内容、土地面积、经济指标等数值均为计划数或预估数,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将对收入、税收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
3、 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4、 公司因人造板中期规划前期拟在其他备选基地进行的投资建设相关工作目前正在按计划推进,与此有关的项目审批、土地取得、建设实施等均面临多种不确定因素。
公司将根据本次及前期人造板对外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1-09-23] (600321)正源股份: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21 股票简称:正源股份 编号:2021-069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正源地产持有的公司 375,235,863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24.84%,已全部处于质押/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状态,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收到上海证券
交易所转来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1 司冻 0916-2 号),公司控
股股东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源地产”)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轮候冻
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正源地产持有的公司358,060,570股无限售流通股新增轮候冻结,
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算,本次轮候冻结包括孳息(指通过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
是否 占其所 占公司 冻结股
股东 为控 轮候冻结股 持股份 总股本 份是否 冻结起始 冻结到 冻结申请 冻结
名称 股股 份数量 比例 比例 为限售 日 期日 人 原因
东 股
自转为正 渤海银行
正源 是 358,060,570 95.42% 23.70% 否 式冻结之 三年 股份有限 轮候
地产 日起 公司大连 冻结
分行
据向控股股东了解,本次轮候冻结原因如下:因债务纠纷,渤海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大连分行向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冻结正源地产持有的公司
358,060,570股无限售流通股。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民事裁定书,向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协助执行上述轮候冻结。截至目
前,正源地产正与上述冻结申请人进行有效沟通。
二、 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累计被冻结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或轮候冻结 股份比例 本比例
数量
正源地产及其 404,738,963 26.79% 375,235,863 92.71% 24.84%
一致行动人
合计 404,738,963 26.79% 375,235,863 92.71% 24.84%
注:该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为正源地产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其中正源地产持有公司股份为 375,235,86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84%;截至本公告日,上述累计被冻结或轮候冻结股份数量均为正源地产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
除本次轮候冻结外,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及被轮候冻结的其他情况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2020-052、2020-067、2021-021、2021-040、2021-042)。
三、 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已披露的冻结事项所涉案件外,公司目前未知控股股东其他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经在上证债券信息网查询,正源地产代码为“16正源01”、“16正源02”、“16正源03”的债券主体评级及债券评级均为C级。
2、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性。本次轮候冻结事项未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
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督促、配合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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